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4-05-25

在全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6篇)

在全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1篇

提高认识吃透精神

协调联动扎实推进

圆满完成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

——在全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4年12月9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4]66号文精神,我县被纳入第二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刚才,几名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最直接的金融机构,我县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加强管理,改进信贷服务,各项业务得到了较快发展,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到今年10月末,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3.5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55亿元,实现帐面盈利529万元。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在我县金融服务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为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和县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担当起了主角、挑起了大梁,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农村信用社在生存发展、服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现行产权制度、管理体制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决策,在去年8个试点省的基础上,今年又把包括我省在内的21个省(市、区)进一步纳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前一段省政府、市政府召开的专门会议已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我县农村信用社年底前要达到改革第一阶段要求,即除建立或完善新的运行机制外,最主要的就是要达到享受国家票据政策的入口要求,以便明年3月份能第一批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

要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据测算我县农村信用社要达到取得国家资金支持的标准,需要增资扩股或清收不良贷款1.42亿元,只有达到要求后,全县农村信用社才能够得到央行优惠票据,优化农村信用社信贷结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对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这次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抓住难得的机遇,迎难而上,齐心协力、集中全力打好改革攻坚战,圆满完成这次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吃透精神,把握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是解决产权问题和监督管理体制问题。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文件精神,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以改革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为重点,围绕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这一首要目标,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支农服务水平,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真正成为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更好地支持我县农村经济,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我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要坚持“四条原则”,把握好“四个重点”。

坚持“四条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则进行改革。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实现体制、机制的转变,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竞争的市场主体。

第二,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无论产权结构和管理模式如何改革,其经营方向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必须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增收。偏离了这一方向,就背离了改革的宗旨和目标。

第三,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必须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改革,明确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切实发挥好各级政府和银监办、县人行等有关部门以及农村信用社的积极作用,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把握好“四个重点”

第一,改革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核心任务,也是改革的难点问题之一。在产权制度选择上,我省选择了继续实行县、乡两级法人的组织形式。在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新的产权关系的基础上,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经营班子和监事会的职责,建立和完善“三会”制度,规范其议事规则和运作程序,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

在全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2篇

(二)深入调查研究,有的放矢地制定实施方案

为了制定一套科学高效的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我们开展了基础调查,深入研究《基线调查分析报告》和全县调查统计数据,对基金筹集、分配和使用、补偿比例、报销范围和对象进行定量分析和反复测算,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扶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根据我县农村实际,确定农民人均合作医疗基金30元分为四个部分,其中:门诊医疗基金5元,住院医疗基金20元,健康体检基金2元,风险储备基金3元。在制定政策的同时,还抓紧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医疗组织管理机构、筹资机制、补偿模式、支付方式、基金运转程序、基金核算体系、医疗服务等规定。今年11月30日,县政府常务会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出台了《扶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若干意见》。

(三)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我们针对农民的各种心态,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上,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的节目网进行专题报道和滚动播放,利用农民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宣传画、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社会宣传。实行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和党员包农户的宣传工作机制,把政策讲解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千方百计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一年来,共播出新闻专题6期,宣传知识问答200余条,下发宣传单近30万张。

(四)确定报销办法,科学制定基金运行机制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基金运行监管

我们从社会上聘请了有威望的群众、各级干部代表、医护人员代表以及参保农民代表等56人担任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每月在县电视台公布合作医疗资金收支和受益补助情况,及时接受社会监督。每月25日由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报销申请,由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审核汇总,报县财政局社保科复核,由财政局开具申请支付凭证,提交代理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直接将资金划入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帐户。切实做到管帐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帐,资金封闭运行。

一年多来,我们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干部和群众的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基层干部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政策学习的不够、理解的不透、把握的不准。部分基层干部对试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热情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放,缺乏创新。部分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持观望的态度,心存疑虑,担心政府不兑现承诺,担心自己不受益,怕吃亏的思想普遍存在,互助共济的意识淡漠,直接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合作医疗政策宣传不到位,广大农民群众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认识不够,嫌麻烦、怕吃亏,担心春办秋黄。根据我们调查了解和平时报销医药费的情况看,不少农民对合作医疗互助共济性质、报销比例、用药范围、转诊手续、报销地点等尚不太清楚,还有一部分农民仍持观望怀疑态度。

