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产品策略

2024-09-17

铁路运输产品策略(精选11篇)

铁路运输产品策略 第1篇

产品运输合同(铁路)

某制造企业产品铁路运输合同

某制造企业产品铁路运输合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31 更新时间:XX-11-28 9:55:35

产品运输合同(铁路)

甲方:×××家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为确保甲方的家电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一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协议的铁路运输价格表(见附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违约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家庭电器 乙方:×××物流有限公司

制造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地址:广东顺德北窖 地址:

铁路运输产品策略 第2篇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规则》等有关货物运输的法律文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青岛啤酒系列产品)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业务范围

乙方承运甲方销售的 工厂生产的青岛啤酒系列产品; 本合同的运输业务范围为 到 的公路运输;

二、运输作业流程: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乙方对指令回复、确认乙方调车到指定仓库装货、确认、发车甲方验货、签收甲方立刻支付乙方运费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乙方对指令回复、确认乙方调车到指定仓库装货、确认、发车甲方验货、签收甲方予次月3号前支付乙方运费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以手机信息或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运输指令包含要求到库时间、车型、车辆数量、货物名称、数量、准确的发运地方和目的地;

2、甲方须提供运输途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证明文件及货物运单;

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所配送的产品必须整车(毛重不低于25吨),如需凑车发运,不得超过2个地方(两地相隔不得超过20公里);

5、甲方配送地点为 (市/县/区),如需配送到 (市/县/区)以外的区域,必须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营销部同意方可。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货物运输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接到甲方的调车指令,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调度车辆到指定仓库。

3、货物装车后必须确认《产品送货单》。

4、乙方在途运输过程中因事故及异常情况造成甲方的货物被盗、被抢、散失、灭失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甲方产品出厂价全额赔偿给甲方。甲乙双方考虑到所承运的产品为玻璃易碎品,按照国家相关运输法规,共同约定损坏金额千分之三以下,属于正常破损,由甲方正常处理,损坏金额千分之三以上,必须全部由乙方按甲方产品出厂价当场全额赔偿给甲方。

5、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车型及车辆台数,如有调整须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承运的货物,必须运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人。收货单位印章必须与《产品送货单》上所注明的相同。货物到达后,乙方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人签收到达日期、货物品种数量及损坏、短少情况,到达日期如有涂改必须有收货人盖章。甲方指定印章如下(甲方此章与甲方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二零一三年度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销合同(或购销申请)之所用印章一致):备注:一切货物签收均以此为据!如甲方改变印章必须第一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7、当仓库拒收货物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商议货物处理办法。

铁路运输产品策略 第3篇

1 检疫的意义

我国位于温带和亚热带, 海域辽阔, 河流纵横, 湖泊成群, 水产品资源极为丰富, 各种鱼类约为2000多种, 其中海产鱼类约占2/3, 淡水鱼类约占1/3。各类水产品因为风味独特、营养丰富, 深受人们的喜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在国际贸易、国内市场交易中水产品所占的比例日益增大, 为水生动物疫病传播蔓延, 无意中创造了条件, 所以水生动物成为某些疫病、寄生虫病及食物中毒的传播媒介, 事实存在, 不容忽视。

我国水产品养殖业蓬勃发展, 为保障其日益旺盛, 必须加强防疫和检疫工作。这两个环节一旦疏忽, 暴发了农业部第96号公告公布的任何一种水生动物疫病, 都将给水产养殖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广大水产品消费者因食用水产品而引起传染病, 中毒病的事件也日益增加, 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控制、杜绝鱼源性疫病和中毒, 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必须加强铁路运输水生动物及产品的检疫工作。

黑龙江省铁路兽医处是国内开展水生动物及产品检疫较早的检疫部门之一, 笔者从事铁路运输水生动物及产品的检疫工作多年, 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方法与大家探讨。

2 水生动物及产品的检疫方法

2.1 现场调查

(1) 查明被检鱼的产地, 了解鱼塘的环境和发病史

近几年来经常发生的鱼病危害程度, 可采用的防治方法等情况。了解池塘的水质情况, 首先要查明水体的物理、化学因素的变化情况, 有否污染。其次要了解水温因素。一般病毒性鱼病和细菌性鱼病, 当水温25~30℃时传染性最强, 江浙和两湖一带, 一年中出现5~6月和8~9月两个细菌、病毒病流行高峰。

(2) 调查饲养管理情况详细了解饲养密度、防疫情况、消毒情况、饲料情况等。

通过现场调查可为全面查明发病原因、及时发现和正确判断鱼病提供依据。

2.2 感官检疫

要细致观察鱼的活动情况, 体态姿势、体质情况, 抽样剖检。通过感官检疫发现可疑病鱼、死亡鱼时, 应该立即向货主声明情况, 并采取抽样带回实验室, 进行剖检。同时做好现场记录。

