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销假管理制度

2024-06-01

公司请销假管理制度(精选9篇)

公司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1篇

公司请销假制度

1、目的为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增强员工的组织观念和自律意识,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规范化管理,保证公司良好的纪律,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批假权限

3.1逐级审批

全体员工请假时必须逐级上报、审批,某位领导外出时要报该领导的上一级领导审批。

3.2普通员工请假

3.2.1一天以内(含一天,下同)由部门直接负责人审批。

3.2.2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

3.2.3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3.4五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3.2办公室人员请假

3.3.1两天以内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

3.3.2两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4代批权限

总经理外出、无法审批时,由行政人力资源经理代批。但普通员工请假七天以上、办公室人员请假五天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亲自审批,不得代批。

4.请销假手续

4.1请销假手续一律在公司总经办履行。

4.2公司实行书面请销假制度,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4.3每次请假前均需到总经办领取经考勤人员签字确认的请假条,并登记请假条发放记录。各级领导审批时要自在

公司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2篇

(讨论稿)

一、总则

为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增强员工的组织观念和自律意识,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规范化管理,保证公司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批假权限

全体员工请假时必须逐级上报、审批:

1.三天以内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

2.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四、请销假手续

(一)请销假手续一律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履行;

(二)公司实行书面请销假制度,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三)员工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还须将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交接好、将请假条交综合办公室后方可离开;

(四)若情况紧急、请假人无法填写请假条时,须在第一时间向其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委托本部门一名员工,代其填写请假条并按上述权限上报审批,被委托的员工须在请假条上签字并注明系被委托;

(五)假满返回时必须到公司综合办公室销假,在请假条上书写姓名和返回时间;

(六)请假后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五、续假

(一)原则上不允许续假,发生下列情况的除外:

1.请事假后又发生了突发情况,确实无法按期返回的。

2.请病假后即将假满时,没有康复、无法正常上班的。1

(二)续假手续:被批准可以续假的要按请假程序填写、审批请假条;本人无法到公司填写请假条的,按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办理。

高校设备请购的审批和管理 第3篇

关键词:高校,设备请购,审批,管理

0 引言

高校设备采购工作按照国家文件的精神和学校制度的规定,已分割为若干环节。(1)要有学校的实验室建设规划,这是按照校学科建设和各学院的具体规划发展方向拟定方案,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教授评审,拟定的三至五年的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细化分解出每年仪器设备购置计划。(2)每年由各学院的实验室建设负责人拟定设备请购清单,由学院主管批准,交设备采购部门审批。采购部门要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和年度购置计划来校对审查,必要时要对设备的型号、数量、性能、参数进行审核,对大型设备还需要请专家教授来论证。审批好的设备请购清单交校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招投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监督执行合同等相关流程。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往往很容易忽略对设备请购环节的审批和把关,仅仅根据学院具体负责人的自己填报,经设备采购部门员报到招投标部门,而这一环节存在很多问题,往往造成设备经费的隐性浪费,有必要对其加强管理和规范。实验室规划指明了我们应该做什么,而设备请购计划是告诉我们怎么做,审批和论证管理则是告诉我们怎么做的更好。

1 设备请购环节存在的问题

1.1 设备请购清单拟定与计划的贴合度不高

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设备年度购置计划的制定是方向性的,具体需要建设时各学院实验室负责人,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相关规定和教学的要求拟定设备申请采购清单。然而具体落实时很多人可能根据自身需求,拟定附带科研或社会服务用的设备,特别是专业仪器设备,设备部门管理者又不清楚,很容易产生漏洞。

1.2 设备配套件特别是软件加载考虑不到位

这是在采购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为使实验教学正常进行,设备配套附件要求全套,而厂家往往只配置常规的配套件,其他尺寸的要另外购置,这就造成二次购置,有些甚至无法按照正常采购程序办理,平添了许多工作。

1.3 设备经费超支,计划性不强

学校设备经费相对紧张,钱都要用在刀刃上。实际教学实验中,一般设备就能满足教学条件,而有些人在申请设备时,把性能要求提得很高,甚至要型号是最新的,进口的,导致经费超支。

