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2024-07-09

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精选9篇)

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第1篇

关于印发《小江镇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河长制”各责任站所:

《小江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各村(居)委会、“河长制”各责任单位要履行好职责,按照《小江镇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与2017年8月30日前报镇河长办备案。并与2017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镇河长办。

2、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履行好“河长制”镇级责任站所的职责,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各站所要通力配合,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3、镇河长办将会同镇级责任站所开展检查督导,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

4、各村(居)委会、责任站所要及时把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的特色、亮点文字、图片、视频材料报镇河长办(电子邮箱:848381948@qq.com)。

小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小江镇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小江镇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小江镇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保护江河湖泊,保护生态环境,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包括深入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为主要内容,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

一、行动目标

“清河行动”是响应我镇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进我镇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举措。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行动内容及任务要求

“清河行动”涵盖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的10个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及任务要求如下:

1.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制定整改计划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达标违法排放强行关停。2.圩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调查了解全镇圩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情况,督促各村抓紧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3.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了解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督促养殖企业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效利用,对不达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对影响大、累教不改者进行处罚,直至强制关停。

4.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了解掌握全镇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5.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整治两项行动。

其中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加快建设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由镇级城管环卫部门具体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内容为: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设置沉淀、过滤、氧化、生物处理塘,改变乱倒乱排的陋习,避免对农村池塘、水渠的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6.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情况,拆除平毁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矮堤、丁字坝、建筑物,清除违法植树造林,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打击灞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7.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非法采砂特别是交界监测断面周边非法采砂场所专项治理,整顿河湖采砂秩序,规范采区管理,对超许可船数、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超功率采砂船采砂以及无证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顿利用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商品砂石料、堆放碍洪废弃料,维护河势稳定和良好水事秩序。

9.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核实排污口设置、污水排放情况,封堵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违法行为。

10.全镇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教育渔民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贩卖运输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鄱阳湖区发现的机动捕螺渔具、电捕网、机动底拖网和“绝户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湖泊电、毒、炸鱼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港捕鱼行为等。

三、职责分工

根据《小江镇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按照牵头单位主抓、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行动”。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和配合单位明确如下:

1.水务站牵头组织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镇国土、农业、林业、交通运输站配合);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镇国土、交通运输站配合);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镇环保、规划建设、农业站配合)。

2.镇环保所牵头组织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3.镇农技站牵头组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镇环保、水务站配合)、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镇环保所配合)、全县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4.镇规划站牵头组织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镇环保所配合)。

5.镇环卫所组织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镇规划建设、环保、农业、水务站配合)。

6.镇交通运输站牵头组织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镇环保、水务站配合)。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加强江河湖泊保护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17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统一实施“清河行动”,旨在解决河湖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方面积疾多年、久拖未除的重点难点问题。2017年“清河行动”按以下步骤及时间要求开展:

4-8月:各村(居)委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报镇河长办备案。根据查找出的问题,牵头单位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报镇河长办备案。

8月: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启动“清河行动”集中统一行动。

9-11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镇河长办会同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责任站所要高度重视,把“清河行动”作为2017年河长制工作的主体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动员。要统筹抓好“清河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以及各村(居)委会要积极开展“清河行动”的宣传动员,积极主动查找问题,自查自纠,在全镇范围内掀起以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防污治污等为重点的河湖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三)加大督查力度。相关站所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站所,要及时督促整改,直至通报批评。

(四)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各相关站所参与的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抽调工作力量,集中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公安机关要为“清河行动”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生态安全、暴力阻扰“清河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抓好长效管理。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政府和责任部门的作用,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清河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的江河湖泊,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

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第2篇

编 制 方 案

(2011年—2013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全国学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镇学前教育发展,完善学前教育体系,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办园条件基本均衡、入园机会均等的学前教育,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现制定编制方案如下:

一、现状分析

全镇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18所,民办幼儿园22所,大部分幼儿园办学条件差,设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公办幼儿园已注册审批,民办幼儿园中有一所已注册审批,注册审批率达47.5%,全镇中心幼儿园2所,公办与民办各一所。

