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调课通知单

2024-08-16

请假调课通知单(精选5篇)

请假调课通知单 第1篇

永新小学各类事务请假调课规定

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永新小学各类事务请假调课规定》。

1、任何教师各级各类请假,包括公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和临时应急性请假等都必须事先填写好《永新小学调课通知单》,并作为教导处统一调课和学校考勤等处理的原始依据。

2、特殊情况自己确实不能亲自填写《永新小学调课通知单》的,应该亲自电话通知教导处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事后自己必须及时补充填写或者签字认可。

3、填写《永新小学调课通知单》一般须提前一天或半天,以便教导处有足够的时间统一调配课程。

4、请假事宜应在当天、当周(连续几周的)完成手续,超过时限没有完清请假手续的视为未请假,按照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和绩效考核条例规定处理。

5、因请假人未履行手续或其他原因延误请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请假人自己承担。

永新镇中心小学

2010年4月2日

请假调课通知单 第2篇

教师因公因私请假经校长批准后,应向值周教导(报告时的值周教导)报告并填表备案备查。

1、公假:请假人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公假代课报告与安排表”,一般由请假人按照所缺的课先联系好代课教师(因比较熟悉相互空堂情况并且便于衔接代课内容),自己找不到代课人员时,由值周教导联系分管教导直接安排代课人员,立即或事后及时签发公假代课通知单。

2、非公假(事假、病假等):缺课代课或调课的双方自行协调课程,双方或其中一方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非公假代课调课报告表”,如果出现到时无教师上课,则由报告方承担责任和后果。未报告则将课表上缺课方记作旷工。

附:表样

另外,各班上课5分钟仍无教师到课堂的,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到分管教导处报告(教导处无人时向班主任报告),分管教导(或班主任)立即安排教师代课(班主任安排后及时报告分管教导)。同时还需填写下表(中途无教师也照此办理):

附代课通知单格式:

教师调课及请假制度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调课、请假制度。

1、全校各课程教师严格按照“三表”(课程表、教学进度表、作息时间表)进行教学。

2、因公、因事、因病确需请假,不能如期上课者,需履行以下调课手续: 1)

时间较长的:要先向教务处申报,经分管校长、校长逐级审批,批准后,先在教研组内调剂,由同课头教师代课;如本组不能解决者,可在校内教师中解决,校内教师一时无法兼代的,再到校外聘请代课教师。

2)

短时间的:由教师到教务处填写调课申请单,包括:事由、时间、调课班级、拟与何课程对调等项,申请单需经教务处主任批准(特殊事由,则需由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3)

教务员持批准后的调课申请单,填写调课通知单,并及时通知调课班级、被调课教师及调课教师本人。

4)

未履行调课手续,擅自调课者,均作旷课处理。(特殊情况例外,手续可后补;但如无请假手续,均作旷课处理)

3、教师不论因公、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上课者,在向校办公室填写请假单时,均需经教务处逐级审批,安排好课程(含考试、考察)后,方可请假,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耒师附小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时效性,保证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学校讨论决定,就教师请假、调代课作以下规定:

1.教师无论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调、代课手续,采取与其它课程调换时间或者请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上课的办法解决。

2.代课属学校正常工作安排,如学校安排代课,由年级组长派发代课通知单,教师应主动配合学校代课安排。无代课通知单代课学校不发放代课津贴。

3.法定假:

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室批准,由学校安排代课。

4.事假:

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调课,并在请假条上注明代课安排,再找分管领导批假,学校不安排代课。如若出现未请假私自调课现象,一经查处按旷工处理。

5.公出:

教师如果公出,事先必须到教务处登记。公出尽量自行调课,实在调不出的请教务处安排代课。公出期间的课一律开代课单。所有公出应得到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

6.病假:

每月病假两天内由学校安排代课,超过两天自行调课,如需学校安排代课,代课费由请假人承担。教师必须在病休前一天办好请假手续,如遇急诊须在上课前请假。病假一律需医院证明。

7.教师因急事离开学校,不能按时回校上课,或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教师本人须课前设法向分管的校长、教务处请假,然后由教务处安排代课,回校后两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过期按旷工处理。

8.年级组长月底按代课单存根统计好本月代课量交教务处核算代课津贴。如有疏漏,代课老师可凭代课单到年级组长处核实。

9.如年级组长已安排代课单,代课老师未按要求执行代课任务,造成教室无人上课,按空堂1节扣罚30元处理。

本制度从2010年11月8日开始执行。

附:《代课通知单》

代课通知单

__________教师:

因________教师请假,请你代上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星期________,________班第________节课,共计代课____节。

年级组长签名:

耒师附小

年 月 日

请 假 制 度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考勤与考绩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的纪律性与责任心,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请假制度。

一、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特殊应急情况须在第一时间以有效的方式告知学校,事后补交请假条;病假凭医院疾病证明开具请假条。

