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岗位职责

2024-07-24

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岗位职责(精选8篇)

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岗位职责 第1篇

特监股人员岗位职责

股长职责:

1、具体组织开展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2、按照上级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活动和日常安全监察工作。

3、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领域的监督管理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4、具体负责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案件查处工作。

5、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员职责:

1、在股长的带领下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以及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2、具体负责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安全监察以及违法案件调查当中的检查记录和文书制作。

3、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的各类报表、总结等的填报撰写工作。

4、完成好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岗位职责 第2篇

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操作。当班期间注意仪容仪表,按规定佩戴厂牌,以便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检查。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三、熟悉和掌握特种设备性能,建立特种设备运行、维修记录及安全操作规程等档案,配合专业维修公司对特种设备定期保养、维护。

四、每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况下,方可正常运行,做好每天运行记录。

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保养,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当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六、不得在当班时间会客,或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特种设备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报专业维修人员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主动向下班人员汇报当班情况。不准迟到、早退。

九、对岗上发生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

以人为本做好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第3篇

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最高准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就是“保障安全, 促进发展”, 目前安全监察工作已行成党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察、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 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得到进一步遏制, 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 监察机构人员少, 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 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特种设备的数量也增加很快, 全国约有300多万台特种设备, 而只有4000多名监察人员, 已不能满足监察的需要。

(2) 个别监察人员业务技术素质不高, 影响了监察工作的正常进行。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涉及面广, 专业技术知识要求高, 监管人员如不懂业务, 从事监察工作确有一定难度, 由于不懂专业技术知识, 监察工作无从下手, 很难发现特种设备在生产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 执法不严, 有法不依的现象存在。

辽宁“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是“辽宁省开原市起重机器修造厂不具备生产80吨通用桥式起重机的资质, 超许可范围制造。”国务院2003年第373号令公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明确了对特种设备在设计, 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 改造等七个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五年, 辽宁省开原市起重机器修造厂, 仍在超范围制造起重机械;个别地区的土锅炉仍在非法制造, 非法安装;个别企业的特种设备无使用登记证仍在运行等, 这些都说明监督机构有执法不严, 有法不依的现象。

特种设备安装监察工作形势严峻, 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安全监督机构和广大特种设备监管人员要以党的“十七大”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为指导,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 以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 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 以强化工作措施为手段, 夯实安全监察基础, 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三方责任制的落实, 努力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在当前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特别时期, 要保证监察队伍的相对稳定, 要进一步完善监察机构, 充实监察专业技术人员, 省以上质监部门应对现有监察人员要有计划的进行轮训, 从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认真学习, 努力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和一些规程、规定、技术标准的分布实施, 为执法机构和监管人员提供了特种设备监管的依据, 因此广大监察机构和监管人员, 要认真自觉履行职责, 严格执法, 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 调查分析了解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现场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2 企业全面负责

2.1 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既是企业设备管理的范畴, 又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此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安全管理专 (兼) 职安管人员是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多年安全生产实践的经验和总结, 是企业一项最基本的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要建立以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实行班组、车间、公司三级安全管理, 每一级都要设专 (兼) 职安全员, 各级之间要做到既有明确分工, 又要密切配合, 共同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专 (兼) 职安全员, 要懂特种设备基础技术知识, 懂管理业务, 责任心要强, 工作要认真负责。

企业应建立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 具体应有以下内容:各工种安全岗位责任制,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这是管理好特种设备的条件, 是降低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

2.2 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把好新进设备质量关

(1) 根据特种设备检测周期, 制订定期检验计划, 在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报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并保证按时检验。

(2) 特种设备检验后, 针对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技术措施, 一般性问题整改后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确认即可, 重大隐患的整改, 要制订方案, 经监察机构批准后, 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企业和施工单位共同自检合格后, 再次请检验检测单位进行复验。要做好相关记录归档。

(3)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不得继续使用。

(4) 新进特种设备要把好质量关。

①必须是经国家质检部门核准有制造资质单位生产的产品。

②出厂技术资料图纸、产品合格证、产品监检证书, 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要齐全。

③安装前必须到当地监察部门办理告知。

④安装后经检测检验机构认可后才能使用。

⑤将设备出厂技术资料、安装资料、检验检测资料统一归档。

2.3 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由于特种设备本身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特点, 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不但与特种设备本身的安全性能有关, 而且与其相关的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有关。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 确保安全运行, 其相关操作人员, 必须经过考核, 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 方可从事特种设备的运行与操作。这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这些知识和操作能力是靠企业平时的教育和培养获得的, 企业平时要多组织培训学习活动, 特种设备岗位上的全体职工除100%持证上岗外, 还要懂特种设备的结构性能、用途、工作原理、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4 精心维护与保养