学前适龄幼儿分布在全镇各个村,多数集中在国道线上,学前一年入园率达60%,学前二年入园率达90%,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

在职幼儿园园长40人,教师53人,在编教师2人,有教师资格证的园长20人,教师8人,大部分教师无教师资格证,有幼教学历的教师12人,占30%。

近五年来,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不多,大多数是民间力量办学。未来三年全镇学前三年适龄儿童有增长趋势,家长对学龄儿童的入园需求较强,对幼儿园的办学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到2013年,全镇幼儿园应覆盖各个村,学前一年入园率达80%,学前二年入园率达98%,学前三年入园率达100%。

具体是:2011年学前一年入园率达65%,学前二年入园率达92%,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

2012年学前一年入园率达72%,学前二年入园率达95%,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

2013年学年一年入园率达80%,学前二年入园率达98%,学前三年入园率达100%。

公办幼儿园应完善教学设施,有独立的园址,封闭式管理,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应占幼儿园总数的60%。

教师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按要求配备教师,学历达标的教师应达98%,持证上岗达100%。

三、发展任务

根据未来三年本镇适龄人口发展的情况,全镇应新建幼儿园1所,扩建幼儿园20所。其中,新建幼儿园的面积应达1200㎡,能适应300名儿童入园。需新增教师120人,逐步建设各村级幼儿园。逐步解决教师的编制待遇问题。

加强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对民办幼儿园实行统一管理,取缔不合格的幼儿园。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

1、加强领导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肖芳麟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李建付同志任副组长,财政、土管所、司法所、派出所、学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调度、督办等工作。

2、协调联动、紧密配合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三年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建设稳固、安全、规范、亮丽的标准化幼儿园。

3、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影视等资源,推动全社会共同育人氛围的形成。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学前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引导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育儿观,为培养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一代新人奠定基石;净化幼儿园周边环境,确保校外教育活动的安全有序,形成良好的社会育人氛围。成。

4.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地制订和完善本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在优化布局结构、满足儿童就近入园、加强保教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等方面有具体措施。

(二)合理调整布局,多途径实施园舍建设

1.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居住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交付使用。在幼儿园自规划起至竣工验收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将建成的住宅公建配套教育设施纳入教育资源的管理范畴,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2.统筹调整教育资源,促进幼儿园园舍条件符合标准。要盘活区域内的教育资源,通过改建扩建、校舍置换、拆并,以及缩小规模、减少班额等方式,扩大生均面积。

3.新建园舍原则上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改建、扩建的园舍可以参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造。幼儿园规模应从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出发,严格控制在12个班级以内。

4.幼儿园设施设备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以及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配备,保证儿童日常生活和保育教育的需要。现代信息技术设备的配置应当满足教育教学以及家长与幼儿园沟通的需要,并得到有效应用。

(三)优化人员配置,切实提高幼儿园保教人员素质

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发展和教师素质评价机制。重视幼儿园新教师上岗实习工作,加强新教师的上岗培训。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职后培训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教师的自主发展、自我提高。

加快骨干园长与骨干教师的培养,并纳入到我镇“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中。积极探索以园为本、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方式。

(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积极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确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的实践研究与教育行为的研究,突出素质启蒙教育,注重儿童的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探索适合儿童的教育,开展各种有益儿童身心发展的活动,培养儿童形成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良好基本素质。

2.以点带面,区域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办学思想、教育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其成为我镇课程改革、教育研究、师资培养的基地,发挥其对薄弱园所的指导作用和在区域学前教育中的辐射作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逐步构建起覆盖全镇的学前教育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为学前教育工作者和家长提供信息化的学前教育服务平台。

(五)改革办学体制和机制,发展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模式 1.实施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幼儿园办学体制。科学合理确定教育部门办园和社会力量办园的比例。在政府承担主要办学责任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入园机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需求。

