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问必答

2024-07-05

任城区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问必答(精选5篇)

任城区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问必答 第1篇

任城区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问必答

一、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家长需注意哪些事项?

1.政策查询。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的意见、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暂行)等招生政策,可以通过搜索微信公众号“任城教育体育”或首拼字母“rcjyty”关注查询。

2.招生费用。申请义务教育入学不收取任何费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3.提供真实的就读证明材料。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会影响子女入学,如果是任城区城区户籍儿童,将由区教育体育局协调安排入学;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再接纳其在任城区所有公办学校申请学位。伪造证件的,并报公安部门或纪检部门追究责任。

4.招生时间。一般在7月底或8月初开始招生。

5.本“有问必答”主要根据2017年招生政策整理,若遇2018年招生政策调整,以新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二、任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有何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的规定,2018年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须为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延缓一年入学。杜绝不足龄儿童、复读学生、信息造假学生等入学。

截止目前,尚未接到上级变更小学入学年龄的通知。

三、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交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一般需提供户口簿,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须为任城区城区户籍。

2.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个人自有房产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其中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交验购房交款收据、上房资料和水费、电费、煤气费证明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的,需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在任城区城区租房居住的,一般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须到任城区地税局交纳租赁税一年以上;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或物业盖章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租房合同等,并由学校入户核实。

3.其他材料: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4.申请我区小学学位的外籍或港澳台籍适龄儿童,除提供2、3中材料外,还需提供护照、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四、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

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共有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

3.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4.具有城区户籍且其父母租住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在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5.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如所属服务区内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6.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有城区户籍且无自有房产的,可在城区学校入学,由任城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租房证明,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等,以及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

7. 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该儿童父母或直系亲属),建议回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入学。确需在城区入学的,由任城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参与小学一年级电脑派位?

任城区城区所有公办小学均已划定招生服务区(或片区)范围,但由于部分区域学位供需紧张、学校布局不均等因素影响,造成城区学校生源不是十分均衡。根据国家教育部多校划片政策,我区对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招收服务区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

任城区城区以红星路和共青团路(包括南北外延线路段)交叉线划分为四个片区,分别为东南片区(指红星路以南、共青团路以东城区)、西南片区(指红星路以南、共青团路以西城区)、西北片区(指红星路以北、共青团路以西城区)和东北片区(指红星路以北、共青团路以东城区)。东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和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西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西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和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东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符合申报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根据现场审验确认的家庭住址界定所属片区,跨片区申报学校无效。

凡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通过个人及其父母自有房产(住宅类)到服务区内小学现场审验确认且非任城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并自愿申报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的其中一所小学剩余学位的适龄儿童(提醒:在房产所在服务区内小学报名时,需申请参与电脑派位),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资格,派位录取结果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通过电脑派位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可到自愿申报学校就读;未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须回服务区内学校就读。

六、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区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其父亲或母亲在任城区城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任城区城区户籍随迁适龄儿童。

任城区城区区域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2008年行政区划调整前的老城区(即目前阜桥街道、古槐街道、金城街道、观音阁街道、越河街道、仙营街道、济阳街道、南苑街道所辖区域);第二部分是指济北新区部分区域(包括三部分,一是东至洸府河,南至任城大道,西至济安桥北路,北至任兴路;二是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105国道,北至任城大道;三是杜庙村)。

任城区城区户籍指渔山派出所、东门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济阳派出所、越河派出所、太白东路派出所、阜桥派出所、观音阁派出所、红星东路派出所、运河派出所、红星新村派出所、南辛庄派出所、常青路派出所、共青团路派出所、红星西路派出所以及任兴路派出所或南张派出所(在东至洸府河,南至任城大道,西至济安桥北路,北至任兴路;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105国道,北至任城大道内居住)管理的户籍。

积分入学办法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具备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积分。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城区学校当年可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学位数划定入学积分资格线,积分达到资格线分值的,可以在任城区城区学校(含城乡结合部部分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一)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周岁(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

(二)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能力。

(三)随迁子女父(母)在任城区城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最近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均需满1年(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

(四)具有居住证或已申请办理。

(五)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视为符合要求。

七、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通过积分就读小学一年级,进城务工主要分为几种基本类型?

进城务工主要包括3种基本类型,即:(1)在任城区城区具有工作单位的;(2)在任城区城区经商的;(3)在任城区城区灵活就业的。

八、在任城区城区具有工作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与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需提供哪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1.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务工地点应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如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在同一单位需连续计算的,中断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在人社部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备案的劳动合同。最近连续就业需满12个月以上。

2.参保情况。在济宁市社保局或任城区社保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在外省、市或济宁市其他县市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参保计分年限为当前连续缴纳保费时间,单位因欠费或增员产生的补缴可以计分,但个人补缴的不予计分。社会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且按月连续缴纳。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在济宁市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最近连续缴费需满12个月以上。

3.居住证。居住证满一年,计10分;未满一年,计5分(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己申请受理未取得居住证的,不计分。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在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一致;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时间。提供居住证、申请受理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政策原因,济宁市城区不能办理居住证的,视为符合条件,计10分。

4.居所方面

(1)购房的。具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并实际居住,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小产权房,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房屋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用途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小产权房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多人共有需其父母(或儿童本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名下在任城区城区无房产证明。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房产证明(含购房备案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明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小产权房需提供购房证明及缴款凭证等。需实际入住(不受满12个月时间限制)。

(2)租房的。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所租房屋应为“住宅”,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住所应适宜居住,安全有保障。时间计算:办理《房屋租赁证》满12个月,且缴纳“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的,计分时间以“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租赁证》和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证和发票”;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明。最近连续租赁并实际入住12个月以上。

九、在任城区城区经商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与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需提供哪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1.经商主要分为3种类型。

