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制度

2024-06-22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制度(精选7篇)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制度 第1篇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制度

第一条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须遵循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条承办人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第三条办案实行一办到底制度,从调查取证、立案、讨论、处罚、送达、结案等程序中的法律文书制作,由经办人员负责完成。

第四条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带和出示土地监察执法标志和证件。

第五条规范、严格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 的,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坚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办案人员集体讨论和局领导集体审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坚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凡所办案涉及亲戚、朋友,应主动申请回避。

第八条 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徇情枉法、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制度 第2篇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在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显得愈加重要;能否担当起经济“卫士”,越来越取决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如何,直接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的威信、权威、形象,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即在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先天的生理条件的心理品质与后天习得的文化、业务知识、技能以及履行各项职责能力的总和。具体地说应该包括:

一、政治素质:就是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具有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行,道德修养、事业心、责任感及纪律作风等,这是工商人员必备的首要素质,也是工商人员素质的核心。只有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才能在政治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才能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才能更好地贯彻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才能坚持为人民服务。

二、理论素养:科学文化知识是人类从事任何生产活动都不可缺少的基础,是智慧和力量的源泉。文化素质是指文字、语言的水平和能力以及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这是培养知识型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付智能型经济违法所必须具备丰富的文化知识底蕴。只有具备高度的理论素养,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明辨是非;才能具有总揽全局的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才能克服主观主义、片面性、盲目性和表面性;才能加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才能提高政策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才能善于总结和积累经验,更好 地指导实际工作。

三、专业知识:即从事建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建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管理、依法行政、高效率服务以及相关的技能,如,现场办案、突发事件的处置,包括对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业务素质还包括善于发现违法经济案源能力、依法行政、依法检查询问、制作笔录及各类文书、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等。另外还要掌握WT0方面的知识,熟悉WTO体制、规则、动作方式,改变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方式、工作作风。

四、服务理念:成功的服务规范是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没有良好的服务,就影响行政效率,没有满腔热情的工商服务,工商与公民之间的鱼水关系就难以形成,工商行政管理就失去了支持和动力。过去,我们往往是重管理而轻服务,现在,我们应该强调以服务促管理,予服务于管理之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型工商。

五、网络知识:包括网络经济知识、信息技术、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市场的监管。面对飞速发展的信息化浪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范围、重点和力度以及监管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监管领域拓宽,不仅自身工作提高了监管的科技含量,而且还要担负起监管信息网络市场电子商务的重任。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不仅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更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还是和谐社会的构建者和实践者。要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不仅要改进作风,提高队伍素质,而且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因此,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

干部队伍素质、保证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的客观需要;是培养良好的行业风气、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的需要;是执政为民、反腐倡廉的需要;是深化效能建设、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笔者就当前工商部门存在的违背职业道德的主要表现,谈谈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素质。

一、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有少数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由于素质不高,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背职业道德,使“市场经济卫士”的形象大打折扣,执法过程中法律扭曲变形,市场监管受损。其主要表现是:理想信念淡薄,宗旨意识树的不牢;执法随意,执法不公;工作简单粗暴,执法扰民;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创新。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格格不入,和我们应承担的职责和使命格格不入,和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照此下去,我们将失去人们群众的信任,无法承担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因此,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素质

(一)政治坚定,忠于事业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眼光、良好的政治修养。忠于事业。来源于执法者对职业尊严的深刻理解,来源于对正义事业的执著追求。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实行法治、才能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严格执法,就是要冲破人情关系网的束缚,做到行政执法一视同仁,不徇私情,由“法治”取代“人治”,建立严密的法制规则,克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执法形象。依法行政是执法的灵魂。要成为具备时代精神的执法者,必须具备依法行政的执法观念。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公平、公正,是依法行政的前题,依法行政是指导和规范执法办案者处事和言行的准则。

(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艰苦奋斗是政治本色,是行业精神,是光荣传统。正确对待利益,淡泊明志,安于简朴;正确对待利益,洁身自好,顶住诱惑;正确对待利益,防危杜渐,守住小节,从而做到警钟长鸣,对自己负责,为人民掌权。清正廉洁是国家政府工作人员具备的品质要求。工商人员要管理住自己的嘴,约束自己的手,限制自己的腿,毕生追求清正廉洁,保持高风亮节。

(四)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工商行政管理一切工作的着眼点,一切行为的落脚点,都要围绕为广大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服务,贯穿人本监管的理念。在监管的机制、手段、方式上全面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并使之贯穿到每一个监管环节当中去。执法为民,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为民是执政的基础,服务是执法的天职,搞好市场监管工作,必须解决好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要树立行业新风,建设服务型机关,把服务融入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形成“上级机关服务下级机关,机关工作服务基层工作和执法一线,执法一线和窗口单位服务人民群众,全面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新风尚。

(五)文明执法,和谐监管

文明执法是建立在严格公正执法基础上的一种监管形式,最终要达到对法律负责和对市场开办者、经济者、消费者的统一。和谐监管,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单位、行业都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只有每个单位、每个行业实现了和谐,全社会和谐才能广泛的坚实基础。要大力开展文明和谐单位和文明和谐行业创建活动,打造内和外顺的和谐型工商。

