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贷款担保合同书

2024-05-11

汽车消费贷款担保合同书(精选10篇)

汽车消费贷款担保合同书 第1篇

汽车消费贷款担保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自行选购的牌汽车壹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

号)提供汽车消费信贷服务。

第二条:上述车辆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首先在甲方指定的贷款银行开立专用于贷

款扣划使用帐户,并按不低于本合同第二条所列车辆的%的款项,计人民币元为首付款存入该帐户。剩余款项人民币(大写)元,向该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担保服务费元,于提车前一次性交清。

第五条:乙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元,保险保证金元,在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下,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保证金扣缴时,乙方应在一周内补齐保证金。

第六条:甲方接受贷款银行的委托协助乙方办理上述贷款的有关手续并对车辆进行抵押监管,乙方自愿将本合同第一条所涉车辆在车管部门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办理车辆抵押登记,并同意可能产生的在贷款人与甲方之间的抵押权人变更登记,同时,在本担保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尚须将该车辆的登记证书、销售发票等原始凭证交甲方保管。

第七条:甲方接受贷款银行的委托,审查乙方贷款资格与清偿贷款的能力并对乙方取得贷款之后的还款过程实施监控服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甲方所需证明资料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工作,同时交纳相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在办理贷款的同时,须在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以贷款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下列约定的车辆保险:A、车辆损失险B、第三者责任险C、全车盗抢险D、不计免赔特约险。贷款期间的上述车辆保险,每在保险到期前乙方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处办理续保。

如乙方未依照本条规定投保和续保,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缴乙方续保保证金。续保保证金分两次(每次按续保保证金50%的比例)冲减第二年和第三年的保费。另甲方有权代为投保,其保费自动转入贷款本金并计息,可直接从乙方还款账上优先划扣。

第九条: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自行到该车型的维修服务中心解决。乙方与车辆经销商的之间的任何纠纷均不得影响本合同效力和履行。第三方对该车辆进行的损坏、扣押行为,不得成为乙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的理由。乙方不得以上述问题为由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欠款,亦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退车或退还相关费用等要求。

第十条:乙方履行与上述贷款银行汽车消费信贷借款合同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让该车辆;

2、以该车辆设定任何担保;

3、逾期偿还欠款。

第十一条:乙方有第十条第1项、第2项所列行为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占有并处置本合同所涉车辆。

第十二条:乙方有第十条第3项所列行为时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承担甲方已付代偿金及滞纳金后,另行提供贷款余额的50%作为还款保证金,以便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就乙方未偿还的全部欠款,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贷款的3%作为甲方处理乙方逾期的管理费:

5、乙方每月还款日未还款时,在进行电话催收的情况下,乙方每次承担电话催收费伍拾元;在上门催收的情况下,乙方每次承担市内贰佰元(市外伍佰元)费用。用于追欠追偿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收缴车辆措施费及其他相关各类费用):

6、甲方有权扣押拍卖上述车辆,拍卖所得款项将如除以上费用后依次抵偿包括贷款银行有权收取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和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包括甲方处理抵押物在内的费用和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予以补偿。

第十三条:如乙方出现第十条所列行为,甲方有权采取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措施外,同时有权追究乙方贷款总金额l0%违约金,并可从合同保证金、保险保证金中收缴。

第十四条:甲方依照贷款银行的委托,向乙方行使有关权利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乙方如提前还清车款及利息,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向贷款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乙方应立即偿还甲方为此付出的全部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留存甲方的联系方式为:

家庭住址:电话:(宅电)手机)((办公)其他电子邮箱: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在壹周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未通知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调查费。

第十八条:当甲方为乙方的借款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之后,甲方享有对乙方追偿的权利和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抵押权,乙方保证人对乙方的全部债务及违约赔偿事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时乙方保证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甲方首先行使物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借款到期之后两年。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以书面补充协议确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中止购车合同的,须对甲方为履行担保义务而支出的全部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相应返还义务人的,乙方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合同壹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代表人:乙方共同还款人:

乙方保证人:

年月日

汽车消费贷款担保合同书 第2篇

合同编号:青房贷担字第

青岛青房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汽车贷款担保合同

担保方(甲方):青岛青房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因购买_________________(牌 照号码)车辆向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的贷款本息提供担保。

第二条

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万_____仟_______佰 _____拾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或乙方和丙方的约定执行。

第三条

贷款担保期限为_______个月,此起止日期与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的起止日期一致。

第四条

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相关合同,如有约定不明或未约定事宜以本合同为准。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乙方贷款所购车辆在贷款期间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由甲方或丙方要求),保险受益人为甲方或丙方,保险相关手续交由甲方或丙方保管。为确保车辆续保,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续保押金,具体金额由甲方规定。乙方如约完成所有还款付息义务解除担保并无其他违约行为后,甲方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第六条

1、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贷款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及相关费用,在未形成丙方的不良贷款前,甲方依约先行代乙方垫付的资金,有权向乙方清偿,并从垫付上述费用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向乙方计收利息。

