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案经验交流

2024-09-16

网上办案经验交流(精选9篇)

网上办案经验交流 第1篇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网上办案经验交流

我局规范农业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市委、市府两办《关于印发泉州市整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08]108号)文件精神,联系农业系统的实际,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规范农业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制定并健全农业执法人员违法责任追究、农业大案要案听证等14项制度,并于200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标准。

通过近三年来的实践,效果是显著的。一是对执法相对人。通过细化量化裁量标准,由过去的“弹性”变成了现在的“硬性”;由过去的“粗线条”的处罚区间变成了现在的“执罚手册”的明确量化,有效地解决了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幅度过大的问题。二是对执法人员。通过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实行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给执法人员戴上“紧箍咒”,让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三是对农资使用者。通过行政许可优化,缩减行政许可项目、下放行政许可权限、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等措施,方便农资经营者办理行政许可,疏通农资流通渠道,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遏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1

使农资价格保持在生产、经营和使用者都能承受的水平之上,使农民既得利益不被或少被侵蚀。

2009年7月1日以来,我局网上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4起,经历了不习惯、迷茫、抵触的阶段,到现在才深深体会到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制度,更是保护执法人员的一项好措施。网上办案的优点可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实现的前提和保障。正当的法律程序,对于限制随意性、化解矛盾、缓解冲突、补救权利、防止权力滥用、树立执法队伍形象,都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泉州市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泉州市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暂行规定》(泉政文[2011]30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泉政文[2011]273号),对建立网上办案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网上办案流程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程序设置,并在一些重要的节点设置子流程,如销案流程、证据登记保存审批流程等。所有办理程序实行自动化,根本无法修改,可以有效防止程序违法。

二、实体公正。在网上办案流程中,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要由案件承办人员对执法相对人的违法事实、取得证据、适用执法标准及处理意见作出详细说明,法制机构审核

把关、领导审批。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泉政文[2011]273号)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按照本单位公布的自由裁量阶次作出决定,并在处罚决定中说明自由裁量的理由,能够避免“走后门”的发生。可以说,网上办案是一把“双刃剑”,在斩断有人想“走后门”的想法同时,也斩断了执法人员拒绝“走后门”的烦恼。这是对执法人员的一种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公开、透明,使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都清楚违法应负的法律责任,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量罚公正、公开,减少了执法人员与执法相对人的矛盾,使执法环境更加和谐。三年来我市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行政强制执行案件。

三、接受监督。网上办案公开、透明,可以全程实时接受局法制机构、市法制办、效能办的监督。同时,行政执法案卷接受市法制办定期评查,案卷质量情况作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

四、上下联动。推行网上办案,极大地夯实了情报信息主导农业执法的工作基础。在案件处理、审批过程中,所有原始信息完整地汇入各种数据库中,这些信息资源的存储,将为今后的查询,研判提供帮助,同时也为今后所有农业执法网络覆盖单位共享,信息资源得到高效利用,使假冒伪劣

农资等违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网上办案经验交流 第2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执法质量强力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增加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的科技含量,充分保证执法程序合法、实体公正,进一步堵塞执法办案中的漏洞,提高执法办案监督力度,结合我局网上执法监督与考评工作的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第二条

所谓网上执法办案是指执法办案部门 以“黔东南州案事件信息系统” 依托,通过既定的执法办案系统软件,对接处警,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劳教案件以及复议案件等的执法程序、重点环节进行适时传递和储存的执法办案手段。第三条

所谓网上执法监督是指执法监督部门充分运用网上执法办案信息系统,辅助利用其他常规监督手段,对执法办案活动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是否公正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办案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监督活动。

第四条

所谓网上执法考评是指法制部门依托网上执法办案系统,通过查阅案件材料,审查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合法性、公正性,并根据执法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对已经办结或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评判的活动。第五条

网上执法办案的范围:本局办理的刑事、行政、劳教、复议案件的主要执法环节、内部审核审批、法律文书制作等均应当实行网上操作,对无特殊情形不按照网上进行运行的,后一部门的负责人有权拒绝审核审批。对于因案情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不宜在网上流转的,应当经报请局长批准后,另建档备查。

第六条

网上执法办案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操作:

(一)、接处警的登记和管理: 1、110指挥中心接转警要求:110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向辖区的处警单位下达指令,并在指令发出后10分钟之内将报警情况输入信息系统。

2、辖区接处警部门的接处警要求:

(1)、110指令:接警单位应当在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并在处置结束后10分钟之内将处警情况向110指挥中心反馈。(2)、其他报警:对于110指令以外的报案、控告、投案、举报、求助、工作中发现以及其他部门移送的违法犯罪线索,接受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将接警情况录入系统。

