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本书的读后感

2024-05-28

关于一本书的读后感(精选17篇)

关于一本书的读后感 第1篇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关于一本书的读后感。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

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

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平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记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习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朋友们,跟我一样,拿起手中的一本书,尽情的享受,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相信不用多久大家一定会懂得更多的知识。记住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籍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命!谁说二十一世纪缺人才,我们个个都是人才!

英国人鲁滨孙喜爱航海和冒险,读后感《关于一本书的读后感》。有一次,他和伙伴们乘船去南美洲,遇上了大风,只有他一人幸免于难,流落到了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从此过上了闻所未闻的寂寞生活。

他自己动手,盖房子,猎动物,养畜生,甚至还利用仅剩的几粒麦子种出了自己的粮食!

许多年过去了,一天,鲁滨孙发现了人的脚印,这些脚印使他惊恐万分,因为他认为这些脚印是附近野人的脚印!也就是说,附近有野人出没。又过了两年,他再一次看到野人留下的生火的痕迹和满地的人骨!

在恐惧之中,他终于看到了一群野人带两个俘虏上岸,鲁滨孙救下了逃跑的野人星期五,他们就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后来,星期五和他一起救了一个船长,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离奇生活,令我明白: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过好自己的生活。

提问人的追问 2010-01-27 20:

54关于一本书的15篇的读后感!

回答人的补充 2010-01-27 21:0

3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关于一本书的读后感 第2篇

有一把伞雨撑了很久,雨停了还不肯收;有一束花闻了很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情,即使青丝白发,也能在心底保留,

一本书的前言,关于朋友(转载)作文

。在漫漫人生中,我们有父母,亦有朋友。我们会

花开花谢,缘起缘灭,友情早已在心底留下深刻的印记。相逢是首歌,眼睛是

关于一本书的读后感 第3篇

典型双宾句“给了他一本书”中, “他”是指人与事, “一本书”是指物受事, 分别作近宾语和远宾语。但是“撕了他一本书”这类结构似乎与上述典型双宾句不一样。到底应将它分析为单宾结构还是双宾结构呢?我们认为, 它应是双宾结构。下面, 我们将从近宾远宾的语义领属关系、动词的使用特点、远宾语的数量名结构三方面对这类句式的特点加以客观描写。

我们认为, 能省略“的”字的定中短语一般中心语的生命度比较高。人的生命度最高, 其次是比较亲近或亲昵的动物, 无生命的物体生命度最低, 所以一般不能省略“的”字。因此, “撕了他一本书”不是由“撕了他的一本书”省略那个可有可无的“的”字得来的。

朱德熙先生将双宾句式划分成三类: (一) 表示给予; (二) 表示取得; (三) 表示等同。我们这里研究的“撕了他一本书”属于第二类“取得类”, 或者将范围扩大一些, 叫“非给予类”。为了方便, 我们把它标记为“V+NP1+NP2”。概括说来, 这类句式的特点有三:

第一, NP1和NP2之间有语义上的领属关系, NP1一般为指人与事, NP2一般为指物受事。

第二, “V”一般为二价动词, 即在正常情况下只能带一个宾语。

第三, NP2一般为指物受事短语, 其结构通常是“数词+量词+名词”, 除个别情况外, 都将它作为必要条件。

二、双宾句式的特点描述

2.1近宾语和远宾语的语义领属关系

那么双宾结构里近宾语和远宾语之间的语义领属关系是怎样的呢?经考察, 能进入“撕了他一本书”这样的非给予类双宾结构的“NP1”和“NP2”, 其间的领属关系似乎只限于占有领属、成员领属、产品领属和部分器官领属。事实上, 我们发现占有领属、成员领属、产品领属关系属于语言学领属关系中的可让渡关系, 器官领属类属于不可让渡关系。当“NP1”和“NP2”之间为可让渡性领属关系时, 进入双宾结构比较自由;当“NP1”和“NP2”之间为不可让渡性领属关系时, 进入双宾结构有一定的限制。

