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024-07-08

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精选11篇)

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1篇

西南政法大学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005年5月11日校长办公会通过,经2010年5月26日校长办公会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提高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激发研究生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并为我校推荐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重庆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做好准备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理论和研究方法上有创新,体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资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笔流畅,格式规范。

参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以本校名义在校定D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3篇,其中至少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

参评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其中在校定D类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第四条 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参评的学位论文一般为上年12月和本年6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每次评选的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数量分别不超过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数的10%、5%。

参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原则上应是在学校规定的博士生、硕士生学习年限内毕业的研究生。超过年限毕业的研究生,如所在学科认为其论文非常优秀,可以推荐参评。

第五条 各学科负责本学科、专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初选工作。

各学科应按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结合学位论文评阅情况和答辩结果,初选出本学科、专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并予以公布。

各学科应向所在学院报送被推荐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核后,确定本届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论文。

各学院应于每年5月30日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被推荐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

第六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应组织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组对各 学科推荐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进行评议,并将评审专家组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及其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评审专家组推荐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全面审核,并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的被推荐论文,为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入选论文。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将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就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情形,以书面形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的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应立即将书面异议材料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严格保密。

第九条 公示期届满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和公布未被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第十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规定,在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决定参加国家和重庆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重庆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推荐名单。

学校对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已获奖的学位论文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情形之一的,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取消其“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称号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培养和激励在学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加快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步伐,不断提高我校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同时也为我校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加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做好准备工作,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 评 选

第二条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理论、实验或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盲审专家评审结果全部为优良,答辩委员会评价为优秀。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校期间除应满足学校规定的发表学术成果的要求外,至少还应发表被国际SCI、SSCI、EI检索的论文或在人文社科A类、B类权威期刊论文1篇,或被国内SCI、EI检索的论文2篇,或CSSCI检索论文3篇,或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有获奖证书),或获得授权国际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

3.优秀博士论文比例不高于同期授学位人数的20%。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本学科范围内有较高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创新点,取得主要成果,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答辩委员会评价为优秀。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至少应在 SCI、SSCI、EI、人文社科A类或B类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3.优秀硕士论文比例不高于同期授学位人数的5%。

第四条 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署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第五条 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

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为当年和前一年底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和涉及国家机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不参加评选。

第六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第七条 评选程序

(一)学位论文作者提出申请,导师推荐,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提交学位论文和相关附件材料。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者在校期间获得的与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一致的研究成果、学位论文的创新性、答辩委员会评价及盲审专家意见等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初选名单,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入选,而作者及导师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2位教授推荐,可以直接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初审通过的初选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需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在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第八条 全国及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以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为基础进行。

学校按照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指标从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参评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将从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进行推荐。

第三章 奖 励

第九条 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按照学校的奖励文件予以奖励。

第十条 获得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学校对其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对已批准的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学术失范问题,一经认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做出撤销对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奖励的决定,并予以通报,对已授予的学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国地质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中地大研字[2011]36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3篇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楼403室,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

联系人:高晓杰 周庆 邮编:100082 联系电话:010-59893296传真:010-59893296

E-mail:xueshubu@moe.edu.cn

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计量分析 第4篇

关键词:博士学位论文;优博;计量分析;洛特卡分布;相关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85831(2014)02009207

一、引言

作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重要组成部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优博论文)的评选工作,已纳入教育部《面向2 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第一项启动项目,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是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组织开展的一项工作,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鼓励创新精神,提高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是对博士培养质量进行监督和激励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培养和激励创新精神,促进博士生培养质量提高具有积极的作用[1]。

根据《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推荐;省级学位委员会对推荐学位论文进行初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受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委托,承担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工作。

二、历年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数据统计分析

自1999年首次进行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以来,至2011年共进行了13次,共评选出中国156个高校/科研单位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 279篇,提名论文1 902篇,如表1所示[2]。根据《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的说明,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评选工作进行13年来,评选结果平均为每年98.4篇,说明评选工作符合“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2010年全国毕业博士生4.90万人,评选出97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仅占总数的0.2%。在评选第一年1999年,参评论文基数仅为8 957篇,评选出的100篇优秀论文占总数的1.1%。可见,虽然随着国家博士生的逐渐扩招,每年的博士毕业论文数量急剧增加,2011年全国博士生招生达到6.38万人,然而,论文评选依然不超过100篇,使得获评难度急剧增大,获评几率大幅降低。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初衷在于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然而可以预见,未来每年的参评论文基数将大幅上升,获评论文将低于总数的0.2%,显然这将大大降低参评博士生的热情,无法起到鼓励人才的作用。因此,建议能够随着博士生毕业人数的增长,将获奖论文的数量控制在1%左右,保持与评选初年持平的水平。

