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干部住房补贴标准

2024-05-13

军队干部住房补贴标准(精选8篇)

军队干部住房补贴标准 第1篇

1、什么是军队住房补贴?

军队住房补贴,是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及职工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住房补贴由基本补贴和地区补贴两部分构成。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补贴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2、为什么要实行住房补贴制度?

深化军队房改的核心就是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目的是使军队人员在服役期间人人都能积累一笔住房资金,增强军队人员的购房能力,使他们能够买得起、住得起房,缩小军地之间在住房消费上的差距。这个制度,既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又切合军队实际,既坚持了国家、军队、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又充分体现了对军人的优待和照顾。

3、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凡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以及离退休人员,在其退出军队公寓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格购买住房时,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4、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地区住房补贴?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购买住房的地区,或离休、退休、转业、复员安置的地区,或牺牲、病故后合法继承人户口所在地区,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高于每平方米2300元的,在支取住房补贴时,另给予相应的地区住房补贴。

5、住房补贴标准和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所谓房价收入比,既指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也就是说,住房补贴标准与当地的房价成正比,与干部、职工的工资收入成反比,房价越高补贴越多,收入越高补贴越少。如在京中央机关和北京市,1998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1019元,职工购买住房家庭合理承担的房价为1470元平方米(11019元人·年×2人×4年÷60平方米=1469.2元平方米),1999年北京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为4000元平方米,职工家庭(夫妇两人)购房每平方米需补贴2530元,每人每平方米住房补贴额为1265元。综合考虑各职级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工的工作年限、工资增长和贷款

利率等因素,通过加权平均计算所得,住房补贴比例为个人基本工资的66%。

军队住房补贴标准是根据军队单位遍布全国,工资标准全军统一,各地房价差异较大等特点,采取“基本补贴加地区补贴”的办法确定的。确定基本补贴比例把握的原则是:平均房价确定在大中城市中等偏上水平,补贴比例可覆盖全军70%以上的人员和90%的地区,对边远艰苦地区的干部有所照顾,补贴比例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此,收集了35个大中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根据军队人员的分布情况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同时,考虑到军人的职业风险、服役年限和配偶就业情况等特殊因素,确定全军基准房价为每平方米2300元,基本补贴比例为个人基本工资的40.94%。在低于基准房价地区购房,补贴不降低;在高于基准房价地区购房,再给予相应的地区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总后勤部定期制定。

6、2000年后提干或选取士官的人员,其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如何计算?

2000年1月以后提升的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的士官,提干或选取士官以前工作年限(不含已享受住房补贴年限)内的住房补贴,按提干或选取士官命令当月的本人基本工资一次计算,计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

住房补贴额=提干或选取士官命令当月的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提干或选取士官前的军(工)龄月数。

7、军队人员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是多少?

军队房改《方案》,制定了新的军人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缩小了军地人员在住房待遇方面的差距。师职以下人员与中央机关各职级人员的补贴面积标准一致,军职干部住房补贴面积,参照师以下干部住房面积标准的提高幅度,暂按正军职180平方米、副军职165平方米计算。大区职以上干部待国家相应政策出台后再定。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规定如下:军官:正军职(暂按)180平方米,副军职(暂按)165平方米,正师职120平方米,副师职10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副团职80平方米,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

文职干部:专业技术1、2级180平方米,专业技术3级165平方米,专业技术4、5级120平方米,专业技术6级、高级专业技术7级105平方米,专业技术8级、中级专业技术7级90平方米,专业技术9级80平方米,专业技术10、11级70平方米,专业技术12、13、14级60平方米。

士官:六级士官,军(工)龄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职工:按照属地原则,执行驻地政府公布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以驻京单位职工为例,执行北京市政府颁布的下列标准:

职员:正局级12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科级以下60平方米。

工人: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技师、高级工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

8、已经购买现住房、安居工程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人员是否享受住房补贴,购房面积不够标准的给不给补差?

