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物业服务收费

2024-09-17

海南物业服务收费(精选9篇)

海南物业服务收费 第1篇

海南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价费管[2011]154号

QSF—2011—700004 各市县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重新修订《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特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七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普通住宅物业类型、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本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每三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基准价根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制定或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应当实行成本监审和听证。

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在相应等级基准价和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布协商确定的结果。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提供的服务内容与业主或使用人协商确定。

第九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按规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物业服务企业自商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实施收费。

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收费标准备案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申请报告及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企业合法的经营证照复印件;

3、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4、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使用人)关于商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会议纪要;

5、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提交批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材料;

6、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7、其他相关材料。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登记,不符合规定的,责成限期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备案登记。

第十条

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业主交费、物业服务企业执收和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执法的依据,应当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每次备案有效期限为三年,备案期满后应当重新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物业服务企业变更、住宅区域改变、服务项目和质量等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对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做相应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买受人或业主应当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应载明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第十五条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服务收费采用酬金制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决算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不含水、电)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水、电等费用应单独安装计量器具,据实另行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使用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产权建筑面积计收,可以按月、年收取。已办理房产证的,以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未记载建筑面积或未办理房产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产权或者租赁权发生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出售或已出售但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物业管理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抄表到户,并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

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场所、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收入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成本、相关税费后,其收益分配按合同约定执行,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二十六条

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业主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承诺书,承诺书应当载明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及费用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修进行指导和监督,不得擅自向业主收取押金或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有争议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出面调解,或由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回复投诉人。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配备价格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二十九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督,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物价局会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原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1052号)同时废止。

海南物业服务收费 第2篇

“报名费不是150元吗?”小陈问道。“那是外地吧,北京地区的报名费向来就是60元。”工作人员回答道。这时小陈才知道原来由国家统一报名、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其报名费用居然是有“地区差异”的。

同一考试费用不同

记者调查得知,在收取国家公务员报考费上,各省(区、市)的确存在着不一致的现象,而且数额相差较大。北京和江西收费60元;广东、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和福建收费80元;宁夏、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湖南、重庆市、河北收费90至100元;陕西收费110元;湖北和海南收费150元。收费最高的湖北和海南整整比收费最低的北京和江西高出了1.5倍。这是为什么?

成本差异是主要因素?

11月21日,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接受中国政府网采访,就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在线访谈。面对广大考生关心的报名费用问题,尹蔚民回答道,公务员考试的费用有两方面:第一,国家财政拨款,包括报名网络运行、考试试题开发、试卷印制、阅卷费用等;第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接受委托,按照当地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用,主要包括考场租用、监考人员费用等。尹蔚民说,据相关统计,人均考试成本大概在200元左右。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收费管理处的严先生告诉记者,国家公务员报名费属行政性收费,其管理权限是在省一级,各地的收费标准因为成本原因会有不一致的地方。而这个经济成本则主要是由两个社会群体承担,一是考生,二是主办方。

“那么影响各地成本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记者追问道。

“主要是报考人数的区别。以广东和海南为例,两省的公务员报考在程序和工作量上完全一样,但因为广东地区的考生大大多于海南,其成本自然也就相应降低。”严先生说。

按照这个原理,去年报考人数两万多名、排在全国前五位的湖北,收费数额应当较低才是,但湖北去年的收费高达150元,是收费最多的地区之一。

根据国家人事部20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报名合格人数,海南省去年共计报名1506人,略高于西藏和青海,在各省、区、市中位列倒数第三。问起今年海南的报考人数,严先生说具体数目尚不清楚,估计依然是1000多人。

收费标准能否降低

海南物业服务收费 第3篇

重视学前教育是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共同心愿。可近年来, 幼儿教育收费明显增多, 成为一项新的经济负担, 要不要规范学前教育乱收费, 成为百姓关注的民生话题。

养儿育女又一开支项目

记者在海口市部分幼儿园采访时发现, 在市区民办幼儿园中, 普通的一年收费3500元左右;中上水平的一年收费4000元~6000元, 高档的幼儿园一年要收费上万元。省级一类公立幼儿园每学期收费3000元, 市级一类幼儿园每学期收费1000多元。

一些幼儿家长反映, 要想进入公立幼儿园要交几千元不等的赞助费, 有些幼儿园巧立试验班、特长班等, 从而使幼儿园收费项目不断增多, 令家长苦不堪言!

