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大部制方案

2024-05-31

医院大部制方案(精选8篇)

医院大部制方案 第1篇

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院职能科室设置

(一)根据院领导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对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职能科室进行重新调整、完善。第一套方案设计如下:

实行大部制,将原有部门个体和组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团队,避免推诿扯皮,增强协同,提高效率。同时也减少了人员,压缩管理环节,控制人力成本。

大部联合办公,统一排班,人员职责有交叉,有分工但更重合作。院长充分放权,部长与院长签定目标责任制,并接受监督与考核。提高职能科室待遇,部长并与职员双向选择。

部长竞聘上岗,权责利分明,每年考核两次,连续三次不合格即撤换。

一、行政部 对院长助理负责

合并党办(党务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医德医风等 人数:人数: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科员四人

二、运营部

对行政副院长负责

负责成本核算、价格管理、财务运行分析与监控等、信息化、绩效考核、运营管理、采购、医保农合、营销等。

人数:未定

三、医务部

对业务副院长负责,合并医务科、质控科、科教科、医患沟通办公室等 人数: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科员四人

四、护理部

对护理副院长负责,合并护理部、医院感染控制科 人数: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科员三人

五、药品器械部

对行政副院长负责,合并药剂科、设备科 人数:

六、后勤保障部

对后勤副院长负责,负责维修、保养、后勤社会化、安全保卫、基建等 人数:

七、医院文化部

对工会主席负责。负责员工关怀、文化塑造、宣传、团体活动等 人数:部长一人,科员一人

医院大部制方案 第2篇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简称大部制),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作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围绕大部制改革问题,国内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关于大部制的涵义与特征

有学者提出,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有学者认为,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

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基于上述涵义的界定,有学者揭示出大部制的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大。这种大表现为组织规模大和职能范围广;二是少。就是职能部门少,如实行大部制的美国政府仅15 个职能部门等;三是合。实行大部制的目的之一是整合行政资源;四是协。大部制改革必须有机整合机构,优化组织结构,使之高度协调。

很显然,大部制是将政府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或将一些职能相近或相关的部门整合为一个较大的部门。与按照政府专业管理职能设置政府机构的小部制不同,大部制是一种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体制。职能有机统一是大部制的精髓所在;宽职能,少机构则是大部制的鲜明特征。

关于大部制改革的目的与作用

学者大都认为,大部制改革的基

本目的是拓展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学者具体分析大部制改革的目的,认为推行大部门体制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精简机构和裁减人员,而是为了集中和综合决策,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

对于大部制改革的作用,一些学者认为可以化解当前政府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以及权限冲突的矛盾,有助于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公务手续和环节,提高政策执行效能,降低行政成本。也有学者主张,大部制改革有利于部长承担政治责任与行政责任,有利于责任政府的建设。

在笔者看来,大部制改革的目的和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原则与方法

学者们从多个层面构建了大部制改革的原则。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应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即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相联系的原则和配套推进的原则。也有学者从公共权力回归的视角提出大部制改革的三个原则:以公共精神为指导的原则、整体性原则和精兵简政原则。

在改革的具体方法上,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必须纳入政治体制改革的轨道:大部制改革已不是一次单纯的机构改革,甚至也超出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范畴,应当将其视为更深层次、更广维度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基础环节。也有学者认为,实行大部制,必须和经济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相结合,真正做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还有学者提出,新阶段进行大部制改革,要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依笔者之见,大部制改革在方法上可以多样化,但其根本原则是职能有机统一和相互协调。

关于大部制改革的重点与难点

大部制改革与以往的机构改革具有本质区别。按照大部制的方案调整政府组织结构,无疑会对政府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产生重要影响。厘清和把握大部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有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有学者提出,大部制改革重在精简统一效能。也有学者分析,大部制改革应重点解决职能和机构整合问题、决策与执行分开问题、各类政府机构关系问题和地方政府机构设置问题。对于大部制改革的难点,有学者认为有四个:(1)如何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重建政府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大部制下的权力监督提供保障;(2)大部制能否有效遏制和消解部门利益,成为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3)大部制改革可能会牵动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真正的大部制很难确立。笔者认为,目前大部制改革的重点在于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改革的难点在于如何调整权力关系、消解部门利益、实现有效监督。

关于大部制改革的愿景与阻力

大部制改革将成为我国机构改革的引擎,为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勾勒出一种美好的愿景。学者们在这方面表达了乐观性的见解:大部制这一多方求证的可行思路,无疑将继续沿袭本届政府向现代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努力,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原则,为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提交一个执行路线图。

另一方面,大多数学者对当下大部制改革面临的阻力给予了清醒的估计。有学者提出,要冷静看待大部制改革,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真正的大部制也许很难确立。有学者具体指出大部制运行中的问题:大部的确切边界划定问题、部门的整合问题、内部

