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2024-06-04

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精选9篇)

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17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最严”总要求,按照国家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和省、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实现依法治理、守住安全底线、促进行业自律、推动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全程监管、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共建共治为主要途径,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加快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着力提升食品安全问题治理能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扶持诚信企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引导食品行业向守法自律诚信转变,为社会和公众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推动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监管人、财、物有效保障,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支撑能力切实提升。“四有两责”有效落实,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及时防控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行业守法诚信,食品产业良性发展,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我市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较好,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总体满意度达到70%。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坚持党委政府负总责,把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强化推进和督办,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实创新。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全链条,以发现和整改突出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跟踪督办问题的整改和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三)坚持共建共享,创建惠民。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创建成效的根本依据,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共治共建共享,切实让人民群众受益。

四、主要任务

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着力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二个平台、提升三项能力、实现四个强化,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一)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发改局),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市委组织部)。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市政府食安办)。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食安委)。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且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长,其中,食品安全检验经费至少能够支持4份/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不含快速检测),检测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市财政局)。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明确,无交叉重复或漏洞盲区。认真落

批名优食品品牌,加大对兼具我市地方特色食品和旅游食品特征的五常大米的规范和保护,提升竞争力(市市场局、市旅游局、市工信局、市商贸企业总公司)。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张英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耿军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7年2月-2017年6月

制定《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报哈市备案。成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全市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2018年12月

各成员单位全面推进落实创建工作。市创建办制定督查、暗访、通报、考评、验收、满意度调查等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测评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的满意度。总结创建经验、公布相关信息,及时向哈市政府食安办和市政府报告。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

针对工作重点和难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于2019年7月底前向市创建办报送工作总结、自评报告以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评报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主流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哈市市创建办组成考核验收组,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和省政府食安办验收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考评验收。对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成员单位限期整改,做好迎接考评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7月

按照哈市创建办统一安排,向省食安委报送工作总结和自评报告,申请对我市创建工作考核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食安办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市创建办定期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党政一把手抓创建工作,负总责,成立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衔接和督办落实。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专项方案,强化考核,对照国家创建标准,逐条逐项细化推进措施和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协作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创建目标任务中属于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方案和进度安排,尽早启动实施。属于部门衔接的,要加快厘清职责,杜绝监管断档脱节。属于行政执法的,要逐项制定具体工作步骤,细化、量化各项指标,确保落实到位。坚持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相协调,坚持重点工作与日常监管相促进,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市创建办要统筹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督查考评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市创建办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对创建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信息,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做法,按时上报各阶段工作资料和进展情况。市创建办要根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并签订责任状,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办落实整改措施。

(四)投入保障机制。对创建工作所需人、财、物给予充分保障。配齐配强创建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创建组织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宣传引导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培育创建特色和典型,形成可以推广的创建经验和监管模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报道。强化科普宣传。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普及听得懂、用得上的食品安全常识,提升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通过科普做好正面引导和网络辟谣,提振食品安全信心。同时,要通过宣传,使群众正确认识所处的食品安全环境,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创建良好氛围。

(六)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创建责任,弄虚作假,或因推诿拖延,导致创建指标未按期完成,以及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英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第2篇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我省省级和第二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名单的通知》(省食安办[2008]9号)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着力建设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内容的民生工程,为构建和谐**县提供食品安全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战略思想,夯实基础,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要实现十项基本目标,完成一定的工作指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1)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2)各部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网络得到整合;(3)县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街办,下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2个,食品安全示范村20个。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4)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5)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种植示范基地20个,食品安全养殖场(户)10个,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三)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6)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7)全县创食品安全示范加工企业20个,本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8)全市创食品安全示范屠宰厂2个,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四)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9)100%的乡镇、90%的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

(10)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

(五)卫生餐饮管理进一步规范:(11)全县创食品安全示范宾馆(餐馆)20个,食品安全示范机关食堂2个,食品安全示范景区1个,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12)创食品安全示范学校2个,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13)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14)可追溯率达到100%。

(七)食品安全检测规范有保障:(15)检测资源得到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实现统一。

(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16)4个以上行业、30家以上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九)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17)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18)涉食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达80%以上;(19)“四三”工程全面实施;(20)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各乡镇相关部门创建目标责任详见分解表(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精心规范创建活动,完善工作机制。

