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网格化范文

2024-07-10

监管网格化范文(精选6篇)

监管网格化 第1篇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法

网格化监管概念

网格概念是美国Argonne国家实验室的资深科学家Ian Foster于1998年在其著作中提出的。Ian Foster的定义是:“网格是构筑在互联网上的一组新兴技术它将高速互联网、高性能计算机、大型数据库、传感器、远程设备等融为一体,为科技人员和普通百姓提供更多的资源、功能和交互性。互联网主要为人们提供电子邮件、网页浏览等通信功能,而网格功能则更多更强让人们透明地使用计算、存储等其他资源。” 网格的根本特征是资源共享和分布协同工作。近年来网格研究和应用的主体在科学计算领域。网格技术在管理领域中的应用便产生了网格化管理思想。

网格化管理在国内最早见于网格巡逻。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首创城市网格化管理,于2004年10月22日开始在东城区试运行,国家建设部充分肯定了这种管理探索并于2005年7月提出了推广意见。城市网格化管理主要通过“万米网格”“城市部件管理法”和“城市事件管理法”(3概念见后附注)完成对城市中管理目标的信息管理。但网格化管理作为处理复杂管理事务的一种新兴管理模式,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对网格化管理应用的诸多关键问题的研究也刚刚起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理论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理论监管理论由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监管任务的网格化部署与实施3部分组成。

1.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网格化监管体系是以各级政府监管网格为基础结构;以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纵向分级监管、部门横向分工监管、属地为主实施管理、行业实施指导为基本指导思想,以基于多级监管网格的业务管理、业务监督、信息报告与反馈3种互动关系(或称网络体系)的有机统一为基本运行机制,切实支撑各级政府承担起法定监管职责,推动政府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的网格化运行基础架构。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是用于承载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管网格、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责任、监管保障、监管授权、运行机制7个方面。

相应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设内容包括划分监管网格、确定各级监管网格监管主体、梳理各级监管网格监管对象、对各级监管网格进行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各级监管网格监管运行保障、在各级监管网格中进行监管授权(分解并部署任务)、确立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等7个方面。同时,针对地市级监管网格内某些监管对象(如市直企业、省驻市企业、中央驻市企业等,按法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由地市级网格直接负责)建立责任网格,方便信息传递,以强化其对所辖二级单位、三级单位等下级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

地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如下。监管网格

安全生产网格可分为两类:监管网格和责任网格。监管网格是政府履行监管职责的载体和基础;责任网格是管理主体履行管理责任的载体和基础。本部分阐述监管网格。

监管网格包含物理网格和逻辑网格两个层面,它是物理网格和逻辑网格的有机统一体。其中,物理网格是有实际地理边界的格,而逻辑网格用于承载监管责任。不同的逻辑网格叠加到同一物理网格,分别代表不同的监管责任。物理网格使得逻辑网格具备在本物理网格内区分监管责任的能力,从而为实现责任分解与业务部署的同步提供了基础机制。

划分监管网格是构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崭新格局的第一步。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物理网格)划分,主要采用行政区划界线作为监管网格边界,保持与行政区划的统一;作为补充,经济功能区按实际管辖范围划定监管网格边界。这样,各级监管网格根据划分方法的不同区分为行政区划网格和经济功能区网格。以地市级部署为例通过在全市范围内按市级、区市级、镇街级三级进行政府监管网格划分结合对横向部门监管责任分工的考虑可有效贯彻“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纵向分级监管、部门横向分工监管、属地为主实施管理、行业实施指导”的思想,从机制上实现由监管业务导向驱动的条块整合。

监管主体

广义地理解,监管主体的确定过程反映了对监管机构和领导在各级监管网格中的分工过程。监管主体从机构层面看,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两类;从领导层面看,指在每个监管网格中,要明确网格化监管主要领导(某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某级政府的分管负责人)和具体领导(某级政府中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监管对象

监管网格中的监管对象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该网格的直接下级网格,第二类是该网格直接管辖的企业,第三类是该网格直接管辖的其他对象,如:学校、医疗机构、社团、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非企业类对象以下简称为第三类对象。作为监管对象的企业及第三类对象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监管责任

监管责任分解过程的实质是在监管主体(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间建立对应关系。根据安全生产法律的规定,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要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在网格化监管体系中,需要将这些法定责任分解到具体网格,对网格中的每个监管主体、每个工作人员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其网格化监管职责,明确其所负责的具体监管对象,以便为具体任务授权提供基础条件。

监管保障

网格化监管运行保障包括人员编制、设施装备、工作规范等内容。需要落实每个网格中人员组成、装备设施配备等基础要求,落实对每个网格中人员的素质要求,落实具体任务所涉及的行动措施、工作规范、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监管授权

监管授权是任务部署的具体方式。需要根据监管责任将分项任务部署到各级网格中的各监管主体和各监管人员。

运行机制

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涉及对三种互动关系的把握和处理。这三种互动关系分别是: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管理性业务的流转和处理为特征的管理网络体系;以投诉举报、督查督办、内部监督、绩效考核等监督性业务处理为特征的监督网络体系以及以信息报告和反馈为特征的信息网络体系。2.安全生产监管业务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涉及两类业务:第一类是管理性业务,包括基础信息管理、专项监管、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执法监察、治理跟踪、事故处理、行政审批等;第二类是监督性业务,如,投诉举报、督察督办、内部监督、绩效考核等。这两类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均以强化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特征。

3.监管任务的网格化部署与实施

将安全生产监管业务部署到各级政府监管网格中的一种可取的方式就是以监管任务方式进行部署。

监管任务

监管任务是监管业务的具体表现形式。例如,专项监管业务可表现为企业主体责任评级、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特种设备检验质监部门的专项监管业务等监管任务;再如,隐患排查业务可表现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监管任务。随着形势变化和对安全生产不同监管侧面的关注,以及国家、省对安监工作的新要求,新的监管任务会不断提出。

监管任务的网格化部署

监管任务在各级网格中的部署是运用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监管业务的具体实践的起点。任务可由不同层级的监管网格发起,并对下级监管网格分解。