管理上的困难与运行成本问题以及对大部组织的监督问题。也有学者指出大部制改革的四道难题:权力磨合难、人员分流难、机制磨合难和运行监督难。更有学者较为详尽地分析了大部制改革中的三大问题所形成的阻力: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问题、党政权力对接问题和改革策略、方法的选择问题,改革的最大阻力是多年来被强化了的部门利益。

大部制改革遭遇的阻力主要是部门利益的作祟。只要坚守政府的公共性,切实践履执政为民的宗旨,改革的阻力就可转化为改革的动力。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原则

1.回应性调适原则。一要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宏观决策,加强市场监管,弱化微观管理,同时兼顾我国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促进特殊行业发展、有效管理骨干国企的需要。

二要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展社会职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充分培养社会的自治精神和能力。三要

回应利益多元的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地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平衡,既要合理配置利益机制,又要防止追逐违法利益。四要回应技术发展的需要。减少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

2.总体性统筹原则。一要总体统筹职能设置。构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错落有致的服务型政府职能架构。二要总体统筹权力配置。加强国务院最高领导层对各部门的统筹能力,同时合理划分国务院与地方政府人权、财权、事权的权限。三要总体统筹各种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四要总体统筹府际改革,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协调张力。

3.系统性集中原则。一是整合职能。有机合并相近职能,避免职能交叉,相互扯皮。二是整合权责。健全政府权责体系,形成部门间和层级间合理的权责构成。三是整合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优化结构。四是整合机制。整合大部门内部的运行机制,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4.制约性协调原则。一是国务院整体(国务院和部门及部门之间)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二是部门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

5.总揽性分别原则。一是要进行改革的总体设计,形成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近期和远期改革的整体方案。二是要实行分层要求,对国务院和省市以下政府改革既要明确共同性,又要有不同针对性。三是要实行分类指导,对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政府改革提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指导。四是要实行分步实施,既要考虑改革目标的实现,又要考虑改革的现实可操作

性,尽可能减少改革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消极成本。

相关链接

大部制改革三模式

●单部门突破的成都模式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政府把与城乡协调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农、林、水和交通部门作为改革的突破口。从2005年年初开始,先后推出了撤并机构的举措:撤销农牧局、农机局,成立农业委员会等等。成都市政府大部制改革思路的主要特点,是以单部门突破来改革职能交叉分割体制。从效果上看,成都市新组建的水务局结束了长期存在的多龙治水而难治水的局面,形成了一龙治水而善治水的良好格局。当然,成都市的大部制改革也面临一些难题,如机构上下不对口、人员分流难等。

●两集中、两到位的镇江模式

2004年,镇江市政府明确提出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尽快实施以归并审批

职能为核心的两集中、两到位,即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部门行政服务处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授权要落实到位。镇江模式体现了大部制职能归并、统一的要求,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但也应当指出,镇江模式仅仅注重机构与职能集中、事项与人员到位,未能真正体现各种行政权力相互协调的诉求。

●多牌同挂的随州模式

探析大部制改革问题 第3篇

一、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按照部门的职能大小和机构的数量多少不同, 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与“大部制”两种类型。小部制的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 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我国目前实行的即是这种小部门体制。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 其特征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 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 职能综合性强, 部门扯皮少。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的“大部制”改革, 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具有重要而显现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 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这种较为典型的“小部制”, 既造成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 又导致职能分散、政出多门, 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 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职能交叉还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 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行“大部制”, 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 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 再造工作流程, 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 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有利于落实“问责制”, 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 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 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 貌似加强领导, 实则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 同时, 还导致部门利益的滋生, 使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甚至个人化。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 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 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 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 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 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 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 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 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 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 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 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 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 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 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 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二、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

1、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协调问题

目前我国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不分现象突出, 监督流于形式, 使决策部门普遍受到执行利益的干扰, 导致问责更加困难, 国家利益部门化。解决这个问题, 就是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 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我们认为, 建立不同层面的适度分离机制是可供考虑的思路。即: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 也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 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 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 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弊端。有些职权的分工与制约, 还需要从与人大、司法部门的关系上来考虑。

2、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法律保障问题

大部制改革事关政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权力利益的调整, 应当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要求, 畅通利益表达和意愿诉求渠道, 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改革总体方案, 由中央讨论决定, 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以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回应性。应当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 切实加强行政组织法体系建设, 推进行政组织设置、职能定位和机制运行的法治化。由于受计划经济和部门立法的影响, 我国相当程度上存在一个部门一套法律体系, 大部制改革后, 有关执法主体、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 必要时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机构改革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决定予以解决。同时, 大部制改革必然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问题, 应当以此为契机, 增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和实行综合立法。

3、与其他改革相配套问题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的调整, 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坚持整体配套改革的原则, 使大部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协调、彼此促进。当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当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创新公共产品的提供机制, 重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还可以更多地采取购买服务的提供方式。要按照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 将大量的技术性、服务性和经办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 大部制是社会大转型中政府保障服务性功能突出、行政色彩淡化的必然选择。而一个整合了不同部门利益的强势大部委, 其职能也应该适应和体现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的管理需求。

