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2024-07-06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精选9篇)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第1篇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办发[2004]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以下称湿地公园),是指经国家建设部批准,已纳入长治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位于长治市区西北三河一湖交汇处,具有调节城市生态环境功能的天然湿地公园。其范围是沿漳泽湖周边903.5米高程线(漳泽水库库区用地界线)外延100米,特殊地段外延300-500米;湖东马庄沟东至长北干线,湖南浊漳河下游南至上秦段,湖西绛河下游西至太长高速路段,北至漳泽湖大坝,保护管理面积约45.86平方公里。

第三条 在湿地公园规划控制范围内从事与湿地保护及利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应当纳入长治市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遵循“重在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城市建设以及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作用。

第五条 长治市园林局为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行政主管部

门,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具体负责湿地公园的管理、保护与利用工作。

第六条 市环境保护、规划、水务、国土资源、农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湿地环境的监测,做好湿地公园的相关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 湿地公园管理处应当积极开展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研究,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及其利用技术推广体系和湿地资源监测体系,推动湿地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 湿地公园管理处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从事与湿地保护相关的科研、教育、宣传等活动,对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 湿地公园的保护

第十条 湿地公园应当编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并将其纳入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长治市相关产业规划应与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相协调,体现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十一条 湿地公园应当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湿地保护和利用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湿地公园应当采取科学措施,对退化的湿地进行恢复改造。鼓励和支持自愿从事湿地恢复改造的活动。

第十三条 禁止捕杀候鸟。在候鸟越冬、越夏期,不得在候鸟主要栖息地进行捕鱼、捡拾鸟蛋等危及候鸟生存、繁衍的活动。候鸟主要栖息地和越冬、越夏期的起止日期,由湿地公园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十四条 湿地公园的主要保护内容:

(一)水体保护。防止水体高度富营养化;防止人为阻断水体间的联系,阻断动物洄游路线;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指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动物的繁殖地、停歇地、栖息地,植物物种及其生长环境等;

(三)土地资源保护。湿地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利用要严格按照规划审批,严禁出租、转让及过度开发;

(四)湿地地形地貌保护。严禁任何人随意改变湿地地形地貌,因科研等活动确需改变的,由市政府批准,但事后要及时恢复;

(五)文化遗存保护。主要指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反映地域特色的农耕文化、渔业文化等。

第十五条 湿地公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规划、国土资源、水务等部门根据湿地管理区的标准和要求,标明界区,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公园界碑、标牌。

第十六条 湿地公园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保护缓冲区。

(一)重点保护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经营性设施;

(二)保护缓冲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景观的生产

经营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排放标准。已建成的设施,其污染排放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七条 湿地公园保护区内严禁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立开发区、度假区,出让、出租和转让湿地资源;

(二)围湖造田、开荒取土、挖塘养鱼、破坏泥炭层等改变地貌景观的活动;

(三)猎捕野生动物和任意捕捞鱼类资源;

(四)直接或间接破坏湿地植被;

(五)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第十八条 湿地公园内及周边区域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第十九条 湿地公园应当建立健全珍稀野生动物救护机制,及时受理有关救护报告,对受伤、搁浅或者被困的珍稀野生动物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第二十条 湿地公园内的重要景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实行挂牌保护制度。

第三章 湿地公园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湿地公园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依据与湿地公园保护相关的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管理制度,依法实施管理;

(二)做好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资源现状的普查、评价和科学规

划工作;

(三)定期开展湿地资源的调查和环境监测工作,掌握开发利用活动对湿地的影响以及动态变化趋势,并按规定向国家建设部报送调查和监测报告;

(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湿地保护资金,用于湿地公园的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湿地保护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五)建立湿地资源档案管理制度,负责保管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并为有特殊保护价值的生物资源、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登记造册,同时形成图片或影像资料,无条件保护,严禁破坏;

(六)保护湿地水资源,对因水资源缺乏导致功能退化的天然湿地,应当通过调水等措施补水,维护湿地生态功能。

第二十二条 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湿地公园重点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等活动的,应当事先向湿地公园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湿地公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在湿地公园保护缓冲区开设参观、旅游项目的,应当与湿地保护相协调,符合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要求,由湿地公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长治市人民政府批准。禁止在湿地公园保护缓冲区开设不利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参观、旅游项目。

第二十四条 在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损害或者为了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湿地公园可以对园内的部分区域采取封区措施。对被封锁的区域,除科研人员和必需进入的相关管理

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禁止入内。

第二十五条 湿地保护区内禁止人口定居,原有居民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期迁出并妥善安置,并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湿地排放废水和倾倒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造成湿地环境污染的,应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依法采取治理措施。禁止在公园内使用农用薄膜、农药容器、渔网等不可降解或者难以腐烂的废弃物,因科研教学确需使用的,要及时回收。

