一级安标标准范文

2024-06-21

一级安标标准范文(精选5篇)

一级安标标准 第1篇

安全标准工地创建标准及要求

一、基本规定

(一)文明施工方面

1.场地选址安全、布局合理,按业主及九局有关要求设置IC识别系统;

2.适时适地绿化环境,环境整洁卫生;

3.生活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堂(饮食)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

4.宿舍单人单铺,配有卫生急救用品,厕所宜封闭水冲; 5.按照项目规模、工期条件,因地制宜建设文化娱乐活动点、体育活动设施和读书阅览室等场所,适时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6.施工现场平整整洁,安全标识醒目,道路、排水通畅。

(二)安全管理及内业资料

1.安全、质量、环境保证体系健全,各有侧重,有效开展工作。项目安全目标、指标明确,符合实际。

2.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专职安质人员配齐并持证上岗。

3.安全生产责任制齐全、并覆盖到每个作业岗位的员工、执行良好。与部门和作业队(班组)签订了安全质量责任书。

4.按规定要求,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实施;营业线施工有安全协议。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大型临时设施经鉴定和验收投入使用;特种设备经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投入使用。

6.安全培训、技术交底记录齐全,内容具有针对性并传达到每一名作业员工。认真开展全员三级安全教育。

7.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符合国家、行业、公司有关规定,安全投入与当期完成施工产值匹配,在财务管理中有单独列出详细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支出清单。

8.分部分项工程和所涉及施工内容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和交接签认手续齐全。

9.危险源辨识、控制资料齐全,应急预案按重大危险源清单编制齐全,可操作性强,并开展相关的培训演练。

10.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通报、记录齐全有效,对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及时、彻底,并制定预防措施。

11.签订的合同(包括用工合同)中须有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条款及内容。

12.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的档案符合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按时免费发放。

(三)施工现场安全 1.施工现场图、牌内容详实,设置规范、美观。安全宣传、作业场所 “安全须知”、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语、危险场所警示标识总体符合要求。

2.现场工装整齐,安全帽、安全带等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并正确使用。

3.施工用电线路布设、配电、用电设备等严格按JGJ46-2005标准执行

4.设备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未使用淘汰设备机具;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防火防爆防汛防雷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防护设施齐全,状态良好。爆破作业符合规程,火工品管理符合规定。

6.现场各类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完整,符合规定。

(四)工程质量

1.质量管理制度齐全,创优目标明确、措施落实有效;2.严格按设计、“规范”等组织施工,克服质量通病;3.按验标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4.内业数据真实,工程实体内实外美;

5.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有合格证,使用前的检测试验记录齐全真实。

二、股份公司安标工地

(一)推荐原则

本着“区域发展、类别覆盖、专业引领、择优推荐”的原则,原则上在上获政府级安标(文明)工地及九局级安标工地中推荐产生。

(二)申报条件

1.满足基本规定要求。

2.工程项目中标价不少于1亿元或工程标价不足1亿元(5000万以上),但施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影响大的项目;

3.现场检查时,实物工作量进度须完成50%以上,且安全关键工序必须完成;

4.自开工以来施工现场未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铁路行车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项目。(此项须出具业主有效证明或文件)。

(三)申报资料(电子版)

1.须填写“股份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申报审批表”(《中铁九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附件10);

2.须附2000字左右、图文并茂的创建工作总结; 3.须不少于20张的创建现场典型照片;

4.施工期内未发生各类事故的业主有效证明或文件扫描件。

(四)申报时间

1.每年3月20前上报“安标工地创建计划表”。2.局推荐名单公布后,当年5月20日前上报电子版申报资料。

(五)检查验收

1.股份公司检查以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与业主座谈-综合评价-意见交换等方式进行。

2.汇报材料应对申报工程概况(已完形象进度、验工计价比例、关键工序进展情况等)、隐患排查整改、安全费投入、应急演练,教育培训、三类人员与特殊工种持证,与地方安监、气象、医疗等监管部门的沟通情况、开工以来安全质量总体状况、业主评价文件等进行阐述与说明,须出具有效证明或文件证实。