摘要: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大部制改革的思路, 为未来行政治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如此重要的报告中出现“大部门体制”这一提法还是首次, 由此引发了学术界的许多热议和争论。本文首先指出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然后指出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

关键词:大部制,政府行政治理,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

[1]、郭济, 《中国公共行政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2]、夏书章, 《行政管理学》, 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地方“大部制”提速 第4篇

8月8日,由4个涉农部门合而为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在重庆市北部新区揭牌。

这个被称为农业“大部制”的正局级部门,是当地继大交通、大文化等系列改革之后的又一新举。

为了顺利“成家”,重庆市农委进行了一系列尝试,首任农委主任夏祖相称,虽然编制减少了四分之一,但持续3个月的改革还算顺利。

除重庆外,各地的大部制改革遥相呼应。在交通等重点领域之外,甚至农业、文化等国务院机构改革未曾尝试的领域,也展开了整合试验。

理论界认为,在国务院“大部制”改革的示范作用下,新一轮地方大部制改革开始提速。

涉农部门“四合一”

根据重庆市最新的机构改革方案,新的农委为市政府组成部门,由原农业局、农机局、农办与农综办合并而成。“主要负责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

继续保留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全市农村工作系统党的建设、统筹协调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市委农工委和市农委实行合署办公,即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市农综办由市农办管理调整为市农委管理,而市农机事业管理局则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更名为市农机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机构由正局级事业机构调整为副局级行政机构。

经过调整,市直属机构减少1个,直属局事业机构减少1个,而处级内设机构则减少了16个。

“大部制最大的好处在于可以发挥统筹作用。”重庆市农委主任夏祖相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称,机构精简的直接目的,降低行政成本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合并前,农业局、农办、农综办等几个机构都不同程度有管理农业产业化资金、农村经营管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职权,看起来是在加强领导,实际上是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合并不仅可以消除部门之间“扯皮”的现象,而且可以整合各种资源,把有限的力量和资金用到刀刃上。

“一年超过20亿元的涉农资金,由原来4个部门管改为一个部门管,统筹使用,钱才能用在刀刃上。”夏祖相说。

精简机构的同时,新组建的农委职能也在悄然演变。原市农业局承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务工农民的管理和服务的相关职能划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农办承担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市农机局承担的农村机电提灌管理的相关职能划归市水利局。

“这是对中央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响应”,重庆市编办一位负责人透露,国务院各部委的“三定”工作基本结束,新一轮地方政制改革呼之欲出。

4月,山东省出台文件,由山东高速集团重组山东省地方铁路局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此前,山东省地方铁路局与山东高速同为山东省国资委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

此后,广东省也通过了《广东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提出要建设大型深水码头港,并且推进港口与公路、铁路运输和内河航运相连接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除了交通等重点领域外,成都、海南、深圳等地在农业、文化等国务院机构改革未曾尝试的领域也前后展开了整合试验。

先上船后买票

正式挂牌之前,四个部门整合的工作已悄悄进行了一年多。

事实上,早在2007年的重庆两会期间,一份名为《关于把重庆创建成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的建议》的发言材料,曾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而当时重庆申请成为试验区尚未正式对外公布。

当地一位知情者透露,这份建议称,重庆应大力减少职能交叉重叠的市级管理部门,有步骤、分阶段地组建大工业、大建设、大交通、大环保、大商贸等市级部门,推动“大局(委)制”。

在此之后,多项传言出现,最为突出的是关于涉农部门的合并,因为重庆涉农部门多达10余个,最可能首先成为“大局(委)制”的改革对象。

“重庆80%的地区是农村,提高农业行政效率,促进城乡统筹十分紧迫。”重庆市编办副主任向松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早在去年6月份,重庆成为国家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机构改革便被提上议事日程。

去年8月起,重庆市编办开始对机构设置相对分散的农业部门进行调研,制定整合方案,包括岗位设置、机构归并、职能安排等。

今年2月,曾在农业系统工作20多年的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夏祖相被任命为农业局局长。

夏的任命被认为是“有目的安排”。“调动之前,有关部门已明确了他此行的任务,就是组织大部制改革。”夏祖相透露,半年多来,他最大的任务就是保证这项涉及四个部门、200多名机关干部的改革顺利进行。

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及个人利益,农业大部制改革一直处于高度“保密”之中。夏祖相说,作为少数几个知情人之一,他通常都是一个人去市编办开会,在中央正式批复之前,只有市里主要分管领导知道具体方案。

除严格保密外,重庆市还采用“先合并后挂牌”的过渡办法。从5月份开始,四个部门先合署办公,对各部门的业务处室进行同类项“合并”, 来自不同部门的干部开始在一起办公,并按新的岗位对原有人员进行第一轮“洗牌”。在被称为磨合期的3个月内,一个处室同时有几个正处长的现象而不罕见,农委为每一个处室临时指定一名“处长召集人”,“召集人相当于临时处长,暂时负责整个大处室的工作。”

“先上船后买票”的做法,让夏祖相也捏了一把汗。有的处室同时有七八个正处长,几十号人,如果失败了,这些人怎么办?

