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在企业运用

2024-07-10

纳税筹划在企业运用(精选6篇)

纳税筹划在企业运用 第1篇

浅析纳税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合理运用论文

刘肖君摘要: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经营发展,必然承担法定的纳税义务。随着企业规模的日益壮大和业务的多元化,很多企业需承担较重的税收负担,这种支出有时又成为制约企业向更大规模发展的桎梏。所以税款征收与合理避税,成为企业管理一直关注的问题。纳税筹划实质上仍属于财务管理范畴,是一种理财活动,其管理效果对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新税法的颁布后,企业所从事的纳税筹划工作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本文首先总结现阶段企业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性,然后突出新税法体制下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并重点阐述企业纳税筹划的具体运用,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纳税筹划;合理避税;税收负担;企业税负

一、企业管理中开展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

纳税筹划追求的是企业实现合理避税,与偷税、逃税有本质上的区别,任何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必须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通过适当的手段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从国家立场上看,虽然企业纳税筹划会相应减少应缴纳的税收额,但是从长远来看,企业从事的合理避税行为有利于政府发现税法制度中的不足和缺陷,从而能够依据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和征收管理实践来不断补充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从企业的角度分析,纳税筹划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合理的纳税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纳税筹划是一种高层次、高水平的财务管理活动,它具有事先性和筹划性的特点。该活动已经超越了单纯狭隘的财务部门的工作,企业相关负责部门和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方案的设计之前,需要征求企业管理层对企业战略的考虑意见和要求,特别是当纳税筹划环节涉及经营活动时,是否需要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更是需要高层管理的介入。

所以合理的纳税筹划会使企业的管理层工作更加认真负责,关注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制定出正确有效的财务决策。而筹划方案的选择与确定期间,又会促使很多经营管理环节发现不合理之处,尤其是成本核算与风险控制等财务管理环节,对每个不足之处的改进又可以很好地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形成良性循环。

其次,合理的纳税筹划有利于顺利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税收筹划简单地说就是合理利用各种税收筹划工具,综合企业的各个纳税环节,最终减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负负担,从而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因此,无论企业采取什么方法,其最终的目的是合理、合法地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这种管理效果可以直接促使企业顺利地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这种行为的满意度持续增强时,又会更加刺激企业规模经营,获得持久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不断的成长。

鉴于纳税筹划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成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纳税筹划工作。不同的企业面临的具体环境和发展条件不同,采取的纳税筹划方法也不同,而且任何方法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修改与完善。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变化

对企业来说,可能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各种税收缴纳。但众多税种中企业所得税是税负负担中的主要部分。

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此次修订主要是借鉴国际经验,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具体征收与缴纳做出了修改。这种变化使很多企业在旧的法律环境下使用的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失效,所以现阶段企业要继续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工作,必须详细研读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关注制度变化带来的筹划手段的调整方向,准确把握新体制下企业合理避税的各种途径。

概括来说,以下几个方面需要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注意调整。一是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取消。为实现公平竞争,我国彻底取消了实施多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纳税人的税收待遇统一起来。所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不能企图通过设立成外商投资企业的方式来减税。二是很多具体的优惠政策都发生了变化。总体来看,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原来的“区域调整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调整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而且我国的税收管理条例具有典型的时效性,在此政策方向的指导下,目前我国税负的很多优惠政策都是短期内一年甚至具体到几个月份有效,如果企业没有充分关注政策方向的变化和具体优惠政策的限制条件而简单地通过选择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为注册地来避税,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很可能已经触犯了税法和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所以企业必须实时关注政策、法规、条例的细节变化,认真分析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使合理避税行为变性。三是新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企业在报税时附送关联业务报告。很明显政府是想通过对企业关联业务的检查,发现一些利用转嫁收入、提高成本等关联交易避税的行为,所以企业之前利用关联交易合理避税的做法就行不通了。这是与旧所得税法相比变化较大的部分,需要企业对纳税筹划方案予以及时的调整。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企业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有很多方法,本文将企业的成长过程划分不同的阶段,根据不同的行为目标分析纳税筹划的运用。

1.设立阶段选择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虽然取消了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使很多企业通过设立外资企业进行避税的想法失败了,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时对企业组织形式、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放松了限制,并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最典型的.就是如果企业集团想扩大经营,那么在分立公司时,考虑到分公司前期组建投入较大,而且初期经营不稳定,市场有限,很可能会有亏损产生,所以就会选择先以分公司的形式存在。因为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法人,在计算税负时允许与母公司合并纳税,这样就可以减少企业集团的经营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而分公司又不必在经营利润不佳的情况下承担税负,减轻了成长与发展的阻力,而整个集团的税负必然大幅度降低。当分公司步入正轨之后,获得了持续的稳定经营利润,可以再改变为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形式,为母公司分担税收负担。例如,A集团母公司成立了B分公司,第一年因人力、物力投入集中,成本较高,而创收有限,总体经营亏损100万元。如A母公司今年的经营利润为1000万元,那么在计算所得额时就可以减掉100万的分公司亏损,只对900万元承担纳税义务。而如果设立的B公司是以子公司的形式,在亏损100万时,子公司不纳税。而A母公司仍应对其1000万元的经营利润承担纳税义务,多缴了25万元企业所得税(100万元*25%)。显然,初期选择子公司的形式不是最佳选择。

