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工作意见范文

2024-06-02

村委工作意见范文(精选6篇)

村委工作意见 第1篇

村委会工作考核意见

为了加强农村工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制定村委会工作考核意见,本考核办法同时将作为村干部工资发放的依据,村干部工资标准按①所辖人口数及小组数;②工作业绩二个指标进行核算。二个指标各占工资总额的45%、55%。望各村对照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工作,夺取全年工作好成绩。

一、考核办法

1、镇成立考核工作组,组长:付法明;副组长:蹲挂村班子成员;成员:梅惠云、袁燕青、刘小反、朱清文、张兴。工作组采取每月考核张榜,年终考核汇总的方式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工资核发依据,村干部工资发放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否则追究负责人责任,发放程序为:①规定年工资标准为6000—9600元;②由考核组提供考核结果;③由蹲村班子成员审查批准;④由村委会写出工资发放金额书面申请;⑤由镇零户统管中心报班子会审批核发。

二、考核指标

(一)农业生产发展方面

1、农业结构调整及一村一品建设(20分)

① 种植结构调整有动作即特色作物连片50—100亩计10分;形成规模收到效果即面积达100—200亩计15分,已形成一村一品起示范带动作用即面积200亩以上的计20分。

② 其他行业一村一品,以市一村一品要求为标准或某一行业有40%农户参与,已经形成地方特色为标准。

2、农林业生产及森林防火(30分)

①农业生产(15分),确保正常农业生产无土地撂荒计3分,出现一块5亩以上撂荒计0分,夏粮入库5分,全面完成计5分,完成70%计4分,50%—69%计4分,50%以下计2分。冬季农业生产计7分,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计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②森林防火计10分,发生火灾不计分,发生火警每次扣4分。③农林纠纷排查5分,村内争议不及时调处每上交一起扣一分。

3、畜牧养殖工作(15分)

① 动物防疫计10分,防疫率达100%,计满分,欠任务按比例扣分;

② 发展养牛小区计5分,按标准完成一个小区计满分,超任务每超一个加10分。

3、农田水利建设(40分)

① 安全渡汛计15分。防汛物资储备按任务完成计10分,② 全面开展渠道清淤整治计15分,按排名次序计分,不合格不计分。

③ 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10分,按工程量大小及排名次序计分。

(二)“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作(100分)

1、完成去冬今春造林任务计(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新造林苗木的管理管护30分,成活率、保存率达95%以上计满分,否则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3、夏秋造林整地40分,按分配任务按质按量完成计满分,否则每少5个百分点扣2分

4、规模造林20分,完成100亩以上连片造林计10分,完成200亩以上连片造林计20分,完成500亩以上连片造林另奖10分。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30分:凡不能及时排查调解矛盾纠纷的,每上交一起扣3分,如主动积极配合的,可不扣分,造成民转刑或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6分。

2、信访及社会稳定工作40分:凡工作不力造成5人以下越级上

访的,赴高安每起扣1分、赴宜春及南昌每起扣2分、赴北京每起扣40分;凡发生5人以上群体性上访的,赴镇每起扣5分、赴高安每起扣10分、赴宜春及南昌以上的每起扣20分、赴京每起扣40分。凡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扣5分,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每起扣20分,该项得分可为负数。

3、交通及协管员工作10分:各村应保障道路畅通无阻,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到达现场并协助交警处理,凡没有提供协助的每次扣2分。

4、综治业务工作10分:凡各种报表、材料未及时做好并上交的每次扣2分。

5、其他安全工作10分:凡发生学校师生、村民人身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每起扣5分。

6、凡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越级集体上访的,对村委会进行现金处罚,赴高安每起罚500元、赴宜春及南昌的每起罚1000元、赴北京的每起罚5000元。

7、奖分项目:(1)对主动迎接上级检查过关没有扣分的村进行奖励,高安奖10分、宜春奖20分、省里奖30分。(2)对村干部主动提供破案线索并成功破案或捉到逃犯的,每条奖5分。(3)单独调解处理好矛盾纠纷,并做好材料及时上报镇综治办的,每件奖2分。如发现造假行为,取消评先资格。

(四)新农村建设点和党建工作

1、新农村建设工作(70分)

①村庄规划(2分)。制定了村庄规划的计划2分。

②改路(8分)。村庄主干道和巷道全部硬化计12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③改水(8分)。按自来水入户率计分,未达到95%不得分。④改厕(8分)。按卫生厕入户率计分,未达到90%不得分。⑤改房(10分)。房屋布局适宜计1分,外墙清洁的计1分,无

危房和杂乱空心房,无违规建筑的计2分。

⑥改栏(8分)。人畜基本分离的计2分,建集中养殖区的加计2分。

⑦改环境(10分)。三清(清除污泥、垃圾、路障)完成较好计2分。建有垃圾池的计1分,整治村内排水沟、水塘的计1分。

⑧非试点村,按旧房拆除情况计分,按要求拆除到位计30分,否则按拆除比例计分。

⑩村庄绿化(16分),按质按量进行新村绿化计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党建工作(30分),按党建办考核条款进行计分

(五)计划生育工作(1—2条按各村人口比例折算)