1.4 设备所需建设配套设施考虑不周全

设备采购前对建设配套设施考虑不周,落实不到位。如:所需房屋及建筑的高度、进出方式、所需电力容量水量、配套的特种设备(如行车、锅炉、气体钢瓶等)。另外有毒气液体的处理等等,考虑不周会造成后期工作开展困难,影响设备就位安装调试使用。

1.5 仪器设备操作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

先期建设中由于设备管理人员不到位,总想设备到了再说,甚至设备到位后,安装、调试与验收程序这些工作,管理技术人员都不参与,后期教学实验工作也会因人员不到位而拖延。

2 加强设备请购工作的审批和管理

2.1 建立仪器设备采购申请制度和请购审批制度,从规章制度方面提供保障

高校应该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置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所有的采购需求应当与教学运行计划和实验室建设规划与年度购置计划相适应,具有必要性和经济性。

此外,高校还应当建立严格的请购审批制度。所采购的项目,应当明确审批权限,由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及实际需求对请购申请进行审批。实际使用部门提出项目申请,计划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设备招标部门负责项目的采购,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货款支付,各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权限审批项目的实施和运作。

2.2 审核请购计划清单的内容,讲究教学为先

根据三年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设备购置计划,对照学院交来的申购清单,对请购单上的设备项目、型号规格、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数量、预算价格等,逐一核对,具体审查。这里重点审查的是此设备需要采购与否、设备数量合适与否和预算总价超计划否。对实验室建设中有些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要考虑其投入与产出的效益,以及对实验教学的影响大小,查一下相关学院部门有否,有些科研设备能否用于教学,然后再考虑是否需要购置。对于设备台套数的确定也很重要,这要根据教学计划、实验工作量和实验数来确定。如有些实验教学只有两个班九十几个人,实验教师欲购置五十套,两次实验教学即可完成,但从节约经费考虑,若减半购置,分四批实验教学也可完成,只是实验教师的工作量增加了一倍,但设备经费节约了一半,同时又节约了实验场地。这样既保证教学实验计划完成,又能控制经费的支出,还能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一举三得。

2.3 对所购产品要仔细咨询和调研,质量优先

高校实验室建设用途和要求不同,所购设备的性能参数和档次也不同。基础性的设备要求能够满足常规教学实验,质量稳定,价格适中;研究型设备要求新近开发,检测精度高,数据计算准确,性价比在同行中处于领先。我们校区处于满足基础教学工作、科研起步阶段,这就要求我们所购设备必须质量稳定、服务可靠、价格适中。目前市场上教学设备质量不一,选择一个质量可靠、性能优越、服务及时的厂家很重要。比如阅卷机,山东有很多厂家,若选择的是非正宗品牌单位,一般不到一年就要重新购置,由此造成重复投资,浪费学校经费。对于有些批量设备请购计划或是大型设备还要进行走访调研和专家论证,熟悉性能要求和技术参数。在招标采购时,能确保产品质量和档次。

2.4 加强设备经费的审核和管理,效益争先

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校区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设备购置计划,请购仪器设备并报单位主管审批;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设备请购清单,加强核对和审查,对教学中是急需的,还是缓建的,或是不建的,都要与使用部门及时沟通和协调,设备主管负责人也要根据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学校具体情况进行统筹、调控和审批,使学校经费用在刀刃上,讲究效益原则。

2.5 落实安排好仪器设备的安装房间等配套设施

有些设备采购项目勿忙,等采购回来后无法落实房间安装,配套跟不上、电力跟不上,污染无法处理而造成闲置。设备采购前,设备部门对相关配套设施要协助到位,保障设备就位安装调试工作顺利推进,以保证教学实验工作的正常开展。

2.6 预先确认设备采购后实验室人员的配备和教学任务安排

实验室建设是与教学部门下达的教学实验任务分不开的,只有落实好教学实验任务,明确实验教学老师,实验室建设才能实质推进,进入设备请购采购环节。

3 结束语

总之,高校在加强设备采购各个环节管理的同时,还要落实仪器设备请购环节的审核和论证制度,这种设备采购管理环节已被我校区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并取得了实质性效果。因此,高校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和实验室建设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到设备请购环节的审核和论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用科学的理念和效益的观念来管理和指导此项工作,促进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使我校“笃学明德,经世致用”的校训理念在工作中得以落实和践行。

参考文献

[1]郭崇.徐雅斌.基于Web的项目审批工作流系统的研究[J].福建电脑,2007,(1):118-128.

