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公开课开场白

2024-07-10

适用公开课开场白(精选8篇)

适用公开课开场白 第1篇

借班上课学生和老师之间都是很陌生的,所以有些本来很积极的学生也会约束起来,让学生放松开来采用调动积极性型的谈话是必不可少的。这里有一例谈话:

师:“同学们,说说看,你们最喜欢怎样的老师?”

生:我喜欢和蔼可亲的老师。

师:(面带笑容很自信地)看老师的样子还算是和蔼可亲的吧!

生1:我喜欢有学问、有知识、对学生比较严格的老师。

生2:我比较喜欢幽默的老师。

师:我也比较喜欢幽默的老师。俗话说“幽默是智慧的化身”嘛!就让我们一起在幽默的交谈中愉悦地度过40分钟,好吗?

师:“猜猜看,老师最喜欢怎样的学生?”

生1:我认为老师肯定喜欢积极举手发言的学生。

生2:我认为老师肯定喜欢成绩好的学生。

师:那你们能做到吗?

众生:(声音响亮)能!学生情绪高涨。

适用公开课开场白 第2篇

根据学生的特点,有些学生在受到老师的鼓励和表扬后表现能更加出色。所以在课前谈话进行适当的表扬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里有一例谈话:

师:我听说我们班的同学是非常勇敢的,那你们真的勇敢吗?学生迟疑了一下,只有少数的学生说:勇敢。

师见状就说:怎么这样没信心,这样胆小,你们勇敢吗?全班齐声:勇敢!

师:好!那你们说说,在这堂课上,怎样表现才算勇敢?接着就让学生说说怎样表现才算勇敢。

正确看待公开课,提升公开课价值 第3篇

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正确认识公开课并积极努力地提高自身素养,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公开课活动的意义,不断提高公开课的价值。

一、前提:更新教育理念

教师应该如何更新教育理念呢?

1. 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

于漪老师说:观念的转变影响改革的全局。观念转变了,就能居高临下,看得清楚、看得透彻,纠缠在一起的问题也比较容易剥离,一通百通。教师应该把教学由以往的生存工具转为自己热爱的终身事业。教育观念对教育行为具有制约作用,先进的教育观念能指导和促进教育的发展,落后的教育观念则会贻误教育。教育观念会直接影响教师的教育行为,并间接地影响教师的道德行为,可以说,教育观念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一名好教师就像一篇好文章一样,应该有好的教育理念。

2. 树立正确的学生观

一名合格的教师应该树立新的教育观、发展观和学生观。而爱学生是教师职业之本,尊重学生是师生关系的基础。新型的师生关系的基本理念就是:平等、民主、合作。这就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地对待学生、热爱学生,又看到学生处于半成熟、半发展中的个体,需要对他们正确指导。体现在公开课教学上,教师在设计教学步骤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差异,设计的问题和任务应该具有层次性,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每个学生都有思考的空间,都有发言的欲望,都能真正参与教学中。

总之,对于一名教师来说,教育理念一旦形成,就会成为相对稳定的精神力量,它会影响一名教师如何看待教育的意义,如何看待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如何处理教育教学中各种矛盾,等等。有没有明确而先进的教育理念,有没有对教育理想的孜孜追求,有没有不断改进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是一个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和一个平庸的教育工作者的根本区别。

二、关键:正确看待公开课活动

近年来,老师和学校的功利性导致公开课逐渐失去了应有价值。教师应该认识到,公开课不仅仅是教师评职称、竞争的一节课,也不仅仅是为了完成学校教务处布置的任务。公开课应该是教师在平时教学实践中经验的积累和创新,让学生以有效的方法更好地掌握知识。通过一节公开课,教师的思路得以展示,学生也有了亲身体会不同教学方法的机会,再加上专家和其他教师的参与评论,使得教师的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改进,这样才能提高公开课价值。

1. 应该讲究实效

造假、作秀问题,是当前公开课实然表现中的一个显著的负效应。目前公开课“打假”之声不绝于耳,有人甚至认为公开课不是在上课,而是在表演。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很多,张金传、徐志友指出教育就是教育,它求真求实,需要的是教师的真心投入和真情付出,容不得一丁点儿的虚假。公开课也是这样,它应该是平时课堂的翻版,应该在平时课堂的基础上略加修饰,而不是进行昂贵的“装潢”。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开课的应有价值,任课老师务必清楚该课的创新点是什么,该课应该选取什么样的教学模式、教学理念、教学思路、教学手段等。教师一定要在教学内容上选取有深度的材料,详细分析,启发其他教师思考相关问题。因此,公开课的任课老师要对教学目标、教学流程、教学效果、教学功底等方面加强认识。

2. 应该以学生为中心

公开课应该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的学习服务。教师应该关注公开课是否营造了浸润着民主、平等、激励和谐的人文课堂环境,公开课是否促进学生发展,公开课是否对教材进行了“二次开发”,以及公开课是否体现了“以学论教,以评促教”的原则。新课程公开课教学要以学生的“学”来论教师“教”,强调以学生在公开课教学中呈现的状态为参照来评价公开课教学质量。

3. 应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孙启民认为公开课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催化剂,是校本研究、培训的主要途径,是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密切联系的结合点,也是校际间老师们交流、沟通的平台。 (2) 公开课活动在教师专业成长中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它为教师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更重要的是通过开公开课的过程能形成一种有利于促进教师自我发展的作用机制。公开课是最好形式的课例研究,通过研究课例,教师可以交流专业理念、改变陈旧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三、保障:提高自身素养