三是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需要。近年来,通过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虽有部分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条件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房屋破旧、设备简陋、人才短缺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尤其是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现有条件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就医、转诊的需求。我县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人员素质还不高,与参合农民所需要的医疗服务还有差距。

二、二○○五年工作安排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总体要求,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总体思路是:进一步打好基础,不断积累经验,切实稳步推进。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组织和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扎实做好农民缴费工作,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强化基金监管,提高农民受益水平,确保明年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和动员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搞好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动员广大农民参合是做好试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通过实事求是的宣传,才能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意义;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才能真正做通广大农民的思想工作,农民才会逐渐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民缴费的关键时期,我们把12月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月,各地要抓住这一有利契机,认真组织,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把握舆论宣传的导向性,突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有关政策制度,并以典型事例或通过参加合作医疗受益农民的现身说法,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好处,解疑释惑,解开农民思想上的疙瘩。我们强调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但绝对不等于放任自流。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宣传、引导和动员广大农民参合,巩固参合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不断扩大试点的覆盖面。要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其准确把握政策,加深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避免因对有关政策理解不透甚至出现偏差,而导致工作偏离要求,给试点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二)扎实做好农民缴费工作,努力提高试点覆盖面

农民个人参合资金收缴是试点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难度较大、需要投入力量较多的工作。在今年的缴费工作中,各乡镇都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虽然个别地方出现过一些问题,但都做了及时纠正和整改。对于基层干部工作,我们应给予充分的肯定,不能挫伤他们的积极性。有今年工作的基础,加上今年全县农业喜获丰收,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缴费工作有利条件很多,关键看我们的工作能否到位。县政府要求明年的缴费工作要在1月10日前全部完成,各地要立即着手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开展宣传月活动,扎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要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作用,加强对缴费工作的调度和督导,鼓励互助参合。在缴费过程中,要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规范农民个人缴费的收缴方式,做到资金安全、手续健全、责任清楚。对于符合条件的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贫困家庭,要切实做好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合。对于今年受灾较重的灾民,也可考虑纳入救助范围,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能够参加上新型合作医疗。在农民自愿参加并签约的前提下,由乡(镇)政府组织,集中安排时间、地点,实行上门服务,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收缴。集体经济较好的村、屯,可用村集体经济收益为农民集体支付参合资金,但必须经当地村民代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同意备案。鼓励乡村党员干部、以及相对富裕的农民、乡村教师等帮扶贫困农民家庭缴费,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不视违规垫付行为。提倡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实行“双保”,如果不愿意参合,也不能影响其家庭其他成员以户为单位参合。长期外出打工一年以上的农民家庭,除其本人以外仍然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

(三)不断完善试点方案,调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我们在认真总结过去一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着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为主,兼顾扩大受益的原则综合考虑,在保证基金适度结余的基础上,对补助的起付线,补偿比例和补助范围等进行了适度调整,还完善了补偿方案,调整了补偿办法,目的就是积极调动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这里我在具体说一下明年的方案。

1、设立家庭医疗帐户,每人每年5元。家庭医疗帐户的本金归家庭成员共有,费用包干、超支不补,结存转家庭医疗帐户下年使用。门诊就医在乡镇级卫生院,门诊医疗费(含药品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报销20%,在县级医疗单位门诊就医费用报销10%,门诊患者每人每年医疗费补偿限额不超过5元。

(四)加强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五)积极探索,不断建立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刚刚起步,还有许多配套的政策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要不断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的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参合农民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助水平。同时,根据基金结余的情况,探索建立准备金制度和大病补充救助办法,进一步减轻患大病参合农民的医药费负担。要积极探索单病种医疗限价、定额付费的补偿模式和管理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要探索大病商业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的路子,解决参合农民因患大病造成医药费负担过重而致贫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整合资源,加强农村医药购销网络化建设,逐步推行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配送制度,降低药品价格,保证农民用药安全。

(六)完善机制,强化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要建立完善对定点医院的监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定期抽查医疗质量和医药费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过度医疗”,控制医药费不合理增长,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避免浪费合作医疗基金。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目录内药品的储备率,保证临床诊疗需要,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和基本检查项目目录,对在医疗活动中为参加农民提供虚假处方、虚假医疗费用收据等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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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领导,为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保证

