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合同协议模版

2024-08-04

消防维保合同协议模版(精选9篇)

消防维保合同协议模版 第1篇

消防维保工程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是以(招标人名称,以下称“招标人”)为一方,以(中标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承包商”)为另一方,于____年_____月___

日共同签署的。

鉴于业主委托管理下列有关项目(项目名称),并已接受了承包商对于管理本项目的投标,现签订本协议如下:

本协议中的单词和用语均应具有下文中提到的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含义。

下列文件应被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供阅读和解释。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中标通知书;

⑶投标书及其附件;

⑷合同的特殊条款;

⑸合同的一般条款;

⑹投标人须知;

⑺项目要求;

⑻图纸;

⑼辅助资料等。

上述文件应视为补充性的,且互为解释。但发有矛盾和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中在先者为准。

考虑到招标人应给承包商下述的付款,承包商特此同招标人立约,保证在所有方面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工作。

对承包商应得的报酬,业主特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款项。

为此,立约双方代表在本协议上于上述时间各自签字。

承包商法人代表:

签 字:

业主法人代表:

签 字:

公证处证人:

签 字:

消防维保合同协议模版 第2篇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

方)承担进行维修保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消防系统范围及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及线路;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消防管路;

3、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消防管路;

4、防排烟系统

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6、其他消防设施系统。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整个消防报警、火灾联动系统等系统工程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达到要求的技术服务。一旦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6个小时内派人修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进行修理的,需得到甲方同意。

2、乙方每个月安排一至二天,对消防报警系统进行全面巡检、维护一次,并书面将巡检、维护、记录递交给甲方签字,以利于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节假日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一次安全检查。

3、甲方需小范围拆、装、移该系统的某些部位时,乙方负责管线安装和拆除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交甲方。

4、在协议期内发现设备损坏,乙方应尽力修复,如需要换设备,乙方应提供故障设备清单,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无法落实故障设备之更换费用,使设备处于安全隐患,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在发生火灾时,由于消防报警系统及内容款项中的设备或线路不能工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6、烟温感探头按照国家规范“烟温感探头投入使用一年后应每隔两年清洗一次”的要求,清洗费用由甲方承担。

7、根据消防主管部门每一年一次的消防报警设备年检要求,甲方应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检测,由乙方配合检测公司共同完成,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提交甲方。

8、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本协议有关的资料及文档的承诺。

9、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10、在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应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如发现系统有故障或达不到技术要求,则应进行维修之后双方再签订合同,维修费用另议。

三、工程验收

1、验收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验收结论:通过消防检测公司的消防检测。

四、协议总额:

本维护工程总金额为:¥元(一年)。不包括维护过程中更换的材料费用。

五、支付条款:

1、工程维护协议签订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支付协议总金额50%的款项。

2、工程维护协议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六、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台风、水灾、火灾、地

震、雷击等自然灾害及双方共同承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本协议执行时,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期作相应的延长,由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但由此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违约

1、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对违约方按国家经济协议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2、除人为不可抗拒事故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无故废除协议,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七、解决协议争议的方式:

对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解决,并继续履行未有争议的部分,如协商无果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1、协议有效期月年月日。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协议的组成部份。

4、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以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

消防维保合同 第3篇

甲方:阳曲县二轻供销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山西宏鑫消防工程有线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 壹 年,自 2013 年 5 月 1日 起至 2014 年5 月 31 日止,年维护费用为:5000整(大写:伍仟圆整),当维护周期达到半年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50%,维护周期结束后10日内再支付本合同款的50%,二次付清。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2、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12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消防系统维护工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同时对消防维护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填写相关的维护记录表,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3、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当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为确保防爆实验室的浓度探测器处于完好状态,应每半年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浓度探头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当检测发现探头达不到使用要求时乙方应将探头送至厂家进行重新标定使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遇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a、b、c、d、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如超过100元的设备由甲方承担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防暴实验室的浓度探头每半年需请有资质的供应商对其灵敏度进行检测

