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2024-06-05

三资管理自查报告(精选9篇)

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第1篇

八家子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近几年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我镇全面推行“村账镇代理”制度,到2007年已将全镇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乡(镇)集中管理,并严格执行“一季一做账、一季一公开”制度,要求按村财管理运作程序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从2009年初开始,我镇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资源方面尤其是土地的登记就不够详细或存在遗留问题,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极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村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村收款后,干部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村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寅吃卯粮。

4、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

5、财务公开欠规范。我镇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在个别村由于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

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6、少数村级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有些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

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不少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统一负责处理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核算和监管,统一运作、统一管理,加强业务的连续性、规范性。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与经济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2、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对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4、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

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第2篇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社)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财政所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7个村(社)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镇)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每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村委会保管,一份由乡财政所保管。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

三、存在问题

村(社)财务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对农村财务和计算机知识掌握欠缺。

四、整改意见

浅谈“三资”管理途径 第3篇

关键词:农村财务,“三资”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理顺资产资源所有权关系,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我镇在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产核资规范和清理农村经济合同,对村集体“三资”实行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营造代理环境

1、以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基础,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成立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镇纪委监督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取消村会计,出纳员,设一名报账员。2、建章立制,完善内部控制。明确“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以及“三资”代理服务责任追究制度,招投标工作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等,并将这些规章制度制成“三资代理服务,实施阳光工程”揭示版让群众知情监督,实行阳光管理。同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本着“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的原则,制定各种财务收支工作制度,保证报账员,代理会计,稽核员各司其职。3、加强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报账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推行制度化管理

1、清查登记备案

首先,摸清家底,各村成立“三资”清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查阅账本和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逐笔逐项清查盘点各行政村的资产、资源情况,摸清数后进行登记审核,造册。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并在全村公开后,对没有异议的,移交到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有异议的要认真核实,待查清后,再移交。

其次,结清会计手续,理顺会计账目,严格做到账证、账款、账物、账表、账账五相符。分类盘点,登记固定资产、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明细表等,编制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等,并张榜公布各村的固定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应收应付、货币资金等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在“三资”清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一是不实资产处理问题。一种是有的村由于对固定资产磨损、丢失、出售等未核减,再有库存物质人库记账,出库不记账,造成账大于实。对于情况,属于历史和自然原因的按相关程序进行核减,属于个人问题,责令当事人收回或赔偿。另一种就是个别村由于村务矛盾或上级及个人捐赠等原因,未将实物及时入账而导致实大于账,对此种情况应详细登记实物,先录入资产台账,再进行资产评估,进一步进行账目处理。二是经济合同台账建立问题。由于部分村管理混乱,在清查过程中私定合同,无效合同、假合同、未完全履行合同均有发现,对此要求各村将合同原本移交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由清产核资小组界定分类,分别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原则是:“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维持现状”,但存在严重问题或明显违规违法的,重新进行规范或予以纠正。三是均分到户的土地管理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均分到户的土地,建立另外的土地承包登记簿,逐户登记,加强管理,并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执行。

所有会计资料、“三资”档案、备份合同核清后,由村支书、主任、报账员移交代理中心。同时,代理中心设立专门档案柜,建立“三资”管理和经济合同管理台账,从而大大减少了合同中的腐败和舞弊行为。

3、严密“三资”规范处理的操作程序

我镇制定了农村集体资金和集体资产、资源监管流程,便于群众知情监督。一方面健全资金监管工作流程。村集体一切收入及时足额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的资金账户管理。实行支出审核审批制,支出单据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支部书记、村主任、主管领导、中心主任联审后方可入账。另一方面健全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村集体处置资产、资源时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村委会制定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售方案,经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评估,向社会公示7日,由村委会级组织公开竞价发包。

4、用“五个统一”,“六步工作法”来加强“三资”管理

一方面“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所服务的财务事项要进行统一核算、统一银行账户、统一制度、统一公开、统一监督管理,五个统一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凡是农村“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认真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操作,(1)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有关“三重一大”的议案,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并拟出初步意见。(2)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拟出意见后,支部书记应及时组织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意见分些较大的事项,应暂时搁置,待统一意见后再行商议。(3)党员大会审议:联席会议形成意见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审议,党员会议参加的人数应超过全体党员的三分之二,审议的事项须以实到会半数以上的党员同意后,方可向村民代表会议提交。(4)议案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天。(5)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表决的结果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备案。(6)结果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不少天三天。

