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协议合同协议书

2024-08-18

公司劳动协议合同协议书(精选14篇)

公司劳动协议合同协议书 第1篇

公司劳动协议合同协议书 书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 × 有 限 公 司 劳 动 合 同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为期

。其中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为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1.甲方实际每周工作 5 天(40 小时),休息 2 天。

2.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

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2 日。

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按《?????》规定执行。

2.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 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 3 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 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 1 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对在企业工作 20 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着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

(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乙方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 1 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按培训费的 100%赔偿。以后工作每满 1 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 20%,合同期满不赔偿。如乙方出境培训,培训费项目包括:

6.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

》规定办理。如需续订,应在期满前 1 个月双方协商同意。

第九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2.劳动争议的程序为:

(1)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3)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如本合同所列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标准文本报上级有关部门:

劳动局、人事局和

总工会备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次签订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附 附 1 1 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说明

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和受聘人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为使此类合同合法有效,首先应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责任有限性。这指的是:(1)公司的责任有限,即公司只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2)股东责任有限,即股东权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公司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这种责任有限性是有限责任公司最基本的特征。

第二,闭锁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均有最高人数限制,而且一般不允许超过 50 人。股东人数的限制,决定了公司在募集和经营方面的闭锁性。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集资本,只有在少数甚至特定的人中筹资。同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且相对稳定,其经营状况不涉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其财务状况可以不公开。

第三,设立程序及组织结构简单。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只有发起设立而无募集设立,设立程序因此较为简化。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设置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比如可设股东会不设董事会,或可设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此外,监事会也可设可不设,因此,共组织结构相对比较简单。

第四,资合性与人合性相统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同时也具有人合公司的特点。其资合性表现有: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缴纳股本的总和,股东的出资以现金及财产为限,不得以信誉及劳务出资,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出资对公司负责。其人合性表现在:股东是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集合在一起的,股东间的关系较为紧密,股份的转让,必须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在填写这类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工作内容的约定。从事某项工作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因此,在约定工作内容时,除非是用简短的语言就能表述清楚的,应当具体约定工作内容,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于主合同之后;另外,作为受聘一方的报酬(包括试用期的报酬和转为正式职工后的报酬)也应规定清楚,以尽量减少日后发生的劳动纠纷。

第二,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事制度受所在地劳动部门的监督管理,所以生效的合同文本应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或者工会备案。

第三,就某一劳动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在约定期满后还有可能续签,因此合同正文的尾部会出现“第二次签订合同期限”的字样。这是在双方仍遵循合同正文中所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第二次签约时,双方者一方认为对合同的内容应当有所改变,在协商一致后,应当另立合同书,而不再适用期满的劳动合同。

第四,合同甲方(企业)的代表人应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时,应在“代表”一栏中签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加盖公司的公章,并签上年、月、日。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报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或工会备案

公司劳动协议合同协议书 第2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及昆明市的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于年月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

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

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作考核的相关规定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项目建设、经营及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职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二、保密条款

1、对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2、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从甲方获知已

经或将要用于(包括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项目信息、技术

信息及经营、管理信息;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

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标准、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3、乙方不得打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

密。

4、乙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使用

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

5、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销毁、修改

甲方的技术资料,包括电脑资料、档案、程序等有商业价值的资料,不得携带上述资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6、乙方离职时应当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产,包括记载着

甲方上述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7、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8、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用,员

工离职后承担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得以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

2、乙方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

从事第二职业的。

3、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调动或安排的。

4、甲方根据本协议中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

乙方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三)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要求办理的有关离职的其他各项手续。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职务持有或保管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书面或电子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设施设备、钥匙、备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所有工资,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且乙方未结算工资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期间内及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泄露甲方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在甲方年收入的20倍(按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平均年薪计算),且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若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偿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2、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赔偿金额视甲方实际损失评估后确定,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⑴ 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⑵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学习

期间的差旅费等总费用。

⑶ 甲方出资为乙方配备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种用具器材

等。

⑷ 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五、免责申明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

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续约,今后若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七、本补充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身份证号码:

公司劳动协议合同协议书 第3篇

读者:海军

海军读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 合同签订后是否有效, 应以相应的法律规定为标准。如果法律规定某项合同的成立必须办理公证, 那么是否公证就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由于公证具有帮助当事人双方完善合同条款, 促进合同履行, 预防纠纷, 减少诉讼的作用, 因此, 近年来, 很多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都规定了某些合同必须办理公证。

就业协议高于劳动合同吗? 第4篇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公司辞退) 第5篇

甲方: 北京用友移动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现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年月日17:00 前,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交接,向甲方的欠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结算支付,整理并移交客户信息等。同时双方应按甲方规定程序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如乙方的个人档案、户籍关系在本协议签定前已存放于甲方的,乙方应于 2008 年 02 月 05 日前(以下简称“个人档案、户籍关系转出期限”),按照甲方的要求将个人档案及户籍关系从甲方调出,否则甲方将在上述个人档案、户籍关系转出期限届满之日后一个月内将乙方的档案及户籍关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从甲方转出,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经济补

偿金: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个月,计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甲方同时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通知金1个月工资,计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元。以上工资计算方式均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以上金额若不超过3倍前12个月平均工资金额的,不扣除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国家规定计算征缴个人所得税。

4、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工作交接和调离手续后,甲方于年月日公司

工资统一发放日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资。本协议约定的经济补偿金和通知金因有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故不和工资一起发放,在工资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乙方离职后需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的相关约定,乙方应对

在甲方任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各种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6、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它

义务。

7、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8、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用友移动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6篇

甲方:*****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因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从年月日起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代表人:

集团公司劳动合同附加协议 第7篇

甲方:××公司、集团

乙方:××公司、集团员工为进一步落实公司、集团关于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相关制度,以利于各种业务顺利的发展,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双方就交通事故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在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下驾驶甲方车辆。

2、乙方同意执行的××公司、集团《驾驶员交通肇事损失承担细则表》和《××公司、集团车辆管理奖罚制度》。

3、乙方同意在驾驶甲方车辆期间,交通事故与违章造成交警开具的罚款单,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同意在驾驶甲方车辆期间,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的任何费用及所有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5、乙方同意在驾驶甲方车辆期间,车辆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乙方在酒后不得使用甲方车辆。

6、乙方同意在驾驶甲方车辆期间,除××公司、集团买的车辆的事故保险外,其他事故责任,和所有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7、乙方同意在甲方公司离职后2个月时间内,甲方车辆无任何违章,此协议作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公司劳动协议合同协议书 第8篇

迄今为止, 世界上几个主要经济体国家虽没有“垄断协议”的法定概念, 但对其实质均有规定。如美国《谢尔曼法》、德国《反限制竞争法》、日本《禁止垄断法》等。而我国《反垄断法》则是有所突破, 直接运用“垄断协议”这一概念。《反垄断法》第13 条第2 款直接界定“本法所称垄断协议, 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此外, 该法第13 条第1 款和第14 条分别对横向垄断协议及纵向垄断协议作了规定。从法律条文来看, 垄断协议是指同一产业中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以及虽无竞争关系但处于同一产业不同经济阶段但有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 以排除或者限制竞争为目的而达成的合意。[1]依照垄断协议主体即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竞争关系区分, 垄断协议有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之分。[2]

从上述界定的概念来说, 垄断协议明显符合商事合同的各项构成要件, 但又有其独特特征: 一是主体。从概念可知, 垄断协议的主体须是独立的企业, 且当事人应为两个以上, 除纵向垄断协议、双寡头垄断市场的情况为两个以外, 一般情况下, 垄断协议的当事人多在三个以上; 二是意思表示。垄断协议的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既可以是明示, 还可以是默示。除此之外, 它还包括“拟制的合意”。这也是垄断协议最核心最鲜明的特质; 三是对社会的影响力。相对于其他合同, 垄断协议是一种可以直接影响商业竞争秩序的合同。在有些国家, 签订垄断协议必须向有关主管机构申请登记或批准, 这在事实上往往会造成两种法律后果:有效或者无效。有效是因为垄断协议虽然妨碍公平竞争, 但却利于社会整体经济和公共利益的发展, 一般来讲, 只有实现这样的社会效果时, 垄断协议才有可能被通过; 而其无效的理由也很显然, 便是严重损害了竞争机制, 损害了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易引致认识错误。正因垄断协议易造成负面效果, 人们容易对垄断协议产生是违法破环竞争秩序的观念, 引发认识错误。其实, 垄断协议并不全是违法的。判断垄断协议违法与否的标准有两个: 合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二、以垄断协议视角看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区别

( 一) 普通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的区别

通过上文对垄断协议概念特征的分析, 想要从垄断协议这一特殊合同视角入手对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进行区分首先要区分普通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的区别: 一是主体不同, 其中, 合同当事人是否为商主体是区分民事与商事合同的基本前提; 二是合同签订目的不同, 由于世界各国均没有“商事合同”的法定定义, 因此, 本文参见《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关于“国际商事合同”的界定认为, 认定合同是否为商事合同的核心标准即为合同签订的目的是否具有商业性质。这项认定标准也符合商主体与商业活动营利性的特性; 三是合同表现形式不同, 众所周知,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 合同可分为双务或单务合同、有偿或无偿合同、要式合同或非要式合同。一般来说, 商事合同多为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而民事合同多为单务、无偿、非要式合同; 四是归责原则不同。从主体来看, 民事主体与商事主体在知识、交易经验、信息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距, 因此, 对民事主体适用较为宽松的归责原则, 即过错归责原则。而一般商主体不仅在知识、经验、信息等方面具有优势, 且极为精明, 一般对于商事合同适用严格责任来保障市场秩序稳定。此外, 商事合同在合同解除权、默示的效力等方面与普通民事合同均有不同。

( 二) 垄断协议对传统民事合同的颠覆

在大民法的背景下, 将合同划分为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并进行比较区分本是痴人说梦。但垄断协议这种商事合同中的极端类型使得和传统民事合同进行区分存在逻辑上的可能。经过上述论证, 我们综合分析一下垄断协议作为特殊的商事合同对传统民事合同的突破:

一是主体不同。从上文可知, 垄断协议的当事人应为两个以上, 除纵向垄断协议以及双寡头垄断市场的情况为两个以外, 其他情况下, 垄断协议的当事人多在三个以上, 这是由垄断协议本身的合同属性所决定的。而这与普通民事合同的当事人一般为两个, 特殊情况下为三个以上有所不同;

二是对传统民事合同“合意”的突破。垄断协议与传统民事合同的最大不同之处便是合意包含“拟制的合意”, 而这就涉及到合同当事人共同意思甚至共同行为的界定。

因笔者能力所限, 以垄断协议对传统民事合同的突破为基点对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关系只是进行了极简的初步探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商事合同也会更加多元化、新型化。对垄断协议这类极端商事合同的研究更显必要。而普通商事合同纠纷, 在民商合一的大前提下, 应发挥民法对商法的指导和统帅作用, 将商法内容与民法内容进行充分整合, 以最大限度的发挥民法和商法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坚持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理, 在不与民法一般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下优先适用商事法规, 在商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则适用民法的规定。

摘要:作为商事合同的类型之一, 我国对垄断协议这一法定定义其概念内涵与外延已经突破了我国大民商法合同概念的桎梏, 对传统民事合同进行了颠覆。

关键词:垄断协议,商事合同,民事合同

参考文献

[1]周昀.从垄断协议的特质看其对传统民商事合同概念理论的突破[J].比较商法学, 2010 (5) .