2、乙方每出现一次逾期还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甲方直接从乙方续保押金里扣除,续保押金不足的在乙方贷款结束时向甲方补齐后方可取回抵押手续。

3、如乙方连续或累计三期未按时、足额向丙方支付贷款本息,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向丙方偿还全部借款,或要求乙方支付和贷款总额相同金额的保证金。甲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及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同意:在甲方为乙方支付了所欠丙方的全部贷款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及相关费用后,将贷款所购车辆交予甲方转让或拍卖,处置变现资金用于偿还甲方为乙方代付贷款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及相关费用、4倍罚息和全部贷款本金为基数的20%的违约金和处置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费用)。

1、乙方未按与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之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2、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乙方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法定监护人,或者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后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6、乙方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法定监护人拒绝为甲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7、乙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者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等情形已影响到或者是可能影响到还贷义务的履行;

8、乙方发生的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八条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金额按照甲方规定执行。乙方未按约定提前还清贷款本息,甲方自动终止担保人义务,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

甲方全程代理服务范围:为乙方向丙方的上述贷款本息提供担保、催办银行贷款划转。

第十条

在乙方正常履行还贷义务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贷款所购车辆损毁或者报废,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乙方须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办理索赔手续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保险公司赔款首先支付丙方的贷款本息,不足部分乙方筹资补足;不在车辆责任保险范围之内的,乙方损失自负,自筹资金正常履行对于丙方的还贷义务。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变更住所、名称、电话等,应在五日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或司法机关依据本合同所写明的住所、名称、电话等通讯方式向乙方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档壹份。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与本合同相应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全部生效之日起生效。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同意选择第()种方式:

(1)由本合同签订地青岛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2)由青岛仲裁委员会管辖。

担保方(甲方):

被担保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住址: 委托代理人:

通讯方式:

****年**月**日

反担保协议

甲方:青岛青房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反担保方)乙方:_____________(借款人)

(反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连带人)

(反担保方)

为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号汽车贷款担保合同的履行,三方特签订如下反担保协议:

一、乙、丙双方同意将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数额、期限除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保外,还包括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乙方在抵押期间不能将抵押车辆转让、出售、赠与、出租、重复抵押等有损甲方的行为。

二、丙方愿意向甲方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数额、期限除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外,还包括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

三、如出现贷款担保合同第六、七条的情况时,乙、丙方同意将该车辆交由甲方作为质押,直至按甲方或丙方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或由甲方决定以该车辆折抵欠款,折抵时的车价乙方同意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该车辆的价值评估。

各方签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委托代理人:

通讯方式:

丙方:

住址:

通讯方式:

汽车消费贷款担保合同书 第3篇

一、对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内容的监管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95条的规定和2011年《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保险公司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从事保险活动, 不允许从事包括担保等法律外的保险活动, 所以对汽车贷款保险合同保监会应采取严格审查的态度, 且严禁保险公司将车险办成担保。

现实中, 保险公司为了拓宽车带保险业务, 一般会与银行联合修改部分车险合同, 其中有些内容是违反车保的本质或车保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由于车贷险可能带动其他保险的销售, 所以部分保险公司对银行和汽车经销商分别提供加大责任和提高优惠力度等形式累计销售值, 这样无异于将保险公司置于担保人的位置上。

以上的这些现象使银行置信贷管理法规于不顾, 继而出现了贷款逾期、贷款门槛无限下低, 有些甚至为了满足经销商的不合理要求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带来非常巨大的金融风险。这是造成汽车消费贷款担保风险大且付赔率高的主要原因。

所以, 作为监管部门保监会在加大严格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做事的力度的同时给予违反规定操作的保险公司和个人严厉惩罚。进而督促保险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分制定的车贷条款进行做事, 严禁通过各种形式的协议更改其内容。

二、明晰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主体保险人的资质条件

无论公司的业务能力和条件如何都可承担车贷保险的业务是我最初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保险的政策, 但这一点是违背国际惯例的, 在外国禁止一般保险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是不允许办理保证保险的, 只有政府和专门精英保证业务的保险代理人可以办理。这是由于保证保险自身复杂和不易评估等特性决定的, 所以保证保险必须经专业人员才能办理, 且必须保证保险代理人自身有偿付能力。

对此, 我国也可以效仿国际惯例, 对可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保险的保险公司开展保证保险业务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专门办理, 进而降低金融危机的风险。限制保证保险的经营机构, 并非所有汽车消费贷款保险的公司都可以经营, 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保险公司才可以经营。保监会于2010年发布的《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中对保险销售公司和销售人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如何向保人解释和相关流程都给予了详细的规定, 同时银监会也出台了《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银行放贷应遵循的详细准则。