教师要提高自身素养,就应该明确新时期教师具备的素质是什么,通过沟通与反思提高自身素养。

1. 新时期教师应该具备的素质

教师履行自身的职责,根本在于教师的内在素质,教育工作者需要有学科专业素养和教育专业素养。教师作为专业人员,除了拥有自我专业发展的自觉意识,还必须拥有坚实的专业素质结构作为实现此目的的物质条件。一般来讲,教师专业结构主要由专业理念、知识结构及能力结构三部分组成,三个要素相互作用,共同造就一名合格的专业教师。

2. 通过沟通与交流进行反思

通过沟通与交流进行反思是提高教师素养的一个有效手段。教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思。首先,进行个人知识管理。对个人知识进行管理是教师实现专业发展的一条具体途径。其实质在于帮助个人提高工作效率,整合自己的信息资源,提高个人的竞争力。教师可通过建立个人知识库、开展行动研究、写教学反思笔记进行有效的个人知识管理。其次,通过课后研讨进行反思。公开课应该注重沟通和交流,并且不限制沟通和交流的人员,只有这样,才能够通过沟通和交流进行反思,使公开课的效应得以充分发挥。

总之,教师应该正确看待公开课,采用策略和方法提高公开课价值,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改善课堂教学效果,使公开课真正起到丰富学校的教研活动、加强教师间的经验交流的效应,为推广教学新理念和新模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胡东芳著.教育新思维——东西方教育对话录[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

[2]严卫林著.追求学校管理的原生态[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8.

[3]项家庆, 潘海燕著.教师怎样上好公开课[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7.

[4]肖川著.教育的使命与责任[M].湖南:岳麓书社, 2007.

[5]高德胜著.道德教育的20个细节[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6]单志艳著.如何进行教育评价[M].北京:华语教学出版社, 2007.

[7]孙启民.公开课与教师专业成长[J].中国学术期刊, 2004, (10) .

适用公开课开场白 第4篇

一、案情回顾

原告:赵某

被告: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原告赵某诉称,2014年9月1日,被告收到原告要求获取拆迁户数、批文及包干协议等政府信息的申请。同年10月10日,被告作出涉诉答复书,认为上述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不予公开。原告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十二条第(四)项等规定,被告应当公开该政府信息。本案被告适用法律不当,认定商业秘密,却未见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回执和相关调查、核实内容,也未见涉及第三方权益告知书等,应属违法行政。故请求法院撤销被告所作编号为2014-09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责令被告提供相关的政府信息。

被告浦江镇政府辩称,其依法具有受理和处理向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职责。由于本案原告赵某申请公开的征地包干协议不为公众所知晓,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取,且内容涉及案外人即协议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以及征地范围内众多原财产权利人的信息,该信息属商业秘密。为此,被告向案外人发出《权利人意见征询单》,征求其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同意公开,上海市闵行区建设用地事务所逾期未作答复。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签约的当事人逾期不答复,视为不同意向申请人公开,被告遂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1日,原告赵某向被告浦江镇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获取“N3N4的二条路的拆迁户数、批文及包干协议”。被告经审查,认定原告要求获取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商业秘密,于2014年9月11日向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出《权利人意见征询单》,该公司于9月25日出具“涉及我公司商业秘密,不同意向申请人提供”的意见,被告遂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于2014年10月10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答复原告不予公开。原告于当日收到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二、审判结果

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被告浦江镇政府具有受理和处理向该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职权和职责,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案中,被告受理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确认原告要求公开的“N3N4的二条路的拆迁户数、批文及包干协议”属于商业秘密,对此虽然提供了《权利人意见征询单》,证明其已就“包干协议”征询相关权利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但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征询意见的对象为协议主体,亦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原告要求公开的“拆迁户数、批文及包干协议”均属于商业秘密,因此,被告所作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被告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于2014年10月10日作出的编号为2014-09《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二、被告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原告赵某的申请事项重新作出答复。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负担。

三、案例评析

在本案中,法院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不予公开行政决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结果是一方面认为涉案政府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另一方面也指出行政机关在履行其法定征询程序时存有明显不当,进而作出了撤销判决并要求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围绕该案,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该类型案件中的共性问题,需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政府信息公开语境下的商业秘密的认定

我国对于商业秘密的立法规定,主要见于《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条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不难看出在我立法体系中,同样也存在对商业秘密定义的差异性,而未达成共识。通常来讲,一般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界定视为主流观点并为司法实践所采纳和适用。其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在2006年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作过详细的解释,该司法解释从正反两个方面对构成商业秘密的三项核心要素(“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保密措施”)进行了充分解释。①此外,在国家工商管理行政总局于1998年修订后公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则对包含“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等五大要素作了详细的解释与说明。两相比较,能够看到此二者既有相似处,亦有不同之处,但整体来看两者的实质是一致的,更多的是详略的差异,两者完全可以结合起来看,作统一的理解,进而实现统一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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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商业秘密的法律内涵而言,其就是我国立法所指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当然,对于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则应该设定合理限度,不能作过高的要求。

就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商业秘密而言,其是否存在其特殊性,这值得作进一步的探讨。