2.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公益团体、基金会、事业法人等举办幼儿园。通过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投入资金,搞活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实施细则》,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办学理念的引导,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的整体办学层次。积极推进集体性质单位、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的改革进程。

3.深化幼儿园办学体制改革。在幼儿园中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幼托机构法人制度,实施园长负责制,逐步实现所有权与办学权的分离。积极探索社会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家长、社会对幼儿园办学的满意度。

(六)增加资金投入,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顺利实施。

1.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完善学前教育的收费政策。

2.加强对本计划目标落实情况的督导。对涉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提高、教育经费投入与筹措、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人员的待遇落实等事项,开展专项督导。

3.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和学前教育的成绩,形成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

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第3篇

清河林业局局址现有居住建筑面积71.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29.4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24.8万平方米,其中已实现集中供热的建筑面积为73.2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58.05%(见表1)。

2 规划热负荷

2.1 近期(2013-2015年)规划热负荷

依据总体规划,清河林业局局址是清河林业局的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中心,是以木材加工为主的林业小城镇。近期为调整的起步阶段,预计近期内符合类别比例没有太大变化,规划热负荷见表2。

2.2 远期(2016-2020年)规划热负荷

随着各林场所的主要职能发展方向均应是以营林生产为主,同时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发展林业的替代产业,如旅游业、林下资源利用、农副业生产等。中期内符合类别比例向着最终规划逐步转变。

规划中期最大热负荷见表2。

3 热源规划

3.1 规划方案

根据现有供热现状,结合近远期热负荷发展,以及现有建设条件提出三个规划建设方案:

方案一:规划新建一座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作为主热源,近期建设规模为2×29MW热水锅炉,远期扩建1×29MW热水锅炉。规划调峰热源为原林都供热公司二车间(1×21MW)、原林都供热公司四车间(1×14MW+1×2.8MW)、原鑫源锅炉房(2×14MW)。拆除其它分散锅炉房。采暖采用间接供热方式,一级网供回水温度为130/70℃,二级网供回水温度为85/60℃。

因三座调峰锅炉房内锅炉设计供回水温度为95/70℃,因而采用在调峰热源内建设相应规模的水-水换热站,在供热初、末寒期由主热源实行间接供热,在深寒期,则由各调峰热源解列运行,向各自调峰供热区域实现直接连接供热。相应供热区域内的换热站转为备用状态。

方案二:考虑到现有热源建设与改造条件,规划将现有热源中功率较大的1台21MW和3台14MW锅炉搬迁至规划拟新建主热源位置,另在主热源近期新建1×46MW热水锅炉,在远期再扩建1×46MW热水锅炉。

因现有的21MW与14MW锅炉设计供回水温度为95/70℃,因而规划利用1台21MW和3台14MW锅炉加热热网回水后再由46MW热水锅炉加热至设计供水温度。其它锅炉房内锅炉均拆除,利用厂房建设换热站。

方案三:将现有锅炉全部拆除,在规划热源位置新建议座3×46MW热水锅炉房,满足供热区域内近远期热负荷需要。

3.2 方案比选

方案一:

优点:保留了部分现有较大功率锅炉房,减小了规划主热源建设规模,同时建设场地也较小,节省了部分建设投资,因而该方案热源建设投资小;热网主干线管径较其它方案小,降低了热网投资。

缺点:因规划保留的三座锅炉房均是利用原有厂房改建,除尘脱硫系统不完备,且改造场地有限,对其环保改造具有一定难度。

方案二:

优点:保留了部分现有较大功率锅炉,节省了部分建设投资;可在新热源场地建设相应的除尘脱硫等环保系统,有利于当地环保。

缺点:主热源建设的锅炉台数较多,所需建设场地较大;热网循环水系统需在主热源分级加热,系统较复杂,对运行调节要求较高;因保留的锅炉型号与生产厂家各不相同,因而锅炉的土建基础、各辅助系统也略有区别,因而方案实际实施需详细计划,且建设周期将较长。热网主干线管径较大,热网投资较高。

