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11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2024-07-27

亳州市2011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精选6篇)

亳州市2011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第1篇

亳州市2011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2011年安徽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和《2011年亳州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稽查工作目标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方法,调整工作思路,依法做好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稽查工作重点

对本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下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卫生执法人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稽查。其重点是:

(一)卫生行政许可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性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现象进行稽查。

(二)卫生行政处罚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三)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按照《安徽省卫生监督执法受理举报投诉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重点对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是否通畅,处理是否及时,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结果及时反馈且举报人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稽查。

(四)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要求,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遵守纪律等情况开展稽查。

(五)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稽查。重点对监督覆盖率,“打非”处置结果和现况,与公安部门衔接机制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情况进行稽查。

(六)食品安全工作稽查。重点对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完成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七)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直报稽查。重点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的录入情况稽查。

(八)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稽查。重点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稽查。

三、稽查对象

重点稽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和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四、稽查方式和方法

市卫生局抽调专门人员成立稽查组,针对各项稽查内容,运用稽查表和稽查文书,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

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并视稽查中发现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书面稽查意见。

五、稽查安排

(一)时间安排:

10月18日下午抽调并培训稽查人员组成稽查小组; 10月19日上午查涡阳,下午查谯城区;

10月20日上午查蒙城,下午查利辛;

10月21日查市本级。

(二)总结上报及结果应用

1.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将2011年开展的内部稽查工作具体内容、检查情况、目标达标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形成书面总结于10月28日前报市所综合卫生监督科(电子板发至邮箱:lu999bo@126.com)。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汇总全市开展稽查工作情况,按照省厅计划要求及时上报。

2.市卫生局将对本卫生监督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稽查结果纳入综合考核。

六、稽查工作要求

卫生行政执法稽查工作是保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的重要手段,稽查组全体成员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好稽查工作,落实各项稽查任务,为塑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而努力。

附表:亳州市2011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考核表

亳州市2011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第2篇

2011年贵德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方案

卫生监督稽查是卫生部为落实依法行政,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所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为组织做好2011年本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及《青海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紧抓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落实,建立完善一支业务全面、素质过硬的卫生监督稽查大队,开展医疗机构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工作,实行告知承诺的公共场所许可项目和对医疗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等三方面的稽查工作。通过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县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指导,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外部稽查形式、稽查内容和稽查标准,组织县稽查人员落实本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二)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全县稽查工作计划;做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经费落实等保障工作,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

2011年的稽查工作分为外部稽查和内部稽查。

(一)外部稽查

1、县稽查人员负责外部稽查工作。稽查内容为2010年实行告知承诺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项目、2010年对医疗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稽查日稽查落实情况,并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工作进行稽查。

2、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县稽查人员对稽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沟通和反馈;指导和规范全县卫生行政监督执法行为。

3、被稽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稽查工作。

(二)内部稽查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落实内部稽查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对督稽科室稽查员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及时做好工作分析、汇总和信息反馈。

四、工作安排

2011年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和培训阶段(3月15日-3月30日)

1、对稽查人员进行2011年稽查工作培训,以确保稽查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稽查工作计划,确定2011年稽查工作目标,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1、稽查科根据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外部稽查,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并于每次稽查后5日内以电子版本形式反馈稽查结果。

2、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稽查工作,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稽查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反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总结阶段(12月):

1、稽查科科长将开展的外部稽查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形成书面报告,与填写后的有关表格(附表1-附表5)一并以电子版本和书面形式于12月15日前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2、稽查科将2011年开展内部稽查工作具体内容、检查情况、目标达标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形成书面总结,以电子版本和书面形式于12月15日前监督所办公室。

联系人: 县卫生局 刘 建 李建华

联系电话: 8553364 8552264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稽查 卫生监督 方案

抄 送: 海南州卫生监督所,县卫生局,各乡镇卫生院 附件

附件1:2011年实行告知承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稽查表

附件2:2011年实行告知承诺餐饮服务许可稽查表

附件3:2011年实行告知职业病、生活饮用水稽查表

附件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调查表

附件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调查表

附件6:2011年每季度稽查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附件7: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稽查表

