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协会发言稿

2024-09-15

老年协会发言稿(精选8篇)

老年协会发言稿 第1篇

老年协会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家长、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在这繁花似锦的季节,我们迎来了南马小学第八届校园艺术节。在此,我代表南马村老年协会向为筹办本届校园艺术节而辛勤工作的老师和同学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南马小学百余名师生以及南马幼儿园60余名小朋友致以诚挚的问候!

六一国际儿童节是全体师生的共同节日,它既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展示校园文化艺术的最佳载体,又是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一块重要基地,它还是我们南马小学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我们老年协会多次参加南马小学的艺术节,耳闻目睹了南小一年一个新台阶的巨变,一年来南小在任品宪校长的带领下,学校的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学校不仅有朗朗的读书声,还有悠扬悦耳的歌声。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走向了南小的高峰。南小五年级的程志仙同学荣获山西省美德少年的光荣称号。本学年三次测试南小教育教学成绩在辛安泉中心校排名第一,均衡化建设初见成效,幼儿园教学楼拔地而起,今年九月将投入使用。2018年4月我校代表中心学校迎接了市局的常规检评,深受评委的好评。这桩桩件件体现了南小健康、文明、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已见成效。

少年儿童是南马的未来,是南马的希望。今天你们是天真烂漫的红领巾,明天将成为南马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你们是幸运的一代,更是肩负重任的一代,为此我们老年协会向全体少先队员们提出几点希望:

一、要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把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作为自己的崇高追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公民道德。

二、要掌握丰富的知识,培养勇于创新的精神,要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发愤读书增强创新精神。

三、要锻炼强健的体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要坚持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塑造勇于探究、善于创新、团结协作的品质,迎接未来的挑战。

最后,我预祝本届校园艺术节圆满成功,祝在座的各位领导、来宾、家长、老师们、同学们节日快乐!

谢谢大家!

稿

老年协会发言稿 第2篇

一、配合两委会的工作,参与人居环境的改善。老年人协会领导骨干7人,包户到组,包户到人,明确分工,不留死角。门前执行三包。一星期一抽查,半个月一普查,一个月每组要评十户五星户,进行表彰和奖励。我们老人协会也下去扫大街,捡塑料袋,拾手纸,捡尿不湿。有人看到了这就说这几个老头在家里都是人伺候的人家,还干这活。一部分人也主动加入进来,扫大街的多了,捡塑料袋的多了,建设美好乡村人人有责,全民发动。

二、参与夕阳红合作社的理事会的工作,给过世的老人开好追悼会。农村老年人虽然没有炸碉堡挡机枪那样的惊天动地的行为。但他领导了这个家,把孩子养大成才,在给社会做着贡献,为祖国建设方面出力流汗。这就是他们的成绩,这就是他们的功劳,通过开追悼会,提高老人们的社会地位,增加人与人的关系。

三、参与玉仙娘娘庙的重建工作 玉仙庙是道教的筹建是民族道德文化的传承,是历史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变容,是我们李渡口村中国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各村的配套设施,也是旅游景点。我们老年协会派一个副会长和成员参加庙委会,组织、宣传、发动。有钱出钱,有物捐物,义务劳动。价值三十多万的大殿和偏殿已落建成,阴历十二月十九开光,接待香客。中间五间主殿,已经奠基正在施工。

四、我们几个老人参与了我们李渡口历史传统文化村申报工作。深入挖掘历史资料,广泛进行社会调查,入户访问,走访老人。搜集素材,编写审批材料。一直到审批批准。

老年协会发言稿 第3篇

在全球老龄化背景下, 学术界对于农村老年协会的关注日益增多, 而对于把农村老年人有效组织起来、发挥群体优势建立老年人组织, 基本达成共识。按户籍人口统计, 截至2010年末, 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89.03万人, 占总人口的16.6%, 而在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 农村人口为541.09万人, 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8.58%。截至2010年底, 浙江省行政村建立老年协会28213个, 占行政村总数的98.09%;老年人入会总人数410.03万人, 占行政村老年人口总数的73.41%, 可以说发展速度很快。从功能来看, 浙江农村老年协会在乡土文化传承、增进社区福利、保障老年人权益、改善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研究来看, 现有的关于浙江农村老年协会的研究几乎都是基于单个老年协会的个案调查, 而缺乏对浙江农村老年协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的整体把握和宏观判断。为此, 课题组进行了研究设计, 并分地区招募大学生调查员, 对其进行调研培训, 利用大学生寒假返乡的机会, 对浙江省农村老年协会的整体发展状况、自身能力建设、内部治理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 收回179份有效问卷, 有效率89.5%, 调查地点涉及浙江省11个市46个县108个乡镇179个行政村 (社区) 。

二、浙江省农村老年协会发展现状分析

(一) 农村老年协会数量日渐增多, 组织规模不断扩大

现阶段, 浙江农村几乎村村建立了老年协会。从统计结果看, 农村老年协会的成立时间呈现明显的阶段性。1980年前成立的农村老年协会有19个, 1980至1989年成立的有36个, 1990至1999年成立的有61个, 2000年以来成立的有63个, 分别占总数的10.6%、20.1%、34.1%和35.2%, 呈递增趋势。

