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2024-06-22

2024年黄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精选10篇)

2024年黄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第1篇

2013年吉安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来源;吉安华图

三支一扶官方交流群:204.703.799

2月2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将计划招募321名“三支一扶”大学生,考试时间定于5月份,具体报名时间及岗位设置预计下月公布。

据了解,自2006年“三支一扶”计划启动以来,全市累计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065名。分别充实到全市各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林、扶贫一线,其中,支 教808名、支医613名、支农282名、扶贫362名。

为使“三支一扶”大学生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我市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全市地方财政共投入资金120余万元,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生活交通补贴,并按政策规定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为“三支一扶”大学生人事档案、户籍、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提供便捷服务,对服务期间要求入党及预备党员到期转正的,均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给予及时转正。对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评定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此外,妥善规范了“三支一扶”大学生人事档案,将“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表、体检表、转正定级表等一并归档,在服务期计算为工龄,并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三支一扶”大学生服 务期满后的安置,按照政策规定,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原服务单位工作的,原则上安置到原服务单位工作,专业不符的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安置。目前,全市累计已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有1233名,其中,乡镇中小学505名,农业系统167名,乡镇卫生系统361名,还有一部分服务期满学生充实到乡镇计生站(所)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新一轮“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3年吉安市将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为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募条件、计划、对象和要求

报名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2013全市计划招募321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师范、医疗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经济类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

招募对象为2013年及2012年、2011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江西生源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江西生源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低保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的1982年7月1日后出生的江西生源高校毕业生,凭相关证明也可参加招募。

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周年。服务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服务岗位为乡村中小学、乡镇涉农站所、乡镇卫生院、扶贫开发重点乡的贫困村。

二、招募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

1、公布招募计划。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计划下达给设区市,设区市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按“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分类落实计划,由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岗位与计划于2012年5月11日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资格审查。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根据招募岗位条件及要求,组织专人在网上即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进入考核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毕业高校或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的报名推荐材料。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低保家庭的须提供低保证,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须提供人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3、体检与考核。体检和考核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入闱参加体检人员须缴纳体检费。体检要统一时间和医院,按照有关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被招募人员身体应符合条件并能适应“三支一扶”岗位实际需要。考核时间和要求,由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公布。对因体检和考核出现的计划缺额,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确定递补办法。体检原则上7月中旬完成。

4、确定人选。体检结束后,由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批确定人选。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填写《2013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7月底前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设区市报省审批时须报《2013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和《2013年江西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名册》。有关表格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下载。

5、培训。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或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8月上旬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让“三支一扶”大学生提前了解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帮助他们从各个方面了解农村工作、生活的要求和方法,使他们在上岗之前做好充分的心理上、知识上、生活上基本准备,从而更好更快地适应基层工作。

6、派遣上岗。8月中旬,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没有执业资格的支医大学生,服务的第一年安排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或配有能够指导大学生开展医疗活动的高年资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见习,见习期满,由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第二年由县“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安排到服务岗位。具有执业资格的历届毕业生,则不需见习,直接安排到服务岗位。

7、信息录入上传。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库是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的上报和更新工作,在招募结束后,要于7月31日前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至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在8月31日前,根据人员上岗情况,对基本信息进行完善;在9月30日前,上传当年期满人员基本信息;在12月31日前,上传期满人员就业信息。

三、提高日常管理服务水平

各地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认真执行《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办法》,完善日常管理服务办法,切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县级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和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政治上爱护、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积极为他们在农村基层贡献才智创造条件。团县委在“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择优选拔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落放到省、市、县(市、区)政府人保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保存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人事档案实行免费代理服务。

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要重视和加强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录用信息、在岗信息、期满人员信息、年度考核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拔招募、派遣到岗、日常服务、考核考评等信息采集、管理、更新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在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四、生活待遇与经费保障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300元,由省和县(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分别承担(即省财政承担650元, 县(市、区)财政承担650元)。工作生活补贴计发时间以服务期限为准。

(二)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政府补贴政策。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列入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期限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单位承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缴纳,并按赣府厅发〔2009〕14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工伤保险费用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缴纳。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商财政,会同社保、就业部门办理。

