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2024-06-05

某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精选8篇)

某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第1篇

**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

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全县减轻农民负担556万元,通过对教育系统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退还农民166.65万元。没有新发现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连续10年实现了“三个确保”,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推进了我县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县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结合纠风与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为县、乡两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减负的第一责任人,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票否决”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形成了减轻农民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业务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抓的工作机制,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我县通过多种形式,在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从而使广大农民提高了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上半年我县在农民负担全面得到减轻的同时,对农民种粮、购买良种及村级农民技术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乡村医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等农村“五大员”的政府津贴基本足额发放到人。全县粮食直补下达指标759万元,良种补贴171.8万元,已落实到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款下达我县492万元,已落实到位;教育系统的寄宿生补助资金436.35万元和学杂费246.5万元以及农机补助补贴30万元都已落实到位。

三、实施重点监控,加大整改力度

根据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我县教育系统实行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作为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措施。全县累计清退各项教育违规收费166.55万元,对出现的问题实行全程监督,按照制订整改方案、排查和核实问题、整改问题、建章立制、总结检查验收五个工作步骤进行工作督导。今年7月份,根据省督导的多次检查认为,我县的整改力度是大的,成效是明显的,并已通过了检查验收。今年10月已解除重点监控(《关于解除省级农民负担重点监控的通知》(闽农监管办[2008]12号))。与此同时,我县还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发生。今年增加投入教育经费350多万元,其中50万元作为初中、高中毕业班学生周末补课和晚自修教师下班辅导的补贴,既规范了教育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促进了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四、抓住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县纪委、监察、减负、物价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实行专项治理,严禁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巩固了减负成果,遏制了农村“三乱”。农村义务教育、农民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土地、计生、殡葬、生猪屠宰等未发现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各种收费项目能按规定严格执行。除了每村征订党刊外,其它如乡村公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新农村建设等项工作未发现向农民强行摊派和集资。全县各村未发现有向农民收取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费用,没有发现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办证之机,向农民收取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费用或搭车收费。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

我县全面建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所需工作经费和条件基本上能得到保障;村级基本上实行了零招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再固定向农民筹资,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和劳务,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都不得超过15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投劳不得超过5个工日,并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并按“一事一议”有关的审批程序进行。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保障,村集体财务实现专项管理和监督;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和减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做到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纠正和反馈,使我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和保障。

六、入贯彻落实

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的质量,将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项目公示到基层,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全县14个乡镇全面推行“公示制”,占乡镇总数的100%;全县推行“公示制”的村198个,占村总数100%。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一费制”的收费办法,联合物份局、财政局、教育局对中小学收费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进行跟踪落实,堵住农村小学乱收费口子。我县免除学生学杂费的农村中小学校254所;免除学杂费602万元;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4万元;年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626万元。进一步治理报刊散滥发行,将农村订阅报刊费用控制在“限额制”的范围,已落实到所有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全县行政村公费订阅报刊总额为12.7万元,与2007年对比村均订阅报刊比增60.6元。落实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

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我县采用明查暗访形式,采取“查、看、听、访”的办法,不定期地对全县十四个乡镇和涉农部门开展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省、市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日常监管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涉及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进城务工、农业生产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热点问题的治理情况。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农民负担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也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时不够及时足额,个别单位的领导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够重视,村级农民技术员补助资金没有及时落实到位、个别地方和单位没有及时对调整后收费项目的公示内容进行变更等,针对存在问题,我办将继续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2009年的工作重点

2009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实施重点监控,加大监管力度。三是齐抓共管,强化工作责任制。四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五是查纠并举,及时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

2008年12月2日

某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第2篇

(一)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国办发【2012】22号文件明确指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规范涉农收费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延伸,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对农民负担监管的总体要求。

这段话怎么理解?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其

一、农民负担包括什么?其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怎么搞?其

三、农民负担监管的目标是什么?

