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2024-06-02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精选6篇)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第1篇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港口设施维护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12月23日以粤交基〔2013〕1689号发布 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保证港口设施使用安全,提高港口设施的运行效率,充分发挥港口设施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交通运输部《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港口设施主要包括:码头、防波堤、引堤和护岸、港池、进港航道、锚地、船台、船坞、港区道路与堆场、仓库、配套灌区、港区铁路与装卸机械轨道、防护设施等及其他生产与生产辅助设施。

第三条 港口设施维护是指为使港口设施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而在使用期间采取的措施,一般包括港口设施的使用管理、检测评定、维修养护和档案管理等。

第四条 港口设施维护工作应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适时维修”的原则,加强对港口设施的检查、检测、评估和维修,保持港口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努力提高港口设施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第五条 港口设施维护不应超过设计或核定的功能、标准和要求使用。

第六条 港口设施维护工作应提倡科技进步、节能减排,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的开发与应用。

第七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负责具体维护工作。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不是同一自然人或法人时,应在租赁或合营合同中明确港口设施维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相关费用的承担主体。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健全和落实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港口设施运营的标准化、使用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港口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八条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机构职能,负责辖区内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 按照“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港口设施维护监管和业务指导,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有关港口设施维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制定港口设施维护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指导实施;

(三)港口设施维护信息汇总、分析和报送,指导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四)检测评估单位执业情况的监督管理;

(五)港口设施维护监督检查;

(六)主要设施的大修和报废备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 各地级以上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有关港口设施维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三)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设施维护计划备案;

(四)检测评估单位执业情况监督管理;

(五)港口设施维护监督检查;

(六)公用港口设施维护计划编制与资金筹措;

(七)重大维护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

(八)港口设施维护信息汇总、分析和报送;

(九)主要设施大修和报废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负责本单位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并负责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及省、市、县有关港口设施维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制定和落实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规章制度,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

(三)设立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四)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对本单位的港口设施实施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并组织进行技术状态的评估,建立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

(五)制定港口设施维护计划,落实维护资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六)组织编制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方案;

(七)组织实施港口设施维护工程;

(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相关信息;

(九)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港口设施事故报告;

(十)对港口主要设施的大修和报废工作实施上报。

第十二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做好港口设施基本情况、技术状态的相关记录,严格按照本单位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港口设施维护计划,包括维修、保养、疏浚、测量和观测等。

第十三条 港口设施维护计划的编制应遵循“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的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上计划执行情况的简要说明,本工程管理要点(包括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计划),维修养护项目的名称、内容及工程量,主要工作及进度安排,经费预算和资金落实,维修养护质量要求等情况。

第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在每港口设施维护计划中落实资金,确保合理的经费用于本单位的港口设施维护,可从港口装卸费中列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的维护。

省级统筹港口建设费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对港口公用设施维护进行补助,具体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五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在使用期间对港口设施开展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等工作,检查检测的具体内容和周期应按照国家现行港口设施维护的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港口设施的定期检查应对港口设施使用情况、上部结构外观变化和附属设施状况等进行周期性检查。定期检查应结合设施特点和使用情况确定检查内容和要求。定期检查的周期可根据设施结构类别、竣工年限、使用环境和技术状态等确定,当遇大潮汛、洪水、台风等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

第十七条 港口设施的定期测量观测应包括港区控制与地形测量、主要设施变形观测、水工建筑物前沿冲刷或回淤观测和进出港航道、港池、锚地水深及水流测量等。定期测量观测应由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专业单位承担。

港口设施的定期测量观测的技术要求和周期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码头前沿水深定期测量的周期应根据码头结构型式、回淤或冲刷程度确定。港池、航道和锚地的定期测量观测项目与周期应根据港口淤积、船舶进出港情况、维护要求等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港口设施定期检测包括对港口设施结构的变形、损坏及劣化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检测。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根据设施使用年限和现状编制定期检测计划与方案,定期检测项目、内容及周期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其中涉及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专业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港口设施进行特殊检测:

(一)定期检测中难以判明主体结构是否安全的;

(二)定期检测结构技术状态为危险等级者;

(三)需改变结构使用功能和使用条件的;

(四)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延长使用的;

(五)遭受洪水、漂流物或船舶撞击、滑坡、风暴潮、地震等特殊灾害或事故造成结构及主要构件损坏,可能危及结构安全时;

(六)结构出现明显耐久性损伤或建筑物防腐蚀措施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

特殊检测应根据设施的损害情况、检测内容和性质,采用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测试、荷载试验、室内辅助试验和校核计算等手段,对设施进行详细检测和综合分析。

特殊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专业单位承担,并应编制检测计划方案及技术组织措施。特殊检测报告应根据需要,对结构材料损坏和劣化状况、结构承载能力、结构继续使用的安全性等提出结论性意见。

第二十条 港口设施结构技术状态分为五个类别,一类为技术状态好,二类为技术状态较好,三类为技术状态较差,四类为技术状态差和五类为技术状态危险。港口附属设施技术状态分为较好和差两个类别。分类标准按照《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执行。