三、制定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基本条款

由主管部门制定基本保险条款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达到适用法律标准上的统一, 并使条款本身实现社会公平, 摆脱地方政府的本位主义、地方主义的影响。商业保险全国性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主管部门制定。[1]韩国保险法中就有约款规定, “如《私债保证保险普通约款》《租赁保证保险普通约款》《分期销售保证保险普通约款》”。[2]保监会制定并发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车贷险目前虽然不是全国性质的主要险种, 是也需要有清晰明确的法律法规去依循, 但其现有的状态是混乱无序的, 这一点需要相关部分给予统一的规范和指导, 否则很难正确的实施车贷险。

汽车消费贷款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责任赔偿、保人免责事项等义务都是车贷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这些内容都是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事情, 但是这些内容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很大的争议, 这时需要保监会的中立性, 只有保监会制定相关的合同内容些内容才能平衡汽车代理商、汽车购买人、银行和保险公司四方的利益, 才能壮大车险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卫东.保险法论[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 2000:123-124.

[2]崔吉子, 黄平.韩国保险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209-210.

[3]迟京娟, 王一.完善我国保证保险法律制度的思考[J].商, 2016 (05) .

[4]田金花, 郭笑凝, 云涛, 蒋伟华, 尹吉利.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 2014 (14) .

[5]管程程.保证保险的保险性探析[J].知识经济, 2012 (24) .

[6]朱志云.关于保证保险的再定性[J].商品与质量, 2010 (S9) .

[7]洪伟, 王可邦.走出"保证保险"的风险误区[J].中国律师, 2010 (05) .

[8]董再强, 朱涤非.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法律问题研究——兼论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中的风险监管义务分配[J].中国保险, 2009 (03) .

[9]黎毅.保证保险法律性质之探讨[J].法制与社会, 2008 (24) .

汽车消费贷款担保合同书 第4篇

为确保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有效开展,该行多次对周口市的大型汽车经销商以及其他有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实地调研,并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风险防范,业务拓展等多方面的因素,制定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稳健发展。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用于在周口银行指定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各类汽车的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购车款的70%;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担保方式一般以所购车辆抵押和汽车经销商连带责任担保。在贷款偿还时,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则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

周口银行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消费信贷服务,依靠遍布周口市区的28多家分支机构,凭借丰富的市场经验以及与一流汽车厂商的真诚合作,以全新的消费理念和贷款营销模式吸引消费者,让更多的人早日实现购车理想。周口银行将继续根据市场需求,加强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品种的研究、开发和完善,以更多的品种、更先进的科技手段、更好的服务质量,服务周口市民,贡献社会。

汽车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第5篇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7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汽车贷款担保合同范本2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邮编:_____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汽车消费贷款购车合同 第6篇

售车方:(甲):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购车方:(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就汽车消费贷款购车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下列汽车:

型辆,该车单价为人民币(大

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二、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以下款项:

1、按车价的35%比例支付首期购车款,共计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余款由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同。(贷:¥元 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放贷金额为准。)

2、为保证履行合同,乙方必须存入车价的10%,(¥元)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还清放贷银行的贷款本息后,一次性退回乙方。保证金存入

乙方在放贷银行的保证金帐户内,专项管理,不得挪用,如乙方违约时按

以下顺序支付:

(1)、乙方所购车辆不按甲方要求续保的保险费;并乙方承诺保险约定XX

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2)、甲方所承担的保证保险赔款免赔损失;

(3)、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抵扣处理抵押后仍有的损失;

(4)、未按期归还银行借款。

三、贷款方式

1、由甲方作信用担保,乙方以所购车辆向贷款银行作抵押的贷款方式办理。乙方与其产权共有人应要求,及时与放贷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完善有关手续。

2、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购车必须由放贷银行所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机动车全保。上述保险的投保人为乙方,以放贷银行为被保险人,亦是第一受益人。在贷款期限内必须每年按期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负保。续保时必须到原保公司投保,并在保险到期前10日出好续保单交给放贷银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保证金替乙方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在30日内必须补充保证金费用。

3、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款、选车和支付保险费用后,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所购车辆的入户、抵押手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将该车的购车发票原件、车辆抵押登记表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购置证原件等转交放贷款银行审核无误后,且放贷款银行将购车余款全部转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即将汽车及有关证件交付乙方,并办理移交手续。

四、按甲方与银行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之规定,乙方所购车辆若发生事故,必须按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事故车辆修前须由保险公司验车定损,凭有效修理发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五、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代乙方办理入户等手续过程中,若乙方拖延或终止办理贷款购车手续,甲方不予以退还入户、办证等己发生的费用,乙方向甲方偿付车价的10%违约金,甲方保留该车辆的优先处置权。

六、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对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及解除合同均需多方达成书面协议,该协议视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放贷银行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市区身份证号码:

路号

联系电话:公章和手印:

开户银行:住址:

银行帐户: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地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年月日

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书 第7篇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_______万______ 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浅谈汽车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 第8篇