从发展规模看, 近年来, 随着浙江省村庄合并和“村改居”工作的不断推进, 行政村 (社区) 老年人口不断增多, 农村老年协会的会员数也不断增多。在179个农村老年协会中, 会员数在50人以下的有30个, 占总数的16.8%;50-100人的有43个, 占24.0%;101-150人的有29个, 占16.2%;151-200人的有13个, 占7.3%;200人以上的有64个, 占35.8%。随着农村老年协会规模的不断扩大, 对协会组织管理与能力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 农村老年协会成立相对有序, 入会自愿

在179家农村老年协会中, 成立前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162个, 占总数的90.5%;没有经过批准的有17个, 占9.5%。而在经批准成立的协会中, 经县老龄办批准的有47个, 占28.8%;经县民政局批准的有22个, 占13.5%;经镇政府批准的有31个, 占19.0%;经镇老龄办批准的有44个, 占27.0%;经村“两委”批准成立的有18个, 占11.0%;经其他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有1个, 占0.6%。

农村老年协会大多是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宣传鼓励下成立的, 因此, 其成立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 但是批准机关比较庞杂, 涉及到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镇政府和村“两委”等, 而这主要是由于农村老年协会的组织性质不明确、法律地位模糊造成的。

(三) 农村老年协会内部组织管理较为规范

统计结果显示, 在179个农村老年协会中, 147个有比较完整规范的协会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占总数的82.1%。

农村老年协会的组织机构建设相对完备, 179个协会中, 104个有会员大会, 占总数的58.1%;97个有会员代表大会, 占54.2%;85个有理事会, 占47.5%;62个有常务理事会, 占34.6%。

多数协会采取民主决策的方式。179个协会中, 31个是由全体成员协商决定协会的重要决策和重大活动计划, 97个是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决定的, 合计占总数的71.5%。32个由两个以上的负责人协商决定, 占17.9%;15个由协会负责人个人决定, 占8.4%。随着老年协会在村庄中所发挥作用的不断增强, 需激发会员参与组织的积极性, 进一步增强协会民主管理的能力。

六成以上的老年协会负责人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179个协会中, 94个是根据章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 占总数的52.5%;22个是先会员提名后经民主程序选举的, 占12.3%;但还有61个是通过乡镇或村“两委”任命的, 占34.1%, 2个是其他方式产生的。这是因为随着规模的扩张和资源的积聚, 浙江的农村老年协会, 尤其是发达村庄的老年协会, 具有较强的集体行动能力。乡镇和村“两委”多出于政治稳定的考虑对老年协会进行干预, 最直接的表现控制负责人的任命。未来应充分发挥组织的自主性, 减少外界不正当干预。

统计结果显示, 农村老年协会主要管理人员的年龄主要分布在60-79岁, 其中60-69岁的有309人, 70-79岁的有223人, 合计占总数的70.2%;文化程度主要是小学和初中, 其中小学的有250人, 初中的有285人, 合计占70.6%;以前职业主要是村干部和普通农民, 其中村干部有309人, 普通农民有265人, 合计占总数的75.8%, 如表1所示。值得注意的是, 主要管理人员中, 退休县乡干部和教师的人数不是很多, 但二者文化程度一般较高, 也拥有较丰富的社会资源, 对协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四) 农村老年协会设施基本完备, 文体娱乐活动较为丰富

调查结果显示, 绝大多数农村老年协会有固定活动场所。179个老年协会中, 29个有自有产权的活动场所, 占总数的16.2%;137个有村里提供的固定办公场所和活动场地, 占76.5%。

农村老年协会基本具备开展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活动器材。179个协会中, 163个有麻将棋牌室, 占总数的91.1%;146个有健身器材, 占81.6%;138个有电视放映室, 占77.1%;111个有图书阅览室, 占62%;67个有戏台, 占37.4%。

老年协会为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结合村庄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179个协会中, 57个经常性地开展活动, 占总数的31.8%;100个定期开展活动, 占55.9%;但也有22个很少组织活动, 占12.3%。

农村老年协会开展的主要活动包括:文体娱乐活动、协助村“两委”开展邻里和家庭纠纷、老年人健康保健知识讲座、维护老年人权益活动和居家养老服务等。具体地说, 179个老年协会中, 143个组织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 占79.9%;88个协助村“两委”开展邻里和家庭纠纷, 占49.2%;86个开展老年人健康保健知识讲座, 占48.0%;77个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活动, 占43.0%;72个协助村“两委”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占40.2%。

(五) 农村老年协会基本可以保障活动经费, 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调查结果显示, 农村老年协会基本上可以保障活动经费, 维持协会正常运转。179个老年协会中, 42个经费充足, 102个经费基本可以维持协会正常运转和常规性活动的开展, 合计占总数的80.5%;还有35个经费欠缺, 占19.5%。