3.申报项目须对照规定标准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以备现场检查。

三、中铁九局安标工地

(一)申报原则:本着“积极创建、自愿申报、逐渐规范、提升管理”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满足基本规定要求; 2.工程项目中标价至少3000万元; 3.申报时,项目已经开工,当年实物工作量下达计划要达到20%以上;

4.自开工以来施工现场未发生各类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事件;

5.拟申报或争创下一股份公司级安标工地的,须满足股份公司安标工地申报条件,并及时积累相关过程资料。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20前上报“安标工地创建计划表”。

(四)检查验收

1.九局检查验收以现场检查、专项推进、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

2.现场实地验收时填写相关表格(详见《中铁九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附件9)。

四、联系方式

1.相关资料请按时限要求及时通过邮箱或即时通上报。

2.联系人:杜洪星

电 话: ***(集团小号68858)邮 箱:524969698@qq.com

一级安标标准 第2篇

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

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

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4.负责村级卫生组织和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制度、措施、监督、考核与评价。有人分工负责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必备制度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除一般医院工作制度,应包括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家庭病床工作制度,指导乡村医生等工作制度。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4.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二)信息管理

1.按卫生部《卫生统计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配合综合信息管理专(兼)职人员。2.对信息及时收集、储存、分析、反馈与利用,且有成效。3.有图书管理制度,订有适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三)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或专职财会人员。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符合会计制度。3.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

4.会计监督审计制度健全,严格遵守财经、物价纪律,不准乱收费。

(四)设备管理

1.设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全院设备进行管理。

2.有医疗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需要。3.对重要设备建立的档案。

(五)总务管理

1.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2.主动、及时为全院服务,保证水、电、被服、膳食供应,各种设施及时维修。

(六)建筑管理

1.医院建筑符合卫生学要求,对旧建筑有维修制度,对不合理建筑有改造计划。2.不得使用危房,尤其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逐级质量保证体系。

(二)有全院质量管理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院内感染的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

3.建立严格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与无菌操作规定。

4.有院内感染控制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方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分娩室等)的保治措施。

7.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制定有关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开展和坚持岗位前教育制度。4.建立群众监督制度。

5.根据调查,患者、社区或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达到规定。6.有健全的廉洁行医措施。

六、医院安全

1.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2.制订平时的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定期检查。

3.有对高压力系统、手术室、放射室、配电室等高危设备与区域的特殊安全管理措施。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5.有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安全的替代光源,保证应急的需要。

七、医院环境

1.重视医院清洁卫生,有保洁制度及措施,有专人负责。2.门诊、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

3.重视院内绿化,有与医院占地相适应的绿化面积(包括室内外花木种植、立体绿化)。4.对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符合卫生学标准。5.门诊噪音不高于50分贝,病房、手术室噪音不高于38分贝。6.手术室一般照明为100米烛,工作面积综合照明2000-3000米烛。一级医院分等标准

本标准是一级医院建设和发展的标准,也是其水平和质量的评价依据。

一、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应与一级医院的功能、任务和社区实际需要适应。

1.临床科学:应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室。有条件的设儿科、五宫科、中医科,家庭病床科(组)等。2.医技科室:应设置药剂室(含调配室)、化验室(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者可不要求)、放射室、手术室、处置室、供应室、病案统计室、图书室等。

3.行政科室:设置院办公室(负责医疗、护理、人事、秘书、保卫、财务、后勤工作等)。4.预防保健(科)室:设置卫生防疫室、妇幼保健室(含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二、人员配备

要达到基本要求中病床与人员的比例。其中各类人员的比例如下表: 各 种 人 员

行政工勤人员15-20% 卫生技术人员80-85% 其 中 各 类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西医师(士)38% 护理38% 检验4% 放射4% 药剂8% 其它8% 其中分工从事预防保健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25%以上。

三、技术水平

技术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能开展社区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一般危重病人的救护服务。基本要求:

(一)医疗

1.急诊医疗:

对社区内急诊病例能24小时应诊(包括出诊)。2.内、儿科:

正确处理常见病,并能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处理与转诊。能对循环、泌尿、呼吸系统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作出初诊断并进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

掌握当地传染病的治疗和消毒隔离技术。3.外科、妇产科:

能对外科急腹症做出临床诊断和及时、正确的处理。

能开展一般上腹部手术。

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

能完成生理产科、部分常见病病理产科的处理及剖腹产手术。4.五官科:

能诊断治疗本科常见病及部分急症。

开展防盲、防龋、防聋工作。5.中医科:

能辩证施治内、外、妇、儿科的常见病与部分疑难杂症。

开展针灸、按摩等。

6.护理

熟练掌握各种疾病的护理,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做好病房管理和分级护理,正确书写五种护理表格(体温单、医嘱单、医嘱记录、护士交班、护理记录)。7.医技科室:

能开展心电图、超声波检查。

能开展血、尿、便常规检验和部分生化检验。

(检验中心化地区,有关安排要有合同)

能开展透视、摄片、一般胃肠道造影等检查。

(二)预防保健

1.能开展计划免疫、疫情处理,对“两管五改”进行技术指导。

2.能开展围产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掌握计划生育四项技术。

3.能开展社区慢性非传染病防治、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和社区康复医疗。

(三)教学

1.能对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进行培训。2.能接受卫校学生部分临床学习。

四、医院管理

1.院长应熟悉一级医院的管理,经过医院管理专业短期培训。2.医院有长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步骤。3.医院职工对院领导工作满意度≥80%。4.社区、合同单位和病人对医院满意度≥80%。5.信息管理:

掌握人群各种传染病发病情况,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登记合格率≥95%,漏报率≤0.5%。

做好医院统计工作,配备统计人员掌握社区人口、生命、疾病(多发病、慢性病、地方病)的动态资料,及时分析和提出对策;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成各种卫生统计报表。

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逐步按国际疾病分类(ICD)进行管理,要求门诊有病历,住院书写完整病历;按标准书写,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

五、主要科室基本设备详见(附件七)。

六、各项统计指标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85%

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 3.门诊转诊率≤20%

4.单病种治愈好转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5.单病种病死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6.单病种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7.住院病人转院率≤3%

8.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85%

9.昏迷、瘫痪病人褥疮发生次数:0 10.院内感染率≤3%

11.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 12.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 13.常规器械消毒菌合格率100% 14.病床使用率≥60% 15.年病床周转次数≥32次 16.平均住院日6天

17.门诊处方合格率≥98%

18.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 19.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8% 20.甲级X光片率≥40%

21.护理五种表格书写合格率≥85%

22.二级以上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 0 23.设备利用率≥80%

24.特殊诊断设备检查阳性率≥20%(主要指B超)25.0~7岁儿童建卡率 农村≥98% 城市≥100% 26.麻疹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7.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8.白百破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9.卡介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30.四苗全程覆盖率 农村≥85% 城市≥92.5% 31.妇女病查治率 农村≥60% 城市≥90% 32.围产儿死亡率 农村≤20% 城市≤90% 33.产前检查率 农村≥80% 城市≥95% 34.新法接生率≥95%

35.产后访视率农村≥70% 城市≥80% 36.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37.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38.基础护理合格率≥80% 39.一级护理合格率≥80%

一级医院分等判定标准

医院应对其建设、管理、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文明服务、成本效益等定期进行自我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地(市)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质量按本标准进行院外评价。根据评审结果将一级医院分为甲、乙、丙三个等次。

一、一级甲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结合水平,经考核达到900分及以上。

二、一级乙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综合水平经考核检查达750-899分。三、一级丙等医院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分等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经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以下(含749分)。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发展规划。二级医院标准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其半径人口一般在10万以上)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卫生机构,是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中间层次。二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二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者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见附件六)。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6.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

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医疗卫生服务

对社区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1.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2.开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3.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

(二)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1.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本院职工的在职教育。2.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3.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

(三)指导基层

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与一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开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理人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与评价办法。

(一)组织管理

必备的有: 1.行政管理组织

2.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管理组织 3.护理管理组织 4.财务管理组织

5.总务保障组织

6.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组织 7.必备委员会

(二)制度管理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和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教育、执行、监督、检查、考评和奖惩办法。必备制度应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

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4.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三)行政管理

1.有健全的行政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管行政工作。2.有远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完成计划的进度、指标、措施、步 骤、以及检查总结。

3.医院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必备的制度有:各项会议制度、院总值班制度、医疗行政查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4.有群众来信来房登记、参观访问、医院大事记录。