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 由于内在原因和外界的因素, 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需要经常性的维护和保养, 才能保证正常的运行状况。定期做好检查工作, 可使一些问题及时发现, 及时处理, 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自检工作, 是使用单位的一项义务, 也是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的一次重要手段。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 制订具体的自检时间, 检查的项目和要求, 要按照设备技术规范和使用说明书进行。在维修保养和自查中, 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做好记录, 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校验, 保证灵敏可靠。据统计分析, 因安全附件, 安全保护装置失灵, 起不到保护作用, 引起的事故占事故起数的16.2%, 因此, 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 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定期校验、检修是十分重要的, 必须切实做好。

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面广种类多、结构, 用途、工况条件不尽相同, 却具有易燃易爆等潜在危险性, 稍有不慎将会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带来危害。

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岗位职责 第4篇

一、完善动态监管系统,基础工作不断强化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工作相对薄弱。针对这一特点,渑池县质监局以夯实基础工作为起点,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逐步补充、完善、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使特种设备监管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常态性。而且每年都要与有关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责任。设立县级监管、企业管理、责任到人的三级监管模式。并经常性地深入企业、社区等场所进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知识宣贯,使企业的管理水平、使用人员的规范操作以及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还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及大企业的380名安全协管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对新办、复审的120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新注册登记的144台特种设备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补充完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截止2013年6月底,全县已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档案115家,涉及冶金、化工、电力、机械修造、矿山等多个领域和商场、公园、宾馆、学校、医院、机关等公共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区。注册登记特种设备1516台,各类气瓶8000余只,持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55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60名。通过强化基础工作,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动态的监管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专项行动迅速有效,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

围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三打两保、危化品压力容器排查、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行动及“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五次以上的安全大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制定特种设备分级管理实施方案,重新修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和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了有重点、有步骤、有目标、有成效。今年以来,已相继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70余家次;检查在用锅炉35台次、压力容器286台次(含气瓶)、电梯120台次、起重机械189台次、游乐设施1台套次、各类气瓶3000余只。对13家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使用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加大检验检测工作力度,积极与市特检、锅检机构协调,对到期的特种设备及时进行检验,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今年上半年,分别与市特检、锅检机构对62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对181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全县在用特种设备定检率达95%。同时,结合“两会”、“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进行重点专项安全监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无事故。在对全县的重点工程进行服务时,还及时把好技术关,在设备采购、安装等前期提前介入进行技术指导,避免企业走弯路,顺利通过验收。

三、整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虽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呈平稳态势,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今年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分别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30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份,责令停止使用锅炉2台、电梯2台、起重机械3台。封存扣押液化石油气瓶50余只。取缔了1个非法液化气充装站点。在检验检测方面,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5个。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5个,判废特种设备2台、气瓶50余只。特种设备仍然存在有较多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1、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由于层层分包,特种设备安装前不按规定履行安装告知手续,安装完成后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2、电梯使用管理差,尤其是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电梯使用管理不到位,人为引发电梯运行故障,不能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及时领取检验报告、更换检验合格标志。

3、液化石油气等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投入不足,管理水平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质量保证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气瓶的定期检验率达不到要求。

4、在小作坊、私营业主的生产活动中使用的汽水两用锅炉,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突出。

5、 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认识不足,不按规定按期进行校验,或带故障工作现象比较突出,且存在反复。

究其原因:一是法律和責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放松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二是随着招商引资,外资企业、大型企业的进住,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类特种设备数量不断增加,量大面广的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全县质监部门安全监察员6人,管理人员2名;三是技术支撑乏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层出不穷,缺少专业的技术人员,特别是县级监管部门这种矛盾尤为突出;四是安全风险意识有待提高。大型化、高参数和高风险的特种设备大量投用,以前投用的“老龄化”特种设备和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等高频率使用的公共安全类设备数量迅速增加,特种设备安全这根弦丝毫不能放松。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我们应积极努力的探索和创新安全监察工作思路,特别是面对新的形势及任务,应坚持“立足发现、立足查处、立足整改、立足根治”的工作原则,转变安全监察工作理念,安全监察与服务并举,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应在原有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对特种设备的依法监控。

(作者单位:渑池县质监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第5篇

1.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了解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1.1.2.在作业中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

1.1.3.每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不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

1.1.4.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单位有关人员报告,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1.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1.2.总降变电站安全职责