该方案建设投资将高于方案一。

方案三:

优点:整个供热区域只保留一座主热源,供热系统得到简化,运行调节较便捷;规划采用较大功率锅炉,锅炉热效率较高,有利于经济运行;建设锅炉台数较少,建设场地将小于方案二,但高于方案一;主热源在近期建设完成后,即可满足规划近、远期的供热需要,规划期不需再扩建。

缺点:现有的锅炉均拆除,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主热源规划总规模较大,热源建设投资较高,热网主干线管径较大,热网投资也较高,因而本方案的建设投资要高于其它两个方案。

综合各方案优缺点,考虑到实际建设条件,以及建设周期与经济性,方案一虽在对保留的调峰热源环保改造上具有难度,但可结合相应设备厂家在技术上克服,因而规划推荐采用方案一。

3.3 主热源规划装机规模

3.3.1 近期(2013-2015年)规划建设规模

主热源新建2台29MW循环流化床锅炉。规划保留现有的林都供热公司二车间、林都供热公司四车间、鑫源锅炉房为调峰热源。对保留的调峰热源进行环保改造,完善其除尘脱硫系统。拆除供热区域内其它分散锅炉房。

3.3.2 远期(2020年)规划建设规模

远期主热源扩建1台29MW循环流化床锅炉,使主热源规模达到3×29MW。林都供热公司二车间、林都供热公司四车间、鑫源锅炉房为调峰热源。

3.4 运行方式

规划新建锅炉房为主热源,保留林都供热公司二车间、林都供热公司四车间、鑫源锅炉房为调峰热源。近期在主热源建成后拆除其余分散小锅炉。

在调峰热源内建设相应规模的水-水换热站,在供热初、末寒期由主热源实行间接供热,在深寒期,则由各调峰热源解列运行,向各自调峰供热区域实现直接连接供热。相应供热区域内的换热站转为备用状态。

远期主热源扩建后运行方式同近期。

根据规划,在最不利事故状态下,供热系统事故保证率近期为89.1%,远期为91.8%,均满足供热安全性要求。

3.5 热源规划厂址与建设条件

主热源位于通江街与比乐大街交口处北侧(原2#锅炉房附近),近期新建2台29MW热水锅炉,预留1台29MW扩建位置。

4 远景展望

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第4篇

为推进我镇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护江河湖泊,保护生态环境,决定2019年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实施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

一、行动目标

2019年的行动目标是:在全镇范围内,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态,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行动内容及任务

2019年“清河行动”涵盖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倾倒废弃物、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以及破坏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具体内容及任务如下:

1.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取缔“十小”企业,逐步完善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含管网)建设。

2.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调查了解全镇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情况,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率,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3.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划定,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调查了解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养殖企业限期整改,直至强制关停。

4.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继续推进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残留化学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恢复绿肥生产,推进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5.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整治两项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区)处理”的四级运行机制,加快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步伐。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内容为: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探索试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设置沉淀、过滤、氧化、生物处理塘,改变乱倒乱排的陋习,避免对农村池塘、水渠的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6.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核实排污口设置、污水排放情况,对2018年“清河行动”中清查出的非法入河湖排污口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严厉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7.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港捕鱼行为,继续推行春季禁渔制度,规范落实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加大保护区监管力度,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及其生境。

8.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巩固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全镇饮用水源区小(2)型及以上水库水质100%达标,非饮用水源区小(2)型及以上水库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5%。

9.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危化品企业、码头等实施搬迁,加强对保护区及上游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推进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10.城镇黑臭水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我镇建成镇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11.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林区、湖区安全稳定。

三、职责分工

根据《XX镇2019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按照牵头单位主抓、村委会为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行动”。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和配合单位明确如下:

1.水管站牵头组织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国土、交通、城管、林业、环保、派出所配合);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农业站、环保、派出所配合)。

2.农业站牵头组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环保、水利配合)、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环保配合)、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派出所配合)。