在全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3篇

今年4月22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启动以来, 各级试点地区水利普查机构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 健全了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 开展了大规模的培训, 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好的做法, 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天, 我们邀请水利普查7个试点省、21个试点市、56个试点县的普查办公室主任, 召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试点地区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 旨在认真总结前段时间的水利普查试点工作, 研究整改有关问题, 推动下一阶段工作, 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刚才, 7个试点省 (自治区、直辖市) 普查办公室主任全面介绍了本省水利普查试点工作, 5个试点县普查办公室主任的典型发言讲得很好、讲得很实, 国务院普查办和有关技术支撑单位也就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沟通。下面, 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普查试点的重大意义

水利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在我国尚属首次, 可借鉴的经验少, 并且内容全面、技术复杂, 是一项全新的、极具挑战性的工作。能否为全国水利普查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 能否将国务院部署的这项工作做好, 关键在于要做好前期的普查试点工作。试点的目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充分检验普查内容的合理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已经对水利普查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普查试点工作, 首先是要检验为体现普查内容而设定的346项指标的概念和定义是否科学、是否合理。刚才, 部分试点县对一些指标的概念和定义提出了疑问, 就是已取得了的试点效果。其次是要检验指标的合理性, 即检验这346项指标是否都合理、是否都有用, 各项指标的规模是否合适。第三是要检验指标的可操作性, 即验证普查的指标是否可填报、可统计、可汇总。普查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需要通过试点进行完善。

二是充分检验普查方式和技术路线的合理性。本次水利普查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普查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在现代技术方面, 广泛运用了地理信息系统、现代编码技术、遥感空间影像、数据自动录入、软件自动处理等大量现代技术, 试点工作将验证这些技术的应用是否都合理, 是否能够被基层普查员全面掌握, 提高普查的工作效率。此外, 水利普查还采用了很多传统方法, 需要进行大量的走村入户、野外调查, 开展大量的取样和数据录入。试点工作将检验这些现代化技术与传统普查方式是否能够有机结合, 发挥应有的工作成效。

三是充分检验普查工作机制的可行性。围绕国务院确定的6方面工作任务, 水利普查需要建立4方面工作机制。首先是“一个机构”, 即国家、流域、省、地市、县 (市) 等各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二是“一个方案”, 即已经印发的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 (试点用) , 这些方案都需要通过试点进行完善;各地区也需根据本地特点编制自己的普查实施方案。三是“一支队伍”, 即国家、流域、省、地市、县 (市) 等各级普查组织人员、技术人员、普查员工作队伍, 以及这支队伍能否准确掌握、运用普查方案。四是“一套支撑”, 水利普查不能仅依靠行政部门的推动, 必须落实技术支撑单位, 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 国务院普查办已建立了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 省、地市、县 (市) 也要尽快建立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以上四方面工作机制都需要通过试点进行全面检验。

四是充分检验普查总体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通过普查试点工作, 摸清各地区普查工作对经费保障的需求, 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水利普查经费预算的编制提供准确的依据和参考。

总之, 通过水利普查试点工作, 能够总结试点经验, 完善普查方案, 健全普查工作机制, 为全国水利普查奠定良好基础。

二、充分肯定前一阶段水利普查试点工作成绩

水利普查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试点地区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 在短暂的时间里边摸索、边推进、边创新, 迅速展开试点工作实属不易, 工作进展较为顺利。

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所有试点省、地市、县 (市) 均已组建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 各级试点地区政府都进行普查工作布置,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 做好工作保障。

二是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构。目前, 各试点地区都已组建了普查办公室, 设置了业务处室, 基本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 组建了专业队伍。据初步统计, 各试点地区普查机构已落实专职工作人员600余人, 普查指导员已达2 104人, 普查员已达10 783人。

三是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地区根据国务院普查办印发的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 (试点用) , 制订了本地区的普查试点实施方案, 保证了普查试点工作能够在国家总体方案的统一指导下, 结合本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 稳步向前推进。

四是开展了大规模的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方式, 全国已统一培训各级试点地区普查技术骨干1 115人, 统一培训师资力量174人;除个别情况外, 各试点地区县级试点培训均已完成, 共培训普查员和相关工作人员13 114人。

