呓语,时光,我的时光散文

2024-07-12

呓语,时光,我的时光散文(精选12篇)

呓语,时光,我的时光散文 第1篇

呓语,时光,我的时光散文

每个生命都在时光中经历着,我也一样。

从偶遇了这个叫做时光的家伙,我的青春就被它悄悄磨损着,一点点消失殆尽,而我却无能为力!多少人为了挽留住自己的青春,费尽心机地在脸上身上进行各种“工程”,各种“实验”,然而留住了青春的外表,却无法将年轻的体魄留下来,谁都无法真正做到与时光抗衡!

既然无法与之抗衡,为什么不在时光怀里享受一次任性呢?

自己的青春就该自己做主!尽管有时候因为牵绊太多而无法迈开脚步,但至少迈出了第一步,就不再发怵起步!时光是最不会疼惜女人的家伙!任我们如何努力、拼搏、奋斗,而这家伙却只会享受我们为它带去的快乐!于是,女人常常在时光的怀中享受着温暖的寂寞与无奈抗衡,与命运博弈,与孤独厮杀……

自己的青春该如何自己做主?我问时光,它不理我,我的问题似乎它从来不曾回答。于是,我学会了在时光中沉默……

有时候会做奇怪的.梦,偶遇潘多拉魔盒,变出一匹能够带我远行的白马,当我骑上它的刹那,世界在我脚下,幻化成为黑色的沙,当我弯腰轻触其时,黑沙不见了!

我孤独地骑着白马前行,它却带我回到了故乡老家。我看到了久未谋面的妈妈,和她沧桑的面庞,头上的银发……

白马上的我,似乎还是那个青春刚毅热血沸腾的二十岁娃娃,策马奔腾于梦想之内,现实之外……

我仿佛又见到了当年的导师,当他想要再次为我解读燕妮与马克思时,我飞也似地鞭马逃离……

白马驮着我,逃到一处悬崖峭壁,后面追逐声若即若离,我的心中充满恐惧!当我绝望得想要驭马飞崖时,额上滚下的汗珠与泪水汇集成涓涓小河,慢慢浸醒我,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在梦境里!还好只是一个梦!一个冷暖在时光中的梦。

痛感来袭,似曾相识——记得梦境中仿佛有人疼爱地对我说,“将你滴血的手指含在我的嘴里……”这是多么温暖的话语!我宁愿停驻在那梦境的时光里,永远沉醉,永远!

然而,梦,只是梦!永远遥不可及,不可触碰……

我于现实的时光中,每天在工作与生活里穿梭游走,我惊讶于忙碌可以使我忘记的能力突飞猛进!

我忘记了自己是井底之蛙,还是冬眠的蛇,反正都是要冬眠的,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若可冬眠,我希望自己能够长眠不醒……

时光不会驻足,它还在不停地向前行走,急切地,冰冷地,一如皑皑白雪融化为水后又凝固成冰一样坚硬,一样无情!我与时光的缱绻,止于梦境……

感谢时光让我经历并明白很多,虽然我知道自己依然不够完美,依然不够洒脱,依然很任性,但这些都只在属于我的时光里,因为我的青春逝去了,就不再复活……

呓语,时光,我的时光散文 第2篇

孤单的飞鸟

从窗前掠过

我端坐在夜色里

和天上的半个月亮对歌

光的碎影

在我的心中

留下了一片斑驳

寂寞的琴弦

把往事幽幽诉说

那曾经的梦啊

已被岁月蹉跎

默数着时光呼啸而过

我沧桑的`掌纹

把往日的记忆摩挲

那些远去的身影

也许今生再也不会重逢

可那些温暖的姓名

我依然还记得

我们,不曾

停下自己的脚步

像一场微雨

像一阵轻风

相遇,或告别

都脚步匆匆

我踩着自己的疼痛

和那些旧时光做别

静默的天空

暑假,我的美好时光 第3篇

一学期紧张的学习过后,亲爱的QQ糖们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因为,我们期盼已久的暑假到了。

暑假,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在暑假里,我们可以游山玩水,体验山水之美,让燕塞湖的秀丽、万仙山的雄伟、千岛湖的神奇在胸中激荡;也可以到各地走一走,看一看,品尝各地特色美食,让萝卜饺子、麻辣火锅、瓦片煎饼的美味在唇齿间留香;还可以到处参观学习,学车模,参观污水处理厂,当一回小军人,让眼界和思维同时得到开阔……总之,利用暑假这个难得的机会,充分体验生活,来一个暑假总动员!

说到这儿,亲爱的QQ糖们,你是不是已经跃跃欲试了?那还等什么,捉蝉、游泳、绿色出行,看谁的暑假更精彩!

老宅的茶人时光 (散文) 第4篇

时光正好,阳光正好,我要的就是这种感觉。虽然现在此处已列为协会活动室,但许多人都不是很愿意来此驻留。宅内静寂,甚至是寂寞,不是一般人能消受得了;宅外却是人烟喧嚣,车水马龙,忙于劳命奔波。有人虽然也不一定是为了钱,但也是一身烦事,疲于生计。我也只是人间凡夫俗子,好在有这样一深院的高墙旧宅,就像隔音屏一样了断了外面的世界,让人心徒然安静了下来,超然于世外。

最喜欢的是二楼的一间宽大室院,有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清暖,但我心底并不愿意叫它“陋室铭”,而默默地叫它为“禅心院”。里面也别无长物,一茶室而已,只是每次到此喝茶,我总感觉到心静得只能听到壶水翻腾的声音,静静的就像顿河,就像哀牢山南恩河水,有时又像戛洒江面瓜鱼翻身的声音,我听着这哗哗的水声,不知不觉,思绪走得很远,无边无际;有时又似乎走得很近,水声就像在我心底翻腾。

喜欢茶,并不止于它苦后的回甘及其芳香,并迷恋于泡这个千变万化的过程。听着水花的声音,慢慢将一好茶放于盖碗,听着细条的茶叶在温热的盖碗里渐自变化的姿色,自会觉得能泡一壶好茶甚好。茶叶从大自然中采摘,通过揉捻阳光晾晒等自然发酵成为人们期盼已久的茶叶,它其实只走完了人生的一步路,更重要的还在于它能落于谁的手,在哪只壶中绽放,让某个知己牵肠挂肚,这决定了茶的使用价值。于是每次泡茶便不敢怠慢,生怕一不小心,就让一壶好茶毁于自己的手,埋没了茶的青春。

坐好了,一切准备就绪。慢慢开始注入水,生茶还是用盖碗泡的好,它只要求于 80多度的水温,并不像熟饼,它对水温的要求甚高,捂堆过的茶叶它只有近百度的高温才能展现出良好的汤色,呈现最佳的滋味,而生饼只用 80多度的水温它就能展现出鲜嫩的汤色。注水,拿起,放下,再拿起,再放下,打理好杯盏碗匙,清洗过一二道茶叶,再注入新水,就能开心地欣赏到叶面的条、索、筋、脉的舒展变化,茶叶就像小舟一样在碗里舒滚,汤色如少女的红润从杯的四周洇开来,由淡变青,由绿变润……

听到木楼吱吱地响,高跟鞋和木板结合的声音就像楼的主人穿过时空来到人间,听着它由远及近,让人生出许多期切。老宅建于上世纪 30年代,时为新平的代县长王瑞祥及家人居所,后因世局变化,天翻地覆,主人一家远走他乡,却留下一大座空宅为后人闲置。来人是一修长女子,披肩扇起的风惊扰了一树的鸟,它们在不满中从树梢飞出了天井,叫声却落在了喝茶人的心头。嗜茶如命的女子叫芦苇花开正白,她发现这个老宅也是由茶缘起,随我来过这个大院。她来到楼上,却并不急于进门,而是一路掏出手机忙于拍照。此时阳光就像千足金一样泻落廊坊间,斑斑驳驳的明暗一如女子失魂落魄的婚姻,就是这种氛围牵挂住了女子的魂,她在那一刻丢失了自己的心而拾起了天边的那个男人。拿起,放下,这是喝茶人的一种追求,也是茶的一份禅意,可当一个人真正地面临一份人生的抉择时,又有几人能超凡脱俗脱胎换骨!