5.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社区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四)医疗管理

1.有健全的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度,有一位副院分管医疗工作。

2.制订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医疗工作制度,切实可行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护理质量标准。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活动,对医疗、护理、医技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必备的质量管理组织有: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

5.加强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档案。6.非国家认定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五)护理管理

按《护理管理标准及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管理。

(六)教学、科研管理

教学:

1.有健全的教学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工负责教学管理工作。2.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价。

4.有相应的教学设施与设备。

5.卫生部认定的“教学医院”,按卫生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工作暂行规定》(待发)进行管理。科研:

1.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科研管理并有相应的工作制度。2.建立科技人员、科研成果档案。3.有鼓励开展医学和管理科研办法。

(七)信息管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组织和有关工作制度。

2.应设立图书馆(室),并且有足够数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3.有处理医疗、管理和图书情报信息的专职管理人员。

4.院内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分析、反馈与利用。

(八)计量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院必须加强计量工作管理。1.有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人员。2.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计量管理办法。

(2)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3)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3.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均应进行周期检查。

(九)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人员编制合理,职责范围明确,并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2.设有专(兼)职收费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3.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4.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财会监督制度,对违反财经、物价纪律现象应及时严肃处理。

(十)审计管理

1.设有与财务机构相平行的审计机构或者职级相应的审计人员,人员编制合理,并具有一定的审计专业知识。

2.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实行经常性审计监督。

3.对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进行监督检查。4.经常检查、评估资金、财产的使用效益并提出改进建议。5.无重大损失浪费、贪污盗窃和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事件。

(十一)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实行计划管理。

2.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购置要有适宜性和可行性论证,进货要验收,使用有专人保管。3.医疗设备有定期的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保证医疗工作需要。

(十二)总务管理

1.有健全的总务管理机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3.主动、及时为全国各科室特别是临床科室服务,做到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不发生两漏(漏水、漏电),做到两满意(职工、病人满意)。4.有意外情况下的供电措施,确保临时照明。

5.救护车配有基本设备、药品,随叫随到,保证医疗、抢救和转送病人的需要。

(十三)建筑管理 1.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要经过可行性论证,适应总体发展规划,资料保存完整。2.新医院选址、布局、设计要合理,符合建筑规范及卫生学要求。

3.医院各部分(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急诊科(室)的建筑布局、人物流向合理。室内采光、色彩设计符合卫生学的要求)。

4.医院旧建筑有维修计划及预算,并认真执行。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二)有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三)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和病案质量等。

(四)有质量教育、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及改进方案。

(五)院内感染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下发的《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对策、措施、效果与评价。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房的设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4.有院内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治疗室等)的保洁监控措施。

7.现场检验要达到规定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具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2.制定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学习,进行研究分析总结。

一级安标标准 第3篇

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标准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的差距, 促进我国安全生产标准整体水平的提升, 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要技术标准的对比分析研究。请根据各自领域标准体系的特点, 确定需要开展比对分析的重要技术标准项目 (包括国标和行标) , 于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或传真至报安标委秘书处。

