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学习范文

2024-09-09

保密法学习范文(精选12篇)

保密法学习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增强我局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与防范技能,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保密承诺书签订人员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X保办[2010]X号)要求,我局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参加了全省保密承诺书签订人员知识竞赛活动。

本次竞赛活动以信息化条件下保密技术防范知识为主,结合《保密技术防范常识(图文本)》、《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等资料,采取开卷方式,参赛人员集中答题。根据文件精神,本次竞赛活动中局领导重点突出以下三点: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党政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此次竞赛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教育管理、提高保密意识和防范技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组织领导、抽调专门人员、做赛前辅导,确保竞赛活动有序开展。

2、精心组织,确保实效。深入开展赛前动员,使广大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充分认识学习掌握保密技术防范知识是工作所需、责任所系,确保在职参签订人员全员参与。同时,要做好赛前动员和学习辅导,组织参赛人员集中学习竞赛参阅资料,使赛学结合、先学后赛、以赛促学,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竞赛情况要记入保密承诺管理档案。

3、围

绕主题、加强宣传。以本次竞赛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日、宣传周活动,营造学习氛围,确保学习效果。

保密法学习 第2篇

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都十分重视。这已成为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新形势下,我们党对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更加重视。通过学习新保密法,我有如下思考:

一、认清形势,强化保密意识

在对外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保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把保密工作作为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我们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坚决克服“有密难保”的错误认识,以及和平时期“无密可保”的麻痹思想,近年来,保密战线上保密与窃密的斗争是十分尖锐激烈的。随着世界格局多极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综合国力的竞争日益激烈,针对我国的各种窃密活动日趋复杂。运用各种手段,加紧了窃取我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方面秘密的活动,尤其是以经济、科技为重点的窃密活动越来越猖獗,越来越带有高科技特点。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已进入高科技抗衡的阶段。充分反应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这就要求我们,强化保密意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二、执行规定,落实保密措施 为确保《保密法》和《实施办法》等保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我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我们要严格执行,确保保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狠抓制度落实,抓好督促检查,随时防范各种可能涉密事件的发生。依法管理涉密事项,任何制度,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发挥制约作用。如果仅仅罗列出一系列看似完整的制度,然后将其锁入文件柜,或是贴在墙上便再无人问津,那再好的再完整的制度也是废纸一堆。制度如同法律法规一样,它是衡量是非的尺子,只有拿起这把尺子,时时用它度量人们的言行,这项制度才是有生命力的。谁不按制度办事,泄露了秘密,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任何人都不能逃避制度的制约,这样才能确保制度的公平性、严肃性。

三、身体力行,争做保密榜样

保密法学习 第3篇

1系统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1研究的目的

开展该项目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整合信息安全保密资源,为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教育提供信息系统平台。

1.2研究的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军事领域正在掀起一场以信息化为核心的军事变革浪潮。随着这场新军事变革的兴起,信息化军队和信息化战争开始崭露头角,制信息权的争夺日益成为决定胜负的焦点。制信息权既包含对敌方信息的获取和处理,更包含对我方信息安全的确保。因此,确保军事信息安全关乎国家安全、军队安全,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关乎军队的作战能力,关乎强军目标。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除了技术、技能上的提高以外,还包括保密意识的提高,保密素养的提高以及保密管理水平、保密体制的提高等。 这些能力的提高,需要借助教学、训练、管理等多方位的培养。在军队信息安全保密领域,中央军委文件及通知都对军队开展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落实这些规定,就是要紧紧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按照能打仗、打胜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和建设。目前,信息安全保密领域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层出不穷,但是失泄密案件依然频频发生,使国家安全、军队安全受到威胁,为了更好的提高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效果和效率,因此开展此项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设计方法及相关技术

2.1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

本系统采用面向对象技术设计,通过面向对象的方法,更利于用人理解的方式对复杂的系统进行分析、 设计与编程。同时,面向对象能有效提高编程的效率, 通过封装技术,消息机制可以快速开发出一个全新的系统。并且面向对象的思想已经应用到软件开发的很多方面,如面向对象分析(OOA)、面向对象设计(OOD)、及面向对象编程(OOP)。

