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2024-05-18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精选13篇)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1篇

工商所开展打击流通环节非法 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4月底,工商所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百色市、凌云县工商系统的工作部署,在乡积极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辖区实际,认真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我所从讲政治、顾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区工商局、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流通环节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使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在玉洪乡顺利开展,我所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了《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所员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明确到责任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项整治职责

我所把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放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流通和餐饮消费等,重点品种涉及到类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等食品,打击重点是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经营者。根据辖区实际,以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食品抽检计划,明确抽检重点品种、重点类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三、开展宣教活动,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我所加大对食品流通经营销售食品的商户宣传教育工作,我所与每户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方式,将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的相关食品安全法的知识作为主要的条款,树立食品安全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户了解在食品经营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及规定,广泛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激发经营者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诚信经营的意识和能力,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所还积极建立建全了辖区食品经营户经济户口,并93户经营户的分布的行政村造册成台帐。

四、专项整治重点

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超市商场、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小食品加工作坊、火锅餐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在经营环节,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违规经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说和包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复合食品添加剂是否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识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的通用名称以及含量,是否完整、清楚、明显等。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督促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自律机制。

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2户、食品加工作坊3户、肉品经营户10户,各类餐馆2家,在抽查的快速检测中,今年以来我所累计进行了 次食品快速检测,涉及的食品 种,从检测的结果来看,检测合格,均未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如苏丹红、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工业氯化镁等。我所下阶段把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经营对象开展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把规范食品添加剂的流通、销售和使用作为重要监管对象,清理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并依法严厉查处以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以净化玉洪乡非食品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流通经营秩序而努力。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2篇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11】4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食品添加剂和添加剂产业健康发展,使全乡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我乡结合实际,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乡政府、各监管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使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顺利开展,乡食品安全办组织各部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了《城东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管副乡长汪长梅为组长,各监管部门负责领导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各部门业务负责同志,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项整治各环节工作职责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农畜产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重点品种涉及到初级农畜产品、肉类制品、乳及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等19大类食品,打击重点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各镇、各监管部门按照《城东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逐级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监管部门还结合监管工作职责,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了食品抽检计划,明确抽检重点品种、重点类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三、开展宣教活动,营造专项整治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经营和餐饮消费企业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通过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开设宣传栏、张贴温馨提示的方式,树立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将卫生部首批公布的17种非食用物质和10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用宣传栏、墙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通过消费温馨提示等形式,借助媒体,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广泛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自查自纠,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各监管部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以此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五、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各监管部门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乡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二)各监管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三)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

(四)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

城东乡食品安全办公室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3篇

进入第二阶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表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环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目前已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包括宣传培训、公开承诺、备案公示等六项任务,要求餐饮单位公开承诺不使用非法添加剂、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目前全国已有96404家餐饮单位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备案。6月到9月底,将进入着力于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落实责任、惩治违法等的第二阶段。

上海严查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保健食品领域出现的违法行为有食品违法添加、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上海高度重视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如需上市,需要申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一般是“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开头,且在相关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相应信息以及批准的保健作用;保健食品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应作出“不能替代药品”等标识。一些非法企业将卫生许可证号等其他证号代替批准文号“鱼目混珠”等行为是非法的,消费者应谨慎选择。

我国放宽日本输华食品检疫限制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调整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允许日本山梨县、山形县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进口。其中,除蔬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及水生动物、茶叶及制品、水果及制品、药用植物产品外,不再要求日方出具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所有允许输华的日本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仍需日本官方出具原产地证明。

上海市烹协试点国内首个

餐饮原料可追溯系统

在上海市烹饪协会举办的“2011上海餐饮采供对接会”上,上海绍兴饭店演示了上海市烹协指导帮助完成的餐饮原料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该系统包括:原材料产地查询、供应商查询、菜肴信息查询等,可以帮助餐饮企业监控和记录菜肴原材料种养殖、检测、生长环境等关键信息,并通过终端查询机实时呈现给消费者,从而实现对餐饮原料食品安全的全程控制。

上海市烹饪协会将在绍兴饭店率先试点基础上,逐步向品牌餐饮企业推广应用这一先进管理软件系统,推动上海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西藏“夏木拉”天然含气

