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乡村医生职责

2024-06-07

卫生室乡村医生职责(精选9篇)

卫生室乡村医生职责 第1篇

泗县瓦坊乡村医生工作任务考核表卫生室:

乡村医生: 考核人员:.要求项目标准分值得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规范,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违反一项扣1分,群众举报一次本项2生服务。不得分超范围,超地点执业发现一次扣2依法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和违规经营。2分,如因此发生纠纷者本项不得执业分和综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和原始未登记或登记不准确者发现一处合管3记录。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收费标准。扣0.1分,乱收费一次扣1分理建立健全规章(10加强药品管理,合理用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制度和诊疗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通过查门诊分)度,严格抗菌药物、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作规程登记,用药记录查看,返现一次3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等药物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扣0.5分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提供正规医疗服务,开展简单的中医推诿病人,发现一次扣1分5适宜技术。基本协助、配合卫生院做好医疗、宣教、体检、摸排等各项工作按照配合情况酌情扣分5医疗有门诊、出诊诊疗记录,要求每人次注明日期、居住地、姓名、年(20不规范、不清楚一处扣0.1分5龄、性别、病名、处置方式、转归等。分)每月20日要将当月的工作统计上报卫生院。按时参加卫生院举办的不按时、漏报、不参加一次扣2分5各种培训及会议,并做到会议有记录,学习有笔记。协助卫生院人员做好本村居民的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糖尿病、不及时、消极对待卫生院职工酌冠心病、脑卒中、残疾人康复等),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随访工作。情扣分。对重点人群随访工作少5重点人群随访一年不得少于4次。一次扣0.1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包括板报或讲座)。采取多种形式举办预防宣教次数以记录为准,少一次或5保健知识宣传,每年集中宣教不少于4次,宣教有记录,有影像资料记录不清者扣1分。协助卫生院做好本村居民的妇女、儿童、老年人、亚健康人群的咨公共本项视情况酌情扣分3询保健工作。卫生协助卫生院做好本村居民的疾病预防,依法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积工作本项酌情扣分3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25分)协助卫生院做好本村居民及流动人口中精神病人的管理少随访一次扣1分2定期进行有关公共卫生资料的统计上报。不及时、漏报、错报一次扣1分2不定时随机抽查,发现一次扣0.1保持健康档案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及时将随访信息同步到网络,5分配合卫生院做好本新农合筹资工作,并严格执行新农合的各项3发现违反一项扣1分规章制度。新农2合工按时向卫生院新农合人员上报本村新农合门诊统筹报表。不及时、漏报、错报一次扣1分作处方书写规范,用药规范,划价合理,目录外药物使用率<5%5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25本村参合农民门诊统筹补偿受益率不低于80%10分)每降低一分扣0.1分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示5无公示扣3分,内容不全扣1分严格按照《泗县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办法》执行2未执行者酌情扣分一体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由卫生院统一管理,统一采购。3 未执行者酌情扣分化管药房要定期查看药品,不得使用过期药品,过期药品要有登记,处药房不规范,发现过期药品,处理2理结果。置无登记一次扣1分(10分)定期向乡镇卫生院上报财务月报表,报表必须真实、及时。按时向3漏报、错报一次扣1分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人员上报基药报表。满意度调满意度调查每半年一次。调查居民对卫生室服务是否满意。不满意酌情扣分10查(10分)总分100时间: 年 月 日

卫生室乡村医生职责 第2篇

一、儿童保健(辖区内的和居住半年以上的0至6岁儿童)

(1)每年在三月份开例会前将辖区内儿童数摸清并造花名册上报,花名册内容

户口的应注明。每季度摸清迁进和迁出的儿童名童,注明迁进出时间和地址包括儿童姓名,其父母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住址,电话号码,非本地并上报。

(2)新生儿童做好登记,完成出生情况登记表。

(3)对新生儿出生后7天、第28天进行访视,填好新生儿访视表(2张);在访视的同时询问新生儿生后三筛情况(听力、甲低、苯丙酮尿症),并在表格上如实填写。如未做的,要求在42天内到上级医院筛查。对高危儿做好转诊工作,填好双向转诊单,做好记录。

(4)通知儿童按时到预防接种单位打预防针、做体检。

二、孕产妇管理(辖区内的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孕产妇)

(1)摸清辖区内准备怀孕和已经怀孕三个月内的妇女并发放叶酸,填好增补叶

酸发放随访登记册,每月上报一次。上报内容包括妇女姓名,年龄、住址、电话、发药日期,数量。叶酸发放后要进行随访,了解妇女服药情况并做好记录。

(2)为孕妇建孕产妇保健手册,告知孕妇按期到医院做体检。

(3)进行产前访视,即孕12周前、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共5次。填写产前随访服务表(2张)。