第二十一条 港口设施技术状态分类评定应根据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的结果综合分析确定。对于初步认定为四类、五类的设施,应委托有资格能力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估。

第二十二条 港口设施技术状态评定应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检测评定单位对其检测、评定的结论负责,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针对性的维护意见和措施建议。

第二十三条 承担涉及结构安全和耐久性检测的专业单位应具备结构、材料等指标的检测能力及水运工程检测相关资质证书,具有从事检测相关业务的良好信用记录。

第二十四条 永久性港口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设施,应按其技术状态合理使用。

对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专业单位对其结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根据检测评定结果进行处置后方可使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换发《港口经营许可证》时应核查检测评定结果。

对于主体结构竣工验收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加固改造提高结构等级的码头,经安全可靠性检测论证,可重新评定其设计使用年限;对于主体结构竣工验收后进行修补性加固的码头,不改变码头原设计使用年限。

第二十五条 港口设施维护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和大修。

对技术状态为一类和二类的港口设施应根据情况进行保养和小修,保持设施原有的技术状态。

对技术状态为三类的港口设施应根据情况进行中修,对技术状态为四类的港口设施应根据情况进行中修或大修,提高设施的技术状态。

对技术状态为五类的港口设施应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大修;对于无修复价值的港口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固定资产报废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港口设施大修或涉及结构安全的维修工程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把好设计质量关,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设计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标准与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港口设施维修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招投标活动应执行国家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港口设施大修或涉及结构安全的维修工程完工后,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情况经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备省交通运输厅。大修或涉及结构安全的维修工程由地方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质量监督,验收时出具质量鉴定意见书。

第二十九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制定和落实港口设施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装卸、储运易燃、易爆和易污染等危险货物的设施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条 港口设施使用不得超过设计或核定的荷载标准,不得任意改变使用条件和功能。技术状态为四类的设施应限制使用或减载使用。当装卸大型货物或采用大型起重机械进行特殊作业时,应采取措施、进行专项安全评定和核定作业条件,并经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港口设施附近水域应定期进行测量,严禁擅自进行采砂、挖泥、爆破、抛填等影响港口设施安全使用的作业。

第三十二条 港区内设置的固定观测点,应妥善保护,防止损毁破坏,如发现移动或损坏应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可能造成港口设施损坏的突发事件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制定港口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港口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且与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制定的港口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衔接。

第三十五条 港口设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具体实施。

第三十六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在使用港口设施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和观察,当设施发生以下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现场鉴定和损坏登记。

(一)不可抗拒力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二)火灾、爆炸或危险品泄漏,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三)船舶撞击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四)因使用不当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五)其它造成港口设施严重破坏或严重危及港口设施安全的。

第三十七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接获港口设施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人力、物资、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第三十八条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信息实行逐级报送制度。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信息主要包括港口设施基本情况及技术状态、港口设施维护计划与执行情况。

第三十九条 各地级以上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信息收集与汇总,并于每年四月底前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

第四十条 港口设施维护的信息和资料是进行管理的重要基础,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建立健全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对港口设施维护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证档案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十一条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应参照《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和归档,包括纸质技术档案资料、电子技术档案资料、影像及图片资料等。

第四十二条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应包括基础资料及维护管理资料。

基础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核准、审批的有关港口设施规模及标准的文件;

(二)港区地形与地貌、港区泥沙回淤和水深观测等资料;

(三)港口设施设计文件,交(竣)工资料;

(四)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结构位移或变形观测资料;

(五)其它相关资料。

维护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护工作计划;

(二)定期检查、测量观测、检测、特殊检测报告及记录;

(三)技术状态等级评定报告及记录;维修设计技术方案、施工及检验记录;

(四)使用过程中结构位移或变形观测资料;其他专项检测、试验研究、验算、评估报告与记录;特殊情况下的使用及检测记录;

(五)设施管理台账;

(六)有关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四十三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建立港口设施检测评定动态管理台账,并宜建立港口设施维护信息数据库,建立永久性技术档案。

第四十四条 对于基础资料缺失的设施,应根据历年检查、检测及维护资料,建立和完善其技术档案。

第四十五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加强对港口设施使用状况监测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实现港口设施信息数字化管理。

第四十六条 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全省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专家对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在省级检查中评定较好的港口项目给予通报表扬,符合省级统筹港口建设费补助范围的,在参与评审时优先考虑。

各地级以上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检查工作每两年不少于一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积极配合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从事港口设施检测评估工作的单位应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实施的信用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八条 港口设施维护项目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设施使用、维护等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和使用管理情况;

(二)维护计划制定、执行与资金落实情况;

(三)港口设施检测与评定工作情况;

(四)维护工程管理情况;

(五)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档案,应急预案制定与执行情况;

(六)其它相关工作。

第四十九条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或对于四类与五类设施经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使用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仍在运行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给予处罚。