冰川矿泉水盛装上市

“夏木拉”天然含气冰川矿泉水源自西藏的夏木拉神泉,海拔6600米的格拉丹东千万年冰川群,自然融化渗透至地表480米的地下火山岩层,汲取丰富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最后至夏木拉神泉涌出。第一瓶“夏木拉”矿泉水在2009年10月诞生,今年夏天,“夏木拉”天然含气冰川矿泉水将于北京、上海、广州的各大高端市场与消费者见面。

“白猫”新产品体现时尚环保

著名洗涤品牌白猫2006年与和记黄埔有限公司合资,新诞生的“和黄白猫”以全新的品牌形象、创新的产品进入“2011中国国际清洁产业博览会”。会上展示了环保型的“白猫”大自然清馨洗衣液、2倍洁净力的“白猫”晶钻洗洁精以及APG天然源配方的“白猫”天然洗洁精。“白猫”一直是浓缩洗衣粉的推广者,因其稀释比例高,可以节约包装成本,减少包装废料;产品系列中均采用无磷配方,确保废水排放无污染,所有清洁剂的环保配方保证产品无残留、对环境无害。

意大利法布芮

阿玛蕾娜野樱桃进入中国市场

“法布芮”阿玛蕾娜野樱桃保留了樱桃的美味,颗颗香甜,是冰沙、蛋糕、点心、意大利软式冰淇淋等最理想的装饰食品。

为庆祝法布芮阿玛蕾娜野樱桃正式进入中国零售市场,意大利法布芮公司于6月在上海举办盛大鸡尾酒派对,并准备了各种搭配阿玛蕾娜野樱桃的精致菜品,展现了野樱桃的独特魅力。盛装野樱桃的瓶子图案由白色与蓝色构成,这是由著名陶艺家加蒂从20世纪初中国装饰品上得到灵感而创作的,可见法布芮的精髓中蕴含着中国元素。

普罗旺斯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桃红葡萄酒产区

普罗旺斯年产1.7亿瓶美酒,其中89%是桃红酒,产量占法国桃红酒的38%。桃红葡萄酒是普罗旺斯的特产,也是一种无法模仿的艺术,她柔和、浅淡而清澈的酒体,细腻而果味浓郁的干型酒香,充满着浪漫的气息。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4篇

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长征镇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镇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我村迅速行动,按部门职责分工,在食品消费环节开展全市打击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在清理整顿阶段,我村领导高度重视.1、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2、向各组、有关单位及相关科室下发了通知

3、详细制定了符合我村食品企业实情的《整治方案》,明确各相关职能科室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二、加强宣传,营造整治舆论氛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村采取多元化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行动进展和成效,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良好氛围。

目前,我村对所属辖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企业、餐饮单位进行逐一排查,暂未发现有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沙坝村委会

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5篇

区食安办:

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人体的危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镇于2012年6月全面启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观阁镇紧急制定了“观阁镇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根据检查要求,针对我镇具体情况,研究提出了重点检查单位放在:学校食堂、副食店、超市、餐饮点、小吃摊点、肉摊、卤制品摊点、豆制品摊点等经营行业,重点检查区域是:原料库房、熟食间、操作间加工台、面点间等,重点检查产品包括:面点、冷盘菜、火锅底料、含肉类的菜肴、自制酱腌菜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和监督执法。

首先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帮助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向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要求及时纠正存在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整改,主动销毁非法食品添加物,并记录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情况并提供相关物质或原料来源线索。

至8月19日,我镇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副食店、超市、餐饮、小吃摊点、肉摊、卤制品摊点、豆制品摊点等单位130户次,阶段整治结果表明,我镇餐饮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较为规范,检查中没有发现餐饮业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但从检查中也发现我镇餐饮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也仍存在一定问题。如少数火锅店采购底料未能及时进行索证登记,或不能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已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整改。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对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把工作做细做实,杜绝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和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切实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方案 第6篇

一、整治内容

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县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安排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本次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至5月)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文化宣传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专门召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会议,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宣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县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投诉电话或电子邮箱,对群众的举报要及时追踪调查,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广泛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7月)

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要求,对照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清单,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要督促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三)整顿清理阶段(7月至11月)

按照分段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办法,由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清理整顿。

1.实行联合执法、分片检查。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尽可能地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要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并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查处。

2.加强源头管理。根据发现的问题,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要迅速查处和追溯其源头,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其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制定措施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管理。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要督促销售及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4.强化诚信自律,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县药监局、卫生局等各监管部门要在年年底前,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强化行业监督和业务培训,督促企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否则,一经发现,严肃从重查处。