曾有过怀疑女子的时候,以为她不过是徘徊于红糖和茶叶间的市井女郎,生意场上的赚钱和倒卖是她永远修行不了的品性,她来像一阵风,去像天井间的鸟,于我不过是生命中一次擦肩而过的时光。但时间是一杯缠绵的咖啡,是检验人心的一份很好的良药,当有一天我看到了女子挂于俏脸上的惆怅时,我深深明了了女子真实忧愁的内心。她的先前的男人叫风吹落,这个男人现在在微信上似乎也能搜寻到,但就是这样一个缥缈的男人在糖厂改制后从此走失,他就像一枚叶随雨冲落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然后融进了泥土,变成了雨后彩虹样的水蒸汽。

“思念就跟爱情一样是会耗尽的。无奈要分隔两地,一开始我想他想得很苦,恨不得马上找到他,飞奔到他身边。后来的后来,我没那么想他了,不是不爱他,而是这样的想念是没有归途的。我再怎么想他,还是见不着他摸不到他,只是用思念来折磨自己。于是我知道,我得学着过自己的生活了。”这是芦苇花开正白一次茶酣后对她男人的真情控拆,可以想象风吹落走后她内心留下了多少内伤,这些内伤使她的心随着时光的风蚀结了冰封了盖,从此一个单纯的女子一直走在一条情感疗伤的路上,她的生命的另一头充满了不确定的幻想。

好的茶就是在舌尖给人感觉到苦味之时喉咙里便充满了无穷尽的回甘,香气和回甘充盈着你的整个喉舌,让人九曲回肠,这就是普洱大树茶的奇妙之处。泡茶有时候能够特别的开心,不仅因为茶的回甘芳香,还在于茶叶在碗中起死回生的感悟是多么的奇妙。茶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它一生都在等待和水的结合,只有滚烫的水注入了它的生命,它一生才算完成了生命真正意义上的燃烧。时光正好,阳光正好,我对面的女子正好,她专注的脸背对着阳光,手中的茶香袅袅,就像一缕青衣,我祈祷她就像杯中因水化开的茶叶,在老宅时光茶水的清洗过后能迎来生命中的一杯甘露。

有时我也心痛于茶的烫伤,总会有那么一次冒失的时候,因为手忙脚乱茶叶在碗中失了它本应有的颜色,一份好茶就毁于一次粗心或不在意。看到盖碗中丢失了自我的茶叶很少有人会无动于衷,感伤和哀叹常常成为这个时候最无为的自责。茶叶烫伤了会换,最好的班章、冰岛一泡也仅千元而已,但人心烫坏了能怎样呢,即使疗好伤,心底的那份伤疤还隐隐作痛。

天蓝是这个老宅常住的女子,能写一手婚姻小说使她成为这个城市暗暗涌动的符号。很少有人认识她本人,但“天蓝”声名鹊起,丝毫不影响她成为情感作家的障碍。因为情感的一波三折,她渐渐喜欢上了喝茶,这比起沉沦于麻将中自扎的女子,这是一份很好的情感历炼。一次命中的偶遇,她沉沦在老宅中不能自拔,不仅因为时光停留在这份美好,而且在老宅中泡茶的那份心境,她在老宅的泡茶中找到了珍视情感的空间。“每天我受不了生活带给我压力的时候 ,我就会回到这儿,静静地泡一壶茶,让时光停下来,给内心腾出一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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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一个多好的名字 ,阳光正好的时候 ,我穿过深幽的门站于金鱼游动的天井石缸旁 ,抬头仰望碧空 ,一方布幕大小的晴空宛如一面倒置的醉湖悬于天穹 ,天蓝得那么深邃 ,就像从三眼井取回的一缸井水。那一刻天蓝就成为这个老宅的意象。

天蓝泡着茶,时光正好,阳光正好,壶水翻腾的声音就像山下江面上缓缓前行的风浪。河谷上面是蓝蓝的天,大地是一望无际的江水,水手在这个时候哗哗的迎着风浪常常亮起了歌喉,嗓门穿过河谷的热浪俨然汹涌漩动的岩浆。穿过时光一样深幽的门巷,随着一声“吱——”的厚重木门推开的声音,军人宏大的声音先于木板的“吱吱”声传到了二楼上来,是消防队谭大队长到老宅来喝茶了。

茶正煮得开,公道杯的长处就在于它珍视每一个来到的生命,无论你是达官贵人还是一介草民,只要你坐于桌前,主人都会为你添上一杯情真意长的茶。谭大队长是走南闯北的贵人,阅茶无数,论茶滔滔不绝,但他却很珍惜每一份入杯的茶汤,并不会因茶叶的好坏失了朋友的面色。第一口茶汤入口,他慢慢下咽,“嗯,好茶!”他即刻夸赞,不知是真是假,他总给人一份深深的感动。

有时茶并不好,经他夸赞,主人反倒心起愧疚,以没有泡好茶给他喝自责,但时日多了,主人反倒以为谭大队长并不一定会喝茶。而后又想,喝茶的最高境界不就在于“大”么!谭大队长走南闯北,戎马半生,他这么爱茶,一有空闲就赶到老宅来喝茶,他怎能不会品鉴茶叶的优劣呢?只是他胸襟开阔,大肚罢了,他对茶肯定已经参悟出了禅意,只要是茶,入口即觉得入心,这也就是谭大队长的高人之处。

宾川是中国十大佛教圣地,以鸡足山而闻名天下。谭大队长的老家就在宾川,他边喝茶,常给我们讲他自个冒雨登临鸡足山的经历,他滔滔不绝又绘声绘色,有时还会手舞足蹈让人身临其境。但我认为他最擅长的还是讲穿越时空的历史大片,什么人在太空活一天回到人间就过了很多年啦,人和动物杂交就会生出变异的基因物种啦……他信手拈来,让人觉得世界却是这么虚幻,就像云雾山中的茶园和茶山。谭大队长一杯接一杯地喝茶,天蓝一杯接一杯地给他添上,听着他一个接一个的幻想虚虚实实地在我们面前铺开,我们开始担心他的故事什么时候才能讲完,并开始揣摩碗里的茶叶是该重新换上还是在等等看。谭大队长每次离开的时候我们脑子里装满了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并由此产生了许多虚虚实实的联想,这些虚虚实实的故事得让人想一阵子理一阵子,如喝了太多的茶汤,心底的回甘飘渺又绵长,得很久很久才能消化掉。

阳光并不是每天每刻都有,就像月亏和满月,它总在时光的交替中轮回和变化,生命也就是在这种消磨中变得真实而充满了许多不确定性。在稻花茶收获结束之后,也就是秋茶收获完,哀牢山的冬雨就像山上的绵羊毛一样细密而冗长,又像老宅家族的身世一样悱恻和不安。细密的雨水空朦而渺茫,在老宅的上空飘过来又荡过去,而后哗哗地水声就落在天井里,仿佛乡村山泉的欢唱。等待成为这个冬雨天悱恻又漫长的相思。有时茶人们也会体会到等待的奥妙,就像杨贵妃等待南方飞骑而来的荔枝,而老宅等待一壶茶的到来也是那么的不可琢磨。时光就像地壳一样在改变着方向,我们既便喝足了今天的茶,而不知下次可还能再有一壶好茶在来路上等候着我们。莲的出现无疑是这个冬天最好的安慰。其实莲并不会喝好多茶,更不能喝好茶,因为好茶往往茶气旺,更容易给柔弱的胃造成中伤。莲就是这样一个纤弱而柔美的女子,她不宜喝茶又常常会到老宅来,她厚实的黑色鸭舌帽、一袭飘动的红围巾和修长的大衣成为这个老宅难得的春色。她来时不像芦苇花开正白走路那样风风火火,也没有那份感伤和忧愁,却像时下冬雨过后飘于老宅上空的雾,又像茶案上煮得正香的茶。莲来到门口我才知道她的到来,我确信她的高跟鞋是没有垫海绵的,但她穿过廊坊时我并没有听到声响。莲还是已经来到了老宅的禅心院,她的笑容是这个冬日里最温暖的一束太阳花。确切地说我认为莲还是很适合喝茶的,她虽沉浮于商海,但后天的努力使她养成了安静的习惯。莲落坐后也并不拒绝茶汤,她只是笑着说:“我不能喝得太多。”

知道她胃不好,我们便改喝熟茶,普洱熟茶红润的汤色印证了老宅的隆冬,看莲滴落衣袖上的雨粒,我们感叹这个冬天是那么的绵密和不安。莲说好在有这个居所,让我们一群人有了个暖心的地方。

莲来了我们更多的就不再说笑,听镂窗外雨声就像琵琶的弦音打落石缸,我们听着听着心境就像后山的雾渐渐散开去,虽然照壁山那方还烟雨风云,但我们都感觉到春天似乎就要来了。

莲说她被骗走的几百万元钱已打水漂,从贫民苦到富翁,又从富翁回到了百姓,现在也并没感觉有什么不好。莲说这些的时候脸色依然还是那么的平静,就仿佛她面前的茶汤,从头泡到末泡依然保持了不变的颜色。我历来相信,生命的历炼和茶的历炼一样需要时间,就如茶一生在等待和水的结合。

莲和我走出老宅的时候,禅心院里的茶已凉,而香还在。

责任编辑 张庆国

留在沙漏的时光呓语随笔 第5篇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小A像哲人一样地说出了这句话。看着他这副模样,我有点想笑,有点…….