家住海口市滨海大道的谭女士, 最近一直在为孩子上幼儿园的事情发愁, 她的儿子今年3岁, 本想把孩子送到离家近, 而且条件较好的海口双岛学园去, 可一咨询费用, 就决定放弃了。谭女士说:“一学期光是学费就要4000元, 实在太贵了!”

记者来到海口市双岛学园, 据招生办公室的陈老师介绍, 该幼儿园的学费分四种缴纳方式:四学年一次性付清的共2.5万元;按学年缴纳的是每学年7000元;按学期缴纳的是每学年8000元;按月缴纳的包括学费住宿费是1300元。此外, 学生还要交课本费50元, 乘车费150元, 住校生每学期另交住宿费600元, 生活费150元。

陈老师告诉记者:“这样的收费标准不算高, 因为我们属于民办幼儿园, 无论从办学条件还是教学方法都是比较好的, 而且还开设了‘双语教学’等很多特色课程。”

海口市海秀中路侨中里社区的吴文秀说, 她5岁的儿子上了两年半幼儿园, 花费已经2万元, 实在供不起了。本来打算去年送他上小学, 但学校硬是不收, 没办法只能再熬一年。

大批学龄前儿童涌入小学

“上幼儿园太贵, 一些家长就打起了提前上小学的主意。”海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陈东云说, 2007年秋季开学检查时, 仅儋州、东方、乐东3个市县就发现有1.8万多名不足龄儿童试图提前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 后来教育部门和学校多方努力予以劝退。

据调查, 海南在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以来, 全省小学一年级人数比以前增加了近5万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儿童是不足入学年龄的。这一现象表明, 众多家长为了减轻学前教育的沉重负担, 提前将儿童送进小学, 从而给小学教育带来了压力。

调查数据显示, 海口、三亚等城市幼儿园的学费一般在每人每年5000元左右, 部分双语教学的幼儿园学费每人每年高达上万元;农村幼儿园学费每人每年在500元左右, 这还不包括孩子在幼儿园的中餐、午休和早晚接送的交通费用等。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大平村大平下村村民组长王长文说, 这么高的学前教育费用, 大部分农村家庭承担不起, 只好不让孩子进幼儿园, 或者等孩子大一些直接上小学。“很多农村孩子不上幼儿园, 其学前教育‘缺课’现象明显。”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普教股股长黄秀兰说, 目前琼中的学前教育率不足30%。由于没有接受学前教育直接进入小学一年级, 许多儿童适应不了课堂教学, 导致教育教学质量下降。

建立政府、社会和家庭三方共担机制

管中窥豹, 可见一斑。“海南的情况可以说是近几年全国学前教育的一个缩影。城市幼儿园太贵, 农村幼儿园匮乏。2006年, 全国近6000万名3~6岁幼儿中, 只有2263万人在幼儿园或学前班就读。学前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格局中的薄弱环节。”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主任刘焱忧心忡忡。

据了解,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很多幼儿园属于单位福利。上世纪80年代末以后, 托幼服务的供给从单位走向社会化, 开始成为一种家长需要购买的服务, 幼儿园的收费标准逐步提高。

今年两会期间, 刘焱提交了“把5~6岁儿童的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提案。她认为, “学前教育一直没有被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内, 政府对幼儿教育投入不足、过度依赖市场, 是幼儿园收费近年来猛涨的主要原因”。有限的幼儿教育投入往往偏向城市公办幼儿园, 造成公办幼儿园向高标准、豪华型发展。而农村, 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村的学前教育停留在空白或粗放阶段。

教育专家呼吁, 幼儿教育事业具有教育性和社会公益性, 应当把学前教育纳入免费义务教育体系;应当建立政府、社会和家庭三方共同负担托幼服务和早期教育的成本机制, 使每个家庭和幼儿平等享受政府财政性经费的帮助。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安徽省副主委张自立指出, 改变当前学前教育高收费,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做的事情很多, 比如在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力量上下工夫, 对现有幼儿园进行规范和管理, 包括收费和教学内容等。

银行服务该不该收费 第4篇

上海市民吴卫明或许没有想到,他为6美元服务费状告花旗银行“歧视低端储户”一事,竟会催生出中资银行呼吁服务收费的热潮。

4月9日,吴卫明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向存款总额低于5000美元的储户收取6美元理财服务费,称该做法限制了公众的消费权利,要求法院判令花旗银行赔礼道歉并赔偿34元的路费损失。