3、招募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培训实行免费。

4、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工作、管理经费以及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培训等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保障。

五、服务期满后的政策

服务期满的有关政策落实,关系到“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梳理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结合当地的实际,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等政策方面享受到优惠。对考核合格、自愿留下的高校毕业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尤其是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部门,切实落实好他们的安置单位和编制等问题,为他们扎根农村、服务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愿意留基层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二)根据乡镇公务员招考职数情况,在每年的公务员考录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力度,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的比例,聘用具有相应专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自主择业的,各级公共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五)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包括全国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同等享受生源地相关优惠政策。服务期未满离开“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不享受“三支一扶”相关优惠政策。

2024年黄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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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8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2014年我市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计划

2014年池州市招募36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支教14名,支农13名(农业技术推广岗位10名,林业岗位3名),支医7名,扶贫2名。

(二)招募对象

身心健康且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普通高校或本市生源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和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直系亲属(配偶)为我市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招募条件

从事支教服务的招募条件为师范类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毕业生;从事支医服务的招募条件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招募条件为涉农类专业毕业生。

具体招募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14年池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

二、报名

我市的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5月4日09:00至5月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一)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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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7日09: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7日09:00之前可以改报符合招募要求的其他岗位。

(三)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8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人员须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卡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即考试费45元/科,两科合计90元/人。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5月19日—5月21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

(五)教材征订。考试参考教材为《行政能力测试》、《基层工作知识与实务》(2014年版)。考生本着自愿原则到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订购。

考务咨询电话:0566-2617353

三、笔试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测试》

16∶00─18∶00 《综合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考试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考试科目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四、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于6月8日前结束。6月9日20时省人事考试院将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

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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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如考生笔试总分相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者,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6月16日-6月17日正常办公时间,考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等材料)、同底版二寸照片四张。招录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直系亲属(配偶)为我市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组织体检、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体检、考核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进行一次。

七、审核确认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根据计划、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名单,并将相关材料集中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确认,同时办理银行卡、保险等手续。

八、培训上岗

8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九、政策保障

服务期间的生活待遇和服务期满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8号)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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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时间自招募当年9月份起算;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2.7万元;

(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并据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其他事宜

(一)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两门科目笔试成绩须分别达到该科目卷面总分的50%,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当确认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录计划数时,可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数,并将核减的招录计划数调剂到本县(区)其他服务岗位上,并予以公告。

(二)各县(区)资格复审地点及政策咨询电话:

贵池区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66-3214811

东至县人社局五楼:0566-7016873

石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66-6023519

青阳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66-5030572

(三)此公告未尽事宜由池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解释。

点击下载:2014年池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doc

池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

2024年黄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第3篇

日前, 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团市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本市今年“三支一扶”工作正式启动, 计划从全市招募207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4届、2015届毕业生, 部分支医岗位可扩大至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4届、2015届本科毕业生, 或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4届、2015届专科毕业生。主要面向滨海新区以及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等10个涉农区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服务期限为2年。报名时间为5月5日8:00至5月8日18:00, 5月23日笔试。考生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www.tjtalents.com.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查询相关信息。

今年是天津市第10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目前已有117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天津市政府对在服务期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 第一年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发放, 第二年按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 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 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024年黄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第4篇

招募单位范围扩大

今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招募单位除原来规定的专业人才紧缺的乡镇事业单位外,首次扩大到各地的工业园(产业园)区、区直和各市设在乡镇基层的事业单位、各地列入自治区重点发展产业的重点企业以及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

岗位需求重点更加突出

今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岗位明确对在未来两年有空编的事业单位特别是有空编但长期难以招聘到优秀专业人才的区直设乡镇基层的事业单位、有明确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的用人单位、解决服务期满人员就业较好的县市区以及乡镇基层事业单位重点倾斜。同时要求各乡镇、园区、区直事业单位上报需求岗位原则上不超过3人,同一单位上报岗位不超过2人。