(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防卫权初探 第3篇

近年来, 全国连续发生数起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 执法人员被打伤甚至死亡事件。2010年7月26日, 河南省博爱县寨豁国土资源所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制止非法采矿活动中, 遭受盗采者暴力抗法, 两名执法人员被打伤住院, 其中一人伤势严重。2011年5月16日上午, 湖南省双峰县井字国土资源所干部曾森林在制止违法占地建房时, 被违法者用砖头砸成重伤。2012年5月24日,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人员在制止非法挖砂取土行为时, 5名执法人员被打, 其中3人伤势严重, 执法监察车辆、设备被砸。

这些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印证了在当前社会转型和发展时期,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承受的职业风险越来越大, 如果执法人员自身安全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 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将会丧失基本的保护力量。为此, 国土资源部专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2]62号) 。通知要求, 在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同时, 要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 积极采取措施, 预防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确保执法人员的安全。一旦发生暴力抗法事件, 要及时汇报, 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事实, 依法严惩凶手。在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汇报、事后惩处机制的同时, 研究赋予国土资源执法人员防卫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赋予国土资源执法人员防卫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享有防卫权是保护自身安全的重要手段

暴力抗法行为, 不仅仅破坏正常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同时也了侵害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国土资源执法人员遇到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执法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或者出现手持危险物品威胁或阻碍执法人员履行职务并危及公共安全时, 一味的忍让反而会助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 不仅达不到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目的, 反而可能造成执法人员伤亡。违法者对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侵害是在瞬间发生的, 向本单位报告和向公安机关报警, 等到本单位人员或警察达到现场的时候, 大部分暴力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执法人员伤亡也已成为既成事实。所以说,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必要以法律性文件的形式, 明确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在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防卫措施, 以确保自身安全。

2.2 正当防卫制度为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行使防卫权提供了法律基础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 不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做了具体规定。从正当防卫的定义可以看出, 正当防卫的权利主体并没有特指什么人, 所以由此可推断出, 代表国家执法的国土资源执法人员, 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或现实威胁的时候, 且其它状况又符合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的构成要件的时候, 可以行使防卫权。也就是说, 正当防卫和执法之间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 在适当的时候, 两者之间有互相的交叉点。执法者可以在条件许可的时候行使正当防卫权。

3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行使防卫权的必要条件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是通过对暴力抗法者实施人身防卫的手段来制止暴力抗法行为的继续进行, 是特别紧急情况下的一种自然的本能性防卫。这种本能性防卫如果实施不当, 不但会给他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而且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行使防卫权必须遵守严格的条件。

3.1 防卫的目的是防止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不必要的伤亡, 维护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权威。

违法用地用矿者暴力抗法, 直接侵害的是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人身权利, 间接侵害的是国土部门的整体执法权威和国家法律的尊严。当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受到公然挑衅直至随便殴打时, 国家的权力、社会的稳定必然难以维护。因此,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侵袭时, 应果断地行使防卫权。

3.2 防卫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发生了情况紧急的暴力抗法行为。

暴力抗法必须是已经发生, 而且是状态非常紧急。这也是正当防卫所要求的不法侵害应该具有紧迫性。对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辱骂、拉扯、推操等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不构成需要防卫的紧迫的不法侵害。只有当暴力袭警行为已经发生, 而且侵害程度强烈, 危险性很大,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人身权利已经面临严重威胁时, 才可以进行必要的防卫。

3.3 防卫的时间条件是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过程中, 从暴

力抗法正在进行时开始, 到暴力侵害行为已经结束或暴力抗法者确已自动中止侵害, 已经被制伏或者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为止。如果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没有执行职务, 而是作为一个普通民众, 遇到暴力袭击时, 其直接实施反击自卫行为, 就是一般的正当防卫。

3.4 防卫的手段必须遵循严格的限度。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实施防卫, 应当结合事发当时的现场状况, 综合考虑采用什么样的防卫手段与力度。如果能采用较缓和的手段达到效果, 就不能够采用更激烈的手段实行防卫。同时, 要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不能为了制服暴力抗法者而置他人的利益于不顾。

4 结语

为了应对不断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当完善对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保护, 明确执法人员受到不同阻挠、攻击、危害时可以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鼓励执法人员在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防卫措施, 确保自身安全,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止危险行为。只有国土资源执法人员防卫权得到实现, 才能保障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 维护正常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摘要:随着全国范围内多起暴力侵害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事件的发生, 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赋予国土资源执法人员防卫权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出发, 对设立国土资源执法人员防卫权进行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正当防卫,防卫权

参考文献

[1]王政勋, 正当行为论[M], 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1]王政勋, 正当行为论[M], 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

[2]陈兴良, 正当防卫论[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7年版[2]陈兴良, 正当防卫论[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7年版

[3]张明楷, 论作为犯罪阻却事由的职务行为[J], 北方法学, 2007年01期[3]张明楷, 论作为犯罪阻却事由的职务行为[J], 北方法学, 2007年01期

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制度 第4篇

为加强农业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有效促进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制是指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和行政管理权限办理案件的规范。

二、农业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是:农业行政执法各种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法主张的权利和申请事项及时得到答复和办理。

三、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已构成犯罪的,应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准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四、案件受理制度

为保证我县农业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加强与群众联系,获取案件线索,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和农业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举报电话、传真等,认真受理举报件。

(二)对信访举报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结果,对来访举报的,详细记录举报内容,经举报人核对无误的,由其签名或者盖章。受理人员将材料整理后,交由领导阅示签办。

(三)举报案件,要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或查办结果。

(四)在办理交办、转办、批办、督办件过程中,要严肃对待,认真办理,不准推诿或无故拖延不办,如遇特殊原因难以按时报送查办结果的,应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申请延期。

(五)发现举报情况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同时将举报信函或其他资料移送给有关机关处理。

