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024-05-26

互助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精选8篇)

互助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1篇

互助县土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分工情况的报告

鉴于人事变动,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分工拟调整如下:

办务会成员:杨占川、赵元财、程玉俊、刘治新、吴承斌、李双莲、祁国平、李子云、李登胜。

杨占川主任:主持扶贫办全盘工作,分管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小型易地扶贫项目,项目物资采购,车辆管理。

赵元财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分管群众来信来访,整村推进项目工作及牲畜调运,公益性项目及项目后续管理,扶贫工作统计监测及其他主任未分管的工作。

程玉俊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办公室党务、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工青妇工作。分管产业化扶贫、扶贫培训、藏毯加工、社会帮扶及项目后续管理及其他主任未分管的工作。

李子云:综合股主任。负责办公室信息宣传报道,上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的督办落实和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内部文件的起草工作;保密工作以及会务、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

李登胜:办公室秘书,负责共青团工作,藏毯加工项目,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和文件传阅,材料起草、印章管理、干部考勤、文字材料校对及后勤服务工作。

董小奇: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的收发、传阅、督办,档案管理,负责文件材料起草、校对、装订,领导办公室卫生、来客接待、后勤服务工作及所包整村推进村的项目实施工作。

刘治新:项目股主任。负责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项目储备、审核、申报、文本(可研)编制;研究提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指导督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负责认定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组织、指导、督查、验收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项目和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及信访工作。

吴承斌 负责各类扶贫项目的督促、检查、验收,做好所包整村推进村项目的实施工作。

杨玮云:项目管理干部。协助吴承斌同志做好已实施村项目效益的调查摸底及所包整村推进村的项目实施工作。

王凤莲:项目管理干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五普法”工作及所包整村推进村项目的实施工作。

张胜芳:项目管理干部。负责所包整村推进村的项目实施工作。

陈忠伟:项目管理干部。负责所包整村推进村的项目实施工作。

李双莲:财务股主任兼项目会计。负责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会计核算,来客接待及后勤服务工作。

朱永梅:经费会计。协助李双莲同志负责财务管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妇女工作等社会事业工作及所包整村推进村的项目实施工作。

林光蓉:出纳兼打字员。负责打字、文印、校对及装订工作。

雷生萍:统计信息股主任。负责扶贫工作统计、项目统计监测、扶贫开发工作调查研究,贫困户建档立卡、社会帮扶、文件材料的校对、装订及所包整村推进村项目的实施工作。

陈金海:项目管理干部。协助雷生萍负责扶贫工作统计、项目统计监测、贫困户建档立卡、文件材料的校对、装订及所包整村推进村项目的实施工作。

刘军生:社会股主任。负责贫困地区劳动力“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

王有明:社会股副主任。协助刘军生同志搞好贫困地区劳动力“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协助赵元才副主任做好牲畜调运及所包整村推进村的项目实施工作。

李文祥:项目管理干部。负责扶贫培训的具体工作及所包整村推进村的项目实施工作。

张玉兰:项目管理干部。协助雷生萍同志搞好社会帮扶的具体工作及所包整村推进村的项目实施工作。

祁国平:易地股主任。负责移民扶贫项目储备、审核、申报、文本(可研)编制,组织、指导、督查、验收小规模

异地调庄扶贫项目。

林盛春:项目管理干部兼党支部秘书。协助祁国平同志做好移民扶贫工作,负责办公室党建及所包整村推进村的项目实施工作。

郑有平:司机。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保证工作用车及后勤服务工作。

李建平:司机。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及后勤服务工作。赵永库:司机。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保证工作用车及后勤服务工作。

童有录:门卫。负责办公室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值班工作。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姓名:赵海振 职务:办公室主任

职责:主持扶贫办全盘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管理,小型易地扶贫项目,项目物资采购、质量验收,财务管理、干部管理、车辆管理。

姓名:赵元财 职务: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协助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分管群众来信来访,整村推进项目中牲畜调运,项目后续管理,扶贫工作统计监测。

姓名:贺德文 职务: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协助主任负责办公室党务、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工青妇工作。分管产业化扶贫、扶贫培训、社会帮扶、整村推进项目中的棚圈建设、基础设施、到户二、三产业、藏毯加工项目和项目后续管理。

姓名:刘治新

职务:综合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各类扶贫项目的编制、审报,项目业务核算、项目物资采购及质量验收、扶贫培训、扶贫贴息贷款确认,信访及后勤服务工作。

姓名:李子云 职务:办公室秘书

职责:责办公室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和文件材料起草、收发、传阅、督办,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干部考勤及后勤服务工作。姓名:吴承斌 职务:项目办主任

职责:负责各类扶贫项目的督促、检查、验收和项目效益摸底调查工作。

姓名:祁国平职务:易地办主任。

职责:负责小型易地扶贫项目的实施工作及易地扶贫项目的调查储备工作。

姓名:刘军生

职务:扶贫培训业务主任。

职责:负责扶贫培训和全县劳动力资源状况及返乡青年调查摸底工作。

互助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2篇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扶贫活动,充分发挥建设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提高城市建设发展水平,促进东胜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年,我社区继续帮扶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帮扶:一是针对社区内贫困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的,帮助就业和实现再就业,通过帮助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或就业、再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标准;二是对困难家庭中子女上学难的,帮扶其完成学业;三是帮助社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办公条件;四是协助社区建立辖区人员分类管理和网络信息管理台、短信平台;五是对辖区内贫困户进行帮扶,领导干部“一帮一”结对子的形式开展,解决扶贫户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三、帮扶措施

一是由领导带头,党员干部经常到社区贫困户家里了解情况,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帮助定出长远致富计划和短期脱贫打算,使他们早日摆脱贫困走上致富道路。

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对贫困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的,帮助安排就业或自谋职业;

三是根据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筹集资金,完善社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社区办公条件,为社区居民和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四是通过“一对一”的帮扶联系,解决贫困户在基本生活、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提供其基本生活保障。

四、具体要求

一是把扶贫工作放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探索扶贫帮困工作的有效形式,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确保贫困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互助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3篇

一、初步成效

1、助推了贫困群众增收。

互助资金借款手续简便、门槛低、成本低,大大低于当地信用贷款利率,为贷款无门的贫困户找到了出路,增强了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一般借款户年均可增收800元左右,高的在1500元以上。浯塘村贫困户谢国祥在2007年2月借互助资金3000元用于购买良种和化肥,当年耕作10亩田,当年收入达1.3万元并在当年9月还清了借款本息。从2008年开始他又连续两年借互助资金5000元购买生产资料,除了耕作自家10亩田外,还耕作外出打工人员抛荒的12亩田,每年收入近3万元,摘掉了贫困帽子。