附件8:2010年每月双周四稽查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附件4:

医疗机构许可调查表

许可文号:

申请人:

机构名称:

机构类别(医院、门诊部、诊所、护理院、卫生所、保健所):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受理窗口(请在编号处打勾)

1、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区县卫生局

二、医疗机构许可申请提交的材料(请以列表或清单的形式,写明有哪些文书、资料)

三、参与许可审核的部门(请详细填写科室名称及承担的工作):

1、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

2、区县卫生局相关科室:

四、是否有现场审核

如有现场审核,请详细填写参与现场审核的部门

五、是否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制度

如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制度,请附有关文件

六、许可申请受理日期:

七、许可决定日期:

八、许可决定送达日期:

附件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调查表

许可文号:

申请人:

机构名称:

许可项目(终止妊娠术、节育手术、助产):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受理窗口(请在编号处打勾)

1、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区县卫生局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提交的材料(请以列表或清单的形式,写明有哪些文书、资料)

三、参与许可审核的部门(请详细填写科室名称):

1、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

2、区县卫生局相关科室:

四、许可申请受理日期:

五、许可决定日期:

六、许可决定送达日期:

附件6:

2011年每月双周四稽查工作记录单

1、稽查时间

2、稽查内容(详细列出)

3、稽查结果

4、稽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5、整改结果

亳州市2011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第3篇

1 对象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

将2011—2013年柳州市卫生监督所的卫生监督员作为调查对象。

1.2 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卫生监督员的学历、专业、卫生技术职称、年龄、所学专业及学习进修等情况。

2 结果

2.1 卫生监督员学历构成

卫生监督员学历构成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纺锤型,以本科学历为主,且呈逐年增加趋势,2013年达61.91%,大中专学历逐年下降,其中中专学历下降明显,研究生学历及高中以下学历最少,但研究生学历呈上升趋势,高中以下学历呈下降趋势,见表1。

2.2 卫生监督员专业构成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呈逐年增长趋势,2013年为78.57%,体现出大部分卫生监督员都有医学专业基础,见表2。

2.3 卫生监督员卫生技术职称构成

卫生监督员中高级职称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初级职称所占比例逐年增大,2013年达37.87%,主要是由于新招录人员因年限原因尚未能审报中级职称,中级职称人员又未积极申报高级职称,致使高中级职称卫生监督员人员退休后中高级职称呈下降趋势,初级职称所占比例逐年增大,见表3。

2.4 卫生监督员年龄构成

35岁以下的卫生监督员3年来显著增加,46~55岁人员所占比例2013年较2011年减少近10个百分点,单位人员构成正在迅速年轻化,26~55岁人员2013年合计达85.75%。表明柳州市卫生监督机构人员以中青年力量为主,年龄结构比较合理,见表4。

2.5 卫生监督员所学专业构成

卫生监督员所学专业构成中,预防医学与医学相关专业所占比例合计达78.58%,且呈逐年增高趋势;其他专业人员所占比例逐年减少,体现出卫生监督工作的专业性,见表5。

2.6 卫生监督员学习、进修情况

卫生监督员学习、进修人次中,2/3左右都在市级完成,在区(省)级约为1/3,在部级以上的仅有1%强,可见卫生监督员外出学习、进修机会仍不多,见表6。

3 讨论

现阶段柳州市卫生监督员所学专业构成、年龄分布比较合理,既显现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的专业性,又有比例合适的法律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体现出综合执法的特点。执法人员老中青人员年龄构成分布合理,在充满活力的同时不乏成熟。

卫生监督员配置与全市人口数相比不适应,柳州市区常住人口160万人,市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88人,两者比为0.44/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卫生资源配置标准》[1]中关于柳州市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求,柳州市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到2015年在设有城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情况下应达到110人;若按照《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2]中参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则应为160~240人,而目前柳州市无城区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仅为88人,差距巨大。由于卫生监督员数量严重不足,导致卫生监督工作量负荷大,经常性和预防性卫生监督任务十分繁重,使卫生监督工作中出现了监督覆盖率低、工作质量不能保证和监督频次减少等现象,要达到国家规定的一些指标有相当大的难度[3]。