[2]谢素萍.马文川.基于Web的仪器购置审批系统的设计与应用[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8,25(6):181-184.

[3]周庆明.王波.提高实验室投资综合效益的探讨[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8,(3):10-12.

[4]《镇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编委会.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控制[M].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2010年度):407-440.

[5]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概论[M].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

[6]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概论[M].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

请远离制造泡沫的公司 第4篇

截至4月28日发稿时,碧水源股价88.09元,比2010年5月4日的150.49元最高价下跌41.47%;海普瑞股价87.63元,比2010年5月6日开盘时188.88元的最高价下跌53.6%;神州泰岳股价34.39元,復权价(每股103元)比2010年5月4日的股价(每股158元)下跌33.67%,比同年4月13日的最高价(每股237元)下跌56%。

我们之所以会在这三家公司最受追捧时唱衰,是因为我们发现,这三家公司在上市前表现出的业绩高增长,缺乏明显的核心竞争力支撑。他们或者通过“特殊关系”获取短期的高额利润,或者制造概念向投资者传递误导信息,并以此来获得超高的市盈率。这种超高估值,我们称之为“市梦率”。

美国“股神”巴菲特的老师格雷厄姆有一句经典之言——短期来看,市场是个投票器;长期来看,市场是个称重机。是的,短期来看,通过概念可以赢得市场的投票,可以获得做梦般的估值,但长期来看,是梦总会醒,泡沫经不起称重。

去年这个时候,碧水源、海普瑞和神州泰岳的股价都超过150元,市盈率也超过百倍,如此昂贵的股价还会受到人们的追捧,是因为它们都有“看上去很美”的商业模式,有着可供想象的“难以想象增长空间”。但如果深究下去,我们会发现,每家公司背后所谓的“核心竞争力”都让人难以信服。

碧水源,这家自称是“金凤凰”的公司,自诩为污水行业膜生物反应器(MBR)开发和应用的龙头,是目前全世界仅有的掌握MBR技术的三家公司之一。本报记者调查表明,这个公司在上市前几年连膜如何生产都不知道,其在污水处理工程中用到的膜,主要从日本三菱进口。更令人惊讶的发现是,作为一家行业内居全球翘楚的“高科技”公司,公司的5位高管兼股东均是来自国家科委和北京市水利系统的“前官员”。

海普瑞,上市第二天股价一度攀上188.88元,似乎其股价推手们一心想讨个“要发发发发”的好彩头,但结果却事与愿违。自2010年5月7日以后,海普瑞股价一路下跌直至腰斩。海普瑞上市之初,以“唯一通过FDA认证的肝素钠生产商”的概念,获得超过云南白药的950亿元高估值。但据我们了解,肝素钠的利润暴增完全是短期因素所致,而且国外人工合成的肝素钠以及肝素钠的替代药品很快将面世,这都会对公司未来的业务造成严重打击。事实上,海普瑞今年的一季报也完全印证了我们的判断。

神州泰岳上市后不到6个月时间,股价由58元涨到237.99元,成为沪深两市的第一高价股。该公司2009年盈利2.7亿元,其中67%来自中国移动的飞信业务,能获得来自中国移动的青睐,其背后不乏“高人”保驾护航。2006年底,公司以166万元向神秘股东万瀛女转让88万股,上市后这些股权的价值一度达2亿元。2008年,公司首次申请上市时由于飞信合同只有一年期限而被否,但事后公司转聘中信证券成为保荐人,让中信旗下金石投资成为股东,很快,公司与中国移动的飞信合同由1年变成3年,并于2009年底顺利上市。

当初看好这些公司并持有其股票的投资者,如今已损失近半,其中不乏公募基金,当然更有普通散户。公司可以把股价下跌的罪过归咎于创业板整体暴跌,或者干脆说“当初股价高估是市场的事情,我们也无能为力”。但如果没有公司恶意包装概念误导投资者,畸高的估值泡沫又从何而来呢?

