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2024-07-02

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精选12篇)

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警示,近日,通江县司法局麻石司法所“三举措”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一是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活动。麻石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重点讲解了“扫黑除恶”的对象,告知他们举报黑恶势力的途径和方法,并重点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严格加强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安全监管的全方位、全天候。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认清形势,遵规守纪,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要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尤其是要随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

三是社区服刑人员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积极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预防阻止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保证我局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及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源头预防、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总要求。

第三条 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排查机制,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打击相结合。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线索、举报涉黑涉恶人员落实相应奖励。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和蔓延。

第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的“三个结合”、“五个坚持”总要求。

第五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对象: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湖区河道等行业区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建筑霸”“折迁霸”“运输霸”“湖霸”“砂霸”“煤霸”“组织医闹”等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城区、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

第二章 局机关科室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成立由局长张晶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本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总责,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 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基层工作科,由胡祖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上级相关工作文件精神,部署和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行动,并及时上报各项工作资料和数据;对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专档记录,对年度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总结,收集相关资料整合成完整台账。

第八条 社区矫正工作科的工作职责:负责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举报、处理,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扫黑除恶专题教育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以及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等工作;

第九条 局政工科的工作职责: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督查督办、线索排查收集,对专项斗争工作人员执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十条 局法治宣传教育科的工作职责: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政策法律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对专项斗争进行宣传报道,向县级以上新闻平台报送相关信息,对新闻信息进行严格把控等工作;

第十一条 局律师与公证管理科的工作职责:依法对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律师的管理和监督,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通知,为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提供业务指导,研究讨论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有关问题。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或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党纪、政纪、法律责任;其他部门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

(一)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黑恶势力线索置之不理的;

(二)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后未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的;

(三)对政法机关查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配合不力的;

(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十三条 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便利条件、通风报信、纵容包庇、干扰阻挠办案、掩盖犯罪事实、开脱罪责,或以其他形式充当“保护伞”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在专项斗争中形成的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印章、帐册等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举行涉密重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事项,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达扩散;机要文电由办公室档案专管员负责保管,存放在固定的文档柜内。

第四章 督导考评

第十五条 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考评办法的制定,负责组织、实施对系统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考评,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扫黑除恶责任督导考评由日常督查和年底考评相结合,年底考评采取专项考评或各镇、各成员单位提供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日常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十八条 扫黑除恶信访窗口设立在行政服务中心G栋二楼xx市司法局基层科,举报信箱:xx,举报热线:xx。

第六章 附则

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3篇

根据全国、省州市扫黑除恶会议要求,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xx司法局结合工作的职能职责,及时组织布置,积极开展工作,为工作的有序开展和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好充分准备和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惩处声势,以“法律九进”活动为载体,以最大限度动员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为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扫黑除恶震慑力,为依法扫黑、依法除恶、依法整治,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法治环境。在乡镇、村委会(社区)粘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148份,悬挂宣传标语10条,在司法所设置举报信箱10个,广播宣传20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印制“扫黑除恶”专题宣传资料5000份,发放到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村(社区)委会、村民小组,在人员密集场所的车站、农贸市场进行粘贴摆放。

(二)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严格落实 “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的监督管理。一是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监管体系,将全市346名社区服刑人员100%录入信息动态化监管系统,重点服刑人员100%纳入GPS手机定位。二是加大排查监管,统一组织对全市“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在每月开展的一次集中教育活动中,开展涉黑涉恶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截止目前,尚未发现“两类人员”涉及参与黑恶势力团伙。

(三)切实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的指导。一是加强律师执业道德教育,强化行业监管。组织32名律师认真学习《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教育、引导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案件办理第一责任人,完善律师事务所接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加大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规范律师代理行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月报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截止目前,我市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共12件。

(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对139个村委会(社区)开展排查工作,积极引导村组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涉及人员多、难度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激化。引导调解工作中增强敏锐性,注重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切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道防线。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落实好扫黑除恶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xx司字〔2018〕5号)文件,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州市的安排部署上来,将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整合资源,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融入各项职能工作。