为了保证“三资”代理服务有序进行和扎实推进,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用于“三资管理软件”,“三资管理软件”不仅具备核算功能,还特别注重备案查询、提示告知、制约限制终端监控等四项功能,保证了“三资”管理科学化。

三、制度管理成效初显

1、实现了“三资”管理规范化。

实现了民主化、公开化、制度化、档案化和科学化。

2、提高了村级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增强了对各村重大财务事项及常规项目审计监督,严格控制了非生产性开支和办公费用,保证了有限的集体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3、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三资”代理服务,有效控制了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库存超额、挪用公款,坐收坐支,大吃大喝现象,大大提高了农村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

4、调动了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议 第4篇

摘 要 农村“三资”管理是农经工作的重心,由农村财务管理延伸到“三资”管理,在普遍建立农廉网的今天,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改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农经站;“三资”管理;农廉网平台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24--02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利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1 “三资”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近年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监管模式,规范处置行为,有效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但也有一些地方清产核资不彻底,个别地方工作进展缓慢,导致“三资”管理无从下手;有的地方工作机构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工作力量薄弱,管理乏力;有些地方会计委托代理事项不全,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缺乏有效监管,特别是建立农廉网后少数干部认为“三资”管理都在平台上操作,村财务工作被“阳光化”,放松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少数村组干部在“三资”管理方面存在违纪违法的行为。为解决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结合多年来的经历,就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2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建议

2.1 清产核资夯实“三资”管理基础

2.1.1 全面完成清产核资

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的要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查缺补漏,及时更新相关情况;还未完成的要集中力量完成产核资工作。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和管理使用状况,达到账账、账款、账物相符;通过界定所有权,把应归集体所有的“三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理顺产权关系;通过建立台账,及时反映“三资”变动情况,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动态化管理。

2.1.2 建立定期清理机制

要建立定期财务清理、资产清查、资源登记的长效工作机制,原则上一年一次,做到账账、账证、账物相符。要强化农村集体各类经济合同的管理,认真组织对各类合同进行清理,依法规范完善合同条款,加强签订履行合同的管理和监督,纠正不规范的合同行为。

2.2 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管理规范

2.2.1 明确监管职责

县乡政府及农经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负有指导、服务和监督的职责;乡镇农经站具体负责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2.2.2 建立健全委托代理机构

要依托乡镇农经站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代理工作。已经开展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业务的机构,如果运转规范,有承担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意愿的,可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业务,代理工作要接受农经站指导。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按照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服务规范的要求,将农村集体“三资”全面纳入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要以村组为单位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资产管理台账和资源管理台账,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全部资金、资产、资源统一纳入账内管理。

2.2.3 强化工作队伍建设

乡镇农经站具体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没有单独组建乡镇农经站的,受乡镇政府委托,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职能纳入乡镇农业综合站的,要加挂农经站牌子,保留公章,并配好农经干部,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不再随意调换或抽调;既没有组建乡镇农经站,也没有纳入乡镇农业综合站的,要尽快建立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配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职人员。

2.3 强化资产、资源管理

2.3.1 推进产权改革

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合理有效利用农村集体“三资”,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采取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方式,经营集体资金、盘活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增加村集体财产性收入。

2.3.2 明晰资产界定

将集体房屋、建筑物、工具设备、公益设施、无形资产等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对国家投资、社会捐赠、集体和农民筹资筹劳等多渠道筹资建设形成的产权不清的资产,按照有利于管理维护、有利于发挥效益、有利于维护稳定、有利于促进发展的原则明晰产权。国家无偿投资形成的由村级管理使用的资产,原则上界定为农村集体资产。

2.3.3 强化资源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资源登记簿,对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要按规定进行登记。二是建立健全公开招投标拍卖制度。一次性出让集体资产、资源金额超过3 000元的,实行出让前公告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等要由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把关,并报乡镇农经站备案,必须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交易。三是建立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由乡镇农经站鉴证。