2、甲方现场负责人为:夏跃斌,乙方现场负责人为:吴军,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一方违约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甲方擅自关闭被维护设备; 值班人员不在值班现场;

消防维保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安部第30号令《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第二条

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

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1、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不包括消防设备的清洗)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维护内容及要求:详见维护细则表

第四条

维护费用

费用计算方式:综合费用6.00元/月×建筑面积×12月= 年费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年维护费为: 由于设备材料的逐年老化、故障增多,相应的维护人员工作量也相应的增加了很多,故而维护费用也应相应的按每上年度费用的10%递增。第 页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日常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2、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2)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时间

1、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五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甲方应在合同签定两周内支付年维保费的50%,剩余50%维保费应在半年维保期满前一个月内付清。

第七条

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完全由乙方承担;

2、消防工程的维修或更换设备、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等所需人工费用5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及其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第 页

3、设备、零配件及材料的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由甲方报修项目需设备、零配件、材料的使用采用“以新换旧”的原则,但在材料的使用上允许材料量上浮10%作为余量;

5、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维护联系人:

电话:

月 日

第 3

页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维护联系人: 电话:

消防维保合同 第5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并依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维保范围及地址

1、维保内容:北京大厦写字楼消防系统

1.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含消防报警系统主机、回路板、联动控制

板、管线、报警设备(各类探头)、手报按钮、消火栓按钮、各类模块、联动控制系统及软件等。

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报警阀、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水警铃、压力表末

端试验装置、喷头、管路等。

1.3 消火栓系统含水泵接合器、消火栓、闸阀、管路等。

1.4 消防电话系统含电话管线、电话主机、电话分机及电话插孔等。

1.5 防火卷帘门系统含卷帘门控制箱、卷帘门等。

1.6 消防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含广播管线、广播主机、扬声器等。

2、合同区域:包括B3层~B4层停车场、B2层写字楼区域、首层、五层、六层写字楼区域、三层全层、七层~二十八层写字楼塔楼和写字楼屋面及写字楼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双方确认的图纸附件。

3、维保工程地址:

第二条维保工作期限及合同总价

1、合同期限: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3、此合同总价包含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工时费用,并保证维修

质量。但不包括各类探头及模块清洗、更换费用(该费用双方另行约定)和新增设备。

4、合同期限内零部件更换费用累计在叁万元以内(含叁万元)的(单价以后附报价单为准,数量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由乙方承担。累计超过叁万元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感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手报按钮、消火栓按钮、各类模块、报警阀、声光报警器、水泵接合器、安全阀、快速排气阀、止回阀、压力表、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喷头、警铃等零部件的型号和价目表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双方权责

乙方权责:

依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相关规定,乙方负有如下权责:

1、乙方负责对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所承接物业管理项目的消防系统工程进行维保及改造的统一管理。

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编制消防安全制度。

3、乙方不定期派出巡查及督查人员对乙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保证维保改造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质量监控。

4、乙方保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报警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5、乙方保证按照有关规定每季度对自动消防报警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存档备查。

6、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中4.2.3条款之规定,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地对甲方使用的消防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季度测试服务,在完成每次季检服务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甲方提交消防系统测试报告(测试报告中含有测试数据、故障分析及解决办法等)并由甲方签收确认,乙方以邮寄方式送达报告的以邮寄回执日期为准。乙方在每次的季检工作中,均应对消防系统设备总数的25%进行测试,以保证每年对全部设备测试一遍,保证系统处于正常监控状态。

7、乙方保证对甲方运行、管理的消防系统的使用达到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因非乙方原因未能达到消防标准的,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甲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8、当发生影响或危及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意外故障时,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通知时间以到达乙方时为准)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对系统进行及时的维修,并做好维修登记工作。对非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经甲乙双方商定另行收取服务费。

9、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范围内事故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若甲方未及时整改或停止使用该设备,乙方不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在合同期内对甲方管理维修人员进行两次培训,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使甲方人员了解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的法规规定。

11、乙方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甲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2、乙方进行施工的改造项目,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消防报审、报验手续。若由于甲方或其客户方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改造,在乙方劝阻未果后导致的报审、验收不合格,乙方免责。