2.2动词的使用特点

在考察“非给予类”双宾结构的动词时, 为了客观起见, 我们引用了陆俭明先生的统计, 他是以孟琮等编著的《汉语动词用法词典》 (1999) 里所收的动词为考察对象。该词典共收动词1223个, 能进入“V+NP1+NP2”这类双宾句式的有104个。包括“吃”“穿”“打”“读”“抢”等等。这些动词有其共性, 那就是它们在句法层面上有三个论旨角色, 表现为一个动词带两个宾语。而实际上它们几乎都为二价 (极少数为一价) 动词。虽然这些动词在动作、与事、受事方面还各有差异, 我们已不必将其划分为更小的类别。当遇到这些动词后带两个宾语时, 几乎可以确信就是双宾句式, 而非定中短语作宾语的单宾句式。

2.3双宾结构里远宾语的“数量名”特点

我们对指物受事的属性作一下分析。一般认为, 受事宾语为“数量名”结构。陆俭明先生甚至将这一特性作为“非给予类”双宾句的必要条件之一。陆俭明先生和徐杰先生都认为必须有“数词+量词”结构修饰中心语, 这正是此类双宾句式的一种重要的语法特征。例如:

(1) 总共/一共吃了他两个苹果。

(2) 整整/不多不少花了他两百块钱。

三、语法动态性理论和配价数

实际上, 语法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始终处在不断地变化中。在人们的言语交际活动中, 语言在入句后都会产生相应的变化。例如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有这么一句话:

(3) 二百名犹太人移民北美洲。

从上文的例子来看, 动词“移民”在词汇层面上是不能带宾语的。但是在句中却带上了体词性宾语—“北美洲”, 由此可见, 它在句法层面上显示出了及物动词的语法功能。也就是说, “移民”在入句后由不及物动词而临时使用为及物动词了。“语法动态性”理论是郭锐 (2002) 提出的, 他在《现代汉语词类研究》里认为, “某词类里的词在语法功能上可以发生变化”, 他还说, “词在句法层面上会产生词汇层面未规定的性质, 我们把这种性质叫语法的动态性。”

我们归纳了郭锐的“语法动态性”理论的种种表现, 把“语法的动态性”主要概括为以下两方面的表现:

首先, 某词类里的词在语法功能上发生变化。例如区别词, 从词汇层面说, 它固有的语法功能只能作定语或跟助词“的”构成“的”字结构 (朱德熙1982) ;但是有些成对出现的区别词, 如“西式”“中式”等, 到了句法层面可以作主语。例如:

(4) 家具, 西式好看, 中式不好看。

其次, 动词或形容词的配价数发生变化。例如:

(5) 他哭了满脸的泪。

(6) 张三高李四一个头。

例 (5) 里的“哭”从词汇层面说是不及物动词, 即一价动词, 后面却带上了宾语“满脸的泪”, 由一价动词变成了二价动词;例 (6) 里的“高”, 从词汇层面说, 它固有的语法功能是一价形容词, 在这个比较句里, 后面却可以带两个论元——“李四”和“一个头”, 变成了三价形容词。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撕了他一本书”这个句式。“撕”是二价动词, 本来只应带一个论元, 而它后面却带了两个论元——“他”和“一本书”。这里的“撕”就表现出了语法的动态性, 它原先在词汇层面上是二价动词, 后面只能带上一个宾语;而在这里却变现为三价动词, 带上了两个宾语。所以, 根据郭锐的“语法动态性”理论, 将“撕了他一本书”分析为双宾结构是完全可行的。

四、结语

本文主要运用语义领属关系、语法动态性理论和配价数原理, 论证“撕了他一本书”这类结构的性质。我们把这类结构概括为“总共/一共+动词+名1 (指人与事) +名2 (数量名结构) ”这个公式。我们的结论是:“名1” (指人与事) 不是定语, 是宾语。整个结构是双宾结构, 不是单宾结构。

摘要:双宾句是现代汉语中的常用句式。本文主要运用郭锐的“语法动态性”理论和陆俭明的语义指向分析方法, 对像“撕了他一本书”这样的句式作了粗略分析。我们的结论是, “撕了他一本书”是双宾结构, 其中“他”是宾语, 不是定语。

关键词:双宾句,语法动态性,语义指向

参考文献

[1]朱德熙.语法讲义[M].商务印书馆, 1982:117-119.

[2]陆俭明.领属关系确定之我见[R].在“中国语言学会第11届年会”上发表, 2001.

