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

2024-05-27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精选8篇)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 第1篇

郫县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审批、调整程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管理,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县行政区范围内的控规(含大纲图则和详细图则两种形式,下同)审查、审批、调整适用本规定,需报上级部门审批的除外。

第三条控规审查、审批、调整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二、编制项目的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

三、项目范围内及相关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

第四条控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件、图件和附件。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第二章新编控规的审批

第五条县规划局可根据成都市郫县分区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范围内及重点镇的控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备案。

第六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所在镇的控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我县对控规成果的审查审批程序,包括县规划局初审、专家审查、控规草案公示、县规委会审议、县政府审批、控规公布、上报备案七个阶段。其他专业专项规划参照执行。

(一)县规划局初审

县规划局负责对控规成果、已批准的上层次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情况及控规编制的规范、标准的遵守情况进行初审。

(二)专家审查

县规划局组织专家对控规成果的有关具体内容提出详细的技术审查意见。审查重点为技术规范、标准等的执行情况,控规分析论证的合理性,控规技术结论的合理性等。

(三)控规公示

县规划局将审查后的控规草案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公示的时间、地点以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郫县报、郫县电视台或郫县政务网上公布。县规划局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公众意见。公众对控规草案提出重大异议的,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或听证会的方式进行充分论证,并根据公众意见和论证结果对控规草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公示过程由公证处全程公证。

(四)县规委会审议

县规划局负责将控规草案和审查意见提交县规委会审议,审查意见应附有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五)县政府审批

控规草案经县规委会审议后,由县规划局根据审议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批。

(六)控规公布

控规经县政府批准后,县规划局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在郫县报、郫县电视台或郫县政务网上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该控规的具体范围、生效时间和查询方式等。

(七)上报备案

郫县分区规划范围内的控规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规划局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规划局备案。

第三章控规调整的审批

第八条控规调整地块面积占原控规标准单元面积50%以下且调整范围绝对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下的,属控规调整。超出以上标准的,属对该控规的重新编制。

第九条控规调整程序包括强制性内容调整审批程序和非强制性内容调整审批程序。

第十条控规调整由镇政府或各园区管委会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经县规划局同意后,方可委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调整方案。分区规划范围内控规调整由县规划局委托编制。

第十一条控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二)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

(三)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

(四)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

(五)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六)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七)控规上规定的其他强制性内容。

上述内容外的为非强制性内容。

第十二条强制性内容调整审批程序包括县规划局初审、专家论证、控规调整草案公示、县规委会审议、县政府审批五个阶段:

(一)县规划局初审、控规调整草案公示、县规委会审议和县政府审批按照第七条相关内容执行;

(二)专家论证

县规划局组织专家就调整的必要性、科学性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非强制性内容调整授权县规委会办公室审批。

非强制性内容调整审批程序包括县规划局初审、控规调整草案公示、县规委会办公室审批三个阶段:

(一)县规划局初审和控规调整草案公示按照第七条相关内容执行;

(二)县规委会办公室审批

县规划局负责将控规调整草案和审查意见提交县规委会办公室审批,审查意见应附有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第四章控规及调整成果的管理和技术优化

第十四条控规及控规调整成果的管理

经批准的新编控规成果以及经审批并验收的控规调整成果由县规划局将控规成果(加盖“规划成果专用章”)和批文存档备案,并启动控规维护系统。

第十五条控规的纠错

控规的纠错是指对规划编制中的工程技术性错误和不合理、但不会改变所在区域功能和相关控制指标的错误进行修改的过程。

在控规执行过程中,发现由于规划编制出现的中线偏移、切角不一致等工程技术性错误,由县规划局组织纠正。纠错中若涉及土地面积的变化,由县规划局会同县国土部门共同解决。

第十六条经费保障

为保证有关控规的调整、维护和技术优化有效开展,有关控规的调整、维护和技术优化等工作经费纳入县、镇两级规划专项经费预算。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 第2篇

(1)用地性质:用地范围内的建筑性质是否与我局给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相吻合,于现状用地等原因不一致时,应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确需调整的应变更规划设计条件。

(2)规划布局:审查建筑布置和空间安排是否合理,能否创造良好的外部空间形态和建筑景观,与周边地块建筑布局的相互关系,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布局、数量、规模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3)现状分析:注意研究分析周边用地规划情况,考虑新规划与周边用地和建筑的关系,提出合理的审查意见。核实用地坐标是否与土地证坐标一致,周围道路系统坐标是否与现状一致。

(4)规划指标体系:对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建筑红线后退距离、交通出入口数量及方位、停车泊位等各项规划指标进行审查。上述各项指标的确定首先应符合我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5)道路交通系统(含公共停车场):审查规划确定的道路交通系统是否便捷,道路网密度、出入口的设置是否合理,道路口中心的坐标、竖向标高、断面、纵坡等是否满足规划、规范及道路断面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符合管线综合的设置要求。道路无障设计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布局是否方便停车并减少对动态交通的影响。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合理审查意见。

(6)绿化系统: 应审查规划的绿化系统是否符合有关部门划定的绿线,绿化带、视线通廊的设置是否合理,能否形成舒适优美的绿化景观和视觉通廊。综合以上分析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

(7)管线综合、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及相应的建筑容量和人口容量,审查市政公用设施(变电站、换热站、燃气调压站等)及公共服务设施(公建、中小学、托幼、农贸市场、文化站、社区用房)的数量和规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服务半径是否合理。

(8)经专家评审项目审查意见应与专家提出的意见相结合:提出合理审查意见。

(9)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审查规划的内容是否符合中《小学布点规划》、电力高压线走廊、交通、环境保护水务、文物、国土资源、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提出合理审查意见。

(10)编制成果:审查规划说明书及图则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居住区规范》的要求。