而被上海媒体称为打响中资银行收费“第一枪”的是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该行推出了一项个人理财服务,根据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按照客户的预期目标和具体需求,分析和规划未来财务状况,并在投资、风险防范、债务等方面为客户做出进一步的诊断和规划。但是系统分析结果,即银行提交的《理财建议报告》,将按规划要求的不同程度,向客户收取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服务费。在花旗银行收费风波后推出收费理财服务,交行这一做法首先得到了中资银行的一致赞同。收费服务的推出,对客户对银行都是一个双赢的举措:客户付了费,就有权向银行要求获得相应价值的高品质服务;银行收了费,就需要提供优质服务来满足客户需求,并不断提升品牌质量,是件两全其美的好事。

银行是企业,服务收费理应当,怎样收有待商讨

银行是企业,企业就要考虑利润最大化。一些人认为,银行收费是种商业行为,是银行作为独立经营的企业做出的决策选择。根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所谓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负债,是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因此,有众多专家及政府官员站出来表示了较为明确的观点:银行对中间业务收费是理所应当的。

其实,除了将这笔费用转嫁给储户,还有没有别的办法?一位在外企做了多年企划与营销工作的朋友算了两笔账,简单说如果银行设立的ATM机数量并不是最多的,但分布的网点非常合理。比如,在一些繁华的商业场所、人口密集区或高级商务区等地设立的较多,而人口稀少较偏远的地区网点相对较少,那么别的银行的持卡人来你银行操作的机率就大,那么你的ATM业务不但不会给你带来压力,反而,有可能是赢利的。

另外,既然银行也是企业,在某些问题上也可以进行一些商业运作,用商业的办法来转化成本,并不是简单地转嫁给客户了事。所谓商业运作,就如ATM机业务,可以实施一个广告策略,简单的讲,就是由其它有实力的企业来支付这笔费用,给它的回报是在ATM机身上印制该公司的广告,或称其为某某银行的合作伙伴;在屏幕出现银行名称之后增加该公司的字样,甚至屏幕上的指示性动画人物由该公司代表性标志代替;最后是打印出的回条,背面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印上该公司的广告等,这样做既减轻了银行的压力,又起到了为企业宣传的作用,双赢多赢,何乐而不为?

客户:加入世贸组织=降价?观念要尽快转变

加入世贸组织眼看快到周年,许多行业逐步放开,外资纷纷进入中国市场。现在,人们终于发现现实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车价并未如人们所愿——暴降,而有些车型尤其是人们认为最有可能降价的进口车的价格不降反升了;保险公司也并未因外资的进入而降低保费,而是打出了用服务取胜的牌;银行则与国际接轨变无偿服务为适当收费了。想象与现实是有出入的,但对于这些,普通人即便思想上难以接受,但也会慢慢地转变和适应的。

就目前的状况,消费者用卡消费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除大型消费场所外的其它消费场所,有POS机的都少得可怜,更多的是POS机成为了摆设。据了解,由于用卡消费,商家需要向发卡行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而更多的商家不愿意交这笔费用,所以就会用机器故障之类的客观理由来拒绝刷卡消费,造成了资源的浪费。银行卡消费的使用效率跟不上,无形中降低了银行的这部分收入。所以,这也促使银行想别的办法来弥补这部分损失。事实上,银行硬件的发展已具较高水平了,但是发卡行只顾盲目发卡,不讲究使用效率和使用成本,软件服务、引导消费使用还是欠缺。在运作上,银行是应该多加注意的,硬件与软件的合理结合与互补,提高使用效率才是根本。

银行:收费有利于调整优化客户结构

业内流行的“二八定律”,即“20%的高端客户通常可为企业带来80%的收益”,也为银行收费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随着“银行是企业不是福利机构”呼声的日益高涨,中资银行认为,高端客户群是所有商业银行的争夺对象,花旗银行可以用6美元服务费分流客户,中资银行也应该可以通过收费服务合理配置银行有限的资源。