第二十七条 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湿地公园环境污染或者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发布相关信息,并向公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章 湿地公园的利用

第二十八条 开发利用湿地公园的湿地资源应当遵循 “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并按照湿地保护规划进行,不得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和生长环境。

第二十九条 对涉及湿地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进行严格评审、论证。

第三十条 湿地公园内禁止引进外来动物和草本植物。因湿地生态保护需要确需引进外来木本植物的,要严格控制,做好评审,充分

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试验,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其有害的,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在湿地公园内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景观的生产经营设施或已建成项目的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

(二)擅自从事围湖造田、开荒取土、开垦占用、挖沟、筑坝等随意改变湿地用途的;

(三)任意排放废弃物或超过排放标准,或机动船舶不符合行驶规定的;

(四)任意使用农药,导致湿地环境污染,损害湿地生物多样性的;

(五)猎捕野生动物、任意进行捕捞和在水面设置障碍物,或破坏湿地植被以及在植被恢复区和栽培区擅自种植的;

(六)私自挖掘、破坏、盗窃、非法买卖重要景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的;

(七)在候鸟主要繁殖、栖息的地区捡拾鸟卵的;

(八)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湿地公园界标及其他设施的;

(九)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其栖息地的;

(十)擅自引入生物新品种的;

(十一)未经批准进入湿地或者在湿地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

(十二)违反规定在湿地内割芦苇、割草、采药等造成野生植物物种再生能力的损害,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的;

(十三)非法排放湿地水资源的;

(十四)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湿地公园重大污染或者发生破坏事件,致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市园林、规划、水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湿地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第2篇

陈毅元帅曾赋诗:“真山真水到处是,花溪布局更天然。十里河滩明如镜,几步花圃几农田。”

贵阳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核心是一条天然的河流花溪河,周围有天然的河流湿地、河漫滩,也有人工的水稻田、池塘、沟渠等。多样的湿地类型,为各种生物营造了安全的觅食、栖息、繁殖场所,同时也为开展湿地公园的科普、科研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十里河滩景区以花溪河为纽带,集山地、水文、生物以及人文景观为一体,主打自然景观与生态旅游牌。景区内目前已经建成的大景点20余处,小景点近百处。主要的景点有:玉环摇碧、蛙鼓花田、月潭天趣、溪山魅影、水乡流韵、葱茸彩地、花圃果乡、溪边问农、梦里田园等。

公园两岸多漫滩,河流平缓,河道蜿蜒曲折,河道内有20多个弯道。景区内青山环绕,河水回曲,鱼翔浅底,鹭鸟翩飞;河中沙洲、小岛千姿百态,跌水浅滩星罗棋布。

湿地公园根据功能分区的不同,运用植物景物景观功能进行造景,具有季节分明、色彩缤纷、生物多样的野趣特征,展示出一幅由河滩、花海、苗圃、沼泽、鹭鸟、古树、民居村寨构筑的美丽画卷。

这十里河滩是花溪湿地公园的灵魂,是一幅由河滩、花海、苗圃、沼泽、鹭鸟、古树、民居村寨构筑的美丽画卷!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第3篇

1. 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意义

城市湿地公园, 是指利用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适宜作为公园的天然湿地, 通过合理的保护利用, 形成集保护、科普、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园。湿地公园类似于小型保护区, 兼有物种及

栖息地保护、生态旅游和生态教育功能的湿地景观区域, 体现“在保护中利用, 在利用中保护”的一个综合体系, 是建设在湿地及其外围, 以突出生态保护和旅游教育为主要功能的公园形式, 是湿地与公园的复合体。湿地公园作为以湿地景观为对象的一种园林形式, 融自然景观与园林绿色空间为一体, 实现了人与自然生态、建筑与自然景观、旅游发展与湿地承载力和谐统一。因此, 湿地公园是解决湿地保护与资源利用问题的良好途径之一。

2. 湿地的保护和利用

我国湿地面积约6594万公顷 (不含江河、池塘等) , 占全球湿地面积的10%, 位居亚洲第一位, 世界第四位。目前已建立国家湿地公园38处, 面积36万公顷。我国湿地的特点, 一是面积大、分布广, 类型比较齐全, 生物多样性比较丰富, 区域差异也非常明显。随着我国政府对湿地保护工作的越发重视, 近3年来, 国家共投入近10亿元用于湿地保护, 湿地保护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目前, 全国共建立湿地保护区553处, 保护面积占总湿地面积1/3, 近49%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 国际重要湿地、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保护管理形式并存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湿地工程顺利

[14]邸丛颖, 田立新.成品油供应链优化模型研究[J].决策参考,

[15]范体军, 胡清淮.大型供应链设计的基本数学模型与算法研

究[J].中国管理科学, 2004, 12 (6) , 46-51.

[16]潘永刚, 基于多Agent的供应链模型研究[D], 合肥工业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2007, 5.