(六)受理举报案件后,应及时进行审查或调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报经主管领导批准,予以立案查处。

(七)重大案件的举报,受理人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使领导能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

(八)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工作单位和姓名予以保密,对泄密者要追究责任。

五、调查取证制度

(一)调查取证必须全面、客观、公正,以收集确凿证据,查明违法事实。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二)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三)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四)调查取证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1、询问当事人、证人、利害关系人等有关人员;

2、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档案、账簿和其他书面材料;

3、对违法物品抽样取证;

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5、对专门性问题,交由法定部门鉴定;

6、对与违法行为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五)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应制作《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经被询问人阅核后,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询问人在笔录上注明情况;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检查笔录》,当事人拒不到场时,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见证,执法人员在调查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由参加见证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六)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在调查案件时,对专门性问题,交由法定鉴定,鉴

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制作《鉴定意见书》。

(七)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对先进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1、需要进行技术检验或者鉴定的,送交有关部门检验或者鉴定;

2、对依法应予没收的财物,决定没收;对依法不需要没收的物品,退还当事人;

3、对依法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移交有关部门。

(八)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对证据进行抽样取证或者登记保存,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不在场或拒绝到场的,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对抽样取证或者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制作《抽样取证凭证》和《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时,原地保存可能妨害公共秩序或者公共安全的,可以异地保存,但对异地保存的物品,要妥善保管。

(九)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主要证据充分,应当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报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查。

六、听证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增强行政决策民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全县农业行政机关举行听证,适用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听证,是农业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作出决定前,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以听证会的形式公开收集、听取相关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等法人、自然人的有关信息和意见的活动。

(三)听证活动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

(四)农业行政机关在进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举行听证会。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除外。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

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本条前款所指的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规定执行。

(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听证机关提出。

(六)听证由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委法规科组织听证的具体工作。

(七)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听证组织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名单及可以申请回避和可以委托代理人等事项。

(八)听证会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书记员组成。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应当由听证组织机关负责人指定的法规科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九)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听证会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可以在听证会开始前向听证机构提出;回避事由是在听证会开始后知悉的,应当立即提出。

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听证机构决定;听证员、书记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十)听证会举行前,听证机构应当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搜集与听证事项有关的资料。

(十一)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核实听证参加人名单,宣布听证开始;

2、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说明拟作出的农业和申辩,可以向听证会提交新的证据;

3、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进行的陈述

和申辩,可以向听证会提交新的证据;

4、听证会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5、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相互辩论;

6、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7、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存档保管。

(十二)主持人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当事人发言的具体顺序及发言时间。

(十三)当事人应当客观地陈述事实,介绍与听证事项有关的情况。经主持人同意,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其它方式进行陈述。

(十四)听证主持人可以询问陈述人,陈述人应当回答询问,但对与听证事项无关的问题,可以不予回答。

(十五)当事人可以就听证事项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听证主持人也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十六)出席听证会的当事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的纪律,不得有妨碍听证会秩序的行为。

对违反听证会纪律的,主持人应当给予警告并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离开会场。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举行听证会;

1、主要的陈述人没有出席听证会的;

2、需要增加新的陈述人或调查、补充新的证据材料的;

3、其他需要延期的情况。

(十八)听证会应当制作听证记录。听证记录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时也可以录音或录像的方式进行。

(十九)听证会结束后、听证报告作出前,听证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就同一听证事项再次举行听证会。

(二十)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并提出处理意见,连同听证笔录,报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查。

(二十一)听证机构应当将听证报告印发提议举行听证会的组织或个人。(二十二)农业行政机关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提出的意见。(二十三)组织听证的费用由农业行政机关承担。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制度 第5篇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30分)

1、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对单位行贿罪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任何所有制的单位。(对)

2、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错)

3、张某为国家机关派往某股份公司的部门主管,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资挥霍,张构成挪用资金罪。(错)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求利益并收受其财物而构成受贿罪的,请托人当然构成行贿罪。(错)

5、因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对)

6、某一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于某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10万余元据为己有。于某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错)

7、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并指使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对)

8、调查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是案件检查工作的中心环节。(对)级党委批准。(对)

10、初核需要履行手续,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并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对)

11、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的,都不再给予党纪处分。(错)

12、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对)

9、对党组织违纪问题进行立案,需要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

13、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

14、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对)

15、案件调查人员最低不得少于两人。(对)

16、剖析典型案件是查办案件的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对)

17、党外人员没有提供证据的义务。(错)

18、经济方面共同违纪,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

19、监察机关有权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全面、如实地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以及其他有关的材料。(对)

20、对属真实姓名的举报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其口头通报调查结果。(对)

21、党员拒绝作证,经教育仍不改正或者故意作伪证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是党外人员的,应建议其主管机关予以追究。(对)

22、重大典型案件调查结束后,在形成调查报告的同时,形成案件剖析报告。(对)

23、对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可以使用“两规”措施。(错)

24、根据案情需要,使用和解除“两规”措施可以不通知被“两规”人员单位和家属。(错)

25、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可以使用“两规”措施。(错)

26、立案程序步骤为:撰写《立案呈批报告》;审查批准立案;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对)

27、在必要时,“两规”措施可以由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司法机关使用。(错)

28、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错)

29、监察对象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错)

30、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都属于监察对象。(错)

二、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列哪一项不是党纪案件立案文书?(A)A、立案审批表 B、立案呈批报告 C、立案决定书 D、责成立案通知书