具体来说,将一项监管任务部署到各级监管网格的方法是,通过任务分解,将分项任务部署到具体网格,根据各级监管网格的监管责任分解,确定各级监管网格中该任务的监管主体(指明什么机构、具体哪位领导)和监管人员;根据对各级监管网格中监管对象的梳理成果指定该任务涉及的由特定监管主体和监管人员负责的监管对象及细分的分项工作任务;明确各级监管网格内工作目标、监管要求(如,任务完成期限)、监管反馈的时限要求如(工作目标完成信息的交流时限)、工作规范、行动措施和考核标准;检查各级监管网格中执行该任务所需的监管运行保障情况并做好准备。

监管任务的实施

任务自上而下分解完毕后,即可利用已确立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结合执行该任务的具体业务流程开展工作,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信息化方法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是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信息化及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网格化部署实施的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业务系统。

1.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作用

首先,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将网格化监管体系信息化——包括将监管网格划分成果信息化;将监管主体(本级网格涉及的部门和领导)和监管人员信息化;将监管对象(包括本级网格直辖企业、第三类对象和直接下级网格涉及的部门和领导)信息化;将监管主体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信息化(包括目标责任书、安全承诺、所负责的监管对象,明确的监管责任是监管授权的基础);对网格内的监管运行保障内容(队伍人员编制、装备设施配置、标准规范建立等)落实并信息化;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信息化(规划为管理、监督和信息三大模块,其中管理、监督模块负责监管业务流转与处理,信息模块负责统一信息展现)。网格化监管体系被信息化后,可为各种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的信息化提供基础架构。

其次,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可将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化。即将具体的管理性业务、监督性业务逐渐实现为信息系统中的一个个业务处理功能,如,一级功能有基础信息、专项监管、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执法监察、事故处理、行政审批、投诉举报、督察督办、治理跟踪、内部监督、绩效考核等;再如,对专项监管功能而言,二级功能可有主体责任评级、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特种设备管理等。再如,对于应急管理,二级功能可有重大危险源备案、应急预案备案、应急资源管理、应急培训信息、应急演练信息、预警预测信息、事故救援信息等;对于应急资源,三级功能可有应急专家管理、应急队伍管理、应急装备管理、应急物资管理等。随着开发的持续深入,系统将可对各级监管网格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业务提供广泛支持。

再次,通过在各种监管业务过程中推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应用,可积累大量动态数据,从而建立起各种动态信息数据库,如隐患数据库、应急数据库、执法监察数据库等等,为数据的有效利用和价值挖掘提供了广阔空间,通过开发统计分析功能并结合地理展现方式,可有效支持对整体安全生产形势的把握、对安全生产不同侧面的评估、预测及对各种行动措施的决策。

2.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方法

系统建设总体策略以地市为例,在全市建设一套信息系统,市级集中部署(可部署在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内网或专网运行,按网格分级授权,严格身份认证。区(市)、街(镇)不单独建立信息系统,只需具备访问市级系统的条件(终端电脑、政府内部网络、用户授权)。

系统设计原则

系统设计坚持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易维护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兼容性、标准化原则。

系统功能设计

附注

万米网格是运用网格地图的技术思想实施城市管理的基准单元,以1万平方米为基本单位,将城区划分成具体的网格状单元。每个“万米网格”长100米、宽100米,面积约1万平方米,一个网格一个代码。将所划分的“万米网格”组成一个整体的管理责任单元,在空间上和组织层次上形成市、街道、社区各自的网格化管理责任范围,实现管理区域的无缝拼接,消除城市管理盲区。每个“万米网格”配备若干名巡查监督员,负责对网格进行巡查将发现的问题通过PDA(城管通),以电话、短信等形式传输到数字城管信息中心,实现对“万米网格”的信息采集。

城市部件管理法就是把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各项设施,作为城市部件,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万米单元网格地图上,通过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的方法。城市事件管理法是把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事情和行为作为城市事件,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事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万米单元网格地图上,通过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的方法。

图二:

监管网格化 第2篇

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更好的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饮食用药安全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市场监管和规范引导,逐步建立健全“纵横交错、全面覆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日常化、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饮食用药消费环境。第三条 各食药监管所,依照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落实辖区内各项监管职责,开展对辖区内监管主体日常监督,分类建立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基础信息,推进食品经营者的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各项职责。第四条 各所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办法,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工作方法、步骤,并负责日常的组织领导及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是将辖区监管区域划为“区域总格、食药所片格(以食药所为坐标)、专管员若干单格(按所辖区域划分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指定1-2名管理人员)”的三级责任区域。以“片清、户清、底数清、职责清”为基本原则,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落实监管“定人定点定责、到位到点到人”的食品药品长效监管机制。

第六条 在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主管局长为辖区食药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在食药所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中,乡镇长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食药监管所所长为直接负责人,网格管理员为该网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具体责任人,通过层层签订食品监管责任书,明确所长包片区、网格管理员包业户,做到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

第七条 食药所要在每个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人员联系卡”,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人的姓名、电话进行公示,方便经营者联系食药所及网格管理员,及时沟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

第六条 食品药品市场巡查是食药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方式。网格管理员在日常巡查时,对于城区内的监管对象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每次的巡查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生产经营户保存,一份归档。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在记录上详细记载,并经生产经营者签字确认。

第七条 食药所应建立的食品药品安全档案:1.食药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制度;2.建立“二图一书”即《ⅩⅩ乡(镇)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图》、《ⅩⅩ乡(镇)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责任图》及食药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3.辖区内生产经营者的纸质、电子监管档案。各种档案及信息要详细、完整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网格监管人员要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档案,基础档案建立标准为一档三卷,(许可信息卷、监管巡查卷、信用体系建设卷),通过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综合信息的采集、整理、记录,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的数量、位置、基本信息、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均能清晰准确地掌握,做到“六清”,即:名称地址清、经营范围清、示范店户清、经营行为状况清、存在问题清、风险点清。并及时对新增单位进行信息录入。

第九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网格化监管考核机制及日常考核工作。县局(总格)每年对基层所(片格)进行2次考评,基层所(片格)每季度对各网格进行1次督查。

第十条 县局对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考核将采取通报、经费划拨、与年终评优评先挂勾等方式强化督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工作失误,将进行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监管网格化 第3篇

