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2024-08-13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精选18篇)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1篇

商品交易所备案申请报告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由地平线石油天然气集团(HPGI)公司投资建设的”中亚商品现货交易所”项目,经与开发区多次协商,拟在开发区投资建设该项目,现将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情况

能源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已经日益显现出来了,我国与世界能源市场和全球经济的融合度每天都在加深,包括石油和液化石油气在内的能源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一事实从我国发展道路上看是很明显的,中国经济多年来持续以9%--11%的速度增长,同时,中国的能源消费也呈现出迅速增长的势头。基于此,地平线石油天然气集团(HPGI)站在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高度投资19亿元建设阿拉山口铁路、油气项目,集团下属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依托进口能源开展国际铁路运营、过境装卸业务的企业,是国内唯一一家拥有进口液化石油气铁路专用线的企业,是国内唯一一家拥有和使用液化石油气国际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设备的企业,公司自20xx年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工程建设,迅速形成营运能力,目前已初具规模,公司22条铁路专用线中核心的3宽2准共5条铁路专用线已经验收投入使用,其余已铺设完毕等待验收,容量近7万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原油、燃料油、成品油等17具罐基础紧张施工中,初步形成年装卸能力300万吨规模,其中普货、矿产品250万吨,液化石油气30万吨,其他各类油品20万吨(远期300万吨)。

阿拉山口项目的建设运营为集团公司建设以资源类产品交易为核心业务的“中亚商品现货交易所”项目提供了巨大的商品交割平台。

二、项目名称

“中亚商品现货交易所”,20xx年x月,国家工商总局已核准交易所名称中亚商品现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三、拟建地点

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农十二师合作区八钢公路与乌昌公路交汇西北方向3000亩用地片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主要建设项目包括:

1、商品交易所

交易品种:包括原油、燃料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化工产品及矿产品等。正常年交易额可达50亿元。

交易方式:采用传统贸易方式与现代电子交易方式相结合的现货交易。

商品交易所将同时提供国际信息平台、中亚信息平台、商品交易管理中心以及远程监控中心。

2、策划指挥中心

将由集团高层指挥策划商品交易所的一切行动,是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

3、商务中心

给所有来交易的商家提供全方位接触和交流的平台。组织高端商务洽谈、商务交流,为商家提供交易所需的一切服务。

4、区内管理处

协调区内的各部门和部门间的关系,并对全区域实施全方位的管理。

5、酒店(国际五星级酒店)

将引入国际知名度很高的万豪酒店,从管理、服务、经营理念、经营品质上全方位提升酒店品位和品质。

6、三星级商务酒店

为到交易所交易的小额客户提供价廉实惠舒适的星级服务。

7、会员俱乐部(会员活动中心)

包括:中心俱乐部、游泳馆、健身房、咖啡厅、夜总会、桑那浴、各式餐厅等等。

8、新闻会议中心

组织各种行业信息发布会,通过新闻提高商品交易所的知名度,同时、要做到行业的最高端和权威性。给国家和区域的行业定价和市场配置,提供准确的依据。

9、国际高端客商住宅

为全球来交易的高端商家提供国际领先的商务服务。

10、国内高端客户住宅

为国内资深有实力的企业和商家提供国际领先的商务服务。

11、外商住宅区

让所有来交易的外国人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给他们独立自由的空间。

12、国内大客户住宅

为他们提供自己需要的环境,更好的全身心地投入交易服务。

13、国际办公区(外商联合办公区域)为每一个国外客商提供所需的独立办公环境。

14、国内客户联合办公区域

为每一个国内客商提供所需的独立办公环境。

15、地平线石油天然气集团总部

随着交易所功能的建立,集团公司总部将搬入新区。同时全方位组织、领导、管理园区的工作,并对香港、北京、乌鲁木齐、阿拉山口、阿拉木图的业务进行链条式的经营。

16、地平线商业银行

主要为本集团开展的各种金融业务服务,给来交易的各地商家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金融服务。

17、投融资中心

主要为中亚商品交易所的发展和更好地开展业务提供资金渠道。

18、区内基础设施规划

建设高质量区域的通信、信息工程,确保商品交易所信息的绝对畅通和对外接轨。

19、广场

将建设一座高绿化覆盖率的交易中心。让所有的人们在休闲中工作、在工作中休闲。让所有走进商品交易所的`人有宽松的休息环境。

20、国际餐厅

满足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们的生活需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中亚商品交易所的项目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工程,整合国内外的资源和交易客商的参与、以及跟国际交易所的接轨等等,项目需要得到政府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包括海关、商检、铁路、工商、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

22、银行及中心配套设施

银行是资本运作不可能离开的行业,未来我们的大量资本运作必须有为我们服务的专业银行,参与交易中资本的运作和相关金融运行。完善医护设施、全球大的超市的加盟以及与园区功能相配套的设施建设。同时,完善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的建立。

23、区内供暖设施

主要是保障园区内的设施取暖,保障交易中心正常的交易活动进行。

24、区内员工公寓、服务人员公寓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给园区的所有员工和服务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做到有序管理。

五、建设周期:

六年,即从20xx年底至20xx年底。

六、投资规模:

