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1范文

2024-05-11

保密制度1范文(精选8篇)

保密制度1 第1篇

一、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1.安全保障对象包括办公场所安全,设备安全,软件安全,系统库安全,计算机及通信安全;保密对象包括档案资料,医疗数据资料,信息系统库资料。

2.信息科科长、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院里的有关制度,认真管理档案、医疗数据资料、数据库系统。

3.信息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院里的规章制度和信息科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医疗数据资料、数据库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4.未经院领导和信息科负责人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擅自操作医院系统服务器、存储设备、各应用服务器、防火墙及控制机房的其他设备。

5.未经院领导和信息科负责人同意,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外提供数据。实行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作业流程管理权限明确。管理者在授权范围内按资料应用程序提供数据。6.医疗数据资料、信息系统库资料应遵循: 1)资料建档和资料派发要履行交接手续。

2)定期对数据库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备案,保证数据库的正常运行。

3)未经许可数据库内的数据信息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更不能对外提供。

4)除授权管理人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能动用他人设备,不得通过网络(局域网、VPN虚拟专网、内部网等)联机调阅数据。5)医疗数据资料按规定要求进行计算机建档和处理,数据入库后要及时删除工作终端中的原有数据。

6)严格遵守信息科工作流程,不得做任何违反工作流程的操作。7)定期对数据库的信息数据进行备份,要求每增加或更新批次,定期对数据备份一次。

7.信息中心办公场所要建立防火、防盗、防爆、防尘、防潮、防虫、防晒、防雷击、防断电、防腐蚀、防高温等基本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8.权限管理是生产有序进行和信息资料合法利用的有效保证。任何法人或自然人只能在授权范围操作。

9.在服务器中建立运行日志,以便记录系统运行痕迹。运行日志中至少包括各服务器开关记录及运行诊断情况记录;运行日志中内容记录方式以时间为序。

10.强化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教育。因人为原因造成信息数据泄密及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

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1.计算机中心主管全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包括保障硬件、软件和数据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稳定和安全运行。

2.任何科室或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利用上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利益和其它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对计算机网络发生的问题,有关人员应及向计算机中心报告。

4.计算机网络中系统软件、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排除故障由计算机中心技术人员负责,其它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安装任何软、硬件设施,否则后果自负。

5.计算机中心负责处理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信息的防治工作。

6.计算机中心网络管理人员发现计算机网络安全隐患时,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给予制止。

7.任何影响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运行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其责任,造成医院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和承担法律责任。

保密制度1 第2篇

根据中葛股保[2010]5号文的要求,公司保密委员会召开了专门会议,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部署了参赛有关工作,公司共有47人参全国保密知识竞赛答题工作。

通过此次参赛活动,使得广大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掌握保密技术防范知识是工作所需、责任所系。经过知识竞赛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防范技能,为健全公司保密承诺的长效管理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瑞士银行保密制度300年 第3篇

揭开“保密”的面纱

六世纪, 随着基督教加尔文教派的兴起, 大量受迫害的新教徒从法国和意大利逃到瑞士日内瓦, 这些新教徒也带来了大量金钱, 交由日内瓦银行家打理。为了避免泄露这批新教徒的财政状况, 银行家们逐步建立起保密制度。

1713年, 日内瓦议会制定了银行法, 规定银行人员有责任记录客户信息, 但是禁止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其他人。

到了二十世纪30年代, 德国纳粹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令, 要求德国公民必须交代自己在外国的所有资产, 如被发现作假或是拒绝交代, 会被处以死刑。而后发现作假或以死刑的“三条人命”则给予了保密法充分的存在理由:三个德国人因在瑞士拥有实名银行账号而被处命”士名号死, 而那些使用匿名账户的客户则逃过此劫。1934年, 瑞士政府制定了西方第一部银行保密法, 鉴于当时德国纳粹在欧洲各国清查犹太人资产的间谍行为, 这部《银行法》中特别加入了银行信息保密及泄密处罚等条款。

《1934年银行法》的第47条明确规定:任何银行职员, 包括雇员、代理人、清算人、银行委员会成员、监督员、法定审计机构人员, 都必须严格保守其与客户往来情况及客户财产状况等有关机密。上述人员一旦泄密, 将面临监禁和最高5万法郎的罚款。而且, 无论银行职员是离职、退休还是被解雇, 这样的保密协议是终身生效的。更重要的是, 根据该法, 任何储户都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妥当安全的方式开户存款。储户被允许使用化名、代号或数字来代替真名实姓。不但开户存款时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而且取款或转账时银行也完全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章程办理, 财产的真正拥有者可以做到永不露面。