社会管理模式在不断创新,目前社会网格化管理方式日渐成为主流。 通过多层网格联动,实现了社会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新格局。 以“人”和“事”为管理要素的“现实社会”管理网格化平台软件,已应用到市县区等各级政府部门及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组织。

信息数字技术的发展使人们从物质“原子”时代迈入数字“比特”时代,网络的不断普及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网络虚拟社会”。 网络已经成为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各类互联网应用对人们生活形态影响力度持续加深,正在深刻地影响着现实社会,影响着我们的政治、经济、思想意识、价值观念。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环境下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种类也在不断翻新,严重扰乱了网络社会秩序,触犯了现实社会法律。 作为一种新型社会形态,虚拟的网络社会其实已经不再虚拟,但“网络虚拟社会”的监管目前尚处在探索阶段。

2 目前监管现状与新设想

当今世界各国都认为有必要在网络上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大部分国家相继制订了网络监管法案,依法管理形成共识。 各国对国际互联网的具体管制方式有所不同,有的国家采取控制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的方式; 有的国家通过制定专门调整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国内立法的方式进行管制; 还有的国家则积极尝试和推进网络业界的行业自律。 国外学者在网络虚拟社会领域的关注焦点主要为中观层次的特定虚拟实境及虚拟社群的影响与应用研究。 由于中外国情的不同,中国学者更多注重宏观层次虚拟社会视角, 即将虚拟社会视为一个与现实社会平级的大社会系统。 国内外学者对于虚拟社会管理的研究成为公共管理领域学术研究热点之一。

我国不断对网络虚拟社会管理进行积极探索。 社会管理创新一直备受重视, 政府部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 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监控管理,还是要以网络本身为基础,对现有的社会管理机制进行创新,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管理统筹起来共同管理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坚持把“网络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与“现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同步建设,使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更加积极主动、更为精准有效,提高网上发现、控制、侦查、处置能力。

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社会,但支撑网络发展的却是无数真实的人。 借鉴现实社会成熟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按照所属物理实际地域,引入网格化管理方式,管理好网络的 “人”(网络的建设者、 使用者、 运营人员)与“物”(服务器、网站)。 在网格中,信息的分布和流动已不再是线性而呈现出网状特征。 基于“云”的“大计算”、“大数据”处理能力,研制成功网络虚拟社会网格化监管平台。 该平台可以单独成为一个软件使用,也可作为一个独立的模块嵌入到各级政府部门已有的社会网格化管理平台使用。

3 新技术的运用促进监管方式创新

虚拟社会研究学科类别涉及到政治学、 传播学、心理学、管理学和信息技术等多个学科。 伴随着网络时代信息的快速传播与组合,对虚拟社会管理的研究还应当加大学科的整合。 这种整合不仅包括文科学科的相互融合,还应该融入自然科学的最新学术成果。 其中科技手段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断发展的网络技术不仅是网络社会缘起的基础, 也是各种虚拟社会安全管理的保障。 以“管理制度加科技应用”为手段,实现“以网管网”的立体防控措施,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的功能优势为社会管理创新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随着互联网深入应用,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蓬勃发展。 云计算技术将大量计算资源、存储资源与软件资源链接在了一起, 形成规模巨大的共享虚拟IT资源池。 云计算是一种新型的超级计算方式,以数据为中心,是一种数据密集型的超级计算。 借助云计算,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在瞬息之间, 处理巨大数据量的信息,实现和超级计算机同样的效能。

2003 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投资830 万美元,支持由美国七所顶尖院校提出的 “ 网络虚拟化和云计算VGr ADS”项目,由此正式启动了云计算的研发工作。 亚马逊公司在2006 年推出的简单存储服务和弹性计算云,成为云计算服务成熟的标志。 国外产业界,如谷歌、IBM、微软、Apple等全球网络应用大公司都部署了自己的云计算平台服务;同时也拥有了多个云计算的科学研究项目,如Scientific Cloud和Open Nebula项目等。国内的云计算技术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势头良好。 中国移动推出了“大云”(Big Cloud)基础服务平台,中国电信推出了“e云”平台,中国联通则是推出了“互联云”平台。趋势科技和和瑞星等安全厂商提出了“安全云”计划,阿里巴巴公司的“阿里云”支撑起了淘宝电子商务平台巨大的电子商务交易量。

云计算技术非常适合网络虚拟社会的自觉监管问题。 云计算是网格计算、分布式计算、并行计算、效用计算、网络存储、虚拟化、负载均衡等传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 云计算面向海量的数据和复杂的计算,作为一种分布式处理技术可以很好的解决网络虚拟社会监管中计算复杂、数据庞大的难题。 利用云计算技术,能够向各种互联网应用提供硬件服务、基础架构服务、平台服务、软件服务、存储服务。

4 网格化管理方式研究内容

相较于现实社会,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从管理对象和运作方式上都更趋复杂,传统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和机制开始暴露出诸多薄弱环节。 目前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 对网络虚拟社会进行有效管理,必须与时俱进推动管理理念的创新和技术手段的创新。 通过实现基于云计算的网络虚拟社会综合监管平台,对网络虚拟社会的长效和综合治理进行纵深研究。 统筹现实和虚拟两个方面的社会管理,遵循网络传播规律,坚持“虚实结合”的原则,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建立综合管控机制。

1)监管技术方面,利用云计算技术进行网络虚拟社会监控模式研究。 网络虚拟社会资源庞杂、数据浩如烟海,一个个人工分析得出正确的判断十分困难。 利用云计算的分布式存储和并行计算的特点,能使得需要大量计算资源的巨大问题求解成为可能,为虚拟网络社会监管方式提供可行性研究方案。 使用技术手段弥补当前监管人员不足的现状,对网络资源进行共享、有效优化和整体管理。

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时效性非常强,需要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否则很容易陷入被动局面。 这必然要用到大量运算,如模式匹配、语义推断、舆情分析、生物特征、人口流动轨迹等等,需要用到海量数据。 云计算可以被视为网络计算和虚拟化的融合,即利用网格分布式计算处理能力,将IT资源构筑成一个资源池,再加上成熟的服务器虚拟化、存储虚拟化技术,实现实时的监控和调配资源。

