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指导意见

2024-06-29

效能监察指导意见(精选8篇)

效能监察指导意见 第1篇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2011年效能监察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子分公司、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六次全会、集团公司第1次党代会和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效能监察工作,现将《集团公司2011年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集团公司2011年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集团公司2011年效能监察工作

指 导 意 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集团公司第一次党代会和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效能监察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集团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现就2011年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XX效能监察“三个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的主要任务,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提高工作效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政统一领导、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和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坚持效能监察与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治本抓源相结合;坚持建章立制与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坚持过程监督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坚持效率、效益和效果并重的原则。

二、认真抓好2011年效能监察立项工作

(一)围绕安全生产加大效能监察。按照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件、安全联点包片责任制、安全红线、安全问责“双三十条”、《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日志”、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示范矿井建设等要求,加大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矿井瓦斯治理、防治水、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效能监察,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矿井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围绕重点工程加大效能监察。要以双千亿、双百亿、双五十亿等一批大项目、优势项目为重点,按照集团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等要求,加大对项目各项手续,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和招标公司的资质、准入,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安全、质量、进度、预结算等的效能监察,切实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随意变更计划、设计、不规范招投标、施工质量低劣、拖延工期等问题,推进重点工程项目规范高效建设。

(三)围绕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加大效能监察。加大对全面预算和整合矿井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处置的效能监察,加强内部经营调控。加大对外股权及项目投资的效能监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大对煤质系统专业化建设的效能监察,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大集中销售力度。加大对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效能监察,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围绕生产优化和技术进步加大效能监察。加大对矿井水平接替、矿井生产系统优化、科学优化生产布局,储装运系统改造和配煤系统建设效能监察,推动矿井安全高效发展,确保产销正常有序衔接。加大对科技攻关和数字化矿井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的效能监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高效。

(五)围绕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加大效能监察。加大对债转股和股权重组工作、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的效能监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对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的效能监察,确保工程按期完工,杜绝分房过程中暗箱操作行为。要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时选题立项,开展专项监察,切实解决影响职工群众人心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及合法权益。

(六)加强对“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效能监察。重点监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否系统完整、便于操作,决策主体职责权限划分是否明确清晰、便于执行,决策程序及决策方式是否规范具体、便于实施,决策制度有无重大遗漏等。重点监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是否进行充分酝酿论证,决策时是否充分发扬民主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决策过程有无记录,记录是否完整,“三重一大”集体 4 决策制度是否一贯坚持并规范操作等。重点监察有无相关的监督规定,监督主体及监督职责、程序是否明确,监督渠道是否畅通,监督过程能否有效制约管用,决策后评价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及纠错机制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七)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效能监察。加大执行政治纪律的效能监察,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做到上下一致,政令畅通。加大严格执行群众路线、“两个务必”,认真治理吃拿卡要、挥霍浪费、大操大办等问题,切实纠正作风飘浮、不讲原则、不负责任、不作为的行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选树典型。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要认真部署,精心实施,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做到年初有计划部署,年中有监督检查,年终有总结考评。集团公司在抓好本部立项的同时,督导各子分公司完成立项;各子分公司在抓好本部立项的同时,督导各矿厂完成立项。要根据各子分公司和各行业的不同特点,有重点选树典型,积极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共同提高。

(二)制定方案,加强考核。各子分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把效能监察摆上企业管理重要议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 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对项目实施的考核,加大奖励和处罚的力度,推动效能监察项目深入开展。

(三)精心立项,有效实施。各单位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要将上级要求与单位实际结合起来,紧紧抓住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的重点、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容易出现漏洞的关键部位和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选题立项。加强过程监督,把存在的问题查清,提好监察建议。要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坚决纠正存在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创新管理模式,严格责任追究,提升效能监察工作的实际效果。

效能监察指导意见 第2篇

国资纪发〔2013〕5号

各中央企业纪委(纪检组)、监察局(部、室):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企业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改革发展实际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认真做好选题立项工作

