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分工范围

2024-07-05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分工范围(精选7篇)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分工范围 第1篇

青岛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

工作分工范围

支队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必审)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4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馆; 7.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工程;

8.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含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楼); 9.本条第七项、第八项及本分工范围第二条第四条、第五项规定以外的单体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10.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11.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电工程(300MW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发电厂,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150MW级及以上的燃机电厂,设有单台变压器容量180M-Λ及以上的变电站、地下变电站);

12.生产、储备、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含三级加油站,加油加气站,总存瓶量不大于10t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三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13.公安消防支队列管单位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

大队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必审)

1.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不大于4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2.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3.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不大于1000平方米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厅、茶馆、咖啡厅; 4.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5.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含具有以上功能的综合楼); 6.三级加油站、加油加气站、总存量瓶不大于10t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三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支队设计备案、验收备案

1.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谈、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不大于10000平方米的地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10000平方米地下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工程;

5.本条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不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24米,不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 6.二类高层住宅中的商住楼;

7.洁净厂房,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丙类厂房、仓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丁,戊类厂房、仓库;

8.公安消防支队列管单位需进行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

大队设计备案、验收备案

1.建筑总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的地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地下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2.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形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3.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4.建筑总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厅、茶馆、咖啡厅; 5.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6.本条第五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7.二类高层住宅(不含商住楼),多层住宅;

8.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的丙类厂房、仓库;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丁、戊类厂房、仓库;

9.不属于审核验收范围的发电、变配电工程;

10.不属于支队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的本辖区其他建设工程。

申办新建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复印件一份;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消防设计专篇(消防专篇一式两份,每页盖资质章,扉页应有各专业设计人员及设计负责人手写签名并盖章);建筑专业施工图(含总平面图,应另行准备一张单独的总平面图,折成A4大小,留出装订边);给水专业施工图(含消防给给水总平面图);电气(弱电、强电)专业施工图;采暖、通风与空调专业施工图;与消防有关的工艺布置图;电子版档案(涵盖本工程申报材料的1项至13项所有材料)。8.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9.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11.地下部分有人防工程的项目需要提供人防相关资料(包括人防设计院资质、消防专篇一式两份,每页盖资质章,扉页应有各专业设计人员的及设计负责人手写签名并盖章、消防设计图纸);

12.所有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核对人:XXX及核对人身份证号码并盖提供单位的公章”,复印件非提供单位直接提供的,应同时注明“接收人:XXX及接收时间”。备注:电子版档案(除去设计专篇与图纸由设计单位制作,其他均可以用扫描或拍照的方式制作成电子版,刻录成光盘)。

申办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2.所在建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意见书》(与新建工程同步验收的工程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4.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复印件一份;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消防设计图纸以及有关资料;消防设计专篇(消防专篇一式两份,每页加盖资质章,扉页应有各专业设计人员及设计负责人手写签名并盖章);装修(装饰)部位平面图,室内展开立面、剖面、地面图、顶面图、装修效果图;装修、装饰材料说明;消防设施系统、灭火器配置设计说明及图纸资料;与消防有关的电器、暖通、空调、防排烟等设计说明及图纸资料;电子版档案(涵盖上述申报材料的1项至11项所有材料)。8.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9.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所有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核对人:XXX及核对人身份证号码并盖提供单位的公章”,复印件非提供单位直接提供的,应同时注明“接收人:XXX及接收时间”。备注:电子版档案(除去设计专篇与图纸由设计单位制作,其他均可以用扫描或拍照的方式制作成电子版,刻录成光盘)。

申办新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以及有关资料;(1)消防设计专篇,消防专篇一式两份,每页加盖资质章,扉页应有各专业设计人员及设计负责人手写签名并盖章;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复印件一份;消防设计图纸(总平面图、建筑专业施工图、电气专业施工图、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施工图与消防有关的工艺布置图等,折成A4大小,分专业装订成册),(总平面图应另行准备一张单独的总平面图,折成A4大小,留出装订边);电子版档案(涵盖本工程申报材料的1项至10项所有材料)。(2)专家评审项目(含采用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的项目)的受理材料应提供专家评审意见、设计评估文件、评估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具体评估分析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职业资格证书。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7.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地下部分有人防工程的项目需要提供人防相关资料(包括人防设计院资质、消防专篇一式两份,每页盖资质章,扉页应有各专业设计人员的及设计负责人手写签名并盖章、消防设计图纸);