[17]王召波, 李华, 供应链网络结构模型研究[J].物流技术,

实施, 在示范项目的带动下, 湿地保护和恢复的示范模式也在逐步形成, 一批重要湿地的生态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

3. 临海市三江湿地公园

3.1 概况

临海市三江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位于临海灵江上游两岸, 以六公里的江岸线两岸50米~100米为中心保护地带, 因重点特色保护区在永安溪、始丰溪及灵江三江汇聚处, 故名之为三江。三江汇流, 潮汐与淡水的结合, 形成世界上典型的潮汐湿地公园。规划区域南北长约1300米, 东西长约6000米, 包括6公里长、250米宽的灵江江面, 总面积为4.81平方公里。

3.2 总体规划

三江湿地公园作为一个地域单元, 规划目标在于减少城市发展对湿地环境的干扰和破坏、提高湿地及其周围环境的自然生产力, 通过恢复湿地原有的自然能力, 使其具备自我更新的能力, 并使周围用地的土壤状况得到改善, 为植被的恢复创造条件, 从而使城市湿地更加富有生命力。

根据三江湿地的资源特征与临海古城的渊源关系, 同时考虑临海市旅游业发展的需求、三江湿地现状生态结构构成等, 规划三江湿地公园分为六大功能分区即“一江两岸五节点”, 包括沿江湿地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 、湿地生产区、三江民俗村、湿地游览活动区、湿地中心管理区、湿地展示区。

沿江湿地保护区规划的重点以灵江两岸防护林带为中心, 以水上杉林为依托, 适当布置度假游乐设施, 开展以水文化和湿地生态文化为主的休闲和科普活动。湿地生产区主要是利用溪滩洼地及茭白地、滩岸等建设花卉基地。三江民俗村包括水果采摘基地、蔬菜认养园、三江民俗村落、白马山景区、水田作物区、水上垂钓园等。湿地游览活动区主要分为野营区、乡土乐园、风筝放飞、军体乐园等。湿地中心管理区安排有管理服务中心用房、美食楼、公厕等。湿地展示区划为水生态园、湿地生态园和旱生生态园。

3.3 保护和利用措施

三江湿地不同于黄山、庐山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它有其自身的特点, 主要是城景相邻, 城市的活动影响着湿地公园的保护;根据三江湿地公园的游览活动与周边区域内人类的生产活动密不可分的特点, 确定了以下保护措施:

1) 保护灵江水域水系和水源, 严禁污水、烟尘和有害气体任意排放。

2) 保护三江湿地公园内植被和动植物资源, 严禁在湿地公园内挖沙、砍伐花木、毁坏草坪、植被, 保护三江湿地公园水域内的鱼虾、飞禽、芦荻等水生动植物, 禁止擅自捕钓、捉鸟、采摘、放牧、狩猎等活动。

3) 三江湿地公园的建筑应保持以农居风格为主体, 对已建好的农居采取改良的方针, 使其达到景区需求。在三江湿地公园内不得新建、扩建与湿地保护无关的建筑物。

4) 保护点的建设应符合规划要求, 应与湿地环境相协调, 新建建筑只能点缀, 从属于湿地自然生态环境, 密度宜疏不宜密, 体量宜小不宜大。除风景园林中塔阁等建筑外, 对其余建筑物的高度要有所控制, 造型要与景观相协调, 以坡层顶为宜, 色彩宜淡雅。

在以上的保护措施和要求的基础上, 根据三江湿地公园的环境特点, 在分级保护区的划分中, 不设特级保护区, 划定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 在湿地公园范围外, 划出外围保护区, 在共同遵循保护措施的基础和要求上, 按不同的保护要求, 采取分级保护措施。

在对三江湿地的利用方面, 注重自然环境、演进历史、丰富的动植物资源, 湿地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生态环境教育等价值重大的几个方面。三江位于古城西南部, 距市区仅十多分钟的路程, 具有得天独厚的环境优势, 是科普旅游和生态环境教育的理想基地。灵江的历史文化遗迹, 对进入其中的游人尤其是青年一代而言, 是陶冶人文精神所不可缺少的良好教育资源。将设立湿地研究中心以及湿地公园展览馆, 并且在各功能区内设多种形式的科普点, 如观鸟点、湿地农业生态示范基地、湿地植物生态净化水质模拟演示区、植物科普区、建筑风貌展示、历史碑刻画卷图片陈列等, 以及柿基鱼塘、杉基鱼塘等灵江生态农业模式的复建区。

4. 实施过程中的注意点

1) 统一规划, 产业引导。对已建成的农居, 采取改良的方法使其达到景区建筑审美需求。对村民加强产业方面的引导, 利用溪滩洼地及茭白地、滩岸等建设花卉基地、生产绿色农副产品、建立生态旅游观光示范园, 既可以生产、销售, 也可向游人展示各类现代高科技在农业中应用的成果。