1.2.1.参与联系协调同平邑电业局电网调度管理所的工作关系,接受地调调度指挥,并组织实施110kv设备的倒闸操作。

1.2.2.参与联系协调同平邑电业局送变电工程公司的工作关系,及时提供详实的110kv设备运行情况,并组织落实110kv主变压器及所属设备的检修、保护校验、电气试验等工作。

1.2.3.参与协调联系、组织落实110kv输电线路和所属设备的检修、保护校验、电气试验等工作。

1.2.4.参与公司用电总负荷、10kv母线运行方式调配工作,根据公司生产情况,为领导提供最佳安全、经济运行建议。

1.2.5.参与公司10kv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技术支持工作。

1.2.6.参与生产线高压电动机机旁控制箱与总降压变电站开关柜关联部分控制回路的维护、消缺工作。

1.2.7.参与生产现场10 kv开关站高压开关设备的事故处理工作。

1.2.8.负责总降压变电站站内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工作。

1.2.9.负责总降压变电站站内10kv配电装置、保护装置和控制设备的大中修计划的编制以及组织落实、实施检修工作。

1.2.10.负责总降压变电站站内各种备品备件、材料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

1.2.11.负责编制、修订总降压变电站的各种管理制度和组织落实工作,搞好设备的巡检、点检工作。

1.2.12.负责制订总降压变电站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并组织实施。

1.2.13.负责总降压变电站设备消缺和全站安全“四防”工作。

1.2.14.负责总降变电站地下电缆室、去生料方向地下电缆和电缆长廊内的设备巡检工作。

1.2.15.负责公司生产、生活用电设备的电能统计及上报工作。

1.2.16.负责生产现场10kv开关站高压开关柜和手车的检修工作。

1.2.17.全班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及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工作。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第6篇

2、介绍园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状:园区特种设备发展现状、管理现状

3、介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员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4、介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分管负责人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5如何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一)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

(五)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

(六)其他规定的义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义务: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三)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四)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其他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作业人员培训的内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等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违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处罚:

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予以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

(二)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二)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

第九十条 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第7篇

1、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熟悉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章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章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实施全过程管理。

2、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监察条例等规章管理制度负责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监察条例等编制和完善公司特种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熟悉公司特种设备的基本原理、性能、和使用主法,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提报特种设备的审验、检测、维修、报废计划。,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停用、报废、注销等相关手续。

4、按规定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上报公司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按时对特种设备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

5、负责监督、检查、验收以及公司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负责组织公司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岗位职责 第8篇

增强责任意识,提升管理效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迅速增加,其应用范围也日益扩大。一方面,部分企业只顾追求经济效益,疏于管理,导致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另一方面,部分检验及监管人员在工作中缺乏责任心,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因此,提高各层次安全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可以使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更为有效,可大大地降低特种设备的事故发生率。

1. 树立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责任主体意识

首先,要增强生产及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来提高他们对特种设备隐患危害的认识,从而在使用过程中提高自律意识。安全监督部门要扩大宣传范围,加大教育力度,日常监管时要起到带头主动的作用,定期通知企业进行设备登记、检验、维修、培训等,督促企业合法经营,严格管理,建立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制度,突出抓好盛装危险化学品承压类特种设备等重点设备领域的隐患治理。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增强企业法人的安全责任意识。

其次,要督促企业明确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职责、措施和使用要求。对于特种设备制造和使用企业,要求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一是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企业签订责任书,同时,制造特种设备的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使用单位详细说明设备使用的细则和要求;二是企业要有主体责任意识,实施相关保障措施,落实管理组织、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重视特种设备使用证和从业人员上岗证,并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保养和检验,制定应急预案;三是明确特种设备使用要求。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的各项规定,明确设备从购买之日起至设备报废为止整个过程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做好安全培训、安全运行等一系列工作,高效科学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

在国家推进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虽说权利逐渐在下放,但并不是政府不管,而是通过放管结合,分类监管,来提升监管效能。

特种设备分为生产和使用环节。在生产环节,政府主要加强对质量的监管,一是确保产品按照统一的标准生产,便于流通和使用;二是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要求,防止产品存在缺陷。在使用环节,政府主要加强对安全的监管,一是监督事故发生前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二是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在生产环节可以引入更多的第三方评价机制,通过认证等合格评定手段,解决质量信息不对称问题,运用市场手段,实现行业自律。在使用环节,应当划清政府与企业、与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边界,推动设备使用的行政许可向行政备案转变,突出和落实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政府只负责程序性审查,同时加大对设备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和处罚力度。