9.所有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核对人:XXX及核对人身份证号码并盖提供单位的公章”,复印件非提供单位直接提供的,应同时注明“接收人:XXX及接收时间”。备注:电子版档案(除去设计专篇与图纸由设计单位制作,其他均可以用扫描或拍照的方式制作成电子版,刻录成光盘)。

申办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

2.所在建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意见书》(与新建工程同步验收的工程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份;

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4.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复印件一份;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件;

6.消防设计图纸以及有关资料;消防设计专篇(消防专篇一式两份,每页加盖资质章,扉页应有各专业设计人员及设计负责人手写签名并盖章);装修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主要包括装修(装饰)部位平面图,室内展开立面、剖面、地面图、顶面图、装修效果图;装修装饰材料说明;消防设施系统、灭火器配置设计说明及图纸资料;与消防有关的电器、暖通、空调、防排烟等设计说明及图纸资料;电子版档案(涵盖本工程申报材料的1项至10项所有材料)。7.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8.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所有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核对人:XXX及核对人身份证号码并盖提供单位的公章”,复印件非提供单位直接提供的,应同时注明“接收人:XXX及接收时间”。备注:电子版档案(除去设计专篇与图纸由设计单位制作,其他均可以用扫描或拍照的方式制作成电子版,刻录成光盘)。

消防验收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85916595(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审批大厅领取);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总包方出具,印有建设、设计、总包、消防、监理单位公章,各方认可工程已竣工);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局技术科办理66577175)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局技术科办理66577175)(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监测站85837993)(六)总包施工、消防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和合法资质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八)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九)申报建审的全套图纸放在验收现场;其中1.图纸的电子版光盘、2.工程总平面图、3.建筑施工图、4消防设计专篇上交到验收申报窗口;(十)钢结构、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监测站85837993)(十一)(十二)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抽检报告;(消防局技术科办理66577175)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十三)件;(十四)(十五)(十六)(十七)若是装修、改造工程需要提供原主体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自动消防设施的维保合同;

建设单位与各方责任主体签订的有效工程合同; 有关消防工程、外墙保温材料的隐蔽工程记录;

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的相关责任主体执业人员填写的终身责任负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执业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分工范围 第2篇

一、禅城区所有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验收业务统一由我大队业务窗口受理。

二、佛山市公安消防局审核、验收的工程项目的范围如下:

1、超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

2、建筑面积20000 ㎡(含本数,下同)以上的商场(市场),建筑面积10000 ㎡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面积10000㎡以上的独立地下公共建筑;

3、一级石油库,总储量超过5000m

3的液化石油气库;

4、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注:佛山市公安消防局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窗口受理业务。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须知(简易程序)

一、对火灾危险性较小的下列建筑工程试行简易审核:

1、9层及9层以下的独立普通住宅(设有地下室的除外);

2、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最大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的丁、戊类独立厂房、库房(洁净厂房、设有地下室的除外);

3、工程配套设施(含独立建造的变、配电房,锅炉房,门卫等);

4、建筑主体工程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且未改变原建筑平面布局、功能用途和消防设施的办公用房、学校教学用房等的内部装修工程;

5、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外,最大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3层及3层以下普通公共建筑及其内部装修工程;

6、其他适宜简易审核的建筑工程。

符合简易审核条件的建筑工程,应分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提供设计图纸一套。申报资料齐全的由消防监

督员当场审核送审资料,符合要求的,直接在预制的公文稿上填发法律文书,当场办结审核事项,并将资料存档备查;不符合要求的,退还资料,完善资料后重新申报。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须知(一般程序)