二、教师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写好请假条交教导处审批,由教导处告知值日领导;职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写好请假条后报总务审批。二天以上(含二天)由校长室审批。中层以上领导请假直接由校长室审批。事假一周以上须报教育局审批,病假十五天以上须报教育局审批。

三、按规定婚假为十四天(含节假日),丧假为七天(含节假日),产假为三个月(含节假日),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以上规定假期由校长审批,并填写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

四、教职工外出开会或其它公务、活动等须向值日领导告知;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学习等须凭有关通知请假。以上各项视为公假。公假期间如有课,须告知教导处做调课安排。公假时间超过一周的,由教导处做课程调整。

五、请假期间可以调课的应做调课,三天以内教导处尽可能做调课安排,做调课安排的视为无假处理。

六、批准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办公室要及时记载,作为年终考核、职评的重要依据。

七、请假制度与工作绩效奖罚制度挂钩。

三亚市保港初级中学 2009-12-09 为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位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得按规定以外私自调课、代课或停课。

二、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出(一天之内的),一律实行调课制。由调课者在离校前一天与被调课者衔接好,确保不空堂、不迟到。如果个人协调有困难,报由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积极配合外出教师调整好课务。同时,为确保各门学科按教学进度完成规定的课时数,外出教师回校后须补上被调学科的课时。

三、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出(二天及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教导处于调课者外出前一天与相关班级任课老师衔接好。被调课程的相关课时由调课者回校后自行与被调课者协商,随时补上。

四、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出(一周及以上的),由学校酌情请代课教师或校内教师临时调整代上外出教师的课程。

五、每位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此项制度,学校有调课或代课要求的须积极配合。若课堂出现无师现象,将追究相关教师责任,按旷课处理。

六、教师事假、病假必须提前一天出具书面申请,报校长室同意,由教导处安排调整课务。公出教师必须提供活动通知。病假教师需提供医院证明。

七、相关代课(指调课后无法补上,作为超工作量的课时)补贴在学期结束时一次性结算。

萧山区新街镇中心小学 二O一O年十一月

关于《调课、代课、停课、补课》的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确保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根据教务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调课、代课、停课、补课》的管理制度。

一、调课

1、课程表一经制定公布,在全院教学实施过程中,即带有法规性质,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教师因故不能在原定时间或教室授课而需重新安排的,均视为调课,应履行调课手续。

3、任课教师申请调课必须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并应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确保课程正常运行。

4、遇全校性活动或假日串休等需要调课时,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由教学秘书及时通知到各任课教师。

二、代课

原任课教师因故不能上课,而安排其他教师代其上课的视为代课(注:同一门课程的两位教师之间的授课不属于代课),均应按本规定办理手续。

1、一周以内的临时性代课,由任课教师到教学秘书处填写《长春师范学院调(代、停、补)

申请单》,由分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并于上课的前一天报教务处备案。

2、一周以上的长期性代课,应于上课前三天,由任课教师到教学秘书处填写《长春师范学院调(代、停、补)申请单》,分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办理代课手续。

3、课程表制定并下发后,一般不得更换任课教师,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要更换时,教研室应提前一周提出书面报告,分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由教务处审查批准方可更换。

4、代课教师应执行原课程表,如因特殊困难确需调课,应同时履行调课手续。

三、停课

按教学计划排入课表的课程,因故停止,致使计划学时减少的情况视为停课。

1、所有课程及教学环节均不得随意停课。因特殊原因需停止或减少计划学时,必须由教研室写出报告申明原因,分院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后,教务处审查批准后方可停课。

2、法定节假日停课一律不补,遇全院性活动需停课时,执行教务处通知。

3、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以讨论课、习题课为名变相停课,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减少讲授学时。

4、凡是未经批准的停课以及学期末提前四个学时以上结束课程的,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补课

符合以下情况者,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填写《长春师范学院调(代、停、补)申请单》,报教务处审核签字后可以安排补课(注:声乐、钢琴、器乐、作曲等技能技巧类小课,由于其课程性质的特殊性,不予补课)。

1、因调课造成的缺课:

2、因大型活动造成的临时缺课;

3、因节假日、运动会等原因停课造成的学时不够,无法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4、因统考或学生参加竞赛等造成学时不足。

五、申请调课审批手续

1、欲调课教师一般应提前两天到教研室主任处填写《长春师范学院调(代、停、补)申请单》,由教研室主任及分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核签字后,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

2、教研室主任及分院主管教学领导同意调课后,填写《长春师范学院调(代、停、补)申请单》一式三份,教务处存留一份,教研室主任存留一份,分院教学秘书存留一份,调课申请通过后任课教师要及时通知到授课班级。

3、由于临时发病、有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课,且无法自己办理调课手续者,应及时向教研室主任请假,最迟在上课前30分钟通知教学秘书及授课班级学生,然后由教研室主任(或其他任课教师)代办调课手续。