2.筹资阶段选择税负低的筹资渠道避税

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资本市场的健全,企业筹资渠道日益宽阔:财政资金、金融机构信贷、企业自我积累、企业间拆借、发行债券和股票、商业信用等形式都可供企业选择。但不同的筹资渠道产生的税收后果差异很大。抛除其他影响因素,从减轻税负的角度看,企业利用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筹资承担的税负最轻,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税负最重。因为,作为企业形式存在的市场主体,其最终的目的都是取得经济利润。一旦获得利润之后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利用其他企业的对外投资发展实业,那么在企业经营产生收益后,投资企业因获得投资收益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这样使被投资企业实际税负相对降低。如果是从金融机构贷款取得发展资金,因为财务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一定的比例,那么企业在按期归还借贷资金利息后,又可以降低经营利润,即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筹资渠道的选择也是纳税筹划的重要环节。

3.投资阶段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避税

税法根据企业不同的设立方式规定了不同的纳税义务: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并与接受投资方分配利润,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当前很多企业规模经营的发展趋势迅猛,投资方式也多元化。而不同的投资方式有不同的纳税义务,这样在具体的选择上就是纳税筹划的分析点。如果考虑到上述优惠政策,企业在投资时就可以视企业当前的发展实力和具体条件加以组合:A企业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资,B企业以货币出资,共同组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这种投资方式可以免缴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在房产出售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又可以享受加计20%扣除的优惠政策,只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极大地减少了税收额。在经营目标完成后,如果企业有新的投资方向或其他考虑,又可以解散或分立或进行股权转让。

除了投资方式的选择有值得推敲之处外,投资行业和时间的选择也都可以实现避税效果。但必须坚持的原则是掌握税法条例的及时变化,动态地进行纳税筹划管理。

4.利润分配和纳税申报阶段的合理避税

当前我国企业利润分配的形式一般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如果以现金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那么企业股东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我国并未对取得股票股利行为规定纳税义务。所以,很多股东为了避税或考虑到企业现金流动性等其他原因,往往要求企业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这也是企业在分配利润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的。

纳税筹划在企业运用 第2篇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纳枕筹划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用科学的方法构建纳税筹划平台,并在实际经营管理中加以合理运用,以最小的筹划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效益。

关键词:纳税筹划平台减轻税负理财效益

纳税筹划亦称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义务人在遵守、尊重所在国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义务人的权利,旨在实现纳税最小化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时的谋划与对策其实质是节税。但作为纳税筹划本身而言并不是一种静止的、片面的行为如何为企业构建纳税筹划平台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加以合理运用是企业财务决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拟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纳税绮划平台的构建原则

纳税筹划平台是企业理财过程中税务筹划的基础和操作空间。目前常用的有价格平台、优惠平台、漏洞平台、弹性平台和规避平台。要成功构建纳税筹划平台.必须有一定的环境条件和科学的筹划方法并且要符合以下原则:

1.政策主导

纳税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必须以政策为导向由税收政策主导税收的筹划活动。离开税收政策谈纳税筹划只是一种空谈不顾税收政策导向开展纳税筹划必定一事无成。试想面对高污染、高能耗、长线产业、夕阳产业、换代产品以及其他税收上实行限制政策的产业、产品税收筹划又能有多少作为,2.合法有效

纳税筹划作为一种节税行为其存在的基础是应当合法至少不违法。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公然的违法偷税行为比较容易辨别,而对税法已有反避税规定的避税行为应视同偷税处理则认识不清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必须正确认识并划清与违法的界限坚持合法筹划防止违法筹划。同时开展纳税筹划要贯彻成本、效益原则以最小的筹划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效益。在税收利益上既要考虑节税带来的直接效益也要考虑减少或免除处罚带来的间接利益:既要考虑纳税筹划的直接成本也要考虑纳税筹划方案比较选择中的机会成本。

3.切实可行

由于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因此在纳税筹划方面找不到万能、现成的通用方案每个企业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开展有的放矢的纳税筹划活动在设计筹划方案时应注意科学性和可行性力求在法律上站得住在操作上行得通

4.全面权衡

决定现代企业整体利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税收利益虽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利益,但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应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不能为筹划而筹划而应从企业的社会形象、发展战略、预期效果、成功机率等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权衡。

二、纳税绮划平台的运用及应注意的问颐

纳税筹划始终贯穿于财务决策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在企业筹资、投资、经营、收益分配和财务核算等过程中正确运用纳税筹划平台.科学地进行纳税筹划以期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1价格平台的运用

价格平台的核心内容是转让定价转让定价方法主要是通过关联企业不合营业常规的交易形式进行纳税筹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及买卖双方均有权力根据自身的需要确定所生产和经营产品的价格标准只要买卖双方是自愿的别人就无权干涉这是一种合法行为。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转让定价的方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利用商品交易的筹划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定价或抬高定价的策略转移利润或收入以实现从整体上减轻税收负担。如有些实行高税率增值税的企业.在向低税率的关联企业销售产品时,有意压低产品的售价,将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2)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的筹划。通过控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购销价格进而影响产品成本来实现纳税筹划.如由母公司向子公司低价供应零部件产品或由子公司高价向母公司出售零部件以此来降低子公司的产品成本使其获得较高的利润《3)利用提供劳务的筹划。通过高作价或低作价甚至不作价的方式收取劳务费用.从而使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根据需要进行转移和纳税筹划哪一方有利便向哪一方转移最终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f4)利用无形资产的筹划。通过无形资产特许使用费转让定价以此调节其利润追求税收负担最小化有些企业将本企业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技术、商标或特许权无偿或低价提供给一些关联企业,其报酬不通过技术转让收入核算,而是从对方的企业留利中获取好处;(5)利用租赁业务的筹划。通常有利用自定租金来转移利润、利用机器设备先卖后租用、利用不同国家不同的折旧政策等而进行纳税筹划

价格平台作为各种筹划平台之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光明的发展前景,但纳税人在利用价格