上海一家策划公司日前做了一项调查,这项针对362名市民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接受或赞同银行在提供存款业务时收费的市民15%,65.7%的受访者表示不应该;有19.3%的受访者认为说不清。而在外资银行收费,中资银行免费的情况下,70.1%的市民表示会选择中资银行存款,仅有5.0%的人选择外资银行;如果中外资银行都收费,仍有65.3%的受访者选择中资银行,选择外资银行的比例为8.5%,两个都可以的为21.6%。而近期,花旗、汇丰、东亚等外资银行纷纷在国内开展居民外汇储蓄业务,收取一定服务费用。这无疑给政府、银行和国内百姓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业内人士认为,银行收取服务费符合国际管理和发展趋势。现在外资银行收取小额的服务费可以一方面促使国内银行收费合理化,另一方面对中国百姓的观念也先进行一下洗礼,对中资银行是件好事。

专家:收费=与国际接轨?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的黄金老研究员认为,把银行收费说成与“国际接轨”有些牵强。在欧洲一些国家,银行为客户提供“转账”和“储蓄”两种账户,转账账户要收费,而储蓄账户不收费。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金融系主任贺立平认为,笼统地称“国际惯例”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因为各国的制度也不尽相同,英国、日本以及美国甚至美国不同的州都不是完全相同的。他举例说,早期在英国取款机跨行、支票等交易都是要收费的,费用非常低,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市场发生了演变,不同银行之间如果是合作关系,有合作协议,那么就可以不互收该项费用。美国的信用卡业务是由信用卡公司经营运通公司,没有协议各大银行的持卡人也需交费。我国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了银联,它实际需要解决技术和收费两个障碍,技术上实现跨行取款已经解决,而在经济上收费问题还没有突破,中国的各银行之间未有协议,所以此银行没有义务为彼银行支付费用。可如果让银行之间达成协议,又会有新的问题出现,由于大银行的ATM机分布较多,小银行的持卡人到大银行办理业务的机率大,那么大银行给小银行带来的好处必然多于小银行给大银行带来的好处。这还需要银行之间自己协调。

海南物业服务收费 第5篇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在公司党委的号召下,海南党支部于2012年5月20日开始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的形式,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这一主题,扎扎实实做好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大走访”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海南所党员及广大群众进行走访。通过走访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促进和谐。

一、活动的阶段开展情况

海南党支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海南收费所党支部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有关活动的讲话精神和要求,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要求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的活动,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将“深入基层大走访”常态化,制度化。

二、工作分配到人责任到位狠抓落实

解民忧,争做利民党员。党员干部从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努力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是关心群众送温暖。面对矛盾纠纷,不回避、不搪塞,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帮助职工完善便民服务点和矛盾纠纷调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咨询和服务工作,引导群众构建和谐,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用真心去融入员工的心里,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

海南所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走访长效机制。一是深入群众,密切党群关系;党支部书记XXX多次深入员工群众、了解员工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并积极协调,帮组员工解决困难。二是慰问困难党员、员工,对实际存在生活困难的党员送去慰问。

四、理清思路,注重实效,大走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走访摸底,做好登记。发放好群众信息反馈表,核实好工作对象,记录好走访情况。由于海南收费所外地职工较多,职工

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围绕的是住宿、伙食问题。

2、及时反馈,解决问题。对于走访摸排出来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进行反馈。截止10月份,在走访中调处意见9件。

3、注重督查,落实责任。9月26日又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就前段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督促各小组成员 “下基层、大走访”活动的落实。通过开展“下基层大走访”活动,海南所党员干部得到锻炼,群众满意得到提高,促进分公司十二五时期各项目标实现。

海南物业服务收费 第6篇

海南打出“组合拳”重点整治中小学教育乱收费

作者:

来源:《云南教育·视界(综合)》2013年第07期

海南物业服务收费 第7篇

一、企业注册登记费

(一)内资企业注册登记费

1.开业注册登记费按照注册资金0.8‰收费(最低金额为50元),超过一千万元部分按0.4‰收费,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部分不再交纳。

2.办理营业登记(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收费300元,变更登记费100元,年检费50元,补(换)证照费50元,执照副本10元。

3.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为100元,变更登记费为20元。

4.本内已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收取了变更登记费的,不再收取检验费。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

1.开业注册登记费按照注册资金0.8‰收费(最低金额为50元),超过一千万元部分按0.4‰收费,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部分不再交纳;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为300元。

2.变更登记100元,年检50元,补(换)证照50元,执照副本10元,名称预先登记100元。本内已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收取了变更登记费的,不再收取检验费。

3.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费:开业登记费600元,延期登记费300元。

4.来华承包工程的外国(地区)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以承包合同额计算,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5.外国(地区)企业来华承包经营管理的,注册登记费按管理年限累计的管理费5‰计算。