2.4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管理工作水平

2.4.1 推进“三资”监管网络建设

要制定建设计划,落实建设资金措施,全面启动农廉网建设工作。县乡农廉网监管中心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实时查询、实时预警、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功能,创新网络公开和即时答疑、远程指导监督、网络管理等方法,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

2.4.2 强化村级会计基础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县经管站要强化村级会计基础工作,统一制定会计凭证、票据和账簿,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

2.4.3 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

县乡农经站负责对农村集体财务、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常规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有取得财政资金的村、对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4.4 完善民主监督管理机制

凡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要决策民主,实施结果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公布“三资”运营情况,认真听取其成员对“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成员的监督。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监督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实行村财务公开,村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征收土地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等要逐项逐笔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

2.4.5 建立联动督查机制

纪检监察、农业、财政、审计、民政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形成部门联动督查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及时发现、纠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侵占、低价承包、低价租赁及低价转让农村集体“三资”等违法违纪案件。

农村“三资”管理自查工作报告 第5篇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责任

为了认真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彩东同志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小组,分三个片开展了一次全镇范围内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对照检查内容,逐村逐条进行检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从而强化我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秩序

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自20xx年10月成立“村帐镇代理办”和“公共资源交易所”以来,各项制度均已建立。并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制度、规范报帐程序,严把财务手续,落实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村级集体资金使用安全,运行平稳。凡是涉及到土地承包、工程招标、变更、发包集体资产资源转让等活动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实行定点招标,招标单位要制定操作规程、方案和工作规范,做到有章可循。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已全面完成,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的农户数为11644户,证书到户率100%,签订合同11644份,合同到户率100%,从而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三、认真整改,全面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在这项检查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①个别村报帐不够及时,手续不够齐全,财务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②个别村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农户签字不够规范,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填写不够规范,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针对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以及没有达到上级要求的,镇领导小组将分片、分组继续开展督查、指导实行包干到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于20xx年7月底之前,全面完成这项工作。

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第6篇

工作自查报告

市纪委:

自中央、省、许昌市、禹州市关于要求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政府扩大会议,按照许昌市、禹州市等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在对我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后,制定了《方岗乡关于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进行了一自纠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全程监督。成立了以政府乡长王惠敏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委、财政、农业、水利、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为成员的“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纪委和财政为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大了领导管理力度,以纪委为主在全乡范围内进行督导监督,健全乡村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对行政村、基层站所进行严格督察监控,贯穿整个工作全程。乡党委政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组织村组干部、机关干部、工作区、基层站所等有关人员召开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动员大会,李书记、王乡长在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同时还对我乡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了使该项政策深入群众,通过对全乡所辖24个行政村和各个基层站所采用宣传车、广播、电视 台飞播、横幅、标语口号、入户讲解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实际了解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实事求是,建立台账,摸清底子。我乡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涉及广泛、情况复杂,为尽快规范乡村财务、加强我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村组干部扩大会议,对我乡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全乡动员,积极开展这项工作,现我乡所辖24个行政村以及各基层站所已全部建立本单位部门的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通过群众选举投票等形式设立村报账员,台账建立后全部在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建档、存档,通过村务公示栏、公告、广播、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向群众予以公示“三资”底数,通过意见箱、群众座谈会、党员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乡“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在乡政务、财务公示栏中公布全乡“三资”底数,开设群众监督举报电话8783888,接受群众监督,以更好、更实际、更实事求是地开展规范我乡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三、自纠自查,严格监督,力争实效。通过我乡积极地开展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在乡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截止目前,我乡共清理出债务(时间截止至2008年底,含全乡所辖24个行政村)1102950元,其中债务最大的行政村有杨庄村(债务220000元)、和沟村(122500元),债务时间最长的村是和沟村(和沟村2006年3月29日,因维修村级道路、学校等事项为由向信用社贷款共计12万余元,村里一 直无经济收入来源,导致债务拖欠至今),全乡自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以来开展最扎实、成效最明显的行政村有吕沟村、杨南村、和沟村、刘屯村、杨庄村等,这些村因为以前财务管理混乱导致社会矛盾比较突出、不安定因素问题严重、群众对村两委普遍不满等问题,现在这些村矛盾少了、问题少了、不满也少了。通过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我乡的农村集体“三资”底数,真正使我乡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规范,拉紧了干群之间的关系,使全乡群众心中都有了一本明白账!