汽车消费贷款也是贷款的一种形式, 属于人民币担保贷款, 主要应用对象为特约经销商的汽车购买者。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化建设的不断深入, 国民经济水平大幅度提升, 人们对汽车的需求越来越多, 致使汽车信贷现象越来越普遍。 经过长期发展, 现阶段, 我国企业消费信贷已演变成个人消费贷款的主要品种之一。上世纪末, 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各大银行纷纷开始推行汽车贷款业务。 2004 年10 月初, 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针对汽车贷款重新拟定了相关管理性文件, 不仅有效规范了我国汽车的消费信贷业务, 还在一定程度上, 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该文件可以说是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基于我国政策的扶植, 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发展十分迅猛, 逐渐演变为商业银行、专业汽车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鼎立的格局。 据统计, 上世纪末, 汽车消费贷款的余额约为4 亿元, 每年的涨幅速率近200%, 至2003 年, 已超出了1800 亿元。 不过, 2004 年始, 由于存在较多的坏账现象, 导致车贷险被叫停, 汽车信贷危机一触即发, 汽车金融步入低迷期。直至2007 年, 才开始逐渐回暖, 2008 年底, 据统计, 各个金融机构在汽车消费贷款方面发放的余额近1583 亿元。

不过, 我国汽车消费贷款在全面发展期, 由于种种原因, 出现了一些风险, 有制度不完善造成的, 也有管理不严格造成的, 违约和呆账越来越多, 发展情况远不如预期结果。

2 我国汽车消费贷款的潜存风险

对于我国而言, 汽车消费贷款属于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中的新兴品种, 近期才得以快速发展。不过, 随着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不断增多, 潜存风险也慢慢开始显露。面对这种情况, 必须对汽车消费贷款潜存风险的成因进行合理分析, 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强化风险管理, 只有这样, 才能确保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可以实现健康稳定的持续发展。

我国汽车消费贷款的主要风险有信用风险、 管理风险、环境风险等。

(一) 信用风险。 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存在缺失, 并没有构建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以及个人信用评价系统, 导致贷款银行无法全面且准确的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收入状况, 无法对借款人的个人信誉状况以及还款能力进行合理判断。 目前在实际操作中, 多数银行是依靠单位收入证明判断借款人偿还能力。 对于任何一名顾客来讲, 银行无法对贷款人的信用等级作出准确的评价与分级。 特别是当借款人发生了突发性的财务状况变化, 如失业、工作变动或出现其他经济困难等, 会直接影响其还款能力, 使贷款形成风险。

另外, 购车群体良莠不齐。有些人有主观赖帐心理, 或当汽车价格下降, 少于购车者贷款应还余额时, 购车者可以理性违约, 这便导致贷款银行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一些受信者并没有良好的信用观念, 没有对自身偿债能力以及经济实力进行综合评估, 便申请贷款。

只想着先把银行贷款申请下来, 未来是否能够偿还并没有认真分析和衡量, 极易引发信用风险。 也有少数受信者存有恶性骗贷心理申请贷款, 并没有考虑过偿还贷款, 在申请时伪造个人资料, 这种贷款人故意逃避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 信用体系的缺陷会对银行贷款按期收回贷款留下隐患。

(二) 管理风险。 信贷管理仍有很大的不足。 虽然我国汽车消费信贷规模越来越大, 但银行信贷管理水平仍停滞不前。 目前仍存在贷款手续繁杂、服务不到位、专业素质不强、效率低的情况。

管理风险的主要表现为: (1) 盲目性与经销商合作。 银行没有充分评价经销商的担保能力, 预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很多银行为了获取市场份额, 经销商注入要求较低。 一些经销商为拓展业务, 通过把存在质量问题的车辆销售给借款人, 或是假报汽车价格, 间接缩减首付款比例, 将资金实力不足的购车者转介给商业银行, 转嫁贷款风险。 (2) 银行没有详细开展贷前调查, 严格把关客户准入标准。 由于人员较少、管理力度小等原因, 银行并没有在贷款人申请时, 核查其收入水平、还款能力以及资信状况, 片面注重借款人的职业和工薪收入证明情况, 调查缺失完整性;一些业务经办人员并没有核实借款申请书内容是否具有真实性, 导致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 (3) 贷款审查缺失严格性。 业务经办人员没有严格审查借款人员的还款能力, 无法准确识别还款能力证明的有效性。 (4) 没有落实贷后跟踪审查工作。管理粗放, 风险预警机制滞后。部分银行未能对借款人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关注信息变化, 没有落实借款人所借款项是否用于购车以及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是否及时等问题。贷款逾期后, 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催收, 导致风险隐患越来越大。

(三) 环境风险。 我国针对地区汽车行业以及汽车工业所进行的政策调整工作, 会对借款人造成巨大的影响, 如, 还款能力、还款时间等。 例如, 进口车辆政策变化、汽车排气量限制变化以及运输路线变化等, 均会导致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以及能力发生变化。