一、申报立项选址方案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立项(规划)

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

2、提交该建筑工程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如大型项目,应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并应提交消防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4、总平面布局图两套(蓝图,包括消防车道示意图);

5、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6、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

(二)新建项目

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

2、提供该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提交项目总平面布局(包括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面、登高场地示意图)、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蓝图)二套;

4、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5、提交消防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6、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7、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

(三)改建、扩建、改变用途项目

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

2、提供该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提交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修改后蓝图)二套和原图一套(可以复印,应有原审核章);设计修改说明;

4、提交原消防土建审核、验收意见(复印件)(如有消防系统,应提交原消防系统审核、验收意见)。

5、提交消防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6、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7、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

(注:对于其他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建设工程,在受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许可申请时,是否需要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

2、提交消防设施系统设计蓝图二套;

3、提交消防系统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4、提交原消防土建审核、验收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5、如修改,应提交原消防系统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和原图一套(可以复印,应盖有消防机构审核章);

6、如没有土建工程消防审核和验收意见书的建筑应补办土建审核和验收手续(1998年9月1日《消防法》施行之前的建筑可用房屋产权证及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代替办理);

7、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8、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

三、申报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

2、送室内装修设计蓝图二套(主要提供平面图、天花布置图、电气线路图及动力、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等);

3、提交室内装修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4、提交原消防土建审核、验收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如有消防系统,提交原消防系统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5、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6、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

如没有土建工程消防审核和验收意见书的建筑应

补办土建审核和验收手续(1998年9月1日《消防法》

施行之前的建筑可用房屋产权证及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代替办理)

四、办理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从登记收件之日起,一般工程在五个工作日之内,重点建筑、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八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到十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须知

一、土建工程竣工验收

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

2、提交消防产品(灭火器材、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相关资料、土建工程竣工蓝图一套(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等,必须加盖竣工章);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

3、提交土建施工的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施

工单位公章);

4、提交消防土建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5、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6、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

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7、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

二、消防设施竣工验收

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

表》一份;(申报表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

2、提交消防产品(水泵、喷头、火灾探测器等)相关资料(检测报告、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等)、消防设施安装工程竣工蓝图一套(必须加盖竣工章)、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

3、提交消防设施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4、提交自动消防系统施工安装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施工安装单位公章);

5、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6、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7、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

三、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竣工验收

1、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份;(申报表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栏必须加盖公章)

2、提交消防产品(灭火器材等)相关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等)、主要装修材料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室内装修工程竣工蓝图一套(必须加盖竣工章)、隐蔽

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

3、提交装修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4、提交室内装修施工的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

盖施工单位公章)。

5、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

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6、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

四、办理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在消防

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

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并申请复查。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下列场所的开业、使用或举办前应申报审批: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

3、商场集贸市场

4、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部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场所。

二、界定标准:

1、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或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内和高层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下同);

2、多层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性室内餐馆,50张床位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

3、集贸市场(“集贸市场”系指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二条所列场所,下同)和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商店、商铺、室内市场);

4、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和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会所;

5、网吧和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

6、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

7、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内和高层建筑内的茶道、足浴、美容美发、棋牌室等场所。

三、消防安全检查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一份,并应于拟定使用、开业或举办至少6日前送公安部消防机构。

2、应提供租赁合同书(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

3、建筑工程土建、装修、消防设施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4、灭火疏散预案;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工作人员消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7、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8、场所简易平面布置图;

9、委托书(直接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申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10、图纸统一折叠A4规格。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只提供1、4、5、6、8项资料

四、办理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后,4日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开业前安全检查,并在消防安全检查后3日内签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对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工程,申请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并申请复查。

火灾重新认定(市消防局办理)

一、申报资料:

1、申请书(含申请人联系电话、地址)

2、原火灾认定书(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单位或个人火灾重新认定申请后,60日内调查完成,向当事人宣告火灾原因认定结论。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分工范围 第3篇

