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2024-07-07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精选9篇)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第1篇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1、:填写编制部门预算所属的年份。如2015年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填写“2016年”。

2、单位名称:按照规范填写预算部门全称。

3、预算绩效管理联络员:一般应由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牵头科室负责人担任。

4、单位职能:简要描述本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

5、单位收入预算:填写部门收入预算资金总额,并按收入来源分别填写。

6、单位支出预算:填写部门支出预算资金总额,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分别填写,并将其中的“三公经费预算”单独列出。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单位根据本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要求及本部门发展规划,描述内单位使用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根据计划预期实现的主要工作任务目标,依次填报目标

1、目标

2、目标3等内容。

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是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主要填报单位预期实现的多个目标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方面内容。

产出指标:反映部门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

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部门整体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和影响,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实际操作中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具体内容,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指标中选取或做另行补充。

9、其他说明的问题: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请中其他需补充说明的内容。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1、:填写编制部门预算所属的年份或申请使用项目资金的年份。如2015年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填写“2016年”;2016年执行中申请本使用项目资金,则填写“2016年”。

2、项目名称:按规范的项目名称内容填报,如属部门预算中的项目,需与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项目名称一致。

3、项目属性: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在选项前的“□”中划“√”。新增项目是指本新增的需列入本(预算)安排的项目;延续项目是指以前(预算)批准的、在本(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4、主管部门:填写项目主管部门全称。

5、项目起止时间:填写项目整体实施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可跨。

6、项目类型:分为基本建设类、行政事业类和其他专项类,根据项目类型在选项前的“□”中划“√”。

7、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的内容、目的、范围、期限等基本情况。

8、项目立项依据:填写项目立项文件名和文件号,同时提供相应的纸质资料作为附件。

9、项目资金申请:填写项目资金总额,并按资金来源分别填写。

10、支出明细预算:列出项目各项支出内容,列明每项支出内容的上安排资金、本申请资金金额、测算依据及说明。

11、单位已有的(或拟订的)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为确保项目实施而制定的制度和措施,如资金管理办法等。

12、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描述项目在整个计划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延续项目),主要采用定性描述,但不可缺少定量描述。

目标:根据项目规划,描述项目在本应完成的任务目标,主要采用定性描述,但不可缺少定量描述。

14、项目绩效指标:是对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从表中所给参考的方面或其他方面,设定绩效指标,要尽可能量化测算。其中,产出指标为必填项;效益指标可根据项目资金特点选填;单位可根据项目资金特点自行设计个性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反映预算部门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质量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时效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成本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分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等。

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财政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1)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内容。

(2)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3)备注:其他说明事项。

15、其他说明的问题:反映项目绩效目标申请中其他需补充说明的内容。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第2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填写所属年份或申请使用资金的年份。如:2013年编报2014年部门预算,填写“2014年”。

(二)填报单位(盖章):按照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指实施项目单位负责人(书面材料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

(四)填报人:指具体负责填报的人员。

(五)项目名称:按规范的项目名称内容填报,应确保与部门预算上报的项目名称一致。

(六)项目属性: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在选项“□”中划“√”。1.新增项目:指本年新增的,以往未曾发生的项目。2.延续项目:指往年未完成,本年继续进行的跨项目。

(七)主管部门:填写项目主管部门(一级单位)全称。

(八)主管部门编码:按各级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码填列。

(九)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用款单位。

(十)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用款单位负责人。

(十一)联系电话:指项目联系人的办公电话或手机。

(十二)项目资金申请:填写项目资金总额,并按资金来源不同分别填写,包括财政拨款(中央、省、市、县分开填)、自有资金、其他等。其中“其他”项,请注明具体来源。

(十三)单位职能概述:简要描述预算单位的职能。

(十四)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的内容、目的、范围、期限等基本情况。

(十五)项目立项情况:分别描述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申报的可行性、项目申报的必要性等。

1.项目立项依据:即依据是什么,比如文件、决定等;2.项目申报可行性:根据项目特点,有什么好的条件; 3.项目申报必要性:为什么要实施,可以解决什么问题。(十六)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指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从项目开始到完成期间在各个阶段分别填列完成项目所要实施的内容。分别填写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

二、项目绩效目标

(十七)项目总体绩效目标(长期目标):描述项目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计划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可采用定性描述。

(十八)项目绩效目标(定量目标):采用定量方法描述,从投入、产出和效益三个方面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绩效内容:绩效内容是用来设置评价指标、回答评价内容的一种工具,一项绩效内容可能包括多个具体内容。如“产出”中的数量目标可以包括“目标1”、“目标2”、“目标3”等。绩效目标值:对绩效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如绩效目标内容中设定的目标1是“入学率”,基准数据中则说明当地目前的平均入学率是多少,绩效目标值就要说明通过今年工作的开展,该专项资金的支出,入学率要提高到多少。

(1)投入指标:反映预算部门为完成既定目标计划,提供既定的产品和服务而预计投入的各种资源。可细分为:

时效目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成本目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包括单位成本和总成本;

其他资源投入目标,反映计划用于项目实施的其他各种资源,如人力资源、实物资源和专业技能资源等。

(2)产出目标(任务目标):反映预算部门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

数量目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比如任务量是多少个、面积是多少平方米、产量是多少斤等。(绩效内容“培训人员数”,绩效目标值“500人”)质量目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比如实施后要达到的要求、标准等。(绩效内容“培训合格率”,绩效目标值“达到85%以上”)时效目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比如要完成工作的时间。(绩效内容“第一批培训计划”,绩效目标值“5月份之前完成”)成本目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分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等。比如:单价*数量=成本(总价)。

(3)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财政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包括经济效益目标、社会效益目标、环境效益目标、可持续影响目标等。

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实现的涉及经济方面的具体效益指标及指标值;(绩效内容“成本节省率”,绩效目标值“达到20%以上”)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实现的涉及社会方面的具体效益指标及指标值;(绩效内容“新生儿成活率”,绩效目标值“提升到98%以上”)环境效益:项目完成后实现的涉及环境方面的具体效益指标及指标值;(绩效内容“空气质量指数”,绩效目标值“全年一级标准天数200天以上”)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完成后实现的涉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具体效益指标及指标值;(绩效内容“能源消耗水平”,绩效目标值“降低2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目标:反映服务对象对财政支出效果的满意程度。(绩效内容“受训人员满意度”,绩效目标值“达到90%以上”)(4)实际操作中确定的绩效指标具体内容,可由各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上述指标中选取或做另行补充。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第3篇

近日, 房县财政局在2015年预算编制中, 要求该县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资金比例不低于该县公共财政项目预算的70%。即各预算部门 (单位) 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 2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资金总量占本部门 (单位) 公共财政项目预算资金总量的70%以上。编报工作采取系统平台与纸质同时申报的方式,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 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思考 第4篇

【关键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一、引言

高校既是财政预算经费执行单位,又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财政部门已经建立了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投入型预算向绩效型预算的转变已成为必然。目前,高校预算绩效工作还处于摸索和制度建设阶段,明显滞后于财政预算改革进度,加强高校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对于加快推进高校预算绩效管理,促进提高高校预算资金使用效益非常重要。