(一)围绕国资委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提出的突出深化改革、突出结构调整、突出创新驱动、突出管理提升等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夯实科学发展基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生产经营稳定增长。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工作虚浮不实、铺张浪费等问题,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等行为。

(二)围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开展效能监察。针对决策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企业科学民主决策。针对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应收账款、存货管理、废旧物资管理等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针对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价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强化过程监督,加强管控机制建设,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针对企业基础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建立系统科学实用的标准和制度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推行精益管理。

(三)围绕企业重组改制、产权转让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关注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流转、资本运营等环节,确保企业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决策企业重组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规范市场化运作方式,有序流转国有产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维护资本运营效益和安全,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四)围绕加强国(境)外重大项目管理探索开展效能监察。针对严格履行国(境)外重大项目决策程序探索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提高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针对国(境)外重大项目风险管理探索开展效能监察,重点检查风险管控制度是否建立和有效执行,法律、合同管理、劳务管理、资金管理、设备物资管理等方面风险是否可控,促进企业健全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效能监察是企业行之有效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推进企业强基固本、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管理和服从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各中央企业要切实增强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在企业党政领导下,由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和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抓好效能监察工作的流程管控。在开展效能监察过程中,要按照《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国资发纪检〔2006〕139号)和《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操作指南(试行)》(国资纪发〔2009〕12号)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规范操作。要注重实施效果,在查问题找原因、后续整改落实及巩固效能监察成果上下功夫,严把责任追究关。开展效能监察后评估,抓好成果的深化和拓展,认真组织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的激励保障机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梳理项目资料,注重材料内容的相关性、资料的完整性以及归档的规范性。

(三)切实提升效能监察工作水平。以国资委2012年发布的68个示范项目为标杆,开展对标学习和研讨交流,不断改进和规范效能监察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将继续对中央企业集团层面立项的效能监察项目统一进行备案管理并从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跟踪督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中央企业也要逐级对效能监察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检查指导。要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完善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或细则,规范操作流程和作业文书,总结提炼单项效能监察操作规程,不断完善效能监察制度体系。要强化技术支撑,把效能监察的业务流程等内容纳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网络平台,加强过程管控和信息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积极培育效能监察专业队伍。配齐配强效能监察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对专兼职效能监察人员进行效能监察、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审计、法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效能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持续推动效能监察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方向迈进。

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请于3月20日前将本集团公司本部效能监察的立项情况报送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联系人:徐丽颖,联系电话:(010)64471471,传真:(010)64471451,邮箱:zhifa-jw@sasac.gov.cn。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

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

效能监察指导意见 第3篇

1 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要把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作为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的重要批示,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观念,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推动我国各类经济组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开展“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为推进载体,以实现“重视、学懂、会用、有效”的目标为主攻方向,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实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目的,以提高工具方法的应用率、普及率、成果率为重点,发挥质协组织优势,充分利用好各项品牌活动和专项服务平台,大造声势、加大投入,普及知识、传授方法、注重效果、扎实推进,协力打造全国质协系统的专业优势和服务品牌,为促进我国各类经济组织绩效的提升做出新贡献。

2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促进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氛围形成。企业主要负责人更加重视质量和质量工作,自觉确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思想,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组织发展战略,以质量求效益、求发展;员工更加熟练掌握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能力;企业更加自觉运用先进质量理念、质量方法改进管理,提高质量方法应用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全国质协系统2011年推广先进质量方法工作的指导性目标为:组织全国性大型先进质量方法宣讲、交流活动10场以上,参与人数争取达到10 000人次;全国注册质量管理小组150万个,各项质量改进活动累计创造经济效益400亿元;培训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讲师1 000人(含中小企业300人);全国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参加人数20万人次(其中参加全国统考人数10万人以上);参加现场管理改进项目活动的企业达到200家,其中建筑业、服务业参加企业数量明显增长;开展质量专家进企业活动,动员30位专家义务为企业提供咨询、授课、指导等质量专业服务;组织六西格玛黑带、绿带、可靠性工程师、质量经理等培训考试3 000人次以上。力争在促进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群众性、基础性质量管理活动;深入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加强现场管理改进,减少浪费,提高效率;建立和实施覆盖企业产品研发、设计、采购、制造和营销过程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改进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完善质量价值链管理;树立质量诚信意识,创建品质名牌;推进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系统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现企业整体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3 活动内容