一、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流程图

消防设计审核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工作人员要严格的按照要求进行审核, 最终实现审核验收的目的。它的工作顺序是先申请, 在进行窗口受理, 对图纸的审查, 制作许可的文书, 最后送达。

二、消防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

消防设计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了消防布局、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建筑物的耐火程度、防火间距、通风设计等等, 严格的进行审核验收可以更快地达到审核的目的。

三、应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消防设计图纸进行审核验收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过程中, 要针对图纸进行验证, 图纸设计方案是消防设计的重点, 把图纸做为首要的验证工作, 可以从以下方式中进行:

(一) 验证图纸的引用标准

由于消防设计具有专业性, 也具有特殊性, 对图纸的验收是重点。消防设计图纸验收的核心是引用标准验证。要在审核验证中, 对图纸进行合理的验证, 把这方面作为验证的核心, 对图纸的设计过程进行验证, 会对其质量和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 为了满足实际的需要, 审核过程中必须对图纸进行引用标准验证, 最终来实现图纸的整体质量。

(二) 对图纸内容验证

图纸内容对于消防设计是非常重要的。检测图纸合理性的关键是图纸内容验证。对图纸全面的验证是保证设计图纸全面性和完整性的关键所在, 因此要全面提高图纸设计技术水平。

(三) 图纸准确性验证

消防设计图纸在建筑工程中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根据施工实际需求, 制作精确的图纸, 这对工程的顺利开展显得非常重要。要想最大限度的保证工程的质量, 就必须要对图纸内容加以严格的验证, 全面提高图纸设计的质量, 从另一角度来讲也提高了工程建筑的质量。

四、消防设计操作性验收

消防设计对建筑工程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从指导方面来分析, 设计的可操作性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在消防设计中可操作性的验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检验设计的实施环节

消防设计有效性的关键所在是消防内容的实施, 消防设计检验中, 对实施难度进行检验能使审核验收具有更高的指导性。

(二) 对消防设计进行可行性验收

消防设计的内容是消防设计的关键所在, 所以要对消防设计进行可行性验收, 消防设计不能在实际中落实, 也就起不到设计的作用, 所以设计内容的实现才是关键。消防设计可行性验收可以满足建筑工程的需求, 对建筑工程消防质量做出有力的保障。

(三) 对实施结果验收

图纸和方案在消防设计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使验收结果更加的突出, 要对结果进行验收, 并对设计进行评级, 最终达到消防设计的发展目标。因此, 消防设计结果验收也很重要。

五、设计实用性的验证

实用性的验证是设计验收的关键, 消防设计能直接提高设计的整体效果, 还能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安全保障, 所以, 消防设计实用性的验证也显得极其重要,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 实用性特点验证

消防设计的实用性才是关键, 为了使消防设计发挥出它本身的作用, 就要对设计的思路进行良好的构造, 实用性特点也是审核重点。

(二) 实用性功能验证

实用性的功能验证是对消防设计有效性的衡量, 因此对设计的有效利用, 也是非常重要的。

(三) 方法验证

对实用性方法验证能有效的提高审核的质量, 也是审核验收的关键。

六、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 验收责任没有清楚的划分

在审核过程中, 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后的图纸进行施工, 供电部门的责任主要就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审核, 在实际中, 主管部门在没有取得设计图纸时就对意见书签字, 审核通过, 这就使审核验收没有明确的目标, 也没有直接管理人和负责人, 最终使设计审核验收受到影响。

(二) 审核人员素质低下

在审核过程中, 审核验收的内容非常多, 这就需要审核人员进行深入了解建筑的结构, 还需要深入了解消防图纸, 这样才能有效的进行审核。从实际中来看, 现在审核人员的专业水平等都是很欠缺的, 在结构复杂和图纸量大的情况下, 最终不能准确地对图纸进行判断。因此, 全面提升审核人员的业务素质, 可以有效避免审核中出现问题无法应对的现象。