3 我国汽车消费贷款风险管理对策

(一) 健全征信体系。 我国应借鉴国外汽车消费信贷成功经验, 加快建立全国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应该基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协调组织, 各个金融机构通力协作例如,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商业银行等。 各个单位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 对客户的信息资料进行合理化掌控, 并构建相应的信息档案子库, 借助互联网技术, 利用开放性信息平台, 共享信息档案子库, 从而确保各个金融机构可以及时有效的分辨出不良客户。可以构建一个独立部门, 负责评估客户的汽车消费信用, 并针对综合评价结果, 制定风险预治方案, 从而有效降低信用风险。

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不仅对汽车消费贷款来说是必要的, 同时对我国整个信贷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也是势在必行的。因此, 应该尽快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评估体系、查询系统以及征信体系。 降低汽车消费贷款风险。

(二) 加强信贷管理

(1) 加强与汽车经销商的合作及管理

选择经销商的过程中, 要对其合法资历证明进行严格验证, 确保合作经销商具有丰富销售经验、稳定客户群、独立销售渠道、雄厚经济实力以及可靠信息。 对经销商的合作资格进行严格界定, 如果满足合作条件, 则要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对其责任以及义务进行明确规定, 例如, 确保购车交易具有良好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等。 如果经销商不满足合作条件, 或是存在违约、保证金缴存比例不足等情况, 则不应与其签订合作协议, 已签定的要及时终止。各银行需要求合作经销商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基本账户, 并在此账户中存入贷款, 这样有利于银行监控贷款。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 商业银行应对经销商的多方面情况进行密切关注, 例如, 信誉、账户资金、资产负债以及经营管理等。 对其法人代表以及相关者的道德品质进行深入了解, 这样可以有效预防道德风险。 除此之外, 合作经销商应在本地具有可用于抵押的、规模适宜的固定资产, 避免经销商通过虚假合同骗贷。通过“三方”协商, 建立“汽车贷款保证金”制度。要求汽车经销商必须严格遵照要求, 及时缴纳保证金, 并设立专业部门管理保证金, 约束汽车经销商行为, 以降低不良贷款出现的可能性。

(2) 加强贷前审查, 谨慎选择贷款对象。

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经办人员应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实地调查, 确保其具有良好的有效性、合法性以及真实性。详细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购车行为合理性以及身份资料, 对有疑问的要重点核实, 对借款人的信誉记录、购车后预期收入、还款来源、 主要收入来源以及家庭状况等方面给予高度关注, 并细致且全面的调查。

确保贷款真实性和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充足性, 并对调查结果独立作出审慎分析后, 出具负责任的贷款调查意见。 银行要根据客户提交的申请, 以客户信用等级为标准分类, 并在此基础上, 决定是否为客户提供贷款服务以及担保方式等, 这样可以为贷款发放提供安全保障, 降低风险。

(3) 加大贷中审查力度

加大贷中审查力度。贷款审批人员要严格审查贷款业务经办人提供的客户首付款证明、 调查报告以及申请报告等资料, 在确保政策方面具有可行性的同时, 还要确保资料具有完整性与真实性。

(4) 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贷后检查工作

商业银行要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汽车经销商之间密切合作, 跟踪监控借款人的实际状况。 如果借款人信息出现变更, 例如, 职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及住址等, 要及时进行调整, 将借款人的担保方式以及财务状况作为重点关注对象, 一旦发生变化, 要及时采取针对性策略, 消除风险隐患。

对于银行授信而言, 贷后管理工作十分关键。 发放汽车贷款后, 信贷人员应及时联系车辆管理部门人员, 对借款人所购车辆的上牌情况、车辆发动机号以及购车者的身份证号等进行核实, 确保这些资料与借款人的借款资料一致, 贷款具有真实可靠性。 严格核查借款人的还款来源、还款情况、抵押物等, 一旦借款人的担保物、经济状况出现变化, 要及时汇报, 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法院诉讼, 或是管保险公司索要赔偿, 确保信贷资产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可以足额回收本息。 如果借款人存在拒绝还款、恶意违约现象, 可以利用车检信息开展追车行动。

对定期访客制度进行全面贯彻与落实。严格遵从贷后管理制度体系, 对购车人进行跟踪管理及定期回访, 并构建独立的信息档案, 促使客户形成良好的到期还款信用。除此之外, 还要开展风险预警管理, 重点监控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营用出现困难、预期收入下降等情况, 并及时采取强制性退出措施。

参考文献

[1]张征.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研究[J].现代经济 (现代物业下半月刊) , 2009, (6) :15-16.