第五十条 检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对所承担的港口维护工作实行全程负责制,并记入信用档案。

第五十一条 在港口设施维护工作中,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个人应给予通报表扬。对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薄弱、设施技术状况评定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应给予通报批评。对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第2篇

你所说的码头装卸作业机械(装卸船机(介质为煤炭)、皮带机)偏向于码头装卸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于文章标题存在很大的差别。

相关资料过少,如想写码头装卸作业机械(装卸船机(介质为煤炭)、皮带机)方面的请提供资料。

做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 促进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

【摘要】21世纪以来,我国的水运事业不断发展,从而导致码头的装卸量不断增加,并且可持续发展观念被不断被人们所提及,而我国多数的水运行业为了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不断加强了对港口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本文主要研究分析做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工作的主要作用,目前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以及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促进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和方案。

【关键词】港口;设备管理;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

港口设备维护与管理主要包括码头的装卸作业,即以煤炭为介质的装卸船机的运作,以及皮带机的运作。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的流通速度不断加快,使得码头每年的装卸量不断增加。而做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有利于保障港口生产运营安全,从而延长港口设施使用寿命;有利于降低港口设施的使用成本,以及有利于规范港口设施的合理使用等主要作用。

1.做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工作的主要作用

从船舶被引入航道开始,再到靠泊码头,直到完成特定货物的装卸作业,这些环节都离不开港口设施良好的技术情况[1]。因此,做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航运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促进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点:(1)有利于保障港口生产运营安全,从而延长港口设施使用寿命

港口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其具有使用寿命长这一主要特点。而在使用过程当中,由于长时间受到腐蚀较强物质、潮湿环境、自然条件、以及港口生产条件复杂多变的影响,会对港口设施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从而降低港口设施的使用寿命。装卸船机在运作过程当中,由于运作和使用时间过长会存在一定的机械损坏,从而导致其难以充分发挥原有的作用。而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装卸机在使用过程当中,由于维护不当,导致构成装卸机的零件存在严重的锈蚀和老化问题。因此,加强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有利于保障港口生产运营安全,从而延长港口设施使用寿命。(2)有利于规范港口设施的合理使用 码头装卸机械的合理使用,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规范港口设施的合理使用。码头相关工作人员在使用装卸机、皮带机的过程当中还存在许多的不规范操作,从而使得装卸机和皮带机的使用寿命大大降低,进而使得码头的装卸工作难以顺利完成。因此码头装卸机和皮带机的合理使用,有利于提高装卸机和皮带机的使用寿命,以及装卸效率。(3)有利于降低港口设施的使用成本

港口设施的维修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其在对故障的鉴定、检查、维修时间、方案确定,都会直接影响港口设施的使用成本,以及港口生产的经济效益[2]。因此,在加强对港口设施的日常管理,有利于提高港口设施的使用周期,有利于降低港口设施的使用成本,从而保证港口设施的使用潜能得以充分发挥。

2.影响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难以顺利进行的主要因素

(1)使用者对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一 在大多数的港口使用者的观念点当中,有超过一半的使用者 认为港口设施的不容易损坏的生产工具,因而在对港口设施的检修和养护过程当中,只是片面的进行修补,并没有将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放在首位,也并没有适当的改变管理模式,从而导致港口设施使用周期不断缩短。而这些认识,直接为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埋下了隐患,从而造成港口在使用过程当中形成了轻养护重使用的观念。(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现阶段,国家对于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方面还没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和管理,以及维护管理工作不明确,缺少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指导其工作,从而导致港口企业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措施难以落实,进而导致港口设施问题发生时,难以及时的进行处理和解决。再加上,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从而导致技术上没有系统的、可操作性强的检测评价方法和手段支持其运作和管理。

(3)港口设施维修管理模式过于落后

现阶段,我国的港口设施维修管理还单纯的停留在技术层面,同时,地方行政单位、港口管理部门、以及港口运营部门之间的责任分工和任务分工还未明确,从而导致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与港口管理部门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问题,进而导致大多数的港口设施不能进行及时的检测、检查、维修和管理,并给港口设施维修管理埋下了一定的隐患[3]。(4)港口维护管理水平得不到提升

港口的建设在设计上面有着很大的技术要求,从而导致港口的设施一旦发生问题,会直接给港口维护管理工作带来难度,以及港口工程在建设和技术改造方面都有较高的工程量,因此,港口建设管理部门应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本建设上面。同时,由于港口专业管理人员没有专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从而导致港口维护管理整体水平难以提升。3.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促进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1)加强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思想认识

这要求港口企业应当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观念,在确保刚空实施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加大对港口建设的资金投入,并注重对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同时,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转变对港口设施维修管理的认识,并加强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从而延长港口设施的使用寿命。而港口企业应当摆正对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认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港口设施的工程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而促进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2)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港口设施的实际使用情况,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为港口设施维修管理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管理理念。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港口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不断丰富和创新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而满足港口企业的发展需求。港口企业自身应当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同时,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明确各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内容,从而提高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进而促进促进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3)改变以技术为主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模式