时光像一只风笛,系在我们的心坎上,只有不停地奔跑,才会发出悦耳的声响。时光也像琴弦,只有拧紧绷直,它才会奏出优美激昂的旋律。再一次停留在那个转折口,发现路边飞逝的不是美景,而是时光匆匆。

不知你是否会记得故乡的小河?春去冬来,河边枫树红了又黄,黄了又红,但小河仍生机勃勃。无论春夏秋冬,那都别有一番美景。夏天最是热闹,小孩在河中嬉闹,女人在河边洗衣,好一幅图画!那时,小伙伴在楼下喊着我出去玩,但父母总是不同意。偶尔同意了,我便会飞奔下楼,向小伙伴挥挥手,示意我来了。我们会在草坪打滚儿,在树林闲游,可我们却更爱去小河游泳,又把衣服弄脏,悄悄跑回家,向父母编个理由,抱起干净衣服就跑,生怕被看出蛛丝马迹,又生怕父母不同意。至今,我才懂得那是一种天真的快乐。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那碗热腾腾的红豆粥?小时候的我非常调皮,也常常惹祸。那天,不知道干了什么,心情十分低落,回到家,将书包扔到沙发上,一人在房间生闷气。母亲见我房门紧闭,好似猜到了什么,进了厨房。没过多久,传来一阵熟悉而又陌生的味道。我轻轻推开门,就看见放在桌上冒着热气的红豆粥,喝着红豆粥,看着母亲的丝丝白发,心中后悔莫及。不得不说母亲亲手熬的红豆粥不是其他的能比的,甜而不腻,甜又沁香。我也曾问过母亲:“为什么妈妈你熬的红豆粥如此的甜?“母亲也只是看了看我,一笑而过。如今,我也明白,粥的里面掺杂着母亲对我的`爱,在我眼中,那便是甜蜜的爱。

林风又送春红,太匆匆。我一点也不像美丽的蝴蝶,能在那片阳光下飞翔,反而,却如那倔强的麻雀,始终不愿冲出那片青葱年华的轻纱。

或许我已在不知不觉间发现玉兰花开,雪花般的花瓣肆意飘洒。或许我已在不知不觉间进入繁华,彷徨的眼中独剩一片芳华。半日时光,半只离殇。忘不掉的是那条河,忘不掉的是那碗红豆粥,忘不掉的是在场上的汗水,忘不掉的更是那曾一起走过的路……

我的旧时光散文 第6篇

走了这么久,也走了够远,问过自己,你的想法实现了多少?我算不出来,我只是觉得,我还是会继续,因为,我喜欢发生在不同时间和地点的旧时光!

---题记

我抬头的瞬间,用右手遮住了右眼,试图看清楚属于成吉思汗的阳光,会不会能够看得清楚。结果还是刺痛了我的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站在苏赫巴托广场的时候,让我想起旧时光这个词汇,也让我开始构思,要用这个词汇当做题目,写点儿东西出来。

来这里之前,也许打死我都解释不了自己问什么会来到这里,当然现在的解释也是对别人的敷衍了事而已,仍然没能让自己很明白。我在给别人解释说公司在这里要注册一家子公司,让我过来办手续,朋友之间听到之后都会说,好牛,好洋气,好高大上之类的夸奖。完事儿之后,我躺在床上,告诉自己,这些事情跟你有毛线关系,你无非就是想体验生活,记得曾经说过想尝试不同的生活。

<旧的记忆,仍旧清晰>

高一的时候,无意间翻看杂志,名字忘记了,只是里面有一篇文章,至今记忆犹新,文章的主人公是谢霆锋。当然并不是他自己写的,也是这篇不太长的文章改变了我对谢霆锋的看法跟认识,之前,要是有人让我评价他的话,我可能会说痞子。但是现在要是有人问我,让我评论的话,我肯定会说,英雄,至少不是痞子英雄。

文章中谢霆锋向给他治疗的医生说了一句话:我想尝试不同的生活。

高中毕业的时候,执意前往很远的地方。读书、生活,然后找工作,谈女朋友,也描述着自己的梦想。现在还在,也还会读书,同样继续生活,偶尔描述自己的梦想,不过也仅仅是在心里描述给自己,因为说给别人的话,可能别人会笑,但不一定理解你。

前一阵子,好友问我要近照,我想了很久,才发现,我的近照就是去年八月游玩的时候照的,然后发给了她。回头一想,自己很少有拍人物,基本都是风景和其他景象的构图,前天一个午后,阳光进房间,我照了一张,发给了她,算是弥补。

有朋友说我是多愁善感的人,其实我只是看重属于我们的之间的那份情,哪怕感情也好,友情也罢!所以经常会想起你们,想起那些旧时光里,陈旧的记忆,因为,我经常让它们晒晒太阳,吹吹风,所以,至今,仍旧在我的脑海里,清晰呈现。

你们呢,是否也还清晰?

<时间这玩意儿>

时间,会让我们记得很多东西,当然,同样会忘记许多。

儿时,总觉得时间他娘的过的太慢,记忆中最深刻的就是夏天和小伙伴去摸鱼,总觉得时间太慢,因为要是过的块的话,老娘早就叫我吃晚餐了···贩分皇牵现在,真想,时间,你能不能多做停留,等等我们,等我们多体会,多去回顾一下自己有些凌乱的脚步。可是他总是按照自己的节奏,让你紧跟着,我们可能忘记的会比记起的多,因为人们都习惯回避一些自己不愿意记起的内容。而你们现在此时此刻可能正抱着手机跟你的朋友坐在一起。你们各自需要的并不是对方,而是一个速度相当理想的WIFI环境。

我一直在想调慢属于我的时间,去做一些事情,比如谈一场属于自己和爱人的恋爱,常回家看看,为母亲洗洗碗,让她有稍事的休息,给父亲买一件毛衣毛裤,让他温暖整个冬天贩贩贩

可是我只能跟上时间的节奏,穿梭在人来人往中,和更多的人挤公交,抢电梯,我也只能加快自己的节奏,让自己的工作快快结束,好让领导放心,同样,我也在快速的遗忘,忘记曾经午后的散步与闲谈,忘记因为好几个月的付出,站在领奖台上获得的.掌声,也忘记了我们最初在一起看见的那片天,好蓝,而云朵,是那样的白。

所以,时间这玩意儿!

<光的味道>

冬天来的太快,还没做好准备,就感冒了。感冒前一晚,和感冒的好友用微信,聊天,她告诉我说,感冒了,原因是吹了牛皮。我问吹了什么牛皮?她说,她告诉别人,自己很久都没有感冒了,然后,我笑了。第二天一早,我微信发消息问她,微信会传染感冒吗?她说,你也感冒了?我说是,接着她笑了。

在病毒的干扰下,大脑时而迷糊,时而清楚,2个小时前,大风吹走了一大块儿乌云,见了太阳,看见阳光从窗口照进来,我搬了椅子,坐在窗户下面,突然发现,这会儿太阳的温度都比暖气包的余温还热乎,玻璃一角,有一个小眼儿,有一股味道,从外面吹进来,我用鼻子嗅了嗅,不知道什么味道,抬头,看了一眼太阳。

我觉得,有可能是阳光的味道!