(4)对高危孕妇的管理:针对高危因素,对评分5分以上的加强产前访视,每访视一次评分一次,谁访视谁评分,并做好记录。监督她到医院做产前检查,填写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每月向镇医院报告一次。对评分30分的孕产妇做好转诊工作,填写双向转诊单,要求她到上级医院诊疗。

(5)完成孕产妇保健登记本。每月将孕妇信息上报,上报内容:孕妇姓名,丈

夫姓名、孕妇年龄、住址、户籍地、末次月经、预产期、孕次、产次、高危因评分,高危因素,电话。填写表格要求:孕产妇信息要完整如实,电话号码长期有效,建议多留几个电话号码,如有可能经常到外地去的孕产妇,还可以留其近近亲属的电话号码,以便访视。

(6)产后7天、28天进行访视,填写产后记录表(1张)。收回孕产妇保健手

册。

卫生室乡村医生职责 第3篇

关键词: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现状,对策

村卫生室是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体系网的网底,是农村居民接触最多、距离最近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了解农村卫生三级服务体系网底建设现状,2010年我们对全市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86个乡镇939个行政村卫生室及所有从事医疗、妇保、预防等工作的乡村医生。

1.2 调查方法

采取统一制表、统一标准,由经培训的卫生院防保人员担任调查员,对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基本仪器,乡村医生的年龄、性别、职称学历等进行调查。

2 结 果

2.1 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行政村939个,2010年实现了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村卫生室的全覆盖目标,连同部分自然屯开办村卫生室,全市共有村卫生室1 083个,有1 423名乡村医生为全市235万农业人口提供村级医疗保健工作;其中有347个村卫生室地处侗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自治县,承担着64.41万少数民族山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2 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情况

2.2.1 业务用房

1 083个村卫生室中,房屋建筑面积最大300 m2,最小10 m2,平均48 m2;有74.5%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小于60 m2的标准要求;有861个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为乡村医生个人所有,占79.4%。

2.2.2 医疗设备

1 083个村卫生室均未配备有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使用的计算机、打印机和读卡器,无法与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平台或卫生信息平台联网;1 083个村卫生室拥有基本医疗设备共3 910件,各个村卫生室基本设备拥有率及占设备总数比重见表1。

2.2.3 乡村一体化管理

我市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有197家,占村卫生室总数18.2%,主要分布在市郊及经济情况好的县;参与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203人,占乡村医生总数14.3%。

2.3 村卫生室人员结构

1 423名乡村医生中男村医963人,女村医460人,性别比接近2∶1;年龄最大75岁,最小21岁,年龄、学历和执业资格结构分别见表2~4。

2.4 乡村医生在职教育情况

2010年参加过在职培训的乡村医生1 336人,占1 423名乡村医生的93.89%。全市在职培训经费总投入107.32万元,其中以中央补助广西公共卫生专项村卫生室人员培训补助资金88.49万元,占82.45%,县级培训资金18.83万元,占17.55%。

2.5 乡村医生待遇落实情况

工作补助发放情况:2010年3月份开始,我市开始执行新的乡村医生工作补助标准,各行政村根据服务人口数量配置一二名乡村医生,工作补助由原来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获得工作补助的乡村医生必须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部分任务工作。养老保险参加情况:有44名乡村医生有养老保险,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5人,商业养老保险20人,其他类型保险9人,仅占乡村医生总人数的3.1%;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全部在经济条件好的郊区行政村,由村集体购买。

2.6 村卫生室的业务工作量

2010年村卫生室总诊疗172万人次数,其中出诊人次数13.8万人次,报告疑似传染病1 443例次,参加乡镇卫生院例会6 711次。

3 讨 论

柳州市是一个多民族相聚而居的地区,壮、苗、侗族等少数民族占全市总人口数的54%以上,全市2009年总人口370.8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6.44万人[1]。本次村卫生室及人员调查的结果,与其他省市[2,3]乡村医生人力资源相对充足不同的是,我市村卫生室卫生人力资源总量偏低,平均每村乡村医生1.52人,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室和卫生员数仅0.58人,低于广西平均每村乡村医生2.46人和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室和卫生员数0.83人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全国平均每村乡村医生1.75人和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室和卫生员数1.19人的水平[4]。与我市市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人员12.4人[5]数量的差距十分明显,与我市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资源总量类似[6]。