将局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协调,形成层级负责、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局面,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二是各股室、基层司法所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打出声威、打出震慑、打出效果,切实履行好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要求。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抓落实。局领导班子、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切实转变作风,抓主抓重,把正确的意图变成积极的行动,把工作指导在基层,经验总结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强化指导抓落实。实施机关干部联系司法所工作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工作方法,把主要精力放在基层落实工作任务上,提高工作效率上,指导基层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和做好,切实推进司法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三是强化督查抓落实。将日常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认真做好督查;把责任目标完成、检查考核结果与兑现奖罚相挂钩,并作为干部职工业绩评定、评优选先、推荐选拔的重要依据,确保了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四是建立完善制度,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和首问责任制,完善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公开制度,增强透明度;建立健全投诉、调查、听证、处罚机制,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三、下步工作打算

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4篇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8月30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并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乡村干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村也于9月3日前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将县乡会议精神做了传达,同时对本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

二、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乡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接《通知》后,党委、政府迅速组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及时传达《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宣传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综治维稳办主任、乡派出所所长、综治维稳专干、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和工会主席等为成员的乡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维稳办,由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成员单位或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相关事宜。村委会也成立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宣传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由乡综治维稳办牵头,以派出所为主体,司法所、文化站和全乡网格员共同协助配合,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以全民参与为主线,开展宣传:

1.利用赶场天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扫黑除恶专题片等开展宣传,赶集过往群众积极观看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900张,受教育群众约人/次。

2.到乡九义校、赵坪小学、卫生院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3.在乡政府宣传栏上张贴相关扫黑除恶知识。

4、利用LED、短信、村公告栏、阵地建设、各村外出党员微信群,在家村民微信群等开展宣传。

5、利用摩托车搭载音响流动播放扫黑除恶音频宣传。

四、突出管理,加强摸底排查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工作成效

1、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了全乡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战争,对遏制黑势力人员滋生,落实宣传教育、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工作环境。

2、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了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打击恶霸意识。

3、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为巩固“平安”创建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打击恶霸势力的意识,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通过摸底排查,乡未发现一起黑恶势力。

六、目前存在问题

1、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地点多为村委会周边,对较为偏僻的组户宣传力度还不足。

2、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各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重要性的紧迫感认识还不足,摸排的问题上报和反馈不及时。

3、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乡中心学校等部门和单位联系还不够密切,没有建立起联动联控机制,情报共享方面还存在短板。

七、下步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并及时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严格执行“月报告”,每月向乡综治维稳中心汇报上月全村扫黑除恶摸排问题及其矛盾纠纷问题汇总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维稳工作第二督导组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县税务局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增强职工干部“扫黑除恶”意识。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日程,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员堡垒作用,紧紧依靠群众,在全局内要形成齐抓共管、依法严打的高压态势。

二是认真排查,掌握线索。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稽查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稽查立案检查、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挖掘涉黑涉恶线索。结合纳税辅导、执法大督查走进企业、走进纳税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线索收集,全力排查有可能涉税的黑恶线索。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揭发黑恶势力线索,提高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和生存空间。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宣传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以召开会议、张贴公告、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不同方式进行宣传,在办税服务厅等人口密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全方位无死角,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同时,以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职工自身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高尚情操,积极传导税收工作正能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四是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县委、政府特别是公安部门的扫黑除恶行动。主动对接公安、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力度,同时建立健全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情报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组织联席会议,拓宽黑恶线索来源,提升斗争工作实效。对日常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收到核查线索后逐一建档立卡,迅速指派专人进行核查,全程跟踪。对黑恶线索进行准确研判评估,妥善处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不稳定隐患及早介入,尽早化解。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让一切黑恶势力无处遁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心得体会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县委、县政府对在全县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安排,全县始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严打农村黑恶犯罪主线,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带动化解大量社会矛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新的动向,有的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有的横行乡里,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百姓利益,甚至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对抗党委、政府;有的以经济实体为掩护,向金融担保、征地拆迁、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扩张;有的向隐蔽化转型,表现出手段软暴力化、结构松散化、头目幕后化、表面合法化等新特点,逃避打击能力增强。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有的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不强,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打击不力;有的地方正确的政绩观树得不牢,错误地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方形象和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个别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不到位,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仍未根除。

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6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8-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8月2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目标,8-9月期间在各乡镇区级、乡级河道管理内容易出现违法偷采砂石及倾倒弃渣弃土行为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6幅、给村民发放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20多份,制作扫黑除恶专栏1期。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上报,严厉打击。8-9月加大对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派水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点对河道砂石非法盗采滥采、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长期盘踞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煽动群众恶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现象,同时设立群众检举电话方便群众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截止目前,经巡查及群众电话检举,区未发现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立足防范追究严厉。加强本部门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9月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未发现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行为。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有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忙于脱贫攻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助力推进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多涉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水事环境。