五是宣传动员工作逐步展开。各试点地区采取多种形式, 将宣传动员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为普查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是部门协作初见成效。各地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 做好普查保障工作, 尤其是试点县 (市) 的部门协作成效显著。在上下沟通方面, 各级普查机构通过监督检查、调研等多种形式, 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

七是普查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 各试点地区都已进入试点清查工作, 部分试点县 (市) 已完成了试点清查, 形成了清查成果, 并已进入填表上报阶段。

三、充分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个月以来, 在各试点地区的精心组织下, 水利普查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需加强整改。一是总体进度相对滞后。按照试点工作进度要求, 5月中旬应完成县级试点培训工作, 6月份要完成全部试点清查工作。但目前, 普查试点工作进度总体有所滞后, 各地区工作进展也不平衡, 有的地区清查工作刚刚布置, 有的地区培训工作尚未全部结束, 有的地区普查清单尚未理清。二是人员力量相对不足。多数地区工作人员数量不够、素质不一, 还未能完全掌握普查的技术路线和要求。三是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够, 在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气象等资料的获取以及经费支持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四是普查实施方案有待完善, 水土保持普查、河湖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工作底图等技术环节尚存在一些问题。五是普查试点的工作经费尚未落实。

试点工作存在以上问题, 既有水利普查尚属首次、缺少经验、技术方案复杂、没有专业普查队伍、当前防汛等水利工作任务繁重等客观原因, 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上、工作上的原因, 主要是:

一是国务院普查办与地方各级普查机构的交流、沟通还不够, 对基层普查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还不够。

二是省级普查办尚未全面承担起组织推动责任, 造成省级工作缺位。做好水利普查, 县级工作是基础, 省级工作是关键。省级普查办一定要充分发挥以下四方面职责:第一要“推动”, 国务院已经明确水利普查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 具体工作由各级水利部门负责, 水利普查的推动职责首先在省级普查办。第二要“指导”, 水利普查技术复杂, 各地区特点不同, 要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技术路线和要求, 仅仅依靠国家的培训和指导是不够的;省级普查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不能当二传手, 要先吃透、消化普查方案, 建立技术支撑体系, 切实承担起指导责任。第三要“协调”, 水利普查涉及面广, 部门协调的工作任务重, 省级普查办一定要充分利用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 通过政府主管领导, 做好部门协调。第四要“监督”, 省级普查办要督促基层落实责任, 做好调查研究, 及时整改和解决问题, 确保试点工作的按时完成。省级普查办在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够, 是试点工作出现诸多问题的直接原因。

三是县级普查工作基础不牢固。第一是人员不足, 部分县 (市) 工作人员数量还不够到位。第二是业务不熟练, 试点县 (市) 的专职工作人员、普查员等来源多样, 对普查技术要求的掌握还不够。第三是责任意识有欠缺, 数据质量是普查的生命, 决定着普查的成败, 普查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 确保普查数据的科学和真实。

希望大家认真分析普查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以上各方面原因, 及时研究整改, 进一步推动水利普查工作。

四、全力保障试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水利普查试点是按照水利普查的全部工作流程进行的一次真枪实弹的演练, 直接关系到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成败, 一定要努力克服困难, 想方设法圆满完成任务。各试点地区要进一步树立做好水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试点地区工作的组织和检查指导, 研究制定流域、省级普查机构的考核及情况通报制度, 要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完善普查总体方案。要加强沟通, 做好工作衔接, 保证普查任务统一布置, 加快推进。做好普查工作, 县级是基础, 省级是关键。省级普查机构要强有力推动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要及时指导地方水利普查的技术方案、路线等, 要在各地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协调各方力量, 争取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要加强监督检查, 多调查研究, 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保证任务按时完成。县级普查机构要保证人员到位, 尽快使普查员熟悉相关业务知识, 切实增强普查员的责任心, 保证普查数据科学、真实。

二要进一步突出重点, 加快进度。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周期短、工作任务重, 所有工作环节都是环环相扣, 要倒排工期, 以时不我待的工作态度, 严格按照试点总体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控制时间节点的要求, 强化工作的组织推动, 加快工作进度, 确保6月底完成试点清查, 7月中旬完成填表上报, 8月上旬完成地方试点总结, 以利于全国在8月底完成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 为9月份国务院全面启动水利普查工作创造必须的条件。各省市要按照整体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选取部分县 (市) 做好整体的、全尺度试点, 对水利普查的人、财、物保障需求及整体工作组织进行检验;另一方面, 要根据各县 (市) 具有代表性的试点内容, 突出重点, 抓好特色内容的试点工作, 选取部分代表性强的乡镇或一定数量的普查对象进行模拟, 在对普查技术和组织方案进行检验的同时, 有效提高试点效率。