联系人:苏宏杰

园林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第4篇

园林工程养护的一级标准

4.2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4.2.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4.2.2 园林植物 4.2.2.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 3 年内达到正常形态。4.2.2.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4.2.2.3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4.2.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4.2.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 95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 2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 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 180 天。4.2.2.6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 1 %;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 100 cm2 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 2 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 30 cm不得超过 5 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 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 5%。4.2.3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 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4.2.4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4.2.5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4.2.6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 2m 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5.1 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1.1 修剪 5.1.1.1 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5.1.1.2 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5.1.1.3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5.1.1.4 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5.1.1.5 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5.1.1.5.1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5.1.1.5.2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5.1.1.5.3 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5.1.1.5.4 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5.1.1.5.5 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 5 月上旬和 8 月底以前进行。5.1.1.6 乔木修剪 5.1.1.6.1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5.1.1.6.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5.1.1.6.3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5.1.1.6.4 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5.1.1.6.5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 2.8m。郊区可适当提高。b)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c)在交通路口 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d)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5.1.1.7 灌木修剪 5.1.1.7.1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5.1.1.7.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5.1.1.7.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5.1.1.7.4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5.1.1.7.5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5.1.1.7.6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5.1.1.7.7 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5.1.1.7.8 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5.1.1.7.9 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a)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 3 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 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b)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 10天~15 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c)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5.1.1.8 绿篱及色带修剪 5.1.1.8.1 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 2 次。5.1.1.8.2 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 1cm。5.1.1.8.3 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5.1.1.9 藤木修剪 5.1.1.9.1 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5.1.1.9.2 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5.1.1.9.3 生长于棚架的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5.1.1.9.4 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5.1.1.10 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 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 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5.1.2 灌水、排涝 5.1.2.1 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5.1.2.2 新植树木应在连续 5 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5.1.2.3 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 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 10 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 1/2 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5.1.2.4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5.1.2.5 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5.1.2.6 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5.1.2.7 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 24 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 12 小时。5.1.3 中耕除草 5.1.3.1 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5.1.3.2 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5.1.3.3 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5.1.4 施肥及土壤改良 5.1.4.1 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5.1.4.2 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5.1.4.3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5.1.4.4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5.1.4.5 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埯,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5.1.5 更新、调整和伐树 5.1.5.1 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5.1.5.2 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 5.1.5.2.1 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5.1.5.2.2 更新树种。5.1.5.2.3 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5.1.5.2.4 配合有关供电、建筑或市政工程。5.1.5.3 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并必须在两日内刨除树桩,并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5.1.6 病虫害防治 5.1.6.1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5.1.6.2 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5.1.6.3 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5.1.6.4 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5.1.6.4.1 生物防治 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5.1.6.4.2 物理防治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5.1.6.4.3 化学防治 a)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被北京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

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b)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5.1.6.5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5.1.7 防寒 5.1.7.1 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5.1.7.2 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5.1.7.2.1 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 3 年内应搭设风障。5.1.7.2.2 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在新植 3 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绕草绳等防寒措施。5.1.7.2.3 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园林绿化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园林绿化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 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 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 株在 10%以下。(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 2%以下(包括 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 100平方厘米 2 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 每尺长一段上在 10 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 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4)措施: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5)行道树缺株在 l%以下。(6)草坪覆盖率达 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 20%以内;生长和颜 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 10 次以上;基 本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 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 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 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 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 树干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现象,树下距树 2 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 的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

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达到:(1)生长势:基本正常。(2)叶子基本正常:①叶色基本正常;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 10%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 20%以下。(3)枝、干基本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杈:③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 10%以下;③介壳虫最 严重处主枝主干上 100平方厘米 3 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 15 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 6%以下;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4)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5)行道树缺株在 3%以下。(6)草坪覆盖率达 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 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 型草 1 次以上,冷地型草 6 次以上。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 地内的废弃物。

5、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一级安标标准 第5篇

根据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制定本整改技术要求。

一、传染病管理要求

(一)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

1、二级以上医院建立院感科、预防保健科(有成立文件)。

2、有传染病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组织(有文件及领导、责任科室名单),成立重点传染病病种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专家组。

3、院领导对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文件有签阅、有批示,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上述文件。

(二)有健全的院内感染管理制度及消毒隔离制度、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有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预检分诊等制度,明确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制度落实上墙,各种制度执行有文件,有院感控制工作记录、疫情登记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奖惩记录等。

(三)门诊日志齐全。有2015年以来各有关科室所有门诊日志,项目登记齐全。门诊日志包括的基本项目有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出入院登记包括的基本项目有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

(四)各级医院设置合理的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标识明显、分诊流程合理,预检分诊处与挂号处之间工作协调,不存在漏检现象。预检分诊处设施齐全有分诊记录,有为发热病人准备的口罩、体温计、手消毒液、宣传资料、人员值班表等,预检分诊人员对分诊内容及临床表现等知识掌握熟练。

(五)乡镇卫生院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设立传染病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有专职或兼职人员。有设置文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布局流程合理、工作记录、人员设施清单等资料。

(六)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公共卫生防保组或由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派驻防疫人员,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查看单位科室人员设置表,有工作记录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详实。)

(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科),建设独立的传染病门诊和病区,有设立的文件及人员、设备清单,感染性疾病科面积、布局、流程资料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感染性疾病科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符合医院内控制感染和预防传染病的需要。