3.1 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营造开展活动的氛围

全国质协系统各单位要主动向各地工业、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和指导。要主动联系各行业协会,取得行业组织的共同参与和配合。要面向全社会,特别是会员企业有针对性地策划“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主题活动,要利用当地新闻媒体资源,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推广“深化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力度,大张旗鼓地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和深化先进质量方法推广的环境和氛围。

2011年将继续组织编写、翻译出版先进质量方法系列丛书。包括: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简明质量工具方法、质量管理最佳实践案例、可靠性管理、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诊断师等教材和图书。全国质协要结合各行业特点及企业质量品牌工程建设、精准化管理模式推进等,大力开展先进质量方法的普及宣讲和推广活动,帮助企业员工了解和掌握先进质量方法和工具,使企业员工能够结合生产流程和经营管理实际,学会选择适宜应用的质量方法,力争达到全体员工掌握6至7种基本质量方法和工具,能够在现场解决80%的质量改进问题,做到“树立质量意识、学会使用方法、持续有效改进”。

3.2 以全国性质量品牌活动为载体,积极推动先进质量方法的应用工作

(1)全国质协系统要结合2011年全面质量管理普及教育、全国质量奖、全国用户满意推进工程、全国质量管理小组、全国现场管理星级评价、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全国质量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质量诚信与品牌建设等推进活动和全国质量月宣传活动,大力倡导企业在各层次、各方面工作中学习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以“活动”形式搭建推广交流平台,以“活动”内容带动方法的普及和应用。

(2)2011年中国质协组织的各项重大会议将贯穿深入推广先进质量方法的理念,交流推广先进质量方法的成果。全国追求卓越大会的主题是:“践行科学方法,成就卓越之路”,重点交流、分享卓越企业的最佳实践,传播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加大在商贸、物流、金融、保险以及非营利组织、医疗等领域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的力度,2010年度全国质量技术奖励大会暨第八届全国六西格玛大会的主题是:“质量技术——应用、创新与发展”。关注质量学术、技术发展新进展,重点交流、分享先进质量技术创新成果、六西格玛管理实践以及精益管理、质量功能展开、可靠性等多种质量工具方法的应用成果,首次开设服务质量论坛。全国第三十三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的主题是:“质量管理小组——掌握方法·拓展领域·增强活力”,关注小组活动的有效性,应用方法的科学性,解决问题的实效性。重点交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常用质量方法、工具的应用效果。规范“质量信得过班组”推选,举行2011年度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授旗仪式并开展专场交流;全国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推进大会的主题是:“促进以用户为导向的理念在企业落地,提升实物产品和服务产品质量的适应性”,重点交流用户调查测评方法的正确使用,以及企业真正根据用户需求改进产品设计、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开拓市场,提高效益的具体实践和成效。全国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经验交流及现场观摩大会的主题是:“运用先进质量方法,改善现场管理活动”,分享现场管理经验,推动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思想、方法和手段改进作业现场管理,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文明的生产作业,保证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绩效。第三届全国质量文化建设论坛的主题是“质量文化——为企业有效实施质量方法创造环境”,分享质量文化建设的研究成果,推广企业在质量文化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最佳实践。

(3)以多种形式表彰和奖励应用先进质量技术方法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和项目。要结合各项品牌活动,发现应用质量方法的先进典型,对于正确应用且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和项目,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认真总结和提炼应用成果。

3.3 加强先进质量方法培训、宣讲、交流工作,为实际应用打牢基础

(1)全国质协系统要继续大力做好面向企业全体员工的全面质量管理普及教育,制订明确的目标,力争普及教育覆盖率比往年有更大突破。积极参与工信部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将质量管理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培养中小企业急需的质量管理骨干队伍。加大力度开发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培训教材和培训课程,定期举办公开培训,帮助广大企业学习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模式、现场管理改进等质量工具方法。