二、开展预算绩效目标评价的必要性

预算绩效目标评价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它强调预算支出的结果导向,实施结果问责,转变预算管理理念,从传统的重投入、重分配向重产出、重管理转变,从传统的关注预算收支向关注预算绩效转变。同时预算绩效目标评价还能促进公共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相互贯穿融合,加强绩效信息的反馈与指导预算的作用,增强预算决策的科学性,并将绩效管理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以绩效运行作为下一步监管的重点,以评价结果的公开来回应社会的质疑等,进而解决预算管理面临的困境。

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组织结构

进行目标层次逻辑分析,可划分为三个层级:

1.战略目标

是对高校战略活动预期取得的主要成果的期望值。战略目标的设定,同时也是高校宗旨的展开和具体化,是高校宗旨中确认的高校活动目的和使命的进一步阐明和界定,也是高校在既定战略服务领域展开战略服务活动所要达到的水平的具体规定。

2.绩效目标

是战略目标的分解。各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复后,作为预算执行过程中监控和预算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的依据。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包括时间、预算、产出、效益等四方面要素。

其中,“时间”一般以财政年度为期限,对于专项任务目标以任务完成周期来制定目标;“预算”反映资源成本,即所需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产出”是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效益”包括公共产品和服务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3.绩效指标

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与绩效目标直接相关且相匹配,能够恰当反映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绩效指标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果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成本指标三部分。

四、改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具体措施

1.编制好中期财政规划

财政部门作为高校理财部门,对资金负有总体责任。若要使高校实施的财政政策更有远见,就应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考虑收入和支出,并在预算中将它们统筹协调、统一安排。编制中期财政规划,从跨年度层面考虑问题,根据已确定计划的优先顺序,视未来财政收入情况做支出需求评估,将年度预算纳入一个带有方向性的中期财政计划中,预算与计划密切配合,以利于整体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和使用。

中期财政规划,着眼于对宏观经济与财政发展趋势的判断和周期性财政收支目标的实现,是对年度预算的时间拓展,对发展作出长期预算安排。中期财政预算承接战略规划和年度预算,有利于更好地衔接长期战略目标和年度计划目标,有利于多年度预算目标的建立和执行,提高预算的预见性,减少测算的盲目性,打破年度预算编制的局限性,避免高校部门短期行为。

2.确定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

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必须有相应的评价标准才能确定指标的质量。恰当的评价标准也是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尺和基本准绳,它不仅决定了评价结果是否公平而且还可以检验评价目标是否得到实现。预算绩效评价标准根据标准值的基础不同可分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经验标准以及历史标准,按照可计量性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预算绩效评价方法是指用于分析绩效数据,得出评价结论的各种经济分析、评估和评价方法,主要包括目标比较法、问卷调查法、专家意见法(又称为德尔菲法,Delphi)、询问查证法、成本一效益分析法等。

3.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绩效评价结果是绩效评价的成果,是预算支出效益的总结,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项目的立项要以以往项目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二是年度预算编制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为准确编制预算提供信息支持;三是绩效评价结果有助于提高财政项目预算执行效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五、结束语

预算绩效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以上重点策略外,绩效评价取得成功的条件还包括完善预算管理、高校采购等各项管理制度;高度重视,科学合理的组织预算绩效评价;培养绩效意识,责任意识、树立成本效益观念。总之,预算绩效评价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不断努力把这项改革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1]周建伟;孔倩.浅析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状[J].经济研究导刊,2014(24)

[2]本刊评论员.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J].中国财政,2011(05)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第5篇

1、“税款所属期间”:一般填报公历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企业中间开业的,应填报实际开始经营之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企业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按规定需要清算的,应填报当年一月一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4、“纳税人地址”: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详细地址。

5、“纳税人所属经济类型”: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等分类填报。

6、“纳税人所属行业”:按“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商品流通业、房地产业、旅游饮食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其他行业”等分类选择填报。

7、“纳税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填报纳税人主要开户银行的全称及其帐号。

二、收入总额项目

1、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填报从事工商各业的基本业务收入,销售材料、废料、废旧物资的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单独反映),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收入(含逾期的押金),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2、第2行“销售退回”:填报已确认为收入并已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反映的销售(营业)收入退回。

3、第3行“折扣与折让”:填报包括在“销售(营业)收入”中的现金折扣与折让,不包括直接扣除销售收入的商业折扣与折让。

4、第5行“免税的销售(营业)收入”:填报单独核算的免税技术转让收益,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免税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所得等。

5、第6行“特许权使用费收益”:填报转让各种经营用无形资产“使用权”的净收益。转让各种经营用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填报;转让投资用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在“投资转让净收益”中填报。

6、第7行“投资收益”:填报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和股权投资的股息性所得。其中,存款利息收入填报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的应计利息,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的应计利息;债权性投资利息收入填报各项债权性投资应计的利息;股息性所得填报全部股权性投资的股息、分红、联营分利、合作或合伙分利等应计股息性质的所得(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9号文件规定进行还原计算后的数额)。

7、第8行“投资转让净收益”:填报投资资产转让、出售的净收益,如为负数,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投资转让净损失”(第32行)。

8、第9行“租赁净收益”:填报租赁收入减租赁支出的净额,如为净支出,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租金净支出”(第25行)。包装物出租收入、施工企业的设备租赁收入、房地产企业的出租房产租金收入应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反映。

9、第10行“汇兑净收益”:填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汇兑收入减汇兑支出的净额,如为净支出,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汇兑净损失”(第24行)。已资本化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不得在此重复反映。

10、第11行“资产盘盈净收益”:填报企业全部存货资产、固定资产盘盈减允许在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盘亏、毁损、报废后的净额,如为净损失,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第31行)。转让有关资产的收入不在此行填报。

11、第12行“补贴收入”:填报企业收到的各项财政补贴收入,包括减免、返还的流转税等免税补贴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12、第13行“其他收入”:填报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当期应予确认的其他收入。包括从下属企业或单位的总机构管理费收入,取得的各种价外基金、收费和附加,债务重组收益,罚款收入,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入的捐赠资产或资产评估增值,处理债务的收入等。“其他收入”应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三、扣除项目

1、第15行“销售(营业)成本”:填报各种经营业务的直接和间接成本,以及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发生的相关成本,技术转让发生的直接支出,无形资产转让的直接支出,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发生的转让和清理费用,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成本,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结转的相关成本。

2、第16行“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有关的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

3、第17行“期间费用合计”:填报本期发生的期间费用性质的全部必要、正常的支出。已计入有关产品的制造成本,或与取得有关收入相对应的成本,不得重复扣除。第18至42行按费用的性质分别填报本期期间费用的具体构成项目。

4、第18行“工资薪金”:填报本纳税实际发生或提取的计入期间费用中的工资薪金。不包括制造成本、在建工程、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工资。

5、第19行“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填报实际提取的全部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减除制造费用、在建工程中列支的职工福利费后的余额。

6、第20行“固定资产折旧”:填报本期期间费用中包括的有关资产的实际折旧额。

7、第21行“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填报计入管理费用的全部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实际摊销额。