1 423名乡村医生中拥有“广西乡村医生从业资格”1 072人,占75.33%,但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仅占3.37%,乡村医生的医学学历以中专为主,大专医学学历以上仅占2.88%,更有40.06%的无学历经在职培训合格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队伍学历低、平均年龄偏高,是国家执业医师整体通过率低的重要原因,我市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与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接轨任重道远。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基本医疗设备配置严重不足。基本医疗设备中仅有药柜拥有率高于50%,与我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拥有率多数超过50%的情况[7]呈鲜明对比,更没有配备构建村卫生室信息平台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村卫生室平均业务用房面积仅为48 m2,有近3/4的村卫生室面积低于国家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8]要求,难以实现村卫生室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和值班室等5室分开的诊疗要求。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基本设备限制,是导致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低的重要原因,无法承担最基本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的网底,是多数农村居民选择的第一就诊地点,在我市农村地区尽快实施村卫生室改造和乡村医生素质提升工程,不仅可以缩小农村与城镇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而且对于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构建民族和谐社会具有特殊的意义,因此建议:①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待遇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9]要求,保障乡村医生的补助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水平;②探索建立广西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体系,《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10]明确规定2004年1日1日起,成为乡村医生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广西属少数民族西部地区,乡村医生素质低,绝大多数无法通过由国家统一命题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允许具有中专医学专业学历,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③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实施政府主导的村卫生室统一规范化建设,建成的村卫生室应设立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和其他辅助用房,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做到“产权清晰、五室分开、室容整洁”,村卫生室为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房屋产权归所在乡镇卫生院所有,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参考文献

[1]广西年鉴编委会.广西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2]刘忠华,叶朝新.抚州市村级卫生机构调查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5,19(7):1-5.

[3]何海明.临夏州乡村医生现状调查与分析[J].卫生职业教育,2011,29(2):132-13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0.

[5]柳州年鉴编纂委员会.柳州年鉴[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10.

[6]周磊,胡国威.柳州市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结构分析与队伍建设[J].现代医院,2010,10(2):114-115.

[7]周磊,胡国威.推进柳州市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思考[J].现代医院,2009,9(11):83-84.

[8]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7]138号)[Z].2007.

[9]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待遇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0]14号)[Z].2010.

卫生室乡村医生职责 第4篇

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抢抓机遇,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全力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努力提高村医实际待遇,着力破解村医补充难题,大力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竭力实施技能服务培训,促进村级卫生机构统筹协调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真正落到实处,医改红利更多惠及广大村民。近年来,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抢抓省、市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重大机遇,把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改善村级卫生室服务条件、提升服务村民能力纳入农民健康工程,作为政府实事项目加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笔者在边城镇逐村走访村卫生室、逐个访谈村医后发现,相对来讲,乡村医生的待遇普遍较低,村卫生室的建设发展仍然滞后,村民看病就医问题反映还比较多,迫切需要地方党委政府从巩固、提高、发展三个层次再发力、再下深功,促进村级卫生机构统筹协调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真正落到实处,医改红利更多惠及广大村民。

一、发展现状

该镇村卫生室功能定位是为辖区村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是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儿童预防保健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中,村卫生室按照“安全、有效、便民”的服务理念,为辖区村民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与诊治。

一是实现了一村一卫生室。14个行政村,村卫生室14个,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19人,辖区服务人口30678人。村卫生室内设有诊室、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观察室、健教室、药房、预防保健室、计生指导室等科室,布局合理,各项制度健全。东昌村卫生室装备了急诊箱、移动式输液架、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紫外线消毒灯等设备,村卫生室的设备水平显著提高。二是实施了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村卫生室设置、业务、人员、行政四个方面均由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自2009年2月份深入推进基层医改以来,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使广大村民看病费用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三是开展了一系列特色医疗健康活动。认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每年组织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设立了健康知识教育宣传栏,每2个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定期为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四是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培训。每年组织村医参加句容市市卫生局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诊冶、急诊急救、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公共卫生知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等等,其理论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二、主要问题

