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摘要

2024-07-30

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摘要(精选6篇)

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摘要 第1篇

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摘要

一、职称的含义

1、职称的规范叫法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下文中部分地方简称“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名称。

2、职称分为教授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员级。教授级职称一般有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等,由集团公司直接评审。副高级职称一般简称高级职称,指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等,由集团公司分配名额(一般是参评人数的9%左右)。

3、职称分不同的专业系列,如教师(大学、中学、小学、幼教)、经济、会计、工程等。

4、职称与职务是两个不同的序列,职称是专业技术序列,按照集团公司“评聘分开”的原则和公司政策,职称目前不与待遇挂钩。职务属于管理岗位序列,评职称和聘职务是两项独立的工作。

5、职称与从业资格的区别主要是:从业资格是从事某种岗位的必备条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银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表达的是从事某种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与从事本岗位的技能、成果、年限相挂钩。

二、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方式

1、针对不同的专业系列范围和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评审、以考代评和委托地方评审三种方式取得。

2、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简称“会经统审”)专业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以考代评。通过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人员,达到符合职称评审规定条件后,由公司比照职称评审学历、资历等条件确认。对学历、资历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也可直接确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仅在集团内部有效,因此不鼓励使用该途径。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参评人员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和专业合格证书等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学位不能等同为学历使用。党校学历在评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时视为具备规定学历;在评审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2、参评人员应具备国家有关规定所要求的资历条件。资历计算截止到评审当年的12月31日。

3、参评人员应具备的学历、资历条件具体如下:

(1)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按以下标准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i大专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ii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iii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后,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可确定为中级任职资格。iv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后,可确定为中级任职资格。(2)正常参评人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i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大专毕业7年及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5年及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4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2年及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2年及以上。

ii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大学本科毕业10年及以上,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7年及以上,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博士学位2年及以上,并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及以上。评审有指标限制。

iii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大学本科毕业15年及以上,并取得高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12年及以上,并取得高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博士学位7年及以上,并取得高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

四、相关考试要求

1、所有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应参加职称外语或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要求,其中: i参加集团公司工程、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和政工专业系列评审以外的人员,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并达到60分及以上。

ii参加政工专业评审人员不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应参加集团公司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并达到60分及以上。

iii其他专业系列参评人员应参加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并达到60分及以上;参加托福(含集团公司模拟托福)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参加集团公司俄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均视为达到合格要求。

2、外语专业毕业的参评人员应参加第二外语的职称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要求。

3、职称外语或政治理论水平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托福(含集团公司模拟托福)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的,集团公司俄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成绩5年有效(仅限于晋升一个级别)。

4、对年龄偏大和基层生产单位的人员,在晋升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其中:

i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人员,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可参加考试当年的评审。

ii年龄在45-49周岁之间的人员,成绩在40-59分之间的,可参加考试当年的评审。iii具备三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企业基层站队和生产车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可参加考试当年的评审。

5、在具备条件的专业推行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测试综合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要求。从2009年起,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将纳入评审条件,比重为10%。

6、简单地说,参加集团公司工程序列、会经统审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加集团公司外语考试;参加会经统审序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的,参加地方职称外语考试。

五、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正常评审规定的学历、资历、外语条件,但德才兼备、确有真才实学并在本专业领域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骨干,可以破格参评高一级任职资格,其中:对获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或获两次及以上省部级三等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条件的限制,破格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人员破格参评条件如下: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者,可不受学历或资历限制,破格参评副高级任职资格,但不允许学历和资历同时破格。i在本专业核心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过不少于三篇具有重大科学或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家批准的专业出版社出版过本专业学术著作(仅限独著)。

ii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有创造性的成果;或在完成国家、集团公司确立的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及在引进消化大中型项目、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中,创造性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得到国内同行专家公认和本单位确认。

iii在大型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技术、经营等管理项目中,做出重大科学决策、部署、规划,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经过实践对推动勘探开发、生产建设、科技事业发展和管理水平提升有重大贡献;或连续多年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并得到国内同行专家公认和本单位确认。

iv在政工专业领域总结出新经验,在集团公司或所在省、市、自治区以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或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起了主要作用;或获得过“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纪检干部”、“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2、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符合下列业绩条件中的两项(其中必须具备1、2项中的一项),可以不受学历或资历限制,破格参评中级任职资格,但不允许学历和资历同时破格。

i获省部级三等奖项的主要贡献者;或获两次及以上局级一等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ii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本专业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过不少于三篇具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iii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有重要成果;或运用先进技术解决了集团公司、本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技术推广项目中的重要技术问题,有重要技术创新;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并得到同行专家公认和本企事业单位确认。

iv在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技术、经营管理等项目中,制定出重要的部署、规划或制定出一套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经过实践对促进勘探开发、生产建设、科技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或连续多年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并得到同行专家公认和本企事业单位确认。

v在政工专业领域总结出新经验,在所属企事业单位乃至集团公司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对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以上获得集团公司或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双文明单位称号及金、银、铜牌队称号起了主要作用;或获得过省、部级“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3、前条奖项种类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奖;主要贡献者指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经过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所具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正常参评人员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档次应为称职及以上,破格参评人员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档次应为优秀。