2.2数据库访问技术

ADO.NET是微软发布的一组向.NET Framework程序员公开数据访问服务的类。 ADO.NET支持多种开发需求,包括创建由应用程序、工具、语言或Internet浏览器使用的前端数据库客户端和中间层业务对象。

ADO.NET具有互操作性、可维护性、可编程性、可伸缩性和良好的性能等优点,因此本系统采用ADO. NET技术。

2.3开发语言

本系统的开发语言是C#。C# 是微软公司发布的一种面向对象的高级程序设计语言。它在继承C和C++ 强大功能及优点的同时去掉了一些它们的复杂特性。C# 具有以下特点:

(1)语法简单、类型安全

(2)面向对象技术

(3)灵活性与兼容性

(4)完善的错误、异常处理机制

3系统分析

3.1体系结构

本系统采用B/S架构,系统分为前台和后台两个模块,前台用于受教育者的日常学习训练、交流和考核,后台可以管理试题、课程等资源。详细的功能架构如图1所示。

3.2功能设计

(1)资源管理模块

该模块主要完成系统后台资源的储存,对前台在线学习和在线考试提供了基础的数据支持。教育者可根据不同层次的需要,对相应的章节上传试题,PPT, 视频等学习资源。后台学习资源多彩多样,才能实现前台强大的学习训练和考试功能。教育者可以对上传的学习资源进行维护,删除过时老旧资源,上传最新资源,保证学习资源的正确性和时效性。

(2)考试模块

该模块主要完成在线考核的功能。教育者根据考试需求,可以事先出卷或随机生成符合相关要求的试卷。 对于灾难情况(如断电,断网等)可以还原考生试卷,在考试时间结束后,系统将自动交卷。考试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得出相关考试情况,并可以进行排序,统计等。

(3)学习模块

该模块主要是针对各类信息安全泄密隐患、常见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防范技术等的模拟训练及信息安全保密理论知识的在线学习。教育者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班次,在系统上开设相关的课程,针对某一特殊教学班次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受教育者根据自身学习需要,可以对线上公开的课程进行选择性学习。通过参加课程学习、试题练习、在线考试、调查问卷和在线交流等情况,实现对受教育者学习情况的全程跟踪管理和对受教育者学习培训需求的全面掌握。

(4)交流模块。

本系统还提供了一个小型在线论坛,作为受教育者和教育者之间交流所用。

4关键技术

4.1 Ajax技术

军队信息安全保密在线学习与考核系统采用了Ajax技术。Ajax在浏览器与服务器之间使用异步数据传输,其按需取数据的原则不仅减轻了服务器和带宽的负担还提高了用户的体验。在本系统中多个模块都用Ajax技术进行了相应的优化。

在传统的网页中,用户如果需要得到实时性的数据,必须重新加载整个页面,浪费了很多资源。而Ajax模式在页面加载后,通过后台Ajax和服务器异步交互,如果服务器有数据更新,则只取回更新部分的数据,动态地更新到页面,并以消息的方式告知用户。 Ajax技术的使用不仅提高了本系统性能,还优化了用户界面,提高了用户体验。

4.2组卷策略

在在线考试系统中,自动组卷是一个核心内容,是考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的判定及受教育者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的检测。

本系统的约束条件主要有考试时间、考试难度、考试时长、考试范围和题型题量等约束。最终组成的试卷的标准应与预先设定值相同。本系统基于遗传算法实现了组卷功能,将每道试题作为一个独立的编码位,利用遗传算法的选择、交叉与变异并最终完成试题的选取,得到满足约束条件的试题集合。应用其全局寻优和智能搜索的特点,本系统可以从题库中快速地抽出一组既符合要求,并具有随机性、科学性、合理性的试卷。

5结束语

军队信息安全保密在线学习与考核系统提供了较强的功能,覆盖了教学的各个环节,在现有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上实现了具有受教育者自主学习训练、资源共享、互动性强、教学个性化等特点的网上学习考核和高效、有序的数字化管理功能,解决了资源不足、效率不高和保密教育方式与信息时代的发展不够同步等问题。对科学有效地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教育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朱国春,夏良,王欢.高校课程在线考试模式研究与探索[J].大学教育,2014(13):70-71.