13、工程质保期未解决的消防工程遗留问题,由甲方出具工程遗留问题清单作为合同附件。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解决。

14、乙方改造服务承诺:

图纸提供时间:

(1)300㎡以下(含300㎡),乙方接到甲方装修改造有效电子图纸后2个工作日内出

具消防专业设计图纸。

(2)300㎡-1000㎡,乙方接到甲方装修改造有效电子图纸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专

业设计图纸。

(3)1000㎡以上,根据实际施工改造情况和甲方要求,协商具体出图时间。

乙方出具的消防施工改造图纸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并由乙方盖章确认。进场施工时间:

甲乙双方签订消防改造协议后,在甲方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施工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我公司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不影响整个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甲方权责:

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二条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甲方应将此规定以及其他要求编入《业主服务公约》。甲方应确保在本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承揽北京海航大厦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消防改造工程。

2、甲方应保证在维保期内除乙方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改、移动维保区域内消防设备,不得将其它线路接入消防主机及更改主机程序,如有违反乙方可不再对本工程进行维保,不承担相应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或甲方客户方改造项目报价由乙方制定,报价形式是统一的,甲方应向甲方客户方公布此报价。具体报价见附件。

4、甲方在合同开始执行之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负责提供乙方维保的必要工作条件,并提供免费水、电供应。

5、甲方有权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6、甲方应负责维保工作中与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安全管理

双方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等消防安全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五条维保费用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50%(大写)元(小写);

2、维保工作进行6个月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维保款。即人民币:(大写)RMB 元(小写);

3、维保工作结束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20%维保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相应的直接损失。

消防维保合同 第6篇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消防维保

发 包 方(甲方)中央美术学院

承 包 方(乙方

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资

消防一级

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中央美术学院

承包方(乙方):北京中消长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的规定,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项目名称: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消防维保

项目地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项目内容: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 合同总价(大写):肆万捌仟元整(人民币)¥:48000.00(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4小时内,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2、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按招标文件及中标文件完成其他双方认定的消防维保工作。

三、维保服务消防检修维护测试,系统调试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给水灭火系统、3、防排烟系统、4、消防卷帘门系统、5、消防中控室检查维护、6、气体灭火系统。

四、维护内容及要求:详见维护保养方案。

五、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时间:

1、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 12 个月,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

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付款方式:甲方签订合同后每季度末付给乙方25%,分四次付清。

六、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按市场价)在5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并负责采购。500元以上设备的更换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招投标文件内容为本合同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便于解释,若有不一致之处,按照以下次序进行解释:本合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

由于甲方或乙方违约,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等,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一方违约,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双方各保存三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消防设备维修保养项目清单

一: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

维护保养内容:

1.1目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利达”产品,系统维护保养包括: 1.1.1 探测器火灾报警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每次季度检测数量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为探测器总数的25%)。

消火栓内手动报警器(每次季度检测数量为总数的25%)远程联动启动消防泵和联动手动起停消防泵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水流指示器报警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每次季度检测数量为总数的25%)。

压力开关远程联动启动喷洒泵联动台手动起停喷洒泵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卷帘门两侧烟感探测器报警联动卷帘门一步降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温感探测器报警联动卷帘门二步降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烟感探测器和手动报警器报警联动强切非消防电源及防火阀的控制功能和显示信号功能正常。

烟感和手动报警联动启动加压风机切断空调新风机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联动台手动起停加压送风机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燃气探测器报警功能正常。

1.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检修。1.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由喷淋泵、稳压泵、管网、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阀门、压力表、喷头、喷淋泵配电柜和稳压泵配电柜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1.2.1 喷淋泵和稳压泵运转正常,喷淋稳压系统工作正常。1.2.2 湿式报警阀报警功能正常,压力开关返回信号正常。1.2.3 阀门状态能够保持正常。