2) 在深入调研、准确定位的基础上, 合理划分功能区, 拟定适合动物栖息、植物生长、旅游者观光游览和居民居住的规划方案。同时应与当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目标一致, 以湿地生态旅游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以经济发展改善湿地自然环境。针对目前景区内基础设施不能满足游人需要的现状, 要在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旅游区内的基础设施[2]。

3) 建立长效机制, 做好抢救性保护, 不断强化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野外保护监管, 扎实提高对现存物种和自然湿地保护的有效性。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与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 推动以利用野外资源为主向利用人工繁育资源为主的战略转变, 鼓励合理利用湿地和野生动植物, 通过不断规范经营利用行为, 减轻或消除人类过度利用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的压力。

5. 结语

我国对于湿地公园、湿地旅游的研究刚刚开始, 对旅游资源开发与湿地保护的协调关系研究较少。为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双赢, 实现湿地公园建设与湿地旅游资源保护的和谐发展, 必须建立一种技术与管理、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等多层面的协调机制———根据区域人口、资源、生态和环境的现状, 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 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本出发点[3], 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降低对自然资源的采掘与破坏程度, 缓解湿地生态环境发展压力, 同时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参考文献

[1]任海, 彭少麟.恢复生态学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1.

[2]蔡晓明.生态系统生态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0.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第4篇

关键词:滨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生态健康;鸟;鱼;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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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提出

1984年,中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保护水质安全的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2000年,山东省颁布实施《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旨在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2012年,临沂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保护水资源。

临沂滨河湿地南起刘家道口枢纽,北至临沂城北外环,总长度106 km,水面面积36 km2,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并有多种珍稀禽鸟,形成了18个大型生态园区。整个滨河景区集“水、岸、滩、堤、路、景”于一体,已成为展示人文、自然景观大型开放式的生态风光带。滨河城市湿地公园的设立,对于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和社会效益、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临沂滨河湿地汇入祊河、汶河、柳青河等十几条河流,流域内林草茂盛、沙洲绵延,湿地资源丰富,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城市湿地系统,呈现出了高度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区域内有鸟类120余种,两栖动物7种,爬行动物13种,哺乳动物24种,鱼类21种,水生植物146种,木本植物53种,观赏性树种56种,有效改善了周边的生态环境。通过水体自净,可降低环境污染负荷10%—15%,每天可制造氧气2000多吨,吸收二氧化碳3000多吨。

以临沂滨河湿地主要水体为生态健康体验活动对象,现场监测水体水温和pH,实验室分析水体Chla、TN、TP、SiO32和Fe2+,观测藻类群落结构特征、细胞密度和物种多样性,从物理、化学和生物三个角度切实体验临沂滨河湿地水环境生态健康;现场观测鸟类“白鹭与落霞齐飞,绿水共青山一色”盛景,尽情畅游碧波水草间。我们为临沂滨河湿地水环境保护、维持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咨询。我们将科技活动结果进行宣传和巡回展示,惠及临沂四中和临沂一中所有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以激发公众爱护水环境的意识,保护我们的“城市之肾,候鸟天堂”。

二、活动目标

1、广泛宣传水环境保护,呼吁同学们关注和保护家乡的水环境,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共同倡导生态文明和生态道德,提高保护人类家园的自觉性,培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高尚情操。

2、通过查阅资料、专题讲座、调查研究、动手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运用、分析、处理信息的综合能力,强调学生的主动性、主体性,通过活动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能力。

三、活动内容

1、活动内容

1.1活动类内容

(1)滨河湿地放鱼节活动

(2)滨河湿地观鸟活动

(3)滨河湿地环境小卫士活动

(4)校园宣传展示活动

1.2研究类内容

(1)滨河湿地蓝藻水华爆发与预警的研究

(2)滨河湿地叶绿素a与环境因子的相关性研究

(3)滨河湿地浮游植物群落结构季节动态与水质评价

2、活动计划:

(1)体验活动:组织队员,设计活动方案,组织放鱼节活动、观鸟活动和环境小卫士活动,用心观察,亲身体验。

(2)調查研究:组织队员,设计调查方案,实地调查、现场监测、采集水样送交实验室观察,整理实验数据,撰写研究报告。

(3)宣传展示:制作宣传板和宣传海报,进行校园宣传展示活动。

3、安全预案:

(1)外出体验活动和调查研究时由教师全程陪同监督,控制人数。

(2)实验室观察和分析时由教师跟踪指导,并负责实验室安全。

(3)宣传活动展示时,提前做好海报。

四、活动实施

10月13日,我们参加了由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13沂河放鱼节。此我们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兴高采烈地参加了放鱼活动。看着活泼泼的鱼儿被放进清凌凌的水里,在美丽的沂河欢快地游着,大家心情格外舒畅。本次活动意在引导全社会关注河流健康,确保水生生物养护,更好地保护我市水域生态环境,以便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同建设美好生态家园。