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的人员,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本人相对应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不予退房,不补面积,但给予货币补差,使这部分人在经济上不吃亏,避免不必要的反复。具体补差办法,待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后另行制定。今后,凡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现有住房或腾空住房的人员,都不享受住房补贴,同时撤销个人住房资金账户。

9、对住房补贴的计领时间和结算是怎么规定的?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简称军人,下同),离退休时,自下达离退休命令的下月起停止计算住房补贴;军人转业、复员时,从停发工资的下月起停止计算住房补贴,其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划入安置地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转业干部个人住房补贴资金账户”储存,在其购买、修建自有住房时,凭有关证明拨付。服现役期间已购买、修建自有住房或采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其住房补贴一次性发给个人;军人牺牲、病故后,从下月起停止计算住房补贴,在腾退占用军队的公寓住房后,将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合法继承人;军人被降职(衔、级)处分的,从下月起按新的职级享受住房补贴,已享受的住房补贴予以保留;军人被判刑、劳教的,从下月起停止计算住房补贴,已享受的住房补贴予以保留。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继续服现役的,从发放工资的当月起计算住房补贴。

10、军队住房补贴资金如何筹集和分配使用?

军队住房补贴资金来源,包括:军费预算安排的住房补贴,原有住房建设转化资金,现有住房出售收入,利用军用空余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折价收入,住房资金利息等。

军队住房补贴分配实行指标控制。总后勤部根据全军住房补贴资金数额、住房需求和各地房价等情况,向总后勤部直供单

位下达住房补贴指标。各单位在审定购房人员资格时,应当确保转业复员人员,重点安排军队负责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优先保障单位公寓房不足和资历较长、接近退役、夫妇两地分居或者双方单位尚未解决住房、配偶在地方已获准购房并落实住房补贴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

11、军人住房补贴的方式是什么?

军队住房补贴采取“一次计算和按月计算相结合”的方式。即:1999年12月31日以前提升的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的士官,基本补贴实行分段计算。1999年12月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一次计算,从2000年1月起按月计算,记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2000年1月以后提升为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为士官的,基本补贴按月计算,记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

12、如何计算个人的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主要依据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服役年限和职级补贴面积等4项因素计算。计算公式为:

1999年以前一次计算的基本补贴额=〔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资(基本离休费或退休费)×住房补贴系数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军(工)龄月数〕+〔每平方米每年8元×1992年6月以前的军(工)龄年数×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2000年以后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

地区补贴在购房时,或转业、复员时,或牺牲、病故后结清住房补贴时,另行计算。

按照上述标准计算(不含地区补贴),工作35年的正军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24.5万元,退休前每月还有480元的补贴;工作30年的正师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16万元,月补贴约400元;工作25年的正团职干部,一次性补贴约10万元,月补贴约300元。这样,在低房价地区购房,尤其是在中小城市和边远地区购房,即使配偶方拿不到补贴,如本人在部队工作时间较长,也能买得起相应的住房;在高房价地区购房的,增加地区补贴后,加上干部配偶的住房补贴,普遍能够买得起相应的住房。

13、如何申请住房补贴?

军人的住房补贴,按照个人申请、逐级报批、总部核准的程序办理。个人申请住房补贴时,应当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由本人所在单位营房部门会同军务或者干部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查后,按照后勤供应渠道逐级汇总上报总后勤部直供单位财务、营房部门。总后勤部直供单位财务、营房部门,必须在指标内,审定住房补贴人员资格,及时上报住房补贴计划,经总后勤部财务

部、基建营房部联署批复后实施。

14、个人住房补贴如何计存?

个人住房补贴的计存,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依据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标准,将一次结清的个人基本住房补贴及按月计算的个人基本住房补贴,计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地区住房补贴在支取基本住房补贴时按规定计算。

15、个人住房补贴如何支取?