其一、农民负担包括什么?文件要求“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延伸”,说明我们讲的农民负担是广义的农民负担,就是包括农民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不能低于居民的待遇,在农村社会管理中,农民要得到民主的权利,在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农民权益要得到维护。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在农村公共服务上,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上要享受到公共财政的服务、民主决策管理的权利。

其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怎么搞?工作的中心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的重点是“规范涉农收费”,工作的手段是“强化监督检查”。同时还要“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

其三、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目标是什么?文件指出“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

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慨括起来其实是三项,即给予农民的要监督好,收取农民的要监控好,农民办自己的事涉及筹资筹劳要引导好。

具体说就是六个任务:

①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落实到位;

②加强对涉农收费部门和涉农收费项目的监督,推进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管理;

③加强对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担的治理,防止农民负担向村级组织转移;

④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集资摊派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⑤加强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督,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化建设;

⑥继续开展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促进全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农民负担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大问题,可以说农民负担问题是一个天大的问题。为什么这么说?第一、我们这个国家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农民是我们的立国之基;第二、我们的党是靠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才建立起新中国的,农民是立党之基;第三、我们的民族复兴、全面小康必须是农民都复兴和小康了才能算数的复兴和小康,农民是工作之基。现在城乡差别巨大,必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因此,减轻还是加重农民负担,绝不仅是少拿还是多拿几个钱的问题,而是保护还是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是促进还是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是赢得还是丧失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问题,是维护还是动摇基层政权的问题,减轻农民负担事关大局,事关全局,影响大,意义大。

在工作制度设计上,概况为15项制度:

⑴“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就是要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涉及惠农政策和涉农收费的部门都应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减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对涉及惠农政策和涉农收费的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

⑵“审核制”和“会签制”。这是针对涉负文件出台提出的两项制度。在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时,必须向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报审,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防止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会签发出才算有效。

⑶“公示制”。所有涉农收费和价格要进行公示,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收费透明度。各惠农补贴要在规定时限内公示补贴信息,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⑷“备案制”。切实落实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各惠农补贴要在规定时限内公示补贴信息,并报同级减负、纠风部门备案,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⑸“限额制”。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积极推行党报党刊在限额内由财政出资征订,非党报党刊征订实行“谁订阅,谁出钱”的做法。

⑹“一卡通”制。积极推广惠农补贴“一卡通”制,经常性、固定性的惠农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

⑺“项目审核制”。全面推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事一议项目审核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实施的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核,防止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负担。

⑻“监督卡制”。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各地要认真填写、及时发放《农民负担政策告知书》,标明举报电话,做到每户一卡,便于农民监督和反映问题。

⑼信访接处制。要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对每件涉负信访,都要进行登记,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实行农民负担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事件,实行报告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

⑽专项审计制。对所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项目资金和涉农收费,部门都要进行自查审计,出具审计结论。对转移资金的拨付使用、“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部门涉农收费情况,特别是有群众举报的减负部门还要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⑾重点监控制。对于问题比较突出的镇(街道),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治理。对当地农民负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改。

⑿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减负惠农政策的,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关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第3篇

关键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存在问题,措施

近年来, 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 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支农、惠农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 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 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的工作力度, 推动了中央各项政策的落实,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涉农案件明显减少, 农村社会进一步稳定, 农民得到的实惠明显增加。在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同时, 加大对种粮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 完善、强化支农、惠农政策, 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并促进了基层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服务意识的增强, 增加了基层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农民负担仍存在的问题及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措施介绍如下, 以期更好地减轻农民的负担。

1 农民负担存在的问题及特点

1.1 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重点领域的集资摊派仍然较多。主要包括乡村道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和报刊征订等领域。有些地方在修建县乡或通村公路时, 本来不应由农民出资, 但却以配套资金、道路基金、公益事业金等名义, 以摊派形式强行向农民收取。二是一些重点项目的收费仍然较乱。主要包括殡葬、农业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工商登记、生猪屠宰等项目。其具体表现为:以合理的项目出现, 有的超标准收取, 有的将相关违规项目搭车收取。三是一些地方平调、截留、挪用农民的粮食直补款、征地补偿安置款、村级的财政补助资金等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突出。

1.2 特点

农民负担表现形式有新变化, 体现在“三个转向”:在收费的内容上, 由农业税费转向行业性的专项收费;在收费的方式上, 由乡村组织集中收取转向由各收费机关、单位分散收取;在收费的对象上, 由面向全体农户转向要求办事或提供服务的部分特定农户。

2 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措施

2.1 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 适时更新公示内容, 创新公示形式, 提高公示效果;二是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 对实行免学杂费的地方, 除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作业本费外, 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三是进一步抓好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 坚持自愿订阅原则, 严禁摊派发行;四是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 (事) 件“责任追究制”, 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 (事) 件进行通报, 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 (事) 件的有效机制。