[2]王智勇.高等学校建设基于B/S结构在线考试平台研究[J].农业网络信息,2013(5):117-120.

[3]王宇.高校在线考试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价值工程,2010(8):228-229.

保密法学习 第4篇

关键词:孙子兵法 保密 意义

两千多年前的军事理论家孙武在其《孙子兵法·谋攻篇》中讲“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并明确指出“知彼”的重要手段是“用间”,他在《孙子兵法·用间篇》中集中论述了采用间谍获取情报信息的方法、手段及对于取得战争胜利的重要性。这是孙武从他生活的战乱频繁的春秋时期出发,提出的取得战争胜利的一条重要的途径。而当今世界处于相对和平的时期,各国更加注重在相对安全、和平的基础上,发展本国的经济。因此,为了国家的安全,为了本国经济能持续稳步地发展,保密比之于用间窃密更重要。那么,孙武又给我们提出了哪些保密措施呢?他的这些保密措施,对于今天的我们,又应该怎样理解并加以运用呢?

一.堵塞通道

孙武在《孙子兵法·九地篇》中说“政举之日,夷关折符,无通其使。”意思是当决定战争行动的时候,就要封锁关口,销毁通行凭证,不允许敌国使者往来。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就是要运用多种手段堵塞泄密通道。而如今的通讯发达之神速,真可谓“一机在手可知天下事”,随着电脑的普及,网络世界向人们打开了互通有无,共享彼此信息的便利条件,这就意味着联网计算机中的信息对所有用户都是公开的,一些窃密分子便可以运用“黑客”程序等各种技术手段,窃取网络内计算机系统的秘密信息。为保守本单位的秘密,我们应如何“堵塞通道”呢?

一是构筑安全“防火墙”

对涉密计算机运用物理隔绝、设置多重密码等方法,有效地封锁各类失泄密的通道。比如对涉密电脑安装水印系统、集中管控系统等,就是阻断涉密电脑与其它电脑互通互联的通道,从而有效地保守秘密。所以,作为有密必保的单位要加大投入,购买或开发可靠的保密软件,打牢信息安全防范的技术基础,构筑安全保密的“防火墙”

此为物理堵塞通道,亦可称为“硬”通道。

二是增强保密意识

尽管有各种方法物理堵塞泄密的通道,但仍有许多无意泄密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发生。这主要源于两种:一是保密意识淡薄。平时不注意学习保密的相关法规制度,如电脑使用 “十条禁令”;不了解当前较前沿的窃密技术;二是抱有侥幸心理。如很多保密单位都禁止存储介质在涉密电脑与其它电脑上互通互联,但总有人存有侥幸,认为我只插了一下、一次,并且马上就删除了,不会出问题的。殊不知,有很多的泄密事件就是源于此。所以,保密工作不能侥幸,要像对待打仗一样对待保密工作,做到“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形篇》)

此为堵塞思想通道,亦可称为“软”通道。

二.隐真示假

孙武在《孙子兵法·计篇》中说:“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意思是,用兵打仗是一种诡诈的行为。所以,能攻而装作不能攻,要打而装作不要打,要在近处行动而装作要在远处行动,要在远处行动而装作要在近处行动。接着,他又在《孙子兵法·虚实篇》中说:“形兵之极,至于无形。无形则深间不能窥,智者不能谋。”意思是,通过假象欺骗敌人达到绝妙的程度,就可以不留痕迹。使敌方的间谍无法探清我军虚实,就连敌方高明的指挥员也没有办法。

孙武这是在告诉我们,应采用多种欺骗手段使我方的真实信息得以有效保护,将虚假信息传于敌方,进而让敌人作出错误的判断、采取错误的行动。这便是隐真示假。当今时代,应如何做到“隐真示假”呢?