3.小城镇规划所牵头组织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环保配合);小城镇规划所牵头组织城镇黑臭水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环保、水利配合)。

4.新村办牵头组织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环保、小城镇规划所、水利配合)。

5.水利牵头组织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小城镇规划所、计生办配合)。

6.林业站牵头组织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派出所配合)。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加强江河湖泊保护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19年“清河行动”按以下步骤及时间要求开展:

7月:牵头单位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分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各村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辖区内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梳理出的问题清单及整治方案,牵头单位于7月30日前报区河长办备案。

8月:各村分别召开部署动员会议,统一启动“清河行动”。

8-12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镇河长办会同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清河行动”工作总结及问题整改结果,牵头单位于12月25日前报镇河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河长制各责任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把“清河行动”作为2019年河长制工作的主体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级宣传部门要统筹抓好“清河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以及各村要积极开展“清河行动”的宣传动员,积极主动查找问题,自查自纠,在全镇范围内掀起以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防污治污等为重点的河湖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三)加大督查力度。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直至通报批评。清河行动实施开展情况,也将纳入村委会河长制2019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工作保障。要建立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各村要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抽调工作力量,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或综合执法,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派出所要为“清河行动”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生态安全、暴力阻扰“清河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第5篇

为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把握和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部门联动、系统治理,为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河流沿岸绿化和林地、湿地保护,推进绿色XX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林业干部职工以及广大群众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林区、库区安全稳定。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打击破坏湿地资源和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巩固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我县湿地资源和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全面改善河流水质和水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河流沿岸造林绿化,对水源地及沿河两岸低产低效林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地更新造林、补植补造、抚育改造和封山育林,改善现有林分结构,增加森林植被,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涵养水源能力。

(二)结合当前开展的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包括征占用湿地)、开垦围垦湿地、填埋湿地、向湿地排污等违法行为。

(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天网”、投毒等危害候鸟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加大严厉打击力度; 依法从严从快查处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和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以及制品的行为。

(四)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检查机制,开展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工作,对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重拳出击,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违法犯罪行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相关股室就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股室:林政稽查管理大队)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1月)。主要任务是根据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加强河流沿岸造林绿化工作,对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全力做好整治工作。(责任股室:野保办、乡镇林业管理中心、林政稽查刮管理大队)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主要任务是对此次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分析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今后的工作目标和对策,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我局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 分管领导及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乡镇林业管理中心、计划财务股、林政资源股、造林经营股、政策法规股、林政稽查管理大队、绿化办、野保办以及森林资源与森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XX省湿地保护条例》《XX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保护湿地、爱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第6篇

为落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我镇复杂水问题,维护河库健康生命,不断加强河库管理保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各村、社区要在“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以下简称“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库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库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库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任务

(一)清河。

通过对乱倒垃圾、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改善河湖环境质量。

1.生活垃圾整治。对生活垃圾治理,加快建设乡、村、农家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加强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摸底排查河库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堆乱弃情况,拆除河库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

3.加强各类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弃渣进入河道,及时恢复植被。

(二)护岸。

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1.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开展划定“防洪三线”和河湖管理范围工作。

2.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3.明确管理河段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4.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耕种等行为,打击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三)净水。

通过开展各种水体污染整治行动,综合整治水环境。

1.严格入河库排污口管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逐步规范登记与设置同意制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

2.加强企业、工业水污染整治。通过开展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落后产能依法淘汰,严格环境准入,合理确定发展布局,工业水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等工作,工业聚集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制定整改计划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达标违法排放强行关停,严格高污染企业准入。

3.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编制实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十四五”规划,各村、社区配套制定实施计划;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

4.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再新建养殖场,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

5.农业化学肥料、农药治理。了解掌握本区域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和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6.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7.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各村、社区要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划分流域重点控制单元,实行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四)保水。

开展保护河库的行动,保护水资源、水环境,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提高用水效率,防止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等行为发生。