做旧的相片,虽然没有高的像素,但是带给我们每个人的记忆是最清晰的。而过往的旧时光,也一样,带回属于每个人的曾经。

我们仍旧在继续,继续前行,继续寻找,或许,对于明天,今天已经成为了旧时光。

我的中学时光散文 第7篇

1978年我12岁,参加沁县组织的初一尖子生会考,成绩优秀,被选拨到离家乡50多华里的县重点中学南里中学上学。我记的是那一年的初秋,玉米杆还是青绿色,高梁还泛白,从我们村到南里路两边的野花还在开放,看不到一点秋天的影子。父亲借了一位亲戚的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驮了我和一口小木箱还有被子送我去南里中学,父亲骑着车打着口哨,可能因为他的儿子能考上全县的重点中学而自豪,50多里的路,他一个半小时就到了,而我坐在车后面,两眼流着泪,我才不稀罕什么重点不重点的,我不能离开家乡,不能离开奶奶,不能离开我妈,也不愿意离开我家乡一起玩大的伙伴。我恨我自己,为什么要考得那么好?我后悔啊,如果故意考差点多好啊,就不用离开家乡了,我的家乡松村也有中学啊,就在我家房子前面,只隔了一条街,走五分钟就到,我童年的玩伴们都在那里上学。

那年,南里中学刚刚被县里确定为重点中学,我们应该是第一批学生。刚入学时,我们住在一进校门两边的窑洞里,没有铺,更没有床,就是在窑洞的地面铺了一些麦秆,再把我们自带的襦子被子铺到麦秆上,我们就在上面睡觉。一间窑洞挤了十几个人,还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木箱,窗台上自然放满了木箱,挡住了外面的光线,所以不开门时,窑洞里漆黑一片。有好多次,夜里有同学起来方便,不小心碰倒了尿桶,靠近尿桶的同学遭了殃,不只被子洒满尿,就是身上也尿流不止,有一次,我旁边的同学直接被尿洗了头。后来,宿舍定了一条制度,就是谁值日就把尿桶放在谁的旁边,我也因此而被尿洗过一次头。这样的环境自然是跳蚤、蟑螂、虱子的乐园,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数不清的小东西肆无忌惮地活动着,上课的时候,几乎有一多半同学会趁老师不注意时把自己的手伸进自己的衣服里,很爽快地活动活动。升初二后,我们离开了麦秆、离开了窑洞,搬到窑洞后面教舍改装的大宿舍里,我们终于不用睡在地上,因为新宿舍里有用木板钉好的床铺,我记的我们班20多名男同学,都住在同一间宿舍里,一直到初中毕业。

我们的食堂在初一住的窑洞和初二住的宿舍中间。那时候,父亲每个月都会把学校规定的30斤粮食交到粮站去,我就会拿着粮站的收据到学校的后勤科领到一张烟盒大小的硬纸片,那张硬纸片上会有90个小方格,每一个小方格就是我的一顿饭。到了吃饭时间,先在食堂前排队,然后由管理人员在硬纸片的小方格上划一横,就可以走到饭锅、菜盆前领到自己的饭。我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学校的饭基本上每次都吃不饱,家里条件好的`同学饭后一般都要出校门到离学校大概500多米的地方的一家饼子铺买饼子吃,我是吃不起饼子铺的白面饼子的,一个饼子要5分钱二两粮票,而我每月的零花钱只有两角,只够买4个饼子。我们班家里条件好的只有少数几位同学,多数同学都来自农村,家里条件一家不如一家,我们每半月放两天假,大家回到家的主要任务不是看父母、不是休息,而是回去拿干粮,我们带的干粮种类烦多,我记得有高梁面饼、有玉米面饼、有红薯饼,有位同学还经常带用玉米面做的山东煎饼,也有少数同学会带白面饼子的。大家的干粮大都会挂在宿舍的墙上,饭后一般都会再啃一个或两个干饼子才能勉强添饱肚子。我有一次感冒没去上课,躺在床铺上盯着墙上挂的一包白面饼子看的直流口水,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就拿了一个嘎嘣嘎嘣下了肚,有好几天我一看见那位白面饼子的同学就打哆嗦,怕他发现。还好,30多年过去了,直到今天他都不知道我偷吃他饼子的事。

在南里中学的三年中,我经常逃学。我记得第一次逃学是刚刚入学不到半个月,从入学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度日如年,我想回家,我想回到父母身边,上课老师讲什么我根本听不进去,我一天一天数着、盼着假日的到来,好像是我入学后的第十三天,尽管还有两天就放假可以回家,但我还是在那天晚饭后出了校门,然后踏上了回家的路。50多里路我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也没觉得累,回到家时已是深夜,我家的大门关着,我咚咚咚咚的敲门声不仅把父母吓了一跳,第二天左右前后邻家都来我家看发生了什么事。我那时候走在逃学的路上,看见身边一辆两辆的自行车过去,就暗下决心,等将来参加工作有了钱,一定先给自己买一辆自行车。我逃学多次,每次都是在父亲的威严下哭哭泣泣离开家乡上学去。我也不知道三年中我逃过几次学,到我升初三后还逃过几次。我听说学校因为我逃学的事开过会,有一位校领导甚至提出要开除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被开除。

除了逃学,我最出名的事就是看小说。语文课我是不会看的,因为不敢看,语文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一向很严肃,我有点怕他,所以上语文课我不仅不看小说,一般还要装作很认真的样子听他讲课。数学课我也看的少,初二以后数学课就不看了,也是因为不敢看,因为从初二开始我们班换了数学老师,这位换来的数学老师和我一个村,每次放假回到村里,我父亲总是要到数学老师家里转悠转悠,顺便问一下我的数学成绩,所以我几何学的还不错。除了语文、数学,其它课的时间统统都是我看小说的时间,因为上课看小说,我几乎被所有的带课老师批评过,也几乎所有的老师后来都认为我已经无可救药了就不再理我,所以我上英文、物理、化学等课时,会无所顾忌地把我看的小说放在课桌上。初三的时候,我连英文26个字母都记不全,物理和化学学到第几课第几章第几页我一概不知道,什么地理呀生物呀我书都找不见。对了,历史还是学点的,因为我喜欢。初中三年,我到底看了多少部小说,我记不得了,我虽然不后悔自己因为看小说耽误了学习,但我希望天下的孩子都不要学我,一定要把学校的每门课都学好,呵呵,也许上了大学就有看小说的时间和精力了。

我初中三年的学习成绩一年不如一年。要知道,我小学时的成绩不错啊,小学的老师都说我脑子好,学习也好,将来一定有出息。中考时我自然落榜了,而没考上重点初中在村里上学的伙伴有好几个都考上了县一中,我小学时的老师遇见我总要问我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没考上高中啊?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我上了重点初中,因为我离开家乡,而那所重点初中不适合我,我那个年龄我的性格也不适合离开家乡和父母。后来父亲又找关系找校长让我去南里中学补习,我坚决不去,坚持就在家乡的学校补习,这才有了我后来的成功。

难忘的时光——我的读书生活 第8篇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 如果说我肉体的生命是依靠食物来维持, 那么我精神、思想的生命却是依靠书籍来滋润的。

四十年, 读书早已成为了我生命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要寻找我生活道路中曾经令人心灵震颤, 让人难以忘怀的时刻, 那么, 许多都是与阅读联系在一起的。

我的中学时代, 正是书籍被视为毒草的年代, 在学校里念的是已经被修改得面目全非的“教科书”, 除了《毛主席语录》之外, 真正能够名正言顺看的书籍实在是少得可怜, 正因为如此, 像《雷锋日记》、《王杰日记》已经是那样地让我如饥似渴。还记得当时班里一些神通广大的同学在弄到一本小说时的那种神秘得意的样子, 但对于我们这些嗜书如命的同学来说, 这段时间里, 他就成了我们心目中的英雄。为了能够借到这本书, 对他可以言听计从, 百依百顺, 几个人在暗地里严格限定时间相互传阅, 而一旦轮到我, 在那两三天的时间里, 我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内心特别充实, 精神特别好, 干什么都劲头十足, 就连平时不想干的家务活, 这时干起来也感觉特别的轻松, 因为时时刻刻都想着做完了有书可以看。书, 已然成了当时自己的整个精神寄托, 一有时间便埋头于书中, 废寝忘食, 而且每当看到最后几页时总是像恋人即将分手似的依依不舍。这些, 对今天的中学生说来也许有点不可思议, 可当时的我们的确是这样的啊!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岩》、《林海雪原》、《青春万岁》、《欧阳海之歌》、《苦菜花》、《战斗的青春》、《烈火金刚》、《史根生》、《三家巷》、《家》《艳阳天》等, 都是在中学时代读完的。

还记得这么一件事, 一天, 一位同学跑来悄悄地告诉我, 说是他们单位最近收缴了一批书, 他知道存放的地点, 而且这两天正准备烧毁。为了不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我们便约好当天晚上冒险“偷书”。那天晚上, 借着月光, 我们通过一个已经没有玻璃的窗口, 用棍子撬、勾、挟,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好不容易才弄到三本, 记得其中有一本便是《卓娅和苏拉的故事》, 当时我们的那股高兴劲就甭提了。第二天烧书的时候, 我们也来了, 目的当然是希望能有点意外的收获。但结果却令我们非常的难过和失望, 因为监督的人非常严厉, 只能是眼睁睁地看着大火无情地吞噬着那些我们梦寐以求的书籍, 当时的我真是伤心到了极点。在我们幼小的心灵里, 那真是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年代啊!

