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2024-07-17

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精选6篇)

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1篇

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发展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现代化新XX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途径。现就加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在“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生产经营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生产第一线,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企业家和职工队伍,提升企业文化,建立新型的业主与雇员的关系,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积极稳妥、梯度推进、因企制宜、加大力度、典型示范、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大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XX年的工作重点是抓总体调研,确定先进典型,推广试点经 验,扩大创建面;XX年重点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设。从XX年开始,非公有制企业文明单位建成率应占同批各级文明单位命名表彰总数的10—15%。此后,从数量逐年增加、质量逐年提高,从而有更多的非公有制企业成为XX市级、XX市级、省级文明单位。

三、主要任务

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围绕生产经营,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做到有利于企业的全面健康发展,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方法,突出工作重点,着重抓好四项建设。

1、抓好组织建设。非公有制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也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党群组织建设。要从党建入手,发挥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骨干作用。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各镇及个协、商会等部门要深入非公有制企业,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活力。非公有制企业的基层党组织要努力探索工作的实效性,围绕服务经济中心开展工作,找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结合点。要因企制宜,做到活动内容既充实又有针对性,活动方式既多样化又易于安排,让企业主和职工都支持和参与。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务工作者必须有针对性地做好企业主的释疑解惑工作,使企业主自觉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员要自觉增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养,积极参 与创建工作,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发挥党员的表率和骨干作用。同时,通过以党建带工、团建等形式,形成党政群齐抓文明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2、抓好诚信建设。要把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把企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与提高员工素质相结合,把思想教育活动与关心员工生产生活相结合,在企业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活动。要倡导企业践行讲信用、重信誉、平等竞争、公平交易的市场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经济秩序,共同维护和塑造好的投资经营环境。要加大诚信建设力度,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加“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信用企业”和信用等级评定等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使非公有制企业自觉加强诚信经营的制度建设,规范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同时,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依法管理,采取工商、税务、技监、银行对企业信用的专门监督与全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促使企业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确立我市非公有制企业良好的信誉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抓好环境建设。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成熟,生产绿色产品、建设环保产业、花园工厂已成为企业竞争力和社会形象的重要标志。企业的发展,要以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为 经营方针,结合全市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管理层的认识;安排必要的资金投入,采用先进技术措施,加强科学管理,要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直至零污染;要及时治理污染,不隐瞒,不转移,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履行对社会的承诺,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同时,要注重企业的生产环境的建设,规范员工作业环境,特别是安全生产环境的建设,要净化、绿化、美化厂区环境,以企业环境质量的提高来优化企业的外部形象。

4、抓好文明建设。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要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总抓手,引导和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精心设计创建载体,开展创建文明企业、文明车间、文明班组、文明员工等活动,深化“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活动;加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服从国家法纪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和完善适应本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的规章制度,通过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内强企业管理,外树文明形象。在创建活动中,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活泼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丰富广大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引导员工努力学习先进的思想文化、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真正树立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为企业发展的 劳动观,切实处理好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关系,能做到知法、守法,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文明员工。通过文明系列创建活动,使企业在提升整体形象的同时,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

四、工作要求

探索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数量繁多,而其中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很少,非公有制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效益的增长没有同步发展。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繁重,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齐心协力。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把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明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我市加快大桥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之中,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意见,确保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实效。

2、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 明建设,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共同推动。市文明委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商会及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创建活动。企业党组织和工会是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要团结和带领员工积极参与活动。

3、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加强宣传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企业的培训基地、宣传阵地、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要组织一定规模的舆论宣传,通过专题、专栏等形式,及时报道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要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发现、培育和树立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带动一片,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召力和说服力。

4、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文明委的工作意见,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与评比“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与工会、共青团、妇联、商会对企业的评比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镇、街道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抓好示范点的建设,从经营稳定、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企业抓起,边实践边总结完善,取得初步经验和具体 实效后,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延伸拓展,扩大覆盖面,推动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