平台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运用价格平台进行纳税筹划在一般的情况下应该设立一些辅助的机构或公司并进行必要的安排这种安排是需要支出一定的成本费用的,在纳税人生产经营还不具备一定规模时筹划所能产生的效益不一定会很大。二是价格的波动应在一定的范围内。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确定的价格明显不合理.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一般而言.税务机关调整的价格比正常价格略高一点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不幸被调整不仅没有筹划效益.还会有一定的损失.而且还包括进行筹划所花费的成本。三是纳税人可以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筹划安排。为了避免运用一种方法效果不太明显以及价格波动太大的弊端,纳税人可以利用多种方法同时进行筹划。这样.每种方法转移一部分利润.运用的次数多了.只要安排合理.也就能达到满意的经济效果。

2.优惠平台的运用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是伴随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台而产生的.符合国家税法的制定意图.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引导。常用的方法有《1)直接利用筹划法。即给予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以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家对某些生产性企业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则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地改变生产经营范围,使自己符合优惠条件.从而获得税收上的好处,/2)临界点筹划法。一是价格和产量的数值确定在什么位置以寻找最佳节税临界点,使企业获利最大;二是企业和个人所得税都有一个临界点问题.这个临界点可用来作为是否转移的参考依据。(3)人的流动筹划法。包括个人改变其居所和公司法人改变其居所两个方面的筹划.纳

税人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需要,或者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干脆将现在不太景气的生产转移到优惠地区,以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4)挂靠筹划法。指企业或个人原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待遇但经过一定的策划通过挂靠在某些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或产业、行业.使自己也能符合优惠条件.如本来不是科研单位或科研所需要的进口仪器设备.通过和某些科研机构联合.披上科研机构的合法外衣.使自己企业享受减免税。

只要有税收优惠政策.就有纳税人对其进行利用。在利用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尽量挖掘信息源.多渠道获取税收优惠以免自己本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却因为不知道而错失良机。(2)充分利用有条件的应尽量利用,没有条件或某些条件不符合的,要创造条件利用。(3)应尽量保持和税务机关的关系.争取税务机关的承认。再好的方案.没有税务机关的批准.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

3.漏洞平台的运用

漏洞平台是以漏洞的存在为基础现阶段.我国税法中存在着许多矛盾或空白之处(1)机构设置与配合以及税收地域管辖是相对漏洞较多的领域。如我国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种.增值税属于共享税.由国家税务系统进行征收.但地方税务系统往往捷足先登.将纳税人定格为营业税纳税人,这是一个税收结构设置与配合上的空白;(2)机构所在地的判定标准是依注册地、还是管理中心或经营地存在不确定的地方(3)税法总纲虽有规定.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办法。如电子商务的研究近几年刚兴起.这方面的税收问题是个很大的空白。公司就可利用这些空白.大规模地发展网上电子交易.从而省去大量税款。

利用漏洞平台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需要精通财务与税务的专业化财会人才.只有专业化人员才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税法而利用其漏洞进行筹划;二是具有一定的纳税操作经验.只依据税法而不考虑征管方面的具体措施.只能是纸上谈兵成功的可能性肯定不会太高;三是要严格的财会纪律和保密措施。没有严格财会纪律便没有严肃的财会秩序混乱的财务状况显然无法作为筹划的实际参考另外又因为利用税法漏洞和空白一样具有隐蔽性.一次公开的利用往往会导致以后利用途径被堵死‘四是同样要进行风险—收益的分析。

4弹性平台的运用

有税收.便少不了税率:有税率.便难以避免税率幅度的存在。弹性平台筹划主要集中在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等税种上。在资源税的弹性平台筹划中.筹划客体主要是各类矿产资源.由于税额因矿产资源的优惠悬殊而跨度巨大.这就为利用税额幅度进行筹划提供了可能和空间。如原油税额为每吨8元一30元.黑色金属原矿竟然达到了每吨2元一30元.有色金属原矿更达到了每吨0.4元一30元幅度水平。纳税人想办法在跨度允许的范围内寻找最低切入点。

在运用弹性平台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弹性平台的可操作性大小判定要充分考虑到征税方,因为弹性平台的筹划要达到目的.需要‘’因人制宜”。二是在幅度中找到最佳切入点.实现税率低,税负轻、优惠多惩罚小.损失相对较少的目的。

5规避平台的运用

规避平台是利用税法中的临界点来降低税率、获得税收优惠。在实际运用时主要有:(1j税基临界点规避。起征点与免征额不同,起征点附近部分税负变化很大。(2)税率跳跃临界点规避。许多定价的分界点就是税率跳跃变化的临界点。(3)优惠临界点规避。优惠临界点很多.通常有时间临界点、人员临界点和优惠对象临界点三类。如增值税的混合经营行为和兼营行为中对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年货物销售额超过总营业额50%的.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足50%的,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浅谈纳税筹划在发电企业的运用 第3篇

一、发电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发电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核算的法人实体, 其经济行为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如何使企业税法的规范下实现企业税负最低或适宜, 是企业纳税筹划的重心所在。由于电煤价格市场化, 火电发电企业一直受燃煤价格增长导致亏损严重的困扰。目前火电厂燃料成本居高不下, 而电厂的其他成本费用已是节约到没有可挖掘的余地。此时, 利用国家对发电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税务筹划, 达到节约税收支出成本, 已是目前发电企业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二、纳税筹划在发电企业的具体运用

发电企业的纳税筹划一般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 企业的税基

我国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电企业在市场竞争中, 经营手段和销售方式不断复杂。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时, 如只考虑税率因素, 那么就有纳税筹划的空间。如果小型发电企业年应纳税所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即可按小型微利企业20%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决算前则可考虑企业成本费用是否有可能在税法允许的条件下适当调高, 使企业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另外, 由于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 具体计算过程又规定了复杂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项目, 因此,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就更大。