(四)总结阶段(12月)

县各有关牵头部门要将专项整治情况于12月15日书面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由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县委、县政府。

三、工作重点

在本次整治活动中,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围绕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和滥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着力解决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种养殖过程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二)生产加工及“小作坊”的整治。依法督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公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对照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清单,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实行重点监控、整治;并安排抽查计划,将整治名单中所列的项目作为主要对象进行重点抽查。(牵头部门:县质监局)

(三)流通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冻、鲜类食品销售的监管,严厉查处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违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牵头部门:县工商局)

(四)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加强餐饮单位及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按要求索票索证等行为。(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五)行业自律。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者建立诚信管理体制、构建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督促组织行业制定自律性的行规行约,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和履行社会责任。(牵头部门:县质监局、商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坚决防止推诿扯皮及思想松懈现象。要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评价性抽检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下达抽检计划、统一进行安全评估、统一进行信息发布,统一检测经费分配。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在整治工作中,各监督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集中力量,严格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将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留死角。同时,县监督执法部门要将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和“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保证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7篇

一、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四、严禁非法制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使用的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生产单位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注明“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和饲料生产经营单位销售。

五、严禁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记录、查验制度。对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者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食品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对上述违法行为,同时依法予以其他相应处罚。

七、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提供的线索,有关单位应认真调查处理。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卫生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市食安委《关于印发亳州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蒙城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经岳坊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岳坊镇严厉打击食品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长:武

昊 副组长:孙松柏

成员:张永备 邓明超 李朝阳 李向东 葛伟 于海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面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彻底解决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产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5月22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摸底排查阶段(2011年5月22日-----6月7日)。

(二)清理整理阶段(2011年6月8日-----11月18日)。

(三)督察总结阶段(2011年11月19日-----12月18日)。

四、工作要求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9篇

(2011年5月)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形成严打、严整、严处的高压态势,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杜绝影响全市食品安全稳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近期发生的“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事件,均与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有关,面对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就是要以开展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切入点,进一步维护全市食品市场安全稳定。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探索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今天会上下发的工作规则、举报细则、工作方案等几个文件,都是我们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就今天的会议谈以下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政治性

今年以来,瘦肉精、染色馒头、假薯粉等食品安全事件频频曝光,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焦点。我国食品安全工作难度大、食品安全事件“燃点低”、影响巨大,一旦发生,首先是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其次是对经济和民生的冲击,第三是对政府公信力和国家形象的巨大影响。从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瘦肉精”事件发生后,省、市主要领导已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省长亲自召开各地市书记、市长会议,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既要开展严厉的整治打击活动,严惩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又要严厉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思想上重视、在认识上深化、在行动上果敢,以铁的手腕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以赴打好保障食品安全攻坚战。

二、正确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形势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当前我市食品行业相对复杂的局势,影响了食品安全的规范整治工作。一是食品产业发展快,但门槛低、分布散、规模小,严重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二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从业人员道德缺失、不讲诚信,这些是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三是相对于食品产业的高速发展和食品消费结构的快速转变,安全监管能力未能及时跟上,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的执行、风险监测网络、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和长效监管机制等建设都亟待加强。从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工作来说,管理基础弱、个别企业和养殖户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滥用添加剂行为时有发生。去年的孺子牛三聚氰胺事件、“瘦肉精”事件,都是由于企业、个人受利益驱动、他人诱导,违法添加违禁物质,从而为我市带来一系列非常不利的严重影响。但这也从另一方面暴露了我市监管工作的弊病。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很多监管环节由于职权的交叉,导致有的部门在工作中因职权不清而出现监管漏洞的“真空”现象。另外,管理队伍素质低下、监管不力、措施不强等问题也是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关部门必须要明确职责,明确任务,突出整治重点,严把源头关、准入关、流通关、使用关、检查关“五道关口”,开展全过程无缝隙的专项整治,并逐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保障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推进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实行一把手直接责任制。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联动,把握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工作开展。一要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宣布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兑现奖励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监督,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高压态势。二要加大支持力度,配强队伍。加大财政经费投入。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把强化队伍素质建设作为做好工作的首要基础,要建立一支能够敢打硬仗、敢打苦仗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保障整治工作进度和效果。四要加大惩处力度。市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要抓住典型,对不法之徒起到震慑效果。对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由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刑事司法机关处理。对真空环节,牵涉到两个部门的一并处理。同志们,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和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牢记使命,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查处力度,严格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努力。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10篇