[3]孟琮等.汉语动词用法词典[M].商务印书馆, 1999.

[4]陆俭明.再谈“吃了他三个苹果”一类结构的性质[J].中国语文, 2002 (4) .

[5]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 (第三版) [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152-153.

[6]郭锐.语法的动态性和动态语法观[R].在“商务印书馆语言学出版基金发布会暨青年语言学者论坛—21世纪的中国语言学”会上发表, 2002.

[7]徐杰.打碎了他四个杯子与约束原则[J].中国语文, 1999 (3) :186

关于第一本书 第4篇

其实现在我要说的,也是我的一点希望,就是希望书能早日出版,等着和我熟悉的编辑联系,一起探讨稿子的问题。想想以前写玄幻小说,现在扭转一下思维来写校园小说,不免显得有点手忙脚乱。60个夜晚对着电脑发呆,对着电脑想自己的人生,在劈劈啪啪的键盘声中回忆过去生活的片段,然后把生活变成文字。

小说是写完了,还需要等一大堆的朋友来发表评论,可编辑又不让我把稿子贴到网上去,只好把稿子发送到朋友那里。我不断地把稿子发出去,找韩放,找吕晶,找蒋方舟,然后就等他们给我答复。

现在安静地睡一觉,或者安心地读一本书,而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小说能早点出版,不在编辑手里搁长了。

我曾经有个愿望,就是在我上大学以前要出三本书。我是个很平凡的中学生,没有什么出色的一面,而写书只是我的一个爱好。很多东西爱上就爱上了,没必要说为什么去爱。当然写书是一个很值得炫耀和光荣的事,能出版那更是一种幸运。

我不明白自己写书是为了什么,但我想等书出了,就去北京找我那些哥们一起去飙,一起进食,尘土飞扬。然后拿着自己的书,给读者签名,或者送给我亲爱的朋友,总之,书出了之后我的想法就是,我要流浪,做一个像海子一样的人,虽然我的诗歌很差,却对诗歌有着感情。

我给北京的老刀打了电话,我说,小说写完了,七月我就杀进北京,和你们喝个乱七八糟。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单独一人闯进北京,看看祖国的首都是多么的伟大。我这个人理想很简单,很简单的理想才是纯的,我一直这样认为。

一本书的读后感 第5篇

原因之一是媒体的目的不纯。上层知识分子的观点和态度被一群聪明的人通过华丽的辞藻、用心选取的资料和统计数据,精心设计包装起来。他们的目的是人们可以不费力的得到结论,是带有导向性的。而很多人们的反应正如他们希望的的那样,全盘接受。更严重的后果是人们习惯于接受现成的观点态度,忘记了如何思考。

以上都是书中的看法,和我之前写的人们生活在思想牢笼里的看法是一致的。媒体带着别有用心的目的向读者倾泻他们包装过后的观点和态度,当人习惯于接受现成的观点时,这些观点就像一根根锁链四面八方的将人们围住,密不透风。

如何破除这种状况,我想在这里重复我以前写的东西。

未经审视的想法大都是不值得相信的。未经审视的想法就是和其它想法没有关联的,认为是理所当然而从来没有质疑的,经不起批评的想法。如果真如书中说的那样,媒体带着包装过后的观点和态度,希望人们毫不费力的接受他们的东西,那么在人们脑海里就会形成的观点和态度就会变成所谓的未经审视的想法。

哲学可以帮助我们走出思想牢笼。哲学的一般过程是发起疑问/质疑,思考探究,得到结论,清晰表达,论证。其中第一步质疑的对象就是未经审视的想法,就是媒体倾泻给我们的结论。通过哲学的一般过程,我们基本可以弄明白应该相信哪些观点,不相信哪些观点。这里边还有很多东西,比如概念,逻辑,推理等等,需要更近一步的研究才行。