1.2.4 稳压泵配电柜手动/自动启停稳压泵功能正常。

1.2.5喷淋泵配电柜手动/自动启停喷淋泵的控制功能和返回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1.2.6 喷淋系统管网压力保持正常。1.2.7 喷淋头外观完好无破损、无异物堵塞。

1.2.8 喷淋水泵结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每月检查一次)。

1.2.9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故障检修。

1.3消火栓系统

由消防泵、稳压泵、消火栓箱、管网、消防泵配电柜、稳压泵配电柜、阀门和压力表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1.3.1 消防泵、稳压泵转动正常,消防稳压系统工作正常。1.3.2 消防泵配电柜手动/自动启停消防泵控制功能和返回信号显示功能正常。

1.3.3 稳压泵配电柜手动/自动启停稳压泵控制功能正常。

1.3.4 消火栓内配件齐全,阀门正常。

1.3.5 消火栓箱内手动报警器报警功能正常,信号显示、反馈功能正常。

1.3.6 消火栓系统阀门状态正常。1.3.7 阀门上油维护。1.3.8 消火栓系统故障检修。1.4防火卷帘门系统

由防火卷帘门和防火卷帘门控制箱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1.4.1防火卷帘门手动下降、上升控制功能及动作正常。

1.4.2防火卷帘门自动下降控制功能及动作正常。

1.4.3联动防火卷帘门一步降、二步降到位准确,信号返回功能正常。

1.4.4防火卷帘门控制箱供电正常。

1.4.5滑轨上油润滑。

1.4.6防火卷帘门系统故障检修。1.5气体灭火系统

1.5.1保养:对钢瓶、阀门等重要设备定期做防尘、润滑、防锈处理。

1.5.2增压启动装置的压力检查、灭火剂储存钢瓶的压力、重量检查。

1.5.3管线连接的紧固。

1.5.4维修:对气瓶储存压力低于设计压力时,补充压力。1.5.5维修更换单向阀、选择阀等阀门。

1.5.6检查灭火剂重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剂净重不小于设计量的95%,如有泄露,及时维修灭火剂贮存装置,经试验合格后补充灭火剂至设计重量。

1.5.7定期检查。

1.5.8每季检查:填写《季检记录登记表》。

1.5.9灭火剂储存装置外观检查。包括瓶头阀、手动启动装置等:瓶体、瓶头阀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无锈蚀,保护涂层完好,铭牌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安全销和安全标志完整。

1.5.10选择阀外观检查:阀体表面无锈蚀、无机械损伤,手动旋钮铭牌清晰并处于阀关闭状态。

1.5.11单向阀的外观检查:保证阀体表面无锈蚀,无机械损伤。1.5.12高压软管的外观检查:保证软管外表无划痕、无变形。1.5.13集流管的外观检查:保证无锈蚀、无机械损伤。1.5.14电磁启动阀的外观检查:保证手动操作安全标志及安全销完整清晰。

1.5.15增压启动装置的外观检查:保证启动钢瓶表面无锈蚀,无机械损伤。

安全阀的外观检查:保证阀体表面无锈蚀,无机械损伤。

1.5.16启动管路的外观检查:保证启动管路无变形,无机械损伤。

消防维保合同 第7篇

乙方: 重庆市XX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 南海鑫城(不含重百商场) 的消防系统承包给乙方维修 保养,为了明确双方责权,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南海鑫城商场公共部分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内容包括以上三个系统的阀门开启、功能调试、维护保养;水泵及控制柜的功能调试及维护保养;探测器、模块的清洗、功能试验;报警主机的清扫及功能试验;线路短路、断路检查、维护。各经营户内的消防系统不含在本消防维保合同范本维保范围内。

二、维护保养消防维保合同范本期限:自**年 6 月 1 日起至**年 5 月 30 日止。

三、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本消防维保合同范本维护保养费用为每年 贰万捌仟圆整 (28000.00 元人民币)按季度支付,每季度 柒仟圆整 (7000.00 元人民币),下季度的前五日内支付上季度的维保费,依次类推。