农村老年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村“两委”拨款和社会资助。151个协会的经费来源中有村“两委”拨款, 占总数的84.4%;60个有社会资助, 占33.5%。50个有政府拨款, 49个有固定资产收益, 47个收取会员会费, 分别占27.9%、27.4%和26.3%。

农村老年协会的财务管理比较规范, 财务收支较为公开透明。179个协会中, 158个财务管理比较公开透明, 占88.3%;147个制定了较为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占82.1%;139个有专门的财会人员, 占77.7%;121个财务收支独立, 占67.6%。

三、浙江农村老年协会的功能发挥及存在的问题

(一) 浙江农村老年协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深入了解农村老年协会在新农村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 我们分别对协会所在村庄的村“两委”干部和老年协会负责人进行了访谈。调查结果显示:村“两委”干部和老年协会负责人对老年协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功能认知和评价大体相同, 即农村老年协会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促进了乡风文明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 推动了村庄民主治理和和谐村庄建设。

综合二者的评价, 农村老年协会所发挥的功能, 按功效大小排序, 一是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的权益;三是丰富了村里的文化活动;四有助于良好的村风民风建设;五是有效地协助了村“两委”工作的开展;六是有助于村里的环境卫生建设;七是促进了村里的经济发展。如表2所示。

(二) 浙江农村老年协会存在的问题

调查显示, 目前农村老年协会还存在不少问题, 迫切需要解决。按问题的严重程度从高到低依次是:资金短缺、缺少人才、缺乏优惠政策和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1. 经费来源主渠道单一, 资金短缺

前文已述, 大多数农村老年协会的经费可维持常规活动, 保持协会正常运转。但如果协会想有所作为, 举办更多的活动, 资金短缺的问题就显现出来。

调查得知, 农村老年协会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经费来源主渠道单一, 而且缺乏制度保障。一些村级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庄由村“两委”拨款, 也有部分老年协会拥有固定资产, 通过经营或出租固定资产获得收入, 然而, 这样的老年协会毕竟只占少数, 相当一部分老年协会没有固定经费来源, 有的甚至仅以会员会费作为经费来源。

村“两委”对老年协会的拨款主要依赖于村集体经济收入, 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及村“两委”对老年协会的重视和支持密切相关。调查显示, 179个村中,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的占总数的43%, 这些村庄中即使村“两委”重视老年协会工作也无法给予其充足的经费保障。其次, 社会力量资助部分主要依靠的是协会负责人的社区威望和社会资本, 如果协会缺少精英人物, 则往往难以获得稳定的社会资助。再次, 政府相关部门很少给老年协会以资金支持, 偶尔的资金投入也是以“星光老年之家”等项目形式投入的, 既不具有普惠性, 也不具有持续性。最后, 农村老年协会不可能依靠收取会员会费来维持运作, 收取会费不仅会影响协会的群众基础, 也会造成会员流失。

老年协会经费来源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 影响了农村老年协会的活动频度, 也制约了协会的发展。

2. 老年协会管理人员年龄偏大, 缺乏专门管理人才

调查显示, 农村老年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开展活动, 主要依靠协会负责人及一些活跃会员的积极参与。协会主要管理人员多是村落社区中德高望重的“长者”, 组织老年协会工作是老有所为、发挥余热, 然而, 他们大多年事已高, 精力有限。前文已述, 老年协会主要管理人员中, 70岁以上的占31.6%。随着时代的发展, 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日益增多, 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 这些主要管理人员普遍反映, 自已的精力、知识、能力等已难以承担协会的规范管理职责, 难以推动协会的进一步发展。

为此, 农村老年协会迫切需要专门人才加入到协会建设与管理中, 需要大批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理解老年人精神生活需求、愿意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志愿者, 还需要具备社会组织管理知识的专门人才, 规范协会的内部管理和运行, 提高老年协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协会的发展缺乏优惠政策和政府的有效支持

农村老年协会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推动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 改善了农村社区文化和卫生环境, 有效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然而, 目前农村老年协会的发展缺乏优惠政策和政府的有效支持, 而这种缺位又制约了老年协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如:目前尚无专门关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与管理的法规文件, 导致基层老年协会法律地位不明, 组织性质不清, 农村老年协会有的是按照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要求成立的, 有的则是农村老年人自发成立的, 缺少明确的业务指导部门和组织管理部门。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政府主管部门, 农村老年协会很少可以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浙江省作为全国老龄化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 老龄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一方面, 政府在农村老人福利供给上存在着不足。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国家福利还不能大量覆盖到农村, 加上相关机制不健全, 政府支持程序官僚化, 无法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提供老龄服务, 效率较低;另一方面, 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出, 村庄中多是留守老人照顾留守儿童, 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也面临着严峻考验。在此背景下, 老年协会作为自发的民间组织, 在增进农村老年群体福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改善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具有难以替代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功能。为促进浙江农村老年协会的进一步发展, 建议如下:

(一) 加快制定和完善农层老年协会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条例

目前, 浙江省有关老年协会的法律文件仅有《浙江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和《浙江省基层老年协会组织通则》等, 法律位阶较低, 基本上都是原则性的规定, 操作性不强。因此, 亟需加快制定有关老年协会的地方性法规, 如适时制定《浙江省基层老年协会条例》, 明确基层老年协会的性质、功能、服务宗旨、管理和运行机制、经费来源等法律问题;明晰老年协会与基层政府、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依法规范老年协会行为, 为老年协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 为农村老年协会发展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老年协会发展, 各级政府有必要制定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如可以采用财政补贴的手段扶持老年协会发展, 缓解老年协会的经费不足问题;同时, 政府可以对老年协会经营的经济实体实施税收优惠或低息信贷, 增加其自筹经费部分收入;此外, 政府还可以对捐资老年协会的企业等予以减税优惠, 鼓励社会资源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三) 拓宽农村老年协会经费来源渠道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村除根据情况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外, 有条件的还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 收益供老年人养老。”虽然这条规定未指明谁来管理用于养老的集体财产, 但在浙江许多农村, 由于多数村庄支持老年协会发展, 所以多将村集体所有的荒山、池塘、店面、老年协会场地等固定资产交给老年协会自主经营, 收益也归协会自主支配。

此外, 农村老年协会还可利用其拥有的社区威望和社会资源, 动员社区内企业和个人向老年协会捐资赞助。通过多方面的渠道来增强老年协会经费来源。

(四) 完善内部运行机制, 增强农村老年协会自身能力建设

逐步完善农村老年协会组织机构建设, 形成民主管理机制, 增强协会自身能力建设。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独立账户, 接受会员、监事、捐赠人等对协会财务状况的查询。充分听取会员的见解和意见, 扩大协会所开展活动的参与面, 调动老年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增强老年人对协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参考文献

[1].黄乾, 原新.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基层老年群众组织作用研究——以老年人协会为例[J].人口学刊, 2006 (3) .

[2].董海宁.现代农村社区福利的产生和促进——对浙江宁波L村老年协会个案的考察[J].社会, 2003 (11) .

[3].邓燕华, 阮横俯.农村银色力量何以可能?——以浙江老年协会为例[J].社会学研究, 2008 (6) .

老年协会发言稿 第4篇

8月12日,全国老年期刊协会第25届年会在贵阳举行,来自各省、市(区)党委老干局的领导、全国23家老年期刊的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期刊协会老年期刊分会会长、中国老年杂志社社长王平君主持,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石松江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共贵州省委当代贵州杂志社社长、当代贵州期刊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期刊协会党刊分会会长赵宇飞,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王小乐出席。

石松江在致辞中代表会议主办和承办方对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她说,老同志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老年刊物作为服务老同志、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阵地,具有重要的和特殊的作用。做好老年刊物,更好地为广大老年读者服务,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这次来自全国各地的23家老年期刊的领导和同志莅临贵阳,在这里交流各家杂志的办刊经验,共同探讨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情况及老年期刊转制后的发展问题,共同研讨如何在新形势下让老年期刊越办越好。不仅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了解、加深友谊的大好契机,对于进一步办好老年刊物,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各老年期刊的工作一定会有新的起色,也一定会有新的成果!最后,石松江祝愿各老年期刊再上新水平,再创新佳绩!

会上,赵宇飞介绍了当代贵州杂志社办刊和发展情况,王平君会长总结了全国老年期刊协会2011年度工作。与会代表围绕如何提高老年期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等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这次年会的主办方晚晴杂志社就创新办刊思路、提高刊物质量、扩大发行等作了专题发言。另外,会议还对全国老年期刊协会成员单位选送的2011年度优秀作品和优秀编辑作品进行了评比表彰。(文/晚晴 图/文媛)

国棉社区老年协会成立发言稿 第5篇

你们好!

今天老协成立了,我与大家一样,心中非常高兴,同时也感到压力大,要我担任副会长,确实能力有限,力不从心,现在只有不负大家众望,全力以赴支持崔书记的工作。今后,我将尽一切力量把工作搞好,把老年活动开展起来,让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玩的开心,玩的快乐,开拓创新,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关心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为社区建设发挥自己的一点余热。

下面我要说的是为了开展好老协各项活动决定成立四支骨干队伍:

1、文艺表演队(即威风锣鼓表演队及社区舞蹈表演队合并而成);

2、生活关照服务队;

3、书法绘画兴趣小组;

4、体育休闲锻炼兴趣小组。

目前只成立文艺表演队、威风锣鼓队,队长由花恒卿担任,副队长由计三惠担任,其余三个队年后逐步成立。

今后队员要绝对服从队长的领导、分配和调动,加强团结、互相协助、认真的学,刻苦的练,打出水平来,最好先打出杨园街乃至武昌区的品牌来。

最后,请杨园街领导今后对我们老协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要求,并请以后多支持我们,关心我们老协工作。春节即将到来,借此机会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新一届老年协会会长表态发言稿 第6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年协会的各位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推选我为新一届老年协会的会长。多年来,我村的老年协会在俞章灿会长的带领下工作成效明显,取得的成果丰硕,在全市老协工作中也具有很好的口碑。今天我荣幸的担任了本届老年协会会长深感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