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2篇

1.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可单独为实体工作机构,并内设纪检机构;

不具备条件的,可依托或挂靠有关职能部门。

2.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应做到有人员编制、有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

3.对大量分散的规模以下企业,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实行区域化、网格化管理。

4.对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企业,可依托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

5.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大型企业党组织,可改变隶属关系,由县以上党组织直接管理。

6.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

7.对兼并重组的企业,注意保持党的工作连续性,妥善做好职工群众的分流安置和思想稳定工作。

8.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注意取得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理解和支持,把党组织活动与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

9.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10.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党员数量较多、条件具备的企业,建设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11.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集聚的区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12.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

13.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

14.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要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务知识、群众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本领和服务企业发展能力。

15.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情况通报、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二、选择题(共20题,20分)

1.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a)

a.重要力量b.中坚力量

c.主要途径d.唯一途径

2.一般要有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统筹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b)

a.乡镇以上地方党委b.县以上地方党委

c.区以上地方党委d.市以上地方党委

3.非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应设立企业,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c)

a.党总支b.党委

c.党委或综合党委d.综合党委

4.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a)

a.战斗堡垒、政治核心、政治引领

b.战斗堡垒、政治引领、政治核心

c.政治核心、政治引领、战斗堡垒

d.政治核心、战斗堡垒、政治引领

5.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可由县以上地方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直接联系,重点指导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d)

a.发改部门b.工会

c.党委统战部门d党委组织部门

6.企业规模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出资人,可由县以上党组织做好教育、引导和培养工作,吸收入党时,应征求同级意见。(b)。

a.党委组织部门b.党委统战部门

c.工会d.团委

7.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以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为单位,组建党组织,或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组建党组织。(a)

a.区域性行业性b.地域性行业性

c.区域性联合性d.区域性专业性

8.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推动进企业、进企业、进企业。(c)

a.党纪法规政策服务先进文化

b.党的政策政府服务先进技术

c.党的政策政府服务先进文化

d.政府政策党的服务先进文化

9.探索流动党员“”模式,对已确认身份但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应组织其参加企业党组织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d)

a.一方隶属、一方管理b.多方隶属、多重管理

c.多方隶属、一方管理d.一方隶属、多重管理

10.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要立足本职,率先垂范,做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决议的,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凝聚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推进基层党建创新、增强生机活力的。(a)

a.组织者推动者践行者引领者

b.践行者引领者组织者推动者

c.引领者推动者践行者组织者

d.组织者引领者践行者推动者

11.通过选用、管理、培训、激励等途径和方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d)

a.规范化专业化多样化制度化

b.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多样化

c.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多样化

d.多样化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

12.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对新任党组织书记要进行任职培训。(a)

a.1次、3天b.1次、1天

c.3次、7天d.2次、5天

13.地方各级党委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作为市、县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情况通报、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b)

a.考核述职评议b.专项述职考核评价

c.考核评价履职尽责d.专项述职评先评优

14.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纪检机关和统战、工商、财政、商务、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有关工作。(b)

a.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b.党委组织部门

c.非公有制企业主管部门d.地方党委

15.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主要由负责,抓好示范培训。(d)

a.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党委组织部门

b.非公有制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党委组织部门

c.非公有制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县级以上党组织

d.县级党组织、市级以上党组织

16.对企业出资人的评先选优、政治安排,要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和、地方工会组织的意见。(b)

a.党员群众b.党委组织部门

c.党委统战部门d.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

17.尊重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和落实党员的。(c)

a.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b.知情权、表达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c.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d.参与权、表达权、选举权、监督权

18.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向和报告工作以及述职评议等制度。(b)

a.上级党组织主管部门

b.上级党组织本单位党员群众

c.本单位党组织本单位党员群众

d.本单位党组织企业负责人

19.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教育培训制度,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知识和教育。(a)

a.国家法律法规b.党纪党规

c.企业法律法规d.国家安全

20.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可直接联系一批、的非公有制企业,经常听取他们对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d)

a.经营效益好、党员人数多

b.党建工作实、党员作用发挥好

c.经营效益好、党建特色鲜明

d.知名度较高、社会反映好三、简答题(共5题,50分)