该项目投资大,周期长,项目用地面积200万平方米,按照0.5容积率、单位建筑面积1500元投资测算,总投资约15亿元。

项目投资采用投资的多种组合运用,一方面减轻融资压力有助资金流通,另一方面相对降低投资风险,使项目顺利开发。资金来源考虑五个渠道:一是项目资本金(自有资金),二是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三是项目收益用于再投资,四是集团公司内部拆借,五是新增股东吸引股权投资。资金运作方式如下:自有资金全部用于投资,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前期工程费、工程建设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考虑分期支付,以减轻资金压力,获取土地使用权后,以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项目分期实施,以满足银行自有资金比例要求,资金紧张再考虑集团内部拆借,建成的收费项目主要是交易所通过交易双方缴纳会员费、保证金等再加上其他方式筹措到的资金,就可将整个项目投资完成。

考虑项目项目规模、资金情况,项目计划分三期开发。

一期开发

一期考虑项目核心功能区,主要包括商品交易所主体、策划指挥中心、集团公司总部、国际高端客户住宅区、三星级商务酒店、国际餐厅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进度:20xx年x月-20xx年x月,项目报建、办理部分土地的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证、规划、建筑、施工设计、审图、消防、招投标、施工前各项准备;20xx年x月-20xx年x月,一期项目建设。

二期开发

根据资金情况,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后,考虑建设二期项目,主要是投融资中心、外商联合办公区、国内客户联合办公区、新闻会议中心、会员俱乐部、五星级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建设进度:根据一期项目进展情况,考虑20xx-20xx年底。

三期开发

一、二期建设完成,完善功能和配套,剩余项目考虑20xx、20xx年建设完成。

“中亚商品现货交易所”项目是以交易所为核心的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空间组织有序、环境品质高尚的综合性项目,项目遵循“整体开发、集约经营、分期建设、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思路,追求高品质、高起点、高效率,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中亚商品现货交易所有限公司(筹)

20xx年x月x日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2篇

胶州市房产管理局:

一、甲方与乙方购房人于年月日

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购房人所购商品房为:

胶州市小区号楼单元户,___号附房,___

号车库,___号网点。

二、该商品房目前的现状为:无查封,无抵押,无确权。

三、现因等原因,甲乙双方申请撤销该商品房备案,并废除所签合同[合同编号为:,营业执照号为:,联系电话:密码:甲乙(密码不便写

明的可以另外发送)]。

四、撤销该商品房备案后,该商品房的产权归所有,可

以继续公开出售该商品房。

五、甲乙双方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六、附:甲乙双方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

撤销的证据(如:不能贷款有银行证明)。

请予批准!

甲方(开发公司)盖章:乙方身份证号码: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3篇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日趋频繁, 少数购房者因无力继续支付房款、对所购房不满意、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等, 需要变更、解除合同去解决矛盾, 也不排除一些炒房者通过变更、注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去牟利。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殊性, 一些开发商及中介机构利用其特殊性进行恶意操作, 签定假合同, 或囤积房源, 或哄抬房价, 或通过变更、解除合同乱收费用, 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在实施国家干预中, 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是必需的重要手段。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财产性合同, 只要当事人依法签定合同, 就要履行备案登记手续, 以对商品房预售实施更为完善的监管。有些合同会发生变更、解除, 这就要求在管理中做相应的延续性、规范性的调整, 以维护合同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实际需要, 各地实施了相应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但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变更、注销的认识尚不够深入和统一, 以致各地的具体操作程序差异较大。

2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法律依据及意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 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目前, 对预售商品房的监管手段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从原有的纸质合同登记备案发展到网上登记备案, 信息更为公开透明, 使合同具备更多的公示性, 这也是完善预售商品房监管机制的具体表现。开展商品房销售网上合同备案工作, 有以下意义:

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可以提高商品房市场信息透明度, 建立公平有序的商品房市场环境。政府通过网络提供已经审核并许可销售的商品房房源信息, 起到公示作用。通过网上楼盘信息、楼盘明细表、销售状况概览图、房型一览等栏目, 给消费者提供了了解楼盘基本状况的便捷途径。通过网上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 规范商品房市场交易行为, 从合同的内容上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而遏制了开发商利用合同进行不合理约定, 损害购房者利益。实施商品房销售网上合同备案后, 通过网上楼盘销控表, 开发企业销售一户, 计算机自动注销一户, 销售情况一目了然, 已售房屋无法再次销售。

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分析离不开市场的交易信息, 商品房销售网上合同备案平台为其提供了及时的商品房市场交易信息。商品房的上市规模、成交量、成交均价、期现房比例、供应结构、供应区域分布、购房资金来源、平均购房面积等指标均能及时采集统计, 商品房市场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了极大的提高, 为动态监测商品房市场提供了技术保证。

3 对商品房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情况的分类

3.1 真实需求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的期限长的特点, 难免在这个过程中出现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家庭出现大的变故或开发商未能按合同履行义务导致纠纷等情况, 导致需要变更或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3.2 个人炒房

个人将未竣工的预购商品房再行转让的, 大多是利用房地产价格上涨的行情取得合同签订价格与转让价格的差价谋取利益, 也就是违规“炒房”。现目前由于个人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请求, 大多开发商是给予配合, 原因就是开发商会在这个环节收取几千甚至上万的费用, 共同来分享违规炒房带来的利益。另外就是购房者个人的各种利益导致的鉴定假合同的现象, 比如地震灾区购房政府给予补助、单位给予补助, 由于个人原来有房或本无意买房, 签定假合同骗取补助款, 之后再注销商品房合同。

