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报告

2024-06-22

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报告(精选6篇)

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报告 第1篇

县纪委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这“两个责任”是对党章的重申,是对党委、纪委工作职责、工作关系的界定,只有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责任明确的问责机制,用制度和规定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才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两个责任”落实现状

(一)主观认识上落后。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发力、加码施压,强调有权必有责,要求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纪委负责监督责任。然而,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固守旧观念,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不透、理解不深,对如何抓、怎么抓不思考、不谋划,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开开会、表表态、签责任书。去年,我县按照中纪委“三转”要求,全面清理纪检监察干部不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经三番五次强调,仍有 3 个镇的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9 个镇的纪委副书记、监察干部兼任其他业务,拿着纪检津贴不干纪检工作,所在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被多次点名道姓批评和提醒谈话。

(二)责任分工上不明。部分党委(党组)在班子成员分工上,认为把党风廉政建设划分给某位同志专门分管就是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高高在上,对“第一责任人”职责置若罔闻、不管不问。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模糊不清,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有人专抓,自己分管的只是业务工作,于是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安排、不检查、不落实。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如我县湄江镇在计生迎检工作中,分管领导组织为检查组送红包被免职,镇党委书记、镇长把关不严被问责处分,就是由于只重业务,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造成的。

(三)常态推进上乏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政治运动、阶段活动,“四风”纠正也好、集中整治也好、专项监察也好,认为是一阵风,吹一阵子就过

去了,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麻木不仁、推责推诿,热衷于当“太平官”、“逍遥官”,对主体责任不安排部署、不监督检查,对监督责任不明要求、不下任务,工作开展没目标、没定力。如在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县清理出41 个单位在“四风”方面均有反弹现象,涉及共性问题 5 个,个性问题 102 个,反映出部分单位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得过且过、形式应付。

(四)考核内容上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科学规范、定性定量、方便易行的考核硬指标。注重以资料来取舍成绩,在季度检查、年终考核中资料都齐全完善,干部队伍都清正廉洁,一旦有群众举报就被逮出问题、查出腐败。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脱钩,只要个人清正廉洁,其负责领域、分管领域有否腐败、有否问题都无关紧要,领导干部照常提拔重用,班子考核照常运行正常,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同虚设、形同“稻草人”。如在最近几年的年终目标考核排位工作中,更多看重业务工作的成绩,而在党建,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权重相对较小,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形式化。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党性观念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缺位根子在党性观念弱化,党性观念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前提。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只看重行政职务,习惯以官职相称,把自己简单地等同于“官”,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忘记了党管干部、党管一切的要求,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甚至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

(二)形势任务不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纪委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形成了从严管党、依规治党的强劲态势。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分析当前形势,系统论述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强调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然而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清醒认识和深刻把握这一形势和任务,工作上被动接受,群众举报时

才重视监督检查,上级集中整治、调度推进时才开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新形势下的新常态工作节奏格格不入。

(三)担当意识不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担当就要理清责任、认领责任。有些党委(党组)书记不明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内涵,不敢旗帜鲜明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管人、管事、管财上不敢担当、不敢负责、不动真格,爱惜自己的羽毛,最终酿成不良后果。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过分强调客观原因,只想着与同级党委(党组)搞好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愿监督、不愿负责,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导致主业失职失严。

(四)持续发力不够。党中央明确指出,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然而有的党委(党组)在管干部、带队伍上紧一阵松一阵、进三步退两步,不能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在落实从严管党、依规治党要求上打折扣搞变通绕圈子。部分纪检监察干部

“等靠要”思想严重,与“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力不足、能力不够,只涉浅水区、难涉深水区,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应迟钝、行动缓慢、惩处不力。

三、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抓落实

(一)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签字承诺”促落实。针对主观认识落后、党性观念弱化等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签字承诺制度,将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落到实处,严肃纪律审查,切实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廉政谈话、任职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对“签字承诺”事项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将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及党政纪处分。我县在党风廉政建设集中专项整治中,严肃纪律抓整改,县委“五人小组”集体约谈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15 人,分别进行个别约谈 7 人,县纪委约谈落实监督责任不力 10 人,就是对落实“签字承诺”事项,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敲响警钟。

(二)建立失职追究制度,“一案双查”促落实。认真制定“一案双查”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切实纳入“一案双查”范围,将“一案双查”具体化,明确适用对象、情形,调查程序和责任追究方式,对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案件和长期存在不正之风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相对等,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不明、形式任务不领等问题。