依据《政府信息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首先,商业秘密不因其转化为政府信息而改变其原有的权利主体。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之规定,只有经营者才能成为商业秘密权的主体,具体包含了从事商品经营和赢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并不包含公权力主体,这也是由商业秘密权本质上为一种权利而非一项权力所决定的。因此,行政机关虽然可能在履行职责过程制作或获取到一定商业秘密,但本质上讲这些“商业秘密”还是属于经营者的,只是因为特定原因为行政机关所掌握和知悉而已,并未改变其法律属性。其次,商业秘密不因其转化为政府信息而改变其原有的类型。应该说,行政机关所能记录和保存的商业秘密并不会超出商业秘密原有的具体类型,而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最后,商业秘密不因其转化为政府信息而改变其原有的内容。行政机关记录和保存的商业秘密必然要与商业秘密的原有全部或部分内容相一致,不应增减一分,必须要客观地、真实地、全面地记录与保存。

据此,可以说政府信息公开语境下的商业秘密并不因行政机关的介入而有实质性的改变,换言之,作为政府信息形式存在的商业秘密就是权利人(经营者)所享有的商业秘密,而要判断特定政府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则只需要按照立法所规定的商业秘密的定义或构成要件或特征进行实质性的审查。这一审查标准既应为行政机关所采用,亦应作为法院进行司法审查之标准。

(二)法定征询程序的具体内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行政机关通过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的审查之后,一旦认定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后,则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征询程序。此处所言的“征询程序”是指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则必须依法履行征求、询问第三人意见的法定程序。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征询程序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无相应的实施细则,不具有可操作性。本案中,行政机关履行征询时所适用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较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只是对“第三人是否同意公开”的回复增加一种“未做答复视为拒绝”的征询结果认定方式。

总体来讲,立法的简单化、原则化处理反映的是我国立法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导致法院审查行政机关所作行政行为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时,同样陷入到无“法”适用的困境。就现有立法而言,可以对“征询程序”的具体内容做以下概括:其一,征询的主体为行政机关,具体为负有履行征询职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其二,征询的对象为第三人(行政诉讼原、被告以外的人),即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所涉及商业秘密的享有人;其三,征询的内容为征求、询问第三人是否同意公开其所享有的商业秘密;其四,征询的形式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其五,征询的结果分为同意与不同意,且不同意的既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亦可以默示的方式表示。客观来看,这些内容基本上已构建起一套粗略的征询程序,但是要做到更加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则需要通过立法作进一步的填补与修正。从完善行政程序角度而言,应该着重加强这么几个方面的规则设置:其一,要明确行政机关未履行征询程序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其二,要为征询程序设置一合理期间,该期间至少应包含行政机关送达书面征询意见书的期间、第三人答复期间及行政机关向申请人送达第三人答复意见书的期间;其三,要明确行政机关送达相应文书的方式及法律效力。

本案中,行政机关虽然在形式上履行了征询的程序,但也存在认定征询对象错误与未构成有效送达的问题,换言之,征询这一法定程序的履行和适用过程中出现了重大瑕疵,从而导致在认定事实时的偏差。

(三)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的合理限度

在当前的立法与执法现状下,针对此类案件,法院要严格依照现有立法规则与原则对行政机关所作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行使自身所享有的司法审查权,而不能仅仅只作简单的形式审查。这就要求法院必须坚持以法定的客观标准来审查行政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的判断,而不是以行政机关或第三人的主观标准来审视。②采取这样的审查标准与审查强度,一方面是要充分发挥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作用,以防止行政机关滥用商业秘密免除公开条款;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判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这一问题上,行政机关的专业优势并不高于或者明显超过法院。因此,法院要充分严格依照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进行实质审查,以维护申请人与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就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征询程序而言,法院在进行司法审查时更应该采取较高的标准与强度,这既是充分尊重并发挥征询程序自身独立价值的要求,亦是直接有效地回应申请人对行政机关执法程序异议的需要。另外,对于行政机关是否遵循法定征询程序的审查,应该分清轻微程序瑕疵与重大程序瑕疵(实质上已达到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采取不同处理办法。

总之,对于行政机关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中商业秘密免除公开条款的司法审查要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展开,严格依法进行实质性审查,明确行政机关在此类案件中的具体举证责任,积极行使司法裁判权,以实现公正裁判,为同类案件的审判提供借鉴。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注释:

①具体内容可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0条、第11条之规定。

②由主观标准向客观标准过度在美国涉及商业秘密免除公开条款的适用的判例中有一个很清晰的演变过程,值得我国法院借鉴。参见赵正群、崔丽颖:《判例对免除公开条款的适用——对美国信息公开诉讼判例的初步研究》 ,载《南京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公开课开场白 第5篇

访谈环节(小桔灯作文)

长影:石老师您好!半年之前,您就曾来到我们平乡县,当时小桔灯刚刚才起步,在办学、招生、师资培养等方面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帮助,那么半年之后,您再一次来到平乡,看到小桔灯,您感受到了哪些变化呢?

石老师:………………………………………………

长影:石老师,您看,今晚现场来了这么多家长朋友,也是印证了小桔灯在平乡这块土地上的广泛的影响力,下面,我想代表家长朋友们就孩子们在写作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您咨询一下!