(三) 审核验收工作不精密

审核验收的方面比较多, 例如对图纸内容的验收、对建筑物的验收等, 不同验收工作必须要分配相应的专业工作人员, 提高验收工作的可信度。但是在实际验收工作之中, 往往出现验收不合理的现象, 经常出现跨行业人员验收的问题, 所以要对验收人员职责明确, 合理分工。2000年12月25日晚上。湖南省某大厦的一层和负一层计划开设商场, 本计划在26号试用营业, 当时这个商厦的四楼正是圣诞狂欢晚会, 再欢乐之时, 楼下的电焊所产生的火花把装修中地下室点燃, 地下室中有木制家具、沙发等易燃品, 浓烟直逼歌舞厅, 造成了309条生命的死亡。产生这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对地下室没有安装灭火设备, 使小火无法熄灭导致大火的蔓延。

以上案例可知, 审核的工作没有细化, 最后导致没有对消防设备进行充分的审核, 火灾发生时没有灭火工具, 最后导致事故发生, 所以要对建筑消防进行精密的审核, 防止漏审。

七、应对策略

要想提高建筑物的验收质量, 必须要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 合理的进行分工

提高建筑消防设计质量对审核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责任划分不清, 分工不明确都不利于消防设计审核工作的开展, 认真的进行分析问题, 制定相关策略和计划, 从而提高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质量。

(二) 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

在审核工作的开展过程中, 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要求较高, 如果在专业素质方面欠缺, 不利于审核工作的开展, 也影响审核工作准确性。因此要特别重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实际工作中可以制定相关的培训计划, 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三) 加强验收环节

建筑物消防验收工作多, 所以涉及的部门也多, 要想实现计划中验收的效果, 就要先明确验收环节, 再进行审核验收, 对各个部门的责任也要明确, 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理, 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审核质量, 还可以提高工作时效性, 也对后续的修改打下良好的基础, 所以加强验收环节是对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最有效的办法之一。

八、结语

综上所述, 消防设计非常重要, 为保证消防设计能满足实际施工需求, 提高设计质量是非常有必要的, 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结合现在的实际情况, 对设计方案进行整体检验, 进而有效的提高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实效性。为了能更好的保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效果, 要及时发现问题, 并积极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 这样可以更好的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从而使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加快, 使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得到进一步提升。

参考文献

[1]曹云清.如何提高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实效性[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 (25) .

[2]孙文浩.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 (25) .

[3]付强.建筑中防水卷帘的涉及探讨[J].才智, 2014 (22) .

[4]崔强.关于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 2014 (15) .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分工范围 第4篇

1、总队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专家评审。重点对以下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行政许可情况,依照省重点办和总队联合下发的《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消防管理规定》(赣公消发[2008]102号)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1)符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的国家、省级重点建设工程;

(2)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民用公共建筑;(3)长度超过一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4)建筑面积超过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5)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的地下商业建筑;(6)经过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7)其他特殊建设工程。

2、设区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当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工作,并负责辖区内符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且不在县(含县级市、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外的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审核验收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工作。

3、县(含县级市、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外的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内下列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小于五千平方米(不含此数)且设在非高层建筑中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及设有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非高层建设工程。

(2)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小于两千平方米(不含此数)且设在非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及设有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非高层建设工程。

4、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科)、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开发区大队不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职责分工

1、总队负责对全省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项检查。

2、设区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辖区内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对各大队(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3、设区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以下应备案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抽查工作: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五千平方米(含本数)小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及设有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五千平方米(含本数)小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及设有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三千平方米(含本数)小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及设有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含本数)小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及设有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4、县(含县级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外的开发区)消防大队(科)负责辖区内应备案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抽查工作。

5、城区(含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科)负责辖区内不在支队备案抽查权限范围内应备案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抽查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本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建设单位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本要求。一、一般要求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二)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二、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总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厂房、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6、总平面。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

7、建筑、结构。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

8、建筑电气

(1)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包括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概述电气火灾报警,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采用天然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及供水能力、取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说明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补水量的确定,取水设施及其技术保障措施。

(2)消防水泵房。包括设置位置、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和运行要求。

(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的确定,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

(4)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用水量的确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及技术保障措施。