六、其他规定

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系列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系列一致或相近。符合国家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以取得多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各种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不能等同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特殊情况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i从集团公司以外单位调入(含部队转业)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现从事专业与原从事专业一致的,应在现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再由职改部门按任职条件重新确认其任职资格;从集团公司以外单位调入(含部队转业)的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符合参评中级任职资格的其他条件且工作已满6年及以上,应在本单位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方可申请参评中级任职资格;因工作需要变更专业系列岗位工作的,可按现专业评审条件转评为与现从事专业系列岗位相一致并与现有任职资格档次相同的任职资格。经职改部门复核确认或评审组织转评后的同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资历可连续计算。ii全脱产学习或不在岗时间在一年及以上,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尚未回到本岗位的,应待其回到本岗位后,方可允许其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iii经单位批准外出执行公务或因公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的,由原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在一年及以上的,可由原单位委托借调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考试、评审及组织

1、集团公司职称外语和政治理论考试每年4月举行,由集团公司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集团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受理时间为每年10月,公司参评人员委托集团公司指定的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3、公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转正时间确定。

4、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年12月受理,由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般在次年召开评审会,之后明确任职时间为上年12月底。

人事劳资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摘要 第2篇

一、林地流转方式

目前,我国的林地可分为国有林集体林和农民个人承包的林地三种。

如果是国有林的转让必须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集体林的转让要由该集体组织同意并报上级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农民承包的林地的转让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以下是林地流转的六种方式:

1.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经营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 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的行为。互换后,原有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变为发包方与互换后的承包方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作出相应的调整。互换林地承包经 营权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向林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2.租赁: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并收取租金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出租林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3.转包: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承包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人按转包合同约定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4.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 木所有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从事林业经营的行为。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受让对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 农户。但是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并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5.拍卖

6.招标

二、《四川省集体和个人林权登记发证实施办法》(川林发[2010]32号)相关内容摘要

1.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2.林权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初次拥有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规定程序到登记机关办理的林权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林权权利人所拥有的林权经初始登记后,因某种原因导致原登记的主要权利内容发生部分变化的,经林权权利人申请,登记机关对变更内容进行记载的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因被依法征用或占用、自然灾害、林权流转、政策性收回、划转、调换等原因,林权权利人原已登记的一宗或多宗林地的林权全部丧失的,登记机关按规定对原登记林权依法进行注销的登记。

3.林权权利人申请林权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授权书;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还应当同时提交原林权证、林权依法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并依法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林权变更登记申报:采取转让、互换方式进行林权流转的,由受让方申报林权登记,出让方原有关林权同时进行变更登记;按宗地原登记林权全部转让的,应同时予以注销。

5.林权流转期限:林权流转后的林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且最长不超过70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林权变更预告登记:当事人在依法签订林权流转协议后,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 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林权权利人同意,处分该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林权登记 之日起三个月内林权权利人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7.非林地上种树造林如何办理林权证:依法在非林地上种树造林的,可由权利人申请登记林木所有权;在基本农田上种树造林的,不予登记发证。

8.林权证换发的现场勘验:

经实地核查,原林权证记载的四至、面积准确的,可按原林权证登记的四至和面积进行登记。

原林地范围清楚、面积准确,而四至填写有误的,应重新确认后填写四至。

原林权证四至准确,面积有误的,原四至不变,重新测量面积。

原林权证四至、面积均有误的,应按规定重新确定四至和面积。

相邻林权人原林权证所填四至有交叉的,而实际管理和控制界限明确、无争议的,可按双方认同的界限重新确定四至;林权证所填四至与当年林权划界所立界桩、界线或所栽界树有出入,且这些界标位臵未移动的,以界标界限为准。

林权登记申请经现地勘验后,由组、村、乡(镇)审查并签注意见。

9.林权登记公告:公告期为30天,公告内容包括申请登记的主要内容和现场核实结果。

三、《四川省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林发[2009]155号)摘要

1.林权:林权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

2.林权流转:是指将林权全部或者部分,依法由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林权流转,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矿藏物和埋藏物。