口头协议能代替劳动合同吗 第9篇

王某2004年4月22日经招聘进入公司,2007年10月,公司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宣布公司停业,给每个人一个月最低工资作为补偿,辞退全体职工。王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王某被辞退后,认为公司仅仅支付一个月的最低工资太少,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支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

对于王某的要求,单位明确拒绝。单位认为,单位与王某在聘任之初就有口头协议,即待遇只是每月固定工资,不包括其他福利待遇,双方对此是认可的;同时,从王某进入单位到因公司停业辞退,时间已经3年,已经超过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王某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是劳动关系的终止,不是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意职工要求。

为此,王某于2007年11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事项如下:

1、发放2004年到2007年经济补偿金4个月。

2、补缴2004年4月进入公司开始到被辞退期间的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1个月后作出了裁决:

1、补缴社会保险;

2、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在裁决书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诉人知道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申诉,也应负有一定责任,在裁决费的负担上由个人承担1/3。

法理评析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按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关于这两点,属于国家政策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同时,在缴纳社会保险是,必须按照规定由企业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企业不得将本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当作福利发放给个人,在社会保险发生争议后,按照有关规定,不受劳动争议60天限制,2年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属实,企业必须补交。同时,对于以上规定,不允许企业与个人进行对这种强制性要求进行处分而回避缴纳义务。

此案中,企业明显违反上述规定,败诉是必然的。对于职工而言,裁决认为职工未能及时申诉,也应承担一些责任,关于这一点,似有不妥,值得商榷。

在此案中,有以下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1、公司2007年10月因停业辞退职工属于提前辞退职工,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应支付4个月,而不是3个月。

王某从2004年进入公司,虽然公司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按照劳动部有关文件解释,这种劳动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对于这种事实劳动关系,企业需要按照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因此给职工造成损失,尚需赔偿损失。对于本案中,由于企业已经停业,不可能继续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企业仍然需要按照劳动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予以补偿。

经济补偿办法的支付标准是按照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为职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者企业平均工资,就高不就低,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本案中王某2004年4月进入公司,2007年10月离开,工作年限为3年6个月,所以应该是4个月经济补偿金。

按照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本案中,企业仅仅支付最低工资作为补偿,是否满足上述条件?我们认为是需要考虑的,实际上,如果劳动仲裁裁决企业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也是可以的,而且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的。

2、企业未能缴纳社会保险,直接侵犯的是社会保险机构的权利,同时间接侵犯了劳动者预期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必须为本企业职工,按照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基金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比例企业缴纳19%(不同年份有区别),个人缴纳7%(不同年份有区别)个人缴纳部分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缴代扣。即在社会保险的缴纳过程中,法律(地方法规)规定企业承担两项义务,一项是按照比例缴纳应由企业缴纳部分,另一项是对职工缴纳部分代缴代扣,这种义务针对的权利主体是社会保险中心,而不是职工个人。

社会保险,针对职工个人而言,其所带来的是一种预期的保障,是一种附条件的利益。如养老保险,必须是年满退休年龄退休后才可以按月享受,如果未退休或者不到退休年龄死亡则不能享受(个人帐户部分除外),失业保险只有在被动失业后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则是在发生工伤后享受,医疗保险同样是在生病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同时,这种社会保险的享受发生在社会保险中心与职工之间,与企业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在享受社会保险条件满足后,由社会保险中心直接向职工支付,而不是由企业支付。因此,从法律关系而言,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直接侵犯了社会保险中心的权利,而不是职工个人,当然,由于企业没有履行该义务,导致职工在社会保险的可预期享受方面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企业无权对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进行处分。

正是由于上述理由,劳动者与企业都没有权利决定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缴纳多少,而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通过企业向社会保险中心缴纳。虽然这种保险最终受益人是职工,但是职工仍然没有权利要求企业将这种保险支付给职工本人。

4、劳动者主张社会保险权利,实际上是主张其预期权利及获得这种权利的资格条件,不存在时效超过的问题。

由于上述原因,企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首先侵犯了社会保险中心的权利,也就是侵犯了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其次才使侵犯了职工的预期权利。从这个角度而言,并不存在劳动争议60天的申诉时效。按照劳动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的规定,对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行为和单位,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其改正,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这样,在时效方面也仅仅存在行政诉讼法律的时效问题。

实际上,在本案职工被辞退之时,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是否被侵犯不可一概而论,如果职工失业,那么失业后取得救济的权利被侵犯,有权要求企业负担失业救济费用。而工伤,养老,医疗由于保险的事项并未发生,其权利实际上并没有被侵犯,也就是说在上述保险的享受条件满足时,由于企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职工不能享受该社会保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才发生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企业要求赔偿,并由企业负担本应由社会保险中心承担的保险责任。

5、纯粹从法律的时效角度而言,职工申请劳动仲裁也没有超过失效。

企业从职工进入企业到被辞退,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一直在持续,并无间断,因此,即使计算时效也应该从职工被辞退之日开始计算,而不能从招用职工开始计算。

6、企业应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停业辞退,而不能在10月20日开会宣布并立即辞退,对此,企业应该多付给劳动者30工资作为赔偿。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企业发生重大情况,比如本案中企业停业,应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并按照劳动者前12个月工资与企业平均工资较大部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违反此规定,则需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在此情形的赔偿一般是指支付劳动者30日工资。

