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同 :酒店经营管理协议

2024-05-26

经营合同 :酒店经营管理协议(精选6篇)

经营合同 :酒店经营管理协议 第1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标的、位置、界限

第一条 甲方将以下标的租赁给乙方从事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经营、使用:

1、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区路共 层。该楼房(实测/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楼房用途为 ,结构为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

2、上述楼房、地段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楼房一并予以出租,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楼房占用平方米,其它用地均已硬化。四至为:北至 ,南至 , 西至: ,东至: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

3、甲方所有的 该楼房、土地使用权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二 租赁用途

第二条 乙方租赁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场所,从事酒店以及关联项目的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临沂市有关房屋租赁和酒店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第四条 乙方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 租赁费及交纳方式

第五条 乙方的租赁费为 元/年。

第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采取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租赁费用:

1、乙方的装修、装饰期间为六个月,在此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2、至乙方试营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20%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3、至乙方正式开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10%收取乙方的租赁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取以下第

1、租赁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予以交纳;第二次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七个月的30日以前交纳,其它依此类推。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加六个月依照本项规定执行。

2、租赁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交纳;第二年于次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数额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至乙方正式开业之前交纳第一年的租赁费;第二年的租赁费于次年的开业对应日之前交纳。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乙方正式开业之前冲抵第一年的租赁费相应金额,不计息。

4、租赁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使用后交款,第一年交纳租赁费于次年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五 逾期交纳租赁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应当用现金足额交纳租赁费,甲方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等值财物抵付部分应交纳的租赁费。

第九条 乙方逾期交纳租赁费时,除按本合同规定足额补交所欠租赁费及其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逾期交纳租赁费超过六个月时,除了依照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以外,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交纳或者分期交纳租赁费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足额予以交纳,否则应参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 租赁场所的交接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对租赁场所进行交接,交接应当签订书面交接手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交接的范围、项目应当包括:

1、租赁标的的建设、规划手续是否齐备;

2、租赁标的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

3、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办理;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国家规定的税费是否已经缴纳;

4、楼房隐蔽工程,包括楼层供水、供气、供电、消防、通风、下水道管线铺设、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分页规划图、平面图,施工以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5、楼房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电梯、中央空调系统、保安监控系统、餐厅和厨房设备等机电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生产合格证、保修、维修手续等附件,安装、施工图纸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6、楼房抗震、避雷系统的设计、施工的技术资料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7、变压器的生产厂家、负荷及其相应技术资料、安装手续。

甲方提供乙方租赁使用的财产、资料应当详细列表或制作清单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交接的资料还应当注明其性质和来源,提供的复制件应当加盖有确认与原件无误的相关单位的公章或相应签字。

第十四条 交接项目缺项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予以处理:

1、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齐全,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七日内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2、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部分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但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甲方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自甲方将该项目的手续、资料全部提供给乙方之日起七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3、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严重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后九十日内甲方未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甲、乙双方不应办理该项目的交接手续,该项目视为存在质量问题且不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交接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时,乙方同意使用的,并不能视为该项目即符合合同要求,但不能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为此,甲方承诺:

1、赔偿因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承担该项目修缮、维修、改造的费用;

3、酌情减少当年5%-15%的租赁费用。

七 租赁标的改造、修缮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对其进行相应改造,但就拟改造的、可能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施工单位均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从技术、安全角度作出相应说明或者附有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评估、施工资料,以便于甲方查询、评估对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影响。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及附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并送达乙方;甲方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七条 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所进行的部分设备、设施的改造,就拟改造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方法,可以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给乙方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或回执。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租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修缮、增建,由乙方予以管理、维护并负担相应费用,但不包括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产生的费用。

乙方对于承租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费用应当以相关合同、记账凭证载明的金额为准。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修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且不得无故阻挠甲方的正常施工。具体的施工方法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八 装饰、装修,广告牌匾设置及管理