我感觉这本书挺难理解的,或者是他特别的散,读了一部分感觉只是学了几个离散的问题和作者的答案。

一本书的读后感 第6篇

个人认为,我们在确立阅读目标时,功利心不能太浓,人一旦有了功利心就会出现一些功利性的思维与行为,这对于阅读兴趣的培养及阅读行为的发生并不是一件好事。当一个人将自己的阅读目标定位在获得利益或者想让阅读为自己或别人获利的时候,其实他已经把阅读的最根本的价值给丢弃了,因为不管是什么利益,只要是利益都是一种“即刻索取”的心态-----即我要通过阅读应该立刻获得什么或者取得什么,而这种“即刻索取”的心态会给我们的阅读带来很大的影响,因为有些时候的阅读并不一定会立刻促进你取得什么,或者使你成长多少,而这种功利性的“即刻索取”心态在没有获得满足时就会严重打击个人的阅读习惯,使一些人放弃阅读,甚至是厌恶阅读,所以我们在阅读时,尽量要像鲁迅说的那样,尽量让我们的阅读成为一种嗜好,就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阅读。这就像有些人“爱打牌一样,天天打,夜夜打,连续的去打,有时被公安局捉去了,放出来之后还是打”(摘自网络),其实就像打牌的人的目的并不在赢钱,而在有趣一样,我们阅读的目的也不应在于“功利”,而在于点亮自己的生活。

什么是点亮自己的生活,个人认为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有“开卷有益”的习惯。二是要有选择优秀书籍的.方法。三是要有分析阅读与主题阅读的能力。只要具备了这三个方面,我们的阅读就不会是一种“逼迫”,更不会是一种“要求”,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的兴趣盎然的行为,这样的阅读也一定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洒脱,更加自由,更加和谐,最终就会像苏轼那样将阅读融入到自己的血液里,“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

关于介绍一本书的演讲稿 第7篇

大家好!我曾经有一本书,我非常的珍惜它,爱护它,每当我看到它时,我都会想起我的童年。

这本书,在我家书柜最顶端的一个小盒子里,这本书的书名叫《狼王梦》。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每次我看完后就会把它放到那个小盒子里,然后再把那个小盒子放到柜子里。

这本书是在我二年级时,妈妈送给我的。那一天,正好是我的生日,我借别人的书《狼王梦》看了一会儿,觉得挺好看的,于是我就跑回家拿钱,准备也买一本。我在回来的路上看到书店里还剩下最后一本了,就回家把我全部的零用钱都拿了出来,飞快地跑向书店,生怕别人先买走了。我跑到书店,气喘吁吁地对老板说,要买一本《狼王梦》。出乎意料的是,老板一句“对不起,这本书已经被别人买走了”让我激动的心情变得很失落,我非常失望。

当我回到家,妈妈把生日礼物给我后,我耷拉着头,苦着脸,虽然感觉这不是我想要的礼物,但还是打开了,打开后我惊呆了,这礼物不就是我想要的那本书吗?我高兴极了,这时我明白了,原来老板说的那个买书人就是妈妈呀!

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再看它了,不再拿它了,但我仍然很爱护它,珍惜它。

关于介绍一本书的演讲稿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有意义的书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0xx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关于介绍一本书的演讲稿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书在我心中,是一座座美丽孤岛,需要有人前往与探索,它们才不那么孤独。

有一本书,依旧静靠在枕边,像一轮月色,像一粟灯火,也像一个梦境贮藏在心底,流窜着细小而冲动的的怀念。犹记得两年前在书店偶遇了这本书,偶然买下,殊不知买下的是一段浅浅浮浮,安然静好的床前岁月。《给我一个岛》--席慕蓉。

席慕蓉说:“我现在才明白,所有的快乐和自由都必须要有一个据点。要有一个岛在心里,在杨帆的时候,知道自己可以随时回来,那样的旅程才会有真正的快乐。”我常于月光下沉思这句话的深意,后来我想,这便是这本书的初衷和灵魂吧。

这一本书主要记叙了一些席慕蓉的回忆,都是人世间平凡不过的事,却因为深深藏驻在席慕蓉的小岛上而可贵和美好。我只能说这是一座风情万种的岛,也是一座安宁美好的岛,而我只是短暂寄宿于这座岛的旅人,却在这迷人的岛上迷了路,把心落在了这里。

一篇篇文章,是来自于席慕蓉对世间万物的一个感觉和衡量,是有情有义的故事和思想。于我而言,这里的文章就像是一种心灵的陪伴和栖息地。就像海鸥晨曦时起飞向远方,日暮时分还会折回岛屿。

