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

2024-08-07

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精选14篇)

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 第1篇

深圳市申请《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材料目录

说明:

1、呈报申请时,按此清单收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爱理。

2、每份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民办学校章程事项摘要表

学校(盖章):填报日期:200年月日

说明:

1、本表在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时使用

2、可按此格式自行制表

学校法定代表人情况表

校园校舍设备情况表

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 第2篇

(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提出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意向并报送一份可行性市场调研报告。对基本符合申办条件的,审批机关告之所需申办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由举办者签章的办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审批机关实地检查拟设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

(三)审批机关受理申办事宜,并于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和向上级机关备案事宜。对不同意设立的退回申办材料并说明理由。

(四)审批机关下发同意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批复文件,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证》。

(五)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和批复文件,到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公安局刻印章、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银行开设账户、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

论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标准 第3篇

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六条, 对许可申请的审查程序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审查标准缺乏统一明确的表述, 而是分散于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之中。

我国的审查标准可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行政机关对申请的登记材料一般进行的是形式审查, 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登记类行政许可目的主要是确定申请人的相关资格、资质, 不需要对其取得资质的真实情况进行考量。如民办学校的登记机关依法不需要不需要对民办学校的设立资格、教师的从业资质、资金来源、场地场址等方面进行实质审查。

而实质审查的主要形式是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等。书面审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时,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其材料反映的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根据材料了解、熟悉基本情况并判断是否达到许可标准;实地核查是当书面审查不能真正了解有关情况时, 只有通过行政机关亲自核实行政许可申请书陈述、反映的事实与事物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这种方式一般多针对物的许可;还有一些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了公共利益或利害关系人的重大利益, 行政机关可以采取集体讨论, 召开听证会、专家评审会, 或送请专家鉴定等方式。

二、对我国行政许可审查标准的设想

尽管各个国家关于行政许可审查标准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 但都是以放松政府管制、审查松紧有度为申请审查的趋势。即对国家、社会、个人的利益休戚相关的领域, 则制定严苛的审查标准, 而对与民众生活并不特别紧密的领域, 则采取形式审查, 甚至不予审查, 仅仅予以登记的方式。在我国, 《许可法》并没有对行政许可审查标准进行具体的规定, 一刀切的审查标准将导致行政资源的浪费, 而过紧过严的审查标准则会遏制市场活力。因此, 本文从《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五种的类型, 逐一分析其应当遵循的审查标准。

(一) 对普通许可、认可、核准应采取实质审查

普通许可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由于其涉及的范围广, 一旦出现问题, 便会直接波及人们的生产生活。如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生产储蓄许可若不进行严格控制, 而任由市场调节, 将会造成一定的危险。因此, 在这类许可中, 行政机关还需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 以防止申请人通过隐瞒情况, 甚至是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行政许可。

认可是指通过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职业行业的资格、资质确定的许可事项。认可主要是为了提高从业者的从业水平或某种技能、信誉而设置的, 一般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予以审查申请人的资质或资格。因此, 仅凭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性的形式审查难以作出合法合理的行政许可决定。

核准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的事项。核准主要是防止不合格的物品直接造成社会危险, 因此需要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或规范依法予以核准, 不能有任何自由裁量权。较强的专业性也决定了对这类许可必须通过检验、检测、检疫才能流通于市场。

(二) 对特许可以采取形式审查

特许是指直接为相对人设定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特定权利的行为, 如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准入等。显然易见, 行政机关在其中扮演着资源配置者的角色, 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而且通过招标、拍卖作出行政决定更是意味着该类事项的重要性。但随着市场对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灵活支配性的优势愈加凸显, 特许人欲取得许可通常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具有一定的实力和资质, 因此行政机关可以放松对许可的管制, 仅从程序、制度上予以约束, 而不是从审查入口就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

(三) 对登记应当采取形式审查

登记是由行政机关确立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特定主体资格的行为。登记的申请事项往往是比较简单, 对准入数量也没有限制, 而且登记主要是为了便利行政机关的高效管理以及为公众提供权威的公证。因此, 在我国, 绝大多数的登记类许可行为采取的是形式审查, 仅极少数的登记许可才会采取实质审查, 如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登记。

实际上, 若登记许可实行实质审查, 不仅会增加行政机关的审查成本, 有悖与高效便民原则, 还会导致公权对私权的过度干涉, 遏制市场活力。因此, 登记类的许可应当采取形式审查。

摘要: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程序好比入境通行证, 是行政许可准入的第一道拦路虎。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究竟是采取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 准入过紧或是过松, 都直接影响着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以及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本文从行政许可的五种类型的角度, 逐一分析每一类行政许可申请审查标准的应然状态。

关键词:形式审查,实质审查,自由裁量

参考文献

[1]王勇.行政许可程序理论与适用[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4.