第二十条 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有权自主决定进行室内、外的装饰、装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室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以及临沂市关于广告设置、管理规范的要求,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对外租赁、承包楼房、土地相关部位设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取费,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对外租赁、承包设置的室内、外广告牌匾时间、范围,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租的时间、范围。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未续订,或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或法院生效判决、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相关免责条款解除、终止合同时,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以及经乙方同意或授权设置的广告牌匾,均应当无条件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但经甲方同意留用或者继续使用的情形除外。

九 用电负荷、使用及增容

第二十三条 甲方提供的变压器及其用电负荷应当满足乙方经营的实际需要。

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负担,所有权归甲方。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乙方负担时,所有权归乙方,原甲方提供的变压器所有权性质不变,由甲方在增容手续完成后三日内自行予以处理,否则乙方有权予以处理。

变压器增容手续的办理,甲、乙双方均应当互相予以配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予以负责的情况下,增容期间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应当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五条 考虑到乙方经营期间财务处理的实际需要,在甲方变压器的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供电单位办理变更用电单位户名的手续。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经营需要而增置的电表及其配套设备、设施,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 税费负担

第二十七条 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守法经营并依法负担各项税、费。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营使用的水费、电费、供气以及供暖费用等,根据国家规定或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由乙方自负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予以交纳。

十一 消防、安全保卫、房屋设施修缮、计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及系统;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均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消防方面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消防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安全用气、用电、用暖,确保各类机电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转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管理瑕疵而造成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负责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所需费用自负。 十二 产权变更

第三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转让乙方租赁标的的所有权时,应当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乙方租赁标的转让给第三方时,或法院裁定将乙方租赁标的拍卖给第三方所有时,本合同对新的产权人继续有效。

十三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

第三十四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当然解除或终止:

1、合同期满未续订;

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终止合同;

3、法院生效判决解除合同;

4、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

5、根据本合同有关免责条款之规定,通知对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时。

本合同不得因作为合同一方的自然人的身故,或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2、3、4、5、6项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未使用期间的租赁费(不足一月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时,自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设置的室内展台(架)、广告牌匾均应当在三十日内撤出、拆除,所撤出、拆除的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折价留用的部分除外。如超过三十日乙方未自行予以撤出、拆除,甲方有权予以撤出、拆除,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所撤出、拆除的乙方的物品经甲方书面通知领取后,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超过七日未予领取,甲方有权予以处理或者销毁。

乙方撤出、拆除其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时,不应当包括甲方享有所有权的设备、物品,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根据其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 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交接乙方的租赁标的时,应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接手续、财产列表或者清单,以楼房及其全部附属设施齐全,无主体以及结构安全隐患,甲方原有的水、电、气、暖气线路、设备、设施,包括门窗、玻璃、装饰、装修等完好且能够正常使用为原则,但因履行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乙方在租赁期间已经改造、拆除、修缮并且已经发生变化的部分除外。

乙方违反前款之规定交接租赁标的时,应参照其实际价值给予甲方赔偿、补偿;协商不成时,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并经依法评估的价值(价格)认定、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收回乙方的租赁标的,已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甲方不再退回,未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乙方应当双倍补足: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标的物整体或者全部转租、承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的;

2、乙方拖欠租赁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款期限十二个月未足额予以交纳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所租赁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严重损害甲方财产权益、利益时。

第三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本息均予以退回,未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租赁费,甲方不得再行收取:

1、甲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隐瞒了租赁标的已经设定有抵押等形式担保的事实;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以租赁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或受其指使、授意的人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干涉、干扰或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且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自甲方的侵权行为开始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依法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补偿时。

十四 免责条件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对方。 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事由应当符合《合同法》以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免责条件为:

1、因地震、洪水、飓风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战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2、乙方经法院依法裁定破产还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国家征用;

4、因地方政府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整体拆迁或者拆除乙方所承租的租赁标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十五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约金数额为年租赁费的 %,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六 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将乙方承租的标的交付乙方时,不得有拖欠的税、费;不得有拖欠的水费、电费或供气、供暖费用等。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未能续订租赁合同,乙方应当在三十日内无条件予以清场并返还甲方租赁标的;超过三十日即属于超期占用,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乙方超期占用的期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参照本合同规定的租赁费金额双倍计算月租赁费,由乙方负担超期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