(5)灭火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

10、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包括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方式,防排烟系统送风量、排烟量的确定,防排烟系统及设施配置、控制方式;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11、热能动力。包括室内燃料系统的种类、管路设计及敷设方式、燃气用具安装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统的设计说明;锅炉型式、规格、台数及其燃料系统等锅炉房设计说明;气体站房、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瓶组站等其他动力站房的设计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1)区域位置图。

(2)总平面图: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等。

2、建筑、结构

(1)平面图: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平面布置,房间功能和面积,安全疏散楼梯、走道,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图: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件的可见部分;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3)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3、建筑电气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置平面图。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3)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4)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5、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6、热能动力

(1)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2)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

三、改建、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二)装修专业设计图纸

1、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和审核申报材料 第5篇

1.备案表

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法人名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土建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产权证、租赁合同或授权书)

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代码、资质证书正本)盖公章★ 6..消防设计文件(全套蓝图建筑、结构、水、暖、电)

7.外保温(外墙、屋面)设计作法说明、施工做法(设计院公章)8.外保温(外墙、屋面)材料消防安全承诺书

9、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

10、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天津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告知书、合格书和营业执照、资质及组织机构代码(盖公章)★

11、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设计单位的项目批准人、审定人、工程主持人和各专业负责人;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项目批准人、审核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12、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都要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及本单位公章

注:

1、标有★为一式二份及组织机构代码

2、报件单位必须是建设单位同时出具介绍信

消防设计审核申报材料

1.审核表

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法人名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土建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产权证、租赁合同或授权书)

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代码、资质证书正本)盖公章★ 6..消防设计文件(全套蓝图建筑、结构、水、暖、电)

7.外保温(外墙、屋面)设计作法说明、施工做法(设计院公章)8.外保温(外墙、屋面)材料消防安全承诺书

9、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天津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告知书、合格书和营业执照、资质及组织机构代码(盖公章)★

10、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设计单位的项目批准人、审定人、工程主持人和各专业负责人;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项目批准人、审核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11、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都要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及本单位公章

注:

1、标有★为一式二份及组织机构代码

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备案业务指南 第6篇

温馨提示:鄂尔多斯市消防支队已于8月底搬迁至康巴什新区,位于鄂尔多斯大街和呼和塔拉路交叉处西南角(军分区对面),消防业务受理室设在二楼大厅西侧。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一、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步聚

1、对于需要审核的工程(所需审核工程见附录3),建设单位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见附录1),将图纸装订成A3图册。

2、将以上材料报至消防业务受理室,支队出具《受理回执单》。

3、建审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期限见附录4)将图纸审核完毕,并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出具“不同意”的审核意见书后,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应在修改消防设计后,重新申报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对于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特殊工程,需先经内蒙古消防总队会同内蒙古建设厅组织专家论证,在收到消防总队下发同意该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意见后,我支队方可出具审核意见书,详情见附录7。

5、建设单位在领取《审核意见书》时,或接到建审人员通知时,应及时到建审办公室领取图纸,否则图纸丢失甲方自负。

(注)业务受理室联系电话: 8599623。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步聚

(按规定需要审核的建筑工程,在工程按照原消防设计完全施工完毕,且消防设施调试正常后,方可进行申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包括 消防设施检测、电气安全检测、总体消防验收三部分。)

1、对于需要检测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见附录6),应首先申报消防设施检测,检测合格方可申请消防验收。该检测由内蒙古消防设施检测站实施。建设单位需先填写《消防设施检测申报表》(见附录2表4),并整理消防工程竣工资料(见附录6第二项),报至消防支队后,由支队报至检测站。之后建设单位及时联系检测站进行检测。

2、所有建筑工程应申报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即在竣工后,联系具备资质的电气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申报消防验收。

3、申报消防总体验收,需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等文书表格(见附录2)。准备好相关资料后,报至消防支队业务受理室,支队出具《受理回执单》。

4、消防支队验收人员会在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毕后,再次申请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验收合格后,移交至辖区消防大队(科)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注)业务受理室联系电话: 859962