1、为加强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完成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将创建工作目标及责任分解到乡镇和相关部门,制定创建工作督办及考核奖惩办法。

2、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调研,弄清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分析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学习和吸收先进工作经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二)以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三网”建设为平台,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夯实工作基础。

1、以乡镇食药安办为平台,以乡镇食药协管员、信息员为基础,整合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和信息网络,健全应急体系。

2、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实施农村食品统一配送。

3、坚持“三定(定目标、定措施、定方案),“三纳”(纳入总体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目标、纳入目标任务考核),“五同步”(与经济工作同步规划、布置、实施、检查、奖惩),“一推进”,(扎实推进全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的工作思路,提高全县食品企业安全信用意识。

4、强化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5、整合检测资源,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实行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

(三)以示范建设为重点,深层推进创建活动,凸现创建特色。

实施示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村)、示范企业(基地、超市、景区、宾馆、食堂)等创建,夯实监管基础,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提高管理水平。

(四)以宣传发动为突破,全民关注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1、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和管理水平,全县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

2、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四进”活动,提高全县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实施“四三”工程加强社会宣传。即实行300条固定标语上路,300个举报公示牌入村,300个宣传栏入室,30000份宣传手册入户。

(五)以督办协调为抓手,联合开展创建活动,形成创建合力。

1、全面落实县、乡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工作责任落实。

2、通过例会、专项检查、人大、政协视察调研、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等进行专项督办。

3、县政府为县食药安办安排1名政府雇员,乡镇食药安办协管员逐步实现专职,按照国家下拨经费1:0.5或按省下拨经费1:1解决创建工作经费,保证工作力度和工作经费。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工作启动阶段(5月份):围绕开展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迅速掀起创建省级

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高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组织工作专班考察调研,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乡镇和部门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0月):对照创建目标,按照责任分解,全面组织实施创建方案。

3、督办考核阶段(11月):县政府对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检查,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验收标准,按照目标要求自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总结,迎接省政府组织的对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4、迎接验收阶段(12月)。针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进一步整改完善,迎接省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

附件:**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目标(指标)责任分解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方案

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第3篇

赵铁锤在讲话中指出,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 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办发[2011]40号) 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13]4号) 等文件精神, 安排部署《张家口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

赵铁锤强调, 创建安全发展城市,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抓手;是张家口市成功申办2022年冬奥会的迫切需要。规划编制工作的各工作组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抓紧落实。

赵铁锤要求, 编制规划既要符合张家口市安全生产实际, 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又要解放思想, 开拓创新, 真正起到创建国家安全发展城市的示范作用。

侯亮在发言中指出, 张家口市面临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北京联合申办冬奥会等历史性发展机遇, 对城市建设、管理服务水平以及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张家口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总体规划》事关张家口今后发展, 对整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统领作用。希望借助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编制高标准规划, 使张家口市更好地借鉴、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经验, 进一步提高在城市建设、管理、服务方面的水平, 把张家口打造成一个和谐、安全和国际化的新型城市, 为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起到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

会上, 多位专家就规划工作时间、空间界限、规划具体内容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第4篇

1.1建立领导小组 柳河县政府成立了柳河县国家级水稻标准化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安春军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局局长蒋敬山担任,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及各乡镇主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农业局下设办公室,蒋敬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6位专业人员为项目建设的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设置了材料科、培训科和建设科。

1.2明确目标责任 制订了柳河县国家级水稻标准化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了具体年度目标,明确了责任,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加強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管理

2.1落实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项目区各水稻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大户,都建立了生产记录,对生产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及使用、停用日期等都进行记载,并存档备案。

2.2建立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每个生产季节对生产环境和产品进行一次检验检测,对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网点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生产资料保管、产品质量及生产档案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3严格产地准出管理制度 对检测合格的产品开具质量合格证明,严格实行产地准出管理。水稻标准化示范区检测最低指标是按GB/T 5009.199~2003标准对产品进行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

2.4实施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实行户籍式档案管理,建立了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营销等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农产品标签管理制度。把水稻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进行了登记,便于检查检测与监督。

3.加强标准转化,实施岗位培训

3.1强化标准转化制定 建立了“有机、绿色、无公害水稻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水稻加工、包装、运输、储存操作技术规程”,统一了技术、产品、工艺等标准。集成统一印制了操作手册6万份,标准转化率达到了100%,入户率达到90%以上。