玩转汽车贷款 第9篇

去年五·一假期,路过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雷克萨斯4S店时,他进去逛了一下,销售人员告诉他,买这款车可以分期付款,无息,他立即拍板买了下来。

刘心华原本计划今年以现金交易购买这辆车,听了销售人员的介绍后,他改了主意。55万元的车款,第一年只需付28万,余下的27万可以放到公司作为周转资金,买车本也是应有之计,现在既可以提前享受,又不会增加负担,他动心了。

在这个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汽车厂商正通过汽车消费个人贷款展开竞争,为汽车厂商争取到新的买家。从上海通用使用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汽通用金融”)而签订的合同量走势中可以看出,车贷对销售的刺激作用明显—用车贷买车的购买量在2008年不到7万辆,5年后接近34万辆,涨了近5倍。

这也就不难理解,汽车厂商为什么对车贷的投入越来越大,它正在帮助汽车厂商从销量上超越竞争对手。

上汽通用金融把目光放在了新兴而最具增长潜力的群体—年轻人身上。继针对年轻人推出信贷购车计划后,该公司正在中国推出大学生、“优质”青年计划。

梅赛德斯-奔驰是这个市场的有力竞争者,它也正在中国市场推出一项针对大学生的计划。除此以外,这家公司还在中国市场推出一款模仿美国租赁交易的产品,试图通过这些途径超越在中国市场的德国竞争对手。

刘心华所使用的那款车贷产品,正是丰田汽车的高端品牌雷克萨斯推出的无息贷款项目。这个市场的动向还包括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与工、农、中、建四大行合作,向它的消费者提供低息贷款。

新的进入者包括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依托旗下天猫商城,正在联合金融机构与商家,推出购车分期付款业务。参与者当然还有银行、P2P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

这是一个热闹非凡的市场,无论汽车厂商、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公司,都看到了一个巨大的汽车消费金融市场,它们都在争取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与北京的长安街有点类似,深南路可以被看做是深圳的座标轴,也是这座城市的名片。

在深南大道的北侧,有一座楼体总高193米的建筑,地上39层,地下3层,它以一家被年轻人熟知的公司名称命名—腾讯大厦。

2009年夏末,腾讯公司入驻这座第一栋自建的写字楼。也是此时,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的产品开发经理李明渊从上海飞到广东进行调研,他嗅到了这个南方省份传递出的商机—从这一年开始,中国新车销售量位居全球第一。南方重镇广州与深圳显示出了巨大的增长潜力,很大的一个问题在于,年轻人手里的钱不足以以全额现金交易去购置一辆上海通用推出的新车爱唯欧。但它们的调研数据表示,这些处于改革开放前沿、迅速发展起来的南方城市,对贷款买车的概念充满认同。他觉得机会来了。

腾讯大厦里的年轻人,平均约30岁,受过良好教育,思维活跃开放,对新东西充满好奇,也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在李明渊看来,这些人都有购车需求,因存款有限,这些需求未被释放出来。

“当时就想,他们难道不是优质的客户吗?给他们几万元钱,他们会还不起?”这些念头在李明渊的脑子里打转:若能向这个群体贷款,会极大地提升爱唯欧的销量。

带着这个想法,他找到上海通用协商,是否可以推出一个年轻人计划,交一定额度的首付,不用房产、户口或任何担保,把车卖给他们,以他们随后稳定的收入,来偿还未付完的车款。

新的目标消费群,正是上海通用所乐见的。况且,这家汽车金融公司曾帮助它超越竞争对手。

2004年,上汽集团和美国通用汽车合资成立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GMAC-SAIC),成为中国第一家专门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公司。此时,上海通用的销量一直低于一汽大众和上海大众。

不久后,上海通用引入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向它的经销商与消费者提供服务,而一年后的数据表明,上海通用销量迅速赶超“南北大众”。

“这一变化,固然与它的销售团队、产品与市场定位分不开,但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重要因素,那就是对金融杠杆的运用。从上海通用历年的销量变化可以看出,这不是一种巧合,而是因为延续了GMAC之于GM在美国的做法,才使上海通用开始进入汽车品牌的第一阵营。”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副总经理余亚瑞告诉《第一财经周刊》。

20世纪初,通用汽车建立了一家名为“通用汽车承兑”(通用汽车金融的前身)的公司。1919至1963年间,通用汽车承兑公司帮助分销商和经销商销售了4300万辆新车及其他通用汽车产品,并为新车交易提供金融服务。到21世纪初,它已向全球超过1.5亿辆汽车发放了超过1万亿美元的融资贷款。

对于汽车厂商来说,成立一家汽车金融公司,通过金融手段的引入,向经销商提供贷款,能更稳固经销商队伍,监控车辆销售。

而汽车金融公司向消费者提供购车贷款,则降低了购车门槛,会带来更多的增量客户,这是经销商与汽车厂商所看重的;对那些有能力进行全额付款的消费者,可通过分期付款购买更高端的车型,这有助于提高净车销售利润。

但汽车厂商更大的图谋还在于,那些使用过它们贷款的客户,因为还款原因,会更多回到4S店里,而这就给汽车厂商提供了推出升级置换政策的机会,用旧车抵扣贷款与部分新车车款,有利于缩短换车周期,促进更高端车型的销售。

随着贷款买车人数的增加,合资公司投入的资金已不足以支持贷款需求,汽车金融公司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它们的钱从哪里来。