1一位家长跟我说,自己的孩子作文写不长,内容空洞、三言两语就把一件事情说完了,根本没什么情节,家长买了很多精品作文书回来让孩子看,但是效果也不是很好,就这一问题您给大家解释一下好吗?

2 第二个问题是,一些家长朋友来到小桔灯咨询时,经常进门就这样问:“你们这里怎么辅导啊?孩子学了一期之后会有进步吗?”这个问题,请您给大家解答一下!

3刚才我们的石老师为大家解答了这么多学生和家长朋友们普遍存在的疑问,石老师有着多年的教学经验,对小桔灯的课堂体系有着深入了解和研究,下面,我们就请石老师为我们公开讲授一堂小桔灯的精品课程!

石老师公开课

长影:好!让我们再次把热烈的掌声送给我们的石老师!

访谈环节(八天英语)

今年暑假,小桔灯在领跑作文培训市场的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增设了“八天英语”这一全新教育品牌,八天英语是由一批多年从事英语教育的专家,结合中国人的学习习惯和实际的语言环境,经过长期大量的教学实践,精心策划的一套轻松高效的英语教学模式。首次采用“以点带面、分段实施、框架速成”的教学理论,紧密结合国人的语言环境和学习习惯,为广大学生开辟了一条有效的学习途径,减少了学习难度,缩短了学习周期,提高了学习效率。“八天英语”紧密结合中小学英语教学改革的趋势和新课标的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先突破读写再强调听说运用”的教学原则,改变了我国传统英语教学的思路。为学生在新学期的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八天英语,在小桔灯特色教育培训学校首期开办的教学中,学员兴趣高涨,学习氛围浓厚,师生互动效果良好,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掌握了英语学习的多种技法。

今晚,我们还邀请到八天英语教育品牌的资深讲师张伟老师,下面我们掌声请出张伟老师!

长影:张老师您好!您对八天英语的课程体系有着独到的见解了,那我向代表家长朋友们向你咨询一下,在您过去的任教经历中,您认为的小学生在英语学习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或者说是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哪些呢?它将带我们的同学一起体验八天英语的无穷魅力!

张伟老师:………………………………………………

长影:好!您看,我们80后这一代人,学习英语都是从初中才开始的,到现在初中英语教材中的一些人物名字我们还都耳熟能详,比如说:李雷、韩梅梅、露西、莉莉、吉姆、林涛等等,那么现在小学就开设英语课程,您认为好处在哪里呢?

张伟老师:………………………………………………

长影:好!谢谢张老师详细的解答!接下来,张老师将带同学们一起感受八天英语的魅力!

张伟老师公开课

长影:小桔灯特色教育培训学校扎根平乡大地以来,凭借创新的教育理念、务实的教学态度,在全体教师的不懈努力和学生家长的积极配合下,参加培训的学员学习兴趣高涨,成绩显著提高,教学成果受到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随着教学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发现很多学生的家庭作业完成情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1、不能深入思考作业题目,不能集中精力完成作业;

2、为应付老师的检查,草草了事,有时连自己都说不出答案的来源;

3、自己不愿独立思考,回到学校后,抄袭同学的作业。

在与学生家长和老师的交流中,我们发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长工作忙,无暇顾及孩子的家庭作业;

2、学生课业负担重,难以保质保量完成作业;

3、学生回到家之后,没有老师在身边,疑难问题难以解决;

4、学生受家里电视、电脑的影响,无法集中精力做作业。

针对上述问题,小桔灯特色教育培训学校还将在每周一至周五晚上开办晚自习作业辅导班,为了让学生和家长朋友们了解我们的教学水平,我们承诺,从开课之日起,我们将免费辅导一周,届时,我们欢迎同学们前来体验!

访谈环节

同学们,家长朋友们,在我们前期的宣传中,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我们小桔灯已经搬迁了新校址,由原来的平乡一中对过,搬迁到了锦绣佳苑,也就是原来的金色家园对过!有一段时间,很多家长朋友给我打来电话说:你们小桔灯是不是关门了呀?见不到你们了,我们的孩子还想学作文,怎么办呢?很多类似的电话,我们都为家长朋友们作了详细的解答!可以说,在即将过去的九月,是我们小桔灯养精蓄锐,潜心耕耘的一个时期,金秋十月,我们将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新老同学的到来!在这个过程中,我要提到一个人,那就是平乡县小桔灯特色教育培训学校校长安子志先生,正是在他的带领下,小桔灯顺利的完成了校址的搬迁,教师的培训、教学制度的改革等一系列大事,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我们有请安子志先生!

长影:安校长,小桔灯搬迁了新校址,较之以往,教学环境有什么新的变化吗?

安校长:………………………………

长影:那么家长朋友们期待了这么久,我们的秋冬季节的课程将在什么时间正式开始呢?

安校长:………………………………

长影:我们小桔灯是一家全国连锁的教育品牌,全国范围内有500多家联盟分校,在收费方面,我们平乡小桔灯一直坚持邢台地区最低价格,那么新学期,我们的收费标准您给家长朋友们介绍一下好吗?

安校长:…………………………………………

长影:好的!感谢安校长,我在把收费标准向大家重复一下!

公开课开场白 第6篇

如何利用二三分钟时间,设计精彩的开场白,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对于上好一节课是至关重要的,一、谈话法

比如:有一次,我到双山子中学去讲课,我与学生进行了谈话沟通。

教师:大家,知道我来自哪里吗?

