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及收条

2024-05-30

工伤赔偿协议及收条(精选15篇)

工伤赔偿协议及收条 第1篇

本人 ******,(身份证号码:

******************)今收到**************公司支付给本人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包含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其它费用)合计:

元(大写:

元整)。

另,本人工伤治疗医疗费已由*****************公司全额支付。

此据!

收款人:

****年**月**日

《 声 明》

本人*******与**************公司工伤补偿事宜已友好协商解决,自愿放弃就工伤赔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且承诺对此次协商事宜予以保密。若本人对外泄露协商相关内容,将退还补偿款。

声明人:

****年**月**日

工伤赔偿协议及收条 第2篇

甲方:陈英,女,甲方代理人:,男,系甲方丈夫,代为行使家事代理权

乙方:

甲方于2002年前在乙方做临时工,工种保洁员,月工资350元。2002年,由于甲方本人违反操作程序,在工作的时候被割草机伤到右手,经过治疗后,甲方回家休息。甲方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的治疗费用元以及出院后的后续治疗费用元均已由乙方全额支付,且乙方不间断每月支付给甲方350元生活费至今。

鉴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已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关系义务,且乙方已履行对甲方应尽的义务及善后责任,双方在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充分了解且明确各自可以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的原则,为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乙方同意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并自2011年6月1日起停止发放给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二、乙方履行本协议支付义务后,甲方自愿即刻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和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三、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乙方任何责 1

任。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四、甲方同意由其丈夫作为家事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协议并代为接收和保管乙方基于本协议应支付给甲方的全部费用,并连带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五、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是否有效 第3篇

洪先生

A:你所在公司应该承担你所提及的费用。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17条第 1款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你所在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次,由于公司没有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17条第 2款,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再次,公司应承担你因申请工伤认定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 17条第 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 1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公司拒绝承担上述费用,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Q:我在一家公司已经工作八年时间了,按照《劳动合同法》,再过两年,我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可有的人说,这里的“十年工作期”不是从我上班时起算,而是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算。请问,十年究竟该从何时开始计算呢?

黄女士

A:对《劳动合同法》第 14条规定的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十年”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做法。如果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即 2008年 1月 1日为起算点,无疑不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2008年 9月 18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给出了答案,第 9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 14条第 2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 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据此,你在该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应当从进入该公司上班之日开始计算,再过两年,你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Q:前不久,我所在的总公司在某市成立分公司,任命我为分公司经理,但分公司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经公司同意,我招聘了 8名业务员,他们都要求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请问,究竟是以分公司名义还是总公司的名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呢?

章先生

A:《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你所在的分公司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资格,不能自行招聘员工,也不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经总公司同意,分公司招聘的 8名员工事实上是与总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依法应由总公司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总公司也可以委托分公司与招聘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Q:我公司招有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公司正在为他们办理“五险一金”的缴纳手续。有少数员工提出申请,要求不缴社会保险,而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说可以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请问,签订协议不缴社会保险是否违法?

韩先生

A: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有一部分是要提存为社会统筹基金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不缴社会保险是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合同法》第 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 52条第 4项又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由于用人单位与员工自愿协议不缴纳社保费用,将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协议是无效的,该种行为也是不合法的。有关责任人员会因此受到处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 2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Q:我是某安装公司的女职工。两个月前的一天,我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医生诊断为右手拇指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手拇指屈伸肌腱断裂。出院后,公司即与我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约定:“一次性赔付1万元,以后发生的任何事情与公司无关”。最近我再次入院做“右拇指切开内固定取出术”,不久又做了伤残鉴定,被确定为九级伤残,这样我所受工伤损失依法应为 4万余元。但公司以已有赔偿协议为由拒绝再次给我赔付。我该怎么办?