卫生监督员学历水平距国家要求有差距,继续教育亟待加强。按照原卫生部《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卫监督发[2005]75号)的要求,到2010底,力争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卫生监督员,在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应达到95%以上。而柳州市卫生监督所2013年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仅为86.92%,与国家2010年对卫生监督员学历的要求尚差近10个百分点。因此,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将卫生监督员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到卫生监督工作年度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应大力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人力资源配置质量,制定可操作性强、客观且详尽的人力资源建设规划;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以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培养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4]。要落实《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5],实施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首先要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按照《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新录用人员组织实施培训,每人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做到先培训合格、后上岗执法。其次,实行卫生监督员在岗培训。卫生监督员实行全员定期培训制度,所有卫生监督员的在岗集中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家及省级培训网络平台进行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另一方面,针对卫生监督员外出学习培训机会偏少的现实情况,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应多组织实施对基层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开拓基层卫生监督员视野,提高其执法水平和能力。

摘要:目的 为了解和掌握柳州市卫生监督队伍现状,对卫生监督员与柳州市常住人口配置比例、年龄、学历及职称等指标进行动态分析,为合理配置卫生监督人力资源提供基础资料。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卫生监督员的学历、专业、卫生技术职称、年龄、所学专业及学习进修等情况。结果 柳州市卫生监督人员学历以本科为主,人员年轻化,卫生技术人员呈现三年逐年增长,预防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人员所占比例较高;但卫生监督员数量不足,中高级职称三年持续下降,初级职称所占比例逐年增大,监督员外出学习、进修机会不多。结论 政府部门应重视卫生监督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充实卫生监督人员数量,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整体综合素质。

关键词:卫生监督人员,构成,动态分析,柳州市

参考文献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通知[S].桂卫规财[2013]33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S].卫监督发[2010]103号.

[3]姚玉君.上海市1999—2003卫生监督人员构成情况动态分析[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4(7):326.

[4]孙刚.新医改前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配备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3,32(2):88.

亳州市2011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第4篇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精神,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围绕蔬菜产品,以禁限用高毒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和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蔬菜生产环节的用药指导,强化农药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省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2.工作目标

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我省生产的蔬菜不合格样品中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率降低5个百分点,确保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整治重点

3.1重点产品 突出芹菜、韭菜、普通白菜等高风险蔬菜品种,突出秋菜生产、棚膜蔬菜等重点生产时段,重点检测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等农药残留是否超标。

3.2重点区域 全省蔬菜生产大县(蔬菜生产标准园)、规模化生产基地、“三品”蔬菜生产基地。

3.3重点单位 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蔬菜标准园和种植大户。

4.整治任务

4.1强化农药市场监管,突出高毒农药管理 开展蔬菜用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建立健全农药经营单位档案,对非法经营的,联合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凡经营高毒农药的,一律要建立营销台帐和高毒农药销售流向记录,实行高毒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管理。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要尝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做到实名购药,掌握高毒农药销售流向。

4.2开展农药残留监测,突出重点品种抽检 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品种,提高监测频次,调整监测参数,继续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全年开展3次例行监测,开展保护地蔬菜、露地生产基地蔬菜、冬储秋菜、高风险蔬菜等专项监测,开展重点区域常态化监测点试点工作,实施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产品质量综合监测,摸索规律性监控模式。各市(州)和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已配备的蔬菜农残速测设备,制定工作计划,积极争取经费支持,认真开展市场和基地蔬菜抽检,对在速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向省农产品质检中心报告,进行核实,及时有效化解风险。

4.3规范用药行为、突出制度建设 组织对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积极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大蔬菜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整合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鼓励使用低毒和生物农药,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5.重点活动安排