3.2强化标准培训 每年至少对全县农业技术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3年累计培训5次,发放技术手册2040册;每年对圣水镇、姜家店乡和时家店乡3个核心示范区水稻种植户进行标准化技术培训2次,3年累计培训农户1.1万人次;对示范区水稻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粮大户等,进行全员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

4.强化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1科学选择载体 示范区有禾兴米业、星泰米业2户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蛙田、圣水绿色等4户市级龙头企业。6户省市级龙头企业所生产的大米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户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面积2.41万亩,占示范区总面积的16%。

4.2合理确定示范规模 全县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面积15.1万亩,占全县水田面积的47%。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圣水镇、姜家店乡和时家店乡建立了3个集中连片的核心示范区,总面积4.6万亩,占全县示范面积的30%。

4.3完善生产记录 示范区水稻生产农户、企业和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准确、清晰、完整地记录了施肥和用药,对肥料和农药的使用品种、日期、方法、用量以及使用人等全部进行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

4.4严格产品检测 在3个核心示范区分别建立了产品质量检测室,购置了农药残留速测仪、分光光度计、显微镜、水分测定仪等检测设备,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对发现问题的产品及时进行处理。

5.农产品质量全面提升 标准化示范效果显著

5.1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 广大农民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没有发生任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5.2标准化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 加强了体系建设,建立了以质量信息科、农产品质量监测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药肥料管理站为主体的水稻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县技术人员包片,乡镇技术人员包村包户,每户都有具体人员负责水稻准化生产的指导。通过技术培训指导和生产实践,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标准化生产意识明显增强。

5.3品牌认证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是申报的“30万亩水稻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已顺利通过土壤和水源检测化验。二是全县范围内30万亩水稻所产大米,全部被国家工商局确认为“姜家店大米”地理标志产品。水稻标准化建设核心示范区全部通过了“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其中绿色水稻面积5.5万亩、有机认证面积0.3万亩。

5.4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在3年水稻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中,示范区平均每年产绿色优质水稻8万吨,产值20500多万元。3个核心示范区农民共增收4532万元,人均增收1030元。2011年,核心示范区农民纯收入达到76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500元/年,比2007年增长30%。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第5篇

为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市委决定从2012年起,用3—5年时间,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全区一流、全国知名”的先锋示范城。这是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措施,是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和“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机遇,对于加快实现首府南宁党的建设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决定》(南发„2012‟10号)精神及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XX局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提高首府南宁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主题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线,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提出的创建先锋示范城标准,从基层党建创先之城、为民服务奉献之城、党群和谐模范之城、红色文化创新之城的建设入手,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先锋示范创建行动,把市XX局党组织打造成为推动首府南宁XX事业科学发展赶超跨越的坚强堡垒,把市XX局共产党员打造成为首府南宁XX系统“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的标兵模范,推动全市XX事业科学发展赶超跨越。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提出的“突出一个主题,紧扣两条主线,实施三步计划,实现四个目标”总体思路和市直机关工委部署,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有型有序有效推进全局开展创建先锋示范城工作。通过创建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点、先锋示范单位,打造先锋示范队伍、先锋示范品牌、先锋示范文化,用3—5年时间,构建具有首府南宁XX部门特色的先锋示范体系,为我市创建先锋示范城发挥应有作用。

三、主要工作

XX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以积极参与“XX先锋五项行动”活动(“比学习、强素质”能力提升行动,“谋发展、促跨越”克难攻坚行动、“访民意、听民声”基层调研行动、“亮窗口、优服务”品牌创建行动、“送政策、送服务”志愿服务行动)为主要载体,扎实开展市XX局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点、先锋示范单位、先锋示范队伍、先锋示范品牌、先锋示范文化等“六项示范” 创建工作,通过“先锋党员”示范引领、“坚强堡垒”推动促进、“首善党建”支撑保障,努力推动“保障惠民工程”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

(一)创建先锋示范岗

1.创建对象:XX全体共产党员。

2.创建目标:每年命名“先锋示范岗”3个,到2016年命名“先锋示范岗”不少于15个。同时,积极推荐参与上级命名,力争获得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的“先锋示范岗”。