双方得失的思考

(一)劳动者的得失

得:通过劳动仲裁,其权利基本得到保护,经济补偿金补发3个月,社会保险裁决补缴。

失:经济补偿金减少一个月,企业未提前通知30天的赔偿没有提出仲裁申请而丧失,社会保险如何补交存在较大风险。实际上,据笔者跟踪询问当事人,其社会保险并未补交,由于各种原因,最后劳动者放弃了该权利。

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被企业录用后应该向企业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2、应该密切注意自己的社会保险是否缴纳,缴纳基数是否准确,如有异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查询或提出举报。

3、对自己的劳动权利被侵犯的具体内容应做到非常了解,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本案中经济补偿金应该是四个月,而不是3个月。

4、应该学会如何通过社会资源保护自己的权利,如职工应向政府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专业劳动事务所进行咨询,甚至委托其办理,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二)企业的得失

得:得一教训。

失:赔偿经济补偿金,争议案件败诉,虽然最终没有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没有应该按照规定承担责任,但这只能是一种侥幸,既包括文件政策不规范导致的侥幸,执法人员对法令理解不一致导致的侥幸,也包括劳动者不懂法导致的侥幸;事实上,如果能够在事情发生后与职工协商解决,面对实际问题,也许结果要比这好得多。

应该注意:

1、招用职工后,应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不要试图回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为是回避不了的。同时,不要认为职工会放弃自己的权利,应该明白,虽然在招用职工时,职工为了谋生会答应你的很多不合理要求,但是,对于这种不公平,职工会记得只要有机会就会通过各种方式求得平衡或补偿。对于职工公平对待应是最起码要求。除非你不招用该人。其方式包括申请仲裁,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甚至工作的怠工都有可能。

3、发生劳动争议后,聘用专门的劳动人事顾问是必要的。本案中,如果聘请专门的劳动法律顾问,也许根本不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就可以解决。毕竟作为职工也是不愿意打官司的。

DC公司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第10篇

一、劳动合同

甲方:东阳市东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住所地):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

乙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省(市)市(县)镇(乡)村(居委会)

联系电话:①____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______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自______年月日到______年月日终止(以下简称“聘用期”),该期限内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1.2聘用期届满,一方愿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1.3在聘用期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或乙方享受甲方其他特殊待遇,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签订有关服务期协议(以下称“服务期协议”)。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2.1 乙方受聘从事工作及完成上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从事该工作,工作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

2.2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职务和工作地点。

2.3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分配的任务。

2.4 乙方在从事供应工作时,应对预付款或购入物资负全部责任,除不可抗力原因(不包括自身原因与对方经营单位原因)造成物资无法购入或购入物资不符合合同要求外,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2.5 乙方在从事销售工作时,应对自身经办的销售业务货款有全额回笼的责任,除不可抗力原因(不包括自身原因与对方经营单位原因)造成业务货款不能收回外,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严格执行该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3.2 甲方应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薪酬待遇和保险福利

4.1 甲方将按乙方的职务、工作性质、职责和技能决定乙方的工资(工资中已含国家规定的各类补贴)。其中乙方在该岗位试用期间工资(税前)为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低于东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应自负其个人收入所得税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费。

4.2 甲方应按月支付工资,并可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奖惩。

4.3 乙方确认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横店集团管理手册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任何有关薪酬调整的决定都将由甲方做出并通知乙方,但是,甲方给乙方的薪酬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4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和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4.5 在聘用期内,乙方可以享受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所提供的社会福利和保险。

4.6 在聘用期内,若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死亡,乙方有权享受的相关待遇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横店集团管理手册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横店集团管理手册以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5.2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性质,甲方可以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前述情形下,乙方的具体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和每周休息日将按照甲方的规定、文件或通知执行。

5.3 乙方确认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其经营和业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要求乙方轮班或在工作日或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其他法定的休假日加班。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调休。

第六条劳动纪律

6.1 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将其全部时间、精力和技术,仅用于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上,并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尽其最大努力以确保圆满完成甲方分配之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自己开办公司或参与其他企业的经营。

6.2 乙方应忠诚并恪尽职守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义务,不从事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横店集团管理手册、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和声誉的活动,不利用在甲方的工作职务或职位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谋取私利。

6.3 甲方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横店集团管理手册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乙方在签本合同前已经阅读并知悉横店集团管理手册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如甲方对上述制度有修改的,甲方将在甲方网站或甲方单位公告栏、宣传栏进行公示,乙方同意每天访问甲方网站(若乙方有电脑)阅读甲方制度,每天上下班期间阅读甲方单位公告栏、宣传栏。

第七条服务期协议

7.1 聘用期内,若甲方派遣乙方在国内或国外参加技术或商务培训,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1.3条要求乙方与甲方签署服务期协议。该协议将明确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完成培训后应当继续为甲方服务的年限(以下称“服务期”)和相应违约责任等。

7.2 若服务期超过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聘用期,本合同的聘用期届满,则本合同期限自动变更为服务期协议约定的期限。

7.3 服务期协议一经签署,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保密和竞业限制

8.1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其它保密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的范围。其中,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8.2 乙方承诺,对其了解的甲方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承担最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并且,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时,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乙方同意其将严格履行该等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

8.3 本合同解除和终止后,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本合同第八条继续有效。

第九条知识产权

9.1 双方同意,乙方在聘用期内及离职后一年内,单独或与甲方的其他员工共同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而创造的任何成果(以下称“成果”)以及与该等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下称“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创造的涉及甲方业务任何方面的构想、创造、开发或实际应用的所有的发明、设计、开发、改进(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及商标和商业秘密。