六、处理

1、每学期的教师工作量津贴核算,将扣除停课的所有课时费用(以调课单为准)。

2、钢琴、声乐、器乐、作曲小课,因故不能按正常时间上课,一律按停课处理。

3、对擅自调课、代课、停课的任课教师,学院大会通报批评,扣发课时费,并按《长春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七、《长春师范学院调(代、停、补)课申请单》一式三份,教务处存留一份,教研室主任存留一份,分院教学秘书存留一份。

宁阳县特殊教育中心请假调课 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的课堂安全,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任务,对教师请假调课、代课做如下规定:

一、教师需按课程表上课,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调课、代课;特殊情况须向本处室负责人说明情况。

二、因事、病或其他情况请假的,应填写请假单,根据部门请假权限进行审批。并将请假单交本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调课(代课)通知单进行调课(代课)。部门调课(代课)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导处,一份部门负责人自留;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的应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进行补办请假手续。

三、续假与销假。需要续假的教师应提前一天向相应负责人进行请假;假期提前结束或按时结束,应向部门负责人进行销假。

四、需别人代课的教师要向代课教师进行教学进度和其他特殊情况的说明,以便代课教师上课。

五、代课工作量的说明。因请假人员、外出学习人员、开会人员(一天以上)不能进行调课的,学校安排教师进行代课,代课教师的代课工作量计入本人工作量,享受相应的课时补贴,请假人员扣除相应的工作量,学校外派人员学习、开会人员除外。

六、部分特殊情况。每年的助残日、教师节等重大活动期间,每位教学人员承担的工作量相应增加,安排看班的教师不按代课计算。

请假调课通知单 第4篇

第二实验学校

为规范教学管理,确保完成各科教学任务,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特对教师请假与调课、代课作如下规定:

1、教师原则上须按课表完成学科教学任务,不私自调课、代课;有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主动说明情况。

2、因事、病、婚、丧等原因请假者,学校提倡教师调课,如有实际困难可以向教导处申请代课。

3、学校外派公出的教师:2天以内,原则上安排调课; 3-4天原则上安排调、代结合;4天以上可以申请代课。

4、所有调课、代课均需由教师本人出面,一般提前三天办理请假与调代课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第二实验学校教职工请假表》或《第二实验学校调课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课(含代班主任)原则上均由教师本人调好,三天以上的课由教导处安排调课,代课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2)教导处对收到的《第二实验学校教职工请假表》进行登记备案,对调代课申请进行审核、协调;

(3)公出请假的教职工凭外出通知、病假的教职工凭医院证明到校长室开具《第二实验学校教职工请假表》,由校长签字审批后即可;

5、因紧急事件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告知教学处口头请假,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未准假而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处。

6、需要代课的老师,需向承代教师交待教学进度,交接好相关事务;班主任外出须落实好班级工作。

请假调课通知单 第5篇

(试行)

请假、考勤、调课、代课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稳定教学秩序、如期完成教学内容的重要保障。为了使日常的教学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对教师请假、考勤、调课、代课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请假与考勤

1、请假1天及以下直接向教学处请假,2天及以上向校长室1请假。(请假必须有请假条,特殊情况可以先电话请假,事后补请假条。)

2、教师上下班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离校不需刷指纹机;如有迟到、早退或中途因公、私事外出的必须到传达室进行指纹考勤。

3、因公、私事,教师临时外出,到各办公室主任处请假并登记;中层临时外出,向分管校长请假;分管校长临时外出,向校长请假;校长临时外出,向值周校长请假。中层以上领导因公、私事临时外出一律到党政办主任处登记。

二、调课与代课

1、教师因病、因事请假:由教学处统一安排课务和班主任代理工作,但鼓励教师自己调课。(参照绩效方案:请假期间若教师自己调课,则半天奖励10元,一天奖励20元。)

2、教师因公外出。(1)在职责范围内:课务一律由自己安排,并填写好调课单上交教学处,班主任代理工作原则上由教学处统一安排。(2)不在职责范围内的学校临时公派外出:鼓励教师自己调课,如需教学处安排课务和班级管理,需填写代课联系单,说明理由,并请分管校长签字后交教学处。

3、区级继续教育(或教研活动):一律由自己安排好课务,并填写好调课联系单上交教学处;班主任代理工作原则上由教学处统一安排。如没有安排好课务擅自外出参加活动,当事假处理。

4、镇级及本校的教研活动:一律由自己安排好课务,并填写好调课联系单上交教学处;如下属学校承办,出校参加活动,班主任代理工作原则上由教学处统一安排。如遇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涉及的人数较多,教学处将事先告知全体教师,作出统一安排。

备注:以上条例中的课务包括早、午自修的管理。

上一篇:故事里的管理学下一篇:特长及获奖情况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