2、助推了特色产业发展。

实行互助资金以来,使一些想发展生产却缺乏资金又无力从银行贷款的贫困户,能以较低的成本和更便捷的手续借到钱,从而极大地提升了他们发展生产、改变落后、治贫思富的积极性。湖坪乡坊塘村依靠“互助资金”引导农户发展蚕桑生产,拓宽村民增收渠道,如今该村蚕桑生产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桑园面积达480亩,比2006年增加了300多亩,是全县最大的蚕桑生产基地之一,桑农由原来的40户增加到126户,户均增收达7000多元。通过互助资金,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5个试点村均已成为全县烟叶、蚕桑、蘑菇等特色产业明星村。

3、助推了合作组织发育。

在发展特色经济的同时,5个试点村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得到了较好发育,应运而生的烟叶协会、蘑菇协会、蚕桑协会、生猪协会等经济合作组织与扶贫互助社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牛田镇员陂村成立扶贫互助社后,蘑菇种植大户也相应发起成立蘑菇协会,吸收120多户菇农加入协会。协会实行统一培训、统一供种、统一操作,分散种植管理,集中收购、加工、销售。产品销往福建、上海等地,市场行情火爆,产品供不应求。“扶贫互助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的经营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农户在发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信息、资金、技术、销售等方面的难题,极大地促进了蘑菇产业的发展,使该村成为全县最大的蘑菇村。

4、助推了管理能力提升。

“互助资金”是由村民推选的理事会进行管理,使村民在参与管理中提升自身能力,锻炼服务本领。同时,在具体工作中,还把培育农户信用观念,提高贫困户自我监督、自我发展作为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宣传教育,贫困农户清醒地认识到“互助资金”是政府为穷人办事,滚动发展的财政资金,这是政府帮农民开办的“自家银行”,要倍加珍惜和关注。同时要以此为契机,学习科学技术,加大生产投入,依靠自我发展来摆脱贫困改变现状。

5、助推了干群关系和谐。

南村村支书、种烟大户陈中来,结对帮助两户入社的贫困户发展烤烟生产,每户担保借款5000元。陈中来从建烤房,到烟叶种植、施肥、采摘、烘烤、分级扎把等各个环节,手把手地指导帮扶贫困户,两户贫困户当年便从种烟当中受益,从而找到了致富门路。乡村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实行“1+1”结对帮扶,并亲自为贫困户签字担保借款,指导贫困户用好用活扶贫互助资金发展生产,从而大大地改善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村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形成了团结互助、和谐共进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做法

1、把好准入关,选好试点对象。

在贫困村中建立扶贫互助社是扶贫工作的新鲜事物,为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该县对10个试点村作了精选,制定了“五好”入选条件,要求村风民风好、农户信誉好、治安状况好、产业基础好、村级班子好。

2、把好主体关,激发群众参与。

群众广泛关注和参与是做好扶贫互助的前提。在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该县广泛宣传上级互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政策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大贫困群众在懂得互助资金“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性质的同时,更懂得这是党和政府帮助贫困农户摆脱贫困的一项新举措,从而倍加珍惜,积极参与。2006年,第一批5个试点村均成立了村级扶贫互助社并经民政部门注册,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道、正派、有责任心的扶贫互助社理事会和监委会。理事会负责借款审批、发放、回收等日常事务,监委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行为是否违规。试点村召开社员大会研究制定了扶贫互助社章程和资金管理办法,做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5个试点村已入社的农户为634户,占总农户的30.2%,贫困户入户277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入社率达95%以上。

3、把好滚动关,放大扶贫资本。

为扩大互助资本,该县财政特对每个试点村另外配套了5万元,所有的村组干部和有劳动能力的党员均带头人社并每户交纳入社互助金100元,贫困户免费入社。5个试点村共收到村民入社互助金达4.93万元。为使互助资金做到“村内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该县明确了借款额度和期限,要求按照借款对象生产经营规模和状况来安排借款额度,每户最多不得超过5000元,借款期限要根据扶持项目生产季节和周期而定,一般为6至10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同时,还规定借款对象不能连续借三年。四年来,5个试点村在75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下,已累计滚动使用互助资金达454万元,使原扶贫资金放大了6倍。

4、把好监管关,规范运行程序。

一是瞄准对象。要求发放对象必须是身体健康,有生产和偿还能力,生产积极性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且必须是入社的农户,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给予优先和重点扶持,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覆盖面要在50%以上。二是搞好发放。按照“本人申请、社员评定、张榜公布、理事会审核”的原则,由入社农户向理事会递交借款申请,通过社员评定,张榜公布三天,村民无异义后,理事会进行审批。发放程序是由乡镇财政代管户根据理事会审核意见,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打到借款户“一卡通”上,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强化管理。在村财乡管的村级账户中单独设立“互助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独立核算。每月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资金占用费,对贫困户给予适当减免,从资金占用费中提取50%,用于理事会成员误工补贴或其他合理开支,结余资金转入“互助资金”。试点村每月底向县扶贫和移民局、财政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表格,每半年上报互助资金运行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四是做好回收,实行借款担保制。由担保人写出承诺书,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款户未按期归还借款的,可在担保人销售农产品销售收入或担保户其他资金中予以扣回。该县员陂村规定互助资金借款必须由本县公职人员担保,大大提升了资金的安全性。五是注重考核。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和考核“互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考核结果与扶贫项目安排挂钩,好的给予扶贫项目奖励,差的则下发整改意见书并少安排项目资金。

5、把好成效关,给力脱贫致富。

该县规定互助资金主要是扶持扶贫主导产业(“烟叶、蚕桑、蘑菇”等)为主,安排扶贫主导产业生产的借款资金要在50%以上,对其他种、养业,视借款对象生产情况给予适度扶持。对其他非生产开支一律不得安排借款。

三、工作体会

1、为“扶贫到户”探索了新机制。

扶贫资金入户难和贫困群众增收难一直是扶贫工作两大难题。过去扶贫资金绝大多数是用于穷人和富人均可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体现“特惠制”,实行互助资金则为扶贫资金入户,瞄准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供了很好的载体。

2、为自我管理搭建了新平台。

互助资金理事会和监委会均是由村民投票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同时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和互助社章程,唤醒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体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权力,激发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发展生产、壮大产业、加快增收步伐的热情。

3、为缓解资金短缺开辟了新途径。

贫困群众增收难脱贫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资金。实行互助资金使得扶贫资金循环利用、村内滚动,有效地解决了贫困群众贷款难的问题。浯塘村四年来累计发放互助资金94万元,发放对象235户次,其中有105户次是一直无力从银行贷到款的贫困户,他们喜称“互助资金”是“穷人的银行”。

4、为培养诚信农民提供了新抓手。

互助资金借款还款工作机制,培养了农民“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诚信意识,树立了“诚信为本、信誉第一”的做人准则。

5、为推进社会和谐构筑了新模式。

互助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4篇

一、扶贫互助社运行现状

建始县是从2008年开始实施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截至2013年底,全县累计建立扶贫互助社14个,扶贫互助社入社户数1380户,占总户数的35%。其中,入社贫困户数1246户,占总户数31%,占入社户数90%;扶贫互助资金总额269.15万元,其中,社员入社资金55.1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210万元,党费帮扶资金4万元;扶贫互助社累计借款214.51万元。