三是加大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明确了重点,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了声势,震慑了犯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任组长,确保了领导力度到位,同时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祛邪、无邪正风”为原则,结合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农民夜校等进行宣传,大造“扫黑除恶、建设平安犍为”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

加强宣传,全乡利用LED轮流播放“扫黑除恶”内容的宣传标语10条,在各显眼位置张贴公告10余处,悬挂大型宣传标语2幅,利用逢场天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召开各级各类会议10余次,利用移动云MAS短信平台发送宣传短信余条。通过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督导,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结合实际,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和干部监督电话。进一步加大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力度,发动群众提供身边的线索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四、强化措施,推动打击工作整体升位

我们将对全乡近年来的苗头性案件进行梳理,整合相关线索,落实责任,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路段和其他治安复杂地区巡逻防控,压缩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彻底防范或打击一方“乡霸”、“村霸”和“菌霸”等,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

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7篇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深入推进全乡扫黑除恶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利用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基础常识,做到宣传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二是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公布举报办法,鼓励群众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奖励机制。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遏制黑恶犯罪。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全乡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案

为切实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通过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确保建设领域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住建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问题线索,督察反馈意见以来涉及建设领域有关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对反映整改落实情况的资料进行再收集、再整理,并对落实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情况加强研究、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迎检机构

(一)成立县住建局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局属各相关单位和股室落实迎检准备和问题整改工作。组长: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副局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党委委员、村镇局局长党委委员、征收办主任党委委员、局办公室主任成员:城建办主任罗文规划股股长镇局副局长、测绘所所长城建股股长住保股股长建管股股长站站长公房所所长村镇局综合股股长建管股副股长水务集团供排水公司总经理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厂长建管股工作人员(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联络员,总牵头迎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迎检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与县委、县政府和市县相关部门对接我局具体督察时间和日程安排,安排组织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的动员会、沟通会、情况反馈等会议,统筹协调县级相关部门、乡镇和局属各责任单位(股室)迎检相关准备工作,收集汇总迎检资料等。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股室)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调整。

四、责任分工

(一)建筑工程强包强揽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建管股责任单位:质安站(二)恶意拖欠工资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建管股责任单位:城建办、城建股、住保股、村镇局、水务公司(三)建材垄断强买强卖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建管股责任单位:质安站(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城建股责任单位:村镇局、质安站、城建办、水务公司(五)农房改造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村镇局(六)房产市场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城建股责任单位:交易所(七)房产中介、物业垄断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城建股责任单位:交易所、公房所(八)建筑房产金融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城建股责任单位:建管股、交易所(九)工程招标违规违法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建管股(十)拆迀征收暴力威胁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征收办(十一)商砼市场垄断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建管股(十二)建筑质量监督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质安站责任单位:城建办、城建股、住保股、村镇局、水务公司(十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质安站(十四)建设领域黑恶乱行为信访事项牵头责任单位:征收办责任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十五)违法违规规划等方面黑恶乱行为牵头责任单位:规划股(十六)督导期间专项工作方案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印发、文件收发牵头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股室(十七)迎检工作督查督办牵头责任单位:局纪委责任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股室(十八)迎检工作宣传报道牵头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股室(十九)资料归档牵头责任单位: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股室

五、工作要求

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的重要举措,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时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依法治省重要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信法、护法。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镇文广新站要办好法治宣传专题广播,村(居)、各单位部门要办好专栏,加大版面和黄金时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的发布。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的主动性。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涌现的先进典型等。

(二)社会宣传。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在公路要道口、街道、临街墙体等重要区域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广场、景区、车站、商场、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广告,张贴专项打击通告和线索举报通告,开设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基层宣讲等主题活动,确保氛围浓厚、家喻户晓。

(三)舆情管控。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加强与同级或上级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第9篇

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我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构建任务清晰、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司法分局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一、成立了以司法分局局长XXX任组长,副局长XXX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

二、强化督促指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点包片、司法分局联村(社区)联点工作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

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镇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五、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六、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七、围绕“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XX普法”微信公众号,大力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八、认真摸排社区服刑人员中的涉黑人员及有涉黑前科的人员,做到一个不漏地管起来,该列入严管级的要列入严管,该警告的给予警告,该提请原审判机关收监的要及时有效协调收监。