(1)个体工商户。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注册经营地址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证件齐全、合法并实际经营。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最近连续经商需满12个月以上。

(2)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注册生产经营地址在任城区,证件齐全并依法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证件证明(变更的需提交变更证明)。最近连续经商需满12个月以上。

(3)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所在企业注册地址应在任城区,证件齐全并依法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既是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又是股东的不再重复计分。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提供企业合法证件证明及本人参与投资经营证件证明。最近连续经商需满12个月以上。

2.参保情况。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在济宁市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济宁市外、嘉祥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最近连续缴费需满12个月以上,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

3.居住证。居住证满一年,计10分;未满一年,计5分(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己申请受理未取得居住证的,不计分。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在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一致;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时间。提供居住证、申请受理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政策原因,济宁市城区不能办理居住证的,视为符合条件,计10分。

4.居所方面

(1)购房的。具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并实际居住,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小产权房,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房屋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用途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小产权房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多人共有需其父母(或儿童本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名下在任城区城区无房产证明。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房产证明(含购房备案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明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小产权房需提供购房证明及缴款凭证等。需实际入住(不受满12个月时间限制)。

(2)租房的。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所租房屋应为“住宅”,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住所应适宜居住,安全有保障。时间计算:办理《房屋租赁证》满12个月,且缴纳“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的,计分时间以“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租赁证》和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证和发票”; 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明。最近连续租赁并实际入住12个月以上。

十、在任城区城区灵活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与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需提供哪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1.灵活就业。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务工地点应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以 “就业创业证”标明实现就业日期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灵活就业者需提供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就业创业证”。最近连续就业需满12个月以上。

2.参保情况。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在济宁市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济宁市外、嘉祥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最近连续缴费需满12个月以上,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3.居住证。居住证满一年,计10分;未满一年,计5分(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己申请受理未取得居住证的,不计分。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在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一致;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时间。提供居住证、申请受理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政策原因,济宁市城区不能办理居住证的,视为符合条件,计10分。

4.居所方面

(1)购房的。具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并实际居住,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小产权房,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房屋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用途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小产权房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多人共有需其父母(或儿童本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名下在任城区城区无房产证明。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房产证明(含购房备案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明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小产权房需提供购房证明及缴款凭证等。需实际入住(不受满12个月时间限制)。

(2)租房的。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所租房屋应为“住宅”,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住所应适宜居住,安全有保障。时间计算:办理《房屋租赁证》满12个月,且缴纳“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的,计分时间以“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租赁证》和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证和发票”; 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明。最近连续租赁并实际入住12个月以上。

十一、任城区户籍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如何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学校?

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到任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适龄盲童和聋哑儿童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十二、任城区城区初中如何入学?

目前,按照“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一所小学对应几所初中”、“几所初中对应若干小学”办法,由就读小学根据其服务区内五年级毕业生的居住地址,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非服务区内的五年级毕业生,则根据学生居住地址和户籍等相关信息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具体安排去向请咨询就读小学。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继续实行服务区招生,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直接报名。

十三、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暂定)是什么?

(一)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

1.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服务区暂定为东至王母阁路,南至太白湖交界处,西至济安桥南路,北至南池水景园小区北临、鲁商公馆南临、南池公园东和南边沿。凡在此区域内有房产、实际居住、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具有任城区城区小学正式注册学籍的五年级毕业学生,均可持有效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报名入学。

2.济宁市第十五中学郭庄校区(在建)服务区暂定为东至济安桥南路,南至太白湖区交界处,西至大运河东岸,北至原北小庄与济宁华能电厂交接处。郭庄校区未建成前,该校服务区内学生暂由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负责接收。凡在此区域内有房产、实际居住、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具有任城区城区小学正式注册学籍的五年级毕业学生,均可持有效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报名入学。

(二)济宁市实验初中

济宁市实验初中服务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原骆楼村、史行村、柏行村、李庄村、薛口村、曹庙村、南刘庄村、苗营村、黎寨村、五里屯村、南杨庄村等1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子女;另一部分是东至火炬路,南至任城大道(含警韵之家内河北区),西至建设北路,北至任兴路(含汇翠园小区B区、中德公园城、德建雅居、瑞马意墅、瑞马名门)区域和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建设路北延路,北至任城大道任城区管理区域。凡在此区域内有房产、实际居住、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具有任城区城区小学正式注册学籍的五年级毕业学生,均可持有效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宁市实验初中报名入学。

十四、申请小学入学采取何种程序或方式?

1.具有实际居住自有房产的任城区城区户籍儿童入学。(1)申报。在任城区城区规定招生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登陆所属学校网站、专用网址等, 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2)审验。完成网上报名后,按学校告知具体时间,携带适龄儿童并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复验家长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拍照存档,实行一生一档(电子包),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3)派位。见“

五、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参与小学一年级电脑派位?”问题解答。(4)录取。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和程序复审后,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或招生学校校内书面公告公布录取结果。前面“

四、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问题1、2、3、4、5类型可以参与电脑派位。

2.无自有房产的任城区城区户籍儿童入学。见“

四、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问题3、4、6、7类型。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包括所有非任城区城区户籍儿童)入学。(1)申报。符合申请积分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入学子女,在任城区城区规定招生报名时间由其父母登陆专用网址等, 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审核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2)审验。网上注册申报成功提交后,进城务工随迁入学子女由其父母带齐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一次性材料提交审验并确认积分(在完成(1)申报后打印确认单可知)。对所有确认积分的进城务工随迁入学子女分数及排序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积分有异议,随迁子女父母可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积分过程中,不再接受补充资料;逾期不再接受复核。公示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核定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城区公办小学及其学位数,确定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3)录取。凡进入积分入学资格线的随迁子女可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在网上自愿选报就读学校;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第一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公布的第一轮招录后有空余学位的定点学校及学位数,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第二次网上自愿选报就读学校,并须注明是否同意调剂;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第二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在第一、二轮录取中,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由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调剂录取名单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已确定录取资格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并持积分确认单及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录取学校进行现场复核确认,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和程序复审后,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或招生学校校内书面公告公布录取结果。在每一轮录取时,如遇积分相同,采取电脑排位确定。

十五、适龄儿童错过任城区城区小学报名时间怎么办?