8、第22行“研究开发费用”:填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各种技术研究开发支出。企业当期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比上一纳税增长10%以上,按规定允许附加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的,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项目在第61行填报。

9、第28行“税金”:填报企业缴纳的计入本期管理费用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第29行“坏帐损失准备金”:填报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的企业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

11、第30行“增提的坏帐准备金”:填报采用备抵法核算的企业本提取的坏帐准备。

12、第33行“社会保险缴款”:填报按国家规定缴纳给社会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保险缴款。

13、第40行“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等销售费用”:填报本期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专设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商业性企业还包括进货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

14、第42行“其他扣除费用项目”:填报除第18至41行以外的其他扣除费用项目,包括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他扣除费用项目”企业应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第4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标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金额。第45行至59行填报具体的纳税调整增加项目,上述各项目如为负数,应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在第62行“其他纳税调减项目”中反映,并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2、第59行“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填报除第45行至58行以外的其他可能导致“纳税调整后所得”增加的项目。包括企业会计报表中尚未确认为收入,而按税法规定应确认为本期收入的项目。

3、第6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本行如为负数,是企业当期申报的可向以后结转弥补的亏损额。

4、第69行“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填报按规定还原后的数额。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销售(营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销售(营业)收入明细表》填报销售(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项目。企业应根据主营(基本)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会计明细科目和业务性质分析填列附表一后,再据以填列主表的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二、附表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2行“工业制造业务收入”:包括直接销售产品的收入:自设非独立核算销售机构的产品销售收入;委托他人代销产品收入;受托加工业务和工业性劳务作业收入。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企业的销售收入和矿产资源开采等采掘业务的收入在本行填报。

2、第3行“商品流通业务收入”:包括商品流通企业的国内贸易和进出口销售收入;代购代销业务收入;储运业务收入等。

3、第4行“施工业务收入”:包括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劳务作业收入;设备租赁收入。

4、第5行“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包括建设场地(土地)的销售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代建房)收入;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

5、第6行“旅游、饮食服务业务收入”:包括旅行社的营业收入;饭店、宾馆、旅店的营业收入;酒楼、餐馆的业务收入;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等服务的收入;游乐场、歌舞厅、度假村的收入。

6、企业的运输业务、邮政通信、金融保险和其他中介服务收入应附说明。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

《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附表填报企业的各项投资所得的详细资料。企业应按投资性质、投资期限进行归类。短期投资和债券投资只填报投资成本、投资所得、转让成本、投资转让价格和投资转让收益。企业必须先根据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应收股息等会计科目的明细帐分析填报本附表,然后据以填报主表的第7、8、32行。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销售(营业)成本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附表填报与销售(营业)收入相配比的直接成本和制造费用。企业应根据有关会计帐户的明细科目和成本计算单或汇总成本计算单先分析填列本附表,然后据以填报主表第15行。企业必须严格区分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不得混淆或重复计算申报。其中,企业的运输业务、邮政通信业务、金融保险业务和中介服务等业务的成本必须附说明。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四:

《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应计工资总额及其分配、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反映企业按实际发放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分配。

(二)本附表第3列第2—9行应根据“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及工资薪金费用分配汇总表等凭证分析填报。其中第3列的第9行填报“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合计,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包括提取的工资及工资增长基金。

(三)第3列第10行反映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企业应根据“应付工资”借方发生额的合计填报。第4列的第10行“职工福利费”是指税前按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提取的部分,不包括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四)本附表与主表的逻辑关系为: 第3列的第4+5行=主表的第18行;

第4列的第10行—第4列的第2、3、6行=主表的第19行的职工福利费; 第5列的第10行+第6列的第10行=主表的第19行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第4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0行×14%,第5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0行×2%,第6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0行×1.5%;

第4列的第11行=第3列的第11行×14%,第5列的第11行=第3列的第11行×2%,第6列的第11行=第3列的第11行×1.5%; “非工效挂钩企业” 第3列的第10列—第3列的第11行=主表的第45行(如果余额为正数);

“非工效挂钩企业”(第4列的第10行—第4列的第11行)+(第5列的第10行—第5列的第11行)+(第6列的第10行-第6列的第11行)=主表第46行(如果结果为正数);

“工效挂钩企业”第10行第3、4、5、6列与第11行第3、4、5、6列分别相等;

“工效挂钩企业”第3列的第9行—第3列的第10行=主表第45行“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如为负数,则在主表第62行填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五:

《资产折旧、推销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折旧或摊销额。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分别进行分类统计,统计时可根据税法规定和企业会计核算情况进行适当归类。

(二)企业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的明细帐分析填报本附表。企业应按资产分类填报合计的折旧、摊销数额。本附表的逻辑关系式为:第12列的合计数+第13列的合计=主表的第20或21行第9列=第4列+第6列-第8列;有关资产的折旧、摊销合计(第9列)=第11列+第12列+第13列+第14列;企业应根据合计的折旧、摊销额减除第15列合计允许扣除的折旧、摊销额,求得折旧支出纳税调整额,如果是纳税调整增加额,应填入主表的第52行,如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应合计填写列在主表的第62行。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六:

《坏帐损失表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本期坏帐准备提取、冲销情况。

二、本附表的表头项目的填报:

1、采取直接冲销法的企业只需填写“本期实际发生坏帐损失”栏,收回已核销坏帐应作为其他收入在主表中反映。企业申报的坏帐损失与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坏帐损失的差额在主表的第53行填报。

2、采取备抵法的企业,表头各栏的逻辑关系为:

“本期增提的坏帐准备”=期末应收帐款余额×企业实际坏帐准备的提取比例-[期初坏帐准备帐户余额(保留数)-本期实际发生的坏帐+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如为负数表示减提的坏帐准备。

“本期按税法规定增提的坏帐准备”=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税法规定的坏帐准备提取比例-(期初应收帐款余额×税法规定的坏帐准备提取比例—本期实际发生的坏帐+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帐)。

企业会计核算中实际增提的坏帐准备(主表第30行)大于按税法规定应增提的坏帐准备,或者企业应减提的坏帐准备(主表第30行用负数表示)小于按税法规定应减提的坏帐准备,均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在本附表“本期申报的坏帐准备纳税调整额”中用正数填报,并填入主表的第54行。反之,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在62行“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额”中,并在附表中加以说明。

三、表中实际发生的坏帐、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应填报合计数。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七:

《广告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1、本附表填报本期发生的全部广告支出;

2、本附表可以按不同产品归类填报;

3、用于做广告的礼品支出必须逐笔填报支出去向。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八:

《公益救济性捐赠明细表》填报说明

1、本附表填报本期发生的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的所有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2、“用途”栏填报公益、救济性捐赠用途,可以按用途归类填报;

3、“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主表第43行“纳税调整前所得” ×3%(金融企业按1.5%计算);

4、“捐赠支出总额”填报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

5、“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捐赠支出总额”-实际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九:

《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用本期申报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前五年申报的亏损情况。

二、“亏损或所得” 分别填报前五年每一纳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6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数,负数为亏损,正数为所得。

三、“已申请弥补亏损”分别填报前五年每一纳税的亏损已申请弥补的数额。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第6篇