为使全镇今年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保先争优,全面完成今年计划生育目标。经研究,特制定如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四项手术及时率:每次镇组织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项手术(上环、人流、引产、结扎)每少一个对象扣1分(总分10分)。

2、每个季度的环孕率达80%以上,每少一个对象从返还款中扣200元;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超过一个百分点奖0.5(总分10分)。

3、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全部规范管理到位(即人住本地的口袋户口、外迁户口;户口在本地人常在外)计10分,凡瞒、漏一例扣1分(总分10分)。

4、二女户结扎,完成一例计满分10分;未完成一例不计分(总分10分)。

5、严格执行孕情监管制度,即对已办一胎、再生一胎计划生育对象实行孕情跟踪服务,凡发现并协助成功查处一例“三非”(非法选性人工终止妊娠、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案件,计满分10分。

6、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当年的(2010..10—2011.09)及时上缴到位(即征收面、征收额达100%)计20分,每拖欠一人次扣2分,扣

完为止。历年的(2010.10以前的),每上缴一例加2分,20分为满。

7、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计划生育率确保80%以上,超出部分社会抚养费不予以返还,年终考核总中分扣2分,出生率突破指标年终一票否决。

8、为控制计划生育,各村要把计划外怀孕对象反馈到计生办,若未及时反应,隐瞒一例扣5分,造成计外生育,扣10分(总分10分)。

9、村妇女主任在镇计生办的例会,每缺席一次扣2分;计生专干每月要亲自到计生办上交出生、死亡等呈报表,迟报一次扣1分,漏报一次扣2分(总分10分)。

10、瞒报计划生育对象、村级擅自开具社会抚养费票据,一经查实,该对象社会抚养费全额上缴费,并取消年终评选资格。

(六)招商引资工作

农村招商引资考核以提供有效信息为依据,有效信息以有投资人姓名、投资项目意向、洽谈内容、联系跟踪方式等条件为标准。各村任务数为:每个村干部1条。完成任务计满分,否则每少一条按比例扣分。引进落户企业及其他计奖办法按镇有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中心工作

中心工作以镇党委、政府下文“此工作列入年终中心工作考核”为标准,按中心工作多少分别计分(如征兵、收费、商品房开发、土管、教育资源整合、农村医保等)。

(八)加减分情况

1、凡由镇指定迎接上级检查的每项加10分,检查时每扣1分,相应少加2分,被上级抽中检查的,视检查情况加减分。

2、对党委、政府工作有突出贡献,按贡献大小进行加分,因工作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每次加2分。

3、因工作不力造成损失影响全镇声誉的酌情减分。

村委工作意见 第2篇

我村委会学校自1958年创办以来,历经40多年的艰苦创业,形成了一定的办学规模。全村委会学校有5所(点)小学,14个教学班,在校生360人,其中女生162人。上学年初在校学生数365人,年内辍学5人,辍学率1.4%;有教职工16人,其中女5人,专任教师16人,代课教师3人。职称结构:小学高级教师5人,一级教师3人,二级教师1人,未平级4人;学历结构:专科毕业的9人,中专和中师2人,高中以下2人,党员9人,其中女2人。

一年来,我村委会学校在上级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扎实工作,教书育人,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开创了我村委会学校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现在我汇报这学年来我村委会学校主要所做的几点工作: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狠抓德育工作,促进“三风”建设。

为促进“三风”建设,再创文明学校,我们一直把德育工作放在教育优先发展的站略地位,按照县教育局的德育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乡中心完小办与村委会学校、独立设置学校相应签定了主要目标管理协议书,指定各村委会校长负责各班级的德育工作,严格要求每位教师把德育教育与各科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认真督促各校坚持开展不同形式的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并根据实际,对教师进行德育教育 ,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制定了校规、班规,从而激发了师生的教与学的积极性,树立了良好的教风和班风,在广大学生中不断涌现出拾金不昧和助人为乐的先进事迹。

(二)强化常规管理,完善教学工作。

(三)加强体育、卫生工作,丰富校园文化。

(四)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教研是教学的源泉,是教改的先导,是教育深入发展的内部机制。本人充分利用教务主任等各级教研骨干,积极调动学科组的教研力量,并建立管理体制和激励竞争机制,营造良好的教研氛围,更好地服务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要求教师认真写好教学计划,做好教学反思,强化教学法规意识,采用“评课检查与随堂听课”相结合的办法,努力做到“上齐、上足、上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改革教学方法为突破口,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陈设多种教研途径,认真听课、评课,加强教学研究,从而指导好教师上课、评课的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我乡中心完小根据实际,在上级主管部门关心、支持下,装修了学生的住宿、教学楼,使学校布局更加合理;认真做好校舍的清查和修缮工作,办学结构得到优化,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同时,添置了一台打印机,办学设备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也为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六)严守财经制度,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

为了使学校的经费正确用到实处,用出效益,我们认真做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宣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让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明白“两免一补”政策,严格管理寄宿生生活经费,切实管好用好公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一人管帐,一人管钱,帐目日查月结,采购人员必须有原始记录,以便查帐时核实。