6.来华合作开发海洋石油的外国承包商注册登记费,以合同承包额计算,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标准执行。

7.外国银行在我国设立分行,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标准执行。

8.来华合作开发海洋石油的外国公司注册登记费:属勘探、开发期的,收取二千元;进入生产期的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的登记费标准执行。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20元,以后每四年换照一次收费20元(乡以下的农村居民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开业登记及以后每四年一次换照均收费18元。对于边远贫困地区从事个体经营的,暂不发照,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每户每次收费10元;补(换)营业执照每次收费10元;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三、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注册登记费

1.新申请兼营广告的事业单位申领《广告经营许可证》,省级广告经营单位每户150元,省辖市广告经营单位每户100元,县级广告经营单位每户50元,变更登记费每户20元。

2.申办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或印刷品广告经营活动,经核准登记,发给《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收取登记费50元。

四、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

(一)工业品、大牲畜的市场管理费收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成交额的0.8%;其他商品最高不得超过成交额的1.6%(在乡镇及乡镇以下集市从事农副产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执行工业品、大牲畜的市场管理费标准)。

(二)冬季瓜菜流通环节的收费标准:

1.集贸市场管理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成交额的1%;

2.田头交易的瓜菜不收取市场管理费。

(三)生猪屠宰环节收费标准:

1.集贸市场管理费每头6.4元;

2.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县城每头6.4元;镇每头4元;乡每头2元。

对农民自产自销一次性屠宰而进入集资市场销售猪肉产品的,只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对从事购销生猪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而不进入集贸市场销售猪肉产品的,只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对从事购销生猪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而又在集贸市场销售猪肉产品的,或对专门在集贸市场从事销售猪肉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凡已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五、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一)从事购销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营业额的1.2%每月收取一次管理费(对在乡村从事购销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营业额的0.4%收取)。其行业划分为: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和法律及政策允许的其他行业。

(二)从事劳务活动的个体工商户(部分行业以费率计算)按劳务收入的1.6%每月收取一次管理费(对在乡镇以下从事劳务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劳务收入的0.8%收取)。其行业划分为:

(1)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2)建筑业:是指从事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装饰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收入总额难于计算的,可按工程总造价的3.2‰计算收取;乡镇及乡镇以下从事劳务的按工程总造价的1.6‰计算收取)。

(3)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收费标准按如下规定的费额执行(对乡镇以下及乡镇以上从事劳务的执行统一规定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1)客运车辆:

5座以下的小型客车,每月收费48—64元;

6—10座位小型客车,每月收费64—80元;

11—15座位小型客车,每月收费88—104元;

16—22座位中型客车,每月收费104—128元;

23—30座位中型客车,每月收费136—160元;

31座以上的大型客车,每月收费184元;

29座以下中小型客运汽车,按本征收标准海口市加8%计征(含琼山市从府城至海口的专线车);三亚市、儋州市加4%计征;

后三轮客运摩托车,每月每车收费12元;

侧三轮轻骑(摩托)客车,每月每车收费8元;

(2)货运车辆:

货车(含大型拖拉机)按每月每吨位8元收费;

重型汽车、拖板车10吨以内,按每月每吨位8元

收费(超过10吨减半计征);

手扶拖拉机每月每车收费14元;

后三轮摩托车每月每车收费12元;

(3)客运船只:

快艇每月每座位按4元收费;

木船每月每座位按1.6元收费;

货运船只按每月每吨位4.8元收费。

对年均农民收入在540元以下的边远贫困管区农民

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六、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每本收费5.5元。

七、海南著名商标受理费、认定费

受理费1500元,认定费3000元(上述两项收费包括申请受理和认定工作中所需开支的费用)。

八、经济合同鉴证费

1.购销、订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收取价款或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二。

2.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科技协作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收取价款或酬金的千分之一。

以上两项合同鉴证费最高收取3000元。

九、有关优惠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机关批准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限制收费还是规范服务 第8篇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 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提供方和需求方可以通过双向选择和谈判确定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收费水平, 但前提必须是要明确该收费所对应的服务内容。而在这一过程中, 房地产经纪人因为充分掌握信息 (知道自己能够提供哪些服务和应该提供哪些服务) , 因此有义务充分披露这些信息, 也就是前文所说:对服务内容进行明示。