1、“税款所属期间”:一般填报公历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应填报实际开始经营之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按规定需要清算的,应填报当年一月一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4、“纳税人地址”: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详细地址。

5、“纳税人所属经济类型”: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等分类填报。

6、“纳税人所属行业”:按“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商品流通业、房地产业、旅游饮食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其他行业”等分类选择填报。

7、“纳税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填报纳税人主要开户银行的全称及其帐号。

二、收入总额项目

1、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填报从事工商各业的基本业务收入,销售材料、废料、废旧物资的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单独反映),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收入(含逾期的押金),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2、第2行“销售退回”:填报已确认为收入并已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反映的销售(营业)收入退回。

3、第3行“折扣与折让”:填报包括在“销售(营业)收入”中的现金折扣与折让,不包括直接扣除销售收入的商业折扣与折让。

4、第5行“免税的销售(营业)收入”:填报单独核算的免税技术转让收益,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免税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所得等。

5、第6行“特许权使用费收益”:填报转让各种经营用无形资产“使用权”的净收益。转让各种经营用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填报;转让投资用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在“投资转让净收益”中填报。

6、第7行“投资收益”:填报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和股权投资的股息性所得。其中,存款利息收入填报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的应计利息,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的应计利息;债权性投资利息收入填报各项债权性投资应计的利息;股息性所得填报全部股权性投资的股息、分红、联营分利、合作或合伙分利等应计股息性质的所得(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9号文件规定进行还原计算后的数额)。

7、第8行“投资转让净收益”:填报投资资产转让、出售的净收益,如为负数,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投资转让净损失”(第32行)。

8、第9行“租赁净收益”:填报租赁收入减租赁支出的净额,如为净支出,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租金净支出”(第25行)。包装物出租收入、施工企业的设备租赁收入、房地产企业的出租房产租金收入应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反映。

9、第10行“汇兑净收益”:填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汇兑收入减汇兑支出的净额,如为净支出,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汇兑净损失”(第24行)。已资本化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不得在此重复反映。

10、第11行“资产盘盈净收益”:填报企业全部存货资产、固定资产盘盈减允许在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盘亏、毁损、报废后的净额,如为净损失,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第31行)。转让有关资产的收入不在此行填报。

11、第12行“补贴收入”:填报企业收到的各项财政补贴收入,包括减免、返还的流转税等免税补贴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12、第13行“其他收入”:填报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当期应予确认的其他收入。包括从下属企业或单位的总机构管理费收入,取得的各种价外基金、收费和附加,债务重组收益,罚款收入,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入的捐赠资产或资产评估增值,处理债务的收入等。“其他收入”应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三、扣除项目

1、第15行“销售(营业)成本”:填报各种经营业务的直接和间接成本,以及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发生的相关成本,技术转让发生的直接支出,无形资产转让的直接支出,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发生的转让和清理费用,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成本,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结转的相关成本。

2、第16行“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有关的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

3、第17行“期间费用合计”:填报本期发生的期间费用性质的全部必要、正常的支出。已计入有关产品的制造成本,或与取得有关收入相对应的成本,不得重复扣除。第18至42行按费用的性质分别填报本期期间费用的具体构成项目。

4、第18行“工资薪金”: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或提取的计入期间费用中的工资薪金。不包括制造成本、在建工程、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工资。

5、第19行“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填报实际提取的全部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减除制造费用、在建工程中列支的职工福利费后的余额。

6、第20行“固定资产折旧”:填报本期期间费用中包括的有关资产的实际折旧额。

7、第21行“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填报计入管理费用的全部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实际摊销额。

8、第22行“研究开发费用”:填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各种技术研究开发支出。企业当期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比上一纳税年度增长10%以上,按规定允许附加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的,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项目在第61行填报。

9、第28行“税金”:填报企业缴纳的计入本期管理费用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第29行“坏帐损失准备金”:填报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的企业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

11、第30行“增提的坏帐准备金”:填报采用备抵法核算的企业本年度提取的坏帐准备。

12、第33行“社会保险缴款”:填报按国家规定缴纳给社会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保险缴款。

13、第40行“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等销售费用”:填报本期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专设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商业性企业还包括进货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

14、第42行“其他扣除费用项目”:填报除第18至41行以外的其他扣除费用项目,包括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他扣除费用项目”企业应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第4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标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金额。第45行至59行填报具体的纳税调整增加项目,上述各项目如为负数,应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在第62行“其他纳税调减项目”中反映,并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2、第59行“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填报除第45行至58行以外的其他可能导致“纳税调整后所得”增加的项目。包括企业会计报表中尚未确认为收入,而按税法规定应确认为本期收入的项目。

3、第6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本行如为负数,是企业当期申报的可向以后年度结转弥补的年度亏损额。

4、第69行“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填报按规定还原后的数额。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销售(营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销售(营业)收入明细表》填报销售(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项目。企业应根据主营(基本)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会计明细科目和业务性质分析填列附表一后,再据以填列主表的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二、附表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2行“工业制造业务收入”:包括直接销售产品的收入:自设非独立核算销售机构的产品销售收入;委托他人代销产品收入;受托加工业务和工业性劳务作业收入。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企业的销售收入和矿产资源开采等采掘业务的收入在本行填报。

2、第3行“商品流通业务收入”:包括商品流通企业的国内贸易和进出口销售收入;代购代销业务收入;储运业务收入等。

3、第4行“施工业务收入”:包括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劳务作业收入;设备租赁收入。

4、第5行“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包括建设场地(土地)的销售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代建房)收入;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

5、第6行“旅游、饮食服务业务收入”:包括旅行社的营业收入;饭店、宾馆、旅店的营业收入;酒楼、餐馆的业务收入;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等服务的收入;游乐场、歌舞厅、度假村的收入。

6、企业的运输业务、邮政通信、金融保险和其他中介服务收入应附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二:

《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附表填报企业的各项投资所得的详细资料。企业应按投资性质、投资期限进行归类。短期投资和债券投资只填报投资成本、投资所得、转让成本、投资转让价格和投资转让收益。企业必须先根据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应收股息等会计科目的明细帐分析填报本附表,然后据以填报主表的第7、8、32行。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销售(营业)成本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附表填报与销售(营业)收入相配比的直接成本和制造费用。企业应根据有关会计帐户的明细科目和成本计算单或汇总成本计算单先分析填列本附表,然后据以填报主表第15行。企业必须严格区分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不得混淆或重复计算申报。其中,企业的运输业务、邮政通信业务、金融保险业务和中介服务等业务的成本必须附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四:

《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应计工资总额及其分配、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反映企业按实际发放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分配。

(二)本附表第3列第2—9行应根据“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及工资薪金费用分配汇总表等凭证分析填报。其中第3列的第9行填报“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合计,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包括提取的工资及工资增长基金。

(三)第3列第10行反映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企业应根据“应付工资”借方发生额的合计填报。第4列的第10行“职工福利费”是指税前按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提取的部分,不包括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四)本附表与主表的逻辑关系为: 第3列的第4+5行=主表的第18行;