三、历年获奖论文学位授予单位分析

(一)学位授予单位分析

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评单位包括全国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权资格的单位,即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其他部委所属科研院所等。截止2010年底,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97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316个。至2011年,1 279篇获奖论文共来自156个高校/科研单位,对其中“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获奖论文数进行比较分析,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中国高等教育政策对高校研究生教育和科研工作的影响效果。获奖总数排在前十位的单位如表2所示。

中国科学院共有44个下属科研院所获评优博论文,总数达184篇,占获奖论文总数的14.39%,并且相比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的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其获奖总数都在2倍左右。分析其原因,一方面因为中国科学院博士生培养规模庞大,2011年共有4 832人获得博士学位,相比其他高校和科研单位,评选基数较大;另一方面,中国科学院拥有320余位两院院士、4 200余名博士生导师,其以研究所为基础的高水平导师队伍和一流科研实践条件,为培养优秀博士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在排名前十位的单位中,除中国科学院外,全部

是国家“985工程”一期大学。这一方面说明“985工程”一期建设高校都是国内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另一方面,也体现了“985工程”大学依托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为国家高精尖人才培养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在156个学位授予单位中,包含了 39个“985工程”高校(共39所),和89个“211工程”高校(共113所),也就是说,包括了全部“985工程”高校以及78.76%的“211工程”高校,39所“985工程”高校共产出优博论文768篇,加上中国科学院的184篇,这40所高校/科研单位共产出952篇优博论文,相当于25.64%的学位授予单位产出了74.43%,大致符合“二八率”的分布,说明中国优秀博士生的培养已经形成了由“985工程”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共同组成的核心群体。

(二)学位授予单位的洛特卡分布统计

(四)各一级学科历年获奖论文导师与学位办评议组成员相关性分析

将历年获奖论文的数据,按照一级学科进行统计,统计出各一级学科获奖论文的总篇数,以及其中指导老师是学位评议组成员的文章数量。同样将数据导入Excel软件,选择Pearson(皮尔生)函数对两组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到相关系数r为0.836,大于0.8,说明各一级学科历年获奖论文导师与学位办评议组成员同样呈现出高度的相关性。

将其中指导教师是学位评议组成员的文章数量与总篇数进行比重分析,按照所占比重降序排列,比重大于等于50%的学科如表6所示。

在85个获得优博论文的一级学科中,历年获奖论文导师与学位办评议组成员相关性平均为32.74%,也就是说,对于所有一级学科而言,将近1/3的获奖论文来自评议组成员指导的博士。并且,超过50%的一级学科有20个,有4个一级学科相关性达到100%,分别为公共管理、军制学、社会学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相比按照学科门类统计得到的相关性,以一级学科进行分类统计得到的相关性更加明显。显示出一些学科获奖论文成果高度集中在评议组成员指导的博士中。endprint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对于学科门类或者一级学科,历年获奖论文导师与学位办评议组成员都呈现出高度的相关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中国博士培养的学科发展的不均衡性。尤其是对于学位办评议组成员占获奖论文导师比重超过50%的一级学科,杰出的研究人员呈现出高度的集中性,形成了该领域的核心团体。然而,指导教师与评议组成员的高度相关性也反映出优势资源的高度集中,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百家争鸣的良好学术发展氛围。另一方面,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结果已经普遍作为高校对博士生培养单位以及指导教师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那么如果能够建立更加有效的评选机制,避免指导教师与评议组成员高度的相关性,将能够大大增强评选的信度。

六、结论与思考

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初衷在于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博士生教育的整体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然而通过以上统计和分析结果,反映出中国学科发展不均衡、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机制存在的问题,值得广泛的关注和思考。参考文献:

[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项目简介[EB/OL].[2012-05-22].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lpj/yblwpm/257695.shtml.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历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 [EB/OL].[2012-05-22].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lpj/yblwpm/.