四、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合格的界定:按本消防维保合同范本约定,每月进行两次例行检查及功能试验(每次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如甲方通知乙方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乙方需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乙方应按消防维保合同范本约定能如实的例行检查及故障排除,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少数误报属正常现象,不属违约)。维保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消防部门检查不合格导致处罚,视作维保工作不合格(反之为合格),甲方拒付维保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消防部门的处罚,乙方应100%承担处罚责任和处罚金额。

五、功能损坏的设备及配件须经甲方现场确认是否更换,其设备及配件本身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提供更换的设备及配件须五日内供货到现场。如委托乙方购买,须两日内核定价格。乙方代购设备及配件的`费用,经甲方查验后,应及时按程序给予报销。如甲方不按时供货或核价、报销乙方代购费用,视作甲方违约。核价后乙方不及时采购,造成系统长时间工作不正常,视作乙方违约。不包含在维保费用内的设备及配件见附后清单。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不按期支付维保费用,逾期第七天起甲方应每天按应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十五天后乙方有权停止维保工作;直到甲方支付应付的维保费和违约金;乙方方才提供继续维保服务;这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提供设备及配件或核价,造成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甲方不能视作乙方未维保,由此造成的责任也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故障及未进行消防维保合同范本约定的例行检查,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如系统运行正常,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本消防维保合同范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消防维保劳务承包协议 第8篇

甲方: 湖南得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维保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有关条文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长沙市城区4座隧道消防维护维修项目的劳务承包人。工程按人工工资承包形式进行合作。为分清甲乙双方责、权、利的关系,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1、工程名称:长沙市城区4座隧道消防维修维护项目;

2、工程地点:长沙市年嘉湖隧道、浏阳河隧道、天际岭隧道、营盘路隧道;

3、承包范围:长沙市城区4座隧道的消火栓系统的维修维护(含管道、阀门、水泵、控制柜等)、水喷雾系统的维修维护(含管道、阀门、水泵、控制柜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修维护(含报警设备、报警线路、报警主机等)、逃生通道及隧道内壁疏散指示系统的维修维护(含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线路等)、所有有关消防设备的配电安装及调试验收及相应的室外联网部分线路和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内容。

4、工 期:按甲方与业主的工程合同及协议工期为准

5、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积极配合业主方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6、协议价款:按月薪方式计价,其中维保值班人员按4500元/月进行工资额度支付;维保总负责人(即劳务分包组长)按8000元/月进行工资额度支付。其中因工程规范技术要求的增补项目(不含维保安装质量缺陷返工部分)、零星用工签证部分的计算方式为:按实际劳动工日计算,即300元/工日。但甲方与业主工程经济签证的金额多少与乙方无关。

7、承包方式: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费(含维修车辆)、辅材费及耗材等,其中辅材费含绝缘胶带及胶布、塑料扎带、胀管、螺丝(自拱螺丝)、穿引线铁

丝及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其它所有相关附件等均由甲方提供。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负责工程的合同签订工作及乙方进场后的工具材料堆放地点及现场施工中的用水用电的提供。

2、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所有主材、辅材等。

3、负责提供施工货车。

4、负责工程有关验收的手续办理工作。

5、负责由于建设方或其它施工方的原因,给乙方人员造成伤亡或事故的协调工作。

6、在工程完工时指导调试开通工作。

7、负责工程所需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

8、对工程质量严格检查,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9、为聘用人员购买保险,并安排施工人员的住宿。

10、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种关系协调,确保施工无阻碍,如因关系没有协调好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停工期间的人员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按照协议价格每人每天300元天计算。乙方职责和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公司有关人员管理,不得从事违反甲方利益的活动。

2、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安全协议。

3、按建设方的图纸及建设方、甲方的进度要求完成全部维保施工内容。根据其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根据工程规模,聘用相应数量的具有消防施工技术专业施工人员及技术人员。乙方必须长驻工地,不得无故离开工地。

4、乙方必须按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准确申报材料,填写物品请购单。

5、严把质量关,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规范和图纸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如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其返工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亲自参加各种技术交底会、协调会、施工现场会,积极履行会议纪要对乙方的要求。