军队人员按规定申请支取住房补贴,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凭批准的住房补贴计划、个人购房申请书、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转业复员命令等有效证明,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购房时,按照批准的支付金额,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军人离退休后,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商品房的,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的余额部分,列入住房补贴计划,支付给本人。军人转业时,尚未购房的,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从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划转给地方安置接收单位或指定的银行账户;已购房的,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军人复员时,在其离队腾退军产住房后,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本人。军人牺牲、病故后,其合法继承人租住军队住房的,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住房时,从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拨付给售房单位或在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抵扣;未租住或已腾退军产住房的,将其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余额计发给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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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干部住房补贴标准 第2篇

关键词:自主择业 张为臻 军转干部 军转安置 军转资料 军转培训

关于第一批住房补贴公示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第一批住房补贴公示工作已于2015年5月8日正式开始,公示工作完成后,才能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资金到位后,再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部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建立个人住房补贴账户(不需要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本人办理,由中心统一办理),账户建完后,个人如需提取,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办理提取业务。张为臻博客,届时我们会将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办事流程,另行通知大家。请大家耐心等待。

关于个别同志提出的有关计算问题,在这里简单说明一下月住房补贴标准的测算方法:第一步将转业干部按照地方公务员对应的职务和级别套改测算出其基本工资标准;第二步是按照测算出的基本工资标准乘以所在区县的住房补贴系数(海淀区住房补贴系数为0.66),计算出个人月住房补贴标准。

再有,公示的数据为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的数据。

感谢大家的关注,也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海淀区干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军队干部住房补贴标准 第3篇

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后, 老年建筑设计在众多的欧美国家得到快速的发展, 老年建筑设计变得更加适合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同时我国老龄化社会的进程在加快, 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保障的现实需求与供给能力的矛盾也日益加剧。基于此, 借鉴国外优秀老年建筑设计, 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形式、方式、模式等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国外老年建筑设计的特色

1. 老年建筑设计更好地体现出家园性, 有利于确保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国外老年建筑设计非常倡导小型家园化, 许多国家开展实施了老年绿色居住家园的计划。相对于当前众多的老年护理建筑设计来说, 老年绿色居住家园的目标就是要为老年人创造出一个共同生活的家, 而并不是传统的公共护理场所。在这样的大家庭的氛围之中, 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安全感, 保证老年人不再受到医院式护理的拘束。与此同时, 将每个家园严格控制在7~10个居住单元, 使护理员和每一个老年人都能够保持近距离的关系。通过这种方式, 能够更加深入地掌握每一位老年人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 有利于确保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2. 老年建筑设计大力倡导绿色建筑, 更加强调环保功能

在当前倡导低碳经济理念的大背景下, 国外老年建筑设计大力倡导绿色建筑, 更加强调环保功能, 国外老年建筑设计能够保证老年人居住在不存在有害健康的挥发性气体、具备良好的自然采光条件、可以观看到美丽的户外景观、具备舒适的气温和湿度条件的住房之中。在当前形势下, 国外老年建筑设计遵循美国绿色建筑评估体系 (LEED, 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 , 要求必须开发高性能的可持续性建筑。

3. 老年建筑设计社区化, 更加重视公共设施的完善

近年来, 国外逐渐兴起了老年持续护理退休社区这种崭新的老年建筑设计模式。通过实现老年建筑设计社区化, 能够方便老年人退休后的生活。这样他们就没有必要再不断地寻找合适的居所, 没有必要不断地搬迁。通常情况下, 老年退休居住社区要容纳几百个老年人。

与此同时, 在老年建筑设计社区化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公共设施的完善。在社区中, 能够向老年人提供酒店式的管理服务。尤其是在餐厅设计方面, 既可以设计普通餐厅, 也可以设计酒吧、正餐餐厅、风味餐厅、烤饼店等。具体来说, 由美国PERKINSEA-STMAN建筑事务所设计的在2006年建造的东京首座高层老年退休居住社区, 就很好地反映出了老年建筑设计社区化, 更加重视公共设施的完善。

二、国外优秀老年建筑设计对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的启示

国外老年建筑设计的特色是非常值得我国进行参考和借鉴的, 然而我国和国外在养老制度和养老模式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之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是一种有明显针对性的细分化产品, 必须密切联系我国的国情社情和军队建设发展的实际。考虑我国是在没有完全实现现代化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我国的老龄化程度与经济发展程度不平衡, 军队的人、财、物力目前还达不到极大丰富的程度, 我国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肯定是不能和国外完全一致。由此看来, 在借鉴国外优秀老年建筑设计家园化、社区化、集约化的模式基础上, 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探索我国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新的模式。