从调查情况看,2008年成立的两个扶贫互助社中,擦擦坡村运行状况平稳,发展态势良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杨柳村因借款对象不准,借款金额过大,一直在整改过程中,要求只收不借,基本上处于没有运行状态。2011年和2013年成立的12个扶贫互助社,10个运行状况良好;1个大多数农户退社,目前处于只收不借状态;1个因工作不力,处于没有运转状态。

二、扶贫互助社运行机制及成效

建始县扶贫互助社成立以来,有力地支持了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缓解了农户短期生产资金困难,有效地化解了贫困农户融资渠道缺乏的难题。同时放大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果,拉动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作用日益显现。

(一)组织机构依法成立。14个贫困村扶贫互助社均已正式挂牌成立,并在民政、质监部门登记注册。经过入社社员的民主推荐和选举,14个村的扶贫互助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全部产生,社员将自己信得过、公道正派、有责任心、会管理的社员选进了扶贫互助社的管理机构。目前,14个扶贫互助社每个社有3名理事会成员(其中村干部担任职数2人)、3名监事会成员(全部从社员中选举产生)。并相应建立了扶贫互助社组织章程和规章制度。

(二)扶贫互助社正常运转。按照《建始县贫困村扶贫互助社实施方案》和章程的要求,贫困村村民加入扶贫互助社需交纳互助金(每份1000元,村民交纳500元,财政扶贫资金配套500元),对最为困难的贫困户实行免交互助金入社(1000元互助金全部由财政扶贫资金出资),同时采取少交互助金的方法(村民交纳200元,财政扶贫资金配套800元),吸纳更多的贫困户入社。制定印发了《建始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财务及会计核算(试行)管理办法》,会计由扶贫互助社召开社员大会决定或者聘请财政所村级财务代理会计担任,出纳在社员中选举产生。同时,社员借款时必须有其他入社成员等额入社金额作为担保,方可取得借款,填写借款申请书、担保书、借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本金及足额支付占用费。出纳按规定库存现金备用。扶贫互助社日常事务管理,由理事会定期召开社员大会,公布财务收支状况,吸纳新社员,共同决定处理社内相关重大事项等。

(三)社员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提高。在互助资金的借用上,由于采取了担保方式,担保户会主动监督借款户的还款行为,借款户为了个人的信誉也会积极还款。扶贫互助社还在资金互助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如擦擦坡村扶贫互助社与县老促会联系,为社员开展了甜柿嫁接、猕猴桃种植等实用技术培训;杨柳村扶贫互助社开展了一次良种统购活动,统一购玉米种子600斤,谷种220斤,统购的种子价格每斤比市场价便宜2元左右。

(四)缓解了农民生产生活资金短缺、助农增收成效初显。如擦擦坡村四组养羊大户崔显进,在2008年冬由于资金周转出现困难,100多只山羊面临无料可饲的困境,该村扶贫互助社迅速为其借款4000元,帮助其度过难关,27天出售山羊后就全部归还借款,相比之前出售山羊(27天后价格上涨)增加收入960元。再如擦擦坡村7组周学春,一家4口人,夫妻双方智残,两个孩子一个初中、一个小学,房屋破旧。从2009年起,他家每年向扶贫互助社借款3000元,用于种植5亩白肋烟产前投入,每年烟叶收入2万元左右,烟叶销售后归还借款。目前,周学春已建1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新房,无外债。

(五)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壮大扶贫互助社经济实力。擦擦坡村扶贫互助社自2008年成立以来,以烟叶产业发展为支撑,鼓励有劳动力的贫困户种植烟叶,从扶贫互助社借款用于产前投入,烟叶销售后归还借款。累计借款达到49.37万元,借款回收率100%,收取占用费2.8万元,无1户农户退社,无1笔呆账发生。因为有产业发展为支撑,保证了扶贫互助社正常运转,增强了扶贫互助社的经济实力。像擦擦坡村一样,按照“因地制宜、一村一品、一品一业”发展模式,红岩村、店子坪村以发展猕猴桃产业为主,火龙村以发展白柚等精品水果为主,煤炭沟村以发展漆树、蔬菜为主,产业发展与扶贫互助社运转相辅相成,互助发展。

三、扶贫互助社存在的问题

一是贫困村村民投入能力差,农户入社比例偏低。建始县扶贫互助社采取交纳互助金入社的方式,要求只有交纳了互助金的村民才能参加扶贫互助社。由于贫困村的经济发展落后,贫困农户普遍收入较低,投入能力非常低下。目前14个村加入扶贫互助社的社员占总户数35%,虽然采取了免交和少交的方式让贫困户加入到扶贫互助社,但仍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户不能加入。而为了完成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尽快登记注册,拨回财政扶贫资金,少部分村村干部垫付入社资金占社员入社资金的50%,致使扶贫互助社运行迟缓,运行质量不高。

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户入社热情不高。由于扶贫互助社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反复多次进行了宣传发动,但是部分村民受多年财政扶贫资金无偿投入的影响,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对入社使用互助资金兴趣不浓,热情不高,对扶贫互助社能否稳步顺利推进仍持怀疑观望态度。

三是扶贫互助社资金效益发挥有限。大部分社员借款在发展产业方面起到了一定拉动作用,少数社员借款只是临时解决生产生活之急需,致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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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缺乏主导产业支撑,资金借出收回难度大。部分贫困村底子薄、基础差,没有主导产业作为支撑点,农户现金收入主要靠外出务工,农户不需借入资金,同时不以发展产业为目的借款,理事会不敢借,借了以后也难收回。部分贫困户身残智残,靠低保过日子,需要资金,但既没有发展能力,也没有偿还能力。

五是等额担保降低回收风险,但资金需求量大的社员被拒之门外。如擦擦坡村有许多烟叶种植大户,按种植10亩白肋烟计算,前期投入仅肥料投资就在5000元左右,加上晾房建设总需求资金在10000元左右,一次性找到如此大额的等额担保户非常困难,无形中为这部分需要资金发展产业的社员提高了借款门槛。

六是运转经费不足。为保障试点工作的正常开展,2009年县人民政府专门给试点村各安排了3000元的试点工作经费,保障了试点村扶贫互助社成立之初的正常运转。但2011年和2013年成立的12个扶贫互助社,目前没有占用费收入,扶贫互助社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办公经费无法保障。按章程规定,扶贫互助社每月需要定期召开社员大会,办理借贷业务,在办理借贷业务的过程中,需多次往返乡集镇,这些费用给扶贫互助社运转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压力。

七是缺乏激励机制支撑,扶贫互助社难以持续运行和壮大。如2008年成立的杨柳村扶贫互助社,因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目前处于只收不借状态。2011年和2013年成立的扶贫互助社,有6个村运行状况一般。主要是理事会、监事会、担保成员权责利不明确,风险责任意识不强,扶贫互助社章程一直沿用2008年模式,没有建立激励淘汰绩效考核机制,持续发展壮大难。