打击网络虚拟社会违法犯罪从技术角度而言,其本质就是先进网络技术之间的较量和对抗。 技术的发展在虚拟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技术手段既可能给虚拟社会带来某种威胁,也可被运用来消除这种威胁。 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在技术上占得先机,从技术上进行创新和改进,能够有效地减少虚拟社会管理成本。

2)管理方式方面,使用网格化管理进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方式研究。 网络是无边界、无国界的,互联网上没有行政区划, 通过网络域名IP地址与实际物理地域的映射关系,实现条块的网格化。 把网络社会IP地址域名管理,转化为现实社会以“人”(网络建设、使用、运营人员)与“物”(服务器、网站)的地域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在现实社会中,行政的区域性和分割性不太适合网络的整体性和高度流动性,而网络社会较之现实社会也缺乏相应的稳定性和封闭性。 通过划分管理网格,建立虚拟警察,设置网络报警岗亭,实行公开执法管理,维护网络秩序。 网格化管理能充分调动网络参与者共治共享的积极性,通过基层的网格员、网格长,将数据搜集、汇总、归类及处理,汇总到上级网格。 在网上划分巡逻防控区域,整合条、块和社会力量,按照工作职能、权限、责任,分层次分类别到网格责任区。 每一项工作在每一个网格都有人负责、有人推进,形成一个责任明确、层次分明、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3)适应虚拟网络纷繁复杂的各类应用,对网络虚拟社会进行多维度管控。 我们的现实社会本身是多姿多彩的多维度社会,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也应该体现出多维度的视角。 把网络社会的特征进行提取,将网络社会各种应用进行分类,形成不同的监管网格,专业分工、专门监管。 实现条块的网格化,科学划分网格细度。

虚拟社会的基础在于现实社会,是在现实社会中建立起来的,是现实社会电子意义上的延续。 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中的多维体现,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社会型态,是现实社会主体以虚拟存在方式通过计算机网络连接而成的社会样态。 虚拟社会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共同体,微信、QQ群、电子信箱、BBS、个人主页、即时通讯工具、手机短信等各种应用繁多。 网络社会各种应用层出不穷,对各种网络应用而言,其使用也有各自的特点。 对各类监管工具软件化、自动化、规范化,才能实现全天候立体化服务与监管。

5 产业化应用举措

通过研制成功基于云计算的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平台原形系统,建立友好的可视化界面,可进行基础信息统计、预警研判、事件评价和分析实验等。 网络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是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各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络虚拟社会健康发展的力量、手段和技术措施有机整合、协调运行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互联网发展条件下一个重要的工作机制。

平台开发人员到国内知名社会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公司进行调研与合作,探讨作为第三方软件与其开发的社会管理平台软件相衔接。 在实体社会网格化管理软件平台基础上,加入对网络虚拟社会进行管理的模块。 建设网络虚拟社会监管平台能及时全面地掌握互联网基础统计信息,加强舆情地域动态分布研判手段,适应互联网速度的应急通讯指挥的工作平台,是一种新的方法和手段,可增强各级政府管控网络虚拟社会的能力。

主要子系统功能描述。

1)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 实时分析辖区内互联网IP地址分配信息、网站信息、掌握各地互联网网站建设情况,实时发现未备案网站,并对网站访问流量等进行统计分析,对网络异常流量进行预警。

2)舆情动态地图子系统。 对辖区的网络舆情进行采集和分析,并根据热度指标以分层设色地图的形式实时展现。 根据IP地址与实际物理地域的映射,将舆情热点事件的传播路径、相关报道媒体分布情况以图表方式形象展现,便于相关部门迅速掌握辖区舆情动态。

3) 网络分类应用管理子系统。 根据网络的各类应用,划分为社交、娱乐、论坛、即时通讯等。 针对每一类应用特点,开发不同的监管工具。 通过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从大数据中发现知识、规律和趋势,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参考。

4)网络舆情管理与指挥子系统。 该系统可供多部门协同工作, 应对突发网络舆情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平台,能提供相关舆情事件的全网采集、分析和智能研判,为各级政府部门应对网络舆情事件回应网民关切提供数据支撑。 并实现管理信息的传达和接收,短信群发信息报送等功能。

6 结束语

随着有线“三网融合”进程的加速,无线3G/4G网的普及,网络进入更深层次的应用,互联网把人与信息的距离缩到最短。 海量、高速、便捷的信息传递渠道已经把我们每个人深深融入到互联网之中,网络虚拟社会已经渗透到现实社会的各个角落。 传统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和机制开始暴露出诸多薄弱环节,探索和建立适合网络发展需求的管控模式,成了当今时代一个研究热点。 新的监管模式既要保障民主和自由, 又要有效控制和治理,以免危害社会治安,引起社会动荡。 政府需要掌握网络虚拟社会的主动权、话语权和控制权,必须实现法治、德治、技术治理三者的结合。

网络虚拟社会更多的呈现出“大数据”、“大计算”特征,基于云计算技术的网格化管理方式,宏观研究建模建型(如应激性模式和突发事件模式等),应用于网络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网格划分可以物理地域IP地址划分,以对应实际物理地址分片管理;也可依据网络应用划分,实行分类管理和监控。

摘要:论文指出网络虚拟社会管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云计算和大数据时代为背景,阐述网络虚拟社会监管模式创新的必要性。首次提出立足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交互环节,借鉴现实社会管理的地域网格化管理方式,强化互联网基本要素的现实化管理。以人(网络建设者、使用者、运营人员)与物(服务器、网站)的实际物理地域为切入点,实现将物理IP地址地域网格与网络各种分类应用网格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关键词:虚拟网络社会,监管模式,云计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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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动态网格化监管模式探索 第4篇