9.2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⑴复制、改编、修改、翻译、制造、营销、出版、发行、销售、许可使用或再许可使用、转让、出租、租赁、传播、播放或展览成果或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⑵在中国及其它的国家和地区,申请或申请登记成果中的或与成果有关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第十条乙方承诺与保证

10.1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其向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任职证书(明)、履历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资料都是真实的;

10.2 在乙方受聘于甲方工作期间,不将其在原工作单位或他人的商业秘密以任何形式交付或泄露给甲方,如乙方的行为侵犯原工作单位或他人的商业秘密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11.1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变更、解除本合同,并应办理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手续。

11.2 有下列任一情形的,本合同应终止:

⑴乙方合同期届满;

⑵甲方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⑶乙方死亡、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⑷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事由发生。

11.3 有下列任一情形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⑵乙方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过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⑶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双方经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4 若乙方有下列任一情形,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⑵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规定;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⑷乙方以欺诈、隐瞒手段骗取甲方与其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⑸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5 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⑴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⑵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

11.6 若乙方不能或不愿继续受聘于甲方而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11.7 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终止、解除后七天之内妥善完成其负责的有关甲方事务交接工作,确保其所负责的工作在其离开甲方后仍能得以顺利进行,且不因此而受到任何阻碍或损害。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则应在乙方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完毕时支付。

第十二条违约、赔偿责任

12.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状况和违约责任大小,给予未违约方相应的赔偿。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或服务期协议任一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12.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0.1条约定,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则应按实际损失向甲方全额赔偿。

12.3 如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中做相应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劳动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一方可以自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如果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通知

14.1一方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发出的通知或其他书信应以中文书写,以挂号信、快递或传真方式发往对方的联系地址或其指定地址。14.2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发生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地址:

14.3 乙方确定下列联系电话为联系本人的有效电话,如以下电话号码变化,乙方应在发生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①②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变更其联系地址,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其他

15.1 双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其具备签署本合同并受本合同拘束的完全行为能力。

15.2 乙方在此确认并保证,乙方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不会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有关协议,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公司、组织或实体的任何文件。

第十六条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总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为有效,此前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保密协议

鉴于

1、乙方因其工作需要将接触、知晓和获得甲方、甲方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该母公司和关联公司下统称“关联公司”)的某些资料和信息,并且前述资料和信息被甲方及其关联公司视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

2、该等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且对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和经济价值;

3、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保护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乙方在聘用期内和离职后相关保密义务及有关事项应当予以明确。兹此,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1 “保密信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及其关联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的范围。

这些保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b、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和客户名单(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于受雇期间曾因业务往来而拜访过的或逐渐熟悉的公司客户和关联公司的客户)、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c、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组织情况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合同、章程,甲方及其关联公司股东及其股权比例,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会议、决议和内部事务的记录,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或者类似性质的文件;

d、本协议及中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可以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或者事项。

1.2前述保密信息因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以书面、口头、实物、电子邮件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乙方通过书面文件、口头交流或观察图样、设备部件等其他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处接触、获得及获悉。

第二条保密责任

2.1除非履行乙方职务所必要,否则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2.2不论何时,若乙方发现或知悉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其他员工)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乙方应立即通知其上级主管人员或直接向商业秘密的甲方主管人员报告。

2.3乙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七(7)天之内,向甲方移交或归还所有由其使用或保存的属于甲方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a、甲方依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为乙方提供的与职务有关的所有设备、装置和工具;b、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的管理、经营、生产或产品的文件、档案和文件、档案的任何复印件;c、甲方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它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或资料;d、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脑设备、软件、磁盘、硬盘、光盘和其他办公用具。

2.4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三条保密规章和制度

3.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2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并以维护甲方利益为出发点,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保密费

乙方确认,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保密费: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为50元/月、普通员工为35元/月。甲方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

第五条职务成果

5.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或在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原在甲方承担的工作任务有关的所产生的任何涉及甲方业务的知识产权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发明、设计、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商业秘密等)(下称“成果”),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应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

5.2在聘用期内,如果甲方使用乙方先前开发的、本协议范围之外的任何知识产权,则乙方将授予甲方制作、使用、出售、复制、修改、发放或另行开发和处置该等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的、免许可费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许可。

5.3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地向甲方披露其所有成果,以便双方在该等成果中的权利得以及时确定,前述披露义务乙方应在聘用期内及该聘用期结束后的12个月内有效履行。

5.4成果的署名权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设计人的乙方享有,并且乙方有权按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六条违约赔偿

6.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当赔偿未违约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6.2乙方保证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违反任何此等义务,均会给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违反任何本协议约定,则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返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所有保密费。

第七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八条其他

8.1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8.2如果在聘用期内乙方的职务发生变化,本协议将持续有效并适用于双方。

8.3本协议签订地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为有效。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九条 文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总部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为有效。

甲方:东阳市东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劳动协议合同协议书 第11篇

甲方(用人单位):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 1 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公司劳动协议合同协议书 第12篇

甲方:世林(漯河)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企业战略要求,对服务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实行高目标、高激励、高约束机制,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原则,为维护企业和个人利益,实现双方价值,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劳动合同任职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职务,任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聘期年;

二、甲、乙双方任职期内责权利:

乙方:

1、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认真勤奋工作,带头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或促进公司的事业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职责所承担的各项工作指标任务;

2、认同企业文化,身体力行宣传、推动、贯彻企业文化,并对企业文化在本部门落实效果负责;

3、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和利益的事;以身作则,维护公司信誉和利益,敢于同损害公司利益和信誉的行为作斗争;

4、不参与任何其它企业的获利活动,不私自办企业或帮助经营;