一是增强防范能力

当前,随着信息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在无形中对保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如果从事信息管理工作的人员不能加快知识更新,不仅是会被工作所淘汰,更重要的是在面对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入侵时,便会显得束手无策。所以,涉密单位的保密人员或信息管理人员要不断以信息化发展趋势为指引,加快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吸收,主动了解安全保密工作形势。

二是提高反窃密技术

作为涉密单位的保密人员或信息管理人员应学习了解掌握最新、最前沿的窃密手段、窃密技术。首先运用堵塞通道之法保守秘密;更重要的是能找寻或研制出各种窃密手段的防范方法。如,利用“木马”技术窃密的,其防范的对策是: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不随意打开不明电子邮件,尤其是不轻易打开邮件附件;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升级。

总之,对于保密工作,首先应该从涉密人员的思想教育上抓起,使之从思想上认识到保密工作之重要;其次要从设备上跟近,使之堵塞通道;再次要从技术上跟上,使之具备与对手相抗衡的能力。最终达到“致人而不致于人”的效果。

保密法学习心得 第5篇

2012年7月10日,市政府组织了一次岗前培训课。其中有一节课程是专门针对《保密法》的。

《保密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保密法》于199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法进行了修订。

通过学习保密法,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保守国家秘密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作为一名刚进入国家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来说,加强保密法的宣传,提高保密意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韩非子在《说难》中曾经说过:“事以密成,语以泄败。”古往今来,古今中外,保密工作重于泰山,麻痹大意的对待保密工作,会给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带来巨大的损失。《保密法》的实施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更好的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证。然而,信息在发展,科技在进步,人们的保密意识却越来越淡薄,越来越麻痹大意。这些年人们通过网络无意识、间接泄露、计算机网络泄密等现象时有发生。现在的保密工作正处于非常艰难和令人担忧的窘境。据统计其中计算机网络泄密发案数已占泄密案发总数的70%以上,并成逐年增长的趋势。网络安全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关注的重点。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网络安全问题,确保国家、单位的秘密文件不外流。养成良好的使用网络的习惯

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是必须忠实履行的义务,因为大量国家秘密事项都是在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中形成或运作的,而我们又是国家公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参与者,因为职责需要,国家赋予我们承办、处理国家秘密事项的权力。与此同时,也就应当承担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责任。因此,对公务人员的涉密行为加以规范、约束,以保障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安全是保密法的一个重点。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强化保密意识,深刻领会保密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提高保密素质能力,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提升防护能力,明确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掌握和运用保密法提供的强大法律武器,全面提升反窃密、防泄密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保密行为,提高保密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推进保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要把保密法落到实处,就要深入扎实的开展宣传工作,特别是在广大群众中形成浓厚的普法氛围,通过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案说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陈列展板,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国家安全和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增强依法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意识,为贯彻实施保密法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

要把工作和生活区分开,在同学、朋友之间聊天儿时,之谈生活不谈工作,尤其是不谈有关涉密的一些工作。

学习保密法总结 第6篇

纪念宣传活动情况总结

根据思保委发[20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保密工作质量,我镇结合工作实际,于9月15日,广泛深入组织开展新修订《保密法》(以下简称新保密法)纪念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镇开展保密法纪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保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思保委发[2011]4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召开保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组织开展新保密法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并做好我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部署:一是要加强教育,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二是要突出重点,抓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三是要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的重视,为全面开展保密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宣传主题,认真开展保密宣传活动。

在今年的保密法纪宣传月活动中,为了确保我镇保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我镇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思保委发

[2011]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深入学习新保密法规、大力普及保密知识、不断深化保密意识、努力推动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对开展新保密法纪念宣传月活动进行了部署,要求镇属各村、社区、站所以保密宣传主题为核心,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切实把保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密检查,落实保密措施。

我镇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在新保密法纪念宣传月活动期间,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对本单位重点涉密部门财务室、党政办公室等科室的涉密信息系统、涉密文件资料的定密、印制、保管、使用和销毁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通信、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系统的保密管理 1

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镇的保密技术防范设施基本能够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需要。近年来,各科室均未发现和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确保了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

四、深化法律、法规学习,增强保密意识。

为积极配合我镇保密法纪宣传教育月活动,由我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宪法》以及其它保密法律、法规、文件精神,通过宣传教育、上网自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使我镇干部职工掌握了保密法律、法规、政策的基本内容和保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为推动保密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五、认真开展各项保密宣传活动。