另一个似乎有些悖论的规定是, 任何外国人和外国政府, 甚至包括瑞士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法院等, 都无权干涉、调查和处理任何个人在瑞士银行的存款, 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存款人有犯罪行为——而银行账户信息常常是用来作为定罪的证据的。这样, 在法律的保护下, 当你踏入瑞士某一家银行的那刻起, 你与银行发生的一切行为都是你的秘密, 哪怕你最终没有开户。

关于《1934年银行法》, 衍生出许多感人至深的传说, 瑞士银行家保护犹太人资产的人道主义精神被广为传颂。

然而在部分历史研究者看来, 瑞士《1934年银行法》其实并无道德上的考虑, 与所谓“人道主义精神”更是风马牛不相及。“那只是一些憧憬二战故事、但并未亲身经历这部法律制定过程的年轻银行经理们想出来的宣传手段。”瑞士历史学家Robert V Ogler认为, 《1934年银行法》颁布的背景是德国纳粹上台后停止偿还外国银行的贷款, 导致对德国风险敞口极大的瑞士银行业陷入危机, 而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是银行业监管和风险控制, 保密制度只是其中的一个辅助性条款。尽管如此, 保密制度却从此成为瑞士银行业的代名词, 亦成为瑞士国家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1934年银行法》颁布后, 来自全球的资金开始大量涌入瑞士, 这里的银行成为富人、政客以及流亡外逃者的资金保险库。

尽管博得了客户的信赖, 保密制度却始终逃不出涉嫌隐藏非法资金以及帮助客户逃税、漏税的质疑, 而最富争议的是瑞士银行在二战中的一些秘密交易。

“纳粹银行”的恶名

可正是在这种纳粹横行欧洲伊始就被最终定格的保密制度下, 瑞士银行还做着一些其他的秘密交易。先是在二战结束之际, 盟军发现, 瑞士曾帮助纳粹进行转运黄金等秘密交易。而这正是得益于瑞士银行保密法的“不问出身”、“不问出处”。

1997年, 一份美国国会就瑞士银行与纳粹合作问题的调查报告, 揭露了瑞士还从德国那里接受过59.7吨黄金的历史, 而战后瑞士只归还了荷兰和比利时共13.2吨黄金。此外还有6吨来源可疑的黄金, 很可能来自纳粹集中营的受害者。该报告说, 瑞士在道义上应该把这些黄金归还给犹太人, 但在法律上没有义务。

犹太人对瑞士银行的愤怒还有一个原因:除了战争中掠夺而来的黄金, 还有许多犹太人的现金存款被瑞士银行隐瞒了。二十世纪90年代, 不少以色列犹太人社团和美国国会议员纷纷抨击瑞士银行企图发不义之财。为了维护瑞士银行的信誉, 瑞士政府亲自出面调解。1996年5月2目, 世界犹太人大会同瑞士银行协会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 决定建立一个由独立人士担任主席的委员会, 并要求瑞士联邦议会调查纳粹掠夺的财产。1998年, 瑞士几家主要银行与国际犹太人组织达成一项协议, 由瑞士银行一次性出资12.5亿美元建立一个基金, 用于赔付已死去的犹太人存款账户户主的亲属和后裔, 条件是后者放弃对瑞士银行的一切司法追究。与犹太人长达几十年的恩怨, 让瑞士坚如磐石的银行保密体系有了一丝松动, 而实际上, 更为根本性的变化早已发生。

瑞士银行“保密”保密制度开放历程

瑞士银行保密制度一个关键性的改变发生在1987年。此后, 匿名账户就消失了。即使客户再敏感, 瑞士银行也要求职员“了解你的客户”, 即必须确认每个开户客人的身份及经济上的“合法性”——从这一时期开始, 世界范围内如菲律宾的马科斯、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扎伊尔的蒙博托等独裁者的贪腐统治被推翻后, 总是能看到背后瑞士银行保管着他们掠夺来的巨额财产, 这类消息激发的愤怒和难堪, 或许正是瑞士银行保密体制变革的导火索。

“了解你的客户”制度实施20年后, 2007年9月,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与世界银行联合发起了一项新倡议, 即《追回被窃资产倡议:挑战、机会和行动计划》, 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追回被腐败的领导人和官员所窃取的国家资产, 并将这些资产用于发展项目投资。

倡议面世第二天, 瑞士就马上发表声明, 表示愿意与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合作, 共同帮助发展中国家追回被腐败官员所窃取的国家资产。2010年, 瑞士议会通过了关于归还独裁者在瑞士银行所存非法资金的新法律《独裁者资产法》, 这显然是瑞方履行倡议行动的一部分。