适当的改变以技术为主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模式,这要求港口管理部门、港口运行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管理、科学管理、分级管理、企业负责的制度,明确各管理主客体之间的责任,从而避免港口管理部门与港口运营部门工作内容混淆问题的产生[4]。同时,对港口的设计、规划、建设、使用、检修、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并对港口设施的状态进行定期检查,从而减少港口设施维修管理问题的产生,进而促进促进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4)提升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水平

提升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水平,这要求港口建设管理部门应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本建设上面。加强对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和使用,从而为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从而提升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专业人员专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培养,增加专业人员的沟通和交流机会,从而提高专业人员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水平,进而促进促进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4.结束语

总而言之,目前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还面临着使用者对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港口设施维修管理模式过于落后,港口维护管理水平得不到提升等难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思想认识,改变以技术为主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模式,提升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水平,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促进促进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参考文献:

论港口车辆设备的主动维护管理 第3篇

一、实施车辆的定期维护

公司规定, 所有港口车辆设备均需按照使用情况, 有针对性地制定检修计划和进行强制性保养, 保养周期应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状况和运行台时来确定, 一般应控制在250h左右。强制保养主要是对车辆的润滑系统及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如加注润滑脂、关键部位螺栓的紧固、清洁车辆的卫生、检查润滑油及防冻液的跑冒情况, 对影响车辆正常运行的故障及隐患应及时进行排除等。实施强制性保养时, 还需结合对车辆运行状态的技术监测等同时进行, 以实现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实施动态检测的目的。

1. 检测发动机的下排气情况

公司使用的小松下排气检测仪, 通过改装后可对各种车型进行下排气运行状况的技术检测。通过检测可准确的判断出发动机的工作状况和技术功能是否正常, 如下排气指数显示在1.0kPa以下时, 则说明发动机工作正常, 若超过2.0kPa则说明发动机功能已发生异常或存在故障隐患, 需结合其他检测方式, 如振动检测仪、发动机气缸压力表等检测仪器, 共同确定故障的原因和部位。

2. 对油质状况的检测

油质状况检测主要是检测发动机油、液压油、变速箱油及桥用传动油的质量变化情况。用油品快速分析仪检测发动机油时, 应根据发动机油的黏度、闪点、含水量以及金属含量等理化指标进行综合分析, 判断油质状况是否正常。如果黏度偏高, 则说明发动机油消耗过快, 或因发动机燃烧性能不好, 导致烟尘量增加等;闪点低说明发动机油可能混进了燃油;铜或铁等金属成分含量较高时, 有可能是发动机某个部件磨损严重造成的。对液压油、变速箱油及桥用传动油的检测, 应在车辆保养或进行油品更换时实施。重点检查是否含有金属成分或颗粒, 主要是各部位的磁性油堵及滤芯上是否含有金属杂质等, 发现问题需及时跟踪、分析和反馈。

3. 检测发动机的工作状况

发动机在工作时会发生振动量的变化, 如何判断发动机的振动量是否在正常值范围内, 可通过振动检测仪予以实现。首先用振动检测仪采集到发动机正常工作时的振动波形和频率值, 然后与受检测发动机的工作状况相比较, 就能非常直观的了解和判断发动机的工作状态, 以及每个气缸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操作既简单又方便快捷, 还能随时掌握发动机的工作状况。

4. 检测发动机气缸的工作情况

检测发动机气缸的工作情况, 可使用气缸压力表。它不但能检查发动机每个气缸的工作压力情况, 还可通过检测数据, 很容易的判断出发动机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一般柴油发动机气缸的标准压力是2.1~2.9MPa。如果不在此值范围的, 就要对发动机进行进一步检查, 或及时安排修理等。

5. 用红外线温度表检测车辆故障

车辆发生故障时, 往往会出现相关部位或部件的温度变化。可通过红外线温度表检查车辆关键部件的温度是否正常, 如发动机温度、水箱温度、前后桥温度、变速箱温度和油泵温度等。如果检测结果异常, 还需结合其他方面的检测 (如润滑油检测和振动检测等) , 以进一步分析和确定故障发生的原因, 减少损失。

公司自从实施强制性保养措施以后, 不但及时发现了大量的设备故障及隐患, 将车辆故障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为日后的维修计划制定也提供了第一手检修资料, 极大降低了车辆维修成本和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频次。

二、加强润滑管理工作

加强润滑管理工作是延长车辆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措施。搞好润滑管理不仅要求操作人员, 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车辆设备的润滑部位进行按质、按量的定期加注或更换润滑油, 还应随时观察油质的变化情况和做好油液的监测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 加强润滑油的管理