2.2 重点治理农民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土地、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农民普遍反应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问题的专项治理。二是继续选择农民负担问题比较多的地方进行综合治理, 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督。三是开展对村级组织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推动各地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资金补助力度, 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确保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村级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 确定到县、控制到乡、落实到村, 防止“跑、冒、滴、漏”。严禁地方政府进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强制要求村级配套。同时, 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 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来约束村民、管理村务。

2.3 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

按照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 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范围和标准, 加强对“一事一议”组织实施的指导, 使所议事项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 解决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让群众全程参与监督, 筹资筹劳的使用情况要透明公开。及时纠正操作不规范、程序不严格、管理不公开以及以“一事一议”为名加重农民负担等问题。

2.4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当前, 要重点查处4类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一是平调、截留、挪用农民的粮食直补款、征地补偿安置款、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强行向农民进行各种集资摊派, 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三是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 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四是平调、挪用村民“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 违背农民意愿筹资筹劳的行为。在查处中, 凡违反规定出台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 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 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废止, 不该收或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农民, 挪用、克扣或拖欠的补助、补偿款要如数兑现给农民或村集体。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要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2.5 层层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 层层落实责任, 一级抓一级, 一级对一级负责。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 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真正形成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整体合力。同时, 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制度, 重点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涉农收费监管、农民权益维护、制度建设、案件查处等方面进行考核。

2.6 开拓创新, 抓好减负队伍建设

各级农民负担监管人员要增强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 不断拓宽视野、开阔工作思路。要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深入了解和掌握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 要采取有效措施, 帮助农民负担监管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必要的工作重要条件, 保证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

参考文献

[1]刘军, 袁丽, 梁春玲.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重在公开透明[J].中国财政, 2008 (18) :77.

[2]王彩明.构建农民负担监管新机制[J].农村工作通讯, 2007 (8) :45-46.

[3]李荣银.对宁南县农民负担管理工作的思考[J].西昌学院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07 (1) :96-98, 102.

如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第4篇

关键词:农民负担;监督;厦门市

中图分类号: F328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12.023

自农业税政策改革以来,农民负担在很大程度得到减轻,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民负担加重的隐蔽性、复杂性特征逐渐突显,主要表现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从农村基层组织向少数涉农单位集中;农民负担加重从区域性群体向类别性个体方向转变,违规收费类型从行政事业型收费向经营服务收费范畴发展[1]。因此,加强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政府惠民政策全面落实,依然是当前农民减负的重要课题。

1 厦门市推进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现状与成效

在调研农民负担项目和征管方式变化的基础上,2003年厦门市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即提出了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八项制度。2006年,厦门市政府进一步提出监管重心要向以各种形式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规问题方向转移,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多年来厦门市积极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也已取得良好效果。

1.1 农民收入逐年增多

从2004年~2014年,厦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647元增长至16220元,10年增长了287.2%。

1.2 农民负担的案(事)件明显减少

多年来,厦门市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28万张,农业、教育、国土等部门联动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有效杜绝了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1.3 农民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

在为农民减负的同时,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也得到全面落实。2014年全年兑现的各类农业补贴资金就达到2218.8万元,对促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2 新形势下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几点建议

借鉴厦门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开展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在下一步农民减负工作中,应当继续坚持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主方针,根据农民负担发生变化的新形势,切实实现“四个转变”,即监管内容从农民减负向减负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转变;监管对象从乡(镇)村组为主向乡村和涉农部门为主转变;监管范围从普遍监管向普遍监管和重点监控转变;监管重点从“三乱”治理向督促惠农政策落实方向逐步转变。

2.1 落实和完善“四项制度”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涉农收费、补贴发放“公示制”,乡(镇)政府、涉农收费单位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将政策规定的涉农价格、惠农补贴项目一一登记入卡,及时发放到户,让农民对惠民政策了熟于心;执行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严禁摊派;贯彻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对“三乱”行为及违纪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要终身问责[2]。

2.2 深入开展重点问题治理与违规违纪行为查处

解决新形势下农民负担隐性加重的问题,必须转变监管思路,将监管重点放到“三乱”治理和惠农政策落实上来。首先是要重点治理对义务教育、建房、土地户籍管理、计划生育或其他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其次是要坚决贯彻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严查三类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即:截留、挪用、拖欠支农惠民补贴如种粮直补款、征地补偿安置款等违规违纪行为;强行集资摊派行为;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或违背农民意愿的筹资筹劳行为。