这种恶意误导的迹象非常明显。首先,这些公司在招股书和相关股票推荐当中,充斥着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科技含量”、未来市场增长空间的描述,而对于潜在的风险却避重就轻、一带而过;其次,当媒体对其风险提出质疑时,公司总是百般否认,甚至不惜重金聘请公关公司出手搞定。

要维持长久生意就不能做一锤子买卖,这是基本的从商之道。这些上市公司,以不符合企业内在价值的价格,向投资者兜售股票,其实就相当于卖给客户质次价高的产品,持这样的理念上市,当然早晚要被投资者抛弃。

公司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规定 第5篇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各二级单位、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以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用工。

1.3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规范职工工作、休息、休假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工作职责

2.1劳动工资处(人力资源处)根据国家、山东省、集团公司有关职工休息休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油田职工考勤及请销假规定。

2.2党委组织部负责油田处级领导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工作。

2.3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休产假职工假期的复核工作。2.4卫生管理中心负责休产假、节育假、护理假、哺乳假职工假期的审核工作。

2.5工会负责对各单位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2.6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工作。3管理内客与程序 3.1职工工作、休息时间

3.1.1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日、工作小时数分别为 20.83天和 166.64小时。3.1.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以及工作、休息办法,按照《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陆上石油企业部分专业队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等两个文件的通知》(胜油局发[1996]55号)执行。

3.1.3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对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公休日(星期

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对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公休日,则不补假。

3.2职工考勤

3.2.1工作满8小时为一个出勤日。迟到、早退累计满8小时为一个缺勤日。

3.2.2职工考勤以班组为单位(机关以处、科、室为单位),指定考勤员每天负责填写本单位职工的考勤登记表,月末经单位领导和考勤员确认签宇后,在本单位公布。

3.2.3职工的考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公休、病假、工伤、事假、探亲、婚丧、生育、旷工、带薪休假等),须在考勤表上明确记载,并与职工请销假单等凭据相对应。考勤表填写须规范、清晰,作为计发工资的凭证和计算出勤率的依据。

3.2.4职工考勤表、请假单、销假单应妥善保管,装订成册,保存至少3年备查。

3.3职工请假、销假

3.3.1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职工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连同有关证明按管理权限交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3.2职工请假获准后须将其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妥善交接后方可休假,休假期满后要及时到批假单位办理销假手续,填写销假单,返回工作岗位。

3.3.3职工休假期满,因特殊原因需续假,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经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

3.3.4职工请、销假手续原则上由本人办理。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办理的,本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方式向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说明原因,休假期满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3.3.5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3.3.5.1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的; 3.3.5.2请假手续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3.5.3未履行续假手续超期休假的; 3.3.5.4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的。

3.3.6请假审批权限。请假3天(含)以内由基层单位领导批准;3-5天(含)由三级单位主管部门批准,5天以上由二级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3.3.7请病假要有相应病假证明。如因急病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应及时补办。职工出差、在外地休假期间因患病或受意外伤害休病假的,应由当地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休息,以及经查实病假证明与事实不符的,均按旷工处理。3.3.8请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的职工办理休假手续须持有油田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3.3.9请探亲假和带薪年休假的职工要在本单位生产、工作允许的条件下,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经三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3.4职工休假

3.4.1事假。职工因个人私事请假称为事假。职工请事假原则上1次不得超过30天,1年内累计不得超过90天。

3.4.2病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治疗的,由油田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按病假处理。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油田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3.4.2.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油田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含)以上的为6个月。

3.4.2.2实际工作年限 10年(含)以上,在油田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含)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含)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含)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含)以上的为24个月。

3.4.2.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4.2.4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年龄和缴费年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3.4.3婚丧假