三要进一步探索创新, 完善方案。在试点工作中认真探索, 对普查技术路线、指标设置、规模界定等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做好向上级普查机构汇报和沟通, 反映在试点工作中提出的各类问题, 为普查实施方案的完善提供第一手资料。国务院普查办、各专项普查工作组及各技术支撑单位, 要组织技术力量, 选择典型地区, 针对水利普查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开展专项调研和重点蹲点, 认真分析各地区在试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 认真听取各地区通过试点实践提出的建议, 认真总结各地区的试点经验, 切实做好普查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针对部分试点地区县级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 国务院普查办要对普查培训方案进行研究完善, 增加省级培训的环节和职责;要结合基层工作的实际, 编制全国统一标准质量的培训教材和课件, 做好培训师资队伍的集中培养和储备, 切实提高师资力量、教材质量和培训水平。

四要进一步强化沟通, 密切配合。各试点地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 统一步调, 共同完成好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全国各级水利普查工作机构, 要分级建立工作信息直报制度, 通过水利普查工作旬月报、督促检查、重大事项报告、网络联系等多种方式, 对各级试点地区的水利普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掌握。国务院普查办要加强对各试点流域机构、各试点省市普查试点工作的沟通和检查, 及时研究解决各试点地区出现的问题, 要加强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协调, 为地方各部门之间协调创造良好条件;同时, 要加强对各专项普查工作组、技术支撑单位的工作组织与协调, 密切配合, 形成合力, 共同完成好水利普查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全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4篇

(一)总的来看,宏观调控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现在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

宏观调控取得的效果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得到了缓解。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投资规模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初步抑制,货币信贷增势减缓,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了重要进展,价格特别是基础产品价格涨势趋缓。第二,国民经济保持了比较平稳和比较快的发展势头。GDP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经济效益继续提高,对外贸易继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消费市场正在趋旺。

之所以说当前宏观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主要出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第一,经济运行当中的突出矛盾虽然有所缓解,但是基础还相当不稳固。具体表现在,一是预计今年粮食总量将会得到缓解,但粮食品种、区域结构等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二是投资扩张的压力仍然比较大,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新开工项目6.8万个,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清理上报情况来看,还有2万多个拟建项目;三是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第二,从当前经济运行来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一些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的现象这两个月又开始呈现,这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苗头;二是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出现了紧张状况;三是钢材等生产资料价格从7月份开始回升。

这些问题的存在,多数还是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当然也有法制不够健全、政策执行不够有力、增长方式没有转变等方面的问题。

(二)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理。从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的汇总情况来看,各地都比较认真,也做了很多工作,但工作深度和力度各省参差不齐。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做好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善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此,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固定资产投资清理整顿工作虽然基本告一段落,但收尾工作至关重要。对各地提出的停建、缓建和继续建设的项目的处理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暂时不作评论,待调研后再发表看法,但各地要按照提出的处理意见做好收尾工作。

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清理工作总的原则是有保有压,并不是让所有项目都停下来,而是要求各地根据国务院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政策标准,自行提出哪些项目需要停,哪些项目需要继续建设。

第三,最近,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到地方调研期间,至少有3个省的主要领导同志反映,治理整顿期间的政策特别是土地控制政策过于严格,很多项目都没法批。关于土地控制政策我想跟大家讲几点看法:一是今年10月31日以前,土地严格控制政策是不会松动的。二是10月31日以后,土地管理特别是建设用地管理的严格程度有可能不会比现在松多少。三是今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工作,有1/3的省做得很不错,很快就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报来了项目材料,要求尽快对重点急需建设项目予以确认。但是,还有几个省到现在还没有把文件报上来。有的省虽然报上来了,但文件不符合要求,投资司提出补充材料的要求后,还是不能尽快反馈补充材料,造成项目确认工作延误。

二、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一)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认识和落实问题