3.林权流转时,下列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

流转森林和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在流转期限内该森林和林木所依附的林地使用权也随之一同流转;流转林地使用权时,林地上的森林和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也随之一同流转。流转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流转时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流转,但流转双方都应当遵守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有关规定。

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以及古树名木的保护义务和责任同时转移。

4.林权流转的原则:应当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并本着依法、公开、公平、自愿、协商一致、有偿流转的原则进行。

5.可以流转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的使用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流转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6.不得流转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1)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2)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林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有争议的;

(4)已依法抵押、提供担保的森林、林木、林地,抵押权人、担保人未书面同意流转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流转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7.流转林地可以依法继承、担保、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合作条件,也可以再次流转,但不得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

8.林权允许依法再流转。再流转林地使用权的,应当经原流出方同意。对采取转让方式

再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对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再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9.流出方享有以下权利:

(1)自主决定林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依照流转合同的约定获得流转收益;

(3)依照流转合同的约定,在期满后收回流转的林权。

10.流出方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确保流转的林权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2)依照流转合同的约定向流入方移交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使用权;

(3)协助流入方依法申领林权证;

(4)在流转有效期间,尊重流入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扰其依照合同开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督促流入方履行合同或协议,及时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流入方的违法行为。

11.流入方享有以下权利:

(1)自主开展林木培育,林下种植、养殖、培植,依法进行林木采伐以及森林旅游等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并获得相应收益;

(2)对林权依法进行再流转,并获得流转收益;

(3)林权在流转期内允许继承,并可以作为贷款或其他债务的抵押物、担保物;

(4)依法享受国家对林业的有关扶持和优惠政策;

12.流入方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履行流转合同规定,及时交付流转金;

(2)依法采伐森林、林木,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林地的更新造林任务;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4)在流转期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搞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

四、以下摘自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林改发[2009]232号

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摘要 第3篇

在第一轮上海交通白皮书中, 对中心城小汽车发展制定了“近期控制拥有, 远期控制使用”的政策, 迟缓了小汽车进入家庭和社会保有量增长的速度。第二轮交通白皮书中, 《上海小汽车发展政策研究》由中标单位清华大学研究编写, 依然成为热议问题。学会列出4个问题:一是控制小汽车拥有与控制小汽车使用的对策如何过渡和交互使用?二是本市沪C牌照的小汽车是否需要控制?如何控制?三是对驻沪行驶的外地牌照的车辆采取什么对策?四是停车泊位有必要与小汽车购置关联吗?向有关专家发出预通知, 请事先收集资料, 梳理观点, 会上畅所欲言。今天研讨会先请薛所长介绍上海小汽车控制拥有和控制使用的总况, 然后请专家围绕4个议题发表各自见解。

2002年第一轮《上海市城市交通白皮书》明确, 对小汽车发展采用行政管理、经济杠杆、环保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大致包括3类政策。一是保有调控政策。中心城小汽车新增额度进行拍卖;郊区沪C牌照的小汽车不限制拥有, 但不能驶入外环线;新增车辆提前实施高环保标准, 近期还将推出新车国五标准等。二是通行管理政策。高污染车辆中环内限行, 2014年可能扩大到外环;外地牌照车辆早晚高峰时段高架道路限行等。三是停车需求管理。1995年实行6级6类差别化的收费政策, 2005年制定《上海试点区域道路停车场和路外公共停车场库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2006年出台《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由于机动车新增额度拍卖, 中心城小汽车每年控制增加10万辆。初步估计, 仅2000~2010年的10年削减了150万辆潜在增幅, 小汽车拥有率低于同等规模和发展水平的城市。2000年全市小汽车拥有量55万辆, 2010年拥有量171万辆, 增长2.1倍。2000年主要干道高峰时段平均车速15~18公里/小时, 中心城路网平均饱和度0.58;2010年主要干道高峰时段平均车速16.7公里/小时, 中心城路网平均饱和度为0.56, 与2000年基本持平。