一是村卫生室基本建设薄弱。一直以来,村卫生室的建设发展缺乏刚性政策支撑,投入缺乏资金保障,无论是机构建设,还是人员补助,都与实际需要存在很大差距。虽然边城镇各村卫生室在服务设施、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程度等方面有了长足发展,卫生室内设诊室、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观察室、健教室、药房、预防保健室、计生指导室等科室,布局合理,各项制度健全,但目前的功能发挥与村民求医需求不相适应。二是村医队伍老化现象严重。全镇现在岗村医中,年龄超过45岁的占63%,超龄(男60岁、女55岁)仍在岗的占5.3%。造成村医老化的原因,主要是待遇低、任务重、没前途,年轻人不愿从事这个职业。早在2011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就明确规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总额内,预留一定数量的编制,用于公开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以及村卫生室新补充符合执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这一政策为取得执业助理资格的乡村医生以及今后村卫生室人员补充打通了通道。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编制控制很紧,乡镇卫生院现有人员编制尚不够使用,推动乡村医生进编管理难以实施,不少年轻村医因报酬低而想弃医外出打工。三是村医实际待遇普遍不高。以往村医的收入来源主要是靠“药品差价”,但医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明确收入调整为三个渠道:一是政府财政的定额补助,二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劳务补助,三是实施一般诊疗费的业务收入。总的来说,这三个方面来源的收入都比较固定,边城镇村医年实际收入约5万元。但村医是全天候工作,没有其它收入来源,村民们也认为村医的实际收入太低,与他们承担的工作职责不相适应。受身份、待遇、执业发展前景影响,村医的整体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仍处于较低水平,难以吸引正规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目前,该镇村医中有中专学历14人、大专学历2人。四是日常运行经费没有保障。随着医改的深入推进,村卫生室的工作重点正逐步向健康管理转型,其基础设施条件以及基本设备配备也应适应新的形势,当前,迫切需要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设施设备建设、配备巡诊车辆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后,村卫生室的收入来源明确,但村卫生室日常运行经费没有着落,主要包括水电费、信息联网费、房屋修缮、设备维修、医疗风险金、处方票据低值易耗品等,每年约需1.5万元。

三、建议对策

一要全力抓好政策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工作力度不大,投入资金不足,有关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很好的工作合力。推动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贯彻落实的督查力度,高位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从推进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的要求出发,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做好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和优化工作。二要努力提高村医实际待遇。可按照当地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工资收入的80%,确定村医平均收入水平,使收入既可处于合理水平,又能保持动态增长趋势。逐步提高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目前可提高到每人次10元。对具备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的村医放宽基本药物目录使用范围。推进乡村医生与农民群众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多措并举保障村医收入待遇。大力推动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对于已退职的老龄乡村医生应进一步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三要着力破解村医补充难题。立足长远,需从解决村医身份问题入手。一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医学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可按照4/万的比例增列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将村卫生室新补充的医学生和符合条件的村医择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农村基层医学生免费订单式培养力度,确保每年培养和招录人数都能达到1000人以上。四要大力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建议各级财政统一安排资金,明确地方财政投入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主要针对当前还有一批村卫生室房屋、设备不达标的现状,全面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适应医改目标任务需要,适当扩大村卫生室适宜设备装备,并将村卫生室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建成的省、市示范村卫生室以奖代补,推动各地落实好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和乡村医生补助政策。五要竭力实施技能服务培训。用好现有乡村医生队伍,切实提高他们适宜技术应用水平。遴选并建立乡村医生实用技能项目目录和培训基地,组织乡村医生接受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用技能培训,每5年轮训1次,每次不少于1个月。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协议 第5篇

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

服 务 协 议

甲方:XXXXX卫生院 乙方: 村卫生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确保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按照卫生局文件精神,甲方将乙方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共同承担国家规定的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甲、乙双方为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所分配任务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建立健全健康档案,乙方任务村内的居民建档率不得低于85%,乙方负责村民的信息采集,并填好健康档案,化验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辖区内已建立档案人员信息核对,确保不出现空档、伪档。

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健康宣传工作,乙方健康宣传不得少于6次。

3、乙方确保发现传染病病例及时上报甲方。

4、乙方协助甲方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5、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卫生监督工作。

第二条

乙方配合或协助甲方对所分配任务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高危人群进行随访管理等。乙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符合下列标准:

1、对甲方提供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进行登记、报告和管理,并完善电话、身份证等基本信息。

2、按照留史辖区每年常住人口增长比例对新筛查出来的高血压病人和糖尿病人信息及时登记、上报甲方并规范化管理。

3、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对血压血糖控制正常者,每季度至少面对面随访一次,对血压、血糖高于正常,控制不满意者,2周后随访一次,对其他可用电话等方式随访。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率≥100%;血压、血糖控制满意率达50%。

5、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相关会议。

第三条 乙方配合甲方对所分配任务村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具体工作如下:

1、乙方每月统计新生儿并上报甲方,做好儿童的随访工作,0-6岁的儿童随访次数不少于8次。

2、乙方掌握本村孕产妇数量,并要有登记。通知、督促早孕妇女到卫生院建册,纳入健康管理。协助甲方做好产前和产后的家庭访视工作。

3、乙方做好辖区内叶酸的发放工作,并做好登记。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政策规定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并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甲方为乙方履约提供适当的宣传、组织、发动等相关协助。