学生:不知道。其中有一个学生说:“官场中学” 教师惊讶的问:“你怎么知道?” 学生:你以前到过我们小学

教师:哦,真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老朋友,希望大家能够踊跃回答问题,因为我是这位同学的朋友啊!

谈话法,可以让学生猜一些关于自己的学校、姓名、年龄、爱好等,找到与学生共同的地方,从而接近师生之间的距离,调动学生的参与热情。

二、游戏法

比如:有一次,物理老师到茨榆山中学去上课,上课教师与学生进行了互动游戏。这位教师要讲《平面镜成像》,教师设计了教师边做动作,边说口令,要求学生快速按口令做动作,做错的学生被罚出

局,这样师生之间在快乐的游戏中,没有了紧张,同时也顺利地导入了新课。

游戏法,为了创设活跃、轻松的氛围,削除师生的陌生、紧张心理,将注意力集中到新课上来。

三、礼物激励法

比如:本周五我校的一名物理老师要到双山子中学上课,今天在试讲时,确定了先播放离我们非常近的桃林口水库的美丽图片,引发学生对美好风景的向往,然后教师说:“大家只要今天好好表现,得到教师的卡片,就可以到官场中学找我,我当大家的导游。”同时由图片中河面的竹排导入到《运动的描述》一课上来。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借班上课如何一下子抓住学生的注意力,是一门艺术,希望各位博友将好的做法说出来,大家一起交流。

【情境】一名借班上课的老师站在一个陌生的班级面前。没有留给他更多的时间去熟悉班级,留给他的只有短短的5分钟。

【话题】如何第一时间走进学生,缩短因师生不熟悉而产生的心理距离?

我们无数次地追问,千百次地尝试,但总觉得与学生之间有距离。“山穷水尽”之时,我们不妨暂时从这个问题的深思中走出来,去听听名师们是怎样进行开场白的?也许会受到一点启发,找到一些答案,也许会迎来“柳暗花明”。

人物:【于永正】

风格:简约而不简单

【经典片段】:

师:小朋友们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你们认识我吗?

生:不认识。

师:那我得自我介绍一下。(师板书:于永正)你们应该怎么叫我?

生:于老师。

生:于爷爷。

师:还可以怎么叫呢?(生默然,师指着名字)谁敢叫我的名字?

生:于永正。

师:(立正)到。还有谁愿意叫的?

生:(大声)于永正。

师:(双手抱拳)在下便是。(全场笑声)

师小结:名字是给人叫的。你们可以叫我于老师、于爷爷,也可以对我直叫其名。这不是没礼貌,因为我是你们的大朋友。总之,你们想怎么叫就怎么叫。

【评析】:

“简约是一种境界。”听于永正老师的课,给人的第一感觉:这种开场白方式真简便,不就是让学生“想怎么叫就怎么叫”自己的名字吗?再一听语言也十分简朴,似乎每个老师平时都在这样说。细一想,又不是这样的,我们老师平时这样说的,多半是在课下,一到课

上,“师道尊严”,立马扮演起“法官”、“传道士”的角色。于永正老师真正地把新课程倡导的“你——我”式的平等关系落实在了课堂上。

开场白时间很简短,但目标很贴心:真心诚意地做学生的朋友;设计很简洁,但功能不一般,一个“立正到”一个“双手抱拳在下便是”,包蕴着尊重、信任、激励、关爱与温暖;自我介绍很简要,但学生深深感受到:学习语文很快乐,做于老师的学生很幸福!简约雕刻出的是一片美丽。

人物:【靳家彦】

风格:平凡的问候,真实的赞美

【经典片段】:

老师的问候

学生的赞美

同学们真精神!你们怎么应答?

改一个字,老师更高兴。

老师真精神!

老师更精神!

同学们真可爱!

像刚才一样改一个字?

老师真可爱!

老师真可亲。

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关照”换一个词?

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评析】:

这样的开场白我们其他老师学起来容易吗?当然容易。笔者听完课之后,立即在公开课上试用。下课后,曾和笔者一道去听课的老师很有感触地说:“靳家彦老师的开场白真实用,学生也很感兴趣,但好像学生应答老师的效果没有靳家彦老师激发的好。”听他这么一说,的确是的。回想听课时,学生热情高涨,问候声此起彼伏,如嘹亮的军号声振奋人心。靳家彦老师有何魔力使学生那么投入?我们与靳家彦老师的差距究竟在哪儿?是心!是真挚的心!笔者只不过依葫芦画瓢,外在的形式像而已,要达到“神似”,那得捧出自己的一颗滚烫的心呀。捧出自己一颗心的同时,我们还要学靳家彦老师那样帮助学生达到语言上的增量。

第二次公开课上,笔者了解到所在班级学生写作能力很强,大部分学生都有习作发表。问候话就变为“同学们真了不起!”“同学们是小作家!”“让我们继续努力!”真诚地呼唤,闪电般的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更重要的是学生学会了骄傲地赞美。

人物:【孙双金】

风格:“大雪”无痕

【经典片段】:

师:我姓孙,咱孙家有个名人,他叫孙悟空。大家知道他有什么本事吗?

生:他会七十二变,想变什么就变什么。

生:他武艺高强,斩妖除魔。

生:他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

师:你还知道我们孙家还有哪些名人?