(2)重视开发企业的“内训”需求,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定制实用教材和培训课程,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辅导和跟踪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各地方、行业质协与企业紧密联系的优势,帮助企业策划年度或中长期培训方案,为企业量身定制质量管理技术、质量工具及应用方法的培训,为企业创造价值。

(3)重视质量专业人员的培养、选拔,建设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评价制度,为企业深入、持久、有效地应用先进质量技术培养骨干力量。中国质协要继续做好质量经理、六西格玛黑带和绿带、可靠性工程师、质量管理小组诊断师等资格考试注册工作,注重做好各类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2011年六西格玛绿带考试注册采取中国质协与地方、行业及大企业合作的方式,以利于最大程度推广普及。

(4)开展质量专家为企业义务服务活动,积极参与重点行业“质量兴业”活动。在行业协会的配合下、组织质量专家积极参与重点行业“质量兴业”活动的策划和落实。全国质量月期间组织质量专家,面向企业,特别是面向偏远、欠发达地区企业,巡回开展咨询、诊断和培训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突出的质量问题,传授质量方法、工具的使用技巧。

要发挥质协在质量管理、卓越绩效模式、质量技术、现场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诊断、咨询服务。提供质量和绩效提升的全套解决方案。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国内外先进质量方法交流和学习研讨活动。组织邀请国外质量专家和企业管理者来华,为企业提供先进质量方法应用的指导和咨询;帮助国内企业了解国内外优秀企业的最佳实践,以满足我国企业学习先进的质量理念、方法和技术的需求,促进企业不断开阔眼界,提高学习、应用先进质量方法的积极性和实践水平。

全国质协系统在推广先进质量技术方法的过程中,应注重产学研结合,选择适宜的行业、企业进行推广先进质量方法的示范,继续在具备条件的企业设立质量管理创新基地,探索先进质量方法在我国企业有效应用的路径,总结和提炼我国企业应用先进质量方法的典型案例,搭建质量管理信息平台,为普及推广奠定坚实的基础。要积极培育和发现先进典型,通过标杆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分享最佳实践,引导企业把质量技术方法作为管理沟通和决策的重要工具,促进企业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4 工作要求

(1)认真策划,组织落实。中国质协“先进质量方法推广年”活动办公室继续负责推广年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落实,希望各地方、行业质协也要继续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组织落实,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广泛动员会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提升质协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品牌形象,力争活动取得实效。各地方和行业质协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实施计划,包括提出具体的量化目标。于3月底前报中国质协。

(2)各地方质协和行业质协要积极与各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沟通工作。要坚持“服务立会”的原则,在总结2010年和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和企业的实际需求,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及时对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过程及效果进行督促、评价、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以推广。中国质协设立信息交流平台,加强活动信息的交流。《中国质量网》将开辟“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专题网页,及时转发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信息,发布全国质协系统深化推广先进质量方法的进展和成果,解答企业推进先进方法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全国质协系统各单位要做好动态信息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效能监察指导意见 第4篇

一、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

全国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是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

(二)补贴标准

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国家承担。其中,东部地区由地方财政负担;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负担60%,地方财政负担4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的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有条件的地方,地方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辽宁9个省、直辖市。

中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

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补贴发放方式

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地方,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

二、实施程序

(一)根据农业部审核数据,中央财政先行拨付资金

今年中央财政根据农业部审核的2010年底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再由农业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2011年存栏数量统计核查的结果进行审核后,报中央财政予以结算。

(二)统计核查能繁母猪数量,兑付补贴资金

省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牵头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2011年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的统计与核查工作,此次统计结果将作为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发放的基本依据。