3.4.3.1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4天,增加的婚假视为出勤。其中一方达不到晚婚年龄的,双方均不享受增加的婚假。再婚婚假为3天。

3.4.3.2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给予3天的丧假。

3.4.3.3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或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时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行给予路程假。

3. 4.4产假。女职工产假 90天,其中产前可休 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护理假视为出勤。

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油田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超过产假的时间按病假处理。

3.4.5育儿假。按照油日女工休育儿假有关规定执行。3.4.6节、绝育假。放臵节育环者,休息3-5天,取环者休息1天;实行绝育手术,女性休息30天,男性休息15天。休息时间视为出勤。

3.4.7哺乳假。女职工有未满1周岁的婴儿,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2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不含路途时间。

3.4.8带薪年休假。按照油田《关于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通知》执行。

3.4.9探亲假。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地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双方不住在一地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4.9.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3.4.9.2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2年探亲1次的,可两年给假1次,假期一次使用,其中探望配偶的给假7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给假50天。如因工作需要或遇其他特殊情况,假期也可以分2次使用。

3.4.9.3职工探亲条件中所在地域判定以户口所在地为准。3.4.9.4符合探望配偶条件但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探望的职工,其配偶可到其工作地点探望,职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报销其1次往返路费。符合探望父母条件但在规定期限内因工作原因不能探望或自愿放弃探望的职工,其父母可到其工作地点探望,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可按规定报销其父母一方的往返路费。

3.4.9.5符合探望配偶(父母)条件的女职工到配偶(父母)工作(居住)地点生育,休完规定产假后申请并被批准休探亲假的,可按规定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3.4.9.6已婚职工配偶死亡或离婚后未再婚且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在丧偶或离婚满1年后可按未婚职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4.9.7职工探亲期间因患病超期返回的,须有当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其超过时间可按病假处理。职工在探亲往返途中因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期返回的,经单位核实后其超过时间按探亲路程假处理。

3.4.9.8享受寒暑假的职工应在假期内探亲;如休假期较短,其所在单位可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天数。

3.4.10工伤停工留薪期。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执行。

4其他规定 4.1本规定未明确的事项,国家、山东省、集团公司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本规定施行后,国家、山东省、集团公司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检查与监督

5.1劳动工资处(人力资源处)每年组织1次劳动工资检查,对各单位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油田劳动工资工作先进单位评比的依据。

公司 请销假、奖惩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员工请、休假的实施。

第二章休假

第四条:休假包含:正常休假、法定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其他带薪假。

第五条: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况确定法定休假日时间及休假部门。法定休假为

带薪休假。

第六条:休假

1、正常休假:

(1)领导层、办公室、客服、项目工程人员:每周休息2天,如遇工作临时安排时,可按照工作实际实行轮休、调休制度。

(2)业务工种人员,每月休息4天。

2、法定休假: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况确定法定休假日时间及休假部门。法定休假为带薪休假。

3、事假:

(1)因私事需处理者可请事假,但一般情况一次不得超过3天;请假须提前1天向本部门负责人员递交请假条。

(2)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无论请假时间长短一律由总经理审批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3)其他员工1天以内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公室审批后行政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经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4、病假:

(1)请病假须持医院诊断证明。

(2)主管及以上人员请病假,无论请假时间长短一律由总经理审批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3)其它员工因病须经治疗或休养方可康复者,可请病假,一次病假3日以上或者同一个月

中请假7日以上者或需住院治疗的,按医院证明结合实际情况给予病假;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公室审批后行政办公室备案;7天以上经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4)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如保卫、保洁)7天以上病假则视为自动离岗。

5、婚假:

公司员工结婚,凭结婚证可享受婚假7天带薪假(含节假日在内)。婚假须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提前5天申请且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6、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外公婆、奶奶、父母、配偶、子女)不幸去世,公司给予3天带薪假。

7、产假:

女员工计划内持生育指标生育的,可享受90天产假。

8、其他带薪假:

员工因参加与专业、工作相关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考试或相关培训请假的,须提前报公司特别批准。