尽管实行机动车拥有控制,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控制了机动车增速, 无法遏制总量增长趋势。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和停车难等状况持续加剧。二是控制了额度规模, 但未能干预拍卖价格的预期。一手车牌照拍卖价格受二手车市场交易价格影响, 而二手车市场中介参与炒作。三是调控了中心城车辆数量, 却未能限制外省市和郊区机动车的增长趋势。目前, 外省市号牌车辆已超60万辆, 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25%~30%;郊区小汽车2010年27万辆, 2011年37万辆, 2012年48万辆, 每年增长约10万辆。四是调控了车辆拥有, 而较少限制车辆使用。小区停车费由于受到政府指导价限制, 普通小区多在100~200元/月, 居住区停车价格无法反映小区的停车供需状况。调查发现, 约80%居住区配建车位无法满足需求, 超过60%的居住区需通过周边道路解决小区停车问题。经营性停车收费提高对减少出行作用不大。通勤出行中超过80%的小客车出行的目的地都提供了免费或较低价格的停车位, 主要为所在单位。区域拥挤收费政策虽经过几轮研究, 但没有实施。

综观国际大都市, 中心城区机动车拥有量在200~250辆/千人, 郊区约为400辆/千人;上海目前实有机动车 (含外地常驻上海的机动车) 拥有率为100辆/千人。如照此计算, 上海机动车总量终极规模或将接近1 000万辆, 而上海道路资源增长空间收窄, 不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 交通拥堵将持续加剧。

我先谈谈对当前小汽车发展情况的看法。一是控制拥有成绩显著。2000年以来, 上海增加小汽车150万辆, 同期北京增加350万辆, 减缓了小汽车进入家庭的速度, 为上海发展公共交通, 尤其为发展轨道交通赢得了时间;2002~2012年, 上海拍卖小汽车牌照筹得资金395亿元, 为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二是控制使用难度很大。外地牌照车辆高峰时段上高架已控制, 停车费提高也已实行, 但小汽车使用频度仍高。上海每车每年行驶1.56万公里, 日均43公里, 日均用车2.4次;东京、伦敦每车日均行驶里程为25~30公里。三是控制拥有面临难题。外地牌照车辆本地化使用情况普遍;沪C牌照没有控制, 且有突破通行限制的呼声;中心区道路容量200万辆, 按年增10万辆计, 2016年将达到饱和, 形势严峻, 迫在眉睫。

我再谈谈对小汽车发展的对策思考。一是坚持、完善现有小汽车牌照拍卖的制度。要不为议论所动。相对2 400万市民来说, 拍牌的人总是少数, 要维护大多数市民的利益。同时, 探索有期限使用的牌照拍卖, 为今后道路饱和状态下调控车辆拥有创造条件。二是加大小汽车使用的控制力度。重点是“三个管理, 一个优先”:加强停车管理。如中心城停车设施“从紧供应”, 继续提高停车费标准, 用经济手段调节进入中心城的小汽车数量。加强排放管理。中心城大气污染60%来源于汽车尾气, 控制汽车尾气排放也有控制污染汽车通行的功能。建议分区域规定不同的排放要求, 中心城对车辆排放要有高要求, 实行严格的测查和处罚, 限制部分车辆通行。伦敦正考虑改拥堵收费为排放收费, 我们应予关注, 有条件时可从实际出发进行试行。加强通行管理。首先是沪C牌照通行范围不能突破, 否则, 既不公平, 后果也难以想象。其次是扩大外地牌照车辆通行限制, 如内环线内不准通行, 同时增建“P+R”停车换乘设施, 方便真正的外地驾车者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市中心, 限制本地市民假借外地牌照车辆的通行权;还可在多车道的道路上, 试行多乘员车车道, 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紧盯公交出行目标, 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吸引更多的市民出行使用公共交通。

上海交通要可持续发展, 必须体现供需平衡的政策导向, 必须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未来应该打造以“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为主导的城市客运系统,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小汽车出行比例。具体而言, 需坚持“三个引导”:引导小汽车有序发展, 减缓增长速度;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 降低出行总量;引导个体机动交通向公共交通方式转移, 缓解交通拥堵和环境影响, 从而确保有限设施供给下的道路交通服务水平总体受控。 (发言主要内容详见本期署名文章)

人们拥有小汽车的目的全在于使用。研究、讨论小汽车发展政策, 实质是讨论小汽车在城市某些高密度地区使用的管理政策。在现有城市环境下, 小汽车保有量增长的无限性与小汽车使用空间供给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绝对的。所以, 政府实施相应的管理, 乃至管制手段也是必须的。手段和措施包括拥堵区域通行管制、牌照拍卖等。目前, 牌照拍卖、沪C牌照和外地牌照三类车牌结构的管理格局较有成效。但随着三类车牌体量的不断膨胀, 其中存在的矛盾也会凸显, 导致管理成本持续上升。若仅仅依靠行政手段维系目标秩序终将不支, 因而需要研究和确定长期的政策取向。若现行政策具有长期效用, 则研究如何完善和固化;若随着城市各相关条件变化而现行政策不具备长期适用性的, 则要讨论确定替代政策选择的大问题。从管理效能看, 管理对象越简单越好;从管理需求看, 上海今后高密度区域将不断增加。综合这两项因素分析, 我认为长期政策取向宜采取“拥堵区域通行收费”为好。当然, 什么时点实施政策转换为佳, 事先需创造哪些相应条件, 以及如何“赎买”现行拍卖的牌照等, 都是在大政策取向明确后可一一细议的。