3.创建标准:“先锋示范岗”的基本标准是:带头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好;带头争创佳绩,工作业绩好;带头服务群众,服务质量好;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好;带头弘扬正气,表率作用好。具体标准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执行。4.创建内容:以 “一岗一卡一目标一承诺”(即党员先锋岗、创先争优积分卡、个人制定的活动阶段目标、党员公开承诺)、“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化“XX服务标兵”、“窗口业务明星”等做法,引导和激励党员把本职岗位当成展示形象的窗口、干事创业的舞台和创先争优的赛场,积极创建先锋示范岗,带动形成“党员人人争当标兵,时时处处体现先进”的良好氛围和“一名党员一面旗,立足岗位当标兵”干事创业生动局面。

(二)创建先锋示范点

1.创建对象:各城区管理部。在综合工作评价良好的基础上,侧重于考核评价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工作能展现出特色和亮点。

2.创建目标:积极争创首府XX系统“先锋示范点”,力争获得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的“先锋示范点”。

3.创建标准:“先锋示范点”的基本标准是: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应好、表率作用好。

4.创建内容:推进党的建设在内容、方法、载体、制度、机制等方面推陈出新,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政治核心作用突出、事业发展动力十足,形成对XX事业发展有影响力的特色和亮点,打造首府XX事业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

(三)创建先锋示范单位

1.创建对象:局党委。侧重考核评价综合工作情况。2.创建目标:争创首府XX系统“先锋示范单位”,力争获得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的“先锋示范单位”。

3.创建标准:“先锋示范单位”的基本标准是:基层组织建设好、工作机制运行好、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具体标准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执行。

4.创建内容:以开展创“五型单位”(学习型单位、创新型 单位、服务型单位、效能型单位、廉洁型单位)为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体系、宣传教育群众体系、基层党内民主体系、和谐稳定工作体系、党建工作保障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打造党组织信任、党员满意、社会公认、示范作用强的“服务民生”先锋示范XX局,树立首府XX部门良好服务形象。

(四)打造先锋示范队伍

1.创建对象:XX各党支部或党员牵头组建的党员先锋队、党员服务队、党员攻坚队等志愿服务队。队伍人数在10人(含)以上,且党员人数占60%(含)以上,队伍负责人必须是党员,队伍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1年。

2.创建目标:每年命名“先锋示范队伍”1支以上,到2016年命名“先锋示范队伍” 不少于5支。同时,积极推荐参与上级命名,力争获得若干支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的“先锋示范队伍”。

3.创建标准:“先锋示范队伍”的基本标准是:队伍建设好、服务方式好、工作机制好、群众反映好。具体标准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执行。

4.创建内容:以“保障民生”为主要内容,组织和引导局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结合保障业务经办实际,组建党员先锋服务队伍,创建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讲奉献的先锋示范队伍,形成长期坚持、社会认可、影响广泛的志愿服务品牌和业务服务品牌。

(五)打造先锋示范品牌

1.创建对象:以党的建设某一领域工作为主创建的党建工作品牌,以党组织为主创建的党组织品牌,以党员个人为主创建的党员品牌。2.创建目标:每年命名“先锋示范品牌”1个以上,到2016年命名“先锋示范品牌” 不少于5个。同时,积极推荐参与上级命名,力争获得若干个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的“先锋示范品牌”。

3.创建标准:“先锋示范品牌”的基本标准是:有名称、有标识、有主题、有理念、有内涵、有目标、效益好。具体标准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执行。

4.创建内容:以总结提炼我XX在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点、先锋示范单位、先锋示范队伍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果为主要内容,通过研究确定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品牌培育项目,精心制定品牌培育方案,完善品牌创建工作措施,打造XX主题突出、首府特色彰显、辐射带动作用广阔、示范应用性强的先锋示范品牌。

(六)打造先锋示范文化

围绕弘扬广西精神和南宁精神,以推进XX惠民事业为基础,以锤炼党性为切入点,构建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用最新的党建文化成果教育和激励党员干部,用先进的党建文化理念引导和凝聚党员干部,用生动的党建文化形式吸引和感召党员干部。通过加强党建文化阵地建设,深化党建文化主题活动,培育党建文化产业项目,塑造党建先锋示范文化精品,营造党建文化浓厚氛围,不断丰富党建文化内容和形式,使党建文化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建文化理念的认同度和行为的自觉性,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的现实生产力,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强大动力。

四、创建方法

开展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点、先锋示范单位、先锋示范队 伍、先锋示范品牌等系列先锋示范创建工作,分为创建对象申报、创建对象培育提高、创建对象评比命名和先锋示范系列管理四个环节进行。