公司开展的加强对车辆设备润滑油的管理工作, 主要是针对发动机油、液压油和齿轮油等常用油的管理, 具体措施如下。

(1) 发动机油的管理。发动机油具有为发动机及各部件进行润滑和散热的功能, 发动机油的清洁度决定了发动机的使用寿命, 如果长时间不更换发动机油或因发动机故障导致发动机油变质, 不仅会影响发动机的散热、不能形成有效的润滑油膜、加剧发动机的磨损速度, 严重时还会使发动机发生抱轴、抱瓦、敲缸等重大设备事故, 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 液压油的管理。液压油也有为各液压部件润滑、散热和传递压力的作用。如果不按期更换液压油或有异物进入时, 都会影响压力的传递、散热和润滑效果, 不仅能加速液压件磨损, 降低备件的使用寿命, 甚至发生泵阀卡死等故障。对液压油除进行定期监测和按质按量换油外, 对更换下的液压油经过滤后仍可继续使用。

(3) 齿轮油的管理。齿轮油能起到为各传动齿轮及其他部件进行润滑和散热的作用, 同样, 如果长时间不更换齿轮油或齿轮油发生变质, 不但会加剧齿轮的磨损, 导致齿轮抱死, 而且可使齿轮发生切齿或打齿等故障。

2. 润滑油管理模式的创新

(1) 加强油品的量化管理。实施油品的量化管理, 是天津港第五港埠有限公司润滑管理工作的创新。它是对机械、车辆等设备日常需要添加的润滑油, 如发动机油, 液压油和防冻液等进行全面的监控, 如果发生添加量超标的机械或车辆设备, 都要进行重点跟踪和检查, 找出增加的原因和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改。为提高企业润滑油使用量化管理的科学性和标准化水平, 公司引入了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 通过开发的润滑油添加管理程序, 不仅提高了油品消耗信息的共享性, 也极大提高了润滑油管理的流转速度。每天润滑站的管理人员只需将机械、车辆等设备润滑油的添加情况录入到计算机中, 通过润滑油添加程序, 车辆所属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部工程师, 就可及时的了解所有车辆设备的油品添加情况, 并对某种油品的添加量设置了规定值, 当查询到某油品的添加量大于规定值时, 技术人员就会对超标的车辆和其添加记录情况, 会同所属部门的相关人员共同分析问题原因, 找出问题的根源。

(2) 结合公司生产情况制定车辆的整改时间。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整改时间, 安排好需要进行整改的机械或车辆设备。经过一年多的尝试, 不但使公司的润滑油管理模式更加规范和完善, 也使设备的养护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例如, 公司制定每次机油的添加量都应控制在5kg以下、液压油10kg以下、防冻液5kg以下的规定, 因此, 极大减少了因管理疏忽而导致车辆的非正常损坏, 促进了员工更加注重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质量。通过开展润滑油品的信息化管理, 不但降低了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 燃油消耗量也大幅度降低, 据初步统计可节约燃油15%以上。

三、加强对空气滤清器的管理

空气滤清器保养工作质量的高低, 不但会直接关系到车辆能否正常运行, 特别是在粉尘多和污染严重的作业现场, 空气滤清器还决定了发动机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的期限。加强对空气滤清器的管理力度, 正确使用和合理保养空气滤清器, 是提高发动机使用寿命和保证港口正常作业的关键所在。

1. 对空气滤清器管理存在的两种误区

误区一:有些员工认为不清洁或少清洁空气滤清器, 对发动机的影响不大。因此平时不对空气滤清器进行检查或清洁, 使空气滤清器的透气度常常达不到技术要求, 最终导致因发动机进气不足, 造成发动机功率下降。如果空气滤清器的技术状况不好, 发动机就会进气不足, 发动机的燃烧过程就会不充分, 而形成碳颗粒或基碳, 使发动机发生破坏性的磨损, 最终减少发动机的正常使用寿命。

误区二:有些人认为对空气滤清器的清洁次数越多越好, 空气滤清器越干净对发动机的运行状态就会越好, 因此要求司机天天清洁空气滤清器, 这也是非常错误的做法。因为频繁清洁空气滤清器不但会导致滤纸间隙增大, 会使空气中的粉尘很容易的进入到发动机体内, 在频繁的拆装过程中也极易诱使粉尘进入发动机的进气系统。因此, 生产厂家规定了空气滤清器的使用寿命是清洁6次, 或使用1年后报废。由于空气滤清器的价值较高, 频繁的清洁不但会使空气滤清器过早的报废, 而且会加大车辆设备的维护成本和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