(二)、接警后,经审查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并在接处警后24小时内在网上详细登记接处警情况,通过系统办理受理、立案手续,因特殊情形未能及时录入的,在向法制部门备案后补录。

(三)、案件的录入和管理:案件的以下环节和手续应当及时录入。

1、各类案件的审批手续;

2、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3、笔录材料及其他证据材料;

4、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材料;

5、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到期未结的案件;

6、未破刑事案件的法律手续、证据材料;

7、因不构成刑事犯罪转为治安案件办理的案件材料;

8、电子印章使用前,涉及当事人签名、捺手印的法律手续。

(四)、案件材料应当按照卷宗装订顺序录入,实行网上流转。第七条

严禁案件网外流转,凡不按照本规定进行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的案件,一律不予审核、审批,非经上道程序不得进入下一执法环节。案件录入不规范的,予以退回,重新录入。第八条

对不按照本规定实行网上录入的案件,一经发现,不予考评,除责令录入外,予以通报,并按照相关奖惩制度进行惩罚。第九条

网上执法办案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下一环节的负责人应当对上道程序的操作人员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凡不认真负责被下道环节的监督人员发现的,按照考评标准对该环节的人员进行惩罚。第十条

网上执法办案监督人员应当从以下方面对案件的网上流转进行审查:

(一)、受案手续是否齐备,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二)、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法律文书填写是否正确;

(四)、引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结果是否公正;

(五)、录入的案件材料是否完整,顺序是否规范;

(六)、前一环节的审核是否存在问题。

第十一条

网上执法办案录入应当坚持“谁接警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由他人包办代替录入,确保案件的正常网上流转。第十二条

案件应当坚持适时录入的原则,案件办结后的12小时内应当全部录入结束,对拖延不录入的对案件的主办人予以通报,按照绩效考核的规定进行惩罚。第十二条

分管局领导是案件审批的第一责任人,本人应当亲自履行网上审批职责,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委托其他局领导代为审批,并将委托审批的情况及时告知法制部门。分管局领导在不能正确履行审批职责时,不得委托无审批权限的人员代为审批。取保候审案件应当由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经局长审批,非经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不得审批取保候审案件。第十三条

分管领导在接到法制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后8小时内开展网上案件审批工作,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不得超过12小时。第十四条

法制部门在案件网上流转过程中,应当从以下方面实施监督:

(一)、审核案件网上操作流程是否正确;

(二)、通过系统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受案手续、调查取证、处理结果等是否合法;

(三)、对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适时进行抽查,向办案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对办案部门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一进行协调解决;

(五)、根据执法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对各执法部门办理的案件开展网上考评;

(六)、对不宜通过案事件系统流转的案件进行审核并统一印制法律文书。对于各执法部门报送审核的案件,法制部门应当在8小时内审核完毕,并向分管领导报请审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得超过12小时。第十五条

执法办案的主要负责人在案件网上流转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民警及时办案案件,关注、指导案件办理的进度情况;

(二)、负责监督本部门案件民警按照流程及时录入案件、接处警信息;

(三)、通过系统加强对本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核,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四)、适时检查本部门案件材料的录入质量情况,对质量较低的,责令案件主办人退回重新录入。办案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不认真履行上述职责,造成案件不及时录入,或录入质量不高或不认真审核造成案件质量低的,该部门的主要责任人作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第十六条

执法办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民警报送的案件后8小时内进行审核审批,案情疑难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第十七条

部门法制监督员在网上执法办案中应当履行好下列职责:

(一)、对本部门的接处警信息进行审核、核对;

(二)、对本部门立案受理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防止有案不立情况的发生;

(三)、指导本部门的接处警、案件录入工作;

(四)、通过系统对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开展网上考评工作,对案件质量进行审核把关;

(五)、负责对案件各类法律文书的打印、审核,确保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六)、对本部门的民警建立电子执法档案和执法基础台帐,充分体现本执法部门及民警的执法情况; 部门法制监督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案件在网上流转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与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七条

部门法制监督员应当每日对当天的接处警、案件信息的录入情况进行监督,每日通过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对当天办理的案件质量情况开展审核,对于录入不合格的案件或质量不高的案件、接处警,督促办案民警整改或重新录入。第十八条

部门法制监督员每月应当通过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对本部门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并将执法质量考评的情况和网上执法情况在每月的30日前报送法制部门建档。第十九条

办案民警在网上执法办案过程中应当全面、认真地履行以下职责:

(一)、及时受理、按照法定期限及时办结案件;