2.3 实验室检验

肉眼检查:通过外观和剖检, 详细检查鱼体内外各组织、器官的变化。如有病变或根据检疫要求必须作细菌、病毒分离培养鉴定的, 应先进行无菌手续取样后, 再作镜检。

镜检:可采用载片法、压片法、涂片法及沉淀法等检查组织、器官的寄生虫及真菌。

分离培养、血清学方法:对细菌、病毒进行鉴别诊断。

3 五种水生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方法

3.1 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 (VHS)

病原体:弹状病毒 (Rhabdovirus) 。检验方法:用RTG-2细胞培养法鉴定。

3.2 鲤春病毒血症 (SVC)

病原体:鲤弹状病毒 (R.Carpio) 。检验方法:用鲤鱼卵巢单层细胞、黑头软口鲤 (FHM) 细胞培养法鉴定。

3.3 对虾杆状病毒病

病原体:对虾杆状病毒。检验方法:显微镜观察病毒包涵体、电子显微镜观察病毒。

3.4 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 (IHN)

病原体:弹状病毒 (Rhabdovirus) 。检验方法:用RTG-2细胞培养法鉴定、荧光抗体鉴定。

3.5 鳃霉病 (Branchiomycosis)

病原体:鳃霉菌 (Branchiomycessp) 。检验方法:显微镜检菌体。

4 病鱼的处理和注意事项

4.1 作好各项检疫记录, 保存有关标本, 资料。

4.2 病鱼、死亡鱼及剖检后的鱼要销毁, 废水、工具、用具必须及时消毒处理。

铁路运输产品策略 第4篇

关键词:运输产品 促销策略

一、引言

烟台交运集团是省内国有大型道路运输企业、烟台市道路运输龙头企业,始建于1948年。烟台交运经过6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道路客运、现代物流、物业地产、汽车服务、旅游服务五大产业,并不断向集约化、网络化、规模化和品牌化深入持续发展,其中客运、物流业务在区域市场占有主导地位。集团公司具有国家客运一级经营资质和货运一级经营资质,拥有国家重点物流建设项目1个、公路主枢纽项目2个,国家一级客运汽车站及货运场站4家、二级客运汽车站及货运场站18家。

长期以来,烟台交运在运输产品促销领域一直高屋建瓴,凭借其良好的促销战略及优质的运输服务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口碑,也奠定了其在当地道路运输龙头企业的地位。对此,我们先对运输企业的促销活动稍作分析。

二、运输企业产品促销概述

(一)运输企业促销的涵义。促销是指企业向目标顾客传递产品信息,促使目标顾客作出购买行为而进行的一系列说服性沟通活动。是市场营销组合的四个

构成要素之一。运输企业促销是指运输企业运用各种促销工具,向目标顾客提供有关运输产品的信息,或树立本企业的形象,说服目标顾客作出购买行为或影响目标顾客购买态度而进行的市场营销活动。

(二)运输企业促销具有企业促销的共同特点:

1.运输企业促销是在运输企业与其目标顾客或社会公众之间进行的说服性的沟通活动。

2.运输企业促销特殊性表现在运输产品的促销需要借助于一定的有形展示;运输企业的促销活动贯穿于生产消费过程之中。

(三)运输企业促销要求:

1.及时设计开发能最好满足旅客、货主位移需要的运输产品。

2.制定有吸引力的运输价格,通过顺畅的销售渠道使目标顾客能够较为容易地获得运输产品的使用权。

3.企业能够控制其在市场上的形象,重视企业与消费者的沟通,灵活运用各种促销策略和方法,克服地理与时间上的障碍,设计并向目标顾客传播有关运输产品及服务方面的信息。

4.影响目标顾客对本企业所提供的运输产品及运输服务的态度,保证营销活动的成功。

(四) 运输产品促销的作用:

1.建立市场对某运输产品的认知和兴趣。

2.改变目标顾客运输需求时间。

3.告知现有或潜在的顾客,有关本企业服务的特殊项目或附加服务及调整。

4.在所有潜在使用者之中创造企业的知名度。

5.改善企业在现有和潜在使用者中的形象以改善顾客对企业的态度。

6.消除已存在的错误观念。

7.告知市场有关各种新的服务渠道。

概括地讲,运输产品的促销组合内容包括一个企业的总体营销传播计划,它由广告、人员推销、销售促进和公关关系混合组成。具体而言:

1.广告:对构思、商品或服务所做的有偿性非人员介绍,形式不拘,经办人明确。

2.人员推销:指企业的销售人员为完成销售和建立顾客联系而作的人员演示介绍。

3.销售促进:企业运用各种短期诱因,鼓励购买或销售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一种促销方式。

4.公共关系:为了获得较高的知名度,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以非付款的方式获得稳定的外部关系。

三、烟台交运产品促销策略分析

烟台交运本著“为社会创造财富,为顾客创造价值”的内涵,在运输产品促销组合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和策略。尤其是促销组合战略,为企业拉动营业利润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客运服务方面,企业做到了车站服务,交运快车,包车服务,厂企班车,校车服务和售票网络的一体化。这几乎包罗了顾客对于客运的大部分需求,很好地占据了当地的客运市场,使得企业的运输产品深入人心。尤其是售票网络的一体化,大大方便了人们的购票,进一步促进了人们的运输需求。