事实上,今年3月,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对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说明时强调,地方政府可以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设时间限制。这从某种意义上为各地的部门改革留下了更大空间。

“改革会有风险,但关健是敢于尝试。”夏祖相说。

“部门利益”成最大阻力

“地方大部制改革最大的阻力首先来自部门利益”,改革具体负责人之一的夏祖相坦言,农口职能部门多,且每个部门都手握资金、审批等权力,谁也不愿意被归并。

合并之前,除市农委、农办、农业局、农机局、农综办、扶贫办外,加上市粮食局和供销社,整个大农口部门多达11个部门,这些部门职责上不可避免产生多项交叉与重合。

“职能交叉分散,不仅工作合力不够,也导致了政府分配资源时出现了“撒胡椒面”的现象,无法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夏祖相说。

大部制打破原先部门的审批权、财权分配,很多部门负责人对合并有争议。夏祖相说,那段时间他做得最多的是找各个部门甚至处室负责人谈话,“平时吃饭都在机关食堂,为了大家多一些交流机会”。

机构合并同样牵涉到人员的调整,根据重庆市编办要求,整合后的农委行政编制为189名,比整合前减少63名,其中厅局级领导职数减少7名,处级领导职数减少32名。

“当务之急就是解决裁员问题。”夏祖相说,在合署办公的阶段,相当一部分干部已随职能划并调到其他部门,但由于处室、编制都大幅减少,仍有数十名处级干部“待岗”。这些干部将采取民主测评、推荐、决议等手段进行竞岗,淘汰的干部将转岗或高职低聘,但短期内其处级待遇仍将保留。

相比而言,面临调整的7名厅局级干部日子会比较好过,据夏祖相介绍,这些被裁减的“厅官”,年龄大的保留待遇退居二线,其余的都将统一调整到其市里的其他部门任职。

8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中央编委委员马凯在会上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已完成阶段性任务,适时跟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十分必要和迫切。

在国务院层面改革完成“阶段性任务”后,地方机构改革如何跟进?

“地方没必要和中央部委一一对应,除了一些必要的如宏观经济管理、政法、财政等部门需要上下对口外,只要工作上有对口的衔接就可以。”重庆市编办副主任向松柏说。

据向松柏介绍,直辖以来,重庆曾进行多次进行过大部制尝试,例如,2000年左右,便将道路运输管理局、港航管理局、公路局等划归交通委员会,将文化局与广电局合并为文广局等,其行政效率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

大部制不能包治百病,作为这项改革的推动者之一,向松柏坦称,大部门制也有诸多弊端,例如,权力过于集中,不好监督。目前,除了现有纪检、司法等监督方式外,尚没有新的制约方式。

“对于地方大部制改革来说,这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向松柏说,以前通过部门的职能设置还可以使不同的部门相互制约,但合并后却往往成了利益共同体,自制政策、自我监督,此外权力的高度集中,也会给监督带来压力。

对此,重庆市计划将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原市农业局、农办、农机局的纪检监察机构合并,组建新的农村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和农委监察室。

大部制改革 终稿 第5篇

姓名:朱佳圆

班级:行政08

1学号:0805013001

“大部制”改革自从出现后在整个社会上都比较热门,这个之所以为老百姓所关注是因为:首先我国的机关重叠,官员资源浪费,大部制改革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老百姓的赋税负担;其次大部制机构改革关乎民生,体现了以人为本,能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那么到底何为大部制改革呢?按照业内专家的提法,大部制改革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通俗来讲,大部制改革,就是调整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和管辖范围,把那些职能相近,业务性质雷同的政府部门,经过合并重构,整合为一个更大的机构,使其管辖的范围较宽,侧重于横向的宏观管理,避免和减少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活动。

今天中国的“大部制”改革,一定意义上来说是围绕三权分立展开的。学者吴稼祥在其博客中将“三权分立”分为大中小三种,“大部制”是小三权分立,即行政权内部的三权分立,它是一种行政体制安排,把行政权分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让其各司其职;中三权分立是孟德斯鸠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它是一种政治体制安排,指的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三种权力分开设立,相互制衡;大三权分立指的是党、议、行三种权力分开。

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最早出应该是英国率先开始探索这种大部制的改革模式,后来逐渐地被发达国家广泛所采用。我们可以把大部制管理理解为大教头、大能源、大文化这种管理模式。