第七条:调休

1、原则上员工一律按照公司规定轮休,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休。

2、特殊原因需要调休的,由本人填写《调休单》经批准后,做好工作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调休只限当月内调整,因工作原因导致当月休班未休满的,休班自动作废,不再累积到次月。

第三章 请假程序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当日请假视为

旷工一天,如有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或不可抗拒因素、意外等),应于请假当天电

话申报所在部门领导与行政办公室获准,并明确请销假时间,上班后在销假同时补

办请假手续。

第九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应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请假、续假手续或请假、续假未获

批准而不按期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予

以辞退。

第十条:7天以上任何请假(非病假)需提前10日履行请假手续,以便于公司统筹安排和交

接工作。请假人必须在规定假时结束前亲自及时向行政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未办

理销假手续的,其顺延时间仍作为请假时数计算,逾期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项目上管理人员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同时不参与当月考核和奖金系数的分

配。

第十二条:凡是不超过正常休假天数的事假、病假一律按照正常休假计算,若超过正常休假

天数,当月出勤率不满100%的,按实际缺勤时间扣减相应工资。

第十三条:若员工休假回家、生病等客观原因,需要提前离岗的(2小时内),经领导批准,可不计休假。

第十四条:基层员工(包括特殊岗位员工)不准请事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附:《请假单》《调休单》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以“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为基本原则,以“奖

优罚劣”和“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为基本方针,以精神将为与物质奖励相结合、行

政处罚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基本方式。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金兰物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办公室组织实施,由各部门贯彻执行,由公司行政办公室监督。

第二节员工奖励

第四条 员工奖励根据员工具体表现,采用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有一

下几种:

1、口头表扬;2通报表扬;

3、现金奖励;

4、增加工资;

5、职位晋升;

6、其他奖

励方式。

第五条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物质奖励:

1、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受到业主高度赞扬者;

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著成绩,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工程技术改进,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的;

4、为公司明显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5、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或成功防止或阻止突发事件,使业主或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或事迹特别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6、及时揭发公司内部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现象的;

7、一贯忠于职守,加班加点不计报酬,或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表现突出者;

9、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工作业绩突出者;

10、本公司或比赛(如技术、知识、文体等)中获得奖者;

11、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或现金个人、先进集体等称号者;

12、公司认为其他应该奖励的情形。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2、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3、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4、工作效率高,办事速度快,不拖拉推诿者;

5、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并取得成效者;

6、在本职工作中具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的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7、检举揭发行贿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8、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纰漏、无投诉(非有效)者;

9、公司认定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搞平均主义和作假申报,一经

发现,公司将对部门负责人和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重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第七条 除公司统一奖励外,员工奖励须经被奖励人在部门的负责人书面申请,并提供书面事

实证明,报行政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后予以执行。

第八条 奖励标准由公司依据事实情况予以商讨决定。

第九条 员工奖励情况将纳入每年月、年终绩效考核体系,也作为年终奖励的依据,并计入员

请销假制度管理 第7篇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适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三. 办理程序及内容:

1.公司所有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向负责人申请,(销售部向于经理请假,其他部门向胡总请假,胡总和于经理有批假的权利)经批准后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2.请假按时回公司后,应立即到所属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销假,否则超出请假时间部分按照旷工论处,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按照旷工处理;

3.公司安排的公休时间内不用填写“请假条”;

4.未填写“请假条”或未经负责人同意外出的人员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后果一律自负;

5.旷工累计3天,自动离职;

6.批假人员要适时,合理的掌握人员安排,不得随意准假,造成人手短缺,影响正常工作;

四. 请假类型及要求:

1.事假:员工提前向直属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2.病假:员工凭镇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有效诊断书方可办理病

假手续,并按照诊断书规定的时间休假;如果因家人生病护理,需要提供家人就诊证明;

3.丧假,婚假,产假当事人出具证明后,按照实际情况办理休假手续;

4.补假:员工除急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委托他人或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回公司后持有相关证明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调查核实后方可办理补假手续,发现有伪造事实者按照旷工论处;