(三)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或其它需要甲方协助解决的问题时,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必要协助。

(四)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为本村群众提供服务并自行准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需的工具和耗材;按《考核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服务工作记录、工作印证材料等以备甲方或其它第三方权力机构进行考核。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不可预见性的其他服务或因县以上部门对项目进行调整,乙方中的村卫生室须按本协议签订之时确定的工作内容相关性进行调整。

(二)甲方根据蠡县卫生局下发的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项目进行考核。根据考评成绩优劣,公卫经费中适当上浮或下浮拨付服务经费的比例,对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公共卫生服务的资格,终止合同,并重新聘任服务人员。

(三)对乙方不按时完成规定任务的,甲方在不取消其公共卫生服务的资格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公卫任务总体要求和进度安排,随时增加人力辅助乙方完成的任务,同时削减应下沉给乙方的公卫经费以补助甲方增加的人力经费。

第七条

本合同自2014年1月 1 日起至2014年12月 31日止。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年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卫生室乡村医生职责 第6篇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配臵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辖区共42个行政村,现有村卫生室13个,其中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13个。村卫生室均为乡村医生个人承办,位于乡村医生自建住房或租赁房内,大部分村卫生室能做到业务用房和生活用房分开,保证3间以上业务用房,100%的村卫生室统一挂牌,有血压计、听诊器、输液架、诊断床、电脑、打印机等基本设备。现有乡村医生52 人,男乡村医生37人,女乡村医生15人,30岁以下含(30岁)6名,30-45岁(含45岁)18名,45-60岁(含60岁)17名,60岁以上11名。其中男性60岁以上11名,女性50岁以上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5名,中专学历47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2人,具有乡村医生证的52人。

二.乡村医生待遇保障

1.待遇低、流失严重。一是乡村医生的待遇至今没有从国家制度和法律层面上予以明确。乡村医生承担繁重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他们付出的劳动和得到的报酬不相称,其中有近十个行政村无专人承担计免工作。二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外出打工,农村人口

逐渐下降,真正在家的农村人口不足80%。所以,村卫生室覆盖的人群不大,医疗资源较少,就诊病人不多,医疗业务收入逐年下降,很多乡村医生的经济收入已经低于当地务农群众。加之,村民看病又普遍存在赊欠药费的现象,给村卫生室的运转带来了很大的负担。由于较小的行政村由于收入较低,无人从事疾病预防工作,年轻乡村医生队伍流失至今仍在继续。影响乡村医生的积极性。

2、村医收入普遍偏低,没有养老保障。大多数乡村医生收入主要来自医疗服务,基本费仅有很少的补助,乡村医生没有养老保障。

3.补助标准与当地教师收入相差较大,大部分乡村医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从事农业生产上,收入的巨大差距使乡医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甚至认为从医不如从农,极大的限制了乡村医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乡村医生收入有待提高

以前乡村医生待遇主要从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获得,主要收入来源于药品加成和医疗服务性收入。今年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全面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上级财政按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核定补助标准,即每个卫生室每年12000元,作为对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补助,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乡村医生待遇水平。但是,由

人口分散,政策补助少,乡村医生收入仍然过低。村卫生室的网络、水电、办公、房屋维护等费用支出目前仍自筹承担,增加了村卫生室负担,影响了村级卫生组织的健康发展。建议在每个卫生室每年补助12000元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采取分类指导原则,实行乡村医生补助制度。同时,财政要将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网络费、水电费、办公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进行合理补助。

2、为乡村医生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体制

目前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主要是参加新农保,生活水平以后无法保障。为优化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一体化管理成果,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区财政也应为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3、对农村卫生室建设投入需进一步加大

2010年至今,我区村卫生室建设政府承诺给予建设补助经费,到目前每个卫生室仅配备一个档案橱,此后未再下拨项目经费或配备设备。导致村卫生室绝大部分由乡村医生自行筹资建设。对建设村卫生室认识不足,存在着应付、凑数的思想。有的村虽然提供了房屋进行改扩建,但条件过于简陋,难以达到标准;有的村没有做到“房屋公有化,办医集体化”,有的村仍然拿村医的私房进行改扩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村卫生室的建设问题。

xx中心卫生院

卫生室乡村医生职责 第7篇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的制定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辖区内的11处卫生室及57名乡村医生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摸底调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组织成立调查组:调查组成员以副院长===任组长,一体化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任组员,充分了解调查的内容及一般知识。调查过程中对村卫生室的性质、房屋设备、医疗环境,执业人员的个人信息、执业类别、收入及补助情况以及业务能力等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真实的调查,并逐项填写有关内容。