如今我村的老年人群体越来越大,同样老年人对我村今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也起到的至关重要的影响。俗话说的好,老年人的昨天就是我们的今天,我们的明天也必将是老年人。在老年人对物质文化需求日趋多元化的今天,老年协会如何更好的发挥其本身的作用,如何结合本村的实际保障和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如何更好的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等等方面是我们新一届老年协会全体成员应该思考和共同努力的方向。自己在村委的工作岗位上也担任过多年的村干部,而后又在村民防队担任过民防队队长,今天又得到大家的认可被推选为永丰村第四届老年协会会长,我会努力践行自己的工作本职,发挥自己的所学所能与大家一起将老年协会工作做出特色做出成绩。同样也借助今天的表态发言,我也简单的向大家表述一下我在接下来这届老年协会工作中的两点工作思路。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关爱老年人意识

老龄事业是一项社会事业,它需要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引导,需

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因此,我们要将老龄宣传工作作为发展我村老年协会的基础工作,并将其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宣传老龄事业与关爱老年人的积极性,从强化宣传入手,通过村报《今日永丰》、墙面广告、文化活动宣传等有效途径大造声势,形成一个“关爱老年人,关注老龄事业”舆论氛围。通过宣传工作的开展,扩大我村老年协会的影响力,从而将“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在村民的脑海中扎下根来,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动。

2、完善服务网络,建好为老服务平台

通过我村现建有的一个组织健全的老年人协会和功能完备的老年活动中心与冶山片老年活动点,搭建好为老服务组织网路架构。加强老年人之间沟通联系,并通过组织参观、学习、旅游等多手段的形式让老年人走出去看看如今日新月异的外面的世界,看看生活在其他地方的老年人是怎样生活和娱乐的。通过获取更多的信息增进与外界的了解和沟通,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老年体协(老年体育协会)章程 第7篇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成都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其英文名称为:chengducitysportsassociationforoldster。缩写为:cdsao。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市性老年群众自愿结成的进行体育锻炼的联合性非盈利的社会团体,是四川省老年体协和成都市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老年人体育是体育工作和老龄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属康乐性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体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坚持“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方针,为老年人体育健身、“健康老龄化”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使老年人欢度晚年,健康长寿。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成都市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民政局监督管理。同时,接受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和成都市体育总会的指导。

第五条本协会办公地点在人民中路一段十一号成都市体育局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按照国家体育行政机关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从老年人的实际(生理与心理,需要。

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委员会或常委会决定,可临时召开。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本协会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委员会的工作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委员会委员任期5年,每年召开会议两次。

第十七条委员会的委员,由各会员单位、有关机关、部门、团体推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老年人体育的性质和老年人的特点,委员会委员的年龄一般不限,任期届满,只要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推荐单位推荐,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本人无异议,均可连任。

第十八条委员会设主席1人,执行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3人,副主席10—15人,正副秘书长1—2人。

第十九条委员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和财务报告,并负责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三、选举委员会领导成员,决定有关人员事项。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委员会会议,须有2/3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为便于开展本协会工作,本协会聘请德高望重的现、原市级领导若干名担任名誉主席和顾问,聘请有关部、委、局、团体的负责人若干名担任顾问。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对委员会负责。常委会由主席、执行主席、常务副主席、部分副主席、秘书长7—9人组成,任期5年,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常委会日常工作由主席、执行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主持。

第二十三条常委会的具体职责

一、审定提交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二、审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财务预决算。

三、审定发展计划或规划。

四、审定重大活动和其他重要事项。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审定委员会任期内的人事变更。

七、决定设立办事、分支、实体机构,并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副秘书长等人员的聘任。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常委会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的主席、执行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热爱老年体育工作,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主席担任,如因特殊情况,执行主席、常务副主席或秘书长也可担任。但应报市体育局审查,市民政局批准方可担任。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主席、执行主席、常务副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委员会、常委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和会员单位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负责人,交常委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财政补助。

二、社会赞助与捐赠。

三、有关部门资助。

四、会费收入。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兴办经济实体收入。

七、利息收入。

八、其他合法收入。

老年协会发言稿 第8篇

关键词:农村老年协会,养老,作用,困惑,对策

目前, 我国已处于老龄化社会发展阶段。中国老龄化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养老问题。由于人口基数的原因, 我国农村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 而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保障又明显好于农村, 这就使农村的养老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如何破解中国农村的养老问题, 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2010年7月和今年6月, 笔者两次调查了山东省青岛市莱西东庄头村老年协会, 他们通过创办经济实体, 在经济上帮助老年人解决养老问题的做法, 给我们很大的启示。