5.1开展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下发《农药识假辨劣维权手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购买放心农药简明挂图》等手册及挂图。

5.2开展农药市场质量监督抽查 省农委2~3月组织对种衣剂产品进行质量抽检,3~4月组织对玉米大豆除草剂进行质量抽检,5~6月组织对水稻用药进行质量抽检,6~7月组织对蔬菜用药进行质量抽检,共抽检农药产品200个,主要检测有效成分含量以及是否非法添加其它农药成分。乡镇农药经销网点的抽样比例要不少于总抽样量的70%。各市(州)县(市、区)要重点对辖区内销售的可能有问题的杀虫剂产品进行质量抽检。

5.3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活动 一是农药经营主体资格清查。4~5月份,各级农药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工商管理部门全面开展一次农药经营单位清查,对无照经营及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提请工商管理部门坚决依法取缔。二是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辖区内农药市场产品标签开展一次整治活动。对登记产品其登记作物本辖区不生产的要禁止在本辖区销售,对高毒农药扩大到蔬菜、水果、中草药材上使用和降低毒性标志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各县(市、区)抽检农药标签不少于200个。三是高毒农药专项检查。4~5月份,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检查。凡经营高毒农药的,一律要建立营销台帐和高毒农药销售流向记录,实行高毒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管理。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要尝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做到实名购药,掌握高毒农药销售流向。

5.4主要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专项抽检 7月份对全省40个县(市、区)蔬菜基地开展专项监测,按照生产品种和面积,每个县抽检20个代表性样品,通报监测结果,排查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5.5工作督查 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蔬菜生产、农药管理部门认真抓好本行业生产指导和市场管理,开展不定的检查督查,省专项整治办公室将适时开展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年底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和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6.工作要求

6.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农药市场监管和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6.2制定实施方案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进度和要求。

6.3健全工作制度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大要案通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部门间、区域间联动协作制度,做到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特别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事件,应按程序立即报告。

6.4总结工作经验 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应对,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亳州市2011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第5篇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上报卫生监督稽查培训班交流材料的通知》(*卫监督函[2011]128号)的文件精神,我地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进行自查总结,我地区现从依法行政、规范执行和卫生监督稽查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规范制度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卫生监督机构内部制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落实的主要手段。为切实履行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地区卫生监督所稽查工作由主要领导直管,同时还及时调整了稽查室的工作职能,由过去侧重卫生行政处罚转向内部稽查,使稽查人员得以用更多的精力投入稽查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地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基本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到达了以制度约束执法,以制度保证执法的目的。

各县(市)卫生监督所根据地区所的要求均配备了两名以上政治业务素质好、作风严谨的卫生监督员担任稽查员,负责本机构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定了稽查工作计划和稽查工作方案,开展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全地区各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网络建立完善,并实行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常规报告制度。

以内部稽查为手段,通过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一是我所将各科室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 1

可、行政处罚、监督员行为规范等纳入本所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月由所领导为主体、稽查科及业务科室参加,对科室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着装风纪、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稽查。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回访制度,由分管领导和稽查科组成回访小组,对监督服务对象就卫生监督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等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首问责任制,完善投诉举报、来访登记制度。设置统一台帐,建立了督查、协查机制及一次投诉查实处理制,对全地区重大案件和重要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进行了督查督办。一年来,我所全体卫生监督员风纪严明、廉洁自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规范行政许可,严格许可制度,杜绝超职责范围、违反程序和审查不严格而发放卫生许可的现象;对听证及罚款在3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科室、所、局)和集体合议制度,对每份行政处罚案件实施质量跟踪管理,确保行政处罚质量,年内无错案、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加强对县(市)卫生监督所的稽查,提高卫生监督能力

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

象,提高卫生监督能力,今年5月至6月,由所长麦麦提麦合布孜、副所长王伟等所领导带队,对全地区八县一市的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和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稽查。本