九、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的各项规定,对不适合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调查评估建议。

十、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 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总结 第10篇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于3月7日、4月23、5月14日分别召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传达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并对经济商务和信息化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我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制定印发《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广泛宣传,壮大声势

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在企业中广泛张贴扫黑除恶横幅及标语,充分展示我局党组扫黑除恶决心,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三、分类分级,精准实施

结合我单位职能实际,在通讯、加油站点、商贸流通领域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在通讯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机关和县内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四大运营商组成工作组,形成定期信息交换和沟通机制,打击通讯行业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未发现相关线索,通讯行业秩序良好。二是在县内各加油站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县内加油站点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成品油供应安全、流通有序、价格稳定,目前,未发现相关线索,加油站点秩序良好。三是在商贸流通流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访全县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向群众了解是否存在“市霸”,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目前,未发现相关线索,全县农产品流通稳定。

四、部门联动,及时查处

与工商、物价等单位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于摸排到的线索,及时向向公安、检查、扫黑除恶办等部门反馈。目前,我局尚未发现相关黑恶势力线索,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宣传、摸排和整治工作。

作风教育整治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为深入推进农业系统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全局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这次干部作风教育整治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全部宣传到了每一位干部职工。保证了全局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

1、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局干部教育作风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局单位班子成员和各单位、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主抓此次干部作风教育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确保了活动顺利进行。

2、精心准备,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委书记、省长同志对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全市干部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全县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余办发〔〕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县农业局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操作依据。

3、扎实安排,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干部作风教育整治活动总体要求,我系统于5月18日召开了全局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动员大会,统一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要求,重点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落实难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四风”问题以及侵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怕慢庸懒散”问题,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4、抓住重点,紧扣整顿主题。为了使干部作风大转变整治活动不走过场,确实起到鞭策干部职工的作用,我局紧紧围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中要害,敢于碰硬,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有步骤地开展干部作风教育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了干部作风教育大转变集中排查活动,干部职工主动揭丑,主动提出自身整改措施;通过学习教育和自觉整改,使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了政治观念、树立了正确的服务理念,有力地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5、严格程序,确保活动实效。针对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逐一排查,教育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守住底线,不踏红线,要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杜绝违纪违规事件发生,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在农业工作上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心系群众、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发扬民主、生活正派的良好风气,真正树立勤政为民的新形象。

二、通过对照检查,查找的一些问题

1、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具体体现在工作上还沿用老套路、老办法,缺乏创造性,个别干部发展思路不宽。

2、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我们有些同志工作干劲不足,被动消极现象时有发生,思想上不求上进,只想过太平日子,满足现状,遇到困难就绕道走,还有个别干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服务群众的意识淡薄。

3、作风松弛,纪律观念不强。个别同志在思想上要求不严,自由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4、部分人存在怕干事、怕担责任,缺乏责任意识,不愿干,不想干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

三、强化学习,限时整改

1、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县委要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总结思想工作情况,认真检查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群众路线、工作作风、维护团结情况。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查找班子内部和干部职工队伍存在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统一思想,提高素质,增进团结,提高全局干部队伍和班子战斗力。

2、解放思想观念,抓住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不放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放思想,创新引领,实干担当。抓住当前干部作风教育大转变这一良好契机,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广大干部职工要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尽职尽责,埋头实干。弘扬战天斗地、敢为人先、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血防精神,克服“怕慢庸懒散”思想,不断拿出工作新思路,开创全县农业工作新局面,营造一个上下一心、集思广益、努力创新的工作氛围。

3、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三农”工作队伍形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无迟到、早退现象,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工作时间不准聚集聊天,不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要做到“三个到位”:宣传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11篇

今年以来,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调整强化工作力量,抓早动快迅速安排落实,细化措施不断强力推进,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抓学习贯彻,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站位。

今年以来,我镇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组织专题学习教育9次、专题考试2次、集中宣讲和督导研判1次,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论述指示批示及要求上,全力推进落实县上相关要求,稳步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抓政治站位,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我镇及时召开党委会,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进行单项专题研究。会前,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市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进行了梳理,同时,结合县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的要求,形成了我镇初步贯彻落实建议。会上,经讨论形成了《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制定下发指导各村各单位予以组织实施。另外,根据我镇实际和2019年干部工作分工,重新调整了工作力量。