8月2日,我们组织了观鸟活动。“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都说这么美的景象只有在画里才能看到。数百只白鹭在湿地公园的水面上嬉戏、觅食。它们或展翅飞翔,或独立于河道中间沙洲上,宛如美丽的仙子,为城市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近年来,随着临沂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在滨河湿地公园内栖息的白鹭等鸟类也越来越多。

6月26日、7月3日、10日和17日,临沂滨河湿地蓝藻水华爆发与预警的研究创新研究小组进行了4次取样调查,根据11个取样点的44组水样数据,显示蓝藻水华的预警区间为:水温26℃—27℃区间和pH 7—8区间。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加强渔业管理,科学适度的休闲垂钓,适当投放鳙鱼,以防止水体富营养化。移除人工堤坝,重造自然堤坝,种植芦苇、菖蒲等挺水植物,恢复其原生湿地生态。

五、活动建议

我们建议加强整个滨河湿地公园内的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对围湖建筑、开荒取土和无序采沙进行规范、约束和整治。

我们建议执法船只要经常巡逻,对捕捞鱼类船只实施准入制度和总量控制措施,及时清理和取缔电鱼、药鱼和迷魂阵捕鱼。

我们建议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救护制度,及时受理有关救护报告,对受伤、搁浅或者被困的野生动物或鸟类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第5篇

第一条 为了保护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规范湿地公园的管理,维护园内秩序,保护环境,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花溪区人民政府所属的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是公园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受同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实施公园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处罚。

规划、农业、水利、工商、旅游、林业绿化、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住建、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协同做好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湿地公园保护、利用和管理的工作经费列入花溪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建立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快湿地公园的发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公园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设施的义务,有权举报、制止破坏湿地公园的行为。

第六条 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设置游园须知、示意图、指示牌、标志牌、界牌、界桩,明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公布服务监督电话;

(二)配备、培训导游、解说、绿化等人员;

(三)完善卫生配套设施,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防止安全事故;

(五)根据环境容量和生态平衡需要,确定最大客流控制人数,实行重要区域轮休、关闭制度;

(六)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第七条 进入湿地公园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保护湿地资源,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捕鸟、捕鱼、狩猎;

(二)携带猫、狗等宠物;

(三)在指定的区域外宿营、野炊、烧烤;

(四)乱扔垃圾;

(五)洗衣、淘菜、漂染;

(六)采花、摘果、挖掘植物;

(七)损毁绿化、公共设施;

(八)拴挂吊床、践踏草坪花圃;

(九)占用、围圈、填埋、堵截水体、水面;

(十)挖泥取土、凿山取砂、挖河采石、围河造田、开荒种地、占用湿地、改变湿地用途。

第八条 在湿地公园内的花溪大桥至董家堰中曹水厂取水口水坝,禁止游泳、钓鱼。

第九条 湿地公园内的村民不得违反规定修建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湿地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规划的要求,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报批。

经批准在湿地公园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湿地风景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采取合围施工现场等措施进行文明施工。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第十条 湿地公园内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由公园管理机构组织规划、环保、建设、工商等有关行政部门依据规划统一布局。

经营者应当在营业执照核定的区域、地点和营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擅自搭棚、设摊、设点、扩大经营面积以及在营业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

第十一条 湿地公园内村民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限速行驶。

湿地公园内的观光道路,除应急抢险等执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和残疾人专用车、儿童车、保洁车等非机动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湿地公园内的旅游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并按规定线路行驶。

第十二条 单位或者个人在湿地公园内举办公益活动,应当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八项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20元以上200元以罚款;违反第九项、第十项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七条 规定的行为,按委托权限和城市综合执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立即改正,并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一、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督促清除,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搭棚、设摊、设点以及在营业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的,由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协同城市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不履行本规定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张掖国家湿地公园简介 第6篇

张掖国家湿地公园是张掖市委、市政府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打造张掖生态优势、凸显张掖生态特色的一个重大建设项目。

张掖坐落在河西走廊中部,南面是祁连山,跨过祁连山是青藏高原;北面是合黎山,跨过合黎山是内蒙古高原。目前,张掖境内共有各类天然湿地316万亩。特别是中国第二大内陆河——黑河贯穿张掖全境,流经345公里,形成了河流湿地62万亩,成为两大高原之间一道天然的分界线和河西走廊一道天然的生态屏障。