在9月新保密法纪念宣传活动月期间,我镇在醒目处张贴有“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等保密宣传标语;为抓好涉密载体、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的保密工作,我镇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举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专题学习,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特别是使用涉密计算机过程中的保密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通过广泛深入的新保密法纪念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业务素质,增强了保密法制意识,而且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今后,还要不断结合我镇的实际工作,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遵守保密纪律的自觉性。

思茅镇人民政府

保密法学习心得 第7篇

一:“缩小”。缩小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缩小定密主体范围;缩小国家秘密知悉范围。

二:“增加”。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内容;增加了对相关机关、单位管理的内容;增加了涉密人员管理内容。

三:“权利”。新保密法增设了“监督管理”一章,其中依法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了明确。

四:“责任”。新保密法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其中包括强化了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强化了机关、单位的责任;强化了网络运营、服务商的责任;强化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

据有关方面估计,目前我国55%以上的计算机受到病毒的感染,80%的中文网站缺乏完善的安全保护系统,经济部门70%的信息安全设备来自国外,特别是我国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使用的关键芯片与核心软件大部分依赖进口,客观上留下了很大隐患。

保密工作极端重要,稍有疏忽必酿大错。我们要提高认识,将保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一起抓落实;积极开展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保密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加强保密设施建设,提高保密工作水平;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强化保密意识。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养成保密习惯。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保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把保密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随着世界格局多极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综合国力的竞争日益激烈,针对我国的各种窃密活动日趋复杂。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已进入高科技抗衡的阶段。由于保密意识不强,又缺乏应有的知识,因此并没有采取适当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所以需牢固树立时刻保守秘密的思想,强化保密意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领导需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守保密法纪,带头做好本人、身边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一个单位保密工作好坏,主要取决于此。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有具体的保密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做到哪里。对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任。

保密不保守。“应该保住的保住,应该交流的交流”是保密工作的原则之一。不能为了保密,就不公开、不交流。保密是暂时的、相对的,公开、交流是绝对的、永恒的。

信息安全。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特别是我国现阶段,计算机和网络关键部分的核心技术还要依靠进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技术大国有能力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进口的网络设备上安装监听程序,从而达到窃取我们在网络上传输的秘密信息的目的。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势外,软件方面问题也很多,例如病毒感染,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病毒输送到涉密计算机上,造成整个网络瘫痪,涉密数据全部丢失或传输出去。因此要求我们加强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来弥补硬件上的不足。

新的形势给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和冷静,认清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把保密工作做的更好。加强对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计算机房的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计算机保密制度和机房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数码港管理中心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必须有专人管理和维护,局域网络通过通信线路与其他计算机或网络连接时,应采取安装防火墙等技术保护措施。

对涉密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应由技术部进行。确需外部技术人员解决或外送维修的,必须在维修前清理硬盘存储的数据,事后要进行检查。凡属绝密信息一律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对存储秘密信息的软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期限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操作人员,要明确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同时要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使他们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计算机内不得存储涉密的信息,同时要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收到异常电子函件或发现网上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注重对自身素质的培养。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对自身素质的要求也应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都亟待更新,适应新的形势,挖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的素质。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掌握新技能。

保密法学习 第8篇

一、建立涉密档案信息发布的审查机制

1. 依据新《保密法》明确档案部门的审查主体地位。

新《保密法》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 科学合理地规范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与档案部门之间的关系, 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部门作为涉密档案信息的审查主体, 既有利于提高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政水平和对档案信息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也有利用于档案部门自身对涉密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2. 依据新《保密法》确定档案信息密级。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密级不明确、有争议的档案信息其确定机关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有利于解决档案部门对有关档案信息内容是否定密在理解上产生歧义, 避免定密不准现象的发生, 以免在档案信息发布之后出现泄漏国家秘密的重大事故。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信息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内容, 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同时, 新《保密法》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定密责任人制度的确立, 不仅明确了档案信息定密的责任, 还有利于防止随意对档案信息定密现象的发生, 有利于提高档案信息定密的严密性。

3. 依据新《保密法》审查档案信息解密期限。

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所确定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信息进行审核。对在保密期限内保密档案信息范围变化后不再作为国家秘密的档案信息, 或者公开后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档案信息, 应当及时解密。这样规定, 既有利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又有利于节约保密成本, 促进及时解密为公众所利用, 防止一经定密就再不解密的现象发生。