7、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所有伤亡及安全事故,及其它违规、违章、违法行为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建设方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做好工程的调试开通。

9、项目承包人必须亲自主管维保工资,并参与协调建设方与甲方的关系,协调好本部员工之间和工地现场各方之关系,会议、检测、验收等场合必须到场。

10、对进入工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和资料检查验收,并协助收集和妥善保管。

11、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并能确保乙方施工的部分一次性通过检测中心的检测及建设单位和消防部门的验收。

12、负责维保期内的维修任务。付款方式:

1、工资发放按月支付,即每个月期满后下月的15号进行支付。本工程无质保金。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每季度维保工期完成后,必须在1周内做好检测和验收,如乙方借故拖延检测验收,乙方赔偿甲方工程总价10%的赔偿款。双方约定:

1、乙方在现场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项目经理的管理和指挥。发生争执时,也必须保证现场正常的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要

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2、现场材料的节约使用及现场保管,均由乙方负责。设备材料如有遗失和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所用材料如超出公司竣工结算材料用量,其超出部分由施工队照价赔偿。

3、给甲方提供每个乙方上岗员工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档案表、身份证复印件、消防培训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以便建设方审核和抽查。

4、乙方不得无故辞退自身所聘请的维保人员,如要辞退,必须得到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辞退。

5、协议中未包括的施工维保内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违约责任:

1、甲方项目经理随时有权检查施工现场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施工情况,如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不能因此要求工期顺延。工期以甲方和建设方所签合同所规定的合同工期为准。由于乙方施工不力所造成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仟元,罚款额累计达到伍仟元则中止本协议,扣除乙方剩余的施工工资,由甲方另请维保班组。

2、所有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均以国家现行的施工与验收标准为依据。如已反复强调多次因质量问题而被甲方勒令返工或导致验收不能通过,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并处以二倍返工费用罚款。

以上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如有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在工程所在的仲裁部门或法院解决。

甲 方: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承包人身份证号码:

乙 方 承 包 人 签 字:

消防维保合同版本 第9篇

消 防有 限 公 司 系 统 工 程 维 护 保

合同

日期:二00九年——月——日

消 防 系 统 维 护 保 养 合 同

发包单位:(甲方)广州金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广州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为贯彻国家消防法,更好地落实的防火工作,对事故防范于未然以及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广州金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州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消防系统的全面维护保养工作, 并订立此合同。

合同内容: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消防系统维修保养

2.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 按维护保养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及保养,并排除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主要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

2)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3)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4)消防通风和防排烟的维护保养;

5)防火卷帘系统的维护保养;

6)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7)消防直线联动系统;

以上内容具体参见维护保养方案

二、合同期限:

上述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 期限为壹 年, 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责任:

1. 甲方的责任:

1)

2)提供有关消防系统的竣工图纸、运行记录等有关资料给乙方参阅; 保养期间甲方尽量提供乙方工作的便利条件,并在工作上尽量予以协助;

3)根据乙方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相关人员协助乙方工作,甲方人员有权制止乙方(包括其工作人员)违章作业;

4)

5)

6)消防系统出现异常和故障,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养金; 在维护保养过程中, 乙方如因工作需要有关技术资料(设计和设备资料

等), 甲方应尽量提供。

7)

8)

9)大楼租户进行二次装修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保养情况,对不合格的保养项目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大厦内的所有消防设施的保管责任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保证大厦内的消防

系统及设施不被偷盗或人为破坏。

10)审核和批复乙方的工作计划和报告,按要求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和

监督。

11)在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利通知乙方后对故障设备进行处理。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作一次消防系统全面检测,并提交全面、详细的检测报告。对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提交维修及整改计划和报价给甲方,以确保大楼内消防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乙方严格按照消防规范编制维修保养计划、维修保养标准,维修保养计划、维修标准须得到甲方书面确认、认可,乙方按计划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的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日常性计划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2天内提交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确认、签名。乙方每月按时提交有关检测记录表,提交时间为工作计划完成后3天内(节假日顺延)。