3.3 开发商制造假象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网上数据更新较快、信息透明度高的特点, 在开盘时成交几套高价房, 哄抬房价。这一价格受某些人为因素的左右, 部分撤销合同价格畸高, 网上合同备案存在相当比例的撤销率, 导致网上发布价格不能准确反映市场状况。还有个别开发商通过假备案的方式制造热销的假象, 或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4 各地对合同备案变更、注销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5]26号) 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 国务院决定, 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但是, 买卖双方一旦因故解除合同需要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变更、注销手续, 各地方规定则各不相同。本文汇总了部分地区的现行规定:

4.1 办理合同备案更名范围

由于家庭发生突然变故等特殊原因, 属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等直系亲属在无收益情况下需要更名的, 可凭相关证明资料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手续。

4.2 购房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可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a.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 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问题,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b.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 因开发企业违约而发生纠纷, 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的;c.退房者在本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的;d.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无力支付后续资金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e.购房者因出国留学或定居, 工作调出本地;f.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的。凡不符合上述规定备案后注销、变更范围的, 开发商与购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 必须按照存量房交易转移登记程序, 交纳应缴的相关税费后, 方可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5 建议与结论

建立个人档案, 杜绝多次变更或注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的发生, 凡购房人所退房屋由房产主管部门统一控制销售, 防止个人炒房。同时, 建立企业档案, 对备案变更、注销率高的开发公司给予通报, 传递真实市场信息。严格商品房注销合同备案手续, 杜绝利用更名方式炒房的行为, 给真实退房者增加了难度, 所以建议购房者签定购房合同需谨慎, 避免备案后变更、注销引起的不必要麻烦。

加强退房销售监管, 制止假退房真转让的炒房行为。通过加强商品房合同注销管理, 利用行政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 为开发商搭建诚信平台, 规范操作, 使商品房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就纳入管理轨道, 以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摘要:商品房预售合同由于履行周期长、可变因素多、约定的复杂性等特点,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可预计状况, 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同时, 也存在一些个人或开发商签定假合同谋取不正当利益, 最后再解除合同。这些情况在房地产市场行政管理中都要涉及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变更及注销, 如何甄别各种情况, 维护合同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防范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 成为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在分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变更、注销各种情况的基础上, 总结了各地对此的系列规定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变更,注销

参考文献

[1]管建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注销[J].中国房地产, 2007, 2.[1]管建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注销[J].中国房地产, 2007, 2.

[2]郭丽梅.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 2008, 11 (下) .[2]郭丽梅.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 2008, 11 (下) .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4篇

关于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现有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虽有所规定,但过于原则,适应性不强。因此,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监管,是新形势下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必然需求,对保护购房人的合理利益、降低购房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杭州市预售合同备案的实践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或定金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确定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双方确认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或定金合同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进行备案。因此从2004年12月16日开始,杭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都是通过网上自动备案,即网上合同信息提交的同时完成备案。需要对合同中的选择性条款或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的条款内容进行变更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持有关材料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需要解除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可以持有关材料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

但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要求操作、开发企业内部管理不严、当事人双方存在合同纠纷、合同备案系统不够完善等问题,造成诸多需要办理预售合同变更、撤销但又无法办理的情况。如开发公司提交合同备案信息并打印出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发现合同条款内容有错误,需要办理合同变更,购房人不肯在纸质合同上签字,也不配合开发公司办理合同变更手续。或者开发公司打印出合同后,购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肯在纸质合同上签字并且要求撤销合同备案,但是开发公司不同意办理合同备案撤销手续。而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撤销预售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申请办理。因此,购房人或者开发企业有一方不配合,变更、撤销合同手续就无法办理。

二、完善预售合同备案建议与思考

随着《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出台,预告登记制度成为一个预购人维护自己的期待利益、保护自己的债权请求权得以实现的途径。但是预告登记制度是私法领域的登记制度,更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律法规不强制当事人进行,预告登记可以由预售商品房的预购人提出申请。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预购人完成预售合同备案但不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的情形,使得购房人的风险仍然存在,因此,仍需要对预售合同备案制度进行完善。

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订系统。设置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签订合同的权限,要求合同信息必须由购房人确认后方可提交打印。同时,开发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减少提交合同信息的错误率。

规范开发企业销售行为。要求开发企业提供购房人签字确认已知晓合同内容的具结书,对未经购房人确认提交合同信息等违反规定的销售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调查处理,督促开发企业规范销售。

借鉴深圳、长沙、天津等城市的做法,建议实行网上签订合同与纸质合同备案相结合的预售合同备案制度。双方当事人完成网上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再凭商品房预售纸质合同等资料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

商品房预售证备案申请操作手册 第5篇

透明售房网 台州

椒江区商品房预售证备案申请系统

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椒江区房地产管理局 杭州中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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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售房网 台州 项目申报

1.1申请预售证前必须先申请填报预售项目,在业务申请-房地产项目备案登记

1.2 在项目备案中填写完项目信息后保存转出业务。

注:一个房地产项目只需要做一次“房地产项目备案登记”,预售项目申报的时候去选择这个“房地产项目”,也就是一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个或者多个预售项目

2.测绘申请

申请完项目后前往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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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售证申请

3.1 测绘成果完成后再申请预售证,在“预售申报”中。

3.2 预售证申请的时候,项目信息点“关联房地产项目”

3.3 房屋信息编辑

除了房屋坐落、面积等需要核对外,红色框出来的几项为必须修改确认的属性(测绘和规划批建用途供参考用,用途以预售房屋用途为准),可以选中房屋(在前面勾选)后单个编辑,也可以勾选需要修改的房屋,双击出来批量编辑修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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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编辑修改的界面:勾选需要修改的房屋属性,如房屋性质、可售状态等,修改后选择应用范围,应用到本幢,则该幢下的属性均修改,其他应用项道理相同。