3三、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程序

对于不需消防审核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此工作可通过所属辖区消防大队(科)进行备案(申报纸质及word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或者由建设单位直接登录中国北方消防在线办事大厅,将备案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建议甲方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录入,录入的信息应真实、准确、详细,不得重复录入,否则无效。)

消防备案中随机抽查到的工程,由各消防大队(科)实施检查,需申报材料同于以上申报审核或验收的材料。

敬告办理审核/验收业务的单位及人员:

1、应由建设单位申领各类表格文书,并进行申报。建设单位需经常办理消防业务的,应尽可能指定一名熟悉建筑专业且了解消防业务的人员进行办理。

2、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各类表格文书的填写应准确、详细。

3、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应熟悉图纸或建筑情况,不欢迎对工程情况毫不知情的人员办理业务。

4、申报相关业务后,建设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消防部门进行办理。对于能够积极主动配合的单位将予以优先办理相关业务,对于虽经建审(验收)人员督促却不予配合或改正的,我们可以依法下发“不合格意见书”或取消该业务的办理。

5、在审核规模大、设计复杂的工程时,我支队可视情要求组织会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人员应予参与。

附录

1、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内容要详尽、准确。)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欢迎采用电脑录入填写此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内装修审核不需要);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即施工图纸文件,见附录5。一般包括总图、建筑专业、消防水专业、消防电气专业、消防通风专业施工图纸,不需结构及与消防无关的水电图。

特别指出:对于未超出国家现行规范适用范畴的工程,我支队不受理其初步设计图或报审图,只受理施工图。

附录

2、验收所需提供的材料(需进行消防设施检测的工程填写表1-5,其它工程填写表1-4。)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欢迎采用电脑录入填写此表)

2、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卷一)

3、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卷二)

4、消防设施检测申报表

附录

3、需要消防机构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设有以上1-6所列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和以上1-6项所列工程的内装修工程;

(八)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九)除以上七、八项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如普通办公楼、地下车库等);

(十)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十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主要指甲乙类工业项目);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如乙炔站、液化气站、加油加气站、城镇燃气工程等)。

附录4:审核验收时限

1、图纸审核时限:从登记收图之日起,应当在二十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专家论证所需时间不计在内。(以上天数指工作日,下同)。

2、工程验收时限: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材料,材料齐全后,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消防验收,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附录

5、消防设计文件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

7、消防电源及其消防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

13、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

注:一般建筑工程的审核不需提供结构、采暖、生活给排水、生活照明、消防之外的配电及弱电 等方面的图纸。

附录

6、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范围及所需申报资料:

(一)、需内蒙古消防检测站检测的工程范围

1、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消防设施在竣工验收前进行检验。

(1)自治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有联动消防系统的高层、地下建筑消防设施;有联动消防系统的超过1000m2的公共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

(2)列入火灾隐患整改范围的有联动消防系统的建筑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总造价超过30万元的建设工程。

2、对符合上述检测范围但未申报检测且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应重新申报检测。

3、对符合上述检测范围且已通过消防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注:联动消防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卷帘和防火门(联动型)系统、防排烟系统、带联动功能的空调和通风系统、消防电梯、其他固定灭火系统。)

(二)检测需申报的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竣工图(设计单位盖出图专用章、施工单位竣工章,编制、审核两人以上印签盖章):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系统图、平面图、二次接线图、工作接地施工图、编码图、联运控制逻辑关系表;

(2)、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说明、系统图、平面图、消防水箱和水箱结构图;

(3)、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设计说明、平面图、供电及联运控制线路图;

(4)、防排烟系统:设计说明、平面图、供电及联运控制线路图;

(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说明、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图;

(6)、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说明、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图;

(7)、消防供电:设计说明、系统图、平面图;(8)、消防电梯:设计说明、系统图、平面图、供电及联运控制线路图(包括非消防电源的电梯的控制);

3、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

4、消防产品、设备、建筑防火材料、构件的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明;