[3]邱均平.信息计量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161.

[4]中国工程院.工程科技界的杰出人才——曹雪涛[EB/OL].[2012-05-22]. http://www.cae.cn/cae/jsp/jump.jsp?oid=20111231115415843674246.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National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QIU Junping, ZHAO Yuehua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P. R. China)

Abstract:

Using quantitative method and model, from three aspects such as the degree conferring unit, discipline and the Dissertation instructor, this paper conducts the statistics and analysis of the selection results of the National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and draws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1) Excellent Doctors have formed a core group of “985 Projec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China Academy of Sciences; (2)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accounted for 67.79% of the total outstanding doctoral dissertations, showing the problem of uneven development of the discipline and the unreasonable structure; (3) instructors and the number of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obey Lotka distribution: f (yx) = 0.759/x3.302, and the instructors of awarded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highly correlates to Appraisal Group, Pearso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is 0.974, appearing the problems of selection mechanism to some extent.

Key words: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quantitative analysis; Lotka distribution; correlation analysis

(责任编辑 彭建国)endprint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对于学科门类或者一级学科,历年获奖论文导师与学位办评议组成员都呈现出高度的相关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中国博士培养的学科发展的不均衡性。尤其是对于学位办评议组成员占获奖论文导师比重超过50%的一级学科,杰出的研究人员呈现出高度的集中性,形成了该领域的核心团体。然而,指导教师与评议组成员的高度相关性也反映出优势资源的高度集中,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百家争鸣的良好学术发展氛围。另一方面,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结果已经普遍作为高校对博士生培养单位以及指导教师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那么如果能够建立更加有效的评选机制,避免指导教师与评议组成员高度的相关性,将能够大大增强评选的信度。

六、结论与思考

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初衷在于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博士生教育的整体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然而通过以上统计和分析结果,反映出中国学科发展不均衡、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机制存在的问题,值得广泛的关注和思考。参考文献:

[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项目简介[EB/OL].[2012-05-22].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lpj/yblwpm/257695.shtml.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历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 [EB/OL].[2012-05-22].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lpj/yblwpm/.

[3]邱均平.信息计量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161.

[4]中国工程院.工程科技界的杰出人才——曹雪涛[EB/OL].[2012-05-22]. http://www.cae.cn/cae/jsp/jump.jsp?oid=20111231115415843674246.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National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QIU Junping, ZHAO Yuehua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P. R. China)

Abstract:

Using quantitative method and model, from three aspects such as the degree conferring unit, discipline and the Dissertation instructor, this paper conducts the statistics and analysis of the selection results of the National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and draws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1) Excellent Doctors have formed a core group of “985 Projec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China Academy of Sciences; (2)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accounted for 67.79% of the total outstanding doctoral dissertations, showing the problem of uneven development of the discipline and the unreasonable structure; (3) instructors and the number of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obey Lotka distribution: f (yx) = 0.759/x3.302, and the instructors of awarded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highly correlates to Appraisal Group, Pearso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is 0.974, appearing the problems of selection mechanism to some extent.

Key words: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quantitative analysis; Lotka distribution; correlation analysis

(责任编辑 彭建国)endprint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对于学科门类或者一级学科,历年获奖论文导师与学位办评议组成员都呈现出高度的相关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中国博士培养的学科发展的不均衡性。尤其是对于学位办评议组成员占获奖论文导师比重超过50%的一级学科,杰出的研究人员呈现出高度的集中性,形成了该领域的核心团体。然而,指导教师与评议组成员的高度相关性也反映出优势资源的高度集中,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百家争鸣的良好学术发展氛围。另一方面,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结果已经普遍作为高校对博士生培养单位以及指导教师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那么如果能够建立更加有效的评选机制,避免指导教师与评议组成员高度的相关性,将能够大大增强评选的信度。

六、结论与思考

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初衷在于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博士生教育的整体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然而通过以上统计和分析结果,反映出中国学科发展不均衡、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机制存在的问题,值得广泛的关注和思考。参考文献:

[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项目简介[EB/OL].[2012-05-22].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lpj/yblwpm/257695.shtml.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历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 [EB/OL].[2012-05-22].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lpj/yblwpm/.

[3]邱均平.信息计量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161.