如果只需编辑其中某几套的房屋属性,可以选择“应用到所选房屋”,如图:

为了方便录入一房一价信息(房屋多的情况下在浏览器中编辑不太方便,在excel中更为直观),系统提供了从excel导入的功能(必须先导出房号列表): 如下图:先点“导出模版”,导出房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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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出的模版excel中“毛坯价格”一列编辑一房一价,编辑完成后点“导入房价”,选择编辑好的excel,导入房价,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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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三证信息录入:

可以点“按幢申报三证”,根据加载的幢自动提取三证信息(前提是测绘房屋入库时候关联了预售项目申报的三证信息)

也可以自行添加三证信息,点新建后,点“选择”可以选择继承项目申报时候填写的三证信息,也可以在输入框里直接录入三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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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保存业务

所有信息都确认编辑好以后,点左上角“保存”按钮保存申请信息。

3.6 转出业务

保存完后点业务流转-》准出,转出业务到房管处审核。如果弹出以下提示,无需理会,点确定即可。

注意: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马上办好转出到房管处的,可以先保存业务,预售申请业务点过保存按钮后即会保留在业务办理的在办列表中,下次可以在业务办理中双击打开已保存过的业务继续完善信息后再转出。如下图:(注意同一个预售申请业务不要在业务申请里受理多次!)。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6篇

办理程序:

(1)、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并打印该申请表,签章后交买受人;

(2)、买受人(含共有人/配偶)持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市房产局信息办申请。信息办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条件的,由买受人持申请表至市房产局产权产籍股核查房屋登记情况后报房产局领导审批。

(3)、信息办根据领导审批意见,提交技术部门网上办理,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办理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桐城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

2、买受人(含共有人/配偶)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3、原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属违约而导致合同备案注销的,需提供违约责任兑现凭证,即根据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内容提供相应凭证,有具体违约赔款数额的必须提供相应数额的收款凭证;

5、因规划或设计变更,造成购房者退房的,需提供批准规划设计变更的有效证明;

6、因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购房者要求退房的,需提供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证明;

7、因司法或行政裁定需要注销备案合同的,需提供司法或行政裁定书;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7篇

申 请 人:(公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将我单位拟定的合同文本报你局备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附件:1.合同文本样本或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材料或附件等;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8篇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和全球信息化进程的发展, Internet技术及其应用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 给工作和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带来了深刻的影响[1]。电子政务的出现更对传统的办公方式和政务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为实现简化审批手续和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房地产管理也越来越借助于计算机信息管理这一技术手段。

传统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以手工为主, 不仅效率低、易出错, 而且由于信息不畅, 存在一房多售、重复抵押等现象, 也给房产交易市场造成混乱。为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 规范销售行为, 有效避免因抵押、查封、未进行初始登记、无预售许可证造成错件, 为准确掌握房地产市场的动态, 及时进行宏观调控, 方便房地产登记, 便于百姓购房, 而且也是在建设部的要求下, 急迫需求我们进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份。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正是顺应信息化、标准化管理趋势, 杜绝违规现象,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而推出的面向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

本文将以一个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份系统为例, 采用UML技术对其进行分析与设计。在分析模型中, 采用用例 (Use Case) 和域分析 (Domain analysis) 技术对其进行描述, 然后进一步把它扩展成设计模型;这个过程充分展示运用UML建模技术在信息系统开发中的巨大优势。

1 UML统一建模方法概述

1.1 UML简介

UML (统一建模语言, Unified Modeling Language) [2], 是最广泛使用的面向对象系统的建模方法, 融合了Booch、OMT和OOSE方法中的基本概念, 而且这些基本概念与其他面向对象技术中的基本概念大多相同, 因而, UML必然成为这些方法以及其他方法的使用者乐于采用的一种简单一致的建模语言。其次, UML不是上述方法的简单汇合, 而是在这些方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 集众家之长, 几经修改而完成的, UML扩展了现有方法的应用范围。第三, UML是标准的建模语言[3], 而不是标准的开发过程, 统一建模语言 (UML) 的诞生更是进一步地推动了软件开发行业的发展, 它为系统的需求分析提供了强大而全面的模型[4,5]。面向对象机制是另一种观察应用程序的方式, 利用面向对象方法, 把应用程序工序分成许多小块 (或对象) , 这些对象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然后可以组合这些对象, 建立应用程序。面向对象的一个主要好处是可以一次性建立组件, 然后重复地使用。

1.2 UML模型

UML是用来描述模型的[6], 它用模型来描述系统大的结构或静态特征以及行为或动态特征。它从不同的视角为系统建模[7], 形成不同的试图 (View) , 每个试图代表完整系统描述中的一个抽象;每个视图由一组图 (Diagram) 构成。利用UML可以开发几种不同的可视框图, 标识系统的不同方面。UML包括了两类图和5种视图。