2. 企业的组织形式

目前发电企业组织结构复杂, 通过引进竞争机制, 发电企业经营状况差异很大, 在独立核算制度下就存在纳税人选择的问题, 当企业盈利时, 可以根据盈利大小结合优惠税率, 利用会计的处理方法, 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当企业亏损时, 纳税人选择的意义不大, 而当企业及下属单位有盈有亏时, 纳税人选择就显得非常重要。此时, 要使企业合并申报纳税, 盈亏对抵。

根据财预[2008]10号文件相关规定, 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 (即分支机构) 的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发电企业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及所属各营业机构、场所的具体经营状况, 来确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如企业各营业机构既有盈利的, 也有亏损的, 在不涉及其他特殊因素的情况下, 应考虑将各营业机构设立为分公司, 进行汇总纳税, 使各分支机构盈亏相抵, 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税负。否则, 一个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一个单位还得弥补亏损, 将影响企业整体利益。

3. 充分利用国家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1) 增值税优惠政策及运用

发电企业是传统的工业企业, 主要产品是电力, 并还有许多相关产业。在增值税方面, 发电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使用相应优惠政策。比如, 财税[2008]156号文件中规定: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发电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 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发电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利用风力生产的发电。

财税[2009]9号文件中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发电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 (含5万千瓦) 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新建小型水力发电站的企业, 则应考虑将新建项目设立为独立法人, 享受按简易办法6%税率缴纳增值税。

发电企业可利用这两项优惠政策减半缴纳增值税或实行简易征收增值税, 从而少缴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运用

①减征与免征优惠

税法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包括电力、水利等项目) 投资经营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年到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 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新办企业时, 应该查找并运用减免税的相关依据, 使企业合理避税、节税。

②减计收入优惠

发电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 如利用煤系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瓦斯生产的电力、热力;利用转炉煤气、高炉煤气、火炬气以及除焦煤气以外的工业炉气, 工业过程中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热力;利用农作物秸杆及壳皮生产电力、热力, 取得的收入, 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③税额低免优惠

发电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 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④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

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 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类产业是指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70%以上的企业, 涉及发电企业的产业项目涉及水力发电、热电联产、风力发电等, 发电企业应予以关注。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电力、水利企业, 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 可享受自开始经营之日起, 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至2010年, 发电企业应注意关注国家后续出台新的税收政策, 以便为企业争取新的税收优惠。

三、发电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由于发电企业大都是国有大型企业, 且经济效益较好, 使企业对税务筹划工作不够重视。要积极去了解国家对发电企业在税收上的许多优惠政策,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重视一些优惠政策的时效性, 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一定的联系, 多关注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

2.发电企业要避免片面追求少缴税金, 从表面上看, 企业节税越多, 收益越大, 但是, 现实生活中, 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风险大的筹划能给企业带来短期收益, 却有可能使企业经不起税务检查而承担更大损失。如何做到涉税零风险, 这就要求发电企业的财务账目清楚, 申报正确, 税款缴纳及时。

3.有些发电企业中认为税务筹划只是会计人员的工作, 与企业经营无关。有的企业套搬别的单位的税务筹划的经验, 实际上税收政策一个行业一个企业是有一些差别的。都是发电企业, 但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具体账务处理, 纳税情况都可能有很大差别。

发电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必须树立合法的纳税筹划观念。以合法的纳税筹划方式, 合理安排经营活动, 掌握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的税法规定, 以避免产生不当避税之嫌。

(1)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能照搬他人模式。要在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 针对企业自身情况提出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

(2) 要着眼于企业整体利益, 要以最小的代价换得最大的收益。企业要有长远的眼光来选择税务筹划方案。在进行税务筹划方案选择时, 不能仅把眼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 而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 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 能增加企业整体收益的税务筹划方案。

(3) 企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1.要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 企业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 这是发电企业成功开展税务筹划的前提。2.企业要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3.力求企业整体效益最大。筹划时, 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 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

(4) 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发电企业一般是大中型企业。要想真正对税收实行有效的筹划和管理, 有必要在发电企业内部设立独立的税务部, 也可对财务部门的财务核算进行监督, 财务部门也要对税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

总之, 发电企业如果能够合理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 充分运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就能节约企业的税收成本, 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自身竞争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年4月

[2]张美中:《纳税筹划》, 企业管理出版社, 2007年1月

浅谈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运用 第4篇

【关键字】企业;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及意义

1.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筹资、投资、组织、交易等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利用税法规定,使企业减少、递延或免除纳税义务,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

2.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并抑制和减少偷逃税款的行为发生。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上升到一定阶段的体现。企业从事税收筹划的初衷确实是少交或不交税,但在做这方面的安排时是通过合法的形式;税收筹划有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效益最大化。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促使企业要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能力,企业需充分研究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营原则,制定最低税负方案,以便于达到降低了税收成本,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的目标。

二、目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国内企业对税收筹划普遍认识不够,战略定位不高

目前税收筹划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国内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少缴税,没有能从战略的角度在规范涉税风险等方面发挥作用,往往是合同签订完毕后,才交财务部门执行,并要求财务部门降低税负,造成经济业务的运行与税收筹划脱节的现象。如果经济业务不从决策开始进行整体考虑,那么税收筹划不会形成空间,甚至还会对财务人员造成减税压力,背离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原则。