首先为大家先例举几个发达国家的大部门。西方国家大部分都是三权分立这种政体,内阁是治理国家的、是政府,内阁机构它政体数量比较精干,大部分处在12个到18个之间。像日本叫一府11省厅,就是内阁机构12个;美国内阁部是15个,大家所熟悉的五大核心部:美国国务院、美国国防部、美国财政部、美国司法部、美国内务部,这五大部称之为美国的核心部,还有英属部、商务部、劳工部、教育部,“9.11”以后美国又组建了国土安全部,他一共是15个其他英国、法国、德国这些国家大部也就十五六个,或者十六七个。到目前发达国家内阁机构设置中没有超过20个的。

实际上目前在我国政府管理中出现的职能交叉、决策成本高、协调困难等问题,除了机构设置本身存在的不合理地方以外,背后则是现实部门利益在作祟,即所谓“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的现实格局。针对这种情况,从1982年开始,我国先后进行了五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但真正提出大部制改革要到2007年的“十七大”上。

以1982年的改革为例,当时中央设置了100个部门,分工非常细,经过调整,裁了39个。同样1998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国务院的40个组成部门,一下拿掉11个,保留了29个。

在“十七大”提出大部制改革后,中央又开始了一轮大刀阔斧的改革:

●保留部委——

外交部、国防部、教育部、财政部(含国税局)、审计署、监察部、司法部

●全盘保留但名称更替的部委——

国家警察总署(公安部改成国家警察总署)

国家安全与情报部(安全部改成国家安全与情报部)

●合并部委——

发展规划与援助部(以国家发改委为基础,并入民政部、国家民委大部分、扶贫办等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建设部规划司等)

产业部(新设立,将农业部、信息产业部、国防科工委、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旅游局、商务部的商业司局、现发改委能源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产业发展职能、发改委的重点建设司并入)

商务部(以商务部为基础,并入国家工商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标准与质量监管职能、建设部的建筑质量监管职能,发改委的经济运行与价格管理职能)

劳动与社会福利部(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为基础,并入人事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等,并在其中设立住房建设保障司)

金融部(以中国人民银行为基础,并入国家外汇管理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科技部(以科技部为基础,将国防科工委技术研究职能、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管理职能并入)

资源与环境保护部(以国家环保总局为基础,并入国土资源部大部分职能、发改委中的资源环境司、水利部、林业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地震局、气象局、海洋局、测绘局)

交通运输部(保留交通部,并入铁道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总局)

卫生保健部(保留卫生部,并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医疗机构管理职能、国家体育总局)文化部(保留文化部,并入新闻出版署、新华社、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民委中的少数民族文化管理职能)

在中央“大部制”如火如荼进行时,全国各地的“大部制”改革也争相开始。在这里我来简略介绍一下浙江的“大部制”改革。4月15日,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公布了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调整变动部门19个,撤并部门7个。

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改革后,浙江省政府设置的工作部门将为42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此外,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上述改革后,浙江省机构总数保持不变,仍为48个。

在此轮改革中,浙江省共新组建部门8个,分别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和省公务员局,不再保留原相关单位。同时,单设省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此番“大部制”改革还涉及调整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卫生厅管理机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垂直管理改为由市县政府分级管理。

而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也被列入改革内容。例如,省政府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承担,不再保留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

同时,大部制改革也将对相关外事、广电、文物、安监、新闻出版等机构进行调整规范。据悉,此轮浙江省政府机构改革要在2009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市县机构改革于下半年进行。同时,浙江省政府机构改革将做好部门“三定”工作,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

(在这里我来简略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武汉的“大部制”改革。武汉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大部制改革。目前该市56个政府直属的行政机构,将于9月底之前减为46个,现有的4000余名超编人员,也将于2011年底之前全部精简压缩。

当日公布的《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透露,与上一轮改革方案相比,这次改革新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民防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等8个行政机构,并明确政府部门不再核定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改革将撤并以下9个行政机构:武汉市机械工业促进办公室、市纺织工业促进办公室、市轻工工业促进办公室、市化工工业促进办公室、市物资工业促进办公室、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市政府驻海南办事处。

本次改革还调整强化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的职能。另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广播电视局,更名为市广播影视局,增加了电影发行放映等职能。

通过改革调整,武汉市政府直属的行政机构将由56个减为46个,市政府直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由12个减为9个。46个直属行政机构包括41个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和3个驻外办事处。)

“大部门”体制是解决部门利益膨胀和冲突的极端手段,通过减少部门数量,整合机构职能,达到消弭部门利益膨胀的目标。必须要明确,改革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立意高远,是为了长治久安。试图挑战改革的个人利益、部门利益、集团利益都只不过是改革逻辑中的必然牺牲品,必须服从于改革的长远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大部制”改革的实施主要解决了以下几方面问题: 1.减少了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实行“大部制”,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落实了“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