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案的规定(C)

A、不遗漏案件 B、一案一立,防止重复立案 C、形成调查报告 D、手续完备

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对受理人员的基本要求?(C)A、耐心细致、认真负责 B、注重效率、及时迅速

C、突出重点、准确突破 D、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初核的基本方式?(D)A、向检举揭发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了解情况

B、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或反映违纪问题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C、调阅与反映违纪问题有关的书面材料 D、组织处理

5、下列不属于初步核实的要求的是(A)

A、着眼教育,促使转变 B、突出重点,准确突破 C、细致完备,注重细节 D、缩小影响,保守秘密

6、与被调查人正面谈话前的主要准备工作有:组织最佳的谈话工作力量,全面熟悉和掌握案情;(A);制定谈话计划;证据及相关资料的准备。

A、研究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B、选择办案点 C、向领导请示 D、确定谈话人员

7、办理“两规”“两指”措施,办案单位应提供几种文书?(D)A、4种 B、5种 C、6种 D、7种

8、下列哪一项不是案件检查方式中的协办(A)。A、催办 B、协同办案 C、指导办案 D、参与办案

9、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C)确定。A、其上级人民政府 B、上级纪委 C、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 D、本级人民政府

10、下列哪些行为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D)

A、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致使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B、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破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C、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D、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人员发现他人非法从事天然气开采、加工等违法活动而不予查封、取缔,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11、停止被调查人党内职务,纪检机关应制作哪种文书?(A)A、《停职检查决定书》 B、《停职检查建议书》 C、《停职检查通知书》 D、《停职检查意见书》

12、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以上表述概括的是下列那一项原则?(D)

A、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B、实事求是原则

C、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 D、民主集中制原则

13、下列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是(A)A、王某因涉嫌贪污被调查,交待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对于所犯的受贿罪

B、赵某因涉嫌贪污公款十万元被调查,本人态度较好,后查明行为性质属于挪用公款

C、张某因受贿三万元被调查,被调查期间又主动交待了另一笔受贿十万元的事实

D、李某伙同刘某贪污,刘某因受贿被调查期间交待了贪污的事实,李某被传唤后如实交待了共同贪污的事实。

14、重要复杂案件的撤销,应当报(B)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A、上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民政府 C、下级人民政府 D本级人大

15、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均应以(B)形式送达有关单位或者有关人员。

A、电子邮件 B、书面 C、电话通知 D、口头宣布

16、监察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超越法定的职责范围行使职权是一种(A)行为。

A、滥用职权 B、玩忽职守 C、徇私舞弊 D、渎职

17、初核报告的结构一般分为六个部分:标题、导语、被反映人情况、(C)、处理建议和署名。

A、初步核实的过程 B、初步核实的结果 C、初步核实的事实 D、初步核实的结论

18、案件调查前应主要做好的准备工作是成立调查组,熟悉案情和相关法规,(C)。

A、向领导请示 B、外围调查

C、制订调查方案 D、确定调查人

19、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 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20、田某系某民政局出纳。2008年1月1日,田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其管理的5万元公款挪给自己家建房屋使用,同年2月28日,田某将其挪用的公款全部归还了单位。田某的行为(D)

A、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B、构成挪用资金罪 C、构成了挪用特定钱物罪 D、不构成犯罪

三、多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包括(ABCD)

A、国有资产

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C、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D、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运输的私人财产

2、使用“两规”措施时遵守的要求有哪些?(ABCD)A、纪检机关使用“两规”措施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B、建立健全“两规”措施使用、解除的审批和备案制度 C、严格“两规”措施使用时限

D、使用“两规”措施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3、以下可构成《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主体的有:(ABCD)A、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B、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C、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纪检监察机关制作的谈话笔录,应注意下列哪几个问题?(ABCD)

A、必须使用纪检监察机关谈话笔录固定格式,谈话时间(起止时间)、地点、谈话人、被谈话人等项目必须如实、完整填写,不能漏项

B、谈话记录内容对被谈话人交代事项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原因、后果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等各要素必须有明确的表述

C、如果谈话是对以前谈话内容的补充完善,不能在原谈话笔录上直接修改,而应重新制作谈话笔录

D、与以前交代不一致的,应让被谈话人进行解释,并明确以哪次谈话内容为准等

5、谈话中需注意下列哪些事项,以防止被谈话人翻供?(ABCD)A、详细记录谈话起止时间,以确认相互印证的证据之间的次序 B、对被谈话人所谈重要问题制作谈话笔录后,应让其写出亲笔交代材料

C、对重要的谈话取证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D、对被谈话人交代的问题,要及时调取外围证据材料加以固定

6、鉴别证据有哪些方法?(AB)

A、逐项审查 B、综合审查 C、鉴别审查 D、比对审查

7、办理“两规”“两指”措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ABCD)A、《初步核实呈批表》和初核报告

B、立案呈批报告和立案决定书或监察机关立案审批表 C、《纪检机关使用“两规”措施呈批表》或《监察机关使用“两指”措施呈批表》

D、《使用“两规”措施安全备案表》或《监察机关使用“两指”措施安全备案表》以及证明违纪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8、下列哪些机构有权使用“两规”措施?(AC)A、沈阳市纪委 B、市公安局纪委 C、和平区纪委 D中省直企业纪工委

9、下列哪几种属于案件检查组织处理?(ABC)A、停职 B、调整 C、免职 D、撤职

10、下列哪种情形,适宜采取停职这种组织处理方式?(AB)A、在案件检查过程中,认为被调查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 B、妨碍案件调查