[4]中国工程院.工程科技界的杰出人才——曹雪涛[EB/OL].[2012-05-22]. http://www.cae.cn/cae/jsp/jump.jsp?oid=20111231115415843674246.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National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QIU Junping, ZHAO Yuehua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P. R. China)

Abstract:

Using quantitative method and model, from three aspects such as the degree conferring unit, discipline and the Dissertation instructor, this paper conducts the statistics and analysis of the selection results of the National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and draws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1) Excellent Doctors have formed a core group of “985 Projec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China Academy of Sciences; (2)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accounted for 67.79% of the total outstanding doctoral dissertations, showing the problem of uneven development of the discipline and the unreasonable structure; (3) instructors and the number of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obey Lotka distribution: f (yx) = 0.759/x3.302, and the instructors of awarded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highly correlates to Appraisal Group, Pearso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is 0.974, appearing the problems of selection mechanism to some extent.

Key words: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 quantitative analysis; Lotka distribution; correlation analysis

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5篇

厦大研〔2006〕37号

厦门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与评选办法

(2006年9月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修订)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搞好这项工作是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尤其是从中遴选出特别优秀和有竞争力的论文参加一年一度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更是直接关系到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校声誉的重要工作。为此,特制定如下措施与办法,以推动该项工作的进行。

一、启动厦门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工程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早期有意识进行培育,因此决定从2003年秋季起启动厦门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工程,通过设立厦门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在在学博士生中先行选拔有较强科研能力的人选,提供条件,加强培养,以期在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上能够有所提高。选拔类别分A、B两类。A类主要从二年级博士生中选拔,B类从三年级博士生中选拔。已入选A类者还可继续申报B类。

1、具体选拔条件与程序(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工程候选人的指导教师必须是国家级重点学科的学术骨干,主持并在研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重大项目,同时原则上还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院士;(B)国内外较高知名度的专家;(C)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D)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E)指导的博士生已获得过国家优秀博士论文奖或国家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F)已取得学术界公认的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工程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A类:主要从在学的二年级博士生中选拔;如新入学的博士生科研能力特别突出,亦可申请。申请人考核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并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在国家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学术著作)。

B类:从在学的三年级博士生中选拔,申请人思想品德端正,学风端正,已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创新性研究成果,且正在从事的博士论文研究有望再经过半年到一年(或更长的时间)的深入研究,取得重大的突破,达到国家优秀博士论文水平。

(3)申请人经导师同意或推荐均可向相关院(研究院)报名。(4)A类:各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有关材料,提出初步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5)B类:各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有关申请材料,并组建考核小组(5-7名教授组成)负责对申请博士生的考核。申请博士生向考核小组作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并就今后的研究工作计划和预期的研究成果作报告。考核小组对申请博士生的思想品德、学风、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及预期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潜质等作出评议,表明推荐意见。各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考核小组推荐意见,提出初步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6)校研究生院讨论决定,最终下达正式名单。

2、培养措施

凡经校研究生院确定入选为培养对象者,学校与学院(研究院)将提供如下支持:

(1)加强导师组的指导力量。以博士生的导师为主,辅以其他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教师,组成导师组,人数一般为3-5人,负责对入选者在科研上、尤其是学位论文撰写上的指导。

(2)提供经费支持。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对每位入选者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按拨付,用于有关的科研和学术活动,包括购买文献资料、必要的实验费用、参加学术会议等。为了调动指导教师在优博培养中的积极性,发挥指导教师在优博培养中的主导作用,A、B类入选者的科研经费和津贴将拨给入选者的导师,由导师支配。

(3)A类、B类入选者如因科研需要延长学制、继续从事博士论文研究者,均可继续申请B类。

A类、B类入选者及其导师均须与学校签订合同。

(4)学校将B类入选者的培养纳入“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5)B类入选者除了可获得与A类入选者同等金额的科研经费支持外,在延长学制期间,还享受3万元/年生活津贴。

(6)学校鼓励各学院(研究院)和导师对入选者提供配套经费支持。(7)履行合同、成果突出并申请留校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可优先享受留学基金出国进修,如属非同一学缘的博士毕业生也可直接留校工作,并在人事聘任等方面享受适当的政策倾斜。