八是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调研中发现部分扶贫互助社都出现过回收社员借款未及时到信用社缴款入账,而直接又借给社员的情况。14个扶贫互助社中,只有5个由财政所专管员或者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做账,9个由村主任或者村书记既管钱又管账,所谓的账也就是在材料纸或者笔记本上记的流水账,需要数据还得对照借据一户户汇总相加。扶贫互助社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政策要求高,群众期望高,实际操作繁杂,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管理能力,同时还要求管理人员为人诚信、公道正派。但从调研情况来看,14个村都缺少这方面的人才,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亟待提高。目前扶贫互助社的工作人员属于义工性质,没有相应的报酬,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九是基础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14个贫困村扶贫互助社基本上沿用2008年试点时设计的文书、章程及运行模式,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如社员证上农户基本信息不完整,社员证不便于保管;没有认真执行已经印发的财务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没有认真完整填写扶贫互助社相关表格。各个扶贫互助社财务管理模式不一样,5个由财政所代理记账,财务会计核算比较规范,档案资料比较完整;7个由村书记或者村主任管理,记的流水账,档案包包装,会计挂个名,数字到处查,报表凭估计。

四、加快扶贫互助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以培植壮大村级主导产业为载体,做大做强贫困村扶贫互助社。通过发展培植种植、养殖大户,带动村级主导产业的形成,这样互助资金才能达到“放得出、能回收、贫困农民能致富”的目的,充分放大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只有产业发展壮大了,社员有了自己的产业,才会积极利用扶贫互助社资金搞好发展,创利增收,从而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平台,实行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对接。普通参社成员受经济实力限制,不可能一次性拿出太多资金入社,而专业合作社则可一次性拿出较多的资金入社,这样也更有利于大多数贫困社员借用资金进行发展,充分体现互助合作功能。

(三)以政府部门引导为契机,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社员的诚信教育。要对社员进行正确引导,多做群众工作,宣传教育社员讲信誉、守诚信,在社员之间形成良好的信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等额担保借款制度,只有入社社员相互约束,都来关注自己的钱,才能有效规避风险,保障互助资金安全,发展壮大扶贫互助社。

(四)以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为突破口,提升扶贫互助社民主理财、自我管理的能力。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作为一个民间组织,又在贫困村,管理人员匮乏,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需要政府部门特别是县扶贫、财政部门对扶贫互助社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辅导和集中培训,主要是金融和会计方面的培训,使他们熟知互助资金运行、操作程序,提高他们为群众服务、管好用好互助资金的能力。

(五)以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为着力点,促进扶贫互助社持续、良性发展。一是建立扶贫互助社遴选机制,在整村推进贫困村中,选择地域偏远、民风淳朴、村领导班子团结、村民和村支两委班子有强烈意愿的村建立扶贫互助社。对于条件不成熟的村,不考虑建立扶贫互助社。二是创新运行模式,扩大扶贫互助社资金规模。通过增加社员入社资金额度,扩大股本金的规模,提高社员借款额度。实行差别占用费率,即借款大户实行略高一点的占用费率,贫困户实行更低的占用费率;或者经过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在实行高的占用费率的基础上,贫困户的占用费从扶贫互助社收取的占用费中实行补贴,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理事会、监事会、担保人的权利和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扶贫互助社业务文本,健全信息档案。四是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设置扶贫互助社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按年度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引入激励奖惩机制,与所在乡镇扶贫目标责任、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对于运行良好的扶贫互助社给予财政扶贫资金和运转工作经费奖励。

(课题组组长:姚代松

课题组成员:何平、王德玉、肖桥、刘开坤、万海燕)

责任编辑:欣闻

XXX村扶贫互助社工作计划 第5篇

为了帮助贫困农户解决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以促进贫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在XXX农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10年4月正式成立了XXXYYYZZZ村扶贫互助社。XXXYYYZZZ村扶贫互助社是由常年居住在ZZZ村的农村居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赢利性的社团组织。具有规范的章程和运作机构。

一、ZZZ村基本情况

XXXYYYZZZ村,距镇区21公里,幅员面积4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5公顷,其中旱田15公顷,水田10公顷。支柱产业主要有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主产作物主要以大豆、水稻为主。全村总户数36户,总人口160人,劳动力110人。ZZZ村具有优良的自然优势,发展潜力大,然而因我村属于贫困区,资金匮乏一直是制约我村生产发展的瓶颈。而扶贫互助社的成立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我村贫困农户解决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困难起到一定的帮扶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XXXYYYZZZ村扶贫互助社的发展运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也应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仍有许多村民对扶贫互助社成立的意义认识不高,同时扶贫互助社的发展与目前金融部门短周期、高利率的金融产品难以衔接,使得扶贫互助社的发展后劲不强;二是扶贫互助社整体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出纳会计人员对专业知识的熟悉度不够,难以规范做好账务;三是当前尚无金融政策给予扶贫互助社基准利率支持,扶贫互助社资金紧张,运行缓慢。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互助社将立足发展现状,针对存在的不足,明确工作方向,以促进互助社的发展及其作用的从分发挥。

1、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加深村民对扶贫互助社的认识,积极吸纳村民参社,促进互助社的发展壮大。

2、加强互助社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学习借鉴类似互助社发展较好地区的经验,同时为互助社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互助社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3、继续完善运作机制,着重向贫困人员的发放贷款,切实缓解贫困人员身缠生活困难,促进我村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XXXYYYZZZ村扶贫互助社

互助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6篇

贫困村互助资金(以下简称互助资金)是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扶贫开始工作重点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为了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贫困户增收,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从而实现村民尤其是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

2009年,按照国家、省、市、确定的互助资金试点村筛选原则,竹山县秦古镇荆竹村、大庙乡黄兴村、得胜镇圣水村被列为省互助资金试点。试点启动以来,在县乡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三个村按照试点要求成立了扶贫互助社,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县民政部门依法进行了登记注册。三个村共发展入社社员233户,其中贫困户119户,贫困户入社率达到51%;三个村共筹集互助资金471600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5万元,社员入社缴纳资金21600元。截止目前,社员累计借款38.85万元。从多次检查结果看,三个试点村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严格按章程办事,资金运作规范,管理精细,效益明显,能够担当起领导社员发展致富的重任。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这种扶贫模式简便易行,能够快速到户,扶贫效益明显。

一、进展情况

1、健全组织,制定章程。试点所在的乡镇高度重视,党委书记亲自参与,安排专人负责,成立筹备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县直相关业务部门加强指导。县扶贫办、财政局参与扶贫互助社从筹备到实施的全过程,利用有效形式,宣讲政策,发放资料,现场答疑,并监督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为了真正体现社员们的意愿,“两会”选举采用了直选的办法,理事长、监事长、会计、出纳都是海选产生。老百姓非常看重扶贫互助社,参与的积极性非常高。各互助社的《互助资金民主监督制度》和《扶贫互助社章程》,《互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理事会、监事会职责》等制度章程都是由社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县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了注册登记。目前,三个试点村理事会和监事会都依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和带领社员们发展生产,致富奔小康。