【关键词】 网格化;海事动态监管模式;动态风险

0 引 言

“十二五”期间,随着浙江省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水上交通变得更加复杂,公众对安全出行的诉求不断提高,海事部门面临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依旧严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任务更加繁重。目前,浙江海事局全面应用了覆盖船舶管理、船员管理等信息化应用系统,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舶交通服务(VTS)、闭路监控(CCTV)系统等在海事监管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初步形成以巡逻船为主的水上交通立体监管体系;开发集成了AIS、VTS、CCTV等信号源和通航要素的地理信息系统(GIS)网格化、可视化信息平台,实现了船舶的“可视、可听、可控”。根据浙江省海事辖区网格类型的划分,浙江海事局出台了《浙江海事局动态监管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然而,网格类型在划分后不能够随通航环境、交通流等实际情况进行实时改变,存在网格类型划分与实际通航安全风险情况不符合的现象,海事监管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便优化海事监管和应急救助资源配置,提高海事监管和应急救助水平。本文对浙江海事辖区的通航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建立网格风险动态评估模型,以便根据通航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对网格类型进行动态调整,探索实现基于动态网格风险的海事监管新模式。

1 海事网格化管理及其优点

1.1 海事网格化管理

海事网格化管理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将海事管理区域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以顺畅的协调机制和便捷的跨部门业务流程为纽带,实现网格单元与各管理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对网格内的部件和发生的事件实施有效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实现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和快速反应的管理系统。

海事网格化管理是根据海事辖区进行网格划分,并对辖区内的各类通航环境、船舶、气象信息等信息资源按网格划分来进行管理。

图1 网格与资源的关系

系统中的网格资源采用分级管理,从网格到浙江沿海辖区,依次递归;其他资源信息采用分类管理,各类资源之间单独管理;将各类资源信息根据其地理位置,分配到网格,进行关系关联。借鉴海洋与渔业部门的渔区编码,对于未编码海区按相邻渔区编码进行加位处理。[1]

1.2 海事网格化管理的优势

当前,网格化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运用已相当成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海事监管资源所具备的分布性、异构性、自治性和动态性与网格特点相符合,因此,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可有效解决现有海事监管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为海事管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可行的解决方案。海事管理引入网格化管理模式的优势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2.1 实现管理资源的最大程度共享

通过采用网格化管理模式,使网格中的各个部门实现流程和信息共享。当发生险情或出现违章情况时,网格化管理系统可自动根据各网格单元内资源的使用情况,对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协同调配,从而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最大共享。

1.2.2 实现控制的实时性

通过构建立体化的网格化管理信息传输通道,可使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通过公共信息平台获取相关海事信息,从而确保了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实时性,提高决策的准确性。

1.2.3 提高海事预警能力

海上事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特点,借助网格化管理平台的实时监控和预测功能,可及时发现和甄别仍处于萌芽状态的事故或事件,并发出预警,彻底改变目前海事监管中被动、滞后的局面,为完善沿海水上交通事故或事件的预警机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通过网格化管理平台能及时综合各方面信息,针对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结合应急预案,可迅速形成相应的行动方案,使预警信息更具针对性和明示性,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损失。

1.2.4 增强预警互动性

海事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及海上人员能最早发现潜在危机,是预警信息的重要来源。网格化管理方式的推行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畅通的信息通道,也可使事故险情和危机等得到真实记录和及时回应。这不但可缩短海事管理机构应急处置的响应时间,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同时可展示海事管理机构对公众举报的重视程度,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2 浙江海事辖区网格化管理现状

2.1 管理成效

随着海事网格化管理的不断推进,海事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效率得到大大提高,同时在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水上交通事故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1)理顺工作职责。通过网格的划分明确各单位职责,消除管理的死角和重复部分;提高发现事故的能力和预防能力,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海事管理机构只能在事故发生后处理的情形。

(2)缩短了事故处理时间。以往通过传统的管理模式需要长时间才能处理的事故,现在依靠网格化管理在短时间内就可解决。

(3)建立了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通过网格化系统将事故的发现、处理的整个流程自动记录在系统中,使监督评估部门能够快捷、方便地调用,为监督评估提供可靠的数据。

(4)增强了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业务处理的各个环节都处于监督评估部门的监控之下,促使海事执法人员在事故处理中自觉遵守依法行政的要求,规范业务用语和执法流程。

海事网格化管理改变了传统海事管理粗放、低效、盲目的落后方式,使海事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高效化转变;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优化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执法规范、服务精细、管理有序的新格局,进一步强化了海事管理机构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2 存在的问题

2.2.1 动态网格化管理尚未完善

目前,在“网格化、可视化信息系统”中,网格风险类型一经设定就无法随通航环境、交通流等实际风险情况进行实时改变,存在网格类型划分与实际通航安全风险情况不符合或不同步的现象。

2.2.2 传统的部门结构影响海事网格化管理效能的发挥

目前,海事网格化管理在海事管理机构内部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更多表现在监管手段的变化,通过大量引进信息化技术,实现了海事管理触发机制质的提高,由以往事故发生后触发和依靠相对人报告或举报的被动触发机制,变成了通过AIS,CCTV,GIS等系统监督和预防的主动触发机制。但是,海事管理机构的各职能部门结构没有根据网格化管理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海事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流程。

2.2.3 新旧体制尚有摩擦,尚未达成统一认识

新的海事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已经运行了几十年的传统海事监管模式造成很大的冲击,虽然大部分执法人员对海事网格化管理报以支持的态度,但几十年的监管习惯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消除。很多人认为海事网格化管理仅仅只是一种手段的变化,对整个网格化管理理念给海事监管工作带来的革命性影响认识不足,这也从客观上影响了海事网格化管理的整体运行。

2.2.4 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支持

传统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都是针对传统的监管模式,特别是行政审批、调查取证等方面。海事网格化监管虽然在技术上完全可做到无纸化办公、异地办理各种业务,但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支持,不仅没有提高管理效率,反而因为两种体制同时运行,加大了执法人员的工作量,也间接造成执法人员对网格化管理认识的局限性。

3 浙江 海事动态网格化监管模式的提出

3.1 定 义

海事动态网格化监管是指根据海事网格通航安全风险的实际情况和辖区海事监管及应急资源数量,对各海事网格进行海事监管和应急救助力量的统筹分配及资源协调,力求海事监管与应急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监管资源的集约化,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对关键网格(高风险网格)的重点监管,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2]

3.2 监管流程

实时采集海事辖区内各网格的气象水文、交通流等信息,以现有的通航要素系统和船舶信用系统为支撑,根据网格动态风险评估和分级对各网格的通航风险进行测度、分级[3,4];根据辖区内各网格的风险分级结果,对各网格实施不同的监管模式。

