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24-05-31

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精选6篇)

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第1篇

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和要求,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的意识,增强对建筑节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督促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总结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 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落实我市建筑节能监督工作,加强项目监督小组对建筑节能的监督力度,落实层级监督管理责任,本工作方案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在建筑节能监督过程采取阶段监督检查和定期监督检查两种形式。阶段监督检查分为:施工前期审查、施工过程监督、验收监督三个阶段。

一、阶段监督检查

施工前期审查:

1.检查施工图审查文件、建筑节能施工图文件是否齐备,熟知工程的建筑节能措施要求;审查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节能工程分部验收制度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齐全有效,专项方案节能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要求一致,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检查、验收措施以指导施工。

2.组织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监督交底,明确建筑节能监督具体要求并形成书面监督交底记录。

3.结合工程建筑节能构造要求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控制点,作为工程施工各阶段实体监督抽查的重点。

4.及时将工程的建筑节能构造具体措施要求录入信息化系统;现场检查是否严格落实《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要求公示节能构造措施。施工过程监督:

1.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施工和验收环节执行节能标准情况。检查工地是否配备和使用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建筑节能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完善并经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核通过;节能专项方案是否随着设计变更而修改。检查监理企业的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监理记录及关健部位节能施工图片资料,检查监理企业是否对节能专项方案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实施前进行确认。

2.检查主要建筑节能材料现场管理台帐是否完整齐备,监理企业对建筑节能材料进场检查报审记录;检查墙体、屋顶隔热、幕墙、门窗、玻璃等主要节能材料按要求进行复检情况。通风、空调、配电与照明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绝热材料等复验及性能检测,各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记录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对建筑节能信息的公示落实情况。

3.项目监督小组(分站)应按照监督工作方案,施工前检查节能样板间或样板件施工和各方确认记录,施工过程着重依据工程的节能设计图纸、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节能措施施工验收实行监督,对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附件)检查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履行职责行为和按图施工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如实记录作为监督

抽查依据。4.项目监督小组(分站)对不执行上级政策文件的行为(如“禁止实心粘土砖”)、存在质量隐患、不按节能设计内容施工、使用不合格节能材料及节能设计变更没有重新通过审查就进行施工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扣分处理,或视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工程实行停工整改和扣分处理。项目监督组(分站)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跟进、处理情况书面上报质量监督股。验收监督: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完成30天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施工企业应将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资料按《 关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整理要求的通知》要求整理组卷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后向项目监督机构申报检查。项目监督组应对节能分部资料完整性、主要节能材料检验、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关健部位节能施工图片资料等质保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应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复查结果作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条件审查依据之一,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方可申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2.项目监督小组应检查节能工程分部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参加的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进行监督,对照设计要求严格把关,节能材料检验不合格的,需采取措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按设计要求落实建筑节能措施的,必须书面提出整改要求,不予通过验收,并将情况录入监督记录。

二、定期监督检查

我市质监站每年对建筑节能施工进行专项检查,以检查组形式对全市在监工程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着重检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建筑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要求检查工地现场节能措施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扣分处理,情况严重的对工程实行停工整改和扣分处理。检查结束后,市质监站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建设局,市建局将向全市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三、建筑节能材料及推广应用、创建示范项目

为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项目监督小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向工程建设各方单位贯宣关于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执行要求等工作,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技术;帮扶施工企业创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促使我市创造建筑节能措施施工全面落实的氛围。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1年10月6日

附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县(市):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海南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我市本地区资源优势,发展节能建筑,保护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推动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势在必行,并积极有效的把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全面铺开。

(二)制定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方案

为了保证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实施,有序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依据《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海南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站特制定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方案》,下发到每一个建筑工地,并组织各参建主体进行建筑节能监督工作交底。

要求各参建主体严格执行监督方案,认真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加强做好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分部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监督,并实行建筑节能备案制度,有效的促进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贯彻实施。