1.简述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答:(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

(3)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

(4)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

2.简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六个主要职责。

答:(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团结凝聚职工群众;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

(5)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6)加强自身建设。

3.简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的选配标准和选配范围。

答: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从企业内部选举产生,注意从生产、经营、管理骨干中推荐人选,也可从党政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党务工作者和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中推荐人选,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才,再通过党内选举程序任职。

4.简述非公有制企业“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答:(1)双强: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

(2)六好: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

5.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1)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

(2)建立党费拨返制度,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

(3)从各级党组织留存党费中,按照一定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4)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5)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解决经费问题。十一、《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测试题(35题)一、填空题(共15题,30分)

1.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

2.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

政治核心作用。

3.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要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

4.地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省、市、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

5.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党组织兜底管理。

6.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

7.规模较大、会员单位较多而党员人数不足规定要求的,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以建立党委。

8.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接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工作指导。

9.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规划和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10.各级党委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11.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应配备专职副书记。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充分发挥其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作用。

12.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组织暂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积极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活动。

13.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组建条件的,登记和审批机关应督促推动其同步建立党组织。

14.推行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15.党组织书记应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可邀请非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二、选择题(共15题,30分)

1.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着眼履行党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和。(d)

a.政治优势、核心作用b.统一领导、政治作用

c.统一领导、核心作用d.政治功能、政治作用

2.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服务贴近群众、群众、群众、群众。(b)

a.教育、引领、赢得b.团结、引导、赢得

c.教育、联系、致富d.教育、引导、团结

3.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应直接联系一批、、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指导。(d)

a.服务面广、人员较多、社会评价好

b.服务面广、党员较多、社会评价好

c.党建工作有特色、党员作用发挥好、知名度较高

d.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

4.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可依托建立行业党组织。行业党组织对会员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a)

a.行业协会商会

b.行业主管部门

c.联合自治组织

d.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

5.规模小、党员少的社会组织可以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建立党组织。(b)

a.集中b.联合b.挂靠d.合并

6.党组织活动应与社会组织发展,积极探索开展主题活动等有效载体,与社会组织执业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a)

a.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b.相互促进、有机结合c.相互促进、融合推进

d.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7.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专业特长,积极开展专业化。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信息等资源丰富的优势,主动与社区和其他领域党组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d)

a.党建指导、沟通交流

b.志愿服务、沟通交流

c.党建指导、结对共建

d.志愿服务、结对共建

8.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组织党员在从业活动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凝聚社会共识。(a)

a.联系广泛

b.贴接群众

c.服务性强

d.开放灵活

9.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积极开展党员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c)

a.志愿服务

b.政策宣传

c.公开承诺践诺

d.为民办实事

10.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守纪律、讲规矩,坚决防止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c)

a.散漫化、低俗化

b.娱乐化、低俗化

c.娱乐化、庸俗化

d.散漫化、庸俗化

11.适应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需要,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b)

a.政治过硬、素质优良

b.素质优良、结构合理

c.能力突出、群众公认

d.政治过硬、能力突出

12.对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要重点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的能力。(d)

a.党务知识、国家安全

b.党务知识、政策形势

c.政策形势、社会组织管理

d.党务知识、社会组织管理

13.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应向和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c)

a.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本单位党员

b.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本单位党员

c、上级党组织、本单位党员

d、社会组织管理层、本单位党员群众

14.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可以打破单位界限建立党组织。(a)

a.统一b.联合c.集中d.整合15.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社会组织特点的和制度,使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d)

a.管理考核、服务保障

b.服务指导、政策支持

c.管理考核、激励约束

d.管理约束、经费保障三、简答题(共5题,10+5+5+10+10+10=50分)

1.简述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答: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社会组织承担着重要任务,同时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于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