(一)创建对象申报。要准确把握先锋示范对象的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总结提炼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果,逐级筛选、申报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可塑性强、具有发展潜质的创建对象。

(二)创建对象培育提高。要按照先锋示范对象的目标内容和考评标准,明确创建责任,推进创建活动,努力在各项指标上达到先锋示范标准。

(三)创建对象评比认定。要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将有关资料(理念成果、取得成效、获奖情况等)进行梳理、汇总。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运用各类考核和民意调查结果等方式,严格考核、公示、授牌。

(四)先锋示范系列管理。受命名的先锋示范对象,要公开亮旗、公开亮岗、公开亮牌,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对命名的先锋示范系列以精神奖励为主。每年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从获得先锋示范系列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中产生。先锋示范系列,实行动态评选管理和摘牌(旗、岗)制度。经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已经明显低于先锋示范系列标准,且限期整改不力的,将取消先锋示范资格,由命名单位撤销称号并收回旗帜、牌匾。

五、实施步骤

(一)广泛发动,总体部署(2012年2月—2012年12月)

1.2012年2月—4月,拟定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动员。局党 委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实施方案、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细化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统一党员思想认识,动员党员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2.2012年4月—11月,细化指标体系,全面组织实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系列先锋示范对象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动员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确定重点创建的先锋示范对象,力争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示范典型。

3.2012年11月—12月,阶段检查验收,总结交流经验。按照先锋示范对象考核评估办法的要求,对照先锋示范对象评价指标体系,对2012年重点创建的第一批先锋示范对象进行检查验收,对创建合格的先锋示范对象推荐参加市XX系统、市直机关工委及市委进行评选和命名表彰。结合创建工作实际,抓好阶段总结,做好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完善创建工作制度,使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全面创建,扎实推进(2013年1月—2015年12月)1.每年1月—2月,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工作任务分解。根据上级精神和部门实际,进一步调整和提升创建工作目标,完善和提升考评办法和操作要求,明确当年的创建工作计划,并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做好工作动员部署。

2.每年2月—11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以创特色、抓规范、上水平为工作着力点,紧扣XX局新组建、业务重等特点,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先锋示范对象的典型引导和示范辐射作用,努力营造“学 示范、赶先进、创佳绩”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先锋示范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3.每年11月—12月,检查验收评比,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当年的重点创建对象进行检查验收,评选表彰和命名先锋示范对象。对已命名的先锋示范对象进行复查,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取消示范资格,及时调整充实一批新的示范对象。做好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制度,不断形成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的持久动力机制。

(三)巩固提升,形成长效(2016年1月—2016年12月)对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回顾,重点提炼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方面创造的经验做法,建立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经常化的长效机制,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将先锋示范城向纵深推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要把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谋划、督查推进创建工作;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履行好所分管工作领域的创建工作指导员责任,努力把联系点率先建设成为先锋示范。

(二)落实保障措施,构建联动格局。建立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把各方面工作落实到位。注重带动群团组织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结对共建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建工作作为共建的重要内容,携手共创先锋。

(三)创新工作载体,提高创建水准。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及市XX局党组的部署要求,牵头建立健全我局先锋示范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并根据形势变化、上级精神和工作实际,不断赋予创建工作新的内容和要求。局各党支部要把创建工作与全市工作大局紧密结合,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与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与树立城市精神紧密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把握新形势,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运用新载体,解决新问题,打造新亮点,使创建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建立督查机制,确保有序推进。将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纳入我局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每年要就抓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述职,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抓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把创建工作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抓好创建工作的动力机制。创建工作领导(指导)小组要对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进行跟踪督查,严格管理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并及时上报创建工作情况。

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第6篇

自xx年x月被xx市列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区以来,xx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全面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创城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把创城作为改进工作的平台、集中投入的平台、宣传展示的平台,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在2019全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进入了全市a级行列。

一、xx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

xx区位于xx市的核心城区,面积xx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xx万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xx户,其中食品销售经营者xx户(含保健食品销售xx户),餐饮服务经营者xx户,单位食堂xx户,食品摊贩xx户(含固定食品制售摊贩xx户,早餐车(亭)摊贩xx户),食品生产企业x户。