在物流服务方面,企业做到了整车运输,零担快运,客车快件,融资服务,仓储配送,公铁联运,汽车物流,冷藏运输和园区经营的一体化。在当地货运市场享有独一无二的货运资源整合优势。特别是联运统一组货策略,做到了统一组货,理货,统一分配货源,调派车辆,统一联系火车车皮,统一核算收费。该方法从运输全过程考虑,可减少中间环节,简化运输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及运输费用;方便货主及运输部门,是巩固和扩大货源,加强横向联合的好形式。

烟台交运在广告促销方面也下足了功夫。企业有效利用其房产服务模块,开发商务平台,做足广告发布,其写字楼盘正是其广告发布的最大平台,企业由此大力促进了其运输产品的知名度及其需求,很好地做到了双赢。

随着运输产品差异日渐缩小,企业间的竞争已发展到整体性竞争——企业形象竞争。良好的企业形象总是能寻求到竞争的优势地位,企业形象在企业界普遍受到重视。企业形象影响到企业生产、管理、营销的方方面面,无疑,它必将深刻地影响运输企业的促销。烟台交运秉承安全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直接面对消费者,求真诚、讲信誉,不务虚工,努力创新,待人诚心,做事用心,服务细心,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了强大的服务品牌。

参考文献:

[1]胡知能,张鹏.新产品跨区域扩散的促销策略优化[J].工业工程与管理,2012.

[2]曾庆超.广东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服务产品设计[D].华南理工大学,2010.

铁路运输产品策略 第5篇

2.项目跟踪任务,信息反馈和销售、技术支持工作等。

3.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市场上相关竞争产品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协助确定产品发展目标及战略。

4.完成产品的市场化、市场调研、分析、策划,贯彻公司产品的市场营销方案和手段。

产品贮存、运输及交付管理制度 第6篇

一 食品贮存管理

1.1 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1.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1.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以上存放。

1.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5 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1.6 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0℃—8℃。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1.7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专人负责随时上锁。库房管理人员要对出、入库人员

进行登记,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库房。要对出、入库食品进行登记、查验,登记食品、数量、保质期等,做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准出、入库。发现问题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

二、食品运输管理

2.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2.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2.3运输前必须进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2.4填写的运输单据、要字迹清楚、内容正确,项目齐全。

2.5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相关的包装规定。在运输包装的两端有明显的运输标志,2.6运输过程中装叠稳固、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

三、交付管理

3.1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上一级食品供应商或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要清楚所购食品来源,先索证、索要。随运输工具携带“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等”。

3.2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下一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销售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等”。由送货人员查验货,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

3.3贮存、运输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要无毒无害、清洁卫生。要与个人生活用品区分开,不得交叉使用,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特殊要求;运输过程中要生、熟分开、防蝇、防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本公司要求贮存冻库保持0度以下,运输车辆也是冷链运输。

3.4作人员装卸食品是要穿戴工作衣、帽,讲究卫生,轻搬轻放,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食品装车后要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物,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四、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晶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铁路客运产品设计优化与创新论文 第7篇

一、铁路客运产品定义

铁路客运产品的概念一般被理解为在运输过程中实现旅客的空间位移,我们认为这一概念虽然基本正确,但没有把铁路提供的相关延伸服务和提升消费者的体验感知等服务要素包括进来,因而很不充分。国外铁路发达国家,在界定铁路客运产品时,大多把铁路客运产品界定为围绕位移过程的“整体客运产品概念”,按照科特勒的“整体产品概念”,客运产品包含核心产品、形式产品和附加产品。[1]根据相关文献,我们采纳铁路路内专家从产品设计角度出发将高铁客运产品区分为核心产品、服务产品和形式产品三个层次的定义,核心产品要素包括列车开行方案、开行频率、编组、换乘接续、列车等级、列车时刻、开行区间等要素;服务产品要素包括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延伸服务;形式产品要素包括票种票制、定价策略、票务组合、优惠折扣及其品牌推广与管理。[2]这一定义对所有铁路客运产品都是一个较充分的定义,究其实,科特勒的定义与此定义有很大的相通之处。长期以来,中国铁路客运产品的客票价格一直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形式较为单一,这使得客票价格不仅不能合理反映不同线路不同等级列车开行的实际成本,也不能充分适应市场的灵活变化。作为自主的市场主体,铁路企业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承担国企的社会责任、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利益同时,应该以更为自主的价格策略和产品组合来更好满足旅客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双方或多方的共赢。

二、国外铁路客运产品设计和创新

国外铁路客运比较发达的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在实行严格的行业监管的同时,都实现了以灵活的票价体系改革为核心的客运产品创新,通过多种客运产品的组合设计,来打造客运产品价值链,[3]取得了较好的运营效果。