1. 变集中居住保障为“居家型”养老的养老模式

鉴于我国的国情, 居家养老将长期作为我国核心的养老模式。我国目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集体住宅 (干休所) 、军队离退休干部公寓 (经济适用住宅) 等在“集体”保障“个体”的大环境下, 难以突显“庭院化”、“家园化”, 忽视了人在晚年对“家”这个氛围的格外迫切的心理需求。

因此, 在进行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的过程中, 必须注意下面的两点:第一, 住房必须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基本的养老设施与硬件配套设施, 军队离退休干部居住的空间必须是特别为军队离退休干部设计的居住设施和服务;第二, 提供适合军队离退休干部养老配套的全方位的服务, 具体来说, 由社区向我国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良好的照顾服务、家政服务、紧急救援、安全预警系统、简易护理等服务。对于居家养老型的住房, 可将居家照顾的服务外包给外部的医疗服务机构。比如依托城市在各个社区建立的养老护理服务中心, 军队离退休干部仍然居住在自己的家里, 就能够享受到服务中心提供的医疗护理, 并由服务中心派出经过训练的护理员按约定时间到家中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服务。

2. 建立起完善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法律和法规体系

在现阶段, 我国的养老政策仍然不健全, 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的相关法律、法规仍然有待完善, 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权益不能得到完全有效保障, 这就导致我国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鉴于此, 为了切实搞好我国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工作, 我国的养老相关政策必须进一步规范化, 也一定要建立起完善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法律和法规体系。地方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对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优惠措施的制定, 使开发商在税费减免、金融方面得到相应优惠, 这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的开发。

三、结语

总而言之, 本文研究了国外优秀老年建筑设计对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的启示。尽管国内外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生活方式不同, 使得我国军队离退休干部建筑的形式不能完全与国外相同。不过, 国外优秀老年建筑的发展经验还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的, 对我国在解决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问题的道路上也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摘要:本文结合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老年建筑设计、结构、功能等方面的一些先进特色, 深入探索它们对于我国建设军队离退休干部 (干休所) 住房的可取之处。并且密切联系我国的国情、社情、军情, 提出了国外优秀老年建筑设计对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国外老年建筑设计,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

参考文献

[1]尤义斯布拉沃法雷, 玉木, 李高利.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地区的老年建筑实例两则与设计策略分析[J].时代建筑, 2012 (06) .

[2]史小威, 邓利敏.北京军区干休所重点帮建工程成效斐然[N].中国老年报, 2013.

[3]周俊山, 尹银.老龄化社会的日本老年住宅发展及借鉴[J].日本问题研究, 2008 (03) .

[4]包宗华.国内外老年住宅的几种形式[J].中国住宅设施, 2008 (04) .

[5]成斌.欧美老年住宅分类特征与分类方法比较[J].建筑科学, 2008 (05) .

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住房问题解答 第4篇

答:住房补贴,是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在1999年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时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均可按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中央军委[1999]9号文件和总参谋部、总财政部、总后勤部《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2000]后财字第18号),以及以后下发的有关文件,对实行住房补贴的若干问题作了规定。

问:住房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军队住房补贴由基本补贴和地区补贴构成。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享受基本补贴。

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在安置地区或者牺牲病故后合法继承人户口所在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高于每建筑平方米2300元,支取住房补贴的,以及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高于每建筑平方米2300元的地区购买住房的,另给予相应的地区补贴。

1999年12月318以前提升的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的士官,基本补贴实行分段计算,记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1999年12月31日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一次计算,从2000年1月起,按月计算。

2000年1月以后提升为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为士官的,基本补贴按月计算,记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提干或选取土官以前工作年限(不含已享受住房补贴年限)内的住房补贴,按照提干或者选取士官命令当月的本人摹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年(工)龄工资,下同]一次计算。