第四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文明、守法经营,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第四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对租赁标的进行相应改造时,不得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的安全。

第四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整体转租或整体对外承包经营。乙方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租赁标的、期限。否则,即视为乙方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外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均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予以负责,但是应当将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有关事项在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与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第三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负责,与本合同甲方无关。

第五十条 乙方承租标的至公路路沿石均属于乙方使用、管理的范围。乙方应适当保持该范围的整洁、卫生和车辆合理有序的停放。

第五十一条 乙方承租期间根据经营需要而增建、增置的无法转移、拆除、移动否则将严重影响其使用、价值的设备、设施、系统,依照本合同第三十条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应当经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价格(价值)认定、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并由甲方支付乙方相应价款的补偿以后,所有权归甲方。

十七 争议解决方式、管辖

第五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 合同的生效、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工商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公司法人资格的吊销、注销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由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的效力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经营合同 :酒店经营管理协议 第2篇

甲方:*****************(发包方)乙方:***(身份证号:)(承包方)

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方双方充分协商,把*****************住宿经营整体财产(不含*****************)承包给股东之一***经营,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

二、承包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万元人民币/月,每年按10%递增。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缴交承包经营保证金万元,每月日前乙方向甲方缴交承包费(承包费乙方不得先扣除其作为酒店股东的收益分红),承包费应缴入本协议中甲方指定帐户,承包费逾期一个月,合同自然终止,所欠承包费从乙方保证金中扣还。

三、甲方同意乙方以*************的名义与资质合法、合规和安全经营,如有违法、违规及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与全额承担,承包期间,乙方必须确保相关证照及时年检,保证有效,否则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从其保证金中扣还。

四、承包期间经营管理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交。

五、如遇不可抗拒力量,使经营停止时此协议自动终止。

六、如果中途解约,可协商解约。如协商不成,则要求解约方

应补偿对方一个月的承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即万元整。

七、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经营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局面同意,方可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酒店住宿部分所有动产与低值易耗品清单列入移交,如有损坏(除自然老化外)应照价赔偿,合同签订前库存未使用的被子、毛巾、洗浴用品等经营损耗品按进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在交承包保证金的同时付清转让款。协议终止时,乙方购置的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置和搬离,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装修部分不作价转让,乙方不得拆毁。

八、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权,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已出租的原餐饮经营场所与财产,原出租协议期满,甲方需出租时,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九、本协议所涉乙方需承担的责任与损失,甲方均可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及配偶自愿用会昌县嘉豪商务酒店的股份收益中扣除偿还,再有不足,乙方及配偶自愿用***************的股份按原始入股金额担保,并自愿承担股份转让手续完全签订前的任何费用,损失超出乙方保证金及其股份原始入股金额的,乙方及配偶自愿用现金或名下的其他资产偿还。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乙方(签字):乙方配偶(签字):

《酒店经营管理》课程教学探讨 第3篇

关键词:《酒店经营管理》,教学模式,教学对策

目前, 酒店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包括酒店服务意识、服务技能、人员聘用情况等方面。社会对毕业生的要求不断提高, 为了顺应当今社会的需求, 提出了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因此需要不断改进教学模式, 培养出更加适应当今社会需要的实用型人才。

1.《酒店经营管理》课程概述

《酒店经营管理》作为酒店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重点向本科阶段的学生讲述酒店管理的基本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酒店的起源、发展、定义、特点和性质, 酒店业务部门管理、酒店人力资源管理、酒店服务质量管理、酒店营销管理、酒店设备管理、酒店薪酬管理、酒店的前景及发展等。

该课程向本科阶段的学生展示了酒店经营管理的基本框架, 使学生对酒店管理有一个全面、多层次的认识, 并且具有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 成为符合当今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本科生。

2.《酒店经营管理》教学模式

在教学过程中, 我们综合运用并总结了如下教学模式:

(1) 在日常教学过程中, 可以结合以下方式: (1) 作业展示方式, 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方式对酒店业的相关专题进行分析总结, 得出自己的观点, 并在课堂上进行展示, 可以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2) 课堂讨论, 以案例为基础, 鼓励学生表达自己对案例分析过程中的不同观点与看法, 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 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情景模拟展示, 将酒店业的一些突发事件或服务案例进行模拟展示, 考查学生的现场发挥水平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 毕业论文环节, 鼓励毕业生在实习实训的基础上, 写出与之相关的毕业论文或社会调查报告, 提高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2) 课外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 专业见习, 主要是针对大一学生, 利用一周的时间去酒店进行考察, 让学生首先对酒店业有一个直观感受, 并写出相应的见习报告; (2) 专业实习, 主要是针对大二学生,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去酒店进行实习, 以广交会作为让学生进行认知实践的契机, 让学生能够切身感受到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并写出相应的专业实习报告; (3) 毕业实习, 主要是针对大三学生, 利用半年的社会实践时间, 让学生进入酒店进行社会实习, 熟悉酒店业务内容和操作流程, 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形成竞争优势, 并提交相应的毕业实习报告。

(3) 在社会环节方面, 我们经常积极地邀请来自酒店业的不同岗位人员来我校进行相关知识讲座, 和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交流学习和工作经验;邀请毕业生回校进行相关宣讲活动;积极邀请酒店来我校招聘, 使学生学有所用。

3. 教学探索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教学模式的探索, 我们在教学中受益匪浅, 也在不断改进教学模式。其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理论教学时间紧迫。《酒店经营管理》作为酒店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 每周现为三个课时, 三个学分。总课时除了进行理论教学外, 还需抽取七八个课时作为实践教学, 因此, 课程的所有理论知识如果要在一个学期内完成, 则时间比较紧迫;有关实操的酒店业务, 我们只能选取其中一些基本项目进行实践操作教学, 不可能全部的业务项目都完成。我们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 要进行更加合理的教学探索, 合理分配课时。

(2) 实训环节欠缺。虽然我们已经安排了课时进行实践教学, 但实训设备尚需开设。尽管已经有了设立酒店实训室计划, 但一切都还处在起步阶段, 目前学生对于酒店业务能力、服务技能等一直未真正进行训练过。进入酒店后, 学生还要从头练起。

(3) 学生实习效果欠佳。我们每年都要为各年级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机会, 尤其是大三学生的半年毕业实习, 更是为了让大家增强就业竞争优势的一次实践。虽然上交上来的实习报告里不少学生提到了进入酒店实习的体会和感受,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实习报告的抄袭情况比较严重, 不少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行为。

(4) 社会人士水平有限。不论是酒店的长期在职人士还是刚进入酒店工作的毕业生, 其水平是参差不齐的, 有些良好的意见我们可以吸纳, 有些社会黑暗面的东西往往会被夸大, 从而在学生中间造成不好的影响。

4. 对策与建议

(1) 保证足够的理论教学时间。我们一直在强调培养的是能够真正满足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但这并不代表忽视理论教学环节。如果过于强调实践操作, 而不重视理论教育, 那么和其他技工型学校就没什么区别。如果学生没有完整的理论知识体系作为支撑, 就像练武之人缺乏内功一样。我们培养的不是技工型人才, 应用型人才是在学好理论知识基础上的, 能够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高素质人才, 因此, 理论教学时间一定要得到保证。

(2) 完善实训环节。着手建设相关的酒店实训基地, 对于如何接待客人、客房的操作、餐饮服务技能等实操性很强的业务要重点进行培训, 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就业竞争能力。并且比其他一本、二本具有实践操作方面的优势, 做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这是学生的就业竞争优势。

(3) 对学生的实习情况严格把关。对于学生的实习情况, 尤其是为期半年的毕业实习, 可以每月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进行实习答辩或者实习汇报, 部分老师作为评委进行考察, 对于那些不合格的, 企图蒙混过关的学生, 扣除其相应的学分, 并要求其利用其他时间进行重新实习来获取学分, 使学生能够以认真的态度完成实习及实习报告。

(4) 对酒店业人士的宣讲内容进行适当筛选。对于邀请来进行宣讲的社会人士, 我们要强调并鼓励其对酒店的一些真实情况进行讲解, 让学生了解到酒店业的现实状况。并且, 讲座结束之后, 有必要及时地对学生进行引导, 对讲座中的内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使学生以正确的心态和价值观看待这些现象。

总之, 在《酒店经营管理》课程教学中, 老师需要不断探索, 各方面共同协助, 通过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相关讲座与实习等多管齐下, 不断改进教学方式, 增强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蒋丁新.饭店管理 (第二版) [M].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

[2]国家旅游局人教司.现代旅游饭店管理[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2.