质检总局: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是神圣职责

4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杨刚传达了李克强副总理等领导的重要讲话。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平均、孙大伟,党组成员王炜、纪正昆出席会议。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11篇

会议分析了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形势,部署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餐饮服务环节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要求。

南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周元玲局长领学了刑法修正案

(八),要求企业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坚持守法诚信经营,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药品。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必须履职尽责,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对于有严重隐患的,立即停产整顿;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必须关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司法监察机关处理,绝不姑息;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照新修刑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查到底,进一步提升了餐饮服务企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对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认识。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12篇

工 作 信 息

(第三期)

九江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27日

市人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现场检查

都昌县严打行动见成效

湖口县广贴公告严打食品非法添加

庐山工商局四举措落实严打行动

彭泽县农村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得力

瑞昌市开展辣椒及其制品是否含有苏丹红等 工业染料清查工作

武宁县餐饮服务环节率先开展严打行动

市人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现场检查

根据市人大《关于印发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5月23日~25日,市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分成三个小组,分赴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进行现场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出席动员暨汇报会并带队检查,副主任彭群林、谭毓清、曹林淼、祝先进,市人大常委会巡视员吴宣友、党组成员刘安东以及部分市人大常委和代表分别参加检查。

三个检查组分别深入城区周边的豆制品、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小副食店以及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菜市场。现场检查食品安全状况,并进行抽样检验,零距离征求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副市长吴锦萍及三区有关领导一起陪同检查。

都昌县严打行动见成效

都昌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严打行动。食品稽查局5月16-19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5车次,对全县114家餐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包括大中型餐饮单位30家、饮食店74家、学校食堂10家),并签订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县农业局5月16-18日连续两次分别召开各综合站长、原料基地负

责人会议,发放资料78份到各乡镇和各综合站,要求各单位举办宣传栏,安排专人负责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畜牧中心利用宣传车对45个畜牧业单位进行宣传,发放资料600多份,同时对全县45个生猪养殖场的生猪进行“盐酸克伦特罗”抽检150份,未发现含“瘦肉精”情况。

湖口县广贴公告严打食品非法添加

湖口县召开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工作会后,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广泛宣传。卫生部门共检查餐饮业26家,学校食堂10家,张贴公告36张;质监部门向食品生产企业发放、张贴公告33份;食药监部门向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公告和《卫生部发布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名单》80份。

庐山工商局四举措落实严打行动

庐山工商局结合庐山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严打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一是加强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学习,按照李克强副总理的要求,用“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深入开展整治

活动,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二是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意识,认真检查《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等监管工作,确保百姓食品安全。三是盯住重点单位,狠抓关键环节。以庐山四家规模较大超市为重点单位,并严格检查小乐天土特产批发市场,尤其是以各种干货、糕点为检查重点。四是进一步强调责任意识。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责任单位和网格责任人,检查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力、工作懒散、问题突出等不良现象的单位和人员,坚决依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严肃查处。

彭泽县农村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得力

为了解“5〃13”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情况,5月21-24日,县卫生监督所受县政府及县卫生局委托,组织了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县17个乡(场、区)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四天的督查和指导。督查结果表明,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结束后,各乡(场、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相继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调整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落实了乡、村两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名单,健全了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了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督查中还就农村家庭聚餐、中小学校

及托幼机构周边食品安全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瑞昌市开展辣椒及其制品是否含有苏丹红等

工业染料清查工作

5月24日,瑞昌市食安办组织药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执法部门共17名工作人员,在兵马垄菜市场、皇家大酒店等重点场所,开展辣椒及其制品是否违法添加苏丹红等工业染料清查工作。一是检查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二 是检查是否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进货关。三是检查经营户的食品标识是否齐全,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址厂名、QS等标志。四是检查是否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制度管理和公开承诺。五是现场快速检测经营户的辣椒、辣椒酱、辣椒面等食品是否含有苏丹红等工业染料;同时现场快速检测干笋、白木耳、黄花等20余种干菜是否含有雕白块、二氧化硫等非食用物质。

通过所检查没有发现经营户销售的辣椒及其制品含有苏丹红等工业染料,也未发现经营户销售的干菜含有雕白块、二氧化硫等非食用物质。

武宁县餐饮服务环节率先开展严打行动

为深入推进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武宁县卫生监督所派出10名卫生监督员,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20余台次,人员10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40余户次,发放张帖“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宣传画、公告140余套,签订承诺书140份,下发监督意见书140份。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 发: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