1999年12月31g以前提升的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的士官,一次计算的基本补贴计算公式;[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资(基本离退休费或者退休费)×住房补贴系数0.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军(工)龄月数]+[每平方米每年8元×1992年6月以前的军(工)龄年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1999年12月以前提升的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的士官,2000年1月以后工作年限内的基本补贴,以及2000年1月以后提升的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的士官,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计算公式二月基本工资x住房补贴系数0.4094。

2000年1月以后提升为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士官,提干或者选取土官以前工作年限(不含已享受住房补贴年限)内的基本补贴计算公式=提干或者选取士官命令当月的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0.4094×提干或者选取士官前的军(工)龄月数。

地区补贴计算公式=基本补贴总额×地区补贴系数。

军官、文职干部和土官离休、退休,从下达离休、退休命令的下月起停止计算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系数和地区补贴系数,应当根据各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工资收入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和制定。

问:军队离退休干部计算住房补贴的基本离退休费是如何规定的?

答:1999年12月前离退休的干部、士官的基本离退休费或者退休费,按照1999年12月份计发的基本离休费或退休费计算。

其基本离休费包括离休时基本离休费(奉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1个月基本工资)和离休后至1999年12月以前增加的基本离休费。

退休费包括退休时退休费(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和退休后至1999年12月以前增加的退休费(不含地区津贴和护教龄津贴)。

1999年12月以前离休,退休人员的军(工)龄月数,按照批准离休.退休命令前的工作时间计算。

问: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应当如何计算?

答:购房补贴建筑面积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执行:大军区正职300平方米,大军区副职,原正兵团职260平方米,其中1990年12月28日前任大军区正职的400平方米,任大军区副职的270平方米。原副兵团职240平方米,正军职(专业技术1、2级)220平方米;副军职(专业技术3级)190平方米;正师职(专业技术4、5级)120平方米,副师职(专业技术6级或高级专业技术7级)105平方米,正团职(专业技术8级或中级专业技术7级)90平方米;副团职(专业技术9级)80平方米;营职(专业技术10、11级)70平方米,连、排职(专业技术12,13、14级)60平方米。

六级士官军(工)龄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范文 第5篇

国办发〔2000〕62号

2000年9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总部: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将《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

二○○○年九月八日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连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1999]1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及军队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改革现行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逐步实行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和社会化,以促进军队建设、维护军队转业干部的切身利益。

(二)基本原则。与国家及军队房改政策衔接配套,坚持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体现对军队转业干部的优待。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地方人员的各项住房待遇。

二、住房供应保障

(三)保障方式、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四)房源供应。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后的一年内提供房源。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应当做到选址合理、质量可靠、设施配套。

(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置地人民政府和接收安置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向军队转业干部出售。军队转业干部购房面积由其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主决定。

(六)租住周转住房。对于安置地暂难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配偶无住房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确有困难的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提供周转住房供其租住。

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或购买适当数量的住房,作为军队转业干部的周转住房,重点解决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问题。

(七)购买军产住房。租住售房区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按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的有关规定购买现有住房。

(八)修建自有住房。各地应结合小城镇的改造支持和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建造、翻修自有住房。军队转业干部自建住房,享受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政府有关自建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九)住房档案移交。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的住房情况和住房需求,由军队团(含)级以上单位干部、财务、营房部门审核上报。军队转业干部住房档案与其本人档案材料一并移交地方。

(十)退还军产住房。租住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或其配偶已购买或租住地方住房,以及已修建自有住房或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了住房的,应及时退还军产住房。

三、住 房 补 贴

(十一)住房补贴来源。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转业后在地方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按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住房补贴对象。2000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的军队干部及其配偶,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给予货币补差的,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分别按军队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差;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其配偶现租住住房的,夫妇双方可以按规定分别申请住房补贴。

(十三)住房补贴方式。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2000]后财字第18号)规定计发,计发时间截止到军队停发工资的下一个月。安置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高于军队基本住房补贴基准房价的,由军队按规定计发地区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的住房补贴,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本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住房补贴申请。军队转业干部申请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等有关资料,由本人所在团(含)级以上单位营房部门会同干部、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办理。

(十五)住房补贴发放。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军队团(含)级以上财务部门在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计发给个人。其中,租住军产住房的,退还军产住房时计发给个人。