一、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严峻现实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普遍趋势。由于改革开放带来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 我国人口预期寿命逐年延长, 人口老龄化速度明显加快。按国际通行的标准, 当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 即可看作是进入老龄化时期。1999年, 我国已成为老年型国家。此后, 我国老龄化快速发展, 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 截至2010年底, 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78亿, 占总人口的13.26%。据预测, 到“十二五”期末, 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 平均每年增加860万, 老龄化水平提高到16%, 到2025年突破3亿, 2033年突破4亿。另外, 目前我国平均每个家庭只有3.1人, 家庭小型化加上人口流动性的增强, 使城乡“空巢”家庭大幅增加, 目前已接近50%, 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

中国老龄化带来的最大挑战则是养老问题, 加速的人口老龄化导致我国养老负担空前沉重, 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低下与老龄人口众多形成的尖锐矛盾, 引发农村老年保障的许多问题, 使原本有限的养老资源更加紧张。

二、东庄头村老年协会的养老实践

面对严峻的养老现实, 东庄头村的老人们借助老年协会这种群众组织, 自力更生, 通过积极地参与农村的养老实践, 帮助本村的老年人解决了养老问题。

东庄头村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店埠镇北部, 大沽河南岸。这里土壤肥沃, 水源丰沛, 气候适宜, 日照充足, 非常适合于作物生长, 尤以果蔬生产素负盛名。根据国务院《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2年4月, 莱西东庄头村老年协会正式成立, 当时只有会员7名。在会长于绍一的带领下, 该协会滚雪球式发展, 成为东庄头村老年人的贴心组织, 养老的可靠寄托。协会以回村居住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和退休的村干部为骨干, 由东庄头村老年人自愿组成, 是一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协会以“为老年人谋利益, 给老年人伸张正义, 让老年人欢度晚年”为宗旨, 组织老年人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进行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

老年协会已有会员528名, 其中, 男会员251名 (60岁以上) , 女会员277名 (55岁以上) 。委员会下设4个大组, 20个小组, 大小组正副组长52名, 有专职工作人员6名。1998年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了该协会党支部, 现有党员22名。老年协会坚持“六自”方针, 即自力更生、自食其力、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强不息, 积极创办经济实体, 让老年人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即“五有”) 。

1992年5月8日, 该协会创办了第一个经济实体——青岛东庄头蔬菜批发市场。该市场以“发展农村菜园子, 丰富城市菜篮子, 为四面菜农造福, 帮八方客商发财”为办市宗旨, 经过20年发展, 目前由开业时占地4.8亩, 发展成占地480亩的全国最大的村级产地蔬菜批发市场, 日成交量300多万公斤。自1994年以来, 该市场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省级规范化管理样板市场”和“省级规范化文明市场”, 是“农业部定点市场”和“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定点市场”。20年中该市场带动周围5个县市、40多个乡镇、1000多个村庄的10余万农民, 通过种菜卖菜走上了致富道路。

除蔬菜批发市场外, 该协会累计自筹资金2200多万元, 又先后兴办了18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中, 为市场服务的13个服务型经济实体, 分别是饭店、旅社、商店、加油站、维修部、冷风库、抛光厂、邮电所、信息服务公司、蔬菜研究所、蔬菜公司、果品公司、花卉公司。为农民服务的2个示范型经济实体, 分别是蔬菜果树示范园和热带果树科技园。为老年人服务的3个福利型经济实体, 分别是园艺场、养殖场和庭院经济队。20年来, 实体实现总收入累计达到10589万元, 累计上交各种税费2206万元, 为国家为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仅2008年一年, 老年协会下属的经济实体总收入就达到1298万元, 上缴税费236万元。这样, 该协会就有能力和力量帮助本村及邻村的老人解决养老问题, 为实现“五有”打下了坚实而稳定的物质基础。

首先, 他们为本村及附近村庄的老年人提供难得的就业机会, 提高老年人自食其力、自我保障的能力。村里凡是有能力、想干事、愿干事的老人, 都能在东庄头老年协会找到事情。这些经济实体共安排1400多人工作, 其中老年人390人 (本村226人, 外村164人) 。体质好、智力好的会员安排在服务型和示范型经济实体工作。体质好、智力差和智力好、体质差的会员则进入福利型经济实体。老年人自己参加工作, 每年多者收入上万元, 中者收入四五千元, 少者也有千元左右。这就省却了儿女缴纳的养老费。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 因儿女参加实体, 有了收入, 也就有钱给父母交养老费了。现在, 全村没有不养老人的。协会依靠发展经济实体, 很好地解决了“老有所养”的问题。