打击四品非法添加总结 第1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系统而有序地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食品涉及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各个环节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打击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各个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防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食品涉及的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储存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大中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各类餐馆、饭店、宾馆、学校食堂、水产品养殖场、畜禽产品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兽药生产厂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二)重点产品:米面制品、淀粉制品、豆谷制品、蔬菜制品、糕点、糖果、饮品饮料、保健产品、水发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饲料、医药、保鲜剂、增白剂、抛光剂、增筋剂等易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各类产品。

三、工作时间

从2011年4月29日至7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9日—5月10日):宣传动员摸底排查和企业经营者自查自纠阶段。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监管职能,于4月30前将中、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要求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于5月3日前传达到每个员工。各级各部门组织专人深入企业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档。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5月10日—7月20日):全面清理集中严打阶段。由乡镇、街道、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涉及的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实施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查处一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第三阶段(7月20日—7月30日):统一检查、巩固成果、总结阶段。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各个乡镇、街道进行交叉检查和现场督导,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各行各业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严打专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

(一)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食用安全监管

搞好源头控制,加强对上市种子的质量抽检,对检测不合格品种,责令经营户遣退,不准上市销售。加强对农资经营大户的重点监管,开展不定期随机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批发大户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行为。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清理,杜绝无证或走村串户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加强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监管,严查假冒伪劣植物生长调节剂。进一步规范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严查严控违规使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为。

(二)畜牧部门负责畜产品食用安全监管

加强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严厉查处规模养殖场使用过期失效兽药,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兽药饲料和氯霉素、盐酸克伦特罗、呋喃唑酮等违禁药物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生鲜乳整治力度,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同时,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环节中的三聚氰胺的专项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大饲料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假冒和“三无”饲料,并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兽药整治力度,采取拉网式全覆盖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不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禁兽药要立即收缴并追踪溯源,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加强检疫,严格执行售前报检制,全面落实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驻厂(场、点)检疫制,严防病害畜禽产品入市。进一步加大对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抽检力度。

(三)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重点检查原辅材料库房、配料间等重点部位和原材料的进货台账和配料记录。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对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使用含非法添加剂食品的,责令停产;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

(四)水务部门负责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

对所有生产、销售水产养殖投入品的渔药企业和渔饲料门市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查处在水产品药、水产品饲料违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重点抽检水产养殖基地的水产品。按规定对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进行复检。

(五)粮食部门负责粮油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排查粮食和食用油收购中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使用保鲜剂;粮油储存中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化学药剂;粮油加工中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增白剂、浸出溶剂、抛光剂和增筋剂。

(六)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对所有大型超市、批发及农贸市场、食杂店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剂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责令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贩卖非法添加剂的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重从快惩处。

(七)商务部门负责猪肉、酒类产品食品监管

重点加大对猪肉、酒类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整治。严厉打击在猪肉中添加瘦肉精和在酒类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追溯非法食品添加剂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八)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对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进行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验收工作,把好采购关。严格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前移监管关口。全面推行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建帐制度,动态监控食品添加剂使用过程。积极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培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知晓率。

(九)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企业的监管

重点检查出口食品企业的添加剂备案资料,严格审查企业备案资料是否真实可靠、企业相关资料是否具有权威性﹑企业新购添加剂是否重新申报,确保一批一证,每批合格。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和进口国的要求,必须向检验检疫部门如实申报;对企业添加剂的购买、保管、领用和使用都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记录,并有专库、专人管理。

(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管

重点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整治,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监管,严格审查企业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有效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和抽验降压、降糖、壮阳、安神、减肥、降脂等6类保健品,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药房销售违禁药品的监管,防止不法商贩当作食品添加剂使用。

(十一)公安、司法、监察、财政、教育、文广、xx周刊

公安、司法、监察等部门要加强与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配合,对那些敢于添加和违法滥用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查处,对涉案政府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那些造成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门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常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和监测经费。

广播﹑电视、报刊要按照《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区政府成立xx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其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从食品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严打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二)落实职责。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区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下属单位、科室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要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确保全区范围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发生。

(三)协调联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信息通报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严打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一上午九时前各乡镇、街道、区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要将上周的情况汇总上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坚持每周一通报。

(四)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要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凡经举报查证属实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根据案情轻重,给予举报单位或个人100—5000元的奖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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