(三)认真抓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XX年年1月,我市相关部门认真执行了《关于推广应用太阳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的通知》,并积极有效的把节能建筑工作展开来。我站重点抓“汇丰国际”小区为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通过隔热、遮阳、通风和利用太阳能等全方位实施建筑节能措施,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这个试点工作的开展和示范项目的建设,对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起了明显作用。

(四)存在问题

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较为滞后,节能建筑目前大约只占20%。XX年7月,海南省建设厅来三亚对节能建筑进行检查,发现我市推广建筑节能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些建筑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节能标准来设计,在设计中对标准规范掌握得不够准确,造成建筑给排水、电器、暖通、建筑结构没有达到节能的要求;二是图纸审查把关不细,有节能设计遗留问题;三是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一些开发商、施工单位没严格按审查过的图纸施工。随着对建筑设计和图纸审查的逐步规范,因此,问题最多的是在施工阶段。

随着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及应用,市场上不断地出现了众多的品种墙体材料,例如:灰砂砖、水泥砖等,然而有些墙体材料并未到达节能建筑标准的要求,在XX年年的建筑节能检查中,发现我市在建的建筑物外墙很多工程都在使用灰砂砖而不使用加气混凝土砌块。

(五)今后的工作意见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引导社会接受建筑节能的正确观念。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针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各个环节,培训相关的节能技术和规范。

2.完善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立建筑节能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没有后边的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前面的设计图纸就不能保证落到实处,建筑节能设计也失去意义。

3.推动太阳能在建设领域的应用。要求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酒店、工厂集体宿舍等和12层以下居住建筑强制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探索太阳能热水器在高层建筑中应用的各种可能形式(包括墙体侧面悬挂太阳能集热板等形式),加强太阳能热水器与高层建筑一体化的研究。在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光电照明技术,如使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楼梯灯、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太阳能广告灯箱及城市景观照明用灯等。

4.继续抓好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第3篇

1 在开展建筑节能监督工作中主要采取的办法

1) 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 请大施工企业的总工讲解有关建筑节能的施工工艺和流程, 认真学习有关节能的验收标准。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工作, 向参建各方尤其是建设单位宣传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2) 突出、强化节能工程的专项验收, 包括验收评价将建筑节能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监督巡查的内容, 要求参建各方在验收时将建筑节能问题作专题描述, 将建筑节能监督抽查情况作为专项内容写入监督报告。

2 建筑节能监督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擅自变更经图审通过的节能设计图纸, 或经设计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未再经原图纸审查单位审查通过即交付施工, 不按审核通过的节能施工方案施工。2) 无节能施工方案, 或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不按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造成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3) 外墙自保温砌块砌体工程, 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筑时, 砌块龄期不符合要求, 使用混合砂浆砌筑的情况较为普遍、底二皮及顶砌砌块常采用黏土承重砖或其他品种砌块, 耐碱玻纤网格布品质差, 无法满足耐碱性能, 墙体基层处理未用专用界面剂, 第一皮砌块未经防水处理 (未六面满刷界面剂) 。抹灰前, 加强网设置不足等现象。4) 外墙外保温工程, 主材未提供合格证和形式检验报告, 玻纤网格布性能结构不符合要求, 锚栓设置数量不足或嵌入基层深度不足。有网现浇系统设计方案不明确, 施工方案无补充。外墙外保温板粘贴工程保温板虚粘, 锚栓件数量、位置及锚固深度不符合要求, 保温层厚度偏薄, 网格布做法不按规定要求施工。5) 节能门窗工程, 擅自变更门窗材料及门窗尺寸,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未填充发泡剂, 表面未用密封胶密封, 门窗工程传热系数不符合设计要求等。屋面保温工程, 材料报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 节点构造不符合要求。6) 有的保温材料未经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的试验结果出来先行使用, 燃烧性能我省还没有检测资质;有的未按要求进行材料导热系数及实物传热系数的检验。7) 施工人员资质方面, 建筑节能施工队伍很少, 工人缺乏专业技能培训、人员素质低, 质量难以保证。目前施工资质都是由装饰资质来代替, 没有专业的施工队伍。8) 对建筑节能材料未按规范规定进行报验和现场复验或复验代表数量批量不足。各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不齐全, 存在先隐蔽后验收或验收手续不齐全, 建筑节能没有专项验收等现象。