在发达国家,汽车金融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无担保债券、资产转让等资产管理手段,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但在中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背景下,这些方法短期内还不太可能大面积铺开。

宝马金融的做法是引入银行来提供更多贷款。

事实上,中国的银行比汽车金融公司更早进入这个市场。21世纪初,汽车贷款是银行业最热门的话题,它是仅次于房贷之外的第二大零售银行业务。但不幸的是,车贷业务成了坏账集中之处。

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04年10月公布的数据,截至当年年初,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达到1800亿元。但在当时,工、农、中、建四大行中,有的银行坏账率高达5%,远超过1%至2%的车贷坏账率全球水平。

数据一出,市场哗然。结果是,以四大行为代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始收紧或暂停汽车消费贷款的发放。银行在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折戟,源于车价的下跌影响了贷款人的主动还款意愿,而它们疏于管理汽车经销商,也使假按揭逃过银行的风控。

当时,购车者多半是个体工商户或老板,轿车并不普及。更重要的是,无论是银行还是经销商,都难以更好地掌握客户的收入情况与信用状况。

伴随着股份制改造,银行的风控能力得到提升,而商业社会的发展也使个人征信系统初步建立。来自于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使银行的经营压力与日俱增,特别是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表现尤为明显,它们再次回到车贷市场。

一年前,平安银行汽车金融中心深圳分部总经理梁冠华前往深圳与某品牌汽车的二级代理商谈合作。

洽谈前,该二级代理商旗下4S店使用平安银行贷款买车的量一个月仅为三四台。为提升车贷使用率,梁冠华做了一套利益捆绑的方案—邀请平安集团保险、银行等业务板块的客户群,参与4S店试驾或其他活动。活动带来的客户买了车,4S店优先推荐使用平安银行的车贷。如果客户选择了其他贷款,4S店在未来销售中找机会把这些量补回来。

这表现出银行对汽车个人消费贷款的积极姿态。平安银行在这个业务上显得更有野心,在银行体系内,它专门成立了一个独立于其他业务的汽车融资部。

这种源于美国的做法有助于解决车贷审核与发放脱节而带来的效率问题。以富国银行为例,这家专注于零售业务的银行,就为拓展车贷业务而成立了一个单独的子公司,独立考核与运营。

银行开展车贷业务的优势在于贷款价格相对更低,资金额度更加充裕,尤其在以货物与资金流动,以及物流为监控提供贷款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下,运用到经销商融资环节中,改善了经销商管理的不完善状况,由此也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发展,降低坏账率。

除了派驻员工到4S店,银行网点也被用做获取车贷客户的最有效方式之一。但相比汽车金融公司来说,它们并不如后者那样了解汽车厂商对消费市场的图谋,以及如何使用金融手段帮助汽车厂家从销售上超越竞争对手。

雷克萨斯270并不是刘心华计划购车的唯一备选车型,但丰田汽车推出的这种“贷款营销产品”,却让他的天平偏向了雷克萨斯。

从销售角度讲,汽车金融公司承担了汽车厂商的部分市场营销职能,这体现在前者如何设计一项广受市场认同的贷款政策,并对特定车型的汽车销量起到实际的推动作用。

2013年3月31日,位于北京朝阳区佳程广场的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办公室一片忙碌,销售市场总监刘军召集公司销售、财务,运营、IT、市场宣传与培训部,就宝马中国与华晨宝马第二季度即将推出的低息和无息贷款方案进行最后的论证。

从当年4月1日起,宝马一系列购车贷款项目将正式在中国市场推出。这是宝马酝酿了近一个季度、专门选择在第二季度推出的汽车金融个人贷款方案。

在这些方案中,有0息贷款,也有利率为1.99%至4.99%的低息贷款与弹性余款方案,还有月供最高360元,余款可一次付清,也可延期的贷款方案。

此前,宝马确定了一些市场主推车型,他们就这些车型的推广与刘军进行沟通,同时也划拨相应的品牌推广费用交给宝马汽车金融执行。刘军要做的是怎样在这些有限的预算里,让宝马金融推出的贷款方案更有竞争力。

来自内部数据分析显示,其中一款主力车型目标消费群体年龄段在25至45岁、受教育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

在刘军看来,这是一个对贷款买车接受度高、消费观念超前,但可能资金上暂时有缺口的群体,而另外一些则可能是喜欢把鸡蛋放在不同篮子里,让手中的资金产生更大的价值和更宽泛的用途的人群。如何引导相应的人群购买宝马的相应车型,是确定贷款利息的重要因素。

刘军还要考虑竞争对手的情况,比如奥迪、奔驰等其他豪华车品牌是否有配套贷款产品、产品结构如何。

银行是汽车消费贷款的重要参与者,刘军和他的团队还要分析银行提供了哪些产品—比如,当前市场普遍的利率水平如何。

最终确定的无息贷款方案更像一个目标市场调节工具,它只在第二季度内适用—上半年对汽车销售方来说是旺季,目标客户群体在三四月已拿到年终奖,春节过后,正是他们购买新车或换车的时机。宝马金融的市场目标是用零利率的诱惑让消费者最终把钱花在自己的品牌上。