这一本书是席慕蓉黄金七年珍藏纪念版,也许是对人生的一个回顾和品味,追寻与怀念。她的文字里,总让人读到一种世间万物皆美好的味道,恰是用她平凡而诗意的笔调去写的。

轻轻翻一下这本书,染在月色下的纸页很柔和,席慕蓉用独有的笔调只是在平凡的诉说着,诉说着她人生以来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归结为一座小小的岛,把平常日子里的点点滴滴,构成细沙,积成流水,永不枯竭也永不消逝。

这是一本要用心体会的书,时间的浮与躁,轻与狂在席慕蓉的世界里都是那么通透,自然。

其实是一本很纯粹的书,却不平凡的一本书。用心去读,你也许会发现自己的岛屿里多了一缕和煦的暖风,一叶初生的新绿,一条宽阔的路。

这些便是《给我一个岛》给我的些许感受,但它更深层的意义是永远无法寻求的。读一本书,也许不是把它看通而是给自己带来心灵上的陪伴,这一本书就是很好的选择。

关于介绍一本书的演讲稿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有许许多多英雄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是历史上最为出色最为精彩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刻画了200多个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勇人物。

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

《三国演义》讲了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故事,有张飞、关羽、和刘备的桃园三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的草船借箭和赤壁之战,这些故事就生动地描绘出了他们聪明、团结等。

书中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刘备,他放弃做王的尊严,三顾茅庐来找诸葛亮做他得军师,这让我很钦佩他。

看完《三国演义》,我觉得作者罗贯中把所有的人物描绘地活灵活现,比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以及曹操的奸等。

这本书把一个个人物都刻画地活灵活现,我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

关于介绍一本书的演讲稿5

我有一本非常喜欢的本书,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拿出来看一次。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一本书能吸引我呢?其实那正是我书架上的那一本《狼王梦》。

自从我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觉得母狼紫岚非常伟大。是因为母狼紫岚为了培养狼王所作出的努力,这也突出了紫岚的母爱。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遗愿,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她觉得黑仔可以争夺狼王的位置,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之后她又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是在捕猎的时候被老虎夹子夹死的;最后培养双毛,因为双毛有自卑感,为了焕发双毛的本性,所以紫岚侮辱他,双毛终于本性爆发,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感觉痛得值得。我为他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双毛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为了保护媚媚能够生出未来的狼王,紫岚和进犯的金雕同归与尽,媚媚生下了五只狼崽……

<<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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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第8篇

《妈妈请你原谅我》,这本书的作者是曾维惠:一个长发飘飘,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笑容的美女作家。她是“江津十佳育人园丁”。她的著作就像一位知心姐姐,让孩子们倍感亲切。它走进我们的内心,帮助我们健康成长。这本书是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我觉得我像极了书中的那个小主人公陆丹丹,那个11岁的女孩。她喜欢手工折纸,和妈妈一起生活。可她不理解做老师的妈妈为什么对她那么严厉,不喜欢妈妈和于叔叔来往。叛逆的她闹出了许多哭笑不得的事情。最终因为一个契机,在鱼儿姐姐的帮助下渐渐懂事,真正成长起来。

生活中的我比陆丹丹更淘气、更叛逆。认识我的大人都不喜欢自己的孩子和我玩。厌学、逃学、无理取闹、撒谎……我是大家心目中的坏女孩,妈妈对我的言行伤心又绝望,她的眼泪换来的是我冷冷的表情。为此,大家承受了很大痛苦。记得前不久,奶奶和妈妈通话时,气呼呼叫道:“你怎么会生出这样一个坏孩子呢?”电话那头,妈妈号啕大哭。

读一本书的读后感 第9篇

5、一学年的教案(09-10学年或10-11学年的都行,应2本)要求:按课标,体现课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结合学生特点,切忌填鸭式、满堂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有德育渗透,有教学反思。

6、听课记录、业务学习笔记,记分册各一本。

7、批改过的学生作业,一个班的。

班主任需提供的材料:

1、近三年当过班主任的教师每学期计划和总结各一份(三年总计6个计划、6个总结),假期准备好,开学交上来。

看一本书的读后感 第10篇

这本书的作者是:奥地利的埃特。施莱伯尔―维克。是彩乌鸦系列的一本书。我很喜欢,觉得很有趣,现在我就给大家说一说。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变成了乌鸦。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了无数次的冒险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瑞夏德为了实现自己的两个愿望:一、可以不去学校上课。二、可以飞上天空。而和朗多尔夫(乌鸦)达成了协议,变成了一只乌鸦。可是,他发现做一只乌鸦其实并不快乐:一、要找到每次吃饭时的食物。二、要躲开猎人的每一次攻击(用枪打)。三、没有人管他的身体健康。虽然他的两个愿望得到了实现,但是他又有了新的愿望……

就像我上学时的感受一样。在上的时候不想上,想在家里玩。可是在放假的时候又不想在家,想要重新投入到新的学习当中。因为没有同学们的陪伴,我又觉得很孤单很孤独。

看一本书的读后感 第11篇

我记得我最感人的一篇文章是“帮助人们快乐的基础”。它说我那天帮助了一个非常贫穷的孩子。他因为一块烧焦的皮肤掉了下来,但是浮上来的人没有帮助他。他们还取笑他,让他哭得更伤心。我在文章里看到了,立刻去帮助他,并劝他不要悲伤,我将带你回家!

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类似的事情。我亲身经历过。我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孩子饿了,没有食物,我没有给他一些钱或食物。还有一次,一个乞丐来到我家门口。他说他饿了,想要饭吃。但我不仅没有给他,而且关上门,不理他。

此刻,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说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在将来,我必须从文章的作者那里学习帮助别人的好习惯。相信我,我必须这么做!我相信你也会这么做的。

《草屋》是一本儿童读物,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男孩难忘的小学生活。通过对四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孩子们之间的天真无邪和互相帮助的感人场景。虽然学生中有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们的心灵是纯洁的。

我是一本书 第12篇

我是一本故事书

故事书可是我最爱看的书。什么《龟兔赛跑》哇, 《灰姑娘》哇, 《白雪公主》啊, 我都百看不厌, 还能从中悟出许多道理。当然不止这些故事, 还有《长袜子皮皮》的历险故事,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的坎坷经历, 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所以, 我肚子里的故事啊数也数不清, 当然可以说是一本故事书啦。

我是一本作文书

如果你问我我的特长是什么, 除了舞蹈和朗诵, 当然非作文莫属了。在我的日记本上, 你可以看到好多优星, 作文本上的许多作文也被老师在全班朗读过。至今为止, 我已经发表四篇作文啦, 我要继续努力才会更优秀!

我是一本英语书

从三年级学习了英语之后, 我就爱上了英语, 每天都盼望着上英语课。我的脑子里藏了无数个英语单词和句型, 书本上的每篇课文我都牢记在心, Miss杨也夸我聪明, 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最近, 我正试着背几篇英语故事呢。

我是一本漫画书

这当然不是一般的漫画书了, 里面笑话、脑筋急转弯都有。在一些杂志上或是报纸上, 都能看到一些笑话和脑筋急转弯, 慢慢地, 我便记下了许多笑话和脑筋急转弯, 在课间说出来给同学听。看到同学们脸上笑逐颜开, 我也很高兴。

仔细想想, 我原来是一本如此与众不同的书哇!

一本书的读后感字 第13篇

篇一:一本书的读后感字范文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小荷作文网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小荷作文网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小动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

篇二:一本书的读后感字范文

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探险故事书,它便是史帝文生所著的《金银岛》了。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渴望并且热衷於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了这本探险故事,使我感触良多。主人翁杰夫。何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探险。在探险之旅中,初时杰夫只是一个船舱裏的服务生,但他却勇於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杰夫。何金斯经常易於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杰夫。何金斯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於尝试和敢於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一本书的读后感800字 第14篇

篇一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那个书中所构想的世界

篇二

在图书馆里,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摇头丸、k粉等毒品……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一本书的读后感600字 第15篇

假期中我看了一本书,叫《猛虎报恩》我翻开它的第一眼看到了它的序言,看见了一段话:在动物面前人类常常自高自大的错误,认为人类是一种高等生物,动物是低等生物,人是天地间的主宰而动物就是人类任人摆布的畜生。不错,人类似地球上,进化最快的一种动物会直立行走,会使用语言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的脑袋做出无与伦比的现代文明,但人类根本没有关心的动物,就像这个故事一样。