生:孙中山先生,他领导了辛亥革命。

生:孙武,他曾经写过一本有名的兵书《孙子兵法》。

生:还有三国时吴国的国君孙权。

师:是啊!咱孙家出过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等等。每次提到他们,我心里特别自豪。你们家都有哪些名人、伟人呢?

生:我叫姚奕迪,姚明是我心中的偶像,他现在在美国的NBA打球。

生:我姓王,我们这个家族出了大书法家王羲之、王献之。

生:我姓章,我们这个家族中出了革命家章太炎,我去过他的纪念馆参观过。

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名人都是从什么人开始的呢?

生:伟大的人。(众笑)

生:普通的人。

生:老百姓,一般人。

师: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篇写普通人的文章,他是一个扫路人。

【评析】:

似朋友间的聊天,无拘无束地聊,快快乐乐地聊,坦坦荡荡地聊,聊得踏实,聊得有趣。毫无雕琢之感,让人不经意间想起“大雪无痕”。要达到如此境界真得下一番苦工夫。从孙双金老师身上我们得到以下启发:第一,得精心寻找一个学生感兴趣的话题。孙双金老师选择了“孙悟空”这一小朋友特别喜欢的形象,又巧妙地把话题引入孙家祖先名人,再让学生介绍自己和自家名人。谈着,聊着,学生的紧张情绪没有了。学生与老师的距离感也消失了,进入了零距离的心理状态。第二,开场白内容与教学内容力争紧密相连。当我们听学生谈到名人产生于普通人之时,不禁会问:孙双金老师有何用意?往下一听,豁然开朗,哦,原来是导入新课。浑然天成,妙哉,妙哉!

人物:【窦桂梅】

风格:顶着阳光,一路走来

【经典片段】:

师:第一次见面,送你们一份见面礼——三句话。

第一句:“我很棒!”(送给你自己)

第二句:“我真的很棒!”(也送给你的同伴,把手搭在同伴的肩上说)

第三句:“我们真的很棒!”(咱们一起来大声说)

(生练说,课堂顿时热闹起来。)

师:咱们把这句话也送给听课老师:“你们很棒,你们真的很棒,你们真的真的很棒!”

(生齐说,听课老师鼓掌。)

师:老师给你掌声,你明白了什么?

生:很光荣!

生:很温暖!

师:找到感觉没有?什么感觉,温暖中觉得很棒。让我们就带着这个感觉一同走进课文。

【评析】:

“礼物”,我们见多了老师给学生送礼物了——“大苹果”、“小红花”、“大拇指”„„花儿会“凋谢”,苹果会“腐烂”,拇指会“遗忘”。而窦桂梅老师送给学生的,相信学生会永远珍藏在心底。因为这是他们学习上最需要的,是人的一生十分宝贵的东西,那就是自信。“我很棒!”“我真的很棒!”“我们真的很棒!”“你们真的真的很棒!”阳光心雨,滋润着学生的心田,也滋润了听课老师的心田。这份珍贵的礼物使学生感受到分享快乐,分享鼓励,就是分享生活,分享幸福,窦桂梅老师不是在上课,而是在为学生的一生奠基。

【结语】我们选取了四位名师,阅读他们的开场白让我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样一个词:爱!爱得透明,才会透出幽默,透出智慧,透出大气,透出阳光。我们明白的同时,就要懂得付出。在那短暂的5分钟上千锤百炼自己!

开场白的艺术

开头是关键!

那一堂课呢?经过实践证明,好的开场白是效果的关键!自从踏上讲台,绝大多数课,我都是精心准备当作公开课一样去讲。与众不同的是,我最精心准备的部分是每堂课的“开场白”。

这样做,值得吗?我没从成绩上去统计过,只知道学生越来越喜欢我的语文课。

好的“开场白”也并不是那么容易,还是有所讲究的。现在,我就开场白的设计与运用作个精心的分析。我把它分为六种方式:

一、以情动生,创造与课文交融的氛围。

“情”是师生之间最直接也最有效的交流方式。但是许多老师把“情”仅停留在表演上面,而没有化作真情自然地流露到学生的心田。我在每上一节课之前,总是想能不能用真情震撼性地吸引住学生,如果不能,才会选择其他的开场白方式。

在我去年授《秋天的怀念》和今年授《怀念母亲》时,我采用的是同一种方式。因为我同作者一样,也是母亲为了我读书,拼命劳动,在我即将大学毕业时她却在田间离我而去,我那让妈妈过上幸福生活的承诺成为我心中永久的痛,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待”。所以我从内心里也希望每个学生能从现在去理解母亲、去孝顺母亲、去聆听母亲的“罗嗦”,有了这真切的希望,所以我就这样开始了一堂课:一走进教室,没有说任何话,用忧郁的眼神凝视学生片刻后缓缓说到:

“一个人最大的痛恨是什么?是几十年如一日地想报答一个人,却在可以报答的时候,那个人却突然远离而去。尤其是当这个人是妈妈时,那痛恨就是一旦想起妈妈,悔恨的泪水就会情不自禁地流出来。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妈妈为了我能有学费读书,两次在田地里昏倒,在第二次时,就在医院里离我而去,我在医院里面嚎哭。整个医院都被我撕心裂肺的嚎哭所感动,纷纷来劝我,但是他们怎么知道我在母亲生前的那许许多多的承诺呢?我要带妈妈去城市看看,我要让妈妈过幸福的生活,我还清晰地记得当我说等她去世时让她睡水晶棺材时,她一边给我扇风一边笑着说:“傻孩子,那是给国家领导人睡的,我哪能睡得起呀!”说是说,可我分明看到了她幸福的泪花。现在呢,我在虎门买了房子,可是我永远叫不起来我那可亲的母亲来东莞看看,那可是我锥心的痛呀!!同学们,你们现在比老师幸福,你们每天都在妈妈的呵护下快乐成长,可是什么事情都难料呀,你们也想像老师一样,留下这永远的痛吗?老师也真想回到以前呀,那样我就可以不和妈妈拌嘴,不嫌妈妈罗嗦,好好读书,多干家务活,让妈妈轻松轻松呀!同学们,你们听了老师的话,知道该怎样做了吗?”当我说完这段话时,全班鸦雀无声,有近一半的同学陪我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那一节课,很成功,自那以后,无论在教学上,还是在班主任管理上,同学们都比以前更配合了。

这种以情感为出发点的开头方式效果最明显,同学们很容易受到气氛影响,凡是情感很深厚的文章,我基本上就采用这种方式。

二、以“话”悦生,它包括笑话、脑筋急转弯、和兴趣话题。一般,在下午教学或学科普类课文时,这种开头是比较合适的。记得去年上《一夜的工作》时,一进教室我就讲了两个关于周总理的故事。其一:“一次,总理接见一位外国来宾时,握手后,来宾拿出一个手帕擦了擦手后放进衣袋里,总理对于这种侮辱,不慌不忙,也拿出一个手帕擦了擦手后顺手丢进了垃圾桶。”其二:“一次美国的一位来宾在周总理的办公室看到一只美国生产的‘派克’牌钢笔后说:‘中国地大物博,但还是要从美国进口钢笔呀!’总理听后淡然一笑说‘它可大有来历呀,它是我国的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缴获的战利品呀!’来宾顿时变的羞愧。”这两个充满智慧的幽默故事不仅让同学们一扫下午的疲惫,也激起了学生了解总理的兴趣。

前两天我教《这片土地是神圣的》时候,我的第一句话是:“大家知道姚明吗?”同学们顿时睁着好奇的眼神劲头十足地大声说:“休斯敦火箭队,NBA!”“对,前天修斯敦火箭队还和西雅图超音速队打了一场季前赛。”我接着说,“修斯敦是个航天工业城,所以叫火箭队,但是大家知道西雅图这个城市的来历吗?”同学们顿时根据自己的预习,畅所欲言。

其实这类开头也不一定要和内容联系在一起,也可以纯粹是一个与内容无关的笑话。学生一旦活跃起来,那这节课必然是一堂快乐的课堂。

三、以乐吸生,动听的音乐可以创造轻松、活跃的氛围。

优美的《天堂》把学生带到了空旷的《草原》;一首激昂的《奥运会会歌》让学生从那一刻也在《向往奥运》;浩气长抒的《滚滚长江东逝水》让学生沉浸在《草船借箭》的英雄气概中;一首凄凉的《故乡的云》让学生提前感受到了《梅花魂》中的外祖父那颗漂泊的华人的心;一首温情的《妈妈的吻》让学生走进了《荔枝》作者的心中;荡气回肠的《我是中国人》更是在激励学生做好新一代的《中华少年》„„歌曲虽只有几分钟,却让学生在情感上达到了共鸣,心情上得到了愉悦。这些歌曲有近一半是我自己唱,这样,虽然不很好听,但是别有一番乐趣。并且播放这些歌曲之前只说一句话:“用心欣赏。”

四、以影引生,播放图画、影视片段。优美的视觉必定焕发学生的审美情趣。

在学习《索溪峪的“野”》、《山雨》、《卜算子·咏梅》、《桂林山水》等课文时,我都用多媒体播放一组画面来吸引同学。在学习《开国大典》、《狱中联欢》、《长征》等课文时,我则是剪辑了一些电影片段。这样同学们就可以更立体地去认识文章的主人公,更具体地感受文章所描绘的场面。在展示之前,我也是只说“请细心欣赏”。

五、以“文”感生。就是找一篇有助于感受和深化课文的文章读给大家听。

我在上《我的战友邱少云》时,我一上课就拿着一本05年第10期的《读者》,读了一篇叫做《上甘岭,美国人至今也想不通》的文

章,里面讲述了在上甘岭那些像黄继光、龙世昌等可爱的战士英勇献身的故事。同学们当时就惊呆了,非常激动。这为上好这节课做好了极好的铺垫。

记得在上五年级旧版教材《“诺曼底”号遇难记》时,我一开始就给同学们深情地读了一篇《我算一个》的文章(青年文摘05年第8期)。主要讲了一个市长在当地的一个煤矿淹水后,亲自带头进入矿井,当离开时,他最后一个从井里爬出,但是由于矿井坍塌,他牺牲了„„

里面的故事情节和本课教材的内容十分雷同。只是一个是中国人,一个是外国人。但他们的精神却都与日月同辉。《我算一个》不仅让学生融入到了课文的氛围之中,也极好地帮助同学们理解了课文。