曹女士

A:赔偿协议签订时,你的伤情尚未稳定,更未做伤残鉴定。因此,是否构成伤残还处于无法预知的状况,公司理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也同样无法确定。作为一个没有专门知识、经验的一般人,你当时自然难以预见损伤程度及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失。安装公司本应对职工的损害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却利用单位优势和你没有经验等情况,通过提前签订赔偿协议的手段,来减轻责任,使得协议的赔偿数额与实际损失有较大差距,因此这份赔偿协议显失公平。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在订立合同时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对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因此,你应当自知道 1万元赔款无法弥补损失之日起 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份损害赔偿协议。被撤销的协议自始没有法律效力,这样你就可主张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Q:我与公司签订有 2年期的劳动合同,没有试用期。但是刚入职 2个月,公司就说我违反规章制度,拒绝我去上班,且不出具任何书面证明,后又告知我被辞退了,辞退的理由是我自动离职。我手中没有证据证明是被公司辞退的,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小薛

A:《劳动合同法》第 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可见,因辞退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由你所在的公司负举证责任。若公司不能证明辞退决定是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话,那么就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协议书 第4篇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劳动者:(男,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籍贯:,以下简称乙方)

2008年5月30日,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结果造成骶骨受损。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救措施,并已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现乙方工伤医疗期届满(医院已通知其出院),伤情稳定,正在逐步恢复。其家属提出回家休养,并要求一次性赔偿。双方现依法就“乙方工伤伤残之赔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当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 元)。(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条:乙方同意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款项,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规定的赔偿金额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其本次工伤依法可获得的其他工伤待遇,亦自原放弃提请伤残鉴定赔偿的权利(约四-五万元的赔偿),双方之间无其他纠葛。

第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雇主(甲方):(签字)

劳动者(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2009年月日

第1 页,共计1页

关于处理工伤赔偿的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人:(以下简称丙方)

2008年5月30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结果造成骶骨受到伤害。事故发生后三方立即对采取了积极的医救措施,并已承担了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现工伤医疗期届满(医院已通知其出院),伤情稳定,正在逐步恢复。其家属提出回家休养,并要求一次性赔偿。三方现就工伤之赔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1:工伤住院所用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计人民币39380元,支付一次性工伤赔偿金计人民币30000元,合计69380元。有三方共同承担,其中:甲方承担45000元,乙方承担15000元,丙方承担9380元。

2:三方同意有丙方出面与刘传明签定《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协议书》,并在签署协议书后一次性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丙方自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与解除劳动关系。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08年 9月25日

工伤赔偿协议及收条 第5篇

甲方:

乙方:

,省

县人,住

组,身份证号码:

系甲方职工

甲乙双方本为劳动用工关系,2012年2月7日,乙方在工作中不慎被炸伤双眼。当即被送到医院治疗,治疗近一个月后康复出院。但造成乙方视力下降。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主持调解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对工伤赔偿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工伤待遇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

元;

二、双方劳动关系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解除;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事故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印章):

工地工伤赔偿协议 第6篇

邹三保在2013年9月20号在新建县第三中学四楼学生公寓内不幸从一层脚手架下架中不小从架上摔下。当时摔下地发现后头部撞破,左耳边有擦伤的现象,经这几天在医院治疗,现由当事人邹小东支付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一次性解决,协议签定后,再不追究当事人责任,当事人邹小东再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当事人签字:

伤员家属签字:

工伤赔偿协议及收条 第7篇

援助律师了解到,包工头刘某是从胡某处承包工程,胡某又从山西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因李某的伤情经山东省泰安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五级伤残,援助律师计算后认为李某应获得的赔偿数额为17万元左右,远超过7.5万元,其与包工头刘某签订的 《意外事故赔偿协议书》显失公平,消防工程公司等其他责任者也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援助律师帮助李某收集整理证据,计算赔偿金额,起草民事起诉状,帮助李某在太原市小店区法院立案。立案后,包工头刘某申请对李某伤残等级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李某伤残等级为七级。

经开庭审理后,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李某系刘某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刘某应当承担责任,但李某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20%的责任,刘某承担80%的责任。山西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胡某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扣除已支付的7.5万元,包工头刘某再赔偿李某64858元;胡某和山西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山西 崔如意)