[2]马怀德.行政许可[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3]张正钊, 韩大元.中外许可证制度的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4.

[4]胡建淼, 汪成红.论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深度[J].浙江大学报, 2008 (6) .

民办中学要求补发办学许可案 第4篇

重庆市丰都县某中学被该县以违法办学为由,对负责人刘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撤销该中学。之后,刘某向丰都县教育局提出办学申请。丰都县教育局认为,学校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招生办学,虽其已对该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该校一直未停止办学,未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该校在未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2条规定申请筹建的情况下,擅自选校址建校舍,并已经投入使用,未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只由丰都县康居房屋安全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房屋安全性鉴定;该校的办学地址不适合举办初级中学。因此,丰都县教育局作出批复,决定不予批准举办。该学校于是将丰都县教育局起诉至法院,认为教育局作出的不予批准的批复,属滥用职权。请求法院判决教育局向该学校补发办学许可证。

案情评析

法院审理认为:行政许可的申请和批准,均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的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从本案事实看,刘某申办先进中学至今未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至于被上诉人给上诉人已停办的学校的学生建立学籍、组织考试、颁发毕业证书的行为,是丰都县教育局基于该学校因违法办学造成的社会后果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并非属于事实上的批准行为。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7条的规定,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即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对象,是获得审批机关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刘某申办中学至今未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因此,其要求颁发或补发办学许可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原告要求补发办学许可证的诉讼请求。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民办学校办学是否需要许可证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时是否应遵循相应的行政处罚程序。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审批许可制度。任何组织、个人申请开办民办学校必须经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批准,办理办学许可证,未办理许可证办学的属于非法办学,国家严格予以禁止。

依照我国法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将有关申请材料报告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办学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要开办民办学校都必须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未经许可办学的为非法办学,国家坚决予以取缔。

任何学校办学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办学条件。《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教育法》第26条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民办学校的设立也应符合《教育法》规定的办学条件。

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申请模版 第5篇

一、名称:启明星双语艺术幼儿园

二、地址:景县降河流镇鑫达小区

三、面积:1000平方米

四、教学容积:3个教学班

五、班级师资:小班每班配备两名教师,一教一保,中班大班每班一名教师。

六、教师文化程度:教师80%为二职、教育学院等专业幼教学院毕业,20%为非幼教学院毕业。

七、幼儿园功能区:

1、独立教室,小班配备卫生间,每班配备水杯柜,衣帽柜,教室课桌椅均为环保塑料制作,老师独立办公桌。

2、室内活动大厅约100平米,室外活动场地约400平米,大型玩具2个,小型玩具10个。

3、每个孩子保证有五种不同的桌面玩具。

八、性质:民办

九、以上全部设备场地投资人民币约80万元。

望盼领导考察审批

申请日期:2016年6月23日

办学许可证申请书(写写帮推荐) 第6篇

市教育局:

拟投资举办学校,作为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作为举办者,其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学校拥有雄厚的教研团队、培训团队,有严格的招聘、培训、考核执行体系,确保过硬的教学质量。现有高级职称英语教师人,中级职称英语教师人。本校面向幼儿、少儿外语培训有规范、科学、活泼、教学效果显著的系列教材,和与之相配的严谨的教师培训体系。为提高市英语教育之水平及培养跨世纪之外语人才, 适应现代化的需要, 特此申办学校。

学校性质为社会力量办学,教育类别为非学历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幼儿英语、少儿英语、中学生英语、成人基础英语。招生对象

为及周边地区的儿童、学生及成人。使用教材为(备注:教材的出版社为,已得到中国教育部认可及备案)

学校教学地点拟设在,校舍建筑面积约平米,周边环境安静、安全,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学习氛围与活动环境。校舍由学校租赁(购买),并由学校严格遵循消防及安保标准装修。学校的校长由中国公民担任,根据学校规模下设行政部、教务部、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等。教师大部分为专职教师。开办资金为举办者投入的人民币万元。

望请批准为盼。

年月

印刷许可证申请材料 第7篇

鄞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本企业名称为宁波xxxxxx,已经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在宁波市鄞州区xxxxxx,厂房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拟任法定代表人为xxxx,本企业注册资金150万元。其中xxx出资xxx万元,占投资比例xx%,xxx出资xxx万元,占投资比例xx%。主要生产设备有:xxx印刷机xx台,型号为xx。xx台印刷机已经到位,为生产经营需要,特向贵局申领印刷装潢《印刷经营许可证》,忘批准为盼!