(三)建立“三述一评”机制,“共同监督”促落实。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纪工委)书记向上级纪委述职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并接受评议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以述责述廉述效评议为主要内容的“三述一评”活动,有针对性安排党委(党组)及纪委、纪工委到纪委全委会、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等会上述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压态势,克服常态推进乏力等问题。今年以来,有 15 个党委(党组)和 10 个镇纪委、5 个纪工委,先后在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上分别进行了述责述

廉述效报告,形成了经常抓“两个责任”落实的强劲态势。

(四)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奖优罚劣”促落实。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加强“两个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委(党组)进行表彰,对排名靠后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

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报告 第2篇

根据《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扶贫办认真学习中纪通„2015‟6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扶贫办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现将扶贫办党组落实“两个责任”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健全体制,落实反腐倡廉责任。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办党组按照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和《昆明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扶贫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真正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和落实到哪里。主要领导切实落实“一把手”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二是专题研究工作。上半年,党组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扶贫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具体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三是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科长(中心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党风廉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四是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则,分解任务到科室、到责任人,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保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和《***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问责办法》,结合党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贯彻落实省委“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对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进行为期3年的帮扶工作,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和审批程序,公务接待和行政性开支明显下降,我办机关相比去年同期“三公”经费明显减少。三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办党组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贫困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贯彻落实项目资金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使项目更公开、更透明,便于群众监督。

(三)加强教育监督,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努力提升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不足。一是根据《扶贫办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有关文件方案》要求,扶贫办干部职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做到自觉学习。二是采取反面典型教育方式,组织扶贫办全体干部职工到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教育干部职工,做到筑牢树立工作人员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形成扶贫办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三是把学习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相结合,与扶贫系统开展“最可爱扶贫人”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四是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进行自查自纠并签订了12份《昆明市***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并在公开栏进行了公示,接受职工及群众的监督。

(四)落实制度,党内生活进一步规范。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制度,正确把握党组集体领导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落实《昆明市***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办法》,正职主要领导六个不直接分管,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经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并认真做好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记录。二是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实行个人述廉与述职相结合,群众评廉与组织考廉相结合,把述职述廉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纳入干部职工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三是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分级廉政谈话。四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党组坚持以职工公认度任用干部、以工作实绩使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为人才健康成长、施展才华创造条件,坚持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机会和舞台,形成了以能力和业绩为标准的用人机制。

(五)执纪监督,注重源头防治腐败。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规定作为工作重点,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工作纪律、为政廉政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坚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狠刹大操大办、吃喝玩乐等歪风邪气。目前,共组织9次明查暗访督查,未发现违反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规定的情况。二是强化财务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在完善程序、强化管理、严肃制度上下功夫,实行个人出差提前报批制度,贵重物品和办公用品实行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统一管理,文件印刷实行集中定点等规定,有效地防范了财务风险,杜绝了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三是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六)重视信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保证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做好信访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重要信访件,主要领导亲自领办。分管领导做到件件督办,件件抓落实。工作专班人员认真负责处理信访件,及时与信访人沟通,及时回复信访诉求,使信访人满意。三是规范信访运行程序。严格办事程序,每件信访件,先受理登记,再针对具体情况,分级办理,今年以来年共受理信访件1件,办结率为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情况

今年,办党组书记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监督问责的政治责任意识。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廉政准则》、“三重一大”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增强廉政意识。为全办机关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到科室(中心),逐项落实到人,列入工作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重视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利用周列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通报违反“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精心组织最可爱扶贫人活动。落实办主要领导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三)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四)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搞个人说了算,规范操作,依法依规推进选人用人制度的各项改革。采取“竞争上岗”,把真正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推荐到重要岗位。鼓励开拓、支持实干、推荐那些愿意干事,能够干事,能干成事,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干部,使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素质强的干部得以提拔。今年,推荐一名副科级后备用干部,在办内召开推荐会,全体干部职工填写推荐表。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加强思想沟通,加大政策宣传,深入交心谈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护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干部把精力集中到刻苦学习、努力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为贫困群众服务的本领上来。

(五)切实加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抓机关、带系统,一手抓扶贫开发,一手抓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扶贫开发取得明显进展。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贯彻并督查机关内部防控体系建设;通过制度建设与梳理廉政风险;通过经常性的典型教育、警醒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廉洁从政;要求节假日前后不准到上级机关请客送礼,接受礼品礼金,不准利用项目、资金、信息牟取私利。