《决定》是经过近10年反复酝酿出台的,国务院专门研究了3次。我认为,《决定》是一个重要的文件。第一,这个文件在投资管理体制上向市场经济迈出了一大步;第二,这个文件基本适应当前我国投资管理乃至经济管理的实际情况。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贯彻落实《决定》,应该研究怎么把《决定》具体化,怎么在实践中指导实际工作。在执行《决定》的过程中既要有利于发展,又要加强调控。

(二)突出强调一下核准制的问题

第一,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今后侧重管理5个方面:一是看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资源利用是否合理。如果已制定过有关规划,那么要看这个项目是否在规划当中。属于城市中心或城市郊区规划范围内的,还要看是否纳入正式批准的城市规划范围。这个方面工作主要由各级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门负责;二是看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这主要请环保部门提出意见;三是土地部门是否出具了审查意见;四是在经济安全上有保障;五是使用银行贷款的,看银行是否承诺贷款。今后,核准项目就把握这5条,至于市场、技术、效益等等,都不属于核准内容。

第二,凡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初核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所出具的文件原则上是部级的。比如,环保评价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出具文件,土地利用应由国土资源部出具文件,贷款应由商业银行总行出具文件等等。一般来说,省级部门出具的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不认可。

第三,现在已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已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可研报告,需要按核准方式办理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将其转成核准项目。但应特别注意,原来可研报告达不到上面5点要求的,必须作必要的补充。二是项目建议书已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不再退回,如果属于核准的,按上述5点要求,补充有关资料,符合要求的就核准,不符合要求的请抓紧做工作。总之,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从现在起都要按《决定》精神办理。这个过渡时期的处理办法,请各省发展改革委向省长报告。再重申一下,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和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各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是前置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地区布局、资源利用、经济安全等进行核准。各省现在就要按照这个办法做工作,共同配合,加快项目核准的步伐。

(三)关于备案制和代建制

第一,备案制度由各省自己制定,先实践,后总结。第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了一个指导性意见。备案制和代建制一样,没有现成的办法,只能先实践,摸着石头过河。关于代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暂时不出台办法,也暂时不全面推行代建制,而是先搞代建制试点。从今年起,拿出两个项目作为代建制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各省可以实行各自的代建制。

(四)各级发展改革委特别是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团结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这次机构改革后,有十几个省市的经委或经贸委保留了原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他们同样是投资项目管理战线的战友。在这里我明确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是省发展改革委,同时也包括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级经委或经贸委;二是各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文件(包括审批和核准文件),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单独上报,涉及到上述十几个省有原来意义上的技改项目的,可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单独上报,也可以会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级经委或经贸委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受理省级经委或经贸委单独上报的文件。这样做是为了保持工作的一致性,同时也便于各省统筹安排和管理投资项目。

总之,这次投资体制改革内容很多,涉及面很广,利益牵扯面也很多,在执行当中,各方面要加强协商、协调。同时要继续深入研究投资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

三、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清欠工作

第一,各地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都要重视此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各级发展改革委不要认为这只是建设部门的责任,我们也有责任。

第二,对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拖欠问题,各省发展改革委和经委(经贸委)责无旁贷,要加大工作力度。从现在起,用两个月的时间,按项目搞清楚下面两类情况:一是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拖欠情况;二是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情况。

第三,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8月23日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今年10月末以前,各省要上报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解决办法(包括时间、进度、措施),抄送建设部、国家发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会上,曾培炎副总理还要求,地方政府投资项目造成的拖欠,全部由地方政府负责,在今明两年内解决。这项工作总体上由建设部门负责,但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问题的措施,各级发展改革委责无旁贷。

四、关于明年的投资工作

明年的投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目前可以明确的有这么几项:

第一,明年国家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很大可能还要保持一定的调控力度。

第二,明年投资安排和管理工作会更多地向产业结构调整和地区结构调整方面倾斜。

第三,明年中央政府掌握的投资将会减少。

第四,今年后几个月和明年第一季度要对1998年以来国债投资的项目进行总结。这项工作已经布置,请各地抓紧做好这项工作。

在全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5篇

狠抓落实

确保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在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当前正值年终岁尾,是各项工作任务最为繁忙的关键时期。今天,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就是要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准确把握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齐心协力,狠抓落实,确保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农民群众的期盼,继实现农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实现“养老不犯愁”的又一项重大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充分体现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于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09年,州委、州人民政府在弥勒开展了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并且取得了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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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批复云南省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2号)精神,屏边被列入2010年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一。对此,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全县上下的一项重点任务,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印发了《屏边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大事做实、做细、做深、做好。