正是立足于这样的禀赋优势和文化传承,张掖市委、市政府作出了“顺应自然,建设生态张掖,塑造张掖新形象”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实施张掖市黑河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张掖国家湿地公园,作为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一项重要举措,列为全市“十大工程”的首要工程来加以推进。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依托62万亩黑河河流湿地,建设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9年11月20日,张掖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通过国家级评审,2011年 4月16日,经国务院审定,正式批准建立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是继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被批复命名后,我市湿地再次膺取的第3个国家级殊荣。根据规划设计,该自然保护区横跨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三县区,其中高台县辖区内为核心区,临泽县辖区内为缓冲区,甘州区辖区内作为实验区。保护好这片湿地,对于维系两大高原生态平衡,遏制巴丹吉林沙漠持续南侵,维护西部地区生态安全、国防稳定和民族团结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甘州区作为项目建设主体之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做好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恢复保护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城市北郊3万亩湿地资源,建设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已于2009年12月23日被国家林业部正式确定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公园规划面积6.2万亩,其中保护完好的天然湿地3万多亩。保护好这片天然湿地,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该区域地处城区北郊、城市上风向,是拱卫城区的一道天然屏障和天然氧吧,对改善城市空气湿度、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该区域又处于祁连山冲积扇最低洼地段,祁连山雪水融化后,其地表水和地下水都要向该区域汇聚,通过湿地的净化后返还黑河下游,对保证下游的水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三是这片湿地是目前全国距离城市最近的天然湿地,具有生物的多样性,其中有各类植物195中、动物124种,具有很高的保护和开发价值。

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 第7篇

太和县发改委副主任张振宇介绍,2014年可以说是太和县的大建设年,相关部门提前谋划了113个项目,项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成立十大建设指挥部,确保项目开工建设。至2014年底,全县实际开工项目数超过谋划的项目数,全县新开工重点项目157个,项目总投资280.1亿元。

组织近6000人看变化

“为了让大家看到新变化,总结经验,也为了谋划2015年的发展,太和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月25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报告、看变化、议发展’活动。”张振宇介绍,这次活动要求全县各乡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县直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全部参与进来,共有近6000人,要求他们学习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在看变化后谋划2015年的更好发展。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第8篇

项目名称:哈尔滨群力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建设单位:哈尔滨群力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北京土人景观与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

设计师:俞孔坚、宋本明、龙翔、韩晓烨、李宏丽、张文娟、孟繁鑫、孟祥芸、李果、张莉、官苗苗、徐波、袁文宇、何冲、陈枫、凌宏

建设地点:哈尔滨群力新区

设计时间:2009年6—11月

竣工时间:2010年11月

用地面积:34公顷

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群力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位于哈尔滨东部的群力新区, 是一个集观赏、观测、科普教育、科学研究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公园, 也是我国首个雨洪公园, 其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俞孔坚教授及其领导的“土人设计”团队一力打造, 并获得2012年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 (As LA) 唯一的“综合设计杰出奖”。俞孔坚教授的哈尔滨群力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探索了一条通过景观设计来解决城市雨洪问题的创新方法, 即建立城市“绿色海绵”, 将雨水资源化, 使雨水发挥综合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包括补充地下水、建立城市湿地、形成独特的市民休闲绿地等, 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评委会称该设计“耳目一新!开创了一个新的专业方向……设计为景观创造了多种不同的时刻”。

①公园内景。

设计背景:基于雨涝的困扰

全球气候变化导致了前所未有的极端天气, 强暴雨时有发生, 由此导致的城市洪水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在中国, 由于不断扩大的城市建设区, 而且多数城市都处在季风气候中, 70%~80%的年降水都集中在夏季。在一些极端的例子中, 每年20%的自然降水可以在一天内完成。以北京为例, 年平均降水只有500mm, 但在2011年仅一天的降水就达到了50mm~120mm。因为不渗水铺装的增加, 即使在常态降雨的情况下, 城市雨涝在中国的各主要城市中仍然屡见不鲜。通常, 人们会借助于市政排水工程的方法来解决城市雨涝问题, 如铺设大型排水管道、更大的泵或者建更坚固的堤坝, 这种单一的方法带来了很多问题:

1.经济方面:建造大容量的地下管道系统来排放极端暴雨是十分浪费和昂贵的, 而且也会增加城市管理和维护负担。

2.水资源短缺方面:中国淡水资源短缺, 大都市区域的地下水位下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在中国660多个城市里, 有400多个正经历着水资源短缺的困扰。比如, 在中国华北地区每年地下水位下降达2m之多;由于过度使用地下水, 几乎没有给地下含水层足够的补给, 可以看到北京在过去30年间, 地下水位平均每年下降1.5m。所有落到城市的雨水都经由管道排走或引入河流。

3.生态系统服务方面:工程雨水排放系统的广泛使用, 造成地表水体的消失, 包括水生生境尤其是城市湿地的公园南侧边界消失。另外, 当所有雨水被排走的时候, 城市里的公园和绿色空间需要更多的灌溉, 于是就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 公园绿地是昂贵的消费者, 而非生产者和生态服务的供给者。