第4列的第10行—第4列的第2、3、6行=主表的第19行的职工福利费; 第5列的第10行+第6列的第10行=主表的第19行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第4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0行×14%,第5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0行×2%,第6列的第10行=第3列的第10行×1.5%;

第4列的第11行=第3列的第11行×14%,第5列的第11行=第3列的第11行×2%,第6列的第11行=第3列的第11行×1.5%; “非工效挂钩企业” 第3列的第10列—第3列的第11行=主表的第45行(如果余额为正数);

“非工效挂钩企业”(第4列的第10行—第4列的第11行)+(第5列的第10行—第5列的第11行)+(第6列的第10行-第6列的第11行)=主表第46行(如果结果为正数);

“工效挂钩企业”第10行第3、4、5、6列与第11行第3、4、5、6列分别相等;

“工效挂钩企业”第3列的第9行—第3列的第10行=主表第45行“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如为负数,则在主表第62行填报。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

《资产折旧、推销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折旧或摊销额。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分别进行分类统计,统计时可根据税法规定和企业会计核算情况进行适当归类。

(二)企业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的明细帐分析填报本附表。企业应按资产分类填报合计的折旧、摊销数额。本附表的逻辑关系式为:第12列的合计数+第13列的合计=主表的第20或21行第9列=第4列+第6列-第8列;有关资产的折旧、摊销合计(第9列)=第11列+第12列+第13列+第14列;企业应根据合计的折旧、摊销额减除第15列合计允许扣除的折旧、摊销额,求得折旧支出纳税调整额,如果是纳税调整增加额,应填入主表的第52行,如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应合计填写列在主表的第62行。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六:

《坏帐损失表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本期坏帐准备提取、冲销情况。

二、本附表的表头项目的填报:

1、采取直接冲销法的企业只需填写“本期实际发生坏帐损失”栏,收回已核销坏帐应作为其他收入在主表中反映。企业申报的坏帐损失与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坏帐损失的差额在主表的第53行填报。

2、采取备抵法的企业,表头各栏的逻辑关系为:

“本期增提的坏帐准备”=期末应收帐款余额×企业实际坏帐准备的提取比例-[期初坏帐准备帐户余额(保留数)-本期实际发生的坏帐+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如为负数表示减提的坏帐准备。

“本期按税法规定增提的坏帐准备”=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税法规定的坏帐准备提取比例-(期初应收帐款余额×税法规定的坏帐准备提取比例—本期实际发生的坏帐+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帐)。

企业会计核算中实际增提的坏帐准备(主表第30行)大于按税法规定应增提的坏帐准备,或者企业应减提的坏帐准备(主表第30行用负数表示)小于按税法规定应减提的坏帐准备,均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在本附表“本期申报的坏帐准备纳税调整额”中用正数填报,并填入主表的第54行。反之,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在62行“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额”中,并在附表中加以说明。

三、表中实际发生的坏帐、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应填报合计数。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七:

《广告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1、本附表填报本期发生的全部广告支出;

2、本附表可以按不同产品归类填报;

3、用于做广告的礼品支出必须逐笔填报支出去向。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八:

《公益救济性捐赠明细表》填报说明

1、本附表填报本期发生的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的所有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2、“用途”栏填报公益、救济性捐赠用途,可以按用途归类填报;

3、“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主表第43行“纳税调整前所得” ×3%(金融企业按1.5%计算);

4、“捐赠支出总额”填报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

5、“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捐赠支出总额”-实际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

《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本附表填报用本期申报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前五年申报的亏损情况。

二、“亏损或所得” 分别填报前五年每一纳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6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数,负数为亏损,正数为所得。

三、“已申请弥补亏损”分别填报前五年每一纳税年度的亏损已申请弥补的数额。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第7篇

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税款所属期间:

纳税人识别号: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 报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非居民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正常经营的,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二、企业应当按税法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并同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企业因确有困难,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季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

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适当延期。

四、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会计报表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表中所称国家有关税收规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

国务院、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根据税法制定的相关规定。

六、本表是在企业账载会计利润总额核算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纳税调整相关项目后申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计算季

度应纳所得税。本表及附表的账载金额是指企业根据现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载在相应报表、总账、明细账

上的汇总或明细金额;依法申报金额是指企业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账载金额

进行调整后的申报金额。

七、本表用中文填写。

八、本表有关栏目的填写如下:

1.税款所属期间:填写公历,自公历每季度1日起至该季度末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季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

活动,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季度。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上所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或主管税务机关颁发的临时纳税人纳税识别号。

3.金额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4.纳税人名称: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中文名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中文名称。

5.居民国(地区)名称及代码:填写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或来华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等的外国企业的总机构的居民国(地区)的名称和代码。

6.营业收入:填写企业在所属期间所取得的收入。

7.营业成本:填写企业在所属期间所支出的成本。

8.本季度利润(亏损)额:亏损以负数表示。

9.实际征收率:本表的实际征收率是指在法定税率的基础上,按税法规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企业,在税收优惠期

内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率。不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填写本栏时数据应与“法定税率”栏相同。

10.本季度前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填写企业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在本季度前累

计预缴的所得税额。

11.声明人签字:由设立企业的外国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企业的负责人签字。

12.申报日期:填写实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当日。

2013年税源调查报表填报说明 第8篇

2013年税源调查报表共分为3部分,分别是信息表、企业表和货物劳务表

一、信息表的填制:信息表的填制比较容易,最主要的是在(调查方式代

码)这一行,一律选择填(0)。

二、企业表的填制比较繁琐,现将需要注意的事项说明如下:

1.企业表第103行+第174行+第186行的数值必须≤第200行的数值。

2.企业表第357行(固定资产净值年末数)如果有数值,则第392行上

也要有数值,并且要小于第357行上的数值。比如:第357行(固定资产净值年末数)的年末数是10,那么第392行(年末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净值)的数值必须小于10

3.企业表第399行-432行之间,要根据期间费用明细填制数值;选择

重要项目填列。

4.企业表第434行-436行次为必填项,不能空置。

5.如果填制报表的单位是盈利企业,并且已预缴了企业所得税额,那么

在企业表第286行的数字,也要同时填列在第310行。

三、货物劳务表的填制:货物劳务表代码要和信息表上的国民经济行业类

别代码一致,第42、43列的数值要等于企业表第311行(营业收入)和第314行(营

业成本)数值。

四、如何上传数据:在报表填列完毕后,点击报表上面的审核按钮,在弹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第9篇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债务审计报表使用说明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填报说明

债务审计报表使用说明

本次下发的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基于WPS Office 2009金审工程专用版(版本6.6.0.2740)制作,表格文件附名为.xls,不能另存为WPS Office的.et或Microsoft Office的.xlsx格式。支持Microsoft Excel 2003、2007版本。使用其他版本的WPS Office和Microsoft Office会造成表中内臵功能失效或产生校验误报。

若要使用WPS Office,请检查版本是否为6.6.0.2740(该版本软件审计组已提供)。也可使用Excel 2003或2007版本。

下面以WPS Office 2009(版本6.6.0.2740)为示例说明,Excel 2003版本可参照以下操作。Excel 2007打开报表时,出现、对话框可。