2. 跟踪试验数据及进行技术分析

先进的空气滤清器都具有报警装置, 当进气量达不到发动机的技术要求时, 它会自动报警。先进的报警装置具有以下优点: (1) 可减少因空气滤清器的频繁清洁, 而造成对发动机的污染; (2) 可减少空气滤清器的清洁次数, 降低车辆设备的保养成本; (3) 有利于对使用中的空气滤清器, 进行工作质量跟踪和及时进行隐患排查等。例如, L-466-03型装载机, 因发动机发生故障多次导致车辆设备工作异常, 经调查, 发现发动机的进气度是在25%左右, 为保证发动机的进气量充足, 公司规定空气滤清器的透气度要在30%左右时再进行清洁, 根据试验结果分析, 间隔台时在786h时是进行空气滤清器清洁的最佳时机。因为车辆运行到此台时时, 才正好达到需要进行清洁的临界状态。公司在2008年4月份的吞吐量是285万t, 突破了历史以来的月度吞吐纪录, 通过查询台时统计, 当月装载机运行786h约需37天, 根据保养计划装载机的保养周期是20天, 2次保养周期约为40天, 与装载机空气滤清器的透气度达到30%时所需天数相近, 因此将原来每个保养周期清洁1次改为2个保养周期清洁1次, 不仅保证了空气滤清器透气度的技术要求, 也减少了清洁次数, 降低了维护成本, 使车辆的保养工作更趋科学, 更加便于管理。

3. 确定空气滤清器的清洁周期

确定空气滤清器的清洁周期, 要结合车型、车辆和作业环境、作业货类、车辆使用率、天气情况等。如:风力、雨天、沙尘等特殊环境, 都会对车辆的使用周期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在确定清洁周期时, 要以空气滤清器的透气度为基准, 清洁后的透气度应控制在30%~40%之间, 有条件的可将所有设备安装统一的空气滤清器透气度报警装置。安装报警装置时, 不但要使其显示方便, 而且要能显示出透气度的百分比。通过上述方法选择的清洁周期, 应以空气滤清器的报警显示为准, 不仅可保证空气滤清器既能满足发动机的工作要求, 还能避免因频繁拆装造成对发动机的污染, 同时降低了空气滤清器的使用成本。

加强空气滤清器管理, 是为尽可能避免因粉尘等污染物进入发动机体内, 而造成发动机的早期磨损。但在实际管理中, 还应根据车辆设备的作业环境等客观条件, 进一步研究和制定空气滤清器的合理清洁周期, 尽可能降低清洁频次和减少安装、拆卸的次数, 实现由专人清洁、专人安装和专人拆卸的管理措施, 杜绝污染问题的发生。空气滤清器应尽可能选购国内外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虽然空气滤清器的采购成本和维护费用都较大, 但通过加强管理, 仍可节约可观的维修和设备采购费用, 大大提高发动机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提高车辆设备的完好率。

四、结语

随着设备主动维护管理的理念和管理措施, 被企业员工越来越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天津港第五港埠有限公司的设备使用寿命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设备大修次数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如主要运输车辆设备的发动机修理, 已从原来的5000h大修, 提高到了2万h大修, 不但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设备维修费用支出, 也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设备能长周期的正常运行。W10.01-09

作者通联:天津港第五港埠有限公司技术部天津市

[编辑王永洲]

摘要:机械设备是港口企业生产的主要装备, 是影响货物装卸效率和保证港口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探讨和实施港口设备的主动维护管理, 是提高机械及车辆设备完好率的较好方法。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第4篇

【关键词】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使用寿命;技术规范

随着我国水运事业的蓬勃发展,码头的装卸量每年约以20%的速度递增。[1]码头的靠泊能力纪录在不断刷新,港口工程建设不再简单地追求泊位数量,而更注重大型化、专业化的泊位建设。受岸线、土地和水域等资源约束,港口发展不可能无限制地依靠扩大岸线、新建码头泊位的粗放式发展方式去解决。

改革开放的30多年是我国港口建设发展最迅猛的时期,在投资大、工期紧、任务多的情况下遗留了很多问题需要在使用中予以解决。随着港口生产发展和设施使用年限的增长,如何维护管理好现有的港口设施,成为业内人士较为关心的问题。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相关的科研设计机构和大型施工企业开始在港口设施养护领域进行技术和管理的探索,对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概念有了更多共识,特别是原交通部于1997年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有关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技术规范《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填补了当时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空白。近年来,相继颁布与之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原型检测与评估标准》《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和《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技术规范》等多部规范标准,对我国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并取得一定的效果,为今后港口设施合理有效的维护管理奠定了基础。

1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作用

从船舶被引入航道、靠泊码头,到完成货物装卸作业,都离不开港口设施良好的技术状况。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在促进港口生产持续发展和保障投资效益的顺利实现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1 保障港口生产安全运营,延长港口设施使用寿命

港口设施投资大,使用年限较长。在漫长的使用过程中,因其工作在含有腐蚀性介质的潮湿环境中,并长期受到自然条件变化以及港口生产复杂多变的使用条件影响,港口设施的损伤和隐患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可变性和复杂性。新建港口工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将老化破损的港口设施全部按照设施设计使用年限进行改建或重建,来适应我国水运事业的发展是不现实的,不少港口设施还将超期服役或“带病”工作。因此,加强对现有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对保障港口生产安全运营和延长港口设施使用寿命具有重要作用。