三、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认真对照《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扶贫办主要负责牵头扶贫资金监管。今年,扶贫办开展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和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以上两项工作,扶贫资金自2013年以来使用安全、符合扶贫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能够较好发挥效益。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的归档工作,扶贫项目建立了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的管理模式,从项目来源一直到项目完成验收相关材料一并归档,便于项目管理和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在整治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2011年至2013年劳动力转移培训,在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过程中,2013年9月付扶贫培训学员生活补助211386元,发现存在发放学员生活补助费人员名单为虚假资料无法核实等问题,已移送昆明市纪委进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二是部分项目已完成验收,报账率不足问题,经整改已完成报账4454.8万元,报账率97%;三是关于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项目资金缺口等问题,经整改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四是关于部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的问题,经整改已及时转发省市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根据省市最新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制度,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出台了《***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总体安排》(东办通„2015‟77号)文件;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积极研究制定《关于举全区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贫困镇(街道)、村、户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开展扶贫开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提供政策支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从细节做起 第3篇

1 强化宣传教育,承担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章程》把执纪监督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

基层国有企业纪委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中,要强化宣传教育,以宣传为先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意识。根据宣传教育的不同阶段不同要求,开展各类廉政教育内容的学习和相关案例的宣传贯彻,让党员干部、重要岗位人员时刻牢记清正、廉洁的工作要求,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同时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首先,协助党委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国有企业有较为健全的内部政治生活,纪委要针对企业实际,结合党政例会、支部书记例会等,对当前纪委工作予以布置,做到与党政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其次,要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企业各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共同开展好企业的党风廉政工作,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工作的不断加强,巩固“八项规定”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的成绩非常明显,但依然需要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通过不断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

2 强化执纪监督,推动党风建设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打破了以往的工作惯例,这是依据党章有关“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的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了党委的五项主体责任和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中央列出的责任清单,对开展好党风廉政工作,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推进。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纪委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好助手作用,及时向党委报告上级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并提出落实的建议;定期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对一些重大问题,提请党委会研究,并协助党委解决好这些问题,抓好落实;发挥监督检查作用,通过检查督导、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并推动问题解决。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民主集中制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全过程,强化重要事项的程序化、规范化。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组织报告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通过周报、月报、季度会、专题汇报等形式,向党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3 强化日常管理,树立规矩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央对“两个责任”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作为企业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中,把工作落脚点放在制度建设和教育监督上,加强日常监督,以贯彻制度要求为契机,从小处落手,从细处抓起,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懂规矩、讲规矩、做表率,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实现“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

扎扎实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这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必须从抓作风开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职责的切入点、出发点和着力点,通过继续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制度保障、监督检查、问责追究与警示教育等方面形成较为成熟长效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与日常性经常性工作相结合,注重日常的宣传教育管理,不断提醒各级干部树立廉洁意识。

高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思考 第4篇

【关键词】高校 纪委 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6-0032-0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账斗争。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近年来,教育系统发生一系列违纪违法腐败案件,特别是高校的财务管理、科研经费、考试招生等问题不断被媒体曝光,已经引起社会舆论的轩然大波。究其原因,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高校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没有落实好责任。

高校是培养人才,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重要领域。因此高校纪委在实现干部清正,教师清廉,政治清明,引领和塑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环境等方面必须要立得深,扎得透,落得实。

1、全面认识监督责任的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明确提出了各级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等。《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也对纪委的监督责任做了说明。机关纪委要按照纪委的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了机关纪委的5条主要职责,是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是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权力行使进行监督。三是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四是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员的处分。五是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从以上阐述的内涵看,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同时还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即纪委的专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2、认真落实“ 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因此,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明确职能,突出主业主责,将工作落在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上,集中精力严党纪、抓监督、反腐败。凡属于纪检牵头的工作,责无旁贷,属于其他部门牵头的工作,绝不越俎代庖,做到协助而不干预,牵头而不包办,监督而不替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同时要着力培养搞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关键,是基础。没有一支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勇于担当,勤勉尽责的干部队伍,就不可能有“两个责任” 的落实。为此,要注重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教育、培养,用马克思想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三严三实”以及业务知识进行教化,帮助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职业素养。

3、要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的主动落实

当前,受社会环境官本位特权思想的影响和高校自身体制制约,一些高校纪委和纪检干部,在思想上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政治大局、责任意识淡薄,不主动工作的问题,对一些违纪、腐败行为存在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不想监督的现象。这极大地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最近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同样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绝不能“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而是要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主动出击。