申请人:宁波xxxxxx有限公司

法人手写签名:

****年**月**日

镇乡文化站盖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度本制度:

一、会计核算及科目报表

1、执行国家现行会计制度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账册、成本等事项的规定;

2、会计人员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所附单据;

3、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设置有关账册,及时记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4、每月月末,会计人员应对仓库物资出入情况进行统计,审核仓库上报的“物资汇总表”,两者相符后,进行成本核算;

5、月末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

6、各种会计凭证、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按月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7、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报表、资料送公司主管部门;

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现行银行、现金管理制度办理各项结算手续;

2、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必须遵守银行规定,银行账户仅对本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

3、银行账户账号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账户印签入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任代表私章等专人妥善保管;

4、银行账户往来项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得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得以收顶支记账,月末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5、对于在1000元以上的专付款项,需领取空白支票的,需领用人签名并逐笔登记;

6、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盖上印章;所有支票使用后均需按日期登记在册;

7、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无凭;

8、正常的办公费用,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签名后经公司负责人批准签名,方可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9、材料采购费,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签名连同保管员具体的材料入库单,经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签名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10、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11、公司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领取现金的,应填写“暂支单”,由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

12、出纳人员应严格审核各类凭证的合法性,审核无误后凭负责人签名给予结算、支付现金,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3、不能用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凭证抵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

宁波xxxxxx有限公司

法人签字:

****年**月**日

宁波xxxxx有限公司质量保证体系

一、现场管理制度

1、各部门主管负责督促各机台操作人员搞好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卫生;

2、各机台班组负责搞好自己区域内的卫生、保持物品摆放整齐;

3、保持内部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上堆放物品以及拖车无故停留;

4、公用区域的环境卫生由专人负责,其他有关人员要注意保持公用区域的卫生;

5、为保持车间温、湿度的稳定,不得擅自开窗;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二、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和检验规定

1、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及质量检验把关制度,情况特殊的汇报生产厂长研究解决;

2、各主管应深入了解机台工作情况,如发现质量事故,及时向生产厂长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措施;

3、对重点产品、精品或重要客户的产品要会同有关人员制定印刷工艺方案,认真落实,深入检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

4、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三、质量总则

1、实行机长负责制,生产厂长签样制,质检员检查制三级管理;

2、机长负责制:保证每批印刷产品合格率为98%(即没万张内次品数量少于200张),勤抽样自检,后道机长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批量生产前先确定产品符合要求。

3、主管负责制:确保各机台产品质量稳定性,要勤于抽检各工序,确保产品合格率及创优等产品。

四、具体要检查的项目为:

1、印刷:版面墨色基本均匀,无明显偏色。版面无脏污、图文完整、文字清晰;

2、文字要和原文稿一致,内容也要和原文稿一致,如果有问题要重印。

宁波xxxxxx有限公司

法人签名: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 第8篇

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 2011年 9月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件复印件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辐射管理制度

3.1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2关于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3.3放射源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3.4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3.5辐射防护制度和保卫制度 3.6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3.7放射源使用登记及台账管理制度 3.8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3.9监测方案

3.10辐射事故应急制度

4.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射 全 请(1)可

辐 安许 证 申表 业 业

(执 2)复 件企 营 照 印 辐 射 理 3)

制 度 管(承诺书

泰州市环保局:

现郑重承诺,我公司已有 名辐射工作人员参加了省举办的辐射防护知识的专业培训,已领取了核与辐射安全知识培训证书

(),待公司辐射工作人员落实后将继续派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培训,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关于成立辐射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 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车间:

为加强我公司放射源的辐射安全领导与管理,明确辐射安全工作的具体分工与职责,协调生产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经研究决定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组员: 特此通知

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放射源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1.含放射源装置的使用场所进出口处粘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2.辐射工作场所加强通风

3.熟悉放射源装置性能特点、操作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 4.操作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5.工作人员操作时应保持与含放射源装置的测厚仪一定的距离

6.仪表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液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7.禁止公司无关人员进入辐射工作现场。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对全厂的辐射防护器材、辐射防护、个人安全防护、监测进行统一管理

2.组织、监督辐射工作人员学习辐射防护知识,贯彻执行辐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

3.对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防护监测应符合国家辐射防护监测要求,辐射作业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报警装置。

4.经常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

5.督促检查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的佩带。个人剂量计的测读一般为90天。6.检查γ源的保管、领用制度。

7.做好辐射工作人员一年一次健康检查工作。若发现因射线源损害而引起身体的异常现象应暂时脱离工作岗位并及时调查原因。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辐射防护制度和保卫制度

1.从事与含放射源装置相关的工作人员,应经有关管理部门经过学习、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2.辐射人员应熟悉射线对人体的伤害,在工作时应避免其接触照射。