五.执行时间:自下发日起执行

xxxx公司

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8篇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员工的请假手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本制度请销假。

第一章 请假

一、请假时间及要求

1、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的,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请假在3天以上7天以下者,需至少提前2天提出申请;请假一周以上者需提前5天提出申请。

2、需请假员工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需按照规定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交于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案后请假方可生效。

3、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请假,必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

二、请假审批权限

1、一般员工:请假时间1天以内,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请假时间1天以上(含一天)2天以内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2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请假时间3天以上(不含3天)经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董事长批准。

2、中层及中层以上员工:请假时间半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半天以上1天以下(含1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请假时间超过1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董事长批准。

3、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请假无论时间长短都需要由董事长批准。

4、因领导外出,无法按程序签批时可越级签批;董事长不在,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总经理代签。

以上请假审批权限适用于所有请假类别。

三、请假类别及流程

(一)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办理私事,需要本人作请假处理,按照规定作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事假流程:请假人员至少提前一天领取《请假申请单》,填写完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案后请假方可生效。

3、请事假期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对员工考勤进行调整。

4、事假超过一个月(含1个月)公司予以辞退。

5、事假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伤等,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

2、病假流程:请病假在两天以内的只填写《请假申请单》根据审批权限经领导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病假两天以上者(不含两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的同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等有效证明,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本人因病不能到公司请假的可委托其直系亲属按照请假流程代为请假。

3、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3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9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医疗期为12个月。

4、医疗期内病假时间可以连续也可累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 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病假期满病愈需要复工的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工会鉴定参与竞争上岗后方可复工。复工后,因病累影响正常工作或无法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超过医疗期未复工的,公司对其停发一切待遇,并限期复工。超过规定期限未复工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7、病休期间,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劳动收入的员工,公司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在医疗期内病假时间不超过6个月,工资按基本工资的60%发放,超过6个月的,按基本工资的50%发放。

9、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可予以辞退。

(三)工伤假

1、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或接受治疗而请假为工伤假。

2、工伤假流程:由员工本人或者委托人按照病假请假流程请假。

3、工伤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四)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女20周岁、男22周岁)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婚假为15天。

2、再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

3、婚假请假流程与事假一致。

4、婚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

(五)产假

1、女员工产假90天,享受晚婚晚育政策的产假90天+60天=150天,生育多胞胎每胎增加15日产假。产假日期从请假当日开始计算。

2、符合晚婚政策的男员工享受陪产假7天。

3、妊娠三个月内流产及宫外孕,产假15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

4、保胎假:保胎假期间享受病假待遇,假期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超过两个月的日期从产假日期中扣除或按事假处理。

5、产假流程:产假由于休假时间较长,需要至少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需要休假的意向,至少提前一周填写《请假申请单》根据审批权限经领导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产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

(六)哺乳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享有哺乳假,一个工作日内哺乳假为两次,每次为三十分钟。员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申请增加哺乳时间。

2、哺乳假流程:需要哺乳假的女员工必须本人向公司写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研究后,准许给与哺乳假。由人力资源部向其所在单位出具《哺乳假通知书》。

3、女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给与的假期时间享受哺乳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按照考勤规定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私自给假。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哺乳假考勤时间上下班打卡。

4、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七)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的丧假。其余亲属去世确需员工料理后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1-3天的假期。

2、直系亲属在外地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3、丧假最长时间为5天。超过5天者按旷工处理

4、丧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

五、以上所有请假类别的请假时间,遇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六、关于续假

1、请事假后又发生了突发情况,确实无法按期返回的,经领导同意后可延长假期。复工后需要本人按照事假流程补请事假。

2请病假后即将假满时,没有康复、无法正常上班的,需要本人或者委托人到公司按照按请假程序续请病假,续请病假时间不可超过医疗期时间。

七、补假

因病、不可抗力、突发紧急状况来不及请假的,经领导同意后,可电话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回岗后按照请假流程补假。

八、关于旷工

1、未按照流程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生效,本人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申请续假未获批准、未按期返回者。