4、建立相关机制,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问题,党委和纪委属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纪委没有垂直领导前,党委和纪委是上下级隶属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各级纪检机关受同级党委的领导,纪检机关从干部的配备、干部任免、干部调动、干部提拔、 人员编制、经费划拨等一系列决定纪检干部命运的大事都掌握在党委手中①。在这样一种关系下,纪检机关要监督党委或者在未经党委授权的前提下,主动去监督作为,是非常难的。因此,在三中全体中提出了,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有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就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5、建立权力责任清单制度

现代政治伦理认为,“权力清单制度”的要义是为了厘定政府由法律所规定的权力范围,真正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真正对政府行使权力起到规范、约束、监督、追责的积极作用,旨在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须负责”。同样,高校纪委也可以借鉴此方法制度,建立相关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推动纪委监督责任的顺利有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 ②。中央纪委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③。

监督是最好的保护,从严是最大的爱护。高校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 积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紧扣责任落地,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在“实”处用劲,向“实”处聚焦。只有这样,才能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成为全校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参考文献:

[1]《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 “ 主体责任"和纪检 “ 监督责任"的落实》,董亚明 等,(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4年7月,第4期 )

[2]《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两个责任落实报告 第5篇

今年以来,我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省、总行和各级纪委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切实改进作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我部按照中央和省委、市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本部人员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和新要求。具体而言,我部班子主体责任主要体现为“四个主体”,即领导主体、推进主体、支持主体、表率主体。相应地承担“四个责任”,即领导责任、推进责任、支持责任、表率责任。形象地说,班子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激励士卒”,又要以身作则。强化班子的领导责任,我部主要体现在“一把手”亲自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抓班子成员这个团队,形成了“抓党组、党组抓”良好格局;二抓突出责任追究这个关键,做到有责必究;三抓制度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抓早抓小,用制度管人。

二是加强研究部署。我部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与基层行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我部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一起部署,统一实施。听取二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是选好用好干部。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我部坚持把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努力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意识。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上党课和集中学习。同时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增强纪律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结合我部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的实际,增强他们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点,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务实、高效的作风。

三、解剖重点难点,加强源头治腐 一是加强中心工作,绷紧廉政弦。

二是强财务管理,保资金安全。加强资金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我部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抓创新不够;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加倍努力,主动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坚守责任担当,坚决将“两个责任”落实好。

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报告 第6篇

调 研 报 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以下,就我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做一些初浅的探讨。

一、我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责任意识偏淡。有的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足,“一岗双责”观念淡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力,甚至有的片面理解“发展是硬道理”,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软差事”;有的认为党委是管“大事”的,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部门的事。

责任落实过难。有少数部门单位没有很好的与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相结合,使责任制内容空泛,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有少数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布臵只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注意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所以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责任追究偏软。以往一般都是对落实责任制较好的部门单位进行奖励表彰,而对落实责任制较差的单位既未排名也未追究,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好抓差一个样。同时,责任追究结果未能与干部职务晋升、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严格挂钩,也削弱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效力。

监督主体偏难。一是监督意愿不强。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单位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导致纪委自身也处于“自刀难削自把”的尴尬境地,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二是监督体制不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以及人员编制、财政经费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客观上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三是监督方法不多。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

二、我区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区委通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现责任到人,健全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结果的运用,有效保证了党委主体责任得到切实落实。

(一)细化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需要整

个班子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形成合力。每年年初,区委、区政府下发通知,将当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今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从7个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与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法检两院等总计85个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基层单位与所属单位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了分层管理、责任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严格检查考核。区委制定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对考核范围、方法步骤、责任追究等进行明确。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必述内容,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也定期对所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把督导检查情况反馈区委作为评价考核班子的重要依据。年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及其他工作绩效考核同步进行,按照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同工作目标考核、评先奖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手段予以责任追究,并执行干部提拔考核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三)抓好一把手责任。认真履行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四班子联席会议,专门听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布臵阶段性重点工作。抓好全区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并要求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做到“六个亲自”,即亲自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亲自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亲自阅批群众举报的重要信件,亲自过问党风廉政重大问题、协调重点工作等。对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上级党委、纪委的新要求都组织党委常委会及时学习传达,并督促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三、我区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市纪委的决策

部署,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突出抓好六个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抓学习培训,着力深化认识形成共识