一、严禁更改报表结构

本套报表中,每张表都包含表头、数据填报区、附注区三个区域。其中,表中预留的空白区域为数据填报区,并已预臵相关公式和格式;表头和附注区的内容和位臵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具体包括:

(一)严禁自行在报表中增加列、删除列、更改列顺序;

(二)严禁删除表头所在的行;

(三)严禁删除、修改表头区各单元格中的内容;

(四)严禁删除报表下方的附注信息。

二、报表内置“审计工具”使用须知

时,点选项—启用即

(一)关于宏安全级别设置。

在填报报表前需将WPS表格的宏安全级别设臵为【低】。设臵方法如下:

1.选择WPS表格【工具】菜单后出现以下窗口:

2.点击【宏】后出现以下窗口:

3.点击【安全性】后出现如下窗口:

4.在“安全级”页面选择为【低】后,点击“确定”,完成对宏安全级的设臵。

设臵完成后,需要切换一下Sheet页或关闭后重新打开WPS表,以使宏功能生效。

(二)报表内置“审计工具”主要功能。

在正确设臵宏“安全级”后,打开报表文档会显示内臵的【审计工具】功能,如下图:

点击【审计工具】,下有“插入新行”功能和“检查数据”两个功能菜单:

1.插入新行功能。

在填写报表时,如使用手工插行,则需要通过“向下填充” 的方式将计算公式和格式补齐。建议使用“审计工具”菜单下的“插入新行”功能在表中插入新行,这样新行中就包含了所有的自动计算公式以及单元格格式。操作过程如下:

(1)点击菜单【审计工具】->【插入新行】;

(2)输入需要插入的行数;

(3)点击【确认】后完成插入操作。会在用户选定行上方插入指定数量的新行。新行中单元格的公式会保留,用户无须设臵。

2.检查数据功能。

在填报过程中,可以使用“审计工具”菜单下的“检查数据”功能进行数据校验。如果填列的数据不符合内臵校验关系,则错误数据的单元格将显示为红色,并给出所报错误的提示信息,同时生成包含该表检查结果的文本文件,存放在报表同一文件夹内,以便检查核对。对数据的检查包括三方面:一是检查有下拉框列次填报的数据是否为下拉列表中的选项;二是检查数据有效性,包括:是否允许为空,是否符合单元格类型的要求;三是审核表内各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具体步骤为:

(1)点击菜单【审计工具】->【检查数据】,如下图:

(2)如发现错误,则会出现错误提示框,如下图:

(3)点击【确定】,在WPS表格里出错数据所在单元格会被填充为红色,如下图:

为避免仅在报表最后完成时才做检查,可能无法完整显示错误信息,建议每填报1行数据就做一次【检查数据】,及时改正相关错误后再继续填报。

(三)报表内置“审计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1.主键内容不能为空。各表都有一个标识为“主键”的列次。只有“主键”内容不为空的行才能参与表内审核校验,“主键”内容为空的行不参与校验。

2.一次只能打开一张表进行检查,如同时打开两张以上报表,则会导致“检查数据”功能失效,始终会提示“校验通过!”信息。此时请先关闭WPS表格程序后,再重新打开审计报表进行数据校验。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填报说明

一、总体填报说明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共10张,表1至表4为债务基本情况表,表5为融资平台公司基本情况和债务风险分析表,表6为2012年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测算表,表7为2012年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分析表,表8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情况表,表9为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债务余额审核情况表,表10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问题汇总表。填报总体要求和说明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地市本级、县区本级、乡镇2012年和2013年1月至6月债务报表年度的政府性债务填报此套报表。

(二)各级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在2012年初和2013年初存在政府性债务,或当年新发生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组应按要求填报审计报表。

(三)为便于填报,表

1、表

2、表3均将2012年、2013年1月至6月2个债务报表年度的债务在一张表中填报。

(四)不同“债务形成年度”的债务不能在一行填列。年初债务余额与当年举借额应当在不同行反映。

如果一笔债务涉及不同债务类型、多个资金投向类别、多个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或一笔贷款合同涉及多个提款年度的,要分别按照债务类型、资金投向类别、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和实际提款年度进行合理拆分,分别填报表

1、表2或表3。

对同一年度的多笔债务,如果债务单位、债务类型、资金投向类别、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债务期限等全部相同的,在同一年度内可以合并填报。

(五)为避免重复统计,转贷或转借的债务填报原则如下:

1.地方政府债券和上级财政转贷债务(包括通过中央部门、金融机构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等债务)由本级负责偿还的,计入本级政府债务;转借给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偿还的,计入下级政府债务。该类债务以财政部门为债务人,“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填写“财政部门”,“项目单位名称”填写使用债务资金的具体单位名称。在填报时,应根据偿债责任,划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2.贷款人(第一借款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后,又转借给其他单位(第二借款人)的,根据转借协议或合同约定,如果偿债资金来源于第一借款人的,应作为第一借款人债务填报;如果偿债资金来源于第二借款人的,应作为第二借款人债务填报。

(六)上下级政府间往来款、借款、暂付款,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借款,以及白条欠账(除乡镇债务中经审计认定的),均不计入地方政府性债务。政府部门和机构出借给其 他单位的借款,如果借出资金属于财政资金或自有资金(不包括国债、外债转贷等上级财政转贷资金),其他单位也不作为政府性债务填报。

(七)各省通过人民银行再贷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形成的债务,由各省本级审计组组织填报和审核。除人民银行再贷款外,各级政府为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举借的债务,由各级审计组负责组织填报和审核。

(八)各地各类开发区(园区)视同本级政府所属机构,其债务属于同级政府债务,按照要求填报有关统计表。审计组在填写《表06—2012年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测算表》中的财政数据时,要区分本级政府《财政总决算报表》是否包含同级开发区;如果不包含,应将开发区财力并入同级财政决算报表后填报表6,并入时需注意开发区与同级财政的抵扣关系,防止少计算或多计算财力。

街道办事处、区公所是政府派出机关,不属于一级政府,其债务隶属于其派出政府本级。

(九)对以外币转贷的世亚行贷款或外国政府贷款等政府外债,按照2012年末和2013年6月末外币汇率统一折算后填报债务年初余额、当年举借额、当年偿还额和年末余额。

二、相关概念说明

(一)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一是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外债转贷、农业综 合开发借款、其他财政转贷债务中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二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举借、拖欠或以回购(BT)等方式形成的债务中,确定由财政资金(不含车辆通行费、学费等收入)偿还的债务。三是地方政府粮食企业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

(二)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一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借,确定以债务单位事业收入(含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收入)、经营收入(含车辆通行费收入)等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债务。二是地方政府举借,以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视同政府担保债务。

(三)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政府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

(四)通过新的举债主体和举债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即在2011年国务院《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6号)规定的上述三类债务范围之外,通过新的举债主体和举债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 性债务。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且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二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通过融资租赁、集资、回购(BT)、垫资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新的方式形成,用于非市场化方式运营的公益性项目,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及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提供担保的其他相关债务。三是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不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新的举债主体,通过举借、融资租赁、集资、回购(BT)、垫资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方式形成的,用于公益性项目,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及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提供担保的其他相关债务。