(一)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公共财政覆盖农村面的不断扩大,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普遍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实现了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的大好局面,为加快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在,国家又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又一项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2—

惠农政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我县每位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一年可以增加660元收入。按照温家宝总理的话,就是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消除了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

(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是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县拥有农业人口12.67万人,符合参保条件的有8.01万人,其中16周岁至59周岁的6.71万人、60周岁以上1.3万人;1—2级重度残疾人770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有效解决农民的基本养老问题,进一步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使广大农民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统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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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三)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民生工程

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网”,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公共政策。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目标,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几年来,国家十分重视民生问题,下了很大决心、投入了大量资金,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重要民生工程。随着试点工作的启动实施,将实现农村传统养儿防老到社会养老的转变,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除农民群众后顾之忧,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学习,牢牢把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的核心内容和关键问题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当前必须抓好的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边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屏政发〔2010〕—4—

61号)要求,准确把握、认真领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在这里,我重点强调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试点先行,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进。2009年云南省被批准的试点县(市)18个,2010年19个,以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我县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天正式启动,与全国最后覆盖的县相比,我县广大农民群众将提前10年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按照“出经验、创典型、树形象”的试点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通过试点建立既符合中央和省、州要求,又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模式。

(二)准确把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必须把握好四个原则:

一是“保基本”,就是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我县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所有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不用个人缴费,必须确保按月领取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力增强,基础养老金标准还会逐步提高。

二是“广覆盖”,就是扩大覆盖面,把广大农民群众吸纳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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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同于老农保,老农保是自己养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民群众来说,具有以下好处: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支出,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用缴费可直接享受,这是对60周岁以上农民的普惠性养老保障;对于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实行缴费补贴,参保人自主选择5个缴费档次中的任何一个缴费,即可享受政府补贴40元。但还要注意有约束条件,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体现了子女要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有利于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对于参保人员当年未能按时足额缴费的,不能享受当年的政府缴费补贴。

三是“有弹性”。目前缴费标准设置了一年交费100元到500元五个档次,即:一年缴费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参保人可以结合实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对家庭条件比较富裕的,可以选择一年缴费500元的标准;对家庭一般的,可以选择其它缴费标准,也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少缴少得;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省财政按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确保人人都能享受到党的好政策。

四是“可持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长期惠民、影响深远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可持续”就是要加强农村社会养—6—

老保险的体制和机制建设,确保各级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能够保值增值,个人账户能够做实,实现自我完善与发展。

(三)明确养老金待遇组成和政府补贴标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参保农村居民符合领取条件时,除了领取国家补助的基础养老金外,同时还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方面,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且具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不需要缴费或补缴,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但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仍然需要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否则年满60周岁时将不能享受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政府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这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最显著的两个特点,也是与老农保仅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这两个显著特点,规定了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既体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又体现了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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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对应,特别是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明确了政府补贴的原则和要求。

(四)做好与老农保等有关制度的衔接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流动将越来越频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老农保等有关制度的衔接,处理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他保障措施的关系,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老农保的衔接问题,中央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并且已经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直接并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继续按原标准领取老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并同时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了老农保、但未满60周岁并且没有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再享受相应待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好衔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农保参保人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待遇。另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衔接工作。

三、强化领导,确保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8—

面推进

根据省、州要求,到今年12月底前,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必须达60%以上,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政策性强、业务量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把其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和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快速启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今年,我县是全州难得的两家试点县之一,也是全省19个试点县之一。试点工作是否能顺利实施,是否能够出经验、创典型、树形象,对扩大试点、全面推广工作关系重大,意义非凡。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是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总揽全局,而实施的重任主要在乡村两级和县属部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特别是乡镇“一把手”和县属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并纳入本乡镇、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笑波副书记、自权副县长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以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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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乡镇“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副乡镇长要具体负责,乡镇劳动保障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村“两委”班子要迅速行动,全力抓好辖区内的组织、收缴工作,按要求把政策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配合,全面落实相关单位责任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辖区内60周岁以上人员和参保对象的调查登记等相关业务工作;要充分整合乡镇站所、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村、组干部等资源,及时落实办事人员和办公场所,确保养老金的及时发放和参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对广大农民群众来讲,尚属新生事物,基层干部和群众都需要有一个逐步认识和接受的过程。因此,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保,是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10—