C、被调查人犯有严重错误,已准备外逃

D、被调查人患有严重疾病,担任现任职务已严重影响工作

11、“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应在下述哪些情况下使用?(AB)A、被调查人犯有严重错误,已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

B、被调查人犯有严重错误,担任现任职务已严重影响调查工作 C、在案件检查过程中,认为被调查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 D、妨碍案件调查

12、《暂予保管物品登记表》必须有哪些人签字?(ABC)A、办案人 B、保管人 C、原物品持有人 D、调查组组长

13、下列哪项是案件检查的调查措施?(ABCD)A、查阅、复制相关材料

B、暂予扣留、封存物品和非法所得 C、查询、提请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 D、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提供相关情况

14、移送审理应符合哪些条件?(ABCD)

A、自办案件已调查终结 B、被调查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纪 C、案件材料齐全并组装成卷 D、经分管领导批示同意移送审理

15、移送审理的材料有哪些?(ABCD)A、立案依据 B、调查报告 C、全部证据材料

D、与涉案款物有关的暂扣、封存等手续、文书材料

16、因主要涉案人员(BD),或者遇到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调查工作无法进行的,监察机关的调查可以中止。

A、出差 B、失踪 C、死亡 D、出境

17、案件检查措施的时限包括(ABCD)

A、采取组织措施的时限 B、扣留、封存的期限 C、采取保全措施的时限 D、采取“两规”措施的时限

18、案件检查的程序时限包括哪些?(ABCD)A、初步核实时限 B、立案审批时限

C、党纪案件的立案调查时限 D、政纪案件的立案调查时限

19、党纪案件受理的范围(ABCD)A、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B、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C、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D、属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组织重大、典型的违纪问题,必要时也可以受理

20、寻找证人的主要方法有哪些(ABCD)

A、对有党员身份和单位的涉案证人通过其所在单位领导和党组织帮助寻找

B、对一些有外商、港商、民营企业家身份的涉案证人,通过其朋友或亲属帮助寻找

C、对一些不宜扩大影响的证人,办案人员可直接与其联系寻找 D、对一些东躲西藏、逃避责任、规避法律且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证人可请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协助进行寻找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如何理解受贿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第一,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分管、负责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第二,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第三、利用职务上有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

2、简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关受贿方式的认定?

(1)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2)收受干股的;

(3)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的;

(4)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的;

(5)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的;(6)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的;(7)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的;(8)收受贿赂物品但未办理权属变更的。

五、案例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周某某,中共党员,自2005年5月起任某市政协主席,此前曾任该市公安局局长、市委政法委书记。

2005年10月,周某某与私营企业主朱某相识。2006年5月,朱某之子朱某某与人打架斗殴并将他人打成重伤,朱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朱某遂找到周某某帮忙,认为有关医院将受伤一方鉴定为重伤不准确,要求公安机关另行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其他医院重新进行人身损害医疗鉴定。周某某在朱某提供的材料上作出批示后,转给了该市公安局局长罗某。后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复查且重新进行了鉴定,认为朱某某打人仅造成对方轻微伤害,并对朱某某解除了强制措施。同年中秋节期间,朱某到周某某家中拜访并送给周某某2万美元,周某某收下。

问:试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分析周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答:根据《刑法》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案中,周某某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征。

一是在主体上,周某某作为市政协主席,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

二是在客观上,周某某作为市政协主席,虽然不具有直接管理公安机关的职权,但其作为“四套班子”之一的主要成员,与市公安局局长罗某之间存在制约关系,而周某某正是利用这种制约关系,通过罗某为朱某谋取了利益,其行为属于受贿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三是在主观上,周某某具有为朱某谋取利益并收受其贿赂的主观故意。

四是在客体上,周某某的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综上,周某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2、李某,中共党员,某国有单位财务部主任。

1998年9月,李某在单位其他人员均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本单位名义在某银行分理处设立一账户,并于开户当日将本单位应收公款5000万元存入该账户。同年12月,李某又以同样的手法存入2000万元公款。1999年1月,李某将本金7000万元转回本单位的账户上。将利息29万元全部留在该擅自开立的账户上。此后,李某分三次将该利息款全部提取据为己有,并将该账户撤销。

问:试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分析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答: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案中,李某的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一是李某作为某国有单位财务部主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符合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要件。

二是在客观上,李某利用自己经手管理公款的职务之便,将本应进入单位正常账户的巨额公款私自存入个人秘密设立的账户上生息,进行营利活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

三是在主观上,李某明知7000万元系公款而存入其个人设立的账户中,并将所得利息据为己有,具有通过公款私存的方式进行营利活动的故意。

四是在客体上,李某的行为侵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也侵害了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制度 第6篇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30分)

1、某市一局长刘某为他人办事。事后刘某的家属收受他人2万元人民币,刘某不知情,不应当追究刘某的纪律责任。(错)

2、《党纪处分条例》没有规定,但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各级党委、纪委可以比照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错)

3、对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

4、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对)

5、某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市工商局长涉嫌受贿,侦查中发现犯罪已经过追诉时效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对)

6、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对)

7、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

8、王某是国家工作人员,李某是王某的妻子,王某的一次受贿行为,李某事后全部知情,王某和李某是共犯。(错)

9、只要有人构成受贿罪,就有人构成行贿罪。(错)

10、交办案件分为要结果的案件即催办案件和不要结果的案件即转办案件。(对)

11、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错)

12、对非党员、非监察对象不能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对)