(七)加强安全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为保障我乡中心完小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安全知识,使学生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意识。乡中心完小领导定期不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隐患,组织力量及时排除。为了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经常组织学生在电教室里观看有关交通安全的录像,并在校园里贴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交通安全的彩图,让学生学习,使他们懂得安全的重要性和生命的可贵。因此,一年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八)加强食堂工作,杜绝师生事物中毒的发生。

(九)因地制宜,绿化校园,安善师生的学习环境。

(十)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使师生树立爱校如家的思想。

(十一)督导值日生和值日教师每日所做的工作。

(十二)加强少先队工作,充分利用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部分家长对教育的认识不够明确,不够重视,对子女教育不够。

2、学生对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不重视学习。

3、少部分教师教育意识淡薄、不求上进、不专研教学、责任心差,对本行业报消极情绪依然存在。

4、部分教师只重视教学,忽视学生的德育教育。这样,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这次学年末统测考的成绩不够理想,1—5年级乡统考成绩在中上,六年级中下。

三、XX年度工作意见

我村委会学校继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以巩固提高“两基、普实”成果,加强教育综合改革为重点,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质量为核心的办学原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现将XX年度主要工作要点概括如下:

(一)我校下学年规化开设九个班级,学生要到300人以上。

(二)开学前请示乡中心完小领导分配给我校有事业心、责任心强,思想素质好,有知识水平高的几位男青年教师。

(三)根据教师的`思想素质,知识水平,各人特长,认真选好后,安排到各年级当任班主任和课任教师。

(四)认真拟定好校领导职责和班主任、课任教师、值日教师职责以及各班班规。

(五)加大教学常规的督查力度,加大安全、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大毕业班与落弱班级的监控力度。

(六)建立健全教学教研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教学常规和班级管理,形式良好的“教风”和“校风”。

(七)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各类学习培训,新课标观摩研讨活动,参与各级教学论文比赛,开展与其他学校教学教研联网。认真学习、积极探索实践,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八)各班级认真组织学习园地,每周出好黑板报是,发挥板报无声的教育,并通过班级的文艺演出、书画展、征文等活动,结合学校的主题教育,促进良好校园文化气氛围的形成。

(九)校长率先垂范,做教师的表率,深入课堂,深入师生,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找出问题,采取对策,提供改进的方案,并向教师及时反馈信息。同时,关心爱护教职工,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师德修养高尚,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总而言之,在新的学年里,我校根据乡完小办教育目标管理的有关要求,坚持以课程改革为中心,以课堂教学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校本培训为基本途径,优化课程和结构、教学过程和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使学生以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结合我校与实际情况,统一思想,集思光益,深入开展师德建设,进一步推进管理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人为本,求真务农,克服困难,不断进取,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争取新学年工作成绩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车里村委会学校

村委工作意见 第3篇

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 涉及的罪名均为贪污或是挪用公款。

从2007年至今, 笔者所在院受理审查起诉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10件13人, 其中涉嫌贪污罪8件10人, 挪用公款罪2件3人, 占本院受理职务犯罪案总数的23.21%。涉案的内容是国家生态林补助资金、征地补偿款。

(二) 村干部职务犯罪突出。

如上所述, 本院从2007年至今受理村干部职务犯罪10件13人, 同时村干部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问题也非常突出, 如笔者所在院办理的被告人林某、门某贪污案, 两被告人同为某村村委会干部, 相互勾结, 在国家下拨生态林补助资金后共同侵吞, 占为己有。

(三) 犯罪数额不大, 但危害严重。

在查处的这些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 涉案金额较大, 其中1万元以下1人、1万元至2万元0人、2万元至3万元3人、3万元至5万元0人、5万元以上9人。这些数额较大, 且涉案金额也呈高发态势, 这导致农村因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

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犯罪是否构成职务犯罪, 是构成贪污罪还是构成挪用公款罪, 亦或是其他罪名, 关键在于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一) 主体问题

如上所述, 笔者所在院受理审查起诉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中, 均涉及的是贪污、挪用公款两个罪名。而贪污和挪用公款两罪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主体要件中首先要求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我国法律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机关之外的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那么, 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呢?200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当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 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2) 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3) 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4) 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5) 代征、代缴税款; (6) 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7) 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 利用职务上便利,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故意犯罪的, 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但是, 实践中存在两个问题:

1. 村党支部工作人员是否属于上述所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

答案是肯定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 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1) 其对党支部的明确规定, 说明党支部完全属于立法解释中所指的村“基层组织”。同时, 根据我国宪法序言的规定和政治生活的实践,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力量,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更是在法条中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即村支部, “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2) 因此, 村党支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也应构成职务犯罪。

2. 村民委员会分设的村民小组及下属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是否属于立法解释规定。

村民小组和下属的委员会是协助村级组织工作的组织, 与村基层组织是有所区别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7月3日作出的司法解释, 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但是, 若村民小组组长或下属委员会工作人员受村委委托, 管理本小组财务时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或侵吞公款, 则应以贪污或挪用公款罪论处。如笔者所在院受理的被告人刘香伟挪用公款一案中, 被告人刘香伟虽然是村民小组组长, 但其受村委委托代理本小组村民领取征地补偿款, 在补偿款到位后,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挪作己用, 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二) 客观方面