2009年, 瑞士银行向美国财政部国内收入署提供一份4450名美国客户名单, 这些人涉嫌开设秘密账户以逃避税收, 瑞士银行保密制度再度开始松动。

2013年初, 因帮助百余位美国富人逃避税收12亿美元, 美国纽约曼哈顿地区法院对韦格林银行开出了5780万美元的巨额罚款, 并宣布永久终止运作。该事件甚至令瑞士整个银行业倍感危机, 长期恪守的银行保密传统也面临严峻挑战。

2013年10月, 在欧盟和美国要求瑞士帮助打击逃税的压力下, 瑞士政府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成为了第58个加入经合组织的与外国税务当局共享税务信息公约的国家。确认了瑞士参与全球打击逃避税的承诺, 决心保护该国作为金融中心的诚信和声誉。

2014年5月6日, 瑞士政府同意签署一份有关自动交换信息的全球新标准的协议, 银行将自动向其他国家交出外国人账户的详细资料。

不到一年前, 瑞士财政部长还曾宣称, 涉及瑞士银行保密法的问题没得谈, 那就是铁板一块, 绝不动摇。然而, 面对美国近几年强大攻势, 瑞士的保密传统已然沦陷, 在被迫与美国签署《海外账户纳税法案》 (FATCA) 并将于今夏实施后, 所谓银行保密制度不再是“铁板一块”。

随着美国政府加强对协助本国国民逃税的外国银行的打击, 瑞士的银行已苦不堪言。瑞银 (UBS) 早在2010年就因在美税收咨询服务受罚, 被迫支付7.8亿瑞士法郎求得和解。眼下, 瑞士信贷银行正试图解决在美国面临的更严厉的帮助逃税指控。据知情人士透露, 瑞信可能需要为此缴纳16亿美元以上的罚款。

在欧盟内部, 瑞士的保密法也成了布鲁塞尔的靶心, 面临着来自其它成员国越来越大的施压。自2005年初, 瑞士开始执行欧盟的储蓄税指令 (E U S D) , 后者要求银行向欧盟客户的存款利息征税, 并转交给其属国。去年, 英、德、法、意和西班牙干脆率先结成一个愿意实行信息自动交换政策的小组以打击偷逃税, 奥地利和卢森堡则死死咬住一个条件——只要瑞士不执行, 它们也绝不放行。

在瑞士伯尔尼大学商法教授昆茨 (Peter V.Kunz) 看来, 瑞士银行界和政治家最终接受AEOI是因为, 这既然已成为不可避免的国际标准, 谁也不能置身局外, 积极参与比一味反对更符合瑞士的利益所在。

对瑞士而言, 实际情况也没那么紧迫。尽管OECD正紧锣密鼓制定确保新标准有效实施的技术解决方案, 以便在2014年9月的二十国集团财长会顺利通过, 47国的宣言中并未公开承诺具体实施日期, 一些积极推动国也仅透露希望能在2017年9月前开始交换自2015年12月31日以后收集到的税务信息。

与其它签署共同声明的国家不同, 瑞士要签署有关自动信息交换的协议, 必须得到瑞士国会的通过, 并有可能要由全民公投做出决定。

所以, 尽管瑞士银行保密制度已发生严重动摇, 但现在就断言瑞士银行保密制度退出历史舞台还为时尚早。

想说再见不容易

忙着为贪官污吏存在瑞士的黑钱即将曝光而雀跃的人们怕是得先停下来。瑞士银行家协会 (SBA) 公共关系负责人沃纳 (Sindy Schmiegel Werner) 明确表示:确保信息交换严格限于税务目的并且客户数据受到保护将非常重要——客户数据受保护仍是瑞士银行的“专业原则”。

这说明断言瑞士将就此告别保护银行客户隐私这个已坚持几百年的做法实在是为时尚早, 至少瑞士的银行家们可没这么想。

沃纳说, 对于本国将加入OECD自动税务信息交换的声明, 瑞士的银行们不会感到惊讶, 实际上迄今为止, 瑞士银行家协会接受AEOI已超过一年时间, 而且在OECD层面上的起草过程中还“作出了建设性的贡献”。

他强调巴黎声明可被视为一个“政治声明”, 因为后者不单还没对明确的实施细节作出澄清, 具体哪些信息将被共享以及以何种方式共享目前也不清楚。但有一个原则很明确。瑞士在打击洗钱和处理政治敏感人物信息方面。有非常严格的法律保护将保持不变, 同时瑞士银行法所规定的对银行客户保密的总条款也不会发生变化。

从全球范围来说, 瑞士银行加入信息交换系统对全球性打击逃避税的行动是个重要突破, 但其影响仍需假以时日才能显现。

这是因为, 新宣言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瑞士银行并不需要立即开始传递客户信息。大部分国家的政府都可以直接引入银行信息自动交换系统, 但瑞士不允许。瑞士首先要修改立法, 还要签订新的国际法条约, 这些都需要议会批准, 甚至要发起全民公投, 估计最早也要到2017年才生效。