1.招生前为任城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的,由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协调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不能保证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小学就读,也不能参与电脑派位。

2.非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的,须回流出地报名入学。

十六、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小学就读吗?

目前,通过划定小学招生服务区(或学区)范围,按服务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任城区城区就近入学是指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现实际居住自有房产所属服务区的学校,不一定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学校设计规模、办学条件等情况,按道路、河流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每年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学校规划建设、学位供需变化等情况,对部分学校的招生服务区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当年的招生意见中公布。

十七、如何查询购买的房屋地址是否被锁定?

针对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

家长可到服务区内小学咨询房产对应学位情况。

十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供证件或证明材料,过了规定时间还可以再申请或补充材料吗?

不可以。任城区城区小学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请家长务必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供所有证明材料。

十九、在招生报名结束后将孩子户口迁移到任城区城区,还能在城区入小学吗? 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但在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转入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到区教育体育局递交资料,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具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保证就近安排。9月1日后(含9月1日)转入户口的,由于小学已经开学,无法再为其安排入学,只能考虑下步能否符合转学条件,并到欲转入学校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要孩子具有任城区城区或房户地址一致的户籍,具有孩子或其父母名下实际居住的自有房产,且欲转入学校具有空余学位,方可以向欲转入的学校申请办理。一般在暑假后两周内办理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城区内原则不转学。

二十、关于住房证明的问答

(一)二手房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学位申请的材料吗?

不能。凡准备使用购买的二手房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的,请提前办好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过户手续,以免耽误学位申请。

(二)住房是租赁的,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租赁凭证?可以用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时,需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并到区地税局交纳租赁税满一年。未办理或不能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未交纳租赁税的,以当年招生意见或补充说明为准。

(三)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不能,所有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不能是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家长在购买房屋时务必咨询清楚拟购买的房屋的用途性质。

(四)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吗? 不能。须用孩子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申请学位,具体办法见前面“

四、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

(五)购买了一套房,产权人是报名儿童或者报名儿童的亲兄弟姐妹,这套房产能用于报名吗?

如产权人为报名儿童自己,可以用于报名。若产权人为欲报名儿童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则不能以此用于报名。

二十一、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

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同时,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变更户籍后的家庭户口本等。

任城区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问必答 第2篇

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有关政策解答

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了《2018年孝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相比往年,有较大调整,现就社会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方案》制定出台的原因。

答:①依法办学,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权利。②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③促进社会公平,实施网络平台阳光招生。④明确各学校的招生规模,有效控制大班额、大校额。⑤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

2.与以往招生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动和调整?

答:①明确各学校的招生规模,严格按规模招生。②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进一步明确。对于已办理居住证或已在城区购置 1 住房的随迁人员子女就学,继续按照《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孝教发〔2017〕4号)执行;对未办理居住证或未在城区购置住房但申请了子女就学的随迁人员,实施积分制入学的办法。③启用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④对“学区房”有限定。同一套房产,无论是自购还是租赁,在6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小学的依据;在3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初中的依据。

3.各学校招生范围(学区)有没有变动?

答:学区划分坚持市区一体、尊重历史,各学校的招生范围除个别学校有微调之外,大体保持不变。原属各相关学校学区的有关单位,学区不变。

4.各学校招生规模是怎么核定的?

答:按照各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硬件和师资),确定学校开班数,班额要控制在55人以内(教育部、省教育厅消除大班额工作要求),以此确定各学校招生规模。

5.今年启用招生平台,网址是什么? 答:招生平台网址是:http://ygzs.zhjy.xge21.cn 6.什么时候可以在招生平台登记?

答:家长在平台进行登记的时间是8月1日-10日。8月1日前安排的是测试时间,请各位家长不要登记,所有测试数据会在8月1日之前清除掉。

7.家长不会使用招生平台怎么办?

答:招生平台的用户操作相对很简单,我们也会向家长发 放家长使用操作说明。如果确实还有不会操作的,可以请周围的亲戚朋友邻居帮忙操作。如还有问题,可拨打2327407咨询。

8.今年招生流程是怎样的?

答:①网上登记,时间为8月1日-10日。②网上预审,各学校在8月11日-15日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预审,反馈预审结果。③资料现场初审。8月12日-16日家长可在平台查询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学生家长,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反馈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初审。未按期进行资料现场初审的视为放弃申请。④相关部门资料审核。家长提供的证件由学校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把关。⑤学校公示审核结果。8月25日前,在孝感教育信息网公示学校审核的结果及预录情况。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调剂。对于达到了基本积分(20分),但积分未达到申请就读学校的随迁子女,教育部门在城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录取结果报市纪委监委备案。⑦发放入学通知书。⑧报名入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9.过了网上登记的时间还能登记吗?没有登记可以报名吗? 答:网上登记的时间为8月1日-10日,过了登记时间,该功能关闭,即家长不能再进行登记了。没及时进行网上登记的,可以在8月23-24日,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对应学校如还有空余学位,可按有关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进行补报;如无空余学位,将符合条件的汇总上报到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安排学位。不符合条件的,直接退回资料,不予受理。所以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把握时间,虽然可以后期现场补登记,但如果对应学校学位已满,即使符合条件,也只能调剂安排到其他学校。

10.对学区房有限制吗?是不是凭房产证就可以申请到对应学校就读?