3 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1) 制定更加严密的监督程序, 根据每个单位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监督计划, 加大宣传和专项检查力度, 首先把好图纸设计和图纸审查关, 未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不得使用;同时规范图审机构的行为, 现场方面, 多组织各部门参加拉网检查, 形成奖优罚劣的声势, 同时对照检查各参建方行为和实体质量不足的地方, 引起各方对建筑节能方面更大的重视。2) 组织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进行节能培训, 对节能施工实行上岗证, 发放施工资质证书。施工人员的资质问题现在还是一个空白, 提请主管部门加紧落实执行 (规范对此有要求) 。3) 严格查处不按设计图纸施工的行为, 对擅自变更设计进行立案处理。4) 对新型节能材料严格按要求提供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家论证会通过的推荐使用文件, 同时现场严把材料复验关。5) 强化对节能专项验收程度的监督, 要求验收不走过场, 各责任主体相关负责人员到场。开展节能监督检测、完善监督手段, 对节能材料也实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共同参加的见证取样, 使用专门的见证签证制。6) 建议质协将节能施工过程作为评优检查的必检内容, 对达不到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 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奖活动。7) 组织参观学习节能推广先进地区的经验, 交流节能工程施工、验收监督程序等。8) 增加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建筑节能的较重要非强调内容。强化监理单位对节能重要工序的旁站监理及施工总包单位对节能施工的管理不能以包代管。9) 监督实例抽查手段应用不足, 应促进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完善节能材料及实体检验能力, 保证建筑节能效果。

4 结语

建筑节能已是我国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我国建筑用能的发展趋势来看, 能源浪费十分严重, 因此提高建筑能源的有效利用率, 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已是当务之急。

以上不足之处, 恳请同行提出批评指正。

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践, 介绍了开展建筑节能监督工作时应采取的办法, 指出了建筑节能监督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针对性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及对策, 以期提高建筑能源的有效利用率, 真正实现建筑节能。

关键词:建筑节能,质量监督,专项验收,建议

参考文献

[1]GB 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

浅析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4篇

关键词: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实施重点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8-133-02

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重点

为了更好地开展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工作,让其迎来更美好的春天,监督机构应重点监督检查、抽查建筑节能工程有关方案落实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及产品的节能性能指标等,加强事前控制,事后防范,把检查监督工作放在首位。在监督和实施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督抽查内容

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文件的审查、备案情况: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施工专项方案及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情况等。

1。2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抽查内容

大致分为3项:(1)良好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严格审查施工单位送来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节能工程的设计要求,核实数量及质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确定材料供货商是否具有合格的质保信誉和产品质量检验书。(2)监督非采暖公共间节能工程、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中的细节问题,例如安装、防潮、防滑、通风、调试、保暖工等是否合理到位、各显其能。(3)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和试验。抽查检测施工中是否按规范规定进行专项测試以及测试、试验的批次、数量是否够,结果是否符合节能建筑图纸的设计要求。

1。3节能建筑质量验收流程

监督单位要认真检查质量验收的整个流程,循序渐进。首先要有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参加设计、监理的负责人共同检查、形成验收意见:其次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查与复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申请验收;最后由监理单位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达到合格要求后,递交建设单位验收组进行终检。

1。4监督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严重质量违规行为,应处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罚。对违反规范规程的问题,应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违反规范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的、施工图设汁文件没有经有关单位审查的、不按审查合格后的文件施工的或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示范模板不完整的等,应当下达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1。5监督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后的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后监督机构应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节能验收程序流程进行监督,并对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后的实体质量和观感质量进行严格抽查测试检验。最后要对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后的记录进行监督,监督的记录应包括: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质量检查验收情况;组织及程序的验收以及节能工程验收报告等。