曾有某药物研究所,做了一个令人发指,不?是令动物法治实验某种毒物是否有效,动物,人们给一只红面猴,注射了毒品实验本身就证明了人类对动物何等的霸道,残忍,阴险。人类自己心灵扭曲的,还不够,自己被海洛因毒害的还不够?还要把自己强加在无辜的动物身上。两三次后可怜的红面猴了吸毒者一见到穿白大褂的管理员立刻就会从帖子里人类在静脉血管上满足要求自己用脑袋撞铁了撞的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自己的身体自己的注射器跪地下,羡慕的亲吻管理员的裤腿和鞋,过去他在动物园生活时曾被热水瓶平由于条件反射,其实最怕见到热水瓶落远远看见有人提热水瓶走过来不会吓得躲起来有一次它毒瘾发作,把手臂,从笼子里伸出来工作人员提着热水瓶来吓我,他居然无动于衷将开水淋在手上,把手缩回去,他这只红面猴买来做实验品,前一支动物园对,一只母红面猴相好,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很是甜蜜饲养员母红面猴,两猴关在一个铁笼子里,希望能韵母红面猴让雄红面猴,对毒品减弱,它俩分别也不过20天天涯苦相思意外又重逢正所谓小别胜新婚浑身颤抖恨不得马上在一起,但雄红面猴却像一只陌生一猴子管理员出来了,又给红面猴注射毒品,母红面猴好奇探过去看,雄红面猴却大打出手下手比冤家狠,口下一口口鸿茅抓出一道道血痕要不是管理员赶紧就出来后果不堪设想实验的结局当然然不出所料,红面猴,奄奄一息,整整两天不吃不喝无力的躺在地上,手臂还是顽强的伸出去研究所决定,给红面猴注射最后一针大剂量毒品,减少,他临终前痛苦。

让他再虚幻的快感中结束生命也算是人的一种人,同时决定母红面猴也做相应试验,拿着注射器的管理员,拿着注射器牵着母红面猴来到轮子前面雄红面猴看着母红面猴,好像懂得了什么快速的跳起管理员刺红面猴的静脉血管那一瞬间雄,红面猴咬住管理员的手腕,管理员撕心裂肺的惨叫,灌满毒品的注射器掉在地上摔的粉碎,人们赶来帮管理员的强行将猴嘴搬开,红面猴死了那双猴眼,却瞪的溜圆一副满腔怨恨死不瞑目的可怕模样在最后一刻恍然领悟发现为了自己所爱的母红面猴不落自己的后尘,做出一只垂死的和猴子能做出的反抗,比那些,隐君子和千家万户推入火坑的毒贩子雄红面猴更配人这个高贵称呼。人放下手中的利刃,与动物携手,就可以创造一片新的天地,没有杀戮,没有罪恶。

带一本书去旅行 第16篇

蔡康永说:“带书, 对旅行很重要!读书的美好时光, 帮我们更深入世界, 或更深入自己。”在旅途中, 总有一些流动的时光可以用来阅读。那么, 该带本什么样的书上路呢?定然不能太沉, 出门前恨不得减下任何一克重量。最好也不要是新上架的热门小说, 它们不是在出门的路上就被看完, 就是总让你心里惦念, 徒然把自己包在茧里。旅游类书籍也是最好不要, 它们大多泛泛, 很少有实用性。

我给你的建议是,带一本描写当地故事的名著。如此,当你走过某个景点时,会因为书中的故事而增加对那里的印象,了解那些名胜古迹的文化内蕴,用灵魂和那些人杰地灵的地方交流;也可能因为身临其境的体验,加深对名著的理解,在旅途中发掘更多的智慧和勇气。

总之,一本适合的书,能让自己的心灵在旅途的喧嚣中沉静下来,倾听万物的声音,窥得自然的机趣,获取精神的欢娱,生活的淡定。

一本书的读后感200字 第17篇

《西游记》里主要人物是孙悟空,沙和尚,唐僧和猪八戒。我最喜欢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很狡猾,第一次变成小姑娘,第二次变成老奶奶,第三次变成老爷爷,但是每次都会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看穿,最后都被孙悟空打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事要大胆做,不能做不可以做的事,也要向孙悟空一样判断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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