UML提供了两大类——静态图和动态图, 共计9种不同的图[8]。

1.2.1 静态图 (Static Diagram) 包括用例图、类图、对象图、构件图和实施图

用例图 (use case diagram) 描述系统功能, 展现了一组用例、角色 (一种特殊的类) 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用例图给出系统的静态用例视图, 这些图对于系统的行为组织和建模是非常重要的。类图 (class diagram) 描述系统的静态结构, 展现了一组对象、接口、协作和它们之间的关系, 在面向对象系统的建模中所建立的最常见的图就是类图。对象图 (object diagram) 描述系统在某个时刻的静态结构, 展现了一组对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对象图描述了在类图中所建立的事物的实例的静态映射。构件图 (component diagram) 描述实现系统的元素的组织, 展现了一组构件之间的组织和依赖。它与类图相关, 通常把构件映射成一个或多个类、接口或协作。实施图 (deployment diagram) 描述系统环境元素的配置, 展现了对运行时处理节点以及其中的构件的配置, 它与构件图相关, 通常一个节点包含一个或多个构件。

1.2.2 动态图 (Dynamic diagram) 包含状态图、顺序图、协作图和活动图

状态图 (state chart diagram) 描述系统元素状态条件和响应, 它由状态、转换、事件和活动组成。它对于接口、类或协作的行为建模尤为重要, 而且它强调对象行为的事件顺序。顺序图 (sequence diagram) 按时间顺序描述系统元素间的交互, 是交互图。协作图 (collaboration diagram) 按照时间和空间的顺序描述系统元素间的交互和关系, 也是交互图, 强调收发消息的对象的结构组织, 顺序图和协作图是同构的, 这意味着它们可以互相转换。活动图 (activity diagram) 描述系统元素的活动, 是一种特殊的状态图, 它展现了在系统内从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的流程UML, 活动图具有很强的形式化描述能力、表达能力丰富等优点[9]。用例视图 (use case view) 表达从用户角度看到的系统应有的外部功能, 有时也叫用户模型视图。它用例图来描述, 有时也用活动图来进一步描述其中的用例。逻辑视图 (logicalview) 主要用类图和对象图来描述系统的静态结构, 它同时也描述对象间为实现给定功能发送消息时出现的动态协作关系, 故称结构模型视图[10]。

2 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分析与设计

2.1 系统概述

合同网上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属正面后进行预售或销售房屋签定合同时, 在网上进行合同确认和打印的行为。房产管理部门将定期汇总、分析和发布全市的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信息, 并提供网上公开查询服务。对于违反规定或者不信守承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经纪企业, 房产管理部门将建立开发、销售企业的信用档案, 将其网上公示。

2.2 系统功能模块划分

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的从大的方向上来划分, 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模块, 房地产开发商模块, 合同管理模块以及系统管理模块, 如图1所示。

2.2.1 开发商管理模块

开发商管理模块又可细分为如图2所示的子模块。

2.2.2 合同管理模块

合同管理是网上备案系统的一个重要部分, 包括:楼盘表明细显示、预约合同管理、新建合同、已保存合同管理, 备案合同、合同模板管理等。这些功能、项目、楼盘及开发商隶属关系视图如图3所示。

代理商或者房屋销售人员管理子系统功能模块细分如图4所示。

2.3 系统用例设计

用例是系统提供的功能块。换句话说, 用例演示了人们如何使用系统。通过用例观察系统, 能够将系统实现与系统目标分开, 有助于了解最重要的部分——满足用户的要求和期望。通过用例, 客户可以看到系统提供的功能。系统的顶层用例模型如图5所示。

开发商操作项目信息用例如图6所示。

一般用户 (包括代理商和销售人员) 用例图如图7所示。

2.4 顺序图设计

顺序图用来描述对象之间动态的交互关系, 着重体现对象间消息传递的时间顺序。顺序图由活动者 (actor) 、对象 (object) 、消息 (message) 、生命线 (life line) 和控制焦点 (focus of control) 组成。图8所示为开发商查看、修改项目信息的顺序图。

2.5 活动图设计

UML活动图是由结点和有向边连接而成的有向图。活动图依据对象状态的变化来捕获动作 (将要执行的工作或活动) 与动作的结果。活动图中一个活动结束后将立即进入下一个活动 (在状态图中状态的变迁可能需要事件的触发) 。活动图告诉你发生了什么, 但没有告诉你该项活动由谁来完成。下面以系统中一个常用的功能查找房屋功能设计其活动图, 如图9所示。

3 结束语

本文基于UML, 对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详细进行了系统分析, 设计了各个环节的流程图、用例图等, 为以后进行系统的具体设计提供了一个总体的框架, 基于本文的分析所设计的系统一定是一个功能完善、强大的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 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房质文.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6;3:92—94

[2]蔡敏, 徐慧慧, 黄炳强.UML基础与Rose建模教程.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6

[4]黄贤英.UML建模过程及在需求分析中的应用.计算机工程, 2001;27 (11) :184—186

[5]孔军, 孙怡宁, 蒋敏, 等.基于UML的系统需求分析.计算机工程与应用, 2003;39 (15) :217—219

[3] Michael B, James R.UML面向对象建模与设计 (第2版) .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6:52—60

[6]陈世基.基于UML建模技术的智能选课系统设计与实现.计算机与现代化, 2007; (2) :46—48

[7]黎曜, 阙锋.基于UML的报刊发行管理系统的分析与设计.计算机与现代化, 2008; (12) :104—106

[8]张龙洋.UML与系统分析设计.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1

[9]申利民, 隋峰, 白莲, 等.基于扩展UML活动图的工作流模型研究.计算机应用研究, 2009;2:587—590

新通用顶级域名申请前需备案 等 第9篇

本报讯 日前,工信部发布的《关于互联网通用顶级域申请有关问题的通告》规定,相关组织和单位申请新通用顶级域名(gTLD)之前,需要将相关材料交工信部备案。据悉,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分配机构(ICANN)决定开放多个新gTLD域名申请。