13、使用“两规”措施的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确需延长的,不得超过1个月。(错)

14、使用“两规”措施报批时要由办案组负责人签名,审批单位 1 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对)

15、市(地)纪委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使用“两规”措施,应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领导请示。(对)

16、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把违纪行为共分为九类。(错)

17、纪律处分条例把失职、渎职行为责任人员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对)

18、对组织处理建议,应当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或批准。(对)

19、作出组织处理决定前,应与被处理人员谈话,听取其陈述,并如实记录。对其合理要求和意见,应予采纳。(对)

20、受贿罪构成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对)

21、纪检机关作出的停职检查决定,应将《停职检查决定书》报同级党委(党组)备案,并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对)

22、查办案件过程中形成的谈话笔录,如果谈话是对以前谈话内容的补充完善,可以在原谈话笔录上直接修改。(错)

23、让被谈话人在谈话笔录上签署意见时,如被谈话人提出修改的内容有实质改变,可由其直接在谈话笔录上修改并在修改处捺印。(错)

24、调查工作必须严格依纪依法进行。通过调查人员的主动工作使被谈话人彻底悔过而主动交代有关问题是防止其翻供的根本保证。(对)

25、鉴别证据,就是案件检查人员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明确其是否具有客观真实性,找出其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认定的活动。(对)

26、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犯党纪 2 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对)

27、对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党员干部使用“两规”的,要及时向人大、政协党组通报。(对)

28、违纪事实见面时,被调查人如无不同意见,应签写“以上事实属实,同意。”(对)

29、甲为某县县长,乙为该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该县发生一起煤矿透水事故,经调查是重大责任事故,甲乙均构成失职,二人属于共同违纪。(错)

30、对被调查人就违纪事实材料所提出的意见或辩解,调查组应当认真研究,合理的要予以采纳,不合理的要有针对性地写出说明,相关说明材料不再与被调查人进行见面。(对)

二、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列哪些属于直接证据(A)

A、受侵害人的陈述 B、违纪使用的工具 C、违纪后果 D、违纪客体物

2、下列不属于言辞证据的是(D)A、证人证言 B、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 C、鉴定结论 D、现场笔录

3、收集物证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几个方面?(D)A、7个方面 B、8个方面 C、10个方面 D、11个方面

4、执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的办案人员人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A、可以一人 B、可以两人 C、可以三人 D、可以四人

5、办理“两规”或“两指”措施,办案单位应提供几种文书?(D)

A、4种 B、5种 C、6种 D、7种

6、《纪检机关使用“两规”措施呈批表》一般由(C)部分组成。A、3 B、4 C、5 D、6

7、贪污贿赂罪共有多少个罪名?(C)A.11 B.12 C.13

D.14

8、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构成(A)。

A、环境监管失职罪 B、徇私枉法罪 C、玩忽职守罪 D、滥用职权罪

9、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C)内结案。

A、两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10、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须经下列哪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暂予扣留与贪污、贿赂等有关的财物。(A)

A、县级 B、市级 C、省级 D、乡级

11、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D)。A、应当免除处罚 B、可以从轻处罚

C、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D、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从重处罚是在党纪条规规定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外,给予较重处分

B、刑法意义上的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C、某甲挪用公款1000万元存入银行个人账号1年,获得利息25万元,其挪用公款数额应认定为1025万元

D、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家购买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6000元)用公款报销,其行为未达到贪污罪立案标准

13、《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恢复党员权利后(C)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14、党员受到(C)处分后,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以上 D.党内警告

15、以下罪名,不属于渎职类罪的是(D)A、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B、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C、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D、非法拘禁罪

16、因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但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B)

A、以行贿罪论处 B、不是行贿 C、应当减轻处罚

D、以行贿罪论处,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7、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须经下列哪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A)

A、县级 B、市级 C、省级 D、乡级

18、渎职罪共有多少个罪名?(D)A.34 B.35 C.36 D.37

19、对于撤职处分的理解错误的选项是(A)。

A.只降低一级职务

B.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必须按照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

C.处分期限为两年,解除前不得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 D.期满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 20、监察机关依法对(A)实施监察。A、国家行政机关 B、司法机关 C、党的机关 D、人大政协机关

三、多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取得的物证包括(ABD)

A、违纪行为直接侵害的客体物 B、实施违纪行为使用的工具 C、涉案人的银行存折 D、违纪者收受的手表

2、纪检监察证据分为哪几类?(ABC)A、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B、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C、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D、综合证据与具体证据

3、纪检监察机关制作的谈话笔录,应注意下列哪几个问题?(ABCD)

A、必须使用纪检监察机关谈话笔录固定格式,谈话时间(起止时间)、地点、谈话人、被谈话人等项目必须如实、完整填写,不能漏项

B、谈话记录内容对被谈话人交代事项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原因、后果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等各要素必须有明确的表述 C、如果谈话是对以前谈话内容的补充完善,不能在原谈话笔录 6 上直接修改,而应重新制作谈话笔录

D、与以前交代不一致的,应让被谈话人进行解释,并明确以哪次谈话内容为准等

4、案件检查措施是依据下列哪些主要法规形成的?(ABC)A、《党章》 B、《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C、《行政监察法》 D、《刑事诉讼法》

5、下列哪几种属于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措施?(ABC)A、组织处理 B、调查措施 C、协调措施 D、监督措施