对于把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都具有重要意义。

2.简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基本功能职责。

答:(1)保证政治方向;

(2)团结凝聚群众;

(3)推动事业发展;

(4)建设先进文化;

(5)服务人才成长;

(6)加强自身建设。

3.简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以及省、市、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答:(1)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2)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3)审核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

(4)指导做好党的建设的其他工作。

4.简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管理体系。

答:(1)全国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分别归口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和管理;

(2)地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省、市、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

(3)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党组织兜底管理;

(4)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和管理,接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工作指导。

5.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1)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可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社会组织党员上交的党费全额下拨,党委组织部门可用留存党费给予支持;

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3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 一) 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 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多年来,一批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但治理机制和监管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还有许多国有企业为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正在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 当前,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挑战, 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需要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要坚决防止因监管不到位、改革不彻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 二) 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企业为主体,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引资本与转机制结合起来,把产权多元化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探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途径。

———完善制度,保护产权。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 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科学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完善市场定价机制, 切实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防止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化公为私、 逃废债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宜改则改,稳妥推进。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 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 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 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尊重基层创新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三) 稳妥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按照市场化、国际化要求,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创新商业模式为导向,充分运用整体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国有资本出资人和各类非国有资本出资人以股东身份履行权利和职责,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 四) 有效探索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同时加强分类依法监管,规范营利模式。

———重要通信基础设施、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航电枢纽、跨流域调水工程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依法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建设和运营。

———重要水资源、森林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开发利用,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在强化环境、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上,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开发经营。

———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电网等,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除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放开竞争性业务,允许非国有资本平等进入。

———核电、重要公共技术平台、气象测绘水文等基础数据采集利用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支持非国有企业投资参股以及参与特许经营和政府采购。 粮食、石油、天然气等战略物资国家储备领域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

———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 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其他军工领域, 分类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建立竞争性采购体制机制,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服务和竞争性采购。

———对其他服务国家战略目标、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共用技术平台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国有资本投资力度,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作用。

( 五) 引导公益类国有企业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和领域,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加强分类指导, 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政府要加强对价格水平、成本控制、服务质量、安全标准、信息披露、营运效率、保障能力等方面的监管,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其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三、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六) 引导在子公司层面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明确股东的法律地位和股东在资本收益、企业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权利,股东依法按出资比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权履职。

( 七) 探索在集团公司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 坚持国有资本控股,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 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 八) 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区分不同情况,制定完善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确保改革依法合规、有序推进。

四、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九) 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以货币出资,或以实物、股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或国有股权转让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对民间投资主体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 十) 支持集体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发展股权多元化、经营产业化、管理规范化的经济实体。允许经确权认定的集体资本、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作价入股,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制定股份合作经济( 企业) 管理办法。

( 十一) 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鼓励通过海外并购、 投融资合作、离岸金融等方式,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技术、人才等资源和要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产业分工,提高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 按照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同步的要求,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安全审查规定,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 十二)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优化政府投资方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适时对价格和补贴进行调整。组合引入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投资者参与国家重点工程投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或参股基础设施、 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使投资者在平等竞争中获取合理收益。加强信息公开和项目储备,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 十三) 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在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和战略性产业等重点领域,以市场选择为前提,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改制重组。

( 十四) 探索完善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国有资本参股非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特定事项否决权,保证国有资本在特定领域的控制力。

( 十五) 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试点稳妥推进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资产评估,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利益输送。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要按照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实施。

五、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

( 十六) 进一步确立和落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政府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股东不得干预企业日常运营,确保企业治理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到位。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职权,维护企业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

( 十七) 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同股同权,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规范企业股东( 大) 会、 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按章程行权,对资本监管,靠市场选人,依规则运行,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 十八) 推行混合所有制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职业经理人依法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决定薪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严格职业经理人任期管理和绩效考核,加快建立退出机制。