(二)、按照规定及时录入案件信息,保证录入质量;

(三)、按照系统流程及时报请审核、审批;

(四)、根据审核审批人的要求,补录、重录案件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办案民警通过执法系统流转案件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录入的材料顺序符合流程规定的操作顺序;

(二)、每一环节的法律文书均应当从系统中进行打印,形成自动生成编号;

(三)、录入的文字材料应当清晰可辨,具有可阅性;

(四)、对于涉及当事人签名、捺手印,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启用前)的法律文书,在当事人签名或捺手印以及加盖公章后录入系统;

(五)、所办理的案件应当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有考评的价值;

(六)、未结(破)案件手续齐全、证据完整。第二十一条

刑侦、治安部门是网上执法办案的主要业务指导部门,应当每季度开展对各部门网上执法办案的业务指导,并将指导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每季度报送法制部门建档。第二十二条

在网上执法办案操作过程中,办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办案民警、法制监督员、审核部门民警及分管领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并按照绩效考核的规定扣该个人相应的分值:

(一)、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录入接处警及案件信息的或隐瞒不录入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录入的;

(三)、不按照流程报送审核、审批的;

(四)、请他人代为录入或擅自为他人录入的;

(五)、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审核、审批的;

(六)、不通过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制作法律文书的;

(七)、录入的案件材料不完整或因质量问题无法阅读的;

(八)、因不严格审核把关,造成案件质量(含录入质量)不高,对发现人之前所有审核审批人及办案人予以通报;

(九)、法制监督员不按时报送审核情况的或虚报审核情况的;

(十)、未按时开展网上执法办案业务指导工作并报送材料的;

(十一)、审核、审批人擅自委托不具有权限的人进行审核、审批,造成案件存在质量存在问题的;

(十二)、未通过系统建立执法基础台帐或建立的台帐不齐全的; 第二十三条

网上办案经验交流 第3篇

1 执法区域协作

1.1 加强区域之间的执法办案协作

目前全球动物疫情处于活跃期, 口蹄疫、禽流感、猪瘟、蓝耳病、新城疫等严重危害着人类和动物的健康。由于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日趋活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区域协作, 是势在必行。近几年来, 我县为了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了执法区域协作:一是加强了与湘西自治州内七县市的执法办案协作;二是加强了与贵州、四川、重庆等区域的执法办案协作。并于2010年4月, 成功执行一起从湖南汉寿县贩运到湖南保靖县一车牲猪46头, 从而给动物贩运商的不法贩运给予了查处, 同时也给重庆市彭水县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敲响警钟。通过区域间的执法协作,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奠定了实践基础, 为协作区域动物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1.2 加强区域之间的信息交流

信息交流是各成员单位实现相互沟通的重要途径, 也是执法区域协作所形成的共识。我县做法:一是在收到附近各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情况向对方通报。二是到附近各县市实地走访、不断加强交流和互相学习。经过近几年的发展, 区域间信息交流日趋平繁了, 逐步走向常态化。为促进执法区域协作和各地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 执法办案的经验

2.1 领导高度重视, 强化执法责任意识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工作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动物防疫法》赋予的法定职能职责重要体现了, 是检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能力的重要形式。衡量一个地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成效, 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是一个重要指标。对此, 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是由分管领导主抓, 防检站长亲自负责并和边检站、屠宰场和市场检疫共同组建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杜绝了无能力办案、无人员办案、不规范办案、对违法行为不惩处和对执法办案保障不力等现象, 有效解决“重疫病防控、轻监督执法”等问题。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切实改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条件, 增强对违法违规事件处置能力, 做到敢于执法不渎职, 主动执法不失职。

2.2 综合施策, 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2.2.1 抓好队伍素质提升, 提高工作水平。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是一项以法律为依据、以技术为依托的行政执法行为。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做好执法办案工作的重要基础。我县加强业务培训, 强化队伍管理, 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 着力解决不愿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等问题。不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 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 建立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明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2.2.2 加强监督检查, 积极拓展案源。

我县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各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广泛挖掘案源线索。并实施有计划、有目标、有频率的监督检查, 一旦发现线索案源, 坚决果断查处。

2.2.3 严格执法步骤, 确保程序合法。

我县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的要求, 严格执行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内部审核、处罚告知、听取陈述申辩、送达执行等办案程序, 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流程和时限办理案件。对情节复杂或者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 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确保了所办的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起诉。

2.2.4 全面收集证据, 准确认定事实。

在这方面我县一是依照法定程序, 合法、全面、及时、客观地收集证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证据。坚决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二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防止证据灭失。三是准确认定事实。对取得的证据材料对照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分析, 与法律条文进行有效衔接, 做到认定事实客观、理由充分, 案件定性及适用法律准确。