利用景观滞留和净化雨水来起到海绵的作用, 是常规市政工程以外的, 能对城市雨洪水管理发挥重要作用的途径。哈尔滨群力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就是运用这种方法的实例, 它整合了大尺度雨洪景观管理和城市乡土生境的保护、地下水补充、居民休憩和审美体验等多种功能, 对综合而明智地解决城市雨洪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设计理念:建筑与水涝共生

2006年, 位于哈尔滨市的东部新城——群力开始建设, 总占地2733公顷。在接下来的13~15年里, 将有3200万平方米的建筑全部建成, 约30万人在这里居住, 仅有16.4%的城市土地被规划为永久的绿色空间, 原先大部分的平坦土地将被混凝土覆盖。当地年降水量是567mm, 60%~70%集中在6~8月份, 历史上该地区洪涝频繁。

2009年, 受当地政府委托, 北京土人景观承担了这个新城中心一个主要公园的设计, 占地34.2公顷, 原为一块被保护的区域湿地, 受周边道路建设和高密度城市发展的影响, 湿地面临着严重威胁。最初委托方只要求设计师想办法保护湿地, 土人的设计改变了为保护而保护的单一目标, 而是从解决城市问题出发, 利用城市雨洪将公园转化为城市湿地公园, 从而为城市提供了多重生态系统服务:收集、净化和储存雨水, 经过湿地净化后的雨水补充地下水含水层;受雨水的侵润, 可以使茂盛的乡土生境在城市中央繁衍;同时, 通过巧妙设计, 湿地公园可以成为市民休憩的好去处, 并带动城市的发展。

②东入口。

③西入口。

④与雨水过滤池整合在一起的小路和平台, 使参观者融入湿地、体验自然。

⑤公园外围作为城市与自然之间的过滤带 (面向东) 。

①公园东端的钢质瞭望塔。

②悬挑于湿地上空的观景台。

③④空中长廊。

⑤公园西北角的木质树状瞭望塔和高空廊桥。

⑦石亭。

①公园鸟瞰图。

②地形系统平面图。

③湿地边缘带剖面图。

从上述目标出发, 该项目创新性地运用了以下设计理念与策略。

总体的设计理念是通过最少的工程量来实现城市、建筑及人的活动与洪涝过程的和谐共生, 实现城市绿地的综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保留现存湿地中部的大部分区域作为自然演替区。这样, 既可以大大减少工程量, 同时也可以让本土的自然景观得以充分地繁育。

2.沿四周通过挖填方的平衡技术, 创造出一系列深浅不一的水坑和高低不一的土丘, 使之成为一条蓝/绿宝石项链, 作为雨水过滤和净化带, 是城市与自然湿地之间的缓冲区, 形成自然与城市之间的一层过滤膜和体验界面。沿湿地四周布置雨水进水管, 收集新区的雨水, 使其经过沉淀和过滤后进入核心区的自然湿地。不同深度的水泡为乡土水生和湿生植物群落提供多样的栖息地, 开启自然演替进程。土丘上密植的白桦林, 步道网络穿梭于丘林和水泡之间, 给游客带来穿越山林的体验。水泡中设临水平台和坐椅, 使人们可以更加贴近自然。

3.高架栈桥连接山丘, 给游客们带来凌空于树冠之上的体验。多个观光平台、5个亭子 (竹、木、砖、石和金属) 和2个观光塔 (一个是钢质高塔, 位于公园的东端;另一个是木质的树状高塔, 坐落在公园西北角) 在山丘之上, 由空中走廊连接。通过这些体验空间的设计, 使人远可眺公园之泱泱美景, 近可体验公园内各自然景观之元素。

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 第9篇

在鄱阳湖的东岸,中国湖城鄱阳县境内有着中国湿地面积最大的公园,它就是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江西省北部,上饶市西部,饶河、漳田河的交汇处。它西接庐山,北望黄山,东依三清山,南靠龙虎山。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为36,285公顷,其中湿地总面积达35,116.1公顷,占公园总面积的96.8%。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世界六大湿地之一,是亚洲湿地面积最大、湿地物种最丰富、湿地景观最美丽、湿地文化最厚重的国家湿地公园。

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布局主要分为:一城、七区、两廊。“一城”即鄱阳湖文化水城;“七区”即汉池湖水禽栖息地保护与保育区、白沙洲自然湿地展示区、珠湖水源湿地保护与保育区、青山湖人工湿地综合利用示范区、鄱阳湖文化水城管理服务区等;“两廊”即白沙洲景观大堤至长江防洪大堤的绿色廊道和县城、上头湖、青山湖、珠湖之间的蓝色廊道。