房地产经纪人是利用出卖信息获得相应收入的。但这种被出卖的信息应该是经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花费了各种搜寻成本而获得的房源和客户信息;而不能靠垄断关于经纪服务内容的信息来骗取与服务不相称的收入 (这就和商品经营者不能用表面看上去和正品一样的次品来冒充正品出售一样, 商品出售者具有关于该商品质量的信息, 而购买者没有, 这时出售者应该告知购买者, 而不能隐瞒该信息) 。

同样是在这次调研活动中, 调研组还提出另外一个问题, 房地产经纪人是否可以为客户提供菜单式服务:明确标示每项服务的价格, 由客户自由选择。

我觉得, 这样的方式完全可以。但需要注意两点:第一, 这些服务应该是能够拆分的, 因为有些服务相互之间具有关联性, 只能捆绑在一起提供。第二, 要符合客户的习惯并且给客户提供最大的方便, 而不是相反。

实际上, 根据笔者多年跟踪研究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经验, 我认为在广州这样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市场发达的地区, 不仅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收费标准已经达到了市场均衡, 而且该收费所对应的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内容也已经形成了惯例。当然, 规范的市场还不能仅靠“惯例”, 而是应该将这些“惯例”上升为行业服务标准。让我们回顾一下十几年前房地产经纪市场还不发达时候的情况 (现在许多房地产经纪市场不发达的三线甚至部分二线城市可能也还是如此) ——那时报纸上有很多业主直接登的小广告放盘, 这些放盘广告往往无一例外都会写上一句:中介免谈。这说明在那个时候, 中介撮合这样一个基本服务都不能为客户所接受 (当然也就谈不上为此服务支付费用) 。而现在, 客户之所以把成交以后的按揭 (包括转按揭) 、产权交易过户, 乃至煤气水电的交割等业务都委托给经纪人代办, 毫无疑问也是理性选择的结果——客户相信由经验丰富的经纪人去代办这些手续, 所花费的时间比自己亲自全程办理要少很多, 支付一些费用也认可。

在这种情况下, 政府从保护客户的角度要求经纪人提供一个菜单式服务和收费, 有可能客户并不领情, 在实践中仍然会提出要求经纪人提供综合性服务并合并收费。

由此引出另一个问题, 这也是此次由调研组提出的:以房地产成交价格为基数来收取经纪服务费是否合理, 是否以房屋面积为基数来收费更合理一些?换言之, 是不是价格越高的房地产撮合成交后就要收取更高的佣金?难道买卖一套高价的房地产所提供的经纪服务成本要比低价房地产的经纪服务成本更高吗?

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第一, 既然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市场已经形成了充分竞争, 那么具体的收费就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这种协商既包括了收费比例的协商, 当然也包括收费基数的协商, 以房地产价格还是以房地产面积作为基数都是可以的,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第二, 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高价房地产的经纪服务成本一定不比低价房地产高, 原因在于:一方面, 高价房地产的供需圈可能会比低价房地产要小, 也就是说经纪人在为高价房地产寻找买家 (或者卖家) 的时候有可能要花费更多的搜寻成本;另一方面, 高价房地产的委托人的时间机会成本可能会高于低价房地产的委托人, 在耗费同样时间的情况下, 前者会倾向付出更多的费用来购买时间 (实际上购买经纪服务的本质也就是购买时间) , 所以高价房地产委托人可能并不介意支付较高的经纪服务费。

海南服务业研究综述 第9篇

摘要:利用中国知网的检索功能,对2000—2014年发表的有关海南服务业的文献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针对海南服务业的研究可以从时间维度分成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与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关联性很强,即中国入世、国际旅游岛建设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此外,还可以从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角度对研究文献进行梳理。

关键词:海南 服务业 研究综述

一、引言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制定的2015年的发展目标是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以上,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45%以上。这两个目标在2014年已成为现实。2014年,海南服务业占全省GDP的比重达51.89%,服务业就业人数占社会就业总人数也达到了45%,提前完成了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规划纲要提出2020年的发展目标是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60%。2016年是“十三五”的奠基年,而“十三五”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了实现2020年的目标,海南需要通过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

需要指出的是,与其他一些主要旅游地区相比,海南服务业比重仍然偏低。例如香港、澳门的服务业比重达到90%左右,北京等地服务业也达到70%以上。同时海南餐饮、交通、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占比较高,而金融、保险、文化、健康等现代服务业占比较低。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对海南服务业进行深入研究。通过梳理2000—2014年共15年的文献资料,总结前期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开展研究理清思路,明确研究重点。