2.2.5 严格自由裁量, 处罚履行到位。

我县在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 以事实为依据, 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 保证同类型、同性质、类似情节案件在同一区域内, 处罚幅度基本一致, 避免出现畸轻畸重、执法不公等现象。对涉及经营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的案件, 坚决从严从重查处, 不担心罚款缴纳不到位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在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3 加强联合执法, 协调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我县加强部门联合执法, 主要加强与工商、质监、商贸、公安、食药监、卫生等部门协作配合, 严厉打击各类动物防疫违法活动。对涉及职能交叉的案件, 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协调处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衔接, 对涉嫌犯罪的案件, 严格执行刑事司法程序优先原则, 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 为司法部门快速介入创造条件, 切实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查处力度。

3 存在的的问题

3.1 宣传力度不够大

我县一些地方对《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宣传范围不够广, 没有做到家喻户晓, 相当一部分动物或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 导致执法对象的法制意识淡薄, 守法观念不强。

3.2 对违法行为处罚偏轻, 打击违法力度不够

我县在违法行为处罚方面普遍偏轻, 远远达不到《动物防疫法》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所规定的额度:如对“未取得诊疗许可证从事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无处罚规定;对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或动物产品者, 只责令停止经营, 没收违法所得, 对未售出部分进行补检, 而无其他更严厉的处罚规定, 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纵容了违法的发生。因此在工作中逃避检疫、拒绝检疫、违法者软磨硬抗或不予理会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处罚偏轻, 打击不力, 不仅不能震慑违法经营者, 反而使不法经营者愿多次以身试法, 助长了其嚣长气焰, 造成检疫监督执法工作有些为被动, 使许多执法行为变成执法无奈, 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不够。

3.3 监督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手段滞后, 执法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我县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检疫收费不规范。检疫收费过低, 达不到上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二是检疫执法不太规范。有些动物检疫员、监督员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知识肤浅, 不按程序执法, 认为检疫即盖章扯票, 却不动刀、不用显微镜等。三是执法不严, 工作不到位。对一些经销病死肉品, 未经检疫的肉品, 该管的没管住, 该查处的没查处, 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没得到有效的制止和打击。四是检疫监督执法手段落后, 检疫设施陈旧。检疫技术手段多数仅停留在感观检查和剖解检查, 很少开展显微镜检查和实验室检验工作。

3.4 检疫监督执法专职队伍未建立, 制约了执法行为, 影响了执法质量

由于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队伍, 制约了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在乡镇检疫员中正规专业学校毕业的少, 专业素质不高, 业务能力不强, 没有形成专职检疫队伍, 影响了检疫质量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综上所述, 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区域协作, 总结执法办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最终是为了把动物卫生监督做好, 树立和维护行业的执法形象, 增强战斗力, 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更好的维护食品安全、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的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韩存魁, 石文辉.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探讨[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 2010, (1) :38~39.

[2]李长存, 石文辉.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探讨[J].中国动物检疫, 2010, (1) :5~6.

[3]吴胜芳.西吉县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 2008, 20 (2) :261~262.

[4]雷英, 张理, 祝默, 等.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五到位”[J].畜牧与饲料科学, 2008, (2) :122~123.

我的网上营销经验 第4篇

一、应付买家的网上查询:从买家查询的内容,我们就能判断出来哪些是实在信息,哪些是虚的无用信息。

二、处理买家的查询一定要注意方法和技巧。要善于透过电子邮件的表象看到深层去,了解询问者真正的用意。

三、要非常清楚我们的产品(包括质量)是否适合目标市场?要设法了解国内其它同行的质量和价格水平。

四、电子邮件的使用技巧:处理电子邮件要简单、可信、恰当、快速!

1.简单:语言要简练,不要啰嗦,言之无物。2.可信:和买家联系时,在电子邮件的后面,一定要附上详细的联系方式。给对方一个很正规的印象。3.恰当:不仅包含了前两个因素,更重要的,还需要专业。4.报价要斟酌,不要留下太大的压价余地,否则会让买家产生怀疑。而且,要细分客户,也就是说根据客户所在不同的国家、地区给出不同的报价。5.快速:买家总希望尽快地得到回复。