(一)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逐年提高

我区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均高于创建标准且逐年提高。

(二)食品安全合格率保持稳定

我区在食品监督抽检及农产品监测方面不断加大力度,2018-2020年食品抽检样本总量逐年增加,截至目前,食品检验量达到4份/千人,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每年达2份/千人。近三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2018年以来,区委常委会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11次分别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区域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区委常委会第136次会议、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分别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并将落实《规定》和《意见》情况纳入对辖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的绩效考核。结合辖区实际,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实施《xx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区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自上而下形成了强大的组织推动力。

我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创城工作。区委书记旗帜鲜明地担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食品安全工作指明方向,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委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长靠前组织协调、督查暗访,较真碰硬推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

区巡察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检查。区委督查室将创城工作纳入跟踪督办内容,每月每季度开展工作检查。在春节、中秋、国庆重要节假日期间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实地调查研究。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我区印发了《xx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结合辖区实际适时对区食安委组成进行调整,成员单位由25个增加至34个。不断完善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区委政法委牵头出台《xx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有效解决了行刑衔接不畅的问题。先后8次组织召开食安委扩大会议,要求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压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隐患全面提升xx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我区每年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三年来持续投入工作经费超2000万元。我区不断加快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及其各监管所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不断向一线岗位倾斜,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执法队伍相关执法装备建设水平,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公安xx分局成立食药环侦查支队,不断充实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加大专业装备建设力度,提高侦查水平。全区170个社区居委会100%配齐两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发挥了监管“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我区通过开设食品安全大讲堂,邀请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质量检测、食品生产经营、三方认证评估等多个领域的行业专家,采取面授或现场实践等方式授课培训,切实解决监管干部和从业人员的知识饥渴、本领恐慌问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区教育局、住建委和民政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设施工项目和养老机构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制教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年接受法制培训不少于40小时。开展“征集、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活动,通过走访群众、填写调查问卷,征集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针对问题,制定了具体措施,并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强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引领

我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清理与产业发展和现行监管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跟踪评价,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修订。鼓励辖区企业运用市级企业标准信息公示平台,推动落实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鼓励辖区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控食源性疾病

印发《xx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汇总分析,累计监测采样监测535份样品,检测任务完成率100%,累计完成食源性疾病报告2927例,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处置24件。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委托具备粮食检验检测第三方机构,完成了对区属成品粮储备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三)深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我区餐饮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优秀率和良好率不断上升,明厨亮灶建设扎实推进,全区餐饮经营单位及全部校园食堂均已100%明厨亮灶。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部署,超额完成2950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集中用餐单位陪同就餐的长效机制,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陪同就餐,督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积极推进建立餐厨废弃物清运台账,杜绝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的网络、报纸等媒体的广告监测,规范辖区主要媒体单位的广告发布行为,约谈辖区媒体单位负责人,坚决杜绝未经审查擅自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加强保健食品知识的科普力度。进社区“零距离”宣传,开展了保健食品的选购及使用知识培训会。三是进学校保障校园安全,对xx大学新生宣讲了防范保健食品传销知识。四是进商超借助客流加大宣传,向消费者发放保健食品宣传手册等相关材料等形式,切实提高了保健食品选购能力。

(五)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

以问题为导向,严治理、补短板、查漏洞、建机制,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共治水平。一是组织召开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并参加我市工作会议,就xx经验在全市会议上做典型发言。二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春秋季开学检查,覆盖率大100%,并对校园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全区中小幼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对学校、幼儿园、学校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隐患排查。三是落实校长和监管人员“双陪餐”制,全力推进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到100%,将食品安全与营养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区市场监管局联合xx大学、xx大学联合成立大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制度,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校园。

(六)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

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档工作,完成34家菜市场的建档工作,梳理入场销售者约1535户。印发《入场销售者档案》50册、《xx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同》(jf-2016-074)3000余份、“证票合一”式《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6000余份,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开展检验检测,对蔬果、畜禽水产品、蛋类等食用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等项目进行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每周公示,并开展巡回快检,检测结果每日公示。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加强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安全。

(七)开展食品“三小”顽疾治理

开展食品摊贩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对固定食品制售摊贩实施“搬家式整理,装修式改造”,提升改造734家,关停取缔181家。通过改造提升了基础条件和硬件设施水平,改变了食品摊贩“脏、乱、差”问题。切实加强早餐车的规范化管理,已备案早餐车摊贩数量位列市内六区第一。