2、瞄准对象,重点重扶。贫困村扶贫互助社成立以后,瞄准扶持对象是关键。一个社资金量不大,不把握好政策,不瞄准对象,不依据章程办事,资金往往会跑边,而真正的穷人借不到款,享受不到扶持,扶贫互助社流入了形式。为防范于未然,三个试点村理事会和监事会在社员大会上郑重承诺,一定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几借几不借”规定,资金重点向贫困户倾斜,并明确写进章程中。大庙乡黄兴村、得胜镇圣水村社员大会上还一致通过贫困户入社除不交一分钱,还享受资金占用费等优惠待遇。试点一年来,三个试点村贫困户社员借款达到一半以上,不符合借款的对象没有借走一分钱。从掌握的情况看,三个试点所发放的资金是安全的,借款户将资金都用在生产发展上,没有一例借来的资金喝酒赌博了。发放的资金也都能够按期收回,没有流失的风险。

3、强化监管,规范运作。县扶贫办、财政局联合对试点村《扶贫互助社章程》、《互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对台帐的建立、票据的使用适时进行指导和完善。先后对所在乡镇财政所所长、会计和扶贫助理以及村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与乡镇财政所签订了资金安全使用监管责任书。规范操作程序,明确了乡镇财政所对互助资金实行专人专账帮助和指导各互助社管理,对资金运行规程进行了统一要求。乡镇党委政府、财政所密切关注资金动向,做到该放的放,该收的收,该管的管,并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与此同时,县扶贫办和财政局还定期不定期的对三个村资金使用情况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较好地解决了资金既敢大胆使用,又能保证安全的问题。用活了政策,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主要成效

一年来,在互助资金的大力支持下,三个试点村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是特色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增强了发展的后劲。3个村新增茶叶面积300多亩,提档升级300多亩,新发展烟叶面积300亩,新增生猪6000头、家禽5000只。据测算,社员户平可以增收300元以上,明显高于未入社的当地群众。大庙乡黄兴村互助社成立以来,把贫困户社员增加收入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对这部分人的支持,在发展产业上做文章,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时间,该村新发展烤烟面积300亩,产值达60多万元;新增耕牛20头,良种母猪30多头,羊100多只,猪300多头,产值达40多万元,两项可增加收入100多万元。该村社员黄治先借款1万元,种植烤烟60亩,今年预计收入可以达到8万元以上,比去年增长了3万元。社员黄森先借款1万元种植烤烟40亩,今年预计收入8万元,比去年增长了3万元。得胜镇圣水村是茶叶专业村,群众都以种茶为主,过去因缺资金投入,收入低,效益不明显,成立互助社后,大部分社员借款购肥投入,茶叶产量成倍增加,品质明显提高,社员收入比往年大幅增加,互助资金推动了茶叶产业更好更快发展。该村社员师利国借互助资金3000元,用于畜牧养殖,2010年元月购母牛一头,种羊2只,目前牛存栏4头,羊存栏8只,预计年底出售牛2头,羊4只,可创收6000元以上。社员刘志海借互助资金3000元,种植莲藕,按目前长势和效益分析,预计可创收2万元。秦古镇荆竹村有社员34户,理事会发放借款21户,其中20户发展茶叶。社员胡锦重借款5000元,买了一台茶叶修剪机,其余钱购了2000饼肥,今年茶叶收入达到20000元,比去年增长1倍。社员饶正良借款5000元,发展牲猪30多头,成为当地有名的养殖户,一举甩掉贫困的帽子。社员饶子良借款5000元,流转土地30多亩用于发展茶叶,明年见收后也可望一举摆脱贫困,步入小康。调查中,试点村社员普遍反映互助资金对他们生产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光是有了钱,更增强了他们生产发展信心和希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试点的效果看,互助资金明显的发挥了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资金量偏小,满足不了社员发展需求。一个村财政扶持资金是扶持15万元,社员自筹1-2万元,要借的人多,需求量大,有点杯水车薪;二是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由于资金投放有限,借款的人多,存在有部分社员已缴纳入社费却借不到钱的问题,导致部分群众对互助组织持观望态度。三是资金监管有一定难度,卡的过严资金借不出去,不能方便群众,发挥效益。不严又怕资金放出去收不回来,乡镇财政所资金监管压力大。

扶贫互助社是扶贫开发的好形式,也是新生事物,为了把好事办好,使贫困群众真正受益,我们将在认真总结2009年试点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组织、稳步扩大试点。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握政策,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创新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产业发展,让这一政策充分惠及贫困人口。

扶贫互助联社章程 第7篇

章 程

第一部分

太湖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章程

第二部分

太湖县农村(村、组)扶贫互助社章程

第三部分

太湖县农村(村、组)扶贫互助社名单

第 一 部 分

太湖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太湖县各村、组扶贫互助社管理,规范各村、组扶贫互助社的组织行为,维护太湖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的合法权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本总社定名为:太湖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以下简称总社)。

本总社地址:太湖县财政局,县城龙山路2号。电话:0556-4184392 第二条 本总社是由太湖县各村、组扶贫互助社共同发起组成,经太湖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县级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

第三条 本总社的性质为:由常年居住在太湖县农村的农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扶贫互助社总合组建的太湖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该社的成立、变更、监管,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本总社宗旨是:将村、组扶贫互助社,统一开户,统一注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会计核算制度,开展全面指导和服务,实施全程检查和监督,促使其全面协调、健康有序发展,做大做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领导和指导村组扶贫互助社开展工作,改善农民获得生产性资金机会,以此提高当地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和妇女的收入和福利。

第五条

本总社业务主管部门是太湖县财政局。第六条 本总社不办理借款业务,不干预扶贫互助社的正常经营活动。只负责全县村、组扶贫互助社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协助解决互助资金运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注册资本

第七条 本总社注册资金由该总社发起人注入叁千元资金专户存储。

第三章 风险准备金制度

第八条

本总社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每年县财政从扶贫资金和相关资金中安排适量风险准备金。因特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中形成的呆坏帐,在严格按照程序核销后,风险准备金用于补足互助资金本金。

第四章 扶贫互助社权利、义务

第九条 凡村、组扶贫互助社,遵守本总社章程,承担义 务,按程序办理入社登记手续后,即成为本总社的分支机构。(237个分支机构名单附后。)

第十条 扶贫互助社权利

(一)选派代表参加总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参与本总社重大事项决策;

(三)享受本总社的各项服务;

(四)监督本总社各项工作并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

(五)参加由本总社举办的学习、培训及经验交流;

(六)本总社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十一条

扶贫互助社义务

(一)遵守本总社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

(二)维护本总社公共利益;

(三)接受本总社的行业管理;

(四)参加本总社举办的活动;

(五)接受乡镇及村两委的领导和监督

(六)履行本总社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 各村、组扶贫互助社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对本总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扶贫互助社,本总社给予精神物质奖励;对违反本总社章程的扶贫互助社,本 总社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五章 总社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总社的管理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社员大会的产生:由每个扶贫互助社的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壹名代表组成,其中主管机构选派的工作人员为当然代表,社员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