取得实效的关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专题会议的要求,尽快制作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乡镇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宣传发动方案,并利用板报、专栏、标语等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向群众讲清政策、讲细好处、讲明要求,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乡村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深入基层,走村串户,直接面对群众,把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要充分利用召开群众会、开展群众咨询活动等方式,给农民群众算细账、明白账、家庭账和实惠账,让群众清楚明白地认识自己履行多少缴费义务,可以享受多少养老待遇,政府补贴是多少,从而使部分持怀疑态度的群众消除疑虑,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进而有效地推进试点工作。

(四)认真调查统计,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性强、业务量大,特别是涉及已经达到60周岁的老年人,不需缴费就直接发放养老金的问题。当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已年满60周岁农村老年人口的登记、审核、公示等基础工作;要以户籍和二代身份证鉴定为主要方式,反复核实符合发放条件老年人的身份,严格按照业务表册填报相关材料。在这里对60周岁老年人作一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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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凡是在2010年9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需缴任何费用就可以直接领取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对年龄未达到60周岁,又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屏边县户籍的农村居民,要认真做好参保登记,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把好业务关,确保参保对象登记的资料真实、可靠,绝不允许编造参保对象信息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为顺利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农村居民的“养命钱”,必须把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无论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资金,还是政府补贴资金,都必须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乡镇在收取参保对象缴费后,要及时存入财政专户,养老金的发放要严格登记造册,严禁私吞、挤占、挪用参保缴费和出现冒领养老金现象。乡、村两级要定期公示参保人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待遇领取资格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基金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

(六)加强管理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提高管理服务能力,特别是基层的经办服务能力,是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的前提,也是影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成效的关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12—

切实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乡镇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的乡镇劳动保障所,整合乡镇公共服务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保障。二是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和优势,明确其工作职责,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参保、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信息变动统计以及缴费情况公示等任务,共同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要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三是要加快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系统网络,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基层经办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让他们熟悉掌握政策,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要确保养老保险金的及时发放。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首先就面临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领取基础养老金问题,这是试点工作启动后最紧迫的一项工作。各乡镇要马上安排部署,村“两委”要迅速行动,村民小组长要及时就位,共同组成乡、村、组三级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全力做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的登记、审核、公示等基础工作。县联社要加强网点建设,尽快采取措施,力争在12月底前发放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最迟要在春节前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60周岁以上老年人手中。

(七)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为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县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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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将进行立项督查,县级领导按照挂钩联系乡镇、挂钩帮扶村委会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加强对挂钩乡镇、村委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乡镇要建立起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建立三天一报告制度,从11月19日起,各乡镇必须每三天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发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及时推广、交流。各乡镇也要对照工作进度和要求,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加以解决。县委办、县政府办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乡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问责,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深切关怀,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统筹推进,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顺利推进,取得成效,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全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6篇

这次会议是继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和卫生系统两次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全县合作医疗正式实施前的一次大规模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经办人员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与业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安排部署我县合作医

疗制度正式实施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和决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特色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提高农民健康素质,搞好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一环,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立这项制度的目的,在于发挥政府和群众群体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农民群众解决有病不能医有病不敢看和因病致贫的问题。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公共财政的雨露滋润农民”的具体体现。解决农民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实施这项制度对于保护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关注弱势群体,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使我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但我们作为一名党的干部,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卫生工作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来搞好这项工作,我们也应该坚信,只要我们认真的工作,有党中央的好政策,这项制度必然越来越受到各级党政的重视,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一定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团结一致,认真工作,克服困难,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办出特色,办出成绩。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四级组织管理体系是搞好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基础。县上已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医疗技术专家评估委员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县卫生局是合作医疗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乡镇亦应该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各村也要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村民委员会委员和农民代表为成员。乡镇医院以上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等项工作。县、乡、村、医疗机构四级组织管理体系要在县委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财务基金管理,规范报账补偿流程

四、强化医疗机构监管,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五、突出重点,务求落实,做好正式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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