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乡医水平参差不齐,职业素质偏低;医疗设施、设备落后;无菌观念太差;消毒效果不好。大多数乡村医生的知识技能较为单一,仅通过短期培训、考试、注册登记,服务水平较为薄弱,虽有长期从事实际工作的经验,但缺乏正规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在卫生服务中,诊疗不规范、功能不齐全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乡村医生待遇低。乡村医生普遍工资较低,乡村医生很少有养老保险,因此,正规医学院毕业生极少到村卫生室工作,而不少乡村医生一旦取得相关学历或执业资格就会立即选择离开基层。

三、乡村医师积极性不高。乡村医生普遍存在收入低,风险大的问题,因此,乡村医生缺乏职业吸引力。农村公共卫生经费少,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鉴于发现的以上问题调查组大致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加强乡村医生系业务以及职业道德培训,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以及业务能力,目前我院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正在进行中。

二、通过定点帮扶,使乡村医生掌握丰丰富全面的技术,配备高压灭菌器材,大力推广使用杀毒效果好的消毒剂。

三、完善制约激励机制,制定政策合理解决乡村医生报酬,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卫生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定期检测工作,打击非法野医野药,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

乡村医生培训卫生法模块研究 第8篇

在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普遍缺医少药的情况下, 乡村医生在方便广大农民群众就医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 乡村医生队伍来源不一, 受专业教育程度不同, 技术水平参差不齐[1], “三偏”问题比较突出。高资质的乡村医生较少。据统计, 2007年有乡村医生93万人, 有执业 (助理) 医师11万, 约占乡村医生的11.8%, 在经济不发达省份, 比例更小, 仅4%~6%有执业 (助理) 医师资格[2]。因此, 加大乡村医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以下统称培训) 力度, 就成为提高乡村医生综合素质的基础工程。

政府历来重视乡村医生的培训, 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 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 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提高服务质量, 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3]。培训工作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和队伍建设的需要, 坚持以人为本, 求真务实, 开拓进取, 取得了显著成效, 已经成为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卫生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4]。卫生部曾就乡村医生的培训制定专门的规划, 如《1991-200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正式提出对乡村医生实行系统化、正规化中等医学教育。经过十年来的努力, 乡村医生的数量已满足需求, 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使其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2001-201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对乡村医生培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以及培训措施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鼓励和支持在职乡村医生通过继续教育, 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争取参加并通过执业 (助理) 医师的考试, 成为执业医师, 并且赋予各级政府和卫生管理部门在乡村医生培训中的职责。它的颁布实施把乡村医生培训提升到法律高度, 为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了人力资源的立法保障, 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仍存在着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具有正规学历人员比例偏低、乡村医生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培训与使用结合不紧密、乡村医生培训机构职责不明确、缺乏相关配套政策等问题[5]。而且当前乡村医生的培训主要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是以获得学历或行医资格为主要目标的一种短期职业教育, 培训内容以传统的临床教学为主, 人文知识和法律内容缺失, 这与乡村医生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特别是由于农村教育资源的相对缺乏, 乡村医生卫生法培训相对薄弱, 导致乡村医生法律知识严重不足, 依法执业的能力有限。因此, 迫切需要积极探索面向农村的卫生法知识宣传教育模式。

卫生法 (health law) 是法治国家依法维护医学人文精神, 调整卫生领域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法律基础。深入开展法制教育, 对于提高卫生人员的法律素质, 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6]。当前, 医患关系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 群众不满情绪高涨, 由于医疗纠纷而发生的冲击医院、干扰医疗秩序的恶性事件处于上升趋势。医疗纠纷在基层医疗机构表现得尤为显著[7]。2009年通过的《新医改方案》规定, 未来三年国家将对百万乡村医生进行培训。笔者建议, 未来的培训计划应当坚持“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在加强医疗卫生知识和临床技能培训的同时, 应着力强化卫生法知识的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为乡村医生早日补上卫生法课, 帮助乡村医生全面提高法律素养, 使广大乡村医生能够树立依法行医的意识,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2 培训目标的定位