(11)综合以上要点提出具体审查意见。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 第3篇

关键词:竖向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鲁北工业园区

0 引言

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 不可能在地势平坦的地区, 为了有效利用土地、避免环境噪声影响, 许多工业园区经常在山区和丘陵地带, 这时建设用地的自然地形往往不能满足工业园区场地的使用要求, 必须对自然地形进行竖向规划设计。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竖向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1) 根据工业园区地块竖向设计规范确定工业园区地块的控制标高。

(2) 根据园区地块的排水方向确定主、次、支三级道路交叉口的标高和它们的坡度、长度等技术数据。

(3) 土方工程经济性计算。竖向规划的关键是如何确定场地与道路的规划标高, 本文以鲁北工业园区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 探讨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竖向规划。

1 项目背景

扎鲁特旗地处内蒙古通辽市西北部, 大兴安岭南麓, 科尔沁草原西北端, 属内蒙古高原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东与兴安盟的科尔沁右翼中旗接壤, 西与赤峰市的阿鲁科尔沁旗毗邻, 南同通辽市开鲁县、科尔沁左翼中旗交界, 北与锡林郭勒盟的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及通辽市的霍林郭勒市相连。

扎鲁特旗既属东北经济区, 又是中国西部大开发区域中的东部地区, 同时位于环渤海经济圈, 优越的地理位置为工业园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投资环境。

本项目工业园区位于鲁北镇东出口, G304国道支线贯穿南北, 省际东西大通道、鲁扎公路横贯东西, 有利于规划建设园区专用线与其相连, 为日后重工业原料及成品的大运量输入输出创造便利条件, 园区用地内无基本农田, 且此处用地地势平坦、地质条件良好, 是工业项目理想的布局地点。

本规划设计用地位于扎鲁特旗鲁北工业园区, 北至306省级通道, 南至工业七街, 西至304国道, 东至工业七路, 总面积约为938.86公顷。

2 控制性详细规划

鲁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遵循:

(1) 协调发展原则:注重园区与煤化工园区、鲁北镇城区在社会、产业、环境协调发展, 塑造高品质园区形象。

(2) 统筹发展原则:多种产业统筹融合发展原则, 推动建立园区的技术、品牌、机制和产业优势, 打造充满活力和特色的园区环境。

(3) 生态建设原则:坚持生态和谐、绿色园区的建设原则, 突出园区生态特色, 培育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

(4) 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

(5) 统筹协调原则。

(6) 灵活实施原则:努力寻求园区从现状到远期目标发展过程中的动态平衡, 促进可持续发展。

2.1 工业园区规划

根据鲁北工业园区发展基础和相关资料的深入研究, 规划把鲁北工业园区B区打造成一个以农畜产品加工机械装备制造、商贸物流为主导产业的园区。

将园区建成管理运作高效、服务功能齐全、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环境优美、投资效益显著、未来扎旗促进创业就业的平台基地、鲁北镇吸纳和承载就业的平台, 树立促进民生新形象;真正成为扎鲁特旗工业经济最具活力的核心区, 成为产业升级、项目集聚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蒙东地区最重要的非资源产业基地, 同时培育“通辽地区物流产业新兴增长极”确定在通辽物流产业布局的功能地位, 起到区域“承东接西”的作用。

根据产业发展的导向及相互关系、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状况来综合考虑功能布局。本工业园区具体划分为3个产业功能区: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功能区、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功能区、综合商贸物流产业功能区。

园区规模:

(1) 人口规模。

预测总就业人口及其家眷总数约为8.7万人 (家眷为2.3万人) 。

(2) 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938.86公顷, 其中,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934.54公顷,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4.32公顷。

2.2 道路规划

园区对外交通联系主要通过国道304、省道306及铁路。规划铁路场站用地, 面积14.29公顷。

2.2.1 道路网规划

园区道路依据自然地形地势, 基本形成直线为主、局部曲线的方格网式布局, 构筑以主干路为骨架、次干路为网络、支路为补充的快速、高效、便捷、绿色的园区综合道路网络。规划区内形成“四横两纵”的主干路系统。规划区道路红线宽度及机动车道宽度组织具体如下:

主干路:40米= (2+5+2+11+11+2+5+2) 米

次干路:30米= (5.5+19+5.5) 米

支路:28米= (4+20+4) 米

2.2.2 道路网功能等级及布局

道路功能分为疏导过境交通、对外交通的过境路, 疏导产业园区内部组团之间交通的交通性干道, 为组团内提供日常交通服务的次级干路等不同类型。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

3 鲁北工业园区竖向规划设计

3.1 产业园区竖向规划

扎鲁特旗鲁北工业园区现状为丘陵地带, 总体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 规划区内东南部有一处丘陵, 西中部有一处沟壑。最高处高程为322.5米, 最低处高程268.7米。

产业园区竖向设计应充分考虑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功能区、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功能区、综合商贸物流产业功能区三个产业功能区用地性质、地块衔接、雨排的坡度要求。园区内有一、二类工业用地 (M) , 行政办公用地 (A1) , 以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等。尽量结合自然地形设计规划标高, 满足地块使用的前提下, 减少土方投资;规划的工业用地, 满足场地使用坡度小的要求, 规划场地竖向标高设置较低, 使场地与周边规划道路竖向衔接平顺, 地块坡度平缓, 利于地块使用。本次工业园区地块坡度为0.5%~1%, 满足工业用地坡度要求。

园区竖向规划还综合考虑了现状地形、防洪防涝, 以及工程管网的布线要求。

3.2 道路竖向规划

扎鲁特旗鲁北工业园区现状为丘陵地带, 总体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 规划区内东南部有一处丘陵, 西中部有一处沟壑。最高处高程为322.5米, 最低处高程268.7米。

道路竖向设计应充分考虑与现状地势的衔接, 随坡就势, 充分利用现状地形优势, 尽量减少土方量。规划采取分区域就近排水方式, 并同时考虑道路的行车要求。道路竖向规划还综合考虑了现状地形、防洪防涝, 以及工程管网的布线要求。