反贪办案经验交流 第5篇

同志具有强烈的大局观念和进取意识,从事反贪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忠旨,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办案与服务、打击与保护、质量与效果的关系,把办案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注重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保证了反贪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十几年如一日,同志从书记员、助检员、侦查副科长、科长、情报信息科长到副局长,工作中始终兢兢业业,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冲锋在前,乐于奉献,不畏困难,敢顶压力,先后办理和参与办理了80余起贪污贿赂案件。尤其是石油大学、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陕西省药检局、雁塔区田家湾村等一系列窝窜大要案,在相关行业引起了震动,受到一致好评。他以敏锐的嗅觉,从一张只有几句话的举报线索中挖出了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受贿窝案,他带领干警仅用三天就立办了6件案件,学校班子成员无一幸免,该窝案被陕西省检察院评为“十佳精品案件”,查办经验在全省转发。陕西省药检局受贿窝案历时两个多月,同志率先垂范,白天冒酷暑外出取证,晚上熬夜整理材料,询问证人,专案组成员每天休息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患有严重精神衰弱的他又能休息多久就可想而知了。一位证人动情地说:“没想到你们这样拼命工作,看来反腐败还是有希望的”。

二、创新发展,增强反贪活力

同志工作中善于创新,敢想敢干。初,针对困扰反贪工作发展的线索匮乏、突破难等瓶颈问题,该同志勇敢的挑起了反贪局情报信息科长一职。情报信息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通过各种手段搜集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形成发现案件线索的长效机制,研判发案、破案规律,引导案件侦查。由于没有多少可供借鉴的经验,工作初期同志急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打开工作局面,不能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他沉下身子抓学习、搞调研,跑遍了雁塔区的角角落落,对辖区单位逐一核查落实;摸准吃透了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的权力运行轨迹;掌握了各行业犯罪的普遍规律;熟知了技术侦查措施的运用;开通了户籍等社会公共信息的快速查询;制定了科学的线索审查评估办法等。在同志的不懈努力和带领下,情报信息工作功效逐步显现:有效破解了案件线索匮乏问题,为侦查工作指明了方向,使反贪侦查工作由传统的以消耗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主的粗放低效型,逐步向以利用情报信息和网络资源为主的集约型转变,为反贪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有效提高了反贪工作的整体效能。干警们表示,情报信息是反贪侦查的大脑,信息人员是幕后英雄。

三、清白做人,甘做人民公仆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同志经常告诫自己: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严格执法、规范办案、勤政廉洁就是对党和人民的高度负责。他对自己和队伍严格要求,狠抓制度落实,始终注重模范带动作用,总是将困难留给自己,将荣誉让给同志。时刻督促干警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和工作规定,并将廉政教育延伸到工作以外,多年来,其自身和干警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第6篇

一、明确责任,完善领导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办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着力健全完善三项制度,狠抓责任落实。

(一)完善办案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是本乡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处违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联络员为直接责任人。并把查案工作列入年终对各村考核的重要一项,经常召开个别无案村支部书记、纪委联络员座谈会,帮助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寻找对策,使其真正树立不查案就是失职、查不好案就是渎职的思想,真正形成不查案对人民群众就没有说服力,纪检监察机关就没有生机和活力的共识。

(二)建立有案不报追究制。明确规定对各村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线索隐瞒不报,致使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所在村村支书和纪委联络员的责任。这项制度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各村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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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乡纪委成员分包村查案工作责任制。乡纪委3名成员每人分包9—10个村,负责所包村案件工作的初查、立案、调查取证和结案处理等全程服务;年终考评时,将各村查案工作和纪检员的年终实绩考评挂钩,完不成任务的村,纪检员将取消评先资格,从而大大增强了纪委办案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出现了纪委成员积极找案源、主动查案件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乡纪委办案工作。

二、夯实基础,完善保障机制

实践中,我们感到,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是做好查案工作的基础。我们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从三个方面完善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抓人员配备。在加强办案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把文化水平高、责任心强且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乡纪委。结合党委换届,配备纪检干部3名,平均年龄31.5岁,均是大专毕业生。

(二)抓素质提高。为提高纪委人员的业务素质,定期对查案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案例剖析、办案方法、文字材料书写等培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定期进行调研,编印了《纪检监察法规手册》和案卷模式,发放到每个纪检干部手中,提高办案能力。

(三)抓环境改善。坚持正确的干部导向,把查办案件作为评价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查案一线的同志,生活上关心、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查案中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绩效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保护和重用。

三、落实制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一)落实违纪线索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制度。对各种监督力量进一步整合,每月6日召开纪委会和财务、审计、公安、信访、林业、土地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席会,通报情况,互通信息,整合案件线索资源,延伸办案空间。

(二)落实联络员例会制。各村纪检联络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本村情况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防止案件线索遗漏,瞒案不报情况的发生。