(五)债务风险指标。

1.债务率,是指年末债务余额占当年综合财力的比率。如债务率超过100%(多数国家确定的债务率指标控制上限),表明该地区债务风险较高;如低于100%,表明该地区债务风险较低。

2.偿债率,是指当年偿还债务本息占当年综合财力的比率。如偿债率超过20%(国际常用的偿债率指标控制上限),表明该地区到期债务的偿债压力较大,风险较高;如低于20%,表明该地区偿债压力较小,风险较低。

3.逾期债务率,是指年末逾期债务额占年末债务总余额的比重。逾期债务率较高,表明已出现偿债困难,存在较高风险。4.借新还旧率,是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本金占当年债务还本总额的比重。如借新还旧率较高,表明对举借新债偿还债务的依赖程度较高,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六)其他相关概念。

1.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的范围包括: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和机构。地方人大、政协、司法等机关单位视同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填列。

2.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指接受国家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用事业单位。

3.公用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予以财政补助的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公共交通等事业单位或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不含融资平台公司性质的公用事业单位。

4.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等。

5.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对于新的举债主体用于公益性项目的债务仅包括用于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市政建设(地铁、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广场、文体场馆、绿化、污水及垃圾处理等)、保障性住房、土地收储整理等的债务,不包括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完全按市场化方式运营项目形成的债务。

6.财政资金,是指地方政府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财政资金,不包括纳入财政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收入。

7.担保包括: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形式:为融资行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出具担保函;承诺在借款人偿债出现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提供临时性偿债资金;承诺当借款人不能偿付债务时,承担部分偿债责任;承诺将借款人的偿债资金安排纳入政府预算。

8.当年综合财力,是指当年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政府性基金本级财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财力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本级财力之和,扣除纳入财政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学费和住宿费等教育收费收入。

9.回购,主要是指BT(建设—移交)模式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公司自行筹资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项目公司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进行的回购。BT 模式是政府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10.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11.垫资施工、延期付款,垫资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延期付款是指工程完工或交货时未全部结清款项,剩余款项约定在一定期间内一次或分期支付的方式。此次审计,根据这两种融资方式的共同特点,将两者归并为一种融资方式填报。

三、各表填报说明

(一)表01—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明细表。第1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2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3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第4列“乡(镇、苏木)”,在下拉框中选择。第5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分省本级、地市本级、县区本级、乡镇4个级次,不能为空。

第6列“债务报表年度”,在下拉框中选择,分为2012年和2013年1月至6月2个年度,不能为空。第7列“债务单位名称”,应填写债务单位全称。不能为空。各种财政转贷债务,如第18列“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选择“上级财政—外债转贷”、“上级财政—国债转贷”、“上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借款”、“上级财政—其他”或“发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债务单位名称应填列各级财政部门,相应的第8列“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应选择“财政部门”。

第8列“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包括:一般公共服务部门(不含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公共安全部门,教育—中小学,教育—普通高校,教育—其他部门,科学技术部门,文化体育与传媒部门,社会保障和就业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医院,医疗卫生部门—其他,环境保护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农林水部门,交通运输—公路,交通运输—铁路,交通运输—民航,交通运输—其他部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部门,粮油物资储备管理部门(不含政策性挂账),其他部门。

一般公共服务部门包括: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发展和改革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商贸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测绘部门、地震部门、气象部门、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港澳台侨事务管理部门、档案部门以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部门。

公共安全部门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等部门。

文化体育与传媒部门包括: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

社会保障与就业部门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等。

农林水部门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

教育部门包括:教育—中小学,教育—普通高校,教育—其他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包括:交通运输—公路,交通运输—铁路,交通运输—民航,交通运输—其他部门。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等。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包括:粮食部门、物资储备部门、旅游部门等。

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单位部门类别”按照其隶属的机关、事业单位所属部门类别填列。

普通高校附属医院,选择“医疗卫生部门—医院”。第9列“债务单位性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包括: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公用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不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他单位8类。

第10列“债务形成年度”,是指债务举借或拖欠发生的年 度,填写4位整数。本列不能为空,第10列应小于等于第6列。

第11列“债务期限”,是指合同、协议确定的借款期限。具体填写方法举例,如:2年、5年3个月、23个月、18天等。对于拖欠债务,不填此列。

第12列“债务期限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拖欠债务不填此列。

第13列“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名称可能与第7列“债务单位名称”相同,也可能不相同,如果有关债务不对应具体项目,不填此列。

第14列“项目名称”,指项目的具体名称,应按有关合同、协议约定的项目名称填写;如果有关债务不对应具体项目,不填此列。

第15列“债务用途类别”,分为公益性项目、非公益性项目和非项目支出,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16列“还债资金来源具体名称”,要根据协议约定、项目性质或相关政策规定,分析填列还款资金来源的具体名称。对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此列统一规范填写为“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以该列的“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作为筛选条件可准确填报《表07—2012年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分析表》相关列次的数据。如果一笔债务既涉及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又涉及其他财政资金,则应把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和其他财政资金为偿债来源的债务分开填报表1。本列不能为空。第17列“债权人名称”,填写金融机构、上级财政、其他单位等债权人的具体名称。第18列“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如选择“发行债券-XX”,则第17列“债权人名称”应统一填写为“债券持有人”。本列不能为空。

第18列“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分为:银行贷款—人民银行,银行贷款—工行,银行贷款—农行,银行贷款—建行,银行贷款—中行,银行贷款—交行,银行贷款—农发行,银行贷款—国开行,银行贷款—进出口银行,银行贷款—其他银行,银行贷款—城市和农村信用社,信托融资—信托贷款,信托融资—其他,发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债券—企业债券,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债券—中期票据,发行债券—其他,上级财政—外债转贷,上级财政—国债转贷,上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借款,上级财政—其他,证券业金融机构融资,保险业金融机构融资,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融资租赁,回购(BT),垫资施工、延期付款,集资,其他单位和个人—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他。

银行贷款主要包括:单位普通贷款、普通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信用卡及账户透支、贸易融资、境外贷款转筹资、票据融资和各项垫款。

发行债券—企业债券,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 工具。

发行债券—中期票据,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上级财政—外债转贷”包括:通过上级财政部门、中央部门或金融机构等部门转贷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

证券业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

保险业金融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

其他金融机构包括: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第19列至第22列仅2013年1月至6月债务报表年度且2013年6月底有债务余额的填列。

第19列“合同约定的单一利率或回报率”,填写合同中约定的年利率;以BT方式融资,填写BT回购项目年投资回报率。如果一份合同中约定多个利率或年投资回报率,则不填写此列。此列仅填写数值,如借款利率为5.5%,则填写5.5,下同。

第20列“合同约定多个利率或回报率的,填报最高利率或回报率”,如果合同中约定多个利率,仅填写最高利率;以BT方式融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了多个投资回报率,仅填写 最高的投资年回报率。如果合同仅约定一个年利率或投资回报率的,则不填写此列。