这次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虽然完成了大量的工作,做出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因为是初次开展这项工作,所以还存在一些问题:

1、通过清产核资,发现了少数村(组)存在着部分白条抵库现象。

2、由于村级遗留的一些问题,有的村组在税费分配时没有到户,税费由村财垫付,账面体现各村民小组欠村税费,实际上落实不到户,并且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针对以上的问题,我乡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管理。

1、对部分白条抵库现象,我们将抽调乡纪委、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邀请市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清理整顿小组,对白条抵库一单一单进行清理,杜绝再出现新的白条抵库现象的发生。

2、进一步完善电脑台帐,实行专人负责制,实行动态管理,对台帐及时进行更新、补充、调整,按时上报给市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总之,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台账的建设,努力做好三资管理的后续完善、保障工作,并持之以恒,专人管理。

三资清理自查报告 第7篇

三资清理自查报告一

一、主要作法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领导小组和4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指导各村、自然组“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各工作专班从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出发,按照统、分结合的办法进行。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清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组,重点加强对村组两级干部教育引导,消除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落选干部的思想顾虑,激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清理工作的积极性。

3、培训骨干,提高效率。我镇利用多媒体等党员电教设备,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4、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个别村在清理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指导组、清理小组、理财小组会同解决,对一些陈年老账,在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尊重历史,阳光操作,妥善解决。针对各村清理移交的帐务实行互审机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5、统一口径、严肃纪律。对全镇各村组登记的房屋、村村通公路、林地、耕地、水面、茶园、四荒等统一计价标准,规范入帐。统一要求村组移交的债权、债务、资产、资源、现金流水帐必须真实、准确。统一收费收据。由监管代理中心对各村原有收据进行集中收缴,村委会自行印制的收款收据统一作废,待“三资”清理工作完成后再由财政所统一发放《红安县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统一银行帐户。清理移交的村帐现金余额,统一缴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在银行设置的帐户。各村及自然组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自行开设帐户,一经发现视同小金库处理。统一财务制度。要求统一科目设置,统一报帐、公示、支出。

二、工作成效

1、组建了工作机构。

今年9月26日,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招投标中心正式在镇财政所挂牌成立,并开始正式运作。

2、摸清了“三资”家底。

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了69 个村、4个自然组的“三资”清理工作。共清理入帐现金179.7 万元(其中新增入帐资金164.5万元),固定资产9490.24 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8965.36 万元),债权186 万元,债务4861.33万元,资源36.92 万亩(其中经营性资源 30.6万元,可经营性资源10184万元)。并将清查的情况在村组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3、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我镇实行了到村公示制、双印鉴管理制、公开招投标制、源头控票制、资源合同管理制等五个制度。镇监管中心每月固定日到村公示财务,接受由群众监督。规定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移民后扶资金捐赠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在票据使用上,严禁私自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票据。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在监管中心领取的票据用完并报帐后,方可到镇监管代理中心领取下一本票据。我镇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75份,标的额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4、发挥了监管作用。

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将“三资”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制定了《七里坪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以此来规范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宗产权的交易行为。一是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评标评审专家库。各村在 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招投标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今年10月25日石家湾村通村公路进行投标。财政所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了5名专家对资格人进行审查,在红安电视台进行公布后,在村组张榜公示,招投标中心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最后以最低价每公里21万的价格成功投标。对工程额超过1万元,5万元以下的,必须在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竞标。七家畈村向监管代理中心上报

要求新建河堤,工程预算在4.5万元左右。我们在七里坪镇、七家畈村张榜公示,审核3名资格人入围后公开竞标,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后以3.9万成交,节约了项目资金6000元。截止10月底,共开展项目建设招投标3启,标的额达到127.4万元,为村组节约支出11.6万元。二是实行公开拍卖制度。各村在处置 5000元以上的资产、资源时,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达到2/3以上代表同意并公示后,村委会根据村民意见制定承包、租赁、转让方案,由招投标中心审核后报“三资”监管中心组织评估,在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委托中心公开竞拍。三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村里购买在1000 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后向招投标中心申请,由“三资”监管中心进行审核评估后实行统一采购。招投标制度的“阳光作业”,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干部之间的隔阂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密切了干群关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1、问题:

我镇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村对“三资”管理的方式还不太适应,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二是“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应用软件深度开发和实际使用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三资”监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不齐全,有待进一步规范。

2、打算:

乡镇三资中心建设自查报告 第8篇

自检自查报告

我镇辖9个行政村,96个自然屯。一个时期以来,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是群众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导致农村村屯干部得不到群众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去年以来,我镇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的目的,扎实有序推进‚三资‛ 委托代理工作,现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已经建成并正常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开民展情况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和指导各村‚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屯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屯,重点加强对村屯两级干部教育引导。

3、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村三资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各村清理移交的帐务实行互审机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

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二、‚三资‛委托中心建设情况

1、镇政府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兴隆镇纪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王树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建立了资金监管、资产资源监管‚两套‛工作流程;建立了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三种‛管理方式,并上墙公开。

3、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服务中心解决了办公地点,并配齐了主任、副主任、专职总会计、总出纳员、资产管理员、资源协管员、记帐员各1名。

4、档案建设规范。统一签订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委托协议书;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文件档案和‚三资‛数据库档案(‚三资‛台帐);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处置呈报表、农村集体‚三资‛业务代理情况季报表和纠正违规处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统计表;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业务受理情况登记簿、农村集体‚三资‛查询情况登记簿、政策咨询情况登记簿和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登记簿。

5、制定了天增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办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征用耕地补偿费使用监督办法》等制度。各种制度上墙公开,并

设有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确定了热线电话57580369。

6、制定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岗位职责上墙公开,并有考勤管理和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7、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网络监管平台,统一安装了谐农‚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软件管理系统,清查摸底和‚三资‛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三资‛管理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统一开立了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8、为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液晶电视。

9、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有中心主任办公室、中心综合办公室和专门的档案室,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照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设施。

10、镇代理中心制做并悬挂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标牌。

三、‚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收到的成效

1、摸清了底数。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了9 个村、96个自然屯的‚三资‛清理工作。对入帐现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资源进行了清理登记。清查的情况在村里显著的位置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2、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

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我镇规定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在票据使用上,严禁私自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票据。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我镇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75份,标的额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3、发挥了监管作用。

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第9篇

自检自查报告

马庄镇地处县城南部,辖31个村,人口33577人,农户6942户,耕地面积5万余亩。近期,我镇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为目的,扎实有序推进“三资” 委托代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领导小组,镇长安哲同志任组长,成员有人大主席勾金榜、纪检书记孙春雨,具体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和指导各村“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街干部大会、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街,重点加强对村街干部的教育引导。

3、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村“三资”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

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二、“三资”委托中心建设情况

1、组织机构健全。镇政府于今年1月初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大主席勾金榜同志任主任,农经站长路志广任副主任兼总会计,配齐专职会计、出纳员、微机操作员等相关人员,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档案建设规范。统一签订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书;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文件档案;统一为各村在信用社开设了账户,实行支取资金“双印签”监管。

3、管理制度完善。制定了马庄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办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制度。各种制度上墙公开,并设有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确定了热线电话0316-6152029。

4、职责分工明确。制定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岗位职责上墙公开,并有考勤管理和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5、办公环境优化。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独门独院,正房三间,有中心主任办公室、中心综合办公室等,安装了防盗门窗和空调,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照像机等设备设施,为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三、“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收到的成效

1、摸清了底数。截止目前,我镇已全部完成了31个村街的“三资”清理工作。对入帐现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及资源进行了清理登记。清查的情况在村里显著的位置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2、完善了工作机制。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一是每月末村报帐员到服务中心报帐,最晚不超过一个季度,遇有重大项目收支随时报账。二是支出根据其额度大小,严格按照资金流程要求执行。三是凡涉及村资产的购置、出售,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会通过后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程序实施。四是在集体资源经营中,承包办法必须经村两委班子会议和村民代表会通过,采取招投标的形式,签定规范的承包合同,报镇备案,实行档案化管理。

3、发挥了监管作用。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使村务账目更加阳光透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干群矛盾,进一步防范了因管理漏洞导致的经济犯罪发生,增强了农村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为全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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