答:从今年开始,对“学区房”有限制。同一套房产,无论是自购还是租赁,在6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小学的依据;在3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初中的依据。家长输入房产证编号后,系统会自动与本平台已登记的房产证编号比对,并给出提示。

举例1:甲家长2018年租住乙房东的房产,并以该房产为依据申请子女2018年就读实验小学后,将房子退租,2019-2024年间,丙家长又租住乙房东的房产,并以此为依据申请子女就读实验小学,这时,系统会提示该房产于2018年已被甲家长登记使用。学校审核时,将不会通过丙家长的申请。自购房也是一样。

举例2:甲家长和乙家长同时租住在丙房东的同一套房产(合租),2018年,甲乙两家长同时以该房产为依据申请子女就读实验小学,此时,后登记的家长会发现,系统提示该房产于2018年已被先登记的某家长使用。

11.申请就读某学校,网上审核通过了,是不是就表示可以到该学校就读?

答:不一定。网上审核只是表明家长上传的证件符合就读该校的基本条件。家长还需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审核,验证资料 和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能否就读,还需根据学校学位提供情况(积分入学的,还需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

12.有的资料不能提供,在网上填报时,可否随意填报? 答:不能。家长提供的所有资料(含网上上传的)必须真实有效,无法提供的资料宁可不提供,也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这很重要。所有上传的资料系统都会保存下来,还将记录在案,对学生的入学以及今后的综合素质评价有直接影响。

13.家长买房了,但是房子还没装修或其他原因,另外租房上学可以吗?

答:不能。学生就读学校的依据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一般是学生父母)的房产,只要已办理房产证或已交付(购房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就不得再以租房为确定学校的依据。

14.什么情况下可以租房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且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在孝感城区未购置住房(房管局查询无房产或无购房备案)。

15.什么情况下可以学生祖辈的房产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在孝感城区未购置住房(房管局查询无房产或无购房备案)且与祖辈生活居住在一起。

16.学生是城区户口,但户口是挂靠在亲戚户头上,可否以亲戚的房产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不能。学生就读学校的依据是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的房产。如果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城区无房产,可以祖辈房产或者租房作为就读学校依据。以租房作为就读学校依据的,必须提供居住半年以上的租赁备案证明。如不能提供,调剂安排学位。

17.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就读? 答: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孝感城区,且未办理居住证(指8月1日前还没取得居住证)或未在城区购置住房的,如果申请在城区就读,需要按照积分制办法执行。

18.已进行了居住证办理登记,但居住证还没取得,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如在8月1日前没取得居住证,即使办理了居住登记,也视同未办理居住证,需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就读。

19.居住小产权房的,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自购房属于小产权房的,学生家长能提供房产确实为本人所有的有效资料或学校通过实地走访可认定的,可以申请就读。租住小产权房且按积分制方法申请就读的,因小产权房无法进行租赁备案,此项不积分。

20.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入学,如何积分?

答:《孝感城区2018年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中规定,积分项目有五项,分别是稳定住所(最高20分)、稳定就业(最高20分)、缴纳社保(最高20分)、表彰奖励(最高15分)、城区就读(最高5分),合计积分满分80分。达到基本积分20分,才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

21.“稳定住所”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人(家长)或配偶需提供租房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两项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积分。合法租赁起 算时间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审核时间为准,到今年8月31日,如不满半年,不积分。

22.“稳定就业”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分两种。一种是在用人单位就业,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银行卡流水证明或经公司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并承诺如造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工资发放证明。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两项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积分。以工资发放证明认定就业年限,到今年8月31日,就业年限不满6个月的,只积1分。

另一种是个体、工商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以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登记时间为起算时间,到今年8月31日,登记时间不满6个月的,只积1分。

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等中的劳动或经营场所地址需在孝感城区。

23.“缴纳社保”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养老、工伤、生育、失业或医保等在孝感城区缴费历史明细表。只需提交一个险种参与积分,几个险种都提交的,以缴费年限最长的险种进行积分,其他险种不累计积分。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纳入年限计算。重复参保期不重复计算年限。

24.在学校提供学位不足,而申请人积分相同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就读学生?

答:积分相同情况下,根据可认定的材料,在孝感城区居住工作年限长的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就读。25.人才引进人员、招商引资人员和军人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就读?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这几类人员子女入学按《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人才引进人员需提供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的确认文件(复印件),人才引进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招商引资人员需提供:①市招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其他项目1亿元及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②招商引资人员任职招商引资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和副总以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证明。③招商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定。④招商引资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军人需提供军人所在部队管理部门出具的军官证件,军人或军人随迁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26.学校因学位不足而无法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何安排?

答:各学校因学位不足而无法接收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规模,在城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不接受调剂的随迁人员子女,可回原籍就读。

27.招生平台上可选择的学校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答:出现这个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长在平台登记的时候,没按照真实情况填写住址,这种情况下,家长要重新核对住址,如实填写后再提交。另一种是学区单位或符合统筹安排学位的人才引进人员、招商引资人员和军人子女,这种情况下,家长要在招生平台上将各项信息完整填写,资料一定要完整上传(含编制卡),正常提交,于8月9-10日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应就读学校现场提交申请。

28.招生平台上可选择的学校有多所,是不是任选一所都可以? 答:不是。以航天小学为例,航天小学招生对象为三江集团职工子女。但网上绘制的航天小学学区范围内,有部分居民可能不是三江集团职工,这部分家长即使选择了航天小学,也不会审核通过,反倒耽误正常入学,也可能导致无学位,要接受调剂。所以在有多所学校可供选择时,家长一定要按实际情况选择。选择航天小学的三江集团职工,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

29.积分没达到20分,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积分没达到20分,视为不符合在城区就读,家长应带着孩子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读。

30.孝感城区范围怎么限定?