1976年, 禁锢开始有所宽松, 当时的我正在“上山下乡”, 那时已陆续重版了一些书, 而且县里对于我们这些“知青”优先照顾, 如《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济传》等, 就是在那个时候读的。时间到了80年, 我在师范学校读书, 当时, 寒冰己经完全解冻, 进到学校的图书馆, 第一次看书架上摆着那么多的书, 真使我兴奋异常, “就像饥饿者扑在面包上”, 一下子便借回一大打, 像《高老头》、《红与黑》、《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罪与罚》、《母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毁灭》、《铁流》、《青年近卫军》、《静静的顿河》、《这里的黎明静悄悄》等等一大批书都是那个时候读的。还记得, 有的暑假不回家, 目的就是争取能多读几本书, 因为我觉得在书中可以寻找到自己那份难得的充实和满足。

四十年的人生道路, 让我深深地感到:广泛地从不间断的读书, 使自己受益颇多, 丰富了自己的阅历, 对工作还是为人处世都很有帮助, 可以说, 自己今天形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无疑是凝聚着长期以来, 特别是在青少年时期读书中受到的启示潜移默化的结果。正如早已留在被自己名为《生命的足迹》笔记本上的保尔·柯察金的名言“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 生命对人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是应该这样度过的:当他在回首往事的时候, 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 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那么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他就可以自豪地说, 我已把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一一共产主义。 (摘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 “从十五岁到三十岁是黄金时代, 一个人到了十五岁就应该考虑自己今后要成为怎样的一个人。” (摘自《青年应该怎样锻炼自己》) ;“判别一个人的价值, 并不是看他从这个世界中得到了什么, 而是看他给这个世界留下了什么。” (摘自《幸福之花为勇士而开》) ;“青春啊, 永远是美好的, 可是真正的青春, 只属于那些永远忘我劳动, 永远谦虚, 永远力争上游的人。” (摘自《雷锋日记》) , “人生的路虽然漫长, 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 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摘自《创业史》) 。这些美好的格言都曾经使年轻的我心灵热血沸腾, 激动的久久不能平静, 思想境界升华, 以至好长的时间都会沉浸其中, 至今回想起来还是那样的美好和令人难以忘怀。此外, 还有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 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等, 对自己的世界观都产生过很大的影响。所有这些, 对自己今天从事的教书育人工作受益无穷。

随着年龄增长, 阅历增加, 今天读书的劲头和感觉虽然不能和当初年轻时相比, 但读书的习惯却早已养成, 成了生活之必需, 就像每天要吃饭睡觉一样, 只不过读书时的选择性和目的性较强些罢了。

我的幸福时光 第9篇

这是一段幸福时光啊!

意大利人的英语

我的英文算是半吊子,这话让我高中的英语老师听了肯定很失望,当初高考我的英文可是全班第一。没办法,学了四年的意大利语,虽然最后也过了英语六级,但是说起来总是底气不足。

意大利人的英语不好,“地球人都知道”。我们班的整体素质都还是不错的,但是英文也并不比我强。或者可以再厚颜一点说,没有几个比我强的。

平时偶尔老师发个英文材料什么的看看也没觉得怎样,那日班里小聚才初现端倪。

Tutor组织大家聚会,同去的还有在研究所实习的一个美国女孩儿。那姑娘并不是很典型的美国人,或者说不是我头脑中想像的那种,诸如金发碧眼、丰腴性感之类。相反是有点古典的感觉。棕红的头发梳成一个马尾辫。穿着一个简简单单的毛衣,话不多,大部分的时候是静静地看着旁边的意大利同学手舞足蹈。她的意大利语并不太好,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大家就跟她说英语。谁知交流起来并不顺畅,有时竟然需要我从中翻译。比如deluso就是disappointed,eve就是vigilia之类的。于是从那晚之后,“一传十,十传百,成了全班皆知的秘密”——原来Jia的英文是很牛的!让我听了后脊梁骨直冒冷汗。当然这是后话。

吃完饭我们去另外一个酒吧品酒。老板娘很热情地给我们推荐各种风格的酒。最后大家选定了一种干红,一种干白。年轻人坐在一起一边喝酒一边漫无边际地胡侃。美国姑娘说自己没有男朋友。当时坐在她身边的那不勒斯姑娘马上热情地指着坐在自己另一边的男生说:“Ah, you have no boyfriend? You can use Fabio”她这句英语令我差点当场昏厥在地。旁边的同学自然也是狂笑到崩溃。于是从那晚之后,我相信,意大利人的英语其实是很精妙的。

东西方思维

我自认为是个思想开通的人,接触了西方语言几年,很多时候还是很能接受一些西方的思维方式的,至少是可以理解他们。可是来到这里之后,有些时候还是让我感到两种文化,两种思维方式的差异。

有一次,我们几个同学一起在一个同学家聚餐。主要是他们做西餐让我品尝,我和一个男生就在起居室聊天。后来他提到有一次在食堂看到的另外一个中国女孩儿。我顺口就来了一句,“哦,那个ragazzina(小女孩儿)啊”。他见我那么称呼她,很是吃惊。不解地问:为什么叫她小女孩儿呢?我觉得跟咱们差不多大啊。我说是啊,比我小一岁吧。他接着追问,那也是差不多啊,怎么能叫她小女孩儿呢。我要怎么解释呢,中国人骨子里头喜欢倚老卖老的,虽然年龄大不了多少,可自己比别人大一届那就是前辈,前辈就是阅历的象征。可这个他们西方人不可理解。于是,我尝试着跟他说在东方世界里呢,有时候一些界限是很分明的。他恍然大悟般,让我颇有些成就感,可说出来的话却让我差点哭出来,“哦,你的话是不是说她还是小姑娘,你已经是女人了,这个之间的界限是很分明的。”我顿时感到大脑里的血液在沸腾,心想“MD,今天我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件事情解释清楚了”。于是,苦口婆心地跟他说,在一些东方国家里,先入校的就要被后入校的所尊敬,后入校的也要尊称先入校的为“师兄”或者“师姐”。这个时候也是不以年龄为界限的,不管年龄差距怎样,这个等级界限就在这里了。当然了,相较于中国来说,这个界限似乎在日本更严格一些。说到这里,看着他似乎明白了的样子,我也算松了口气。

吃完饭,临别时,他突然若有所思地问我:那一般“师兄”或者“师姐”在面对跟他/她打招呼的学弟学妹们会怎么样呢?我说就这样。接着摆出一副高傲的模样,发出一个重重的鼻音。他于是也很快乐地学我的样子,一副高傲的模样,发出一个重重的鼻音。

本来欧洲

来到这里没多久,一次我和国内的朋友聊天,他问我欧洲的手机是不是很先进很时尚。我说算了吧,就我这个档次的学生而言最流行的就是诺基亚3310和西门子2118。他很惊讶地略带调侃说那你那个T191还算时髦的了。我说9494。

说起来也挺奇怪的,也许这是意大利的国情,并不适用于整个欧洲。因为听去过法国的同伴说法国的情况就不一样。在这里,手机的品种没有国内多,而且价格也比国内贵。要说彩屏和GPRS等等,也是有人用的。但这并没有如国内般被归为时尚一类。具体一点,就是一个拿着集彩屏和GPRS等等先进功能于一身的手机的人并不觉得有什么可炫耀的,另一个拿着3310等在国内近乎淘汰的产品也没觉得有什么丢人。在他们眼里,它们的名字都叫——手机。我的同学们来自全国各地,应该说还是比较有普遍性。

再说到我的本本。临走之前买的,惠普nc4000,那是我一眼就相中的,很喜欢。我们一起过来的人里还有带IBM、索尼等,也没觉得我这个有多么多么的特别。但是拿到班里就引起了轰动效应。他们见了都直呼“figo(酷)”。都说小巧可爱啊,跟Jia你的人差不多。再看看他们的,大都是一些蠢笨如牛(当然只指外型)的东西。我只好说不行啊,太大了我搬不动,只好买个小的了。其实有时出去逛街也会注意这边电脑和本本的价格,说实在的,还是国内的东西价廉物美。

另外,还有我的mp3。我第一天带到教室去的时候,他们都说没见过,问我是什么稀罕玩意儿。我让他们猜。有的说是收音机吧。当然有的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但是疑惑地问我你是怎么把歌曲放到这么个小东西里的呢,应该有个装CD的地方才对啊。我于是一一“传道授业解惑”。

经过这么些事情后,大家总称呼我是Hi-technology。我也只好苦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所在地算不上意大利最大的城市之一的缘故,才会有这么大的反差。但总归意大利北部还算是富庶之地,而且特兰托这一块区域在全国来说应该是生活水平比较高的了。不明白。

这让我想起不久前曾在这里留学过的师姐回来看看,跟我们说起这里和三年前她来的时候没什么差别。“Duomo还是那个Duomo,Dante还是那个Dante(分别是特兰托的两个最大的广场)”。我问那这半年北京变化呢,她笑笑说“一日千里”。