道路竖向规划具体确定了规划区道路的交叉点高程, 以及坡长、坡度、坡向等, 为下一步的道路设计、园区内部竖向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供依据。规划区道路纵坡设计坡度控制在0.2%~4.0%之间。

3.3 土方工程经济性分析

规划区范围内的土方计算是基于甲方提供1:1000地形图及本次道路竖向规划进行估算的。土方估算采用连续式平土, 计算方法采用方格网法, 将有关数据输入计算机, 运用湘源土方计算软件进行土方工程运算。由于鲁扎公路为园区内现状公路, 防护绿地规划要求基本上保持地形原貌, 故这两个区域均未参与土方估算。

依据《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83-99) 》中的“城市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之规定, 对工业集中区局部用地的坡度进行调整, 其修正原则为:工业物流用地等对地势要求较高的地块, 将坡度控制在0.2%~3.0%, 其他如公共绿地等地块则尽量采取依原地势来进行土方平衡计算。以减少土方工程量, 尽量使单个地块内土方平衡, 地形变化大的相邻地块平衡。适应土地平整和投资可操作性的要求。

经计算, 扎鲁特旗鲁北工业园区总土方量为14752036.44m3, 其中填方量为7376018.22m3, 挖方量为7365153.81m3, 挖填方差值为10864.41m3, 误差在允许值范围之内。

4 小结

扎鲁特旗鲁北工业园区现状为丘陵地带, 自然地形坡度起伏比较大, 故竖向规划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充分利用地形条件、避免高填深挖, 使工业园区平面布局与道路竖向、排水设计、各个产业功能区竖向及土方平衡相协调。才能达到竖向规划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充分发挥土地潜力, 满足工业园区各项建设用地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王曦.复杂地貌城市新区竖向规划与景观规划的结合浅析[J].经济管理.

[2]陈忠, 马俊波.浅谈山地城市控规阶段场地竖向规划——以德化县城东工业项目区为例[J].科技资讯, 2009 (16) .

[3]刘莉芬.浅析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竖向规划[J].科技信息, 2010 (19) .

[4]张瑞红.浅谈竖向设计与城市竖向规划的协调[J].河南建材, 2001 (2) .

浅析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竖向规划 第4篇

摘 要:竖向规划是城市各项用地的控制高程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控制高程需要综合考虑建构筑物、景观、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土方平衡、工程管线布置以及近远期建设的关系;只有综合考虑、统筹安排,才能达到工程合理、造价经济、景观美好的效果。竖向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鲁北工业园区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探讨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竖向规划。

关键词:竖向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鲁北工业园区

中图分类号: F540.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3-67-2

0 引言

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不可能在地势平坦的地区,为了有效利用土地、避免环境噪声影响,许多工业园区经常在山区和丘陵地带,这时建设用地的自然地形往往不能满足工业园区场地的使用要求,必须对自然地形进行竖向规划设计。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竖向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①根据工业园区地块竖向设计规范确定工业园区地块的控制标高。

②根据园区地块的排水方向确定主、次、支三级道路交叉口的标高和它们的坡度、长度等技术数据。

③土方工程经济性计算。竖向规划的关键是如何确定场地与道路的规划标高,本文以鲁北工业园区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探讨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竖向规划。

1 项目背景

扎鲁特旗地处内蒙古通辽市西北部,大兴安岭南麓,科尔沁草原西北端,属内蒙古高原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东与兴安盟的科尔沁右翼中旗接壤,西与赤峰市的阿鲁科尔沁旗毗邻,南同通辽市开鲁县、科尔沁左翼中旗交界,北与锡林郭勒盟的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及通辽市的霍林郭勒市相连。

扎鲁特旗既属东北经济区,又是中国西部大开发区域中的东部地区,同时位于环渤海经济圈,优越的地理位置为工业园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投资环境。

本项目工业园区位于鲁北镇东出口,G304国道支线贯穿南北,省际东西大通道、鲁扎公路横贯东西,有利于规划建设园区专用线与其相连,为日后重工业原料及成品的大运量输入输出创造便利条件,园区用地内无基本农田,且此处用地地势平坦、地质条件良好,是工业项目理想的布局地点。

本规划设计用地位于扎鲁特旗鲁北工业园区,北至306省级通道,南至工业七街,西至304国道,东至工业七路,总面积约为938.86公顷。

2 控制性详细规划

鲁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遵循:

①协调发展原则:注重园区与煤化工园区、鲁北镇城区在社会、产业、环境协调发展,塑造高品质园区形象。

②统筹发展原则:多种产业统筹融合发展原则,推动建立园区的技术、品牌、机制和产业优势,打造充满活力和特色的园区环境。

③生态建设原则:坚持生态和谐、绿色园区的建设原则,突出园区生态特色,培育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

④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

⑤统筹协调原则。

⑥灵活实施原则:努力寻求园区从现状到远期目标发展过程中的动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2.1 工业园区规划

根据鲁北工业园区发展基础和相关资料的深入研究,规划把鲁北工业园区B区打造成一个以农畜产品加工机械装备制造、商贸物流为主导产业的园区。

将园区建成管理运作高效、服务功能齐全、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环境优美、投资效益显著、未来扎旗促进创业就业的平台基地、鲁北镇吸纳和承载就业的平台,树立促进民生新形象;真正成为扎鲁特旗工业经济最具活力的核心区,成为产业升级、项目集聚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蒙东地区最重要的非资源产业基地,同时培育“通辽地区物流产业新兴增长极”确定在通辽物流产业布局的功能地位,起到区域“承东接西”的作用。

根据产业发展的导向及相互关系、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状况来综合考虑功能布局。本工业园区具体划分为3个产业功能区: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功能区、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功能区、综合商贸物流产业功能区。

园区规模:

①人口规模。

预测总就业人口及其家眷总数约为8.7万人(家眷为2.3万人)。

②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938.86公顷,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934.54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4.32公顷。

2.2 道路规划

园区对外交通联系主要通过国道304、省道306及铁路。规划铁路场站用地,面积14.29公顷。

2.2.1 道路网规划

园区道路依据自然地形地势,基本形成直线为主、局部曲线的方格网式布局,构筑以主干路为骨架、次干路为网络、支路为补充的快速、高效、便捷、绿色的园区综合道路网络。规划区内形成“四横两纵”的主干路系统。规划区道路红线宽度及机动车道宽度组织具体如下:

主干路: 40米=(2+5+2+11+11+2+5+2)米

次干路: 30米=(5.5+19+5.5)米

支 路: 28米=(4+20+4)米

2.2.2 道路网功能等级及布局

道路功能分为疏导过境交通、对外交通的过境路,疏导产业园区内部组团之间交通的交通性干道,为组团内提供日常交通服务的次级干路等不同类型。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

3 鲁北工业园区竖向规划设计

3.1产业园区竖向规划

扎鲁特旗鲁北工业园区现状为丘陵地带,总体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规划区内东南部有一处丘陵,西中部有一处沟壑。最高处高程为322.5米,最低处高程268.7米。

产业园区竖向设计应充分考虑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功能区、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功能区、综合商贸物流产业功能区三个产业功能区用地性质、地块衔接、雨排的坡度要求。园区内有一、二类工业用地(M),行政办公用地(A1),以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等。尽量结合自然地形设计规划标高,满足地块使用的前提下,减少土方投资;规划的工业用地,满足场地使用坡度小的要求,规划场地竖向标高设置较低, 使场地与周边规划道路竖向衔接平顺,地块坡度平缓,利于地块使用。本次工业园区地块坡度为0.5%~1%,满足工业用地坡度要求。

园区竖向规划还综合考虑了现状地形、防洪防涝,以及工程管网的布线要求。

3.2 道路竖向规划

扎鲁特旗鲁北工业园区现状为丘陵地带,总体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规划区内东南部有一处丘陵,西中部有一处沟壑。最高处高程为322.5米,最低处高程268.7米。

道路竖向设计应充分考虑与现状地势的衔接,随坡就势,充分利用现状地形优势,尽量减少土方量。规划采取分区域就近排水方式,并同时考虑道路的行车要求。道路竖向规划还综合考虑了现状地形、防洪防涝,以及工程管网的布线要求。

道路竖向规划具体确定了规划区道路的交叉点高程,以及坡长、坡度、坡向等,为下一步的道路设计、园区内部竖向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供依据。规划区道路纵坡设计坡度控制在0.2%~4.0%之间。

3.3 土方工程经济性分析

规划区范围内的土方计算是基于甲方提供1:1000地形图及本次道路竖向规划进行估算的。土方估算采用连续式平土,计算方法采用方格网法,将有关数据输入计算机,运用湘源土方计算软件进行土方工程运算。由于鲁扎公路为园区内现状公路,防护绿地规划要求基本上保持地形原貌,故这两个区域均未参与土方估算。

依据《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83-99)》中的“城市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之规定,对工业集中区局部用地的坡度进行调整,其修正原则为:工业物流用地等对地势要求较高的地块,将坡度控制在0.2%~3.0%,其他如公共绿地等地块则尽量采取依原地势来进行土方平衡计算。以减少土方工程量,尽量使单个地块内土方平衡,地形变化大的相邻地块平衡。适应土地平整和投资可操作性的要求。

经计算,扎鲁特旗鲁北工业园区总土方量为14752036.44m3,其中填方量为7376018.22m3,挖方量为7365153.81m3,挖填方差值为10864.41m3,误差在允许值范围之内。

4 小结

扎鲁特旗鲁北工业园区现状为丘陵地带,自然地形坡度起伏比较大,故竖向规划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充分利用地形条件、避免高填深挖,使工业园区平面布局与道路竖向、排水设计、各个产业功能区竖向及土方平衡相协调。才能达到竖向规划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充分发挥土地潜力,满足工业园区各项建设用地的要求。

参 考 文 献

[1] 王曦.复杂地貌城市新区竖向规划与景观规划的结合浅析[J].经济管理.

[2] 陈忠,马俊波.浅谈山地城市控规阶段场地竖向规划——以德化县城东工业项目区为例[J].科技资讯,2009(16).

[3] 刘莉芬.浅析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竖向规划[J].科技信息,2010(19).

[4] 张瑞红.浅谈竖向设计与城市竖向规划的协调[J].河南建材,2001(2).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申请报告 第5篇

申请报告

淮北市城乡规划局:

仁和小区金街坊商住项目位于相山南路西侧、西流河北,占地面积46889.9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其中商业用地为39669.43平方米,住宅用地为7230.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345.19平方米(含地下室)。现欲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望批复。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 第6篇

引言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加速期,城市建设活动日益增加,城市数量、规模不断扩大,众多城市也实现了“控规全覆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日益加强。而现在城市规划工作的大环境及政策形势也在不断地变化,这客观上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本身也要进行不断的变革,既要放开应该放的,又要管住应该管的,既要有法律的刚性、又要有适应市场的应变性、灵活性、包容性。这些变革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改革和优化。

广州市于2009年开展了“控规全覆盖”的工作,全部工作分为“已批控规上网、在编控规整合和新编控规”三部分内容。首先开展在编控规整合,主要是对各区所有在编控规进行核查、梳理和整合,从中发现和解决以往控规编制中的问题。下面以广州市在编控规整合为例来说明控规编制方法的优化和改进。

1、本次原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控制指标的确定存在多头依据,缺乏引导性

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确定的依据有: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要求,已颁布实施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控制要求,基本规划原理和经验等。由于这些依据的效用、审批时序不同,部分甚至存在矛盾,设计单位在选择依据时无所适从,影响了控制指标的科学性。