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又不利于落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实施大部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归纳起来就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问题。实行“大部制”管理后,一个部门的权力更大了,能不能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的改革思路,重构政府权力结构和政府的运行机制至关重要。

二是党政权力对接问题。“大部制”改革最终会涉及党政部门权力的对接,必须靠政治体制改革配合推进。这些年来,中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成效显著。如何进一步整合党政部门,是下一步“大部制”改革中必须思考的问题。

三是改革的策略和方法的选择。应该看到,“大部制”改革最大的阻力,仍然是多年来

被强化了的部门利益。在具体推进的过程中,改革的策略和方法就显得很重要。

大部制改革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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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大部制改革之经验

从十七大党的政治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管理。去年十八大后,铁道部被并入交通部,版署广电总局被并入文化部。大部制改革成为了中国人的热点关键话题。但是,大部制改革并不是由中国领衔提出的,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已率先实行探索大部制改革模式。在发达国家的大部制管理第一个比较显著特点就是,内阁机构数量比较精干。在三权分立的政体下,内阁等于我国的政府。在日本,内各机构是12个,美国是15个,而我国的政府职能部门却有28个之多。第二个特点是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架构中有三司负责决策权,六十九局负责执行,还有廉政公署三者相互制衡。由此可见,分权制衡与精简决策机构是国际大部制改革的未来趋向。

二、我国大部制改革是历史之必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目前的政府架构基本维持着改革开放前的结构,即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但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程单全能型的政府职能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了,全能型政府在职能定位上过于理想化,事实上,政府应有所能也有所不能,当政府包揽经济、政治和社会一切功能时,恰恰表明政府的职能不足。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方针,表明了党与时俱进的决心。政府职能的转变,必定会牵涉多个决策机构的变动。大部制改革能减少冗官冗费支出,节约开支,明确各部门职责,避免政府部门直接职能交叉,同时也增强各机构的内部沟通,有效解决近年来城中热嘲的“有关部门”问题。

三、中国大部制改革的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机构已经历6次较大调整:1982年的改革致力于干部年轻化;1988年致力于政府职能转变;1993年强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1998年是消除政企不分;2003年改革的目标锁定公正透明、廉洁高效;2008年的思路是突出公共服务,推进“大部制”改革。

四、铁道部改革之未来展望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铁道部的合并。政府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大部制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裁剪合并,而是要协助政府权力的重组,不管从组织结构来讲还是从政府运行机制上说也要进行重组,同时还要涉及原职人员的去留问题,最重要的是如何加强合并以后的权力监督问题。铁道本属于交通运输行业的范畴,此前的铁道部权力过分独立一直收到社会舆论的诟病,这次的撤销可谓大快人心,可是在欢庆之余我们也应该看到,由此造成的一系列的后遗症。合并后是否会造成运营成本的调整,车票的价格问题,原供职人员的去留问题等都需要认真考虑。

大部制改革3 第7篇

进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无论是目标的确立还是路径的选择,都要从新的起点思考和分析。目前而言,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环境已经基本成熟。

第一,我国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现实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现实的经济社会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从生存型社会进入发展型社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作为社会发展的领导者———政府必然首先要面临自身科学发展的问题,只有其科学发展才能领导社会走向和谐。因此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我国政府推进以职能转变为主导的大部门机制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第二,公共服务问题的突出,公民参与能力的增强,尤其是公民社会的自我发展和健全,是我国进行大部门机制改革的重要原因。

以往我们发展的重点一直是强调经济总量和物质财富的增加,忽视了公共需求与公共服务。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同时,社会参与意识的增强,信息渠道的增加,要求现代政府的建设必须本着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的方向发展,才符合多元利益主导下的社会发展方向。因此,转变政府职能,确定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就更加重要。

第三,政府自身建设的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也对政府改革造成现实的压力。

不得不承认,在过去的十年里,根据十五大和十六大要求进行的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努力没有取得预期的进展。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由于我国缺乏法治的传统和历史文化积淀的惯性,对苏联模式的传统意识形态未做系统的清理,并且由于实行民主法治势必会对一些政府官员的权力和利益造成损害,导致出现官员腐败、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鉴于大众的预期和社会的实际需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尽可能朝着一个良好的公共治理结构的方向发展是进行大部门机制改革的又一重要背景。

三、困境:我国实行大部门体制的障碍(一)政府整体职能定位的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进行的五次机构改革未从根本上解决现有行政机构设置的弊病,目前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整体职能定位落后,主要表现在: 首先,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彻底,职能范围不清,使得越位、缺位、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政府过多地参与私人产品的生产和提供,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还较多,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而迫切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方面存在明显的缺位。

其次,政府机构职能划分不合理,导致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状况依然存在。机构设置缺乏统一原则,使得机构并立,职能重叠;缺乏统一的机构集中管理,造成职能分割、多家分管、机构膨胀。同时,政府部门职能分工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权责配置不合理,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匹配,过于集中与过于分散并存,降低了行政效率。