团购一线网站进入洗牌期

本报讯 据团800数据显示,截至1月底,全国团购网站数量为3790家,较上月减少117家,并且已波及到一线团购网站,包括24券、团宝网等网站曝出的资金链问题则是前十阵营整合洗牌的信号 。同时,今年1月团购市场销售总额13.5亿元,较上月下降14.6%。团购网站总数即将迎来第二次瘦身。

新浪微博注册用户突破3亿

本报讯 日前,新浪财报显示,新浪微博注册用户已突破3亿大关,用户每日发博量超过1亿条,日活跃用户比例为9%。新浪CEO曹国伟表示,新浪将推进微博支付体系、信用体系和数据挖掘体系的搭建,加快微博商业化的进度,建立有价值的商业化模式。

国美联合当当对抗京东商城

本报讯 近日,国美网上商城与当当网的合作有新进展。据透露,国美网上商城与当当网已正式签约。随后,国美网上商城CEO韩德鹏和当当网总裁李国庆也证实此事。线下家电巨头与图书百货大王的合作,将对京东造成一定的压力,并对网购行业市场格局造成深远影响。

商品房备案 第10篇

一、注册

开发企业登陆网址http://,点击进入

“新版房屋权属管理系统” 进行开发企业相关信息注册。此注册系统只允许登陆注册一次,网络断开或重新登陆无效。如注册失败请咨询业务电话。

于C座三楼产权交易中心办证大厅47号窗口提交如下资料

凭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在C座三楼产权交易中心办证大厅47号窗口领取密匙盘。

四、领取密匙盘后到C座6楼609室学习建立楼盘表。

五、建立好楼盘表信息后经产权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做预售申请。

六、取得预售证之后与我中心签订《南宁市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合同》

七、开发企业需按与我中心签订的《南宁市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合同》

第五条向我中心缴纳网络信息服务费(经适房、廉租房请开据证明)。

八、完成以上相关手续后由我中心培训网上签约网上备案。

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网上备案和登记 第11篇

1.作业目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是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订的新的商品房交易形式,其目的在于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方便房地产登记。

2.作业依据

〈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自2004年3月30日施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包括预售和现售)。2004年4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的决定(沪府发[2004]16号)

3.主管岗位营销策划:组织和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过程。

主办岗位销售员:具体经办本项作业。

4.紧前工作

符合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或现售条件。

5.作业描述

5.1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经预售直接现售商品房时,应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识别卡提交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用户认证。

5.2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即时公布下列信息:

5.2.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5.2.2商品房物业管理区域的规划平面布置图、建筑分层平面图;

5.2.3商品房的楼盘表,包括总的单元(套)数,以及每单元(套)的部位、结构、面积等测绘结果;

5.2.4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5.2.5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示范文本;

5.2.6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

5.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购买人应根据网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商品房销售合同经双方确认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和进行房地产登记申请。购房人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上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

5.4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即时完成网上传送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的核校,给予合同编号和房屋代码,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发送合同备案证明和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在发送合同备案证明和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的同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在商品房的楼盘表内注明该单元(套)商品房已销售。

5.5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打印已取得备案证明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并与购房人共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

5.6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人在办理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申请的7日后,可以持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取得备案证明的书面合同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申领预告登记证明。商品房现售的购房人在办理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申请的20日后,可以持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取得备案证明的书面合同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申领房地产权证。本主办岗位应提供一定的协助。

5.7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定期汇总、分析和发布全市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信息,并提供网上公开查询服务。

5.8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布的信息中,规定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资源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使用自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包括补充的格式条款)的,应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后,提交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即时变更网上的合同文本。

5.9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布的信息中,规定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调整其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的,可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即时变更手续。

5.10凡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

5.11在申领预告登记证明或者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购买人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商品房销售合同条款的,应按规定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办理相关手续。

5.12在申请预告登记证明或者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购买人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应持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取得备案证明的书面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合同备案和撤回登记申请的手续。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及时在商品房的楼盘表内注明该单元(套)商品房销售合同已解除。

5.13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与购房人达成定金合同的,应按定金合同的网上备案程序办理(详见作业指导书《商品房定金合同的网上备案》)。

5.14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

6.重要提示

一手商品房备案流程 第12篇

一、预售登记备案(房管局)

预备如下资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书;(原件、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7、预售款户监理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8、总平面图;(原件、复印件)

9、楼盘及价格明细表;(原件、复印件)

10、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11、小区或商业地址门牌;(原件、复印件)

1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13、委托书;(原件、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过程:

1、到阳东交易所咨询一手商品房楼盘备案需要的资料(余所指正缺少的资料)

2、余所鉴定

3、复印件到行政服务大厅盖与原件相符章

4、现场观察

5、白蚁防治(缴纳费用)

6、防空(缴纳费用)

7、余所签认备案申请书

二、住宅维修基金需提交资料(物业所)

(一)1、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住宅维修基金开户登记

(三)1、单元批量开户电子表格(物业所加密)

2、单元批量开户纸式表格(一式三份)

第一联:银行留存

第二联:开发单元留存

第三联:资金管理单元留存

(一)到农业银行领取维修资金数据采集表,填好加盖公章(开发商、物业所)过程:

1、填住房维修资金开户登记表

(门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栋名称、预售证号、单元应开户数、单元地址、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面积、总建筑面积)