5、离开企业提前月向公司申请,获批准后办理离岗手续,保证年内不从事与本企业相同产品的经营活动,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并愿对以上保证承担责任;

6、服从甲方的任职安排;

7、有权按公司规定和本协议要求获得自身应得的报酬和利益;

8、有权向甲方提出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环境和条件。

甲方:

1、甲方对乙方实行月工资加年终奖励的激励工资制度;

2、对乙方有重大贡献者按公司规定(另定)给予奖励;

3、乙方按规定申请离转并作出书面保证经公司批准者,按任职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4、甲方因工作需要调整乙方职务或工作(不包括担任同级职务),按公司任职年限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5、乙方因无法抗力或无力(身体、能力)等原因离职,可按公司任职年限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6、乙方在任职期内渎职、人为不良道德行为、私办企业、私自离职或转入同行业从事与企业相同产品者,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撤职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凡乙方属违规违纪或以上原因被企业除名者,一律按政策规定上交人事档案,不清退经济责任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法律责任;

8、乙方离开公司需提前月申请,书面保证年内不从事同企业产品经营活动,不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经甲方批准离转者给予办理正常离转手续。

三、乙方在任职期间工作绩效突出,甲方在乙方任职期满后优先续签连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总裁签字):

乙方(中高层管理者签字):

合同网协议中的信用模型 第13篇

关键词:Agent,合同网协议,信用

0 引 言

合同网协议CNP是多Agent系统 (MAS) 协商研究领域中一种经典的协作协议, 为Agent之间的协商提供了良好且明确的交互模型, 是多Agent系统中采用最为广泛的控制结构。它把系统参与者分成两类角色:管理者和任务承担者。基于合同网的协商过程的基本流程为:首先管理者向它认为有能力完成任务的承担者发布任务;承担者根据任务属性和自身能力、资源等评价任务, 向管理者投标或拒绝任务;管理者接收标书并对标书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一个承担者, 授予合同;被授予合同的承担者向管理者确认接受任务。

经典合同网协议在解决多Agent系统协商问题时有很多不足之处, 主要体现在系统负载会随着问题规模的扩大急剧上升、协商质量不能保证以及难以适应任务环境的动态变化等。因此随后研究者一直致力于提高其交互效率并改善其灵活性, 提出各种形式的扩充和改进方案。其中Agent之间的信任研究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2,3]。

为了满足大型开放式MAS 的需要, 降低合同网协商的通信开销, 提高协商速度, 本文构造了一种新的信用模型, 在经典合同网协议中引入信用模型, 设计了一种基于该信用模型的扩充合同网协议, 该协议能提高系统对用户任务的适应性, 在保证协商质量的基础上有效地提高了协商的效率。

1 系统结构

考虑到分布式应用领域的实际情况以及下面讨论的基于信用模型的合同网协议的需要, 我们首先给出一种多Agent系统的结构, 如图1所示。系统中的Agent分成三种类型:UA (UserAgent) 主要负责与用户交互, 并把用户任务转交给合适的MA (ManagerAgent) 。MA负责任务管理、任务规划、启动协商机制挑选合适的AA (ApplicationAgent) 构成任务求解联盟完成任务;求解质量评价及结果反馈等, 是整个系统的核心。AA是任务求解Agent, 可以承揽或拒绝MA发布的任务。各类Agent通过网络连接并用Agent通信语言 (ACL) 进行通信。为方便系统管理与维护, 系统中有一个名字服务器NS (Name Server) 。NS登记所有Agent的编号 (AID) 、类型 (AType) 、能力属性 (AAbi) 、地址端口等基本信息 (AIP2Port) 。以及下文将提到的协商过程中使用的信任模型信息。MA在承揽任务以后首先要访问NS, 以获取必要的AA的信息来启动任务求解过程。

2 信用模型

信任或信用是人际关系的核心价值, 是MA对AA的合作行为的主观评价, 在NS中登记, 可供所有Agent查询, 并影响Agent的决策。为简化问题, 本文只讨论MA对AA的信用评价, 即只考虑AA的信用问题。

2.1 Agent的能力信誉度定义1 AA的能力评价

每一次合作以后MA都会用公式 (1) 对AA该项能力进行评价:

O (AID, AAbik) =α×C+β×Eu+γ×Et (1)

所有公式中涉及到的各种评价的取值都为[-1, 1], 其中1为最好, -1为最差。O为MA对AA能力k的评价值;C为MA对该能力提供服务的正确性评价:一次成功的合作C的取值为1, 而失败的合作C取-1;E为MA对AA该能力服务效率方面的评价:其中Eu为效用期望, 即MA委托某任务给AA所获效用的期望;Et为时间期望, 即AA完成MA委托任务的时间消耗期望;用于衡量AA该能力的执行效率。同样, 成功的合作E取值大于0, 失败的合作E值小于0。αβγ为权重。

定义2 AA的能力信誉度

AA某项能力的信誉度由所有的评价综合而来。

R (AΙD, AAbiΚ) =i=1nΟi (AΙD, AAbik) n (2)

其中Oi (AID, AAbik) 为某MA对AID的第k项能力的评价, 为方便对其更新, 式 (2) 简化成:

R (AΙD, AAbiΚ) =Ο (AΙD, AAbik) + (n-1) ×Ro (AΙD, AAbik) n (3)

式中Ro (AID, AAbik) 是其信誉度原值, O (AID, AAbik) 表示有新的评价, 故对其进行更新得到新的信誉度R (AID, AAbik) 。

为了更好地反映Agent当前的工作状态, 我们引入一个时间衰减函数ψ (t) , 也就是说如果Agent在最近时间段没有参与任务, 其信誉度的绝对值会自动降低。反之, 如果AA最近参与的任务得到较好的评价, 相应的其信誉度的提升速度就快。