六、建立依法合规的操作规则

( 十九) 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在组建和注册混合所有制企业时,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和产权交易等行为,健全清产核资、评估定价、转让交易、登记确权等国有产权流转程序。国有企业产权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公司增发等,应在产权、股权、证券市场公开披露信息,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及时公示交易对象、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等信息,防止利益输送。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前,应依据本意见制定方案,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 重要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明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操作流程。方案审批时,应加强对社会资本质量、合作方诚信与操守、债权债务关系等内容的审核。要充分保障企业职工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要做好评估工作,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 二十) 健全国有资产定价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国有资产交易方式,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登记、转让、清算、 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为。通过产权、股权、 证券市场发现和合理确定资产价格,发挥专业化中介机构作用,借助多种市场化定价手段,完善资产定价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 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二十一) 切实加强监管。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监管,完善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改革中出现的违法转让和侵吞国有资产、化公为私、利益输送、 暗箱操作、逃废债务等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加强对改制企业原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定价、股权托管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企业职工内部监督。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

( 二十二) 加强产权保护。健全严格的产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完整保护制度,依法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和知识产权权益。在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给予同等法律保护。

( 二十三) 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建立规则统一、交易规范的场外市场,促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完善股权、 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及信托、融资租赁、 产业投资基金等产品交易机制。建立规范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促进资产证券化和资本流动,健全股权登记、托管、做市商等第三方服务体系。以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股权、产权市场为载体, 探索建立统一结算制度,完善股权公开转让和报价机制。制定场外市场交易规则和规范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主体,实行属地化、专业化监管。

( 二十四) 完善支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取消涉及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且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限制进入。完善工商登记、财税管理、土地管理、 金融服务等政策。依法妥善解决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调整、 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确保企业职工队伍稳定。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统计制度, 加强监测分析。

( 二十五) 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健全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力度,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根据改革需要抓紧对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破产法中有关法律制度进行研究,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提请修改。推动加快制定有关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退出、交易规则、公平竞争等方面法律法规。

八、组织实施

( 二十六)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守规范,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做好把关定向、配套落实、审核批准、纠偏提醒等工作。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及时跟踪改革进展,加强改革协调,评估改革成效,推广改革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各级工商联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优势, 参与做好沟通政企、凝聚共识、决策咨询、 政策评估、典型宣传等方面工作。

( 二十七) 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 同步开展,根据企业组织形式变化,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健全党的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有效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好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 二十八) 开展不同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 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 二十九)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坚持 “两个毫不动摇” (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为导向,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舆论宣传,做好政策解读,阐释目标方向和重要意义,宣传成功经验,正确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改革。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领导,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推动改革。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4篇

一、要紧捆跨越主题,在建设的理念上做到“三先”

精神文明建设的特性决定了要呼应时代主流,紧扣发展脉搏,引领前进导向。这既是精神文明建设体现时代性的应有之义,也是精神文明建设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切实体现。面对煤炭企业“转型跨越”的关键期和推进期,精神文明建设要必须做到思想领先、工作争先、方法创先。

一是转变创建观念,做到思想领先。就是要把握机遇、超前谋划,以观念的更新推动创建的突破,以理念的提升带动创建的加速,切实把 “领先一步、胜人一筹”真正落实在创建观念的变化上。耍努力用创新的意识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和特征,用创新的精神拓展文明创建工作的思路和内涵,不断丰富创建手段,开辟创建领域,开拓新的途径,确保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新的突破。

二是完善责任机制,做到工作争先。要针对精神文明建设长线工作落实难、短线工作落实易,指导性工作落实难、指令性工作落实易等问题,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切实建立起“一岗双责,单线考核,责任首问,综合奖罚”责任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从短线部署向长远规划的转变;在理念上先导,实现打造 “硬件”向人文创建的转变;在职责上先到,实现指令性创建向主动性创建的转变。通过工作方式的转变,促进企业文明指数得到明显提高。

三把握发展形势,做到方法创先。耍顺应趋势,适应干部、员工思想活动的新特点、精神文化的新需求,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载体、新途径、新办法,扩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力、覆盖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提升干部、员工思想境界的过程中,提升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