2、物业所审批盖章,银行审批盖章

3、银行开户

4、填物业区域采集模板

5、填住房维修资金缴纳表

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人秘股)

预售备案办好后,办理CA数字证书,再购买《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办理CA数字证书需提交如下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人代表及企业员工身份证各一份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员工数字证书申请表》一份

注: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二)以上资料各需一式二份

第一份:邮寄到肇庆市泰格软件有限公司

第二份:阳东房管局人秘股备案

过程:

1、到人秘股拿CA数字证书资料

2、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人秘股备案,一份寄肇庆泰格软件公司

3、等待泰格软件寄回CA数字证书

4、安装CA数字证书

5、填预售许可证资料,再提交,等待审批

6、填样本合同,再提交,等待审批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13篇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从此, 确立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

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究竟具备什么特征?二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弄清这些问题, 对于我们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准确把握和理解“登记为民”的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特征

(一) 预告登记的特征

1. 预告登记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而进行的提前登记, 对象是未完成的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

2. 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赋予权利人的

请求权具有物权的排他效力, 即对其后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 具有排他效力, 确保将来发生所期待的结果。

3. 预告登记制度能够较好地维护交易安

全和秩序, 追求财产变动安全的价值功能, 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

(二)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特征

1. 具有行政强制性。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 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 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这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一种行政手段, 也是对开发企业的一种行政强制行为。

2.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仅仅是属于债权性质的, 仅能起到备案的作用, 不具有预告登记的法定效力。

3. 商品房预售合同无论是否进行登记备案, 都不会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预告登记是由《物权法》规定的一种不动产登记制度, 属于民事制度。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行政管理措施, 属于行政管理制度。

2.实际功能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物权, 就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而言, 就是为了使得预购人在预购的房屋办理了所有权初始登记之后, 能够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从而确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在行政上对预购人具有保护功能, 有助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操作上不同。预告登记必须是在双方有预告登记的约定之后才能申请。如果没有当事人的约定, 任何人不得强制预购人或者预售人进行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原则上必须由双方共同申请,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约定。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一种只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强制性制度。

4.适用范围不同。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比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适用范围广。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只要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 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都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因此, 在房屋的买卖、抵押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中都可以进行预告登记。但是,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5.登记主体不同。预告登记的主体机关是唯一的, 即房屋登记机构。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主体管理机构法律赋予了当地人民政府。它可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 也可以委托给房屋登记机构, 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三、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联系和注意事项

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法律特征不同, 有着本质的区别, 但是二者并非毫无联系。《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条规定,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应当提交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这就是说,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是预告登记的前置必要条件。履行预告登记程序时, 一定要准确把握这种先后关系, 绝对不能颠倒。

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作为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 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作为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 仅仅掌握了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特征、区别和联系显然不够, 还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 一定是先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后预告登记。但是, 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可以同步完成, 最好是同一时间完成。这样, 可以避免预售人一房多售, 减少预告登记差错。

2.《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 预售人末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 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这是一条特别规定, 目的是从法律上保护弱势群体。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14篇

1.不是网上签约的预购商品房合同,能不能作为受理预告登记的要件?

2.该合同有关购买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约定如下:“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之日起3日内申请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共同申请有没有规定具体约定的时间,双方自已可否约定?是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没有特别约定共同申请的预告登记,登记机构就可以凭该合同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3.单方申请跟付款方式和期限有没有关系,根据以上这些情况,我们能否受理单方申请的预告登记,提交的登记文件有哪些?

金绍达:1.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条款由缔约各方自行约定。不能要求不同的当事人之间所签的合同约定完全一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了。网上签约只是行政机关的一种管理手段,并不是合同生效条件。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保存在案以备日后查考。备案并不是物权登记,也不是要登记机构批准或核准。按《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提交的是“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所以,只要是备案过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机构就可以作为受理预告登记的要件。

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这一条款的,且预售人未按约定(如该合同所约定的3日内)办理的,登记机构就可以出卖人未按约定申请预告登记,凭该合同由买受人单方申请预告登记。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没有这种约定,也不存在另外有这种约定的,登记机构不能理解为可以由一方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3.付款方式和期限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事,和预告登记没有直接关系,但在受理时,应注意《房屋登记办法》第70条第2款的规定:“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双方约定必须在买房人支付一定比例的房款后才能申请预告登记,这就是附条件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预购人就应当提交已支付双方所约定的一定比例房款的证明。

申请预告登记要提交的材料应按《房屋登记办法》对此的规定。除了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件外,应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协议。约定协议也可以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条款。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15篇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已正式实施,《物权法》第20条对“预告登记”进行了阐述,究竟“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有无区别?存在那些异同?目前理论界及司法实践存在多种说法。现笔者提出自己的陋见,敬请指正。

概念:《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2款:“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两者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1、范围不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对象仅是预售的商品房。而买卖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物权都可适用预告登记制度。

2、性质不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是行政管理手段,登记义务人是商品房预售人。而预告登记属民事行为,买卖双方可约定登记义务人。

3、不作为的后果不同。商品房预售人对预售的商品房不进行预售登记备案属违反部门规章的行为,可能会被科于行政处罚。而没有进行预告登记属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4、作用不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是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开发企业办理备案手续,其目的也是为了维护房地产正常交易秩序,保护买受人利益而制定,能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优先履行权。但“登记备案”对于开发商“一房二卖”、“一房多卖”等违约行为起不到实际的制约效果。即使开发商将已经登记备案的预售房屋另行销售,买受人也无可奈何,保不住欲购买的期房,而开发商充其量被科以行政处罚,或在诉讼中面对败诉,但这些起不到对开发商的足够的威慑。

预告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通过预告登记,实现对债权请求权的一种“保全”作用。预告登记之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而处分该不动产的,则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则是法律赋予了买受人债权请求权以排他的物权效力。如果开发商将已经预告登记的预售房屋再行销售,其销售行为就有可能无效。

5、时效不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没有时间限制。预告登记不是无期限的,在债权消灭或者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对于新建商品住房预告登记期限,原则上按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申请人应在房屋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的期限为好,也就是说,在新建商品房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办妥由预告登记到产权登记的权证。

同时,笔者提出一个假设,如果一套预售商品房即办理了预售登记备案,又办理了预告登记,那个的效力优先呢?