2.3 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落实到村民基层自治组织,就是要尊重群众需求,在村集体筹资筹劳议事过程中坚持直接受益、民主决策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使所议事项得到大多数农民的认同,让群众监督筹资筹劳的实施情况与结果,将违规违纪行为扼杀在萌芽,将农民减负工作做到实处。

2.4 探索构建法治长效机制

减轻农民负担、加强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制定和健全日常管理和长期监控制度,从体制上、源头上杜绝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一是完善省、市、县三级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制度,常年监测典型农户收入、负担情况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便于主管部门及时督查;二是坚持农民负担检查制度,将经常性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抽检、检查与督查结合起来,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问责失职人员;三是健全农民负担信访制度,公示农民负担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来信来访案件,确保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四是建立涉农负担案件联动查处制度,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应严格按照立案、取证、案件处理的程序进行,依法查处。

3 结语

总结厦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取得的成绩,可以发现:下大力气抓减负工作,强化“为民、亲民、富民、惠民、乐民”的民本理念是基础;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可靠依据;转变监管思路是做好减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参考文献

[1] 邹红.驻马店市驿城区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5,(4).

[2] 魏妙锋.新时期如何减轻农民负担——论三资监管[J].中国农业信息,2015,(2).

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第5篇

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农业和农村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 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建设财力缺口仍然较大;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还不到位,“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矛盾仍比较突出;一些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不到位、乡村债务负担沉重,需要逐步妥善化解等。

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呈现反弹势头 当前农民反映比较突出的,一是在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之外的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乱罚和婚丧、计划生育等乱收费问题,二是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没有做到与农民充分协商,甚至采取强制要求农民出资出劳的做法,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支农惠农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 一是一些地方截留、抵扣国家对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资金,甚至挪用上级对村级的财政补助资金;二是一些地方征地制度改革滞后,征用补偿标准偏低,损害了农民的权益;三是各种生产性费用和生资价格上涨过快,农民反映较大。

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逐步深入和对“三农”扶持力度的加大,各项惠农政策越来越多,必须认真抓好落实,真正使农民从惠农政策中得到实惠。一是要抓好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的落实。在补贴资金发放的过程中要加强督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防止截留、挪用。二是要抓好村级补助资金的落实。对村级的转移支付补助要实行单列,切实足额落实到位,不得以抵扣陈欠名义截留对村补助资金。三是要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和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加强宣传,由农民自愿缴纳,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指标或强迫命令农民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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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筹资筹劳行为,保障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必须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一是要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防止发生乱占耕地、加重农民负担、增加乡村债务等现象。二是要按照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范围、标准等,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要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既要加快建设,又要防止违背农民意愿、超出农民承受能力的形式主义和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规范执罚收费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土地、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当前,一是要抓好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治理。不得借新农村建设之机,以土地整理、村庄规划为借口变相收费、罚款,严禁按住房建筑面积乱收费。二是认真做好土地二轮延包的后续完善工作。除工副业、果园、鱼塘、四荒等实行专业承包和招标承包的项目外,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都不能再收取平均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费。三是要抓好对外出务工农民乱收费的治理。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防止变相向进城就业农民乱收费。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年终工作总结 第6篇

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年终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农”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大力解决的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小康和谐社会的同时,我们必须要把解决农民的负担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解决!在免除了几千年的农民赋税之后,国家还在大力补贴农民,这些都是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很重要的措施。相信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还会有更多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实施下来!

**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实施重点监控,加大整改力度

根据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我县教育系统实行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作为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措施。全县累计清退各项教育违规收费166.55万元,对出现的问

题实行全程监督,按照制订整改方案、排查和核实问题、整改问题、建章立制、总结检查验收五个工作步骤进行工作督导。今年7月份,根据省督导的多次检查认为,我县的整改力度是大的,成效是明显的,并已通过了检查验收。今年10月已解除重点监控(《关于解除省级农民负担重点监控的通知》(闽农监管办[2019]12号))。