文化渗透

这个题目有点大。不过想来意国政府出钱让我们一拨人到他们国家又免费学习又免费住宿又过得舒舒服服,凭什么?往表层说,是促进意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往浅层说,就是希望能培养一批亲意分子。优厚的留学条件大可以让我们高唱“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而我的同学们呢,对于中国的了解少之又少。只是有一个男生是政治学出身,对中国的历史比较感兴趣,所以才知道一些中国发展的历程。也许我骨子里还是挺爱国的,所以一有机会我就给他们介绍中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比如很多人都不知道中国有个计划生育政策。当我跟他们说我是独生子女的时候他们都非常吃惊,因为在意大利一般都是有个兄弟姐妹的。我就说中国的人口太多,所以70年代末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我这个年龄段几乎是中国的第一批独生子女。所以在我们看来很多时候自己的朋友就像兄弟姐妹一样。再比如很多人都以为中国和日本差不多。一开始的时候居然还有人问我会不会日语。也许在他们头脑中中文和日语都差不多。这是个原则性的错误。我会马上指出中国和日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民族。而且因为某些历史原因,两个民族之间到现在仍心存芥蒂。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我们的住宿是学校免费提供,所以大家来到这里后都被统一安排在一处学生公寓。来意之前,就听回国的师姐提起那学生公寓的管理员很“麻烦”。临行之前,特意鼓励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学会反抗。我虽一边应允着,一边也心里犯嘀咕,中国人向来是本本分分做人,讲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能闹到什么地步。

于是,来到这里的一行六人,都经历了被假相迷惑到看清真正面目的过程。办理住宿手续交押金的时候,P先生(全称Poli)对我们是满脸堆笑,奴言媚骨。钱拿到了手,没过两天,便发现他有不敲门直接用钥匙开门闯进女生宿舍,若无其事地察看的癖好。后来,又遭遇公用厨房改革,要求投币才能取火(0.01Euro/1 min),而那“火”还不是真的物理意义上的火,是电的。对于我们中国人做菜来说向来是一个5分钱的币投下去,才刚预热就没“火”了。苦不堪言。跟P先生抗议,他居然厚颜无耻地说“学校给你们奖学金了,就是给你们投币的钱了”。我一开始也被他这一席话给绕晕了,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反驳。后来想想,典型的“强盗逻辑”。学校给我奖学金是我自己的事情,学校又没在奖学金条款里要求我往你那黑匣子里投币!

于是我们与P先生的矛盾日益凸现。终于,在三月的一天,他怒气冲冲地闯进两个中国女孩儿的宿舍,要求当时还在休息的一个女孩子(另一个女孩儿不在)打开衣柜检查,说她们私藏电器(宿舍管理条例里不许在宿舍用电器)。那女孩子自然是不愿意,解释说柜子里的都是私人物品,希望他尊重。P先生可不管这套,叫嚣着:“这里是我的家(他家也在一个院子里),就得按我的规矩办。不听我的就叫警察来,赶你们走!”迫于他的淫威,那姑娘不得不打开了柜门,结果P先生一无所获。这下可不得了,有谁知道把疯狗逼急了可怎么是好。说时迟那时快,他发现了她们放在桌上用来热水的热水壶。因为不习惯直接喝水龙头里的水,而且冬天里,中国人还是习惯了喝口热水,所以有时会自己烧点水喝。于是,“感谢”这个热水壶给了狗急跳墙的机会,他马上声称她们屋有电器,要告到学校去。

当天,那姑娘便收到我们项目负责人的邮件,大约是要她去办公室一趟。用脚趾头也想得出是因为什么事情。于是当晚,大家聚在一起商量对策。共同声讨了P先生的种种恶行后,决定举起反抗的大旗,在异国的土地上为自己讨回公道。我们一起给学校写了一封信,讲述了我们在学生公寓遭遇的种种问题,希望能够给我们一个公道。面对可能更加恶化的外部环境,而且也吃不准学校究竟会采取什么态度(毕竟这不是在中国,我们不熟悉西方人的办事风格)。最后,我们达成一致,这次行动的底线就是——放弃奖学金,一起回国。接着,我们六个人又一起去找项目负责人,当面跟她谈我们的想法。在离开时,一个学欧洲学的上海男孩儿说:“我们来欧洲是来学习这里的民主政治的,但是,我们现在丝毫感觉不到任何人权。”

经过一番努力和争取,最终我们成功地换到一处真正的公寓式的小楼里,两人或四人一间,有自己单独的厨房和卫生间。Yeah~!皆大欢喜。

在此期间,我的那些意大利同学们给了我们很大的支持。并坚决地鼓励我们一定要抗争到底。有个快言快语的威尼斯姑娘跟我说:“你们东方人就是太忍耐了,有些时候忍耐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一直到最后我们搬家了,她还开玩笑,“Jia,你看看,别看意大利人没事成天嚷嚷,磨嘴皮子,抱怨这,抱怨那,可是——管用!”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我始终认为自己不是一个能把外语学得登峰造极的人。我有一些天分但是不多,更致命的缺点是我懒。

前几天从巴黎回来的同伴很严肃地说,看到她在巴黎的同学法语都说得那么顺溜,自己真是挺惭愧的。于是我们一起反省。因为我们的机会不是通过长期准备,辛苦考试,艰难申请而来的。从我们知道有这个机会,交材料申请,到最后使馆考试敲定名额,总共不过3个月的时间。接着我们天上掉馅饼般欢天喜地地过来了。来到这里学校各方面都很客气,于是我们就更是过着神仙般的日子。

反省完后,我着实忧虑了好一阵子。觉得自己太对不起祖国,对不起江东父老。最后的一段日子,“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怀念

我高中所在的学校是近几年教育体制改革下的产物。在我大三的时候,就以被另外一个学校合并的结局而告终。于是老师们只得另谋生路。许多老师渐渐地也就没有了消息。

前一阵子在校友录上看到前一届的师哥写的一篇文章,是有关高中学校最后一段日子发生的事情。整个变故的过程,看得蛮心酸的。档下来后,晚上临睡之前再拿出来看,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文章的最后留下了一些老师的去向,其中有我熟悉的名字,突然就很想给他们写信。也许是在异国他乡,回想起高中那段紧张而又单纯的日子,看看之后家庭发生的变故,成长过程的蜕变,一时之间伤感的情绪席卷了身体的每一个细胞。自己就像一个迷了路的孩子,在经过千辛万苦找到家后,长久以来的委屈就突然迸发出来。

最后

当我写到这里的时候,上海gg推门进来,看见我开着电脑听着歌,说我发现你是一个有了音乐和文字就能生活的人。我想不到其他的词,只能说一句“谢谢”。我不知道这话是否是一句赞美,但我还是宁愿把它当作赞美。似乎让我觉得自己还是蛮有品味的。

那天在网上有个人跟我说你qq的名字挺小资的,问我是不是小资。我说小资到底是什么概念。他也说不清楚,只是说就是那个感觉呗。

我现在搬到的新居,一开窗就是一片葡萄园,再过去400米处就是一条高速路,路的那边就是一片绵延的高山。我跟Robbin说让我想起了那句“采菊东篱下”。他说人家南山还是离得挺远的。我说那就那句吧,“我见青山多妩媚”。至于如不如是,我就当是如是的吧。

我的青春时光网络散文 第10篇

九月初的那几天,自己的心境遭受着无比的考验。也许那颗像自己一样的红黑之星慢慢孤瀚于宇宙之中,但庆幸的是总有些美好围绕其间哦,而这些美好中有一种时光叫做卡卡与C罗。

青春流年的岁月里总有一些人深深地印在自己的脑海里,也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时常回忆。时光飞逝,当自己还来不及感叹这段时光时,它已经变成了一段流年下的回忆。有时候我会想这段时光终将会渐行渐远,也会在时间的纸张上变得枯黄吧。但我也相信的是:他们始终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始终会在我心底闪闪而现。也许,就像品味酒一样时间越长越能品味出其中的“香与美”吧!如果包裹着我的时间与记忆是一条壮美的河流,那么卡卡与C罗所带给我的美好就像早晨在熹微的风下,那柔和而又淡辉的光折射在看似“汹涌的河流”上;也像凌晨的深夜下,恬美皎洁的月光映射在平静的河面上。而我就处在其境,去感受那来自两位帅哥一样的美好,心也在此时亮了。如果的如果,这段时光被漫长的时间所淡释了。但我要感谢的是他们给我带来的心灵上那潮汐起伏一样的澎湃,诠释着我的青春梦与美。

喜欢宁静的凌晨仰望星空,也憧憬着未来有一天能面对大海。因为只有这样的意境下才能真正感受到时间的流淌与静止吧!时间在悄无声息地流淌过的青春年华,但最可贵地是:这反而会使我想起忆起许多事情。当这些美好的画面与瞬间如光影般一个个闪过时,那段卡卡与C罗的时光开始在“星空下的海里”流淌起。

对于世界足坛也许是一个“非凡”的一年,两位足坛的大帅哥卡卡与C罗一起加盟了皇马。许多人开始期待着这对天王巨星组合。纵观卡配罗的这几年,许多人都觉得好遗憾。4年的时光里,卡卡经历职业生涯的最低潮,已经不是那个米兰时期世界第一人的红黑卡卡。4年的时光里,C罗在皇马风光无限,成为伯纳乌的领军人物。卡卡作为我的信仰,这四年的皇马时光我与他一起度过的。我打心底说得是:这4年是他最“美好”,最具人生意义的4年。人总有最美好的时候,但岁月会让我们经历磨难,去成长,一路上如果都是风光之景,都轻而易举地步行其间。真的很好吗?只有一路上的坎坎坷坷,才会真正的看透这一切吧!