1.德国的客运产品设计

德国铁路票价的制定不同于按照运营里程计价的传统方式,而是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在客运核心产品的基础之上提供全方位增值服务来实现较好的收益。例如,德国铁路公司全年提供6人以上团体票的预订,穿越德国全境最低只需要19欧元。德铁还与奥地利联邦铁路公司联营多条跨国夜间城际列车,包括从汉堡-柏林-弗赖堡-巴塞尔-苏黎世、杜塞尔多夫-科隆-法兰克福-慕尼黑-因斯布鲁克、慕尼黑-罗森海姆-博洛尼亚-佛罗伦萨-罗马、慕尼黑-萨尔茨堡-维也纳-布达佩斯,其中有些线路的最低价格只需39欧元,这些夜间列车的开行,极大地提高了德铁在欧洲全境的市场竞争力。德国铁路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旅客,制定指定线路列车的通票,与许多大城市旅游部门合作,持有铁路通票在法兰克福、汉堡等城市观光购物享受一定折扣。德国铁路公司还针对上班族,推出了工作月票。正是由于德铁灵活的定价策略和良好的服务,使得铁路在德国的客运市场份额中一直牢牢领先于其他运输方式。

2.法国的客运产品设计

法国国家铁路公司(SNCF),根据不同年龄人群和不同职业的人士和残疾人以及市场变化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在不同时段和特定线路推出各种特价车票和固定折扣票(部分高铁线路除外),还对特需客户提供车站免费泊车、配餐和娱乐等增值服务。尤其是为了体现不同时间的资本价值,开车前的票价和预订票的价格的有的差距多达一倍。

3.日本铁路客运产品设计

1987年,日本铁路民营化,成立了6家铁路客运公司,我们以东日本铁路旅客公司为例,来了解一下其铁路客运产品的设计思路和创新。东日本铁路旅客公司的客票大体分为四类,一类主要是针对上班族,发行地区通票,一类是针对老人,为了满足老人的各类出行,制定不同的票务套餐,还有一类是专门针对外国人,主要是游客,设计出限定时间的周游券,还有一类就是专门针对儿童的优惠票。以东京都地区通票为例,成人票750日元,儿童票370日元,有效期为一天,可以在免费地区内,无限次免费乘坐普通列车(含普快,仅限普通车厢自由座席)。东日本铁路旅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售全年特定区间内的优惠票,例如成田机场到东京,有效使用期为14天。为了推动日本旅游业的发展,东日本和其他五家公司合作,各自发售专门针对外国游客的地区旅游周游券,使用周游券可以在指定酒店、商户享受打折服务。为了推动各种特色旅游需求,还设计出特定时段的各类假日观光票,几乎覆盖全日本。铁路公司还开发了各种旅游应用程序软件,汇集了众多优惠券方便游客的购买。

三、国外铁路客运产品设计对我国铁路客运产品设计的借鉴意义

1.赋予企业更大的自主经营权,对客运产品的创新非常关键

我们通过分析德、法、日三国的铁路客运公司的客运产品设计,可以发现,三国铁路公司在政府的行业监管下,企业对客运票价的制定都有较大的自主权,客票价格针对不同类别的旅客随列车等级、类别、运距、购买或预订时间、特需服务等有灵活的价格浮动,而且客运产品的定义都已经突破了单一的对人的物理位移,体现为一种以人为本、以旅客为中心的全方位服务,通过延伸服务,提升旅客的满意度,来获得更大增值空间,相关研究文献也都指出了这一点。[4]我国高铁路网和普速路网网络化已经成型,针对不同旅客和团体的需求,通过优化现有的列车开行方案和席位分配,设计出合理、便捷的线路,同时通过灵活的价格浮动和折扣优惠来吸引不同客户乘坐铁路出行已经具备一定经验和基础。

2.通过引入收益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对客运产品的创新非常必要

收益管理模式是指通过产品的最佳分配和按市场需求定价,把不同的产品按不同的价格售卖给不同类型的顾客来使公司提高收益的方法。铁路企业可以通过多种交通方式比价调查分析、分线路分时段定价。铁路客票管理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大数据的应用,为铁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最大限度地利用运输能力提供了可能。同时,随着手机等移动终端在支付方式上的革命性变化,也为铁路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展开与包括旅客在内的各类客户的深度协作提供了便利,通过加强票额收益管理,优化票额智能预分策略,信息化智能化的“互联网+”的应用,预示着收益管理模式将会极大提升资源使用效率。铁路客流在不同时段在不断变化,根据铁路企业自身特点和优势,结合旅客的需求,优化现有列车开行方案,合理分配运能和客运席位,充分体现利用价格杠杠引导客流,以贯彻国家和总公司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为契机,通过内部的精益管理,从供给侧提供、创造出有效需求,打破单一定价模式,实现客运产品的多重组合,最大限度的提升铁路运输在客运市场中的份额。

3.设计出差异化的铁路票务组合,提升客运产品竞争力,做大做强客运市场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像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高速铁路的网络化在地区间引发了极大的同城化效应,人们工作出行乘坐高铁的公交化趋势越来越明显,顺应市场需求,针对不同群体设计出类似德国铁路公司的各类区间通票、月票或年票等定期票和优惠票也有一定的必要性了。铁路企业在注重安全生产的同时,通过变革商业管理模式来提高效益是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4.树立“整体客运产品”的产品设计理念,以“共享经济”的模式,实现多方共赢

当今的客运市场,不一定是零和博弈的局面,铁路企业通过内部挖潜与创新以及其他运输方式建立联盟,也能够整体提升市场份额。而且铁路客运产品设计需要放宽视野,通过建立有效的商业合作模式,凝聚各方利益相关者;在客运产品设计中,不能只关注核心产品的开发,也要注重服务质量和品牌的提升。铁路企业通过深化客运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积极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创新服务理念方法,不断改善旅客出行体验,打造出铁路自己的品牌列车和服务,全方位提升客运价值产业链来提升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凌君.铁路客运服务产品策略研究[J].理论学习与探索,2002(3):48-50.