2.我国税收制度不完善、受税务机关裁量权影响太大

我国目前税收政策和制度不完善,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是否合法比较难以确定,若企业对国家政策的规定没有理解和掌握好,筹划方案实施后还要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更大的损失。我国税法对税务机关赋予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税务官员对政策的掌握程度和执法标准会直接影响企业税收方案的执行效果。我国企业就执行中的税收筹划方案一般是不与税务官员正面沟通的,这主要也是目前税务官员的专业水平良莠不齐,对税法的理解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差。

3.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相对较少,其相关人才培养刚刚起步

国内企业有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一般只关注财务管理、核算方面,对税收方面不太关注,不善于收集财税方面出台的政策结合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税收筹划。目前,国内财经类高校也开设了税收相关专业。

4.政策性风险的规避

我国处于经济调整期,税收政策变化频繁,我国税法在改革开放30多年间进行了了几次大的改革,与经济发展相关度高的税收法规更新更快,由于没有对相关税收法规进行清理,存在税收法规之间互相冲突的现象,这些都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度形成一定的政策风险。税收筹划人员应熟悉税法,正确把握新出台法规,规避政策性风险。

三、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笔者所在单位涉及多个税种,下面就增值税和房产税进行筹划分析:

1.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文件中明确,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本企业依照上述文件在提供石油工程劳务时缴纳增值税。

我单位的石油工程业务在一家全资子公司经营核算,该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石油工程支出成本不能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对上述业务进行了以下税收筹划:

该全资子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成功后,在工程结算时向对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石油工程施工采购材料、运输费、水电、和石油专用设备带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目前每年实现收入2000万元的石油工程收入可抵扣进项税额约120万元。增值税从原来的征收率3%调整到税率17%的差额,即14%的部分由对方单位承担,对于我单位来说,总的税负没有提高,并且每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约120万元,相当于利润率直接提高了6%(120/2000)。

2.房产税的税收筹划

(1)房产税征税范围筹划:《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对征税的房产范围进行了明确:“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税法规定,企业自用房屋按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按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房产原值是纳税人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针对企业自用房产的税收筹划,可以从项目开始筹建时进行,在建筑物和相关配套设施的会计核算处理时,将道路、地窖、水池、等配套设施单独核算不纳入房产原值,这样,就可以只缴纳税法意义上的房产应计缴的房产税。

案例:如XX公司筹建一度假酒店,该项目计划除建造度假酒店主楼、餐厅、办公用房,另外还包括一系列配套设施:水塔、配电塔、桥、围墙、室外游泳池、停车场所等,预计工程造价5亿元,其中:主楼、餐厅、办公用房造价3. 5亿元,配套设施1.5亿元。如果在会计核算上,将5亿元的工程造价都作为房产原值,XX公司将从该项目建成就缴纳房产税(假设扣除比例为30%):5亿元(1-30%)*1.2%=420万元。但此项目在建设初期就进行筹划,将配套设施如停车场建设成为露天的,将这部分造价与主楼房屋的价值分开核算,这部分配套设施就不用缴纳房产税,每年少缴纳的房产税为1.5亿元*(1-30%)*1.2%=126万元。

(2)出租房产转变为提供仓储管理服务

出租房屋按税法规定要按从租计征申报房产税,而提供仓储服务则属于从价计征的房产税范围,租赁房产与提供仓储服务是两个不同的经营业务,租赁只需提供空房供租赁方使用;而提供仓储服务不仅需要添置仓储服务设备设施,配备相关仓管人员,同时还要对存放的商品安全负责,因而增加了仓储运行费用开支,但这些开支还是远远小于房产税节税数额。

如某企业(地处市区)有闲置房屋5000平米,原值1000万元,净值600万元,若对外出租房屋,每年可实现收入120万元,此项收入要交纳的税金:12%房产税14.4万元+5.6%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6.72万元=21.12万元;

企业若改为提供仓储服务,每年收入可增加至160万元,并支出仓储运行费用约20万元,仓储服务目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纳增值税税金及附加。该企业提供仓储服务年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因此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附加税费综合税率0.36%包括附加:城建税7%(城区)、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此项目要交纳的增值税及附加为5.376万元;自用房产房产税(假设扣除比例为30%)600*(1-30%)*1.2%=5.04万元。

两个项目对比:仓储服务比出租房产可净增收益=(160-20-.376-5.04)-(120-14.4-6.72)=129.584-98.88=30.704万元。

四、企业税收筹划中应完善的策略

1.注重税收筹划的整体综合性

企业在策划税收筹划时,要综合考虑,在整体税负最轻和企业整体效益最大两方面进行权衡。要关注是否某一环节少缴税,可能导致其他环节多交税,应该把重点放在整体税收负担下降的幅度和企业整体效益增加上。

2.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内外环境

税收筹划是否得到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方案是否成功的关键,另外,做好会计基础工作,为税收筹划提供可供分析数据是重点。企业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了解当地税务机关征管的具体要求,主动适应当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确保税收筹划方案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取得筹划效果。

3.关注国家相关法规和保持税收筹划方案的机动灵活性

随着国家的税收制度、法律和政策的变化,结合经济活动的变化,对税收筹划方案保持适度的机动灵活性,随时重新审视和评价税收筹划方案,及时更新调整,以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确保税收筹划的目标。

4.借力于中介机构,有助于税收筹划方案实施

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若选择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在专业知识和对政策的把握和筹划经验上,都优于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独立筹划,并且中介机构同时面对税务机关和客户,中介机构可根据客户的具体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制定税收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王华.论企业筹资决策中的税收政策筹划[J]。科技信息,007,(3).

[2]李大明.企业税收筹划原理与方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3.