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以自然的鄱阳湖、河流、草洲、泥滩、岛屿等为主体景观,湿地资源丰富,类型众多,极具代表性。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中的候鸟一直甚得世人的喜爱。鄱阳湖是世界上最大的白鹤和天鹅越冬地,全球98%的白鹤会来此越冬,是举世瞩目的白鹤王国;每年冬天一到,有几十万只天鹅飞来这里过冬,场面非常壮观,英国菲利浦亲王称其为“中国的第二长城”。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内拥有江南最密集的“湖”、最高贵的“鸟”、最多姿的“水”、最温柔的“荻”、最诗意的“草”。★最密集的“湖”鄱阳县拥有湖泊1,087个,各种独具风格的湖泊遍布全县,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使鄱阳县享有“中国湖城”“东方威尼斯”之美誉。充分利用密集的湖泊资源开发建设的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真可谓到处湖光潋滟,万叠云屏,美不胜收。

★最高贵的“鸟”

每当成千上万的候鸟汇集于鄱阳湖,这里就会呈现出“飞时不见云和日,落时不见湖边草”的如诗如画的景致。世界上现存的白鹤有4000多只,一到冬天几千只白鹤与数十万的天鹅会选择到鄱阳湖越冬,堪称“天下奇观”。故而这里被称为“白鹤的天堂”“天鹅的故乡”。

★最多姿的“水”

在丰水季节,鄱阳湖水天一色,浩浩荡荡,横无际涯,山苍苍,水茫茫,大姑小姑江中央;在枯水季节,小河在宽阔的草洲间蜿蜒,好一派“夜来徐汊伴鸥眠,西径晨炊小泊船”的胜景……

★最温柔的“荻”

在鄱阳湖的秋冬时节,秋荻片片,飞雪连天,候鸟出没其间,如同人间仙境一般。难怪古人会留下“无人为觅桓伊笛,自卷秋芦片叶吹”的千古佳句。而到了春夏之交,这里则又是芦海汪洋,气势如虹,芦荻渐多人渐少;加上蓝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散漫的牛儿、悠闲的牧童,构成了一幅天然的绝色水彩画。

★最诗意的“草”

曾有人评价鄱阳湖为江南属地最辽远、最壮阔、最柔美、最富诗意的“大草原”。每年春、夏、秋3季,鄱阳湖芳草萋萋,草高过膝;一到冬季,则芦苇丛丛,芦花飞舞,候鸟翩飞,牛羊徜徉,让人流连忘返。这里不愧是自然生态之旅的首选之地。

★鄱阳湖湿地科学园

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内还有中国最先进的湿地科研基地——鄱阳湖湿地科学园。湿地科学园项目建设、总面积为403.2亩。该项目主要建设布局分为几大区域:天之区、地之区、水之区、服务区,其中天之区为鸟的天堂,地之区为植物及非物质文化宝库,水之区为“水之泽国”。科学园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内外湖码头、湿地科学馆、科研楼、鄱阳居、鄱阳书屋、港湾、观鸟长廊、水族馆、鸟类环志站、采摘园、景观绿化等。

鄱阳湖湿地科学园是目前我国最大、最先进的湿地科研基地项目,它依托于鄱阳湖得天独厚的优势,展示中国最大的湖泊湿地资源。鄱阳湖湿地科学园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湿地科学园,也是我国唯一在建的湿地科学园。它通过征集、收藏、陈列、研究代表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文化遗产的实物,并以较强的公众参与性对具有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的物品和湿地生态系统进行展示,为公众认识和了解湿地、宣传湿地、保护湿地提供了一个最直观和最有效的平台。园中展示了鄱阳湖湿地中的天、地、水,通过这三种层次的景象让人们更好地了解鄱阳湖湿地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搭建起一座人与自然互通的桥梁。

旅游交通指南:

南昌方向到鄱阳湖:瑶湖至麻丘走昌万公路—余干县城(左转)—鄱余公路—湖城大桥直达鄱阳县城—城北大道—天鹅大道—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乌金汊游客服务中心。

九江方向到鄱阳湖:

九景高速至田畈街一206国道(即鄱田公路)直达鄱阳县城一城北大道一天鹅大道一鄱陽湖国家湿地公园乌金汊游客服务中心。

鹰潭方向到鄱阳湖:

景鹰高速至芦田出口—田乐线直达鄱阳县城—城北大道—天鹅大道—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乌金汉游客服务中心。

鄱阳湖一日游经典线路推荐:

上午:从乌金汊生态旅游码头乘船,抵达景区后,乘景区游船游龟脑山、龙吼山(约30分钟),览鄱阳湖美景;之后乘船观夏候鸟最聚集的地方——小南海(俗称瓢里山)(30分钟);然后,远眺滴水观音像、生态渔村、竹溪三岛(由庙咀、腰里、大宗3个岛屿组成)、斗笠峰(20分钟);再赴生态渔村游玩(1小时),感受当地浓郁的民风民俗,品尝鄱阳湖特色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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