而且, 即便生效以后, 宣言如何具体实施也将面临诸多问题。各国在界定逃避税法律法规方面并不一致, 统一打击逃税在执行过程中也还有弹性空间, 分歧在所难免。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尚未加入自动交换信息新标准, 其他资本管制宽松的世界离岸金融中心也能为全球性灰色和黑色资本提供新的避风港。

由此可见, 打击黑金和逃避税不是朝夕之事, 更不是瑞士单方面有所作为就可以完成的任务, 需要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切实下定决心, 密切配合。

银行保密制度并非瑞士独有

事实上, 在任何一个国家, 银行信息都是不可能随意向外界透露的。而将银行保密制度写入法律的也不止瑞士一家, 新加坡、卢森堡、黎巴嫩, 以及很多其他离岸金融中心, 都有严格的保密和泄密处罚规定。至于瑞士著名的非实名“数字账户” (N u m b e r e d A c c o u n t) 制度, 也已经被许多国家仿效。

近年来, 其他银行保密制度严格的国家和地区, 已经向瑞士发起了严峻的挑战。从2008年1月到2009年11月, 在瑞士拥有银行账户的外国人减少了28.1%。新加坡、阿联酋的迪拜、卢森堡等新兴离岸金融中心, 正在从瑞士银行手中抢夺客户资源, 而瑞士信贷干脆在新加坡设立了全球业务支援中心, 利用竞争对手的银行保密制度来拓展国际业务。

或许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真的会因此退出历史的舞台, 那么对所有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幸事。但我们一定要记住一个历史的教训, 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的终结并不代表所有银行保密制度的终结, 因为会有新的金融中心成为各路避税者的天堂, 为各种不法财富提供庇护所, 因为避税有巨大的市场, 洗钱、为非法财富提供庇护具有巨大的收益, 而全球联合打击避税具有天然的弱点, 那就是各国不齐心。

参考文献

[1]谢梦.瑞银80年保密制度破冰.

[2]杨伶.瑞士银行保密“金身被破”的背后.

瑞士银行业保密制度面临挑战 第4篇

瑞士银行业一直在设法维持自己的金融形象——保护客户个人资料至上。但最近几年,国际社会对瑞士金融业施加了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其提供更高的透明度。早在2008年,瑞银集团因类似问题被美国当局起诉,后以支付7.8亿美金而免于起诉,并提交了4450名美国客户的名字。《经济学人》认为,今后,寻求转型将是瑞士银行业的大趋势。

韦格林被控是全面调查的前奏

一个月前,位于瑞士圣加伦市的韦格林银行合伙人康拉德·胡姆勒信誓旦旦地说,美国司法部不可能因税务问题起诉韦格林银行。当时,韦格林银行有三位负责管理美国客户账户的雇员刚刚受到指控。胡姆勒说,起诉银行雇员还可以接受,如果起诉韦格林银行,将对整个瑞士银行系统产生巨大影响。

美国司法部显然对此毫不理会,不久便对韦格林银行提起诉讼。

美国司法部称,韦格林银行在2002年至2011年期间帮助美国纳税人逃税12亿美元,其中韦格林银行的三名客户经理帮助至少100名美国纳税人逃税。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称,这些客户经理通常会开设假账户来掩盖纳税人的真实身份,并告诉客户,银行在美国没有办事处,不受美国法律的约束。根据美国法律,美国纳税人必须申报在一年内的任何时间超过1万美元的海外账户。

成立于1741年的韦格林银行是瑞士最古老的银行。如今,美国司法部的一纸诉状,可能让韦格林银行命运骤变。

据悉,美国司法部已通过韦格林银行设在美国斯坦福的瑞银集团分行的账户,扣押了其至少1600万美元的资产。如果相关罪名成立,韦格林银行可能面临最高50万美元罚金,三名客户经理则可面临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和25万美元罚金。

尽管韦格林银行坚称,美国司法部对该行的指控“毫无实质性威胁”,但瑞士一家报纸报道称,因为法律风险,客户已经从韦格林银行撤资40亿瑞郎,此举实际上足以迫使其关门。另外,从韦格林银行最近的行动,也能看出这一指控对其打击巨大。1月27日,韦格林银行作出了惊人的决定:将其在美国以外的所有资产,出让给另外一家瑞士银行。韦格林银行方面说,希望用这种方式来保护韦格林银行客户与雇员的利益。“即便韦格林银行最终败诉,美国司法部对韦格林银行展开全面调查,已出售的韦格林银行欧洲客户也不会在调查之列。”瑞士《新苏黎世报》对韦格林银行的境遇深表同情,称“美国司法部的一个威胁,已经毁了这家瑞士最古老的银行”。