纳税筹划在企业运用 第5篇

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各项核定、认定、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的结果,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各类票证比对结果等。

这里明确企业提供的企业会计报表数据是税务部门纳税评估主要依据及数据来源。在此就从企业会计报表数据如何运用于纳税评估分析进行简要阐述。

一、往来帐款与纳税评估分析

1、往来帐款: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四类。

2、企业会计报表往来帐款余额变动分析

① 分析商品已经发出,应作销售仍挂于预收帐款中。

② 分析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讫,应作销售而未申报,记应收帐款贷方。③ 分析商品已经发出,故意混淆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四类科目正确运用,反记应付帐款借方、预付帐款贷方,达到不申报纳税目的;特别是分析企业月末、年末往来帐款余额变动金额幅度大,且同时在二个往来帐款余额发生相应数据变动现象。

注:上述可要求企业提供购销合同进行对比分析。

④ 分析应收款项科目年初余额,企业是否存在在年初更换新账时有作假现象。虚列或虚增部分应收款项,则就能将部分不开票的现金销售收入或其他收入通过该部分虚增的应收款项收回来入帐,偷逃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对照往来帐款年初科目余额与上年末科目余额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年初更换新账时在往来帐款之间相互调整余额的作假现象。

⑤ 分析评估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是否符合条件。

3、案例分析

案例1 某塑料编织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2月份、2005年1月份会计报表相关数据余额如下:

2004年12月份会计报表年末余额中预付帐款120万元,原材料320万元,应付帐款580万元,预收帐款85万元;2005年1月份会计报表年初余额中预付帐款0,原材料240万元,应付帐款465万元,预收帐款0。原材料、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和预收帐款2005年初余额较2004年末余额分别减少80万元、120万元、115万元和85万元。经评估分析及企业约谈说明,存在以下几个涉税问题:

① 2004年8月份购设备支付120万元,未取得发票,未作固定资产入帐; ② 2004年11月收受某物回公司虚开的废旧物资发票二份,货物废塑料,金额80万元;

③ 2004年8-12月销售给某农资公司编织袋85万元,未开具发票申报纳税,挂预收收款。

二、资金来源与纳税评估分析

1、资金来源:“银行存款”、“现金”、“短期借款”等反映的资金。

2、企业会计报表资金来源余额变动分析

企业进货和库存资金占用较大,但资金来源反而少,并在往来“应付账款”等账户中数额也不大,资金需求与物流量有明显较大的悬殊,在资产负债表即可发现其不匹配的现象,就此情况,需究其根源;从而分析企业(投资者)是否有不愿把自有资金或各种借款放在账上反映,达到销售不入账、帐外经营等违法目的。

3、货币资金的流量变动分析

① 货币资金的流量反映了企业经营活动的规模,可通过货币资金的收支渠道分析结合现金流量表来了解企业的业务开展情况,并进而分析其对纳税的影响,发现疑点,从而深入评估;

② 货币资金的本期增减绝对额与历史数据相对比较,结合各期纳税情况进行分析,也能够发现问题。

4、案例分析

案例2 某轮胎模具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2月份会计报表年末余额中短期借款125万元,较年初增加75万元,且企业经济总量及经济指标较去年未发生相应变化。

经评估分析及企业约谈说明,并要求企业提供短期借款相关书证材料,另对提供短期借款的企业侧面了解,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涉税问题: ① 提供给轮胎模具有限公司短期借款的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轮胎模具加工,成立时间2004年8月,规模较小,存在巨额短期借贷资金可信度较低;

② 轮胎模具有限公司2004年8月职工集资45万元组建轮胎模具加工小规模企业,另将设备磨床一台30万元、存货磨坯一批45万元投放到了小规模纳税人处,作企业启动。轮胎模具有限公司帐务处理:借“现金”75万元、贷“短期借款” 75万元。轮胎模具加工企业为其加工模具,以加工费抵顶设备、存货款,双方都不开票申报纳税。

③ 设备磨床30万元8月份投放时为帐面净值,但未作帐务处理,仍提折旧至今。

三、存货与纳税评估分析

1、存货: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

2、企业会计报表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存货余额变动是测算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主要依据。① 工业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测算:

A、材料余额影响增值税=(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值税税率 B、估价入帐材料影响增值税=(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增值税税率

C、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余额影响增值税=(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材料、燃料动力占生产总成本比例)×增值税税率

注:不考虑材料成本的组成因素;不考虑购进材料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素;不考虑在产品、半成品余额是否含工费的因素。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已纳增值税+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A+B+C)/销售收入 ② 商业流通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测算:

A、库存商品余额影响增值税=(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值税税率 B、估价入帐库存商品影响增值税=(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已纳增值税+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A+B)/销售收入 注:本方法适用于采用进价核算库存商品的企业。

3、案例分析

案例3 某轻型商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005年1-6月销售收入17893.32万元,上期留抵677.47万元,销项税金3041.86万元,进项税金3964.51万元,已纳增值税50.33万元,进项税转出16.19万元,期末留抵1634.26万元。存在疑点是期末留抵税金大,是否存在商品发出而未开票申报纳税的现象。

经根据企业2005年6月份会计报表数据评估分析及企业约谈说明,并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书证材料,分析结果如下:

① 上年留抵余额为677.47万元;

② 2005年6月底存货余额较年初新增5351.81万元,其中:新增材料存货(包括外购件)3190.34万元,增加留抵税额542.36万元;新增在产品存货(不含工费)892.99万元,增加留抵税额151.81元;新增产成品存货1268.48万元(其中材料动力占生产总成本比例为92.48%),增加留抵税额199.43万元;另外2005年4-6月材料存货估价入帐数980万元,减少留抵税额166.60万元;

③ 综上1-6月影响增值税留抵额因素值=677.47+542.36-166.60+151.81+199.43=1404.47万元;