答:根据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来认定。孝感市公安局公布的孝感城区派出所有:新华派出所、书院派出所、城中派出所、三里棚派出所、车站派出所、城东派出所、航空路派出所、孝天派出所及槐荫派出所等7所。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派出所为这7所之一,可认定在城区范围内。31.没有房产证编号怎么办?

任城区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问必答 第3篇

一、坚持平等对待的教育原则

在同一个班级中,学生的家庭情况不一样,学生个体的情况也存在差异,但是在教育的过程中,需要坚持平等对待的原则。通过对学生教育的平等对待,能够使学生明白: 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只存在物质生活水平的差异,人的人格并没有高低之分。经济条件好的学生除了物质条件较好外,在接受教育、学习等方面与贫困生没有本质的区别。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贫困生能够逐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心理状态,避免其产生气馁、自卑等不良心理。

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向学生灌输努力奋斗的理念,要求学生不能对物质方面过于攀比。另外,还应该倡导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主动关心贫困生,给予其精神上的安慰,帮助贫困生更好地接受教育。总之,坚持平等对待的教育原则,给所有学生一个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不要刻意地区分贫困生,为城区小学阶段的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做好对小学阶段贫困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贫困生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外界评价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很大的心理压力。为了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教育工作者( 班主任、任课老师等) 需要做好对贫困生的心理疏导工作,消除其心理上面的阴影,鼓励他们积极的参加集体活动,促进同学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例如,某小学三年级的学生王某,由于家庭条件差,逐渐变得自卑、沉默寡言、孤独,不愿意过多的与班级中的同学接触,学习成绩也逐渐下降。作为教师,应该以身作则,以长辈、朋友的方式与其进行沟通,缩短师生之间的距离,经常与其谈心,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在班级活动中,安排给其具体的任务,增强其自信心,促进其主动的参与到班级活动中。

通过与贫困生经常性的谈话中发现,他们的自卑感主要来自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教师不仅需要在教学过程中平等对待,还需要加强对存在自卑心理的贫困生的心理疏导,及时消除他们心灵上的阴影,帮助他们建立自信,为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实施必要的爱心帮助

贫困生自卑、沉默寡言等特点本质原因还是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差,这也是影响贫困生接受教育重要的因素。由于贫困生一般具有害怕别人谈论自己、了解自己的特点,所以往往不会主动的向教师反映问题。这就需要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积极主动的了解他们、关心他们,了解他们的需要,给予必要的爱心帮助。

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张某,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差,家里交不起课本费等,面对即将到来的小升初考试,由于心理压力的因素,导致其成绩直线下降,他的性格也逐渐变得沉默寡言、孤僻。教师从其他学生那里得知这一情况后,自己先为其垫付了六年级的课本费,然后号召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家庭为其募捐,就这样,一人几角、几元,终于凑齐了他上初中前所有的费用。得到了教师与同学的爱心帮助,张某学习更加的刻苦,以优异的成绩升入了初中就读。

四、依据榜样力量,做好贫困生的教育问题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树立榜样力量是做好贫困生教育的重要手段。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将著名的历史人物、当代人物作为榜样,激励学生更好的学习,如历史上著名的王允、数学家华罗庚,甚至可以将神话故事中神笔马良等原型作为树立榜样的典型,让学生明白只要刻苦学习、努力奋斗,最终的胜利必然属于自己。对于一些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教师也应该适当的给与其表扬与鼓励,增强其学习的自信心,培养他们战胜困难的勇气。另外,还可以根据贫困生个人的能力,适当的安排其一定的班级职务,发挥他们的特长,增强其集体荣誉感。如可以将具有体育特长的贫困生任命为班级体育委员,让其发挥体育特长,逐渐积累自信心,并促进其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养成良好的性格,避免其存在过度自卑、孤僻等性格。

将班级中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作为所有贫困生的榜样,激励所有贫困生更好的接受教育,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提高贫困生学习成绩,促进城区贫困生教育问题的有效解决。

五、总结

贫困生教育问题一直是教育领域中的难点与重点,是制约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城区小学阶段贫困生的教育问题,需要坚持平等对待的原则,做好对其的心理疏导工作,采取必要的爱心帮助,同时树立榜样力量,为贫困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其身心健康的发展。作为教育工作者,加强对贫困生的教育管理是其重要的工作之一,应该加强对贫困生的了解与沟通,经常性地与其谈话,帮助贫困生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显著的教育效果,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然而在一些贫困的山区、城区,由于经济条件差,给教育事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影响贫困生的身心发展。如何做好小学贫困生教育问题是现阶段教育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也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就从实际问题出发,提出做好城区小学阶段贫困生教育问题的几点建议,供有关人员参考。

任城区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问必答 第4篇

我市2018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方案出台了!

一招生原则

一、招生原则

一、招生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行阳光招生,建立招生信息公开机制,有关招生计划、施教区划分、入学资格、招生办法、咨询电话等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建立招生结果监督机制,学生入学学校确定后,其名单及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各校校园网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接受监督;建立学生升学信息部门联合核查机制,凡学生的户籍、家庭住房、社保等信息,须在学校核查的基础上,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2.按条件就读原则。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实行“零择校”,按条件按施教区招收新生。民办初中小学招生不设施教区。

3.规范收费原则。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公办学校不得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原则

一、招生原则备注:各校实际招生人数需根据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原则上不超过省定、绍兴市定班额。三招生区域

一、招生原则

一、招生原则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施教区划分时根据学校现有布局和招生规模,既考虑到相对就近,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