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是否构成, 客观方面在于是否利用职务的便利, 换一个方式说, 其是否是在从事公务。而从上述对《刑法》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分析中可以发现, 从事公务是判断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最核心的要素。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 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管理、领导、监督等职责;公务主要表现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 那些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如售货员、售票员、收银员等从事的工作, 并不属于从事公务的范畴。

(三) 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犯罪的定性问题

如前所述, 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涉农犯罪中, 在管理本村或受村委委托管理本小组财务过程中,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或挪用公款时应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或三百八十四条定罪处罚。而在实践中, 如何辨别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对待公款上是据为己有还是挪作己用是区分两罪的关键。近几年来, 国家对我市农村的政策主要体现在生态林补助款及征地补偿款中, 况且这两项补助款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村委所知的, 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众目睽睽之下仍胆大妄为, 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公款, 其主观心态是据为己有还是挪作己用呢?同时, 在实践中, 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往往在到案后避重就轻, 辩解称是借用而非占有。那么, 司法实务中应如何判别呢?实践中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判别:

1. 从犯罪嫌疑人的客观行为出发, 判断其是否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等行为。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是难以揣摩的, 但可以从他的客观行为来推断他的主观心态。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管理公款的过程中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公款的行为, 就应定性为贪污罪。如笔者所在院受理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林某、门某一案, 侦查部门移送笔者所在院审查起诉时的罪名是挪用公款, 理由就在于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一直辩解称自己是借用公款, 主观上没有占有的目的。但承办人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生态林补助款下拨后, 对村里的村民谎称没有生态林项目, 为应付上级检查, 伪造了会议记录及领款名册, 在镇纪委介入该案后仍然伪造领款名册, 没有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罪行。从犯罪嫌疑人的种种客观行为表现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是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本院依据法律规定认定两犯罪嫌疑人应以贪污罪定罪。

2. 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归还能力来判断。

我国法律规定, 当事人无归还能力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四) 自首问题

实践中, 大多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罪行, 但只有在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线索的情况下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认定是自首。

综上, 如何对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进行准确的定罪量刑, 应当综合各方面考虑, 以此为切点打击涉农职务犯罪, 维护村民的权益。

摘要:当前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是农村的自治组织, 其协助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本文结合近几年来笔者所在市统筹城乡发展及各项诸如生态林补偿、征地补偿等政策, 村委会担负着管理本村财务的重要职能, 引发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也随之增多现状, 分析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农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关键词: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涉农职务犯罪,法律适用

注释

1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委工作意见 第4篇

(2015年10月19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防洪排涝工作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经过一年来的整改,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全省贯彻“五水共治”战略决策推进防洪排涝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大部分得到落实,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必须看到在不少地方还存在部分河流缺少流域性控制性工程、主要平原排涝能力有待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亟待加强、小流域缺乏系统治理等问题,防洪排涝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继续推进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统筹推进防洪排涝工作。要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疏堵结合和“给洪水以出路”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我省“十三五”防洪排涝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并继续编制和完善流域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城市排涝规划等,建立完整的规划体系。着力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引领、推进防洪排涝工作。二、进一步加大重点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推进力度。省有关部门要掌握情况、针对问题,剖析原因、分类施策。对需要列入国家的重点项目,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要素保障,争取国家早日批复和加快建设;对列入省重点工程的项目和跨行政区域的项目,省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简化审批程序,加强检查指导,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在抓建设进度的同时,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使这些民生工程发挥最大的作用。三、进一步重视小流域的治理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要总结小流域治理的经验和教训,调整思路、统筹规划,实行综合治理,把工程措施、生态修复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按照整体规划、全流域治理的要求,一条一条地抓好治理工作,逐步消除山洪、泥石流等隐患。同时,要加大山塘水库特别是“屋顶山塘”的治理力度。省财政对山区、海岛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和小流域治理任务重的县(市)要给予更多的扶持。四、继续统筹做好姚江流域防洪排涝工作。要围绕提高姚江流域防洪排涝能力的目标,加快实施已经部署的六大工程。省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帮助宁波市做好姚江东排二通道的科学论证、规划制定等工作。督促、推进姚江流域沿线各市、县团结治水,切实加快把姚江治理好。以上意见,请省政府研究处理。

村委工作意见 第5篇

(征求意见稿)

2012年是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xxx„2012‟xx号)文件和省、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2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为目标,扎实做好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和任务

㈠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间: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试点单位xx街道所辖x个村委会及其它

乡(镇、街道)选择一个村委会作为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村,试点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第二阶段为:除xx外11个乡(镇、街道)非试点村,至8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率要求达到100%。选举时间由各乡(镇、街道)具体确定。

㈡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的主要任务: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二是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三是推选产生下属工作委员会成员。

三、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村委会换届选举既是一次广泛的民主实践,也是一次广泛的普法、用法、执法活动。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不减环节、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尊重民意,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等民主权利始终贯穿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全过程。

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步骤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搞好调查摸底是做好选举工作的前提,各乡(镇、街道)在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前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村委会成员的去留动态,以及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是上一届村委会班子的履职情况,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情况(今年法规新要求),外出选民委托投票情况,妇女成员任职情况,妇女参加村委会和妇女代表选举的积极性,上届选举的经验和教训,选举“重点村”、“难点村”情况,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特别是宗族、宗教、宗派和农村恶势力影响选举的情况,研究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