二、服务业范围界定与文献的选择

(一)服务业的范围

根据我国《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的划分标准,第三产业即服务业,包含15个门类和三个大类。服务业围如表1所示。

“现代服务业”一词最早出现在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其概念基础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转型。现代服务业既包括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现代服务业具有知识要素密集度高、人力资本含量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特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对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现代服务业的范围如表1所示。

有关海南服务业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上范围中的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统称为农业服务业)等。此外,对旅游服务业的研究相比对其它行业的研究更多。

(二)文献的选择

检索文献时发现研究海南服务业的文章最早出现在2000年,2000年之前没有发现这类文献。

在中国知网以“海南 服务业”为篇名检索词进行检索,可以找到2000—2014年有效的文章共89篇。其中期刊文章35篇,报纸文章48篇,硕士论文2篇,以及会议论文4篇。具体类型与比例如表2所示。

通过梳理文献数量的年度分布(如图1),发现对海南服务业的第一次研究热潮出现在2010年,这与当时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推进有关。第二次研究热潮则是在2014年,主要与新常态下加快形成以旅游业为龙头、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服务业产业体系的背景有关。

三、文献的时间划分与研究重点

(一)开始阶段——始于2000年

由于中国“入世”,所以当时的文献主要研究如何利用中国加入WTO的机遇扩大海南服务业的开放及服务业战略选择的问题。

王丽娅(2000)最早指出加入WTO后,中国产业的开放要由制造业转向服务业,海南要抓住机遇,率先成为服务强省。同时强调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海南在WTO背景下的现实选择,分析了海南发展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对策建议。前瞻性地把网络产业、环保产业、康体产业、特色旅游、保险产业和教育产业作为未来五年海南服务业开放和发展的重点和方向。

蒋国洲(2001)认为海南要抓住中国加入WTO的机遇,发挥特区优势,实现服务业的扩大开放与产业升级。基于海南的现实条件,把旅游服务业、运输服务业、房地产服务业、商贸服务业和保险业作为扩大开放的重点领域。

高静川(2002)则从海南服务业的现状入手,指出海南服务业存在总量不足、比重偏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地区分布不平衡,对外开放程度低等问题。面对加入WTO的机遇,要加快旅游产品升级换代,加快信息、文化和中介服务的发展,实行教育对外开放,大力培育社区服务业。

(二)第一次研究热潮——2010年前后

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背景,研究在此背景下如何实现海南现代服务业发展。张扬,齐松梅(2009)提出要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海南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增长的制高点和突破口,培育能够支撑海南长远发展的主导产业。在文章中提出国际会议岛和国际购物中心的设想,并把热带特色农业、旅游地产、现代物流和无污染的新型工业作为主导产业。

李仁君(2010)介绍了海南服务业的现状,指出国际旅游岛背景下海南服务业面临的问题,就提升海南现代服务业提出对策,如加快与旅游相关的服务业的发展,政策支持、创新发展机制,改善区域结构,打造服务业品牌,培养专门人才,发展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以及发展服务业与推进新兴工业化相结合等。夏锋(2012)则对国际旅游岛背景下促进海南服务业发展的制度创新进行专门研究。罗刚强,王琴,李卫东(2013)对国际旅游岛战略实施之前和之后海南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

(三)第二次研究热潮——开始于2014年

此阶段的研究以经济新常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为背景,可以说是多重融合的背景。由于这一阶段刚开始,呈现出来的主要特点是报纸上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报道较多,而学者的研究还稍显滞后。

孙妍(2014)重点介绍了海南发展开放型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指出海南发展开放型服务业的路径选择包括打造高效旅游服务产业,加快发展会展服务业、海洋服务业和金融保险、教育等公共服务业。赵颐淇,王兆昕(2015)以海上丝绸之路为背景,实证研究海南省旅游服务业发展对全省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提出海南要创新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产品多样化。

四、文献采用的研究方法及研究主题

从文献的研究方法来看,采用规范研究的比例为92.1%,实证研究的比例仅为7.9%。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及研究主题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南现代服务业竞争力研究