这4年使卡卡真正成为了上帝之子,这4年你在泪水中学会了坚强,你在最无助,最落寞的时候,感受到了家人的力量,感受到世界上千百万卡蜜的爱,用勤奋与汗水去证明着你不是水货;即使西班牙媒体讽刺着你,马德里球迷吹嘘着你,而你没有放弃,你依旧是这个世界上在无数荣誉的光环下,像风一样潇洒帅气,用德与行踢球的世界第一人。而这4年,对于C罗真正的成长了。初登西甲的你,虽然傲气凌人,但不要忘记了西甲还有一位绝世巨星--梅西。也许没有梅西这个对手,你绝对不会有如此地成长吧!前两个赛季时,梅西无论在联赛上,还是欧冠上,在国家德比上都如此的胜过你。也由此在比赛时,许多球迷冲着你喊梅西。

但不要忘记了,你是C罗,你的骨子里永远有一种傲性。在这样的一次次挑衅下,你一次次地使自己变强,因为你有这样的一位对手。而这两年,你用行动证明着我不比梅西差。依旧用张扬的.性格去刺激着对手,依旧用花哨的动作去挑衅着对手,即使遭到了一次次的黑脚,而就像你踢任意球时,那冷峻的眼神,那霸气的站姿没什么可害怕的!你依旧像以前一样爱哭,欧洲杯上被淘汰时,你哭得像小孩般。但此时没有一个人嘲笑你,葡萄牙的民众,用掌声去送给他们的国家英雄。这4年,卡卡与C罗给我带来太多的美好。两位足坛超级帅哥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点缀我的整个青春。

你们给我的青春增添了一种特殊的乐趣,给我的心灵带来了阳光,同样也影响着我的生活。习惯在纸条上写你们的中英名!是呀,纸条上的文字是一段如芬芳一样的情愫,寄托着我对你们的爱!习惯着学C罗踢任意球时的站姿,也习惯在打完篮球后,像卡一样仰望天,伸出双手感谢上苍。慢慢地自己的口头禅变成了C罗,慢慢地自己的绰号变成了卡卡,哈哈!此刻沫现的光下,卡卡,C罗,还有我都一起笑了。

回忆我的初中时光散文 第11篇

那时,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农村已分田到户几年了,农村生产力被大大释放,田野里蓬勃着如火如荼的希望。我家人口较多,种了十多亩田。暑假,刚好是双抢季节,成熟的早稻要收割,晚稻要栽种。

天没亮,我正睡得酣,就被妈妈叫醒了,还把十四岁的二弟、十二岁的三弟,统统从床上拽了起来。我和爸爸把小型打谷机抬上大板车,妈妈准备好镰刀、洗净晒干的肥料袋。我们便借着拂晓的微光,往田间走去。路上朦朦胧胧可看见许多去割稻子的村民。到了田头,妈妈先下去割出一小片,我和二弟三弟把割倒的稻禾,抱到一边,腾出一块空地,然后把打谷机拖下田。爸爸便忙着把打谷机摆弄好,装上打谷箱,罩好纱网,给齿轮上油。妈妈便带着我们兄弟三人,弯腰割开了稻子。有的稻禾,每棵单薄,我便割四棵为一把,然后往右一甩放倒,有的每棵分枝多且粗壮,就割三棵为一把。这时,黄澄澄沉甸甸的稻子上,还沾有露水,赤脚踩在泥里水里凉悠悠的。偶尔抬头,天边已泛红泛白,朝霞已开始燃烧,只是稍见微弱的火苗。田畈上,还有许多家庭散布开来,像我们一样在忙碌。

休息了一晚,体力充沛,尤其是早上凉快,我们干得特别有劲,动作利索。一会儿,偌大的水田,已割倒了一大片,稻禾一排排整齐地摆列着 ,根部放在稻茬上,方便拿,谷穗浸在水里。我和爸爸便开始打谷,至少要两人以上打谷,轮流上岗,机子才不会停,才省力。那打谷机是脚踩的`,人双手捧了稻禾,站在踏板上,把稻穗放在转轮的铁齿上,用右脚用力去踩,踩得转轮呼呼直转,谷粒便被铁齿刮得四溅,碰到上面的罩网,然后乖乖的落在谷箱里。早上的谷穗,露水重,湿漉漉的稻叶似乎拽着铁齿,所以打谷机踩起来非常吃力。有时候,爸爸要去箱后面,趴在那清理夹在谷粒里的稻叶,再用铁畚箕把谷粒装到洗净的肥料袋里。我便一人踩,等我抱回一大把稻禾,踩上踏板,机子已停了,又得重新启动,那要累多了。

快到中午时,或是下午三、四点钟,那太阳像在喷火,空气里热气蒸腾,田里的水烫脚,热气上涌。不停弯腰割稻,或来回不停取稻禾踩打谷机的我们,是热得汗流浃背,有时眼睛都睁不开。湿漉漉的衬衫贴在脊背上,西装短裤沾满了泥水。有时,我们兄弟索性学爸爸的样,摘了草帽,脱了上衣,光头赤膊上阵,几天下来,一身晒得黑不溜秋,像非洲黑人。路过的村人看了总是忍不住笑,妈妈此时总是倍感自豪。

中午收工时,我们便藏了镰刀,把散放在田里的一袋袋谷子,驮到大路上停放的大板车上。爸爸能干力气大在村里是出了名的,他一次驮两袋,第一袋,他轻轻一甩便上了肩,然后蹲下身来,我和二弟把第二袋给抬着放上去。我呢,一次只能驮一袋,上肩时,还要二弟帮忙托一把。驮袋时,赤脚走在水田里,高一脚低一脚,有时还被新割的锋利的稻茬刺到,那袋里的泥水顺着脊背、肚皮淌下来,真不容易!把一袋袋谷子在板车上摆好,便爸爸在前拉,我和二弟三弟,一边一个,后面一个帮忙推。板车呼呼地往家去,脚踩在沙子马路上,硌脚烫脚。

傍晚,太阳都落山了,我们还舍不得上岸。有时是活没干完,更多是因为傍晚凉快。直到天色昏暗,才上田岸。回家的马路上,已有不少浮南矿的工人狱警在月色下散步,或夫妻双双,或一家几口。那时,劳累了一天的我,真是羡慕之极,渴盼将来也有那份悠闲自在,那份温馨浪漫。

我的童年时光之亲情篇散文 第12篇

若说母爱是伟大、无私的,那么父爱则是深沉而又厚重的!若说母亲给了我生命,父亲则给了我灵魂!难忘父母恩情,难忘童年的点滴!