3.3 监管模式分类及应对措施

3.3.1 红色应急管理

组织协调海事巡逻船艇对实施红色应急管理的网格动态游弋值守。红色应急网格归属分支局,充分利用AIS,VTS,CCTV,甚高频通信(VHF)等一切有效动态跟踪监控手段,对网格内的4类重点船舶实施跟踪监控,对可能出现的潜在危险,及时给予必要的提醒,并提供相应的安全信息服务。

如遇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而导致巡逻船艇无法出航,网格归属的海事基层单位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利用AIS,VTS,CCTV,VHF等手段加强电子巡航工作。

3.3.2 黄色预警管理

根据辖区和黄色预警网格周边的海事巡逻力量,组织协调船艇进行网格巡航;根据网格现场实际决定动态游弋值守或定时巡航(时间间隔不大于24小时),网格归属的海事基层单位利用AIS,VTS,CCTV,VHF等手段加强电子巡航工作。

3.3.3 蓝色预警管理

根据辖区和蓝色预警网格周边的海事巡逻力量,组织协调船艇进行网格定时巡航(时间间隔不大于48小时),网格归属的海事基层单位利用AIS,VTS,CCTV,GIS,VHF等手段进行电子巡航工作。

3.3.4 常态管理

网格归属的海事基层单位利用AIS,VTS,CCTV,VHF等手段进行电子巡航工作;海事巡逻力量巡航时间间隔不大于72小时。

3.4 监管保障

3.4.1 制度保障

制定海事动态网格化监管制度,使海事动态网格化监管有法可依,并形成长效机制。

3.4.2 信息系统保障

对现有海事“网格化、可视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海事网格化动态风险评估系统建设,实现海事网格风险的动态评估和分级。完善AIS,VTS,CCTV,GIS,VHF等信息系统建设,扩大其覆盖范围。[5]

3.4.3 指挥力量保障

在现有指挥中心、交通管理中心中设置专门岗位,完成对巡逻、救助力量的调配和指挥。

3.4.4 巡逻和救助力量保障

完善巡逻与救助力量的建设,对海事监管移动终端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具有海事网格动态风险分级的同步显示和预警功能。

4 结 语

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系统是时变系统,系统风险随着通航环境、船员适任能力、船舶安全状况和货物属性、海事管理力量的动态投入等的变化而实时改变。在分析浙江海事辖区网格化管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浙江海事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系统实际情况,提出动态网格化监管模式,探索对不同网格实行动态分级管理,提高网格风险类型划分的正确性和动态性,动态统筹调配海事监管资源。试行动态网格化监管模式有助于优化海事监管力量调配,提高海事监管效率,减少目前存在的主观性强、缺乏动态全局统筹的缺点,有效保障通航安全。

参考文献:

[1] 浙江海事局.浙江海事局监管网格化、可视化需求研究[R].2013-10.

[2] 浙江海事局,上海海事大学.网格风险评估体系研究[R].2014-12.

[3] 黄常海,胡甚平,郝严斌,等.单船动态风险评估模糊推理系统的设计与模拟[J].中国航海,2011,34(2):68-73.

[4] 黄常海.基于VC与MATLAB的船舶航行动态风险推理系统研究[D].上海:上海海事大学,2011.

浅谈实行网格化监管 第5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数量激增,交易行为日益复杂,日臻成熟的市场经济,迫切要求市场监管更加高效,服务更加规范。特别是2008年9月1日,收取了20多年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终于完成历史使命,退出了历史舞台。两费的停收,导致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型,由此,以监管成本低、行政效率高并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的网格化监管模式便应运而生。

所谓网格化监管就是以工商所为实施主体,将所管辖区域分为若干个网格,将所有市场主体按所处位置固定到相应的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内容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工商职能在辖区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的基本管理机制。简言之,网格化监管就是采用大包干的形式,由监管责任人(包干人)负责包干区域内经营户涉及工商职能的监管与服务。

一、实行网格化监管是形势发展和职能转型的客观需要

1、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数量严重失衡。近年来,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长,市场主体的类型日益多元化,交易行为日益复杂化,违法行为日益隐蔽化。而作为执法主体的工商部门由于正常的新陈代谢,严把公务员进口关等原因,人员数量有所减少,人员的素质虽比以前有所提高,但仍难以面对日益严峻的监管挑战。

2、“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几年来,以阜阳奶粉事件为代表的各类责任追究事件,给呼职能部门敲响了警钟。随着“问 1 责”制度的不断强化,群众的要求越来越高,外部环境的制约越来越紧,工商部门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越来越大。必须进一步强化我们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下大力气提高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和精确度,有效规避因市场主体准入把关不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不到位、消费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等带来的行为缺位失范等“问责”风险。

3、传统监管模式存在诸多不适应现象。如“执法反应不快速”。传统的监管模式存在基本经济户口数据底数不表,监管动态信息来源少,传递渠道不畅通,指挥系统不灵敏,难以形成具有威慑性的合力等问题,上级部门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无法科学快速地决策,合理有效地进行处置。再如,效能责任不清。在传统的监管模式下,片管员主要是承担执法收任务,缺乏综合监管的意识和能力。遇到问题时习惯绕道走,不注重抓防范除苗头排隐患,满足于报喜不报忧。内部分工与协作不顺畅,监管组长、分管所长、所长以及局领导,由于没有具体明确的责任连带追究制度的制约,都乐于当好好先生,不注重防微杜渐。由于责任不明确,在考核时定性与定量分析缺乏操作性,容易产生推诿扯皮,争功诿过现象,造成效能低下。又如,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差。在传统监管模式下,习惯于分兵把守,单一监管,泾渭分明。基层执法人员日常工作比较机械,上级推一下,下级动一动,不推不动;部分没有具体任务的中层干部习惯于只当指挥员不当战斗员,结果容易形成“做的做、看的看,一级向着一级看”的消极被动应付工作的局面。

4、外部环境发生了改变。一方面,法制不断健全,人民 2 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监督越来越到位,对执法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不法分子对法规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违法行为也更加具有迷惑性,对普通群众具有较强的蒙蔽性和欺骗性,容易混淆视听,影响群众对工商执法的理解和支持。