(一)小学施教区1.剡山小学教育集团剡山校区(剡山小学):大有弄→百步阶→环城西路→罗环路→卡尔路→长雅路→长安路→东南路→北直街区域。2.鹿山小学教育集团鹿山校区(鹿山小学):剡城路→嵊州大道→官河横路→嵊州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嵊初校区教学区与操场之间小路向西延伸段以南,儿童公园→剡湖→北直街→大有弄→百步阶→环城西路以北,西至城隍山(含戴望村)。3.城北小学:曹娥江→上三高速以西,剡城路→嵊州大道→官河横路→嵊州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嵊初校区教学区与操场之间小路向西延伸段以北,区域内西至城隍山,北至荷花坪村、东塘村、艇湖社区。4.剡溪小学:甬金高速嵊州互通西接线→新昌江→澄潭江→滨江花园→长安路→长乐江区域,和鹿山街道小砩村、中央宅村、江东村、下马村、马家村、双燕村(上燕窠村、下燕窠村)、三联村(演头村、坛头村、姚宅村)、李西村(李家村、西求村)、南田村(上南田村、中南田村)、雅致村、雅良村、方田山村、钱塘村(里半糖、外半塘)、东大湾村(东大湾、马家庄、五圣堂)、新大洋村(新大洋、新华、柿树湾)、白沙地村(白沙地、岩后、后王)户籍的适龄儿童。5.城南小学:剡湖→东南路→滨江花园(含滨江花园)→澄潭江→曹娥江区域。6.剡山小学教育集团爱德校区(爱德小学):迪贝路→兴盛街→澄潭江→新昌江→甬金高速区域,和三江街道章村路村(周塘沿、章村路)、阮庙新村(阮庙、庙后、张家殿)、缸山村(缸窑、彭水)、圳塍村(圳塍、黄泥桥)、上东潭村(上岛、东盛塘、潭遏)户籍的适龄儿童。7.剡山小学教育集团元培校区(实验小学):兴盛街→剡兴路→曹娥江→澄潭江区域。8.鹿山小学教育集团双塔校区(双塔小学):一景路→浦南大道→黄泽江→曹娥江→上三高速区域。9.三江街道中心小学:曹娥江→剡兴路→迪贝路→甬金高速→雅戈尔大道→兴盛街→上三高速区域。

10.开发区莲塘中心小学:上三高速→兴盛街→雅戈尔大道→甬金高速→新104国道→一景路区域,和前园村(前杨、花园地、藕塘边)、东郭村(东郭、全化、沿宅)、宕头村(上宕头、下宕头、里沙滩)、曹家洋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施教区1.马寅初初级中学:官河横路(陶瓷一条街)→嵊州大道→鹿山广场北侧围墙→鹿山路→大有弄→百步阶→环城西路→罗环路→卡尔路→澄潭江→曹娥江→东二桥→龙盛路区域,和白沙地村、雅致村、雅良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2.剡城中学教育集团城关校区:嵊州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嵊初校区教学区与操场之间小路向西延伸段以南→北直街以东,官河横路(陶瓷一条街)→嵊州大道→鹿山广场北侧围墙→鹿山路→大有弄→百步阶→环城西路以北,区域内北至东塘村和艇湖社区,西至戴望村。剡城中学教育集团城关校区及嵊州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嵊初校区(嵊州市初级中学)“二选一”施教区:嵊州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嵊初校区教学区与操场之间小路向西延伸段以北→北直街→北艇路31—1号以西,区域内西至城隍山(含荷花坪村)。

3.剡城中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黄泽江→曹娥江→上三高速→兴盛街→雅戈尔大道→甬金高速→新104国道区域,和东郭村(东郭、全化、沿宅)、宕头村(上宕头、下宕头、里沙滩)、前园村(前杨、花园地、藕塘边)、花田村(新立村、花田村、下洋棚)、五合村(打宅岙、宅树下、胡公庙、大菱塘、尖家庄)、王明堂村、三星村(丫叉坑、岭岗、两弯)、大鞍银(大万岗、马鞍桥、银鱼尖)、周家坂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4.嵊州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爱德校区(爱德初级中学):甬金高速→雅戈尔大道→兴盛街→剡兴路→曹娥江→澄潭江以南的三江街道、鹿山街道辖区,和钱塘村(里半塘、外半塘)、两湾新村(梅家湾、西大湾)、新大洋村(柿树湾、新华村、新大洋)、东大湾村(原东大湾、马家庄、五圣堂)、浦桥村(大浦桥、小浦桥、孟爱)、方田山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剡城中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及嵊州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爱德校区(爱德初级中学)“二选一”施教区:曹娥江→剡兴路→兴盛街→上三线区域。四个街道中非上述施教区内户籍的小学、初中新生由街道中心学校负责安排施教区入学,施教区方案报教体局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原则上要保持相对稳定。预告:鹿山初级中学(暂名,地址在剡溪小学西侧)正在筹建中,建成后,鹿山初级中学施教区为:罗环路→卡尔路→长安路→滨江花园(不含滨江花园)→澄潭江→新昌江以南以西的鹿山街道辖区(含白沙地村、雅致村、雅良村户籍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马寅初初级中学、嵊州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爱德校区施教区为原施教区除去已划入鹿山初级中学施教区的余下区域,其他学校及两个“二选一”施教区不变。四招生对象

一、招生原则

一、招生原则小学新生为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学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第一类:城区(小学指“

三、招生区域”所列小学涉及的区域,初中指“

三、招生区域”所列初中涉及的区域,下同)内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有产权房的新生。第二类:城区内户籍,但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无产权房的新生。第三类:户籍不在城区内,但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有产权房的新生。第四类:户籍不在三江、鹿山、剡湖三个街道及不在前述招生施教区内,父母或本人无城区产权房,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符合以下“五个条件”:随迁子女及父母双方持有嵊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随迁子女居住证登记地址与父母住所一致;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无违法生育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时间均计算到每年的6月30日。户口迁入时间为当年的6月30日前,房产所有权证取得时间为新生入学前一年的6月30日前。新生本人户籍在三江街道、鹿山街道、剡湖街道2012年及以前设立的社区内,但父母或本人的符合入学条件的产权房都在2012年及以前设立的社区外且在城区之内,从 2018年起,按一类生在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此政策已在2017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方案中预告)。五登记时间地点和手续