与此同时,我县还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发生。今年增加投入教育经费350多万元,其中50万元作为初中、高中毕业班学生周末补课和晚自修教师下班辅导的补贴,既规范了教育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促进了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二、抓住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县纪委、监察、减负、物价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实行专项治理,严禁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巩固了减负成果,遏制了农村“三乱”。农村义务教育、农民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土地、计生、殡葬、生猪屠宰等未发现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各种收费项目能按规定严格执行。除了每村征订党刊外,其它如乡村公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新农村建设等项工作未发现向农民强行摊派和集资。全县各村未发现有向农民收取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费用,没有发现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办证之机,向农民收取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的费用或搭车收费。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县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结合纠风与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为县、乡两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减负的第一责任人,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票否决”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形成了减轻农民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业务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抓的工作机制,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入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的质量,将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项目公示到基层,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全县14个乡镇全面推行“公示制”,占乡镇总数的100%;全县推行“公示制”的村198个,占村总数100%。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的收费办法,联合物份局、财政局、教育局对中小学收费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进行跟踪落实,堵住农村小学乱收费口子。我县免除学生学杂费的农村中小学校254所;免除学杂费602万元;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4

万元;年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626万元。进一步治理报刊散滥发行,将农村订阅报刊费用控制在“限额制”的范围,已落实到所有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全县行政村公费订阅报刊总额为12.7万元,与2019年对比村均订阅报刊比增60.6元。落实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第7篇

精选范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遵照县委发[20xx]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xx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xx]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第2页、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篇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遵照县委发[2004]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03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

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material)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

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

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

【“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

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篇二:关于2011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中共峄山镇委员会

峄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1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市减负办:

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

领导下,在市农业局经管站的指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为重点,以构建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和纠风、减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农村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有效遏制乱集资、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等行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确保各级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到位。我镇始终把抓好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作为减负工作的首要任务。2011年完成种粮综合直补面积40145.63亩核定工作, 发放综合直补资金435.38万元,亩均108.45元,所有补贴资金均通过农村[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到户;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65万多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62台(套),受益农户72户;按照玉米、小麦10元/亩,棉花15元/亩的补贴标准,落实良种补贴资金83万元,补贴全镇小麦面积41000亩、玉米面积39000亩、棉花面积2000亩。

2.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助推新农村建设。我镇按照省市

各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情,从各村村民代表提议并通过上报的项目中,在政策规定的范围、议事程序、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重点审核,确定今年重点实施39个项目,筹资筹劳总计974630元,其中筹资553020元,筹劳折资421610元;上级奖补487300元,其中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9100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受益群众能达到40497人。通过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为全镇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3、受理涉农信访及案件群众满意度上升。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认真做好农民负担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口前移,化解矛盾。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调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由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落实比较到位,今年以来,全镇没有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今年以来,我镇共组织由经管、民政、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的4次减负自查,对在自查以及市农业局7月20日对我镇半年检查和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限时整改。为此,镇党委、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减负工作会议通报市镇检查情况,要求各村和涉农

部门,认真对待减负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在全镇开展减负工作回头看。并组织7个管区集合本管区村负责人、村会计,对他们进行了减负、一事一议申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法规要求,严肃了减负工作纪律。

2.加强组织部署,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为了更好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确保减负工作取得成效,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秦晓东同志为组长,镇长田磊同志、分管减负工作的镇人大主席李启欣同志为副组长,减负办、党政办、纪委、教办、财政所、民政、土管所长等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济宁市下发的检查通知要求,转发了邹城市、济宁市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起草下发了我镇的减负工作检查通知,从领导重视情况、惠农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务财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和检查标准。12月18日下午召开了由党政班子成员及各管区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了济宁市检查通知要求,部署了我镇减负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组织财政、经管、农技、纪委等部门精干力量对全镇50个行政村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3.加强宣传培训,认真落实各项减负政策。一是加强人员

培训,提升业务素质。12月4日-6日,组织经管、审计业务人员参加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培训班(济宁班),认真学习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政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补有关政策;农民负担监测有关规定等,提高了基层经管干部的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利用

各种媒体、标语、墙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涉农价格和收费、支农惠农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减负政策的知晓度。向社会公开办公投诉电话,方便农民咨询减负政策,举报减负案件等。三是规范收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市物价部门规范的所有涉农收费项目,集中制作了涉农收费公示牌,悬挂在农民群众经常看到的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同时,还将水、电、气、农资价格和征地补偿、粮食直补等各项政府管理的涉农价费标准和惠农政策纳入宣传栏公告,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确保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4.坚持“五项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我镇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农民义务教育“免费制”、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民办理户籍和身份证等涉农收费均按上级有关政策严格执行,不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5.开展“一事一议”,做好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峄镇发