[3]江英军.现代旅游饭店筹建实务[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3.

经营酒店就是经营印象 第4篇

从印象概念引发的思考

美国著名的新闻记者、专栏作家和理论家,在1922年出版的著作《舆论》中揭示了传播和媒介对人类想象世界的构建作用,提出了“刻板印象”概念,就是人们对某一类人或事物产生的比较固定、概括而笼统的看法。刻板印象一经形成很难改变,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由部分推知全部”,“所接触到的部分推知没接触的全部”,正是“刻板印象”的影响和价值。如果一家酒店坚持“宾客看到的是整洁美丽的”,“宾客使用的是便捷美好的”,“宾客品尝的是新鲜美味的”,“宾客需要的是内心以求的”,这样的“刻板印象”自然会给宾馆带来效益和声誉。

第一印象有75%左右决定了对一个人的观感,而且很少会改变其最初的判断。也就是说,给人的第一印象很好,即使往后在表现上有什么不尽人意的地方,别人仍会采取接纳、原谅的态度,但如果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负面观感,往后即使加倍用心,也很难脱离坏印象的阴影。不幸的是,通常最初的印象破坏了,大都没有机会再去制造第一印象了。第一印象带来的影响力,具有可以决定一个人成败的可能性和机遇性。因而,对一家酒店而言,给予宾客第一印象的结果,也一定是成功或失败、拥有或失去的可能性、机遇性甚至必然性,偶然中蕴涵着必然。

印象管理

印象管理,有时又称印象整饰,是指人们试图管理和控制他人对自己所形成的印象的过程。许多公司把形象作为一个职员最为重要的基本素质。通过对公司职员形象的判断,客户可以判断公司服务、信誉,因而职员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公司的信誉。许多跨国公司不惜重金为自己企业的人员进行形象培训和设计,以提高职工个人素质。酒店管理中,团队和员工群体以怎样的形象面对客人、服务客人,具有丰富的内涵。

打造酒店印象

打造酒店印象应该是主动的、刻意的,应该是遵循市场规律和客观条件前提下的创新和超越,应该是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和国际竞争趋势环境中的进取和挑战,应该是酒店集团从母公司到子公司(分公司),从领导层(管理层)到操作层(产品制作和服务接待,以及具体项目中的操作执行)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对酒店的空间印象、主体印象的最大限度的理想打造。

1、建筑印象的打造一是星级定位,是高星、低星还是经济型;二是特色定位,是商务酒店、休假酒店还是主体酒店;三是风格定位,是民族风格、欧式风格还是混搭风格。比如国际饭店、和平饭店、锦江饭店等一批具有独特内涵,充分体现当时不同于以往经典主义建筑的ArtDeco艺术风格的高直建筑,那一座座跨越时代、超越时空的,既有西方立柱式建筑之风弹奏的耸立飞升的韵律,也有东方庭院式建筑之灵描绘的宁静幽雅的意境,至今已历时八十多年,在新的现代主义建筑各种风格的冲击下,仍有它不可取代的地位。

当然,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酒店,在投资或改造包括装饰在内的酒店建筑,自然要考虑投入产出和投资回报。建筑印象的基本要素是“节能”、“环保”、“技术”、“理性”、“超越风格”, 刻意打造建筑的艺术气质,具体打造怎样的建筑印象,还是要依据市场定位,考虑客源需求。

2、产品印象的打造酒店产品是有形和无形的统一,是具体到系统的升华。“将产品做到精致,把服务做到极致”体现了宾客需求的酒店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的统一的理想境界。数字客房和情景餐饮的出现,使“一间客房一个世界,一桌宴会一个天堂”成为现实。