———题记

集体制改革两年后,父亲从村里出来,去了一家私人木工厂任会计。父亲每天上、下班都会经过学校门前的那条公路,而我每天都会掐好时间在那条路上“堵截”父亲,“勒索”父亲几个钱用来零花。每到那一刻,旁人都会笑言:老胡,你每天都在这里遭遇你丫头“打劫”啊!呵呵呵。父亲乐呵呵的说:是啊,我上辈子欠她的,这辈子她向我讨债来了。这债,我一辈子都还不清啊!呵呵呵。说完,父亲会心甘情愿的掏钱给我,满足我的欲望。

从父亲那儿打劫到手的钱,在我手上暖和不了多久,就会被我送到代销店里不是换成我窥探已久的文具,就是变成好吃的零食填了肚子。小时候的我,不知何故,有个很不好的嗜好:但凡有新的文具出来,我非要每种花色都集齐摆放在笔盒里,看着它们的归属权属于我了,我心里就特高兴。还有只要有新的零食摆上货架,我也会立马买来满足我胃里的馋虫。

在那个物资相对匮乏的年代里,我手上有几毛钱的零花钱,已经是相当“阔绰”和“奢侈”的了!我清楚的记得,那会一支不带橡皮的铅笔是0.04元,带橡皮的铅笔是0.06元,小刀是0.07元,转笔刀是0.11元,葵花籽0.05元一包,(售货员自己用旧报纸包成圆锥形的那种,包好放着,一份一份的卖。)琪玛酥0。07元一块,削好的甘蔗0.02元、0.05元一截不等。(卖甘蔗的人将被虫蛀的部分削去,剁成一截一截按甘蔗的长短标价卖。)好的甘蔗就按长短、粗细分别放好,以0.1元、0.2元、0.3元一根的价格售卖。

所以,我手上若有2毛钱还是可以买到很多东西的。因为有父亲的这份宠爱,兄长常戏言,说我会脱生,享了父亲的福。他们说:我们原来找老娘要两分钱买个本子,老娘都要嚼(方言:唠叨的意思)半天,不仅不给,还要挨骂、挨打。(这是事实,我母亲把钱看得很重。)你现在一要就是几角钱,老头还给都给不赢(方言:马上给的意思)还是你会脱生,晓得享老头的福。我冲着他们扮个鬼脸,吐吐舌头,嬉笑着说:鬼叫你们生不逢时,跑快了,脱错生的。嘻嘻嘻。(两位长兄年岁与我相差甚远,之后的篇章中我会泼墨专程写他们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深知母亲将钱看得紧,所以我从不找母亲伸手要钱的。虽说我是父母望的宝贝幺女,也没享受到什么优待的。可能就是零花钱比兄长们要得得心应手一些。说实在话,父亲给予我的疼爱较母亲要深沉多了。母亲是个粗线条的人,不怎么细心,只会勤扒苦做的做些粗重的农活,细致的女工活儿,母亲全然不会。母亲既不会织毛衣,亦不会做好看的布鞋和棉鞋。所以小学时代,我很羡慕同学们有个心灵手巧的母亲,会织毛衣、会做鞋子,总将她们打扮得漂漂亮亮、清清爽爽的。不像我一到冬天就一件棉布衬衣贴身,外加一件棉袄,空荡荡的,而棉袄外面套的是母亲的对襟老棉褂,颜色是永远的灰和蓝。空空的脖子处,系条毛巾权当是围巾了。(曾在日志《我为衣狂》中详细的描叙过,在此就不赘叙了。)在那个爱臭美的年龄里,这身打扮曾给我的心灵投下了厚厚的阴影。

那年月,我不仅羡慕同学们的穿着打扮很“新潮”,我还羡慕过同学背的皮书包,(其实是革的)看起来亮闪闪的,格外刺眼,而我背的却永远是那个泛黄的帆布军用书包。在同学们花花绿绿的书包中,我的书包就显得格格不入了。好几次,都想叫父亲给我买一个那样的皮书包。考虑到自己家的家境,我最终还是放弃了。所以,长大成人有了经济能力后,我买得最多的就是衣服、围巾和皮包。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弥补我小时候的缺憾,以此来满足和安慰我那颗曾经爱慕虚荣、幼小的心灵!

也许真应了“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那句话,我的确是来向父亲讨债的。父亲也曾说,我是他这辈子最甜蜜的负担。自幼跟着父亲长大,我的整个成长历程都倾注了父亲无限的关爱与疼惜。父亲对我的要求,总是有求必应。只要我要钱,父亲百分只百会给。记得有一次课间休息时,与同学疯闹,不小心抓断她脖子上的项链了(用丝线串起来的彩色塑料珠子)。霎时,那些彩色的.珠子散落在了教室的墙角里,我急忙蹲下身子,一颗不漏的拾捡起来。同学跟我急眼了,她嚷嚷着要我赔她的项链。我自知理亏说我一定赔她一条完好的项链。放学回家,我将那些珠子逐一用棉线串起来。第二天去学校给她时,她却嫌太丑说:不要了,我要一条跟我一模一样的项链。怎样才能一模一样呢?那只有再去买一条赔给她咯!我说:好,等星期日,我去榔头买一条赔给你。听我说要去买,她又说不要项链,要赔钱。她说那条项链是她花了0。35元买的,让我直接给她0。35元钱。只能依她了,谁叫我弄坏她的项链呢!

放了学,她家姊妹俩非要跟我一起去我家拿钱,我很无奈。那次,害怕被父母骂,我撒了生平第一次谎。我骗父亲说要去街上买白纸回来订草稿本用。因为中午刚找父亲要过钱,父亲迟疑了一会,还是掏钱给我了。还了同学的“项链债”,那串珠子便归我了。它成了我第一次撒谎的罪证,只要我看到它,我便会提醒自己以后不能再轻易说谎骗父母了。

父亲年轻时,烧得一手好菜,曾在村里做过厨子,但凡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请父亲去主厨。(父亲是属义务帮忙的,不像现在要按酒席的桌数收钱。)每每帮人家办完事,东家都会拿些烟酒、毛巾之类的物品来家里答谢父亲。那时的村人淳朴、善良,不像如今的人个个利欲熏心、势利得很。所以,父亲在村里很受人尊重和敬重的。当然,只要父亲接到活儿,我就会有吃白食的机会咯。在那年月,一年中有几次吃大肉大鱼的机会还是很不错的待遇哦!

遇到办红喜事,自然少不了有喜糖。每当我第二天背着书包去上学,感觉书包有些沉,我就知道那是父亲给我的甜蜜惊喜———藏在笔盒里的爱。到了学校,打开笔盒,果然看见父亲将一颗颗花花绿绿的糖果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里面,这些糖果也成了同学们羡慕我的资本。长大后有了虫牙,每每牙疼,我都会娇嗔的埋怨父亲给我吃了太多糖。以至于,我现在对甜食都不是很感冒的,特别是硬糖我根本就不吃。父亲笑着说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也许吧,小时候真的享受了不少父亲给予我的“福”。

父亲在木工厂工作,免不了要走村串户的去收购木材。只要是木工厂的同事来村里买树,或是业务上有来往的外村人到我们村来办事,父亲都会热情的款待他们。父亲吩咐母亲炒几个小菜,陪着客人喝点小酒。父亲喝酒时,喜欢吃些脆生生的食物下酒。他不是叫母亲炒一盘黄豆,就是让我去爷爷的小卖部买一袋兰花豆或是一袋干花生回来边喝边剖,喝得热火朝天、吃得津津有味。一次替父亲跑完腿回来将零钱如数的交给父亲,父亲的同事肖叔叔打趣道:个苕丫头,找的零钱你就自己攒着撒?给你爸爸干嘛?我朝他笑笑,不作答。父亲一把把我抱在他腿上坐着,抿一口酒,骄傲的说:我姑娘的习惯才好,不管每次找多少零钱,她都会如数给我,她需要钱时会找我要,但不会偷偷地藏钱或者少交找零的钱。小孩子有这私心可不好,我姑娘就是这样讨我喜欢。父亲边说边抖动腿宠着我。

从小我就是父亲的骄傲,可惜长大后一直没能混出个名堂来让父亲好好的骄傲一番,享享女儿的清福。这是我此生最大的遗憾,也是我为人女的悲哀。如今,我75岁的老父亲仍在为了生活而劳碌着。看到父亲的晚景如此凄凉,我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的碌碌无为,恨自己的不孝!父亲对我寄予的厚望,父亲给予我的关爱,我终无法报答,无力回报。此生,我欠下父母的感情债令我瞧不起自己。父亲曾戏言:等你嫁人了,我去你家时,你能炒盘黄豆就着二两酒招待我,我就很知足了。这句戏言终成戏言。当我真的嫁为人妻,当家立事后,父亲却老了,老得满口只剩下一颗牙了,老得嚼不动黄豆了,老得怕子女们嫌弃他了。

我的父亲,他明智了一生,理智了一辈子。他明智的为自己铺好了一切后路,理智得让做儿女的有愧于心!因为明智,父亲50岁以后就不上兄长家的桌子吃饭,怕他们说他老了,嫌弃他有老气。因为理智,他一直坚持着自给自足,不给后人增添麻烦。事实上,我嫁人后,父亲也只去过婆家三次,每次都是过门而不入,更别说吃和喝了。第一次是我嫁到婆家满月的那天,父亲带着侄女去接我回家,放下侄女,父亲便调转自行车龙头往回走,连家门都未进。第二次是父亲送甘蔗去婆家给我,也是将甘蔗靠在墙上就转身骑车走了。因为父亲知道我喜欢吃甘蔗,特意在我婚后为我又种了一年甘蔗。第三次,我已经来武汉了,父亲帮婆婆家买土豆种送去,依旧是茶水也没喝一口就走了。这便是我的父亲———一心付出,不计回报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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