1.县级摸底,挂标建档。由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对此次统计时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的实际存栏数量进行逐场逐户核查,填写县级能繁母猪统计表。县级统计核实能繁母猪数量必须做到“四见”:一见猪。由村级防疫员和乡村干部逐场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能繁母猪,不得纳入补贴范围。二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猪数要经母猪养殖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三见标。对母猪佩带耳标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四见榜。统计结束后,尽快在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统计人员和养殖场(户)要对统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确保统计真实可靠。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汇总审核无误后,会同县级财政部门上报省级畜牧兽医部门和财政部门。

2.省级汇总,审核把关。各省级畜牧兽医部门在各县登记汇总的基础上,填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统计表,并对全省汇总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对数据明显不合理的县要进行复查核实,修正错误。省级畜牧兽医部门审查核实后,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将统计表联合上报农业部和财政部。

3.向養殖场(户)兑付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各地要根据此次统计核查结果,及时向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兑付能繁母猪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并实行村级公示,由乡(镇)政府组织畜牧兽医站等部门将养殖户姓名或养殖场名称、能繁母猪存栏数量、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情况在补贴场(户)所在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结算能繁母猪补贴资金

1.农业部审核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向中央财政提出资金结算建议。农业部结合此前年度行业统计数据和相关部门统计结果,对全国上报的2011年能繁母猪存栏数量进行审查核实,对数据明显不合理的省份进行抽查。在汇总上报的全国能繁母猪存栏总量水平基本合理的情况下,将2011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数据汇总报财政部,并根据核实的中西部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向财政部提出资金结算建议。

2.结算能繁母猪补贴资金。财政部根据农业部审核2011年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后提出的资金结算建议,与中西部省级财政部门结算能繁母猪补贴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能繁母猪补贴工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的实施成效。

(二)要组织好能繁母猪数量核查工作,落实核查责任

省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牵头,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好此次能繁母猪数据统计与核查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核查责任,充分调动基层各方面的力量,在确定的时间内集中开展数据统计核实工作,确保能繁母猪数据真实可靠。省级畜牧兽医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县级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对于虚报、多报、重复报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停拨虚报县补贴资金,并在下年度安排资金时扣减所在省的上年虚报数补贴资金。当年所需资金由地方垫付,根据整改情况中央财政再予安排。对虚报统计数据的省、县予以通报。

(三)要加快政策执行进度

各省级畜牧兽医部门、财政部门要将本地区能繁母猪统计表和各县统计表联合上报农业部和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畜牧兽医部门要及时将补贴兑现到养殖场(户)。

(四)要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效能监察指导意见 第5篇

公司各单位:

为贯彻公司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董事长的要求和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和,紧紧围绕公司“十二五”规划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素质和运营质量,现就公司2011年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专项效能监察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效能监察工作对于推动公司重要事项规范管控、重点项目高效运营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意义;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以及联系人,加强日常沟通与组织协调,突出责任监管,切实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要把效能监察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等措施。依据××集团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

1.积极配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针对查找出的各类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监察。

2.结合惩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工作,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执行和落实,规范用权行为,防止决策失误,防范决策风险。

3.积极开展海外项目的效能监察,着力促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程序,提高效益。

4、各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要继续对亏损工程项目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及时发现预亏、阶段性亏损,要迅速成立工作组,深入剖析亏损真因,制定减亏、扭亏实招。着力纠正不严格执行分包租赁、成本管理、质量监控等重点环节及各项制度流程的行为。公司重点跟踪、查核分包租赁中的违规行为、项目成本的违规转移等问题。

二、规范工作程序,精抓自主选题立项

各单位要按照《××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效能监察。选题立项工作要坚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协调统一”的原则,把效能监察与局及各单位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努力做到:选好一个项目,查透一类问题,规范一类管理,促进企业预防腐败、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推动公司效能监察工作融入管理、规范发展。

1.各管船、用船单位,要针对物资备配件采购和修船等重点监控事项开展效能监察,着力解决物资采购和修船的价格基准线的确立,着力解决招标、合同授予不规范,着力解决采购数量质量不符标准,以及修费修项审核把关不严、监修不力和签认不实等问题,针对性地健全管理制度、流程及监控措施,防止“暗箱操作”。