韦格林银行遭到指控,仅仅被认为是美国对瑞士银行业展开全面调查的前奏。据说,美国已圈定11家瑞士银行,将以税务原因展开调查。《经济学人》说:“瑞士银行业会受到更大挑战,而韦格林银行只是这场大战的‘马前卒’。”

瑞士的离岸中心地位将被削弱

瑞士是历史最悠及最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之一。瑞士银行业协会2010年的一份报告显示,金融行业贡献了瑞士GDP的11%,其中银行业贡献了6.7%,保险业贡献4.3%;瑞士的劳动人口中有6%从事金融行业,同时,瑞士金融机构还有10万余名海外雇员。多年来,瑞士银行业遵循着对客户资金承担无限责任的原则。如韦格林银行一样,一些瑞士私人银行已经拥有200多年的悠久历史,它们对客户信息有着严格的保密制度,有着在国际上良好的口碑。瑞士也是少数几个区分“逃税”与“避税”概念的国家之一:伪造文书是欺诈,不告之是避税。

不过,最近几年,国际社会正对瑞士金融业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其提供更高的透明度——

2007年,美国对瑞银集团的内部人士交易以及其在次贷危机中的角色展开调查。据说,因瑞士等避税天堂的存在,美国每年损失1000亿美元税金。美国要求瑞银集团披露5.2万名美国公民一年内的账户信息。

2008年,瑞银集团因帮助美国人逃税等问题被美国当局起诉,最终瑞银迫于压力,以支付7.8亿美金免于起诉,并提交了4450名美国客户的名字。

2009年,因经合组织将瑞士列入不合作避税天堂,瑞士被迫作出让步,与其最重要的贸易伙伴签署了18项合约,表示如果其它国家提供有关个案的详细要求,那么瑞士就可以与其共享信息。

2011年,瑞士与英国达成突破性协议,允许英国对部分瑞士账户征税。同年,因数百名资金来源不明的客户信息泄露,瑞士信贷与瑞士宝盛不得不分别向德国支付2亿美元与6600万美元罚款。

《经济学人》称,在2008年的瑞银事件之后,瑞士银行业的保密制度受到巨大冲击。美国显然并不满足于追查瑞银这样的“巨鳄”,只能算是条‘小鱼’的韦格林银行也将被迫拆分。预计调查税务问题的雪球会越滚越大,不过,瑞士银行业的保密制度不会消亡——或者说,至少不会很快消亡。瑞士也不会在短期内丧失全球主要离岸资产中心的地位,但将会被逐步削弱。

瑞士银行业转型是大趋势

眼看着银行业赖以生存的保密制度正在被“瓦解”,瑞士政府正在作积极努力。《商业周刊》说,一方面它希望维护保密传统,另一方面它也需要平息海外政府的怒气。毕竟,瑞士只是小国。《经济学人》透露,自从2008年瑞银被美国司法部起诉后,瑞士与美国就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谈判。瑞士方面愿意拿出一笔巨款,约20亿至100亿美元,一次性支付给美国,以换取对瑞士所有银行的“放行”。瑞士财长维德默·施龙普夫日前在达沃斯论坛上公开呼吁,希望双方尽快达成这一协议。不过,眼下美国的态度依然强硬。路透社认为,任何以为瑞士可以平和地解决与美国之间的查税争执的幻想,都应该像夏天阿尔卑斯山上的雪一样消融了。

瑞士银行业不仅受到来自海外政府要求提高透明度的压力,还遭遇其它银行保密制度严格的国家和地区的挑战。将银行保密制度写入法律的不止瑞士一家,新加坡、卢森堡、黎巴嫩等其他离岸金融中心,都有严格的保密和泄密处罚规定。有报道称,从2008年1月到2009年11月,在瑞士拥有银行账户的外国人减少了28.1%。新加坡、阿联酋的迪拜和卢森堡等新兴离岸金融中心,正在从瑞士银行手中抢夺客户资源。

面对竞争和压力,有着百年基业的瑞士银行开始谋变。很多瑞士银行都意识到,不转型难有出路。普华永道合伙人约翰·塔特萨尔表示:“瑞士银行业也开始审时度势,对透明度的重视程度比以往要高得多。”一些瑞士私人银行开始对位于德国、意大利、法国、英国等“在岸”分行网点进行投资。这些银行这样解释自己的“烧钱”行为:尽管此类“在岸”服务要完全透明,并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但以瑞士银行的形象和声誉,依然会为它们带来有价值的客户群。

保密要害部门保密管理制度 第5篇

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保密局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管理是保密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①受过党纪政纪记过记过以上处分的;②有严重违反保密法规记录的;③配偶为非中国公民的;④未通过涉密资格审查的;⑤社会上临时聘用的;⑥其他经保密工作部门认定不适宜的;