(八)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科学性

以风险分级为切入点,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痕迹化执法和精细化管理。电子巡更系统不断升级完善,与许可数据、风险分级数据及时对接,实现了风险分级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提升了监管科学性、靶向性和有效性。为一线监管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运用综合监管平台,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风险等级分类和日常监督检查,实现100%动态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相关检查结果全部对外公示,对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九)严厉惩处违法行为,落实“最严厉的处罚”

创建工作以来依法严厉惩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违法案件立案率、查办率、结案率均达到100%,公安机关对本辖区涉食品安全犯罪线索核查率达100%。创建工作以来,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70件,打掉黑窝点4处,罚没款604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39件,拘留3人,取保候审12人。

四、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取得许可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疫情期间为满足复工复产需求,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临时从事集体用餐配送、单餐配送量超100份”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备案管理,有效解决餐饮单位经营难、复工中小企业吃饭难的问题。简化网络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手续,减少入网经营申请材料,鼓励经营者开展网络订餐服务,实施“无接触”配送。

持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购销台账记录、产品追溯等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建设,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考核情况及时公开发布。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等食品安全审核认证,提高风险预防管控能力。

(二)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督促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开展自查自评,主动监测生产经营条件、食品安全风险、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食品安全要素,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及时采取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三)深入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创建以来我区不断加快对标准化菜市场和超市重要产品(肉菜)追溯系统建设,1家饼干生产企业的2款饼干产品建成追溯体系并正常运行。为提高追溯体系使用率,加强操作人员业务能力,召开全区培训会,要求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保证上传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五、高质量推动食品产业发展

(一)加快菜市场快检室建设

我区制定印发了《xx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快检室建设推动方案》和《xx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快检室建设指导规范》。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操作演示、实地指导、集中约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实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强化快检室的风险筛查作用,逐步实现了第三方巡回快检服务的全覆盖。

(二)稳步推进区级示范店建设

将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纳入xx区政府的民心工程,通过加强宣传、指导培养、社会公示、听取社会意见等环节,开展示范店评比活动,促进了食品市场道德诚信体系建设。全区共有市级管理示范店2家,区级管理示范店59家。

(三)加大提升辖区食品产业竞争力

开展“品牌提升年”,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改进生产工艺流程,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为桂顺斋拨付设备升级扶持资金2万元,推动桂顺斋开展智能化改造升级,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持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举办辖区老字号发展工作座谈会,宣传介绍老字号发展情况及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辖区老字号企业的服务力度,帮助老字号企业重整品牌资源,丰富老字号品牌文化内涵。指导企业进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实现线上线下有效结合,不断推出新产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一)创新许可制度,实施智慧监管

以一制三化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信用承诺审批、网上审批、先证后核、容缺受理、免予现场核查等新举措新办法,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营造了更加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开发上线食品安全培训手机app,通过实景式、动画式影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行业伦理的课程培训,方便食品从业人员随时登陆学习。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所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摊贩备案证明获得者进行证后审查,采用制式检查表格定期出具分析报告,提高了监管效率,增加了检查客观性。推广网络视频式“明厨亮灶”,实现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app软件直面商家厨房。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巡回快检

每年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开展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区级抽检6651批次,总体合格率98.48%,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4539批次,合格率98.17%,抽检结果均全部对外公示。对辖区内菜市场实现全覆盖巡回快检,及时下架处置不合格产品,从源头保证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组织专业快检机构在各菜市场每周开门搞抽检,由百姓选择抽检食品,让消费者“零距离”感受食品快速检测。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xx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政办函〔2018〕10号),明确了全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2020年11月对其重新修订印发。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2019年针对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应急演练,2020年开展了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阳性样品溯源应急演练。

七、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一)开展丰富多样科普宣传活动

开展以“全民参与营造氛围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创城融入街景,融入市场,融入生活,举办多场创城专场文艺演出,提高全区百姓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以“食安家安百姓安、创城行动在xx”为主题,按“党政同责、全程监管、诚信经营、共治共享”四部分拍摄形成创城宣传片。创办“xx食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权威政策解读,传播食安科学知识,解答公众关心食品热点问题,达到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效果,现已发布243篇宣传文稿。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宣传主题,精心谋划,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商超、进公园、进夜市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累计出动宣传人员近19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4000余份,举办现场咨询活动128次,接受咨询人数6000余人,媒体报道20余次,形成了“上电视、上电台、上报纸、上显示屏”的全覆盖格局,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食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