二、建立涉密档案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机制

根据新《保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档案信息涉嫌泄密, 应当立即停止传输, 保存有关记录, 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档案信息。新的《保密法》还增加了分级保护、对涉密信息系统采取技术保护等措施, 尤其强调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档案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不得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下, 将涉密档案信息内部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档案部门需要建立一套网络安全管理平台来集中监控档案信息外网的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以及应用系统, 对档案信息外网所面临的蠕虫病毒、黑客入侵等网络攻击形成一套监控、预警、发现、响应机制, 尽可能地保障档案信息外网的安全, 使其能稳定地运行。

三、建立非涉密档案信息的公开服务机制

1. 明确非涉密档案信息范围。

新《保密法》第十五条确定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 档案信息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 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 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 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 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因此, 树立最大化开放档案的理念, 就须在档案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中予以落实, 即完善档案开放范围与开放期限的相关条款。

2. 建立非涉密档案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继续加大非涉密档案信息公开力度, 完善档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 在增加档案信息发布量的同时, 及时清理和更新档案信息, 确保档案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一方面, 在加强非涉密档案信息审查的基础上, 大力推进非涉密档案信息产品的专题开发和加工, 特别是关乎民生的非涉密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 充分利用规范化、可共享的非涉密档案信息资源, 建立一批直接服务民生的重要专题数据库;另一方面, 档案部门应该建立非涉密信息网络共享平台, 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科技情报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所藏非涉密信息资源进行整合, 建立非涉密公共信息流通与交换共享网络一体化平台。

四、建立涉密档案工作人员的监察机制

学习保密法宣传方案 第9篇

《保密法》的活动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家保密局、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芷江侗族自治县依法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充分认识学习《保密法》的重要意义。《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的基本法律,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新修订《保密法》的公布实施,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保密法》是应对当前保密工作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安全保密意识、提高保密素质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保密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把学习《保密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大力抓好施行前的学习宣传工作,为《保密法》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要求

学习宣传《保密法》,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局的保密工作实际,根据不同的对象突出学习宣传重点,做好分类指导。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保密法》,切实抓好涉密人员的学习,结合岗位需要,自觉履行岗位义务。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加强保密督促检查,全面提高我局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10年8月至10月。

四、活动形式与安排

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案例分析教育、知识考试及网络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保密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一)8月,组织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活动形式和活动安排,制定活动方案。

(二)9月,举办保密知识专题培训及讲座;订购宣传挂图和学习资料;发放《保密法》知识问答及泄密案例等学习资料;张贴《保密法》宣传资料。

(三)10月,组织开展《保密法》知识考试;进行活动总结。

五、组织机构

成立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局学习宣传《保密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严格落实学习宣传活动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曹小荣

副组长:杨顺友

成员:何世祥杨兰英

专干:杨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世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六、其它要求

1.高度重视。局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坚持学用结合,确保学习的实效性。

2.加强自学。除参加集中学习和活动外,局全体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保密法律法规的自学,并做好自学笔记。

3.局办公室、机关各股和二级机构要结合学习、宣传活动,对照保密工作现状,查找漏洞、修订制度、完善措施、促进保密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征文可以围绕这些内容选题:修订颁布《保密法》重要意义;如何学好、用好《保密法》;《保密法》与依法行政;如何做好涉密现代办公设备保密管理;保密监督管理;保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泄密案件查处难点问题。篇幅控制在3000字之内,体裁不限。各镇、县直各单位(含双管垂直单位)要积极参加,每个单位至少要撰写一篇有关学习宣传

保密法学习情况汇报 第10篇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保密局的督促指导下,工业总公司高度重视保密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知识学习讨论活动,以加强和改进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为主线,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宣传保密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广泛学习宣传,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的基本法律,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本遵循。工业总公司党政一把手带头,广大工作人员专题学习,集体讨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赋予了这项活动广泛的参与性与重要性。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修订后的保密法,完善了保密工作的方针,健全了保密管理制度,为依法管理国家秘密,有效防范和严厉查处窃密泄密行为提供了强大法律武器。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保密意识,并做到了能够准确把握保密制度和条例,使活动收到了实效。