20年来, 上海机动车新增额度拍卖政策产生了明显效果, 减缓了小汽车的快速增长, 缓解了中心城的交通压力, 使城市的交通状况总体处于可接受状态。但牌照拍卖价格走高带来的压力、上牌额度拍卖必然引起的限制作用逐步减退, 以及三类号牌的不同成本、不同通行权利产生的诸多问题, 要求对新增额度拍卖政策进行调整。如何调整?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前提下, 以经济手段为主, 对部分紧缺的道路资源进行分配。按车牌尾号限制通行, 是在特殊情况下采用的特殊手段;用行政手段控制车辆泊位数量, 亦有局限性;经济手段加市场方式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 实践证明有效。从2002年起, 上海先后3次研究控制使用的储备方案, 核心是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其中, 按车辆大小、行驶区域、使用强度收费是理想的模式, 使政策从控制拥有转向控制使用。随着计算机、通信、图像识别等技术的发展, 理想的收费模式在技术层面已经不存在障碍, 而且现有的各种图像监视系统为实施层面提供了一定基础。如建立车辆数据库, 利用现有的道路图像监视设备对进入控制区域的车辆进行识别并记录;车上储值卡像手机充值卡一样事先充值, 然后自动扣款……技术的不断成熟, 可以支撑全面实行拥挤收费。

如果落实停车泊位才可参与牌照拍卖, 那么, 谁来界定和认定停车泊位的产权归属和技术标准, 是购买关联还是与登记关联?如在外地购车、上牌, 在上海使用, 停车泊位如何与之关联?看来每一个问题都要仔细考虑可操作性。

控制拥有与控制使用是确保城市交通功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的必由之路。20世纪90年代新加坡就采取这一对策。牌照实行有期限, 有10年、5年和红牌之分。额度指标是根据专家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反复监测、全路网容量的承载能力科学计算而得出的, 使增加的额度指标与道路通行能力相匹配。

2004年原市城交局接手机动车新增额度拍卖工作, 我具体负责操作至今。我有几个感受:一是交通是综合性的。既要确定交通战略, 确定未来交通模式, 又要将关系到交通生成、吸引、强度、分布的城市总体规划、控详规划与综合交通规划衔接好, 还要优化公共交通系统结构, 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水平和人性化、精细化、个性化管理形态。牌照拍卖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而要搞好牌照拍卖需要政府决策、管理部门形成合力。二是二手车市场能够盘活存量。发达国家新车销售量与二手车交易量是1∶5~6, 我们应增强对二手车市场的研究, 统筹新旧车两大市场的发展, 不要顾了一头, 伤及另一头。三是通过牌照拍卖起到控制拥有的目标。那么, 牌照拍卖本身须注重控量、控价、控操作3个环节。牌照拍卖的操作流程要简化, 有效措施要及时固化。四是多年来提出的拥堵收费、牌照有期限、提高牌照拍卖门槛、停车泊位与牌照拍卖关联、控制外地车辆上海使用, 以及沪C牌照等多种设想和政策管理的储备方案都有道理, 但变成实施方案, 还要作通盘考量, 正能量与副作用孰重孰轻、时机选择都要仔细掂量。其中, 领导决策和法律支撑很关键。

尽管说, 对汽车的追求是没有罪的, 对汽车的使用是没有过的, 但上海受到土地、能源、环境等刚性约束, 如果小汽车过量发展、过度使用, 也会损害城市功能和生活品质, 贻害子孙。1992年, 上海曾对车辆吉利号牌进行拍卖;1994年起尝试牌照拍卖, 顶住了压力和非议, 效果明显。现在要设计一些市民可以接受的需求管控政策和办法, 但首先是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 作为政策措施的支撑, 也就是尽快将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大环境好了, 应该市场化运作。政府毋需对拍卖价格过分敏感。香港出租汽车已演变成金融产品, 牌照价格几百万港元, 有何不妥?在控制拥有的特定阶段, 上海机动车新增额度拍卖价格8万元和10万元, 你能说清哪个合理?哪个超高?当然, 最终办法还是利用经济杠杆控制使用。但控制小汽车使用, 政府必须为市民出行创造便捷、经济、符合人性化, 以及具有多样性的出行条件。否则, 不仅使用控制不了, 市民还会怨声载道。