3.若发生突发事件,乙方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设立24小时急修电话。

4.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应于工作时间内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3小时内处理完毕,突发性故障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全力以赴尽快处理恢复正常,如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处理,乙方应将预计完成时间书面告知甲方,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保持系统正常运行。

5.如遇机件无法修复之前提下,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零配件,或联络原设

备制造商报价,经甲方批准后负责监督修复。乙方负责单项单价¥100 元以内易损件的更换(详见附表),易损件单项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更换费用或超出乙方负责范围则由甲方承担,但应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且对于进场前已丢失的零配件不在乙方负责范围。

6.乙方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善出现故障或不及时抢修造成伤人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7.对于非第5点情况,人为或不可抗力外界因素造成设备部件或批量易损、老化器件、油漆(如:备用电池、灭火气体充气、管道油漆等),材料费可由甲方承担,但该设备部件可由乙方协助购买,设备配件价格以当时市场价格为准(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8.通过维护,乙方应保证整个消防系统和所有设备工作正常,性能良好,在达到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做到规范化管理,管线和设备的标志标色完好正确,设备和有关环境整齐清洁。

9.乙方维护保养人员进入大厦内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佩带乙方公司发放的正式工人证件并遵守大厦的有关规定,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现场的管理制度,注意施工安全,由于乙方原因出现非法违章作业,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 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损坏甲方及客户或他人的任何设施、财产,若发生并查证确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给予修复、更换和赔偿。

1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把该工程转包给第三方。保持与甲方的紧密沟通,每月应有乙方工程师到现场协调处理有关工作。

12. 维保过程中,若发现大厦消防系统存在不完善或隐患,乙方应向业主和甲方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及计划,以便进行整改。

13. 保持与甲方的密切沟通,乙方应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测(进场后一次,合同年度结束前一次),并派出主要技术负责人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评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保养费中。

14. 乙方提供维修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消防法规规定质量要求,须提供相应产品质量保证书,不得低于原零配件材料质量,价格以当时市场价格为准。

15. 当大厦需要进行消防演习时,乙方应紧密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16. 对甲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分别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整改完成。

四、服务及保密承诺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则,不可将甲方的相关商业资料及信息外传和泄密,与甲方公司相关的资料需经甲方认可后,才可带离甲方公司,否则甲方有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甲方只将消防维修保养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乙方出现员工工资、工伤、健康等纠纷,与甲方无关。

五、维护保养工作安排

1.乙方在每月维护保养工作前,需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出安排及配合。

2.双方须对消防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等记录以及往来文件进行存档。

3、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如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场并完成维修保养义务,则乙方同意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保养,并同意此等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消防系统每年维护保养费用总额为)

2.付款方式:

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分四次向乙方付清该项目维修保养款项;即每个季度系统维护工作完成后次季第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总金额的25%,即¥元整。在支付维修保养费之前,乙方应先将等额有效发票交付甲方。

七、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

1.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本合同条款的延迟执行均不应视为违约。

2.由于用户的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乙方责任范围,由此发生的修复或更换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3.由于乙方维护保养不当或未尽维保义力而造成的设备损坏、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八、其它责任及约定事项

1、乙方不按时、定时、标准及质量进行维修保养,工作人员纪律松懈,不服从管

理,或系统发生故障迟迟不能解决影响大厦安全等情况,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一周内未能纠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保养金三个月以上,或不按合同要求创造乙方正常工作必要的条件,使乙方工作无法开展,在乙方给出通知书一周内后未能纠正,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达三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予支付此期间的保养费;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经双方同意, 甲乙双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但任何一方提出终止解除本合同,应提早30天以书面向对方提出。

九、争端解决

1. 在维护保养期内,如果发生不能预知的服务和费用,双方本着互相谅解,互

相支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2. 双方任何一方在履行以上合同条款过程中如有违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交缴

一个季度维修保养款项的30%作为违约金补偿。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 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各条款。

5. 本合同一式两份为打印文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合同不可分割,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广州金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 方: 广州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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