律师提醒:农民在外打工如果遭遇工伤,在与雇主签赔偿协议之前,应该首先咨询律师或者通过其他渠道了解相关政策,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三方工伤赔偿协议 第8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因乙方购买的丙方汽锅存在质量缺陷,在使用过程中,于2015年4月28日造成乙方一名员工***(甲方)严重受伤,现就该事故,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赔偿

1、乙方已为甲方申请工伤,治疗结束后,工伤基金报销的医疗费低于实际花费的差额部分由丙方承担。

2、丙方按照甲方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甲方6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工资证明以乙方提供的工资结算证明或甲方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为准)。

3、甲方受伤后到洛阳烧伤医院就医,往返的交通费由丙方承担。

4、甲方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丙方按法定标准(1400元÷20.83≈67.21/天)承担(以甲方实际住院天数为准)。

5、甲方出院后一年内若因本次事故受伤引起的二次手术或其他治疗费用,丙方应全额承担。

6、甲方的伤情若经工伤鉴定,存在工伤级别,其离职后乙方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丙方承担。

二、费用结算及支付

1、由于甲方仍在住院治疗期间,以上各费用不能明确计算,待甲方治疗结束出院后,三方根据上述约定计算总费用。

2、上述第一条中的1至4项费用待甲方出院后三方结算后7个工作日由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3、上述第一条中的第5项费用若存在,则甲方应在接受二次治疗结束后将医院结算票据复印件交由丙方,丙方于收到票据复印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4、上述第一条中的第六项费用若存在,则丙方应在收到甲方伤残鉴定结果复印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费用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

三、违约责任

该协议签订后,三方就此事应严格按协议执行,再无其他任何争议;若甲方就该事件在本协议之外提出任何其他非分要求,应向乙方及丙方各支付5万元违约金;乙方若违约,应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5万元违约金;丙方若有违约,则向甲方及乙方各支付5万元违约金;

四、争议解决

就该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该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后续三方的费用结算详情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作为该协议的附件与该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工伤赔偿协议格式 第9篇

甲方: 身份证码: 乙方: 住所地:

鉴于

甲方于 年 月 日因 发生事故,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已支付甲方住院医药费、检查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2、在本协议第一条确认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二次手术费,二次住院伙食费用、二次住院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支付甲方赔偿金,甲方收到赔偿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三、赔偿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受害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赔偿方要求任何费用。

四、赔偿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受害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赔偿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信访)。

五、本协议为各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内容协议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工伤赔偿协议 第10篇

甲方:

乙方:

乙方于2013年12月26日在甲方工作不慎受伤,经送无锡市人民医院治疗。乙方在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与甲方友好协商处理本次事故,以便乙方尽早获得工伤赔偿、了结双方纠纷,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

二、双方确认:本次工伤事故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元 整(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乙方到无锡市人民医院取出钢板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另付伍仟元人民币作为营养费用。

四、支付期限和方式:签订协议之后立即支付。

五、除本协议第二、三条外,乙方自愿放弃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 期间的全部权利,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社保等各项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结清,甲乙双方均同意放弃相关诉讼权,今后不再理涉。

上述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工伤事故如何认定及申请赔偿? 第11篇

我弟弟进入某灯饰厂打工,被机床压碎了右手食指。在住院期间,厂方支付医药费用,提供伙食,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及300元误工费。我弟弟康复后回原厂上班,厂里却只字不提工伤赔偿事宜。

请问:关于工伤赔偿,法律有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受伤者在劳动中右手食指压碎3根,可鉴定为几级残废?可以申请赔偿哪些项目?大概可索赔数目是多少?

