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授权使用证明

2024-06-04

场地授权使用证明(精选6篇)

场地授权使用证明 第1篇

我司现将租赁于广州市XXX号约200平方米的场地免费供给给广州XXXX有限公司供办公使用,使用期限从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8月14日止。

特此证明。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场地授权使用证明 第2篇

房屋使用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深圳市区

拟经营项目用作经营场所楼层层面m

2积

申请人声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共层,审查

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见年月日(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这种问题目前你可以找个朋友或者谁愿意出场地给你转移注册(商用房),以后便于年检

但是你既然是注册公司了,搬就搬了,如果没有必要,地址就不要改了,除非你找到商用房.我知道现在很多人提供办公地址的服务,但是会收费的.我去年找了个人帮我搞了下,收了我1000元.而且年检还得给人意思意思.所以不必要就别去工商折腾这个

场地证明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兹有我在,有间,面积平方米,产权归所有,现(拨、借、租)给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场地证明

兹有()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东莞市镇工业区设立外资企业“东莞****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我社以租赁形式提供厂房平方米、宿舍平方米给外资企业使用,厂房、宿舍租金每月每平方米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年。

特此证明!

东莞市镇经济联合社

二00年月日

镇府意见:

二00年月日。

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是指,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房屋为军队空余房地产的,提交军队统一印制的2005年版《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原件和军队统一编号的2005年版《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原件。

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指什么?的延伸内容:关于股东抽逃出资诉讼的相关程序

1、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审查认定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关键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债权人或守约股东主张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责任的,当然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由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多以隐蔽方式进行,而且其关键证据,如公司的业务往来帐册,包括资产负债表等会计帐目均保存于公司内部,故债权人举证事实上存在障碍和困难,守约股东也是基本处于同样境地。因此,在审理股东抽逃出资的纠纷中,应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的规定,对于股东是否抽逃出资,原则上应当由债权人或者守约股东举证,但不宜过于严苛,只要其能举出使人对抽逃出资的行为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或有关线索即可,此际,法官可要求被诉方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不存在抽逃的行为如公司与股东间存在合理的对价关系等,否则,可认定有抽逃的行为。

2、关于诉讼时效问题股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后,权利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对其行使追究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一样,对抽逃出资股东的请求权,亦应受制于法律时效的限制,以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从而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程序并为司法审判减少因时过境迁而带来的调查取证的困难。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抽逃出资之规定极度简约,所以对债权人的追诉时效未有具体规定。为了与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相衔接,可以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其权利保护时效期间为两年。当然,因股东抽逃出资行为而对权利人的保护与一般民事权利的保护期间有无区别,尚待最高院作出解释。

场地授权使用证明 第3篇

编排体育课表时尽量使每天同一课次的体育课做到低、中、高年级错开安排, 并将每天体育课的总课时数平均分配到当天的各个课次, 避免上课班级多时相邻班级之间的相互影响。

二、合理规划教学场地

将所有可用于上课的场地依据每天上课的教师人数合理分区, 相对固定每位教师的上课位置, 避免了教师上课时场地使用的随意性, 保证了上课班级在体育场地上的平均分布。

三、合理利用学校现有场地和设施

学会科学利用学校的墙壁、楼梯、花台、室外活动设施、自然地形等场地设施组织教学。在墙壁上画控制投掷高度的上、下限制线, 组织学生进行对墙投掷垒球反弹比远的比赛;画上圆圈, 组织学生进行垒球、沙包掷准比赛。还利用学校的花台练习跳台阶;利用学校的楼道练习爬楼梯;利用学校的小树林、固定体育设施进行自然地形跑;利用肋木、平梯进行攀爬、穿越等障碍跑游戏。

四、合理使用替代器材

教学实践中, 为了解决学校没有乒乓球台的问题, 将乒乓球项目移至地面, 并以游戏形式开展;再将场地乒乓球游戏进行拓展;在进行沙包、垒球教学时, 用纸球、乒乓球代替, 有效地缩短了投掷物的飞行距离;在进行实心球教学时, 用沙袋代替, 较好地解决了投掷物到处滚动的问题;在跳远教学时, 用大海绵垫代替沙坑, 圆满地解决了学校因沙坑少而难以有效组织跳远教学的问题。这些方法手段的使用, 高效使用了学校现有的场地和器材, 使原本在小场地上无法进行的活动内容得到了有效开展。

五、合理改造现有器材

对现有器材进行合理的改造, 为了能缩短学生沙包投掷的远度, 给沙包系上了“降落伞” (小塑料袋) ;为防止垒球飞得远, 给垒球穿上了“飞行衣” (大塑料袋) ;为了解决低年级踢毽到处飞的问题, 给毽球系上了“安全带” (塑料绳或细线) ;为了能让“打野鸭”、“抓俘虏”的皮球滚不远, 用破损皮球 (或泄气皮球) 代替充气排球。这些方法的使用, 不仅高效地节约了场地, 还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六、合理组织练习