第十五条 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本总社理事会召集。经二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议,理事会可以召集临时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表决时每个社员代表一票。

第十六条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总社章程;

(二)选举和更换本总社理事、监事;

(三)审议和批准本总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和批准本总社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办法;

(五)对本总社其它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第十七条 章程的修改。本总社的分立、合并、解散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其它议案必须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人数通过。

第十八条 本总社理事会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由若干名理事组成。县派代表担任理事的人数不得 超过理事会人数的45%。理事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理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集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有过一半理事总名可以临时召集理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审定本总社工作计划;

(四)批准本总社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出本总社的分立、合并、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

(六)本总社章程规定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条

理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理事表决通过,理事长、副理事长的选举和更换,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会计、出纳等理事成员,各村、组扶贫互助社理事长均是理事成员,并设监事会,由3-7人组成。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主持理事会工作,设副事长一至二人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副理事长可连选连任,理事长为县扶贫互助总社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本总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相关社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对本总社日常工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第二十四条

本总社监事会,由3—7名监事组成,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行使职权至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一届监事会为止。

第二十五条

本总社监事由社员代表组成,由五名以上代表推选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提名,监事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主任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理事。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主持监事会工作,由监事会选举和更换,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本总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派代表列席本总社理事会会议;

(三)监督本总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四)监督本总社履行其对扶贫互助社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 责;

(五)对本总社理事会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并要求复议;

(六)监督本总社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七)本总社章程规定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人数通过,重大事项须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总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责任制,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主任副主任由理事会聘任,可连聘连任,主任不得由理事长兼任。

第二十九条 主任全面负责本总社的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总社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拟定本总社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三)拟定本总社发展规划草案;

(四)拟定本总社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五)决定对本总社内部工作人员的奖惩;

(六)推荐副主任人选,报理事会审议;

(七)主任列席本总社理事会会议;

(八)本总社章程规定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六章 业务范围和基本职责 第三十条 本总社对扶贫互助社行使以下业务及管理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财政、扶贫、金融政策规定,指导扶贫互助社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二)对扶贫互助社的业务经营、财务活动及内部管理进行辅导和稽核;

(三)监察处理案件,组织指导安保工作;

(四)组织扶贫互助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教育;

(五)协调有关方面关系,帮助扶贫互助社开展合法业务,维护扶贫互助社的合法权益;

(六)其它有关行业管理职能。

第三十一条 本总社为扶贫互助社提供以下服务:

(一)负责提供各种政策扶持帮助;

(二)组织经验交流和对外交往,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

(三)负责提供日常工作指导;

(四)其它尽可能提供的服务职能。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二条 本总社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本总社在每一会计终了时按照规定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并汇总所辖扶贫互助社的会计报表,及时报送理事会、监事会及规定需要报送的有关部门。

第三十三条 本总社的财务会计报告,在召集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前五天完成,供扶贫互助社查阅。第三十四条 本总社定期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八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三十五条 本总社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一)自行解散;

(二)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三)被依法撤销或关闭;

(四)政府权力机构责令解散;

因第(二)、(三)种情形而解散的,由理事会提出议案,并附解散理由、解散清算方案,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作出解散决议,经有关管理机构批准后依法进行清算。

被依法撤销、关闭、或政府责令解散的,按照当时政策规定进行清算。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今后新成立的村、组扶贫互助社依据本章程办理入社登记手续,方可成为本总社分支机构。

第三十七条 本总社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财政、扶贫、金融政策法规办理。

第三十八条 本总社章程报登记机构批准后,经本总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发布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总社章程解释权属本总社理事会,修改权属本总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第 二 部 分

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扶贫互助社

章 程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是: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扶贫互助社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是:由常年居住在太湖大石乡棠林村的农村居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该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监督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成员互相帮助和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改善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性资金的机会,并由此提高当地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和妇女收入和福利。第四条

本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太湖县扶贫办和太湖县财政局,并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本社团的管理机关是:太湖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其正常运转。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委会。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扶贫互助社设在行政村内,不得跨行政村设立。第七条 互助资金在扶贫互助社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八条 扶贫互助社业务范围:

(一)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三)负责组织开展互助社公益活动;

(四)优先批准贫困户借款,通过多种方式支持贫困户 发展生产,提高能力;

(五)不得吸储、分红、资金不得外借和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

(六)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指导。

第三章 社员

第九条

社员资格

(一)在本村有常年居住户口的农户,每户有一人可以成为互助社的社员;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使用和管理资金从事生产性 创收活动的村民,鼓励妇女作为家庭代表入会;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四)接受扶贫互助社章程,申请加入扶贫互助社并交纳互助金。

第十条 社员入社程序

(一)村民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和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二)互助社确认和同意,小组长在申请表上签名;

(三)社员交纳互助金,开出收据,小组长和交款人签名;

(四)互助社发放社员证。

第十一条 扶贫互助社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员权利

1、有互助社管理机构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申请从互助资金借款的权利;

3、退出互助社自由、但在加入互助社的第一年内不得退出。退出时退还本人所交纳的互助金。

(二)社员义务

1、遵守互助组织章程;

2、交纳互助金;

3、退出扶贫互助社应提前申请;

4、按时按量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

5、为小组其他成员借款提供担保,并代为偿还欠款。

6、小组其他成员未能偿还借款或逾期偿还,其他成员不能借款,且不能退互助金。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和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分局)所、经发办、村两委均是扶贫互助社的业务管理机构。负责对互助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解决互助社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扶贫互助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社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通过扶贫互助社章程;

(二)决定互助资金的具体操作规程;

(三)决定扶贫互助社的成立和解散;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会及其成员;

(五)审议批准扶贫互助社的财务预决算;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成员大会议决生效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有2/3以上的社员出席;

(二)2/3到会人员同意;

(三)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十五条 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分为定期大会和临时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大会,为元月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或提前及延期时,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扶贫互助社总社同意后进行。延期召开不超过3个月。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扶贫互助社的执行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与管理。扶贫互助社理事会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包括理事长、会计、出纳等。第十七条

理事会成员选举办法

扶贫互助社理事会人员组成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经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会任期为三年。在任期未结束前,特殊原因需经2/3以上的扶贫互助社社员同意,可以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提前改选理事会。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社员讨论通过扶贫互助社章程;

(二)执行扶贫互助社章程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互助资金的发放、回收和日常管理;

(四)负责与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乡镇政府、财政(分局)所、扶贫办、村委会总系并报告工作;

(五)定期向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六)定期向成员大会、代表大会、监事会或村民大会报告互助资金管理和运转情况。

第十九条 监事会是互助社的日常监督机构。监事会一般由3人构成,负责监督资金运行和理事会的工作。

第二十条 监事会成员选举办法 扶贫互助社监事会人员组成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并经民主选举产生。每三年改选一次。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理事会成员。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执行扶贫互助社章程和规章制度情况;

(二)监督借款发放和回收过程;

(三)监督理事会定期上报事项执行情况;