一、招生原则

一、招生原则说明:1.凡学生的户籍、家庭住房信息,均以学校核查并经相关主

管部门核实的结果为准。2.作为入学依据的产权房必须是住宅房,并以产权证(房屋

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为准。3.父母或本人有2套及以上且符合条件房产的,可以选择其

中一套为入学登记的依据。4.新生的城区户籍地址与取得产权证一年及以上城区房产

(父母或本人)地址不一致(户房分离),以房产为依据

安排施教区。

5.父母或新生本人有独立房产,又有共有房产的以独立房产

为依据。6.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城区没有独立产权房,有共有房的产权

须在50%及以上。7.2012年6月30日后新购的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面积必须在45平方米及以上(不包括住宅房产权证中的车库及附记内

阁楼、车棚等附属用房面积,下同)。如共有房则须符合第6条规定,并按产权比例折算房产面积在45平方米及以

上。8.同一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六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招生原则

(一)民办小学由家长自主报名,学校自主招生。民办初中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小升初招生指导意见,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自主招生、面谈加摇号”的方式招生。初中民办学校报名时间5月28、29日两天,小学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5日之前,各民办学校在6月底前招生完毕(详细内容见各校招生简章)。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报名。

(二)公办学校按第一、二、三、四类顺序依次录取新生。1.第一类新生以产权房为依据,安排在规定施教区学校就读。2.第二类新生统一登记,若登记人数没有超过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剩余学额,则安排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若登记人数超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剩余学额,则以施教区内的户籍取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到施教区学校学额满为止,其余新生由教体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余额的学校就读。第二类调剂新生优先于各校的第三类新生招生。3.第三类新生统一登记,若登记人数没有超过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学校剩余学额,则安排在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学校借读;若登记人数超出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学校剩余学额,则以施教区内的产权房取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到施教区学校学额满为止;未录取新生在有剩余学额的学校中以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填报人数超过剩余学额,则按照取得房产权证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在第一志愿新生录取完毕后,若还有剩余学额,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次类推。第三类新生报名时,须签订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预告:2018年6月30日后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且符合条件的第三类新生,招生政策将作调整:在第一类、第二类和2018年6月30日及以前取得房产所有权证的第三类新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一所有剩余学额的学校登记,并按房产所有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借读录取,未被录取新生纳入第四类招生。4.第一、二、三类新生和特长生、体育特招生及符合国家、省、嵊州市优惠政策的新生招收完毕后,还有剩余学额,于7月18日左右各学校统一时间公布已录取名单和剩余学额情况,小学按照公平、公开原则采用摇号形式招收第四类新生。初中学校第四类登记新生中,如在城区小学毕业的新生少于剩余学额,则先安排该类新生借读,再将剩余学额,按照公平、公开原则采用摇号形式招收其他第四类新生;如在城区小学毕业的新生多于剩余学额则让该类新生按照公平、公开原则采用摇号形式确定借读对象,不再进行其他第四类新生摇号招生。第四类新生参加摇号录取只能在1所公办学校报名,否则取消摇号资格。5.第四类新生中如有未被录取的流动人口子女,按父母一方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所在或相邻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三)符合国家、省、嵊州市相关招生优惠政策的学生,按政策要求安排就读。凭优惠政策和相关条件于6月30日前到教体局普教科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到相关学校登记就读。

(四)特长生、体育特招生招生录取。省特色学校、经教体局批准允许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和体育训练点初中学校根据教体局下达的特长生、体育特招生名额招收特长生和体育特招生。招生学校须制定特长生和体育特招生招生办法,6月15日前报教体局审定后实施,并在校园网上公布。6月30日前确定特长生、体育特招生对象,7月1日在各校校园网上公示。

(五)嵊州市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嵊初校区、剡城中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公办班只招收符合一、二、三类条件的施教区生。

(六)入学新生家庭列入四个街道内城中村改造对象的,从签约之日起二年内(计算到当年6月30日止),可以从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和产权房(当年6月30日前取得房产证,产权房其他要求同第五大点“说明”)所在地施教区二选一。七工作要求

一、招生原则

一、招生原则1.严格执行招生办法。初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对象及办法招生,重点要做好新生户籍、产权住房等信息资料的核查工作,确保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和政策优抚人员子女入学。要在社会的监督下,公正公平地做好借读生招生工作。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省定班额,各初中小学要按照市教体局下达的计划招生,未经教体局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3.严格电子学籍管理。学生的学籍要与实际就读学校一致,各初中小学原则上不得接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本校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学校要主动联系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及时了解情况,按有关要求妥善处理。

任城区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问必答 第5篇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宿政办发〔2008〕134号

发布日期:2008-6-27

执行日期:2008-6-27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6月27日

宿迁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强化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实际出发,合理布局中心城区的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1.小学入学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

2.各区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免费公办学校学位。

3.小学和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执行《宿迁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范围》(见附件)的有关规定。

4.残疾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安排在施教区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

5.加大扶贫助学力度,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施教区划分

1.区域界定

施教区规划的区域是指宿迁市中心城区220平方公里范围,具体范围是:东至环城东路(宿新路),西至通湖大道(环湖大道),南至开发区大道,北至南化路。

2.划分依据

施教区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03)5号)、《宿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和《宿迁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法规。

3.划分原则

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施教区按照“与行政区划基本同步、就近入学、全面覆盖、历史延续、因地制宜”等原则进行合理规划。

4.具体方案

按照《宿迁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范围》实施。

四、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的界定方法

1.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适龄儿童入学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2.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该施教区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均是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均是公派出国专家、技术人员;③孤儿;④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随祖父母,并只有唯一合法固定住所。