2.1 一个中心

知法守法、依法行医对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服务能力是至关重要的。长期以来, 乡村医生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却对卫生法律法规比较陌生, 只重视医疗服务, 不关心预防保健、传染病防治等工作, 使得村级卫生室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公共卫生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医疗行为随意性很大, 医疗文书的书写不规范, 乱用、滥用抗生素、激素, 不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及消毒管理规范, 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 销售过期药品和非法制剂物;门诊无登记, 开药无处方, 购药无记录;另外, 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 非法行医的情况也比较严重, 主要表现为:有资格证书没有执业证书, 几个卫生诊室共用一个执业许可证, 超范围从医, 跨区域从医。但是, 对不规范医疗行为和非法行医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 乡村医生普遍缺乏了解;再加上由于农村执法资源缺乏, 导致乡村医生执业的监督与管理环节薄弱, 某些乡村医生行医的不规范行为愈演愈烈, 严重冲击着农村医疗卫生秩序, 对农村居民的医疗安全带来隐患。因此, 迫切需要把强化乡村医生依法执业的意识作为法制教育的中心目标。

2.2 两个重点

2.2.1 卫生法基础理论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和行动的指南。掌握卫生法基础理论, 了解卫生法的立法理念、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内容和救济制度等重大理论问题, 有助于乡村医生全面把握卫生法的基本特质, 正确解决医疗实践中的法律实务问题。试举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加以说明。卫生法主要调整两类社会关系:卫生监督管理关系和卫生服务关系。前者是卫生行政主体与管理相对人之间在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后者是卫生服务的提供者与卫生服务接受者之间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通过对卫生法调整对象及其意义的梳理, 使乡村医生认识到:尽管我国缺乏目前过渡时期乡村医生资质的标准, 但是其法律地位却十分明确, 责、权、利也是可以从理论上廓清的。籍此, 乡村医生明确了自身在卫生法中的双重地位:在卫生管理法中行政管理相对人身份和在医疗服务中与患者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及在两类法律关系的权利 (义务) 属性及行使 (履行) 方式。

2.2.2 卫生法基本制度

知法才能守法。熟悉卫生法基本规定, 有助于乡村医生全面了解各种卫生法律法规的规范意义和社会意义, 为依法行医和正确维权提供法律保障。由于卫生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复杂而多样, 我国卫生法律体系中尚无一部卫生基本法, 而是由许多单行的卫生专门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以及卫生规章等组成, 其中卫生专门法律有10部, 卫生行政法规近30部, 此外, 还有400余件卫生规章和数量庞大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概括起来说, 现行卫生法律制度主要涉及以下五个领域:规范医疗机构、人员以及医疗救治行为方面的法律制度, 规范预防保健方面的法律制度, 规范与人体健康相关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 规范传统医学保护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卫生公益事业的法律制度。乡村医生只有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 知法守法才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依法行医才能落到实处。

3 知识模块的设计

卫生法体系庞杂, 涉及面广, 在内容安排上不可能包罗万象, 面面俱到, 应根据乡村医生和农村卫生工作的实际, 侧重与乡村医生密切相关的“四大模块”, 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四大模块”分别是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制度、新农合规范性文件、医疗纠纷法律处理规则和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3.1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制度

《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根据乡村医生的实际, 借鉴执业医师管理的经验, 为乡村医生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提供了法律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制度处理准入制度、执业制度、培训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外, 还包括具体的执业规则: (l)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 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2)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3) 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 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 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 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4) 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 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5) 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乡村医生认真学习《管理条例》, 有利于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 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增强依法服务意识, 自觉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3.2 新农合规范性文件

新农合从2003年试点以来已经基本覆盖全国农村, 广大参合农民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新农合以大病统筹为主, 补偿的主要是村以上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村医疗室提供的医疗服务未完全纳入补偿范围, 这无形中引导参合农民向高层次医疗机构就医, 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在新农合中的功能相对萎缩。乡村医生位于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的网底, 网底功能的弱化可能导致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得不到有效诊治, 小病拖成了大病。这就要求乡村医生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从新农合的大局出发, 自觉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 积极配合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工作。乡村医生深入学习和宣传与新农合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不仅有利于规范自身的医疗行为, 以优质低廉的服务赢得参合农民的信任和支持, 而且有力地配合当地新农合的顺利推进, 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参加新农合, 共享新农合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

3.3 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乡村医生不仅承担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 而且是农村基层公共卫生事业的基础, 肩负着农村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卫生信息登记, 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 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和重点传染病病人的管理等工作。要正确履行上述职责, 就必须熟悉公共卫生法律制度。当前, 一个由横向五大领域和纵向四个层次构成的公共卫生应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五大领域分别由传染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以食品和化妆品为主体的产品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制度构成;四个层次分别为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及卫生标准。第一层次的重要基础是《食品安全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 它们与其他三个层次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技术标准等, 一起构成我国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乡村医生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 有利于明确职责和工作手段, 广泛动员农民群众有序开展各种传染病的群防群治。

3.4 医疗纠纷法律处理规则

医患关系和谐是维护健康的基本条件。当前医患关系冲突不断, 医疗纠纷居高不下, 要公平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首先要了解我国当前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规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主要围绕医疗事故的法律界定、预防、处置、技术鉴定以及民事赔偿等问题加以规范。由于它是一部以预防和处理医疗事故为主的行政法规, 对于非医疗事故侵权和其他医疗纠纷的法律适用不宜做出具体规定。为此,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2月21日印发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法[2003]20号) , 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 起诉到法院的, 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 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另外, 此前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要求,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上述规定对于区别不同类型的医疗纠纷和正确适用法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汪建荣.《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J].中国卫生法制, 2003, 6:4-9.