二、要全面做实提升,在建设途径上做到“三合”

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和谐企业的一项系统工程。对内,涵盖了价值导向、人文素养、形象环境等思想意识层面;对外,既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物质同频共振,会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政治文明丝丝相扣。因而,在企业机制深刻变革,发展结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只有在格局上融合,在力量上整合,在载体上契合,才能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永葆生机活力,产生不竭动力。

要包容共济,在格局上融合。要立足于“转型”,着眼于“跨越”,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充分借鉴最新成果,吸收和继承传统文化的精髓,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与企业科学发展相适应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系,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要坚持在实践中增内涵,重质量,树精品,不断用文明创建品牌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带动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要共建共创,在力量上整合。坚持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整合各方力量,发挥备方积极性,形成齐抓共创的精神文明建设新态势。要在创建中始终把握“联动”,既要发挥好党政组织的“第一责任人”作用,叉要体现群团组织的主力军作用;既要突出领导的示范引领,叉要注重调动和保护员工群众的创建热情;既要通过活动教育员工,又要通过员工提升创建的质量。要在创建中始终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设计创建形式,把握群众意志,增强创建动力,切实形成生产联抓、安全联保、文明联创、和谐联建的工作新特色,不断增强文明创建的凝聚力和感染力,调动起员工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要找准路径,在载体上契合。精神文明建设,最终要靠有效的载体来保证和实现。要找准与安全生产的契合点,通过井下文明示范区、文明示范岗等形式,把文明创建延伸到井下;找准与党建工作的契合点,通过迎庆建党90周年、创先争优等活动,打造党建工作文明创建品牌;要找准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契合点,在创建中做实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岗位就近管理、班组全程管理、安全程序化管理,为安全质量标准化提供可靠的创建环境;要找准与工会、共青团、女工等群众工作的契合点,使文明创建渗透到个人、家庭、社会,形成各具特色的文明创建品牌。

三、要实现科学创建,在建设方法上做到“三要”

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建设,也重在管理。实现科学创建,就要充分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把科学管理体现在文明创建的全过程,确保抓基层要实,抓阵要广,抓落实要真。

抓基层要实,就是充分发动员工群众,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心下移,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区队,要紧紧围绕提高员工素质,提高管理水平,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要重点抓好服务行业风气建设,塑造窗口形象,打造行业典范。要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普遍推广地面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着力打造优质的服务环境,提高员工群众的满意度。

抓阵地要广,就是要充分发挥媒体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基层活动室、职工书屋、职工培训教室等场所建设成为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营造有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切实推进廉洁、安全、群众等文化建设,占领主阵地,唱响主弦律,提升员工的思想素质。

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5篇

建设的意见

各有关党(工)委:

党员活动室是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进行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主要阵地,是党组织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团结职工群众、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场所。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现就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要按照“阵地面积充足、职责制度健全、配套设施到位、档案资料规范”的标准,努力实现“活动场所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台帐资料系统化、电教设备现代化”目标。

二、建设原则

(一)因企制宜,突出特色。县委组织部统一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布置的基本标准,各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人数和实际需求,本着严肃、朴素、美观、实用的原则,统筹规划,规范提高。

(二)整合资源,合理布局。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与企业职工活动室、职工文化活动中心等企业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方便党员和职工。

(三)配套实施,注重效能。在布置党员活动室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活动设施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做到房屋、设施、制度、资料、管理五到位,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整体综合效能。

三、基本标准

规范化党员活动室须达到以下指标:

(一)阵地面积充足

企业党组织党员在20人以下的,党员活动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党员在20人以上的,党员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二)职责制度健全

主要包括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十项制度,即党支部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各企业党组织在布置党员活动室时,可从中选择5项左右制度形成一个板块上墙。党员活动室正面墙中央要悬挂党旗,左右两边分别配入党誓词和党的性质文字图板。