1.2 降低港口设施使用成本

港口设施的维护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其状况的鉴定、维修维护时间和方案的确定,无不影响着港口设施的使用成本和港口生产的经济效益。维护管理是一项贯穿整个港口设施生命周期的重要工作,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前瞻性地考虑设施未来的使用、维护和维修,可降低更新改造投资,较为充分地发挥港口设施的使用潜能。

1.3 规范港口设施的合理使用

港口设施是根据生产要求,依照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而设计建造的。设施的使用必须以设计的限定条件为基础,按照设计的泊位水深、靠泊船型、建筑物承载能力使用。如果要超标、超载使用,须经过严格的计算复核和安全论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其在条件具备的状况下使用。

2 做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以宁波港域为例,自1978年第一座万吨级码头建成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港口已从区域性内河港跃升为世界级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港口。2011年,宁波港域货物吞吐量4.33亿t,集装箱吞吐量达到万TEU,共有经营性泊位309座,万吨级以上大型泊位85座,10万t级以上特大型深水泊位21座。自1972年建设镇海港至今,不少码头已超过混凝土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其中甬江港区尤其严重。据不完全统计,仅甬江港区就有数十座码头超过码头结构使用年限仍在服役。还有不少码头因历史原因,建设时间较早,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未办理验收手续,缺乏立项、设计审批、质量鉴定等相关资料,目前经评估后仍在临时使用,该类码头约60余座。现这些港口设施多数已迈入“中年期”,因老化、腐蚀、超载、疲劳等原因,结构构件开始老化,部分构件开裂破损、钢筋锈蚀,结构承载能力大幅下降,这种情况发展下去不仅增加了港口生产成本,而且对设施的安全使用带来隐患。

港口基础设施的建成为生产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也为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港口生产现代化程度的提高,需要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能满足现代化生产的要求。港口设施养护加固技术发展历史不长、缺少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保障、从业人员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因素,使得港口设施维护管理难以完全达到效果。近年来,虽然该项工作已引起港口管理部门和企业的重视,但与现代化的港口生产和设施管理水平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

(1)对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一。长期以来,在港口设施使用者的观念中,港口设施是不易损坏的生产工具,设施的管理维护只不过是简单的修补,维护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事后维修的管理模式上。这些片面的认识,造成在港口设施使用过程中重建设轻养护,港口设施超能力使用和人为损害现象时有发生。

(2)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约束不足,管理部门自身构架体系不完善,缺少先进的管理办法和手段。目前,尚无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维护管理责任尚未明确,缺少科学的指导思想和制度保障,港口企业制定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章不能得到有效执行,设施发生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加之技术上缺少系统的、可操作性强的检测评价方法和手段,多数设施的检测工作制度基本上处于空白,现有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模式不能较好地适应港口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随着港口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港口投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出现了以建代管、自建自管的管理模式。港口设施管理机构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局面,导致责任主体不清,易造成港口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

(3)目前,对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仅停留在技术规范层次上,地方政府、港口管理部门和港口营运部门之间的责任未明确,对港口维护管理部门的监管有些脱节,导致部分港口设施不能得到及时监测、检测和维修,存在安全隐患。

(4)港口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工作量较大,港口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工作重点多放在基本建设上,专业管理人员未得到较好培养,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维护管理水平的提升。

3 措施和建议

3.1 提高加强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思想认识

对港口发展取得成就的评价,不仅要看港口完成的吞吐量,还要看港口生产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具有发展后劲,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树立长远发展的思想,在加大对港口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港口管理部门和企业经营人应正确认识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是提高港口码头通过能力和延长码头使用寿命的必要措施。应调动政府、港口管理部门、港口设施管理部门、船公司和海事部门等各方面的力量,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和行政管理等手段,维护港口设施的安全性、使用性和耐久性。

3.2 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管责任,理顺港口码头维护管理体系,规范港口码头经营与维护,促进维护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总结过去的管理经验,消化吸收近年来港口设施管理的合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港口设施规划、设计、建造、竣工、使用、维修、改造及报废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的管理规定,对港口设施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性检查提出相关要求,促进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规范化。

3.3 规范港口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使用管理

对港口生产设施的使用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根据设施状态,对其维修、维护和改造作出合理安排,将对设施维护管理的模式从事后修理变成日常的维护保养。预控设施损坏和事故的产生,控制设施的技术状况,有效降低设施的使用和维修费用,提高港口生产经济效益。

3.4 加强对港口设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养,提高 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港口水工建筑物结构形式日益增多,新材料、新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港口设施建设上,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难度。要与现代化的港口设施发展步伐相适应,其决定性的因素是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因此,应加强对港口设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养,使其掌握港口设施的基本理论和维护管理方面的知识,增加管理人员培训和学习交流的机会,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维护管理技术水平。

3.5 运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维护管理档案库

港口设施维护单位和监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将技术档案分为设施基础资料和管理资料两类,对其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对港口设施图纸、文档、数据和动态监测情况等运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基于数字化技术的动态港口设施档案,系统地掌握设施的技术状况,了解设施“伤病”的发展趋势和速度,为及时对港口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有效依据,促使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向信息化方向迈进。