结合区域实际制订出台了《xx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xx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并设立专项奖励举报资金,规范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申请、审批、发放等程序,营造了公众广泛参与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的良好氛围,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强大震慑力。

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第7篇

工作方案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目的意义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顺应农业发展趋势、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指导、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举措,对规范农业示范区发展、示范和引领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经严格对照农业部相关要求,我区现代农业发展从定位规划、主导产业、建设规模、基础设施、科技水平、运行机制等六方面均基本达到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条件。区政府高瞻远瞩,紧抓当前良好机遇,整合全区资源,决定从今年开展申报创建工作,这对于推动全区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三化”同步进程将具有重大意义。

二、工作内容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阶段主要有几下几项工作。

1、组建申报创建工作班子,根据区政府文件要求,创建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2、开展多项调研,制定更加详细的工作方案,委托具有相

关资质的单位开展我区“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题规划,并由权威部门审定发布(示范区获批后由省农委主持开展示范区建设规划,可以此为基础进行修编)。

3、由区委或区政府出台一系列关于现代农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包括《加快推进生物农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等,为申报创建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4、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支持与帮助,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5、整合农林牧渔资源,聚积各种优势、提升工作起点,查找薄弱环节、突破制约瓶颈,加大推进力度、完善机制措施,有序开展申报创建相关工作。

6、在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建档的基础上,收集完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影音资料),科学编制申报书,形成一套能展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成就的申报材料。

7、国家农业部发布申报通知后,按要求及时申报,协调好部、省、市相关部门关系,争取早日通过认定。

三、进度安排

3月:组建申报创建工作班子,开展多项调研,制定详细工作

方案,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开展我区“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题规划,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项目支持。

4-8月:规划审定发布,协调好部、省、市相关部门关系,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农林牧渔资源,有序开展申报创建相关工作,收集完善相关证明材料,科学编制申报书,形成申报材料。

9-10月,按农业部要求申报,争取早日通过认定。

四、经费预算

(略)

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第8篇

公共机构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公共机构带头节约能源资源, 对于引导和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为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水平, 发挥公共机构对全社会的引导示范作用, 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国发[2011]26号) 要求, 2012年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管局共同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方案。现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印发你们, 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附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略)

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第9篇

为深入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围绕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求,x县城管局扎实开展流动食品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加强食品摊点的管理,力促我县食品安全的态势稳定,现就城管局推进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无小事,城管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排查整改执法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摊贩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居民提高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巡查,抓好校园及周边流动食品摊点整治工作

加大对县城重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上下学期间巡查力度,对违章占道经营摊点、流动餐饮摊点、噪音加强清理整治,切实保障校园及周边市容秩序和食品卫生安全。纠正查处流动餐饮摊贩xx起,暂扣无证食品x箱,噪音扰民行为xx余起;高考、中考期间清理停顿xx多家临时夜市摊点。确保县城各中小学校周边无流动摊点和噪音扰学的情况发生。

三、规范设置,做好临时审批占道摊点管理

按照“疏堵结合”和“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管理要求,统一规划临时审批炸串串摊点,即“四不”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居民生活,不影响市容卫生,不影响环境秩序;“四统一”统一定点、统一棚式、统一时间、统一管理原则,共办理炸串串临时摊点xx家。改变随地设置、随意摆放,经营无序的状况,维护城市形象,保持城市容貌,为市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采取措施,加大对辖区店外流动无照经营食品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商业中心周边、交通枢纽站等群众关注的经营食品聚集重点地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无照经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劝导商贩遵守食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利用节假日和集市进行《食品安全法》宣传,号召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无照经营行为,保护自身健康,共同维护辖区良好环境秩序。配合市场监管局,制作安装食品安全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五、严格执法,加强餐饮烧烤店外经营和油烟污染整治

将餐饮烧烤店油烟污染作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我局采取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查处相结合的措施,全方位整治餐饮烧烤油烟污染,并要求餐饮烧烤商户全部店内经营,确保不扰民。目前县城城区xx%以上的餐饮烧烤店已安装环保无烟炉设备,油烟排放污染得到全面治理,餐饮烧烤店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六、健全机制,落实惠农服务设置便民临时西瓜销售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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