(三)配套设施到位

1、党支部牌子要庄重、醒目,内容为“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字体为红色,挂在门

口或活动场所的醒目处。党员活动室外必须有醒目的标志牌,内容为“党员(电教)活动室”,挂在活动室门上角。

2、室内有能够满足党组织开展活动的会议桌椅。

3、电教设备齐全。在党员活动室内,配备“两机一柜”,即有不小于29寸的电视机,有DVD机,配备一个电教片柜,存有一定数量的电教片。

(四)档案资料完备

1、记录类:活动记录本(含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和党员电教播放收看记录等)、党费收缴登记本、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本、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记录本等。

2、名册类:党员名册(包括组织关系暂时不在本企业党组织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

3、综合类:企业党建工作发展历程、大事记、图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党建特色工作相关资料。

4、其他类:党组织或党员获得的荣誉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各有关党(工)委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保证投入、配齐设备。各有关党(工)委和非公

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购置必要的器材,配备电教设备,改善硬件设施,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规范活动,发挥作用。坚持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并举,重视抓好软件建设,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党内活动,提高活动效果。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和党员电教片的播放收看等党建活动,建好党员活动台帐,确保党组织开展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发挥好党员活动室的作用。

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6篇

当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迅速增长,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吸纳了数量众多的青年。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新思路,促进非公制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同时为开展党建工作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巩固党在这一

领域中的青年群众基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试行意见》(鄂组发[2001]12号)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在青年中的群众基础,着眼于引导青年爱岗敬业,岗位建功成才,着眼于引导青年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全面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建设,努力扩大团组织对青年的覆盖面,不断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目标是:到2003年底,已建立党组织并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全部建立团组织;符合建团条件、规模较大(28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在30人以上)的企业建团率达90;符合建团条件、规模较小(28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在30人以下)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70以上建立团组织或将其团员编入相应的团组织;目前尚不具备建团条件,但28周岁以下青年在3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应由所在地团组织在其中发展团员,为建团做好准备。经过2~3年努力,使有3名以上团员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建立团的组织,并能正常开展活动,发挥应有作用。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基本原则是:(1)要坚持领导责任制原则。基层党委对团建工作负总责,基层党组织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2)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工作原则。各级党组织在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同时,要做到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3)要坚持一致性原则。团组织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企业健康发展作贡献。(4)要坚持整体化原则。做到工作整体推进,减少空白点,防止和克服工作上的不平衡。(5)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团建工作的新思路。

二、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的组织,理顺隶属关系

4、按照《团章》规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团的组织。有3名以上团员的,应建立团的支部;团员人数在30-100人的,应建立团的总支部;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团员人数在8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团员不足3人,青年在15人以上的,应由企业主管单位或所在地团组织在其中发展团员后,建立团的组织。团员不足3人且青年数量较少的,可以就近与其它单位联合建立或依托行业协会建立团组织,也可以采取以村带厂、以厂带厂等方式管理企业中的团员,开展团的活动。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园区和工业小区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中的地方,要建立团委或团工委。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方式应灵活多样,因地制宜。(1)过渡建团(改制企业)。原设有团组织的县、乡镇所属改制企业,隶属关系不变,在原有组织设置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充实或重新组建,实现整体过渡。(2)同步建团(开户企业)。在企业申请开办的同时,所在地党团组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实行同步建团。(3)单独建团(一定规模)。对于团员数量较多,且符合建立团组织条件的企业,单独组建团支部(团总支、团委)。(4)依托建团(规模小,按就近原则)。对于团员人数不到3名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按就近原则,挂靠其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居委会)团组织,纳入统一管理,参与共同活动。(5)联合建团(行业、区域)。企业团员人数不到3名又无健全团组织挂靠,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将若干企业中的团员组织起来建立联合支部。

6、为有利于团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对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行选派团建工作联络员,选聘团建工作辅导员制度。

(1)团建工作联络员的选派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党员或28周岁以下的青年团员,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管理知识(原则上由上级团组织选派)。