(三)落实纪委人员“联点包片”制度,纪委成员定期深入多种经营、工程建筑、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重点部位和掌管人、财、物的重要岗位,通过执法监察、专项检查、财务审计等途径,多渠道发现线索。对于重要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主动出击,及时取证,努力提高成案率。

(四)在乡政府门口设立举报投诉箱,专人负责、定时开启;建立专门来信来访来话登记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登记,及时汇报,限期反馈;依托各党支部,在广大党员中建立反腐倡廉的信息反馈渠道。2006年3月,乡党委政府接到山湾村村民关于山湾村原村委主任孟爱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群众摊派土地延包证工本费每本3元的举报后,乡纪委立马成立专案调查小组,全方位对孟爱民展开调查,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取证,证实孟爱民确实将15户45元据为己有,经乡党委教育后全数退还群众,孟爱民虽然贪污款数不多,但违背了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多次强调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受到了应有的处分,营造新农村建设良好氛围。

(五)主动下访排查线索,纪委成员每月至少入村一次了解情况,防止案件线索遗漏,瞒案不报情况的发生。在掌握线索的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根据情况的轻重,实行分类处理,一般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进行诫免谈话;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查处,做到不使一条线索遗漏,不让一项处理落空。

四、查教结合,深化办案效果

我们坚持查教结合原则,继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办案效果。

(一)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根据身份、受处分轻重分级回访。公职党员、村干部,有纪委成员会同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包村部门负责人进行回访;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党员,由乡领导会同纪委成员重点回访,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其彻底放下包袱,积极改正错误。

(二)落实典型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净化党员干部队伍。对于某个比较典型的经济案件,我们将由审理组审理转为公开审理,全年公开审理不少于2期,在审理过程中,将邀请村干部、机关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旁听,纪委调查人员陈述案情,提供证据,违纪当事人可当场答辩,党委领导根据事实公开审理,现场宣布处理结果。有效提高了查办案件的影响力。

反贪办案经验 第7篇

一、收入不入账、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账技巧

在一些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单位,通常是开票、收款、保管同属于一人。这些人作案时有的是通过开发票,变相提高单价,从中吃回扣或多报销费用后占为己有,有的是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贪污,有的是收款后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记账,情况比较复杂。针对这种作案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以及入账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账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二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三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四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五是账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

二、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账技巧

这类案件的作案手段主要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和费用单据,主要有:虚报冒领职工旅差费、临时工工资以及长期支取已死亡职工的退休金等。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要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要注意审查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三是带着从账目中审查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四是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

三、对开假单据报销的查账技巧

网上办案经验交流 第8篇

关键词:网上外贸,校企合作,网上交流方式

网上外贸以其高效、快速、方便、经济等诸多特点成为了当今国际贸易的主流趋势, 它不仅改变了国际贸易的交流方式, 也为国际贸易专业的校企合作双方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1 网上外贸

网上外贸是指在电脑和互联网上利用电子商务手段进行的外贸业务操作。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外贸业务方式。凭借一台上网的电脑, 除了可以获取所需的大量外贸知识和贸易信息外, 还可以与客户进行高自由度的亲密交流。越来越多的外贸业务员使用电子邮件、MSN等即时通信软件来交流信息、洽谈生意、操作业务, 网上外贸为企业和学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2 网上外贸的主要交流方式

传统的外贸函电主要是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 而现代的外贸函电的主要方式是以外贸电子邮件 (E-mail) 和网上即时通信 (Instant Messenger) 为主的网上外贸函电。电子邮件是互联网应用最广的服务。外贸人员可以使用它以非常经济、快捷的方式与任何地方的网络用户联系。即时通信是一种通过即时通信软件来实现即时性交流的工具。典型的即时通信软件包括MSN、CQ (英文版) 、阿里旺旺、腾讯QQ等。但外贸业务用的主要是MSN。

3 网上外贸函电的语境和语言特点

语言的使用离不开语境, 任何语言都是特定语境下的产物。语境是指语言行为所涉及的客观条件和背景, 包括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特定的情景、特定的人物等。因此, 研究语言首先要分析语境。

3.1 网上外贸函电的语境和写作特点

首先, 网上外贸函电拉近了发件人和收件人之间的距离, 使用起来比传统书信更加方便、快捷, 双方交流时热情而友好, 很像两个朋友之间面对面交谈那样简单、自然。其次, 网上的商务活动, 要求速度快、效益高;给买家的回复, 要迅速及时, 否则, 可能会因为落在其他卖家后面而失去商机。再次, 网民中比例最大的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 他们大多高学历、高素质, 而且思想活跃、新潮, 乐于创新, 他们的文字活泼、自由、亲切、简洁, 特别贴近生活。受这些语境的影响, 网上外贸函电的写作特点是:第一, 简洁、朴实、人性化。第二, 回复迅速及时、标题鲜明。第三, 语式是以外贸口语为主的网络语言。特别是在即时通信中, 这些特点更加突出和明显。