二、网格化监管的基本运行模式

网格化监管是一种新兴的监管理念,在城市管理等公共管理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北京等地工商部门都积极将网格化管理的理念和模式借鉴到市场监管中,提高了对市场秩序的掌控能力。每个地方的网格化监管在实践中都有发展和创新,都有切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特点。所谓网格化监管,就是将辖区市场(以县级局为例)划为一个大的网格,即一级网格,局长为一级网格责任人。一级网格根据下属若干个工商所的分布和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个二级网格,工商所所长分别为各自所在网格的二级网格责任人。二级网格再根据本所执法力量和监管任务按片区划分为若干个三级网格,由所长确定三级网格责任人。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网格为一个巡查组,工商所以巡查组为单位对辖区经济秩序实施监管和执法。对于各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责,根据其所在网格对应实施:三级网格责任人即片管人员承担首要责任,二级网格责任人即所长承担直接责任,一级网格责任人即局长承担领导责任,由此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无盲区,管理无盲点的三级管理模式,真正从局长到所长,从所长到管理人员,使人身上有责任,个人身上有任务,大家共同担责任,一起干工作。推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 3 错的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便于日常监管与巡查,便于明确监管责任,避免出现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情况。

三、深化网格化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网格化监管是一项新的工作机制,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障碍,要通过逐步改进监管方式,不断深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三级、三定、一评”体系,使网格化监管的内容更丰富,职责更明确。

三级:将监管责任具体分为三个层次,分别制定各级责任。所长为第一责任层级,对全辖区域内的网格化监管工作负总责。各分管业务副所长为第二责任层级,对应分管区域和分管专项业务,对影响网格监管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阶段监管重点,对网格责任人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网格责任人反馈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向所长汇报。各网格责任人为第三责任层级,落实网格区域内的各项工作。

三定:以工商所管辖区域为基础,划分区域落实监管人员和监管职责,即定监管网格、定网格监管人员、定监管人员责任。每个网格确定了九项监管任务:一是负责市场巡查监管工作。建立网格内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对市场主体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确保无证经营率控制在5%以内,亮证经营率应在98%以上,食品和危险化学品亮证应达100%;二是负责消保维权工作。对各网格内的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每个网格责任人全程参与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并录入“金信工程”;三是负责食品快检工作。按县局下达的快检工作计划和任务,由网格责任人和负责食品快检工作的同志一起进行积极配合完成快检 4 工作,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坚决查处;四是负责食品监管工作。网格监管人负责健全网格内食品经营户档案并及时更新,对于各自网格内的食品经营户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以上,督促网格内的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帐,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和食品经营者责任制;五是完成专项检查任务。对于县局布置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各网格监管人要按照所上的统一安排,及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录入“金信工程”系统,将巡查记录单交由所上负责此项业务工作的同志;六是负责经济户口的认领。网格监管人员负责发放各自网格的营业执照并将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归档,对各自网格内的食品行业及时完善食品经营户监管档案,然后交由注册登记人员和食品监管人员统一存档;七是完成个体验照工作。网格监管人员负责对各自网格内的经营户进行验照的审核和登记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验照信息录入“金信工程”并存档;八是抓好商标和广告监管工作。网格监管人员负责对各自网格内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并负责商标档案材料收集,交商标广告监管人员存档;九是完成临时交办任务。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由所长统一安排,每名同志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按时完成。

一评:把网格化监管目标纳入所上的贯标查验之中,按照网格责任人对自己网格做到的“户数清、证照清、经营项目清、信用等级清、年检验照情况清”的监管目标进行全面考核,按考核项计分标准实行扣分,对不合格的网格责任人在所务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网格责任人与公务员绩效考核挂钩。

四、网格化监管推动了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由于网格化立体式监管体现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阳光执法、科学监管及和谐发展的理念,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监管能力,有效地提升了综合管理效能。

一是增强了快速反应能力。网格责任人进一步增长了工作责任感,也更加深入了解辖区监管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由于信息来源广泛快捷,对相关的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促进了廉政建设。由于网格内的监管和执法信息等行为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公开。社会各界通过查询就可立即清楚相关信息,能极大地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徇情枉法等不正之风。

三是提高了队伍素质。实行网格化监管,使网格责任人出于履职的需要,自觉地要求全面掌握甚至精通各项工商业务;掌握一定的微要操作能力,及时录入和更新动态数据库,借助信息技术提高了工作效能;由于对网格监管负直接责任,独挡一面,锻炼了统筹安排工作的能力;通过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作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基层复合型执法人才的成长。

四是培养了团队精神。网格化讲究分工与协作有机结合,管理资源优化配置,合理调度。既强调增强网格责任人的责任心,发挥其独挡一面的作用,又注重队伍协作执法,形成合力。网格责任人通过换位思考,能够增强大局,加强团结,更好地配合其他的网格责任人工作。机关通过网格监管,增强了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得到一些监管人员配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6 增进了各股室、各所、股室与所之间的沟通,加深理解,促进和谐。

五是促进了各项工作。网格化立体式监管要求上下纵向、相关岗位横向、内外交互的信息沟通顺畅。相关的工作流程必须统一、工作标准必须统一、工作时限必须统一。这不但解决了常规性工作有规可循,有例可参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相关责任人的本职工作完成的质量如何,必然受到来自上级、同级、下级、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必然会有助于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自觉性,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样干,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六是优化了执法环境。网格责任人通过日常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增进了相互间的理解,促进了资源共享;网上政务公开为社会监督群众参与提供了必要;适时的新闻宣传增进了社会对工商职能的了解,能够有效增进对工商工作的支持。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 第6篇

(篇一)