规则1 能力信誉度衰减规则

R (AID, AAbik) = R (AID, AAbik) ×ψ (t) (4)

时间衰减函数ψ (t) 可以更好地反映Agent当前的工作状态。

2.2 Agent的投标信誉度

有些AA由于有较高的信誉度会收到大量的标书, 而只能拒绝大部分的委托;有些AA出于欺诈或哄抬的目的会对其收到的标书胡乱投标;有些AA由于故障或通信障碍没有响应等。这些情况都会导致MA虚耗大量的时间和通信资源。为此我们引入AA的投标信誉度。

定义3 AA的出价评价

MA每发出一份标书, 在规定的时间T之后都会用下式对AA的出价进行评价。

所有公式中涉及到的各种评价的取值都为[0, 1], 其中1为最好, 0 为最差。B 为MA对AA的出价评价值;如果AA拒绝出价 (AA没有响应等同拒绝出价) , 则B (AID) =0;σ 为MA对AA该标书偏差的评价:其中σu 为效用偏差;σt 为时间偏差;中标者偏差为0, 即B (AID) =1;βγ为权重。

定义4 AA的投标信誉度

类似式 (2) 和式 (3) 我们可以得到每个AA的投标信誉度RB (AID) 。

规则2 投标信誉度衰减规则

对投标信誉度, 我们也应用前文提到的时间衰减函数ψ (t) , 仿式 (4) 对AA的投标信誉度进行修正:

RB (AID) =RB (AID) ×ψ (t) (6)

规则3 投标信誉度激活规则

如果AA的投标信誉度下降到一定值以下, 将导致AA收到的标书数剧减甚至收不到标书。如果AA是由于信誉度高而一直处于忙碌状态, 在其空闲时可以使用激活规则要求NS提升其投标信誉度RB (AID) ;或者AA由于故障无法响应标书, 在故障解除以后, 同样可以使用激活规则要求NS提升其投标信誉度RB (AID) 。

规则4 投标信誉度惩罚规则

为防止AA恶意出价, 拒绝已中标任务, 必须对其进行惩罚, 降低其出价信誉度。引入下式:

RB (AID) =max (0, RB (AID) -ζ) (7)

ζ[0, 1]为惩罚因子。

2.3 MA的决策函数

任务管理者在发布标书时不再采用公告或随机选择Agent的形式, 而是充分考虑Agent的信誉度;对任务中标者的选择任务管理者可以根据任务本身性质的不同, 灵活调整策略以体现任务求解代价和信誉度的权重, 从而适应不同的任务并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定义5 发标决策函数Fa

发标决策函数Fa:在所有有能力完成某任务的AA集合中选择若干个Va值较大者作为发标对象。

Va=Fa (AID, AAbik, R (AID, AAbik) , RB (AID) ) (8)

函数参数中主要考虑的是能力信誉度和出价信誉度。

定义6 中标决策函数Fc

中标决策函数Fc:在所有有效标书中选择Vc最大者为唯一的中标者。

Vc=Fc (AID, Cost, S_Qual, S_Time, R (AID, AAbik) ) (9)

函数参数中Cost是求解该任务所需的代价;S_Qual是预期的解质量;S_Time是预期的时间开销。MA可以根据任务本身特性的不同, 灵活调整函数以体现任务求解代价和信誉度的权重。

3 协商过程

利用上述的信用模型, 结合MA的心智状态以及发标决策函数Fa、中标决策函数Fc, 构造如下的协商过程:

(1) MA接收任务来自UA的任务T, 利用知识库对任务进行规划得到子任务序列T={ST1, ST2, ……STn}。

(2) MA对每个子任务ST准备标书Announcement:

Announce (T) ={AID, TName, Req_Ability, Req_Qual, Req_Time}

其中AID是MA名;TName为任务名;Req_Ability是求解该任务所需的能力要求;Req_Qual是解质量要求;Req_Time是时间限制。

(3) MA查询NS上的AA信息, 应用发标决策函数Fa选择若干AA发布标书, 并设定响应时间期限T_out

(4) 收到任务招标信息的AA根据自身能力及当前状态, 决定出价或拒绝该任务。出价的标书如下:

Bid (T) ={AID, TName, Cost, S_Qual, S_Time}

其中AID是AA名;TName为任务名;Cost是求解该任务所需的代价;S_Qual是预期的解质量;S_Time是预期的时间开销。

(5) 若在时间T_out内MA没有收到投标书, 转 (8) ;否则MA根据自己的中标决策函数Fc选择一个AA中标, 向其发送中标通知, 同时通知其他投标者投标失败。并对各相关AA的出价进行评价, 通知NS修改各AA的投标信誉度。

(6) 若中标者愿意执行任务, 向MA发送确认通知, MA收到确认通知后向中标者发送任务T, 并协助其执行任务。若MA在T_out时间之内没有收到确认消息将通知NS应用规则4修改中标者的投标信誉度并转 (8) 。