1.2 现状调研不够翔实,数据陈旧

由于部分原在编控规编制年代较为久远,部分现状调研数据已不能反映现实情况,而控规整合单位对大面积的规划整合范围内的现状情况并没有逐一摸查,造成现状核查报告中现状调研数据不能让人信服。

1.3 编制各自为政,缺乏有效衔接协调

1.3.1缺乏对城市建设总量的有效把握,难以保证宏观上的控制

城市总体规划只是确定城市总的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对城市开发建设密度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然无法有效指导分区规划的建设容量控制,导致分区规划从局部地区出发规划建设容量,难以避免宏观上的失控和无序。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加难以把握对宏观总量的控制。

图1:白云区在编控规分区示意图

1.3.2在用地功能布局方面缺乏整体研究,不能充分体现规划整合优化提升的目标

本次控规整合(例如白云区、番禺区)由于各个控规之间比较分散,难以成片,因此规划时仅从本规划区角度出发进行功能结构的安排,未能从整合规划的角度,将各在编控规置于更大范围或区域,以及各在编控规之间的相互协调等方面,提出各规划之间的问题。

1.3.3在公共服务和市政配套设施缺乏大局观,未能实现服务均等化

由于未能形成全区域的公共中心体系布局与设施配套,在安排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时,原规划仅机械地按照中小学的服务半径进行布置,而没有考虑规划区外中小学的现状实际情况,容易造成重复规划或者规划缺失。

1.4 控制要素贪多求全、程式化,缺乏针对性

规划控制体系的要素随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而逐渐庞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设施配套、建筑建造、行为活动四个方面,可细分为几十项指标。有些规划设计为了体现规划成果的“分量”,几乎罗列所有的指标,完成的规划成果本子虽然很厚,但真正能指导日常规划管理的确寥寥无几。

1.4.1标准、规范较为陈旧,实效性不强

现行的大部分标准、规范在制定时由于年代比较久远,为了考虑适用的广泛性,一般控制要求较为笼统和陈旧,很难跟上时代的发展。如原花都区加油站规划成果采用国家标准出台较早,而目前城镇机动化水平日益提高,原有规划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此次控规整合应在原加油站规划成果的基础上,额外多控制一些加油、加气站用地,以应对远期可能出现的建设需要。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如果标准、规范不进行及时的修正和更新,必定会削弱控制的指导意义。

1.4.2控制指标核算标准未能体现地区差异性,针对性不强

由于本次控规整合的范围都位于城市中心区以外,因此城市人口、城中村、部分近郊村(需要进行改造的村)按照城市标准进行核算,即每户3.2人的标准,远郊村、部分近郊村(不需要进行改造的村)按照每户3.5人进行人口核算。而白云区乡村地区与花都、番禺区的情况有所不同,实际户均人口已经达到4.0人,但如果均采用户均3.5人计算则不能反映实际情况,不利于对规划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有效的配置。

1.5 缺乏相关利益者和公众的参与

由于规划涉及大量相关利益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征求相关利益者的意见就显的尤其重要。但由于原规划在编制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得非常周全(例如征求镇政府、街道、村委会的意见),导致在后期审查过程中需要重新征求和反映相关利益者的诉求并在规划中综合考虑地加以落实,以致规划审批后又重新走程序调整控规,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原因分析

2.1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立项的计划性不强,未能有效统筹

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立项源头不统一,有市政府、规划局根据城市整体发展需要立项的,有区政府根据区经济发展需要立项的,也有开发单位根据项目需要申请立项的,缺乏计划性。

由于市、区政府及规划局的出发点各异,通常是根据自身发展或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而进行控规立项。另外,也有开发单位根据项目需要申请编制、修改控规的,这就造成局部地区可能出现反复、重复编制控规的情况,甚至部分控规完全包含在其它项目范围之内。一方面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另一方面又给规划管理造成多头依据。

2.2 对现状调研方面的要求不深,未能很好地为控规编制起到技术支撑的作用

在以往的控规编制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规划设计单位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对规划区内现状的情况仔细核查,某些最新已批行政许可没有落实,行政审批部门对现状成果也不够重视和审查不够仔细,造成编制出来的规划缺乏可靠的理论依据和充足的理由去论证其合理性及可实施性。

2.3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的系统性不足,与相关规划(特别是原总规相比)存在较大矛盾,总规的发展意图未能较好落实

控规编制目前存在就地块论地块的缺陷,未能很好的落实战略规划与总体规划布局思路,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缺乏必要的联系,难以分步骤、有计划的实施且不成体系。

目前,控规整合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部分含有原总规中的耕地、林地现象,大量的绿化廊道、农用地及重点控制区被已批及在编控规侵蚀,对广州市整体的生态环境带来影响。

2.4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不够,修改与调整随意性较大

2.4.1重视工程技术因素,忽视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控规历来重视工程技术方面的研究,涵盖经济学、地理学、社会学、生态学等学科,但在我国规划编制工作中对城市开发建设的经济效益分析还是不够重视,没能较好的将城市土地开发建设的经济规律与规划有效结合。对规划编制过程中定位、土地使用性质、人口规模、开发强度指标等缺乏科学依据。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土地由于空间分布的不均衡,存在级差地租,城市各地段的征地成本、动迁成本、基础设施成本等差异较大,导致城市各地段的收益差异较大;而且城市土地的经济效益是处在不断变化中的。规划如果不能很好的把握这种经济规律,仅从工程技术方面考虑而制定的控制指标必将有所偏颇,缺乏一定的科学性,无法有效指导城市政府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调控机制。

2.4.2控规面对经济发展时存在被动调整和修改

由于各地所面临的发展条件、机遇不同,原有审批通过的控规在面临新的发展形式下就显得非常被动,因此各区主动申请对控规的调整。另外,就是部分正在编制的控规,在面对新形式时也经常显得力不从心,甚至重新划定范围后,重新开展编制新一轮的控规。