二、加强保密制度管理、完善保密措施

紧密结合本单位保密工作实际,把握保密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完善了机关《保密工作制度》、《商密通信系统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理,规范涉密计算机及涉密载体的保密措施,杜绝涉密文件的外流。

三,强化责任意识,规范保密工作人员行为

通过保密法学习,强化涉密工作人员责任感、使命感,规范了档案管理、机关涉密文件和计算机的日常工作。文件收发专人负责,密件进行分类整理并妥善保管。购置的涉密计算机贴有明显标记,由专人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工作人员对计算机中存储的文件进行整理,做到明密分清。

国家保密法学习总结 第11篇

我学习《新保密法》之后,保密法制观念和政治职责感在我的心中得到了明显增强。我认识到,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犯罪率的不断攀升,自我不以《新保密法》来指导自我的保密工作,不去熟悉规章制度对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那么就不可能在工作中真正做好保密工作。

再者,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新保密法》告诉了我,自我保密工作一旦百密一疏,那么再多的成绩都等于“零”。最终,不但会给国家和群众带来巨大的损失,并且,自我也会葬送完美的人生前程。因此,掌握《新保密法》,对于规范、指导自我开展保密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

透过对《新保密法》的学习,我在归纳自我不足的同时,也对自我在今后做好保密工作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思路和认识。在下一步的.保密工作中,我将从自身点滴做起,着实做到以下四点:

首先是纠正错误认识,提高保密意识。结合一些泄密教训来看,那些泄密职责者并不是不知道做好保密工作,而是源于保密意识淡薄而产生了一些错误的认识,例如单位内部人员都知道的事情就算不上秘密、将秘密告诉给关联较好的人员谈不上是泄密等等。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会去深刻领会《新保密法》的精神实质,随时比照《新保密法》的资料进行自我反思,查找自我对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错误认识,坚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

其次是持续职业操守,抵御外界诱惑。《新保密法》的出台,使保密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为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敲响了警钟。既然工作要保密,那么工作必定就会涉及到国家与群众的利益。在对待保密工作上,我会持续一个清醒的认识,在应对外界诱惑时,用职业操守来约束自我,切实做到“眼不红、嘴不谗、手不伸”。

再次是恪守工作职责,做好保密工作。信息化发展在为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保密工作带来了不小压力。透过对《新保密法》的学习,从事计算机管理,移动存储设备管理,以及电子公文管理等信息管理工作的我更是深感职责在肩,正因我很清楚,此刻的信息传播速度很快,如果在工作中没有对工作设备加以认真管理,那么就很容易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结合我自我的工作,我认为自我要做好保密工作,那么就得加强对保密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坚决不让外界传输媒介接触工作设备;坚决不将信息资料透露给他人;定期做好工作设备的维护保养。

保密法学习 第12篇

近年来, 随着我国国际国内形势显著变化, 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 国家保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急需加以规范和调整, 并先后于2010年4月修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下简称《保密法》) 、2014年1月修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条例》) , 新的保密法律法规的颁布, 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同时对档案工作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和保密管理部门应遵照国家最新的保密和档案法律法规要求, 共同携手审视档案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规避法律法规体系性风险, 探索提出相对合理的解决方法和措施。

一、法律法规层面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个别概念定义未明确、理解上存在偏差

《档案法》第十四条规定:“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密级和变更和解密,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但“保密档案”这一用词在《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均未给予明确直接的司法解释, 《保密法》第十七条也仅对国家秘密载体概念简单进行了解释, 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档案法》第十四条所称保密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因为《保密法》只针对国家秘密载体进行管控和保护, 显然从侧面可以理解《档案法》中的所述“保密档案”仅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文档资料。

根据以往经验和现实共识判定, 显然“保密档案”应包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 (内部事项) 的档案, 同时包括部分经过专业界定或权益人要求确实不宜公开的个人隐私档案, 现行《档案法》未将现实工作中大量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知识产权的档案列入保护范围, 存在相应档案工作法律漏洞。