以“锦江酒店”的产品为例:走进其客房,为宾客准备的品牌床具,那种适合人体压力和顺应人体曲线而设计的起伏弹缩功能,让肌肉得以充分放松,使睡姿能够自然矫正,其“金色之梦”的意味体验内涵于宾客睡眠质量的完美之中。体验“锦江酒店”品牌,可以体验到“经典名菜笑迎四海友朋,喜送五洲宾客”的凝炼精美、展示瑰宝的意境,可以体验到“锦江婚宴、锦绣人生”,更有那“细节感人、技巧取胜”的商务、会务宴请;由殿堂向外扩展,是上海肯德基、新亚大家乐、静安面包房、吉野家等中西快餐文化的绚丽多姿和魅力四射……这里有讲究原料优质精细、器皿考究精致、装盘组合创新、情景整体衬托的国际风味潮流,更有融色、香、味、形、器、名、物、疗、补为一体的绝伦无比的民族美馔佳肴。

笔者有幸观摩了一次“锦江酒店”的摆台展示,20个摆台作品,在集体智慧的策划、设计等创意下,集中展示了“锦江人”对古今中外餐饮文化的理解与诠释:有展现奥运主题的“梦想成真”、有展示海派文化的“东方雅韵”、有映现清新淡雅的“荷塘月色”、有凸显中国瓷艺的“青花缘味”;尤其是“锦江之星”以其“简约的奢华”为立意,展示了“碧海拾趣”、“荷处芳华”、“翠竹攀高”、“秋麦金黄”、“品茗含香”等系列作品,在分散于所有比赛作品中仍竞吐光华,脱颖而出;更有那西餐组设计出的“皇家气派”、“时尚组合”、“葡萄庄园”等五个摆台造型,从古典高雅到现代时尚,从简约明快到精细雅致,留给人们的是锦江品牌的品位和韵味。

3、服务印象的打造有一位酒店专家说:“精品酒店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具备三种特质:独立精神、性格特质与文化底蕴。精品酒店对这三项气质的不同理解与诠释,造就精品酒店个性多样、韵味无穷的魅力特征。”只有优质的、特色的和超值的服务,才能提升酒店的品质、品位和品牌。

打造服务印象,就是要创新服务方式。让宾客在自己的嗅觉、视觉、味觉、听觉和触觉中,体验和感受到酒店服务方式的个性特色和文化魅力。以南京饭店为例,先后创造了以情感为特色的“八心服务”:为VIP精心服务;为普通客人全心服务;为反常客人热心服务;为特殊客人贴心服务;为有难客人倾心服务;为挑剔客人细心服务;为酒醉客人尽心服务;为粗暴客人耐心服务。还以迎宾留客为目的,总结归纳了“三勤”服务:眼勤,注重服务的超前性,客人的需求未出口,服务员就想到并做到了;口勤,注重开口服务的亲切感,把握敬语服务,客人进餐厅,微笑问候,得体地引导入座;脚勤,注重服务的跑动性,适时为客人提供恰到好处的服务。同时,在亲情服务的特色上,老饭店还要刻意营造具有历史人文背景的服务氛围,比如,南京饭店在“上海城”餐厅内放置老照片、老电话、老茶具、老留声机等相衬托,又在服务员的服饰上注重选用丝绒、蜡染、旗袍、唐装等,使情感化的服务氛围更浓了。

4、管理印象的打造酒店的生存和发展不仅需要事业心,而且需要管理。如果说“事业心”是达到酒店发展壮大的内在源泉和精神力量,那么,“管理”就是实现事业目标过程中的全部方式方法。酒店生存发展的管理过程,是从传统到星级,从标准化到定制化,从单店独营到联号经营,从粗放管理模式到集约管理模式的转变和进展,也是管理方式的先进替代落后、现代超越传统的与时俱进趋势。

从运用印象管理理论到打造管理印象实践,无论是一个单体的酒店,还是一个规模的酒店集团,管理趋势在必然,管理模式及管理工具的选择却需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这就给管理烙上一个“度”的概念和理念,从这一意义上理解特定酒店需要的具体管理,就不一定,也不可能是“越先进越好”。因此,当提出酒店打造一个怎么样的管理印象时,其认识、策划到实施、落实,都应该是理性的选择。