其次, 老年协会帮助每家每户发展庭院经济, 不断增加老年人养老的经济来源。该协会用“见缝插树、空中搭架”的形式, 在房前屋后街边沟旁, 全部栽下了红提葡萄。全村每年可产葡萄100多万斤, 每户年均增收5000多元。2005年他们开始育苗, 第二年在全村进行定植, 并与各户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合同。前五年的育苗、定植、追肥、浇水、防病、治病、修剪、管理、搭建钢架等全部费用, 都由老年协会负担;后五年由各户按每年20%的收入比例返还投资。其余收入归各户所有, 但必须优先用于赡养老人。这项工程不仅大大美化了村容村貌, 而且也进一步增加了老年人的养老来源。

再次, 协会利用实体经济的收入, 回馈广大老人, 丰富老年人的生活。老年协会依据当年的经营情况, 为老年人发放各种福利或办一些实事。比如, 为全体会员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 经常组织会员免费查体, 对大病医疗有困难者, 给予救助。协会利用实体收入, 创办老年学校, 购置电化教学设备。每年投入近5000元给老人们定阅《中国老年报》等报刊杂志24种、100多份。利用实体收入, 建起了门球场、活动室, 购买了各种娱乐器材, 组织了门球队、秧歌队等, 常年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出资4.6万元举办“东庄头杯”莱西市老年人康乐运动会, 至今已举办七届。20年来, 共花费近40万元, 组织老年人外出参观考察和旅游。东庄头村的老人们靠“老有所为”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一般来说, 在农村的助老养老实践中老年协会要发挥作用, 必须具备主客观两个条件。一是该群众组织必须有一批有思想、有能力, 并乐意为老年人服务的老干部。二是该组织应有自己相对独立、稳定的经济来源。这是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 比较而言前者更为重要。因为, 有了前者能够从无到有创造出后者。从东庄头村老年协会的实践看, 正是因为有一批像于绍一会长这样“领路人”的开创性工作, 才滚雪球地发展出该协会19个经济实体, 并积累起能为老人们服务的经济基础。

其实, 像于绍一这样先后从事过供销、商业、农业、水利、林业、城镇管理等工作, 曾担任过莱西市林业局副局长、城建局副局级调研员等职务, 离退休返乡的老干部, 在全国各地农村不乏其人。这些老干部因为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 渊博的实践经验, 宽广的人脉资源和不同的专业背景, 让他们在老年协会中发挥余热, 有许多独特的优势。加之, 按照199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农村除根据情况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外, 有条件的还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 收益供老年人养老。”这实际上就为各地老年协会的存在和发展, 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提供了法定的经济来源。既然如此, 像东庄头村老年协会助老养老的实践, 就不仅具有个案意义, 而且具有普遍意义。各地农村完全可以通过发展壮大老年协会这种群众组织, 为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出路和办法。

2010年后, 由于以下原因, 东庄头村老年协会在发展中也遇到种种难题, 面临诸多困惑。

1.税收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条件, 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 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 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 兴办社会公益事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但是, 从东庄头村老年协会的实践看, 他们创办的各种经济实体, 没有因为自己是一种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 而在税收上得到应有的照顾。相反, 却因为具有一定的准企业性质, 而处于被动地位。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营业税、所得税等各种税费, 在日后经营出现困难时, 则加重了老年协会发展的困难。对此, 老会长于绍一曾努力寻求国家老龄委的帮助, 希望他们的实体能够得到与个体户经营相同的纳税照顾。但是, 由于种种原因, 这一要求始终没有兑现。

2.资金不足。

资金问题是老年协会面临的一大难题。在创立之初, 老年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通过自己的实体经营, 自我积累;二是通过村内融资、盈利分红的办法筹集。然而, 从目前发展情况看, 这两种方式都受到了挑战。第一种方式由于竞争的原因, 在盈利减少的情况下, 想获得发展的资金比较困难。第二种靠村内融资的方式, 首先遇到的是国家政策的限制。其次这种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也是有限的。而且, 按现在的经营状况, 在难以继续分红的情况下, 村民的再次融资将受到很大的阻碍。那么, 能否通过银行贷款获得实体发展的资金呢?答案又是否定的。或许是顾虑老年人的还款能力, 银行不能给老年人提供贷款。这样一来, 协会的未来发展不容乐观。

3.竞争激烈。

东庄头村老年协会创办的各种经济实体, 一方面带动了周围经济的发展, 但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更多的竞争对手。创办之初, 凭借先进的思想, 协会成立的与蔬菜批发市场相关的产业链, 如旅店、饭馆、蔬菜保鲜冷风库、胡萝卜抛光厂等, 几乎处于垄断地位, 收益也比较稳定可观。但是, 随着市场扩大, 经济发展, 当更多人包括外地人也看到其中的商机, 纷纷办起冷风库, 抛光厂时, 昔日协会的垄断地位正逐渐丧失, 竞争变得日益激烈。再加上资金和税收等方面的原因, 老年协会在竞争上开始处于不利地位。当收益减少, 维持各实体运营的资金不足时, 很多实体遭遇运营困难。

三、对策建议

东庄头村老年协会所遇到的这些问题, 显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些困难如不妥善解决, 不仅会影响老年协会的正常发展, 而且也影响老年人的养老实践。对此, 笔者建议:

第一, 通过合理避税, 减轻协会负担。

老年协会创办的实体,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有一定规模, 并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如果完全免税, 可能不符合我国税法精神。针对目前困扰协会发展的税负问题, 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办法, 减轻协会负担。

1.就营业税来说: (1) 由于社会团体取得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故可以采取“用收入顶会费”的办法合理避税。 (2) 依据“商贸服务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 当年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 (4000元/人年) 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规定, 老年协会为许多年轻人提供的再就业帮助, 应该争取合理减税。

2.就所得税来说: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可免税”的规定, 老年协会应该为本组织积极争取免税的权利。 (2) 各经济实体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 包括成本、费用、损失及其他支出, 如工薪支出、借款费用、管理费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按规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 纳税年度各实体发生的亏损, 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4) 协会从事的蔬菜水果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产品初加工、农技推广的所得, 按规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5)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协会应争取享受减按20%税率的优惠。

3.近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2]14号) 明确指出, 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对这样的政策规定, 协会应该积极地加以利用。

可以想见, 如果能合理地利用税法和政策, 老年协会可以从中减轻不少负担。

第二, 利用有利政策, 缓解融资困难。

东庄头村老年协会除了继续利用原有渠道筹措资金之外, 当前应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13号) 和国发[2012]14号文所提供的良好政策, 积极扩大融资, 缓解资金压力。

1.利用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 兴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良机, 在协会现有发展的基础上, 积极地吸引投资。

2.利用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 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的有利时机, 积极地吸纳民间资本的投资。

3.利用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的有利时机, 在蔬菜批发市场中吸引民间资本的投资。

4.争取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以及创业投资机构和其他社会资金的支持。

5.争取商业银行发行的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的支持, 通过商圈融资和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 获得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

6.利用金融机构逐步扩大小微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和短期融资券等发行规模的良机, 筹集所需的资金。

7.利用国家“支持小微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商业保理、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 “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的有利政策, 多渠道筹措资金。

相信, 在目前国家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良好政策环境下, 东庄头村老年协会融资难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第三, 充实新鲜血液, 应对竞争挑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竞争是必然的, 有些情况如外来竞争者的涌入, 这是协会难以克服和避免的。如果要解决其中的问题, 或许应从自身主观方面找原因并加以解决。

东庄头村老年协会多年来通过“三结合”的办法, 把在县城和乡镇里闲住的离退休领导干部、技术专家、管理人员请过来, 把农村的老年人组织起来, 自筹资金, 完全依靠老年人自己搞经济实体, 这种做法有很多可取之处和独特优势。但是, 办实体搞经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许多事情需要年轻人去闯去做, 仅仅依靠老年群体显然有它的不足。2003年, 老年协会把蔬菜批发市场交给村委会管理, 这已说明了问题。

对此, 东庄头村老年协会有必要更新用人观念, 在“三结合”中能够把年轻人结合进来, 以增强肌体的生机与活力。可以利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 积极吸纳大专院校不同专业毕业的青年学生加入自己的经济实体, 为协会的长远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另外, 为了更好地经营这些实体, 协会可考虑构建包括会员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在内的准公司制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协会章程, 目前会员大会已经存在。董事会、监事会可由原老年协会委员会演变而来, 这是会员大会闭会后各实体经营的常设决策机构, 其成员应由离退休的领导干部、技术专家、管理人员构成。其职责是各实体经营的大政方针的抉择, 以及对经营者的监督。经理层则是具体贯彻董事会决议并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执行机构。其成员应从社会中聘用, 年龄以中青年为主, 必须懂经营会管理。这样, 既能让老干部从日常经营的琐事中解放出来, 专事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又能更好地发挥中青年管理专家的作用, 让他们用全新的理念和科学的管理去经营这些实体。这对提高实体的竞争力是有帮助的。

四、结语

东庄头村老年协会坚持“六自”方针, 实现“五有”目标的做法, 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指导意义。在目前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今天, 该协会的经验很值得认真总结并加以推广。

近年来, 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 家庭小型化日趋明显, 青壮年农民大量向城市转移, “空巢”家庭逐渐增多, 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农村老年协会作为村“两委”的参谋助手, 在落实“五个老有”方面可以做大量的工作, 是基层老龄工作不可缺少的群众组织。对此, 各级政府应该充分认识老年协会在应对农村老龄化方面的重要性, 切实把老年协会纳入基层组织的建设中。

在“十二五”规划中, 国家已明确提出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让农村成立老年协会的村居达到80%以上。但是, 目前全国村级老年协会也面临许多挑战。其中, 最突出的问题是经费短缺, 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东庄头村老年协会破解经费难题的做法也很值得各地学习。当然, 对其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我们应认真对待并切实帮助解决。

参考文献

[1]邓燕华, 阮横俯.农村银色力量何以可能[J].社会学研究, 2008, (06) , 131~155.

[2]刘效敬, 王义.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效能分析———以青岛莱西市东庄头村老年协会为例[J].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 (08) ,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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