4.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住所,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有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5.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由各区根据临时居住地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适龄儿童的父母要提供户口簿、暂住证、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或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其它合法经营的相关工作证明、入学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

6.学校负责对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界定,主要核定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房产证)等情况。符合入学条件的,在新学期开学前15日内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通知书》。

五、招生时间

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按规定时间同步进行。小学从7月18日开始,初中从7月13日开始。

六、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在招生前把施教区范围和相关政策在校门口和学校网站公示。在收费上,要严格按照“一费制”要求和标准执行,并在收费前实行收费公示。

2.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和优质教育资源扩张步伐,加大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档次,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七、本《意见》从2008年秋季开始试行

2007年以前(包括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的入学施教区和收费政策仍按照《宿迁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04年招生工作意见》(宿政办发(2004)70 号)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宿迁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范围

根据中心城区行政区域划分和公办中小学的布点、规模和周边人口的分布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施教区范围作如下规划:

一、市直

(一)小学(2所)

1.市实验小学

(1)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古黄河,南至黄运路,北至市府东路;(2)东至幸福南路,西至中山南路,南至附小北巷,北至黄运路;(3)东至中山南路(人民医院东墙),西至黄河南路,南至新卫生路,北至黄运路;

(4)东至黄河南路,西至古黄河,南至老卫生路,北至黄运路。

2.市实验学校小学部

(1)东至发展大道,西至环城西路,南至青海湖路,北至环城北路;

(2)东至发展大道,西至平安大道,南至西湖路,北至青海湖路。

(二)初中(1所)

1.市实验学校初中部

东至发展大道,西至环城西路,南至厦门路,北至环城北路。

二、宿城区

(一)小学(9所)

1.宿城区实验小学

(1)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幸福路,南至市府东路,北至马陵路;(2)东至幸福路(幸福北路),西至古黄河(黄河北路),南至市府路,北至京杭大运河;(3)东至古黄河,西至发展大道,南至洪泽湖路,北至古黄河。

2.宿迁高等师范附属小学

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古黄河,南至环城南路,北至黄运路(不包括永阳居委会部分地区,即东至幸福南路,西至古黄河,南至卫生路,北至黄运路内的部分地区)。

3.宿城区实验小学双语部

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幸福路(幸福北路),南至马陵路,北至京杭大运河。

4.河滨街道办北郊小学

东至黄河北路,西至发展大道,南至古黄河,北至京杭大运河。

5.古城中心校

(1)东至古黄河,西至发展大道,南至西湖路,北至洪泽湖路;(2)东至古黄河,西至平安大道,南至厦门路(古楚路),北至西湖路。

6.双庄实验学校小学部

东至环城西路,西至通湖大道,南至徐淮路,北至古黄河。

7.河滨中心小学

东至发展大道,西至通湖大道,南至古黄河,北至京杭大运河。

8.项里中心小学

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古黄河,南至开发区大道,北至环城南路。

9.项里街道办红星小学

东至古黄河,西至发展大道,南至开发区大道,北至北一路。

(二)初中(4所)

1.宿城一中

(1)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古黄河,南至环城南路,北至黄运路;(2)东至古黄河,西至发展大道,南至古楚路,北至西湖路。

2.马陵初中

(1)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发展大道,南至黄运路(西湖路),北至京杭大运河。

(2)东至发展大道,西至环城西路北延段,南至环城北路,北至京杭大运河。

3.双庄实验学校初中部

东至环城西路,西至通湖大道,南至徐淮路,北至古黄河。

4.支口实验学校初中部(学校不在规划区内,但承担宿城区河滨街道部分义务教育任务)

东至环城西路北延段,西至通湖大道,南至古黄河,北至京杭大运河。

三、宿豫区

(一)小学(4所)

1.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

东至环城东路(宿新路),西至京杭大运河,南至黄山路,北至宿沭路。

2.宿豫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

东至黑龙江路,西至京杭大运河,南至开发区大道,北至黄山路。

3.井头中心小学

东至宿新路,西至嶂山大道,南至宿沭路,北至合欢路。

4.井头乡马窑小学

东至宿新路,西至嶂山大道(嶂山森林公园),南至合欢路,北至嶂山森林公园。

(二)初中(2所)

1.井头初中

东至宿新路,西至嶂山大道,南至宿沭路,北至嶂山森林公园。2.顺河初中(学校不在规划区内,但承担宿豫新区部分义务教育任务)东至宿新路,西至京杭大运河,南至开发区大道,北至宿沭路。

四、市湖滨新城开发区

(一)小学(5所)1.市第一实验小学东至嶂山大道,西至骆马湖,南至京杭大运河,北至玉兰路。2.晓店中心小学晓店镇峰山、湖滨等居委会。3.嶂山林场小学嶂山林场。4.周庄小学晓店镇周庄村。5.嶂山小学晓店镇嶂山居委会。

(二)初中(1所)1.晓店初中晓店镇和嶂山林场。

五、宿迁经济开发区

(一)小学(7所)

1.古楚小学

东至宁宿徐高速,西至通湖大道,南至开发区大道,北至环城南路。

2.范圩小学

东至古黄河,西至宁宿徐高速,南至开发区大道(北一路),北至环城南路。

3.魏井小学

东至环城西路,南至环城南路,北至徐淮路之间的三角地带。

4.宿迁经济开发区小学

东至平安大道,西至环城西路,南至厦门路,北至青海湖路。

5.梨园小学

东至发展大道,西至平安大道,南至环城南路,北至厦门路。

6.八堡小学

东至古黄河,西至发展大道,南至环城南路,北至古楚路。

7.张王小学

东至平安大道,西至环城西路,南至环城南路,北至厦门路。

(二)初中(1所)

1.三棵树初中(学校不在规划区内,但承担规划区域内开发区义务教育任务)

(1)东至古黄河,西至通湖大道,南至开发区大道,北至环城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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