4、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编造请假理由、伪造病历者。

以上情况全部按照旷工处理,处理方法参照《考勤管理办法》,旷工时间连续两天,公司给予待岗处理,旷工时间达到3天以上,公司予以辞退。

上述第四种情况公司直接予以辞退,永不录用。

九、责任追究

关于以上第七条旷工者,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将其不在岗情况告知人力资源部,未告知所造成的损失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十、请假期间如遇公司需要员工本人到岗工作,员工必须结束休假回到工作岗位,确有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可继续休假。

第二章销假制度

1、员工应严格按照《销假时间通知单》规定日期销假。

2、销假流程:由销假人员到人力资源部填写《销假申请单》,人力资源部销假备案后,负责书面和口头告知其所在单位。要求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岗位;工作单位负责人填写工作安排回执单交与人力资源部。

3、因个人休假期间过长,销假后公司无工作岗位者,可待岗。

4、销假后不服从公司岗位安排的可待岗,待岗超过一个月仍无合适岗位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待岗期间按照事假处理,到岗工作后才给予记录考勤。

6、员工应该严格按照销假制度销假,已回到工作岗位工作,未按照要求销假的,超过销假时间按照旷工处理。

第三章 带薪年休假

一、休假时间界定

职工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时间为5天;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时间为10天;工作时间20年以上休假时间为15天。

休假日期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可顺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日常考勤中,出勤率和正点率未达到95%的。

三、年休假请假流程

各单位制定本单位人员的休假计划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通知休假。

休假人员填写《年休假申请表》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要求

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9篇

一、学校每周一执行休班,国家法定休假日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执行休假,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

二、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和公假。

1、事假: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记作事假,原则上有课时间不允许请假,确需个人特殊原因请假,有课当天不计工资,且按有关规定代课费由代理上课老师享有,再扣除请假人误课费。(月平均日工资双倍)同时每人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两天;年累计不得超过十天(含),否则取消学校福利,不得评选优秀员工,学校可扣发年终奖金并视情节予以降职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请假需提前至少1天,严禁临时请假,电话请假,他人代请假。临时请假双倍工资扣除,周六日叠加。请假需要做好全面工作交接,教师请假需要协调代课教师和上课内容交接并上报分校校长后方可批准。无工作交接视为旷工处理。

事假扣除:本月工资的平均日工资,周六周日双倍工资扣除。

事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执行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校长批准;管理层和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总校长批准。

员工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

2、病假:

员工因病治疗休养(或非因公负伤)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诊就医)记作病假,两天(含)以上的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或同级资质的医院证明,以一年为限。每月不得超过三天,超出一天每天罚款50元(需住院治疗等特殊病因的除外)。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且病假在两日内的按事假处理,超过两日的按旷工处理。

每年累计病假时间超过30天的,不得参选优秀员工,并视情节予以调职或降职。

3、婚假:(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人资行政部并由总校长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含法定假日)。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兄弟姊妹结婚可享受婚假1天。

4、产假:(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人资行政部并由总校长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生育享受产假158天(含法定假日);难产的需开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前检查凭当日医院证明按正常出勤处理;违反计生条例的不享受产假待遇。

已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可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20天的产假(含法定假日);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含法定假日)。

配偶分娩可享受产假7天(含法定假日)。

员工本人产假可以享受生育基金待遇的,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不能享有生育基金待遇的,按照岗位工资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各类福利补贴不再发放(工龄工资除外)。

5、丧假:

父母、配偶及子女丧亡可享受丧假5天(含法定假日)。

(外)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父母丧亡可享受丧假3天(含法定假日)。

6、公假:因学校安排工作事项或出席会议、参加培训获得批准者等可请公假。

三、学校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工伤假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请假规定

学校全体员工请假时须先办理请假流程,若因急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亲自请假者,可电话告知上级或由同事、亲属等代其办理,否则事后不予补假,均按旷工处理。

教师请假需要协调代课教师和上课内容交接并上报分校校长后方可批准。无工作交接视为旷工处理。

请假人回学校后,需在半个工作日内销假,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不到1小时按1小时计。

五、加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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