招募数量增加

历年来我区招募数量每年均为200人以下。随着我区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不断扩大以及经济实力的增强,同时中央财政加大对“三支一扶”计划的支持力度,首次将“三支一扶”计划列入中央财政转移补贴范畴。今年的“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数将比往年大幅增加50%,预计招募300名左右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

政策待遇更加优惠

一是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包括“三支一扶”在内的各专门项目的事业单位,当出现自然减员空岗,原则上用于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二是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三是提供优质就业服务。对服务期满后愿意留在农村基层特别是原服务事业单位及重点产业企业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服务单位要积极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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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8号),《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三支一扶”报名工作的通知》(六人社明电〔201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寿县2014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三支一扶”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共10名,其中支教岗位4名、农业技术推广岗位4名、扶贫岗位2名。

二、招募范围

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本省范围内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省范围内”包括三类人员:一类是本省生源,另一类是在我省普通高校学习毕业的外省生源,第三类是已落户我省或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第三类人员报考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3.报考支教岗位的为师范类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毕业生,报考支医岗位的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支农和扶贫岗位专业不限,报考农业技术推广岗位的为涉农相关专业。

三、“三支一扶”服务规定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时间自招募当年9月份起算;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多项保险;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并据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招募工作时间和程序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采用笔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审查

亳州中公教育电话:0558-5533789地址:亳州药都电子大厦7101、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5月8日

2、报名地点:寿县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1楼(东边)

报考者需携带的材料: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另附身份证(双面复印)复印件,一式2份)和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并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表1)。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考试费45元/科,合计90元/人。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教材征订:根据上级要求,县人社局预订了部分教材,考生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售完为止。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人员相关材料,5月12日前报市人社局,核发《准考证》。

(二)统一考试

考试为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测试》

16∶00─18∶00 《综合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三)体检考察

6月9日20时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 《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入围对象。

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各工作项目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工作项目拟体检人选,并将体检人选报市人社局事业科统一公示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安排。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进行考察,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四)公示

亳州中公教育电话:0558-5533789地址:亳州药都电子大厦710

确定拟招募人员后,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最终招募人员名单。

(五)上岗培训

8月下旬,由市统一组织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咨询电话:0564-4021171

点击下载: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doc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2日

更多内容查看:亳州人事考试网亳州公务员考试网、安徽三支一扶考试网

2024年黄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第6篇

2013-05-21

2013年,我省将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全省拟招募59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农技推广服务站等单位服务,服务期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具体服务岗位见附件。

二、招募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3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黑龙江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离校未就业且未参加过本项目的毕业生)。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志愿到基层服务,接受服务单位安排和管理;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报考支教岗位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募程序

公开招募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统一笔试、择优录取、岗前培训、报到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4日~6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志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题(http://hl.lss.gov.cn/hljhrss/zt2/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网络报名系统,按规定流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服务岗位。同时,下载并如实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2013年毕业生需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3.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审核通过”,可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现场资格考查,不具备参加招募考试资格。

4.其它事项。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此次招募免收报名费。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6月18日前,各市(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对网上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各地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于6月4日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题另行公告。

2.有关要求。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其中,2013年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2011、2012年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报考支教类岗位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学生,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省外高校黑龙江生源须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确认,否则不予加分。

3.注意事项。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招募考试。

(三)统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7月1日~7月5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并打印准考证。2.笔试安排。7月6日,考生在所报考地市的考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重点测试综合知识与能力水平,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满分为100分。

3.加分情形。生源所在地(本人户籍在所报考岗位所属县、区)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录取工作

1.首批录取。笔试结束后,考生登陆网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省“三支一扶”办将根据总体成绩水平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报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首批录取。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予调剂和录用。

2.择优调剂。对空余或需要重新调整的服务岗位,在不突破已下达岗位数量并征得用人单位和考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本着“先本乡镇、后本县区、最后本市(地)范围内”的要求,按相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调剂。

3.体检。7月16日前,公示预录取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7月21日前由各市(地)“三支一扶”办组织预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公示。7月29日前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正式录取。

(五)岗前培训

8月5日~8月9日,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各市(地)参加岗前培训,领取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制发的《黑龙江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岗前培训重点教授思想心理、工作业务、安全避险、地域文化等方面知识。