(8)入选厦门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工程者必须定期(每学期一次)向有关学院和研究生院报告科研进展情况,接受学院和研究生院组织的考核。如果在入选一年后科研上没有新的成果,或新入学的博士生开题报告未能得到导师组通过,将取消此项培养资格。

二、实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制度

从2003年起,每年将开展一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从参评的博士论文中,评选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从中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国家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将从省级推荐参评的论文中最后评选产生。

1、参评对象

为达到广泛参与目的,参评对象不限于已入选的培养对象。凡上一学获得厦门大学博士学位的论文,均可报名参加评选。此前两个学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也可参评。

2、参评条件 凡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或者有中文稿。同时,其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评价的优秀率达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或者答辩委员会最后对其评分在90分(含)以上(个别学科可以放宽至86分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

(1)论文选题紧密围绕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尤其鼓励与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应用性、技术性选题;

(2)论文内容有重大创新,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3)研究结果可能导致本领域科学研究的突破性进展,或有重要的直接应用价值;

(4)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

3、评选程序

(1)每年6月份由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按各博士点上一实际毕业人数下达推荐名额,凡国家级重点学科和一级学科授予权博士点推荐比例可适当放宽。每年各学科的推荐名额和对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另行下达。

(2)由个人或导师提出申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受理申请,并在下达推荐名额范围内在6月底前择优推荐(注明推荐顺序)。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受理后组织相关校内外专家评审,并在9月份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时从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择优向福建省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侯选名单。(4)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出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将在校内公示,并实行一个月的异议期。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作假等违法和违背学术道德行为或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提出异议。异议内容一经查实,将在全校公布,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奖励办法

(1)对评出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导师,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各1500元。年终考核时,导师的科研分可按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人文社科奖二等奖相应的奖励计算,并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和新一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的重要条件。

(2)福建省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候选论文,原则上是从本校当年评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推荐。获得福建省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论文,将对论文作者和论文指导教师给予重大奖励。获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等奖者,学校另加奖励作者与导师各1500元,导师的年终考核科研分可按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人文社科奖一等奖相应的奖励计算;评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学校奖励作者与导师各10000元,并在学校科研业绩考核中按教育部、中科院科技进步奖或教育部、社科院人文社科奖一等奖相应的奖励计算加分,作为各类评奖和晋升的重要条件。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者,奖励作者与导师各3000元,导师的年终考核科研加分可略高于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人文社科奖一等奖相应的奖励计算。以上各级获奖均可作为导师参加各类评奖和晋升的重要条件(以上科研考核加分可取高限,但不累计)。

三、附则

本规定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6篇

为提高我校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培养和激励在学博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与每年一次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相对应,建立评选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制度。

一、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3.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的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规格严格,反映出论文作者学风严谨,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评选范围及数量

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范围主要为评选年份的前一学我校博士学位获得者所做的博士学位论文。在此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也可以参评。每年评选出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20篇。

三、评选办法

1.学科推荐。各博士学位授权点每年按前一学在该学科点获得博士学位人数的15%推荐本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学位分委员会初选。分委员会对本学科范围内各博士点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根据学校确定的初选名额(不超过前一学在该分委员会获得博士学位总人数的10%)进行初选。分委员会在进行评选时可根据情况考虑邀请校外专家参加。

分委员会将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初选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的成果复印件,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各一份)。

3.校学位委员会复评。对初选通过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校学位委员会将听取论文撰写者或其导师对论文内容及所获成果所作的简要介绍,并对论文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该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公示期。为增加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设立为期30天的公示期。在公示期内,公布经过校学位委员会审定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有争议意见的优秀博士论文,将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常委会复议。

5.批准。公示期结束后,由校长批准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另外,对已经批准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存在剽窃、舞弊行为,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经校学位委员会常委会进行审查、认定后,将取消其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称号及奖励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四、表彰及奖励

对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将给予表彰及奖励。

学校召开表彰大会,由校长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奖励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各5000元人民币。

五、评选日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具体组织工作由校学位办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其日程大致如下:

6月上旬,校学位办发出评选工作通知;

6月上旬—7月上旬,各博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各分委员会初选;

7月中上旬,校学位委员会评议并确定名单;

7月中旬—8月中旬,公示期;

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7篇

一、评选范围

2017年评选范围: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学位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暂定):

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

3、涉密的学位论文;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名额

根据各学科近几年国、省、校优秀学位论文获奖数、优博基金申请结题、重点学科分布以及招生情况,拟定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推荐名额,名额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交材料