次稽查主要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同时为更准确了解各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情况。稽查结束后,及时以通报的形式,将稽查情况进行反馈。稽查结果显示:一是各地卫生行政执法稽查体系基本建立。各县(市)按照本稽查计划和方案,对机构卫生许可管理、卫生行政处罚合议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督员着装风纪、劳动纪律、文书质量等开展了定期和不定期稽查。二是卫生行许可准入得到加强、许可程序逐步规范畅通:各县(市)在办证厅或受理处对卫生许可事项、办证流程、投诉电话等进行了公示,基本做到了一次性告知行政许可相对人办证需准备的材料及条件;基本能按法定条件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按要求制作卫生许可文书,未发现超越法定职能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

三、开展案卷评析,提升卫生执法水平

依据《地区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分表》,对全地区报送的2010已结案的83份案卷(公共卫生类案卷30件,医疗和传染病卫生类案卷53件),从主体资格、处罚程序、违法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等六个方面采取初评、复评、复核三道程序进行综合评价。为保证评估质量,评查中我们坚持一卷三评,反复比对,层层把关的原则,从各县市抽调业务骨干首先进行培训,然后采取集中评估、交叉评估的方式进行评查。通过参与案卷评估,使各县(市)监督员相互学习交流,充分认识到了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过5天的评查,结果显示有66件案卷所

实施的行政处罚成立,占总数的79.5%,比2009年高出7.2个百分点。从地区、各县市之间的横向比较和地区、各县市与2010年各监督所自身纵向比较情况来看,地区各县(市)执法案卷制作总体水平与往年相比有所提高。

四、加强稽查组织建设,加大稽查工作力度

卫生监督稽查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的主要手段,是提高执法质量与执法水平的有效办法,我们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稽查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工作程序,确保稽查工作有效开展;同时针对卫生监督员在卫生执法过程中的行为是否规范,重点开展卫生监督员着装、证件、证章使用情况稽查以及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问卷调查,继续组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和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使我地区的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亳州市2011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第6篇

作者:政策法规股来源:本站时间:2011-5-2

5为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纠风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根据省、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2011年主要工作要求,结合2011年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现就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突出重点、难点,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断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加快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的保障水平,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及用药安全。

(二)工作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切实优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三)主要目标: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各项工作引向深入,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突出整治的重点和薄弱环节,使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卫生监督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巩固2009-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通过整顿,使我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切实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0类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加大对四个环节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综合协调职责,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今年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材料,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整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1.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合力,将打击违法药品广告与药品质量抽验、专项整治、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进行全方位治理。2.继续开展基层单位用药用械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渠道和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3.开展预防性疫苗及生物制品专项检查。重点对我县医疗机构疫苗购进、运输、贮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隐形眼镜、牙科用医疗器械以及其它植入体内的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专项检查。5.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经营和使用行为,净化中药饮片的流通秩序。6.开展邮售假劣药械、非法回收药品的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与邮政部门联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邮售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同时利用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7.加强体外诊断试剂监督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购销渠道,促进体外诊断试剂实施分类管理。8.开展打击中成药、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市场监督稽查和监督抽验。9.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藏药的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和净化药品市场。10.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的专项稽查。重点选择影响面广、问题突出的产品,检查注册批准内容和实际说明、标识内容的一致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11.开展对外地药品代理人员违规销售药品的清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代销药品行为。12.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基本药物进行抽验和电子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追溯的能力。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抽验和

不良反应监测。(二)巩固和扩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1.加快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按照“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思路,继续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农村药品监管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监管网覆盖所有的乡镇和100%以上的行政村。2.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院试点改革等农村卫生工作,强化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规范药房”,着力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3.积极鼓励发展农村药品现代流通业态。坚持促进发展乡、村零售及零售连锁药店,鼓励、引导药品批发企业向乡村辐射配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着力提高村级药品供应网的覆盖率,实现供应网覆盖100%以上的乡镇。(三)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1.继续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积极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跟踪检查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2.强化药品经营动态监管,建立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大随机抽查和处罚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挂靠经营等行为。3.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监督检查、抽查和日常管理,确保其经营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加强对特殊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规范使用过程,保证特殊药品合法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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