1.推进河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库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2.强化山水林田库系统治理,加大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3.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4.开展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对辖区内河流、水库提出水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5.依据饮用水源地划定,加强水源地水质检测、监测工作,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录管理,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6.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的目标任务,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7.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农业节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切实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积极推进工业节水和城镇生活节水。

8.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教育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运输贩卖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电捕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河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河捕鱼行为。

三、行动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库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村、社区河长应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明确本地区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区域河段巡河制度和“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推进措施。

各村、社区河长须加强对“四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将各村“四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镇考核内容一并考核。

具体时间要求是:

(一)7-12月,全面实施“四项行动”。

(二)12月,总结当年“四项行动”经验,制定下一“四项行动”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河长要高度重视,把“四项行动”作为2021年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四项行动”正常推进,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

要充分发挥基层河长的作用,全面建立基层河长巡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巡查记录和问题处理等,加强河库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重要河段不留死角,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广泛宣传动员。

各村、社区要重视抓好“四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动员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爱河护河的热情。

(四)加强督查指导。

镇党委、政府将定期对“四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指导,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大培训力度。

镇党委、政府将把河长制工作培训纳入现有干部培训体系,提高基层河长业务素质和能力。

春季“清河行动”工作阶段总结 第7篇

按照《市20xx年春季河道“清河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街道将“清河行动”作为推进20xx年河长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以日常巡查、重点清理、整治有效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大河道清理整治力度,持续改善河湖水域环境质量。现总结如下:

一、“清河行动”总体情况

(一)以最高站位部署“清河行动”

街道高度重视“清河行动”,将“清河行动”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研究内容,积极部署,迅速行动。街道书记姜志国积极召开“清河行动”专项会议,对“清河行动”作了专门部署和要求。街道办事处主任吴越在河道所在季家村现场召开“清河行动”现场会,动员部署保洁人员加快河道清理,以最高效率、最高质量、最高标准完成河道整治工作。街道分管领导协同村级河长多次实地巡河,对发现问题现场研究、现场处理,保证辖区河道干净整洁。截止目前,街道累计召开“清河行动”相关会议2次,街级河长巡河3次,村级河长巡河6次。

(二)以最实举措落实“清河行动”

街道制定了《街道春季“清河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安排、时间安排以及分工责任,积极开展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贯彻落实目标性责任制,与季家村签订《街道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季家村属地责任,层层压实巡河清河责任。建立健全河长巡河机制,街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2次,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少量垃圾堆放、生活污水已敦促相关人员及时有效处理。为持续提升河道保洁队伍清理能力,更换季家村河道保洁队员2名,逐步新增清理工具,确保保洁队伍发挥实绩实效。截止目前,街道街级河长巡河3次,村级河长巡河6次,发现违规垃圾堆放点1处,正在积极整治处理。

(三)以最广泛方式强化河湖保护宣传

街道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短信、微信、悬挂条幅等方式,加大河流保护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现“清河行动”工作的常态化。截止目前,在各村显著位置张贴春季清河护河专项巡河倡议书50余张,悬挂条幅6条。

二、存在问题

街道“清河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

一是街道缺少执法权能。“清河行动”中存在部分违规建筑,街道没有相应执法权,拆违方式只能局限于下达拆违通知书和政策感化,一些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妥善解决。

二是个别群众保护意识不强。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不能积极主动参与、服从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道清理、“河长”工作难度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难以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

三是“河长制”长效管控机制有待完善。河长制实行“一河一长”工作机制,村级河长由村干部兼职担任,缺少专业人员负责,在绩效发放、工资待遇等方面仍属空白阶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街道将按照“清河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河道整治行动,推进河道清理整治常态化,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增强政治站位,压实河长责任。街道将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发挥乡村河长引领示范作用,引导群众自治自管,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第8篇