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指导整个选举工作。

(二)开展村财任期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省纪检、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监察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xx经管„2012‟31号)精神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xx„2012‟19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村财审计工作必须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完成。审计主要内容有:村财收入、村财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现金存款和有价证券、基建项目发包管理情况。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审计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于选民登记日前由负责审计的部门公布村务公开栏上,接受村民群众监督,消除村民群众对村财使用的疑虑,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村委会,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换届工作。

(三)组织对村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各村在选举准备阶段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本届村委会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由村委会主任作述职报告,公布村财任期审计结果,组织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围绕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工作成绩、团结协作、干群关系、公道廉洁等八个方面内容对村委会成员进行民主测评,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 3

职四个等次,并将评议结果在换届选举前公布于众,让广大村民群众了解现任村委会成员的测评情况。

(四)选举经费筹集。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指导选举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可以给予补助,补助经费列入县(市、区)、乡、民族乡、镇财政预算。”选举经费具体包括:宣传发动、骨干培训、先行试点、工作会议、总结表彰、选举办公经费等。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落实村委会选举工作经费,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选举部署(一)建立选举机构。

1、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村委会选举指导组,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乡(镇、街道)指导组由同级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受县指导组的领导。县、乡(镇、街道)选举机构主要职责:(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我省新颁布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办发„2002‟14号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部署、指导和监督村委会选举工作,引导村民依法搞好选举;(3)开展选举试点和培训选举骨干;(4)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有关申诉;(5)确定村委会的选举日;(6)总结交流换届选举工作经验;(7)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2、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5-7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主任在成员中推选产生。同时设候补成员2-3人。其成员条件:具有本村选民资

格的村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推选有效;以村民小组会议方式推选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推选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前,应当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出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推选方式、选委会成员出缺的递补方式、村委会成员职数、村委会委员选举的差额数、妇女成员职位专职专选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三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应当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缺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并按照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的方式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通知开会,要有书面通知(两联单),开会要有会议签到,请假的要有请假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选举日组织选举工作的,由所在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主持选举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有:(1)确定选举工作人员;(2)开展选民登记;(3)审查选民资格;(4)公布选民名单;(5)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6)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7)组织投票选举;(8)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主持完成新一届村委会工作移交时止。

3、村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规定的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如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缺额的,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要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在选举各个环节中的权利,落实好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根据县里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选举时间要求、成立选举工作机构、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以及实施方案的措施等。要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妇女成员,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选举时,必须在村委会委员中设定一名妇女委员职数,实行专职专选;积极引导女性选民竞选主任、副主任。要确定好妇女专职专选层面和范围,研究制定妇女专职专选和参选竞选方案。方案应充分体现选举各阶段妇女专职专选的具体做法、要求和应注意的事项。各村要制定具体的选举工作流程。各乡(镇、街道)应将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县村委会选举办公室。

(三)培训选举骨干。村委会换届选举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进行培训。县负责县派驻乡(镇、街道)选举联络员、乡级选

举指导组成员和选举办公室人员的培训;乡(镇、街道)负责乡(镇、街道)派驻村的选举联络员、选举工作人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村级负责村“两委”干部、村选举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党员、村办企业负责人的培训。

(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各级选举机构应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保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五)确定选举日。各村具体选举日由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确定,报县选举指导组同意后实施。选举日必须在选民登记日前确定,不能在选举工作展开后随意确定。选举日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选举日。选举日确定后,应以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将所确定的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外出选民。

(六)做好选举宣传动员工作。县、乡(镇、街道)、村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运用的宣传工具,深入宣传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今年选举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宣传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使城乡广大群众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和方法,有效地引导选民珍惜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提高选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在选举动员阶段,要引导村民全面、正确地领会和掌握选举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讲清实行民主选举和妇女专职专选的意义;在选民登记

阶段,要教育选民珍惜选举权,主动配合登记,自觉行使选举权利,特别要动员妇女踊跃参加村委会选举和妇女代表选举,主动申请登记;在提名、预选阶段,加大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相应的法规政策,加强引导,激发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结合专职专选,引导她们勇敢地自荐候选人,在选举期间努力自荐自己,把优秀的妇女选进村委会班子。宣传工作要贯彻选举全过程,做到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注重宣传效果。媒体要加大对选举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各村要张贴宣传标语口号。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选民的民主权利,关系到每个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选民登记,对每个选民资格进行确认,既能保证选民的质量,又能在数量上对选民数进行统计,把握选举的规模和范围。因此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选择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的人担任登记员,登记员人数一般每一村民小组2-3人。培训选民登记员。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中有关选民登记的规定和上级有关选民登记的要求。选民登记员要明确选民资格和本村选民的具体条件,明确登记的方法、任务、时间、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选民登记前,村委会应公布村委会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25日以前。选民登记应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可在上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登记,做到“五增”和“五减”。“五增”指补登下列五种人员:

1、新年满18周岁的;

2、户籍关系新迁入、具有农村居民身份并居住在本村的;