研究海南现代服务业竞争力主要以构建指标体系,对指标分项研究进行评价的方式进行。

吴晓匀(2012)从发展水平、发展基础、成长能力、创新和管理能力四个方面选择了15项指标,构建了服务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以北京、上海、四川、湖北、广东作为比较对象,比较海南省现代服务业与其他省份的差距,提出海南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建议:确定重点领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管理能力。翁烈锋(2014)选择基础性条件、实力性条件、潜力性条件、综合性条件四类一级指标和22类二级指标构建指标体系,与全国31个省份面板数据进行横向比较,以发现海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

(二)海南服务业发展比较研究

比较研究主要是把海南服务业的发展与国内其它发展更好的省市进行对比,为海南发展服务业指明出路。于明(2009)把海南服务业与全国平均水平及泛珠江三角洲其它省的服务业发展水平进行比较,指出海南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佘倩楠,黎兴强(2013)则应用偏离份额法对2005-2009年间海南和广东、广西三省区间的服务业发展进行比较分析,发现三省区服务业结构优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提出三省可以结合各自的比较优势,加强合作,联动发展。

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指导下,沿线省区市加强合作无疑是一种较好的发展选择。

(三)海南服务业重点行业研究

对海南服务业重点行业进行研究一直贯穿于服务业研究初期,国际旅游岛背景下和现在的多重融合背景下。但是多以规范研究为主。刘明华,李文秀(2007)则采取实证研究的方式。作者利用1988- 2004年的统计数据,详细分析了海南省服务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产值贡献、就业贡献、相对生产率四大指标,分析和确定了海南服务业发展的重点行业,并给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四)海南服务业区域发展研究

海南服务业发展呈现南(三亚)北(海口)拉动,东、中、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但是各县市的差距到底有多大?杨之奕,李醉,蒋国洲(2013)对此进行了研究。作者以产业发展的规模和效率为视角,运用聚类分析和DEA模型对海南省18个县市1997-2010年服务业投入产出数据进行分析,对18个县市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评价,提出服务业要区域协调发展,根据各地情况加大资本、人力和技术投入。

五、结论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以下问题:针对海南服务业的研究文献总量仍然较少;现有的研究主要以规范研究为主,缺乏实证研究,特别是针对服务业体系结构的研究,实证研究会更有说服力。

从海南省2015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来看,服务业增加值1419.3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3.69%。服务业已经挑起海南经济的半壁江山。在服务业增加值中批发和零售业占22%,房地产业占15.6%,金融业占12.1%,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占10.2%,住宿和餐饮业占8.5%。从数据来看,传统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较高,现代服务业占比有待提高。对海南现代服务业主导产业进行研究,围绕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集群,依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发展现代服务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成为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1] 王丽娅.以发展服务业为支点 实现海南产业结构的调整[J].海南金融,2000(7):11—15

[2] 龚国洲.海南服务业的扩大开放与产业升级——中国加入WTO背景下海南服务业的发展[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19(4):25—30

[3] 高静川.加入WTO与海南服务业的对外开放[J].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4):63—65

[4] 张扬,齐松梅.发展现代化服务业助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C].国家战略与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南省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理论研讨会,海口,2009

[5] 李仁君.国际旅游岛背景下的海南服务业面临的问题与发展对策[J].教师,2010(3):114—115

[6] 夏锋.国际旅游岛背景下促进海南服务业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C].加强公共政策协调,促进泛珠合作发展——2012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社科专家论坛(第十届),海口,2012

[7] 罗刚强,王琴,李卫东.国际旅游岛战略背景下海南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的分析[J].科技视界,2013(35):35—36

[8] 孙妍.当议海南开放型服务业发展之路[J].经济研究导刊,2014(22):43.

[9] 赵颐淇,王兆昕.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下海南省旅游服务业对地区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28(2):36—40

[10] 吴晓匀.国际旅游岛背景下海南现代服务业竞争力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2(6):132—133

[11] 翁烈锋.海南省现代服务业竞争力研究[D].海口:海南大学,2014:25—45

[12] 于明.欠发达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中的服务业发展形势分析[J].时代金融,2009(03):132—135

[13] 佘倩楠,黎兴强. 海南、广东、广西三省区间服务业发展比较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2(18):31—33

[14] 刘明华,李文秀. 海南服务业的现状、问题及重点行业选择[J].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5(5):486—492

[15] 杨之奕,李醉,蒋国洲.基于规模和效率的海南服务业发展水平研究[J].商业时代,2013(28):127—129

〔本文系2015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海南省现代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区域差异性研究”(项目编号:hnky2015-4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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