(六)报到上岗。8月15日前,新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持《黑龙江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服务单位报到,由服务单位安排上岗服务。

四、政策待遇和管理服务

(一)“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有关标准、所需资金来源等按《关于提高“三支一扶”计划和“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教〔2009〕96号)和《关于“三支一扶”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发〔2009〕93号)执行。

(二)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志愿者安排工作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乡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三)志愿者在岗期间实行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发给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制作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资格认定和享受相应政策的基本凭证。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参加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仍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报考研究生的,按教育部、人社部有关规定加分。

3.参加我省人社部门组织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时,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4.我省在考录公务员时,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5.其它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五)各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公布联系方式,接受报名政策咨询,监督本地“三支一扶”工作落实情况。

各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方式: 哈尔滨:(0451)84656282 齐齐哈尔:(0452)2790516 牡丹江:(0453)6172097 佳木斯:(0454)8225132 鸡西:(0467)2386501 双鸭山:(0469)4629809 伊春:(0458)3878516 七台河:(0464)8252330 黑河:(0456)8260750 绥化:(0455)8388256 鹤岗:(0468)3230505 大兴安岭:(0457)2756505 农垦总局:(0451)55198392 绥芬河:(0453)3945032 抚远:(0454)217306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82672269。

附件:

2024年黄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第7篇

2013年东营市“三支一扶”招募工作补充公告

根据《2013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东营市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和岗位

2013年东营市共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65名。

岗位分布情况:支农16名、支教38名、支医33名、扶贫5名、就业保障服务36名、农业技术推广13名、农村文化建设11名、贫困村整体推进13名。

县区分布情况:东营区44名、河口区26名、广饶县45名、垦利县23名、利津县27名。

二、招募范围和条件

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2011年、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2011年、2012年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本科毕业生(已签订网上就业协议或报到证体现已就业的毕业生不在招募范围),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具备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三)报考支教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四)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六)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初审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10日

报名网站:“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省内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外院校非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省外院校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具体办法: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考试”专区登录后进行报名。

2、省外院校非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并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通账号后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省外院校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3、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往年被录取的“三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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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大学生和已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得再次报考“三支一扶”计划。

4、省内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省外院校毕业生报考支教岗位的需在网上初审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再进行网上审核。报名结束前未提供的,不予审核通过。

5、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笔试前暂不提交考试确认材料,待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公告在“东营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另行发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工作查贯穿整个招募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6、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招募资格且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

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报名初审的高校毕业生,需于8月14日-8月16日18时之前,登陆“东营市人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只需确认姓名、居民身份证号与毕业院校等基本信息,同时,需提交电子版照片。两次信息一致且已上传照片的考生,确认报名有效。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确认或上传电子照片的,视为弃权。确认报名有效的毕业生于8月21日-8月23日18时前登陆“东营市人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下午2:00-5:00。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

全省统一命题,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募计划和报考岗位,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招募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营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东营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录用:第一,优先笔试成绩高的毕业生,第二优先特困生,第三优先研究生,第四优先本地生源毕业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营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执行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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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标准。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对入围人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招募人员。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行公示。

(六)培训与上岗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公示结束后,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上岗前的集中培训,颁发《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通知书》。“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培训结束后到服务县区报到并签订相关协议,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

本次招募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24年黄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第8篇

江西华图提醒您:新余市2018年“三支一扶”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公告已公布,本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15号)精神,以每个服务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同分一并入闱),现就做好2018年新余市“三支一扶”入闱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8年新余市“三支一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入闱考生本人须于2018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新余市仰天东大道623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9室)进行资格审查。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三、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时,入闱考生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A4纸复印,按下列顺序整理好):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提供初中毕业证)。