3、户籍在本村、不居住在本村,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

4、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1年以上的人员,在选民登记期间提出申请,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五减”指减去下列五种人员:

1、户籍关系迁出本村、居住也不在本村的;

2、死亡的;

3、精神病患者,经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

4、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

5、上届为本村选民、本届不表示或者不申请参加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应当在5日内完成。选民登记应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编制选民登记名册,选民编号应与选民证编号一致。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其回村参加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能回村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二人。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至选举日前五日内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核并于选举日的二日前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予以公布。未经上述程序和超出时限的,委托无效。受委托人不得违背、泄露委托人的意愿。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能回村参加投票选举,又未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不计算在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本届选

民数内。登记造册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本村显要的位臵及各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布时应规定村民申诉的截止时间。村民对选民名单有意见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对登记确认的选民,要适时颁发选民证。

对外出选民,应采取各种方式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确保广大选民的选举权利。核实后的选民花名册应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备案。

第四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选举

村民代表受村民信任和委托,是村民的代言人。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和村民居住状况划分的村民组织。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时间一般安排在选民名单公布之后,村委会候选人预选大会前进行。

㈠村民代表选举

1、村民代表的构成

村民代表是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的主体,是村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其结构要有代表性和广泛性:⑴要有党员代表、团员代表、民兵代表等;⑵要有村办企业代表、种植户代表、养殖户代表、个体私营户代表和农村其他方面的代表;⑶妇女村民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⑷要有中年、青年、老年代表;⑸有少数民族村民的村应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代表;⑹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要有一名以上的村民代表。

㈡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与产生办法

1、选举方式确定:村民代表选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

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选举产生。也可以若干户为单位选举产生,采取这种选举方式,应先按照法规要求,确定全村村民代表数额,而后将全村总户数除以全村代表人数,明确一名代表所代表的户数,并以此为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一名村民代表。这种选举方式,不仅能体现代表的广泛性,而且有利于健全代表联系户制度,使民主决策更具民主性、科学性。同时也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

2、产生办法:

⑴确定代表数额:根据本村人口和村民小组数量,在相关法规规定的原则前提上确定本村村民代表数额。同时,按照各村民小组的户数,本着相对均衡的原则,分配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人数。其分配公式是:某村民小组代表名额=全村代表总数÷全村总户数×某村民小组户数。计算时采取四舍五入制,每一村民小组至少要有一名以上的村民代表。

⑵提名村民代表候选人: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要有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提出。提名时,等于或少于本小组代表名额有效,多于本小组代表名额无效;提名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有效,非本小组村民无效。采取不确定正式候选人的选举方式的,提名与选举同步进行,无需经过提名候选人程序。

⑶投票选举: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应选 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⑷公布选举结果:村民选举委员会收集各村民小组选举结果,并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公布村民代表名单。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按比例分解到各村民小组,妇女村民代表选举也可采取“专职专选”的办法选举产生。

村民小组长选举,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投票选举产生。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也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村民小组长选举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为了防止决策议事中出现 “两张皮”现象,村民小组长应是本小组的村民代表,所以在村民小组长选票上应注明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

第五阶段:提名产生候选人和竞选

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和竞选,是村委会选举重要程序,也是有选举权的村民参与选举活动、享有选举权利的重要标志,关系到新一届村委会的组成、素质、工作效能和权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不得少于三人、多于七人。候选人提名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应根据省、市的规定,公布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大力宣传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引导选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直接提出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

都不能代替村民提名。村民选举委员会在组织提名前,应发布公告,明确村委会成员职数、条件、提名地点、截止时间、提名原则和提名要求。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联合提出,在统一印制的提名表上填写被提名人姓名和拟提职务,最后署名。妇女委员候选人按上述提名方式单独提名产生,提名非女性人选无效。提名时间不得少于2天,每个村民小组均要有一定数量的提名单,以确保提名的广泛性。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应于选举日的10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

被提名的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预选公告公布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为确保村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所提的候选人,要按照省、市规定的任职条件,把好候选人的“入口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一是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选举日前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违反土地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的;三是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四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岗位职责,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五是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或者贿选的;六是受开除党籍处分、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未满五年的,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七是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坚持资格审查制度。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任职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让广大党员和村民了解把握,引导党员和群众严格对照村“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乡(镇、街道)党委要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联审。在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要分别征求县级人大、纪检(监察)、组织、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计生等单位的意见,通过审查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选民所提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正式候选人人数的,均应当以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预选时,可以召开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或者每户派一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代表参加的预选大会,也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具体形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预选有效,以得票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采取设岗定位,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的村,妇女委员应单列组织预选。妇女委员初步候选人应在预选票上单列,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的格子内划“○”,不同意的打“×”,弃权的不作符号。依法确定的候选人,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随意调整或变更。

竞选可以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组织介绍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设臵介绍栏和书信的形式,向选民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还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发表