第21列“具体支付形式名称”,填写其他融资成本支付的具体费用名称,如“咨询费”、“顾问费”等。

第22列“折合年利率”,合同未以百分比形式约定其他融资成本年利率的,按表头要求计算填写;合同以百分比形式约定年利率的,填报百分比利率。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月利率,以“月利率×12”折算年利率,如果约定的是以天计息,以“日利率×365”折算年利率。

第23和第24列,按表头要求填列。一笔债务不能同时填写第23列和第24列。

第25列、第26列和第32列,自动计算。

第27列至第31列、第33列至第37列,按表头要求填列。

第38列,按表头要求填列。该列=第39列+第40列=第23列+第24列-第26列。

第39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尚未支出的债务资金额”,是指年末债务余额资金中尚未安排并拨付到项目的债务资金余额。

第40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已支出的债务资金额”,是指年末债务余额资金中已安排并拨付到项目的债务资金余额。对于BT项目,债务形成的同时即视同债务资金已全部支出。

第41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已支出的债务资金投向”,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工业,能源,交通运输—铁路,交通运 输—经营性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交通运输—其他公路,交通运输—机场,交通运输—其他,市政建设—轨道交通,市政建设—道路桥梁,市政建设—水热电气垃圾处理等,市政建设—其他,农林水—大型水利设施,农林水—其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教育—义务教育,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校,教育—其他,科学、文化,卫生—医院,卫生—其他,保障性住房,土地收储,政权机构建设,农网改造,乡村公路、桥梁,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乡村垫交税费,其他。

政权机构建设是指:用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债务支出。

乡村公路、桥梁是指:用于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及桥梁等附属设施建设债务支出。通乡(镇)公路指县(区)城通达乡(镇)及连接乡(镇)与乡(镇)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

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包括: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为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供销社股金、清理城市商业银行、清理城市信用社、清理信托投资公司等举借的专项借款。

乡镇债务投向的填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基层政权机构建设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4类公益性乡镇债务分别对应下拉框中“教育—义务教 育”、“政权机构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和“乡村垫交税费”,这4类以外的乡镇债务资金投向,在下拉框中选择其他选项。

第42列,自动计算。该列=第43列+第44列。第43列、第44列,按表头要求填列。

第45列至50列,仅2013年1月至6月债务报表年度填列。第45列至50列之和是2013年6月底债务本金余额。2013年6月底逾期债务本金(含拖欠工程款)应作为2013年7月至12月到期应偿还债务本金填写第45列。

第51列“乡镇债务时段划分及锁定情况”,在下拉框中选择,当第5列为“乡镇”时,此列不能为空。包括:历史债务—已锁定并明确各级财政偿债额,历史债务—其他,新发生乡镇债务3类。乡镇债务以2005年12月31日为界限,截至2012年1月1日以后仍有余额的债务,分为历史债务和新发生乡镇债务。历史债务根据是否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行锁定,进一步分为:历史债务—已锁定并明确各级财政偿债额、历史债务—其他。

历史债务—已锁定并明确各级财政偿债额:是指按照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由省级政府统一组织清理锁定并明确各级财政应承担偿债额的,发生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至2012年1月1日仍有余额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乡村基层政权机构建设债务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

历史债务—其他:是指除“历史债务—已锁定并明确各级 财政偿债额”,发生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至2012年1月1日以后仍有余额的乡镇债务(不含村级债务)。

新发生乡镇债务:指发生在2005年12月31日之后,至2012年1月1日以后仍有余额的乡镇政府性债务。

第52列至第54列,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和省会城市本级2013年1月至6月债务报表年度填写,反映审计确认的截至2013年6月底每笔债务余额纳入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的情况。

第52列“本笔债务是否纳入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全部纳入、全部未纳入、部分纳入。当审计确认的一笔债务在2013年6月底的余额均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时,选择“全部纳入”,当均未纳入时,选择“全部未纳入”,当仅部分纳入时,选择“部分纳入”。

第53列“纳入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余额”,填写审计确认的债务余额中,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管理的金额。当第52列选择“全部未纳入”时,第53列应填写0;当第52列选择“部分纳入”时,第53列<第38列;当第52列选择“全部纳入”时,第53列=第38列。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余额大于审计认定的债务额,属于财政部门多统计债务额,多统计部分不在第53列反映。

第54列“未纳入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余额”,第54列=第38列—第53列,此列大于等于0。由于在填报方式上可能存在差异,审计填报的债务余额与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的债务余额,在笔数上可能存在1对多或多对1的情况,审计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第55列、第56列,为备注列。

(二)表02—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明细表。第1列至第38列,填报要求同表1。其中:

第16列“还债资金来源具体名称”,还债资金来源不能填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等财政资金。

第27列和第33列如果填有数据,即由财政资金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本金和利息,表明政府已实际履行了担保责任,承担了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39列,自动计算。该列=第40列至44列之和。第40列“政府信用方式举借”,是指以政府信誉方式举借的债务余额。包括: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财政转贷,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以政府信誉举借的债务中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第41列至第44列,按表头要求填列。如果一笔债务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担保的,应按照不重复的原则填列,填列的先后顺序为:以政府及所属部门出具承诺函、宽慰函提供担保举借;以财政收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担保举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提供担保举借;政府信用方式举借;其他政府担保方式举借。

第45列“担保人具体名称”,是指提供担保的地方政府及 所属部门和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名称。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外债转贷等财政转贷中明确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作为以政府信用担保方式举借的债务,不需要填写担保人名称。

第46列至第61列,填报要求同表1的第39列至第54列。

第62列、第63列,为备注列。

(三)表03—地方政府其他相关债务明细表。第1列至第56列,填报要求同表1。其中:

第9列“债务单位性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下拉框中不含“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和“其他单位”选项。

第15列“债务用途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公益性项目”,不能为空。其他相关债务应当是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的债务,因此下拉框中不含“非公益性项目”和“非项目支出”选项。

第16列“还债资金来源具体名称”,还债资金来源不能填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等财政资金。

第18列“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下拉框中不含“上级财政—外债转贷,上级财政—国债转贷,上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借款,上级财政—其他,发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选项。

第27列和第33列,如果填有数据,即由财政资金偿还其他相关债务本金和利息,表明该部分其他相关债务已由政 府偿还。

(四)表04—粮食企业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情况表。

(五)表05—融资平台公司基本情况和债务风险分析表。

本表由审计人员根据各列次表头说明及附注要求填报。本表反映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本地区所有融资平台公司的情况。债务报表年度内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撤销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填报本表;融资平台公司即使在债务报表年度年末不存在三类债务余额,也要填报本表,第23列至第25列填写0,第26列至第28列根据实际情况填列,其他列次按照表头要求填列。

第1列至第6列填报要求同表1。

第7列“融资平台公司名称”不能为空,应填写规范的全称。

第8列“成立年度”限定填写四位整数,不能为空。第9列“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应填写规范的全称。

第10列“公司性质”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第11列“经营性质”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包括:融资性、投资性和经营性3种。融资性平台公司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不承担建设运营;投资性平台公司不仅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还承担项目建设运营;经营性平台公司除公益性项目融资和建设运营外,还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第12列和第13列,按照表头要求填报。第14列=第15列+第16列+第17列+第19列,自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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