三、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醒目位置,应张贴岗位责任制和保密管理制度。

四、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不准无关人员随便出入,不准随意采访、拍照、录相等,不准开展与其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配备符合保密标准要求的安全隔离防护设备和设施,如加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报警系统等。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配备带有密码锁的铁皮文件柜,存放涉及国家秘密的一切图文资料、声像制品等。

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计算机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安全管理规定;用于采集、处理、储存国家秘密的计算机,须配备相应的计算机安全隔离防护软件及设施,绝对不允许上互联网。

七、要害部门(部位)所在范围内涉及到的保密文件、资料等涉密物品要妥善保管,未经负责人审批,不得将其带出要害部位。

八、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坚定、忠于职守、精通业务,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要害部门(部位)的每位涉密人员应遵守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

九、选调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审查,后使用,并征求学校保密委员会的意见,经保密部门培训合格后,凭证上岗。保密岗位不得聘用临时工。各部门、单位要经常对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考核,对不宜继续留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要及时调离。

保密工作机构图1 第6篇

组 长付组长文控室研发资料档案室

技术资料文件收发合同管理

二、保密工作委员会

长:陈建木(行政副总)副组长:凌建军(总工)

成员:王有军(行政部)汪 洋(技术部)刘向科(销售部)

荆(开发部)王雪晴(行政部)徐四顺(品质部)

李倩(生产部)

测绘成果保密自查报告1 第7篇

一、对保密测绘成果的认识

测绘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础。保密好成果资料,不仅是做到了图纸资料不丢失、不转借、不擅自扫描复印、低价转卖等现象。更重要的是把做好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提高到事关国家安全、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危的高度认识上去了。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队长管办总工协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规定,展开自检自查工作。

二、测绘成果管理程序

我单位对测绘成果、地形图的管理程序是符合要求的,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并把档案管理列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1、由测绘专业队提供的资料,首先按工程项目进行分类、编号,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验收,然后办理接交手续。

2、对于存放的档案资料,有专用柜、架进行排放,排放方法科学,便于查找。

3、地形图底图的保管,除底图需要修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等情况。

4、存放的胶片、照片、光盘等,有特制的密封盒,按编号顺序排放在防火柜内

5、库房内设有防火和空气调节设施,温度、湿度符合规定要求。

6、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倒帐物相符。对于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要查明原因和保存依据。

7、保存档案有专门的库房并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防盗、防火、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8、单位上任何领导都无权批字直接把测绘资料和成果转借其它单位和个人。必须履行一切手续方可。若有借阅、使用图纸和测绘资料的单位和部门,必须首先提出申请,由大队领导、队总工签字同意后,方可到资料室(档案室)进行登记。登记时应说明图幅编号、资料编号和使用时间,并保证资料完整无缺。借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借给其它单位和个人,到期必须按时归还。

9、借阅使用的单位及部门,必须对所借用的资料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不得损坏或丢失,到期按时归还。一旦出现意外损坏丢失情况,当事人应讲清原因,并写出书面材料,而且要有其他人作证,然后逐级上报各部门处理。

总之,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公司员工提高了对测绘成果保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发展完善了测绘成果管理制度,使测绘成果保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今后公司顺利的开展测绘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勘测队

中药保密品种管理制度初探 第8篇

关键词:中药保密品种,管理制度,专利

中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其不但是我国劳动人民几千年积累下来的宝贵财富,而且是我国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1]。

然而,由于国家对中药的保护力度不足,对中药新品种以及名优中药进行仿制的现象不断发生。如广东潘高寿药厂生产的蛇胆川贝液成名后,被国内近百家企业竞相仿制[2]。这种现象使仿制药品越来越多以及原料供应缺乏或者中断,并且最终导致了药品的粗制滥造与质量下降。一些非常出名的传统中成药的仿制现象也很严重,进而影响了这些中成药的质量与信誉。

另外,由于我国对中药知识产权这个问题缺少研究与重视,导致了许多珍贵古老的中药秘方外泄[3]。例如,在20世纪后期,日本与韩国便充分利用了我国对中药知识产权缺少研究这个现象,日本选择了我国210个经典中药秘方来生产中成药,而韩国选择了我国80多个中药秘方进行研究,两个国家通过所制药品获得的利润巨大。

为提高中药品种质量,加强中药监督管理,使整个中药行业朝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1989年,卫生部针对中药产品仿制现象严重、中药处方外泄的情况,提出了中药品种的保护问题。1990年,卫生部下发文件并起草了《中药保密、保护品种管理办法》,对中药品种给予行政干预,同年5月卫生部向一些大中型中药企业征求意见,并提出将国家中药品种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以及对中药品种进行保密等观点。