2.各主要项目要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特别是分包管理 中定价、计量、结算、付款等环节存在的管理滞后、不足或失控,导致项目旧故屡犯、低水平循环等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深化项目管理规范化,向精细化迈进。

3.各主要船舶要充分利用单船核算载体,仔细分析生产效率、产值、燃油消耗、修理费用等指标实情,针对影响这些指标同比达到或领先集团同业先进水平的瓶颈和关键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解决好实际问题,促进船舶自主、自治管理水平的提高。

4、其他单位要针对影响管理效率、控制力和执行力的难点和热点开展效能监察立项,解决本单位管理中的“短板”。

三、抓重点、树典型,做好联系点建设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效能监察立项课题,着重抓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课题的联系点建设,要育树典型,把联系点建设工作作为推进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抓手,改进和完善效能监察立项运行,深化责任管理,带动精细管理,力争通过以点带面和典型引路,推动效能监察工作更加广泛开展。3月15日前向局推荐1-2个重点督导课题联系点(见附表1)。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抓紧时间做好选题立项工作,3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的选题立项汇总表和本单位重点推动课题报备公司监察部(见附表2)。

2.从3月份开始,恢复效能监察工作月报制度(见附表3)。每月底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情况和实施 的效能监察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小结,次月5日前上报公司监察部。特别是列入局和各单位重点督导联系点的课题,在实施过程中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如:进行了哪些分析研究,制订完善了哪些制度,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还存在什么问题,准备采取的对策措施,务求有实例、有数据。

3.公司计划在年中召开效能监察工作研讨推动会,请各单位推荐、准备重点项目作工作研讨介绍;四季度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总结交流活动,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效能监察成果分析、评价、总结,准备好参加工作交流的课题资料。

县直部门效能监察指导意见 第6篇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实施效能监察,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精简许可事项,简化许可程序,规范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展开。通过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活动,促进各有关部门切实增强“提质、提速,为人民、促发展”的积极性,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执政为民的政府机关形象,促进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监察范围、重点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对全县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见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效能监察。重点监察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范围、设定条件、许可时限、收费依据、工作质量情况。对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各部门要针对今年以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服务态度、许可时限、审批程序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1、全面清理。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并填写《政府行政许可事项信息一览表》(附件2),对削减的许可项目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坚决予以削减,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下放的坚决下放。同时对今年以来办理行政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2、自查自纠。重点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许可时限、工作质量、收费依据以及许可范围、设定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好自查自纠活动。具体做好“五查五看”工作:一查许可时限,看是否存在超时限许可、效率低下问题;二查工作质量,看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墨守成规、推诿扯皮问题;三查收费依据,看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问题;四查许可范围,看是否存在超法定职权范围实施许可、继续审批已经取消的许可事项问题;五查设定条件,看是否存在随意设定许可条件、擅自增加许可事项问题。各单位要按照以上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并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word文档)两种形式报县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许可行为。

各部门要把规范许可事项办理行为纳入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制度建设摆上突出位置,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推进办理许可事项工作规范运行。

1、要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相关制度。重点抓好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等“七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要按照制度要求,结合部门职能抓好深化和细化。

2、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各部门结合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建设。要利用窗口服务指南、权力运行流程图、电子触摸屏、办事明白册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工作职能、许可事项、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进行全方位公开,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于在《公众信息网》公开的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要进行完善和补录,把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对于能够提供的相关制式性文件、事项办理流程图要在公开的许可事项后予以公开,以达到方便群众办事的目的。

3、缩短许可时限。要按照省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规定要求,在严格执行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结合本系统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进一步缩短许可时限的具体方案,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要真正授权于服务窗口,切实解决“体外循环”和“两头办理”等问题。有条件的县直部门可根据省市系统内部要求和自身实际积极推进许可事项网上办理。

4、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案卷的管理工作,做到记录清楚、材料齐全、档案完整、归档及时。