1、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有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挂号收费室、候诊区和诊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等6室齐全,流程合理,按时开诊。

2、传染病门诊和病区设置流程合理:分设病人专用出入口、医务人员专门通道;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有醒目标志;按时开诊。

①有设置文件、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薄》、传染病报告卡和相应记录、人员工作排班表、与工作内容相符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有必要的设施,如非触摸式洗手设施、体温计、压舌板、咽拭子等标本采集用品、消毒剂等。

②发热门(急)诊:设在医疗机构内独立的区域,标识明显,应当分设候诊区、诊室、治疗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等,放射检查室可配备移动式X线机。有独立卫生间。发热门(急)诊入口处有专人发放一次性口罩和就诊须知,负责发热病人及其陪同人员的导诊和宣传基本防护知识,实行首诊负责制。

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立医院)有流感样病例登记原始表,疫情管理科室有统计表。

③肠道门诊:门诊设置合理,有门诊、留验室、专用厕所等、隔离消毒、能避免交叉感染;门口设有浸湿消毒脚垫、防蝇设施、吐泻物容器、抢救药品、消杀药械、采样棉签、碱性蛋白胨增菌液、带盖污物桶、排泄物标本采集器具等;有肠道传染病登记薄,腹泻病人登记记录;5月1日按时开诊,5月1日至10月31日有值班表/门诊就诊登记、每周霍乱零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有快诊试剂盒、培养基等物资,有实验记录。

④手足口病门诊:根据疫情情况设置,专用门诊可常年开诊, 指引标识醒目,候诊区通风良好,24小时应诊;设施齐全,有非触摸式流水设施、含氯等有效成分的手消毒液、体温计等;门诊日志登记规范,与预检分诊处患者信息登记基本相符,无漏诊现象。

(八)未发生因医院管理不善、消毒不严导致传染病交叉感染而引起的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1、每年有传染病管理工作计划、记录、总结;

2、传染病培训工作。有传染病培训计划、培训总结、有培训配档表,含《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全员培训,《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院感相关知识、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知识、肠道病相关知识、麻疹、人禽流感、手足足口病等传染病内容。每次培训有通知、签到、讲课课件、答卷、小结和影像资料等。

3、传染病监测工作。有传染病监测方案、监测工作记录、监测总结。

①如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管理,按照《不明原因肺炎报告、排查和管理办法》进行及时报告、排查,医疗机构在医生发现病例后,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注明“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有合理的处置流程和相关工作记录。

②如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立医院),有流感样病例登记、流感样病例报告流程、采样人员安排和相应采样单、网络报告等工作记录。内科、感染科和儿科门(急)诊均有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和报告记录。

③其他监测工作相对应的资料整理。

4、传染病防治工作。

①应急预案齐全,组织、技术、物资到位,工作流程合理。②有艾滋病、结核病、麻疹、乙肝、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均有工作过程的资料,如艾滋病自愿咨询服务,腹泻门诊的登记等。

5、医院感染控制。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100张以下的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有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有消毒隔离制度。

①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计划、总结,有医院感染监测方案或计划,开展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分析、反馈;有医院感染事件管理岗位责任制,医院普通病房不能收治传染病病人,儿科、内科等有关科室出入院登记上无传染病病例,无医院感染事件发生。院感控制管理工作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有相应工作记录资料。

②有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检测记录,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具体要求:

Ⅰ、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

Ⅱ、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Ⅲ、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灯管照射强度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一次。

Ⅳ、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

Ⅴ、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

③开展诊疗环境卫生学监测

医院应每月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室(ICU)、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有监测记录。④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⑤有疾病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每年不少于2次。

⑥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使用要有账册,有进货、使用台帐,该账册应清楚地记录医疗用品的种类、来源、数量、处置方法和最终去向。对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产品必须索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齐全。

6、宣传工作。有宣传计划、总结,印制发放的宣传资料等。

7、督导检查工作。对各项工作的院内自查记录,漏报调查资料、对消毒效果的检查资料等。

二、疫情管理要求

(一)有网络直报专职科室及人员,疫情信息报告人员能够熟练进行直报系统疫情信息报告,并能按照工作规范的要求正确处理有关问题,能够独立解决本级的网络直报技术问题。有微机、能上互联网,有网络直报记录,实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