坚持多元共治,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1.完善监察机构,加快共同治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伴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经历着由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的转变过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安全监管体制从监察机构既负责安全监察又负责实施检验检测,到形成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双轨制,最终发展为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和社会组织共同管理的局面。从监管制度的变迁可以看出,虽然质量安全是由政府进行监管,但是由于质量安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监管对象的复杂性等多种因素,政府的安全监管也会失控,由此需要借助社会各界和市场的力量,完善监察体制,促进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2. 整合监管资源,推动联动执法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涉及到多个环节,从生产制造、组装安装到使用、维修保养等各环节都需要进行监督管理,每个环节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专业的监管、检验检测以及评估部门来对应管理。在执法过程中安全监管部门应主动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集体的作用,各部门要多加强交流和合作。监管部门可以提前向基层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部门询问相关情况,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分布信息和使用信息。检验检测部门也要将所发现的违法违章情况和安全隐患告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负责及时通知和跟踪确认,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于不配合的企业或者逾期不改的企业要立案查处,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和交流,一定要避免特种设备失控情况的发生。

3. 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多元参与

政府部门对特种设备监管不能单纯地站在管理角度,高高在上对企业指手画脚,引起企业的抵触甚至反感,要重视为企业服务。比如除了进行行政批准和执法以及定期检查等日常工作外,还要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和指导。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企业建立设备档案提供技术服务,出现了问题要及时向企业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以此化解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使企业从被动接受过渡到主动管理,从而有效提升监管水平。

除此以外,还要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从国外特种设备监管的经验来看,相比政府,社会力量在安全监管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可以把一些公共管理职能更多地让渡给社会组织,让其提供更好的中介服务,缓解市场和政府失灵的问题。同时,社会力量不仅包括社会组织,还包括每一位社会成员,尤其是媒体人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可以促进全社会共同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形成多元参与的格局。

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加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健康发展

我国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大多数隶属于政府机构,层层设置,规模太小,大多都没有开发研究能力,管理相对薄弱。大多数检验检测机构依靠政府部门的政策保护,无法在社会上独立生存。国家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投入方面也不足,没有设立专项安全科研经费来支持和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的发展,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相比,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和科技总体水平还相对落后,同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相比更有相当大的差距。

介于上述种种问题,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放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是社会进步的大势所趋,也是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技能的有效途径。然而特种设备涉及公共安全,如何放开,需要谨慎选择。基于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所决定,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继续保持检验检测机构法定核心业务的公益性质和非营利性质,坚持常规性检验检测业务的地域划分。若非如此,检验检测机构将逐利于获利多的检验项目,无利可赚的小项目或边远地区的零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可能无人问津,这样会严重偏离国家设立公益性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初衷。而且法定检验检测业务的市场放开,还会导致检验检测机构出现低价竞争,出具虚假报告,从而降低检验检测质量,失去公正性,这也是市场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也没有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业务全面放开的原因之一。

为避免我国事业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走上单纯以逐利为目的的企业化道路,避免由“自由竞争”而带来的安全失控,同时激发现有机构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不应当简单地推进事业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整体转企。像国外大型检验检测机构在发展初期大都是非营利机构,后来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将经营性业务与公益性业务相剥离,成立企业性质的集团,但这些集团都是由非营利性机构作为母体出资设立,以“非营利机构+企业集团”的形式存在,兼顾了社会公益性和市场灵活性,对此,我国可以进行借鉴。

在整合改革的进程中,一方面我国应打破行业和区域的分割,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行业区域或综合性的重组联合,向集约化的方向发展,组建一定数量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检验检测集团。同时利用国内检验检测机构与国外(境外)著名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积极学习其先进的市场运作经验,从而充分发挥社会检验检测力量,利用规模经济效应降低检验检测机构运营成本,充分开发我国现有的检验检测资源并实现其合理利用,增强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着力建立信誉和权威,提高专业优势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出我国特种设备质量检验检测的品牌和标志,使大型检验机构可以参与国外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的业务,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因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体制的改革应在着力于推行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的重组整合,组建独立于政府的大型检验检测集团,拓展检验检测市场,鼓励非法定检验检测业务市场竞争等,这才是做大做强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重要选项。这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中也强调指出,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中,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纵向整合、统筹规划的原则,将质监系统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分离为技术检查机构和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并推进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组建特检集团,可考虑先在工商部门注册再探索改造成非营利机构。鼓励省或副省级城市特检机构组建省或跨省的特检集团。通过整合不断提升特检高技术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检集团。

摘要:通过分析目前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所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对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方案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有助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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