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摘要 第4篇

1、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2009年财政投入41亿元,以资金补助、惠农补贴、项目扶持、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粮食单产提高工程、果业提质增效工程、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畜牧业收入倍增工程、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民创业工程等农民增收工程,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

2、实行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技术培训和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疾病防治取得的应税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经营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3、支持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能繁母猪、奶牛保险。能繁母猪保费,中省财政负担71%,市县财政负担9%,养殖户负担20%。奶牛保费,中省财政负担51%,市县财政负担9%,养殖户负担40%。继续扩大苹果保险试点范围,苹果保费,财政与农户各负担一半。

4、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資本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从2009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建立农村信用风险统筹资金,每年按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合作金融组织当年新增营业税的50%列支,用于建立农民信贷风险补偿统筹金和农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2009年全省“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扩大到1000个村,每个村财政一次性补助15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8万元,市县财政补助7万元

二、着力推进县域工业化

5、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对省政府确定建设的100个县域工业园区,省财政补助每个工业园区100万元,以贴息方式,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13115”科技创新工程中的科技产业园区建设与县域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入园企业技术创新。入园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从事工业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省上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亿元,以项目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为大企业集团配套、高新技术、能源化工、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企业发展,促进县域工业经济主导产业的形成。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县域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省财政每年安排外贸发展促进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 “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在2010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7、支持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省财政每年按平均担保总额的1.5%对担保机构予以奖励;对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在年末担保余额5%以内且担保机构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的,省财政实行限率补偿。省、市、县财政要逐步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制度,不断壮大担保机构实力。

8、激励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充分利用财政资源,鼓励和引导银行为中小企业增加信贷额度、开设新的信贷品种、实行较低利率、提供便利服务等。对金融机构增加信贷额度,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9、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我省在境内外首发上市的中小企业,按其融资额从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给予20-40万元奖励;实现再融资的,按融资额的0.2%给予奖励,奖励最高限额为40万元。鼓励优势企业直接发行企业债券,支持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打包发行债券,发行债券产生的前期费用,由同级财政以奖励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三、努力促进城镇化

10、支持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对省政府确定的关中地区200个建制镇和陕南、陕北各50个建制镇,省财政补助每个镇1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再选择具有独特文化旅游资源、矿产资源,产业发展潜力大的100个建制镇,集中财力,给予重点扶持。省财政继续安排补助,支持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11、支持城镇环保设施建设。加大城镇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10%的比例抵免应纳税额。

12、加大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按照中省廉租住房保障规划,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新建廉租住房26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32.4万户,到2011年基本解决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13、支持商贸物流服务业发展。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集贸市场、万村千乡市场、县超工程、双百市场和农产品出口等五大市场工程建设。

14、加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投入向县乡的倾斜。结合城镇化建设,加大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的倾斜力度,加快县区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完善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

15、适当调整财税体制。从2009年起,将土地出让金省级分成部分全部下放市县。对地方财政收入3亿元以下的县,5年内将其工业企业新增的地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省级集中部分,通过年终结算全额返还。各市区财政也要调整市对县的收入分享比例,并加大对县级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缩小辖区内县级之间的财力差距。

16、扩大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在现有15个省管县的基础上, 2009年再选择10-15个产粮大县、生态县和贫困县,结合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进一步加大省财政对省管县的支持力度。

17、完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省财政在对县区财政收支进行考核的同时,引入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城乡居民收入、贫困县脱贫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善财政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变补困难为促发展。

18、减轻县级财政负担。除中央、省委和省政府明确规定外,其他部门不得要求县级财政提供项目配套资金,减轻县级财政配套压力。加大中省财政对市县化解“两政一教”政府债务的奖补力度,2009年全面完成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工作,并加快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政法机构建设债务的化解步伐。

19、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完善“乡财乡用县监管”财政体制。积极争取中央将我省列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天津市职称评定相关政策 第5篇

一、职称的分类

根据专业技术性质的不同我市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共29个,分别有:高级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农业技术、工程技术、经济、会计、审计、统计、中专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档案、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翻译、律师、公证员、新闻、播音、出版、体育教练、船舶、艺术、工艺美术、试验。

每个系列又按照岗位职责大小不同,一般分为高(正高、副高)、中、初(员、助理)三个级别。、二、职称评定的方式是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的系列、等级和申报者学历、资历分为认定、审定、评审、以考代评等几种方式。