1。6监督专项人员做好报告内容和监督档案

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包括很多方面(档案、资料、施工图等),监督单位必须随时抽查,督促其建立完整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内。同时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也是节能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严格监督确保其完整性和备用性。

2建筑节能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鉴于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的重点,虽说加强事前控制。事后防范,把检查监督工作放在首位。但建筑节能工作自开展以来,监督过程中也发现乐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2。1企业管理部门监管存在某些陋习

如只做一些表面上的工作,不与实际节能工程相结合;没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企业的监督部门监管人员执法不够严格,管理缺位、有时候出现职能的交叉重叠。

2。2验收阶段把关不严格,质量监督工作没有做到位

建筑节能工程有些项目对建筑节能的专项验收没做到面面俱到,而是遗漏了某些安装工程部分等;也有些项目对建筑节能的专项验收不负责任,工作态度不严谨,对资料员报送来的资料没有严加审查而随意签字和盖公章等。

2.3没有严格审查施工图纸

据统计,我国现有建筑在设计过程中有近一成以上的图纸达不到节能标准,施工过程中没按标准施工的比例更高。设计把关不严,存在业主私自改写原设计标准的现象,使得设计图和施工图不一样。有时虽然落地窗和大窗户的设计并不利于住宅的保温节能,但开发商更关注建筑面的视觉与美观。

2。4企业内部质量监督管理薄弱

现如今某些企业内部质量监督工作没有提到规章日程上,没有引起大家的足够的重视:国家颁布的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规章制度没有认真贯彻,等于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2。5人员素质不高,监督工作进度困难

建筑节能施工阶段施工队伍人员的水平不高、经验不足,为了利益大包大揽一些力不能及的项目。有的施工企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也是影响建筑质量,使得质量监督工作举步维艰。

此外出现上述种种原因,也与节能建筑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单位理解上的偏差有关,觉得建筑节能就是外墙外保温、中空玻璃窗户等,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实质不够理解。

3加强节能建筑质量监督的措施

鉴于以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质量监督工作应题为重中之重,本人根据自己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简单列举出几条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的措施如下:

3。1严格监督节能建材质量

质量监督单位应严格监督用于节能建筑的建材的性能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性能质量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对国家或地方文献里没有规定的新建材更要严格把关,并对其使用的材料或制品进行严格测试及监督。

3。2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节能建筑设计施工图的变更,加强监管力度,不能擅自改动设计内容,降低节能标准。如真需变更须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改动,审查合格后备案。而且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照审查合格后的建筑节能施工资料监督施工单位生产施工,同时严格遵从职业操守,不得擅自使用个别单位以总工办或项目部名义下发的节能变更指令。

3。3提高节能施工队伍技术水平和素质水平

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培训,组织一支技术专业的施工队伍,避免施工人员对节能设计意图理解不明确,施工不到位而影响节能建筑的质量。

3。4强化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建议设计人员参加节能专项验收,节能验收的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验收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单独装订成册。对于不合格的节能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质保书中注明设计标准和实施结果,有专业人员监督验收。

3。5加强节能建筑验收的评定标准和标识标记工作

利用管理、市场经济和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健全整套综合性的评价标准、评估体制,做好验收的评定标准和标识标记工作,让其在完整的监管体系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4结论

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第5篇

(建质〔2008〕1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附件: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1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质量监督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导则。

1.0.2本工作导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本导则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1.0.3质量监督机构应采取抽查建筑节能工程的实体质量和相关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方法,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重点是监督检查、抽查建筑节能工程有关措施及落实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及相关产品的节能要求指标,加强事前控制,把检查各责任主体的节能工作行为放在首位。