【2011】39号),规范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主要做法:一是严审申报项目。对各村所有申报项目的议事程序和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批。二是规范奖补程序。严格按照“先批后建、先建后补、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奖补工作。三是落实奖补资金。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 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四是监督检查。多次组织财

政、经管减负部门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责令纠正。五是建立项目档案制度。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纪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预算、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以备查用。

6.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制度。健全规范了审计

文档,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及时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信访、财政、农经等相关站所组成的审计小组,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包括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一事一议”自筹和上级奖补资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收益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通过清理、审计,认真做好资产、资源登记,加强管理和监控,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加强监督,防止借村两委换届期间突击花钱。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7、推行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首先是规范运作,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制定峄山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现金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10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补偿款统兑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报帐审计制度,按时公开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财务制度,使村级的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委托代理中心”统一管理,有效杜绝了村干部坐收坐支和借支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其次坚持财务报账公开通报制度。我们始终对村级财务做到常抓不懈,特别是通过党委、政府以“督查信息”的形式每季度对各村报账、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跟踪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某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第8篇

1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现状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三农”问题, 并且, 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我党还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了完善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在党中央的领导下, 各项惠农措施不断强化, 农民负担重、收入少的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许多地方都组建了由农业、纪委、财政等相关单位携手共建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检查小组, 施行了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 形成了各单位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形成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合力, 为各项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供了良好条件。各地基层农业管理部门也贯彻上级精神, 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同时, 加强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 力争从源头上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乡、村级党组织也严格落实上级惠农措施, 认真发放各项补贴资金, 友好配合上级的专项治理工作, 使得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日益常态化、规范化。如今,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心也由治理乱收费向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巩固成果的方向转变。加强对非税负担的监督管理, 加大对违规违法涉农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 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专项审计制度、涉农经费公示制度, 已经成为新的农民负担监管机制建设的核心。

2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部分领导干部对减轻农民监管管理重视不够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负担沉重已经明显减轻, 但是, 农民负担问题并不是不存在的, 而是出现了新的变化, 一些有违党纪国法、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如义务教育、计生乱收费等, 仍旧是时有发生。即使是这样, 许多干部盲目乐观的思想仍然存在, 他们认为:如今, 国家不但取消了农业税, 还减免了面向农民的绝大多数收费, 农民负担问题已经不存在了, 因此, 他们在思想上就放松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管, 淡化了对农民切身利益问题的关注。事实上, 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 农民负担问题仍旧存在, 如村级办公经费收支标准模糊、基层干部以各种名目乱集资等。要想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农村经济领导者和工作者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盲目乐观的思想。

2.2 农村债务包袱沉重, 村级组织运转困难

在税费改革中, 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暂停向农民催收改革前税费尾欠”的要求, 有效减轻了部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但是, 受不良思想影响, 许多常年外出务工的家庭、持观望态度的家庭要么是消极抗税, 要么是不愿缴纳税费, 导致农村税费尾欠难以完结。加上许多地方在土地承包、集体经营上管理不善, 这就导致农村债权债务日益积累。虽说趁着税费改革的东风, 各地乡镇也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方法如资产拍卖、债务置换等方法消赤减债, 但是, 这些传统的偿债方法虽能化解一些简单的债务问题, 但是遇到“硬骨头”仍旧是束手无策, 作用有限。

2.3“一事一议”操作困难

虽然在税费改革中, 政府明确提出以“一事一议”为我国农村集体资金筹集的根本方法的主张。但是, 受基层民主和村民素质的影响, 议事主体非常消极, 一事一议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如农村集体财务收支不透明, 群众对基层党组织不够信任, 参与议事的热情不高;独立经营的小农经济导致集体与个人、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利益不一致, 因此, 在议事的时候各方意见难以统一;外出务工人口过多, 集体事务无人关心。这些, 不仅会影响农村集体公益、福利事业的发展, 还导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层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更为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提供了机会。同样, 它也会给上级部门的财务监察审计监管带来一定的困难。