(二) 个别监管方式方法缺乏可操作性和不确定性

《档案法》第十六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 ……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 可以收购或者征购。”加强对重要档案 (含保密档案) 管理的初衷是好的, 但实际工作中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是很难发现企事业单位、集体特别是个人保管档案存在严重问题, 也不可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追查各类档案管理使用情况, 即使国家档案管理部门在例行检查中或者通过他人举报的方式发现此类安全隐患, 也要经过权利人同意或者通过相应主管部门、保密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 方可收购或者征购, 如果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或者抵触情况, 收购或者征购也有发生搁浅的可能性, 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三) 个别规定要求与现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矛盾

《档案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 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 可以少于三十年,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 可以多于三十年, 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 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档案 (应视同保密档案或者参照保密档案管理) , 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 除另有规定外, 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 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 秘密级不超过十年。”除绝密级国家秘密外, 机密级和秘密级的开放期限都存在了不同程度的延长, 即使考虑到涉密信息达到保密期限年限可能变成工作秘密 (内部事项) 而不是非密事项 (公开信息) 的情况, 相应档案是否继续封闭十年至二十年也须要由经验丰富的档案管理部门专家和对应权限的定密责任人共同进一步判定, 而不能“一刀切”定为三十年或者超过三十年。

依据《保密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8年5月施行) 第十八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现实工作中以文书档案为例, 如红头文件属于应公开的内容, 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在20个工作日就应予以对外公开, 不必也不应再等待三十年。

二、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及修改建议

(一) 准确描述相关概念定义, 使法律法规更精准严谨

在今后颁布的相关档案管理规定中要进一步明确“保密档案”定义, 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读或误解, 应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等有保存和保护价值的信息资料统一作为保密档案, 依据《保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并就不同属性的保密档案提出分类化管理要求。

(二) 建立档案和保密工作联动机制, 使法律法规更宜于落地

在今后颁布的相关档案管理规定中要进一步细化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逐级理顺档案管理部门和保密管理部门协作关系, 逐步建立档案工作业务检查和保密检查的联动机制, 及时沟通凭借多方力量共同解决、处理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安全保密隐患, 确保国家有关档案和保密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执行。

(三) 正确审视档案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 使法律法规更符合实际情况

适时修改现行执行的相关档案管理规定中不合理或与2000年以后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条款要求, 特别是在现行各级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时代, 档案管理部门要主动迎接和适应新形势发展潮流, 会同保密管理部门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成立鉴定小组做好档案鉴定工作。

在进行档案鉴定的基础上, 履行档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 确保不发生涉密信息外露的前提下, 档案管理部门应放宽档案对社会开放利用的时间限制, 逐步缩短档案的封闭期限, 准确界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主动满足国内广大人民民众、国外友好人士对公开档案信息正常、合理的利用和使用要求。

三、结语

《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作为国家基础的法律法规, 是一部非常好的法律,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为国家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 提供了前进的动力。毫不夸张的说, 没有《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正确指引, 我国档案事业就不会生机勃勃的发展到今天如此的规模和体量、就不会蒸蒸日上的达到今天如此的水平和高度。当前,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 高新技术造成我们所处的时代发生了重大变革, 任何法律法规都要适应新的社会发展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变化, 我们要充分肯定过去年代制定的法律法规的历史地位, 不应过分苛求其完全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2015年, 国家已经将修订《档案法》提上议事日程, 我们殷切希望《档案法》能像《保密法》一样早日修订完成并颁发实施, 档案保密工作是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也是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根本前提和依托, 档案工作和保密工作就某种意义上就是“唇亡齿寒”的关系, 及时修改和增补档案工作法律规定中一些“不合时宜”的保密规定要求, 可以使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和保密管理部门在行使权利时能获得更为坚实的法律依据, 也可以为我国档案事业和保密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摘要:本文列举分析了现行《档案法》的有关涉及保密工作内容, 结合《保密法》的相关条款, 重点剖析了《档案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初步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及修改建议。

关键词:档案法,保密法,解决对策,修改建议

参考文献

[1]陈忠海, 刘东斌.从政府信息公开看<档案法>的修改[J].档案学研究, 2010 (3) :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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