[2]王培.中国高速铁路客运产品设计[J].铁道经济研究,2010(6):23-24.

[3]强丽霞,崔艳萍,李艳等.铁路客运产品概念及其组合设计[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3(12):23-29.

铁路运输产品策略 第8篇

关键词:石油化工,运输安全,运输保障

1石油化工产品运输安全与运输保障的现状问题

我国石油运输主要包括了海上运输和陆路运输两方面。在这里主要针对这两方面运输途径, 进行石油化工产品运输安全与运输保障进行分析。

海上运输主要包括航线、船舶安全、运力、存储以及防污染安全等几个方面, 其中运力则是指石油运输是否具有足够的运力, 承运一定比例的石油化工产品, 保障在突发事件时能够满足石油运输的最低底线, 从而保障运输安全, 防止海洋环境污染, 而这也是海上运输最主要的环节。陆路运输主要包括了路线、存储、运输安全以及存储等几个重要方面, 陆路运输采用的运输工具主要有火车、汽车等, 规划一条最短路线的运输途径, 保证在运输过程中的产品的存储质量, 进而保障运输过程中的安全[2]。

在我国石油化工产品运输中, 主要以海洋运输为主, 但是在海上运输途径中市场份额有限, 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油轮船队, 大部分运输都是由国际或者是海外油轮承运。因此缺乏运输保障策略和运输安全管理体系, 给我国石油运输带来了巨大挑战。因为石油消费地区的差异, 进口石油运输所需要的船舶油轮物资紧缺, 实现大规模运输能力具有相当大的难度[3]。

2提高我国石油化工产品的运输安全与运输保障能力的建议

(1) 全力提高石油化工企业的规模竞争力根据我国目前的石油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而言, 我国石油化工企业的未来发展应该还需要多加探讨研究, 积极采取弥补措施来弥补自身的不足, 积极参与到国际石油化工企业行业当中去, 利用外部环境机会来提高石油化工企业的规模竞争力, 进一步抢占石油运输市场, 保障运输安全, 促进各个石油化工企业的战略合作, 公平竞争, 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政策, 加大石油运输投资, 降低经营成本, 提高盈利能力。为我国石油化工企业的运输安全和运输保障奠定基础, 进一步完善运输保障和运输安全管理体系[4]。

(2) 利用“政策”推动石油化工企业与政府的战略合作中国加入WTO组织, 给中国政府职能带来了转变, 如果政府强制石油化工企业与国际石油化工企业的合作是不可能的。但是政府可以干预石油化工企业的战略物资, 因此需要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在美国以及日本等国家, 石油公司都是属于私人企业的, 但是他们可以做到国货国运, 是因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从而促使了石油公司与国际石油公司的合作。而在中国, 石油化工企业是属于国有的, 从理论上来讲, 石油公司与政府的合作应该更容易一些。基于此, 政府可以积极促使石油公司与国际石油公司的合作, 在这方面, 政府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

(3) 与国际石油化工企业接轨, 提高安全检查管理标准OCIMF是指国际海事论坛组织, 主要检查石油组织以及石油公司的液体货物。其安全管理水平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才可以进行运输, 避免人员因为爆炸等安全事故受到伤害, 引起生命与财产安全事故, 同时在海洋运输方面对海洋环境也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因此, 加强与国际石油化工企业接轨, 从国际海事论坛组织中汲取国外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 来促进我国安全检查管理标准水平的提高。

(4) 加快完善石油化工企业的法律法规体系, 积极参与国际石油化工企业运输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事务石油化工是我国主要的工业项目之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石油化工产品的运输安全与运输保障, 不断提出了相关研究, 分析解决运输保障策略。从我国石油化工企业的发展来看, 法律相对完善, 法规体系也在逐渐的形成。石油化工运输安全对石油化工产品本身来说,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保障运输安全,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明确运输安全责任制度, 对我国石油安全运输起着较大作用。此外, 积极参与国际石油化工组织, 与国际石油化工运输安全体系接轨, 积极参与到国际组织和国际事务当中, 进一步完善我国石油化工运输保障体系。

3石油化工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首先, 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需要政府预案和企业预案两部分。政府预案由政府编制, 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对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问题给予全方位考虑, 企业预案由企业编制, 并建立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以及规章制度。其次, 对远距离的应急方案, 需要建立相关的数据库、指挥系统、信息系统、预案演习、人员培训和应急反应系统等等, 一系列系统的建设能够有效针对事故后处理、应急工作总结、救援工作以及应急工作结束等几个方面。最后, 应急预案的维护方面, 主要包括了应急预案的更新、应急人员的管理以及应急资源配置等三个部分。需要根据运输保障和运输安全的具体表现来进行人员配置调动。

4结语

石油化工产品的运输安全与运输保障, 还需要未来不断发展, 加强完善运输保障策略和运输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促进我国与国际石油公司的接轨, 提高我国石油运输能力, 保障运输安全。

参考文献

[1]王飞跃, 孙云凤, 徐志胜.石油化工原料和产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7.