强化对“三转”精神的学习培训,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通过主要领导专题辅导、机关干部进讲堂、纪检干部全员集中培训、业务知识考试、观看电教片、收听专家讲座和举办研讨交流会等方式,着力解决好上面转下面不转、领导转干部不转、表面转实际不转和想转不会转的问题,不断深化对“三转”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内涵以及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的认识,找准“三转”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对照、边谋划,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推动形成深入落实“三转”的共识与合力,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转”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二)抓职能转变,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立足转变职能,强化办案力量,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内设机构,在区纪委新增设纪检监察2室,纪委机关机构设臵和人员配臵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和纪律检查工作倾斜;严格落实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要求,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两轮清理,撤销或不再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59个,保留或继续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14个;严格落实纪委书记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要

求,保证纪检干部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区纪委书记不再兼任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全区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区直部门(单位)纪检员(纪委书记)在所在班子中不再分管与执纪监督、查办案件无关的工作,乡镇、街道纪检专干不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具体业务工作。

(三)抓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加大办案力度,采用交叉办案、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方式,严肃查办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今年以来,在受理信访件和立案数量同比增幅较大的情况下,我们突出快查快办,对有关当事人依纪进行了处理,责成有关单位就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挽回了经济损失。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党纪条规的党员干部,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等手段,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问题的有关干部给予了诫勉谈话。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功能,积极开展对区政务大厅各窗口的视频监控和服务事项的流程监督,对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岗位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提高监督实效。改进监督方式,通过明察暗访、函询和约谈等措施和手段开展监督检查,增强监督效果。拓展监督范围,充分发挥区纪委驻乡镇纪工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强化对乡镇、街道及村、社区事务的监督。

(四)抓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四风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收受节礼、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不间断不定期开展作风效能明察暗访,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促使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监督,严格督促全区清理腾退办公用房。2013年区上“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臵费、车辆运行费同比都有下降。今年以来对发现问题的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和效能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抓创新实践,努力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新途径 今年以来,根据市纪委创新聚焦主责主业、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纪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将在创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试行派驻管理和乡镇党政“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两个方面重点进行创新实践,目前已制定了工作方案,正在有序推进。创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试行派驻管理方面,主要是改革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三种管理”机制,即实行纪工委派驻负责制、岗位动态管理制和全员参与办案制,有效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力量,从体制机制上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解决基层纪检干部在受同级党委领导的同时难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难题。创新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方面,主要是以制约用权为重点建立健

全履职监督机制,以严格管理为出发点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以阳光政务为落脚点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重点解决监督主体意识淡薄不愿监督、监督客体自觉性差不让监督、监督体制不完善不便监督三方面问题;重点强化四项工作,一是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加强教育培训,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一把手自我监督意识健全制度,三是健全制度实现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完善监督体系形成对一把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六)抓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强化五抓(抓学习、抓监督、抓执纪、抓规范、抓载体)、防纠五偏(学习偏虚、监督偏软、执纪偏宽、作风偏浮、节奏偏慢)、提升五能(服务群众能力、监督执纪能力、查办案件能力、宣传教育能力、自律示范能力)”为载体,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针对机关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结合群众路线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完善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开通“白银区纪检监察网”,广泛宣传反腐倡廉政策、规定及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强化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在网站、报纸上作出反对“四风”公开

承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形式,自觉改进作风,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作风新规,努力以自身模范行为和过硬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对下一步落实两种责任任务的一些思考和打算

(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各级党委必须主动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一是突出个性化因素。要改变一些单位责任书内容照搬照抄、千篇一律的形式,把责任主体的任期目标与本部门的总体目标、工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确定其相应的责任目标。二是突出针对性。要着重从解决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入手,确定责任主体管理权限中的阶段性目标,从而有效调动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突出责任主体。要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

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要进一步严格考评问责。建立日常台帐式管理,实行定期不定期考评,对工作滞后或未按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进度的地方和部门,及时记入日常台帐,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落实。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年终考核、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管理范围,由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载入干部档案。要严格实行终身追究,特别是一些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更应如此,避免领导干部的短期责任行为和侥幸心理。对于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论什么时候暴露出来,也不论其职务发生了什么变化,都应终身负责,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要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大力气解决“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衙门作风和吃拿卡要行为,坚决反对“四风”,促使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要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消除机关干部“庸懒散慢”现象,在全区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上一篇:劳保基金下一篇:易制毒化学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