3.2 网上外贸函电的词语特点

词汇层面常常使用缩略词;如:u=you、rgds=regards等。语句层面常使用缩略语、省略句和松散的简单句。如:we'll=we will、I'm=I am (缩略语) ; (We) Hope we (can) do the business with you (省略句) , Thank you for your reply. (简单句) 。偶尔重复使用单词或标点符号表示强调和感情色彩。如RGENT URGENT INQUIRY!!!、Very very low!甚至有时为节省时间, 也使用小写代替大写、不完整句, 如i like it. (小写代替大写) 、Hope you accept. (不完整句子) 。综上所述, 网上外贸函电所追求的就是效果和简洁, 从而实现交流效益最大化。这是网上外贸函电的宗旨。

3.3 对外贸函电教学的建议

网上外贸函电的盛行和特点, 对以信件为主要方式的传统外贸函电教学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建议外贸函电课程中应将以电子邮件为主, 同时, 由于网上外贸函电是以外贸口语为主的网络语言, 电子邮件可以直接使用外贸口语。

4 利用网上外贸开展双赢的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实习基地等合作项目, 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 共同发展。然而, 由于国际贸易行业自身的特点,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

4.1 校企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 学生实习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行。由于外贸岗位具有连续性、实践性等特点, 学生实习对企业来说是越帮越忙, 影响了企业正常的工作节奏和效率。企业并不情愿接受实习。第二, 学生接触不到外贸核心业务。由于外贸工作的私密性, 客户、市场等方面的资料属于商业机密, 不便透露。因此, 实习时学生接触不到关键的贸易环节和相关资料。第三, 外贸企业实习场所小, 岗位少。外贸业务岗位规模都比较小, 少则几个人, 多者十几个人, 一次性根本接纳不了几十名学生的顶岗实习或毕业实习。

4.2 解决办法——校企双方开展网上外贸合作

校企双方可以通过建立网上外贸业务平台和开发新的国际市场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我们称之为校企网上外贸合作。网上外贸业务操作平台是指学校师生利用公司的名义、进出口资质、外贸网站、国内供货渠道等进出口资源, 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 通过网上外贸的方式, 从事外贸业务操作活动。由于学校师生是在网上而不是企业实地进行实际业务操作, 不仅解决了企业实习场地小、外贸岗位少的问题, 同时也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另外, 师生可以使用搜索引擎等方式, 在网上为企业寻找新的国外客户, 并与之建立业务联系、洽谈和操作外贸业务。这样既不触及企业的商业秘密, 又能接触到真实的外贸业务。这种校企网上外贸合作不仅可以解决学生实习基地的问题, 又可以为企业创造效益, 激发企业合作的积极性, 建立校企共赢的合作。

4.3 校企网上外贸合作面临的首要问题和策略

校企网上外贸合作除了需要学校要有实践经验的教师进行实际操作和教学指导外, 最重要也是最难的问题就是如何自主开发新的国际市场, 找到潜在的国外客户, 以便建立业务关系。这既是开展国际贸易的前提, 也是合作的关键。网络寻找国外客户的方法网上有很多, 达几十种, 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只介绍其中的两种基本方法。一是注册并登录B2B国际贸易网站, 发布产品信息, 让国外客户找到你。在谷歌或百度上输入“外贸B2B网站”等关键词, 会找到很多这类网站, 比如, 阿里巴巴网:http://www.alibaba.com/、世界买家网:http://win.mofcom.gov.cn等。注册B2B网站时, 一般都会有免费会员和收费会员两种方式。权限有所不同。建议先免费使用一段时间, 看看实际效果, 再考虑做付费会员。二是使用搜索引擎搜索找买家, 即输入关键词“buyers等+出口产品的英文名”。常见的搜索引擎除谷歌外, 还有:EXCITE、KOMPASS等。注意, 关键词不同, 找到的客户群体也不一样;产品不同, 适用的搜索引擎也不同, 所以要多试几个关键词和搜索引擎, 以找到更多的潜在客户。

5 结论

网上外贸是当今流行并不断发展的外贸业务方式。企业只有掌握网上外贸函电才能有效地与客户交流。学校应尽快将电子邮件和即时通信语言运用到外贸函电教学和教材中。同时企业和学校应利用网上外贸提供的机会, 建立互利、双赢的网上外贸合作。

参考文献

[1]黄国文.电子语篇的特点[J].外语与外语教学, 2005 (12) .