[2]赖声亮.我国石油运输安全与远洋运输保障分析[D].大连海事大学, 2010.

[3]王有梁.A石油公司物流运输优化与设计[D].电子科技大学, 2012.

铁路运输产品策略 第9篇

关键词:铁路;货物运输;产品形式;组织形态;研究

中图分类号: F5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4-82-2

0 引言

中国的市场经济模式和结构等正在日益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也促使货物产品运输的方式产生改变,集装箱运输以及其它高附加值货物运输方式也得到了非常快的发展。铁路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不仅能够将人们在各个城市间进行运输,还能够进行大量的重要货物和资源的运输,尤其是针对中长距离的运输来说,铁路能够显现出其重要的作用。但因为总体货物的量是一定的,这就促使在进行货物运输时应该先进行电煤、粮食等非常关键的资源和产品运输。另外,在中国的货物产品运输领域中,存在着非常大的竞争,陆运、水运、航运等等都在不断争取着运输市场份额,因此,怎样才能够有效提高铁路货物产品运输在市场中的占比是目前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的问题。铁路想要不断提高自身在运输领域中的占比,就一定要对货物的形式进行良好的改变,进而有效提升铁路货物产品运输在市场中占据的比例。

1 铁路货物运输产品形式

在当今时代下,铁路货物运输产品有以下几个形式:第一,直达列车,其中包含整列直达装车、循环直达列车、整列直达空车等等。第二,班列列车,比如说五定班列和点到点快读班列、普速列车、循环班列等等。第三,路企直通列车,这种列车就是指装车地点为某个企业,并且这条线路为该企业专用线路,并根据火车的编排顺序进行整列运行,或者不对火车进行编排,直接将其运用在货物运输线路中。第四,集装箱运输,就是说把货物放在非常标准的箱子内部,并以箱子为计量单位进行运输的产品。第五,组合列车,就是说将两列以上列车进行连接,并在制定的区间内进行运输。第六,重载列车,在非常先进的铁路技术装备的基础上,提高列车的编组,并对其中运输货物产品的重量进行提升[1]。

上述这些铁路运输产品都是针对不一样的货物来说,货物不一样就有不一样的运输方式,进而使运输组织形式也各不相同,运输产品的概念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另外,众多运输产品也有着一定的共同点,具体能够总结为下面几点内容。

1.1 货源货流整合推动型产品

这种产品就是要有效提高铁路货物运输办理站过多、运量非常分散、运输的效率比较低的现状,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对货源货流进行良好的整合,并不断提高货流的强度,大幅增加直达列车能够进行运输的货物产品,并增加推动型产品的运输量。其主要的运输货物产品形式有直达列车与路企直通列车等等。

1.2 移动设备有效运用推动型产品

这种产品就是说利用加强机力配置,对机车交路进行有效的优化,并根据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进而提高机车的运用效率,提高机车的整体流量,并加设重载列车以及远程直达列车等货物运输产品。

1.3 制约因素改善型产品

制约因素改善型产品就是说对运输过程中的能力限度进行改善,并在改善的过程中得到的运输产品。比如说,将能力改造以及生产力布局调整过后已经废弃的机务段、车辆段、物资供应段中的废气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并建设新的卸车点。就以成都铁路局来说,其是将接发列车能力非常大的成都东站中福多余的发线进行拆除,并将其改造成大型的货厂,这样就能够在进行卸车的时候非常快速,还能够进行整车的装卸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2]。

1.4 空车利用改善型产品

这种产品就是说一定要对空车进行非常高效的运用,并对整列直达空车进行良好的组织,进而使其符合装车点的空车要求。

1.5 市场开拓型产品

这种产品就是说按照当代运输产业的发展需求,对观念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创新,进而对新型产品进行开发,利用吸流上线、逼流上线和组流上线的策略,达到开拓铁路运输市场的目的。比如说铁路中的专列等非常方便、快捷的运输产品等等,在将来还能够开行与企业一起发展进步的运输列车产品等等,对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各种物资和材料进行运输和回收,进而提升铁路货物运输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2 基于区域整合的铁路运输产品组织形态

这种组织形态就是指在路网结构的铁路运输产品组织形态的基础上进行延伸的。铁路运输组织管理的实际情况,运能效果,运输要求,运输特点和当今时代下的铁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方向等等对基于区域整合的铁路运输产品组织形态进行的确定,并明确了该组织形态的重要性。其中的主要观念就是利用区域整合,对运输的根源进行标准化和规模化,进而使运输产品的组织形态更加良好,完成其与企业之间的合作[3]。