场地授权使用证明 第4篇

案情始末

2000年9月7日,B公司注册北冰洋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第30类咖啡、茶、饮料等。2001年3月18日,B公司与S公司合资设立L公司,冷食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冰淇淋、雪糕、冰棍等冷食产品。合资协议约定B公司为北冰洋商标所有人,B公司同意L公司使用北冰洋商标,使用期限与双方合作期限相同。B公司同时就北冰洋商标向L公司出具《商标使用授权书》。

2004年1月起,B公司、S公司与L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协议》,约定由S公司承包经营L公司,三方于2010年1月续签该协议。L公司的全部资产提供S公司经营使用,S公司每年向B公司支付租赁费30万元,支付商标使用费分别为2010年10万元,2011年15万元,2012年至2014年每年各20万元。L公司对S公司的承包经营活动具有监督、审查的权利。S公司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及安全等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承包期内,S公司以L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的各项民事活动,S公司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所有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负全责,向B公司全额支付承包经营发生的各项费用。B公司对北冰洋牌商标具有所有权、收益权、监督权及终止使用权。

B公司后发现S公司、L公司在经营中存在违约行为:2011年10月被质监局抽检出二被告生产的双把雪糕菌落超标;因前述事件,B公司认为严重影响北冰洋商标品牌形象,随即要求L公司停止生产、暂停使用北冰洋商标,并进行全面整改,未经B公司验收合格不得重新开业经营。为此,B公司下发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L公司盖章,S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2012年3月17日,B公司对整改后的L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仍存在配料设备清洗没有采用CIP专用设备、缺乏原材料检验报告等问题,L公司、S公司均在检查报告上签字确认。随后,B公司再次向L公司、S公司发函要求进一步整改,重申在整改未验收合格前禁止重新开业经营。但S公司承包经营的B公司一直未停止生产,并于2012年6月被新闻报道称在北冰洋双把雪糕中吃出苍蝇。B公司主张解除北冰洋商标使用授权,S公司支付拖欠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及违约金40余万元。

L公司与S公司不同意解除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理由是北冰洋商标许可是合资设立L公司的条件,商标许可期限应与合资期限一致,故不同意。B公司的检查报告是单方出具的,S公司与L公司出于无奈才签字确认,非真实意思。L公司与S公司提交了2012年2月至6月期间委托多家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表明其生产的北冰洋雪糕质量合格。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B公司向L公司许可使用北冰洋商标的合同关系解除,L公司停止使用北冰洋商标,S公司支付B公司商标许可使用费22万余元。

判决分析

商标注册人可以自己使用商标,也可以通过合同授权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为了保证注册商标所代表商誉的稳定性,被许可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除了要诚实履行双方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应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保证商品质量就是商标被许可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相对应的,商标许可人就有监督被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的法定权利。

本案中,B公司是北冰洋商标注册人,自2004年起就授权L公司使用该商标生产双把雪糕。L公司发生2011年被质监局检查出菌落超标的事件,属于未能履行保证商品质量的法定义务,会对北冰洋商标声誉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影响,对B公司利益产生损害。在这种情况下,B公司作为商标许可人,是否还愿意继续授权L公司在生产的双把雪糕上使用北冰洋商标,则就看双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及履行情况了。

我们看到,发生菌落超标事件后,B公司向L公司及承包公司S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之后还对生产设备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做出检查报告。在整改通知和检查报告中均明确了整改要求和需满足的条件,L公司在这些文件上盖章,S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这里需要专门强调说明下公司盖章与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含义与效力问题。一般情况下,经营者与他人充分协商一致各项合同条款后,会在合同落款处盖章,表明双方确认受该合同约束。如果不是双方共同拟定的条款,一方提供本文后,另一方盖章的,则表明盖章一方同意按对方所提供文本约定的条款执行。法定代表人在执行公司事务方面全权代表公司,其在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合同文本上签字,效力等同于公司盖章,可以直接认为公司接受合同约束。

可见,L公司与S公司的盖章、签字,通常情况下已经明确表明了这两家公司对整改通知书和检查报告的确认,愿意按照其中提到的方式进行整改并承担责任。诉讼中,L公司与S公司提出其确认这些文件实属无奈,是被迫为之,希望推翻这些文件中对其施加的义务,但能被法院采纳的意见,不能仅是单方陈述,而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合同的事实。

由于二被告未能按整改通知书和检查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即使存在部分雪糕产品质量经检验合格,因该生产期间本应属于二被告整改期间,但其置双方确认的整改要求于不顾持续生产,无疑是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违反。

(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

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第5篇

兹有,身份证号码:,办理(公司名称)设立所需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的签署事宜,并承诺将所租赁场地(地址)提供给(公司名称)无偿使用,使用期限为。

承诺人:

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第6篇

xxxx工商局:

位于xxx)以无偿的方式提供给 有限公司使用,期限由xx月 xx日至xx年xx 月 xx日。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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