1.0.4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除应执行本工作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1.0.5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本地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情况制定监督工作方案。

2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的监督抽查内容

2.0.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

2.0.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情况。

2.0.3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重新报审和建设、监理单位确认情况。

2.0.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及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情况。2.0.5建筑节能专业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

2.0.6建设、设计、施工(含分包)、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对建筑节能示范样板的确认情况。

3施工过程的监督抽查内容

3.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

3.1.1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与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相符。

3.1.2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报告的核查情况。

3.1.3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签认情况。

3.1.4监督机构对建筑节能材料质量产生质疑时,监督机构应对建筑节能材料按一定比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2墙体节能工程

3.2.1基层表面空鼓、开裂、松动、风化及平整度及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的处理。

3.2.2保温层施工应结合不同工程做法根据规范规定,由各地制定监督抽查内容,重点对保温、牢固、开裂、渗漏、耐久性、防火等性能进行抽查。

3.2.3雨水管卡具、女儿墙、分隔缝、变形缝、挑梁、连梁、壁柱、空调板、空调管洞、门窗洞口等易产生热桥部位保温措施。

3.2.4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处理。

3.2.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层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3.2.6隔汽层构造处理、穿透隔汽层处密封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处理。

3.3非采暖公共间节能工程

3.3.1非采暖公共间(如普通住宅楼梯间、高层住宅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公共通道、公共大堂大厅、地下室等)按图施工情况。

3.4幕墙节能工程

3.4.1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

3.4.2幕墙与周边墙体间的缝隙处理。

3.4.3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保温密封处理。

3.4.4遮阳设施的安装。

3.5门窗节能工程

3.5.1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间隙处理。

3.5.2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及金属副框隔断热桥措施。

3.5.3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情况。

3.5.4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及特种门安装的节能措施。

3.5.5外门窗遮阳设施的安装。

3.5.6天窗安装位置、坡度、密封节能措施。

3.5.7门窗扇密封条的安装、镶嵌、接头处理。

3.5.8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及中空玻璃均压管密封及中空玻璃露点复检情况。

3.6屋面节能工程

3.6.1屋面保温、隔热层铺设质量、厚度控制。

3.6.2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平整度、坡向、细部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措施。

3.6.3屋面隔汽层位置、铺设方式及密封措施。

3.7地面节能工程

3.7.1基层处理的质量。

3.7.2地面保温层、隔离层、防潮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

3.7.3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的粘结及缝隙处理。

3.7.4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的隔断热桥保温措施。

3.7.5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等隔断热桥保温措施。

3.8采暖节能工程

3.8.1采暖系统安装应抽查以下内容:

1采暖系统的制式及安装;

2散热设备、阀门与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安装;

3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安装及调试的情况;

4分室(区)热量计量设施安装和调试的情况;

5散热器恒温阀的安装。

3.8.2采暖系统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应抽查以下内容:

1热力入口装置的选型;

2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和调试的情况;

3水力平衡装置的安装及调试的情况;

4过滤器、压力表、温度计及各种阀门的安装。

3.8.3采暖管道的保温层、防水层施工。

3.8.4采暖系统安装完成后的系统试运转和调试。

3.9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3.9.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抽查以下内容:

1各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

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安装及调试的情况;

4空调系统分栋、分户、分室(区)冷、热计量设备安装。

3.9.2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抽查以下内容:

1风管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测;

2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

3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加固等处的冷桥处理。

3.9.3各种空调机组的安装、与风管连接的情况及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检测。

3.9.4风机盘管机组的选型及安装和调试的情况。

3.9.5空调与通风系统中风机的选型及安装。

3.9.6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选型及安装。

3.9.7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装置、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选型及安装。

3.9.8风管和空调水系统管道隔热层、防潮层选材。

3.9.9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及配件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安装和冷桥隔断的措施。

3.9.10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的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及通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和调试检测。

3.10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3.10.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