(2)团建工作辅导员的选聘条件:思想品德高尚,热爱共青团事业,有较强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党员(原则上从该企业的青年党员中选聘)。

“团建工作联络员”和“团建工作辅导员”的职责是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为建立团组织创造条件;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为企业党的建设创造条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上级团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

7、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的隶属关系。

(1)个体经营户团员中建立的联合团组织,可由对口党组织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团组织领导;(2)个人独资、合作企业、自然人控股的公司中建立的团组织,可由同级党组织和所在的乡镇团组织领导;(3)在工商联会员企业中建立的团组织,经协商一致后可由工商联党、团组织领导;(4)规模较大、团员人数较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可由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领导;(5)跨地区的非公企业集团的组织,一般由集团总部所在地团组织领导;(6)难以确定隶属关系的非公有制组织中的团组织,可由同级党组织和所在地团组织协商指定或委托管理。

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的变化及团的负责人的任免,要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的主要职责

9、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团组织是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的组成力量。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努力为企业生产经营和青年建功成才服务,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根据团章提出的团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青年的培养教育。坚持不懈地对广大青年进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帮助青年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青年学习科学文化、业务技能和经营管理,努力把青年培养成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劳动者。

(2)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关知识,为企业发展提出有关建议方案,做好其他人员的工作,并带头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3)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调动发挥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开展创新创效、技术比武、岗位训练、争当青年岗位能手、争创青年文明号等活动,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大力弘扬企业文化,努力培育企业精神,带领青年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4)关心和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关心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主动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忽视甚至损害青年合法权益的问题。开展健康丰富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促进青年身心健康。

(5)搞好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建立和完善开展团的工作的有效制度,为团组织正常运转和发挥作用打好基础。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优秀青年进入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6)扎实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团组织,要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团的活动,努力使团的活动为企业所需要,为团员青年所欢迎,并得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组织的自身建设

10、加强团干部队建设。

(1)团干部的选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团的各级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组织新建时,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可先由上级团组织与企业党组织协商一致后任命,在建立团组织半年内,按《团章》规定选举产生团的班子,积极推行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团干部选拔机制,使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受团员青年信任和拥护的党团员走上团的岗位。团干部的配备原则上按照合理兼职的要求实行,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团组织负责人可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或公司章程进入非公有制企业的监事会,符合条件,是党员的团组织负责人可进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班子。

(2)团干部的培养:要把团干部纳入企业人事管理序列,通过挂职锻炼、参加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团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同时,要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团干部业绩考核制度。

11、要加强团员队伍建设。

(1)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外来务工青年在本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具备入团条件的,应吸收到组织中来。

(2)要建立有效的团员管理机制,以流入地为主,加强团员的团籍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流动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团组织一般应对在企业工作一个月以上的团员做好登记工作。对外来人员中的团员,所在单位团组织应及时接纳团的组织关系。

(3)抓好团员经常性的教育管理,提高团员队伍素质,发挥团员作用,把条件成熟的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做好推优入党工作。要加强对团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教育,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和无神论、遵纪守法教育。要引导团员青年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带头学习科学技术、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成为企业的骨干力量。

12、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团组织要按照与企业经济发展相协调,与青年分布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团组织工作职责》、《团的活动制度》、《团员培训、管理制度》、《团员联系青年制度》、《民主评议团员制度》、《团费收缴制度》、《团籍注册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统一。

五、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建设的领导和指导

13、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团建工作是一个新领域。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团建工作通盘考虑。

1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要建立情况通报、工作协调或联系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5、各级团组织要抓住各级党委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契机,按照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对本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制订出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措施,并联合有关部门落实专门人员,针对不同企业不同特点,有的放矢,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6、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要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团干部给予更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于因坚持原则而在企业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团干部,以及其他团员和职工,要予以支持,必要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依法依章,妥善解决问题,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积极性。

17、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各地在开展团建工作中,要注重培植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抓住机遇,采取多种措施,树立一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示范点,并不断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同时要积极为企业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制订和出台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争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者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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