(四)监督公开公示的程序和内容;

(五)接受互助社社员投诉,与理事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资格

(一)扶贫互助社的社员;

(二)愿意承担管理工作,有良好声誉;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管理人员之间无直系亲戚关系;

(五)有奉献精神。

第五章 使用原则和程序

第二十三条 扶贫互助社资金由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金、捐赠资金、互助资金的占用费转本部分构成。

第二十四条 持贫互助社的借款只能用于增加收入的项目,并对环境没有负面影响。

第二十五条 互助资金借款

(一)借款数额:互助资金单笔借款的上限为5000元;

(二)借款占用费率:为保持“互助资金”持续运转,向借款农户收取借款占用费,具体收取占用费标准为——(原则上略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于当地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

(三)借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一年。

(四)还款方式:按诺还款,可以整借零还,也可以整借整还。发生人力不能控制的重大自然灾害或借款人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故(包括意外事故身亡、残废、重病)等,经一半以上的社员同意,借款可展(延)期一次。

第二十六条 互助资金借还款程序

(一)借款程序

1.借款人向理事会提出申请;

2.理事会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查,批准或否决借款申请; 3.理事会公告借款申请的审查结果;

4.理事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借款;

(二)还款程序

1.借款本金和占用费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偿还; 2.还款时,由会计开出还款收据,出纳和还款人签字; 3.会计汇总每月收还款表并公示。

(三)逾期还款程序

1.对不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由理事会确认逾期原因,并 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延长还款期;

2.在小组总保的情况下,小组成员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在借款未还清之前,小组成员不得借款;

3.对有逾期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清借款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再次申请借款。

4.借款人和担保人拒不偿还的,由扶贫互助社理事会提起诉讼,依法处理。同时在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的情况下,对追缴违约借款和占用费后予以除名,同时,退还所入股资金。

第二十七条 收益分配

(一)借款占用费收入的20%作为风险基金,专户储存,由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批准使用。

(二)借款占用费收入的10%转入本金,借款占用费收入的70%用于运行成本费用,前提条件:资金安全100%,借款和占用费回收率100%,应严格控制操作费用支出,实际支出额必须在村内公示;

第二十八条 发现有以下行为的,扶贫互助社有权根据章程的规定,收回借款和占用费。

(一)没有把借款用于规定的用途;

(二)把借款转借他人;

(三)用借款偿还其他欠款。

第六章 资产和风险管理

第二十九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 度,接受成员大会和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监督和管理,并按月将相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扶贫互助社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结手续。却因实际困难无法独立完成会计核算业务的,可以向县总社申请会计代理记账,相关手续费用由本村、组社自负。代理记账手续费用原则上个根据扶贫互助本金总量来确定。资金总量在5万元以下的每年向被委托人支付手续费600元;5-10万元的每年支付手续费用800元;10万元以上每年支付1200元。

第三十二条

扶贫互助社按互助资金本金总额的10—20%留作存款准备金。

第三十三条 从借款占用费的20%提取风险基金,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到期不能归还的借款户,按照一定程序,延期偿还,对毁灭性灾害造成的损失,扶贫互助社张榜公示,社员无异议后,先冲销本社提取的风险基金,上报县、乡互助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处理。

第七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成员大会 审议。

第三十五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成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退出程序及退出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互助资金运转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整改无明显好转,进入退出程序;

(一)互助组织活动超出业务范围;

(二)互助组织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互助资金;

(三)互助资金的不良借款率超过百分之十五以上(不良借款指逾期30天和30天以上的借款)。

(四)互助资金的净值低于财政扶贫资金和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第三十七条

扶贫互助社终止前,须在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以下原则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一)扣除运行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和非人工成本;

(二)因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耗按互助资金构成比例承担;因其他因素造成损耗的,由责任人承担;

(三)退还村民交纳的互助金

第三十八条

扶贫互助社退出,可由扶贫互助社、村委会或县级指导部门提出建议,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表 决通过,并报县农村扶贫互助总社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 扶贫互助社经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 扶贫互助社终止后剩余的财政扶贫资金和捐赠资金的投入,经全体村民讨论后,在县农村扶贫互助社总社管理监督下,用于本地的扶贫公益事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各村、组扶贫互助社在不违背本章程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提交本扶贫互助社社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县总社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扶贫互助社的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县民政局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 三 部 分

(一)农村(组级)扶贫互助社名单

太湖县百里镇松泉村平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共和村金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虹桥村新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吴畈村李口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叶榜村金塘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柳青村陆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南斗村王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东口村吴姚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大竹村独山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叶河村河边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望天村车形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江河村老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吴俊村海螺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花冲村中和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宝坪村桃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将军村西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明珠村桅杆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元坂村金罗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沙河村团结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玉珠村新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三村村刘山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罗山村程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吕河村中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桐山村先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浮坵村姚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玉岭村下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马嘶村新街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莲华村铁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田家村燕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安乐村柴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真君村喻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长林村刘家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白洋村卫家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圣迹村学堂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铁林村下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方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弥陀村甘塘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界岭村界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向阳居委会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马畈村树坪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马畈村张安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洪河村桥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九田村胡家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刘畈村黄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刘畈村金塘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清平村南口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清平村李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清平村聂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乐盛村高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栗树村中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栗树村鲁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栗树村新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李杜村同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李杜村红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辛冲村四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马庙村东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横路村徐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黄镇村殷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朱河村毛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黄苗村王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涧水村环库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平岭村碎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天华村曹坪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大山村双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西冲村大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合铺村大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锦鸡村车水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严姜村水源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严姜村海形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龙湾村龙上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龙湾村凤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同义村下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羊河村中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南阳村金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天桥村杨武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天桥村虹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金中村何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天光村老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禅源村大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龙坪村陈口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侯六村张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侯六村前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黄岗村花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龙潭寨村龙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黄下村斯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赵河村花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赵河村汤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苗石村胡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金鹰村蔡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朱湾村后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士畈村厂炉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吴岭村陶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中河村河边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林冲村上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其林村其林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安仓村下安仓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罗溪村汪岩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塔镇村金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王畈村蔡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马龙村沙沟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洪畈村南源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佛图寺村方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桥冲村大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义安村百花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乔木寨村许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西河村叶家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玉泉村水口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红旗村独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红旗村先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海会村下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海会村上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白庙村高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中心村陈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中心村余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方兴村程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石霞村张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石霞村张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石霞村叶户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石霞村郝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新华村新和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红星村蔡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白沙村吴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天龙村公路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枫铺村转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百鸣村殷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小池村殷上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银山蚕业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同兴村圩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黄岭村下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茗北村第二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新仓村灯元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沙坝村罗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花园村祠堂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塔山村王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惠民村李楼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转桥村曹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团湖村上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香茗山村上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金鸡村徐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牌楼村长冲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龙林村曹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鸣山村鲁榜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富山村三房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桥西村毛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桥东村喻家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桥东村桥头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前进村梅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前进村鸭塘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桃铺村韦龙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好汉村铺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茗南村盐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南庄村黄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新丰村下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西平村唐小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创业村第五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西湖村大咀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西湖村姚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田祥咀村田咀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大石岭村董家上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大石岭村新民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卓铺村雷咀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新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大明村金龙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文桥村郑坂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东湖村新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五合村民主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小宫村许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龙山村侯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龙寨村前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五一村中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何墩村陈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白云村岭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白云村甘河一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江塘村团结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大塘村安山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大塘村陈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东升村总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毕岭村蔡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五星村五星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凉亭村前进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树林村古路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界址村桃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方洲村陈岭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方洲村双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幸福村杉树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大龙村施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芭蕉村永兴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刘羊村雷桥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刘羊村李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花亭湖村乌石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村钱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晋湖村查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龙安村上圩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天台村代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岔路村上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梅河村横岩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南元村陈湾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晋阳村山沿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沈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河畈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花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水口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虚洼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阳冲村河屋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程岭村天台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湖滨村陈墩组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观音村汪冲组扶贫互助社