六、以“奇”惊生。这类开头可以是先设置一个让学生很感兴趣的悬念吸引学生,也可以是介绍令人惊叹的事情来紧紧抓住学生的心。

当我教《大瀑布的葬礼》时,我先请同学理解葬礼是为死去的人举行追悼的仪式,然后问学生,文中的“大瀑布”消失了吗?答案当然是没有,我接着问:“既然没死去,那为什么要举行葬礼呢?这不是一处矛盾吗?”这时大家果然一头雾水,一种好奇和求知欲被激发了,那么当学生带着这个谜团去学这篇课文时,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又记得去年学习《宇宙生命之谜》时,我先抛开课本,大讲人类,尤其是美国和苏联对宇宙的探索,从“阿波罗”讲到“火星探测

器”,从神州系列到太空种子,从月球的固态冰到火星的黑孔,还有美国研制的已经飞行了几十年,记录着地球声音的,即将飞离银河系的“先驱者”号探测器。这些内容让学生听得津津有味,禁不住问我:“找到生命的迹象了吗?”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课文写的很清楚呢!我们一起来了解吧,看宇宙到底还有没有生命!”

其实,在我们日常教学中,开头的方式远不止所说的这六种,但这六种是我运用最多的开头方式,因为这些开头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它的效果,所以,每节课我的开头方式都让学生充满期待。

俗话说的好:“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这句朴实的话语正是我这篇论文最好的立足点,也是我这篇文章所有内容最好的诠释。所以我把它放在最后。

公开课老师开场白 第7篇

尊敬的各位家长和小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我们的公开展示课,我代表xx所有同仁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现在请各位将手机调至关机或者静音状态,以避免影响孩子们在课堂上的注意力,课程进行期间请勿来回走动。谢谢大家的配合!

首先做一下自我介绍,我叫XXX,是这次公开课的讲课老师,现在咱们公开课正式开始!

说明:开始上课,时长30—40分钟,不能拖堂。

公开课老师开场白

尊敬的各位家长和小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我们巨人的公开展示课,我代表巨人所有同仁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现在请各位将手机调至关机或者静音状态,以避免影响孩子们在课堂上的注意力,课程进行期间请勿来回走动。谢谢大家的配合!

首先做一下自我介绍,我叫XXX,是这次公开课的讲课老师,现在咱们公开课正式开始!

适用公开课开场白 第8篇

四、专利法关于“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规定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的适用

从《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来看,其第一部分关于申请人如何主张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公开的规定仅适用于授权审查程序而不能适用于无效审查程序。如果专利权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被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在其专利申请日前六个月内泄露,且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过程中并不知晓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已经被他人擅自泄露,该专利申请取得专利权后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在无效审查程序中应如何主张其专利属于《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公开的情形,目前的专利法律法规及审查指南均未规定。我们认为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首先,如果专利权人在授权审查过程中就已经知道其发明创造构成《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情形的,原则上可以参照《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

从《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来看,其第一部分关于申请人如何主张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公开的规定仅适用于授权审查程序而不能适用于无效审查程序。

第6.3.3节的规定处理。这就是说,若申请人在申请日前就已经获知“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发明创造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若申请人在申请日以后才得知的,应当在得知情况后两个月内提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声明。当然,如果参照《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3.3节的规定处理,还需要《专利审查指南》对此予以明确规定。此外,虽然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但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没有主动证明其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不应取得专利权的义务。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日至授权日期间获知“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但并未按照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声明,此时如果审查员在受理专利申请后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及时履行了告知当事人如何主张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而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未按照审查员的要求主张不丧失新颖性公开的,则可以依据《专利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处理,即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过程中将丧失主张其专利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机会。相反,如果审查员没有告知专利申请人如何主张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则专利权人即使在申请日至授权日期间获知“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也没有告知审查员的法定义务,已经取得的专利权也不宜因为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没有依据《专利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告知审查员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就被宣告无效。

其次,如果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后至其专利权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前得知其发明创造已经构成《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情形,应当如何处理?《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历版审查指南对此均缺乏明确规范,原则上既然缺乏有效规范,专利权人也已经取得了专利权,且专利权人没有证明其已经取得的专利权不应当获得专利权保护或者应当被宣告无效的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声明的义务。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没有履行该告知义务的,则不能因为专利权人没有根据上述规定提出要求其专利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声明就认定该专利缺乏新颖性。

再次,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涉案专利在申请日前已经在先公开故缺乏新颖性,并据此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后,专利权人才得知专利复审委员会据以认定其专利权缺乏新颖性的在先公开正是《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情形,应当如何处理?我们认为,社会公众对已经生效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或裁判文书所产生的信赖应当受到保护。“信赖系人与人交往的重要支柱,故在现代法治社会,民法上有诚信原则或信赖利益赔偿原则。公法领域同样存在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系指对公民信赖既得权益所产生的保护,这种信赖保护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变迁以及法令变迁。”因此,在专利权人得知其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情形时,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其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已经生效,为维护已经形成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对已生效的专利无效审查决定的信赖,专利权人不得再以其专利属于《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情形为由寻求救济,如其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再审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审查决定。但是,如果专利权人得知其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情形时,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其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尚未生效,专利权人依法还可以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审查决定请求司法审查,则其可依法提起诉讼并在诉讼中主张其专利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情形,同时提交相应的有效证据材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审查决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专利权人的该主张成立的,可以采纳专利权人在诉讼中提交的新证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专利权人或请求人只要未依法上诉,均应当视为其认可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

据材料,并判决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同时责令其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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