(十六)配偶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的住房补贴按其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单位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划拔、支付。

夫妇均为军队干部,一方转业需要购买住房的,留队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切实加强领导,解决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问题,关系到军队建设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切身利益,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十八)精心组织实施。地方各级计划、军转、建设、房改部门和军队干部、财务、营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有关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十九)严肃纪律。对隐瞒住房情况、弄虚作假骗取住房补贴的军队转业干部,除令其退出住房或退回住房补贴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提供住房情况虚假证明的,应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挪用、贪污住房补贴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其

(二十)1999年及其以前批准转业的军队干部,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房改,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成同等条件人员购买、租住、自建住房和住房货币分配等各项住房待遇,军龄计为所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租住军产住房的,可以按军队有关规定购买现有住房。

(二十一)军队转业士官的住房保障,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十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二十三)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二十四)本办法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军队干部住房补贴标准 第6篇

杭州市萧山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办公室:

同志(身份证号/军官证号

,属我部队(□现役/□退役,于

月入伍,年

月转业)军人。经查实在我部队(□未/□已)购买或租用(□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承租公房/□借住的公寓住房/□其他)。住房地址

,总建筑面积

㎡,享受实物分房面积

㎡。

该同志(□未/□已)在部队建立住房补贴帐户,总金额

元,大写金额(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其中:一次性住房补贴

元;按月补贴

元;地区补贴

元;其他补贴

元。

□该同志从未在部队建立过住房补贴帐户,本部队承诺今后也不再对该同志发放住房补贴。

(部队师(旅)级以上房改部门盖章)

(部队集团军财务处盖章)审核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注:转业军人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认定本人不能提供《军队转业干部住房需求情况表》,才能以此证明代替。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第7篇

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以职工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控制。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就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价低一些,补贴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镇就不必发住房补贴了。

2、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3、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

至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的区别是什么

1、对象范围不同:住房公积金的建立范围基本上是各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是全体职工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一部分职工。

军队干部住房补贴标准 第8篇

关键词: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EV模型

0 引言

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和实物补贴共存的状态下, 为了顺利实现两种补贴方式的合理衔接, 必须考虑其所带来福利的等效性。利用希克斯等价变化分析法研究同等收入水平下, 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和普通家庭效用水平的变动, 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益的经济学内涵, 为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益测算模型的构建提供理论依据[1]。

1收益模型的假设

1.1“经济人”假设

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利己的。因此, 文章认为居民在给定的收入水平和商品价格下, 追逐消费的效用最大化。

1.2 商品分类假设

为了方便建模, 文章沿用学者们一致采用的假设:商品的分类仅有两种, 即住房和非住房。

1.3 非住房消费不受影响假设

住房和非住房两种商品之间既不存在替代关系, 也不存在互补关系。另外, 从控制单一变量的原则来考虑, 本研究在分析经济适用住房对居民家庭收益情况的影响时, 应保持住房这一单一变量, 排除非住房商品可能带来的干扰, 从而保证研究结果是住房这一唯一变量的作用。

2收益的隐函数模型构建

2.1普通家庭的效用模型

令H和X分别表示普通家庭的住房和非住房消费数量, PM为普通家庭入住和经济适用住房同样的商品住房应支付的住房价格, Px为非住房的价格, I0为给定的收入, U0为效用水平。

则普通家庭的效用函数为:U0=f (X, H) (1)

普通家庭的预算线为:PxX+PMH=I0 (2)

根据商品分类假设, 本研究认为可以将居民收入中的非住房消费支出部分看作是一个整体并不影响住房的消费情况, 不影响居民的最大效用水平。因此, 为了简化模型, 可以将非住房的价格标准化为1。标准化后普通家庭的预算线为:X+PMH=I0 (3)

根据“经济人”假设, 普通家庭追逐住房和非住房消费的效用最大化, 普通家庭的最大效用模型表示为:

Max U0 (H, X) (4)