(二)政府职能部门的利益化导致部门职能的条块化

这是阻碍大部门体制建设的核心问题,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部门的利益化。以部门为主导的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使部门利益已经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从而导致公共政策的扭曲,造成了政府部门权力化、权利利益化、利益法制化的不良倾向,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其次是政府外在监督的形式化。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还存在流于形式、程序性的监督多、实质性的监督少和监督滞后等问题,对于不服从监督的,无法追究责任,导致监督缺乏可操作性,影响了监督效果。

再次是公民政治参与的虚无化。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状况虽有所改善,但仍有很多问题,公民参与方式不够多元化,参与程度不深,质量不高,参与结果的低效,会打击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从而造成政治冷漠。以上三者导致了部门利益超越了政府职能,政府利益高于公民权益。而大部门机制的核心就是要约束部门,约束政府,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利益,效能和监督的整合才是大部门机制建设的关键。

(三)社会自我管理机制的严重滞后

社会自我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是建设大部门体制充分条件,但我国长期大而全的政府管理模式导致这一要件缺失。一个发达的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应该为建设大部门体制做好准备。但是,很显然,当前我国政府,长期以来都在扮演着无所不能的全能政府角色。这导致我国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发展的滞后,也日益暴露出原有体制的缺陷:首先,社会管理体系中组织机构不完善,社会矛盾的调节乏力。民主法治体系的发展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较为缓慢;管理监督不力,导致不公平竞争和违法现象增多,影响社会的稳定。其次,社会组织全面依附于政府,使得基层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的能动力低下。在集权的垂直控制条件下,基层社会组织缺乏独立的意志和目标,对政府负责;政府提供各种资源,组织内部的利益分配关系也由政府来确定。这样,基层社会组织丧失了相对独立性以及谋求自身利益发展的动力和根据环境自我调整、更新的能力,从而影响整体社会的进步。

四、路径:我国实行大部门体制建设的发展方向

(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全面推行政治体制改革

首先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界定部门的职能分工,并根据责任赋予相应的权利,克服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弊端。通过重新定位政府的职能,缩小政府行政范围,把政府不该管也管不了,管不好的事交给市场。转变政府的管理方式,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

其次,继续规范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公共服务,弱化经济干预,强化社会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最终使政府从全职全能转变为有限责任,从权威命令转变为科学决策,从人治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从传统部门利益型政府转变为现在公共服务型政府。再次,大部门机制中政府机构的设置,尤其是部的设置,要根据行政活动的效能性和协调性,坚持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协调行动、试点先行的原则,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在一些利益联系不太紧密、改革阻力相对较小的部门进行改革试点,然后总结经验,进而全面推进改革。目前各专家学者呼声最高的是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和农田水利等综合管理的“大农业”模式以及整合民航、公路交通、铁路运输、航运以及管道运输五项管理职能,形成统一管理的“大交通”模式。

(二)实行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的适当分离,完善公共治理结构

从宏观来看,大部门体制将依据中央“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府职能和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行改革,构建由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类部门组成的政府组织机构的总体框架。为此,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国务院所属机构可考虑进一步整合,拓宽主要部委的职能,完善外部监督机制,逐步向大部制过渡。例如向大交通、大文化、大农业过渡。我国许多直属机构和具有公共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如安全、质量、食品、药品监督等,可参考美国等建立政府独立管制机构,这类机构虽不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但拥有相当独立的规制权、管理权以及行政裁决权,以凸显其专业性和独立性。推行大部制主要是集中和综合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三权”进行理清并使其相互制约,形成良好的权力制衡与监督的运行机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当然大部门在集中一些行政职能的时候,也要防止出现权力的膨胀和监督的空位。

“大部制”改革的未来 第8篇

所谓“大部制”, 就是按照大的职能领域, 而不是按照工作类别、服务对象或者服务地域来设立政府部门。“大部制”能有效解决部门职能交叉的现象, 提高工作效率, 有利于政府部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尽管“大部制”改革是一个趋势, 但不能盲目推进, 特别是中央和地方应该区别对待, 以免出现在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职责同构, “上下一般粗”的现象。中央和地方应该根据自身的需要、环境、目标来实施职能整合。同时, 在具体的推行过程中, 不能急于求成, 更不能脱离我国的国情, 盲目照搬国外的做法。要从根本上建立起适应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要求的现代政府体制, 除了将职能整合与机构合并外, 还要推进政府部门的执行机制改革, 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种权力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

二、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意义

“大部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 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国务院部门之间有80多项职责交叉, 如建设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 等等。这种较为典型的“小部制”, 既造成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 又导致职能分散、政出多门, 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 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实行“大部制”, 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 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 再造工作流程, 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 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二) 有利于落实“问责制”, 建设责任政府