借鉴国际经验,改进网上银行监管 第9篇

【关键词】网上银行 监管

一、网上银行业务监管的国际经验

(一)完善的监管法律法规

发达国家普遍承认银行对通过网银进行的非法交易开展的跟踪调查行为是合法的,并对已加密金融信息的解密权限和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得监管当局在进行监管时有相关监管法规作为坚强后盾,也使得监管更加有的放矢。其中,强化网上银行安全性监管立法是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包括使用加密技术的高标准规定、无密钥匙恢复的强制要求,以及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关于电子记录的数码签名法律框架等。

(二)全面的监管网络

一是为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效率,各国普遍实行分层次监管。主要包括:网上银行对国家金融安全、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的评估与监管;对网上银行系统风险的评估与监管;对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犯罪活动的监管。二是多样化的监管手段。视具体情况采取包括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建立技术提供商的准入制度、发布权威的IT技术标准与规章、外部评级和审计等多种手段,做到监管无死角。三是监管联动与协调机制的建立。欧洲央行要求其成员国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保持一致,承担认可电子交易合同的义务,将原建立在“注册国和业务发生国”基础上的监管规则,替换为“起始国”规则。各国监管的通力合作与步调一致使得监管覆盖范围得以扩大,监管效率大幅提升,由网上银行业务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大大降低。

(三)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目前各国对网上银行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管制,主要包括:对注册资本或银行规模等基础指标规定最低标准;对网上银行相关技术协议安全行、办公场所与网络设备标准进行合规性审查等。二是业务扩展管制,主要包括:对除了支付业务外,是否允许网上银行经营存贷款、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进行管制;对是否允许网上银行建立分支或代理机构进行管制。三是日常检查与信息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对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监管指标的日常监控;对交易系统安全性的定期检测,对电子记录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的监测;对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相关信息资料数据库和独立评估报告的报告备案制度。各国政府普遍认为完善有效的信息报告披露机制对于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减少法律诉讼至关重要。

(四)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监管落脚点

从网上银行监管的国际实践来看,各国的监管都特别注重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监管当局要求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金融机构通过电子手段向消费者明示网上银行各项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客户个人信息、交易信息和账务信息的安全性保证以及纠纷的处理方式及流程。

二、我国网上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体系不尽完善

近年来,依托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业务以网上银行为载体不断创新与融合,其业务范围早已突破了传统的银行业务,使得我国的网上银行业务监管始终滞后于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脚步,尚未形成适应网上银行特性和发展速度的监管体系。主要表现为机构监管和传统业务监管的传统监管模式以及分业监管的体制难以适应网上银行业务“无缝”运行的特点,使得网上银行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

(二)监管手段与方式有待改进

一是我国目前针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现场检查还不全面。二是针对网上银行的非现场监管制度和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三是对网上银行的技术风险和安全风险监管流于形式。四是监管队伍建设亟需加强,高素质复合型监管人才相对缺乏,监测和检查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三)监管信息收集、分析与披露存在困难

一是网上银行的运营模式使得财务收支无纸化、处理过程抽象化、机构网点虚拟化,这些属性不仅使得对网上银行监管信息的收集变得困难,而且其真实性难以得到保障,从而降低监管质量和效率。二是网上银行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有效满足风险监管的要求。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网上银行监管的法规制度建设

应当明确网上银行安全性和控制权的法制责任,重点加强在保护措施和争端的适应条文等方面的立法,以及明确网银结算、电子设备使用等标准。

(二)构建网银监管框架

创新监管方式,探索适应网银业务发展的监管手段。突出功能监管,杜绝监管的重叠与空白,建立相关部门协同监管的机制。强化银行业监管部门与证券业、保险业监管部门以及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促进信息共享,提升监管合力。

(三)完善网上银行准入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

从注册制度与流程、技术安全保障、业务范围等方面清晰界定网络银行准入标准,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准入制度。制订比传统银行更为严格的网络银行信息披露规则,定期向社会发布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信息,不断提高网络银行信息披露的质量。

(四)加强高素质专业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把握网上银行业务发展与监管趋势,充分挖掘现有监管人员潜力,合理配置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在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工作经验上符合网上银行监管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通过有计划、分层次的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监管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张家荣.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构建[J].生产力研究.2012(08).

[2]王梅.国外网络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12).

[3]王夕予.浅谈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9(36).

[4]姚慧丽,车久菊.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8(02).

[5]张洪波.新形势下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策略[J].商业经济.2007(04).

[6]李德.国际网络银行的发展与监管[J].广西金融研究.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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