对酒店领导决策层和经营管理层来说,管理是一门必须炼就把握的修行。比如,在“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市场国际化”的机遇和挑战中,原有曾经是老饭店、老字号的酒店发展之路怎么走?可采取“小而专”、“小而特”、“小而全”三种管理模式:“小而专”是细分化和连锁化;“小而特”是弘扬人文特色或风味特色;“小而全”是市场定位后的相对设施齐全和功能齐全,如:休闲娱乐型、商务办公型、会务活动型等定制式小酒店。至于各类不同层次的酒店(公司、集团),如何实现管理创新,则难度更大、空间更大。

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第5篇

甲方:内蒙古兴宇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7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协议主体信息

甲方:内蒙古兴宇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大沙头生态文化旅游区

法人代表:尤拴军

乙方: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敖镇上海庙南路文化产业园C6-2 法人代表:李成有

第二部分:协议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着甲、乙双方的资源优势及专业优势,创新大沙头生态文化旅游区(以下简称“景区”或“大沙头景区”、“兴宇唐苏格酒店”)旅游发展模式,实现旅游景区建设和接待的提升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多赢、创新、发展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就大沙头生态文化旅游区(含兴宇唐苏格酒店)委托管理合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第二章 合作内容及期限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确定就大沙头生态旅游区(景区范围四至图作为本协议附件1)和兴宇唐苏格酒店进行合作,全权委托给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文旅集团”)经营管理,甲方不参与景区和酒店的经营管理等工作,可参与财务审核,享有监督权。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托管期限初定为5年,自2017年6月9日起至2022年 6月8日止。

第四条 合作原则

1.在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就旅游景区、酒店日常管理、项目建设、市场营销、活动策划等进行决策安排。

2.乙方充分利用当下全域旅游环境和文旅集团平台,以及专业团队的管理,把大沙头旅游区建设提升作为目标,增加景区经济及社会效益,增大客源量,增加盈利收益。

3.自协议签定之日起,2017年_6_月_9_日前甲方存在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如:在册员工社会保险、公司债务、抵押贷款、消费卡、券等均与乙方无关,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发放的总价值 ___万元消费卡、券,在乙方托管后逐步消费完毕。每笔消费卡、券预定和账单均需由甲方法人或指定授权人签字确定,消费卡、券消费金额均计入甲方账户,均由 甲方自行承担解决。

5.乙方托管甲方景区、酒店项后,2017年修缮、维保酒店设施设备费用,在甲方借贷款中进行支付,2018年1月1日后乙方在托管期内景区、酒店产生的经营费用均在营业费用中进行支付。

6.甲方申请获得融资、贷款不计入经营收入,但需用于旅游区和酒店项目建设;获得的政府政策补贴、项目资金、宣传费等费用计入经营收入。乙方申请获得的项目资金,补贴等计入经营收入。

第五条 合作模式

1.乙方给甲方借贷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主要用于旅游区、酒店项目投入、设施设备更新、活动运营等。按托管期5年回收本金和利息(月利息按1%计算),托管期内经营产生的利润首先支付借贷利息和本金。

2.乙方给甲方的借贷款根据景区和酒店项目进行支付,根据项目的建设需要在1年内完成项目投资。

3.从2018年5月1日起,每年保持经营收入递增。

4.双方合作期内,甲方偿还借贷款本息后剩余的利润进行分成,甲、乙双方协议期前两年分成比例为4:6,后三年分成比例为5:5。

5.甲方再投资资金后产生的利润,根据投入、借贷比例协商确定分成模式。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责任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享有资产所有权。

2.甲方对公司经营获得利润,享有约定比例收益权。3.甲方按照国家AAAA级景区等相关要求进行景区投资建设、内部管理及运营,且甲方尊重乙方及其旗下公司的专业精神。甲方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乙方提出的公司经营计划、重大经营决策、日常经营管理等事项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5.不得干涉乙方日常经营活动,如因债务纠纷问题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积极处理协调。