3.10.2空调冷热源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情况。

3.10.3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的系统试运转及调试情况。

3.11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3.11.1锅炉房动力用电、冷却塔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计量设备安装。

3.11.2住宅公共部分和公共建筑的照明的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装置安装。

3.11.3水泵、风机等设备的节能装置安装。

3.11.4低压配电系统及照明系统检测。

3.12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3.12.1监测与自动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联动情况。

3.12.2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与空调、采暖、配电和照明等系统联动运行、监测情况。

3.13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和试验

3.13.1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了各项测试、试验。

3.13.2测试、试验的批次、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13.3测试、试验的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质量问题的处理

4.0.1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范规程的一般问题,应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0.2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规范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的、没有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不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的、没有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的、建筑节能设计变更未进行复审和备案的、没有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的、没有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示范样板的,应当下达《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4.0.3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质量违规行为,监督机构应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5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分部质量验收的监督

5.0.1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施工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分部质量验收报告,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采暖、通风与空调、照明系统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2检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重点部位隐蔽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3检查相关节能分部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标准及合格依据,以及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4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0.2监督机构应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节能验收程序进行监督。

5.0.3监督机构应对节能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5.0.4节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的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节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

2对节能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3对节能工程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

4对节能工程验收报告的评价。

6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

6.0.1节能工程概况。

6.0.2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查情况,包括图纸是否经过审图机构审查和到节能管理部门备案、节能材料进场是否经过复试、节能工程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施工示范样板、是否有节能专项验收等。

6.0.3建筑节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检测)情况,监督机构对涉及建筑节能系统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或材料进行监督抽测、检测记录。

6.0.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抽查情况。

6.0.5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6.0.6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及相关有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内容。6.0.7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及监督评价和建议。

7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7.0.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组成部分。

7.0.2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筑节能工程项目监督工作方案;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检测)记录;

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分部验收监督记录;

4节能分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

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第6篇

一、督导检查的目的

2009年是我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一年。为打好节能攻坚战,确保完成我市 “十一五”节能目标,市经贸局结合实际出台《2009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举办多期学习培训班,对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工作作了明确部署和要求。但到目前为止,部分企业仍然没有真正重视此项工作,工作中畏难不前,马虎了事。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强化企业节能意识和责任,促进企业实质参与和投入,市经贸局决定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督导检查机制,不定期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督导检查的对象

督导检查的对象是《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经贸〔2008〕355号)提出的893家重点耗能企业,今后根据实际对名单作动态调整。重点对象是没有完成能源审计、没有按时保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无故不参加有关节能培训学习、无故不参加节能考核的企业。

三、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对各级节能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是否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是否设立能源管理岗位

并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

3.企业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能源审计报告、节能规划、节能自查报告的编写以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报送情况,在相关材料编写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困难等。

四、督导检查的组织

结合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各工作人员分片负责镇街的安排,组建5个督导小组,每个小组由能源利用监测中心2名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镇街经贸办安排熟悉情况的联络员1名,以协助督导组的工作。

五、督导检查的制度要求

1.除需参加重大活动或到外地公干外,要求每个督导组每周至少走访一个对口镇街,通过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重点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解决,推动企业节能工作的实质开展。

2.督导组每周结束后提交督导检查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反馈本周工作进度,对企业、镇街反映的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以供局分管领导掌握全面情况;月底汇总所辖镇街企业节能工作情况,提交分析报告,作为《能源供应及节能工作简报》通报的信息来源。

3.各镇街经贸办要加强与督导组的协调联系,全力协助督导组开展工作,及时做好通知企业、落实地点、后续跟踪等相关事项;该项工作实绩作为镇街经贸办年终先进考核评定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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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重点耗能企业要主动配合督导组的工作,如实反映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接受督导不断推进节能工作。

5.督导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企业馈赠宴请,不得向企业提出个人要求。

附件:1.重点耗能企业督导检查工作安排表

2.督导检查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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