6、下列哪几种属于案件检查组织处理?(ABD)A、停职 B、调整 C、处分 D、免职

7、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被调查人“妨碍案件调查”?(ABCD)A、本人或指使他人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属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威胁、围攻、殴打以及其他形式的打击报复

B、本人或指使他人出伪证、不出证、隐匿、篡改、销毁证据,或嫁祸于人

C、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取欺骗、威胁、贿赂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或唆使知情人变证

D、本人或指使他人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调查或进行反调查

8、判断线索的可查性一般情况下从哪些渠道得到的线索可查性强?(ABC)

A、从送钱、送物经办人渠道得到的线索 B、从在押、“两规”人员渠道得到的线索

C、从审计、工商、税务等经济监督部门向纪委移交的线索 D、从传来的举报和纠葛举报得到的线索

9、提取外围证据应把握的原则有哪些?(ABC)

A、先易后难 B、先外围后正面 C、先取书证物证后取证人证言 D、先直接证据后间接证据

10、做好正面谈话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ABCD)A、组织最佳的谈话力量 B、全面熟悉和掌握案件情况 C、研究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D、制定谈话计划并准备证据和相关资料

11、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的,适合使用“两规”措施?(ABC)A、已经掌握了涉嫌违纪党员的一些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了可能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 B、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

C、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 D、涉嫌失职、渎职错误,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

12、对下列哪些人可以使用“两规”或“两指”措施?(BCD)A、张某,画家,无党派 B、王某,某县副县长,民主党派 C、赵某某,某局干部,中共党员 D、李某,某街道办事处主任

13、案件检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职权和管辖范围,对反映(ABD)违犯《党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核实和调查的活动。

A、党员 B、党组织 C、领导干部 D、监察对象

14、案件检查是(CD)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责。A、党中央 B、国务院 C、《党章》 D、《行政监察法》。

15、案件检查是建立健全(ABD)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工作。

A、教育 B、制度 C、查处 D、监督

16、案件检查是维护党的(BCD)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途径。A、权威 B、路线 C、方针 D、政策

17、以下属于案件检查基本原则的是(ABCD)A、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B、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C、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 D、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18、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表述正确的是(AC)。A、警告,6个月

B、记过,6个月 C、记大过,18个月 D、降级、撤职18个月

19、与被调查人正面谈话取证的策略是哪几个方面(ABCD)。A、全面兜底,找出破绽,从正面进行突破

B、政策攻心、恩威并用,从政策、法律角度进行突破 C、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从情与理的角度进行突破 D、顺藤摸瓜、投石问路,从逻辑合理角度不断逼近进行突破 20、制作谈话笔录内容的要求是什么?(ABCD)。A、真实 B、准确 C、全面 D、清楚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案件检查调查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1)“两规”、“两指”措施;

(2)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提供相关情况;(3)对相关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4)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5)暂予扣留、封存物品和非法所得;(6)查询、提请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7)责令停止侵害行为;

9(8)提请鉴定。

2、什么是国家工作人员?

答: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五、案例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张某某,中共党员,某市市委常委兼该市某县县委书记。

张某某在担任某市市委常委兼该市某县县委书记期间,该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某某多次找张某某和其他县委领导活动,提出希望提任县公安局局长。2000年5月至6月,王某某先后两次在张某某家中送给其40万元。此后,张某某曾打电话让王某某把钱拿回去,但王某某表示推辞。2000年10月至11月,王某某又先后两次在张某某的办公室送给其50万元。2001年4月,该县就公安局局长人选进行考察和民主推荐,王某某在民主推荐中名列第一。此后,张某某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参加常委会议的其他领导均同意王某某的任职,张某某也没有表示不同意见,该次会议即决定将王某某作为县公安局局长人选上报。2002年,王某某因涉黑问题被相关部门调查,张某某再次向王某某表示让王到其家中把钱拿走,但王某某推说没有时间,未去将钱款取回。

2005年案发后,张某某辩称,王某某按规定符合任职条件和程序,且其任职符合相关程序并且是集体研究决定的,并非其个人决定,也不是因为收受了王某某所送的财物才同意其任职。自己还曾先后三次表示要将钱款退给王某某,没有收受贿赂的故意。

问:试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分析张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答:根据《刑法》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10 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征。

一是在主体上,张某某作为市委常委兼该市某县县委书记,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

二是在客观上,张某某作为县委一把手,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非法收受王某某给予的90万元,主持并参加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问题,最终促成王某某顺利当选为公安安局局长,符合受贿罪的客观要件。

三是在主观上,张某某对王某某的请托事项明知,且收取了王某某所送的款物,为其谋取了利益,具有受贿的主观故意。

四是在客体上,张某某的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综上,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受贿。

2、许某,男,中共党员,某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2年至2002年,许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该市国有企业华中集团总经理张某某的请托,为张某某及其亲友在职务升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2000年上半年,许某之妻陈某与华中集团总经理张某某商定,以张某某的名义到证券公司开户,由张某某出钱,将钱存入该股票账户并送给陈某炒股。陈某与张某某商议此事时,许某在场并表示同意。2000年5月,张某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华泰证券公司某市证券营业部申请开立了股票账户。此后,张某某将股票账户的账号、密码等资料交给陈某。2000年6月至2001年12月,张某某先后6次往该股票账户中注入资金,共计注入60万元。陈某将张某某为其注入资金的情况和数额均告知了许某。2000年7月至2001年12月,陈某使用张某某提供的账户及其资金进行炒股,共买入、卖出股票20笔,炒股亏损25万元。