5、要把规范许可事项办理行为和规范进企业执法检查行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进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和收费罚款情况上报制度,同时加强执法队伍监管,严格执法程序,树立文明执法的干部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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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备案制度。各单位于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对上月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统计表及明细表(附件3、4),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县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县优化办)备案,也可发电子邮件至(数量较多的可直接报电子版)。县纪委明确专人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据此开展效能监察。

2、对上报情况进行比对检查。县纪委将通过核查许可案卷、回访许可申请人、暗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七项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办理许可事项中的作风以及效率等方面的问题。监督检查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3、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县纪委设立行政效能监察专项举报电话:,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辟网上投诉专栏,并明确专人受理行政效能投诉工作。

4、严肃查处责任追究案件。对上报许可情况和信息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无正当理由超时限许可及违反行政许可要求的,责成有关部门做出检讨,限期整改;对以权、以岗谋私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部门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5、行政效能绩效考评制。县纪委将把对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情况的效能监察情况纳入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及优化发展环境考核内容,定期组织人员考核,年终累计得分,做为部门评先评优以及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领导

效能监察指导意见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司党政工作部署,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拓展延伸效能监察工作领域,提高工作水平,围绕生产管理经营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实现效率、效益、质量、廉洁的统一,促进管理的优化和完善,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关于2009年效能监察工作 安排意见。

二、机构设置

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董事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经理、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下设三个专业小组:

1.围绕工程发包、物资采购开展效能监察。负责人赵云佩,成员由生产服务部负责人、纪委负责人及效能监察员组成。

2.围绕安全生产管理开展效能监察。负责人张文才,成员由安全生产部负责人、纪委负责人及效能监察员组成。

3.围绕节能减排开展效能监察。负责人刘文生,成员由劳动工资部负责人、纪委负责人及效能监察员组成。

以上项目要在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效能监察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围绕工程发包、物资采购开展效能监察。要健全完善物资采购配套管理制度,重点对制度执行、资质审查、合同履行、入库验收、结算付款等环节有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工作汇报《关于2009年效能监察工作 安排意见》。采取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防止少进货多付款、以次充好、价高质低的物资进来,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提高经济效益,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指标,确保效能监察工作见成效。

2.围绕安全生产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严格按照中纪委《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监察部、国家安全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提前预防和跟踪监督。效能监察员日常要积极参加基层单位安全教育会、公司安全办公会、发现单位有三违人员要对三违人员进行跟踪监督,进行安全教育;对严重违章人员进行戒勉谈话;出现重大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督促有关单位把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3.围绕节能减排开展效能监察。重点监察节能减排工作措施制定和落实、节能减排监测系统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完成等内容,确保如期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四、几点要求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实现效能监察的规范化管理。由效能监察小组领导牵头,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效能监察成员参加,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效能监察工作例会,总结上季度工作,安排部署下季度工作,通报效能监察项目有关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遇有急需处置问题特殊情况时,随时安排召开相关会议。

2、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拓展延伸。要健全完善效能监察工作网络,继续聘请效能监察员,定期检查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和效能监察员的工作业绩,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拓宽监督渠道,逐步将效能监察工作向区科延伸。

3、财务管理部严格按正规手续结算资金。对于物资采购付款注意付款方式;对于工程结算付款注意检查是否有工程验收质量检验报告。

效能监察指导意见 第8篇

《意见》指出, 农机购置补贴既是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 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 要切实发挥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和宏观调控作用。各地要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 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要合理确定补贴产品范围和补贴资金额度, 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 大力支持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 培育壮大农机化发展主体, 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 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推动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

《意见》明确, 今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种类包括动力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排灌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等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 各地还可以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继续实行定额补贴, 定额补贴按不超过各省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 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 各地要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 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允许农民在省域内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或直接用申请表替代补贴协议, 保障农民选购农机的自主权。鼓励各地在保证资金安全、让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 开展资金结算层次下放、部分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品目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等试点, 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 进一步简化程序, 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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