④ 纳税申报期末留抵与影响增值税留抵额因素值差额229.79万元,其原因是:2005年1-6月“折扣与折价”1353.18万元,虽部分取得购货方税务机关“销货折让证明单”,但皆尚未开红冲发票给购货方,却已在申报销售额中扣减,涉及销项税金230.04万元,应补增值税230.04万元。

案例4 某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004年1-12月份及2005年1-6月份企业会计报表、纳税申报数据以及企业约谈说明相关资料如下:

① 2004销售额34648.41万元,实现增值税532.94万元;材料、动力占产成品比例95%,在产品不含工费;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2707.81万元,其中原材料增加1988.33万元,影响进项税金338.02万元;产成品增加210.68万元,影响进项税金43.71万元;在产品增加508.80万元,影响进项税金86.50万元;

② 2005年1-6月份销售额37428.67万元,其中: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2290.95万元,实现增值税1423.27万元;材料、动力占产成品比例95%,在产品不含工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2290.95万元,影响销项税金389.46万元;存货期末较期初减少2309.62元,其中原材料减少1884.11万元,影响进项税金320.30万元;产成品增加76.34万元,影响进项税金12.33万元;在产品减少501.85万元,影响进项税金85.31万元;

③ 评估对比分析2004与2005年上半年增值税税收负担率。评估测算得2004增值税税收负担率:(532.94+338.02+43.71+86.50)/34648.41=2.89% 评估测算得2005年上半年增值税税收负担率:

(1423.27+389.46-320.30+12.33-85.31)/37428.67=3.69%

则评估测算得增值税税收负担率2005年上半年较2004增加0.8%。

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纳税评估分析

1、固定资产: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是评估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重要依据。

2、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3、企业会计报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余额变动分析

① 固定资产与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收入、商品附加值)、产能之间是否配比; ② 固定资产余额减少,评估固定资产清理回收的残料是否入帐、出售的固定资产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计算交纳了增值税;

③ 固定资产余额变动与累计折旧是否吻合,评估企业是否正确计提折旧,是否有故意调节成本、利润的嫌疑;

④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与累计折旧之间数据是否吻合,评估企业是否有未完工在建工程而预提折旧的情况;

⑤ 无形资产是否符合确认条件,评估分析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人企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⑥ 无形资产是否按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内摊销。

五、预提费用、待摊费用与纳税评估分析

1、预提费用: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

2、待摊费用:是因权责发生制而产生,指已经支出,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摊费用。

3、企业会计报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余额变动分析

① 预提费用年终是否有余额,是否有故意调节当期成本、损益的嫌疑; ② 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中是否有擅自将期间费用或不应计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转入此科目处理,从而达到调节产品成本和当年损益;

③ 待摊费用与开办费,评估分析开办费是否按期推销,着重针对新开办企业而言。

4、案例分析

案例5 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纺织品与服装,为新办商贸企业,经国税批免新办商贸企业2004企业所得税50万元。2005年6月对其2004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税收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经对企业会计报表数据审核分析,发现下列几个疑点:

① 2004销售收入总额619.91万元,利润总额147.60万元,销售利润率为23.81%;销售利润率偏高,是否存在少结转销售成本现象;

② “待摊费用”余额为0,主要指“开办费”;

③ “固定资产” 余额为0,是否经营场所为租赁,租金是如何支付的。经企业约谈说明,排除相关疑点,并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涉税问题:

① 销售利润率偏高的主要原因是咨询服务收入141.02万元,占总收入的22.74%,且其成本费用较低;

② 2004年2月一次性支开办费5.17万元列“管理费用”,未按规定摊销; ③ 经营场所为租赁,年租金12万元,按合同规定年初支付,取得发票在2005年1月,租金列2005年1月“管理费用”。

六、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与纳税评估分析

1、短期投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购入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

3、企业会计报表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变动分析

① 针对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数据发生额,评估分析企业的投资方式,如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检查是否按规定交纳了流转税、企业所得税;

②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税法不允许扣除;

③ “损益表”中的投资收益与“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帐面价值之比,如投资报酬率较低,需进一步评估分析企业“投资收益” 真实可靠性。

七、所有者权益与纳税评估分析

1、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2、企业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余额变动分析 ① 对实收资本进行评估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的经营规模,投资与产能是否匹配,了解企业的投资各方,从而掌握其关联企业情况,为关联交易的分析奠定基础;

② 资本公积主要评估分析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如接受捐赠资产、股权投资差额、债务重组收益、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会计上都计入了资本公积,而在税法中规定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③ 盈余公积主要评估分析计提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将收入隐匿计入该账户等情况,分析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存货、应付帐款、进项税额与纳税评估分析

1、进项税额控制数变动分析

① 生产企业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本期耗用材料+期末库存-期初库存)×增值税适用税率+动力×增值税适用税率+运费×7%

② 商品流通企业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数(减少用负数)+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减少数(增加数用负数)] × 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适用税率+运费×7%

注:不考虑期间费用中除运费外的可抵扣增值税部分。③ 进项税额控制数-申报表进项税额≥0

如<0,评估虚抵进项和商业企业未付款抵扣进项和工业企业未入库抵扣进项的问题;

2、销项税额控制数指标变动分析 申报销项税额-评估销项税额≥0

评估销项税额数为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所列税额合计。可结合损益表主营业务收入、纳税申报表销售额与发票开具额分析。

如<0,则可能漏申报销项税额。

3、进项税额与销售额增长率配比分析 进项税额增长率/销售额增长率>1

评估分析是否存在虚假抵扣或隐瞒收入的问题。

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与纳税评估分析

1、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成本与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分析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测算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材料动力占生产总成本比例)×增值税税率-期间费用中可抵扣增值税]/ 产品销售收入