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 貌似加强领导, 实则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同时, 还导致部门利益的滋生, 使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甚至个人化。大部制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 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 对于协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 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 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20个以内, 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一样合理设置部门, 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 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三) 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

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 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 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 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 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因此, 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 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三、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原则

(一) 总体性统筹原则

一要总体统筹职能设置。构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错落有致的服务型政府职能架构。二要总体统筹权力配置。加强国务院最高领导层对各部门的统筹能力, 同时合理划分国务院与地方政府人权、财权、事权的权限。三要总体统筹各种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 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 回应性调适原则

一要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宏观决策, 加强市场监管, 弱化微观管理, 同时兼顾我国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促进特殊行业发展、有效管理骨干国企的需要。二要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展社会职能, 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充分培养社会的自治精神和能力。三要回应利益多元的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地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平衡, 既要合理配置利益机制, 又要防止追逐违法利益。

(三) 系统性集中原则

一是整合职能。有机合并相近职能, 避免职能交叉, 相互扯皮。二是整合权责。健全政府权责体系, 形成部门间和层级间合理的权责构成。三是整合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 优化结构。四是整合机制。整合大部门内部的运行机制, 降低协调成本, 提高行政效能。

(四) 制约性协调原则

一是国务院整体 (国务院和部门及部门之间) 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二是部门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性协调。

四、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重点研究的若干问题

(一) 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离与协调问题

目前我国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不分的现象突出, 监督流于形式, 使决策部门普遍受到执行利益的干扰, 导致问责更加困难, 国家利益部门化。解决这个问题, 就是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适度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 实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我们认为, 建立不同层面的适度分离制是可供考虑的思路。既要在政府部门的整体层面上构建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组织架构, 又要在部门内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机制, 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 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 避免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的弊端。有些职权的分工与制约, 还需要从与人大、司法部门的关系上来考虑。

(二) 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问题

我国目前综合管理职能与专业管理职能配置不科学。综合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 行业或产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到位、权力分割, 项目立项、资金支配等事项都要经过综合管理部门的层层审批, 统筹协调困难, 对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出台有效的政策。因此, 必须进一步理顺综合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 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一是综合管理部门的基本定位是服务、协调、指导、监督, 主要研究制定国家战略、重大规划、宏观政策, 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对各个产业或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二是按照大部制的要求适当拓宽专业管理部门管理范围, 其工作重点是研究解决产业或行业存在的重大问题, 拟订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政策, 统筹配置行业资源, 发布行业信息标准, 维护行业市场秩序, 开展行业执法监督检查, 提供行业相关信息服务。

(三)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法律保障问题

大部制改革事关政府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权力利益的调整, 应当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要求, 畅通利益表达和意愿诉求渠道, 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改革总体方案, 由中央讨论决定, 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以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回应性。应当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 切实加强行政组织法体系建设, 推进行政组织设置、职能定位和机制运行的法治化。由于受计划经济和部门立法的影响, 我国相当程度上存在一个部门一套法律体系。大部制改革后, 有关执法主体、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 必要时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机构改革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决定予以解决。

(四) 大部制改革务必关注党政分开问题

避免新体制因权力过于集中、不当集中而促成腐败现象丛生的可能。因为集中的权力可以提高效力, 但也容易膨胀。所以, “大部制”的推行需要强化多重监督。特别是不可以突破宪法的规定, 不适当地将国家行政权力与国家执政党的领导力量合二为一。大部制是行政系统的改革, 在实现党的领导方面, 不应该走回头路, 将已经分开的党政领导重新合并, 这样只能损害党的威望, 削弱党的领导。“大部制”务必关注监督机制运作问题。考虑强化“行政决策、执行与监督分离”的思路是行政管理科学化的体现;但是, 它仍然属于内部监督, 无论是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监督的进一步加强, 或是建立新的独立行政检察专员的监督, 都是不同的行政权的内部监督。所以, 我们还需要宪政框架下多主体、全方位的监督, 即包含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 并有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可以实现及时的补救型的法院审判监督、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的民众和媒体的监督, 以及执政党和参政党的监督。

(五) “大部制”须符合“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

行政权力、职能的集中, 统一性整合, 有必要性和权威性的考虑, 更应有科学性和人权保障的考虑。这次大部制改革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 不再把裁减人员、裁减机构作为主要目标, 而以实现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 减少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编制为目的;但也需要注意将宪政推行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价值放在首位, 并应体现性别意识, 考虑整合过程对男女不同性别个体的利益的实际影响, 以及不同性别个体的发展机会。不可为了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需要, 而将行政管理效力的提高放在突出而不适当的位置上, 以免本末倒置。

摘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是加快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文章就探索推行大部制改革提出几点思考, 分析大部制改革的意义和原则, 探讨需要重点研究的五个问题: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的分离与协调问题, 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关系问题, 法律保障问题, 配套措施问题及理论研究问题。

关键词:大部制,责任政府,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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