(共207个)

(二)农村(村级)扶贫互助社名单

太湖县北中镇望天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将军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北中镇吕河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长林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弥陀镇真君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清坪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刘畈乡九田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天华镇马庙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牛镇镇严姜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共和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东口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苗石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安仓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寺前镇桥冲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石霞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小池镇方兴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方洲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城西乡树林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大塘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江塘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徐桥镇桥西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大明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棠林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大石乡卓铺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香茗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新仓镇花园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百里镇柳青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汤泉乡侯六村扶贫互助社 太湖县江塘乡何墩村扶贫互助社

互助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8篇

一、主要成效

一是促进了各类产业的发展。2009年在5个试点村用于扶持发展种植业的互助资金51.9万元,扶持发展毛竹林低改面积285亩,富硒大米种植面积106亩,脐橙种植面积121亩。用于扶持发展养殖业的互助资金22.3万元,扶持发展水产养殖面积127亩。通过发放互助资金借款,有效缓解了贫困群众在发展生产中遇到的资金短缺、周转不灵等问题。使农户发展种养业的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也促使试点村的“一村一品”产业规模进一步得到了发展壮大。

二是加快了群众增收的步伐。在2009年获得互助资金借款的农户中,贫困户和低收入户达到80户,占当年借款农户数的58.8%。通过互助资金的发放扶持,使贫困群众从种养业中获得的效益有了较大的提高,获得互助资金借款的农户户均可增收650元以上。如:万安县夏造镇夏造村村民苏腾福借款8000元用于发展养猪和椪柑种植,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纯收入达到25000元;枧头镇横路村村民廖洪晨借款10000元发展肉兔养殖不到一年已出栏1000多只,纯利达5万多元。

三是提升了民主管理的水平。在试点工作中,充分调动试点村农户的参与性,由民主选举的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互助资金的审批、发放和回收等日常事务,并建立了借款农户公示制度、集体审批制度、年末评议制度等规章制度,引导农户树立市场观念,增强诚信意识,提高了村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试点村民主管理扶贫项目的能力得到了增强,群众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识得到了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试点工作的部署。

一是抓组织领导。县、乡、村三级都成立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明确了专人负责试点工作。加强了与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在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采集,互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产业发展的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方面各尽所长、密切配合。并把试点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列入到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从而增强了试点乡村干部的责任心。二是抓宣传动员。为了确保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万安县通过召开“三会”(即试点村村两委班子会议、村小组组长会议、村民大会)、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入资格、借款条件、借款占用费标准等,动员和吸收符合条件的农户踊跃加入到互助资金组织中来。三是抓民主参与。试点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的章程、互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重大事项经互助资金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生效。

(二)规范试点工作的程序。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万安县根据省扶贫办举办的试点工作培训班的有关要求,结合试点村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万安县2008“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会员借款流程图》等一系列规范性的文件和制度。各试点村也结合村情民意,制定了本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互助资金协会章程、 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使试点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二是严格界定借款对象。在互助资金的借款中,我们严格遵循了“三个必须”和“两个优先”的原则。 “三个必须”是指借款对象必须是已缴纳借款保证金的农户;必须是具有劳动能力和偿还能力的本村村民;必须是用于发展生产经营性项目。“两个优先”是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收入户借款优先; 用于发展当地“一村一品”主导产业者借款优先。三是严格进行借款调查。互助组织成员提出借款申请后,由借款农户所在地的村小组长会同互助组织理事会中的调查员深入到借款农户家进行实地调查,主要调查借款农户提供的担保人是否自愿、借款用途与借款申请是否一致、 借款资金与发展规模是否一致、发展生产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就绪等,并签署调查意见报互助组织理事会和监事会统一研究审批。四是健全项目档案资料。

(三)规范试点资金的管理。

一是建立互助资金专账专户。财政扶贫互助资金和农户缴纳的借款保证金在试点村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开设互助资金专户,由各乡镇财政所对各试点村互助资金的周转使用进行日常监管和发放服务。财政所凭借款农户申请审批表,农户与村互助资金理事会签定的借款合同两项资料, 将借款资金拨入到借款农户在当地农户信用合作社的“一卡通”账户上。农户还款时,则凭借村互助资金理事会开具的还款通知书,将借款资金和借款占用费统一缴纳到互助资金专户中。二是建立借款户联保制度。需要借款的协会会员, 在借款时必须要有协会会员或本村村民的联合担保,担保人数则根据借款资金的额度来确定(借款2000元为1户担保, 借款4000元为2户担保,以此类推)。并且在借款农户与互助组织理事会签定借款合同时,担保人本人必须到现场并签定担保协议。三是建立借款户违约金制度。如果借款户逾期不归还借款资金,延期时除计算占用费外另按欠款资金总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提供担保的农户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借款户按时归还借款。对逾期不归还和无力偿还的,由提供担保的农户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并取消担保会员在互助资金借款的资格,直至借款户还清借款为止。四是建立借款户公示制度。村互助资金理事会对拟发放借款资金的农户的借款资金、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等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透明化”操作,把互助资金审批、发放等关键环节置于广大村民和互助资金监事会的监督下,确保资金运行的快捷安全。五是规范借款占用费的使用。对借款所收取的年率5%的借款占用费,明确了除互助组织成员分红外,其余借款占用费可用于支付互助组织理事会、监事会工作人员的办公经费、误工补助等开支以及用于补充扩大互助资金本金。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

虽然现在互助资金能够解决农户发展生产、发展产业所遇到的资金短缺、周转不灵等问题,但是万安县试点村产业的主导规模还没有做大、做强。许多村民虽然认识到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一项群众直接受益的扶贫项目,但是考虑到发展产业的风险和对加入到互助资金协会中是否本年可以得到借款有所顾虑,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顾虑和偏差。

(二)档案资料健全较难。

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同时借款对象也处于不断的变动当中,村委会日常工作事务繁琐和杂乱,在一些报表和档案的整理、报送方面存在报送不及时、资料不健全等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整改和完善。

(三)互助资金总量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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