注:不考虑材料成本的组成因素。

2、商品流通企业毛利率与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分析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测算

毛利率=(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成本)/商品销售收入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毛利率×增值税税率×商品销售收入-期间费用中可抵扣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

注:该种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值应与存货变动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值基本相符。

3、成本分配方法与纳税评估分析

① 评估分析企业是否擅自改变分配方法,调节当年盈亏。企业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目标在产品费用和本月发出的生产费用,应在各种产品的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的特点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分配方法,但有的企业为了调节本期盈亏,往往改变已经选用的分配方法,并且在会计当期不作披露。

② 结合材料(商品)、产成品明细表余额、材料(商品)盘存表,评估分析企业是否有多结转成本现象。

A、有数量无金额; B、有数量但金额为红字;

C、没数量、没金额又无具体原因。

4、案例分析

案例6 某热合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金属材料(镍),商业流通企业。2005年10月对企业2004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纳税评估。

经对企业2004会计报表数据和纳税申报表的评估分析,发现二个疑点: ① 2004销售收入10319.35万元,已纳增值税11.43万元,平均税收负担率0.11%,期末留抵30.74万元。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偏低,且留抵税金偏大,是否存在隐瞒收入或虚列进项现象;

② 2004年利润总额744.43元,销售利润率0.001%;应纳税所得额19.22万元,应纳、已纳企业所得税6.34万元。销售利润率明显偏低,成本费用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列支现象。

根据企业会计报表数据及企业约谈说明资料加以评估分析: ① 增值税评估分析

A、运用存货变动测算增值税税收负担率

(A)存货期末较期初减少33.30万元,影响进项税金5.66万元;

(B)估价入帐材料期末较期初减少252.03万元,影响进项税金42.84万元;(C)期初留抵0.65万元,期末留抵30.74万元;

(D)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值=(11.43+0.65-30.74-5.66+42.84)/10319.35=0.1795%.B、运用商业流通企业毛利率测算增值税税收负担率

(A)商品销售成本10196.55元,商品毛利率1.19%,毛利率较低是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B)期间费用中运费32.50元,抵扣进项税金2.45元;(C)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值=(1.19%×17%×10319.35-2.45)/10319.35=0.179%.C、存货变动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值与商品流通企业毛利率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值基本相符。

② 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

销售利润率明显偏低的主要原因: A、商品镍毛利率较低;

B、期间费用较大,其中运输费全年支付32.50万元; C、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后应纳税所得19.22元。③ 自查补税说明 发出商品40.85万元应在2004年9月份确定收入实现,却在2005年4月份确定销售,销售成本40.50万元,毛利0.35万元,税费0.02万元,应调增应税所得额0.33万元,补企业所得税0.11万元。

十、损益表与纳税评估分析

1、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配比分析:

销售成本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销售成本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额-去年同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销售额 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1 正常情况下二者应基本同步增长。

A、当比值大于1,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将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用于非应税项目,未计提销项或未做进项税额转出等异常问题;

B、比值小于1,二者都为正时,正常;

C、比值小于1,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异常问题;

D、当比值为负数,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异常问题;后者为正前者为负时,则正常。

2、销售毛利率变动幅度分析:

销售毛利率=(本年累计销售收入-本年累计销售成本)/本年累计销售收入 销售毛利率变动率=(本期毛利率-上年同期毛利率)/上年同期毛利率

正常下降幅度商业在-35%,工业在-20%以内,如低于该幅度,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销售价格偏低或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等。

3、销售利润率分析:

销售利润率=本年累计利润总额/本年累计销售收入 本期销售利润率-上年同期销售利润率<=0

将销售利润率和以前(特别是享受税收优惠期间)进行纵向比较,若小于0,则可能存在隐瞒收入、不按规定结转成本、人为调节成本和利润、违规享受优惠政策等问题。

4、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

超出同行业变动率正常峰值的(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可认定为异常,从而初步判定企业隐瞒收入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

5、应税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分析

应纳税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去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去年同期应纳税额

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1 二者基本应同步增长。

A、当比值大于1,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收入未计提销项或扩大抵扣范围多抵进项税额等异常问题;

B、比值大于1,二者都为负时,则正常;

C、比值小于1,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异常问题;二者都为正时,则正常; D、当比值为负数,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异常问题;后者为正前者为负时,则正常。

北京国锐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纳税筹划在企业运用 第6篇

永川48家企业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获评A级纳税信用企业

华龙网11月29日17时04分讯(通讯员 向章)今年来,重庆永川区地税局联合区国税局对全区1800余家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48户获评A级纳税信用企业。据悉,A级纳税信用企业是指税务机关从完税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等多方面考量,具体通过大数据平台对企业连续两年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管理、账簿管理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同时符合开业经营两年以上,且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报告银行账号、及时办理年检和换证;征期申报率达100%,准确率达95%以上,应纳税入库率100%,且能按税务机关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连续两年无偷税、抗税记录;连续两年无发票违规记录的纳税信用最高等级评价。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一系列便利,比如发票领用、绿色通道、跨区域同等税收待遇、优先办理出口退税、简化企业所得税审批手续、“纳税信用贷”等。税务部门为更好服务A级纳税人发展,针对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提出针对性强、利于操作的税收建议,助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税务部门不断完善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通过信用等级评价确定激励对象,给予A级纳税信用企业多种税收便利,降低守信纳税人交易成本,增强守信纳税人获得感,打造诚信纳税“金名片”,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上一篇:初中初三作文800字:这件事真让我失望下一篇:企业经营管理的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