6.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固定资产及项目投资建设及重大资金使用,甲方需要予以认可并签字确定。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有权以景区和酒店名义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增减公司各项费用及收费标准。

4.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托管经营期满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甲方。

5.乙方须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等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依法纳税。

6.乙方应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制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享受财务收支审批权。

7.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乙方有决定员工聘用、辞退、制定调整薪酬、岗位、奖惩、考核等权限。

8.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管理人员。

9.乙方有权更换酒店不再适用的设施、设备及营运物品等,处臵权在甲方。

10.乙方享有项目招商权。

11.甲、乙双方对酒店和旅游区项目投资进行协商确定后投入执行,如乙方单方进行投资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在双方合同期满时确保酒店及景区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移交。

13.乙方确保在托管期内获得营收利润,以偿还甲方借贷本息。

第五章 关于托管事项的移交

第八条 托管事项移交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借贷给甲方的资金,根据项目建设投入情况及时注入。

2.甲方向乙方移交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资产凭证等全部公司经营管理资料。甲方委托乙方的文件及手续齐全,可视为托管移交完成。

3.甲、乙双方移交工作完成后,共同对托管资产移交清单进行签章确认,乙方即接管托管旅游区和酒店生效。

4.甲方需向乙方真实有效移交拖欠员工薪资名单、金额、考勤表等能够证明的有效资料,以财务挂账为准。

5.甲方需向乙方真实有效提供消费卡数量及金额,以备乙方日常管理。

第六章 甲乙双方称述和声明

第九条 甲方称述和声明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称述。

2. 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3. 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 乙方称述和声明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称述。

2.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间内严格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义务。

第七章 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需签署书面协议并签章确认。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1 乙方擅自处臵兴宇公司资产或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的; 3.2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3 从2018年5月1日起,乙方托管期内连续经营亏损,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1 甲方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活动; 4.2由于甲方债务问题,影响到乙方日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需承担乙方已投入费用的经济损失,乙方借贷给甲方的款项,本金利息甲方需正常进行偿还。

5.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五章第八条约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2.除本协议约定条款,未经双方一致同意,若任何一方擅自单方面解除合作的,或拒不履行合作协议造成对方或本协议约定的主体无法执行合作的,则视为违约,应根据协议履行期内已投入运营资金,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期借贷已完成投入总额150%的违约金。

3.由于甲方干涉乙方日常经营和建设开发投入导致损失 均有甲方承担。

4.无论发生任何解除协议的情况,均不影响甲方向乙方偿还借贷款和利息。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内容及合作费用为商业机密,甲方自协议签署后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内不得对乙方公司外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泄露协议内的相关信息(但向法庭、仲裁机构、审计机关等出具则应豁免),否则视为对乙方权益造成侵害。

第十四条 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债务中拖欠员工薪资总计____万元,所拖欠员工薪资必须真实,与员工考勤、财务台账相符,该费用在托管期中逐步解决。甲方不得对薪酬进行造假,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求甲方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与甲方指定的一名授权联系人(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全面沟通相关事宜(留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印)。如上述联系人或其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另行书面确定新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如任意一方变更其接收通知的收件人信息、地址或传真号码,均需提前5个工作日经由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未及时通知方承担。

第十六条 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之日起20日内,双方不能通过协商 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除双方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它义务。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相关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方旅游区(含酒店)范围四至图

2、甲方关于景区及酒店权属的证明协议

3、旅游区、酒店2015、2016营收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游客流量统计表、收入统计表、营销投入等)

4、甲乙双方主体资料文件(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联系人信息等)

5、甲方旅游区及酒店所有资产移交清单

6、甲方旅游区及酒店已存在债权和产权抵押情况证明文件

7、甲方拖欠员工薪资的清单及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书面证明文件

8、甲方2017年已经签定的需要继续履行的经营业务合同合约。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署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内蒙古兴宇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酒店经营管理合同 第6篇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路……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

(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 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 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 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 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 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 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 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

(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 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 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 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 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 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 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 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 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上一篇:初中数学教研组记录下一篇:即景单元作文五年级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