3.从事近距离与射线接触的工作人员,公司每一年给予一次身体检查,以确保从事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4.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好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5.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开展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违规操作的及时进行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应予以通报,或给予一定的处罚。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含放射源装置需要检修时,先上报公司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2.维修人员必佩带防护用品开展工作。

3.取出放射源后及时将其放入放射源暂库存。

4.放射源暂存库采取双人双锁制度,加强对含源的暂存库的管理。5.对无放射源装置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

6.设备维修后安装好放射源再次对装置、场所进行检测,确保放射源拆装过程中无损坏、遗失、漏装等情况的情况的发生。

7.做好放射源进出暂存库的记录及整个维修过程的记录。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放射源使用登记及台账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现特制订如下放射源使用登记及台账管理制度:

1.放射源使用登记及台账由具体负责安全人员负责制定并及时更新。

2.放射源台账内容包括放射源名称、主要技术指标、来源、去向等;放射源使用登记内容包括使用人、使用日期、使用前后仪器状态等。

3.放射源使用登记及台账由管理员及辐射安全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对,确保正确无误。

4.放射源使用登记及台账由专职人员妥善保管。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等法律法规,辐射单

位放射性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应参加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并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公司内部每年要进行一次内部培训。

培训内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辐射防护和应急知识。培训对象: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培训方式:外部与内部相结合。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监 测 方 案

1.遵守辐射防护法规、制度,佩戴好个人剂量计,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2.辐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每年不少于四次,做好个人累积剂量的汇总、存档工作。

3.辐射工作人员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

4.辐射工作人员对定期或不定期使用辐射监测仪器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每年至少委托相关资质的单位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监测一次。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辐射事故应急制度

为了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准确、高效地做出响应,保障辐射环境安全,控制或减缓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保护公众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1.全体人员必须充分重视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2.有关人员必须做到岗前培训、职业体检、持证上岗,剂量监督;严格执行各项操作维修规定;未经辐射防护组书面批准,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操作和维修程序,以杜绝人为因素而导致放射事故的发生。

3.当含放射源的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上报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单位修理。4.发生事故后,立即向辐射防护组及主管领导报告。

5.辐射防护组向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事故后果,按“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判定事故的性质和等级,填写事故报告表。

6.发生人身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并报告防护负责人及单位领导,同时应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如果涉及超剂量受照,则应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7.迅速安排受超剂量照射人员接受由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8.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及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9.发生辐射事故必须尽快向环保部门报告,填写《辐射事故报告》。

10.凡发生放射事故,辐射防护组织在提出调查报告的同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按事故的性质及等级,对当事人采取批评、警告、扣除奖金等处罚措施。事故后果特别严重时,应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1.应急联络:

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环保部门:12369 卫生部门:120 公安局:110 12.报告程序

所有辐射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环保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技 术 环 境 影

排污许可证书面申请材料 第9篇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二)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三)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

(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 第10篇

(一)变更排污许可证申请;

(二)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三)排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四)与变更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排污许可证申请;

(二)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三)排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 第11篇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下载地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正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环境保护验收文件

5、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辐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二P60-62)

6、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十六条响应规定的证明材料(辐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二P28-32)

①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②辐射工作岗位证

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④岗位职责

⑤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⑥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 ⑧人员培训计划

⑨监测方案(含监测布点图、监测频次)⑩事故应急措施

7、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第12篇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申请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生产许可证申请产品)复印件(一式三份,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4.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产品,需提交省级产业政策工作部门(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等)出具的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产品实施细则所要求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国土使用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意见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7.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生产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期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

1.第六条第(一)项要求的全部材料;

2.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增项申请

1.第六条第(一)项要求的全部材料;

2.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迁址申请

1.第六条第(一)项要求的全部材料;

2.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3.变更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4.公安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同时增项、迁址及其他变更的)

申请动物使用许可证上报材料 第13篇

一、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书(后附表格)

二、申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认证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自治区主管部门或盟市科技局同意申请单位申请实验动物许可证的文函

2.申请单位实验室概况

3.申请单位组织机构及人员状况

4.实验动物许可证验收自查报告(附:动物来源单位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

5.动物实验室结构平面图(平面示意图、人、物、气流向示意图、专家意见)

6.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实验室检测报告(附检测单位检测资质证明)

7.实验动物饲养与动物实验设施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和记录表格

8.一年内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证明和参加专业培训证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第14篇

编号:()第号

申请人:

申请事项:

接收材料目录:

接收方式:

接收地点:

接收时间:

申请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采用邮寄、留置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当记明其他方式,并附有关凭证】

接收人签字及联系方式:(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许可机关存档,一份申请人收执)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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