对于预算线约束下的最大效用问题, 通常可以通过一阶条件求得H和X的最优解, 一般情况下这组解的值取决于住宅和非住宅两种商品的价格和给定的收入水平[2]。也就是说, 通过求解普通家庭的效用最大化模型 (4) , 可以得出普通家庭效用最大化时的住房和非住房消费数量:

普通家庭在H0*和X0*这组最优消费组合时达到效用最大化, 其最大效用水平是:

2.2 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效用模型

令Hs和Xs分别表示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非住房消费数量, PM表示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入住经济适用住房支付的住房价格, Ps为经济适用住房的政府补贴价格, 非住房的价格标准化为1, I0为给定的收入, Us为效用水平。另外, 考虑到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设有上限, 因此, 用Hc表示经济适用住房面积的上限。则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预算线为:

同普通家庭的最大效用模型的分析过程, 可推导出, 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最大效用水平

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享受经济适用住房, 所以, 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能够获得比普通家庭更高的效用水平。

2.3 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益隐函数模型

用I1表示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在住房价格为PM时, 为达到原有的效用水平, 应具有的收入水平。因此, 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益的EV模型为:

这相当于将普通家庭由I0提高为I1, 普通家庭支付的住房价格为PM, 而住房和非住房消费的数量增加, 用He和Xe分别表示住房和非住房的消费数量, 则普通家庭效用最大化时的住房和非住房消费数量:

那么, 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可以实现He*和Xe*这组最优消费组合, 达到效用最大化, 其最大效用水平是:

综上所述, 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益EV模型为:

2.4 收益的显函数模型构建

文章采用Stone-Geary效用函数来表示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益的显函数形式。将Stone-Geary效用函数应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益的研究中时, 根据文章之前的假设, 商品只有住房和非住房两种, 因此, Stone-Geary效用函数的形式应为:

其中, U为效用水平, H和X分别为居民住房和非住房消费的数量, γh和 γx分别为居民的最低住房和非住房的消费水平。β 是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中住房的边际消费倾向。

为了测算经济适用住房实物补贴收益的EV模型, 需要把Stone Geary效用函数应用到普通家庭的最大效用模型中推导出普通家庭在住房价格为PM时, 为达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效用水平Us*需要增加的收入。这种情况下, 普通家庭达到效用最大化时, 住房和非住房的需求量, 如方程 (16) 和 (17) 所示。

普通家庭在收入为I1, 住房价格为PM时, 达到效用最大化时的最大效用水平如下:

把方程 (19) 代入到方程 (14) 中, 可以得出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益EV模型的显函数形式如下所示。

3模型参数量化

PM代表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价格, 但这个价格并不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真实市场价格, 国内外往往从特征价格模型的视角出发来构建住房特征价格模型;Ps是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入住经济适用住房支付的住房价格, 包含了政府补贴, 一般情况, 可以通过查阅各级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进行量化;β 是居民的住房边际消费倾向, 可用消费结构分析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γh和 γx分别为居民的最低住房和非住房的消费水平, 可以通过各级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住房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表示;Hc可以通过查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进行量化;I0可以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调查获取数据进行量化。因此, 以上七个数据, 只有PM和 β需要进行更为详细的测算。

3.1 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价格的测算

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梳理发现, 大多数学者们都是按照Butler提出的分类方法对住房特征进行研究的。影响住宅价格的住宅特征包括建筑结构、邻里环境和区位[3]。文章在自变量选取过程中, 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系统性地筛选。第一, 选取的变量要有明确的经济意义, 能够正确把握所研究经济活动的内涵, 能够很好的解释被观测到的数据。另一方面是自变量的值能否被观测到、能否收集到、能否被量化。

通过对以往研究中变量选取的系统梳理, 结合实际情况, 秉着科学性、全面性、相关性、可得性原则, 文章选取表1 所示变量作为住宅的特征变量。

因此, 住宅价格P与住宅特征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达为:

其中, S为建筑结构特征、N为邻里环境特征、L为区位特征。

3.2 居民住房边际消费倾向的测算

住房边际消费倾向是指居民收入每变动1 单位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金额。文章将基于ELES模型开展对住房边际消费倾向的研究。