2.5 公众参与方式简单,易流于形式

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干预思想突出、法制建设落后和市民社会还没有形成,而产生这些现象的根源是近代以来我国自上而下的现代化过程。公众参与是市民主动参与城市发展决策的表现,是民主化法制化社会的反映,而不是自上而下赋予的一种权利。目前,对促进公众参与的研究,在宣传教育、机构设置、制度保障等方面的认识,还是种自上而下的表现,这显然不利于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目标的真正实现。

3、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的思路

3.1 明确控规编制的主体,计划周密地安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

根据目前控规的编制主体情况,广州市的控规编制主体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广州市政府(委托市规划局负责),规划经费由市城建维护费支付;二是区政府(委托区规划分局负责),规划经费由区财政支付;三是镇政府,规划经费由镇财政支付。

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对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进行前期研究与可实施性研究,明确实施主体,确定具体的控规编制区域。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书中落实总体规划对本区的定位,落实发展单元的控制要求,延续总体规划的要求。保障总体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分解、落实,实现广州市不同规划层次的一盘棋。

3.2 强化现状调研,制定技术标准

首先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的准确性,加强现状调研的力度,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现状调研的技术标准,要求编制单位首先完成现状调研的分析报告并通过评审,在此基础上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其次落实上层次法定规划的要求,合理分解总体规划的土地使用功能、人口容量、用地规模、开发强度、配套设施。

3.3 综合多种方法确定控制指标,力求科学

指标的确定必须有科学的根据,特别是容积率这种敏感的问题,可综合运用形体布局模拟法、经验归纳统计法、调查分析对比法这三种现有的控制指标确定方法,相互校验,以避免单一的方法有失偏颇。同时运用微观经济学原理,加强经济效益分析,协调业主利益最大化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关系,确保土地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和公共设施得以有效利用。

加强经济分析,进行合理的经济、开发测算。经济分析是研究土地开发建设潜力,形体布局模拟是将规划空间具象化,分析对比统计是总结借鉴他人经验,规划只有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并结合实际,才能确定出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控制指标。

3.4 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控制要素,区分出强制性和指导性

对城市不同地段、不同功能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的力度应有所区别,控制要素也应有所侧重。如城市建成区应以“刚性”控制为主,而城市新发展区则应留有较大的弹性;对城市中心区,为了创造舒适宜人的环境,应严格控制建设量,重点是对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的控制;对工业生产区,为了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应重点控制工业用地建筑密度的下限,同时对绿地率采用上限控制,避免出现“花园式工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可分为强制性和指导性两类,就某一个规划控制指标而言,在不同的规划中可能会体现出不同的属性,因此必须加以区分。例如,容积率一般为强制性指标,但对工业用地不宜作硬性规定,尤其是新建工业区,要考虑到生产运作上有无特殊要求,在生产门类不甚明确的情况下,工业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只需确定其上限。

面对我国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的预见性往往不能适应发展的全部变化,为了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操作性,必须采取弹性控制,以强化规划设计与建设开发的衔接。弹性控制可表现在用地性质的兼容、地块的划分、指标的上下限控制等多个方面。

3.5 积极运用城市设计理念,提高规划的直观性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运用城市设计理念,增加一些对开发活动的原则性引导和人性化考虑,如建筑体量、形式、色彩、空间组合等,有利于创造宜人的城市空间,进一步修正控制指标,协调整个规划范围的景观控制。但在城市设计引导规定中应避免只定大原则,过于笼统,必须把控制原则真正落实到各个地块的具体要求中,才能发挥作用。

3.6 强化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制定信息公开机制

多种角度、多种方式加大对控规的宣传力度,组织技术人员、政府官员主动向公众讲解他们熟知的、而对公众却是深奥费解的专业知识。公众参与结合具体项目,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充分征求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举行公示、听证会等,让公众参与控规的实施管理。

建议对于控规编制与审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采取三段式的形式:第一阶段是控规草案编制之前的参与,这就使得公众能对地方的发展目标及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为规划草案的制定提供参考;第二是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参与,任何人均可对规划草案提出异议,规委会必须对此作出反应,对于切实可行的建议必须予以考虑;第三是草案编制完成后的公众展示,在这段时间内,如果仍然有人对草案提出异议,属于需要重大调整的,则可返回到前面的步骤循环编制。

规划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规划相关资料的公开。主要包括规划的背景资料、规划依据、规划的主题等;二是议事过程的公开。例如规委会在举行会议之前,应当发出通告,公开议程,宣布会议的时间、地点、讨论事项等内容,公众有权出席旁听会议、观察会议的进程,并有权取得会议的信息、文件和记录。三是规划成果与决策的公开,这样公众就可以了解到该决策是否会对自己合法的利益造成影响。

4、结语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与战略规划的工具,是落实城市近期发展重点的手段,是保护城市生态系统、维护城市运营、保障民生的依据,是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与工具。控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今后还需要继续进行优化编制方法的深入探讨,结合实际管理工作来及时深入研究和总结完善。

参考文献(References): 姚燕华,王朝晖,孙翔等.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践与思考[J]规划+实践,2006(7)蔡瀛,姚燕华,王朝晖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探索与创新——《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解析[J]城市规划,2007(3)孙翔,王朝晖,姚燕华等.广州市建委科技委研究课题--广州市规划管理图则规划实施研究,2007(7)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2009年度)工作总结,2010(1)