2000年,该市市委干部李某为感谢和进一步获得许某对其职务 11 提拔的关照,向许某表示其认识一些有关系的人,可通过这些人到省里活动,帮助许某提任更高职务。许某表示同意,并说没办成事之前不要把钱都送出去。此后,李某向冒充国家安全工作人员、声称认识很多高级领导并能帮助许某提拔的骗子刘某某先后送出30万元,上述钱款均为李某所出。事后,李某告诉许某,已为其提拔的事情花了二三十万元。

问:许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 关于许某收受张某某钱款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征。一是在主体上,许某作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

二是在客观上,许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张某某的请托,为张某某及其亲友在职务升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作为回报,张某某将60万元存入股票账户,将账号、密码等股票资料交给许某之妻陈某买卖股票,对此许某知情。纵观整个过程,权钱交易特征非常明显。

三是在主观上,张某某与陈某商谈开设股票账户,将钱存入股票账户给陈某炒股时,许某在场并同意,足以认定许某具有受贿的主观故意。

四是许某的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连接性。关于许某同意李某代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送钱问题,许某这一行为应构成受贿。

首先,许某明知李某为许的职务提拔而花费巨额欠款,非但没有制止,还提出提拔的事没办成之前不要把钱都给声称能为其跑官的刘某某,其主观上显然同意李某等人为其提拔送钱,具有收受李某贿赂的故意。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制度 第7篇

1 加强执法队伍专职化建设, 为依法办案提供人才支撑

1)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科学设置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编制, 规范执法人员任职条件和考录程序;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的要求和特点配置执法人员, 建立相对集中统一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使执法人员职业化、专业化, 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职业人员。探索农业执法人员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农业执法人员的职位分类, 建立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职级评定制度, 把工作实绩同职级晋升、工资待遇直接挂钩, 真正建立起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

2) 增强依法办案观念。办案人员要顺应新时期农业执法工作的要求, 积极主动转变执法观念, 不断增强依法办案意识。一是牢固树立证据观念。办案人员从立案开始应强化诉讼意识, 从诉讼的视角出发, 以办成“铁案”的标准, 将全面收集证据作为执法办案的灵魂。二是牢固树立程序正义观念。办案人员必须改变以往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 严格遵守法定的实施过程、步骤和程序, 促使办案工作围绕执法程序运行, 确保办案过程公正。

3) 加强办案业务培训。要将岗位练兵、以会代训、以案说法、模拟办案、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结合起来, 开展办案流程操作与技巧、典型案例评析、执法文书制作等专题培训, 有针对性地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坚持立足岗位、紧贴实践、注重实效的原则, 把专业培训与岗位自学结合起来, 既提高法律理论知识, 又增强执法实践能力, 培养一批能办案、会办案和能攻坚克难的业务尖子, 以更好地适应执法办案的需要。

2 创新执法办案运行机制, 为依法办案提供操作模式

1) 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实行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执法机关负责人分级负责制。首先, 落实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案件承办人依法独立行使查办案件的大部分职权, 除因法定程序事项或案件处理决定须经集体讨论研究或领导审批的外, 其余查办案件事项由案件承办人自行负责。其次, 落实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执法机构负责人对查办的所有案件, 要认真履行监督审查职责, 并对办案过程和审查结果负责。再次, 落实执法机关负责人的责任。局长负责主持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听证会, 依法履行案件的审批决定权, 对案件处理意见全权负责。

2) 探索推行网上办案系统。为实现对办案过程的全程动态化管理, 应尽快研发全国农业执法网上办案系统, 建立覆盖执法办案全流程、案件网上执法监督、监管信息共享的农业执法网络信息平台, 实现案件全程网上办理、流转、审核和网上生成执法文书, 使每一个办案环节均通过网络系统形成实时自动的控制。此外, 还应重点开发案件纠错“警示系统”功能, 凡发生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系统将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并发出警示, 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过程中的问题。

3) 落实执法安全措施。当前的执法环境给农业部门执法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 随着我国法律救济制度的不断完善, 行政相对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办案工作将随时面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可能;另一方面, 少数行政相对人法制观念淡薄, 为追逐个人私利, 做出拒绝、阻挠农业部门办案甚至对抗执法的行为。为此, 应当尽快建立执法风险防范机制, 尽快落实执法安全措施。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活动实行同步录像监控, 将办案全过程置于阳光下运行, 从而起到保护执法人员依法办案, 规避执法风险的作用。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培养执法人员执法安全意识和良好习惯, 坚决杜绝粗暴执法、激化矛盾、以罚代管、取证不实、程序违法等问题, 筑牢执法安全的防线。

3 探索构建案件质量管理机制, 为依法办案提供制度保障

1) 明晰细化办案标准。要按照程序化、标准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 制定办案流程标准、调查取证标准、执法裁量标准、文书制作规范等相应的办案标准和流程体系, 并将各类执法规范统一上墙。对办案工作设定规定动作、规范步骤、必走程序和定案标准, 便于办案人员掌握“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 使每个办案人员都在规范约束下开展办案工作, 以此提高办案效能, 确保案件质量。

2) 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不断完善案卷评查标准, 进一步创新评查工作模式, 采取办案人员面对面交流、专家一对一解答疑难问题等形式, 通过上级农业执法机关, 定期对下级农业执法机关所办案件进行纵向评查, 或对组织管辖区内的农业执法机关所办案件进行横向评查, 有效提升案卷评查的实效。评查单位可根据案卷评查标准, 评出优秀案卷、优秀办案单位和优秀办案人员, 予以通报表彰。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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