ELES模型是1973 年经济学家Lluch在美国计量经济学家Stone的线性支出系统模型的基础上改进的一种需求函数系统。该模型假定:人们在某一时期对各种商品 (服务) 的需求量取决于人们的收入和各种商品的价格, 而且人们对各种商品 (服务) 的需求分两部分, 即基本需求和超过基本需求之外的需求, 并且认为基本需求与收入水平无关, 居民在满足基本需求之后才将剩余收入按照某种边际消费倾向安排各种非基本消费支出。模型的表达式为:

其中, pi为第i种消费品的价格, qi为居民对第i种消费品的实际需求量, ri为居民对第i种商品的基本需求量, 即最低消费需求量, βi为第i种商品的边际消费倾向, I为家庭可支配收入。在该模型中, 为居民对第i种商品的超额消费支出。该模型表明, 在一定收入和价格水平之下, 消费者首先满足其对某种商品或劳务的基本需求piri, 在余下的收入中, 按照 βi的比例在消费第i种商品之间进行分配。

将式 (21) 进行如下变形:

由于采用截面数据, (22) 式中的piri和都是不变的常数, 因此可以令:

将 (23) 式代入 (22) 式, 则可得到:

式 (24) 是一个简单回归方程, 可利用统计数据中的居民收入水平和住房支出水平数据求出 αi、βi的估计值和。为此, 即可得出居民对住房的边际消费倾向 βi。

4 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市政分析

本文的数据主要分为四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数据、南京市住房出售挂牌数据、南京市电子地图、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统计数据。

4.1 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价格的估算

本文选择多层、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共搜集1084 个商品房挂牌数据。对住房特征的定性变量及定量变量进行量化, 结果如表2 所示。

为了选取最合适的住宅特征价格评估模型, 本文首先对所收集的1084 个南京市商品住宅交易数据, 运用统计软件SPSS20, 进行剔除奇异点和影响点的处理, 之后针对1061 个有效数据在5%显著性水平下, 进行直线-直线、直线-对数、对数-直线、对数-对数四种模型的“进入回归”, 通过对四种模型统计回归结果的分析, 表明了对数-直线模型的拟合程度高, 复相关系数R为0.900, 说明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很强。从判定系数R2 (0.810) 和经调整的判定系数R2 (0.807) 来看, 基本模型所能解释因变量差异的百分比约为80%, 说明模型的拟合程度较好, 且进入回归模型的特征变量对住宅价格的显著性最强, 是四种模型中用来解释南京市住宅市场的最佳选择。

基于以上回归结果, 根据搜集到的2013 年入住的26个经济适用房小区932 户受保障家庭的住房特征进行估算, 得出了不同小区经济适用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如表3所示) 。

4.2南京市居民住房边际消费倾向的估算

β可通过方程 (25) 来进行估算。

其中, Ph为住房服务的价格, Qh为居民对消费品的实际需求量, 则可以认为PhQh为家庭消费中住房支出部分。

β 为居民的住房边际消费倾向, I为家庭可支配收入。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运用SPSS 20, 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 对2003年至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住房支出数据进行“进入回归”分析。得出, 我国城镇居民的住宅消费倾向γ约为0.188, 即, 家庭收入为100元的情况下用于居民居住消费的部分为18.8元。

4.3 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益测算

结合前文中已获得的参数数值及收益测算模型即可测算出南京市2013 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益。划分为7 个分组。测算结果如表4 所示。

4.4 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货币化补贴标准

通过对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益的输出结果进行转换 (以每平方米每年所获得收益表示, 三口之家, 按照最低住房面积标准15m2/人) , 即可得出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货币化补贴标准如表5 所示。

5 结语

随着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方式的逐步推行, 货币化补贴标准是顺利实现实物补贴与逐步推进货币补贴的合理衔接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文章根据经济学基础理论构建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模型, 并据此指导了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货币化补贴标准的制定。目前针对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研究主要是理论的角度, 因其理论性较强, 不具有对政府决策者提供参考的实践意义, 今后仍需在此方面做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2]朱幼为.微观经济理论基本原理与拓展[M].九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3]温海珍.城市住宅的特征价格——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D].浙江大学,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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