1、纸质材料(1)与国家图书馆存档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

(2)每篇论文对应的《江苏省优秀博学位论文推荐表》、《江苏省优秀博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3)一套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只需提供第一、第二作者论文,其他作者序位的论文不用提供;SCI及EI收录的论文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SCI收录的论文请注明影响因子及他引次数);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4)学位论文3份匿名评审书、答辩决议书。以上纸质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2、电子文档(刻光盘)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2)江苏省优秀博学位论文推荐表;

(3)江苏省优秀博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二)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应交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校档案馆存档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

(2)每篇论文对应的《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3)一套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只需提供第一、第二作者论文,其他作者序位的论文不用提供;SCI及EI收录的论文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SCI收录的论文请注明影响因子及他引次数);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4)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决议书。以上纸质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2、电子文档(刻光盘)

(1)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3)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三)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校档案馆存档一致的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2)每篇论文对应的《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3)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1套,即包括获得成果栏中的5篇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书、产品开发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所在教指委的委员和一名行业专家推荐书可缓递交,该推荐书为申报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时提供。以上纸质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2、电子文档(刻光盘)

(1)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2)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3)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四)表格下载及说明

《江苏省优秀博学位论文推荐表》、《江苏省优秀博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等有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教育”的“下载区域”栏下载。

为了便于参评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东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使用《江苏省优秀博学位论文推荐表》、和《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联系电话:83795014 2406

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8篇

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北一巷1号中教仪楼206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联系人:高晓 杰周庆 邮编:100032 联系电话:010-66097728

传真:010-66023656 E-mail:xueshubu@moe.edu.cn

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9篇

上理工研[2005]24号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积极培育上海市优秀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学位论文,特制定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一、参评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立足本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等相结合的可优先考虑;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起重要作用,并取得突破性成果;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行文流畅,表达准确,反映论文作者学风严谨,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在本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两篇以上(以学校科技处认定为准),或者博土学位论文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技进步奖、社科成果奖或取得发明专利。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的重要问题,具有开创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论文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论文理论分析深入,实验手段先进,结果可靠,工作量扎实,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术作风严谨、科研能力较强;

4.论文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引注参考文献规范;

5.至少在本学科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核心刊物以学校科技处认定的为准)。

二、评选范围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范围为前一学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每年评选出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1

5篇(不超过前一获博士学位总人数的8%),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30篇(不超过前一获硕士学位总人数的6%),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一)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本人或其指导教师可以向分委员会自荐,论文答辩委员会也可推荐为优秀论文,分委员会对本院(系)各学科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按前一学在该分委员会获得博士学位总人数10~15%,获得硕士学位总人数8%进行初选。

分委员会将初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部,报送材料包括初选通过的学位论文(两份),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二)研究生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确定该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初步名单。

(三)公示期。为增加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设立为期15天的公示期。在公示期内,公布经专家组评议确定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初步名单及论文摘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有争议的学位论文,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时讨论。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该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正式名单,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五)对已获批准的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行为,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议、认定后,取消其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及奖励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就是否撤消该论文作者学位进行复议。

四、奖励办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从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中推荐参加国家、上海市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学校对获得校级、市级和国家级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为:

对荣获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1000元;对荣获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600元。

对荣获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3000元;对荣获上海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2000元。

对荣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30000元。对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者,奖励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每人10000元。

学校每年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得优秀博士、硕土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

五、评选日程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1、6月中旬,研究生部发出评选工作通知;

2、6月下旬,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接受申报并进行初审; 3、7月中旬前,研究生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确定初步名单; 4、7月下旬至8月初设公示期;

5、9月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优秀学位论文正式名单。

六、其它事项

1、每年设立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2、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组织工作由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负责。

3、对已获奖的优秀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对已授予的学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上海理工大学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10篇

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印发

《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与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所、中心):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激励研究生创新精神,树立研究生专心学习、潜心研究的良好风气,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完善学位管理工作,《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与评审工作暂行办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制定后,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报学校第七十三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

云南师范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与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加客观、规范、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的检测、评审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下简称检测)是维护学术道德、防止学术腐败的重要手段,学位论文评审是检验学位申请人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水平的重要工作,所有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必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及通过专家评审。