1、认定:申报者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适用于初、中级职称评定)

2、审定:申报者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中专学历由员级职称晋升助理级职称。(适用于初级职称评定)

3、评审:已具有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高一级技术职称。适用于中、高级职称评审(除以考代评专业)。

4、以考代评:特殊专业技术职称,需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申报职称的条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申报不同系列、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从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水平以及业绩等方面都有相应规定。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其一)

计算机:常用软件及系统操作。中级三个模块,高级四个模块。

初级职称

学历和资历

中专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员;再从事本专业技术职务4年可审定助理职务;

大专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员;再从事本专业技术职务2年可认定或审定助理职务;

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或审定为助理职务。

初级职称对计算机及外语、业绩成果目前没做统一要求。

中级职称

学历及资历

大专、本科毕业,任助理职务4年(后取学历任助理5年),可评审中级; 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评审中级; 获硕士学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评审中级

获硕士学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计算机及外语水平

计算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通过3个模块;

外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c级以上证书。

撰写论文: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技术水平较高且有一定实用价值的论文一篇。

工作成果略。(业绩成果各专业不一样,参考四本书)

高级职称

学历及资历

本科学历,任中级职务5年,可申报高级;

硕士学位,任中级职务4年,可申报高级;

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申报高级。

计算机及外语水平

计算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通过4个模块;

外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B级以上证书。

撰写以下著作或论文之一:

a.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技术专著或译著。

b.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技术水平较高且有一定实用价值的论文二篇以上。

c.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学术、技术水平较高的重要技术报告两篇以上。工作成果略。(业绩成果各专业不一样,参考四本书)

四、几点说明:

(一)计算机免试条件:

1、1964年1月1日前出生;

2、取得初级程序员以上资格;

3、乡镇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外语相关规定: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完善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如下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a、具有留学经历;

b、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取得人事部颁发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时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c、英语6级或外语专业大专以上;

d、取得博士、硕士学位;

e、出版5万字以上外语专著;

f、野外从事农业、林业、矿业等专业技术工作,并经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审核确认的;

g、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h、通过BFT考试中(I)级并取得全科合格证书者申报中级职称的,通过BFT考试(A)级并取得全科合格证书者申报高级职称的;

i、经审核确认,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重要贡献的;

j、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2、对年满40周岁以上,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在确定当年职称外语考试地方通用标准时适当降低分数线。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申报对外语有较高要求的系列职称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外,申报其它系列职称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a、年满50周岁以上,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b、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4、凡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不参加外语考试。

5、通过专业技术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外语水平要求。

人事部确定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 专业技术职称止。我市根据当年本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地方通用标准,成绩达到我市地方通用标准的,其成绩在当年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时有效。

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根据有关评审标准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推荐。

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摘要 第6篇

单选题 第 1 题

若其不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但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可按规定申报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2分).A.专业合格证书.B.小学教师资格证.C.执业资格证书.D.中专学校教师资格证.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D

单选题 第 2 题

()办学所获文凭申报职称时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证明。若其提供的证明未能认定文凭的合法性和办学层次、类别等要点,仅能代表该学员接受过相关课程教学的,不能视为该专业有效学历。(2分).A.民营.B.私立.C.中外合作.D.政府.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C

单选题 第 3 题

学历认定中,各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都有对学历的基本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最低学历要求一般都是()以上。(2分).A.中专.B.大专.C.本科.D.硕士.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

单选题 第 4 题

大专毕业后,从事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学位意义教师资格。(2分).A.1.B.2.C.3.D.4.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C

单选题 第 5 题

以下哪个不属于职称取得的方式?()(2分).A.考核认定.B.评审.C.考试.D.单位推荐.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D

单选题 第 6 题

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2分).A.考试.B.确认.C.考评结合.D.考核认定.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D

单选题 第 7 题

目前,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当中,已经推出()个类别,()个考试科目(模块)。(2分).A.14,22.B.12,22.C.14,20.D.12,20.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

单选题 第 8 题

.通过()获取专业技术资格的方式,是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的一大成果。(2分).A.评

审.B.考试.C.考核认定.D.评审结合.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B

单选题 第 9 题

符合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2分).A.40分.B.50分.C.60分.D.70分.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

单选题 第 10 题

职称外语中,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2分).A.一年有效.B.三年有效.C.六年有效.D.长期有效.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D

多选题 第 11 题

以下哪些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可以免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分).A.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B.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的人员.C.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D.从事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B,C,D