控制性详细规划学习报告 第7篇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与管理实施的中间环节,在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它的提出是为了弥补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总体规划过于概括、过于灵活,而修建性详细规划过于细致、过于刚性的缺点。然而从其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来看,虽然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仍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作为规划管理最重要的平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无奈是被称为“控制不住的规划”,这是因为它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影响其作用的发挥。正是基于此,论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理论和实践进行分类评价分析,期望能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工作有所裨益。论文主要采用系统分析、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实证研究等方法,从大量个别的理论研究和实例出发,概括出以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普遍性问题。论文研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基础研究部分在回顾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上,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以及理论上应该发挥的作用,并从技术层面、编制层面和法制层面分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还研究了国外以及港台地区相关规划类型的经验与教训,希望能为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意义。实证研究部分首先从覆盖率、实效性、经济分析、公众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等几个方面详细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理论进行分类研究;然后从城市旧区改造、城市新区开发、一般城区建设、城市中心区、法定图则等几方面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践情况进行详细分类考察。通过对前文的分析总结,论文在结论部分,提出了对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初步建议,即: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进行有效的城市设计、加入规划期限、采用多种类型不同深度的规划控制引导和关心公共利益等。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是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因此,建立定性、定量的指标体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键。目前进行的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与实践,都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的确立放在重要的地位。

1、控制指标的内容构成(1)地块划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应从城市的一个完整地域结构出发,其第一步是根据建设用地的区位、土地使用性质、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的要求,综合空间环境结构设想及开发的可行性,划分基本地块,编排地块号码。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地块的用地面积和各项控制指标。

一般规定最小地块面积和宽度、深度,防止过小尺度的开发活动。地块边界线要具备可识别性。地块大小与用地特点有关,用地集中、性质单一的,地块可大一点,用地零碎分散,地块要小一点。地块的大小还与开发建设的方式有关,统一开发,地块划分可大一点,多渠道开发的用地,地块划分小一点。一般而言划分地块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旧城区和沿街地段分块宜小,新建居住区分块宜大;

②至少与一条道路相邻;

③用地性质尽量单纯;

④同类用地控制要求大致相同;

⑤保护地段单独划出。

(2)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范围

确定城市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标准》

(GBJ137-90)将土地划分至小类。具体的类别划分与所在城市的规模、城市特征、所处区位等有关。一般的规律是大城市分类多、小城市分类少;老城区分类多、新开发区分类少;中心区分类多、边缘区分类少等等。由于国标制定较早,有些分类已不适应使用要求,可结合实际要求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分类,对它进行补充和发展。

土地的分类还应考虑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即以某一类土地使用性质为主,兼容其它性质,如在居住用地(R)中,可兼容小型的办公用地(C)。近年来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土地使用功能概念,以混合土地使用最为常见,它以某一类土地使用性质为主,与其它性质的土地相混合,如商住用地(C2/R)等。

确定适量的土地使用兼容范围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规定过死或弹性过大,均可能导致城市规划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可变性和多样性。合理的兼容规定既体现规划的弹性,为建设发展和管理实施留有余地,同时又保证城市的有机、有序地发展。

(3)土地使用强度

①容积率:也称建筑面积密度或楼板面积率(FloorAreaRatio,缩写FAR),即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容积率反映了整个建筑物的体量,构成了土地使用强度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对容积率的控制为土地管理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②建筑密度:即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用百分率表示。建筑密度的大小与环境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

③人口密度:即规划地块内部每公顷用地的居住人口数。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对规划地区的人口的上、下限均作控制。

④建筑控制高度:即由室外明沟面或散水坡面量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垂直距离。一般有两种控制方式,一是绝对高度控制,如规定在一定的区域内新建筑物不准超过某一标志性建筑物;二是相对高度控制,如纽约的“日照后退曲线法”和“遮天率曲面法”,以及香港、台湾通过建筑高度与街道宽度的关系来控制。

⑤建筑后退:包括后退红线和后退建筑基地界限。建筑后退红线即建筑最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应根据建筑使用性质和所面临的道路等级而定。当建设用地划分较小,其间又没有道路分隔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后退建设用地边界的要求,一般至少应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

(4)道路及其设施

此项控制内容一般包括支路及以上道路的红线位置、断面、坡度、重要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的确定;对社会停车场(库)、配建停车场(库)进行定位、定量和定界的控制;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的控制。

(5)城市环境景观

这方面控制较多地运用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绿地率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规划地块面积的比率。此项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集中绿地面积,推动多种形式的绿化。

此外,还可以对其它设施提出控制要求。其它设施包括:居住区服务设施(中小学、托幼、居住区级公建),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电力设施(配电站,配电所),电信设施(电话局、邮政局),燃气设施(煤气调压站)等。对一些特殊的地区,还可增加一些控制指标。

如工业区的烟雾、噪声、粉尘、异味等控制要求。

2、控制指标的确定

(1)确定的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的确定必须依据规划用地的区位及环境条件,注重提高土地使用的效率,综合平衡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符合国家、盛市各级规划与建设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控制要求。

②综合考虑城市整体或地区全局的情况,力求总体平衡。

③力求优化城市用地结构

④控制要求要体现不同对象的特点。

⑤充分考虑土地价值及开发的经济效益。

(2)控制指标的确定

确定控制指标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①环境容量推算法:根据现状居住条件、道路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预测规划期末的容量,据此确定各项指标。该方法比较严谨,但涉及面广、参数众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也相当复杂。

②人口推算法:根据城市总体或分区规划提出的人口和用地的要求,以规划期限内的人均居住用地与建筑面积来计算。

③典型实验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甚至是全部规划地区,进行实验性的形态空间规划,由此反算出各项指标。这种方法简单易行,是目前采用较多的方法。

④经验推算法:根据以往旧城和新区开发的经验,归纳出所需指标的数值。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以下特征:

一、控制引导性和灵活操作性

1.控制引导性

对城市建设项目具体的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控制:土地使用性质细分及其兼容范围控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主要公共设施与配套设施控制;道路及其设施与内外交通关系控制;城市特色与环境景观控制;工程管线控制。

2.灵活操作性

⑴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简化规划管理

⑵控制指标留有“弹性”,某些指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二、法律效应

1.城市总体规划法律效应的延伸和体现

2.总体规划宏观法律效应向微观法律效应的拓展

三、图则标定

1.控规法律效应图解化的表现

2.用一系列控制线和控制点对用地和设

施进行定位控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 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 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⑵ 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⑶ 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位置、体型、色彩等要求;