第二条 学位论文检测、评审工作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按学校、学院两级开展工作。学校研究生部负责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审工作的组织、规划、部署;学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检测与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

30%,由培养单位做出修改参加本次学位申请、推迟申请等处理意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30%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半年后方可申请第二次检测。

(二)定稿检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20%者,视为定稿检测合格。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机检重复率>20%者,不予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需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半年后再次检测,通过后方可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其学位。

(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不合格者不予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四)学位申请人提交的检测论文电子版,若不同于所提交的评审、答辩时的纸质版,一经查实,视为学位论文作假,并按《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预防及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检测结果异议及处理

如果对检测结果及初步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当事人可向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诉,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接到申诉后须组成不少于3人的相应学科专家组,对检测系统所得出的论文检测结果给出最终的判断和鉴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此鉴定做出处理,并将鉴定和处理结果在论文评审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双盲”评审。学位论文一旦被抽审,不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更改他人或取消。

第十一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人必须是相同、相近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原则上必须是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3位专家评审,均为校外专家。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人必须是相同、相近学科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必须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2位专家评审,原则上必须为校外专家。

第四章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

第十三条 博士学位论文3位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均为“同意答辩”时,可正常办理答辩手续;若有1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可另请1位专家进行评审,若评审结果仍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如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的评审结果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申请无效。本次申请无效的博士研究生

成立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聘请相应专家(3位博士论文评审专家、2位硕士论文评审专家)再次进行评审,若专家的评审结果均为“同意答辩”时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时间依论文评审时间做相应延迟;若再审结果为其他情况,则维持原“不同意答辩”的处理结果,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申辩。

第六章 学位论文评审信息备案

第十七条 所有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含第三方评审)收到后应及时登记、汇总,任何人不得更改,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培养单位负责送审的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应及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原《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云师大学位„2008‟1号)文同时废止。

(三)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及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 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于每年6月进行。评选范围为本学内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即前一年9月至当年6月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其中因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或评审未通过而推迟答辩者不能参加评选;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第五条 云南师范大学每年评选出的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篇数为本学年获博士、硕士学位总人数的3%-5%。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六条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一)学位论文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二)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的可为第二作者),云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且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在本学科专业核心期刊。

(五)硕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一次通过者方可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八条

各培养单位所组织的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答辩情况及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向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第九条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单位各答辩委员会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在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向学校推荐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同时报送《云南师范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分委员会在进行评议时可根据情况考虑邀请校外专家参加。

第十条 研究生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复审,确定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同时以学科为单位,对申报的论文进行排序。

第十四条 学校对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学校各奖励2000元人民币,对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各奖励1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 学校对获得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各奖励4000元人民币;对获得省级优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各奖励3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全国各专业学位教指委评选的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给予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相同的奖励标准。

第十六条 同一论文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重复计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对已获奖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认定,将撤销对作者和导师的奖励并予以通报,对已授予的学位将按《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预防及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11篇

(讨论稿)

为培养硕士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研作风,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原则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由系、部、所初评,研究生部组织审议和评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表决的办法。

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推荐范围

应届硕士学位论文(不包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

三、评选条件

1.选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方法、或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表述清楚,层次分明,书写规范。

4.该论文在答辩前校内外专家评阅和答辩中获得一致好评。

5.得到推荐单位(学科专业授权点)答辩委员会成员的一致推荐。

6.达到或超过学校要求的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性文章1篇及以上)。

四、评奖时间

每年5、6月份组织评选本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五、推荐、评选程序及比例

1.各系、部、所根据参评条件,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本单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按照本通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5%的比例推荐,折算后不足1人的单位以1人计算。

2.研究生部聘请相关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议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本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总人数的3%的比例进行无记名投票,选出本届毕业研究生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六、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论文存在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部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研究生部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格保密。异议期结束后,由研究生部对长春税务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予以公布。

七、奖励

评选出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学校发给论文作者《长春税务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奖证书》和奖金,发给获奖论文指导教师《长春税务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获奖证书》和奖金。

八、其他

1、对已获奖的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认定,取消“长春税务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称号并予以公布,对其指导教师和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拟申报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长春税务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学位论文的中英文摘要;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

(2)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汇总电子版一份(每篇以作者学号+姓名作为文件名,以中文word格式建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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