笔者认为是预告登记的效力优先,因为预售登记备案只是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优先履行权,不能发生物权效力。而预售商品房办理了预告登记后,预售人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大多是买受人)的同意,对预售商品房的任何处分都是无效的,即存在排他的特权效力。

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表 第16篇

苏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表

建设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17篇

(表六)项目名称:楼盘编号:每幢总层数: 项目坐落:幢号(建筑编号):

共页第页

开发企业(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 表 说 明(表六)

1、项目名称: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记载的项目名称填写。

2、项目坐落: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核准的房屋坐落填写。

3、幢号:按规划许可证或房产测绘机构或派出所编制的房屋幢号填写。

4、房号:按《房产测绘报告》上的编号顺序填写。

5、层次:按该套房屋所在的层次填写。

6、建筑面积:按《房产测绘报告》上的面积填写各套房屋的建筑面积。

7、套内面积:按《房产测绘报告》上的面积填写各套房屋的套内面积。

8、公摊面积:按《房产测绘报告》上的面积填写各套房屋的公摊面积。

9、销售价格:按该套房屋拟销售的单价填写。

10、房屋用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核准的规划用途填写。包括住宅用房(商品住宅、别墅、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宅、集资合作建房)、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仓储用房、其他用房5种。

11、户型:包括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一厅、三室二厅、四室一厅、四室二厅、其他等八种。

12、状态:包括可售、自留二种状态。

13、开发企业: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商品交易所备案的申请书 第18篇

根据上述意见规定, 要认定是否属于以买卖房屋为交易形式的受贿, 在实际交付价格存在的基础上, 就必须确定涉案房屋的市场价格, 在市场价格确定的基础上, 考量什么是明显低于。对于如何确定市场价格, 理论界有人支持物价部门备案价格说, 即既然新商品房的销售价格需要到物价部门备案, 而且物价部门对超越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也有明确规定, 那么这种备案价格就应该符合两高解释规定的市场价格。笔者对此持不同意见, 原因如下:

一、备案价格的非强制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备案价格的相对强制性使得备案价格隐性不公开。计划经济时代, 物价部门定价具有绝对强制性, 这种定价严格意义上是核定价, 也就是说一种物品要卖什么价格是由物价部门核定, 且必须执行, 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因此物品价格包括新商品房价格的确定具有不可侵犯性, 开发单位也不能随意更改销售价格。但是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 计划经济强制性违反市场规律的弊端逐步体现, 为此国家逐步取消了物价部门对物品价格的强制性规定, 实行备案规定, 即物品定价主要根据市场规律调整, 但需要备案, 房产销售价格也是如此。取消审核定价的行政审批程序之后, 价格备案成为了物品销售的必经程序。但这种备案仅仅具有形式上的意义, 因为物品的价格是根据市场规律调整的, 而房地产开发商或经销商预先设定备案在物价部门的价格只是隐性因素, 不会根据市场规律的波动而及时更改, 而且在开发商买卖房屋的时候, 虽然针对备案价格有相关规定, 但物价部门也不能随时监督, 实际上也无法强制执行备案规定, 所以备案价格不具有决定意义, 通常仅具有参考价值。

二、折扣价格的普遍性

有市场就会有竞争, 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 也会采取各种方式吸引消费者, 包括促销广告、礼品赠送等, 但这仅仅是外在方式, 在实际销售过程中, 还存在各种各样的折扣价格。虽然有备案、有市场规律调整, 但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就体现出来了, 为了能多销售, 多回笼资金, 在市场规律显性调整的范围之外就出现了普遍存在的折扣价格。也就是说, 新商品房买卖价格是剔除交易中普遍存在的折扣后才得以实现, 虽然这种折扣并不确定, 也是开发商根据市场波动、购买人群等随机因素及时调整的, 但在这种情况下, 折扣优惠幅度的随意性占据主导地位, 这种随意性也使得备案价格的作用性进一步降低。

三、市场价格调整中市场规律的主导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真实的市场价格同时受市场规律和宏观调控双面调整, 使得市场价格具有相对波动性。从字面理解, 市场价格应该是单纯由市场决定的价格, 因为在市场规律的调整下, 通胀需求让物品价格出现波动, 这是市场规律的外在体现。但大多数经济学家也认识到, 价格波动不能单纯由市场规律调整, 而应该有政府宏观调控的适时介入, 才能控制通胀率, 维护市场的稳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是如此, 因此市场价格具有相对波动性, 但在这种相对波动中, 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处于弱势, 可以理解为在能控制的范围内, 国家行政权力不干涉, 而市场规律立于主导, 现实中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也是如此。因此, 新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受市场规律的适时调整, 也间接否定了以硬性商品房备案价格作为市场价格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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