(二)有传染病报告卡、专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应详细记录传染病报告卡片所有应填写的项目,不漏项。

(三)所有传染病病例在门诊日志登记、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片、实验室检测结果、放射科记录结果、疫情网络中的记录一致。

(四)有院内报告传染病的分析资料,有医疗单位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后,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记录资料。

(五)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发现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和有关的病原携带者,应及时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自诊断日期到录入日期<24小时。

(六)每月对院内传染病的报告有检查记录,并对是否漏报进行检查,每年有漏报检查总结,漏报率应低于2%。

(七)有考核奖惩制度,有考核奖惩记录资料。

三、医疗废弃物和医源性污水处理要求

(一)有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管理组织、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员名单,有关管理规定或制度、处理流程、记录齐全;有医疗废弃物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环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并有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理;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应满足下述要求:

1、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2、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和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3、有挡鼠板、纱窗等设施;

4、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5、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6、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箱应每天消毒一次。消毒用有效含量为5.0%(W/V)的84消毒液,84消毒液与水的比例为1:50。

(二)医疗废弃物收集、保存记录

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2天。

2、医疗废物的交接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并签字。

(三)要具备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艺流程资料,污水处理记录,定期余氯、大肠菌群、致病菌监测资料,环保部门抽检资料。按照《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达到以下要求:

1、医源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完善工艺流程资料及处理记录及污水处理原料进货和使用明细记录;

2、医疗机构定期开展余氯、大肠菌群、致病菌监测;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次。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结核病医疗机构根据需要监测结核杆菌。

四、行医行为要求

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五、临床用血要求

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医院有所有用血的血站供应的记录。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省级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建立健全临床医师合理用血培训制度,着力提高临床医师科学、合理用血水平。临床用血暂时存放要有专用电源控制的恒温冰箱,并有冰箱使用记录和用血记录。

六、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要有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控烟领导小组、环境卫生领导小组、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

七、健康教育

1、形成以主管院长、健康教育职能科室、各业务科室和医护人员为基础的三级健康教育网络。

2、有健康教育人员、制定年度健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并收集、规范管理好本院的档案资料。

3、建立健全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操作规程、工作档案、考核、评比及奖惩等)。

4、落实健康教育经费,要在计划总结中表现出来。

5、有必要的健康服务场所及设施,如培训室、咨询室等。

6、有健康教育设备,如电视机、电脑、多媒体教学设备、摄(录)像机等。

7.、门诊大厅和住院部每层楼电梯口等处要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橱窗,每两月更换一期(有具体日期、期数),有小样或照片等资料。

8、在人流量较多的地方设立资料架,有各类健康教育资料样板及发放情况登记记录。

9、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如家庭病床、计划免疫、婚育、慢病监测等。

10、参与社会性的健康教育:各种宣传日的咨询活动、讲座等授课任务,有记录或照片。

11、以多种形式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候诊室等地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橱窗、画廊等,对病人进行口头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12、开展医护人员、住院病人及家属健康知识测试工作(知晓率≥80%,有测试汇总表、测试卷、效果评价等资料)。

13、开展专题专病健康教育活动及效果评价

14、健康教育资料专人负责,分类整理,五卷一册,有资料总目录和各卷分目录。

15、有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并名单上墙。

16、控烟制度上墙。

17、落实控烟措施,有吸烟劝阻人员名单(姓名、部门、职务、电话)。

18、公共区域(侯诊室、楼(电)梯口、门厅、卫生间等)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19、院内候诊场所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等宣传教育活动,评选无烟病区科室等活动。

20、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有创建无烟单申报表、申报材料等。

21、有爱国卫生组织。

22、开展除“四害”活动。

23、无旱厕,单位周围30米范围内没有垃圾等污染源。

24、门前无杂草杂物,烟蒂、纸屑、积水、积雪、冰凌末,无卫生死角和生活垃圾。

25、单位内部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窗明几净。

26、有创建宣传栏、标语等,有浓厚的氛围。

八、病媒生物防制

按照《病媒生物防制整改技术要求》执行。

九、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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