3、抓措施落实,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一是分解工作任务。镇与各村、各单位签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责任书》共12份,各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确定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二是逐级签订承诺。镇全体干部职工与镇上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承诺要求干部职工坚决支持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不充当“保护伞”。三是严格纪律督察。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每月采取涉黑涉恶线索零报告制度,由各村对辖区内黑恶线索进行深入摸底排查,签字盖章后上报镇扫黑办,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甚至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4、抓工作宣传,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声势。

一是营造氛围。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广播等深入宣传,共张贴扫黑除恶宣传单1500份、发放宣传手册4000份、张贴喷绘23处、刷写固定标语272条,以良好宣传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推进。组织召开了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宣讲会议,各村也通过召开会议、入户宣传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使宣传面更广群众知晓率更高。二是入户走访。由村“三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等联合发力,利用集中“帮扶日”入户进行宣传。三是组织问答。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知识问答活动,先后到各村现场举行有奖知识问答活动,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四是知识培训。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村干部共开展两次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了测试。持续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5、抓线索摸排,锻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硬堡垒。

一是再动员发动群众。制发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告知书,由包村领导牵头,包村干部、村干部对所辖村进行了全面摸底。入户发放告知书,做到不漏村、不漏户。镇确定刘婷同志为信息摸排工作信息统计报告员,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等工作纪律,每天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坚持“零报告”制度,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化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新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二是开展线索两个“清零”。一经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切实为镇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三是坚持积案化解。围绕信访和矛盾纠纷“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工作目标,将全镇10个重点信访案件,落实工作专班逐一上门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理由合理事实清楚诉求适当的交由镇党委会研究后,全部努力予以解决。诉求不当蛮横信访或胡乱在论坛网站贴吧抹黑镇村甚至于县上中心重点工作的,轻者批评教育,造成不良或特别重的负面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移交处理,借助扫黑除恶强大声势,推动信访积案化解,推动镇上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规范全镇信访工作秩序,让全镇群众获得感更强安全感更优社会发展外部环境更赞。

二、存在问题

(一)线索摸排有死角死面。摸排线索主要以群众举报、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一些偏远地区的群众对举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心存顾虑,不少人持观望态度。

(二)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因工作服务对象特点等因素影响,新媒体应用还存在盲区,常用宣传手段多为张贴标语、喷绘,广播、发放宣传册等,手段较弱。

(三)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面,未能全部熟记。

(四)部门协作不够紧密,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因我镇没有派出所与法庭,页山、留仙坪、油房街三个村由商镇管辖,另外五个村由庾岭镇管辖,导致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联席会议研判工作偏少,未形成有效的更具张力的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摸排,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加大摸排力度,拓宽信息源,利用好举报奖励办法,并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喊打氛围。鼓励群众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的工作优势,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

(三)强化培训,提高应知应会知晓率。经常性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通过采取知识测试的方式巩固学习成果,并结合脱贫攻坚入户帮扶向群众进行培训,持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知晓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第12篇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对本乡辖区内开展全覆盖摸排,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收集,掌握本辖区内的人员动态和社会治安情况,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盯控,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打消顾虑,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的摸排调查、取证,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紧盯不放,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一律面对面了解,确保件件有回应。年以来无群众举报线索,未收到上级交办督办线索。

二是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通过主动出击宣传、借势借力、突出特色宣传,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影响力。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在村(社区)活动阵地、公路沿线张贴涉黑涉恶举报公告,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截止11月底,共在辖区范围内悬挂横幅15条,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12个,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三是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落实“一案三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我乡纪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与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同派出所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截止11月底无此类情况发生。

四是加强与组织部门衔接配合,集中力量整治“村霸”、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一方面严格审查村(社区)“两委干部”,坚决严肃处理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对现任的村(社区)支委委员0人,村委(社区居委)委员0人进行严格审查,广泛收集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群众的意见,鼓励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过广泛走访调查取证,听取民意,暂无村(社区)“两委干部”涉黑涉恶,也没有收到任何群众的不良反映和举报。另一方面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加强整顿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措施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同时我乡成立乡领导干部包干制度,乡领导班子分片包村,每个村配备相应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督促、指导村上完成日常工作。截止11月底我乡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XXX村党支部已全面完成整改。

五是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重大案件依法查处打击。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截止11月底我乡无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发生。

(二)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尚未建立健全的正面激励机制,还不能很好地调动乡、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二是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资料积累不能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上一篇:2010小学部工作计划下一篇:教科版四年级六年级科学下册实验教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