(7) 中标者完成任务 (超时、失败) 以后, 向MA返回任务结果。MA应用能力评价公式对结果进行评价并通知NS修改AA的能力信誉度。

(8) 一轮协商处理结束。

(9) 若MA决定进行新一轮招标, 转 (3) 。

(10) 任务处理结束。

4 仿真结果与分析

下面将用仿真实验来说明信用模型在合同网协议中的效果。作为对比, 我们设计了三种不同类型的MA, 他们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发标函数和评标函数。随机策略的MA发标和评标的策略都是随机选取, 这是一种简单的策略。效用策略的MA发标时随机选取, 评标策略是基于效用 (价格) 的, 价格最低的投标者将被授予合同。直观上看, 这种策略MA获取的效用是最优的。信用策略的MA发标和评标的策略是基于前文介绍的信用模型的。为避免网络状况、资源约束等环境因素对结果的影响, 实验选取MA能获得的效用 (采用MA接受任务的委托价格与其完成任务的价格差) 和为完成任务进行的协商次数进行对比。信用模型中的部分参数如下设定:能力评价 (式1) 的参数取值为 (α=0.8, β=0.2, γ=0) , 出价评价 (式5) 的参数取值为 (β=0.5, γ=0) , 惩罚规则 (式7) 的参数取值为 (ξ=0.3) , 发标决策函数Fa中能力信誉度和投标信誉度各占一半权重, 中标决策函数Fc中能力信誉度权重取0.4。系统中有100个AA, 每个AA设置一个随机变量P (0<P<1) 表示其自私的程度, 其意义是该AA在自己能力不足的情况下, 会以P的概率对任务进行投标或拒绝已中标任务。P服从 (0, 1) 上的均匀分布。

从实验的效用结果 (图2) 中可以看出:在非合作环境下采取信用策略和效用策略的MA所获取的效用比较接近, 但均明显优于随机策略。这是因为信用模型的评标策略中也考虑了效用 (式9) 。

从实验的协商过程增加的次数 (图3) 中可以看出:非合作环境下系统内自私的AA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投标或拒绝中标任务会导致协商次数显著增加, 而采取信用策略的MA考虑了这种情况, 减少了协商次数。并且, 随着任务数目的增加, 这种优势愈加明显。

5 结 论

在多Agent协作研究中, 信任是一种基于规避协作风险、选择合作伙伴的重要手段。本文考虑在开放的分布式应用系统中自治、自利的Agent, 建立一种新的信用评价机制。系统初始化时, 名字服务器NS给所有的Agent相同的信誉度,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由任务管理者对Agent的合作行为进行分析从而得到Agent的能力信誉度和投标信誉度。任务管理者在发布标书时不再采用公告或随机选择Agent的形式, 而是应用发标决策函数把标书发送给少数几个信誉度高的Agent (类似于我们经济活动中的邀标) , 这样可以大大缩短协商时间, 提高协商效率。对任务中标者的选择任务管理者可以根据任务本身性质的不同, 灵活调整以体现任务求解代价和信誉度的权重, 从而适应不同的任务并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进一步的工作将是名字服务器内容的分布, 任务性质与中标决策函数的关系等。

参考文献

[1] Hu Y J.Some Thoughts on agent trust and delegation[C]//Proceedings of the Fifth Interbational Conference on Autonomous Agents (AGENTS’01) .Montreal, Quebec, Canada, 2001.

[2]Grandision T, Sloman M.Trust management tool for Internet applica-tions[C]//Proceedings of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rustManagement, Greeece, 2003.

[3]Wang W, Zeng G S, Yuan L L.A reputation multi-agent system in se-mantic Web[C]//Proceedings of the Ninth Pacific Rim InternationalWorkshop on Multi-Agents (PRIMA) .2006.

[4] Chen Xueguang, Song Haigang.Further extensions of FIPA Contract Net Protocol:threshold plus DoA[C]//Proceedings of the 2004 ACM symposium on Applied computing, ACM Press, 2004, 45-51.

公司劳动协议合同协议书 第14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缴费;协议解除合同;养老金

1.基本情况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男,出生日期1951年12月29日,参加工作时间1970年12月1日,养老保险开始缴费时间1996年1月1日,退休时间2011年12月1日(满60岁),退休类别为正常退休。2001年9月与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以后的缴费根据山东省公布的上年度的省直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基数缴费。

2.计算所需要的公式

累计缴费年限=总月数/12

视同缴费年限=从参加工作到1995年12月31日前的总月数/12

缴费指数=当年缴费基数/当年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平均指数=历年指数之和/年数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缴费工资*1.3%*视同缴费年限

3.分三种情况缴费情况核算养老金

根据山东省的有关政策,不再按零指数计算。

第一种情况: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不缴费,个人账户总额:11299.25

缴费年限:373/12=31.08,视同缴费年限:301/12=25.08

经计算,基础养老金:987.0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1.29元,过渡性养老金:876.92元,基本养老金(上述三者之和):1945.3元。

第二种情况: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以60%缴费,个人账户总额:33086.84

缴费年限:493/12=41.08,视同缴费年限:301/12=25.08

从2002年至2011年个人缴费总额:46368元

经计算,基础养老金:1366.6,个人账户养老金:238.0元,过渡性养老金:975.2元,基本养老金(上述三者之和):2579.8元。

第三种情况: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一直以100%缴费,个人账户总额:44467.03元。

缴费年限:493/12=41.08,视同缴费年限:301/12=25.08

从2002年至2011年个人缴费总额:77078.4元

经计算,基础养老金:1526.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19.9元,过渡性养老金:1229.4元,基本养老金(上述三者之和):3076.1元。

4.对养老保险缴费与核算的养老金进行分析

第一种情况:协解后未交费,核算养老金1945.3元

第二种情况:协解后按60%缴费,从2002年到退休个人共缴纳46368元,核算养老金2579.8元,与第一种情况月养老金多出634.5元,只需6年1个月就可将多缴纳的保险费拿回。

第三种情况:协解后按100%缴费,从2002年到退休个人共缴纳77078.4元,核算养老金3076.1元,与第一种情况月养老金多出1130.8元,只需5年8个月就可将多缴纳的保险费拿回;与第二种情况月养老金多出496.3元,只需5年2个月就可将多缴纳的保险费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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