4 结 语

随着港口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将面临新的形势,加之我国港口工程建设在建设模式、融资渠道和维护管理机构设置等方面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多样性,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现状已不能较好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对现役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正确的认识。研究提高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水平的新思路、新途径,使港口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延长港口设施的使用寿命,实现港口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第5篇

1、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教师应掌握各设备的使用方法(详见设备使用说明),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3、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如造成丢失或损坏,影响正常收看者,一学期超过两次,将视为教学事故。因违章操作造成人为损坏者要照章赔偿,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按照规章处理。

4、使用任何电教设备教师必须在场。同时播放影视资源之前,应尽早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并及早和电教室取得联系。任何学生不能擅自使用设备,更不能改变设备之间的连接线,以免在给收看带来影响。

5、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抹布擦拭设备(注意防止静电),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对背投屏幕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机柜后面不得堆放清洁工具和其他杂物,以免影响线路连接或造成危险。学校将定期检查,并将奖分或扣分,记入班级量化管理评分中。

6、老师所领取的录音机,要注意使用方法,规范操作,尽量避免学生提拿和使用。平时做好防尘、防摔、防水的措施,防止人为的损坏,有什么问题及时通知电教室,造成人为破坏的要按章赔偿。

办公室电教设备、网站管理制度

1、按计算机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开启、关闭计算机,以确保电脑使用安全。

2、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随意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3、不得随意安装或拆卸计算机的硬件或软件,不得让校外人员到办公室使用办公电脑。不得利用学校办公电脑在上班时间进行聊天、游戏、炒股,播放与教学无关影片等娱乐性活动。不下载与教学无关的软件,及时做好防毒防黄工作,遵循办公电脑用于办公的原则。

4、保证校园网的安全,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尽量不使用外来软盘、光盘,即使使用也要先查杀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5、所有教学资料应在办公室计算机的“指定盘D盘”,如备课件等,以备查阅,个人资料应及时做好备份工作,以防资料丢失,便于查找和管理。

6、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7、网络中心将定期对各办公室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8、无论进入校园网或上因特网都要讲究网上公德、遵守网络公约,不说有失教师身份的话,不得传播反动言论,不得私自查阅、篡改别人的资料或文件,不能盗用别人的账号和密码。

9、任何个人电脑接入学校网络都需做好防毒防黄工作,并及时通知网管,按照学校规定设置操作,并且仅限办公操作。

多媒体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主任及班主任必须保管好钥匙,保管好设备并负责设备安全,不管是上体育课、实验课、计算机课等,还是早中晚时间,都要做到人离教室锁好门。如果因班级管理问题发生设备丢失,由办公室主任和班主任负责,进行相关赔偿事宜。

第二条、每个班级配置一个电教管理员,负责上课前到班主任处拿钥匙,督促教师做好使用记录并填写《多媒体使用记录表》。

第三条、控制桌内外要保持清洁,不能堆放书籍,禁放含灰、含水物品,特别是化学物品。

第四条、各班平时清洁卫生打扫应尽量采用拖把拖地,尽可能少产生灰尘,确保投影仪的安全;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定期用干毛巾清洁设备上的灰尘。

第五条、所有设备在不使用时必须关闭电源。整个多媒体设备的操作必须按正确使用规则和操作顺序进行操作,正确关闭投影仪后必须再等待___分钟才能关闭总电源。如出现问题,请联系相关电教人员进行维修。

第六条、计算机设备服务于教育教学,禁止一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上机活动,尤其是学生在教室上机。

第七条、如设备出现故障,请及时与电教室联系,电教室将检查故障原因。如设备属人为损坏,学校将追究上课教师和班级责任,并按规定负责赔偿。

第八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电教室派专人进行安装。

安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第6篇

为规范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增强校园安全防范功能,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安全办公室按照有关管理职责,负责安防设施的监督和管理使用及维护工作。

二、安防设施出现故障,要有记录(时间、出现故障部位等),应及时通知设备安装人员尽快修复,不得自行拆装修理。

三、不得擅自改变安防设施的用途和位置。配备的警械须搞好保管工作,妥善使用,防止遗失,不得外借。

四、使用人员应当依照规定管理监控系统所记录的信息资料,保守机密,不得利用监控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全体教职工要知晓安防设施使用性质,值班人员要会操作安防设施,所有安防设施必须安装存放在24小时有人值班的房间。

六、监控设备必须24小时开机,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禁止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维修。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港口设备主动维护07-11

港口机械维护09-05

港口设施保安协议05-31

港口的生产设施设备09-04

港口设备管理08-17

港口企业消防管理规定01-25

港口安全生产管理06-01

港口安全管理研究08-01

港口管理的论文题目04-02

港口企业预算管理论文04-24

上一篇:长津湖与砥平里下一篇:中小型企业如何构建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