1 中药保密品种简介及其级别划分

中药保密品种是根据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此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1995年1月6日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制定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SFDA)2005年发布的《关于中药品种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申报与审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的中药品种的处方、剂量、制法等内容进行保密[4]。中药保密品种是目前国内对中药的最高级别保护。

中药保密品种的保密级别划分为绝密级别、机密级别以及秘密级别[5]。其中这三个保密级别的保密期限分别为长期保密、不少于20年、不少于5年。

绝密级别保护是对我国特有的、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中药品种或配方、工艺进行保密。绝密级别保护分为两种,一种是绝密级的中药制剂,包括云南白药、雷允上六神丸、片仔癀、华佗再造丸、安宫牛黄丸、麝香保心丸等;另一种是稀有贵细中药材人工制成品的配方、工艺,如人工合成麝香、牛黄等,这些产品在中药产品中堪称“国宝”,可以长久保有自己的配方,不用公开,因此在同类药品中销量一直居于全国前列。

机密级别保护是对传统中成药的特殊生产工艺与中药饮片炮制的关键技术进行保密,机密级别保护分为三种,分别是中药饮片的炮、润、焖、蒸、炒、炙、煅、水飞等炮制关键技术及有毒药品加工;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药用动植物饲养、栽培及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技术;国家级与部级中医药重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关键技术。

秘密级别保护是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的中药项目中的关键技术或药物配方,以及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野生药材资源蕴藏量及分布资料进行保护。

2 中药保密品种目前发展所存在的不足

对中药品种进行保密不但是对中医药产业的有力扶持,而且也是国家应对国外进口中药的冲击所采取的措施。但由于东西方药品政策与法规等方面的差异,以及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中药保密品种政策目前面临着多重困境,比如中药保密品种的配方保密与配方公开的现实、企业在中药保密品种的配方保密与公开配方进行二次研发之间的游移、对包含中药保密品种配方产品的其他成分进行保密与保护公众知情权的冲突等。

2.1 中药保密品种的“国际化之困”

中药保密品种对配方进行保密有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双重考虑,国家与企业都有义务去遵守对中药保密品种的配方制定的保密制度。然而,由于每个国家对药品监管的要求有所不同,中国的中药保密品种,要想在国外取得上市,可能得根据国外要求将保密品种的配方成分公开。但是如果在一个国家将保密品种的配方公开,那么其他国家也都可以通过某些渠道获得公开的配方信息,这就相当于在全世界范围公开了这个保密品种的配方。

如2002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简称FDA)网站上公布了一份文件,其关于FDA拒绝美国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HERBMAX,一家膳食及草药补充剂经销商)申请云南白药酊作为膳食补充剂请求的回复。该文件以英文与中文的两种方式列出了云南白药酊的配方成分。云南白药酊的配方成分主要包括田七、冰片、散瘀草、白牛胆、穿山龙、淮山药、苦良姜、老鹳草、酒精[6]。无独有偶,美国亚马逊网站所售的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喷雾剂等产品也注明并公开了配方成分。而在中国,云南白药几乎所有品种的配方成分都是保密的,不能公开。云南白药如果要想打入美国市场,必然要“入乡随俗”通过美国FDA的审批。但目前的国内中药保密政策与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的药品政策并不相容。

2.2 中药保密品种很难进行二次研发

企业在任何中药保密品种的保密期限内都有自主定价的权利。然而保密级别不同的国家中药保密品种,所获得的权利与利益相差甚远。如十味龙胆花颗粒于2005年10月19日列为秘密级的中药保密品种,保密期限为5年。在这5年内,任何企业都不得对十味龙胆花颗粒进行仿制与剂改。而绝密级的片仔癀的保密期限为长期[7]。所以很多药企都希望中药保密品种的密级能增加,进而保密期限、自主定价权利得以延长。但对于中药保密品种而言,密级的增加往往是建立在二次研发成功的基础上。

然而,企业为增加保密品种的密级进行二次研发,为提高生产工艺与质量标准,就必须要研究并且搞清这些保密品种内在的活性物质与作用机制。若是如此,企业就必须对参与二次研发的工作人员公开配方成分,尽管会与参与研究的工作人员或者外部研究机构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但绝大多数拥有保密品种的中药企业都担心保密品种配方外泄,所以不愿与外面的研究机构合作进行二次研发。对于想进行二次研发的企业而言,中药保密品种就像一把双刃剑,在保证产品免遭仿制的同时也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大部分中药保密品种都面临着这种类似的危机。

2.3 对包含中药保密品种配方产品的其他成分进行保密,侵犯公众知情权

中药保密品种往往是独家品种,拥有特效配方及独特工艺。并且可赋予企业具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因此,国家保密品种尤其是长期保密的绝密级保密品种更是令众多药企向往。据报道,2005年就有多达1200个中药品种向科技部和保密局申报保密品种[7]。