答:1.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和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法律对工伤赔偿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工伤认定申请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包括:(1)用人单位;(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的,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鉴定、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当地统管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同意,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提出申请,其期限是1年。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对于构成几级工伤,需要到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鉴定中心进行权威性的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申请相应的工伤待遇,若企业没有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于职工受到一般的工伤伤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费用,享受医疗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工具费用、停工留薪、护理费等费用的核销;对于工伤致残者,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不同伤残等级,分别享受不同的伤残津贴和待遇;对于职工因工死亡,享受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几种:

(1)医疗保险待遇:

第一,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治疗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管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伤残辅助工具待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停工留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生活护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为统管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

特约主持:毛威

工伤赔偿调解协议 第12篇

甲方: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经理

乙方:XXX,男,XX岁,住XXXXXXX。

XXX原系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工。2004年7月31日下午,公司施工工地砼搅拌机出现故障,XXX等三人进行维修时,XXX脚部被砸伤。伤后,XXX被送往XX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治疗。XXX之损伤经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被X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八级伤残。

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赵武应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已经由甲方实际支付);

2、停工留薪期间工资:897元×6.5个月=5830.50元;

3、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610元;

4、护理人员工资:538元;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940元;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176元;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970元;

8、未报销医疗费:3494.50元(存在争议)。

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工伤赔偿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各项补偿46400元,扣除乙方在甲方处借款21400元,甲方再给付乙方25000元。

二、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对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乙方以后再发生任何病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双方无其他争议。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民工工伤赔偿协议 第13篇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年   月  日出生,族

住址: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乙方系甲方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于   年  月  日在XXXX 地发生XX工伤事故。为妥善解决乙方工伤待遇及善后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工伤待遇: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如下:

二、补偿金额: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人民币      元。在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费用的权利。

三、付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诉讼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依裁决或判决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五、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将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工伤赔偿协议书 第14篇

协议人:无锡市江南交通设施厂(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2010年被甲方聘为该厂工人。2015年8月3日上午,乙方在工作的车间厂房盖瓦时,不慎从房顶上摔下致头部受伤。事发后,甲方将乙方送到医院进行治疗15日,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2008年8月3日,乙方再次到医院做后续医疗手术,现已痊愈。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业、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元);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存一份备查,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工伤赔偿协议书 第15篇

甲方(木工班组): 乙方(木工职员): 丙方(项 目 部):

甲乙丙关系:丙方为项目部;甲方为丙方的施工班组长;乙方为甲方雇用的职员;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丙方。

乙方于2014年11月03日在4#楼一层拆模时因违章作业发生伤害事故,甲方和丙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吸入性肺炎、皮肤裂伤和皮下血肿,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一七医院医治,目前情况:神智清楚,精神可,头皮切口I/愈合,胃纳、睡眠及大小便正常,出院后需要全休疗养一段时间。(详见出院小结)医生口述:疗养好后提议做双侧颅脑前壳修补手术。

事情处理:原本应该需要二次手术后,经有关部门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作出劳动仲裁后赔偿协商处理。后因乙方病人本身及家属多次要求提前处理,主动提出要求甲方和丙方给予一次性赔偿伤害费用。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丙三方签订的赔偿协议,自签订此日起即刻生效,所涉及内容,甲乙丙三方一致认可,同意受到法律保护。

2、乙方自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和丙方支付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陪护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168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陆万捌仟元整),已经由甲方和丙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丙方索取前述期间即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任何费用。

3、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甲方和丙方再向乙方一次性办结和赔偿伤残待遇:全部费用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有①伤者出院后疗养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②再次颅脑壳修补手术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依法应由丙方和甲方给予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 130000.00 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

4、合同签订后,甲方和丙方一次性付完乙方一次性补助金所有费用,乙方即刻退离项目部,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再次追加甲方和丙方责任和费用,如果违约,以处理一次性补助金双倍的费用作违约费,赔偿甲方和丙方。

5、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乙丙三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三方的追诉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本起劳动伤害有关的事宜再次向甲方和丙方要求其他任何责任或费用。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与中间人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三方当事人应均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所有约定项目与内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和丙方无关。

甲方(手印)签字:

丙方(手印)签字: 乙方家属(印)签字:

中间方签字:

乙方(手印)签字:

上一篇:国土资源局党建工作要点下一篇:机场安检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