2.4 监管重点模糊

当前农民负担监管的主要内容有: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 涉农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收费,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经济组织的集资, 农村经济组织的补贴补偿和财政性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并且,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县级以上财政、监管、交通、教育、信访主管部门则依法做好相关的监管工作, 这看似确保了相关工作的条理化。但是, 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中, 绝大多数单位都是按照规章制度单纯地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核、事务监察, 建立监测网点, 工作涉及面虽广, 但是重点模糊, 在农民负担重点领域治理上缺乏完善的制度和成熟的方法。

3 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3.1 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 提高思想认识

减轻农民负担, 是关系国计民生、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减轻农民负担当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方面坚定不移地贯彻制定减负工作方针, 减轻农民税费负担。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 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当做第一要务, 督促各级部门将上级各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其次,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 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 以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进一步提高各阶层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这就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坚持和完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主抓、负责的工作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 切实发挥各级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完善减负工作考核机制, 将减轻农民负担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保证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强化农民负担联合检查监督制度, 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法, 加强减负宣传培训工作, 使基层干部通过学习和培训能够做到自觉守法。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页、网络等形式开展减负宣传, 提高农民权利意识, 维护农民知情权。

3.2 减轻农民负担, 实现监管的科学化

减轻农民负担, 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过程, 不但可以改善农村经济环境, 减轻农村债务包袱, 还可以为农村民主政治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同样, 对于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来说, 这也是一个积累、丰富实践经验的过程。要想解决农村债务包袱,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先要从根本上理顺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关系, 改变过去那些牺牲农民利益来发展经济的老方法, 调整和完善农村经济发展体制与制度, 加快农村财政、投资、税收、农产品价格、信贷、物流改革, 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 要坚持定项限额, 严格控制农民负担总量, 将农民负担控制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之内, 在农村资金和资源上要做到取之有度、用之合理, 以保证农民维持基本生活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这就要求政府提高财政预、决算能力, 并完善监督举报制度、专题审计制度, 在农民负担专题审计中要实事求是、坚持实效, 严厉查处对乱摊派、少定多收等违法乱纪现象。

3.3 健全“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机制

要想解决“一事一议”存在的问题, 政府应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 进一步健全“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机制, 规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这就要求基层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以群众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 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 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力量, 然后在财政补助、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力量大力支持的情况下, 构建新型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加大对农村政策的支持力度, 将政府“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经济方针落到实处, 重新对设计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进行审核,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经营性收费为借口乱收费;完善农村公益设施, 挖掘农村优势资源, 改善民生, 促使公共财政、社会资金进一步向农村倾斜, 促进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其次, 县市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及时沟通, 根据收费政策和农村情况及时调整监管方向, 按照中央税费改革规定, 完善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管, 明确农村筹资筹劳事项标准, 做好农村筹资备案工作, 增加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为了加大“一事一议”监管力度, 各部门还要携手共建农民负担检举渠道, 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 分发农民负担监督卡, 及时处理农民投诉问题。

3.4 突出监管重点

我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围绕一个中心, 突出两项重点, 实现三大目标, 落实四个责任。其中, 一个中心指的是落实上级减负工作方针政策, 确保农民减负效果, 两个基本点是加强对非税负担的监督管理, 加大对违规违法涉农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由此可见, 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 是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重点。这就要求各级农村主管单位在加强宣传教育、实行领导责任制的基础上, 严格落实减负政策, 突出减轻农民负担监管重点, 加强对“三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 强化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力度, 为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利条件。如财政部门在编制补贴资金发放方案时, 要认真听取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的意见, 结合相关意见和数据来确定补贴面积、范围。其次, 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变成固定收费项目和农村水利工程水费的监管, 严格执行控制标准, 公开监管结果, 严厉打击滥收费、挪用集体资金的行为。再次, 加强农民关心的其他易于乱收费项目的监管, 如中小学生收费、计划生育罚款、新农合等, 加大对涉农收费的监管力度, 从严审核涉农负担收费项目标准, 并按照标准工时针对农村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金额内容,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最后, 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追究制, 建立由纪检、检查和农民负担监管相结合的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针对村党支部书记、村长的减负事务档案, 由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对涉农负担案件进行审核、备案, 多管齐下, 提高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实效。

参考文献

[1]吴萍.依法减轻农民负担浅析[J].江西农业经济, 2001 (02) .

[2]孙丽.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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