随着车贷业务及参与者的增多,情况正在发生变化—汽车金融公司已开始变得更加注重贷款的增量,角色已由帮助汽车厂商提升销量,延伸为帮它们获取更多利益。这也正是美国通用金融公司的发展路径,它已成为汽车公司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作用也越来越像一家专门提供车贷的银行。

一些汽车金融公司的汽车厂商已把前者推向市场,贷款定价由前者独立进行,它们的角色也变成了把一些目标热销车型的无息贷款利率,以营销费用的方式贴给汽车金融公司。

对汽车厂商来说,为换取销量、回笼资金,在清库存或促销时,把无息贷款的贴息以营销费用的方式进行补贴,比直接降价来得更加委婉,毕竟降价将对车型形象产生影响,而降价后要把价格再调回来是不可行的。贴补营销费用后,资金回笼加快,无论是经销商还是汽车厂商,资金成本也得以降低。

汽车金融公司独立运营与核算,使得它们有了更多经营压力,这也意味着汽车金融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一方面,它们与4S店合作,直接为消费者提供贷款,是银行的竞争对手;而另一方面,更多时候它们需要从银行那里引入资金。

确定贷款方案后,刘军代表宝马汽车厂商与银行谈合作。从汽车厂商的角度来讲,厂商总部与银行车贷部门总部之间直接进行合作,将更加有利于贴息车贷方案在4S店与银行网点的统一管理与执行。

双方的合作,可以理解为汽车金融公司成为了银行汽车个人消费贷款的销售渠道,而汽车金融公司就像车辆销售O2O实现的平台。这也是为什么上海通用金融、宝马金融等都在建立自己的网上平台。

王伟看中了一款车,但手里的资金还有些缺口,他听朋友介绍,可以在汽车厂商的汽车金融公司上申请贷款。在网上搜到这家汽车金融公司的在线车贷平台上,他填入了购车品牌、车型、省份、城市以及一些个人信息后,便接到了来自汽车金融公司的电话,客服人员向他确认了买车与贷款需求,并找到离他最近的一家经销商,让他去试驾,若满意,提交相关资料后,可以当场付款办理贷款手续。

李明渊所在的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有100名客户经理,他们被分为10个区,每个区10个人,为他们的6000多个经销商提供服务。客服人员找到的经销商,正是由这些客户经理对接。

由车贷需求产生的新增客户汇集到汽车金融公司的网络平台上,再经由它传递到经销商与银行。这个网络平台就成为了消费者、经销商、银行与汽车厂商几者之间直接交流的纽带。它们各取所需—购买车辆、获得销量与维护保养等费用、收取贷款利息、提升汽车销量、收取利差与平台中介等费用。

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公司也看到了这个机会。相较于汽车金融公司来说,它的竞争优势在于淘宝、天猫上的个人与商户可能就是汽车厂商的潜在目标客户,而支付宝能实现在线支付。阿里巴巴再谈下更多银行,成为后者的销售渠道,使阿里巴巴加入汽车个人消费贷款这个竞争阵营具有了优势。

越来越多的汽车厂商意识到了金融手段的重要性而加入了这个市场。截至2013年年末,中国的汽车金融公司由最初的3家发展到17家,总资产规模由2005年的60亿元发展到2600亿元。

加入的还有P2P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担保公司等,毕竟这是一个有利可图的市场。它们的加入,让不同层次的消费者有了更多的贷款选择。

但这些市场参与者不得不面对一些问题:如何能让更多的消费者使用车贷,或消除坏账。

对消费者来说,首要问题当然是贷款价格能更加便宜。通用汽车原CEO艾尔弗雷德·斯隆在《斯隆自传:我在通用汽车的岁月》里提到,“向消费者收费超出公正合理水平的做法,并不符合通用汽车想使公众以最低价格从经销商那里得到合理服务的目的。”而这番话的目的,正是想让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更便宜。

事实上,消费者从4S店拿到车贷价格并不太透明,这使它在推广过程中遭遇到一些障碍。4S店会以贷款手续费等名目收取一些贷款利息以外的费用。由于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的逼仄、债务转让手段的匮乏,它的资金成本无法进一步降低。

另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还在于,如何对消费者的贷款资质进行更合理的评估。“合理”的体现是:较好的坏账率有助于银行类金融机构把更多贷款资源投向车贷业务;而更宽松的门槛,则促进了二手车业务。

当然,车价波动仍是车贷发展中不可忽视的暗藏风 险。

汽车担保合同 第10篇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相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即使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如果同意可以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即使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甲方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按照上述情况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民法典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之。

十一、甲方提供的保证人应当经乙方认可,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三、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来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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