2.1 区域内部的货物运输组织

这种运输组织就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部的各个铁路局之间的货物运输组织。对各个铁路局的配合协作性进行提高,提升相邻铁路局之间的接车质量以及互装车流比例,并采取双向直达列车的运行,使列车能够进行更好的循环,提高货物运输的效率,使货物能够直接到达目的地,并对散装货物进行班列化。这样一来,就能够加强列车的运输效率,增加整个区域内部的列车总量,这也符合日益增长的货物运输需求,而且还可以有效降低单一列车的工作量[4]。

2.2 区域和区域之间的货物运输组织

区域和区域之间的货物运输组织就是轴辐式运输组织的延伸,其也是建立在铁路运输行业的基础之上的。将区域内部的运输进行集散,并增设长距离的直达运输列车。这样一来,就能够使各种产品和资源能够更好的扩散,而且运输也非常方便和快速。区域和区域之间的货物运输组织有利于比较散的货源运输,而且还能够扩大运输产品的样式,增加铁路运输行业的整体利益。

2.3 区域到节点之间的货物运输组织

在提高货物运输的总量,使铁路运输和企业之间能够形成更好的合作关系,我国铁路相关部门进行了两整合一建设,大客户战略以及路企直通车方针,这些对于铁路货物运输产业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其将货物运输组织实现了节点化,并采取直达列车和长距离运输列车等,使铁路运输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更加和谐。比如说大秦线的西煤东运战略,就是使用大重量、低密度、固定车型、装卸车都使用的开行单元,进而提高了运输的效率和效果[5]。

3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知道,在当今时代下,能够进行货物运输的方式有很多中,比如说,空运、航运、陆运、铁路运输等等,其中运输量最大的就是铁路运输,而且使用铁路运输的方式进行货物运输还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不会受到损坏,另外,铁路运输的安全性也非常高,而且其能够跨越的区域也非常远,这种情况就为我国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基础保障,使各个地方的物资也能够进行全国范围的运输,进而使我国的社会经济市场更加完善。上文针对铁路货物产品运输的形式及其组织形态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并在满足人们需求以及市场经济要求的基础上,对铁路货物产品运输的特点和将来运输行业的发展进行了阐述,希望会对铁路货物产品的运输方面有所帮助。

参 考 文 献

[1] 陈洪亮.石家庄南站货运产品策略研究[D].河北工业大学,2011.

[2] 张曙光.中国铁路运输组织理论创新与实践[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12:159-161.

[3] 蒋丽丽.开发与市场需求同步的铁路货运产品[J].货物运输,2012,02(03):114-116.

[4] 苏顺虎.深化货物运输组织改革,大力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4,26(01):107-108.

医疗器械产品运输质量保证措施 第10篇

我公司代理的产品分类为:III、II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含机电系统以及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运输质量保证分为进货运输、出货运输两个部分。其质量保证措施如下。

1.进货运输:

1)进货选用有资质的物流公司进行配送。

2)对配送公司提出运输要求:搬运装卸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识要求堆放和采取防护措施。

3)对有温度要求的试剂的运输,要求配送商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冷藏措施。

4)对配送公司送到的货物,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进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对运输过程导致的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予以拒收。

2.出货运输:

1)出货由本公司进行配送。

2)运输要求:搬运装卸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识要求堆放和采取防护措施。对有温度要求的试剂的运输,要求配送商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冷藏措施。

3)对公司配送人员定期内部培训,加强运输质量意识。

4)对本公司发出的货物,质量人员进行现场抽查、监督,保证符合2)中的运输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处理,处理应有记录。

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11篇

6月12日,国家铁路局以国铁科法〔〕33号印发《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机构和职责、计划与实施细则、抽样、检验、监督抽查结果的处理、监督管理、附则8章52条,自207月1日起施行。原铁道部发布的《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铁科技〔〕143号)予以废止。

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国家铁路局为监督铁路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铁路专用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监督抽查范围主要是铁路建设、运输和设备制造中涉及安全、质量及环保等的铁路专用产品。

第三条 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

第四条 监督抽查的质量检验依据是被检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等。

第五条 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

第六条 国家铁路局按年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可补充专项监督抽查计划。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以下简称“科法司”)履行铁道行业技术监督职能,负责监督抽查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监督抽查有关办法;

(二)组织编制监督抽查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编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四)编制并发布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五)协调解决企业申诉、投诉及其他有关问题。

国家铁路局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做好监督抽查工作。

第八条 国家铁路局委托具有法定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的检验工作。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作程序;

(二)依据监督抽查计划和检验实施细则,制定产品抽查方案,并负责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三)编制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四)根据监督抽查计划完成情况,提出经费使用报告。

第三章 计划与实施细则

第九条 年度监督抽查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铁路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和项目经费情况,安排重要、关键产品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以及新标准实施后的重要产品。