治村方案演说并回答村民提问,以增强村民对候选人的了解,提高候选人的知名度和透明度。自我介绍由选民或候选人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预选大会、竞选演说会、宣传栏介绍自己的情况。介绍时可采取结合预选大会竞选或专门召开竞选演说会的方式进行;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和监督下,候选人可通过有线广播、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开展竞选活动。村民选举委员会还可以在村中显要位臵设立专门的候选人情况“介绍栏”和“竞选栏”,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介绍候选人简要情况时,应同时介绍候选人遵纪守法及执行党和国家计生政策情况,并将简介公布在“介绍栏”上,候选人还可将竞选提纲张贴在竞选栏上,让选民了解自己的治村思路。竞选应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监督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或选民不能作为竞选活动的组织者和主持人。候选人在竞选演说时要坚持原则性,演说内容不能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能作出不实事求是的承诺,不准人身攻击,要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对于候选人发表不正当言论的,向村民承诺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以及对其他候选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有权当场制止,并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所提的各职位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差额数的,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以秘密写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规范提名或者预选确定的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2日以前,分职位按姓氏笔划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的一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不足时,应当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预选时的得票

多少的顺序递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提名和选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海选”,在各村民小组设立提名站和秘密写票间进行规范提名时,可减少预选程序,以提名时提名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以提高选举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各地应根据多数选民意愿,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但妇女专职专选的村,应将妇女委员职位单列,组织规范提名,确定妇女委员正式候选人。

第六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是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㈠投票准备

1.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

投票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投票站设臵数量及公布、投票选举起止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具体内容包括每个投票站投票止时间、参加投票的选民名单、中心投票站远地点、流动票箱投票时间和接受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名单。投票起止时间一般要求掌握在4 _6小时。

2.确定和训练选举工作人员

⑴确定和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包括唱票员一人、计票员一人、监票员两人、代写人若干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具体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应于选举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

⑵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直接组织投票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前应当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使他们

对各自职责心中有数,并对其宣布选举纪律和注意事项。

⑶制作好选票和票箱

村委会成员选票由县村委会选举指导组设计,并在指定的印刷厂统一印制。主任、副主任、其他委员和妇女委员的选票,根据不同的职位用不同的颜色的纸分别印制。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准备好各投票站票箱和流动票箱。

⑷布臵好选举大会会场和各个投票站。每个村要设立一个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分站,并悬挂投票站标志,每一投票站要设立验证处、领票处、代写处、秘密写票处、投票处,并分别用红纸标上字样。每一投票站门口应张贴“投票须知”、投票流程和投票起止时间,以及有关选举的宣传标语,公布无效票认定规则。

⑸发放选民证和编制投票站选民名册。在选举日前一至二日,要进一步核实在村的选民数、外出选民数、外出选民委托投票情况,同时通知选民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编制好中心投票站和各投票分站的选民名册。

㈡投票选举

选举时,选民凭选民证和身份证,先到验证处验证确认并在选民证和花名册上作上记号,选民签字或按手印后,再到领票处领取选票,工作人员要说明写票时应注意的事项。为保证选民能逐一进入秘密写票处,领票员应视秘密写票处空闲情况发票,切忌将选票提前分发给多位选民。领票员在发票时,要仔细认真,严格坚持“一人一票”、“一证一票”的原则,看守秘密写票处的工作人员,要确认秘密写票处无人时,方可允许选民进入,任何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秘密写票处。保证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实行“一人一票”制,选举期间外出,并按有关规定已在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的,选举时,受委

托人凭委托书、受委托人选民证及身份证到委托人所在投票站接受投票,同时,工作人员要对受委托人的选民证作出已接受×××选民委托投票的记号。对确需设立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要按照规定:以老、弱、病、残行走不便,不能亲自到投票站投票的选民为衡量标准。接受流动票箱投票的人员(含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及流动票箱投票行走路线),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日前予以确认并张榜公布。流动票箱投票结束后,应由选举工作人员签名并密封投票口后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要坚持“选举村委会成员,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选举工作人员中的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写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名单应于选举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因文盲或者手、眼残疾不能写票的选民,可以委托除候选人以外的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近亲属或者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代写员在规定的场所代写。每个代写人只能代写一张选票,多者无效。为防止多次代写,代写人应提供本人选民证,代写后应在其选民证上作出已代写选民的记号。选民在委托近亲属代写时,代写人必须在投票站设立的代写处代写,不得违背被代写人的意愿,确保选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委托近亲属代写选票的选民,要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说明代写人姓名,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公布要求代写选民和代写人名单。名单之外的选民,一律不能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选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的代写员,代写选票时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要求代写选票的选民可在投票时要求代写员代写。投票截止时间到时,仍有选民在场要求投票的,应允许这些选民继续投票,再停止接受投票。

各投票站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将投票站票箱和流动票箱的投票口签封,由工作人员护送到中心投票站。开箱计票前,各投票站应向主持人报告各投票站的选民数和选票发放情况,各投票站工作人员在指定的位臵上开箱分类整理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选票,清点各职位选票的数量,向主持人报告投票站收回选票数和流动票箱收回选票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当场宣布本次选举选民数、外出选民数、本届选民数、领回选票数、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剩余选票数,确认本次选举是否有效,并将多余选票当场剪角处理。再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将各投票站选票分别集中、搅拌;分捡有效票、无效票,进行唱票、计票,经“三票”人员计算后,当场由主持人宣布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员在计票记录上签名。要坚持“选举村委会成员,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投票,始得当选”的原则。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张榜公布,同时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民政局备案,并由县民政局颁发省统一印制的村委会成员当选证书。