⑷ 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

⑸ 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⑹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应当包括:

⑴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⑵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 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⑵ 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⑶ 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⑷ 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⑸ 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⑹ 竖向规划设计;

⑺ 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应当包括:

⑴ 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浅见 第8篇

渔港的控规比起普通的控规有相同的地方, 也有不同的地方。相同的是一样的报批程序、一样的深度等。不同的是渔港的控规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 其中主要区别如下:

1 产业辐射

渔港的产生跟渔业、生产、运输、市场等方方面面都有密切的联系, 因为有这些需求, 才有规划渔港的必要。所以一个渔港的控规跟周边地块的相互关系和对相关产业的联系是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从功能和产业方面来说, 渔港的控规需要有一定的配套用地, 包括生产配套、销售配套、运输配套、居住配套等;从交通运输的方面来说, 渔港的控规需要与交通要道密切联系。以上考虑自然会催生类似渔港经济区、渔港配套区、渔港物流园、渔港产业园等规划项目。

2 用地布局

渔港控规的用地可以分为生产性和配套性两大类, 如果包含旅游、游憩功能的话则增加一个生活性分类。其中生产性用地包括:码头、装卸区、冷藏区、加工区等;配套性用地包括:交易区、物资区、修造船区、油库区、仓储区等;生活性用地包括:渔人码头、商业饮食区、旅游观光区、居住及其配套区等。

生产性用地一般会产生噪声、空气等污染;配套性用地要能便捷地为生产性用地服务;生活性用地对环境要求较高, 应与生产性用地有一定的隔离距离。所以不同的用地之间既要互不影响, 又要紧密联系。最常用又最有效的方法是加强道路联系, 同时利用绿地、停车场、道路等用地作为隔离。

3 等级划分

渔港的等级按服务范围与功能、渔船数量、吞吐能力、发展前景等方面划分为国家中心渔港、国家一级渔港、二级渔港、三级渔港, 达不到以上级别的统称为群众性渔港。

4 专业属性

渔港的生产流程比较专业, 一般的规划工作者很难掌握, 同时由于产业的变化和技术的更新 (如冷链技术) , 对用地、交通等要求有别于普通的控规要求。因此渔港的生产用地的规划要求规划工作者必须了解相关的专业技术, 但受限于项目时间要求, 一般规划工作者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相关的专业技术。

5 发展趋势

由于集聚效应、节约用地、产业多元发展趋势和相关产业互相促进等因素, 渔港的未来发展趋势应该是多元、综合的发展。现在很多渔港的开发不再是单纯考虑渔港的生产效益, 更多的是注重相关产业带来的收益。所以现在很多渔港都会区分生产岸线和生活岸线, 同时加大渔港经济腹地的深度, 实现多元发展。

6 开发主体和引进企业

有的渔港控规开发主体是政府, 则控规可以按政府意愿进行规划, 多为生产性为主;有的渔港控规开发主体是企业, 则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因素, 多为配套性或生活性为主。

渔港内部引进的企业可以是一个, 也可以有多个。渔港的规划有可能是因为已有企业有意愿进驻而编制, 也有可能是为了招商而编制。不同的目的对渔港的规划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这一点也是我个人对渔港规划最大的感悟。下面就针对这一点展开叙述:

一般跟我差不多的经验尚浅的同行在接手渔港的控规项目时, 都会先考虑渔港包括哪些功能区, 各自属于什么用地分类, 然后就开始着手设计方案。这其实是做一般控规项目常用的手法和思路, 但是对于渔港的控规, 这样的手法和思路就不适用了。我做的第一个渔港的控规就是采用这样的手法和思路, 结果是方案经过了多轮的修改完善, 本以为已经趋近完美了, 到最后发现引进企业的不确定因素, 使得本来分区明确、交通合理方案, 成了阻碍项目进展的因素。

该项目的目的是通过编制渔港的规划来招商。这种类型的控规更倾向于前期研究, 而不是对用地的严格划分。所以在编制规划时应该更多地考虑弹性设计, 为项目的招商提供弹性范围和选择余地。

该项目前期方案用地划分明确、细化, 包括用地性质、用地功能、用地规模等, 如工业用地 (对应加工区) 4.8公顷、农贸市场用地 (对应交易区) 3.1公顷、物流仓储用地 (对应仓储区) 2.8公顷等。用地划分没有弹性就导致招商对象受限制, 同时也增加渔港内道路的面积和密度。最终该方案被否决。

经过前期的摸索、研究和失败经验, 发现需要转变思路, 运用弹性设计来规划用地布局。如把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合并, 作为综合用地或兼容用地, 并预留弹性道路等, 增加方案灵活性。通过此种手法和思路, 发现能很好地促进项目的进展, 也达到开发主体的目的。同时, 由于用地具有弹性空间, 规划工作者不需要具备渔港的专业技术知识, 只需要区分码头和生产性用地即可, 专业性的技术问题可以留待引进企业后针对相应企业的相关技术要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解决。这样对于规划工作者来说相对轻松, 可以更好的发挥技术专长, 同时也缩短项目编制时间。

第二个渔港的控规就是按照这种手法和思路来设计, 项目流程、进度等相比第一个渔港的控规简单、快速、高效。此种手法和思路不仅仅适用于渔港的控规, 其他专业性的控规也适用。

所以, 作为规划工作者, 不应局限于单一的手法和思路, 针对不同的项目采用不同的手法和思路, 以利于项目的推进, 增强项目的可操作性, 最终引导项目能实际落地, 这样编制控规才有意义。

摘要:文章主要对渔港的控规进行了研究, 分析出渔港控规与普通控规的异同点, 进而总结出针对不同的项目应采用不同的手法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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