第十条 科法司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监督抽查产品的建议,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包括抽查产品、检验依据、抽查计划厂项、检验内容、承担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由国家铁路局批准下达。科法司根据授权代表国家铁路局与检验机构签订项目合同。

第十一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由科法司组织编制,经专家审查后按程序批准发布。

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依据;

(三)抽样方案;

(四)检验条件;

(五)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六)检验程序;

(七)数据处理;

(八)检验结果的判定。

第十二条 检验机构应依据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和计划检验的项目,制定产品抽查方案。

第四章 抽样

第十三条 监督抽查的抽样人员应当是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抽样时,应至少有2名抽样人员参加。抽样人员不得事先通知生产企业。

第十四条 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出示检验机构开具的监督抽查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并说明监督抽查的性质和抽样方法及数量。

第十五条 抽查的样品应是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的.近期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工作。抽查的样品由生产企业无偿提供;在用户抽样时,被抽查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及时向用户补充。

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产品检验的合理需要。

第十七条 生产企业(或用户)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拒绝接受抽样:

(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的;

(二)抽样人员姓名与监督抽查通知书不符的;

(三)抽样人员应携带的监督抽查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不齐全的;

(四)要求支付检验费或其他任何费用的。

第十八条 抽样人员封样时,应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九条 抽样后,抽样人员应填写抽样单。抽样单中有关企业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抽样日期、抽样数量、抽样地点、是否有相关准入资质等内容应逐项填写清楚。企业需要特别陈述的情况,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第二十条 抽样单应由抽样人员和生产企业(或用户)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抽样单一式二份,分别留存检验机构和生产企业(或用户)。

第二十一条 对因转产、停产等原因导致无样品可抽的,生产企业应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提供抽样日期之前一年内的生产、销售记录;抽样人员应查阅有关台账予以确认,并在证明材料上签字,

第二十二条 用户拒绝进行抽样的,检验机构应及时报科法司予以协调。生产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抽样的,视为该企业拒绝监督抽查(以下简称“拒检”)。

第二十三条 样品一般应由抽样人员负责带至检验地点。对不便携带的样品,应由生产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至检验地点。

第二十四条 在用户抽样时,检验机构应确认并通知样品的生产企业确认。

生产企业对样品有异议的,应当于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确认样品不是产品标称生产企业的,检验机构应停止后续检验工作,并及时通知用户。

第五章 检验

第二十五条 承担监督抽查工作的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在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的资质范围内。

第二十六条 检验机构应制定样品接收、入库、领用、检验、保存及处理的程序规定,并严格按程序执行。避免出现可能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产品检验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在计量检定周期内保证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 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产品检验。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应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检验遵守相同的规程。

第二十九条 检验原始记录应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留备查。

第三十条 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应如实记录即时情况,并有充分的证实材料。

第三十一条 检验报告内容应齐全,检验项目应与抽查方案一致,检验数据应准确,结论明确。

第三十二条 样品应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后退还生产企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3个月后退还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提出样品不退还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前,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检验机构应将检验报告送达其生产企业。

第三十四条 生产企业在接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向科法司提出具有明确依据的书面报告。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

科法司应当依法处理生产企业提出的异议。

对有异议需要重新检验(以下简称“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科法司组织检验机构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复检,于检验机构提交检验报告后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三十五条 复检结论表明样品合格的,复检费用列入监督抽查经费;复检结论表明样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样品生产企业承担。

第六章 监督抽查结果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检验机构向科法司报送检验结果,科法司定期起草《关于监督抽查铁路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由国家铁路局批准发布。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同时在国家铁路局 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拒检企业的产品按不合格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

第三十九条 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除因停产、转产等原因不再继续生产的以外,应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按下列要求进行整改:

(一)立即停止生产;

(二)查明产生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责任;

(三)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防止不合格产品继续出厂。

第四十条 自通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后,可向科法司提交复查申请,有特殊情况的应在限期期满前提出延期复查申请,并申述延期的理由。科法司审核,并组织检验机构进行抽样复查。

复查检验费用由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承担。

第四十一条 应进行复查的生产企业到期未提出复查申请,或提出复查申请但不履行复查程序的,按复查不合格处理。

第四十二条 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并且复查仍不合格,或二年内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自公布之日起二年期满后,产品生产企业可向科法司申请再次复查。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检验机构应按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完成监督抽查任务,并将监督抽查任务完成情况报科法司。

第四十四条 科法司定期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抽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监督抽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检验机构对抽查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第四十六条 参与监督抽查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检验人员还应熟悉相关产品标准和检验的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第四十七条 检验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流程,严格按规定开展抽样及检验工作,保证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准确,并对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十八条 检验机构不得承担对检验结果公正性有影响的检验项目。

第四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检验结果及有关材料对外泄露,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第五十条 检验机构及人员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给予检验机构负责人或责任人通报批评、取消委托检验资格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按规定进行产品抽样、检验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的;

(三)违反有关规定收取检验费用,或超标收取复查检验费用的;

(四)伪造检验报告或者其数据、结果的;

(五)利用监督抽查工作从事或参与商务有偿活动、接受被抽查企业馈赠、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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