为进一步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减存量,逐步治愈在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乱堆、乱建、乱采、乱占、乱排、乱捕”等顽疾。根据省、市总河长1号令安排部署,X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锤炼“硬作风”,啃下“硬骨头”,积极组织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清河清湖”专项攻坚战,逐步解决“乱堆、乱建、乱采、乱占、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力争在X月底实现全县河湖无“四乱”的目标。

一、开展情况

X县坚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化认识、强化担当,把抓好“清河清湖”专项行动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现实检验,锚定彻底清零目标,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全力攻坚。

(一)高位推动,实现压力传导

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对“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2位县级总河长共同签发《X县总河长1号令》和《X县“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各级河湖长认清形势、真抓实干、主动作为,以强烈的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加大经费投入,强力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堆、乱建、乱采、乱占、乱排、乱捕”等涉河湖突出问题,确保总河长令落地见效、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包干到底,倒逼责任到位

县级河湖长发挥头雁作用,一线作战指导、现场办公,实地督导专项行动开展,联合镇、村两级河湖长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各镇(园区)以辖区内的行洪河道、湖泊为清理整治重点,抓住问题关键,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点对点、长对长”的问题整改责任网,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治到位。各镇(园区)总河湖长认领责任,对标对表,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动员会,细化实化责任分工,扎实有效推动问题排查、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查,确保彻底整改

县河长办以排查上报的问题为抓手,组织生态检察官、河湖警长和相关成员单位赴河湖一线,抽查已整改问题,督导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督查媒体曝光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切实做到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对抽查发现存在整改不到位、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整改存在困难的,县河长办将提请县级河湖长主持召开问题整改落实协调会,按照各单位职责分工,细化问题整改具体责任,推动问题实现整改。

二、工作成效

截止X月底,全县共排查各类涉河湖问题X个,其中立行立改的X个,主要包括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当场发现的、能够立即整改的河湖水域岸线存在的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河面漂浮物、沿河垂钓、流动捕鱼、地笼、简易渔网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的37个,整改销号37个,销号率100%。共劝阻垂钓和流动捕鱼人员100余人,清理河面漂浮物、杂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约X吨,清理拦河渔网X个、网箱X个、地笼X个,拆除乱搭乱建X处约Xm²,清理各类新增乱耕乱种约X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存在不足

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河湖水域岸线“四乱”问题仍时有发生,特别是乱耕乱种现象普遍存在。河湖管护资金不足,且未设立“清四乱”专项工作经费,县、镇两级财政压力较大。

四、下步安排

继续深入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加强暗访督查,强化问题整改,夯实工作成效。加大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宣传,增强市民爱河护河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加大村级河湖长巡河频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新增“四乱”问题排查整改,切实提高巡河成效。

五、工作建议

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第9篇

自开发区河长制“清河行动”启动以来,城管开发区分局积极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迅速开展“清河行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牡丹江河流水域环境保护,强化水环境治理,努力实现江南新城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

一、加强领导,强化治理措施。分局把“清河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清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专项行动与日常维护相结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牡丹江河流域南岸周边进行清理,配合兴隆镇政府、开发区城乡工委等部门对东小河和和兴隆河等河流进行专项整治。对牡丹江河流域南右岸带状公园进行环境治理,清理河道边私搭乱建棚厦,专门安排了环卫保洁员进行日常维护,时刻紧绷河道环境保护这根弦,不放松、不反弹,做到“治”“管”结合。

二、强化监督、构建长效机制。分局把开发区河流治理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加大巡查力度,有效遏制牡丹江河流域周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倒乱排等现象,将河道治理同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同抓同管,形成长效管理和落实机制。

三、加大力度,清理河道沿线垃圾。协调环卫处,出动清洁车辆和保洁人员,对牡丹江河流域周边和公园广场进行环境整治,对违法违规私自搭建的临时建筑,联合水务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城管开发区分局累计出动200余人次执法人员,车辆40余台次,组织近1000余名保洁人员,对江南开发区牡丹江河流域周边展开了全面的垃圾清理,累计清除垃圾死角50余处,清运各类垃圾70余辆次,切实改善了江南新城河流水域环境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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