为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确与细致,和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站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专门抓该项工作。一.以镇环保站为主体,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1、明确分工,完善监管体制。镇对各村进行区域化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共同运行管理机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管理体系,各村配备环保网格监管人员,负责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2、责任落实到村。要求环境监管人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等实施监管,落实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做到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各村对辖区内环境违法现象要及时上报,并协助镇调查取证,对新闻曝光或者通报批评有直排现象的村,将其列入年底镇对村的目标考核里,并进行奖惩。对环保工作要注重提升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二、做好分类,合理调配环境监管力量1、摸清企业环境管理实际情况,根据环保要求,根据各企业排污情况的不同,要求涉及排污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2、针对水环境污染、面源污染、企业污水直排、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充分利用镇、村的管理平台,发挥环保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监管员的作用,有序推进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三、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全力维护环境安全1、按照区域化、网格化、属地化管理。建立镇村联合执法等明确的监管机制,及时有效的对乱排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并且积极应对信访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高效解决。2、企业自我监督。各企业先做好自我监督,再由村(社区)上监督,镇上再抽查,一层层向上递进,从根源解决问题。四、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强化基础环保工作的进行,注重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1、我镇召开了村和养殖业主、企业参加的环保工作宣传动员大会,要求全镇各村各企业要按照新的环保法的具体要求,带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会上镇对村签订了环保责任书。2、为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养殖直排问题,我镇对辖区畜禽养殖进行了摸排,分门别类进行区分。禁养区坚决关闭,适养区进行升级改造,做到达标排放。3、**年,我镇大力开展企业排放备案工作,全镇5家企业都进行了污染物排放治理,并进行备案。

(篇二)

为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确与细致,牟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办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专门抓该项工作。

一.以镇环保办为主体,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

1、明确分工,完善监管体制。镇对各村(社区)进行区域化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共同运行管理机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管理体系,在村上设立网格责任人,落实各分管责任人的信息,明确其各自的工作。

2、责任落实到村(社区)。要求环境监管人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等实施监管,落实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做到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环境违法现象(例:偷排)要及时上报,并协助镇调查取证,对新闻曝光或者通报批评有直排现象的村(社区),将其列入年底镇对村(社区)的目标考核里,并进行奖惩。对环保工作要注重提升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二、做好分类,合理调配环境监管力量

1、摸清企业环境管理实际情况,根据环保要求,根据各企业排污情况的不同,要求涉及排污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

2、针对水环境污染、面源污染、企业污水直排、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充分利用镇、村(社区)的管理平台,发挥环保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监管员的作用,有序推进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三、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全力维护环境安全

1、按照区域化、网格化、属地化管理。建立镇村(社区)联合执法等明确的监管机制,及时有效的对乱排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并且积极应对信访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高效解决。

2、企业自我监督。各企业先做好自我监督,再由村(社区)上监督,镇上再抽查,一层层向上递进,从根源解决问题。

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邛崃市人民政府《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函》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强化基础环保工作的进行,注重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我镇今年上半年做了以下工作:

1、我镇召开了村(社区)和养殖业主、企业参加的环保工作宣传动员大会,要求全镇各村各企业要按照新的环保法的具体要求,带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会上镇对村签订了环保责任书。

2、为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养殖直排问题,我镇成立了福华畜禽粪便收集合作社,为养殖业主提供方便、快捷的排污服务。这种模式不仅变粪为宝、绿色环保,而且也节约成本,为有机生态产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今年上半年经过我们巡查,全镇有5户养殖户有直排养殖粪便的行为,且经多次指出均未改正,经党委政府研究,扣除了这5户三农补贴资金,以示惩戒,并通报全镇。

3、**年上半年,我镇大力开展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工作,镇村两级成立了秸秆焚烧领导小组,建立了秸秆禁烧严厉处理一把火考核制度,上半年我镇3.4万亩农田均为发现一例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4、今年上半年,环保局对我镇的每次评分检查等都是在85分-90分,全市排名中等偏上。

(篇三)

根据石府办函(〔**〕75号)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乡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就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各村村支书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明确任务,分工到人。

二、划分网格到人。全乡建立“二级”网格,乡级网格1个,村级网格6个,落实网格监管员共计7人。

三、召开专题培训会。对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员进行培训,再次明确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对工作开展提出了详细要求。

四、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网格化监管员工作考核、培训方案、责任清单等管理制度,规范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

(篇四)

**年我镇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响应,继续加大重污染天气防控。

镇政府先后组织进行40次涉污染因素排查,全力做好污染隐患治理。坚决取缔不合法卖煤摊点、沙石料厂、商砼,对秸秆焚烧进行防控,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实施重点时期监察报告制度,确保环境防控效果。

(篇五)

**年,**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成办发〔**〕42号)的要求,以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网格化环境管理工作为实际,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工作力度,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顺利推进,有效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现将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方案落实,推动环境监管合力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省市环保部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执法前移、监管下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结合**区实际情况,编制并印发了《**市**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同时,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研究网格化工作管理重点和难道,细化分解相关工作任务,形成以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街道办事处环保科属地监管、环境保护部门指导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底数摸排,初步形成排污清单

**区结合“互联网+政府”体系建设和街道环保机构建设工作,以全面理清全区排污单位底数为目标,强化部门信息沟通互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向环保部门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排污单位名单。同时,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根据分解到本辖区的清单进行进一步现场调查摸底,核实清单中各类污染源是否正常经营,并对清单外的“三无”污染源进行调查,及时查漏补缺。已收集各类污染源清单3500余条,为我区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三、探索城区环境网格化管理模式

**区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环境监管工作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紧密结合中心城区环境管理实际,以行政区域和行业监管为主要划分依据,不断探索中心城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初步构建“区政府(区环保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驻区企事业单位”四级环境监管网格骨架,初步划分“府河以内区域”,“府河以外沙河以内区域”,“成龙狮子山沙河街办区域”以及“柳江三圣区域”为主体的环境监管网格,逐步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及“监管到位、服务到位、沟通到位”的总体目标。

四、执法前移,监管下移

按照区政府要求,区环保局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新《环保法》宣传以及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培训,明确“问、望、看、问、听、查、走、访”的工作方法以及“分批巡查、随机抽查、应急响应”等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现场巡查检查记录》和企业档案管理规范,为全面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少,持有执法证上岗的人员不足,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工作学习和培训不够,高效利用移动执法系统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激励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不断学习环境监察新知识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坚持依法执法和按程序执法,加强作风建设,规范监察执法行为。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和省环保厅及市环保局的要求,在局党组领导下,进一步规范区域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推进环境监管工作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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