第七阶段: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

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村委会选举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必经环节,对于推进和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确保村民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有着重要的意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5人组成,设小组长1人,任期三年,与村委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村财会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后举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选举产生或村民会议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分别由村民代表或本村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也

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为更好地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选举方式由村委会确定。过半数选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规定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产生的,过半数选民参加选举,选举有效,被选人按规定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从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为了减少职数,减轻负担,便于开展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民主理财小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所作的决定,不能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相抵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至少两次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第八阶段:建章立制和任职培训

建章立制、组织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任职培训,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委会选举结束后,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精干高效原则,设立村委会下属委员会。要完善民主议事程序,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注重搞好村务规范化管理,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财务、印章管理等民主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明确评议主体、对象、内容、方式、原则和要求,促进村委会自身建设。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应召开一次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的重要事项。实际操作中,可将授权的重要事项写进村民自治章程,在村民会议讨论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时,一并讨论授权的重要事项。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要抓紧对村委会成员进行任职培训,提

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工作能力和自治水平,适应并更好地开展新一届村委会的工作。培训主要内容:农村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村民自治理论和村委会建设知识、市场经济理论和农村致富途径、农村工作的指导艺术、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知识及有关综治、计生、卫生、环保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要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抓好村委会成员培训。县民政部门负责培训村委会主任,乡(镇、街道)负责培训村委会副主任和委员,村委会负责培训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第九阶段:验收和总结

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开展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活动。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统计报表,建立健全村委会选举工作档案,使选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检查验收工作,由下而上地进行。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总结评比,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评选选举工作先进单位。

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要求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不仅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政治任务,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早作部署。要协调好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一般可先安排村党组织换届,然后再进行村民委员会和其他配套组织的换届。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村委会选举指导组,并按照规定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经费。要建立各级选举指导组工作责任制,加强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

要切实抓紧抓好,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宣传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和村委会干部应具备的条件,引导党员群众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准符合条件的人选。

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在细化省、市•关于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知中提出的不能推荐为候选人的七种情形时,要在通知所要求的七种情形范围内进行细化,并以文件形式公布于众。

(二)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遵照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未经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要追究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贿选行为的,要及时调查处理;通过贿选当选的,当选资格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公安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法查处。对在换届选举中,以宗教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或以各种压力干扰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委会成员的,取消其当选资格。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研究检查群众所反应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依法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

(三)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要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意愿,让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志充分表达,使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得到大多数

村民认可。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在选举各个环节中的权利,落实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

(四)要加强分类指导。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分片包村,靠前指挥,对村委会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精心实施。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派出得力干部挂点包村,帮助化解矛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五)要加强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工作的指导。妇女委员“专职专选”是法律法规要求的,也是村民自治的延续和农村实际需要。在组织选举中,要切实按照省、市的要求,在村委会成员中设臵一名女性委员职位,进行“专职专选”,确保村委会成员中有一名女性成员。

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各乡(镇、街道)要把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每半个月上报县换届选举指导组办公室。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组要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填好村委会选举统计报表报送上一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民政部门。

村委会选举意见 第6篇

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我亲历了农村基层选举的全过程,感触颇深,想谈谈自己的观点。

眼下的农村,有能力的青壮年大都外出务工经商,村里大多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儿童,在这个基础上,村子里大多有几个姓氏、几大家族组成。因此,如果不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规范的话,这次基层选举将带有很强的家族派性,因此选举的主动权也就掌握在家族势力较大的一部分人手里,要想当选,纵使你再有实力,纵使你为全村村民服务的愿望再强烈,如果没有家族的支持,将很困难,反之,如果你能力再差,人品道德再不好,如果你有足够强大的家族势力做后盾,却很容易当选。更有甚至,上级规定,选举期间,不能拉选票,花巨资请客。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选举期间,各种花样繁多的“意思”层出不穷。

笔者认为,村委会换届选举,最重要的是要防止选举被家族势力所左右,能真正选出一个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的领导班子,能够真实反映出农村村民的医院。

我希望上级从制度层面上加以优化,在组织上进行创新,使选举这项民心工程能落到实处。

创新形式,提升基层组织工作满意度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组织工作不但是上级组织部门工作的任务的直接执行者,更是离基层群众最近的党务部门。因此,提升基层组织工作满意度,不但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的题中之义,更是使广大人民群众信赖党和政府的直接动力。因此,应该创新形式,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

一、推行干部信息攻来,提高组织工作的公信力。应将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和方法、空缺职位和任职条件、公推直选和公开选拔信息等纳入公开范围,提高干部任免的公开度。

二、开展项目党建工作。将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与正在进行的农村基层选举结合起来,将提高基层工作满意度与现阶段正在进行的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结合起来。

三、推行党务工作者职业化建设,扩大组织工作的影响力。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并重点培训非公组织中的党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扩大影响面,提高执行力。

四、开展文化建设,增强组织工作内驱力。以“”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为内容,巩固提高基层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以“读书报告会”等为形式,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全面提高基层组织工作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

总之,要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有所创新,在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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