中药保密品种对配方进行保密是针对具体的品种而言,但一些企业为追求中药保密品种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在只有部分具体的保密品种对其配方进行保密的情况下,对大范围的产品配方进行“保密”,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在外界看来,产品配方不应该被保密,但却也以“保密配方”的理由拒绝公布。以云南白药牙膏为例,该产品中的云南白药的配方成分是保密,但不代表整个牙膏的产品配方都是保密的,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按国家的规定,企业应该公开除云南白药配方成分之外的产品配方成分,这类“大范围”的对产品配方进行保密,一方面能使产品享受中药保密品种的待遇;另一方面又可成为公司的“盾牌”,在多次被消费者要求“公开配方成分”的诉讼案中,均能以保密配方为由顺利过关[8]。

3 对中药保密品种管理制度的初步探讨

3.1 中药保密品种政策必须与国际接轨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具有中药保密品种的企业要想做大做强,除了在国内占有市场外,还要经合法的渠道出口到国外市场。然而,国内对中药进行保密的行政保护方式在其他国家并不兼容。目前除新加坡承认中药保密品种的保密配方之外,其余国家与地区均要求公开配方成分。中国中药保密品种进入国外市场必然要“敞开胸怀”。因此,我国有关部门在国内中药保密品种政策与国际药品法规与政策“相互抵触”的情况下,应尽快完善“对接机制”,进一步规范国家中药保密品种的标准与机制,指导中药企业把自身的规范、政策、准入做好,尽快将保密品种的保护方式与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接轨。企业应争取在坚守保密与公诸于众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实现中药保密品种打入国际药品市场的目标。这将是中药保密品种走向国际市场更加切合实际的道路。

3.2 对中药保密品种进行专利保护,促进其二次研发

中药保密品种是被动的防御式保护,要想配方成分在二次研发时不被泄密,长远讲,对中药保密品种进行专利保护是企业明智的选择,因为专利保护是中药保密品种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各个企业应积极进行二次开发,把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保护。如广药集团的白云山复方丹参片为进行二次研发,避免中药保密品种配方外泄,制定了“科技升级,专利护航”的战略。到目前为止,白云山复方丹参片已经拥有很多专利,如在原材料方面拥有无公害丹参仿野生种植技术、全国首创的“分级提向提取技术工艺”(可保证各有效成分的含量和科学配比,从而使其疗效较之其他剂型更胜一筹)等专利,这些专利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清晰,保护有力,白云山复方丹参片的科技投入在疗效、安全、便利性等各个方面已充分体现出来,受到了消费者的热烈欢迎。为更好地进行深入研发以及走向国际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3 加强对国家保密品种的监管,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目前,中药保密品种与消费者知情权的冲突也成为了中药保密品种行走市场的障碍。为加强中药保密品种的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国有关部门首先应对所有涉及到中药保密品种配方的药品或者产品进行审查以及统一清理。在对获得《国家秘密技术项目证书》的中药品种按保密品种管理的基础上,对没有列入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的药品或者产品,一律不按保密品种管理,并按规定以及强制企业公开除中药保密品种配方成分以外的产品成分等相关内容。从而使患者可了解并且获取这部分信息,从而保证患者的知情权。

4 小结

中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和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智力成果,对中药保密品种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保护中药知识产权就是在维护国家的利益。我国应大力支持中药产业,坚持民族利益,健全中药保密品种的管理制度,推动中药产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医学教育网.中药品种保护条例[EB/OL].http://www.med66.com/new/53a271aa2009/2009320qiansh14235.shtml.2009-03-20.

[2]王东海.中药品种保护成为国宝“护身符”[EB/OL].http://www.bioon.com/industry/mdnews/408407.shtml.2009-09-10.

[3]中顾法律网.[中药品种保护]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产生的背景[EB/OL].http://news.9ask.cn/zclaw/zcbh/zybh/201108/1475292.shtml.2011-08-04.

[4]李亚蝉.云南白药保密配方被指形同虚设,成分在美公开[EB/OL].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1215/02249107700.shtml.2010-12-15.

[5]人民日报.国家医药管理局《中西药品、医疗器械科学技术保密细则》[EB/OL].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83/407108198310.html.1983-04-08

[6]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Notification Letter for Statement onDietary Supplement[EB/OL].http://www.fda.gov/ohrms/dockets/dailys/03/Aug03/082603/97s-0162-let10687-vol81.pdf.2002-06-10.

[7]医药经济报.中药保密品种冷热观[EB/OL].http://www.39.net/drug/yjxw/yyhy/yydt/225966.html.200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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