多选题 第 12 题

()是广州市创新化的一个评审方式。(4分).A.量化评审.B.面试答辩.C.委托评审.D.破格晋升。

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B

多选题 第 13 题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包含有()。(4分).A.继续教育条件.B.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C.业绩成果条件.D.论文、著作条件.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B,C,D

多选题 第 14 题

.以下哪几种情况下,对省外来穗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在省外获取的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不予以认可。()(4分).A.来穗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B.未按省市职称政策有关规定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C.提交的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D.违反国家、省市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的其他情形.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B,C,D

多选题 第 15 题

()对学制2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可予认可。(4分).A.省委党校.B.中央党校.C.自治区党校.D.直辖市委党校.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B,C,D

是非题 第 16 题

每一专业技术职务又分为高、中、初级三个级别,所有系列高级资格又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两个档次,有的系列初级资格又分为助理级和员级两个档次。(1分).A.是.B.否.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B

是非题 第 17 题

通过确认这种方式来获取职称,所需要的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分).A.是.B.否.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B

是非题 第 18 题

申报人来粤后缴费历史明细表,内容包括个人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现工作单位名称、在每个单位缴交社保的起止时间及缴费情况等信息。(1分).A.是.B.否.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

是非题 第 19 题

政工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属于职称体系资格。(1分).A.是.B.否.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B

是非题 第 20 题

1990年,作为人事工作的一部分,开始了一年一度职称评聘工作,职称工作进入到了“正常化阶段”。(1分).A.是.B.否.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B

是非题 第 21 题

考核认定是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直接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的一种方式。(1分).A.是.B.否.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

是非题 第 22 题

1986年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分).A.是.B.否.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

是非题 第 23 题

在考核认定中,如果在其中一个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考核认定时间延长一年;超过一个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考核认定延长时间照此类推。延长期内考核为优秀或称职方可申请认定。(1分).A.是.B.否.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A

是非题 第 24 题

.考核认定是不需要毕业生所取得的学历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所承认的。(1分).A.是.B.否.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B

是非题 第 25 题

职称实际上是一种职务。(1分).A.是.B.否.答题情况: 正确选项:B

填空题 第 26 题

第一讲第三节“思想政治”中提到,思想政治基本可以概括为:,在任职期间,每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5分).解析: 参考答案:第一讲第三节“思想政治”中提到,思想政治基本可以概括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任职期间,每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填空题 第 27 题

第一讲第三节“业绩成果”中提到,业绩成果主要是指在任现职期间,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取得过哪些。(5分).解析: 参考答案:第一讲第三节“业绩成果”中提到,业绩成果主要是指在任现职期间,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取得过哪些[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

填空题 第 28 题

第一讲第四节“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提到,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或曾在全球五百强企业的国外中层及以上岗位任职两年以上的人员。(5分).解析: 参考答案:第一讲第四节“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提到,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国内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之后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及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或曾在全球五百强企业的国外中层及以上岗位任职两年以上的人员。

填空题 第 29 题

.第一讲第二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提到,评审是指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的一种方式。(5分).解析: 参考答案:第一讲第二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提到,评审是指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阅、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以及申报人是否具备相应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的一种方式。

填空题 第 30 题

第一讲第二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提到,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科学客观和公平公正,广州市除了组织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的评审方式的基础上重点推出了和面试答辩两种评审方式。(5分).解析: 参考答案:第一讲第二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提到,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评审的科学客观和公平公正,广州市除了组织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的评审方式的基础上重点推出了[量化评审]和面试答辩两种评审方式。

填空题 第 31 题

第一讲第五节“对申报人的要求”中提到,申报人务必做到;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实,将对申报者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5分).解析: 参考答案:第一讲第五节“对申报人的要求”中提到,申报人务必做到[诚信自律,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严守诚信承诺];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实,将对申报者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填空题 第 32 题

第一讲第二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提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流程的最后一步是评审结果的公示。高、中级评委会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资格名称,返回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天内完成。(5分).解析: 参考答案:第一讲第二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提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流程的最后一步是评审结果的公示。高、中级评委会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资格名称,返回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在评审工作结束后[30]天内完成。

填空题 第 33 题

第一讲第三节“职称外语”中提到,国家人社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采取统一大纲、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3个专业类别。(5分).解析: 参考答案:第一讲第三节“职称外语”中提到,国家人社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采取统一大纲、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

填空题 第 34 题

第一讲第二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中提到,根据规定,达到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均可申请考核认定。(5分)

.解析: 参考答案:第一讲第二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中提到,根据规定,[在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均可申请考核认定。

填空题 第 35 题

第一讲第三节“论文、著作”中提到,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需提交公开发表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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