5、消防设备明细。

6、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7、消防系统调试记录。

8、消防系统验收试验记录。

9、消防管道安装主、试压和冲洗记录。

10、线路、电缆敷设施工检查记录。

附录

7、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及程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对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不应少于七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分工范围 第7篇

对于建筑工程而言, 消防设计对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功能性具有重要作用, 做好消防设计对建筑设计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建筑消防设计质量, 积极开展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从目前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来看, 该项工作在消防设计验收责任上划分不清, 同时缺乏专业性强的审核人员, 并且在具体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分工不合理的现象, 制约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开展。因此, 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 对提高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质量很有必要。

1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实际,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在实际开展中,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1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责任划分不清

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过程中, 设计院作为主要的参与方必须要始终坚持贯彻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消防规定, 严格根据《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对消防图纸进行审核, 而在施工过程中, 施工安装单位则要根据修改后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工程施工。供电部门和建筑质量监督部门的主要责任就是负责工程质量的审核。但是在工程实际中, 往往都是在主管部门取得了消防设计图纸之前就贸然对审核意见书进行审核同意。这就导致了各个部门在具体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中无法明确各自职责, 也无法划清相关责任。最终影响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整体效果。

1.2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亟待提升

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过程中, 整体验收内容较多, 不但需要验收人员了解建筑的整体结构, 同时也需要验收工作人员对消防图纸及其施工规范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最终达到提高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效果的目的。但是从目前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实际开展来看, 现有的工作人员在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上还有所欠缺, 遇到建筑结构相对复杂或者消防图纸量较大的情况, 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由此可见, 建筑消防审计审核验收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亟待提升, 只有认真解决这一问题, 才能更好的满足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需要。

1.3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分工不合理

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实际开展中, 需要验收的部位较多, 不但要对建筑结构进行验收, 同时还要根据消防图纸的要求对电气工程、管道工程、给排水工程和防雷工程进行全面验收。考虑到验收内容的多样性, 在具体验收中应根据验收类别不同安排相应专业人员开展工作。但是从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实际开展来看, 在具体的验收中往往存在分工不合理现象。有时候由于人手紧张, 或者责任划分不清, 会存在跨专业验收的情况, 其验收人员的专业性往往达不到要求, 对验收结果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分工不合理的问题必须得到妥善解决。

2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具体应对策略

基于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重要性, 以及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特点, 要想提高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有效性, 就要结合现存问题,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2.1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应划清相关责任

考虑到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内容较多, 涉及的专业部门也比较多, 要想保证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达到预期目的, 就要根据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实际需要, 明确各个专业部门责任, 并根据各个专业进行分批次验收, 一旦发现问题, 可以根据专业部门的审核结果明确责任便于后续整改。结合当前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实际需要, 划清相关责任不但有助于提高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实效性, 同时也利于后续问题的整改和解决。因此,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应划清相关责任。

2.2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

基于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特殊性, 在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开展过程中, 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较高要求, 如果工作人员在专业素质上有所欠缺, 不但不利于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开展, 同时也会影响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基于这一认识及实际需要,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 应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引起足够的重视, 并根据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实际需要, 制定具体的工作人员素质提升计划, 实现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2.3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应在具体工作中合理分工

由于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内容相对较多, 并且每一部分的验收内容和标准都不同, 为了能够提高验收的整体质量满足验收的实际需要, 在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中, 应根据专业和验收内容进行合理分工, 提高验收的针对性, 保证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能够得到可靠执行, 提高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实效性, 促进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发展。所以, 做好工作分工很重要。

3 结束语

对于建筑工程而言, 消防设计对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功能性具有重要作用, 做好消防设计对建筑设计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建筑消防设计质量, 积极开展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从目前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来看, 该项工作在消防设计验收责任上划分不清, 同时缺乏专业性强的审核人员, 并且在具体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分工不合理的现象, 制约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的开展。因此, 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 对提高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质量很有必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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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余观平.工程建设现场监理程序实施探讨[J].科学之友, 20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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