3、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

新余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黄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第9篇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67号)等文件要求,2014年我省将招 募5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苏中、苏北8市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徐州市60名(支教20名、支农13名、支医6名、扶贫21名);南通市40名(支教2名、支农18名、支医2名、扶贫18名);连云港市60名(支教14名、支农14名、支医16名、扶贫16名);淮安市80名(支教26名、支农13名、支医27名、扶贫14名);盐城市80名(支教40名、支农15名、支医15名、扶贫10名);扬州市40名(支教6名、支农8名、支医12名、扶贫14名);泰州市40名(支教8名、支农10名、支医7名、扶贫15名);宿迁市100名(支教15名、支农30名、支医5名、扶贫50名)。

二、招募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2年、201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类别中部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要求;(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农业类、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江苏中公微博:江苏中公教育

http://weibo.com/jszgy

微信:jsoffcn

江苏中公教育:http://js.offcn.com/

4、身体健康;

5、本科生和大专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1、6月11日-6月16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2、6月11日-6月17日,各市“三支一扶”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3、6月28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4、7月上中旬,各市“三支一扶”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并将拟录用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5、7月下旬,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办理录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福利享受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 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负责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为保障各项待 遇的落实,服务期内,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0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及超出省下达的招募计划自主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所 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安排一次性安置补助经费。

(二)原服务单位有岗位空缺或有相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 扶” 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江苏中公微博:江苏中公教育

http://weibo.com/jszgy

微信:jsoffcn

江苏中公教育:http://js.offcn.com/(四)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省、市属国有企业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 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在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 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 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 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七)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 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重 点帮扶。

(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九)“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户口落户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

五、报名有关事项(一)招募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4年“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招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江苏中公教育:http://js.offcn.com/ 资格初审时间:6月11日9:00-6月17日12:00;缴费确认时间:6月11日9:00-6月17日17: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各市“三支一扶”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根据各地招募计划,可选择要报考的省辖市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省内调剂;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省辖市。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 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 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电话4001-500-800咨询。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6月25日-27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江苏中公教育:http://js.offcn.com/ 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各市将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录用

公式结束后,由各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及派遣到岗,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均需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录用审批表》,经各市“三支一扶”办审批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办:025-83338110、83276091;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徐州市“三支一扶”办:0516-85792308;南通市“三支一扶”办:0513-83558025;连云港市“三支一扶”办:0518-85812235;淮安市“三支一扶”办:0517-83646465;盐城市“三支一扶”办:05***;扬州市“三支一扶”办:0514-87951365;泰州市“三支一扶”办:0523-86883116;宿迁市“三支一扶”办:0527-84353007。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三支一扶考试信息网

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江苏中公微博:江苏中公教育

http://weibo.com/jszgy

2024年黄山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第10篇

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8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等文件要求,我省决定组织高校毕业生到苏中、苏北地区32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3年,2011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9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徐州市120名(支教20名、支农38名、支医10名、扶贫52名);

南通市60名(支教8名、支农15名、支医16名、扶贫21名);

连云港市140名(支教60名、支农30名、支医10名、扶贫40名);

淮安市200名(支教58名、支农32名、支医20名、扶贫90名);

盐城市120名(支教34名、支农21名、支医39名、扶贫26名);

扬州市40名(支教4名、支农27名、支医4名、扶贫5名)

泰州市20名(支教3名、支农13名、支医3名、扶贫1名)

宿迁市200名(支教55名、支农50名、支医20名、扶贫75名)。

二、招募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和2010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临床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农业类、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本科生和大专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1、6月24日-6月29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2、6月24日-6月30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3、7月9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4、7月15日-7月20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5、7月21日-7月26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确定拟录用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办理录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福利享受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负责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为保障各项待遇的落实,服务期内,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5000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及超出省下达的招募计划自主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安排一次性安置补助经费。

(二)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 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四)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省、市属国有企业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在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七)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帮扶。

(八)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本科学历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户口落户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募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招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苏中、苏北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南京、扬州、徐州市三个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根据招募简章,选择苏中、苏北的一个省辖市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省内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省辖市。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10-59370500咨询。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7月5日-7月8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六、考试实施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上午9:00-11:30。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招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考察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获奖情况的相关证明等。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三)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各市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人事考试网站。

笔试、面试、考察按4:3:3的比例,形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在各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五)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服务期限为3年。录用人员均需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经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政策咨询:025-83276091、83338110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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