[2]卫生部:公立医院改革框架已定仍实行多劳多得[EB/OL].http://www.fm120.com/content/2009-3/9/165339-2.html, 2009-03-09/2009-3-28.

[3]继续医学教育规定 (试行) (卫科教发 (2000) 477号文) [EB/OL].www.china-nurse.com/2007/10-15/49780.htm, 2007-10-15/2009-3-28.

[4]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 (卫科教发[2006]349号) [EB/OL].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pw10610/200804/17601.htm, 2008-04-20/2009-3-20.

[5]任苒.中国乡村医生发展七大突出问题[N].南方农村报.2008-09-08.

[6]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卫政法发[2006]220号) [EB/OL].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pw10609/200804/27709.htm, 2008-04-20/2009-03-26.

卫生室乡村医生职责 第9篇

1992年7月从新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后,库尔曼别克在乌恰县基层卫生院里一干就是22年。22年来,他走遍了乌恰最艰苦的4个边远乡的每个村落、每条小道,出诊行程累计超过10万公里,深受乡亲们的尊敬和爱戴。

5月4日,库尔曼别克接受了新疆都市报记者的采访。

从小立志当医生

库尔曼别克出生在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由于当时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导致乡村医疗卫生条件落后。他立志长大后一定要成为一名医生。

1992年7月,库尔曼别克以优异的成绩从新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他毅然收拾行囊,来到乌鲁克恰提乡卫生院工作,一干就是14个年头。他视病人如亲人,每次诊治患者,他都用心设计最佳治疗方案,能够通过口服药治愈的,绝不打吊针,能够在门诊治愈,绝不住院,尽可能减轻患者负担。有些患者看病一时无钱拿药时,他就自己掏钱垫付。14年的真心付出,使他同乡亲建立起浓厚的感情。乡亲们每每提到他,总是竖起大拇指说:“加克西!”

边远乡镇出诊忙

由于工作需要,2006年,库尔曼别克离开乌鲁克恰提乡,先后在托云乡卫生院、巴音库鲁提乡卫生院和吉根乡卫生院工作。20多年来,他一直在乌恰县的边远乡镇工作,而且是哪里需要到哪里去,共接诊病人上万人次,出诊近万人次,出诊行程不少于10万公里,却从不收取群众一分钱的出诊费,累计给当地村民直接减少诊疗费用6万多元。

每户农牧民家的炕头,都有过库尔曼别克工作的身影,他熟悉每一户村民的身体状况,谁患过哪些慢性病,谁对哪些药物过敏,谁家有几个小孩,他都记在脑子里,装在心里。

2010年8月17日,巴音库鲁提乡巴音库鲁提村74岁的老人吐合提汗因心脏病住进了医院,她的两个女儿又患有精神病,生活非常困难。住院期间,库尔曼别克不仅为其免费治疗15天,在出院那天还塞给老人1000元生活费。

慷慨解囊伸援手

多年来,库尔曼别克先后为孤寡老人、困难户、军烈属减免医药费5000余元,家中陈旧近乎发黄的欠条达3000多元,他从没有主动催收过。

43岁的吉根乡个体经营户安玉军2012年不幸出了车祸,造成胸部以下瘫痪,高昂的治疗费用给这个原本收入微薄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没有辅助器具的他平时就只能躺在床上。得知情况后,库尔曼别克自掏腰包购置轮椅送到安玉军床前,安玉军的妻子激动地说:“谢谢,谢谢。”

坚决杜绝“吃回扣”

担任乡卫生院院长16年来,库尔曼别克从未报销过电话费。对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行为,他深恶痛绝,他大力推行药品购进公开制度,牵头成立了卫生院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规范化管理药品购进工作,从不以个人名义联系购药,坚决杜绝了“吃回扣”的不正之风。

一辈子乡里做医生

库尔曼别克的两个孩子读初中,家庭十分困难,还欠信用社3万元贷款,家庭重担全部落在贤惠的爱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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